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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野生動物倡議書 親愛的市民朋友們:
今年是《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條例》實施XX周年。為大力倡導文明、健康、科學的生活方式,進一步增強市民保護野生動物的意識,在全社會形成拒食野生動物的良好風尚,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廣州市林業局、廣州市文明辦聯合向全市發出以下倡議:
一、關愛動物,保護森林,讓茂密的森林成為野生動物的棲息庇護場所;
二、從我做起,不濫食野生動物,樹立飲食文明新風尚,不亂捕、不獵殺野生動物,做文明、守法的好公民;
三、各飼養、運輸和餐飲企業不非法經營、販運、加工、制作、銷售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做綠色、環保、守法的經營者;
四、人人行動起來,積極勸說阻止、舉報各類破壞森林、傷害野生動物的'行為,做保護生態環境的模范。
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努力,把廣州建設成為處處鳥語花香、人與自然和諧的美麗花城!
保護野生動物倡議書
親愛的人類:
你們好!
不知你們是否看到過這樣一副畫面:廣闊的藍天,飄著朵朵白云;郁郁蔥蔥的山林中,一只只活潑可愛的小動物歡快地跳躍著、奔跑著。這是一副多么美好的畫面。然而,現在這樣的畫面少得可憐,更別說能親身與小動物們接觸了。這是為什么?是因為人類對大自然的破壞――大肆砍伐樹木,盲目地獵殺動物。
無知的人類呀,同樣是生命,只不過一個是主宰者,一個是動物,卻有如此大的區別。難道已豐衣足食的我們,非要忍心讓他們無家可歸?同樣是生命,難道就不能與他們和-諧共處?我難以想象,再這么下去,只剩下了孤獨的人類地球會變成怎樣?世界會變成怎樣?在一片荒涼的大地上沒有一絲植物的蹤跡,昔日的小精靈也不知去向,大地一副死氣沉沉的樣子。風沙來了,沒有辦法;寂寞難熬,也沒有人讓你吐訴心聲的。動物也是有感情,也是有心聲的,假如換作是你,看到家園毀滅,伙伴去世,還會無動于衷嗎?除非你是用鐵做的心。但是,動物們只有默默無聲地忍受著,忍受著命運如此不公的安排,沒有一絲怨言,任憑生命中的每一樣寶貴的東西消失,卻毫無辦法。 人類啊人類,難道你們還沒有覺悟吧?
“退一步海闊天空”,讓我們從現在開始,從身邊開始,從一草一木開始,為動物們,也為自己創造一個美好的家園!相信在不久的將來,小動物,小精靈,將成為我們生活中的不可或缺的樂趣,我們互相傾訴心聲的好朋友。
努力吧,每一位有血有肉的中國人!
保護野生動物倡議書
尊敬的廣大市民們:
野生動物是人類的朋友,是自然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大自然賦予人類的寶貴自然資源。但近些年來由于生態環境的惡化、野生動物棲息地的人為破壞,致使我國野生動物的數量、分布范圍正日益縮小,許多種類已處于瀕臨滅絕狀態。
為了保護和拯救野生動物,使野生動物和我們共享一片藍天,讓我們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從現在做起,伸出我們的雙手,獻出我們的愛心,以實際行動珍愛野生動物,保護我們的綠色家園。為此,區農林局倡議:
一、從我做起,保護野生動物從餐桌做起,不濫食野生動物,禁止食用野兔、野鴨、野豬等野生動物,樹立飲食文明新風尚;
二、不濫捕、不獵殺野生動物,做文明、守法、有愛心的好公民;
三、關愛動物,保護林業資源,讓林木成為野生動物的棲息庇護場所;
四、各飼養、運輸和餐飲企業不非法經營、販運、加工、制作、銷售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做綠色、環保、守法的經營者;
五、人人行動起來,積極勸說阻止、舉報各類破壞林木、傷害野生動物的行為,做保護生態環境的模范。
我們的命運是與野生動物息息相關的,為了人類的生存環境,為了航空城的生態環境更美好,讓我們共同努力,保護野生動物,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為野生動物們營造一個安全的家園,讓野生動物與我們在同一片藍天下和諧地生活吧!
讀一本好書就是與名家作者的談話,使我們根據故事情節的波動起伏,跟隨作者的思想和意境,暢游于整個故事之中。
《絕谷猞猁》這本書十分精彩。這本書講的是兩只猞猁,因為某種原因被抓到并送到動物園中,在一次地震中它們僥幸逃出動物園,進入了絕谷開始了一段新的生活。人們發現了這里有猞猁,便為了發財,想出各種辦法。山谷里的水由于被放入了各種添加劑而變甜,猞猁由于喝了這種水降低了聽覺,它們最終沒逃過人類的魔爪,被機關抓住。一只猞猁被一個粗枝大葉的小伙子不小心電死,另一只又在逃亡,處境十分危險。
看完這個故事,我十分難過。人們不保護野生動物,而是為了發財捕捉它們,不僅如此,工業污染,破壞環境也讓野生動物死了很多,現在的野生動物越來越少,我們應竭盡全力保護它們。一個科學家曾經說過,當所有昆蟲和動物都滅絕以后,地球將失去平衡,人類會在3—30年內滅絕。多么可怕,請大家保護環境,保護野生動物,保護我們的家!錢可以再掙,名可以再出,可我們的家園——只有一個!
