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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
基本農田是耕地中的精華,是農業發展的命脈,基本農田質量的好壞、數量的多少,不僅僅關系到農業生產以及以農產品為原料的工業和輕工業生產發展的好壞,與此同時還影響著經濟的發展。對于永久基本農田并沒有準確定義,結合基本農田的基本特性,可將永久基本農田定義為在基本農田范圍內劃定出農業配套設施完善、土壤肥沃、地力上等、抗災能力強的一部分作為永久性基本農田,用于保障一定時期商品糧供應和轄區內人口對糧食的需求。對永久性基本農田實施最嚴格的保護措施,實行農田用途管制,加強農田基礎設施建設,對土壤地力實施綜合保護。一經劃定,長期不變[1]。
2014年10月18日,國土資源部、農業部了《國土資源部農業部關于進一步做好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14〕128號),并下發了《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方案》,對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對106個重點城市的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做了詳細說明。2015年3月30日,國土資源部辦公廳、農業部辦公廳聯合下發《關于切實做好106個重點城市周邊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發了106個重點城市的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初步任務,并細化、明確了推進劃定工作的具體要求。據此,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正式啟動。
2.存在問題
從1988年湖北荊州最早劃定基本農田保護區,1994年基本農田保護制度正式建立以來,我國基本農田保護經歷了保護區全面劃定、調整劃定到全面建設的不同發展階段,保護的內涵也從數量保護為主逐步向數量質量并重保護轉變[2]。
在基本農田保護和管理實際工作中,基本農田保護剛性不足是首要問題,城市規劃建設用地與優質耕地的重疊度較高,城市發展占用優質耕地的現象仍比較突出,對基本農田保護力度不夠;其次,基本農田的質量逐漸下降,對基本農田的補充過程中“劃劣不劃優”的做法還依然存在,城市周邊還大量優質耕地未劃為永久基本農田;再次,地方的政府對基本農田保護的態度不堅決、不積極,往往一味的追求經濟的迅猛發展,而忽略了對農田的保護;最后,也是較為重要的是,農民對基本農田和基本農田保護的意識比較單薄,并沒有意識到基本農田的重要性同時也缺乏對基本農田管理的專業知識和素質等等。以上問題的存在使得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對基本農田實行最嚴格的用途管制勢在必行。
3.布局調整
本次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要與城市開發邊界劃定及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工作充分結合,依據《基本農田劃定技術規程》和《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方案》,基本農田布局的劃出劃入調整應遵循以下思路:
1) 坡度大于25度且未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的耕地、易受自然災害損毀的耕地;因生產建設或自然災害嚴重損毀且不能恢復耕種的耕地;經合法認定程序確認的嚴重污染的基本農田以及零星分散、規模過小、質量較差的低等別耕地均應劃出基本農田。
2) 國務院批準的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總體方案中計劃退耕還林、還牧、還湖的耕地應劃出基本農田。
3) 現狀基本農田中,不符合劃定要求的建設用地、未利用地,以及質量不符合要求的其他農用地,應該劃出基本農田。
4) 城鎮周邊及交通沿線尚未劃為永久基本農田的質量等別和地力等級達到本市(縣)平均水平以上的現有耕地應優先劃為永久基本農田。
5) 結合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尚未劃為永久基本農田的新建成的高標準農田應優先劃為永久基本農田。
6) 基本農田布局調整時不允許把大面積集中連片的基本農田拆分成零散的小塊基本農田。
4.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建議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農業部辦公廳下發《關于切實做好106個重點城市周邊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的同時,國土資源部下發了城市周邊未劃入永久基本農田的耕地圖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先行開展城鎮周邊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隨著工作的局部開展,對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有幾點建議。
1)優先考慮生態安全
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要求結合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工作協同開展,考慮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工作的同時,應該重點考慮耕地的生態功能,耕地生態系統是一類特殊的生態系統類型,耕地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包括其存在生產力價值、維持區域生態環境及自然美學等。在進行永久基本農田劃定時,建議以生態安全為基本出發點,在保持耕地的基本生態功能的基礎上,優先考慮耕地的生態安全,確保水系、生物廊道的完整性,構建生態屏障網絡,全面保證區域生態安全。基本農田劃定后,要充分發揮耕地的生態功能在各類用地的空間布局中的重要作用。
2)優化布局建設用地
永久基本農田劃定要求結合城市開發邊界劃定工作協同開展,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對城市建設用地空間布局的無序擴張具有剛性約束作用,對城市串聯式、組團式、衛星城式發展起到了積極的引導作用。永久基本農田邊界確定后,優化城鎮建設用地布局是保障城鎮化、工業化的必然要求。優化城鎮建設用地布局,一方面要保障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用地需求,此類建設用地與永久基本農田沖突無法避免的,要以基本農田數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為原則對基本農田布局進行調整;另一方面,提高建設用地利用集約水平,基本農田保護區內不安排新增建設用地;另外,帶有污染物排放的產業用地,應遠離基本農田保護區,以保障農產品安全。
3)認真研究界定標準
在永久基本農田劃定的過程中,對有關標準如何界定,應結合區域實際情況進行研究制定。按照永久基本農田劃定的有關要求,對城鎮周邊、交通沿線現有易被占用的優質耕地優先劃定基本農田,城鎮周邊范圍如何確定,交通沿線以兩側多遠距離為標準,以及集中連片如何界定,均需要以各地區實際情況出發,研究界定相關標準,確保永久基本農田劃定科學合理。
參考文獻:
1. 黃建平,柳建軍. 彰顯保護的剛性―劃定與保護永久性基本農田的思考[J].中國土地.2009.3:54-56.
【關鍵詞】鄉鎮規劃;白馬寺;可操作;探討
1 前言
公眾參與是土地利用規劃的內在要求,是通過規劃切實保護耕地的重要保障。隨著我國工業化、城鎮化和現代化的迅速發展,耕地持續減少、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受到威脅,農村土地利用規劃和村鎮規劃不合理等問題日益突出,上一輪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已不能適應新農村建設發展的要求。對于不同級別和類型的土地利用規劃,公眾參與的地位與作用應該予以區別,鄉鎮規劃是土地規劃規劃體系中最基層的規劃,這一層面的規劃應更多地吸收基層百姓參與,落實到具體的地塊,這樣才能從本質上提高鄉鎮規劃的可操作性與現實性,使得鄉鎮規劃方案能夠真正實施。因此,本文結合荊州市江陵縣白馬寺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實踐,探討了如何提高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操作性與現實性。
2 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情況
我國到目前為止開展了三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就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研究狀況而言,由于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剛剛起步,與國家,地市,縣市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比,具有難度大、工作量大、定性、定位、定量要求高,要求落實到具體地塊等特點,很多地方的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都還處于探索研究階段。
3 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核心任務與內容
4 荊州市江陵縣白馬寺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基本情況
4.1 研究區概況
白馬寺鎮地處江陵縣東北部,距荊州市市中心40公里,東與沙崗鎮相鄰,南抵普濟鎮,西鄰熊河鎮,北鄰六合垸農場。
2005年全鎮36個行政村,276個村民小組,2005年末人47449人,其中農業人口38601人,農業勞動力15366人,城鎮人口8848人,城鎮化水平18.65%,土地總面積14942.95公頃,其中耕地10156.68公頃。
4.2 上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存在的主要問題
4.2.1 建設用地空間布鎮矛盾較為突出
由于建設用地空間布局矛盾較為突出,建設用地實際需求與規劃布局錯位,造成鎮部建設用地指標不足。在規劃實施過程中,給規劃實施管理帶來一定的困難,導致規劃隨項目而不斷調整。
未來規劃期內,新的城鎮化發展戰略要求城鎮發展重新定位和設計,空間布局也發生了較大的變化,需要高度重視區域發展對建設用地的不同需求,以及建設用地布局對城鎮及各類建設的集聚導向作用,科學、合理確定布局和分區方案,使規劃更加適應不斷發展變化的形勢需要。
