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期刊網 精選范文 合伙人協議范文

合伙人協議精選(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合伙人協議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合伙人協議

第1篇:合伙人協議范文

乙方

股票期權

股權轉讓

財經分類:(_)元騰創業

第2篇:合伙人協議范文

第一條 合伙宗旨:_________

第二條 合伙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

第四條 合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___(其他合伙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特別提示: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a 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b 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c 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a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 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 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a 未履行出資義務;

b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c 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d 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適用于規模小的合伙企業。)

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5._________。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3.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伙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簽章):_________

第3篇:合伙人協議范文

合伙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況)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

姓 名________,性 別________,年 齡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伙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第4篇:合伙人協議范文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伙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伙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__(姓名)以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 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5篇:合伙人協議范文

姓 名________,性 別________,年 齡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伙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 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適用于規模小的合伙企業。)

(二)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伙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 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 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第6篇:合伙人協議范文

合伙人:____________

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 ___ 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 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 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的有關規定 , 經友好協商 , 本著長期平等合作 , 相互信任、互利互惠的原則 , 為市場營運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 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伙宗旨

(例:促進產業銷售市場的發展壯大 , 充分利用各合伙人廣泛的市場資源優勢和發揮各合伙人相關能力 , 實現資源共享、優化組合,共同完成多贏的局面。)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1、(略)

第三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叁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月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現金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3、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以前交總出資額的10%,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以前交總出資額的50%,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全部出資額,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額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叁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所有合伙人的權利:①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伙總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即全體合伙人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簽字訂立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第7篇:合伙人協議范文

多人合伙經營協議書范本一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___

_公司(企業)(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合伙投資宗旨?。?/p>

第二條 合伙投資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三條 合伙投資期限合伙投資期限

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

1、 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 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3、 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4、合伙投資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5.本合伙投資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投資期間各合伙投資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投資終止后,各合伙投資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6. 資金增減由 決定,并報請 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調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7. 財產為全體成員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全體聯營成員一致通過,不得處分 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投資債務先由合伙投資財產償還,合伙投資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投資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投資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投資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投資人并經全體合伙投資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投資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投資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投資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投資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伙投資負責人及其他合伙投資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伙投資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伙投資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投資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伙投資債務;⑤____________。2.其他合伙投資人的權利:①參予合伙投資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伙投資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投資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伙投資重大事項。

2. 經營管理:

由出資各方派人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計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 一致通過的原則。

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一人,由____擔任,副經理____人,由____擔任,任期____年。

(合伙投資名稱)的主管會計由____擔任。(合伙投資名稱)的財務會計帳目受 監督檢查。

第八條 禁止行為及違約責任

1. 未經全體合伙投資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投資人私自以合伙投資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投資,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 .禁止合伙投資人經營與合伙投資競爭的業務。

3. .禁止合伙投資人再加入其他合伙投資。

4. 禁止合伙投資人與本合伙投資簽訂合同。

5. 如合伙投資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投資實際損失賠償。具體為: 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投資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伙投資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 合伙投資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 合伙投資期屆滿;

② 全體合伙投資人同意終止合伙投資關系;

③ 合伙投資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 合伙投資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 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 合伙投資終止后的事項:

① 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 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投資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 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投資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投資共同財產償還,合伙投資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投資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合伙投資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投資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投資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投資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_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合伙投資協議

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___

_公司(企業)(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合伙投資宗旨?。?/p>

第二條 合伙投資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三條 合伙投資期限合伙投資期限

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

1、 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 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3、 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4、合伙投資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5.本合伙投資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投資期間各合伙投資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投資終止后,各合伙投資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6. 資金增減由 決定,并報請 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調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7. 財產為全體成員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全體聯營成員一致通過,不得處分 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投資債務先由合伙投資財產償還,合伙投資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投資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投資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投資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投資人并經全體合伙投資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投資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投資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投資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投資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伙投資負責人及其他合伙投資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伙投資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伙投資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投資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伙投資債務;⑤____________。2.其他合伙投資人的權利:①參予合伙投資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伙投資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投資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伙投資重大事項。

2. 經營管理:

由出資各方派人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計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 一致通過的原則。

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一人,由____擔任,副經理____人,由____擔任,任期____年。

