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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安全監理:法律責任:管理體系
長期以來交通建設行業一直是我國職業安全事故率較高的行業之一,各類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屢屢發生,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了很大損失,直接影響著交通建設行業的健康穩定發展。究其原因,除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安全生產經費投入不足及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存在漏洞等因素外,工程監理單位和常駐現場的監理工程師對履行安全監理認識不到位,不能認真全面履行安全監理也是一個重要原因。無可置疑,安全監理是工程建設監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將安全管理作為項目監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對預防工程安全事故的發生,合理有效減輕安全監理責任將起到重要作用。現就監理企業在安全管理中普遍存在的問題進行簡要分析,并提出建議:
1 交通建設行業安全監理工作現狀
由于我國的建設監理制度起步較晚,與歐美等發達國家工程監理的水平比較,仍然還處于培育、探索、發展的初期階段,目前交通建設行業安全監理工作還存在很多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1監理收費偏低,影響安全監理工作的正常開展
目前監理市場競爭日益激烈,一些監理單位相互壓價,殘酷競爭,不少建設單位不是優先考察監理單位的資質、人員的素質,而是以監理取費標準作為選擇的重要標準,從而監理企業承攬工程項目的監理費遠遠低于國家取費標準,致使這些工程項目安全監理組織機構不健全,未建立和完善工程監理的內容和程序,安全監理人員配備不齊全,投入人員少,專業不配套,不能指導項目監理機構有效地開展安全監理工作。
1.2監理單位安全責任意識不強,監理作用發揮不夠
一部分監理單位對安全監理工作思想不重視,認識不到位,只注重施工質量、進度和投資的監控,沒有按規定編制安全監理大綱和安全監理實施細則,只是將安全監理放在質量控制工作內容的一個分項,認為安全管理是施工單位自己的事,不愿投入精力抓安全。部分監理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工作責任心差,不按要求履行安全監理職責,工作馬馬虎虎,敷衍了事走過場,該進行檢查時不檢查,該旁站監理時不旁站,對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聽之任之,安全監理不能有效的發揮作用。
1.3安全監理人員配備不足,工作難以正常開展
由于監理單位對安全工作不重視,導致個別工程項目安全監理機構形同虛設,監理人員隊伍不穩定,變動頻繁。甚至有的一個監理工程師擔任幾個項目工程的總監理工程師,一個安全監理身兼數職,起不到應有的安全監督作用,更無從談起開展日常安全監督、隱患排查及安全大檢查等到活動,由于監理組織機構不全,人員不足,安全監理工作難以正常開展,安全監理成為一句空話。
1.4安全監理工作受外部因素干擾大,職責難以發揮
監理作為工程建設第三方責任主體,本應獨立公正地處理和協調各方在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但在實際工作中監理單位常常身不由己,經常受到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及政府行政部門等方面因素的干擾干預,不把監理人員當作獨立的第三方看待,有時為了趕工期搶進度,施工工序混亂,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虛設,安全監理工作無法正常開展。
1.5監理隊伍總體素質參差不齊,安全專業知識貧乏
因為監理是新興行業,專業監理人員緊缺,有的監理從業人員是從其他部門轉行半路出家,有的是退休兼職,學歷相差懸殊。部分監理人員僅經過簡單的培訓就上崗,缺乏必要的安全專業知識,連諸如腳手架搭設、基坑支護、起重吊裝等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都看不懂,不能發現安全技術方案中的錯誤和存在的問題,對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也不甚清楚,不能及時有效地發現和消除施工現場安全隱患。
2 加強交通建設行業安全監理工作的建議
安全監理工作是建設工程監理工作內容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安全與質量、進度、投資等共同組成一個完整的建設工程項目目標體系,要扭轉工程建設項目事故頻發的被動局面,監理單位要切實加強安全監理工作,健全安全監理管理機構,配備足夠數量合格的安全監理人員,加強安全監理人員的教育培訓,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和正常運行“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審查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并督促實施,定期組織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現場實行動態的和全過程的安全監管,有效預防工程安全事故的發生。
2.1強化安全監理觀念,提高責任意識
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要求,安全管理已納入了監理單位的重要工作內容,監理單位要提高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認識,在任何情況下,堅持把安全監理工作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擺正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發展的關系,無條件地服從安全工作。作為監理單位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機構,總監理工程師是工程項目安全監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項目總監必須在自覺提高自身安全監理業務素質的同時,充分發揮每名監理人員安全監理的主動性和創造性,牢記職責強化意識,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思想,正確理解安全與質量、進度、投資控制之間對立統一的關系,真正把安全工作始終貫穿于工程監理的全過程。
2.2加強教育培訓,確保監理人員持證上崗