在此,我向大家呼吁:請大家保護野生動物,愛護環境獻出我們一份力。
一、 野生動物致害國家補償的法理基礎
不言而喻,野生動物致害補償屬于生態補償的一種具體表現形式。我們要明確的是,所謂生態補償就是通過一定的政策手段實行生態保護外部性的內部化,通過制度設計解決好生態產品消費中的“ 搭便車” 問題,以及通過制度創新解決好生態投資者合理回報的一種制度。豍關于此,有兩種說話,首先,按照特別犧牲理論 ,為了國家和社會利益而犧牲個人利益是必要的, 但公眾受益的國家行為造成的損害應由公眾負擔, 由個人負擔是不公平的, 所以國家應該從公眾的稅收 即國庫中支付一定的補償費用, 以彌補少數受到損害的個人。此外 ,公共負擔平等理論也認為 ,在民主與法治社會中 ,國家行為的受益者是社會全體。 因此 ,社會全體也應該承擔國家行為造成的損害 。如果個別或部分公民為社會承擔了特別的義務或受到了特別的損害, 國家就應給予他(他們) 特別的補償 ,以將個別或部分人因公共利益受到的損失轉由全體公民分擔, 因為國家補償金來源于稅收 ,而稅收取之于全體納稅人, 從而實現公共負擔平等分擔。豎事實上,公共負擔平等理論與特別犧牲理論是相通的,基本相似的, 前者是結果 ,后者是原因, 正因為個別人為社會利益做出了個人犧牲,所以受益公眾應當公平負擔這種損害,通過國庫形式支付給特別受害人以補償,這樣,才能恢復社會公眾之間負擔平等的機制。
大體上講,在法律上有兩大分類:人和物。人屬于法律實體,具有法律人格。動物屬于“物”,與“人”相對,具有同人根本不同的法律地位,沒有法律人格。豏野生動物是國家寶貴的自然資源, 它們不能作為法律關系的主體, 野生動物損害的責任只能由其所有者和 “監護人” 即國家代為承擔 。按照特別犧牲說和公共負擔平等說, 對于那些為了保護國家和社會共同財富—野生動物而受到侵害的人 ,其所遭受的人身和財產損失 ,理應得到受益人即國家和社會的必要補償, 由受益的全體公民對這一部分特別的犧牲共同分擔責任, 這是完全公正和合理的。國家補償就是緩解野生動物保護和受害人之間矛盾的劑, 它既能有效地解決受害人的損害問題 ,又體現國家對野生動物的保護,不失為一種有效的救濟途徑, 也完全符合公平正義的法理價值要求。
二、 我國野生動物致人損害國家補償制度的的缺陷
(一)補償主體模糊不清。
補償是一種權利保障和利益平衡機制的現代法律制度。 所以,我們很有必要明確補償主體?!兑吧鷦游锉Wo法》第十四條規定“ 因保護國家和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造成農作物或者其他損失的,由當地政府給予補償。補償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制定”。這條規定導致了在實踐中確定補償主體不具有可行性。首先,將補償責任推給當地政府,這不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則。因為野生動物所有權的主體是國家。其次,到底地方政府是哪一級?省級,地市級還是縣級?法律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導致在實際操作的過程中補償主體不明,各級政府相互推卸責任的局面。再次,雖然要求補償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制定,但地方政府為了減輕當地的財政支出,遲遲不肯出臺關于這方面的規定, 同時由于野生動物資源豐富且容易發生肇事事件的是一些偏遠貧窮的省份,它們在財政上也無力進行補償。豐到目前為止,僅有云南、陜西、吉林等省頒布了野生動物致害的補償辦法。因此這就導致了在具體的補償實踐中無法可依,找不到確定的補償主體,受損者的利益得不到及時合理的補償。
(二)補償標準低。
陜西、云南省就算僅對直接損失進行賠償,各地政府的補償數額還是偏低的,遠低于受損的數額。 在補償實踐和理論過程中,都主張對不同級別的野生動物造成的損害給予標準不同的補償,即分級分類補償。如有人主張,國家一級保護動物致害的,補償80%或90%以上;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致害的,補償70%或80%以上;地方重點保護動物致害的,補償標準由各省自行制定,但不得低于一定幅度,如60%。豑在實踐中確實也是這樣執行的。雖然這種按級別劃分的標準很好地反映了野生動物保護的輕重緩急,但是對受到損害的居民是不公平的,因為對受損者來說,不論是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還是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受到的損害是一樣的,并不因野生動物級別不同就有所區別。
(三)補償資金不足。
資金不足主要有兩個原因:第一,我國野生動物資源比較豐富的地區往往是經濟比較落后的中西部地區,例如云南、貴州、吉林、陜西、等省份。第二,資金來源渠道單一?;I集資金的渠道可以是政府財政資金,也可以是社會資金。但從一些地方的實踐來看,政府資金在建立生態補償機制中起到了主要作用,沒有充分發揮社會,尤其是非政府組織的作用。
補償方式是指補償主體采用何種途徑來實施補償,是補償活動的具體形式和補償制度的載體和運行環境,科學的補償方式能促進補償機制逐步朝著科學化和規范化方向發展,充分發揮補償的激勵功能和抑制約束功能,無論是對補償主體還是補償對象而言都是非常重要的。豒我國目前的補償方式比較單一,主要是經濟補償,表現形式為財政轉移支付,項目資金支持等。
(四)補償制度實施性不強。
我國除了云南和陜西兩省有野生動物致人損害具體賠償辦法外,其他各省 自治區 直轄市則沒有制定相應的野生動物致人損害具體賠償辦法,雖然他們都在其野生動物保護條例或辦法中規定了野生動物致害補償的規定,但是其規定過于原則和抽象,不利于實際實施,甚至還有部分省忽略了當地的實際,大量照抄照搬國家的法律體例和內容條款,不僅未能很好地細化和補充國家的法律,而且未能形成地方特色,地方的許多實際問題難以解決。
三、 我國野生動物致人損壞國家補償制度的完善
(一)明確補償義務主體。
國家對野生動物資源享有所有權,應當是損害補償的義務主體, 野生動物造成的損失由國家補償, 這是國家義不容辭的責任。也是兌現法律對民眾的承諾。但由于國家是一個抽象的政治主體,受害人無法直接請求抽象的國家承當具體的補償義務, 因而, 作為國家利益代表的政府就有義務對受害人進行一定的經濟補償而成為補償的義務主體。野生動物致害頻繁的地區, 往往是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的地區, 縣級和鄉級政府的財政支付能力較弱, 受害人難以得到合理的補償。
因此,建議將中央政府納入補償義務主體。當然, 中央政府成為補償主體, 并非直接參與補償程序, 只要將補償資金下劃給地方政府即為履行了補償義務。損害補償的義務由中央、 省級、 地市級、 縣級政府共同負擔。至于各級政府間補償資金承擔的比例,筆者建議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間由法律作出明確規定,地方政府之間可由各省級政府根據本地方的實際情況在補償辦法中作出具體規定。
(二)明確免責事由。
免責事由,即國家不予補償的情形。一般情況下,“無人為過錯”是國家補償的條件,即野生動物在無人為過錯的情況下造成損害的,國家應給予補償。以下兩種情形,國家免予補償:一是完全是受害人的過錯,例如,受害人在非法獵捕野生動物過程中受到野生動物傷害,或者是未經許可到保護區進行耕作或放牧而受到損害等,由受害人自己承擔,如果是受害人部分過錯的,則國家部分補償;二是第三人的過錯,比如,第三人故意激怒野生動物攻擊受害人,則損害應由該第三人承擔賠償。
(三) 明確補償的標準。
對于補償標準,筆者建議參照《 國家賠償法 》中有關賠償標準的規定 ,特別需要明確的是,對于 《野生動物保護法》所規定的“ 損失” ,應包括:直接財產損失 間接財產損失(如因設立自然保護區等給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造成自由使用限制的、造成該地價值降低的損失,即應增加的收入沒有增加) 野生動物對無過錯的人造成的生命和健康損害損失 同時,在國家立法的層次上對于野生動物導致的損害,其計算標準應該有一個總的規定 對于財物損失,按照當地最近單位時段市場價格計算財物損失價值 對于人身損害賠償,也可以參照《 國家賠償法》的規定計算,同時還要確定精神損害補償的標準。
(三)補償的資金保障。
為使野生動物致人損害的國家補償有堅實的資金保障,應該建立野生動物致害補償專項資金,即補償基金,補償基金應該專管專用,基金來源主要由中央財政來承擔,省 、市、 縣地方財政配套分擔一定比例同時,應廣泛吸納社會各項資金,如野生動物資源開發利用收入 鼓勵社會捐贈,也可以探索設立野生動物保護彩票或生態環境保護彩票等完善野生動物致害救濟制度,積極探索新的救濟手段,將有利野生動物的保護工作,有利于維護全體公民的共同利益。只有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社會與人類的發展才能更健康。
項目基金:本文系浙江農林大學研究生科研創新基金項目2011年“野生動物致害補償的法律問題研究”的項目成果,項目編號:3122013240166
(作者:浙江農林大學法政學院碩士2010級,研究方向為環境法基本理)
注釋:
楊從明.淺論生態補償制度建立及原理,林業與社會,2005,13 (1).