(合伙投資名稱)的主管會計由____擔任。(合伙投資名稱)的財務會計帳目受 監督檢查。

第八條 禁止行為及違約責任

1. 未經全體合伙投資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投資人私自以合伙投資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投資,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 .禁止合伙投資人經營與合伙投資競爭的業務。

3. .禁止合伙投資人再加入其他合伙投資。

4. 禁止合伙投資人與本合伙投資簽訂合同。

5. 如合伙投資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投資實際損失賠償。具體為: 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投資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伙投資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 合伙投資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 合伙投資期屆滿;

② 全體合伙投資人同意終止合伙投資關系;

③ 合伙投資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 合伙投資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 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 合伙投資終止后的事項:

① 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 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投資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 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投資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投資共同財產償還,合伙投資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投資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合伙投資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投資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投資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投資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_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多人合伙經營協議書范本二立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目 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買:

第八章、工程前期:

第九章、工程營造:

第十章、房屋銷售:

第十一章、竣工材料報批: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第十三章 物業管理

第十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第一章、總則

1.1 根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的青國土資房(預)告字[200×]×號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預告的規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定于200×年×月×日公開拍賣×宗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經本協議本協議當事人當事人(以下簡稱本協議當事人)充分協商,本協議當事人決定聯合參加青島市×區×路×號地塊(以下簡稱×號地塊)的竟買,拍買購得寧夏路×號地塊后,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聯合投資開發。

1.2 項目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決策和管理。項目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項目實施。

1.3 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本協議當事人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過媒體推介合作項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銷售由本協議當事人自行負責。

1.4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聯合竟買的方式取得合作項目的土地。

1.5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竟買方式競得開發土地,實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據經審批的施工圖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本協議當事人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屋。

1.6 合作項目設立獨立的財務帳戶,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

1.7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分得房屋的確權建筑面積分攤合作項目所發生的相關工程費用和其他稅費。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2.1 為便于合作項目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 ”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項目部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和管理,是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項目部下設綜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予決算部等部門。

2.2 項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項目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 人。

項目部的職責:

全權負責和決定合作項目的一切事宜。

項目部的議事規則:

項目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項目所涉一切事宜。項目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后確定。項目部例會由項目部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經理主持。合作項目所涉事項由項目部協商一致確定,達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繳納竟買保證金數額比例予以表決,其重要事項按占竟買保證金數額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見辦理,一般事項按占竟買保證金數額過半數方的意見辦理。重要事項和一般事項的劃分,屆時由工程部另行確定。

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項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項目部的例會。

副經理的職責:副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2.3 綜合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綜合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4 工程前期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前期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5 工程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部設經理 人。

工程部的職責:

工程部經理的職責:

2.6 銷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銷售部設經理 人,銷售部經理的人選由項目部決定。

銷售部的職責:

銷售部經理的職責:

2.7 財務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財務部設經理 人。

財務部的職責:

財務部經理的職責:

2.8 工程予決算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予決算部設經理 人。

工程予決算部的職責:

工程予決算部經理的職責: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3.1 合作項目的配套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本項的配套費用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墻以外的所有的建筑物、構筑物、地下管線、綠化、建筑小品、配電室等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如本合同當事人是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價款、稅費由各自負擔。

本項的工程款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墻以內所發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關稅費。

3.3 合作項目發生的竟買保證金、拍賣傭金、出土出讓金、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4 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辦公家具和配備車輛等所發生的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5 售樓處的建造費用和售樓處經理的工資,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6 項目部下設各部實行費用包干,超資不補,節余作為獎勵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設各部的具體費用數額,屆時由項目部確定。

3.7 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到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派出方負擔。

3.8 除銷售部經理外,其他銷售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以及在銷售工程中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派出方負擔。

3.9 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的貸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攤。

3.10 項目部及下設部門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 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4.1 合作項目所涉的會計、稅務各自進帳,分別處理。

4.2 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為便于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帳戶,該帳戶須預留不少于兩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鑒。資金的支出由項目部書面決定后,由財務部實施。

4.3 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閱、了解費用支出情況。

4.4 財務部應定期以書面的方式公布費用支出情況。

4.5 通過銀行貸款解決合作項目建設資金的,不論以本協議當事人任何一方的名義申請貸款,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應為此提供有效擔保。

4.6

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

施工圖通過審批后,由項目部確定分房方案。協商不成的,由項目部根據本協議當事人繳納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將房屋劃分為若干份,通過抓閹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絕抓閹的,視為拒絕抓閹一方接收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抓閹分配后剩余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6.1 竟買保證金的繳納日期按7.4項辦理。

