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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在上級公司的正確領導和業務部門的直接指導下,我廠堅持將采購管理工作作為全廠的重點工作,不斷強化底線思維、牢固樹立紅線意識,嚴格按照上級公司采購管理規定和工廠管理委員會決議要求,全面規范有序開展采購管理相關工作,對工廠采購事項全過程進行細化控制,對項目實施流程實行有效監管,確保了采購管理工作規范權力運行,有效保障了工廠采購需求。現將我廠2019年采購管理工作完成情況和2020年工作思路總結如下:
一、2019年采購管理工作完成情況
一是加強基礎培訓。2019年9月,工廠安排采購辦和審計監督人員參加外部招標采購培訓中心舉辦的“最新招標采購政策解析、招標采購全運作流程實務、招投標質疑、投訴的受理及解決”專題培訓,組織開展了經濟事項法律知識專題培訓,進一步提升了采購工作相關人員的業務素質,有效達到了“規范采購行為、降低法律風險、強化監督責任”的目的。
二是注重過程管控。工廠2019年共簽訂合同***份,涉及金額****余萬元,均嚴格按照流程,通過層層討論和審核,確保了采購方式的科學性和規范性,杜絕了規避性招標和選擇性執行的現象。
三是優化制度落實。2019年工廠根據上級公司標準文件,及時組織修訂完善了工廠采購管理實施細則等多項采購管理方面的制度標準,進一步細化了采購工作程序及要求,使采購管理有章可循、流程有據可依、成效有文可查,確保了全廠采購工作順利開展。
四是提升執行能力。執行力是凝聚力、戰斗力、生產力,工廠2019年重點做了正確理解、突出重點、突破障礙、提升方式幾個方面的工作。如:維護完善工廠采購工作群和管理委員會工作群、定期征集采購部門經辦人員意見或建議、對各部門采購事項實施過程進行全程跟蹤審查等,切實提升了采購工作人員執行能力。
五是嚴格規范建設。工廠采購管理工作堅持以規范建設為根本,加強“三項工作”建設。通過規范的管理委員會會議通知單、會議表決單、會議表決結果統計表、會議記錄本、會議紀要等,確保各委員在工廠采購事項議題表決時獨立負責,一項一決,一人一票,留有痕跡,形成閉環,便于追溯。2019年共召開工廠管理委員會會議8次,審議經濟事項81項,均實現了民主決策、透明操作。
六是加強“兩庫”管理。嚴格招標機構規范管理,每半年組織召開一次招標工作總結會,對招標工作提出要求,強調紀律。在工廠2019年招標機構服務項目招標工作中,采購辦認真核查投標單位資格條件,主動利用平臺工具對投標單位進行違規行為及關聯關系查驗,共審查出*****投訴處理1家,*****行政處罰1家,開評標地址重復2家,有效預防了不合格招標機構入庫和“圍標、串標”行為。同時加大對評標成員庫的管理,做好抽取及到場統計工作,2019年抽取評審員均按要求到場評審,無拒絕推諉現象發生。
二、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工廠將“采購管理要全面落實‘應招盡招’、‘真招實招’工作要求,認真組織審核,對采購事項實施過程進行全程跟蹤,確保項目有序推進。同時要進一步加強對招標機構和供應商的管理、監督與考核。”列為重點工作,決心繼續緊緊按照上級公司要求,嚴守規范管理 “生命線”,深入推進工廠運行規范有序,積極營造工廠采購管理工作嚴格規范、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的濃厚氛圍。
(一)守制度,明職責,嚴格采購項目實施過程監督。按照行業和公司采購管理制度和工廠管理委員會議事規則要求,著力推進招標采購管理過程監督,確保采購實施規范運行。一是嚴格審核采購文件,特別是采購資格的設定、采購最高限價的編制、評分標準的制定等重點內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審核部門提出各自意見或建議,不斷修改完善采購文件,通過各專業線的審核把關,使采購文件質量得到有效保證。二是加強日常工作流程管理,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公司制度嚴格執行,有效維護工廠采購“公平、公正、公開”的形象。三是做好管理委員會會議籌備工作,切實提高會議效率。四是切實學懂弄通國家法律和行業、公司制度,不斷學習創新,及時更新工廠標準細則。目前,按照國家和行業規范要求,各種審計檢查接踵而至,公司標準制度也隨時在變化,所以要求工廠采購管理部門隨時關注,認真學習領會,及時修訂工廠的制度,以指導工廠各部門規范高效完成項目實施。
(二)公開公平公正,全面落實“應招盡招”“真招實招”招標工作。按照公司要求,對工廠采購事項嚴格審核,能采用公開招標采購方式的一定采用公開招標,對采用非公開招標的項目嚴格把關,對理由不充分或非必須采用非公開招標采購方式的,一律采用公開招標采購,力爭采購管理工作再上新臺階。要求采購管理部門善于思考,靈活運用,統籌方法,同時大膽管理,要敢管、真管,在規范上絕不能當“老好人”,要在“應招盡招”“真招實招”上下功夫;對各部門采購事項不能全放,以免因經辦人員業務水平參差不齊出現不規范現象;也不能全管,使經辦人員形成依賴而不能認真細心完成。
(三)加強學習培訓,提高專業水平。針對工廠采購管理人員專業知識不夠豐富,工廠項目經辦人員普遍存在采購文件編制水平較低,委托招標時招標機構編制招標文件水平參差不齊等突出問題,工廠下步將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的方式,積極參加外部采購管理知識實務培訓或協調公司、法律顧問服務單位到廠進行培訓,讓經辦人員切實熟悉操作流程,重點提高編制招標文件能力。
(四)強調規范與效率,提升服務質量,保障和諧運行。
為保證工廠采購工作運行的順暢,采購管理工作必須做到規范與效率并重,監督與服務同行,因此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求部門必須以保障生產運行為重心,努力為“做實做強車間,提升設備效率”履行好服務職能。一是在工作流程的運轉中,要求項目采購業務環節的審核必須當日事當日畢,不得無故拖延。二是做好溝通釋疑工作,與業務部門保持緊密聯系,對采購工作流程、持續整改事項進行充分交流,征得業務部門對規范運行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對經濟運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在指出不規范的同時,要提出如何才能規范,讓業務部門正確操作、少走彎路。四是在履行招標職能過程中,積極與招標部門溝通,并主動協調招標機構加快項目采購的進度,保證生產運行的有序有效。
(五)任務分解到位,責任落實到人。工廠采購辦迅速行動起來,積極認領任務分解,制訂出2019年工作計劃:一是督促檢查各采購項目實施前有無項目論證。二是對采購部門申報的采購計劃、采購方式及實施過程實行“三關三審”,認真檢查書面審核或系統流程痕跡資料。三是督促指導各采購部門提高招標文件編制水平,組織控制招標文件會審環節,做到效率與規范并存,堅決杜絕招標文件中出現不合理、有傾向、有排他等條款。四是配合完成采購事項關鍵環節“辦事公開民主管理”平臺公開工作。五是建立和優化業主代表和評審員庫抽取系統,在監督工作小組監督下以透明、公平、回避的原則進行抽取,簡化抽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六是組織開展評審員培訓,不定時對工廠項目評審現場進行抽查,檢驗培訓成果。七是完善管理委員會議事規則,對管理委員會成員履責進行評價,適時調整組成成員。八是組織督促各采購部門開展非公開招標項目清理,對公開招標比例達標情況進行綜合評價。九是定期組織召開招標機構規范會;組織采購辦、審計等部門人員不定時到招標機構開、評標現場進行抽查,并進行動態管理和考評;在制度考核之外,創新使用積分制對招標機構日常工作進行考核及約束。十是匯總全廠已入庫供應商名單,督促各經辦部門對供應商實行分類管理、使用、考核、評價工作,對長期惡意圍標串標、惡意投訴的不良供應商建立“黑名單”,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其參與工廠任何招標活動。
三、思考與建議
目前,工廠采購工作隊伍還存在著創新意識不強,勤學肯鉆態度不端,綜合能力偏弱,業務水平偏低的現象。面對這些不足,工廠將以意識超前的思想力、不斷超越的創新力、百折不撓的意志力和不折不扣的執行力,想盡一切辦法補短板、強弱項、提能力,奮力實現工廠采購管理工作高質量規范發展。針對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做出以下幾點思考。
1、目前,公司公開招標比例不斷上升,“應招盡招”的問題得到了很好的解決,但招標環節仍容易出現虛假招標、圍標串標等違法違規現象,如何落實“真招實招”值得我們深入思考。
關鍵詞:高校工程;招標;管理;
隨著我國經濟的迅猛發展,教育事業也得到喜人的發展,高校擴招是教育事業飛速發展的必然結果,招生規模的擴大則要求相關的硬件配套跟上發展節奏,因此,各項工程建設項目應運而生;另一方面,隨著國家加大對教育事業的投入,高校的科研氛圍濃郁,申請項目科研經費的成功率不斷提高,因此與科研經費配套的建設項目也如遍地開花地展開。
一 高校工程項目的特點
(1)工程造價普遍不高
雖然高校也有大型工程項目,但大型項目可根據政府采購或公開招標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公開招標實施,而數量不多,高校主要是以小型工程為主,包括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新建、改建、擴建及其相關的裝修、拆除、修繕等工程,如實驗室的改造、擴建、道路的維修、會議室的裝修、實驗室排水工程等造價一般在50萬元以下,預算金額未到達政府采購限額標準,因此無須進行政府采購,于是衍生一個問題,如何實施采購管理更有利于高校工程項目的健康、有序、科學的推進。
(2)工程項目數目多卻分布零散
現在的高校,一般有十幾至二十幾個學院,還有黨辦、校辦、團委、、后勤、審計、財務、醫院、工會、宣傳部、附屬中小學、校資產公司以及其他實體中心等機構,各個機構同屬一所高校,卻又是不同的獨立部門,各個部門工程項目數量總數是一個龐大的數字,各個單位工程項目的經費來源、所屬的品目類型、操作實施的具體時間等因素并不一致,要統一起來實施不太可能,也是不切實際的,由此造成工程項目在同一所高校內數量多卻分布零散。
(3)科研項目特殊性使得與其相配套的工程項目推進的迫切性
很多高校每年都承擔著國家重大的科研項目,科研項目的推進則要求相關配套必須跟上,因此,如果一個科研項目的相關硬件配套沒法保證,必然影響其科研項目的推進。有時一個項目申請下來,馬上就要進行相關配套工程的設計、招標及建設,否則項目的如期結題將無法保證。
二 在高校工程項目實行招標管理的優勢