4.2.2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管理水平不高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管理上,目前還沒有一套成熟完善的規劃管理信息系統,管理效率較低。尚需積極探索運用現代高科技成果在土地規劃實施管理中的應用,不斷提高土地規劃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4.2.3 工業集中發展區建設用地保障程度較低
由于近年來經濟發展面臨的形勢發生了重大變化,特別是周邊縣市城市整體水平的提高,白馬寺鎮經濟發展的速度加快,工業集中發展區對用地的需求十分迫切。規劃實施幾年來,由于工業集中發展區建設用地保障程度較低,其發展建設的速度較慢。隨著區域經濟的不斷發展,現有企業及產業的格鎮與周邊城市總體發展矛盾越來越突出。
4.2.4 規劃編制缺乏公眾參與
我國以往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按行政層次“自上而下,上下結合”的辦法編制,規劃控制指標是自上而下地層層分解下達,這對于處于規劃最低層的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來說非常不利,為了落實上級規劃打三制指標,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很難顧及其他方面,很少考慮農民對農村上地利用的愿望,基本上只是機械性地執行上級規劃控制指標,因而使規劃缺乏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無特色性可言。加上長期以來規劃走的是封閉性的行政干預式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路線,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不具開放性,缺少參與度和透明度,農民對鄉鎮土地規劃的具體執行措施也很少有人過問,這樣就加大了規劃實施的難度。
4.2.5 規劃缺乏對土地利用形勢變化的適應性
上輪規劃在方案編制時以剛性為主,彈性不足。對土地利用變化缺乏適應性,規劃的用地位置與實際項目選址要求不符的現象比較常見,線狀工程用地和一些工業用地尤其突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頻繁調整,說明規劃對未來土地利用趨勢變化預測還不夠準確,但在管理上又缺乏相應的調節手段,只有通過規劃調整來解決問題。規劃調整固然可以解決規劃與用地需求不相符的矛盾,但規劃調整過于頻繁,勢必影響規劃的嚴肅性。
4.2.6 規劃的現實地位不高
規劃的現實地位不高,存在規劃跟著項目跑的現象。規劃實施的權威性不高,總體控制作用發揮不充分。由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的時間還不長,社會對規劃重要性認識還不深,出現了規劃的法律地位雖然很高,但在實施管理中的隨意性卻相對較大的現象。一些地方的領導對用地要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認識較高,但在用地安排時卻片面要求規劃方案適合用地要求,一味要求國土資源部門修改規劃以滿足用地需求。由于種種原因,違法占地近幾年居高不下,有些違反規劃的用地得不到及時有效的處理。一些行業用地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發展目標、統計口徑、基期數據、規劃期限等方面不一致,土地利用規模上下協調,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綜合控制作用的發揮。
5 提高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操作性與現實性探討
5.1 要增強特色分析和公眾參與
公眾參與貫穿了規劃的全過程。在規劃前期研究階段,規劃專班加強專家咨詢和公眾參與,廣泛聽取各方面專家和公眾意見,加強論證,實行科學決策和民主決策。在《大綱》編制階段,就規劃布局方案和規劃指標的分解,征求有關部門專家和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外業調查階段通過召集各村主任,支書把各村情況收集,在實地對照圖紙記錄簽字蓋章。在《總體規劃》編制階段通過聽證會再次把規劃情況展現公眾,收集反饋意見進行修改。
5.2 與變更調查工作的銜接
土地變更調查不但是土地規劃的基礎性工作,也是總體規劃實施的主要手段,耕地保有量、建設用地占用耕地,土地開發復墾整理增加耕地等規劃的主要控制指標都要通過土地變更調查來檢驗,所以本次規劃基礎數據應該將“全國第二次土地調查”的結果與“變更調查”結果結合。
本輪規劃期限為2006-2020年,規劃基期為2005年,社會經濟等基礎數據均為2005年統計數據,各級下達指標均以2005年為基期年,因此采用的土地利用規劃基數也應該是反映2005年的土地利用狀況的數據。由于土地二次調查數據反映的是2009年現狀,必須進行基期的調整才能作為本輪規劃的規劃基數。本次試點通過相關統計資料和實地調查,切合實際地將2009年數據還原到2005年。數據基期調整主要進行了三大方面的調查,一是2006-2009年新增加的建設用地,二是耕地,三是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還原。對于建設用地,在二調土地利用現狀圖上對各類建設用地逐塊核查,找出2006-2009年新增建設用地地塊,在圖上進行標注,并注明發生變化的地塊在2005年的利用狀況。對于耕地標注出2006-2009年因農業結構調整占用的耕地地塊,同可調整地類一并標注在圖上。對于開發整理項目,將2006-2009年實施的開發整理項目標注在圖上,并注明項目區在2005年的土地利用現狀。
5.3 指標圖數的一致性
為確保規劃基礎數據和基礎圖件一致性,在具體的操作中可以考慮在“二調”土地利用現狀數據庫的基礎上,根據規劃基數,對“二調”現狀圖進行相應調整還原,真正做到規劃基期年圖件與數據一致。
5.4 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容易出錯的幾個問題
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具體調整中有幾個特別容易出錯的概念與敏感的體系將會影響鄉鎮總體規劃的操作性與現實性,在新一輪鄉鎮總體規劃中要多加注意。
5.4.1 基本農田與基本農田保護區
基本農田保護區是指對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而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法定程序確定的特殊保護區域。其中絕大部分是耕地也包括耕地間零星分布的園地、林地草地等其他農用地。基本農田則是指按照一定時期人口和社會經濟發展對農產品的需求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其土地類型是耕地。基本農田保護地塊匯總表中的耕地面積就是該鄉鎮的基本農田面積。因此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基本農田保護區匯總表中基本農田保護區面積應大干基本農田面積,基本農田保護面積應至少等于上級下達的基本農田保護指標。
5.4.2 一般農田與一般農地區
基本農田保護保護面積表內的一般農田面積和土地利用分區類型表內的一般農地區面容易混淆。一般農田是指土地利用規劃確定為農業使用的后備資源和其他零星非耕地,坡度大干25 但未列人生態退耕的耕地、泄洪區內的耕地和其他劣質耕地,其土地類型是耕地;一般農地區是指基本農田保護區以外,為農業生產發展需要劃定的土地用途區域其土地類型主要包括耕地(一般農田),園地,其他農用地。因此從理論上講兩者面積決不可能相等。
5.4.3 基本農田保護率的計算
用基本農田保護區的耕地面積除以規劃期末的耕地面積,其他的計算方法比如用基本農田保護區的面積除以規劃目標年的耕地面積,用基本農田保護區的面積除以規劃基期年的耕地面積,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的耕地面積除以基本農田保護區的面積,用基本農田保護區的面積除以鄉鎮域總面積,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耕地面積除以規劃基期年的耕地面積等等這些計算方法都是不對的。
5.4.4 基本農田保護區位調整
區位調整為主指標調整為輔是本發鄉鎮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必須遵循的原則。因此各鄉鎮要在原規劃指標體系下合理調整建設用地和基本農田區位,進行鄉鎮間的建設用地和基本農田的區位調整,即在鄉鎮范圍內進行村莊間的建設用地和基本農田的區位調整。不能只針對建設用地區位調整,基本農田不進行區位調整。例如:有的鄉鎮雖然布局了工業園區,建設用地增加,規劃期末耕地保有量減少(沒有低于上級下達的耕地保有量指標),但是基本農田面積并沒有相應的有減少,出現了基本農田面積大于耕地保有量的情況。有的鄉鎮因工礦用地或者居民用地集中到工業園區,或者鄉鎮有較大的復墾整理潛力,規劃期間凈增耕地面積較大,但是基本農田并沒有增加,出現基本農田面積遠遠小于區域內耕地面積,導致基本農田率低的情況。這兩種情況說明鄉鎮或村莊沒有進行基本農田的區位調整,基本農田保護沒有落到實處,導致整個鄉鎮規劃的可操作性與現實性降低。
6 結束語
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基礎,提高鄉鎮一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操作性與現實性,關系到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實施,影響到鄉鎮經濟的發展。未來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必將有越來越多的公眾、團體和政府部門積極加入,如何在公眾參與的情況下提高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可操作性與現實性需要在規劃實踐中逐步完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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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規程
關鍵詞:衡南縣;永久基本農田;調查研究;成果分析
Abstract: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Hengnan Overview and Hengnan basic farmland survey process, analyzes the main results of the survey, pointed out the problems and proposed treatment measures.Key words: the Hengnan; permanent basic farmland; research; outcomes analysis
