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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中小企業 融資 困境 創新措施
一、引言
根據2012年的《中國中小企業發展報告》統計數據顯示,我國中小企業的數量占到全國企業數量的90%以上。中小企業的出口總額占比超過60%,實現的利稅總額也占到40%以上。此外,超過四分之三的城鎮居民就業崗位都是由中小企業提供的。據統計,經我國工商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中小企業超過800萬家,個體戶數量更是超過6000萬家,可以說個體工商戶已經構成了我國中小企業的主體部分。
通過上述數據比較不難看出,在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中小企業在經濟高速增長的過程中扮演了極其重要的角色,為推動國民經濟快速、平穩發展貢獻了重要作用。盡管中小企業的功能和作用非常重要,但是中小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面臨的經營壓力遠遠超過大型國有企業,其中一個典型特征就是中小企業巨大的融資需求、投資需求始終無法得到正常滿足,而與此同時卻是金融機構掌握的大量資金無法尋找合適的投資渠道。據國資委的統計數據顯示,2008年僅廣東地區數百萬家中小企業的潛在融資需求超過萬億元,僅僅依靠銀行信貸也無法填補巨大的融資需求缺口。融資渠道不暢、融資規模偏小、融資障礙重重成為影響中小企業快速壯大發展的最主要問題。中小企業為了滿足融資需求,不得不通過民間借貸這個非正規渠道進行融資。由于民間借貸缺乏相應的法律保障,往往孕育了巨大的金融風險。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發生之后,浙江、內蒙古等多地都集中爆發了民營企業老板的“跑路潮”,大多都與民間借貸資金鏈斷裂有關。由此引發的后續效應就是民間借貸渠道的信用受到嚴重影響。中小企業本身市場競爭力不強、遇到的挑戰更為復雜、自身融資需求強烈,但是在其成長過程一直就面臨著融資難的問題,這也成為限制中小企業規模壯大的一個重要桎梏。
因此,探索中小企業融資困境,并提出相應的應對措施顯得尤為必要,也具有較強的現實意義。
二、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特征
根據已有研究表明,發達國家的中小企業面臨更為寬松的經營環境和更為暢通的融資渠道。一般通過政府扶持資金、商業銀行信貸以及各類風險投資公司資金來滿足融資需求。但是在我國,中小企業融資渠道有限,目前可用的渠道經常被總結為三個F,即Friend(朋友),Family(家庭),Fool(一般特指風險投資)。按照中小企業常見的融資順序可以分為:企業自有資金、商業銀行信貸、民間信貸等。我國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具有如下鮮明的特征:
(一)以自身的內源融資為主
企業融資一般分為內源融資和外源融資。內源融資就是指企業通過自身的資金渠道進行融資,自有資金包括公司折舊、留存盈余等部分。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將利潤轉化為盈余,繼而成為企業融資的重要資金來源。內源融資顯然不應該是企業融資的首選,因為自有資金使用并沒有提高社會閑余資金的利用率,沒有實現社會金融資源的有效配置。內源融資的特點包括完全自主性、低成本性和低效性。完全自主體現在企業本身對自有資金具有完全的支配權。低成本性是因為這些自有資金使用一般不需要支付相應的利息。低效性就表現在未能充分利用社會閑余資金,金融資產配置效率低下。
(二)輔以商業銀行信貸融資
商業銀行信貸資金的是整個社會融資資金的最主要供給來源。銀行信貸資金具有規模龐大、期限靈活、類型豐富等特點,能夠滿足不同規模企業的不同類型的融資需求。但是銀行信貸資金的劣勢也是顯而易見的,比如申請貸款手續和流程非常復雜、資金放款存在一定的限制,一般都需要中小企業提供比較翔實的投資可行性報告、各類財務報表以及一系列的申請表格。大多數的中小企業經營都存在一些不規范的地方,難以提供銀行所需要的各類標準化文件。另外,中小企業即使能夠申請成功銀行信貸資金,在企業經營過程中一旦出現問題就有可能出現銀行停止后續放貸的情況,這對于企業而言無疑是雪上加霜。這些都成為中小企業申請銀行貸款的門檻。
此外,我國中小企業在通過銀行信貸資金進行融資的過程中遇到的最主要問題還是信用擔保和抵押品提供的問題。中小企業本身規模偏小、缺乏合適的抵押品,更難找到匹配的信用擔保企業。而銀行在發放信貸資金的過程中,對于抵押品或者信用擔保非常看重。這樣就形成了中小企業苦于無法提供擔保而無法獲得銀行信貸資金、商業銀行手握大量資金卻無法放貸的矛盾。
(三)財政資金為補充
財政資金作為中小企業融資的一種補充渠道。政府愿意提供財政資金為中小企業融資,主要是通過政策性資金支持、直接性財政補貼、稅收優惠和減免、直接融資等途徑來實現。需要說明的是,政府的財政資金一般規模不大,且限制較多,這些政策與地方政府的意愿有較強關聯。