6.2 拍賣機構傭金的繳納日期按7.5項辦理。

6.3 土地出讓金的繳納日期按7.8項辦理。

6.4 竟買土地不成的,其竟買保證金的退還按7.6項辦理。

6.5 工程前期向有關部門所繳納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項目報批前由本協議當事人支付。

6.6 合作項目各項稅收的繳納按稅法和稅務機關的規定各自繳納。

6.7 項目部及下設部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前繳納。

6.8 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 根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設計費日期。

6.10根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監理費日期。

6.11 其他費用的支付,屆時由項目部根據合作項目的進度另行確定。

第七章、土地竟買:

7.1 本次拍賣會及本協議當事人共同擬竟買的地塊的簡介:

根據《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公告》青土資房告字[200×]×號,200×年×月×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將在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巫峽路9-11號)五樓拍賣廳舉行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拍賣會。本協議當事人決定參加上述×號拍賣地塊的竟買。

7.2 1號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設計主要指標

1. 地塊位置:

2. 地塊總面積:

3. 土地用途:

4. 土地面積:

5. 容積率:

6. 建筑密度:

7、 綠地率:

8. 規劃建筑面積:

7.3 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竟買×號地塊的樓面地價的竟買應價不超過人民幣 元/平方米。

7.4 竟買保證金人民幣 元,甲方支付 元,乙方支付 元,丙方支付 元。前述保證金應于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支付給出資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5 拍賣機構的傭金,在拍賣機構規定日期的×日前向出資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繳納。本協議當事人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分攤拍賣傭金。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確權面積具實結算。

7.6 土地竟買的有關手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負責辦理。竟買不成的,應在拍賣機構退還保證金到帳后×日內退還本協議當事人。

7.7 每方派員一名參加拍賣會,由出資最多的一方派員負責舉牌。竟買成交的,由負責舉牌人簽署成交確認書和拍賣筆錄。

7.8 拍賣成交后,本協議當事人最遲應于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備齊土地出讓金,并通過出資最多的一方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9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代本協議當事人簽訂。

7.10 拍賣成交后至《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前,任何一方毀約導致其他方將競得土地再行拍賣的,違約方應支付前次委托方和本協議當事人的傭金,如再行拍賣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違約方負責補足差額。

7.11 應價超過7.3項約定的,其他本協議當事人有權予以追認,也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選擇終止本協議的,負責舉牌的一方,應在拍賣結束后三日內退還其支付的保證金。

7.12 除竟買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買保證金和傭金不再退還。

7.13 竟買不成的,除4.9項外,本協議的其他條款自動失效。

第八章、工程前期:

8.1 合作項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和決策,工程前期部具體負責經辦,本協議當事人應予以積極協助。

8.2 工程前期部的報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項:

1、報批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2、建設項目的市場調研,確定開發項目的整體方案;

3、規劃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規劃設計單位),簽訂《規劃設計合同》;

4、規劃方案設計和規劃方案的報批;

5、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建筑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建筑設計單位),簽訂《建筑設計合同》;

7、方案設計和施工圖的審批;

8、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9、施工單位招標(或確定施工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0、監理單位招標(或確定監理單位),簽訂《工程監理合同》;

11、委托質檢工作;

12、申辦開工計劃和《施工許可證》;

13、辦理規劃驗線,開發項目開工。

8.3 辦理上述事項向有關部門繳納的相關費用,本協議當事人應在繳納費用的×日前支付給財務部。

第九章、工程營造

9.1 合作項目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未經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的任何一方不得參加合作項目工程的招標和施工。

9.2 合作項目工程的監理單位的選擇,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9.3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1、工程總價款采用“包死價”和工程設計變更據實結算的決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單位總包,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 工程款的撥付日期由項目部決定,由財務部統一支付。屆時由工程部按工程進度提出工程款撥付計劃,待項目部批準后,由財務部執行。

9.5 工程的簽證、隱蔽記錄等工程資料由工程部保存。

9.6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資料由專人負責。……

第十章、 房屋銷售:

10.1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10.2 分得的房屋由本協議當事人獨自派員銷售。以各自的名義分別與購房的業主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據。收取的購房款進合作項目設立的獨立帳戶。