中圖分類號:S28
基本農田是根據一定時期人口和國民經濟對農產品的需求以及對建設用地的預測而確定的。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期內,未經國務院批準不得占用的耕地,是從戰略高度出發,為了滿足一定時期,人口和國民經濟對農產品的需求,而必須確保的耕地的最低需求量,老百姓稱之為“吃飯田”“保命田”。隨著衡南縣市場經濟和社會建設的不斷發展,基本農田流失、流轉嚴重,基本農田保護已迫在眉睫,如何查清底子、發現問題、找到解決方法,便成為一件首當其沖的大事。
1.衡南縣概況
衡南縣位于南岳衡山之南,地處東經112°16′-113°08′,北緯26°32′-26°58′。土地面積2691km2,其中耕地78.6萬畝。衡南縣為一凹字形丘陵盆地,縣境與衡陽城區東南西三面緊鄰。全縣氣候溫暖濕潤,屬亞熱帶季風氣候,具有熱量充足、雨水集中、春暖多變、夏秋多旱、冬寒期短、暑熱期長的特征。年均氣溫17.8攝氏度,年降雨量1268.8毫米左右,全年無霜期為287天,適合農業生產。
2. 基本農田技術路線與調查流程
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分為準備工作、耕地外業調查、外業調查成果質量檢查、基本農田調整劃定、數據庫建設、數據庫質量檢查、成果輸出、簽訂基本農田保護責任書、基本農田保護責任卡發放、檢查驗收等環節。具體的技術路線與調查流程見圖1。
圖1永久基本農田劃定調查流程圖
2.1 資料收集與處理
2.1.1基本農田調查資料收集的主要有:上一輪標準分幅基本農田分布和縣、鄉、村基本農田分布電子版和相應的縣、鄉基本農田保護圖、數據表格以及文字報告;第二次土地調查1∶10 000 標準分幅正射影像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圖和數據庫電子版以及圖斑面積統計表;基本農田現狀分布范圍、圖斑、保有面積資料;衡南縣至2020年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用地和城鎮、村建設用地規劃方案等。
2.1.2資料處理
若土地利用數據庫與土地利用規劃數據庫中的基本農田保護圖層不一致,要對土地利用數據庫中的基本農田保護圖層進行修改,使其與土地利用規劃數據庫基本農田保護圖層保持一致。若土地利用數據庫中的坐標系統與耕地地力調查、農用地分等定級成果的坐標系統不一致,應以土地利用數據庫中的坐標系統為準,對耕地地力調查、農用地分等定級成果的坐標系統進行轉換。
2.2 基本農田調查上圖
基本農田調查上圖主要步驟有:在嚴格按照《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技術規程》(TD/T1014--2007)規定的調查上圖方法采集基田保護片(塊)層和基本農田圖斑層的基礎上,從衡南縣的實際出發,主要采取以下作業步驟:
2.2.1從松滋市新江口鎮更新調查數據庫成果中調出衡南縣的數據作為基礎數據源,選定標準分幅圖,輸出打印在“本色半透明描圖紙”上,作為工作底圖。
2.2.2將打印在半透明描圖紙上的調查圖件和原始基本農田保護片(塊)劃定圖件重疊,采用目視判讀的方法,在半透明描圖紙上套繪基本農田保護片(塊)的界線,同時標注退耕還林、結構調整、建設占用的地塊界線以及本次經土地整理后重新劃入的基本農田保護片(塊)界線。
2.2.3將繪制好的基本農田保護片(塊)圖件進行掃描矢量化處理,確定基本農田保護片(塊)劃定界線,并對基本農田地塊進行編號。編號時以行政村為單位,按從左到右、自上而下的原則進行。
2.2.4將掃描矢量化后的劃定界線與數據庫中地類圖斑層進行套合疊加,提取基本農田保護片(塊)所覆蓋的各類土地面積。
2.2.5計算機自動提取基本農田保護地塊所覆蓋的各類土地面積的同時,還要對退耕還林、結構調整、建設占用三大類的地塊分別進行編號并輸入各圖斑的地類屬性,由計算機自動提取面積并進行匯總。這樣處理一是為了面積匯總比較;二是為了分析這幾種情況對基本農田保護率的影響。
2.2.6填寫基本農田調查統計表。綜上所述,此種方法結合了《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技術規程》(TD/T1014--2007)中掃描矢量化套合法和判讀轉繪法的優點,定位準確,可操作性強,且符合技術規程要求。
2.3 檢查驗收
上圖工作完成后,由市局進行檢驗,驗收結果需符合規程要求。檢查分外業檢查、基本農田數據庫檢查兩個階段。外業調查、數據庫建設完成后,技術單位對成果進行100%的全面檢查。自檢合格后,縣級對所有成果進行100%的內業檢查,并進行外業檢查。市級檢查合格后,省級抽取各項成果資料的10%,對各縣市區提交的成果進行100%的內業檢查,并進行外業檢查。
3.調查主要成果
3.1調查成果主要有以下幾個:
1)資料成果:撰寫衡南縣基本農田調查分析報告,建立衡南縣基本農田保護片(塊)層和基本農田圖斑層在內的土地利用數據庫和基本農田數據庫。2)表格成果:衡南縣基本農田調查統計表和基本農田調查匯總表。3)圖件成果:衡南縣標準分幅1∶10 000 基本農田分布圖和縣1∶10 000、鄉級1∶10 000 基本農田分布圖。
3.2成果分析
衡南縣基本農田調查上圖工作,是按照國家及省有關文件精神實施的,堅持“面積不減少,質量有提高,布局總體穩定,依法依規,規范調整”的原則,遵循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確實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通過對土地利用現狀數據的合法性審查認定,確保規劃調整客觀準確;維護規劃調整的嚴肅性和科學性,充分利用土地利用變更調查和第二次土地調查成果,滿足規劃調整指針任務的落實;協調安排基本農田和基礎設施用地,做到相互協調,合理布局;將耕地質量評價作為基本農田劃定的依據,優先把優質耕地劃入基本農田;協調各類建設用地與基本農田的空間布局,合理布局基礎設施用地,結合自然條件和現狀特點,處理好基礎設施用地與城鎮、村用地布局關系,使基本農田劃定科學合理。
5.衡南縣基本農田保護存在的問題及處理措施
5.1 存在的問題
5.1.1衡南屬凹字形丘陵盆地縣,地形地貌復雜,耕地分布不均勻且土地質量等級差別較大。少數基本農田保護集中連片外,其他鄉鎮保護片(塊)比較分散,這樣造成對基本農田保護存在一定的影響。
5.1.2城鎮經濟社會發展建設用地,國家、省、市、縣重點工程項目建設用地,農村經濟發展中居民點基礎設施、公共設施建設與基本農田保護劃定也存在矛盾。
5.1.3在社會經濟發展中,對已預見的重點工程項目,但不確定落地位置和未預見建設項目還存在不確定因素,因此,還會出現基本農田劃定后再調整補劃的問題。以上問題的存在會導致基本農田劃定不能完全達到高標準、高質量的要求。
5.2 問題的處理措施
5.2.1在基本農田劃定時,我們把總體規劃已確定為建設用地的土地,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外,對衡南縣政府確定的糧食、蔬菜生產基地內的耕地、有較好水利與水土保持設施的耕地、正在改造或已列入改造規劃的中低產田、集中連片程度較高的耕地劃入了基本農田保護區。
5.2.2對于城鎮經濟社會發展和農村經濟發展建設用地,按新增建設用地指標避讓基本農田外,其余耕地按基本農田劃定標準,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
5.2.3對已預見的重點工程項目,但不確定落地位置和未預見建設項目,在規劃發展區內適當預留建設用地空間,以解決頻繁出現再調整補劃的問題。
6.總結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省委十屆十四次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以《省地市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為重點,以尚志市年度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自查為基礎,進行復核檢查,整改補充完善,全力做好尚志市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檢查的迎檢工作。
二、復核檢查依據
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省地市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的通知》。
三、復核檢查內容
重點對年度耕地保護情況進行復核檢查。具體內容:
(一)復核檢查耕地保有量變化情況。根據土地利用變更調查,年耕地面積變化情況,重點復核檢查建設占用、災害損毀、農業結構調整、生態退耕占用耕地和補充耕地情況,并對耕地凈增減情況及原因作出分析說明。
(二)復核檢查基本農田面積變化情況。依據《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及有關規定,復核檢查基本農田面積變化情況,重點復核非農業建設占用、生態退耕、綠色通道建設、農業結構調整或其它原因減少基本農田情況;非農業建設占用包括國務院批準非農業建設占用、市級以下政府通過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際占用、未經批準占用情況;復核檢查補劃基本農田,包括補劃的面積、區位、質量情況;復核檢查基本農田日常臺帳管理、信息化建設、保護標志的設立等。對基本農田凈增減情況及原因作出分析說明。
(三)復核檢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執行情況。重點復核檢查我市土地利用規劃調整情況,特別是非農業建設占用基本農田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情況,包括規劃調整的次數、批準機關、項目性質、涉及的土地面積、地類、區位。對調整原因及情況做出說明。
(四)復核檢查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執行情況。依據土地利用年度和土地利用變更調查成果,重點復核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執行情況,包括新增建設占用耕地計劃指標安排和實際使用情況,實際建設占用耕地情況,并對超計劃用地要做出說明。
(五)復核檢查補充耕地計劃執行情況。依據土地利用年度補充計劃指標,復核檢查年實際補充耕地情況,包括使用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費以及社會資金用于補充耕地的情況,并對未完成補充耕地計劃的情況和原因作出說明。
(六)復核檢查耕地占補平衡落實情況。依據耕地占補平衡有關規定,復核檢查年度完成法定占補平衡任務(城市、集鎮、鄉村和單獨選址建設用地占補)情況,包括建設項目與補充耕地項目掛鉤、先補后占,誰占誰補、補充耕地數量質量、項目后期管理等情況。
(七)復核檢查耕地質量建設和保護情況。重點復核檢查現有耕地、基本農田建設情況,包括開展耕地及基本農田整理的規模及比例;耕地質量建設和監管的制度建設和落實情況。
