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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綜述
目前,我國人多地少,人地矛盾突出。需要通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來合理安排各類用地,然而現行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存在的問題是缺乏彈性和動態性。另外,規劃重在編制貴在實施。規劃制定后各地地方用地是否按照規劃實施以及實施程度如何,需要通過規劃實施評價來分析。到目前為止,國家相繼出臺了一系列的相關政策法規,2003年建設部要求進行城市規劃動態監測。2004年6月21日,國土資源部《關于開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和修編前期調研工作的通知(國土資法[2004]133號)》,標志著我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制度的初步建立。2005年5月30日國務院頒布《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土資源部關于做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前期工作意見的通知([2005]32號)》進一步明確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基本內容和預期目標,提出要建立規劃實施的動態監測、評價和管理的保障體系。這兩項文件建立了我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制度的基本框架體系。2011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定期評估和適時修改試點方案(征求意見稿)》的實行,要求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實施進行定期評估和適時修改,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目的與意義
所謂土地利用規劃實施評價,是指根據一定的標準,運用一定的方法,對土地利用規劃執行的效果進行分析、比較與綜合后所做出的一種價值判斷。進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具有十分重要意義。馮建美,陳龍乾等認為是提出規劃修編的前提,也是確保規劃修編依法有序推進的重要措施;王玉波,唐瑩認為進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有利于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執行情況的監督和檢查,為新一輪規劃的編制提供決策依據和理論支持;高希瑞,張永福等認為進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可以發現上一輪規劃實施的效果和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為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提供科學依據;張秀芳,王玉東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目的進行了總結,認為規劃實施評價的目的是檢查現行規劃實施情況、促進規劃的有效實施、為規劃修編和規劃調整提供決策依據和改進規劃編制和規劃實施管理。
隨著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實踐工作的開展和相關研究的深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目的和意義除了涵蓋上述之外,還賦予了新的時代意義,進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有利于把靜態的規劃編制與動態的實施管理相結合,實現土地利用動態規劃,促進土地資源集約節約高效利用,保持規劃的權威性、科學性和連續性,保障和促進科學發展。目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定期評估和適時修改方案還處于試點階段,在國內還沒有形成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范例。國內很多學者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進行了研究,但是還沒有形成一個完整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機制,并且目前為止還沒有學者對相關研究進展進行總結,因此本文嘗試對中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研究進行回顧和綜述,并在此基礎上分析探討其未來的發展趨勢,以期為以后的相關研究工作和實踐工作提供借鑒。
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研究主要進展
(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研究階段劃分
國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研究起步較晚,依據已有文獻,大致可以劃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起步階段(1995年前)。最早是從規劃實施效益評價研究開始的,早在上世紀90年代初,史京文[6’就對土地利用規劃三大效益的實質以及三者之間的關系進行了探討,認為土地利用規劃追求的是三者最佳的綜合效益;師學義,王云平從三大效益最優結合的角度出發,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方案的評價和選擇進行了初步探討;賀曉春,李長林…針對規劃實施效果評價提出了連環替代法。
第二階段是探索階段(1995年--2004年)。孫施文,周宇對有關城市規劃實施評價的理論研究進行了綜述,并介紹了開展規劃評價的基本思路及具體方法;趙小敏,郭熙[9’明確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內涵和系統構成,建立了一套操作性強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價方法。這些研究為以后的研究奠定了基礎,并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第三階段是發展階段(2004年至今)。自2004年,國土資源部下發了第133號文件和此后的國辦(2005)32號文和國土資發(2005)9號文等相關文件之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研究開始逐漸深入。大多數學者對土地利用規劃實施評價的研究思路是,將定性與定量分析方法相結合,針對某一具體研究區域,選取富有針對性的指標,構建數學模型,對研究區域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效果進行評價。眾多學者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分類、存在問題。、指標體系構建、評價方法選擇和實證研究等各個方面進行了大量研究。下一階段是完善階段。目前研究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目前還沒有一個完善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機制,規劃實施評價的指標體系還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動態評價還需要加強,另外還有很多方面需要進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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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實施評價理論
國外,沒有類似于我國相對獨立的土地利用規劃體系,以政策分析為思想基礎的城市規劃實施評價研究開展較早,以A,wildvaksy、Alexander、Faludi、Patsy Heaely和Emsily Talen等為代表的學者進行了大量研究,研究成果較為成熟。國內主要有孫施文、平宗莉和陳銀蓉等少數人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實施評價理論進行了研究,孫施文,周宇希望通過對有關城市規劃的理論研究進行綜述,喚起我國對城市規劃領域的重視;陳銀蓉,梅昀等認為我國土地規劃實施評價才剛剛起步,需要加強對其理論與方法的研究,并基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目的和要求,引入政策科學的理論,提出土地利用規劃實施評價的內涵;平宗莉,閆整首先對國外規劃實施評價理論與方法進行簡要的介紹,然后對國內開展的實證研究進行歸納分類,并做出了簡要評述,認為目前學術界大多是將國外規劃實施評價理論與方法運用于國內規劃實證研究并且還處在初步實踐階段。綜上所述,國內關于規劃實施評價理論的研究相對較少,大多數是對國外規劃實施評價理論的總結研究,需要人們在對國內外經驗借鑒的基礎上,結合我國的實際,提出和我國土地利用情況相適應的理論,同時需要對規劃實施評價展開更為廣泛深入的研究。
(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實施評價方法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方法是目前研究的重點,目前常用的方法有:成對比較法、層次分析法、綜合評價法和模糊綜合評判法等,每一種方法都有其優勢和局限性。吳秀在其碩士論文中對部分方法的適用范圍和優缺點進行了對比分析。然而這些方法難以滿足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需求,因此許多學者嘗試將更多的方法引入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中。湯江龍,趙小敏等,采用理想點法對多種規劃方案進行擇優。該方法優點是能反映出規劃方案間的細微差別,便于實際操作和理解,且評價結果可靠性好。缺點是在某些準則上難以精確地定量化,因而影響理想點的準確確定和理想點方法的評判效果;任奎,周生路等通過構建基于可持續度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體系,對連云港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的可持續度進行了評價,并且通過測定規劃實施的協調度與障礙度,對規劃的可持續性進行了分析;陳秋林,毛德華從可持續利用的角度出發,將生態足跡法應用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中,分析人類對各種自然資源的利用程度,從而反映土地利用是否可持續。周方運用層次分析法較全面的對汝城縣的規劃實施情況進行了評價;吳秀認為規劃實施過程本身最大的特點是不確定性,且受到多個因素的綜合影響,而模糊綜合評判方法在處理此類問題上有一定的優勢,因此引入模糊綜合評判法進行規劃實施評價;陳海素在綜合考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系統性和復雜性的基礎上,結合層次分析法和綜合模糊評判法,建立AHP-FURRZY模型,構建富有針對性的指標體系進行規劃實施評價;賀美利結合模糊評判法和PRS模型對潛江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張雪松,張瑩等將效用函數引入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中,該方法相對來說操作簡單,并且也能夠取得良好的效果;黃海清認為灰色綜合評價法善于處理信息系統,它能在有限的資料和缺少信息的條件下建模、預測、評估和決策,并基于此構建了基于灰色評價模型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支持系統;黃中杰以成都市為例,將變異系數法、灰色關聯度法引入規劃實施評價中;徐春濤首次將回歸分析法應用到規劃實施評價中,不僅對規劃的各項指標的變化趨勢和變化量進行分析,還較好地反應規劃各指標之間的相互關系;朱祁連指出在公共政策視角下的城市總體規劃實施評價,應當充分利用指標綜合法和民意調查兩種評價方法,完善“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合的規劃實施評價模式。