(1)節省開支,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在高校工程項目實行招標管理,其實是將市場經濟的競爭性引入高校的市場,有利于在高校中開展適應市場經濟的競爭,更好地實現公開、公平、公正的招標原則,防止和克服壟斷,并有效地促使承建商增強競爭意識,努力提高自身競爭能力,增強實力,縮短工期,降低造價,使得用戶單位節省了工程的開支,提高了資金的使用效率。
(2)促進廉政建設,規范采購行為
高校工程項目分布零散且造價小的特點,很多預算金額未到達政府采購限額標準,因此無須進行政府采購,這就存在一個采購監管盲區,工程項目如果不實行集中招標采購,各部門的負責人就可以自行支配其工程項目的發包權,容易尋找權力尋租,產生腐敗現象。若在高校實行集中招標采購,借鑒工程項目政府采購的管理流程,在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簡化相關程序,如縮短招標公告的掛網時間,簡化開標評標的流程等,不僅有利于對采購行為進行集中監管,也有利于采購行為的規范化管理。
(3)提升工程建設質量與效率
隨著高校對工程項目進行招標管理,其相關的招標管理制度也不斷完善,一是加強了對合格投標人的資格審查力度,使得不符資質的投標人無法混水摸魚,保證了參與工程建設承建商的質量;二是工程的預算造價在招標前需審核,有助把握好工程的預算,不至于投標人為求中標而惡意競爭,將投標報價設置過低從而造成工程建設造價過低,影響工程質量;三是工程的招標管理將工程的承包權置于一個公平公正,競爭有序的環境中,承建商為求中標,只有不斷提高自身的實力,合理降低工程造價,努力提高建設的效率質量,爭取以質優價廉效率高的優勢在市場上取得主動權。
(4)高校工程實行招標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1)高校招標管理的觀念不夠普及
眾多高校招標管理的實施都是近幾年開始推廣的,與以往用戶自購的方式相比,招標采購強調的是集中采購,招標管理的觀念得不到普及,除了與宣傳力度有關外,還與教職工的抵觸情緒有關,抵觸情緒產生有如下原因,一是招標采購的方式使得工程的采購必須按照相關的采購管理規定按部就班地進行,而不能一步到位地隨意自行采購;二是部分教職工的本位思想嚴重,認為個人申請的項目經費不需其它部門來管理監督,且經費花費的自主性,隨意性受到限制;三是部分教職工認為其本職工作只需做好科研與教學,從而對招標管理規定的程序與步驟并不重視。
2)高校招標管理的制度不健全
我國招標采購的制度發展較遲,招標方面的法律法規還不完善,很多招標采購的法律法規是借鑒國外的經驗的,但由于國情不同,很多國外適用的法律法規在中國就不一定能滿足我們的實際,我國需要不斷在相關的招標采購法律法規方面進行補充和完善。這使得高校這一群體時常在一些工程項目的招標采購管理中找不到法律的依據,既然招標采購管理中存在盲區,就容易產生腐敗,使得很多職能部門的相關負責人都不敢涉足法律盲區的工程項目,使得相關工程項目的推進困難重重。
3)高校招標管理的理論體系不完善
我國目前在招標管理方面的理論的體系還不健全,因此高校更不可能有完善的招標管理理論體系,沒有健全的理論體系,就不能很好地指導實踐,很多時候就容易走偏路線,這樣是危險的。西方發達國家招標采購的實施基本上都有百年的歷史,而我國從80年代初才開始在建設工程領域引入招標投標制度,開始在采購管理方面進行探索,在2000年才開始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經驗的積累還相對較少,而理論體系的建立卻需要長期的經驗積累,我們健全的理論體系的建立任重而道遠。
4)高校招標從業人員的理論與實操水平有待提高
據了解,現在很多高校開始發展校內公開招標等采購方式,由于高校為事業單位,其招聘的工作人員一般是每年從應屆畢業生中公開擇優招聘,由于我國招標相關的專業還沒普及,是很難從這方面吸收專業人才。另外,很多高校從事招標工作的工作人員并不是專職的招標人員,招標工作只是其眾多工作中的其中一項,其巨大的工作量也導致其工作雜而不精,因此現今高校從事招標管理的人員其理論與實操水平普遍有待提高,表現為對有關的法律法規并不夠熟悉,遇到問題的應對處理能力不夠規范。
5)建議與對策
針對在高校工程實行招標管理存在的問題,可從四方面進行改進:①相關部門加強宣傳力度,向廣大教職工大力宣傳推行招標管理的優勢,并簡化優化相關的招標采購審批程序。②各高校在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可以制定相關工程項目的招標采購實施細則,同時加強監管與論證,杜絕腐敗,健全相關的招標管理制度。③實踐中,在不違反法律的大前提下,我們需要進行大膽的探索,在探索中形成理論,再以理論指導實踐,不斷完善招投標管理的理論體系。④國家加大對招標管理人才的重視,招標師職稱含金量提高,自然有更多的人才向這行業專業化,職業化發展,另外相關高校的主管部門應重視高校實行工程招標管理的重要性及優越性,加強引導各高校加大對招標管理人員繼續教育經費的投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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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物資管理;系統;流程;微機化管理
中圖分類號:F25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09)01-0351-02
1 系統概論
陜西安康水力發電廠物資微機化管理軟件系統是按照電廠物資信息管理的實際需求,利用先進的MIS系統操作平臺,涵蓋物資使用人員、物資計劃員、物資采購人員、倉庫管理人員、物資管理人員、財務人員、職能部門、決策管理人員等各對象的使用要求,特別是計劃性、流程審批、項目資金控制、預算、決算、特殊統計等要求,將物資應用架構在整個企業網絡上。通過建立物資信息管理系統進一步適應物資管理信息化的需求,規范物資管理,降低物資公司運作成本,節約工程投資,提高工作效率,樹立公司良好的整體形象。系統基本分為三大部分:物資需求查詢及提報系統、物資信息編輯系統、物資信息管理處理系統。
2 物資需求查詢及提報系統
(1)支持多套帳管理。管理主業、多經等多套帳業務,支持主業與多經間物資調撥等業務;
(2)管理流程化。從預算資金計劃、需求計劃、采購計劃、物資入庫、物資領用等均具有較強的流程控制;
(3)物資資金計劃性,使物資在項目上的使用資金控制及時到位,避免了以往計劃的盲目性,并實時提供項目資金的使用情況;
(4)采購智能化,可根據需求情況及庫存最新情況智能計算采購數量,為采購員提供計劃基礎;
(5)支持多種庫存操作。包括驗收入庫、待驗入庫、發料、內部借料、外單位借料(調撥)、廢料回收、退料、報廢、盤點、內部銷售等;
(6)支持庫存報警,實現最低庫存、最高庫存上下限的控制及報警;
(7)支持借料到領料的轉換,例如由于生產緊急需要不能等待正常的需求計劃審批手續,可直接從倉庫借料,后再進行相應的需求審批。
(1)年初制訂的全廠工程項目資金定額及工程項目分類編輯;
(2)全廠物資需求計劃編制匯總、物資需求計劃自動生成領料單;
(3)全廠物資采購計劃編制匯總、物資采購計劃審批、物資采購詢價、自動生成入庫單;
(4)按職能部門計劃部、生產技術部、財務部、審計部、紀檢監察等部門相應的管理權限和流程進行接受、審批、查詢上報的各種計劃、申請及其他相關信息,下達任務計劃、批復結果。
(5)合同匯總及執行情況查詢
4 物資信息管理系統
(1)物資驗收入庫、待驗收物資入庫、領料發料、內部借料、外部借料、退料、廢料回收、物資盤點、物資報廢可隨時查詢。
(2)按不同部門、不同項目隨時可以進行統計,對全廠各部門的費用進行宏觀掌控。
(3)財務稽核更加方便快捷、準確。
(4) 系統設置、用戶及權限設置、流程自定義基礎數據管理(物資系統中各業務、物資需求計劃崗位定義、物資需求計劃流程定義)、物資編碼(倉庫及賬本代碼設置、物資編碼、庫存期初數量設置)科學嚴密。
(5)強大的物資備份系統,實現每天的自動備份,確保系統數據的安全可靠。
(6)庫存查詢、刪除物資查詢、庫存出入明細帳查詢、庫存結轉帳查詢、物資需求計劃查詢、物資采購計劃查詢、驗收入庫查詢、發料查詢、其它庫存操作查詢、物資費用統計(各部門材料費用統計表、各班組材料費用統計表、工程項目費用統計表、工程項目用料明細表、庫存物資積壓情況表。
5 結語
陜西安康水力發電廠2008年8月1日通過實施物資微機化管理,企業各種資源得以有力整合,倉儲、業務、計劃管理、采購管理、數據的準確性明顯提高,統計更加全面和準確,預算表生成方便快捷、靈活,使管理層能夠更快、更準確地掌握企業的運營情況和制訂經營決策,辦公效率得到了顯著的提高,實際運行過程中體現了強大的管理優勢:
(1)物資管理系統實現了組織管理流程再造。物資管理系統從物資需求預算形成到物資送達使用單位結轉,將每一個崗位、每一個工作環節都納入系統管理之中,實現了各個工作環節操作流程再造。操作流程再造主要分6個階段,即提交、計劃、采購、核價、驗收、考評。
(2)物資需求預算制定階段。職能部門受理、審核各單位物資需求預算;各用料部門匯總自己部門的物資需求預算;物資公司編制物資采購需求預算。
(3)完善的物資采購管理體系促生了物資管理信息系統的建立,物資管理信息系統的開發、推行和應用,進一步完善了物資采購管理體系。管理系統的方便快捷,為領導的分析和決策提供了技術支持。領導可利用較少的時間,對物資廠商準入、申請計劃形成、采購計劃制定、存貨狀態、資金撥付等進行全面系統地分析,并及時形成有效決策。全面運用物資管理系統后,重新修改、制定了《預付款管理辦法》、《計劃、采購人員崗位經濟責任制考核辦法》、《物資招標采購實施細則》、《物資需求預算管理實施細則》、《物資定點采購供應管理辦法》、《物資采購供應商市場準入實施細則(暫行)》、《物資比質競價擇優采購管理實施細則(暫行)》等辦法、細則。這對提高物資采購、管理人員的業務水平和增強約束力均體現了較好的效果。
(4)物資管理系統的應用,大大增強了物資采購人員的主觀能動性。管理系統的方便快捷和透明,敦促采購員在采購物資材料前,不僅對物資材料的市場銷售價進行深入細致地了解,而且對供方的產品質量、企業資質、信譽、供應能力、售后服務和產品價格等進行跟蹤調查,建立合格供方及價格信息檔案,及時掌握市場價格波動情況,為比質比價采購、控制采購成本、擇優選定合格供方提供真實、可靠的依據。
(5)提升了物資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工作效率。物資管理系統的應用,使物資工作人員可以根據個人的工作需要,快捷方便地找到自己需要的信息,如物資相關人員對價格信息的掌握、對供應廠商資料的積累和選擇、對物資消耗規律的掌握等都在管理系統應用后非常簡便地得到實現,進一步提升了物資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工作效率。
(6)提升了物資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工作效率。物資管理系統的應用,使物資工作人員可以根據個人的工作需要,快捷方便地找到自己需要的信息,如物資相關人員對價格信息的掌握、對供應廠商資料的積累和選擇、對物資消耗規律的掌握等都在管理系統應用后非常簡便地得到實現,進一步提升了物資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工作效率