(八)復核檢查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的落實情況。重點復核檢查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落實、實施考核、落實獎懲等情況,耕地保護激勵機制建立、經費保障情況,以及在市政府與鄉鎮政府分解指標、簽訂責任書等情況。
四、組織領導
為做好年度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檢查的工作,成立年度尚志市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紀慶利副市長,副組長為政府辦主任胡警鐘,市國土資源局、市農委、市統計局主要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在尚志市國土資源局下設辦公室,主要負責檢查工作的組織實施、綜合協調、材料組織、數據統計、接待聯絡等。
五、工作分工
市政府組織國土資源和農業管理等有關部門補充完善各項檢查內容,準確填寫附表1、2、3、4、5、6、7、8,待市政府審核簽章后于2月18日將附表1、2、3、4、5、6報國土資源局分管室審核,附表7、8報省農委分管部門審核。
六、有關要求
(一)請有關部門高度重視迎檢工作,配合牽頭單位積極參加迎檢,做好匯報準備,及時提交匯報及被檢材料。
基本農田是我國18.5億畝耕地中的精華,是保證我國糧食安全的紅色警戒線,是我們的保命田,我們必須采用嚴格的耕地保護措施來保障我國國民經濟發展的基礎和人民生活的生命線。
一、新時期基本農田保護的意義
我國擁有13億人口,人均耕地面積僅為1.38畝,占世界平均水平的40%,而且隨著人口的不斷增加和非農業建設占用耕地,我國的人均耕地在未來相當的時期內還會進一步減少。
1.加強基本農田建設與保護有利于加強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耕地是農業最重要的生產資料和農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嚴格保護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是提高糧食生產能力、保障農業生產的必然要求,是對新農村建設最大的支持。堅持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確保基本農田總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為全面加強農村生產力建設提供堅實的基礎。
2.加強基本農田建設與保護有利于“三農”問題的解決
當前,我國農業和農村發展中存在著許多矛盾和問題,特別是隨著農業和農村內外部環境的深刻變化,隨著城鄉二元結構長期積累和各種深層次矛盾的凸現,“三農”問題越來越突出。在現階段,耕地仍然是廣大農民賴以生存的基本生產資料。城鎮化、工業化、信息化的推進需要一個歷史過程,因此,對大多數農民來講,目前還離不開農業生產,離不開農村生活,離不開耕地。故此,加大基本農田保護有利于三農問題的解決。耕地對農村的穩定作用,農村的穩定來自于農民的穩定,農民的穩定又來源于農業的穩定。土地問題是關系到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敏感性問題,是關系到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的大問題,保護好耕地,等于為農村社會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二、基本農田保護現狀與存在問題
1.基本農田的耕地質量不斷下降,生產水平低下
我國地域遼闊,由于自然條件所影響,耕地質量表現以中等為主,中低產田所占比例超占60%近年來,耕地質量有不斷下降的趨勢,據調查統計,目前全國有50%左右的耕地不同程序存在環境惡化和地力下降問題,
2.耕地后備資源嚴重缺乏,基本農田增加缺乏后續保障
據統計,我國耕地后備資源僅為5403公頃即使全部開發成耕地,人均增加耕地也不足0.1畝,而且建國以來,經過長期開發,剩余的后備耕地資源大多為質量差,開發難度大的土地。后備資源分布不均,主要集中分布在干旱缺水,交通不便的新疆、內蒙古、寧夏和低洼易澇的三江平原、松嫩平原以及沿海灘涂
三、對策建議
加強新時期的基本農田保護與建設,可以從制度、經濟、法律、生態和技術等多角度、多層面采取相應的措施。總體來說,要把治標和治本有機結合起來,要在科學發展關的指導下,建立和完善有效協調的長效機制。
1.建立健全基本農田保護法律法規制度
立法是有效劃定、監測和管理基本農田的法律保障,國外基本農田保護的成功經驗都是把立法做為基本農田保護的基礎,從基本農田保護技術規范到管理措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如加拿大的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通過立法,健立農業保護區,保護耕地,該省早在1973年就成立了農業用地委員會,制訂了《農業用地委員會法》、《農業用地法》并建立了農業保護區,將占全省土地總面積5%的470平方公里農用地及可耕地納入了農業保護區,并對保護區內土地的使用和保護以法律的形式作了明確規定。農業用地委員會是一個獨立于政府的執法與管理機構。《農業用地法》規定,保護區內的土地應優先用于農業,如果要劃出保護區或改為非農用途,必須經農業委員會批準;各級政府在制定當地規劃及法規時必須考慮土地保護的重要性,支持農業發展;基礎設施建設必須避開良田,如無法避開,也要在設計和建造時將其對農業生產的負面影響降到最低。
2.進一步健全與完善基本農田保護制度,強化制度的執政與監督
進一步完善地方各級政府主要領導任期基本農田保護目標責任制。要建立健全省、地市、縣、鄉、村五級主要領導任期基本農田保護目標責任制,層層簽訂基本農田保護責任書,實行基本農田保護的“一票否決制”,通過簽訂責任書,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及各部門的權利與義務,將基本農田數量、質量和生態保護的責任落實到位,并列入考核指標體系中。
進一步落實基本農田保護公示制度,建立、健全社會監督體系,各鄉鎮要在基本農田保護區顯要位置將基本農田保護區范圍圖,保護制度責任單位等內容在標志牌上公布,接受社會監督。嚴格執行占用基本農田審批制度,堅決守住基本農田這條紅線。
嚴格執行基本農田占補平衡制度,杜絕“占優補劣”現象的發生,尤其是在進行“基本農田異地補充,異地有償代保”時,必須保證新補充耕地與被占用的基本農田在數量、質量、區位和生態上都達到大致相當的程度。
強化基本農田保護區的常動態管理,要應用已有的基本農田信息數據庫,建立基本農田統計臺帳、完善基本農田登記和日常管理制度,要與年度土地變更調查相結合,建立省、市、縣、鄉、村五級基本農田動態監測網,并應用先進技術手段(如航空、衛星遙感測繪)進行基本農田,動態監測的避免人為因素的干擾,特別是要加強土地變更調查和衛星遙感監測,建立基本農田保護監測系統,準確把握基本農田變化情況,及時發現和制止違法行為。
3.全方位,多渠道等籌措資金,建立全國范圍的基本農田保護和開發基金,加大保護基本農田
制定基本農田保護的優先優惠政策,形成基本逐田保護的經濟激勵機制,基本逐田保護是對優質耕地的特殊保護基本逐田保護區的農民因此而喪失一些發展機會,因此國家應對基本農田保護區實施一系列的優先優惠經濟政策,彌補當地農民的機會成本,調動地方農民保護基本逐田的內在經濟動力。一是國家可以將政府貸款、資源保護工程、農業科技攻關項目等有助于農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優先安排在基本農田保護區;二是各級政府將農田水利建設,土地整理項目,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等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優先安排在基本農田保護區;三是各級政府每年給予基本農田保護區內耕地一定的經濟補償;四是國家給予基本農田保護區的耕地一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加大依法征收耕地開墾費、土地復墾費、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等三項費用的力度,并在全國范圍內統籌使用。可鼓勵和指引各級政府、單位和農戶對其管理和經營的基本農田增加資金、勞力投入,改善基本農田的生產條件,提高基本農田產出率,政府可整合現有的農業綜合開發資金、農田水利建設資金、中低產田改造資金和土地開發整理資金等多渠道的資金,進行集中使用,重點投入,以擴大資金投入的規模效益,并形成良性循環機制。
4.加強非農建設用地審查,嚴禁違法占用基本農田
嚴格執行《土地管理法》和《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的有關規定,除國家能源、交通、水利和軍事設施等重點建設項目以外,其他非農業建設一律不得占用基本農田;符合法律規定確需占用基本農田的非農建設項目,必須按法定程序報國務院批準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
加強對涉及占用基本農田的建設用地的審查。法律規定以外的建設項目占用基本農田,以及違反法律和有關規定通過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占用基本農田的各類非農業建設不得報批用地。不得批準對基本農田耕作層造成永久性破壞的工程臨時用地。嚴格執行占用基本農田聽證和公告制度,加強基本農田的社會監督。依法批準或經法定程序通過調整規劃占用基本農田的,征地補償按法定的最高標準執行,對以繳納耕地開墾費方式補充耕地的,繳納標準按當地最高標準執行。
規范基本農田補劃行為。符合法律規定確需占用基本農田的非農建設項目,要先補劃后報批。省級國土資源部門和農業部門要對補劃的基本農田進行驗收,保證補劃的基本農田落到地塊,確保基本農田數量和質量的平衡,防止占優補劣。占用前要將耕作層進行剝離,用于新開墾耕地或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并要落實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
一、建設用地計劃管理模式下的浙江土地規劃實施
(一)我國建設用地的計劃管理模式
我國建設用地實行的計劃管理,主要是通過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下簡稱土地規劃)和年度土地利用計劃(以下簡稱土地計劃)來實現的。土地規劃一般規定了較長時段(比如10―15年)內一個地區可以新增的建設用地總量,并在空間上落實到具體地塊。具體而言,新增建設用地的規模主要取決于所謂的建設占用耕地“規劃指標”,因為從統計來看,大多數地區新增建設用地占用的主要地類是耕地。原則上講,一個地區在規劃期內實際新增建設占用耕地數量不僅不能超過“規劃指標”總量,而且也必須符合土地規劃的空間布局。在符合土地規劃的前提下,年度土地計劃則規定了一個地區當年可新增的建設占用耕地數量。