在以上常用方法研究中,理想點法用于對規劃實施前規劃方案的選??;可持續度法、生態足跡法是對規劃實施的總體宏觀評價,對具體的土地利用控制指標等的評價不夠,且生態足跡法需要大量的數據支持。層次分析法、模糊綜合評判、AHP-FURRZY、PRS模型、效用函數、灰色綜合評價法、回歸分析法可以用于對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以及土地利用控制指標等具體評價指標進行評價。其中,層次分析法比較簡單,但是可能由于個別指標的顯著差異從而對規劃實施評價造成重大影響;模糊綜合評判法排出了層次分析法中可能由于個別指標的顯著差異從而對規劃實施評價造成重大影響的缺點,但是精確度不夠;AHP-FURRZY模型融合了層次分析法和模糊綜合評判法二者的優點,但是計算有點復雜;PRS模型主要用于從“壓力-狀態-響應”的角度建立一個系統的指標體系;效用函數法計算比較簡單,該方法的關鍵是合成模型的選擇;其他的一些方法也都存在各自的優缺點。因此,還需要繼續嘗試其他方法的探討。
(四)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實施評價技術
3S技術的發展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提供了有力支撐,尤其是GIS技術的應用最為廣泛。林艷麗利用GIS技術,采用圖層對比法,進行了土地開發整理復墾規劃實施評價;李瓊提出了基于GIS的土地利用規劃實施評價信息系統的構想,并對系統的設計及各個功能模塊和數據庫的實現方法進行了探討和分析;薛春露、鄭新奇等依據軟件工程原理,采用原型開發法設計與實現縣級土地利用規劃實施評價系統;趙素霞,胡佰林等以土地利用數據庫和土地利用規劃實施評價業務為主線,根據土地利用規劃實施評價的數學模型和具體過程,設計了土地利用規劃實施評價輔助決策支持系統,為土地利用規劃實施評價過程的自動化提供了有力的技術支持;袁成軍結合GIS與DSS技術,以MAPGIS 6.7為二次開發平臺,以Visual C++6.0為開發工具,開發一套基于GIS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決策支持系統。開發的系統包括數據庫、模型庫、方法庫、知識庫、用戶界面5個部分,實現了數據管理、輔助評價、空間數據處理等功能,為實現規劃實施動態評價提供了技術支撐。
(五)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實施評價實踐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只有將理論與實踐結合,理論才能夠指導實踐,同時實踐也能夠反饋信息使理論得到改正和升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理論只有應用到實際中才能體現它的價值,國內對此進行了大量的實證研究。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實證研究,按照規劃實施評價對象的行政等級可以分為全國、省級,市級、縣級和鄉鎮級五級。目前研究較多的是省級、市級、縣級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王玉波,唐瑩建立了AHP-FURRZY模型對黑龍江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1997-2010)實施至2004年所產生的總體效果實施評價,為新規劃的編制提供了支持;楊忠學利用單因素多角度法和綜合指數法兩種方法對湖北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了評價;高希瑞,張永福等針對新疆阿克蘇市土地利用特點,對上輪規劃實施情況進行了評價;馮建美,陳龍乾等參照相關研究成果,并根據中牟縣的特點以及所能獲得數據,建立評價指標體系對中牟縣進行了評價;平宗莉強調規劃實施結果評價和規劃實施過程評價相結合全面、合理、客觀的分析研究方法,從維護公眾利益角度對濟南市賢文片區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做出實施評價;另外,錢正強]以南平市為例根據國家級生態示范區的要求對國家級生態示范區進行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研究。還有些學者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動態評價進行了探討。呂萌麗,吳志勇嘗試采用分解式研究的方法,以城市總體規劃實施評價年度報告的形式,探討城市總體規劃在規劃期限內的實施過程;黎登琴提出了規劃實施年度評價思路,通過研究發現上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效果波動明顯,規劃實施的政策延續性不強,規劃實施過程的及時評估和動態調整勢在必行。
以上主要是關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動態評價運作形式的探討,然而相關的實證研究較少,龍瀛等認為目前大多研究是在一定時間范圍內對比規劃實施結果和發展現狀的一致性,屬于時空靜態的針對規劃實施結果的評價方法,并提出了一種基于Logistic回歸和GIS的時空動態的規劃實施評價方法。將1947年至2008年分為5個時間階段,分析各個階段城市擴展的驅動因素,識別各版城市規劃在不同階段所起到的城市擴展促進作用;并以2004-2008年為例,以各個區(縣)為子區域,探討2004版總規在中心城市、近郊區和遠郊區實施效果的空間變化,識別總規在城市擴展中的空間異質性。
在規劃實施評價結果的可比性方面一些學者也進行了初步探討。孫志波對規劃實施效益的評價選用的是模糊綜合評判法,并且對規劃實施評價的結果進行了縱向比較和分析;劉鎏運用模糊綜合評判法對樂山市規劃實施評價,并在總結不足時指出要應盡可能增加區域內外規劃實施的橫向對比性評價;徐向克對遂寧市市中區的規劃實施效益進行了橫向和縱向的比較分析,但是其在選擇比較區域時僅僅以區縣所在市州劃分經濟等級,而且沒有選擇一個與研究區域在同一等級的區域進行比較分析,因此,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處。
綜上可以看出,目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實證研究不夠深入,規劃實施評價的動態研究相對較少,只是對規劃實施動態評價具體運行方式以及實證研究和規劃實施結果的可比性等幾個方面進行了初步探討,以后需要拓寬規劃實施動態評價的研究范圍和研究深度??偠灾?,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動態評價是今后很長一段時間內的研究重點。
三、總結與展望
綜上可以看出,我國關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研究還處于探索階段,還沒有一個完整的規劃實施評價機制,雖然目前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還有很多方面需要進一步研究:
(一)完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理論研究
目前,結合我國土地利用情況,借鑒國外已有的理論,建立符合我國實際情況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理論,完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機制,保障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有效實施。
(二)豐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方法研究
評價方法方面,雖然相關研究對一些方法進行了探討,但是由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復雜性,目前的方法仍不能滿足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需求,應該進一步加強系統、動態的評價方法研究。
(三)注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技術研究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技術的應用不僅省時省力,而且大大提高了精確度和可操作性,同時還為進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動態評價提供了支撐,下一步還應繼續加強“3S”等其他技術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應用中的研究。
一、工作任務
總結評價上一輪規劃的實施情況,開展經濟建設、社會發展與生態保護中土地利用的重大戰略問題研究,分析全縣土地利用現狀和土地開發利用潛力,核定土地利用現狀數據,開展土地利用專項規劃編制工作,提出規劃期間土地利用的目標和原則,按照上級下達的規劃控制指標,確定全縣土地利用結構,科學劃分土地利用區域,合理安排土地利用的產業空間布局;確定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用地;提出保障規劃實施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規劃管理信息系統。
規劃修編以年為規劃基期年,2010年為近期目標年,2020年為規劃目標年。規劃范圍為本縣行政管轄范圍內的全部土地。
二、資料收集
收集具有真實性、現實性和權威性的資料,是做好規劃編制工作的前提條件。
(一)基本要求
1.資料應采用政府統計部門和主管部門核準的資料,以確保資料的可靠性。
2.資料數據統一采用國際標準單位,小數點后保留2位小數。
3.收集從年至今能滿足近10年有關分析評價所需資料。
(二)主要內容
1.經濟社會基礎資料
在縣發改局、統計局、國土資源局、建設局、交通局、水利局、林業局、農業局、規劃局、計生委、旅游局等相關部門收集經濟社會發展資料。
2.現狀資料
收集各有關部門行業土地利用、區域劃分、產業空間布局的現狀資料及現狀圖。
3.規劃及專項調查資料
收集人口發展預測、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年年各部門中長期規劃及行業用地、區域劃分、空間布局的規劃資料,尤其注意收集重點項目、重點區域的規劃資料和相關的規劃圖件。
三、分析與預測
(一)資料整理
對收集的資料進行整理匯總,分析資料的真實性、現實性和權威性,對主要的綜合性數據,要形成電子版本,便于參與專項規劃編制的各單位互通信息、數據共享。
(二)用地現狀分析評價
1.分析評價自年以來土地利用的總規模、結構布局、重點項目建設與實施和用地總量增減變化情況。分析效益增量與用地增量之間關系,年均用地增加量等。
2.分析土地利用投資強度、土地利用率、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和土地利用單位面積產量、產能、產值與稅收效益,以及各類型用地單位產值占地面積,并與國內外進行橫向對比分析,對建國以來的歷史數據進行縱向對比分析。
3.從土地利用現狀情況,全面分析土地利用在投資強度、利用率、利用效益和土地生態環境建設等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及產生問題的原因。
(三)指標預測
1.分析趨勢
根據規劃區域內的社會、經濟發展和土地利用狀況,預測規劃期內用地的規模及遠景發展趨勢。
2.預測依據
指標預測的依據包括縣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上級相關規劃目標、相關行業“十一五”規劃、各部門專業性建設項目用地定額標準等。
3.預測原則
規劃指標的預測要依據定額標準進行。采用標準要充分考慮節約和集約利用土地,在同一取值范圍內盡可能取下限值。
行業用地指標預測應充分與其他相關部門行業規劃相協調,避免重復建設項目用地。對多部門共同利用、可能產生重復統計的面積,要提出協調的意見和建議。
