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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是指為了維護投資者權益、維持資本市場有序運行,要求上市公司將相關會計信息不單向監管部門報告,還需要向社會投資者公告。現在,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問題時有發生,據2018年證監會行政處罰情況綜述介紹,2018年度信息披露違法類案件處罰共56起。近年來,我國監管機構在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上市公司披露會計信息的行為日趨規范,但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因此,能否及時、準確、完整地披露會計信息,從而為投資者提供更多的更及時的投資信息,成為筆者的研究課題。筆者以我國上市公司為研究對象,通過大量閱讀近兩年度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違規事例,對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中出現問題進行分析研究,總結發現我國上市公司在會計信息披露方面存在披露不符合規定時限、披露虛假會計信息、特殊事項違規披露以及披露不完整四個問題。通過分析上述問題存在的諸如主觀意思披露不強、法律法規規范不足等六大原因,力圖提出相應的解決方案:順應發展提高主動披露意識、加強法律法規操作規范、完善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治理、加大違規成本、加強對財務人員的道德培訓和素質教育以及加強第三方監管力度。
關鍵詞: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會計信息披露
一、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問題
(一)會計信息披露不符合規定時限
這一問題包括“提前披露”和“延期披露”。“提前披露”和“延期披露”的目的相同。出于主觀目的,上市公司在會計信息披露中,盡可能提前披露對自己有力的信息,延后披露對自己不利的信息,轉為上市公司內部暗箱操作提供里契機,也影響了信息使用者的決策以及獲取信息的有效性。“提前披露”主要表現為在正式報告披露前,通過媒體或其他渠道提前相關財務信息。如格力電器(股票代碼:000651),在2019年1月16日召開股東大會上發表了“2018年稅后利潤為260億元”等關于上市公司的業績的言論,而當日晚間才對外披露業績預告公告。對此深圳證券交易所對格力電器發出關注函,要求格力電器嚴格規范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隊伍信息的行為,切實提高信息披露意識。“延期披露”是指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相關財務信息,延期披露的案例不勝枚舉,2019年3月19日利源精制(股票代碼:002501)以及相關當事人被深圳證券交易給與紀律處分的決定,其處分原因幾乎就是一個信息披露的“錯題集”,其中包括2018年半年度業績預告未及時修正、關聯交易未及時披露、銀行賬戶被凍結未及時披露等10條。
(二)虛假會計信息披露
“虛假會計信息披露”即披露虛假會計信息,一些上市公司為了實現IPO、借殼重組或完成業績對賭,不惜包裝美化會計信息,以各種方式人為做大收入、提高利潤。“虛假會計信息披露”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無中生有”,純粹的造假,2017年3月退市制度修改完善后首例因上市公司財務造假而退市的公司雅百特(證券代碼:002323),因無法實現借殼上市的業績承諾,通過偽造國政要信函和工程合同等形式,虛增營業收入和利潤。二是“時間空間差”,通過提前確認收入、推遲結轉成本、轉移費用等手段提高當期收入、凈利潤。在房地產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提前確認收入的現象較為普遍。在一些上市公司中還存在這樣的現象,被收購公司為了完成對賭期的業績,而上市公司為了避免收購公司業績對賭不能實現形巨大金額的商譽減值,不惜“狼狽為奸”一方面提前確認收入,推遲結轉成本,另一方面在上市公司體內的不同主體之間轉移費用。三是“隨意變更會計政策、會計處理方法”,通過隨意變更會計政策及會計處理方法,如折舊政策變更、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變更以及合并政策的變更等手段,對上市公司進行盈余管理。2018年4月4日及2018年8月31日,深交所兩次發問詢函給鮑斯股份(證券代碼:300441),鮑斯股份對于同類型的兩筆交易,在會計處理方式上出險明顯的不同,一筆確認了投資收益,而另一筆沒有確認投資收益,而是沖減了原收購時形成的商譽。
(三)特殊事項違規披露