為了實現耕地“占補平衡”,中央政府還將規劃期內補充耕地總量下達到各省區,因此如果某地區補充耕地潛力不足,建設占用耕地就會從規模上受到限制。1997年中央政府提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必須嚴格按照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的要求,做到本地耕地總量只能增加、不能減少。原國家土地管理局下達至各省區的早期方案中是嚴格依據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的原則,要求各省到規劃期末實現凈增耕地。但國務院批準的《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將耕地保有量調整為192015萬畝,比1996年底現狀耕地減少3045萬畝,這可能是因為部分生態退耕和災毀的耕地減少指標最終未納入占補平衡方案,相應地中央政府下達到各省區的補充耕地量均超過各省區的建設占用耕地指標,但低于耕地減少量。
綜上所述,建設占用耕地量(“規劃指標”)、補充耕地量和基本農田保護任務是1997―2010年土地規劃的核心指標。這三個指標一旦確定,一個地區未來新增建設用地總量和空間布局就被確定下來。而每個年度能夠新增的建設用地量則由年度土地計劃來決定。
(二)浙江省1997―2010年土地規劃指標分解
首先,和全國各省區一樣,浙江省全覆蓋的土地規劃于1999年獲得國務院批準并開始實施。規劃期限是1997―2010年。1997年啟動的這輪土地規劃的一個特點是重要的控制性規劃指標,如基本農田保護面積、規劃期內耕地減少量、補充耕地量,以及耕地保有量均由中央以自上而下的方式下達到各省區,然后由各省逐級分解下達,一直到鄉鎮。因此,鄉鎮級土地規劃是土地規劃實施和管理的基礎性規劃,是建設用地審批過程中判斷農轉用面積和空間布局是否符合規劃的直接依據。
其次,中央政府下達給浙江省的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為2711萬畝。參照中央政府下達基本農田保護任務的方法,浙江省下達到各地市的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也大致占各地級市當年耕地面積的85%左右,差異不超過2%。實際上,雖然大致按照一個比例分配基本農田保護任務的方法未考慮到各地的耕地資源稟賦、未來建設用地需求,以及保護基本農田的邊際機會成本上巨大差別,但由于保護基本農田的邊際成本在技術上很難測度,特別是如果不按照相近比例分配基本農田保護任務會遇到來自市、縣地方政府的巨大壓力,因此大致同比例的分配方法因其技術簡便和行政阻力較小而被采用。
第三,中央下達到浙江省的補充耕地量為116萬畝,比建設占用耕地指標多出16萬畝。按照“占補平衡”的原則,浙江省下達到各地市的補充耕地量是與建設占用耕地規劃指標基本掛鉤的。
(三)現行建設用地計劃管理模式與浙江經濟發展的矛盾
浙江是我國經濟發展水平最高,城市化和工業化速度最快的省份之一。由于1999年中央下達給浙江省的“規劃指標”和逐年下達的“計劃指標”偏緊,在現行剛性約束很強的土地計劃管理體制下,浙江省的建設用地實際需求很難得到滿足。表現為:在規劃指標和計劃指標總量上,無法滿足快速增長的建設用地需求。在空間布局上,規劃的新增建設用地在空間上與實際需要也不完全匹配。在補充耕地量上,由于補充耕地量與建設占用耕地量掛鉤,使耕地補充潛力較小而用地量較大的地區很難達到“占補平衡”的要求。
顯然,以建設占用耕地的“規劃指標”、“補充耕地量”和“基本農田保護任務”為三個基本要素的土地規劃,和年以農用地轉用“計劃指標”為基本要素的年度土地計劃構成的一整套土地利用計劃管理模式,是非常嚴格的。
二、土地發展權轉移與交易的“浙江模式”
當土地規劃的主要控制性指標在較少考慮各地建設用地實際需求的情況下,自上而下層層分解到鄉鎮后,就會出現快速工業化、城市化地區在建設用地供給上嚴重不足,同時其基本農田保護和耕地占補任務難以落實的現象。但這里的一個關鍵問題是,由于作為指標分配者的上級政府與下級政府乃至用地單位,存在用地需求和非農用地邊際產出方面的信息不對稱,要從經濟上按照各地實際需求來有效率分解規劃指標非常難以操作,這是因為下級政府和用地單位都有激勵高報用地需求;同時,即使上級政府按照一定的客觀指標去進行多指標加權分解,不僅在技術上容易引起爭議,而且很容易引致下級政府的政治阻力。任何分配方案都可能被認為是厚此薄彼并可能造成各地發展機會的不公平。
(一)區域內土地發展權轉移政策
區域內土地發展權轉移的第一個維度是引入“折抵指標”和“復墾指標”。所謂“折抵指標”是指經過土地整理新增有效耕地折抵建設用地指標。“復墾指標”的概念提出“對按規劃集中遷建的農村居民點和工業企業,已經退宅還田、退建還耕的面積,可在新址等量置換農用地,作為新的建設用地”。折抵與復墾指標雖類似計劃指標,但從地方政府的使用角度來看卻要優于計劃指標。這是因為計劃指標具有時效性,如果當年未用則過期作廢。但在折抵指標和復墾指標的使用上,浙江省創造性地建立了土地整理折抵指標庫和建設用地復耕指標庫,折抵指標和復墾指標如同銀行存折里的資金一樣,可不斷積累并分年度支取,不存在當年沒有使用完就作廢的問題。
區域內土地發展權轉移的第二個維度是“待置換用地區”和“基本農田集中置換政策”。雖然“待置換用地區”概念的引入擴大了規劃建設用地區,但“待置換用地區”原來的規劃用途大部分是一般農田,而如果鄉鎮土地規劃編制時將日后可能會建設占用的那部分耕地劃入了“基本農田”,那么就無法劃入“待置換用地區”,從而依然無法進行建設占用。
(二)跨區域土地發展權交易
雖然“折抵、復墾指標”、“待置換用地與基本農田集中置換政策”等一系列 “區域內土地發展權轉移”政策的引入可以增加建設占用耕地量,但仍然存在一個跨區域不平衡的問題。在浙江經濟最發達的地市,如杭州、寧波,以及部分特別發達的縣市,如義烏、樂清、瑞安、東陽和紹興越城區等地,建設用地需求遠超過省內欠發達地區,而這些地區土地整理、復墾的潛力卻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因此它們通過本地土地整理可獲折抵、復墾指標量非常有限;其次,基本農田保護任務是在1999年批準的土地規劃中明確下來的,而在一些建設用地需求較大、土地整理新增耕地潛力很少的發達地區,由于新增基本農田很少,往往無法通過基本農田集中置換的方式增加待置換用地區面積,從而限制了其新增建設用地空間;最后,還有一個不同地區都需要滿足“耕地占補平衡”要求的問題。常見的矛盾依然是經濟發展快速地區建設占用耕地量大,但補充耕地潛力卻較小,而經濟欠發達地區的情況正好相反。
為了破解上述問題,浙江省創造性地引入市場機制,通過構建“折抵指標有償調劑”、“基本農田易地代保”和“易地補充耕地”三個具有可操作性的概念,實現了“跨區域土地發展權交易”。
三、結論與討論
對于浙江在土地發展權轉移和交易上的改革探索,學界也有論述,質疑浙江的做法是規避中央政府的基本農田審批權和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導致基本農田質量下降和建設用地總量失控。浙江省土地發展權轉移和交易的豐富實踐,無疑提供了一個審視我國現有耕地保護和建設用地計劃管理制度的新視角。作為一個地區間耕地資源稟賦不同、而經濟發展又非常不均衡的大國,在維持既定的耕地保護目標和不對土地利用計劃管理整體框架進行根本性調整的前提下,如何在全國范圍內引入“區域內土地發展權轉移”和“跨區域土地發展權交易”的系統性改革方案,實現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和跨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目標,是深化當前我國土地政策體系改革必須要處理的重大問題。土地發展權轉移與交易的“浙江模式”具有全國層面上的意義。實際上,由于浙江全省耕地資源非常有限,在省內進一步進行“折抵指標交易”、“耕地易地有償代保”和“異地耕地占補平衡”的空間已經日漸縮小。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28號,以下簡稱“《決定》”)以及國土資源部《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的通知》(國土資電發(20*]67號。)、《*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政[20*]20號)、《*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省以下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的通知》(*政[20*]98號)等文件精神,建立嚴格、科學、有效的土地管理制度,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問題,提出以下意見。
一、嚴格用地審查報批管理
(一)優先保障重點建設項目用地。各項建設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必須納入農用地轉用年度計劃。省政府下達我市的農用地轉用年度計劃指標,應當優先保證省審批或核準的重點急需項目、列入省“86l”行動計劃重點項目和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重大項目用地。
(二)科學編制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各縣、市、區,開發區(園區)和市直有關部門要認真開展年度建設用地需求調查,并根據本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重大建設項目建設計劃,于每年10月15日前向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提出下一年度的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建議。項目用地計劃應列明項目名稱、性質、規模和用地面積。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會同市發展改革、規劃、建設等部門,依照突出重點、綜合平衡的原則提出金市土地利用年度計劃需求,報省人民政府審批。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實行指令性管理,一經下達必須嚴格執行,不得突破。沒有農用地轉用計劃指標的,不予報批農用地轉用。市和縣、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建立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實施臺帳,并對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登記和檢查。