4.預測方法
(1)人口預測。人口規模的預測主要有自然增長法和回歸分析法;城鎮人口預測主要有勞動力平衡法和單因素分析法。
(2)用地預測。城鄉居民點建設用地預測主要有總體平衡法、人均定額指標控制法和回歸分析法;獨立工礦用地預測主要有用地定額法;交通、水利用地預測根據其行業標準,采用用地定額指標法;建設用地需求量預測要根據《湖南省國土資源廳關于修訂〈建設用地定額〉指標(試行)的通知》(湘國土資發〔〕26號)的相關規定和行業標準進行。
(3)其他預測方法。指標預測還應進行縱向和橫向對比分析。縱向為對本行業用地的歷史數據進行分析,找出用地變化趨勢規律,測算規劃期間的用地需求;橫向與國內相似縣份進行比較,分析在同等經濟水平下的用地需求量。
5.預測結果可行性分析
要對規劃指標預測結果進行可行性分析,從資金保障、區位條件、資源容量、生態保護等方面進行可行性分析。
四、專題研究與專項規劃
(一)專題研究
1.專題設置
根據工作方案要求,本次總體規劃共設置4個重大問題專題研究:
(1)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實施評價;
(2)縣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研究;
(3)縣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和布局研究;
(4)縣土地利用與生態建設協調發展研究。
以上專題均由湖南師范大學資源與環境科學學院承擔。
2.專題研究內容
專題研究內容根據省國土資源廳和市國土資源局有關文件要求確定。
3.專題研究成果
專題研究成果由專題研究報告、圖件、附表組成。
(二)專項規劃
1.專項規劃及承擔單位
根據縣實際情況,共設置12個專項規劃:
(1)縣開發園區用地規劃,由縣發改局、工業園負責;
(2)縣城鎮建設用地規劃,由縣規劃局負責;
(3)縣城鄉居民點建設用地規劃,由縣規劃局、新村辦負責;
(4)縣交通用地規劃,由縣交通局、公路局負責;
(5)縣水利設施用地規劃,由縣水利局負責;
(6)縣電力行業用地規劃,由水電責任公司和郴電國際分公司負責;
(7)縣耕地及基本農田保護規劃,由縣國土資源局負責;
(8)縣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由縣國土資源局負責;
(9)縣農業用地規劃,由縣農業局、畜牧局負責;
(10)縣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由縣林業局負責;
(11)縣自然保護區規劃,由縣林業局負責;
(12)縣旅游用地規劃,由縣旅游局負責。
2.專項規劃的內容要求
(1)基本要求
各專項規劃主要內容:①明確規劃指導思想、戰略目標和規劃原則;②對用地數量和結構在全縣各鄉鎮進行分解;③結合部門“十一五”規劃的相關內容,確定土地利用區域及空間布局,明確土地用途管制要求;④提出行業節約集約利用土地目標和提高土地產出效率措施;⑤明確本行業用地生態保護及防止水土流失、土地污染的措施和辦法;⑥明確重點項目的數量、各項目的用地面積、結構和空間布局;⑦提出規劃實施的保障措施。
(2)其他要求
①縣城鎮建設用地規劃應分析全縣城鎮體系發展歷史、布局和區域基礎,剖析全縣城鎮用地現狀及存在問題;按照走新型城鎮化道路的要求,確定全縣城鎮體系的等級規模結構和空間分布,預測確定縣城及其他建制鎮和重點集鎮建設用地控制規模,提出城鎮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的主要途徑,制定規劃的實施保障措施。②城鄉居民點建設用地規劃應把握全縣城鎮體系規劃要點,明確城鎮村各級用地總規模,以大比例尺圖件明確縣城及其他建制鎮和重點集鎮建設用地控制規模和空間布局,提出建設新農村用地調整的原則、方針、步驟和優化村莊布局方案。③水利設施用地規劃應對全縣水土流失現狀和演變的趨勢進行分析,對預防整治水土流失的任務做出安排,明確水土保持監管和保護的地區和項目。④土地開發整理規劃應對上輪規劃實施以來土地開發整理工作取得的效果及存在問題進行分析;對耕地后備資源及開發整理潛力進行分析;對各地區實現耕地占補平衡的能力和異地補充平衡提出方案。⑤林地保護利用規劃應提出全縣在規劃期內的生態退耕目標與地區分布,劃分林業用地功能區,提出林業用地各功能區的管制規則;⑥農業用地規劃應提出規劃期內畜牧、水產、園地的用地總規模與地區分布,提出園地、養殖水面、牧草地的重點建設項目用地及區域布局,制定規劃實施的保障措施。
3.專項規劃成果要求
專項規劃成果包括規劃文本、規劃說明、規劃圖件和規劃數據集。
專項規劃文本一般采用章節格式,要求語言精練,表述清楚,依據充分,分析透徹,重點突出,資料準確,數據齊全,方案可行;各專項規劃的基本內容應當有準確的現狀分析,明確的指導思想,合理的規劃目標和指標,有切實可行的結構調整方案、用地布局方案及切實的保障措施。
專項規劃說明一般采用章節格式,內容包括規劃編制的工作過程、規劃采用基礎數據的來源、規劃中重大問題的解決辦法、規劃用地指標的預測方法和依據、規劃目標確定的依據、上級規劃落實情況、土地用途管制規則確定的原則與依據和與其他規劃協調的情況等內容。
規劃圖件一般應包括行業土地利用現狀圖件和行業土地利用規劃圖,必要時可補充相關專題圖件。規劃圖件編制應達到行業技術規范標準并符合土地利用專項規劃圖件的要求。
規劃數據集主要由行業發展現狀數據、相關基礎數據、規劃成果數據等構成。
五、總體規劃大綱編制
(一)編制要求
1.綜合專題研究的成果。將前期工作階段中重大問題的研究結論進行匯總和綜合,作為編制規劃大綱的基礎和依據,在此基礎上結合縣經濟社會發展的趨勢,形成全縣土地利用戰略的總體思路。
2.匯總專項規劃的初步成果。主要是對各行業、各部門的用地需求進行協調平衡,形成土地利用規劃初步方案。
3.初步落實上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控制指標。根據郴州市規劃要求,對分配到我縣的各項指標進行分解并具體落實。
4.落實全縣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特別是需要在土地利用方面實施的約束性、預期性目標。
5.初步劃分土地利用的功能和用途區域。以各專項規劃的要求為基礎,以保障全縣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目標為原則,開展區域劃分工作。
規劃大綱初步方案要采用多方案篩選和比較,按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要求進行取舍。
鄉鎮規劃大綱在縣級規劃大綱和控制指標指導下,結合各鄉鎮具體情況,參照以上方法編制。
(二)大綱文本內容
規劃大綱格式要求為篇章式結構。要求用詞精煉,重點突出,文字規范,措辭準確,有理有據。內容應包括:1.引言,主要介紹規劃大綱的內容;2.總則,主要包括規劃指導思想、規劃原則、規劃依據、規劃期限和范圍;3.對上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實施評價結論;4.土地利用現狀及潛力分析;5.土地利用戰略;6.規劃方針、主要目標、主要控制指標和本輪規劃與上輪規劃的銜接等;7.土地利用結構與布局,重點簡述規劃對土地利用結構的調整和對土地利用布局的安排;8.規劃分區和空間管制;9.規劃方案的可行性、效益和環境影響評價;10.規劃實施的保障措施和機制創新。
(三)大綱說明編制要求
規劃大綱說明應明確規劃編制的指導思想、目標、原則及重點;總結規劃大綱編制的流程;說明規劃大綱編制的技術路線;對基礎數據的采用進行說明;列出主要規劃指標的預測方法和依據;說明規劃分區的方法和依據;分析規劃大綱編制過程中重大問題的解決方法;說明規劃大綱編制階段完成的主要規劃成果。
(四)規劃大綱成果
包括規劃大綱文本、說明、圖件三部分。規劃大綱圖件中要有專題研究與專項規劃的現狀圖、分析預測圖,專項規劃的規劃設想及示意圖,總體規劃圖。
六、規劃協調與平衡
(一)協調的原則
1.以保障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與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的用地需求為準則;
2.落實上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分配給我縣的約束性指標;
3.堅持《土地管理法》規定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原則。
(二)協調的內容
1.土地利用現狀數據。統一采用國土資源部門確定的土地利用分類、總面積、結構等標準。
2.人口與經濟發展主要指標?,F狀數據應采用統計部門的法定數據,規劃數據應主要采用發改委確定的各項指標,其他有關數據應采用專業部門的權威數據。
3.專項規劃用地指標。專項用地規劃指標的協調以上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下達給我縣的約束性指標及有關用地定額標準為基礎進行協調。
4.空間布局的協調。依據我縣國民經濟發展規劃和有關發展戰略,對全縣范圍的用地空間布局進行協調。
(三)綜合平衡
以全縣國土總面積和上級下達給我縣土地利用的約束性規劃指標為依據,以確保我縣社會經濟健康快速發展為準則進行綜合平衡。
各項規劃指標應分解落實到鄉鎮,并作為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基本依據。
(四)協調平衡的方法
主要是召開專家、領導、部門和鄉鎮負責人參加的咨詢會議,協調部門之間和鄉鎮之間規劃出現的問題,形成處理意見和建議報縣規劃領導小組審定。
七、用地布局與重點項目
(一)產業用地布局與用地分區相結合。各專項規劃根據本行業用地分區的要求,凡涉及“分區”和“區域保護”等方面內容的,應編制分區規劃圖,并在規劃中對不同區域用地提出相應的管制規則和用地措施。
(二)用地空間布局與相關規劃相協調。各專項規劃進行產業用地分區時,應考慮相關規劃的分區,避免造成沖突。如在基本農田保護規劃中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的地域不能再設置為建設用地區。
(三)應突出重點項目和重點工程。各專項規劃應以重點項目表的形式進行匯總,表中應體現重點項目的投資額度、用地規模(特別是占用農用地和耕地的數量)、用地選址、用地時序和占用耕地的補充及占用基本農田的補劃等內容。
重點項目安排應符合“十一五”規劃,符合產業發展規劃,投資應達到一定的額度要求,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項目選址應符合相關限制性規劃的要求,要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凡是在城鎮規劃圈內的重點項目用地,不列入重點項目表,主要統計獨立選址的重點用地項目,以避免與城鎮規劃用地相沖突,造成用地的重復計算??傮w規劃應根據我縣經濟社會發展的趨勢篩選各專項規劃中的重點項目,合理安排重點項目用地。
八、總體規劃成果
(一)總體規劃成果組成
縣級總體規劃成果由主件和附件兩部分組成。主件包括總體規劃文本、總體規劃編制說明、數據集和規劃圖件;附件包括專項規劃、專題研究報告及其他相關成果。
鄉級規劃成果由總體規劃文本、總體規劃說明、規劃圖件構成。
(二)總體規劃文本
總體規劃文本應采用條文格式,做到內容全面、重點突出、思路正確、結構嚴謹、語言精煉、措辭規范。文本內容應達到以下要求:
1.最大限度的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土地的需求。在指標控制下,確保建設用地布局合理。對不同條件下各鄉鎮的土地利用指標進行分類控制,提出與之相應的用地要求。
2.促進土地資源的節約集約利用。明確土地集約節約利用的現狀指標和規劃指標,明確規劃期內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潛力和規劃目標。
3.實行嚴格的耕地保護政策。明確對耕地的保護,特別是對基本農田的保護,合理確定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的保護面積,并把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指標分解到各鄉鎮,制定合理的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措施。
4.實行嚴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定土地用途管理規劃政策。實行用地區域性重點控制,建制鎮建設用地規模逐個控制,集鎮和村莊建設用地規模總量控制,對基本農田、各類園區、各類保護區等要按區域進行用地規劃控制。
5.實行用地指標控制。耕地占補平衡、新增建設用地、耕地開發、土地復墾、土地整理等指標要分解落實到鄉鎮。