駱元卡.野生動物致害的國家補償及其法制完善, 廣西右江民族師專學報,2006,19(1).
曹菡艾.動物非物-動物法在西方,2007(11)
吳 婧 、許 敏.野生動物致人損害的國家補償制度初探,法制與經濟,2009,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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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惠蘭/賈亞娟/李陽.自然保護區林緣社區野生動物肇事損失評估及補償問題研究.干旱區資源與環境,2008,22(2).
關鍵詞:野生動物;保護;思考;宣恩縣
中圖分類號:S86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49944(2013)10004002
1引言
野生動物在維護生態平衡中具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野生動物保護是一項生態性、公益性、社會性很強的事業,日益成為社會所重視和關注的熱點和敏感問題,甚至關系到一個國家、地方的形象和文明程度。宣恩縣位于鄂西南邊陲,北緯30°,境內野生動物資源豐富,由于傳統觀念的影響和經濟利益的驅使,亂捕濫獵現象時有發生,嚴重影響到野生動物的棲息和繁衍。為加強宣恩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筆者對該縣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進行了一定的研究。
2宣恩縣野生動物資源現狀
宣恩縣地處鄂西南邊陲,位于東經109°11′~109°55′,北緯29°33~30′12′,南北長73.9km,東西寬71.5km,屬北亞熱帶大陸性季風濕潤山地氣候,四季分明,冬暖夏涼,境內山巒起伏、溝壑縱橫,全縣林業用地1870km2,占國土面積的68.5%,森林覆蓋率68.38%,良好的生態環境保障了野生動物的棲息與繁衍,使得該縣野生動物資源十分豐富,僅境內的七姊妹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就有野生動物146種,其中有國家保護的珍稀動物白冠長尾雉、紅腹錦雞、大鯢(娃娃魚)、水獺、大靈貓、小靈貓、獐、林麝、蘇門羚等,還有經濟價值較高的果子貍、穿山甲、狗獾、黑熊、黃麂等。
3宣恩縣野生動物保護現狀
3.1亂捕濫獵現象比較突出
由于利用野生動物有著悠久的歷史,長期以來“野生無主,誰獵誰有”的習慣思想比較嚴重,加之受經濟利益的驅使,對蛇類、濕地鳥類和冬季獸類的亂捕濫獵情況尤為突出,嚴重破壞了該地陸生野生動物的生息環境。如:2004年底,湖南龍山縣的向某伙同其兄、其叔與宣恩縣珠山鎮的郭某、李某5人,在天井堡采取挖坑、埋網、誘騙的方式非法獵捕了11只獼猴。2009年9月,龔某在椿木營鄉非法獵捕了6只飛狐(棕足鼯鼠),準備運往湖南販賣,被該鄉派出所民警查獲。
3.2野生動物資源數量保護與利用的矛盾突出
宣恩縣現有的野生動物資源雖然豐富,但可利用資源不多。近幾年來,隨著野生動物藥用、食用、保健、工業用等方面的價值被不斷地發掘和利用,越來越多的保健食品和藥物需以野生動物作原料,賓館酒樓野生動物的菜肴也越來越受到顧客的青睞,社會消耗對野生動物需求量的猛增,對資源的壓力越來越大。在群眾的保護意識沒有達到應有的高度和保護管理力度不足夠強大的情況下,其結果往往是野生動物遭到過量的獵捕,導致資源本底的持續下降。
3.3棲息地環境人為干擾多
宣恩縣對野生動物棲息地產生較大干擾的人為活動是森林植被破壞,大型水利工程、城市化和集鎮化建設等,使許多野生動物失去了棲息地或將棲息地人為割離。各種地質災害對棲息地的破壞也十分嚴重,引起一些動物當場死亡或失去棲息地后被迫遷徙。
3.4資源浪費嚴重,人工培育替代資源少
例如爬行動物繁殖周期長,人工養殖技術尚未得到解決,蛇類養殖技術不成熟,利用水平粗放,綜合利用和深度開發水平較低,大多數通過直接食用被消耗掉,資源的綜合利用率一直較低,不管是取膽棄蛇或取肉棄膽,都存在著嚴重的浪費,如此勢必造成資源的大量消耗和浪費。
3.5基層保護體系不健全,人員素質有待提高
在鄉鎮一級,至今沒有設置保護管理機構,有的連專職保護工作人員都沒有;在許多鄉鎮林業工作站,保護管理職責常常被忽視。此外,在一些極度瀕危野生動物和極小種群野生植物分布區、自然保護區,至今沒有設立專門的保護機構,在不少野生動植物繁育利用較集中的地方,以及野生動植物產品的集散地,沒有執法監管隊伍,有的雖然成立了機構,卻是無編制、無專職人員、無經費的空架子,資源保護和執法監管工作根本就開展不起來。同時,由于保護管理工作專業性、政策性強,基層保護管理人員總體素質不適應現階段保護工作的要求,導致對法律法規和政策的理解出現偏差,很多政策貫徹到基層時,就走了形變了樣。
3.6配套法規不完善
許多亟待開展的工作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也得不到法律法規的保障。例如,現行的《自然保護區條例》在管理機構設置、經費保障等方面的有些規定跟不上保護形勢的發展;《野生植物保護條例》對許多管理環節沒有做出規定,難以實施有效的執法監管;對野生動物損害補償問題,大部分地方沒有制定補償辦法和標準。
4宣恩縣野生動物保護措施
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要正確處理好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系,要以項目為載體爭取資金投入,在機構和編制問題上實施上下聯動,將生態補償范圍擴大到地方級自然保護區,調整審批權限、集體林改革與保護等,從制度、監管、問責、懲處、宣傳五方面著手,破解野生動物保護難題。
4.1切實抓好制度建設