(三)嚴格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工作。需審批的建設項目在可行性研究階段,需核準、備案的建設項目在申請核準、備案前,建設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土資源部《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第27號令)和市政府的有關規定,向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申請項目用地預審。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當重點審查建設項目用地選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規,是否符合國家供地政策,建設用地的標準和總規模是否符合有關規定,補充耕地的方案是否可行,資金是否有保障等。國土資源部門的預審文件是建設項目立項批準、核準、備案和安排年度用地計劃的必備文件。建設用地單位應當認真落實意見,并在依法申請使用土地時出具落實預審意見的書面材料。沒有預審文件或預審未通過的,有關部門不得核準或批準建設項目。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文件自批準之日起計算,有效期為2年。已經預審的項目,如需對土地用途、建設項目選址等進行重新調整的,應當重新申請預審。
二、嚴格土地利用管理
(一)開展存量建設用地普查。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和各縣、市、區以及開發區(園區)要根據省政府的部署和省國土資源廳的要求,以20*年12月31日為基準日,全面開展存量建設用地情況調查,重點查清開發區(園區)(包括被正在清查的開發區、園區)、近郊鄉鎮存量建設用地的開發利用、閑置未用、供地方式、投資強度、土地產出率等情況,以及被撤銷的開發區(園區)已批準征收但尚未供應的土地。閑置未用的要依法收回,一律納入市和縣、市土地儲備庫統一管理和供應,優先用于工業和其它招商引資項目。
(二)進一步優化土地利用結構。要確保工業項目用地。工業項目用地要向科技含量高、創新能力強、市場前景好、用地集約度高和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我市產業導向,具有產業拉動和延伸、完善功能的項目傾斜。對國家禁止類項目不予供地,限制類項目不供地或者從嚴控制供地。要加強房地產開發用地的宏觀調控,優化房地產開發用地的布局和結構。市政府每年將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土地利用計劃、房地產市場的供需狀況,確定經營性用地總量控制指標。房地產開發項目用地結構要向普通住宅傾斜,優先保障經濟適用房用地。
(三)嚴格執行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根據國土資源部《工業項目用地控制指標(試行)》(國土資發[20*]232號)的規定,工業項目容積率分行業應當分別控制在有關規定之內(見附件一);工業項目投資強度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見附件二);落戶于開發區(園區)的工業項目,其投資強度還必須達到開發區(園區)的規定標準。建筑系數不低于30%;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的比重不高于7%。不得圈占土地建造“花園式工廠”。供地時,要將容積率、建筑系數、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所占比重和投資強度等在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予以明確。各開發區(園區)要提倡建設多層標準廠房。
(四)買行建設用地開發利用考核制度。市政府將根據土地利用結構、投資強度和土地利用效益等因素,對各縣、市、區和開發區(園區)建設用地開發利用狀況進行考核。農用地轉用批準后,兩年內未實施具體征地或用地行為的,該批準文件自動失效;已實施征地但滿兩年未供地的,或者土地利用結構不合理、投資強度低、土地利用效益差的,市政府在下達下一年度農用地轉角計劃時將扣減相應的用地指標。
三、嚴格落實耕地保護責任
(一)強化耕地保護責任。各縣、市、區和鄉(鎮)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負總責,政府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實行耕地保護年度考核制度。每年年末,根據省政府下達我市的耕地保護責任考核目標,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會同市農業、監察等部門對各縣、市、區的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及土地集約利用等情況進行綜合考核,考核結果上報市政府。市政府將對考核結果較好的縣、市、區予以表彰和獎勵;對工作不力或存在問題突出的縣、市、區予以通報批評。基本農田遭到破壞且在土地利用計劃考核年度內未復墾的,將扣減下一年度的農用地轉用計劃指標;情節嚴重的,暫停農用地轉用和征地報批。要加強領導干部土地管理離任審查制度。市政府將組織審計、國土、財政、監察等有關部門對領導干部任期內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執行情況、耕地保護和占補平衡情況、土地審批中行使職權情況、耕地占用稅和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等稅費收繳使用情況進行審查,。如發現問題,將依法追究責任。
(二)強化基本農田的管理。一要嚴格保護基本農田。禁止占用基本農田挖魚塘、種樹和其他破壞耕作層的活動。二要加強基本農田保護的基礎性工作。將規劃確定的基本農田落實到地塊、農戶,并在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和土地所有權證書中注明,或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分別簽定責任書、責任卡。加強基本農田保護檔案資料的管理,做到市,縣、市、區,鄉(鎮)三級基本農田檔案、圖件、數據齊備,可查可核,并保證基本農田保護檔案的準確性。要進一步規范設置基本農田保護標志,保護標志以縣、市、區為單位統一設立。三要抓好基本農田保護責任制度的落實。基本農田保護責任書應以行政村為單位與鄉(鎮)人民政府簽訂,設置村民小組的要簽到村民小組。要在土地承包合同書或基本農田保護卡上明確承包農戶保護基本農田的權利、責任和義務。鄉(鎮)要加強基本農田的巡查,防止亂占濫用耕地。
四、嚴格土地開發復墾整理管理
(一)加強土地開發復墾整理項目管理。要進一步完善市級土地開發復墾整理項目庫。各縣、市、區政府要加強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庫的建設,今后三年每年各縣、市、區的土地開發復墾整理新增耕地面積應不低于1200畝。要大力推進農地整理,尤其是基本農田整理,建設標準化農田,提高糧食生產能力。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實施,應當實行專家論證、項目法人負責、招投標、監理、公告和合同管理等制度。
(二)加強土地開發復墾整理資僉的管理。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和耕地開墾費必須按規定的標準全額繳納不得減免,全額用于土地開發復墾整理,確保耕地保護責任制度的落實。審計部門要加強對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費和土地出讓金征收和使用的監督檢查。
五、嚴格征地補償安置制度
(一)嚴格征地補償。征地補償費標準必須與國務院或省政府已批準的“一書四方案’’中《征地補償方案》確定的標準相一致。土地補償費的70%以上要用于被征地農戶的生產、生活和社會保障。嚴禁拖欠、挪用或截留征地補償費。市和縣、市、區的農業、民政、監察、國土等部門對征地補償安置政策執行情況要加強監督和檢查。凡拖欠、挪用或截留征地補償費用的,一律停止辦理有關縣、市、區或開發區(園區)的農用地轉用或土地征收等報批手續,并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要積極探索多種安置方式。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農業生產安置、重新擇業安置、入股分紅安置、異地移民安置等多種途徑安置被征地農民。各縣、市、區要根據省政府批準公布的各地統一年產值標準,調整征收土地補償安置的具體標準。征收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總和為:市本級城市規劃區內不低于被征地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16倍,其他地區和各縣、市不低于14倍。
(二)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實施征地。在土地依法報批前,各縣、市、區和開發區(園區)應以書面形式將征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對擬征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著物的權屬、種類、數量等現狀的調查結果,須經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和地上附著物產權人共同確認。被征地農民要求對擬征地的補償標準和安置方案進行聽證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組織聽證。征地過程要嚴格實行“兩公告一登記”制度,保障群眾的知情權,接受群眾的監督。不得先用地再實施征地。
六、嚴格村鎮建設用地管理
(一)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各縣、市、區政府要組織鄉(鎮)政府以村為單位,對本轄區宅基地使用狀況(包括超占面積情況、一戶多宅情況、轉讓出租情況)進行全面調查,建立健全農村村民宅基地專項臺帳和檔案。農村村民宅基地只能用于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村民,實行一戶一宅制度,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將原有住房出賣、出租或贈與他人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禁止城鎮居民到農村購置宅基地,禁止農村村(居)民私自買賣宅基地,對非法買賣農村宅基地及宅基地上房屋的,有關部門不予辦理房產、土地、規劃、戶籍等手續。非法建設、買賣的房屋在拆遷時一律不予補償安置。市政府近期將對滁州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違法建設進行集中整治。各縣、市、區政府也要組織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市容)、規劃、國土、建設、公安、監察等部門對違反土地、規劃等法律法規的違法建設行為進行集中整治。