10.3 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營銷費用、購置辦公家具和銷售部經理的工資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積分攤。待工程竣工測繪后,按確權的建筑面積據實決算。

本條約定的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是指建設售樓處發生的土建和安裝費用。

本條約定的營銷費用是指為銷售房屋通過媒體進行廣告宣傳所發生的費用。

10.4 房屋的銷售采用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項目聘任的法律顧問負責。

10.5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經過培訓后方能上崗。

10.6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服從銷售部經理的管理。

第十章、竣工驗收和竣工材料的報批:

11.1 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由項目部負責統一組織,其他各部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12.1 房屋交付后,其保修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出價最低的一方承擔,或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托第三人承擔。

12.2 房屋的保修金按工程結算值的 %計算,每方按實際分得的房屋面積予以分攤。除工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時,保修單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費用。

12.3 保修合同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與保修單位簽訂。

12.4 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簽訂時一次付清。

12.5 保修期限內,如因保修單位的原因造成業主損失的,由保修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如一方承擔了責任,其有權向保修單位予以追償。

第十三章 物業管理

13.1 房屋交付后,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13.2 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托其他的物業管理單位,并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4.1 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14.2未經本協議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項目向他人轉讓。

14.3 竟買土地被有關部門收回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14.4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15.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每逾期1日,按應交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15.2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逾期超過30日,視為違約方放棄本協議的一切權利和權益。其已支付的費用作為違約金。違約方已交的費用不足以賠償其他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足額賠償其他方的全部損失。15.3 財務人員未經項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費用的,由派出單位按實際支付費用的×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16.1 合作項目所涉的合同,實行洽談權、審查權和批準權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的原則。為保證合作項目的依法、規范開發,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聘請法律顧問。

16.2 合同的洽談根據合同所涉內容,由項目部牽頭,所涉各部派員參加。根據洽談的內容由參加人員起草合同要點或草擬合同。合同的審查均由本合作項目聘請的法律顧問負責。合同的批準權由項目部行使。

16.3 本項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書面形式簽訂,嚴禁口頭合同和非正式的書面協議。杜絕合同履行在先,簽訂在后的現象發生。

16.4 洽談部門在合同簽訂前,應審查對方當事人的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資信狀況;驗明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審查人是否具有權、是否超越權限和期限及其真實性;審查對方使用印鑒是否合法與真實有效。在實施前述行為時,必要時應請求法律顧問予以協助。

16.5 洽談部門負責收集、記錄、整理、保管與合同有關的協議、 往來函件等。

16.6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各部應及時上報項目部,所涉部門的負責人應及時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及時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必要時應咨詢法律顧問,共同提出解決辦法,及時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根據合同的規定,在規定的時效內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7 各類合同統一由綜合部專人負責管理,綜合部應對收集、整理各類合同進行歸檔管理。

16.8 土地出讓合同、設計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及與前述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機要、信函、電報、電傳、電話記錄、簽證、索賠報告、合同臺帳等資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資料,應定期按項目、合同分類建立詳細的臺帳,及時歸擋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17.1 合作項目完成后,項目部及下設各部的辦公家具、辦公車輛和其他用品由項目部協商一致處理。協商不成的,通過變賣的方式處理,變賣所得的資金按比例分配。

17.2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

17.3 本協議簽訂后,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7.4 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的有關補充協議、會議記錄等材料均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 本協議書自本協議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17.6 本協議書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正本本協議當事人各方各執 份,副本各方各執 份。每份協議書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人: 委托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人:

聯系電話:

多人合伙經營協議書范本三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___公司(企業)(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合伙投資宗旨 :

第二條 合伙投資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三條 合伙投資期限

合伙投資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

1、 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 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3、 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4、合伙投資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5.本合伙投資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投資期間各合伙投資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投資終止后,各合伙投資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6. 資金增減由 決定,并報請 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調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7. 財產為全體成員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全體聯營成員一致通過,不得處分 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投資債務先由合伙投資財產償還,合伙投資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投資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投資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投資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投資人并經全體合伙投資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投資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投資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投資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投資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伙投資負責人及其他合伙投資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伙投資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伙投資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投資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伙投資債務;⑤____________。2.其他合伙投資人的權利:①參予合伙投資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伙投資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投資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伙投資重大事項。

2. 經營管理:

由出資各方派人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計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 一致通過的原則。

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一人,由____擔任,副經理____人,由____擔任,任期____年。