三、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困境的創新措施
中小企業融資困境一直是政府部門、學術界關注的問題,不少專家學者及政府官員都從不同角度提出了應對的解決措施。本文也嘗試從金融創新的視角提出一些有借鑒意義的舉措。
(一)進一步完善中小企業融資法律規范
目前我國針對中小企業融資行為的政策法律規范,包括《公司法》、《中小企業促進法》、《擔保法》。這些法律規范的適用性比較寬泛,主要是提出一些基本適用的原則,缺乏有具體內涵的法律指導。為了確保中小企業融資能夠得到法律保障,在具體操作過程中能夠有法可依,政府部門應及時著手考慮制定專門針對中小企業融資行為的法律規范,比如“中小企業融資法”等相關的法律。并在這些法律規范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相應的法律細則,提高法律規范的可操作性、可借鑒性。另外,也應該考慮對現有的《擔保法》進行修訂,拓寬擔保物的定義范圍,為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提供更為豐富的選擇。
(二)盡快構建中小企業征信體系
導致中小企業很難從銀行獲得貸款的主要原因就在于中小企業缺乏相應的信用擔保或者說信用評級。為此需要向中小企業提供比較客觀的信用評價體系,用以防范中小企業可能產生的信用風險。中小企業征信體系,如果通過社會或者第三方公司來完成,這樣獲得的征信不具有較強公信力。因此,由政府部門來主導中小企業征信體系較為適宜,一方面政府部門掌握著中小企業最為翔實、全面的信息,另外一方面政府部門可以整合現有的中國人民銀行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工商管理部門企業信息數據庫以及其他各類政府部門、研究機構的數據庫信息,從而構建一個具有全國性的中小企業信息資源共享平臺,繼而建設中小企業征信體系。除了盡快構建中小企業征信信息資源平臺以外,還需要關注中小企業主這一個體的征信狀況。很多企業的破產往往不是因為企業經營不善,而是因為企業主自身的現金或者信用出現了問題,連帶企業出現問題。因此,必須加強對中小企業企業主個人信用信息的收集和管理。這樣,銀行機構在發放貸款授信過程中,就能夠對中小企業的信用信息進行全面把握,準確度量企業的信用等級。
(三)設置中小企業專業服務金融機構
目前,我國的商業銀行體系構成包括:五大國有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以及各類城商行、農商行等。可以看出,商業銀行的體系和規模都比較龐大,并沒有像美國那樣有專門針對某些行業、某些地區的專門性銀行。在商業銀行的融資服務無法覆蓋的地區、行業,有必要設置專門性銀行為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服務,從而填補商業銀行的服務空白。這類專門性銀行不要求規模較大,但是要有針對性、服務具有個性化,能夠為中小企業提供定制化的融資服務。
(四)持續推動信貸產品的創新
中小企業往往信用不足、缺乏抵押品、難以找到合適的擔保機構,在這種情形下目前現有的信用貸款無法滿足中小企業融資需求,這就需要金融機構加大創新,提供針對中小企業這種特征的信貸產品。具體來說,可以從如下幾個方面展開信貸產品的創新。其一,利用中小企業貸款風險較高的特點,要求企業提供更高的風險溢價,即為中小企業提供的信貸資金成本要高于大型企業;中小企業由于融資需求迫切,如果處于行業的高速發展期能夠承受較高的融資成本,也會有強烈意愿接受較高的風險溢價。其二,針對中小企業缺乏抵押品和擔保機構的特征,可以轉換思路要求中小企業提供其他類型的擔保物,可以是企業的應收賬款、存貨或者倉單等,只要能夠確保這些擔保物具有較強的流動性、易變現且與現有法律沒有違背,都可以進行積極嘗試。其三,針對中小企業貸款金額和期限具有個性化的特征,為中小企業提供定制化的融資需求服務。
四、總結
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困境一直為政府部門、研究機構和企業界所關注。本文從中小企業融資特征著手,提出了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的創新舉措。應該說,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不是一朝一夕能夠完成,需要政府、社會和企業共同努力,逐步探索符合中國中小企業發展特征的解決思路。
參考文獻
[1]姬會英.當前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及對策探析.特區經濟,2011(2).
[2]陳麗芹,郭煥書,葉.利用融資租賃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企業經濟,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