“特殊事項違規披露”是會計信息披露不準確的“重災區”。首先是“關聯交易”,“關聯交易”是指企業關聯方之間發生的業務或資金方面的交易,關聯交易是公司運作中經常發生而又極易發生不公平結果的交易。上市公司在“關聯交易”會計信息披露不準確主要表現在“利益輸送”和“違規擔保”兩個方面。2019年3月19日珠海中富(股票代碼:000659)由于未如實披露關聯交易的行為,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違規擔保”的案例更是不勝枚舉,2018年隨著股市的大幅下跌,一些質押率較高的上市公司大股東紛紛爆倉。受資金壓力的影響一些大股東不惜鋌而走險,利用控制地位促成上市公司違規擔保,并且在事發后仍然隱瞞披露,嚴重侵害上市公司的利益。2019年1月15日,因為違規擔保且未及時披露相關信息,海航基礎(股票代碼:600515)及其時任董事長、董事會秘書、財務總監被海南證監局出具警示函。其次,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事項也極易發生違規披露。主要表現為在未歸還前次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情況下,再次進行募集資金補流。2018年12月18日,科陸電子(股票代碼:002121)收到深交所監管函,深交所認為科陸電子前次募集資金還沒有歸還的情況下,又再次召開會議增加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屬于違規。此外,收購資產、資產重組等特殊事項都極易形成信息違規披露。
(四)會計信息披露不完整
會計信息披露不完整一般源于“被動應付披露”,現階段大多數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意愿較低,以強制性披露為主。在定期報告披露中,往往參照披露要求的底線,存在一種被動應付的現象。特別在資產減值、研發費用等會計科目上,往往流于形式一兩句帶過,嚴重影響了會計信息披露的質量。另外,在盈利預測以及與公司相關的市場競爭、通貨膨脹、利率匯率變化、營銷策略、宏觀產業政策等方面,也存在著披露的不完全,或根本就不披露的情況。
二、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違規成因分析
(一)我國上市公司主觀披露意識不強
投資者通過閱讀上市公司披露的會計信息,可以了解到上市公司的基本情況、所屬行業以及主要產品、財務報表編制基礎等信息,這些信息越詳細越有利于投資者,同時這也是投資者應享有的權利。而對于部分上市公司,更多的是為了完成監管部門的要求,在基本保證披露原則的前提下,對外披露的信息越有限越好,往往是“多批不如少批”的心態,缺乏主動披露信息的意識。
(二)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存在規范不足的問題
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對會計信息披露問題存在規范不足的問題,一方面法律詞匯運用界定難分,譬如對“重大”一詞的界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中對“重大事件”列舉了列舉了21條情形,但沒有量化指標,這些規定給上市公司做出是否披露以很大的自主決策權,上市公司出于自身利益考慮,會不顧忌中小投資者的知情權和侵害,而做出不予公布的決定。另一方面,新的經濟業務行為與新的經濟工具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變化而推陳出新,這讓現行的法律法規規范一時難以跟上。
(三)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治理結構不完善
目前,我國的一些上市公司存在內部控制薄弱、股權結構不合理等情況,從而導致會計信息披露的不真實。具體表現在:上市公司大股東“一股獨大”,股東大會體現大股東意志,往往流于形式。董事會大多數成員由股東推薦而來,代表了股東的利益,而獨立董事作為非執行董事在上市公司沒有充分的時間和精力了解公司業務,充其量不過是起到一種咨詢和建議作用。監事會的監督不到位,一些上市公司監事會形同虛設,難以對董事會所做的決議進行有效監督。
(四)我國上市公司違規成本過低
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針對上市公司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監管機構能夠做出的罰款金額最高僅為60萬元,且目前我國相關法律對會計信息披露違規操作所采取的處罰主要是行政處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成本低,缺乏足夠的威懾力。
(五)我國上市公司財務人員業務水平和執業道德有待提高
近年來,我國上市公司財務人員素質大幅提高,基本上可以獨立編制財務報表及報表附注,但仍有部分公司財務人員水平有限,對會計準則理解不到位,難免出現錯誤。也有部分財務人員,迫于大股東或者董監高的壓力授意,刻意隱瞞或錯誤披露先關會計信息。
(六)我國上市公司第三方監管機構監督力不足