(合伙投資名稱)的主管會計由____擔任。(合伙投資名稱)的財務會計帳目受 監督檢查。

第八條 禁止行為及違約責任

1. 未經全體合伙投資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投資人私自以合伙投資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投資,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 .禁止合伙投資人經營與合伙投資競爭的業務。

3. .禁止合伙投資人再加入其他合伙投資。

4. 禁止合伙投資人與本合伙投資簽訂合同。

5. 如合伙投資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投資實際損失賠償。具體為: 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投資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伙投資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 合伙投資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 合伙投資期屆滿;

② 全體合伙投資人同意終止合伙投資關系;

③ 合伙投資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 合伙投資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 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 合伙投資終止后的事項:

① 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 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投資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 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投資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投資共同財產償還,合伙投資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投資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合伙投資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投資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投資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投資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_

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_

第8篇:合伙人協議范文

關鍵詞:城市規劃建筑設計關系

前言

建筑作為城市的重要構成要素,不僅僅能反映出城市文化和歷史,重要的標志性建筑也是是一個城市的象征,它的好壞對一個城市的形象會產生很大影響。所以在建筑方案設計時不僅要關注建筑物本身,而且還應關注其是否與周圍環境相協調,即要在城市規劃設計的指導下對建筑進行設計,才能促進城市經濟、社會的和諧、健康發展。

一、概念

建筑設計(Architectural Design )是指建筑物在建造之前,設計者按照建設任務,把施工過程和使用過程中所存在的或可能發生的問題,事先作好通盤的設想,擬定好解決這些問題的辦法、方案,用圖紙和文件表達出來。作為備料、施工組織工作和各工種在制作、建造工作中互相配合協作的共同依據。便于整個工程得以在預定的投資限額范圍內,按照周密考慮的預定方案,統一步調,順利進行 。并使建成的建筑物充分滿足使用者和社會所期望的各種要求。

城市規劃(Urban Planning)研究城市的未來發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綜合安排城市各項工程建設的綜合部署,是一定時期內城市發展的藍圖,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城市建設和管理的依據,也是城市規劃、城市建設、城市運行三個階段管理的龍頭。

要建設好城市,必須有一個統一的、科學的城市規劃,并嚴格按照規劃來進行建設。城市規劃是一項系統性、科學性,政策性和區域性很強的工作。它要預見并合理地確定城市的發展方向、規模和布局,作好環境預測和評價,協調各方面在發展中的關系,統籌安排各項建設,使整個城市的建設和發展,達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骨、肉”協調、壞境優美的綜合效果,為城市人民的居住、勞動、學習、交通、休息以及各種社會活動創造良好條件。

二、明確城市規劃與建筑設計的關系,將城市規劃與建筑設計相結合

我國許多城市整體城市形象不明確不突出的原因, 主要不在于單個建筑本身造型, 而在于對周圍環境的忽視, 以及強烈的個體表現欲所造成的整體上的不和諧。因此必須有建筑設計服從城市規劃設計的觀念。建筑師在設計單體或群體建筑時, 必須考慮建筑的大環境和開發地盤紅線內的小環境問題。同時應該提高城市規劃管理者的決策水平和全社會的審美水平, 不能把獨一無二、標新立異作為取舍的唯一標準, 應該確信在城市規劃設計的指導下, 注重周圍環境的協調, 即使是最簡單的建筑設計也能取得好的效果。