(南京大學教育研究院,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江蘇·南京)
摘要:隨著高等教育的普及,在校學生人數與日俱增,財政撥款與事業性收入逐年增加。為了提高高等院校教學、科研、學科專業建設及人才培養水平,各級政府及高等院校加大了經費投入。本文調研了具有代表性的十余所高校的采購管理的機構設置及制度建設狀況,針對高等院校采購管理的特征,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應的對策。
關鍵詞 :高等院校;采購管理;機構設置
一、采購管理機構設置
目前高校負責采購的機構名稱尚未統一,不同高校對采購部門的稱謂也各不相同,如南京師范大學的資產管理處、蘇州大學的國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武漢大學的采購與招投標管理中心、南京大學掛靠在財務處的招標辦公室、中山大學掛靠在設備與實驗室管理處的招投標管理中心等。
按照組織形式可以分為集中模式、分散模式、兼管模式三大類。集中模式:采用這種模式的高校成立了專門的機構,通常稱為“招投標管理中心”或“招投標辦公室”,是一個獨立建立的部門,有運營開支,并且還兼有管理和服務職能,所有學校的采購工作統一由該部門負責,統一操作,如武漢大學、中國海洋大學已采取此模式。這種模式更有利于管理,具備專職人員和專門場所,對采購工作的管理也更規范。但是,由于權力過度集中,容易滋生腐敗,不利于加強監管。分散模式:采用這種模式的高校,既沒有專門的招投標機構,也不是某一職能部門集中負責,而是根據業務要求,不同的采購項目,由不同的職能部門負責:基建處負責重大建設和維修工程,后勤處負責后勤物資如藥品、食堂用具的采購及零星修繕工程,實驗室負責專業儀器設備采購,圖書館負責圖書采購,教務處負責教材和教科研設備采購。南京林業大學采取該模式。這種模式具有針對性和靈活性,但采購機構過于零散,不利于監管,給監督招投標工作帶來一定的困難。兼管模式:采用這種模式的高校沒有專門從事采購工作的機構,且沒有配備招投標管理的專業人才,采購管理由某個職能部門集中負責,采購管理只是其工作的一部分。如華中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中國農業大學等均采取這種模式。這種模式既能宏觀控制,又能微觀操作,一事一議,職責分明,監管到位,缺點是人員配備必須加強,專業素質有待提高。
二、采購管理制度建設
高等院校在招投標過程中,以招投標法和政府采購法為基本法律依據,在具體工作中,突出政府采購法的行政管理性質,并注重招投標法的招投標具體流程。一些高校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了適合本校的各項采購和招投標規章制度,這對我國高校的基建和采購工作起到了推動作用。
筆者調閱了上述幾家高校的校內采購和招投標規章制度并進行比較后得出以下結論:首先,所有高校的規章制度建設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為依據;其次,所有高校都有自己的招投標管理制度,并在制度中明確表明采用不同方式進行采購的限額標準,如江蘇某特殊教育師范學院的《校內招標采購工作程序》;第三,部分高校將招投標管理制度進一步細化,形成了關于服務類項目、工程類項目、儀器設備類項目、教材圖書、進口設備等的招投標管理制度,如西安交通大學的《小型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物業(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蘇州大學的《教材與文獻資源采購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購置進口免稅科教用品若干規定》;第四,少數高校制定了評標專家管理制度,如南京信息工程大學的《招標和驗收專家組產生辦法(試行)》、蘇州大學的《采購評審專家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未見高校有關于信息化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高校的采購管理必須與時俱進,并進行相應的改革和完善。如果高校不改良或變革原有的管理制度以適應社會的發展與時代的進步,會在一定程度上使高校與社會脫節,采購管理工作無法順利進行。尤其是在科學和技術的迅猛發展的當下,社會已經進入電子信息時代。學校是否可以考慮在招標投標中整合信息化系統,盡量減少經濟成本,提高綜合效益。
三、采購管理的特征
(1)經費來源復雜,歸口管理部門多。總的來說,高校的經費來源多樣,并呈現出交織復雜的態勢。按經費來源分類,高校資金可以分為政府撥款、市場籌措和學術項目。按經費性質分類,高校資金可分為財政性資金和非財政性資金。按經費類型分類,高校資金可分為專項經費、教育經費和科研經費。
(2)經費使用時效性強,計劃性差。按照國家規定,財政撥款按年劃撥,專項經費也有一定的使用期限,到期沒有用完的經費,需要收回,并影響到下一周期的撥款額。除此之外,某些經費的數額和到位時間也很難事前了解,因此,一旦經費到位,使用部門為了不至于第二年經費清零,就要求采購部門盡快安排實施,以便早日投入使用,導致無法按時進行采購計劃的編報,采購計劃性較差。
(3)設備專業性高,所需數量少。高等院校的專業和學科門類眾多,導致所需教科研儀器設備的品種多樣,差異性較大。由于用于教科研的儀器設備僅用于有限的專業和學科領域,屬于專用設備,性能指標專業性高,不同于一般通用設備的采購工作。然而,高校對于單一種類的設備需求量不大,有時一個實驗室或一個學院,甚至整所學校僅購置某一種一臺設備。
(4)涉及部門多、時間緊、任務重。高等院校的采購項目往往涉及校內的多個部門,如使用部門、職能部門、財務處、采購處、校領導等,甚至有的項目還需要到教育廳或財政廳備案,這就要求采購人員在有限的時間內快速做好各單位、各部門的協調工作,但是時間往往緊迫,給采購工作帶來了一定難度。例如江蘇某特殊教育師范學院2014年8月份需要采購一批鋼琴,因數額較大委托江蘇省設備成套有限公司作為招標承接本項目的招標工作,學前學院為使用部門、教務處為職能部門、藝術學院為技術控制部門,作為資產辦的工作人員,需要同時與招標及校內多個部門進行溝通協調,確保項目順利完成。
四、采購管理存在問題的成因
(1)采購手續繁瑣,周期長,效率低。從項目申報至驗收付款,需要經歷項目申請單、招標公告、招標文件、中標通知書、合同、驗收單、發票的填寫,校領導需要對項目申請單、合同、驗收單、發票進行審批,采購部門需要對項目申請單、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合同、驗收單進行存檔。通過對各個環節的分析,發現時間主要浪費在部門間信息的傳遞、對文件的審批、反復的檢查等非增值活動中;而在增值活動中,大部分活動都是串聯進行的,耽誤了大量時間。引入BPR核心思想和信息化系統可有效簡化流程、縮短采購時間。通過信息化系統來完成整個采購周期,不僅能規范采購步驟,而且更有效率、更便捷。
(2)專業設備技術指標具有傾向性。在前期的調研中,一些儀器設備供應商會借機和項目申請部門進行串謀,致使學校在招標采購文件中公布的技術參數傾向于某種品牌,甚至出現僅有一家能滿足要求的情況。這種傾向性或排他性的技術要求顯然有違公平公正原則,容易滋生腐敗行為。招標辦作為采購部門,不可能去了解每一種專業設備的技術參數,此時可運用兩階段招標法來確定具體參數。第一階段,投標人按照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的要求提交不帶報價的技術建議,招標人根據投標人提交的技術建議確定技術標準和要求,編制招標文件。在這一階段,招標人與投標人可以就技術方案進行充分溝通、反復商討以及隨時要求增加補充有關資料。第二階段,招標人向在第一階段提交技術建議的投標人提供招標文件,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最終技術方案和投標報價的投標文件。
(3)后續服務工作不到位。高等院校的采購管理工作是一個系統的工作,不僅包括設備的采購,還包括合同的簽訂、設備的安裝、調試和培訓、付款等環節。長久以來,高校對設備、工程和服務都是重采購、輕管理。
(4)付款流程不完善。所有項目款項,均由使用部門提出付款申請,財務處按合同辦理。對于一般的設備采購,這樣的機制不會出現問題。然而,高等院校中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是需要送審后才能確定最終金額,且該金額與合同約定出入較大。但是審計部門與財務處并沒有共享信息,導致出現多付款的現象。在高等院校引入信息化系統,將審計系統、采購系統、合同管理系統、財務系統進行對接,可以有效防范類似事件的發生。
高等院校采購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以下三個方面:一是機構設置不合理,部門之間的職責范圍不清,缺乏必要的協調機制;二是制度建設不完善,管理工作中每個環節的銜接沒有充分考慮;三是沒有引入信息化系統,導致信息傳遞不通暢,信息共享不及時。要解決這些問題,必須對高等院校的采購管理流程進行重組,界定各部門職責及完成工作的時間與質量,簡化審批手續,引入信息系統實現信息的及時共享。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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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勝利油田;標準化;標準化采購
近年來,面對嚴峻的經濟形勢,為了降低和控制采購成本、有效整合社會資源、提升集團公司物資供應管理水平,勝利油田改變采購理念,積極推行標準化采購。油田實施標準化采購工作,至今已有近四年的時間(2012-2016),先后開展了“四化”示范區突破、油田化學劑攻堅、全物料標準化采購三個階段的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了全物料標準化采購,建立了標準化招標采購運行模式。
一、勝利油田標準化采購管理理論