6.落實用地項目。確定重點建設項目布局、用地規模及耕地占補平衡方案。
(三)總體規劃文本說明
“說明”是針對總體規劃文本的說明,一般采用章節式結構。在對上一輪規劃實施情況及存在問題、規劃修編的必要性、規劃的指導思想和原則、編制規劃的工作過程、基礎資料的來源、指標分析、方案的形成、規劃方案論證修改、協調與平衡、公示與聽證的過程、成果圖件的編制方法等進行說明的同時,應著重對規劃主要內容的說明。
規劃主要內容的說明,一般包括:土地利用現狀;人口分析預測;規劃期間土地供需狀況;規劃目標確定的依據和指標落實的情況、反饋協調情況;各類用地結構與布局調整指標確定的方法和依據;土地用途分區及其管制規則、管制用途確定的方法和依據;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安排的依據;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用地安排的依據;規劃供選方案的論證和評價;與其它相關規劃的協調情況;擬定規劃實施措施的依據。
(四)總體規劃圖件
包括縣及各鄉鎮土地利用現狀圖()、縣及各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2006—2020)、縣重點建設項目布局圖(2006—2020)、縣及各鄉鎮土地利用分區圖(2006—2020)。
1.土地利用現狀圖
現狀圖應準確反映土地利用現狀的分類、面積和分布范圍,其它內容應適當綜合,各地類的現狀面積應為經過核定的年10月31日止的數據。成圖制作中,按比例尺調整的技術要求進行各要素的綜合處理。
2.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
規劃類圖件包括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重點建設項目布局圖、土地利用分區圖等。應主要反映各類土地利用區,重點項目,城鎮、集鎮、交通、水域、水利工程等用地規劃的位置、面積及范圍。要定性、定量、定位、定序地反映規劃期內不同時段的土地利用信息。要以核定后的現狀圖為工作底圖,將土地利用分區、基本農田保護區、重點建設項目、重點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位置和范圍等主要規劃內容準確地標示在圖面上。成圖制作中,以保證定位準確為原則,增、減底圖地物信息,同時按圖面信息負載能力,附以標準詳細的文字注記。
(五)總體規劃成果的公示
總體規劃成果形成后應組織專家咨詢委員會進行審查,對主要規劃指標的方案實行聽證、公示制度,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技術單位根據公示期間收集的意見,經過篩選整理后,選擇合理的意見修改完善成果。
九、規劃數據庫建設
規劃數據庫建設是信息化建設的重要工程之一,是實現規劃信息化管理的基礎,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重要成果內容。本輪規劃要求建立覆蓋全縣的1:1萬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數據庫。
(一)成果內容
1.圖件成果: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縣、鄉圖及國際標準分幅圖)、城鎮規??刂茍D、基本農田保護圖及其它專題圖件。
2.數據成果:含數據庫體、標準分幅數據、指標數據。
3.表格成果:各類指標表及通過數據庫輸出的成果表格。
4.文字成果:技術設計書、技術報告、工作報告、自檢報告。
5.部分建庫中間成果:作業情況記錄等。
(二)數據庫建設成果要求
數據成果:文件命名、屬性結構符合國家和省相關標準規范要求;關鍵字段值不為空且字段數據正確、內容齊全;要素采集誤差和接邊誤差符合精度要求,無圖形錯誤和矢量化丟漏現象;要素分層正確;圖形拓樸關系正確;數據庫運行正常,查詢、統計、分析結果正確;圖形、屬性不重不漏,數量齊全。
圖件成果:符合國家及省里相關標準規范要求,圖內要素描述正確,圖外整飾規范。
表格成果:表格種類齊全,格式規范,內容正確。
關鍵詞:城市土地;合理利用;城市建設
引言
城市土地作為城市建設發展的重要載體及建設的重要資源,對城市發展建設有著及其重要的影響和作用。城市建設一定程度上就是為了更好的促進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為其生活提供良好的居住環境,從而在保證地方特色城市發展的同時,促進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在很多城市發展過程中,一些城市往往為了獲得短期的經濟建設發展目標,在發展中不能依據自身城市發展特色,進行規劃設計,而是照搬照抄其他城市發展模式進行建設。這就導致在土地資源利用上得不到合理的使用,甚至會破壞原有的土地結構,長此以往就會形成惡性循環,不利于城市土地的可持續發展建設。此外,隨著這種破壞程度的逐漸加深,反而會增加城市的管理費用,浪費了大量的土地資源,破壞其土地結構。所以,城市土地建設在未來發展過程中必須充分考慮其生態環境、人類居住環境以及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建設,下面就如何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進行詳細的分析與總結。
1 城市土地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1.1 城市土地資源存在不合理的開發利用
城市土地資源開發利用作為城市經營活動的主體,是城市基礎建設資金的重要來源之一。所以,合理有效的開發利用城市土地資源是一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礎,也是城市發展的首要條件。但是很多城市為了迎合其經濟建設發展的步伐,盲目地對其資源開發,不能很好地結合城市自身發展需要,從大局出發,僅僅將土地利用開發局限于短期的土地規劃中來進行建設,不免導致一些土地其規劃功能重復,不能很好的發揮土地資源開發的效用,使城市土地資源浪費現象比較嚴重,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城市土地資源開發所獲得的收益不能很好地用于城市基礎建設中,從而使所獲收益不能充分發揮其效用,無法實現城市土地資源合理開發的利用。從某種意義上而言,土地資源并不是可再生資源,必須將城市土地資源轉化為其他形式的經濟資源來促進其城市的建設發展,最終目的是建立完善的城市土地資源管理規劃體系,使其真正的土地資源可以轉化為更好地經濟效益并充分用于城市基礎建設中,對于城市整體發展而言,有利于城市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提高整體的城市景觀形象,對于改善交通擁擠現狀,環境綜合治理,生態環境的改善都一定地積極意義,長久來看有利于經濟建設的發展。(2)城市經濟發展水平速度過快,導致城市土地資源開發利用與之不協調。一些城市在發展的過程中,往往為了加快其發展步伐,設定與之城市土地資源不相協調的發展機制,這就使得城市土地在利用上存在極度浪費的現象,甚至影響基礎設施難以正常規劃建設,這種粗放式的發展模式并不能促進城市建設的長久發展,相反會導致整個土地利用規劃存在嚴重不足等情況。
1.2 城市建設與土地管理不協調
城市化建設作為我國基本國策之一對促進地方經濟建設發展有著極其重要的影響。就現階段我國城市發展建設而言,雖然在一定程度上獲得了可喜地成就,但是與發達國家城市建設發展相比較,仍存在很對的不足有待進一步發展與完善?,F今,比較突出的問題則是城市建設與土地之間管理存在的一系列問題,集中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1)城市建設總體規劃與土地管理相關內容存在不協調等問題。從某種角度上來講,城市土地資源管理必須與城市發展建設保持一致,并且同屬于一個體系,兩者在發展過程中,要相互協調及制約,分工合作,將責任分配工作協調統一,這樣才能有利于其長久建設。(2)相關法律規定與土地管理、建設管理步調不一致。對于城市土地管理而言,有效的法律依據是貫徹落實的基礎,城市若想持續發展,就必須制定嚴格的法律體系來加以保障政策的落實。在一些城市往往因為法律管理的不健全而導致許多問題出現脫節等現象,不僅僅給城市土地帶來極大的影響,更無法保證城市建設的穩定前進,故此必須引起足夠的重視。
1.3 城市土地利用結構比例失調
城市土地利用的合理性直接關系到城市功能的有效發揮,從某種意義上而言,城市功能主要指城市在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所起到的作用及功能,主要體現在金融貿易、工業生產、政治信息中心、科教等方面。就我國目前發展而言,城市功能在工業生產中占據的比重較大,且很多集中于城市的經濟發展中心區域。這種布局其實不利于城市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并削弱了城市建設功能。現如今,我國城市在發展過程中普遍存在交通擁擠、基礎服務設施不足、城市資源生態過低,工業比重較大等問題,這些都大大影響了城市土地結構的合理利用,最終導致城市土地結構利用率下降。
2 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的措施
2.1 統籌規劃利用
統籌一定意義而言,就是將城市建設整體發展與城市土地資源合理利用有效結合,充分考慮長遠目標與近期目標的關系,協調好整體利益與局部利益之間的關系,不能因獲得快速有效的短期目標就忽視整體發展的戰略目標。按照城市自身發展特點的需要,來規劃建設城市土地利用,并充分發揮城市景觀、生態環境等作用,來提升城市的整體競爭力,從而達到開發與利用的目的。
2.2 加強各部門協調管理
城市建設管理部門與城市土地管理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共同管理好城市土地,建設好城鎮環境。嚴格土地管理,不是限制城市發展,而是為了更健康地發展,通過控制土地利用規模,走土地集約化利用的路子,促進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正確理解中央政策,尊重經濟發展規律,順應經濟發展要求,采取積極的措施,在盤活存量土地、挖掘土地潛力、提高利用效率上下功夫,使土地管理走上法制化和規范化的軌道,確保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2.3 科學分配城市用地比例
土地作為一種特殊商品,它不僅是一種不可再生的資源,更是一種資產。在城市規劃制定時,可以引進一些國外的先進理念,結合當地文化、地域、氣候、發展方向等實際情況,再采用那些先進的設計理念、方法,同時在規劃制定中更多的要多征求當地市民的意見和建議,使城市規劃盡量全面、合理、科學。城市土地得到有效的合理利用,促進城市經濟發展的同時,也要滿足人們的居住環境。
3 科學化管理城市土地利用的意義
十七大報告進一步明確要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償原則,推進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要節約用地,走中國特色城市化道路等。要按照十七大對國土資源工作提出的新任務新要求,在國土資源工作中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堅決貫徹落實保護資源的基本國策,采取更加堅決有力的手段,加強國土資源執法督察工作,落實最嚴格的資源管理制度,正確處理保護與保障的關系,大力推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保障經濟社會科學發展。要堅持從嚴管理、深化改革,完善體制、提高素質,開創國土資源管理工作新局面。貫徹落實以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基本內容的科學發展觀,致力于在經濟發展和國土資源保護利用之間尋找最佳平衡點,既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又不以犧牲后代人的利益為代價,正在成為統攬我國國土資源管理全局的頭等大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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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畢寶德,等.土地經濟學[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3.