(二)穩步推進老村莊和“城中村”改造。各縣、市、區每年要認真抓好2.3個老村莊改造試點工作,對零散的老村莊實行統一規劃,結合土地復墾實施“拆小村變大村”。市政府對退宅復耕的給予適當補助,補助資金從土地開墾和土地有償使用費中列支。瑯琊區、南譙區要穩步推進“城中村”改造,每年抓好1—2個改造項目試點,可由村(居)民委員會組織統一拆遷,按照“統一規劃、成片改造、有,機整合、配套建設”的方針,通過政府引導、政策扶持、市場運作的方式,將其改造和建設成為設施齊全、功能完備的居民小區。
七、加強基礎工作,全面落實土地管理的各項措施
(一)廣泛開展學習教育活動。根據《決定》“要深入持久開展土地法律法規的學習教育活動”和省政府“20*年9月底前,在全省范圍內集中開展領導干部土地法制學習教育活動”的要求,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的領導干部要站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高度,進一步提高對開展土地法律法規學習教育活動的認識,切實加強領導,加大宣傳力度,認真制定學習教育活動方案,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學習教育活動。學習的主要內容為:土地管理法律法規,《決定》及相關配套管理制度、《刑法》|中有關土地犯罪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有關土地刑事案件司法解釋和立案標準的規定、《監察部國土資源部關于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行政處分暫行辦法》等。要通過學習教育活動,進一步增強備級領導干部依法管理、依法用地的意識,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強化土地執法監察。要加強執法監察動態巡查和工作,及時發現和制止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建立國土資源與監察等部門聯合辦案和案件移送制度,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非法批地、非法占地、非法轉讓倒賣土地、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浪費土地資源等違法行為,要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則,予以嚴肅查處;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違法用地確需補辦手續的,必須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先進行處罰,并附具對違法案件和有關責任入的處理意見及落實情況,從新從高進行征地補償和收取土地出讓金及有關規費。
一、創新土地供應和管理體制
針對目前新區產業用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的現象,新區規劃土地局提出“切塊管理、挖掘潛力、政策扶持”的應對策略。
一是創新管理體制,對新區重點產業予以優先供地。2010年起對區屬項目用地實施切塊管理,儲備產業類項目由行業主管部門統籌管理,并根據新區產業發展導向、產業類型和實際情況排列計劃。積極爭取盡可能多的項目列入市重大工程,由全市統籌解決耕地占補平衡指標。
二是制定用地政策措施,盤活存量用地,促進生產業和先進制造業發展。制定《浦東新區關于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加快發展生產業和先進制造業用地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見》等文件,開放政策通道。對符合新區產業發展導向、具有較高知識含量和投資密度、經上海市有關部門認定的生產業和先進制造業企業,允許其使用工業用地建設企業總部和研發中心項目,并對該類型用地的轉讓、登記程序予以明確。目前,已解決了生產業項目的房地產登記問題,解決了企業的后顧之憂。配合國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就產業結構調整中有關用地問題開展調研,對自身權屬的工業用地提高地塊容積率、增收土地價款、按照不同產業的生命周期合理設置土地出租年限等難點熱點問題提出政策建議。
三是主動服務、加強考核,促進項目盡快落地。全區通力合作,壓縮征詢時間,確保重大工程和重點項目按計劃進入招拍掛流程,及時落地,提高土地利用計劃的科學性和執行力度。積極指導各開發公司、各鎮做好新增建設用地計劃項目落地的前期準備。明確各出讓土地計劃項目的動拆遷等前期工作的責任主體,確保按時交地。
二、探索土地預申請制度改革
一是完善供地信息的披露機制。根據土地儲備規劃和土地供應計劃,提前明確相關地塊的出讓條件和參數,用地出讓預申請公告。2010年5月份舉行了首場土地推介會,通過向社會集中公開宗地出讓信息,切實保障了用地單位知情權,增加了供地透明度。
二是強化土地計劃管理。科學編制預申請地表,注重體現政府調控思路。在2010年5月份推出的第一批預申請地塊中,在優先保證經濟適用房、動遷安置房等保障性住房、產業項目等用地的基礎上,推出了17幅經營性用地,土地面積共計約85公頃,用地性質包括住宅、商業、辦公等類型,區域涉及三林、張江、川沙、航頭、祝橋等12個鎮和開發園區。預申請地塊將視市場反應狀況,及時推向市場或撤出。
三是優化行政辦事流程。對入市地塊實行“分部門、分步驟、按時限、格式化”征詢,對宗地出讓的限制意見與技術參數征集一次完成,優化流程。預申請人在預申請階段辦理的文件自動轉入下一流程,不再重復辦理相關手續,創建更優質高效的投資環境。
三、開展集約節約用地試點
以合慶鎮益民村為試點,通過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積極探索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模式,在堅持建設用地不增加、基本農田不減少的前提下,圍繞“確權、規劃、流轉、收益”四個環節細化、深化試點工作。
一是了解現狀。調查清楚土地使用現狀、企業、宅基地分布情況以及企業經營狀況等。借此分析、研判試點工作的重點和難點。
二是雙軌流轉。因地制宜地制定實施方案。為獲取流轉模式經驗,試點選取4家企業實施指標流轉方式,將企業搬遷后的集體建設用地指標進行一次流轉,對外出讓;選取6戶住宅實施實體流轉方式,住戶遷入規劃居住區,對原有宅基地進行基本農田整理復墾。
三是明確職責。明確主要工作環節和責任分工。按照“先合規后流轉,先確權后實施”的要求,明確土地確權、規劃編制、搬遷評估、協商確認、方案公示、指標流轉、土地復墾等7個工作環節,并分別確定責任部門,按時間節點有序推進。
四是突出重點。加快協調推進核心工作,解決難點問題。針對實施中出現的資金瓶頸、確權事宜、規劃審批等重點難點問題,進行專題研究,并積極向市有關部門申請,加快難點問題的解決。
四、切實保護耕地“紅線”
一是積極開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工作,增強對項目建設用地的管控和基本農田的保護。2009年開始編制“兩規合一”規劃方案,劃定了新區城鎮建設用地、產業用地和基本農田范圍。目前,城鎮建設用地、產業用地和基本農田“三條控制線”已經納入審批系統,項目審批必須嚴格遵守“三線”標準。
二是制定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進一步強化耕地保護責任。目前正在研究起草相關辦法,把市下達的基本農田保護指標分解到各鎮,與各鎮簽訂耕地保護責任書,使耕地保護責任考核工作制度化、科學化。
三是創新耕地保護補償激勵機制,調動各方保耕地“紅線”的積極性。會同新區各部門制定《浦東新區基本農田區域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每年撥付資金,用于激勵基本農田區域農民保護基本農田。通過補貼政策,調動了鎮、村及農民保護耕地特別是保護基本農田的積極性。
五、推進土地整理復墾
2010年,區規劃土地局向各鎮下達土地整理復墾指標,同時,積極推進六灶鎮、川沙新鎮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通過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推動土地整理復墾工作,多途徑保護耕地“紅線”。
一是編制新區土地整理復墾專項規劃。鑒于未來3至5年新農村建設將投入大量資金,考慮將土地整理復墾工作與新農村建設結合起來,統籌使用資金,共同推進新區耕地占補平衡工作。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工作會議精神,搶抓今冬明春有利時機,迅速在全縣掀起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縣委、縣政府決定召開這次會議。下面我講幾點意見。
同志們: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工作會議精神,搶抓今冬明春有利時機,迅速在全縣掀起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縣委、縣政府決定召開這次會議。下面我講幾點意見。
一、充分認識開展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的重要性
大力開展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是加快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促進農業增產和農民增收,確保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和鞏固退耕還林成果的前提和基礎。“十五”以來,我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取得了較好成效,*年農業人均一畝基本農田目標順利實現,“小工程、大群體”水利基礎建設等一批水利工程相繼建成投入使用,對我縣糧食增產、農業結構調整、群眾生產生活條件和生態環境改善,起到了重要的促進作用。但是,目前我縣農田水利建設還存在著一些問題,一是基本農田數量不足,質量不高,水利化程度低。*年全縣雖然實現了農業人均一畝基本農田目標,但近年來,由于水毀、村民建房、城鎮開發、工業項目征用、基礎設施建設占用等原因,全縣基本農田逐年減少,據今年編制基本農田及小型水利設施規劃時實地普查,截止20*年底基本農田減少9萬畝,全縣農業人均達標基本農田實際不足0.65畝,基本農田中有效灌溉面積只有12萬畝。二是農村水利基礎設施脆弱,很難滿足農業需要。建國以來,全縣先后建成水庫44座,堰塘3335口,引水渠道1063條860公里,機井3*眼,抽水站87處,興建城鄉供水工程223處,興修水窖10670口,各類水利工程可控制利用水量為8398萬方。為改善群眾的生產生活條件,促進區域經濟發展提供了水源保障。但是,我縣農村水利基礎設施大部分修建于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標準不高,配套不全,加上近年自然災害,有三分之一的工程長期難以發揮效益,每遇干旱或洪澇年份,愈加顯得抗御能力薄弱,而且還存在著很大的安全隱患。三是農村水利建設資金投入嚴重不足。近幾年,中、省、市投資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的資金很少,縣財政又非常困難,拿不出資金用于農田水利建設,冬春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的很難掀起,一些地方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出現了下滑趨勢,部分干部群眾對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缺乏足夠的認識,工作力度減弱,嚴重影響了冬春農田水利工作的開展。