一方面隨著時展,健全和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如對野生動物捕、售行為的事實認定、保護范圍等都當有所完善和加強;另一方面,著手啟動宣恩縣野生動物資源調查,掌握資源本底數據,研究編制好《林業“十二五”規劃》的野生動植物保護總體規劃,爭取《極小種群野生植物拯救保護實施方案》、《極度瀕危野生動物拯救保護規劃》和《宣恩縣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體系建設規劃》,推進野生動物損害補償試點,積累經驗,研究和規范化管理政策,逐步實現野生動物損害補償工作的制度化;依法制定補償辦法、補償標準,盡快出臺地方配套法規,爭取早日納入中央財政補助的試點范圍。
4.2建立野生動物監管體系
我國自然災害頻發,一旦發生在野生動植物集中分布區域或自然保護區,將對資源造成難以預料的損失。在這些區域一旦出現環境污染、亂捕濫獵、亂挖濫采等情況,也將直接威脅到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種群的安全。此外,野生動物疫源疫病還直接關系到公共衛生安全,責任重大。對上述潛在的隱患,各級林業主管部門一定要未雨綢繆,制定周密的應急預案,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人員組織、物資儲備,加強平時應急演練,建立一支訓練有素的應急隊伍,堅持觀測、監測,發現情況及時上報,一旦遭遇突發事件時要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協調相關職能部門,穩妥處置,將突發事件可能導致的危害或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4.3提高野生動物保護隊伍素質
人員素質不適應形勢,是保護法律法規和政策貫徹落實難以到位或者走形變樣的主要因素。要建立制度,為保護管理人員定期提供多種形式的培訓、交流機會,促使他們及時更新保護理念,掌握保護專業知識和最新科技動態,準確理解保護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提高他們保護管理的實際能力;要逐步建立人員考核達標上崗制度,促使保護管理人員自覺學習保護法律法規、政策和專業知識,形成自我學習、自我提高的良好風氣;還要組織編制、完善工作手冊和技術指南,逐步實現巡護、監測等保護管理行為的規范化。
4.4加大打擊懲處力度
加大執法力度,強化監督檢查,確保各項保護和疫源疫病監測防控措施落到實處。濫捕亂獵濫食野生動物之所以頻繁上演,與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監管部門不作為有直接關系。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加大對現有法律、法規的執法力度,使違法者承擔更大的風險和代價,迫使其放棄捕獵野生動物、食用野生動物。
(1)切合實際,采取措施,提高防控職能。根據轄區實際,有針對性地制定防控預案,公布舉報電話、加強巡護和對護林防火隊伍的領導與監督,充分發揮護林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廣大群眾的監督作用,做到防患于未然,大造“嚴打”聲勢,進一步增強森林公安機關的威懾力。
(2)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協同作戰,對集貿市場及商店進行全面檢查和集中整治。森林公安局與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時取得聯系并密切配合,對全縣的集貿市場和經營野生動物制品的商店進行全面檢查,對無證經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商販依法進行查處,從末端切斷販賣野生動物的流通渠道。
(3)加強對交通要道的車輛檢查,切斷販運野生動物及其制品運輸通道。根據實際情況,宣恩縣森林公安局在209國道及省道對過往車輛進行晝夜檢查,嚴防嚴查,進一步擴大了行動的影響面,保持了嚴厲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活動的高壓態勢。
4.5搞好保護宣傳教育
從建設“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的戰略高度,切實提高對野生動物保護和疫源疫病監測防控工作的認識。只有保護好野生動物,人類才具有良好生態環境和生存基礎,才擁有一個鳥語花香、鶯歌燕舞、生機勃勃的美好家園。同時,野生動物的保護狀況直接關系到國民形象和國家聲譽,對社會、經濟、文化、外交的影響越來越廣泛。認真開展保護野生動物資源重要意義以及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提高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和保護野生動物的積極性。將宣傳材料印發至轄區各村組,做到家喻戶曉,制作宣傳標語并在縣電視臺滾動播出,不定期出動宣傳車,發放宣傳資料,營造全民愛護、保護野生動物的良好社會氛圍。通過宣傳引導,使人們逐漸明白食用野生動物有害無益,是愚蠢和不文明的行為。只有食用野生動物的行為減少,野生動物失去銷路,才有可能遏制非法捕獵野生動物現象的發生。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林業系統干部職工要做出表率,林業系統不得用野生動物菜肴招待客人,林業干部職工不得非法食用野生動物。
參考文獻:
[1]張國慶,唐景文.市縣級野生動物保護機構的現狀及發展對策[J].林業勘查設計,2010,156(4):100~101.
[2]段艷紅,文博.我國野生動物保護問題研究[J].新鄉學院學報:自然科學版,2008,25(4):49~51.