關鍵詞 測量學 教學研究 課程體系 土地資源管理
中圖分類號:G424 文獻標識碼:A
0 引言
我國土地資源管理專業的發展已經有60多年的歷史,土地資源管理專業的發展是伴隨著我國土地管理工作的需要而產生、發展和壯大的。據統計全國已經80多個院校開設有土地資源管理專業。尤其是從上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土地開發、土地利用以及土地保護等問題的日益突顯,房地產市場的繁榮,土地及房地產管理工作在社會經濟發展中的地位日益提高,我國土地資源管理專業的數量和招生規模隨之壯大①。我國的土地資源管理專業開始是由農業院校的土壤專業演化而來,到現在的側重于資源、管理和信息技術等各具特色專業體系。隨著地理信息技術、遙感技術和測繪技術的發展,其在現代土地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越來越凸顯。
據統計,在土地資源管理專業的課程設置中,大部分院校均開設有地圖學、土地(地理)信息技術、遙感技術和測量學等相關課程,這些都是技術類的課程,知識點有所聯系。雖然都不是專業主干課程,但它們共同構成了土地資源管理專業的基本技能。這些課程所提供的成果和技術也是土地資源管理工作的數據、手段和方法。尤其是測量學,它為土地資源管理工作提供第一手的數據,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起著重要的作用。
隨著信息技術、計算機技術的發展和軟硬件的更新,測量學的教學內容無論從理論還是實踐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測量的實施向自動化、動態化和智能化,測量成果呈現出數字化、多樣化和集成化等特點②。
本文就作者在教學中碰到的問題對測量學的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進行探討,提出針對土地資源管理專業測量學教學的一些建議。
1 測量學在土地資源管理專業中地位
土地資源管理專業是我校的應用型本科專業,其技術性課程有地圖學、土地信息系統(GIS)、遙感(RS)和測量學(GPS)等,而主干課程中土地資源學、土地管理、土地整理、土地利用管理、土地利用規劃、地籍管理、土地調查與評價等課程均以測量學為技術手段和獲取信息的途徑,學好測量學對掌握本專業主干課程的內容將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測量學是研究地球的形狀和大小、確定地球表面點位的科學,其應用的領域相當廣泛,涉及到國土、規劃、工業與民用建筑、房地產和水利等國民經濟的部門③。而土地資源管理專業所設置的測量學是直接為土地資源開發、土地利用、土地交易和土地保護等服務的學科,其目標是要求學生掌握測量學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通過測量學課程的實踐和實習,掌握現代測繪技術和手段及常用測繪儀器的操作方法,并運用這些知識、技術、方法和測繪儀器和軟件解決土地管理工作中的問題④。
2 測量學的教學建設
隨著地理信息技術(GIS)、遙感技術(RS)和全球定位技術(GPS)的發展,3S技術在測繪工作中的應用越來越廣泛?,F代測繪的新技術、新方法、新手段和新工具,需要及時地在測量學教學內容中體現出來。面對增加哪些知識,刪減那些內容,才符合土地管理測量學的教學要求;如何安排才能使這些新內容、新技術和傳統測量學的知識和實踐有機地融合等問題;怎么將3S技術融入測量學教學中;怎么將測量學的知識和技能應用到本專業其他主干課程中去,在現在教學中并沒有形成科學、合理的土地管理專業測量學內容體系。
2.1 教學內容
全球定位技術、一體化數字測圖系統,遙感技術和地理信息技術等這些與地球空間信息科學交叉產生的相關學科及產生的新技術,對土地資源管理專業的學生來講都是應該了解和掌握的⑤。對于土地資源管理專業而言,測量學作為工作的重要工具之一,在其課程教學內容中應該提供先進的、多樣的地球空間信息采集、處理、分析、表達和管理的方法和技術。
具體的教學內容大體包括以下3種:(1)基本理論和方法?;纠碚摪ǖ厍虻男螤詈痛笮。孛纥c位置的表示,坐標系統、高程系統建立和投影系統變換及改正,地球曲率對測量的影響,“3S”技術的基本原理,測量誤差的基本理論。測量學的基本任務是測定和測設,課程內容包括對點、線、面的測定和測設方法。其中包括控制測量的方法、攝影測量的方法和GPS測量方法;大比例地形圖測繪的方法及判讀方法和數字化測圖方法;地籍和房產測量的方法;施工測量中點的放樣方法。(2)基本內容和技能。測繪儀器的基本構造和測量原理;測繪儀器的操作和使用;測繪儀器的檢驗和校正;測繪儀器包括水準儀、經緯儀、測距儀、全站儀和GPS接收機;測量的內容包括:距離測量、高程測量、水平角及豎直角測量及計算和誤差的消除。(3)基本步驟和程序。測量準備工作,表格及圖件等材料的收集和準備,儀器設備的檢查等;野外測量的實施;野外觀測結果的內業整理及補測;成果的匯總及輸出。
2.2 教學實踐
作為技術類課程的測量學,實踐環節很重要。不僅要求學生具備基本的理論知識,更要求學生有很強的動手操作能力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教學實踐和實習在教學大綱中占有重要地位,占據整個學時的40%左右。教學實踐是培養學生動手操作能力、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最有效的途徑和手段⑥。在實習環節,將4~6名學生分成一小組,結合測量項目,能夠使學生將課本上的理論知識和實際測量工作聯系起來,達到鞏固測量學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掌握常用測繪儀器設備的使用方法、測繪工作的工作步驟和工作流程和測繪工作所需的基本技能的效果。
(1)在學習了基本理論和原理后,緊接著進行相關儀器設備的野外實踐操作,以項目的形式進行練習,在實踐操作過程中提出問題,探索,最終解決問題,達到鞏固知識提高認識。將所學到的知識,所領悟的原理形成成果記錄下來。
(2)在考核上,加入通過儀器操作解決一個實際問題的內容,測試學生對理論和實踐的掌握程度以及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并通過團隊合作完成。將此成績納入期末總成績里。
(3)綜合的測量實習實踐。設定學校為測量對象,通過綜合運用測量儀器(如全站儀,GPS接收機),遙感圖件和GIS數據,測繪出學校平面圖,并利用高分辨率的遙感影像和地形圖制作學校的三維地圖。將地形信息,各樓宇信息,交通信息,綠化信息及應急避難場所等信息綜合起來,建立學校的數字校園系統,可使使用者在三維校園中漫游,達到身臨其境的效果。
2.3 教學方法
測量學的教學建設不僅教材要更新,教學內容要與時俱進,教學方法要適合本專業的學生,而且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首先,進行模塊化教學,打破教材的束縛,并進行系統化的教學實踐,采用模塊知識的單項實踐和整體知識的綜合實踐相結合;其次,將學生對知識掌握的程度進行量化考核,把課程的考核分散到平時的學習、實踐和多次測驗中去;最后,邀請專家進行指導并跟學生進行有效的溝通,改進不足之處。
3 結語
測量學作為專業的基礎性的技術課程,和土地信息系統、遙感技術和地圖學等技術性課程,構成了土地資源管理專業的技術體系。通過技術課程的學習,使學生能將“3S”技術融會貫通,應用到土地資源管理實踐中去。隨著技術的進步,軟硬件的更新,測量學的教學內容也會不斷的豐富。
注釋
① 鄧華梅,李肖鋒.非測繪專業《測量學》課程的教學改革探討[J].測繪科學,2012(1).
② 張卡,盛業華.非測繪專業攝影測量學教學方法探討[J].測繪科學,2011(5).
③ 段貽民,杜國標.非測繪專業測量學教學改革方案的研究[J].測繪通報,2004(5):58-60.
④ 高飛,吳兆福.關于非測繪專業測量學教學改革的思考[J].昆明冶金高等??茖W校學報,2003.19(4):13-15.