在我國上市公司披露會計信息中,會計事務所的審計是至關重要的一個環節。上市公司所披露會計信息絕大部分來自其審計報告,使之具有較強的公信力。但在現實中,存在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程序與執行環節不嚴謹的情況,甚至有些會計師事務所與上市公司串通作假,使得披露的信息為虛假信息。
三、完善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改進建議
(一)提高我國上市公司主動披露意識
隨著市場經濟的有序發展,價值投資將成為投資主流。上市公司需要順勢提升披露信息的主動性與透明度。才能獲得投資者的進一步青睞,滿足投資者的知情權與互動溝通訴求,從而建立良性合作關系。同時,加大上市公司大股東、管理層在信披方面的責任,這將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質量和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信息披露責任意識,有利于證券市場進一步的規范發展。
(二)加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法律法規操作規范
加強我國法律法規對會計信息披露規范,一方面是要加強實操指引,盡量采用量化標準、減少主觀判斷,以提高操作的可行性。另一方面,隨著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有必要及時更新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規范,從行業角度、業務角度專項做出規范,促進上市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質量,規范其業績預告及定期報告披露行為。
(三)完善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治理
完善我國上市公司的內部治理,要從三個方面入手。一是從根本入手,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各司其職,加強董事會及監事成員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第二,要構建嚴密的會計信息披露內部控制程序,定期對內部控制的有效執行進行檢查和考核;第三,上市公司內部,對會計信息披露相關責任人建立相應的獎懲制度并予以嚴格執行。
(四)加大我國上市公司違規成本
2018年的《關于修改〈關于改革完善并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的決定》,將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欺詐發行或其他涉及國家安全等領域的重大違法行為,列入被強制退市的范疇。同時,通過公益機構支持中小股民打官司索賠也是加大違規者違約成本的可行之路,中證中小投資服務中心是經中國證監會批準設立并直接管理的證券金融類公益機構。根據金亞科技7月5日公告顯示,金牙科技已收到一審《民事判決書》合計435例,法院判令公司賠償因虛假陳訴給原告造成的損失金額合計1239萬元。對上市公司會計信息違規披露行為的處罰要更加有威懾力,讓違規披露者付出巨大代價,或者是強化刑事責任,不能只是賠款,而要引入有效的責任,讓會計信息披露者不敢作假,保證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
(五)加強對財務人員的職業道德培訓以及業務素質教育
首先,加強財務人員職業道德培訓,這不僅要求財務人員熟悉相關的職業道德規范,更要求財務人員在培訓中建立正確的職業觀和價值觀,打造規范的職業行為。特別是在受到外界壓力的情況下,可以堅持原則,嚴格按照會計準則要求核算披露。其次,提升財務人員業務素質。要求財務人員加強《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以及《準則解釋》等學習,實時更新學習,保持掌握會計知識的新鮮度。
(六)加強第三方監管力度
加強對第三方機構的監管,其中最重要的是針對審計機構。首先,著力于提高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和專業知識;其次,降低會計師事務所對客戶的經濟依賴度,嚴格規范會計師事務所收費標準。最后,加強對注冊會計師的監督,嚴厲打擊注冊會計師與客戶惡意串通出具不實報告的行為。
四、結語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證券市場也在進一步完善中。監管趨嚴并更加公開透明的背景下,合規披露會計信息是上市公司發展的“生命線”,上市公司需要不斷規范其披露的財務信息,逐步走上良性發展的道路。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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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常燕 單位:北京云游四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