近來,我讀了《一只小鳥》這篇文章,我感到:告誡孩子們,童年的頑皮與無知可能會帶來嚴重后果,不要傷害小動物,讓人類和動物和諧相處。
故事講的是,小鳥只是和老鳥在巢里唱歌,它們過得很快樂。有一天,兩只老鳥都覓食去了,突然,小鳥探出頭來,對外面的世界很好奇,大聲歌唱起來。在樹下的孩子們聽到了歌聲,抬起頭來,一邊聽小鳥歌唱,一邊想辦法抓小鳥。調皮的孩子們出謀劃策,想盡一切辦法,要把樹上的小鳥抓住。有幾個孩子偷偷的拉彈弓,打小鳥。最不幸的事情發生了:小鳥被孩子們的彈弓打傷了。突然間,老鳥回來了,正好把小鳥救回巢里。從此以后,孩子們再也聽不到小鳥的歌聲了。我很同情小鳥的遭遇,在此,我要對社會大聲喧嘩,保護鳥類,人人有責,這一點令我印象最深刻的。
在這個社會里,據我所知,農村的野味很豐富,導致很多人都喜歡到鄉下吃野味,吃的人多了,數量就開始慢慢減少了。在城市很多餐飲店偷偷回收、加工穿身甲、原雞、貓頭鷹、黃鼠狼、麻雀等等動物,這些亂捕濫獵、傷害、販賣野生動物的違法行為,及時檢舉和控告,發現受傷或受困的野生動物,及時報告當地保護部門,確保野生動物得到及時救護。讓我們這一代負起責任好好保護野生動物吧!讓我盡我最大的努力,告訴身邊的人,切記不要亂捕濫捉,特別是在繁殖季節,更要嚴禁,以保護它們代代相傳,繁榮發展,這是一件關系到后代的大事,是一項緊迫的任務。我相信,經過大家自覺遵守,鳥類及其珍稀動物會有一個屬于自己生存空間,讓它們的生存壞境里,處處有鳥的足跡,鳥的歌聲在我們生活和自然界中蕩漾。
讀了這篇文章,我深深認識到,我們人類應該愛護和保護好鳥類和其它珍稀動物,更應該保護好它們的生存環境,這樣我們才能和大自然和平相處。
今年森林資源保護與林業執法的工作思路是: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以“三個代表”為指針,按照發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開放要有新局面、各項工作要有新舉措的要求,緊緊圍繞我旗林業生態建設這個中心,以保護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為目的,全面推進森林執法隊伍正規化建設,保持嚴打勢頭,提高執法力度,拓寬執法領域,強化執法監督,加強執法宣傳,并在我旗開展以“林業執法質量年”為主題的活動。進一步加強森林防火工作,積極搞好預防,抓好宣傳,按規劃推進防火基礎設施建設。繼續加強對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與管理工作,開創我旗森林資源保護管理工作新局面。具體突出八項工作:
(一)繼續加強裝備建設,提高工作效率
今年一是繼續加強裝備建設,要新購置電腦、傳真機、照相機、同時要求派出所也要加強裝備建設,年內購置電腦、刑勘箱和照相機,為今后工作開展創造條件,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對車輛、警械、槍支的管理,杜絕警車從事非警活動和非警人員駕駛警車的行為。二是要把建設資源林政標準股(站)作為頭等大事來抓,抓出成績,抓出實效。嚴格按照《巴盟資源林政標準股(站)達標活動實施》與《巴盟資源林政標準股(站)達標活動考核辦法》和旗局對林政站的《考核細則》的要求開展工作。逐步完善必要的辦公設備;其次,建立林政管理機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爭取年內建成標準站,為明年爭創優秀站打好基礎。三是加強林政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林政人員要加強業務學習和業務培訓,制定學習制度,進一步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抓好森林資源林政管理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現代化建設,逐步提高隊伍的整體素質和依法管理水平。
(二)認真開展“林業執法質量年”活動
為確保我旗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安全,實現林業生態建設跨越式發展,按照盟局要求將二00五年確定為“林業執法質量年”。今年一是要對全體執法人員組織安排好法律、法規學習的活動,拓寬學法范圍,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律知識講座和知識競賽活動,組織一到兩次業務培訓,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辦案過程中,堅決杜絕執法不公、執法不嚴的現象出現,堅持執法責任制和錯案責任追究制,維護法律和政策的統一性、嚴肅性。二是貫徹“誰辦案誰負責,誰審核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做到執法主體明確、執法責任清晰、執法目標完備、保障措施有力、嚴格執行一案一卷建檔制度,建立辦理案件登記臺帳。
(三)積極開展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工作
為保護野生動植物資源,創造良好的生態建設環境,針對我旗野生動物的分布情況,要開展一次“保護野生動物專項行動”,要通過調查摸底,進行精心組織安排部署,并且制定實施方案、采取措施。一是實行禁獵制度,明確規定隨意獵捕野生動物是違法的,任何人都必須遵守禁獵制度。二是收繳獵捕工具,以此減少對野生動物的危害。三是打防結合,由基層護林員、森林公安派出所、蘇木鎮林工站形成一個強大的護林網絡。在交通要道設卡攔截,嚴厲打擊偷獵行為,為野生動物提供良好的棲息和繁育環境。四是加強對木材經營加工單位的清理整頓工作。今年我們要對全旗境內的木材經營加工點進行專項整頓,堅持保護合法,取締非法,規范經營,強化監督的原則,特別是對前山兩一蘇木的經營點進行重點整治,堅決取締和關閉無證經營(加工)攤點以及流動帶鋸等非法設立的木材經營(加工)單位攤點,對非法經營(加工)木材的企業和個人要依法處理,嚴厲打擊違法收購、經營、加工無林木采伐許可證,無木材運輸證等非法來源木材的行為。五是過去兩年禁止采挖蓯蓉的基礎上,今年繼續開展禁挖蓯蓉工作,使蓯蓉這一珍貴野生植物得以休生養息,草場沙化退化問題得到減緩。繼續加大禁挖蓯蓉的宣傳力度,力爭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要安排民警蹲點檢查和設卡攔截,嚴厲打擊非法采挖,收購蓯蓉的行為。
(四)加大禁牧工作力度,確保禁牧成果
自二000年以來,禁牧成為我盟鞏固生態建設成果,調整農村產業結構,改變畜牧業生產方式的重大戰略舉措,此項工作涉及面廣,任務艱巨,森林公安做為一支林業執法力量,具有其執法范圍的特殊性,使之成為禁牧執法的主力軍。二00五年禁牧工作首先要發揮護林中隊與林工站的作用,定責任、完任務、保成果、責任明確到人,并且每月都要以政府督查工作的文件通報禁牧情況,表揚禁牧工作搞的好的蘇木鎮,對違規放牧現象嚴重的也將指名提出,以便及時改正。分局將隨時抽調警力進行不定期的巡查,對禁牧難、問題多的地區進行重點檢查,嚴肅查處,確保禁牧成果。