城市規劃的實質在于合理利用城市的土地和空間資源, 協調城市功能布局以及進行各項建設的綜合部署和全面安排, 故而其著眼點遠離建筑物質形態而偏向于社會的整體平衡, 是一種強調總體協調、彼此相關而不突出個體的政策過程取向。但具體城市的建設大都還是由許許多多的、彼此并不一定相關的個體項目構成。如建筑設計或是小范圍的外部空間設計, 一個委托人、一份設計書、一筆資金就可以達到目的。在屬性上, 這種設計主要反映業主及其能對建筑建造過程產生影響的那些人的思想與價值觀念, 而忽略了整體效應與彼此間的聯系, 是一種有突出個性的工程產品取向。如果人們直接以城市規劃去指導微觀的項目建設和建筑設計,極易造成彼此間的脫節, 并直接導致環境品質的下降, 中間層面的現代城市設計,作為兩者間聯系的紐帶, 就是在這種情況下逐漸發展起來的。其根本目的在于, 通過對城市社會的空間環境設計, 改善人們的生存空間的環境質量和生活質量。城市設計不同于城市規劃設計中的控制性詳細規劃, 作為一種在定性、定量圖文結合方式下的彈性控制方法, 可以直接指引到具體建筑單體的設計層面。城市建設是一個整體的系統化過程, 如果沒有條例的約束, 其間各種作用力必然會發生偏移甚至抵消, 但是這種約束又不是對具體建筑物的描述, 城市設計的特點在于設計城市而非設計建筑物, 它是彈性而非具象地引導建筑設計, 從總體上引導土地的合理利用, 保障生活環境的優良品質, 促進城市空間的有序發展, 同時為政府和規劃管理部門提供一種長效的技術管理支持。城市設計導則正是城市設計一種法令型成果形式, 在我國許多城市已經得到重視, 除須根據《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規》劃設計要點執行外, 同時對于建設項目在方案和初步設計階段需要完成的成果做了明確而詳細的規定。簡言之,要十分重視城市設計對建筑設計的指導作用。

隨著城市化的發展, 城市規劃的設計內容日趨綜合, 方法包容性更強, 從單純注重形態的設計發展到綜合設計。城市規劃設計主要是通過建筑設計、景觀設計來實現的。城市規劃管理是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通過政府行為來對城市規劃設計和建筑設計進行監督、管理,并對二者之間發生的矛盾加以協調解決。在城市的建設和發展過程中, 城市規劃具有龍頭地位。在城市規劃設計中不但要注重城市的功能分區, 交通流線, 而且還要注重建筑物的體量、尺度、比例、色彩、造型、材料、空間等。一個城市建設的好壞與城市規劃設計水平的高低有著直接關系, 因為城市規劃設計是城市建設的基礎, 也是建筑設計的依據。

第9篇:合伙人協議范文

第一條為了規范合伙企業的行為,保護合伙企業及其合伙人、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合伙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

普通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組成,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伙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條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伙人。

第四條合伙協議依法由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訂立。

第五條訂立合伙協議、設立合伙企業,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

第六條合伙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國家有關稅收規定,由合伙人分別繳納所得稅。

第七條合伙企業及其合伙人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承擔社會責任。

第八條合伙企業及其合伙人的合法財產及其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九條申請設立合伙企業,應當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登記申請書、合伙協議書、合伙人身份證明等文件。

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中有屬于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該項經營業務應當依法經過批準,并在登記時提交批準文件。

第十條申請人提交的登記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企業登記機關能夠當場登記的,應予當場登記,發給營業執照。

除前款規定情形外,企業登記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作出是否登記的決定。予以登記的,發給營業執照;不予登記的,應當給予書面答復,并說明理由。

第十一條合伙企業的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合伙企業成立日期。

合伙企業領取營業執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業名義從事合伙業務。

第十二條合伙企業設立分支機構,應當向分支機構所在地的企業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第十三條合伙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應當自作出變更決定或者發生變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第二章普通合伙企業

第一節合伙企業設立

第十四條設立合伙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二個以上合伙人。合伙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有書面合伙協議;

(三)有合伙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的出資;

(四)有合伙企業的名稱和生產經營場所;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五條合伙企業名稱中應當標明“普通合伙”字樣。

第十六條合伙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也可以用勞務出資。

合伙人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需要評估作價的,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也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委托法定評估機構評估。

合伙人以勞務出資的,其評估辦法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并在合伙協議中載明。

第十七條合伙人應當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履行出資義務。

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

第十八條合伙協議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經營范圍;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五)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六)合伙事務的執行;

(七)入伙與退伙;

(八)爭議解決辦法;

(九)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十)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合伙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事項,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二節合伙企業財產

第二十條合伙人的出資、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

第二十一條合伙人在合伙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合伙企業的財產;但是,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合伙人在合伙企業清算前私自轉移或者處分合伙企業財產的,合伙企業不得以此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十二條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二十三條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讓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依照本法和修改后的合伙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二十五條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節合伙事務執行

第二十六條合伙人對執行合伙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

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委托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執行合伙事務。

作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組織執行合伙事務的,由其委派的代表執行。

第二十七條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委托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事務。

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

第二十八條由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執行事務合伙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

合伙人為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合伙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第二十九條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事務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可以對其他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當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依照本法第三十條規定作出決定。