(一)標準化采購相關概念界定1、標準化采購。是指通過組織專家,優化物資的技術參數和配置,摒棄個性化的需求和過剩的功能,最終建立符合油田生產實際統一的物資技術標準體系的采購行為。在統一物資標準的基礎上,通過招標等方式優選主力供應商。2、標準化采購專業組。是油田為推進標準化實施,分專業由各部門專家組立的技術專業組,梳理、制定油田標準化采購技術標準,為標準化采購提供技術支撐。3、標準化采購物資。是指通過在油田層面制定統一技術標準,經過招標選型、定型談判、優選主力供應商、簽訂框架協議等標準化采購流程選型定型的物資。4、標準化采購全過程管理。勝利油田標準化采購全過程管理主要包括標準化采購的采購標準管理、計劃管理、采購管理、物碼管理、價格管理、供應商管理、物流儲備管理、質量管理等環節。(二)標準化采購管理實施原則1、先進可靠,經濟適用。油田的技術標準的制定、選型定型、采購始終堅持“先進、可靠、安全、經濟、實用、統一”的原則,落實全生命周期總成本最低的采購要求,促進標準化采購成為安全供應、經濟供應的根本保障。2、先易后難,不斷提高。標準化采購堅持先易后難,先通用、后專用、不斷優化提高的原則,著力解決大宗的、常消的產品的不標準問題,提高通用性、互換性,追求標準實施的效益最大化。3、依托工程,相互促進。依托油田地面建設的新區建設和老區改造、信息化提升等程項目,加快推動鉆井、采油、作業等所需主要物資采購標準化進度,促進物資采購標準體系的不斷優化和完善。4、共同參與,整體推進。充分調動和發揮專業處室、油田專家、設計部門、使用單位專業優勢,加強協調合作,確保標準化采購工作的有序、高效和整體推進。5、強化實施,注重實效。通過完善、強化標準化的管理和運行,建立健全標準化采購監督考核、跟蹤評價;簡化采購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標準化采購的適用性、有效性,形成采購技術標準制定、實施、修訂的良性閉環運行。6、公開透明,互相監督。依據“依法合規、公開透明”的原則,大力推行公開招標、框架采購,標準化采購從需求提報、技術評價、選型定型、招標采購等的各流程至于陽光之下。
二、勝利油田標準化采購實施方案
(一)采購方式油田標準化物資采購分為集團化采購和企業集中采購兩種方式。屬集團化采購的標準化物資,按照《中國石化集團化采購管理辦法》執行。屬企業集中采購的標準化物資,嚴格按照標準化結果進行采購。標準化采購原則上實行公開招標與框架采購,嚴禁采取分批采購等規避招標的行為,采購部門計劃人員為直接責任人。(二)供應商推薦在標準化采購方案編制前,物資采購部門根據年度采購策略供應商推薦原則,結合供應商資質、質保體系、生產能力、歷史業績、財務狀況等綜合評價,對供應商進行風險評估,組織相關部門對風險評估高的供應商進行現場考察。(三)份額分配標準化采購方案應提前編制框架協議、合同的分配份額原則,份額分配依據評標排名并結合實際供貨能力確定。業務科室采購人員為直接責任人。(四)采購方案提報標準化采購方案應經過油田專業部門、四化“項目”部或專家組的審核,并充分聽取二級使用單位的意見,由采購部門計劃人員提報,應保證相關資料完整性,采購部門計劃人員作為直接責任人。(五)采購方案審查標準化采購方案由供應處牽頭組織進行審查,可邀請油田技術監督、價格、管理共同參與審查,審查意見已會議紀要的形式進行公示,審查通過后的方案提報油田標準化采購工作領導小組的分管處領導審批。
三、勝利油田實施標準化采購管理作用
(一)對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優化壓縮,集合批量,節約采購成本標準化采購按照“簡化、統一、適用”的原則,優化產品的技術參數和配置。通過統一規格型號,壓減物資編碼共計1萬8千余條,進一步提高了品牌集中度,形成了批量采購優勢,降低了采購價格。(二)優化產品技術參數和配置,摒棄過高的功能,采購適用的產品標準化采購本著好用、耐用、實用的原則,對常規產品優化了參數配置,摒棄了過剩的功能配置,采購的產品更適應油田的實際需要。(三)新產品新技術的廣泛應用,降低油田綜合成本勝利油田在集團“三化”的基礎上結合新時期的新發展,提出利用信息化、自動化手段,大力建設智能化油田。油氣開采環節應用了大量新的信息產品,依靠信息化、自動化手段替代人工操作,一是提升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平,提高了效益。二是有效節約勞動用工,降低人工成本減少維護性投入,降低了綜合成本。(四)提高產品及配件的通用型,降低建設及維護成本標準化按照“十統一”的要求(原理、結構、材料、指標、規格、質保、價格、接口、圖紙、外觀標識)對產品進行標準,逐步建立符合自身生產實際的統一的產品技術標準體系。(五)提高產品質量,提升產品質保期,降低維護成本。標準化采購在確保設備穩定的質量的情況,部分產品質保期由1年提高到3年以上。使用壽命要求的提升,促使廠家更加關注產品質量,油田采購和使用高質量的產品使得后期維護成本進一步降低。
四、勝利油田標準化采購工作進一步發展建議
(一)在內容上,實現標準化全覆蓋從井場拓展到各類站場,包括集輸、注氣、注水,地面站庫等,要充分利用智能管線;另外,要充分拓展到各類地面建筑設施,實現標準化;要分專業標準化,對框架較多的重要單體設備,盡可能整理出計劃。(二)在高度上,標準的層次要更高標準化不是油田定標準,簡單組織招投標后選出廠家。目前,部分標準已統一,但離“十統一”的差距還很大,單體技術產品,包括內核、接口、定價等,盡可能做到“十統一”,模塊化產品,要盡量實現模塊的“十統一”。同時,總部目前推行標準化采購,油田的“十統一”要與總部的標準化采購進行充分結合。目前,在沒開展“四化”建設的管理區,往往采購時不采用標準化產品。原因是從設計單位開始,設計物碼在標準化庫里沒有。(三)加強對設計單位、二級單位標準化應用的考核四化項目部要和供應處、投資發展處、基建處好好研究,對設計單位標準化成果應用情況進行考核。做設計,特別是施工圖設計,列出目前沒有形成標準化成果的明細,制定工作意見,暫時按照原來模式運行,還是組織標準化。在地面工程方案設計的審查環節,要加入標準化審查,可以要求設計單位列出采用標準化成果的明細,或者四化項目部在提前了解方案內容的基礎上過方案。現在設計單位存在一些問題,如設計人員頻繁變動,采用沒有參與過標準化的人員進行設計等等。應當加強設計人員培訓,凡是設計油田地面工程方案的人員,進行必要的標準化培訓,取證后方可從事油田相關項目設計。要推廣標準化成果應用。
五、結論
勝利油田在推行標準化采購的過程中,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還有許多地方比如非標設備、配件的采購、如何提高招標率等需要進一步完善。標準化是一個永無止境,不斷螺旋上升的過程,標準化采購是煉化企業降本增效的一種有效管理手斷,勝利油田繼續大力推行標準化采購,規范采購行為,切實建立一個規范、科學、高效、低成本的保供和管理體系,實現有質量,有效益,可持續發展,為建設千億元現代化產業基地做出貢獻。
作者:張敏 單位:中國石油大學勝利學院文法與經濟管理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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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新時期 鐵路建設 物資管理 改革 完善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各行各業的建設都進入到快速高效的模式中,在這樣的前提下,物資管理工作漸漸為人們所認知,并受到重視。在工程項目建設管理中,物資管理是很重要的一部分,關系到整個工程的投資和質量控制。在鐵路建設領域,鐵路物資部門負責物資的管理與采購工作,關系到鐵路建設部門的穩定與高效運轉。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進入全面建設的階段,我國鐵路客運專線的建設也進入規模化建設的階段,相關部門要求將鐵路建設工程的管理工作擺在了首要的位置,要求加強鐵路建設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嚴格按照工程質量管理各項制度的規定進行各項管理工作。在物資管理方面,嚴格按照《鐵路建設項目物資設備管理辦法》、《鐵路建設項目甲供物資設備采購供應暫行辦法》、《鐵路建設項目鐵道部管理的物資采購供應實施細則》等管理制度的規定,對完善鐵路物資管理制度體系,以及實現鐵路建設質量和投資的控制起到了非常積極的作用。
一、加強鐵路物資管理工作的必要性
自2006年以來,我國財政部在鐵路建設上加大了資金的投入量,并計劃到2010年,建成17000公里的鐵路新線,至此,我國鐵路進入跨越式發展的新時期。在鐵路建設工程中,工程物資質量的好壞,直接關系到工程質量的好壞,同時工程的材料費占整個施工投資金額的3/4左右,因此,物資的管理,材料的使用直接關系著鐵路建設工程的盈虧問題。
綜上,要加快整個鐵路建設得發展,提高鐵路建設工程的質量,必須進一步做好鐵路物資管理方面的工作,提高工程效率,充分發揮每一筆資金的作用,做到“物盡其用”;同時做好物資管理人員的管理工作,使每一個鐵路物資管理工作人員都能“人盡其才”。
二、我國鐵路建設物資管理模式的現狀
為了建成高效、安全、快捷的新客運鐵路干線,按照《鐵路建設項目物資設備管理辦法》、《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鐵路有形建設市場交易規則》等相關規則的規定,目前鐵路建設物資管理被分為甲方供應物資設備(簡稱甲供物資設備)、甲方控制物資設備(簡稱甲控物資設備)、自購物資設備三種類型。甲供物資設備,是指在工程招標文件和合同中約定,由鐵道部或建設單位招標采購供應的專用物資設備。費用為概算內相應物資設備的費用,費用結余納入降造費,不足部分按變更設計程序辦理。甲控物資設備,是指在工程招標文件和合同中約定,在建設單位監督下由工程承包單位采購的物資設備。主要是指對工程質量、安全和造價有直接影響的大宗通用物資設備,其費用納入工程承包合同,由工程承包單位包干使用,并承擔價格風險。自購物資設備,是指在工程招標文件和合同中約定,由工程承包單位自行采購的物資設備。其費用納入工程總承包、施工總承包范圍和承包合同,并承擔價格風險。
從這一規定不難看出,新鐵路物資管理模式強調了鐵路建設物資設備實施采購、建設、使用全過程管理,并建立健全了質量控制制度,明確合理的劃分了鐵路建設中各參與方的職責和權限,規定了采購的范圍,以及各方在質量監控的過程中的責任,對生產商的管理及規范做了指導性的規定,進一步明確了部管物資采購供應參與各方工作職責,細化了工作內容、工作流程和標準格式,有利于理順鐵路建設物資管理體制,有利于構建健康有序的鐵路建設物資流通市場,有利于提高鐵路建設工程設計概(預)算的編制水平。
另一方面,任何制度在建立之初都是不健全的,存在很多問題需要通過實踐的檢驗來解決,新的物資管理模式在實施的過程中也存在很多問題。
三、以甲供為例,當前鐵路建設工程物資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應急采購物資設備沒有從政策上予以明確
應急采購物資設備是指在工程招標剛完成時,由于部管或建管的甲供物資受招標批次、招標日程安排等制約在工程開工時無法及時供應,或當供應廠商的供應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工程承包單位為保證工程急需而先行采購的物資設備。應急采購物資是幾乎每個項目工程都存在的問題,而鐵道部在政策上沒能予以明確,項目機構無所適從,或者“各顯神通”,通過采用各種不同的“變通”手段或“走賬”來處理。這樣做表面上是“依法合規”,事實上是人為的“造假”。
(二)管理政策多變,脫離現場實際