機遇與挑戰同在。當前,我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面臨著新的機遇。一是各級高度重視“三農”問題,為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提供了政策支持。黨和國家更加重視農業和農村工作,中央連續兩年下發了1號文件強調加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建設。在農業基礎設施建設上,已將農村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提到議事日程,將加大對小型農田水利基礎設施的投入力度,設立小型水利建設補助專項資金,固定資產投資和國債資金也將增加向小型水利建設的安排,國家以工代賑、水保生態建設、農業綜合開發等用于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的資金總體呈逐年增長的趨勢,為開展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提供了政策和資金支持。二是全省小型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規劃已經編制出臺,省政府決定從2005年起,進一步加大資金扶持力度,大力推進小型農田水利基本建設。三是隨著農村各項政策的落實和“一事一議”的村組民主決策建設公益事業機制的不斷完善,極大地調動了廣大農民群眾投身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的積極性,為開展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奠定了堅實的群眾基礎。因此,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現階段搞好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長期性,抓住當前有利時機,加強領導,強化措施,千方百計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迅速掀起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
二、今冬明春農田水利建設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和工作重點
今冬明春全縣農田水利建設要堅持“主攻水源、以水促田、水旱并舉、均衡發展”的指導思想,以水毀修復、集雨節灌、防洪保安、城鄉供水、水保生態和基本農田建設為重點,實施庫、塘、窖、井、渠配套建設,山、水、田、林、路綜合開發,川道抓灌區挖潛配套、擴灌保灌,兩山抓修田造地、水窖建設,確保今冬明春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目標任務順利實現。
目標任務是全縣上勞10萬人,大干100天,興修梯田0.2萬畝,新增有效灌溉面積0.5萬畝,新修水窖800口,新增節水灌溉面積0.2萬畝,解決0.7萬人的飲水困難,治理水土流失面積25平方公里,修復水毀堤防30公里,修復基本農田0.28萬畝,完成水產品產量1100噸。
圍繞上述目標任務,重點抓好以下六大工程:
(一)突出抓好水毀修復工程。
今年全縣連續3次遭受嚴重洪澇災害,水毀修復任務十分繁重。各鄉鎮和水利部門要把修復水毀工程作為今冬明春農田水利基本建設一項重要任務,大力弘揚自力更生,艱苦奮斗精神,不等不靠,按照輕重緩急,采取有效措施,有計劃、有重點的組織開展水毀修復工作。今冬明春全縣計劃修復重點堤防30公里,加固病險水庫2座,恢復供水站10處,渠道20公里,水窖12口,堰塘30口,攔河壩8處,恢復基本農田2760畝。蒲溪鎮干溝水庫、漩渦鎮先鋒水庫要在明年汛前完成除險加固任務,切實緩解全縣防汛壓力。要特別強調的是,修復水毀工程不能只簡單地重復建設,要利用重建的機會,退田還河,給洪水留足出路,在工程的規劃、設計中貫徹新的治水思路,體現新的防洪理念,實現人水相親,人水和諧。
(二)堅持不懈地抓好以水窖集雨節灌工程為重點的“小工程、大群體”水利建設。
今年是新一輪集雨水窖建設的第一年,在建設管理上,要嚴格按照項目計劃組織實施,要根據情況,量力而行,改變過去的指標過高、攤子鋪得過大和單一抓水窖建設的做法,縣鄉兩級要切實加強項目管理,注重建設質量。平梁、澗池、龍埡等水窖建設重點鄉鎮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再接再厲,真正起到重點鄉鎮、帶頭鄉鎮的作用。其他各鄉鎮也要因地制宜,在繼續搞好集雨水窖建設的同時,抓好小渠、小塘等小型水利群體工程建設,平梁鎮重點抓好沐浴河渠道襯砌工程建設。水利、發展計劃、扶貧等部門要密切配合,搞好項目銜接,逐步啟動洞河水庫移民搬遷等前期工作。
(三)大力開展基本農田建設,為全縣糧食安全提供保障。
一要穩定和增加基本數量。抓住中省關于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和以工代賑、水保生態、農業綜合開發等項目中基本農田建設的機遇,加大基本農田建設力度。今冬明春全縣要完成基本農田建設任務2790畝。二要提高基本農田質量。已經實現農業人均一畝基本農田的地方,要在鞏固數量的基礎上,加快配套建設水利設施,努力建設旱澇保收、穩產高產基本農田,不斷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要積極探索新形勢下堅持不懈開展農田水利建設的新辦法、新機制,迅速在全縣開展以水毀修復為重點的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各鄉鎮要按照“小型農田水利建設規劃”通知要求,做好基本農田建設的前期準備工作,一旦年度項目資金計劃下達,可盡快組織實施,使全縣基本農田建設有一個突破性進展。
(四)堅持以人為本,抓好城鄉供水工程建設。
一是加快20*年人飲解困項目建設進度。第一批22處解決8334人飲水困難,全縣今冬明春重點抓好5處優良示范工程建設。二是抓好縣城供水改造擴建工程。年底完成水源至水廠5.4公里輸水管道建設和城南、城北9條街巷管網改造工程。三是抓好2005年度飲水安全項目計劃的銜接和建設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平梁鎮、蒲溪鎮要抓好集鎮安全供水工程實施和前期準備。
(五)做好河道整治和堤防建設工作。
汛期已結束,水利部門要根據汛期河道采砂出現的問題,總結經驗教訓,結合采砂規劃,及時科學制訂《采砂管理辦法》,報政府審定后執行。進一步規范河道采砂秩序,對不符合要求的采砂場必須予以關閉,公星吊橋采砂廠要重新選址,澗池集鎮段砂石廠屬禁采區,必須關閉;洞河出口段砂廠要重新確定采砂地點。在河堤建設上,水利防汛部門要實施好城區河堤加固和洞河出口段河堤水毀修復工作,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按期完成任務。
(六)加快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和水保生態建設。
要切實加快觀音河水庫灌區改革試點步伐,在此基礎上,水利部門和各鄉鎮要按照《縣水利工程管理辦法》要求,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實抓好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今年縣上確定城關鎮中壩村、平梁鎮興河村、長壩村為全縣小水工程改革的示范點,相關鄉鎮要落實專人負責,制訂工作方案,認真抓好此項工作,示范帶動全縣小水改制工作順利進行,盡快走上“以水養水、滾動發展”的良性軌道。要堅持治理與保護并重的原則,全面抓好水保生態建設工作。認真做好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水土保持項目前期爭取和啟動準備工作,同時進一步加大礦山開發項目的水保監督執法工作力度。
三、強化措施,努力開創冬春水利基本建設新局面
(一)及早動員部署。冬春是大干農田水利建設的大好時機,各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按照省、市《小型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規劃》要求和縣上確定的農田水利建設工作思路、目標任務和工作重點,因地制宜的制定出今冬明春水利建設工作方案。把縣上下達的冬春水利建設計劃層層分解落實到村組和工程,及早動員部署,抓緊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廣泛深入發動群眾積極投身到冬春農田水利建設主戰場,使全縣冬春農田水利建設盡快啟動,迅速掀起。
(二)加大資金和勞力投入。積極爭取省、市對我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資金的支持,并按照項目資金管理的要求及時撥付到位,發揮效用。要認真落實農村“一事一議”投工投勞規定,充分調動受益群眾自籌資金和投工投勞的積極性,要加快小水工程產權改革步伐,積極推廣“五自工程”和股份制民辦水利工程,促使水利建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
(三)堅持項目帶動,典型示范。一要對今冬明春開工建設的各類重點水利工程,逐項目落實資金、任務、抓點領導、技術責任人和完成時限,確保責任落實到位。二要加強項目管理。冬春水利建設項目,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規范進行操作,確保項目的順利建成和效益的發揮。三要抓典型示范。今年將平梁、澗池、永寧、漩渦、龍埡5鄉鎮列為全縣今冬明春農田水利建設示范鄉鎮,從水毀修復、集雨水窖、城鄉供水、防洪保安、基本農田建設等工程中,培育10處典型示范工程,以點帶面,推動全縣冬春農田水利基本建設。
(四)加大宣傳力度。各鄉鎮和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電視、報刊等多種有效形式和途徑,進一步加大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的宣傳工作力度。今年要著重建立健全農縣鄉農建信息傳遞網絡,總結推廣成功經驗,加強典型宣傳和信息上報,努力營造冬春大干農田水利建設的良好氛圍。
四、切實加強對今冬明春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的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