受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第三十條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表決辦法辦理。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

本法對合伙企業的表決辦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一條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三十二條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三十三條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辦理;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擔。

合伙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擔全部虧損。

第三十四條合伙人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增加或者減少對合伙企業的出資。

第三十五條被聘任的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應當在合伙企業授權范圍內履行職務。

被聘任的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超越合伙企業授權范圍履行職務,或者在履行職務過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合伙企業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建立企業財務、會計制度。

第四節合伙企業與第三人關系

第三十七條合伙企業對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以及對外代表合伙企業權利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十八條合伙企業對其債務,應先以其全部財產進行清償。

第三十九條合伙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四十條合伙人由于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四十一條合伙人發生與合伙企業無關的債務,相關債權人不得以其債權抵銷其對合伙企業的債務;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權利。

第四十二條合伙人的自有財產不足清償其與合伙企業無關的債務的,該合伙人可以以其從合伙企業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償;債權人也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用于清償。

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合伙人的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全體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其他合伙人未購買,又不同意將該財產份額轉讓給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為該合伙人辦理退伙結算,或者辦理削減該合伙人相應財產份額的結算。

第五節入伙、退伙

第四十三條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

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四十四條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協議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四十五條合伙協議約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二)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四十六條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四十七條合伙人違反本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的規定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四十八條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一)作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三)作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四)法律規定或者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合伙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第四十九條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四)發生合伙協議約定的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

第五十條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資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業應當向合伙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

(一)繼承人不愿意成為合伙人;

(二)法律規定或者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該繼承人未取得該資格;

(三)合伙協議約定不能成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全體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

第五十一條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

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后進行結算。

第五十二條退伙人在合伙企業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合伙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五十三條退伙人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五十四條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當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分擔虧損。

第六節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

第五十五條以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能為客戶提供有償服務的專業服務機構,可以設立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是指合伙人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承擔責任的普通合伙企業。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適用本節規定;本節未作規定的,適用本章第一節至第五節的規定。

第五十六條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名稱中應當標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樣。

第五十七條一個合伙人或者數個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業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

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合伙企業債務以及合伙企業的其他債務,由全體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五十八條合伙人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合伙企業債務,以合伙企業財產對外承擔責任后,該合伙人應當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對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九條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應當建立執業風險基金、辦理職業保險。

執業風險基金用于償付合伙人執業活動造成的債務。執業風險基金應當單獨立戶管理。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三章有限合伙企業

第六十條有限合伙企業及其合伙人適用本章規定;本章未作規定的,適用本法第二章第一節至第五節關于普通合伙企業及其合伙人的規定。

第六十一條有限合伙企業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伙人設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企業至少應當有一個普通合伙人。

第六十二條有限合伙企業名稱中應當標明“有限合伙”字樣。

第六十三條合伙協議除符合本法第十八條的規定外,還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二)執行事務合伙人應具備的條件和選擇程序;

(三)執行事務合伙人權限與違約處理辦法;

(四)執行事務合伙人的除名條件和更換程序;

(五)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條件、程序以及相關責任;

(六)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轉變程序。

第六十四條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作價出資。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勞務出資。

第六十五條有限合伙人應當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按期足額繳納出資;未按期足額繳納的,應當承擔補繳義務,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十六條有限合伙企業登記事項中應當載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認繳的出資數額。

第六十七條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執行事務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協議中確定執行事務的報酬及報酬提取方式。

第六十八條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

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為,不視為執行合伙事務:

(一)參與決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二)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議;

(三)參與選擇承辦有限合伙企業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

(四)獲取經審計的有限合伙企業財務會計報告;

(五)對涉及自身利益的情況,查閱有限合伙企業財務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六)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時,向有責任的合伙人主張權利或者提訟;

(七)執行事務合伙人怠于行使權利時,督促其行使權利或者為了本企業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提訟;

(八)依法為本企業提供擔保。

第六十九條有限合伙企業不得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十條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業進行交易;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十一條有限合伙人可以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十二條有限合伙人可以將其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十三條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七十四條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財產不足清償其與合伙企業無關的債務的,該合伙人可以以其從有限合伙企業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償;債權人也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該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用于清償。

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有限合伙人的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全體合伙人。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

第七十五條有限合伙企業僅剩有限合伙人的,應當解散;有限合伙企業僅剩普通合伙人的,轉為普通合伙企業。

第七十六條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為普通合伙人并與其交易的,該有限合伙人對該筆交易承擔與普通合伙人同樣的責任。