鐵路建設項目規模大、標準高,有些操作模式在國內甚至在國際上尚無先例,在實踐中根據實際需要在管理辦法或政策法規上不斷摸索和修正,本屬正常。但近兩年來,在甲供物資設備目錄范圍、鋼材招標政策規定方面反復多變,有些變化與現實需求不一致,給工程項目建設物資設備管理造成操作困難,也留下了不少后遺癥。
(三)未對與鐵路建設項目有關的生產廠商定期考察評價
由于近年來鐵路建設項目規模劇增,與鐵路建設項目物資設備有關的生產廠商也如雨后春筍,迅速增加。但目前生產廠商魚目混珠,良莠不齊,盡管對一些物資設備實行生產許可制度,但一些廠家的資質文件及質檢報告難于真實反映其真實能力與水平,往往考察結果與所提報的文件資料有很大的不同。
(四)鋼材招標政策未能貼近市場,影響現場供應需求
一段時間以來,鐵道部對鋼材的招標政策反復多變,至目前基本是只對鋼材生產廠招標。為了節約投資,鐵道部利用行業優勢與生產廠“價格談判”,約定出廠價在基準價基礎上優惠100~200元/t,付款實行按月預付方式,生產廠不必提供履約保證金(保函)。如此結果,一是一部分生產廠供貨積極性不高,供應服務質量差;二是鋼廠提供的鋼材規格不全,或受排產制約,不能及時滿足現場施工需要;三是由于沒有提供履約保證金,在鋼廠未能及時供貨時,建設單位難以約束鋼廠;四是一些鋼廠投標文件沒有完全響應招標文件要求,鋼廠中標后在簽訂合同時經常發生扯皮現象。
(五)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與低于成本價的困惑
物資招標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同時又不接受低于成本價的報價,實際上除了鋼材等有發改委的信息價作為參考外,由于沒有權威參考數據,其他物資常常難以確認投標人的報價是否低于成本價,給物資質量監督增加了難度,也挫傷了規范生產廠家的積極性。
諸如此類的問題,在整個物資管理模式中都有存在,使得現行的物資管理制度在實際操作上大打折扣,因此,如何現有規定的基礎上,對細致的操作加以改善,成為業內討論的熱點話題。
四、完善鐵路建設工程物資管理工作的建議
(一)必須強化建設物資采購管理,節約工程投資
2003年3月鐵道部提出了跨越式發展目標,2004年1月國務院批準了《中長期鐵路網規劃》,掀起了鐵路建設新。國務院財政部也按照規劃加大了對鐵路建設工程的資金投入,要利用好這部分資金,就必須完善強化鐵路建設中的采購管理工作。
(1)物資采購必須堅持優質、可靠、低成本,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鐵路物資的采購具有專業性強、數量大、金額高等特征,因此優化采購管理工作必須要在保證質量的基礎上,選擇最合理的價格,并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堅決抵制不按規定的采購程序。
(2)大力推行招標制,確保“陽光”采購。對鐵路建設物資,凡具備招標條件的,一律實行招標采購,并加大對擅自采購或化整為零、規避招標行為的處理力度。不具備招標條件的,應盡量采用競爭性談判或政府采購法規定的采購方式。
(3)要規范采購主體,理順管理體制。甲供物資設備由工程建設指揮部組織采購,建設單位不得委托施工承包單位采購或招標;甲控物資設備由施工承包單位組織采購,建設單位不得組織招標更不能指定或暗示供應廠商。
(二)必須重視物資質量管理,確保工程質量
鐵路是國家重要的基礎設施、國民經濟的大動脈、交通運輸體系的骨干,具有大運力、低成本、有利環保的特點,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進程中肩負著重要的歷史使命。鐵路運輸安全,直接關系公眾安全及利益。工程質量是鐵路運輸安全的基礎,物資質量與工程質量密切相聯,可以說是工程質量的前提和保證。
(1)建立健全“四位一體”的建設物資質量管理體系。具體來說,就是要明確工程設計單位的物資質量設計(選用)責任、建設單位的物資質量采購(監控)責任、施工承包單位的物資質量使用(采購)責任、監理單位物資質量檢驗(驗收)責任,通過全方位、全過程、全員的物資質量管理,提升物資整體質量。
(2)建立健全質量責任制。物資采購要堅持“誰采購,誰負責”的原則,明確物資采購、運輸、保管、驗收等環節的責任人及責任,并加強質量跟蹤追溯,強化質量責任管理。
(3)把好物資設備驗收關,杜絕不合格物資上線使用。不論甲供、甲控,還是自購物資設備,使用單位必須堅持先驗收合格、后使用的原則,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物資,要禁止使用,如橋梁等重要物資采購單位還應會同監理駐廠監造。采購和使用單位要主動接受監理單位對物資設備規格、型號、數量、品種、檢測報告等內容的檢查驗收。屬行政許可的,應檢查行政許可或強制認證書,并按規定進行見證取樣或平行檢驗。
(三)強化招標采購,規范采購行為
相關法律中有明確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依法招標:大型基礎設施、公共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建資金的項目。因此,鐵路建設物資采購屬強制招標項目,必須進行招標。根據《招標法》的規定,強制招標項目采用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方式。甲供物資設備因金額較大,具備批量采購優勢,宜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甲控物資設備要結合需求數量、公開招標成本等因素,分別采用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方式;自購物資設備因批量小、消耗分散,可采用競爭性談判等政府采購法認可的采購方式。
(四)加強合同管理,降低采購風險
鐵路建設所需物資設備品種多、數量大、時間長,特別是通信信號、牽引供電類設備,技術規格尤其復雜,稍有不慎,就會產生合同糾紛。因此,要以商品買賣合同示范文本為藍本,以招投標文件及技術規格書為內容,以提高工程質量為核心,嚴格執行合同會簽及備案制度,依法與物資供應廠家簽訂合同,以降低采購風險。
(五)做好物資系統人員的培訓
實行鐵路建設項目甲供物資供應是近年來的新辦法,具體實施和操作中會遇到許多新問題。大規模的鐵路建設項目開工,需要很多專業技術人員,即使從事多年物資管理工作的人員也面臨許多新的政策規定,需要加強業務培訓。建議部物資辦組織設計、監理、施工、建設單位及科研單位、學院編寫有關學習資料,包括教材、影像資料等。同時,定期組織物資系統人員集中研討和培訓,以提高他們的業務素質和思想素質,做到提高思想認識,加強廉建設,保持廉潔自律。
(六)加快鐵路建設物資管理信息化建設,提高管理水平
隨著社會的發展和信息化技術的提高,“吃萬家飯、跑萬家廠”的傳統采購方式已成為歷史,信息化技術給提升物資采購管理水平帶來了契機。鐵路物資采購管理部門要建立與互聯網的聯接,以便快捷查尋市場資源、實時價格等信息,為采購、招標、訂貨等提供決策依據。要建立建設物資管理信息化網絡,實現物資采購、供應、儲備、配送的動態管理,提高建設物資管理水平。要嘗試開展電子商務,努力降低物資采購管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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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資源整合 物資管理 控制
為適應路局生產力布局調整要求,完善物資保障機制,強化物資經營管理,降低物資采購成本,通過優化物資流程,實現物資集中采購、集中存儲和統一配送,形成全局統一的物資管理標準體系。
一、實施物資資源整合的目的
隨著鐵路生產力資源的調整,過去各運輸站段自行分散采購、分庫存放、一料多儲、多人重復作業的方式、庫存物資資金占用以及物資質量安全存在風險等因素,都制約了鐵路運輸的發展。因此,只有對全局物資進行整合,解決物資管理中采購重復、儲備重復、管理機構重復配置、各類資源浪費等問題,實行物資流程再造、調整庫存結構,依靠長期以來從事專業采購的經驗與技術優勢,積極開辟和拓展市場,建立“統一采購、統一供應、統一儲備、統一配送、統一清算”的高效、快捷的物資管理新體系。
二、資源整合的物資管理與控制
(一)重組機構,轉變管理職能
通過物資資源管理整合,原烏魯木齊物資供應段、北疆物資供應段、哈密物資供應段、庫爾勒物資供應段四個段整合為一個烏魯木齊鐵路局物資供應段,通過對各職能科室和崗位人員人員的重新分配調整,優化工作流程,理順作業關系,全面負擔起全局各單位的物資采購、供應、儲備、配送、資金清算等物資管理工作,綜合體現物資資源管理的整合優勢。
整合后物資供應管理變為兩級管理、一級儲備。根據供應管理權限,物資管理處承擔采購供應管理職能和局管物資的供應,物資供應段負責全局的的物資供應管理工作和段管物資的供應,各運輸站段不能自行采購物資,各站段材料計劃人員根據物資需求提報物資計劃,并對配送物資的型號、質量、價格以及服務情況等信息進行監督并反饋。
物資供應段根據物資配送需要,采用集中管理的供應模式,設立了烏魯木齊中心庫;哈密、庫爾勒、阿克蘇、奎屯4個綜合物資庫;7個機車車輛等專業配件庫和13個物資配送組。
(二)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物資管理內控體系
對物資管理從物資計劃、接運、驗收、儲備、配送、核算等方面按進行梳理細化,制定出臺了《物資供應段物資采購管理辦法》、《物資供應段集中采購招投標管理辦法》等一系列規章制度,全面規范物資經營管理。
建立了供應商準入制度和物資采購質量終身負責制,按照“誰采購、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規定物資采購人員責任,規范采購行為,加大責任追究的力度。凡因業務人員工作失職造成多余、積壓、貶值報廢物資,由責任人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三)理順管理關系,建立供應新模式。
1、實行屬地物資供應管理模式
采購供應配送中心負責烏魯木齊及北疆地區物資供應管理工作;哈密物資供應站負責東疆地區各庫組物資供應管理工作;庫爾勒物資供應站負責南疆地區各庫組物資供應管理工作。
2、建立統一的物資采購供應渠道
物資供應段將采購業務全部統一歸集到采購供應配送中心,實現采購業務歸口集中管理。建立了由采購供應配送中心下屬8個采購組(其中烏魯木齊地區6個,哈密、庫爾勒地區各1個)統一負責材料采購業務,各專業庫組負責倉儲保管、發放、配送的集采直供供應模式。采購供應配送中心統籌協調好各庫組日常供應工作,加強采購垂直管理,發揮了批量采購的優勢,增強議價能力,促使供應廠家降低價格,有效地降低采購成本。
3、強化尋質比價、招投標管理
加強集中采購招標管理工作,物資供應段對采購金額超過5萬元的物資全部報路局集中進行招標;凡一批次或年批次在5萬元及以下1萬元及以上的段管物資采購,全部納入段內集中詢質比價范圍;一批次或年批次在1萬元以下的段管物資采購,實行采購供應配送中心采購組詢質比價。