關鍵詞:環境影響;分析工作;基本流程
環境影響預測工作在一般情況下都會參照行業中所屬環境的標準,并結合預測與環境分析工作的重要內容,收集相關資料,進行資料分析,評價環境以及空氣質量等方面的問題。從我國環境角度出發,能源的使用、環境的管理等都要與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檢疫等與解決對策聯系在一起,在環境評價中展開提供的參考依據。
1 實施環境影響與預測分析工作的必要性
進行環境的評價與預測分析都是以可持續發展作為目的的。從整體的環境因素出發,對社會生產活動的過程進行評價,是實現環境良性循環以及可持續發展的最佳方式。實施這項工作,能夠從根本上防止環境污染以及破壞,有效的解決環境污染中存在的問題。通過這項工作,能夠從宏觀的角度發現區域性開發活動的選址、規模、建設特點等方面,都進行可行性研究。有助于了解環境以及區域發展帶來的問題,幫助環境工作者監理評價環境管理體系,促進區域性環境的可持續發展。另外,當單個項目進入某個地區進行規劃發展的時候,進行環境影響與評價工作,能夠在最短時間內縮短工期,為評價規劃提供一定的科學指導意義。
2 實施環境影響預測與分析工作的基本內容
區域性經濟發展作為城市發展的根本標準上升一個層次等級。環境影響與分析工作的實施,是環境評價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點:第一,對環境的現狀進行分析調查評價。第二、規劃環境評價方案,對地區環境進行污染分析。第三、檢驗地區空氣質量,并對空氣質量進行分析評價。第四、對該地區的水環境進行評價分析。第五、對所屬地區的固體廢物等進行管理與處理。第六、對該地區的環境容量以及污染總量進行控制。第七、評價地區的環境以及生態環境建設,并對其進行有效分析。第八、開發環境的總體規劃,加強該地區環境保護。第九,爭取公眾參與到環境保護中,監督區域發展對環境產生不良影響的因素。第十、進行環境的檢測與管理規劃,減少不合理規劃項目的實施。其中分析流程見圖1。
圖1 環境評價的分析流程
3 環境影響預測與分析工作的基本流程分析
總結分析環境規劃的流程,還要明環境評價的主要內容。首先,要對環境評價的方案進行分析,總結區域性環境評價的內容,分析評價地區中污染物排放的成分。其次,分析環境影響與識別因素,確定整體的評價指標。對環境的影響進行預測性分析。最后,制定評價分析方案,總結優化調整的措施。
3.1 預測與分析工作的基本簡介
環境的預測與分析工作需要與《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試行)》中規劃的內容結合起來。結合區域自身規劃的特點以及現行環境評價的技術要求,對工作展開細致的評價分析。具體見圖2。
圖2 環境評價與分析因素的工作流程圖
在規劃流程圖中可以發現,大氣的環境評價方法,鏈接宏觀評價的內容,總結項目流程的橋梁。在標準的評價流程中,可以與大氣質量標準結合在一起,評價方式上需要借鑒大氣的評價方式,結合具體的評價內容進行改善。在分析分析方式中,需要與行為規劃的的內容聯系在一起,其中大氣環境的評價方式,主要包括污染指數、評級方法、經濟學評價方式、專家評價方式的內容。評價的工作內容與常規的項目建設相比,規劃包括基礎性數據的建設,以及大氣承載內容的分析?;A性資料需要與獲取信息的可信度結合,收集相關的資料與內容,注意收集資料與重點控制污染物等結合規劃的性質。另外,規劃方案與承載方案等內容要從三個方面進行論證:結合污染物的特征;分析大氣承載能力,規劃治理方案。在大氣承載能力這方面,分析影響因素并對其進行分析,總結可持續發展的意義。在區域性大氣污染調查中,一方面要與大氣污染的情況結合,將調查的與污染物的排放情況結合在一起。在環境后期影響評估中,加強落實環保評價工作的目的,總結環境影響工作的教訓提升評價水平。所有預測工作都需要進行可持續發展的分析,對提升環境質量具有很重要的作用。
結束語:
環境影響與預測分析工作,對區域的規劃期限、產業定位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另外,在規劃過程中,由于受到環境等方面的限制,存在不足的地方。文章只是簡短的總結了規劃的方法,有些環境影響預測分析工作還需要細致的分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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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單基站CORS 建設用地勘測定界 GPS RTK
中圖分類號:P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4)05(b)-0004-02
隨著我國進入網絡數字化時代,GPS動態的定位關鍵技術已經日益完善和精度的大幅度提高,在各行各業的測量工作中越來越多的應用到GPS RTK動態定位。而基于單基站網絡RTK定位技術的CORS系統由于具有很高的經濟性,大量的在我國得到應用和推廣,越來越多的測量生產單位大多采用該方式建立了地方或局域CORS系統。
1 單基站CORS系統原理及其特點
單基站CORS是基于單個連續運行基準站(簡稱單基站CORS系統)的定位技術,其定位原理與常規GPS RTK系統基本一致,它將尖端科技領域的衛星定位技術和地理信息技術、通信技術和先進的軟件開發技術有機的結合在一起,為用戶提供了全新、透明、可視、實時的測量服務?;鶞收旧嫌幸粋€控制軟件實時監控衛星的狀態,存儲和發送相關數據,同時有一個服務器提供網絡差分服務和用戶管理基站GPS主機通過接收機天線接收衛星數據后,利用基站數據處理軟件經分析和處理,以固定格式記錄廣播星歷和觀測數據文件,按照用戶設定的時間間隔自動儲存到本地計算機硬盤上,供后處理用戶下載使用。單基站CORS具有如下特點。
1.1 投入較少
在我國南方地區,單基站技術的逐漸成熟,而只需要在一個中小城市進行少量的投資,就可以建設一個CORS基站,就可以基站為中心30 km范圍內區縣城鎮城鄉地區實現快速厘米級實時定位及事后差分。
1.2 隨時可以升級和擴展
在單基站的系統中,還可以隨時的增加新的基站,而這樣就對RTK作業的覆蓋區域有了明顯的加大,并且建設虛擬參考站系統的條件已經成熟,而單基站系統只有對系統進行軟件升級,且花費不是很大的投資,就可以很輕松的升級成為虛擬參考站系統。
1.3 數據可靠、穩定、安全
在單基站進行連續的觀測,且全天進行靜態數據的采集,點位的精度較高,同時數據上也相對的穩定;而用戶要是登錄基站,則是采取登錄授權的方式,且數據中心也可以對登錄用戶進行相應管理,這樣就保證了數據較高的安全性能。
1.4 作業范圍廣
目前基于國內單基站的RTK作業半徑已經擴大到30 km以上,能夠實現快速厘米級實時定位及事后差分,利用GPRS/CDMA進行50 km左右RTK測試成功案例也已經屢見不鮮。
1.5 施工周期短
單參考站技術經過實踐表明它是一種比較成熟的技術,從方案落實開始采購設備,安裝調試,到驗收運行整個周期1個月以內。
2 建設用地勘測定界的主要內容
建設用地勘測定界,是根據土地征收、征用、劃撥、出讓、農用地轉用、土地利用規劃及土地開發、整理、復墾等工作需要,實地界定土地使用范圍、測定界址位置、調繪土地利用現狀,計算用地面積,為國土資源行政單位用地審批和地籍管理等提供科學、準確的基礎資料而進行的技術服務性工作。
3 宣城市國土資源發展中心單基站CORS系統建設及在建設用地勘測定界中的情況應用
3.1 單基站CORS系統建設
隨著宣城市宣州區建設用地勘測定界、土地執法監察、礦區范圍測量等業務的展開,為滿足本區日常建設用地報批及測繪工作的需要,宣城市國土資源發展中心早在2009年建立了覆蓋宣城市宣州區范圍的單基站CORS系統,廣泛的在城市各項建設工程中大量進行應用。
(1)基準站建設單基站CORS系統主要由GPS基準站、控制中心、網絡通信模塊和流動站組成。我中心CORS系統基準站及控制中心硬件設備主要包括中海達VNET6三星專用接收機、CR-3型扼流圈天線、服務器以及避雷針、UPS供電電源等;數據處理軟件為中海達znetcaster軟件;網絡通信采用固定IP地址,帶寬6兆以上電信光纖接入,組成數據傳輸終端模塊;流動站為雙頻GPS接收機和具有藍牙功能的手簿。整個系統投入約30萬元。
(2)區域轉換參數及高程模型的計算宣城市城區規劃控制區域平面坐標系統主要采用1988年宣州獨立坐標系統,高程系統采用1985高程系統。在建立單基站CORS RTK模型的過程中由于采用的已知點數量多、分布均勻,高程擬合采用的已知點高程均為水準高程,保證了求解參數的準確性。
(3)系統測試為驗證和評價系統的可靠性、作業范圍以及測量精度等主要技術指標,在單基站CORS系統建成后進行了試運行?;鶞收?2 h連續工作,沒有發生故障,數據處理軟件和服務器軟件工作良好,系統運行狀態良好。
①作業距離測試在系統試運行期間,流動站通過采用動態方式進行了單基站CORS系統作業距離測試。經過測試,除了個別網絡信號較差的區域或無網絡信號的盲區外,在距離基準站30 km以內,流動站可以在20 s內得到固定解。測試結果表明,該單基站CORS系統的作業半徑可達30 km甚至更大作業半徑,可以彌補常規RTK測量受距離限制的不足。
