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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會計機構、崗位設置不合理,一人多職現象嚴重
在財務、會計崗位設置問題上,缺乏科學的相互制約機制,沒有及時進行信息交流的平臺,工作協調性差。一些單位還存在著一人多崗,既當會計又做出納的現象,不按“互不相容職務”的制度辦事。按照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會計、出納必須要有明確的分工,必須至少要由兩人分別擔任。但是,在一些單位中,必要的崗位交叉、互相監督制度成為了一張“白紙”,擔任會計崗位上的人員往往是某位領導的親戚或是“嫡系”,有的甚至沒有會計資格證書,而且還大量存在著一人多崗現象,既做賬又管現金。同時,人員流動頻繁,交接手續混亂,賬目存在著許多漏洞。
2.職責與分工不明確,沒有按內部控制制度開展工作
由于種種原因,單位財務人員成分復雜,業務水平與數質大相徑庭,少數業務能力比較高的財務管理人員往往要比其他人承擔更多的業務處理程序,從而使內部控制機制出現了空檔。以前文所述擔任國家某基金委的那名普通會計為例,在具體工作中,他不但負責做賬而且負責撥款,就連財務局長個人的名章都可以輕易地拿到,國家基礎科學研究的專項資金成為了這位會計人員的自家“賬戶”,財務管理中存在這樣大的漏洞不出問題才怪。雖然在單位中都建立了稽核機制和審計制度,但是大都流于表面,“水過地皮濕”,無法對原始問題進行跟蹤調查、處理。
3.沒有執行必要的會計輪崗制度,出現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
俗話說:“流水不腐,戶樞不蠹”。只有堅持必要的會計輪崗制度,才能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防患于未然。但是在許多單位中除非財務會計人員得到提拔或者調離,許多人往往在會計或出納、記賬、管庫等崗位上一干就是幾年甚至幾十年,長期不進行輪崗。出現問題,比如庫存現金、有價證券與會計賬簿不符,會計資料缺乏真實性、完整性、連續性、全面性等問題,由于人員早已退休或調離,時過境遷,無法及時發現并解決在萌芽狀態,結果造成壞賬、爛賬很嚴重的結果,悔之晚矣。
二、如何夯實會計基礎管理進一步強化內部控制
在河南省蘭考縣兩次深入基層參加調研時指出:“有人管事,就要管好這個管事的人、管好他手中的權。”企事業單位領導要遵照的指示精神,管好人,管好事,管好權,“把權力關在籠子里”,及時敲打、提醒、監督,防止各種違法違紀違規行為潛滋暗長乃至病入膏肓。因此,我們要堅定不移地夯實企事業單位的會計基礎工作,進一步強化內部控制,抓好作風建設,杜絕一切可能發生的財務風險。
1.單位高層領導要對自己在會計監督中應負的責任有明確的認識
“己不正何以正人”,作為單位的第一責任人,首先,要深刻認識到,承擔和建立本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是自己法定的責任,自己對單位所有的包括會計工作在內的一切經營管理活動都負有領導和法律責任。其次,對單位會計機構與財務管理人員正常開展內部控制管理、依法履行職責具有提供有效、可靠的保障責任,要為財務會計機構與財務管理人員對其他單位開展監督檢查、建立內部控制等職責提供一切必要的幫助。第三,必須帶頭嚴格執行企事業單位的各項財會管理制度。不得違法違規處理會計事項,使自己的每一項決策都盡可能地在遵守財務會計制度的前提下做出。同時,要善于聽取財務管理人員的意見,從財務管理的角度考慮問題,做出決策,不以授意、強令、指派等方式要求財務會計人員違規處理會計事項。第四,要嚴格按程序、按規定任命財務會計機構負責人。在選拔、任命財務管理機構負責人時,要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將確實具有真才實學、秉公辦事、兢兢業業、敢于擔當的政治和業務都比較高的人才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來。第五,要將對會計基礎建設的認識提升到對整個企事業單位的經濟管理、全體員工的工作理念上來,只有讓每一位員工都真正認識到內部控制的重要性與自己在其中應當承擔的責任,才能為會計人員創造一個健康的工作環境,形成抓內部控制制度的落實人人有責的良性循環,從而使會計法律、法規以及單位各項財務制度得以落實。
2.以新常態、新思維、新理念建立完善的財務監督機制,為企事業單位建立起有效的防范體系
會計監督的對象是企事業單位所有的經濟活動,主要包括:經濟業務的真實性、財務收支的合法性、公共財產的完整性等方面。首先,財務管理機構要在單位領與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全方位建立內部監督機制,對單位內所有的經濟活動開展事前、事中、事后監督,及時掌握和了解可能存在的問題與風險,及時采取防控措施。其次,財務人員要敢于堅持原則,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要求經辦人員補充、更正。發現實物與賬簿不相符等問題,要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按照相關規定處理。第三,對弄虛作假、嚴重損害單位與國家利益的違法收支,要予以扣留并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避免財務風險的發生。通過建立互相聯系、互相制約的財務會計監督機制,能夠使本單位的財務、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以及基層員工和外單位的各種信息融合在一起,形成信息共享、及時溝通的平臺,能夠有效地開展對各項經濟活動的事前、事中、時候跟蹤監督,可以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為企事業單位筑起一道安全防線,杜絕暗箱操作和腐敗行為的發生。
3.充分發揮會計核算與監督職能,堅決執行“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的規定
財政部《內部會計控制基本規范》規定:“內部控制應當保證單位內部機構崗位及其職責權限的合理設置和分工,堅持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確保不同機構和崗位之間權責分明、相互制約、相互監督。”會計核算與會計監督二者之間的關系是相輔相成、密不可分的,會計監督職能可以使單位的經營活動實現管理最優、效益最佳,會計監督必須要有會計核算作基礎;而會計監督可以更好地保證會計核算的質量,避免因內部管理混亂給企事業單位和國家造成損失。因此,為了切實落實會計人員之間相互監督、制約和核對的制度,防止發生失誤與舞弊行為,有效地提高會計核算工作的質量,首先要保證會計、出納與審核這三個崗位嚴格分離,不能允許“會計兼職”與“兼職會計”的現象存在,不能出現“一人多職”抑或是“一家多職”(會計與出納是一家人)的現象。必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崗位之間相互制約,堅持“權、錢、賬”相分離的監督機制。其次,要杜絕會計缺位與監督越位,制定切實可行的會計崗位考核辦法,劃定“紅線”,賞罰嚴明,一視同仁,警鐘長鳴,讓每一位財務會計人員都感到自己肩上的責任重大,不敢有一絲懈怠。
4.要深刻認識新常態下企事業單位外部環境與自我內部發生的重大變化
制定嚴格的財務審批制度,一級對一級,“責、權、利”分明。善于在變化中捕捉機遇,逆境中創造條件,不斷挖掘潛力,以人為本,切實提高本單位財務人員主動擔當,敢于創新的精神,切實將防控風險作為重要底線,排除一切可能和潛在的風險因素。要使每一位財務人員都能夠做到明大德、守公德、嚴私德,增強信仰力量和道德力量,切實夯實企事業單位會計基礎管理。
三、結語
重要關頭勇于擔當,關鍵崗位善作善為。每一個企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人員都要從源頭上扎緊權力的“籠子”,始終堅持反對“四風”的高壓態勢,樹立率先意識,正人先正己,正己務必嚴。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反思存在問題,剖析根源所在,尋找制度漏洞,為建立科學、高效、扎實的財務管理制度,夯實企事業單位會計基礎管理作出貢獻。
作者:范蕊 單位::太原市市政公用工程質量監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