詢質比價擇優采購是在物資采購過程中通過傳真詢價、電話詢價、市場詢價、網上詢價等方式,對供方企業資格、信譽、服務質量、采購物資質量、價格、運雜費用等各項要素,采取經濟技術綜合評價擇優排序的方法進行采購決策。詢質比價擇優采購在三家及以上的合格供方企業中進行,形成比質比價比服務的競爭機制。
集中采購招投標是通過職業道德良好、從事相關領域工作滿8年、具有招投標和政府采購理論知識及較為豐富的實踐經驗、熟悉招標采購相關法律法規的評標專家和專家庫,采用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方式,對同一產品三家及以上供方企業的資格、信譽、服務質量、采購物資質量、價格、運雜費用等各項要素進行評審,最終以相同性能和質量條件下最低價中標的方法進行采購決策。
(四)資金結算實行集中統一管理和使用
物資資源整合后,全局物資采購權限發生了變化,物資采購資金由路局直接撥付給烏魯木齊物資供應段,各生產站段使用的物資款項由財務處和物資供應段直接結算,站段負責成本費用管理,物資供應段對站段的成本費用實行動態管理和實時監控。根據《烏魯木齊鐵路局經營資金預算管理辦法》文件,物資供應段每月上報月度資金預算,財務處審核批準后,分每月上、中旬兩次撥付物資供應段運營資金,每周撥付各站段的材料款。資金結算的統一管理和使用,有效的降低了全局運輸成本。
四、物資管理和控制的成效
(一)利用集采直供管理優勢,擴大集中招標采購范圍
利用管理流程再造的方式,不斷擴大物資集中采購范圍,物資集中采購的比例上升到97.3%,形成了全局各項物資集中采購管理新型運行模式。
實行物資采購招投標管理,采購招標信息公開化、采購價格透明化,有效的降低采購成本,保證了物資質量安全。
2012年全局集中招標采購完成40225項,市場總價20.53億元,定標總價18.69億元,降低采購成本1.84億元,降幅8.9%。其中段管物資招標節約采購資金0.37億元。
(二)強化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積極利用社會資金,實行“先使用、后結算”的付款方式,分批點收結算,有效控制庫存資金占用,加快資金周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每月平均利用社會資金達9006萬元。
加強采購過程管理,嚴格執行物資到貨價中標,剔除一切不合理的附加費用,并將物資配送到指定地點,減少二次物資配送費用的產生,切實有效地降低采購成本。
實施流程再造,提高作業效率。實行業務人員、財務人員定期下庫作業方式,保證物資供應結算及時性。
(三)推行物資領用預算管理制度,健全成本控制體系
實行全局存貨支出預算管理,各單位根據生產任務安排情況確定存貨支出預算控制總額,并將存貨支出預算細分到各物資品種大類。物資供應段根據路局下達的存貨預算要求,落實全局存貨支出輔助控制職責,嚴格控制存貨支出。
物資供應段每月中旬與預算支出單位溝通,督促單位控制存貨支出,月末進行審核、匯總各單位實際供應情況,編制累計實際支出與同期累計存貨預算完成情況表,上報路局物資管理處和財務處。對實際存貨支出超出累計存貨支出預算85%的單位,經段領導批準,與單位財務部門聯系,發出預警通知書,通報存貨支出情況,督促各單位按路局文件要求做好存貨支出控制工作。
通過存貨預算管理各項制度的全面落實,路局存貨管理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各單位總體存貨支出控制在預算范圍之內,為路局實現經營目標提供有力的保障。
(四)優化庫存儲備結構,加快資金周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為盤活資金,減少資金占用,實施通用物資“零庫存”管理。積極采取引廠(商)入庫、代儲代銷、按照“先使用、后結算”的原則,分批點收結算,在各區域儲備、各庫組分儲等多種形式實現通用物資“零庫存”管理,加快資金周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積極采取“壓庫利庫”各項措施,對多年積壓的庫存物資,采用與站段、供貨廠商協調,采取調劑使用、廠家置換等方式,努力降低庫存無效占用,壓庫利庫,加速資金周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物資供應段利用物資管理信息系統,實時監控各庫組采購進料情況,2012年采取站段利用、物資置換等方式,全段處理積壓物資333項121.77萬元。其中:局管物資65.72萬元;段管物資56.05萬元。
(五)建立快速、高效的物流配送模式。
(1)物資采購供應流程實行門對門采購,點對點供應,減少中間作業環節,提高作業效率。
(2)壓縮長途配送頻次,采取廠家直供等配送方式,有效節約物資配送成本。
(3)對同一路徑、同一方向、同一站點各生產單位的物資進行集中、直達、一站式點對點配送,有效壓縮發料運雜費,提高物資配送效率
2012年,在運輸車輛減少,電氣化鐵路新線開通,物資供應額大幅度增加的情況下,各項材料直達配送率達97%以上,供應配送成本支出降低成效顯著。
六、下一步努力方向
隨著路局新線建設投入運營,電氣化線路、新設備投入使用以及鐵路貨運改革的推進,為鐵路物資系統的發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們將進一步完善物資內控制度,優化物資流程,強化電氣化知識的學習,全面提升物資經營管理業務水平,為鐵路運輸生產提供快捷、便利、高效、增值的物資配送服務,實現物資系統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物資供應段關于路局運輸業存貨支出控制辦法》(烏物辦〔2009〕49號)
[2]《物資供應段屬地管理辦法》(烏物企〔2011〕82)
[3]《烏魯木齊鐵路局物資供應段集中采購招投標實施細則》(烏物辦〔2012〕13號)
[4]《烏魯木齊鐵路局物資供應段物資詢質比價擇優采購管理辦法》(烏物辦〔2012〕26號)
[5]《物資供應段物資采購記名責任制實施辦法》(烏物辦〔2012〕27號)
1.有利于節約資金,緩解縣級財政困難。實行公共財政是緩解當前縣級財政領域出現的突出矛盾,切實解決縣鄉難題,確保縣鄉財政正常運行的根本出路,而推行政府采購恰恰可以成為一個突破口。縣級財政收支矛盾一直比較尖銳,而在財源的培植和拓寬上又無法在短期內見效,所以就要在“節支”上下功夫。從我國各省推行政府采購的實踐看,節支率一般在10%左右,縣級政府采購因為剛剛起步,節資的空間應該更大一些。在全社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今天,對財力有限的縣級財政來講,財政扶貧資金、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資金都是政府采購的范圍,對這些項目實施政府采購將會節約大量資金,從而緩解縣級財政困難的現狀。
2.有利于增強鄉鎮企業的競爭力,促進縣域經濟發展。政府采購是一個大的消費市場,不容忽視。政府通過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來采購價格低、質量高的產品,鄉鎮企業為了進入政府采購市場,就必然會在降低產品成本、規范經營管理、提高產品質量以及完善服務上下功夫,這一過程就增強了企業的競爭實力。通過政府采購有意識地引導他們經受市場的考驗,并通過調整政府采購規模來直接或間接地促進縣域經濟戰略調整,提升產業結構,增加就業機會,激發縣域經濟的活躍程度,推動縣域經濟良性發展。
3.可以抑制腐敗,促進縣級政府建立反腐倡廉機制。采購過程中沒有有力的監督措施,容易出現有意采購價格高的商品,拿提成回扣的腐敗現象,使本來就有限的財力更加困難。政府采購作為“陽光采購”,它以公開投標為主要形式,并依托法制來提高采購過程的嚴密性和公正性,避免了“暗箱操作”和由個人說了算帶來的尋租行為。通過制定規范來約束政府行為,提升基層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識和高效廉潔的運作機制。
二、縣級政府采購中存在的問題
1.思想認識上有偏差,推行政府采購工作困難。一是有些人認為縣鄉實行政府采購沒有必要。政府采購就是財政拿出資金來購買產品,縣級財政大部分處于“吃飯財政”的局面,只能暫保人頭費,而不能保證公用經費的支出。既然政府拿不出錢來,各單位購買的物品,大都是本單位自己的錢,也就用不著政府采購了。二是認為縣級開展政府采購不大可能。因為縣級政府采購規模不大,價格就難以下降,不但達不到節約的目的,反而要政府或各單位拿出資金來供養采購機構的人員,增加了成本,失去政府采購的意義。正是這些認識上的偏差,導致縣級政府采購工作難以深入開展。
2.市場發育不規范,具體操作規則滯后。《政府采購法》的實施促進了我國政府采購工作規范化的進程,但政府采購是市場經濟的產物,它依賴于市場經濟的發展程度。地方經濟條件發達,市場發育相對健全,政府采購工作就可以順利推行,反之,地方經濟欠發達,市場發育相對滯后,政府采購工作就難以開展。對于供應商來說,由于縣級采購規模比較小,又零星分散,再加上政府采購本身要求價格較低,除去成本無利可圖。所以縣級政府采購市場很難吸引較多供應商,尤其是資質好、業務大的企業,某些項目的采購供應商還達不到法定的三家,無法建立起一套功能齊全、信息暢通、運作規范的政府采購機制。另外由于政府采購實施細則程序滯后,政府采購法對縣級沒有明確的規定,縣級采購還沒有可遵循的規范或可推廣的成功模式,直接影響了政府采購工作的深入開展。
3.機構設置不明、工作職責不清。根據《政府采購法》的要求,縣級財政應設立政府采購辦公室,行使監督管理職能,政府采購中心可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而定,有條件的可脫離于財政部門,單獨設立,無條件的可委托上一級采購中心執行采購業務。但是,實際上,大部分縣采購辦是掛靠在財政局某個科室,而成立采購中心來實際履行集中采購任務,并規范、制定各種制度,建立信息庫、專家庫,負責采購的監督管理職責;有的縣采購中心和采購辦一套人馬兩塊牌子,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因為機構設置不合法、不規范,也就失去了開展政府采購的意義,不能體現政府采購的目的和優勢,采購單位不理解,采購人不接受,從而制約了采購工作的深入開展。
4.采購方式單一,采購程序不規范。受財力和采購規模的限制,縣級政府采購主要以詢價采購和邀請招標采購為主,公開招標采購因要采購信息,增加費用且時間較長而采用不多。這雖然節約了時間和費用,但不能形成規范效益,也有悖于《政府采購法》中“以公開招標為主,其它方式為主輔”的要求。在具體采購操作中,也是由采購單位向采購中心報采購計劃,由采購中心來確定采購方式,并具體實施采購行為。由于沒有形成規范的運行機制,采購沒有計劃,形成采購中心坐等采購單位報來臨時采購計劃的現象,造成了采購活動的盲目性和無序性。