有限合伙人未經授權以有限合伙企業名義與他人進行交易,給有限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有限合伙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七條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對入伙前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第七十八條有限合伙人有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至第五項所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第七十九條作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第八十條作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組織終止時,其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該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資格。

第八十一條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有限合伙企業債務,以其退伙時從有限合伙企業中取回的財產承擔責任。

第八十二條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八十三條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八十四條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間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四章合伙企業解散、清算

第八十五條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八十六條合伙企業解散,應當由清算人進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八十七條清算人在清算期間執行下列事務:

(一)清理合伙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事務;

(三)清繳所欠稅款;

(四)清理債權、債務;

(五)處理合伙企業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六)代表合伙企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

第八十八條清算人自被確定之日起十日內將合伙企業解散事項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人申報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人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清算期間,合伙企業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第八十九條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進行分配。

第九十條清算結束,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九十一條合伙企業注銷后,原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九十二條合伙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債權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清算申請,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償。

合伙企業依法被宣告破產的,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九十三條違反本法規定,提交虛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騙手段,取得合伙企業登記的,由企業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企業登記,并處以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九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合伙企業未在其名稱中標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樣的,由企業登記機關責令限期改正,處以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九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未領取營業執照,而以合伙企業或者合伙企業分支機構名義從事合伙業務的,由企業登記機關責令停止,處以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合伙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未依照本法規定辦理變更登記的,由企業登記機關責令限期登記;逾期不登記的,處以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合伙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損失。

第九十六條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或者合伙企業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應當歸合伙企業的利益據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業財產的,應當將該利益和財產退還合伙企業;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七條合伙人對本法規定或者合伙協議約定必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八條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伙人擅自執行合伙事務,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九條合伙人違反本法規定或者合伙協議的約定,從事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或者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的,該收益歸合伙企業所有;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百條清算人未依照本法規定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或者報送清算報告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有重大遺漏的,由企業登記機關責令改正。由此產生的費用和損失,由清算人承擔和賠償。

第一百零一條清算人執行清算事務,牟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合伙企業財產的,應當將該收入和侵占的財產退還合伙企業;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百零二條清算人違反本法規定,隱匿、轉移合伙企業財產,對資產負債表或者財產清單作虛假記載,或者在未清償債務前分配財產,損害債權人利益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百零三條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的,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合伙協議中未訂立仲裁條款,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第一百零四條有關行政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違反本法規定,、、收受賄賂、侵害合伙企業合法權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一百零五條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一百零六條違反本法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繳納罰款、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同時支付的,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一百零七條非企業專業服務機構依據有關法律采取合伙制的,其合伙人承擔責任的形式可以適用本法關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合伙人承擔責任的規定。

主站蜘蛛池模板: 亚洲人成777| 国产精品午夜无码AV天美传媒| 可以免费看黄的网站| 中文字幕精品久久久久人妻| 草莓视频丝瓜视频-丝瓜视18岁苹果免费网 | 日本天堂影院在线播放| 国产微拍精品一区| 久久精品国产亚洲7777| 香港经典aa毛片免费观看变态| 日韩在线第二页| 国产偷窥熟女精品视频| 久久久久久久99精品免费观看| 野花高清在线观看免费完整版中文| 日本午夜小视频| 国产AV一区二区三区传媒| 中文字幕一区二区三区日韩精品| 美女被免费网在线观看网站| 性色AV一区二区三区夜夜嗨| 免费毛片在线播放| CAOPORN国产精品免费视频| 毛片基地免费视频a| 国产精品亚洲欧美一级久久精品| 亚洲va韩国va欧美va| 高清不卡毛片免费观看| 无码一区二区波多野结衣播放搜索 | 国产午夜亚洲精品不卡电影| 久久久久国产一区二区三区| 美女把腿扒开让男人桶免费| 奶大灬舒服灬太大了一进一出| 亚洲精品美女在线观看播放| 51影院成人影院| 欧洲97色综合成人网| 国产免费av片在线观看| 两性色午夜免费视频| 激情五月激情综合| 国产精品久久久久久久久电影网| 久久精品国产亚洲AV麻豆不卡| 老司机亚洲精品| 在线播放亚洲精品| 亚洲AV无码国产一区二区三区 | 久久精品一区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