(五)強化采伐管理,狠抓林權證發放工作
嚴格執行森林采伐限額制度,堅決制止亂砍濫伐和超限額采伐。今年,我們一是嚴格按照《林木采伐許可證管理辦法(試行)》核發林木采伐許可證,賃證采伐。采伐林木的集體經濟組織和個人在申請采伐時,必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凡未申領林權證的必須先申請林權證登記,核發林權證后再申請采伐林木。發證人員要嚴格控制采伐限額,按全盟下達的采伐計劃組織實施,使森林限額采伐和憑證采伐林木的制度落到實處,從根本上制止亂砍濫伐的現象。此外,還要加強伐區更新造林的檢查驗收,逐步推行更新造林保證金制度,以保證林地的伐后更新。二是為了維護林權證的法律地位,切實保護森林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要把林權證發放工作作為重要工作來抓,加大宣傳力度,使林農明白發證的意義,積極配合發證工作,加強組織領導,組建強有力的發證隊伍,保證發證工作的有力實施;加強業務培訓,保證發證工作的高標準、高效率;做好發證后的檢查驗收和歸檔工作。通過精心組織實施,今年爭取對原有森林、林木、林地要逐一登記造冊,并逐步發證,對退耕還林地必須做到當年登記發證。
(六)加大宣傳力度,變被動式管理為主動式管理
今年,我們一是要自己學習《森林法》、《森林法實施條例》、《防沙治沙法》、《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辦法》這四部法律,通過多種形式的宣傳和學習,使林業政策法規深入人心,使全民逐步樹立“嚴管林”的思想,認識到保護和發展森林資源的重要性。二是加強對林政資源管護工作的信息報導。注重抓宣傳工作,及時反映典型案件和動人事跡加大宣傳力度,著重對《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林業法律法規進行宣傳,印發傳單和刷寫標語,使人們轉變觀念,增強保護野生動物的意識。有組織的宣傳活動不少于3次,如“4·16”防火宣傳、保護野生動物宣傳月、“12·4”法制宣傳日等都要對各項林業法律法規及防火知識進行宣傳,做到人人都知法、懂法、守法,并且通過報刊、電視對典型案件進行及時曝光,為保護野生動植物資源形成較強輿論聲勢。
(七)積極開展森林公安工作的專項斗爭
今年要開展至少2次專項行動,包括一次保護野生動物專項行動;一次打擊盜伐、濫伐無證運輸、非法收購木材的專項斗爭,同時開展盟局組織的專項行動,確保每次行動都有安排、有部署、有重點、有成效,切實保護森林資源。做到“打、防、控”一體化,保護我旗森林及野生動植物資源的安全
法院工作人員利用工作便利侵吞虎骨案件引發爭議
據《檢察日報》報道,2004年2月20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了一起法院工作人員利用工作便利侵吞贓物的案件。作為一起刑事案件,本案非常普通,然而,因為涉案贓
物的虎骨是禁止流通物,沒有市場價格,有關其是否屬于刑法意義上貪污罪的客體,及在本案中作為量刑依據的林業部文件是否合適等問題,引起了各方爭議。
■回放
■三袋虎骨部分私分被舉報
1994年1月,黑龍江省牡丹江林業公安局偵破了一起特大孟加拉虎骨走私案,此案由牡丹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林業分院審結,而作為涉案贓物的6架虎骨一直留在該院未作處理。
2001年12月22日,正值林業法院系統撤并前夕,該院刑庭審判員李建國、司機陳雷在征得院長趙立華同意后,把封存在院辦公室鐵柜內的三袋虎骨部分分成三份,李、陳、趙各一份,其余扔掉。后經人舉報,從趙立華處收繳虎骨3.18斤,從李建國及其朋友處收繳虎骨4.6斤,從陳雷及其朋友處收繳虎骨5.17斤。
根據黑龍江省價格認證中心依據林業部的相關文件出具的《價格鑒定結論書》認定:三袋虎骨價值人民幣144萬元。2004年2月20日,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貪污罪分別判處趙立華有期徒刑12年,李建國有期徒刑10年,陳雷有期徒刑7年。據悉,三名被告人均準備上訴。
■爭議
■案件是否應定性為貪污罪
此案中,引起爭議的焦點在兩個方面,一是該案的定性,北京市逸峰律師事務所律師游志雄認為,該案被定為貪污罪是值得商榷的,因為貪污罪是一種財產犯罪,它的前提是將公共財物占為己有,這里的公共財物都是有金錢價值的,而虎骨是國際公約和我國法律禁止流通的物品,沒有金錢價值,而被告人的行為雖是占有,但不是以占有其金錢價值為目的,所以該案被定性為貪污是值得探討的。
但是,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田宏杰則認為,該案中法院的定性是準確的。貪污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行為。該罪的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客體是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和公共財產權;主觀方面是故意;客觀方面表現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行為。而本案中,三名被告人的行為符合以上貪污罪的四個構成要件。
■虎骨能否成為貪污的對象
對于虎骨能否被當做貪污罪客體所指的公共財產的疑問,田宏杰指出,那種認為虎骨在國際公約和我國的相關法律中是禁止流通的物品,因而沒有金錢價值的觀點,混淆了經濟價值和市場價格的概念。價值是物所固有的屬性,禁止流通物也是有經濟價值的,而虎骨的經濟價值是不容否定的,只是因為它被禁止交易、流通,所以它沒有市場價格。
試想,如果它沒有經濟價值,何以有那么多的偷獵者置國家法律法規于不顧,進行販賣、走私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既然有經濟價值,那么它就是刑法意義上的財產,本案中的虎骨作為本應上繳的贓物,當然屬于刑法意義上的公共財產,可以成為貪污罪的客體。
■回放
■三具虎骨作價144萬量刑
在該案一審中,關于黑龍江價格認證中心能否根據林業部的有關文件對虎骨的價格進行鑒定(作為法院對三名被告人進行量刑的依據),是貫穿在整個庭審中控辯雙方爭論最為激烈的問題。
根據林業部的文件規定,虎屬于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虎骨具有特殊利用價值,國家嚴禁經營。國家一級保護陸生野生動物的價值,按照該種動物資源保護管理費的12.5倍執行。具有特殊利用價值的野生動物死后,價值按8折計。
每只老虎的保護管理費是4.8萬元,此案中涉及的虎骨是從3只老虎中截取下來的,故價值要按三具整虎的價值計算,為144萬元。檢察機關就是以此為依據,對被告人提出指控的。