5.發展不平衡,工作人員素質不高。由于政府采購是新生事物,政策性強,涉及面廣,不僅涉及到財政、財務管理知識,還涉及到商品質量鑒定,招、投標等知識,專業性很強,特別對于科技含量高、技術要求強的采購項目,更是陌生。縣級采購中心一般只設3-5人,且都是從財政內部其它科室抽調去的,對于市場知識、法制知識以及政府采購知識懂得不多,對于一些本應納入政府采購目錄的采購因為缺乏相應的知識而未納入政府采購,例如:一些專用醫療設備、建筑材料、水利防洪工程、交通工程、綠化工程等。由些就大大縮小了政府采購的范圍,也為采購單位不進行集中采購找到了借口,不利于財政部門加強管理。
6.監督力量不足,監督力度不夠。縣級財政由于編制不足,采購辦單獨設立的很少,采購中心既要組織采購活動,完善手續、程序,又要抽出力量配合監督科室對各采購單位政府采購執行情況檢查,力量明顯不足。由于財政部門內部對政府采購的職能設置不明確,手續程序不夠規范,對違紀問題的查處力度明顯不夠。例如,對應該納入集中采購的,由于年初沒有采購預算,也沒有有效的運行機制,預算科或國庫科將資金直接撥入單位在集中支付的賬戶而不撥入政府采購賬戶,單位自行采購后,在報銷票據或檢查時作為問題提出時,單位振振有詞,認為財政將資金撥入集中支付賬戶,單位認為就可以自行采購,致使采購工作始終處于被動,缺乏有效的、全方位的監督機制。
三、推進縣級政府采購工作的對策
針對縣級政府采購制度實施中存在的問題,要結合縣級的實際情況和特點,從基礎工作入手,建立科學規范的縣級政府采購制度,使《政府采購法》真正落到實處。
1.全面推行綜合預算,為縣級政府采購營造有利的外部環境。縣級的采購資金十分有限,不能只在預算內資金上做文章,更需要加強對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將政府采購工作與實行預算外資金管理結合起來。現在的預算外資金管理還停滯在簡單粗糙的將資金入財政籠子,在支出時各單位認為是自己的錢,財政無權干涉,正因為財政對他們的支出沒有進行深入管理及有效的控制,造成政府采購時沒有足夠的資金,而預算外資金成了部門資金,改變了資金的性質,使推行政府采購沒有了基礎,也導致了人們認識上的偏差。
2.制定實施細則規范管理,推動縣級政府采購工作。針對縣級政府采購資金量少、規模小的特點,上級主管部門要盡快制定出切合縣級實際的政府采購實施細則,來規范和推動縣級政府采購工作。制定政府采購目錄要結合各縣的經濟狀況,認真篩選政府采購商品的范圍,既不能項目過于瑣細而難以操作,也要防止項目過于簡單而使采購單位有空子可鉆。實際操作中可以選擇幾個比較容易的項目進行采購,取得經驗,待時機成熟后,以點帶面,全面鋪開。
3.明確機構設置,建立有效的運行機制。縣級政府采購機構設置可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因地制宜。既要保證縣級政府采購活動規范運作,又要考慮政府采購規模的大小及采購成本、機構人員編制等客觀因素。筆者認為縣級政府采購設立采購辦是非常必要的,主要負責履行監督管理職能,即編制、審批政府采購預算,制定政府采購計劃,制定政府采購制度、程序、手續,確定政府采購方式,批準采購資金的支付,保存備案的采購文件,履行對供應商和采購中心以及采購單位的監督檢查,受理投訴和質疑。縣級是否設置采購中心,應以當地的政府采購規模作為重要的判斷標準,并采取多樣化的形式。對于一些集中采購程度高、規模大任務重的縣可設置獨立的集中采購機構;其它一些采購規模較小的地方,不必縣縣建機構,這些縣區的一般性采購項目可在政府采購管理部門的監督下,實行部門采購或區域聯合采購,對于一些大型或比較復雜的采購項目,可以委托上一級集中采購機構和其它機構采購。但縣級政府采購的機構無論是設還是不設,都要在管理與執行上形成制約機制,也要在管理機制和程序上與執行的運作機制和程序上形成制約機制。因此研究制定縣級政府采購管理機構內部制約機制是當務之急。
4.創新采購模式,擴大采購范圍。針對縣域市場狹窄、選擇余地小的劣勢,可以采取橫向聯合采購和縱向委托采購的辦法。橫向聯合采購即臨近的縣之間互通采購信息,對相同或類似的采購項目,自愿聯合組織實施采購,建立起縣際之間的協作制度。縱向委托采購即縣級政府采購機構根據當年的政府采購預算和計劃,向市級政府采購機構報送,委托市級采購機構統一集中采購,對個別技術含量高的大宗商品,還可由省級政府采購機構采購。針對縣級政府采購資金量小,規模相對較小、采購零散的特點,打破縣、市區界限,建立以經濟區為特點的聯合政府采購體系。對零散的采購項目,包括一些辦公用品、電腦設備、較小的建筑工程、醫藥藥品等采購項目,可以由市級政府采購部門組織縣級采購部門,推行跨區域聯合采購,提高采購規模和采購資金量,節約采購成本,提高采購資金節約率。對小宗的、經常性的采購項目,要注重發揮市級政府采購規模大、成本低的優勢。縣級采購部門可以委托市級政府采購部門進行采購,以最大限度地提高資金節約率,擴大政府采購的規模和影響,不斷拓寬政府采購的領域。
第一條為了加強部直屬預算單位政府采購的審計監督,規范審計行為,保障政府采購活動公開、公平、公正,提高政府采購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廉政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央單位政府采購管理實施辦法》、《水利部直屬預算單位政府采購管理實施辦法》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政府采購審計,是指部直屬預算單位審計機構(以下簡稱"審計機構")在本單位主要負責人領導下,依法對本級及其所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計劃的編制和執行情況進行的審計和審計調查。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與中央預算有直接經費領撥款關系的水利部本級、部直屬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政府采購審計工作。
第四條政府采購審計包括:政府采購預算、計劃的編制和審批,政府集中采購、部門集中采購、單位分散采購的范圍和工作程序,政府采購事項的審批、備案與合同管理,政府采購資金的審計等。
第五條上級審計機構對下級審計機構的政府采購審計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第六條政府采購審計工作由審計機構負責組織實施,也可由審計機構委托具有專業資質的社會審計機構承擔。
審計機構應當依照本辦法及《水利部委托社會審計業務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對被委托的社會審計機構的政府采購審計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第七條政府采購審計的主要內容:
㈠政府采購有關法規、制度和政策的執行情況;
㈡政府采購預算和實施計劃的編制和執行情況;
㈢政府采購目錄及標準的執行情況;
㈣政府采購備案或審批事項的落實情況;
㈤政府采購信息在財政部指定媒體上和水利部指定媒體上的情況;
㈥政府采購合同的訂立、履行、驗收和資金支付情況;
㈦政府采購內部控制制度建設情況;
㈧對供應商詢問和質疑的處理情況;
㈨政府采購的招投標及其他采購方式情況;
㈩其他需要審計的內容。
第二章政府采購預算和計劃執行審計
第八條政府采購預算及執行審計
㈠政府采購項目是否編制政府采購預算;
㈡政府采購項目及采購資金預算是否在政府采購預算表中單列,有無應列而未列的問題;
㈢政府采購預算編制是否進行調查研究、有無弄虛作假問題;
㈣年中因追加預算、政府采購目錄及標準調整或不可預見的原因而需要補報的政府采購項目,是否在政府采購活動開始前補報政府采購預算;
㈤是否存在未列入政府采購預算、未辦理預算調整或補報手續的政府采購、突破預算實施的采購項目;
㈥納入政府采購預算的項目是否正確、完整。
第九條政府采購計劃執行審計
㈠政府采購計劃是否按照本單位經批復的政府采購預算編制;
㈡政府采購計劃是否按照規定進行報送;
㈢政府采購計劃的變更是否依照程序進行,有無隨意變更采購計劃的情況和計劃外私自采購的行為,有無任意追加突破限額的情況;
㈣因特殊情況,政府采購計劃需要調整項目技術指標或需求數量的,是否在該項目實施前向有關部門提出變更要求;屬于政府集中采購的項目是否報送水利部、集中采購機構調整后再組織采購。
第三章政府采購審批與備案執行情況審計
第十條下列事項是否報經財政部審批后實施:
㈠政府(部門)集中采購項目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因特殊情況需要采用其他采購方式;
㈡因特殊情況需要采購非本國貨物、工程或服務;
㈢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其他需要審批的事項。
第十一條分散采購項目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因特殊情況需要采用公開招標以外的其他采購方式,是否經水利部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二條下列事項是否備案:
㈠部門預算追加應當補報的政府采購預算、已經批復政府采購預算的變更;
㈡政府集中采購計劃和部門集中采購計劃;
㈢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經批準采用公開招標以外采購方式進行采購項目的執行情況;
㈣限額標準以上,公開招標數額以下的政府采購項目,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進行采購項目的情況;
㈤限額標準以上政府采購項目的合同副本;
㈥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需要備案的事項。
第四章政府采購形式和方式審計
第十三條政府采購組織形式的審計
㈠列入政府集中采購和部門集中采購目錄的項目,是否按規定辦理集中采購,有無采用化整為零、分解整體項目、增加采購批次等手段規避集中采購控制的情況;
㈡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是否按規定程序和權限進行,有無隨意采購,擅自擴大范圍、提高標準,有無規避政府采購監管的問題。
第十四條政府采購方式的審計
㈠政府采購方式的選擇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是否貫徹了以公開招標作為政府采購的主要方式,采用非公開招標方式的理由是否真實、充分;
㈡是否將應以公開招標方式采購的貨物、工程或服務化整為零,有無以其他方式規避公開招標采購或擅自采用其他采購方式;
㈢是否嚴格按照已確定的采購方式和要求進行采購,有無在執行過程中自行改變采購方式等。
第五章政府采購程序審計
第十五條公開招投標程序的審計
㈠招標審計
⒈自行招標是否符合有關條件,委托招標是否簽訂委托協議,明確委托的事項;
⒉是否在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媒體上招標公告;
⒊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的時間是否符合規定的時間;