②測量精度檢測為了檢測單基站CORS系統轉換參數的正確性及其測量精度,在測區內利用CORS RTK技術對個E級GPS點進行了測量,每點測量時間不少于3min。為了評價單基站CORS系統的精度,引入了外符合RMS作為其精度評定準則。外符合RMS由實際求解的GPS點坐標與已知的GPS點坐標較差并通過(1)式計算得到:TRMSPn=ΔΔ式中,Δ為GPS點坐標較差序列,n為GPS點總數,P為權陣(在本文中P為單位陣)。經統計,平面精度檢測結果為最大點位誤差±4.70 cm,最小點位誤差 ±0.3 cm,點位RMS為±2.06 cm;高程精度檢測結果為最大點位誤差±8.90 cm,最小點位誤差±0.1 cm,高程RMS為±2.75 cm。由此可知,在整個測區范圍內,利用單基站CORS系統測量的點位精度均小于±5 cm,高程精度也都優于圖根點1∶500測圖的要求。同時得到各GPS檢測點的點位誤差和高程誤差隨距離的變化圖??梢钥闯?,單基站CORS RTK的測量誤差的大小大致與流動站至基準站的距離成比例,即:距離CORS基準站越遠,測量誤差越大,這與理論上單基站RTK作業的測量誤差規律相符。以上檢測結果證明了該單基站CORS系統建設的正確性和可靠性,在基準站正常工作的范圍內,其RTK測量精度完全可以滿足規范要求。
(4)系統應用效果系統建立前,工程測量采用常規的測量方法,在首級控制(一般為四等網)基礎上需要先進行一、二級導線的布設,最后根據工程需要加密圖根點,共需要進行3級布網,進而編繪成建設用地勘測定界圖。而采用單基站CORS RTK測量則可在四等網的基礎上直接加密圖根點,減少一級布網,也減少了誤差的傳播,提高了圖根點的測設精度,且采用單基站CORS RTK測量的每一個圖根點都是獨立觀測的,不受相鄰圖根點的影響。另外,建設用地勘測定界放線過程中,單基站CORS RTK測量技術相比傳統的測量放線有更大的優越性。相比傳統的測量方法,單基站CORS RTK測量技術節省了作業人員和作業時間,降低了作業成本,提高了生產效率。
3.2 單基站CORS系統在宣城市建設用地勘測定界中的情況應用
3.2.1 在勘測定界控制測量的應用
常規控制測量如三角測量、導線測量,要求點間通視,費工費時,而且精度不均勻,外業中不知道測量成果的精度。GPS靜態、快速靜態相對定位測量無需點間通視能夠高精度地進行各種控制測量,但是需要進行數據處理,不能實時定位并知道定位精度,內業處理后發現精度不合要求必須返測量。而用基于CORS系統的HNGICS控制測量既能實時知道定位結果,又能實時知道定位精度。這樣可以大大提高作業效率。應用HNGICS進行實時定位可以達到厘米級的精度,因此,除了高精度的控制測量仍采用GPS靜態相對定位技術之外,HNGICS即可用于建設用地勘測定界的控制測量也可以用于地籍和房地產測量中的控制測量。
3.2.2 建設用地勘測定界的應用
建設用地中的建設用地勘測定界是實地確定土地使用界線范圍,測定界樁位置,測量使用界線范圍內各類土地面積并計算用地面積等測繪技術工作,它為各級政府的國土資源部門審批土地、地籍管理提供依據和基礎資料。利用基于CORS系統的HNGICS進行勘測定界,能避免多次架設基準站,并在擴大作業范圍的基礎上快速獲取較高精度的外業測量數據,同時也簡化了建設用地勘測定界的工作程序,特別是對公路、鐵路、河道、輸電線路等線性工程和特大型工程的放樣更為有效和實用。
3.2.3 擬用地區域地形測圖的應用
建設用地勘測定界的地形測量是為擬用地區域提供不同比例尺的地形圖,以滿足建設用地勘測定界報告中出圖的需要。用常規的測圖方法通常是先布設控制網點,最后依據加密的控制點和圖根控制點,測定地物點和地形點在圖上的位置并按照一定的規律和符號繪制成平面圖。CORS技術的出現,可以高精度并快速地測定各級控制點的坐標。特別是基于CORS系統的HNGICS,甚至可以不布設各級控制點,作業員可以直接用已連接的流動站便能高精度快速地測定界址點、地形點、地物點的坐標,利用測圖軟件可以在野外一次測繪成電子地圖,然后通過計算機和繪圖儀、打印機輸出各種比例尺的勘測定界圖。
3.2.4 擬用地區域規劃放線的應用
基于CORS系統的HNGICS的放樣,比傳統的測量儀器,有著省時省工且精度高等特點。在用HNGICS進行現場界址點或者按照用地規劃進行放樣時,只需要將流動站的參數設置好然后輸入放樣點坐標,就可以依據外業控制器提示一個人完成放樣作業,同時如果有線狀工程,可將一些線路的起終點坐標、曲線轉角、半徑等輸人外業控制器,即可放樣。放樣方法靈活,即能按樁號也可按坐標放樣,并可以隨時互換。放樣時屏幕上有箭頭指示偏移量和偏移方位,便于前后左右移動,直到滿足放樣的精度要求為止。
3.2.5 在坐標系統轉換中的應用
勘測定界外業數據采集完成后可采用HNGICS中的CORS用戶模塊進行坐標轉換,系統實現了宣城市建設用地報批勘測定界中的所采用的1980年西安平面坐標系與宣城市城市規劃區域所采用的1988年宣州地方坐標系的轉換。
3.2.6 在相關的其他方面的應用
自去年各地區分別開展了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根據《〈安徽省農村集體所有權調查技術規定〉實施細則》,對界址點的實施精度規定了不同的要求:解析法精度指標:測定界址點中誤差±10 cm,界址點間距允許誤差±20 cm?;贑ORS系統精度:快速或實時定位水平≤5 cm,垂直≤10 cm。現宣城市建設用地報批測繪大部分采用解析法,根據宗地報批范圍的形狀選定界址點并進行界址樁的埋設和測量,從精度可以看出基于CORS系統完全可以滿足集體土地確權界址點測量精度的要求,而且采集的速度和工作效率有很大的提高,在建設用地報批測繪中發揮了其經濟、高效的特性。
4 結語
(1)單基站CORS系統中流動站在距離基站30~35 km,覆蓋面積約600 km2范圍內,完全可以滿足一般建設用地報批、地籍測繪、工程測量精度要求。
(2)單基站CORS系統的作業范圍和作業效率相比常規GPS RTK系統有優勢。系統建設、管理和運行費用低廉,且操作技術要求不高。隨著GPS接收機價格的降低、通訊網絡的改善,特別是手機3G技術的日益成熟,單基站CORS系統在建設用地報批勘測定界測繪工作中具有較為明顯的推廣應用。
(3)在CORS出現之前,用戶使用RTK的方法都是1個基準站+N個移動站的作業模式,這種作業模式叫做單基準站模式,基準站得自己找點架設,一般都是臨時性的,而作業范圍最多也就十幾公里,如果測區大或者山地丘陵地區,則需要多次的架設臨時基準站。而基于CORS系統,能夠在在不架設基準站的情況下,通過網絡實現土地的勘測定界的控制測量、界址點測量和地形圖測量等相關作業,作業范圍和作業效率也有很大的提高,同時該系統還可以為地震、交通、氣象等部門提供高精度、連續的時間和空間基準利用空間相當廣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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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行政法律制度與WTO九項基本法律原則所體現的公正、公平、自由、公開的價值觀念尚存在較大差距,主要表現為差別對待、制度壁壘等。因此,必須重塑現行制度,以適應現代化、全球化的要求。
「關鍵詞WTO基本法律原則、行政法律價值、行政法律制度
WTO基本法律原則大致可歸納為下述九項:非歧視原則、互惠原則、公平貿易原則、最惠國待遇原則、國民待遇原則、關稅減讓原則、市場準入原則、一般取消數量限制原則、透明度原則。這九項原則根據其內容和價值趨向可以分為三類:前五項原則,即非歧視原則、互惠原則、公平貿易原則、最惠國待遇原則、國民待遇原則為一類,其基本內容是要求世貿成員各方平等對待、互利互惠,所體現的主要價值趨向是公平、公正;之后的三項原則,即關稅減讓原則、市場準入原則、一般取消數量限制原則為一類,其基本內容是要求世貿成員各方盡量減少和消除貿易障礙和壁壘,以實現最大限度的自由貿易,所體現的主要價值趨向是自由;最后一項原則,即透明度原則為一類,其基本內容是要求世貿成員各方通過各種方式、途徑公開其法律、政策、司法判決和行政決定,以便世貿成員各方能隨時獲取相關信息,所體現的主要價值趨向是公開。
WTO基本法律原則是調整和規范世貿的原則,但世貿與各成員國政府行為密切相關,甚至可以說,各成員國政府的行為對世貿起決定性的影響。從而,WTO基本法律原則主要是對各成員國政府行為,而非主要對成員國國內貿易組織的要求。根據法律部門調整對象的分工,政府行為主要受國內行政法調整。因此,WTO基本法律原則要得以實現,即必須在各成員國國內行政法中得到貫徹和體現。這也就是說,任何一個國家,只要你加入世貿組織,你就必須使你的國內行政法與WTO基本法律原則一致,從而保證政府的行為符合WTO基本法律原則。
當然,行政法是調整政府整個行政行為的,而政府實施的與世貿有關的行為只是政府整個行政行為的一部分。那么,WTO基本法律原則是否只要求貫徹于行政法中調整政府實施的與世貿有關的行為的那部分規范,而行政法其他部分的規范卻不應體現WTO基本法律原則呢?答案當然是否定的。首先,一國行政法是一個統一的整體,不可能將一國行政法分成若干互不相干的部分:一部分規范政府涉世貿的行為,一部分規范政府涉其他外貿而非涉世貿的行為,一部分規范其他涉外而非涉貿易的行為,一部分規范政府對內的管理行為,等等;其次,WTO基本法律原則所體現的價值趨向:公平、公正、自由、公開,是整個現代行政法,乃至整個現代法治的價值趨向,我國要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我們的整個行政法和我們的整個法律正需要吸收和貫徹這些價值觀念。即使我們不加入WTO,我國行政法也需要與時俱進,需要以現代民主、法治的價值觀念,包括WTO基本法律原則所體現的價值觀念,來加以改進或改造:修改、廢除不合時宜,不合現代民主、法治價值觀念的舊制度、舊規范,制定、補充為建立法治、公正、廉潔、高效政府所需要的,體現現代民主、法治價值觀念的新制度、新規范。
那么,根據WTO基本法律原則所體現的上述三類價值趨向,考察、分析我國現行行政法制度,我國目前的行政法制度、規范及其運作實踐,究竟還存在哪些問題,與WTO基本法律原則的要求還存在哪些差距?從而,我國的行政法還要做哪些調整、或改進、改造呢?