針對檢方的指控,被告律師提出了異議。另外,被告私分的只是三具虎骨的部分骨架,以三只整虎的虎骨計算貪污數額,有失公正。
■爭議
■價格能否依據林業部文件
田宏杰教授認為,林業部這一文件的公正性首先值得探討,林業部文件規定,老虎的價格是其管理費的12.5倍,這個價格是怎樣被計算出來的,缺少明確的科學依據。林業部的這個文件,是為了打擊非法殺害、獵捕、出售、收購、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行為,將這個規定運用到貪污罪的認定中,有不公正之嫌。
另有專家認為,就法理而論,本案中,以林業部的文件作為量刑依據也有不妥之處。就沒收物品應當如何定價的問題,1997年,國家計劃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了《扣押、追繳、沒收物品估價管理辦法》,該《辦法》第十八條規定,價格事務所必須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的司法解釋以及其他價格法規,客觀及時地估定扣押、追繳、沒收物品的價格。而林業部的這一文件既不是法律,也不是法規或司法解釋,因此該文件能否適用于本案,作為確定虎骨定價的依據,值得探討。
游志雄律師指出,如何計算貪污物品的價值,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的對被盜物品的數額計算方法,確定貪污物品的價格,具體應根據作案當時、當地的同類物品價格計算,并按照下列核價方法,以人民幣計算:(1)如果貪污的是流通領域的商品,按照市場零售價的中等價格計算;屬于國家定價的,按照國家定價計算;屬于國家指導價的,按照指導價的最高限價計算。(2)如果貪污的是生產領域的產品,成品按照上述第一種情況規定的方法計算;半成品比照成品價格折算。(3)如果貪污的是單位的或受委托管理、使用或運輸中的公民生產資料、生活資料等物品,原則上按照購進價計算。(4)對進出口貨物、物品,進行貪污的按照第一種情況規定的方法計算。(5)如果貪污的是金、銀、珠寶等制作的工藝品,按國有商店零售價計算;國有商店沒有出售的,按國家主管部門核定的價格計算;黃金、白銀按國家定價計算。綜上,虎骨作為禁止流通物,是沒有市場價格的,其應當按照主管部門核定的價格計算,而瀕危野生動物的主管部門是國家林業局,國家林業局(前身為林業部)規定的價格計算方法當然可以在本案中予以適用。
■作為贓物的虎骨如何處理
那么,對于作為贓物的虎骨究竟該如何處理?早在1993年,國務院的《關于禁止犀牛角、虎骨貿易的通知》就已經禁止虎骨交易了,那么這幾具虎骨為何不早日銷毀呢?林業部門有關人士指出,根據上述《通知》,對虎骨的處理辦法只能是妥善保管。這意味著,虎骨在任何情況下,既不能被利用,也不能被銷毀。那么,我們應該如何對待這些珍貴物品呢?
有人認為,虎骨是一種非常重要的資源。1993年禁止虎骨貿易時,各地入庫封存的虎骨原料及藥品,總計價值達數十億元,而現在,全國各地,包括動物園人工養殖的老虎共有數千只左右,每年都有老虎死掉,如果都封存起來,妥善保管,那得花多少錢?因此,在嚴格管理的條件下,可以考慮對庫存虎骨、虎尸進行適度利用。但也有人認為,一旦允許利用虎骨、虎尸,則濫捕濫殺之風就會不可遏止。因為,誰能保障被利用的虎骨、虎尸不是濫捕濫殺的產物,面對高額利潤,總是有人會以身試法的。
■觀點交鋒
■虎骨是國際公約和我國相關法律所禁止流通的物品,因而沒有金錢價值,不是刑法意義上的財產
■雖然虎骨沒有市場價格,但它具有經濟價值,私分虎骨可以看做是貪污行為
■原林業部文件規定,老虎的價格是其管理費的12.5倍,這個價格計算缺少明確的科學依據
■虎骨作為禁止流通物,是沒有市場價格的,其應當按照林業主管部門核定的價格計算
■案件鏈接
■“私分虎骨案”又揪出一法官被告
趙立華、李建國、陳雷三人一致供認,他們砸開卷柜時,里邊只有3袋虎骨。還有3袋上哪去了?
整整6架孟加拉虎的虎骨啊,物價部門定價288萬元!堪稱有史以來“最大”的虎骨失竊案。此案實屬罕見———6架虎骨在走私途中一路無損,卻在送進法院的鐵皮卷柜后,3架被私分了,還有3架“失蹤”了。
疑點逐漸集中到原牡丹江林業分院刑一庭庭長張文發身上,他保管著封存有虎骨卷柜的鑰匙。盡管趙立華三人私分虎骨時,張文發已退養,但鑰匙卻還未交出———這也是為何趙立華等只能砸開卷柜的原因。只是,對另3架虎骨的下落,直到上法庭,張文發仍是咬定“不知道”。牡丹江市的一位律師分析,說“不知道”,在沒有其他直接證據情況下,張文發只能算“玩忽職守”罪,刑期3至5年。說“知道”,那就是“貪污”,3架虎骨定價144萬元,判死刑也夠了。
■據《解放日報》
■法規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第二十二條
禁止出售、收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因科學研究、馴養繁殖、展覽等特殊情況,需要出售、收購、利用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必須經國務院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批準;需要出售、收購、利用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必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批準。
■《扣押、追繳、沒收物品估價管理辦法》
第二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各自管轄的刑事案件,對于價格不明或者價格難以確定的扣押、追繳、沒收物品需要估價的,應當委托指定的估價機構估價。
為貪圖小利,四名漁民連續三天在鞏義市黃河灘區秘密下毒,捕捉河南省重點保護動物野鴨25只。近期,鞏義市法院以非法狩獵罪判處易國甫、周曉兵和魏少軍有期徒刑十個月,判處焦曉輝罰金5000元。
2002年12月10日,孟津人劉四(在逃)雇請易國甫等4漁民捕捉野鴨。12月12日,4人按計劃駕船竄至鞏義市康店鎮趙溝村黃河灘區,將毒藥與水草攪拌后投入水中,等野鴨食用暈死后打撈起來,再注射解藥救活。易國甫等人連續兩天用同樣辦法,共捕捉到野鴨13只,均交給劉四。12月14日,當他們繼續非法獵捕時,被聞訊趕到的公安民警抓獲,當場收繳野鴨12只。
據鄭州市有關部門鑒定,易國甫等人捕捉的野生鴨分赤麻鴨和斑嘴鴨兩種,屬河南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一、森林資源林政管理工作
(一)、完成生態公益林區劃界定