⒋招標文件的內容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是否完整,有無以不合理的要求限制或排斥潛在投標供應商,對潛在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待遇,招標文件指定特定的供應商,是否含有傾向性或排斥潛在供應商的其他內容的;
⒌是否存在招標機構、采購單位和供應商相互惡意串通,虛假招標行為;
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是否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日期規定的時間前,是否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標人,招標過程中是否存在擅自修改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的違法行為等。
㈡投標審計
⒈投標人是否具備政府采購項目所需的資質(資格),是否具備招標文件中列舉的要求;
⒉投標文件的編寫、密封、撤回、更正、補充、替代方案等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及招標文件的要求;
⒊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聯合投標的,其資質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和采購人規定的特定條件;
⒋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是否遞交了投標保證金;
⒌投標人是否向招標采購單位、評標委員會成員提供不正當利益手段謀取中標。
㈢開標、評標與定標審計
⒈參加開標會議的人員、開標時間、開標記錄及開標程序是否符合規定,無效標的處理是否符合規定,開標是否在有關監督機關監督下進行,是否公正、公開;
⒉評標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評標委員會是否由招標人的代表和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評標專家是否按規定抽取,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人員是否按規定回避,評標標準和方法是否在招標文件中載明,在評標時是否另行制定或修改、補充任何評標標準和方法,評標標準和方法是否對所有投標人都相同,評標的指標、標準是否科學合理,標底的編制和確定是否合規、合理、科學,評標委員會是否按規定進行評標,是否執行了評標紀律或受單位非法干預、影響,評標過程是否在有關監督機關監督下進行;
⒊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是否向招標人提供書面評標報告,并推薦合格中標候選人,中標候選人的基本條件是否符合規定的條件,是否按規定進行了排序,采購人是否按照評標報告中推薦的中標候選供應商順序確定中標供應商或事先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供應商;
⒋中標供應商確定后,中標結果是否在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媒體上公告,并向中標供應商發出中標通知書;
⒌投標供應商對中標公告是否有異議,招標采購單位是否在規定時間內對質疑內容作出答復。
㈣中標審計
⒈采購人或采購機構是否在規定期限內與中標供應商簽訂書面合同,所簽訂的合同是否對招標文件和中標供應商投標文件作實質性修改,采購單位有無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為簽訂合同的條件,是否與中標供應商私下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協議,是否存在中標書發出后無正當理由不與中標人簽訂采購合同的行為;
⒉對中標人放棄中標、拒簽合同的,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的,在投標文件中沒有說明且未經采購招標機構同意,將中標項目分包給他人的,拒絕履行合同義務的,是否按規定處理。
第十六條邀請招標及其他采購方式程序的審計
㈠邀請招標程序的審計
主要審查采購項目是否符合邀請招標方式的條件,供應商是否根據資信和業績進行選擇,供應商是否在三家以上。
㈡競爭性談判程序的審計
主要審查采購單位是否按照規定成立談判小組,談判小組人數和組成是否符合規定,被邀請的供應商是否符合相應資格條件,是否不少于三家,談判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㈢詢價采購程序的審計
主要審查采購單位是否按照規定成立詢價小組,詢價小組人數和組成是否符合規定,被詢價的供應商是否符合相應資格條件,是否不少于三家,詢價方案是否符合要求,報價方式是否符合規定,是否按照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等。
㈣單一來源采購程序的審計
主要審查其采購行為是否符合該采購方式條件,采購項目質量是否符合要求,采購價格是否合理等。
第十七條政府采購文件完整性審計
主要審查政府采購文件,包括采購活動記錄、采購預算、招標文件、投標文件、評標標準、評標報告、定標文件、合同文本、驗收證明、質疑答復、投訴處理決定及其他有關文件、資料等是否齊全并得到妥善保存。
第六章政府采購合同審計
第十八條政府采購合同簽訂審計
㈠政府采購合同的合法性、合規性
⒈政府采購合同的主體、內容、形式、程序等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
⒉政府采購合同的簽訂是否符合政府采購預算、采購計劃的要求,合同的主要條款是否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等;
⒊有關經濟合同是否按照《水利經濟合同審計簽證和備案暫行辦法》進行了審計簽證;
⒋采購機構以采購單位名義與供應商簽訂的政府采購合同,是否取得采購單位的授權委托;
⒌采購單位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貨物或服務,與供應商簽訂補充合同,原采購合同其他條款是否變更,所有補充合同的采購金額是否超過原采購合同金額的百分之十。
㈡政府采購合同條款和內容是否完整、明確、具體,意思表達是否清楚準確
⒈商品或服務的名稱是否規范;
⒉數量、規格、質量、性能表述是否正確;
⒊價款和酬金是否明確合理;
⒋合同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是否明確合理;
⒌違反合同的責任是否明確。
第十九條政府采購合同履行審計
㈠采購單位或其政府采購機構是否按照合同約定,對合同履約情況進行驗收;
㈡政府采購合同的驗收是否由專業人員來進行,驗收記錄、驗收證明書是否齊全、完整等。重大采購項目是否委托國家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辦理驗收事項,驗收方成員是否在驗收書上簽字;
㈢政府采購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是否擅自變更、中止或終止合同,如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需要變更合同,或者合同繼續履行將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必須變更、中止、終止的合同,審查合同變更、中止、終止是否經過政府采購管理部門審批,相關法律手續是否完備;
㈣合同糾紛、合同違約責任是否按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的條款進行及時、合理、合法的處理;
㈤采購人或采購機構是否將應當備案的文件資料提交財政部門備案。
第七章政府采購資金審計
第二十條政府采購資金審計
政府采購資金的來源是否合法、合規并及時足額到位,有無擠占、挪用其他專項資金的情況。
第二十一條采購資金支付審計
㈠采購資金的申請和劃撥是否根據批準的年度采購預算,科學編制用款計劃,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資金支付;
㈡預付款是否符合采購合同所約定的條件(工程采購還應審查是否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和工程進度);
㈢支付資金是否符合采購預算、采購計劃、采購合同的要求;
㈣預付和結算是否由財務部門直接向供應商、勞務提供者或施工企業支付,有無采購部門或采購機構違規支付的情況;
㈤結算時是否扣除了預付款,是否預留了質量保證金,有無提前支付的情況。
第八章責任追究
第二十二條預算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審計機構視情節輕重進行責任追究。責令改正,給以通報批評;責令退還或者追回政府采購預算資金;根據違規金額建議預算主管部門核減下年度政府采購預算;建議有關部門、單位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或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㈠拒絕、拖延審計機構要求提供的與政府采購預算及其有關的財務情況和會計資料的;
㈡拒絕、阻礙審計機構執行政府采購審計的;
㈢編制虛假政府采購預算,騙取政府采購預算資金的;
㈣擅自變更政府采購預算,改變政府采購預算用款方向或性質,造成政府采購預算資金損失浪費的;
㈤政府采購預算執行中相互擠占、挪用、轉移、虛列支出的;
㈥造成政府采購的國有資產流失的。
第二十三條被審計單位(部門)有關責任人員干擾、阻撓、破壞政府采購審計,審計機構應當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對審計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有關責任人,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追究責任。
第二十四條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進行政府采購審計時,應當嚴格執行審計程序,做到客觀公正、廉潔奉公、保守秘密。對、、的,由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水利部直屬預算單位可依據本辦法,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