WTO基本法律原則第一類原則所體現的價值觀念主要是公平、公正。如果我們以公平、公正的價值觀念衡量,我國行政法在制度、規范及其運作實踐方面至少在下述領域還存在著不公正、公平或不完全公正、公平的差別對待:
(一)對國有企業與非國有企業的差別對待。例如,在市場準入方面,不少領域只許國有企業進入而不許非國有企業進入;在資源利用方面,某些資源只許國有企業利用而不許非國有企業利用,等等。
(二)內資企業與外資企業的差別對待。例如,在稅收方面,外資企業可享受某些稅收減免,而內資企業不能享受;在進出口方面,外資企業可享受某些優惠,而內資企業不能享受;甚至在市場準入方面,外資企業能進入的某些領域,內資的民營企業卻不能進入,等等。
(三)公有事業組織與民辦事業組織的差別對待。例如,公立學校與私立、民辦學校在招生、聘用教師和學生就業等多方面存在不平等待遇;民辦醫療機構、民辦科研機構等在不少情況下也有受到不平等待遇的情形。
(四)公共財產與私有財產的差別對待。例如,我國憲法和其他許多有關法律規定對公共財產保護的范圍和強度均大于對私有財產的保護:對公共財產的保護是“神圣不可侵犯”;而國家對私有財產征收、征用和政府政策變化導致私人財產損失時,現行憲法、法律卻至今未對適當、公正補償作出明確、統一的規定。
(五)城市人與農村人的差別對待。例如,政府機關錄用公務員,有的地方規定不讓農村人報名參加競爭考試,或雖允許參加考試,但在錄取條件上對農村人嚴于城市人;在大學高考錄取分數線的劃定上,往往農村人比例大的省份(如湖南、江西、安徽等)的錄取分數線高于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錄取分數線,等等。
(六)經濟特區與非經濟特區的差別對待。改革開放之初,經濟特區享有大量的為非經濟特區所不能享有的優惠待遇,從稅收、信貸、進出口到用人、用地,以至到政府辦事的程序、手續等,法律、政策對經濟特區與非經濟特區都實行差別對待。這些優惠雖然在當時有其必要,有些在現在仍有必要并仍然保留著,但其中也確有不公正、不公平的因素。
除了上述領域以外,在其他領域,我國也還存在著不少不公正的差別對待。雖然公平并不意味著絕對平等,一定的政策傾斜并不違反WTO基本法律原則的價值觀念,但傾斜一般應該是向弱者,向弱勢方傾斜,而不是向強者、強勢方傾斜。但我們的某些差別對待,某些傾斜卻是逆向的,顯然違反公正、公平原則。對此,我們首先應轉變觀念,破除長期以來在我們頭腦里所形成的重公輕私、重國有輕民營、重工輕農的觀念和在實踐中形成的各種差別對待和等級制度,改變改革開放以來過分強調效率優先,外資優惠和相應建立的各種忽視公正、公平的差別對待制度。當然,制度的改進、改造需根據社會、經濟各種條件的成熟情況逐步進行,有些需要馬上改,有些需要等一些時候或等較長時間才能改,但觀念的轉變則必須自現在始。否則,舊的不公正的差別對待制度取消后,新的不公正的差別對待制度又會制定出來;對洋人的不公正的差別對待制度取消后,對國人的不公正的差別對待制度又會制定出來。
WTO基本法律原則第二類原則所體現的價值觀念是自由,如企業的投資自由、生產、經營自由、交易自由、個人的遷徙自由、擇業自由、發展自由等。妨礙這些自由的主要障礙是政府設置的各種制度壁壘,如妨礙貿易自由的主要障礙是政府設置的關稅壁壘和各種非關稅壁壘(許可、配額、高技術標準等)。根據WTO基本法律原則所體現的自由價值觀念,衡量我國現行行政法制度和運作實踐,我國是否還存在或在哪些方面還存在妨礙市場主體自由和個人發展自由的障礙呢?應該說,在我國,目前這種障礙還在多方面存在,有些障礙是制度方面的,有些是非制度方面的,有些障礙目前正在排除,有些障礙則目前尚未引起我們足夠的重視。這些障礙主要有:
(一)行政審批、許可制度。妨礙外貿自由的障礙主要是關稅壁壘,妨礙內貿和內部投資自由的障礙主要是道道設關、層層設卡的行政審批、許可制度。日益泛濫的行政審批、許可不僅妨礙了內資、外資的貿易、投資、經營自由,而且妨礙了公民個人的進行各種社會活動的自由。
(二)地方保護主義。地方保護主義不是某一項法律制度的產物,而是許多違法和合法制度的合成產物。如市場準入制度、收費制度、財政稅收制度、各種不合理的具體行政管理制度和各種不合理的體制,包括地方法院人、財、物完全由地方控制的司法體制。地方保護主義不僅妨礙了相應地域外部企業、個人進入相應地域活動的自由,而且也妨礙了相應地域內部企業、個人與外部交流、互動的自由。
(三)國家壟斷和行政壟斷。近年來我國國家壟斷和行政壟斷雖然在逐步減少,但在不少領域還仍然存在。壟斷顯然是競爭自由的障礙:某一領域、某一行業或事業被國家壟斷了,一般企業、組織、個人就失去了進入該領域、該行業或事業從事相應活動的自由。
(四)行政干預。行政干預包括行政機關對企業經營自的干預,也包括對其他非營利組織和個人活動自由的干預。干預與自由是一對矛盾,干預多了,自由必然就少了。但為了克服“市場失靈”,又不能沒有行政干預?,F在的問題是干預超出了必要的限度:一方面存在不少非法干預,如強迫企業合并、分立、改制等;另一方面,某些干預雖然是法定的,但卻缺乏合理性:成本大,收益小,如某些行政命令、行政許可、行政規劃、行政評審、行政檢查等,就常有這種情況。
(五)戶籍管理制度和人事管理制度。長期以來,我國行政法制度中對個人自由限制最大的莫過于戶籍管理制度和人事管理制度,此種制度限制使我國公民幾乎沒有了遷徙自由和擇業自由。改革開放以后,這兩項制度,特別是人事管理制度逐步松動,公民選擇職業、選擇工作和工作單位已有了較大的自由;近年來,一些地方對戶籍管理制度也開始了改革,但與實現遷徙自由還存在較大距離。加入世貿以后,我國現行戶籍管理制度和人事管理制度還必須加大改革的步伐,否則,這些制度將仍會構成實現WTO基本法律原則所體現的自由價值觀的障礙。
在這方面,我們還有大量的工作要做,有很長的路要走,WTO基本法律原則及其價值觀在我國的實現不可能一蹴而就,一步到位。同時,自由也不是絕對的,它不能不受到社會、經濟發展的各種條件的限制。但是,為了發展市場經濟和個人人格,我們無疑應盡可能地創造條件,消除障礙,以積極的態度去培植企業自由競爭和個人自由發展的法律環境。
WTO基本法律原則第三類原則所體現的價值觀念是公開。近年來,我國法律在實現公開原則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些進展。例如,《立法法》明確規定了我國法律、法規、規章的公布制度和立法過程的公開制度;行政和司法實踐中也開始了政務公開、警務公開、審判公開、檢務公開等具體制度的嘗試。但是,從整體來說,我國法律制度及其運作,特別是行政法制度及其運作,與WTO基本法律原則所要求的透明度要求仍存在著較大的差距,這主要表現在下述方面:
(一)我國目前還沒有建立統一的信息公開制度,沒有制定如外國《陽光法》、《信息公開法》、《情報自由法》等一類專門規范政府公開、信息自由的統一法律。從而,在我國,行政相對人對自己應享有對哪些事項的,多大范圍的知情權,怎樣實現這些知情權,在實現知情權遇到障礙時有哪些救濟途徑不得而知;政府對自己應具有對哪些事項公開的義務,應通過哪些方式、途徑履行公開的義務,在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公開義務時應承擔什么責任亦心中無數。
(二)國家行政機關在行政決策和行政執法,實施具體行政行為過程中還存在大量不公開,暗箱操作的情形。例如,在行政決策方面,各種行政規劃(如城市建設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環境整治規劃等)、宏觀調控措施(如物價、稅收、利率的調整)以及產業政策的制定過程,目前尚無一定的法定公開和公眾參與程序(物價聽證除外);在行政執法,實施具體行政行為方面,暗箱操作的情形更多,就行政許可而言,目前實行公開招標、投票或公開拍賣的只有很小的比例,行政機關決定給予或不給予相對人許可大多是通過不公開程序由其辦事人員或負責人自由裁量確定的,至于行政征收、行政給付、行政確認、行政裁決,行政獎勵等,目前的實施程序大都不具有或僅具有很小的公開性。在各種具體行政行為中,現在只有《行政處罰法》對行政處罰行為明確規定了公開原則和具有較大公開性的程序。
(三)行政相對人缺少獲取政府信息的有效途徑。目前,行政相對人除了從政府公報和其他新聞媒體上了解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少量的行政信息外,很難從有關政府部門獲取其所需要的其他大量的政府信息。有時為查閱一個政府文件,或了解一個行政決定,或查找一份行政信息資料,相對人可能從這個部門到那個部門跑上十天半月,最后即使找到了文件、決定或資料的所在處,還可能被相應部門的管理人員以“保密”為由拒之門外。
(四)信息公開缺少法律保障和救濟途徑。對于信息公開,目前我國法律一方面沒有規定統一的運作機制,包括確定公開的范圍,公開的途徑、公開的方式、公開的程序等;另一方面也沒有規定相應的法律保障和救濟機制,包括規定政府對應公開的行為、信息而不公開的法律責任,相對人對政府不依法主動提供信息或違法拒絕其申請提供的信息的救濟途徑,如申請復議、提訟和請求國家賠償(在因此造成了損失的情況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