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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土地;土地糾紛;土地管理;建議
中圖分類號: F30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432(2010)-12-0064-2
0 引言
近些年來,我們國家的經濟飛速發展,城市規模不斷擴大,城鎮化不斷推進,越來越多的土地問題暴露出來,引起大批的土地糾紛事件。若這些土地問題沒有穩妥的解決辦法,勢必引起上訪、爭斗事件的增加,不僅影響政府的正常工作,更是危及社會的穩定。如何解決好土地的糾紛問題,就成為我們黨和政府的頭等大事。
1 土地管理不善,土地糾紛事件頻發的原因
1.1 宅基地問題
我國的《憲法》等法律對于農民對其私有房產的所有權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并提供了相應的法律保護,但與此同時,我國的法律也明令禁止任何形式的土地私有,土地只能以國有或集體所有的形式存在,農民擁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沒有所有權,房子下面的土地從根本上說是屬于集體的,因此農民對其房屋的處置就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中國人歷來就有安土重遷的思想,房子可能是大部分中國老百姓最主要的財產,但由于國家對宅基地使用權的嚴格,使得農民無法將房屋出售給能夠支付更多金錢的城鎮人口,這就在很大程度上損害了農民的眼前利益,自然會引起他們的不滿。
1.2法律與政策原因
我國政府為了解決歷史遺留下來的土地問題,不斷的探討和出臺新的土地法規與政策,然而這些法律與政策相互間的銜接性卻往往不夠好,政策與土地的變動在時間上也得不到有效的統一。在土地制度的變動過程中,舊的政策還沒有得到有效執行,新的政策就出臺了,新舊政策間如果沒有良好的銜接,就容易給本已糾紛頻發的土地管理帶來更多的混亂因素。法律和政策與實際情況的脫節,是造成我國土地糾紛頻發的原因之二。
1.3利益原因
農民的最基本生產資料就是土地,自封建社會以來,“耕者有其田”一直是農民的最高理想,而這個理想實際上就是農民希望得到應有利益,從而過上更好的生活的真實寫照。在我國土地政策不斷變動的同時,城鎮化也在不斷的深入進行當中,隨著國家對農業投入力度的不斷加大,政策開始向農民和農業傾斜,土地的升值成為一個必然,農民如果擁有更多的土地,就意味著能過上更為富足的生活。利益的驅動,使得土地糾紛事件日益增多。
1.4政府原因
在社會的轉型與政策的變更期間,政府職能錯位,行為不規范的現象頻頻發生。有些地方政府由于各種原因對農民自主經營的土地橫加干涉,甚至還出現了一些非法侵害農民利益的情況。有些政府工作失職,政府機關人員素質低下,對有關政策法規了解不夠透徹,在土地的管理工作當中失誤頻出,導致了土地糾紛事件頻發。另外,有些地方政府的領導辦理公務不夠積極,但在牟取私利上卻是妙計連連,強占個人和集體的土地來滿足私利,最終導致土地糾紛事件的發生。
1.5 農民自身原因
在我國農民長期處于社會的底層,農民自身缺乏相關的法律知識,法律意識淡薄,思想觀念在一時間也難以轉變。由于各級政府疏于對貧瘠土地的管理,有些農民就自行開荒、種植,開荒地有的被外村村民種植、有的被他人占用,有的土地還界限不明,導致對土地的承包和使用變得十分混亂。然而,隨著科技的進步,網絡的普及,農民自身素質的提升,越來越多農民的主人翁意識、法律意識大大增強,對我國土地政策理解也更為透徹。在充分提高自身認識的基礎上,農民對土地的保護意識大大增強,那些隱藏在陰暗角落的非法用地現象得到了及時的檢舉和處理,這就進一步加劇了土地糾紛事件的發生。
2 處理土地糾紛與管理問題的建議
2.1 宏觀調控與微觀調解相結合
只要是涉及到土地的問題,影響面往往極大,牽扯的人數也相對較多,如果沒有對其進行很好的處理,極易造成公共事件,引起群體上訪,嚴重影響社會的和諧穩定。
宏觀上,對于已經訴諸于法律的土地糾紛案件,必須秉公處理,嚴格按照現行的法律、法規以及相關政策執行,從而使集體或個人的合法利益得到應有的保障,使過錯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問題的處理必須要顧全大局,盡力避免極端事件的出現,從而實現人民群眾的利益與社會效益的和諧統一。
微觀上,在處理土地糾紛以及管理問題時,必須堅持為人民服務的原則,深入到人民群眾中進行積極的調研,同時注意工作方式,及時解決一些小糾紛、小事件,從而防微杜漸,避免矛盾的激化。另外,要準確的把握住地域性土地事件的特點和緣由,以便為更好的處理土地糾紛事件打下基礎。
2.2 完善法律法規
各級人大、政府部門應加大工作力度,深入細致的研究我國土地法律法規中的漏洞,對于某些突出的問題,應該明確、及時、合理的進行處理。有針對性的對存在較大爭議的法律法規進行修正,從而使各級政府機關在處理相應案件的時候,能夠有法可依、有據可循。
2.3 加強政府工作力度
(1)嚴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徹查集體土地,確定具體的土地歸屬;(2)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保護合法合同,裁撤非法合同。并嚴格按照新法律,發放土地承包憑證,確定承包權限的幾十年不更變;(3)控制招商引資規模,加大對土地的管理力度,對于某些打著“招商引資”旗號進行囤地漁利的違法行為要進行嚴厲懲處,并依法對土地進行收回;(4)主管部門認真研究相應法律、法規相關政策,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合同模板,并確保模板的貫徹執行;(5)制定嚴格的土地征地政策,對于土地的征用必須得到土地所有集體或農戶的同意,從而使征地過程變得更加規范化、系統化、程序化;(6)加大力度解決無地農民的生活出路,減少社會的不穩定因素,創建和諧社會;(7)政府相關部門應依法履行其管理職能,在解決和處理土地糾紛使應當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主要依據,并注意從實際出發,充分取得原有證人證據等材料,以便盡最大可能還原案件的真實面目;(8)建立仲裁機構,在訂立相應合同以及辦理相應手續時,要由仲裁機構進行仲裁,避免不必要的土地糾紛。
2.4 提升各階層法律觀念,提高農民自身素質
加大力度宣傳《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的政策、法律法規,將相關法律、政策及處理權屬糾紛的法律依據和工作程序等內容編印專刊發放到每個農戶手中,并通過土地日、培訓班、座談會等各種途徑進行法律宣傳教育,使農民明確自身應有的責任與權益。
提高農村干部的法制觀念,讓他們引導群眾依法維權,依法處理各種矛盾和糾紛,為維護社會穩定奠定更好的法制基礎。
3 結束語
中國擁有近9億的農民,而土地是農民的最基本生產資料,所以說土地問題是一個關乎國計民生的大問題,土地問題處理的妥當與否直接關系到社會的和諧和穩定。隨著我國經濟的持續發展,城鎮化的建設會不斷深入進行下去,相信屆時會出現更多的土地糾紛和土地管理不力的問題。
土地管理工作任重而道遠,能否妥善處理土地問題對于我國政府的執政能力是一個巨大的考驗,想要做好此項工作,必須要各級管理部門同心協力,不斷提高自身的執政能力,以便增強民眾對政府的信心,從而為促進我國的經濟進一步繁榮和社會的進一步和諧做出應有的貢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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