根據《關于印發〈國家林業局財政部重點公益林區劃界定辦法〉的通知》(林策發[20__]94號)和《省林業局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省重點公益林區劃界定辦法〉的通知》(蘇林政[20__]10號、蘇財農[20__]54號等文件要求,組織市縣二級農林林政資源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對20__年和20__年公益林區劃界定成果進行了重新調整,完成了上級林業主管部門規定的目標任務。我市共區劃界定國家、省、市、縣四級生態公益林49.29735萬畝。其中國家級生態公益林5.89365萬畝,省級生態公益林43.07475萬畝,市級生態公益林0.3195萬畝,縣級生態公益林0.00945萬畝。為實施森林分類經營全面實行國家、省級生態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嘗基金打好了基礎,也為今后市、縣實行森林生態效益補嘗金制度奠定了基礎。
(二)、依法治林,嚴厲打擊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行為,保護綠化成果。
一是大力宣傳貫徹《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護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宣傳森林在自然生態環境建設中的主體地位和作用,提高全社會建設林業,保護森林資源的意識。二是加大林政管理隊伍學習培訓力度,全市舉辦學習培訓班12期200余人次。進一步提高了林政執法人員的素質、執法水平和辦事效率。三是嚴格執法,嚴厲打擊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行為,全市共立案查處林業行政案件34起,結案33起,查處率97%。沒收違法木材53.875立方米;野生動物206只。罰款4.9506萬元;補種樹木4862株,行政處罰22人。加大了對林業行政案件的監督、查處力度,有效地維護了林業生產秩序,保護了有限的森林資源。
二、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工作
(一)、大力宣傳野生動植物保護的法律法規,增強全民野生動植物保護法制意識。
開展法律、法規宣傳,向全社會普及林業、野生動植物保護的法律知識,是做好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礎。20__年我市通過多種形式宣傳野生動植物保護的法律法規,約請電臺、電視臺、無錫本市報社等相關欄目宣傳野生動植物知識,報道查獲的野生動物案件,報道野生動物管理中的執法檢查活動和廣大群眾積極參與保護野生動物的具體事例,我們還結合日常管理向廣大種植、養殖戶、經營單位上門宣傳野生動植物保護的有關規定,通過這些宣傳,使廣大群眾對野生動植物的保護有了進一步的認識,自覺性也進一步得到了提高,群眾參與野保的聯系和舉報電話比去年明顯增多,很多群眾無意中捕捉到來歷不明的野生鳥類都能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系或主動放歸自然,形成了保護好野生動植物就是保護自然生態平衡,就是保護我們人類自已的這樣一個共識。
(二)、進一步加強野生動植物的種植、養殖和經營利用管理。
20__年度我市的野生動植物的種、養和經營利用規模與往年相比有所減少,但對管理我們并沒有因此放松,而是更進一步地加強了規范,按照法規及有關條例規定凡養殖、經營國家二級以上的野生動物及其產品,我們都將原有的證照重新報省林業局審核批準并核發新證。對超證養殖、經營的單位暫不予上報換證,并督促其改正后再上報,對不再進行養殖、經營的單位,我們及時收回已發放的有關證件并進行備案。今年以來江陰及本市南禪寺市場有兩家申報利用野生動物進行觀展演出,因野生動物來源的有關手續不完備,我們對此進行宣傳教育,及時制止了兩起利用野生動物進行非法演出活動。在經營流通領域,我們重點抓了審核查驗工作,江陰巧集園藝科技公司每年都有大批量蘭花瓶苗進出口,我們在規范企業經營發展的同時,也做好服務,把好進出口查驗關,協助做好各份上報材料的審核,確保了該企業依法經營利用瀕危蘭花品種,豐富了國內外市場。同時按照國家林業局、省林業局的統一布置,對我市生產企業利用天然麝香、熊膽作為原料制售中藥活動進行了清理登記,并協助企業做好規范經營和有關事項的申報工作,使生產企業的經營利用納入規范化。
(三)、加大執法檢查力度,查處違法經營活動。
隨著人們對野生動植物保護的意識不斷增強,各種養殖經營活動逐步規范,但少數違法經營利用、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的現象依然時有發生,針對這種情況,我們在人員少、執法力量薄弱的實際情況下,采取日常巡查與公安110聯線,綜合執法檢查等多種形式,查處各種違法、違規經營利用野生動植物活動,今年共進行各類檢查10余次。特別是非法運輸、銷售青蛙行為,今年以來我們共截獲查處非法運輸、銷售青蛙5起,清理整頓市場一個,沒收野生青蛙約4000斤,3萬余只,蛇類25條,鷺鳥4只,并全部及時進行放生,成活率達90以上,通過查處有效地打擊了我市非法 利用野生動物的經營活動。
(四)、積極做好禽流感的預防工作。
今年秋季以來,禽流感疫情在我國多個地方發生,蘇南無錫又是候鳥南來北往遷徙的主要通道之一,根據國家、省林業局的要求,我們對有關通知精神,迅速進行了轉發并提出具體要求,建立了候鳥疫情監測點,加強值班制度,定時上報制度,制定疫情處置方案。我們在全市設立了10個候鳥疫情監測點,分布在江陰市、宜興市、錫山區、濱湖區各區縣,投入資金8.5萬元,購置觀測望遠鏡配發到各監測點,從而保證監測效果及時、準確。到目前為止我市還未發現因候鳥疫病源而引起禽流感的事件,我們將繼續抓好各監測點疫情疫源的監測,踏踏實實做好禽流感預防工作。
三、20__年工作打算
(一)總體思路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點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兩個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精神,實施以生態建設為主的林業發展戰略,改進工作作風,強化服務意識,堅持依法治林和“嚴管林”不動搖,堅持積極推進森林資源管理的各項政策不動搖,堅持進一步加大林地林權管理、資源利用管理和資源監督等各項工作力度不動搖。為推進林業垮越式發展,實現兩個“率先”目標要求建設生態無錫保駕護航。
(二)工作打算
1.繼續大力宣傳《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護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提高全社會保護森林資源的意識。
2.開展森林資源管理、野生動物保護管理執法大檢查。
3、組織開展對林政管理人員和社會相關人員法律法規業務知識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