安全管理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工作,監理企業要建立監理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對監理人員進行安全監理業務培訓,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知識、安全技能以及各類機械設備性能、操作規程、安全法規等內容,增強安全監理的能力,提高監理發現安全隱患問題、解決安全問題的水平,做好危險源的分析與辨識,把握工程安全管理的重點與難點,加大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力度,杜絕重特大事故發生,未經教育或考試不合格,不得上崗。
2.3建立完善各項制度,實現規范化管理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監理單位要建章立制,完善各項安全監理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主要包括監理人員安全學習教育培訓培訓制度、方案審查、安全專項經費審批、檢查驗收制度、隱患督促整改制度、安全專題會議制度、安全檢查、安全監理臺帳管理制度及安全資料歸檔制度等,各項制度要具有操作性、針對性、時效性。通過一系列規章制度的建立,確保各項安全監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實現安全監理工作標準化規范化管理。
2.4針對工程特點,編制安全監理大綱和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在施工準備階段編制安全監理大綱,要針對工程項目特點編制行之有效的安全監理實施細則,細則要內容齊全,針對性強有可操作性。同時,監理單位要履行“措施審核”程序,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專項安全施工方案,查看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要求,是否符合現場實際情況,從源頭上對施工單位安全控制措施進行預控把關。
2.5把安全監理工作貫穿于工程施工的全過程
建設工程安全監理主要以預防為主,要做好事前控制、事中控制,把安全監理工作貫穿于工程施工的全過程,對發現的不安全因素、不安全行為、不安全隱患應督促相關責任單位制定切實有效的整改措施,并逐項得以貫徹落實。把工程項目重大危險源作為安全監理的關鍵點,建立重大危險源監理臺帳,對項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險及施工方案中安全技術措施執行情況進行跟蹤監理,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要求施工單位立即進行整改,情況嚴重的,由總監理工程師下達停工令并報告建設單位。
2.6督促落實施工企業項目部安全生產體系建立和運行
確保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運行和安全管理措施落實到位,是做好施工安全監理工作的前提條件之一。工作中,監理單位應認真審核施工企業和施工管理人員資質,檢查施工項目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實名登記工作、安全檢查紀錄、人員持證、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機械設備管理、安全經費使用等。督促施工單位按照安全生產法規、規范和標準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確保施工現場人與物的安全,有效消除各類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隱患,把安全事故控制在源頭,真正解決安全生產問題。
關鍵詞:工程監理;安全責任;安全生產;工程管理
中圖分類號:TL372 文獻標識碼: A
1、前言
近年來,我國建設工程領域先后出現了多起不同程度的重大安全事故,這些安全事故發生后不僅對建設企業自身產生極大影響,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擾亂了我國社會的正常秩序,這也意味著承擔這些工程監理責任的監理機構、監理人員要受到相應處罰,所以對于工程監理機構來說要明確認識到安全生產管理這一重要責任。工程監理機構與監理隊伍要明確安全生產管理的內容與方法,尤其是《建設工程監理規范》(2013)中提出了監理機構在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方面的內容,所以工程監理機構在該規定尚未進行修訂之前必須要嚴格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盡管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工程監理人員的勞動強度與管理工作內容,但是其對提高我國工程建設領域的整體安全生產水平有著重要作用。
2、施工準備階段的安全監理內容
《建設工程建立規范》(2013)頒布后監理機構自進入施工現場后便要履行安全生產管理義務,監理人員要按照相關規定要求收集工程設計文件、水文地質資料等,并要根據自身工作經驗對工程施工階段的危險源進行準確識別,并在此基礎上編織出該工程項目的重大危險源清單,將所編制的重大危險源清單作為主要依據來完成安全監理文件的編制。監理工程師需根據重大危險源清單將其監理責任落實到監理人員身上,并要求監理人員要針對這些重大危險源整理出有針對性的監控措施,通過落實監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來實現對整個監理隊伍的有效管理,監理工程師在開工前的工程全體會議上要做好安全監理交底工作。工程監理工程師要組織該項目監理人員來熟悉該工程的地質勘探報告與設計文件等資料,如果發現這些文件中含有重大安全風險或不滿足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則要在施工企業的圖紙會審時將這些問題提出,要求設計單位與施工企業立即對其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工程監理人員在施工準備階段要加強對施工企業資質等級的審查,確保每一個參建單位都具備良好的業績、經驗以及信譽,并要將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質檢人員以及工程管理人員的資格證書作為審點,并且要關注上述人員在工程施工階段是否發生變更,如果發現上述人員擅自更換則要對新進場人員的資質進行嚴格審查。工程監理人員在工程準備階段要嚴格審查施工企業安全生產體系是否完善,將其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機構、規章制度以及安全生產教育工作作為審點,明確施工企業要按照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要求建立安全教育培訓計劃來對施工隊伍進行培訓,并且要將施工企業安全教育培訓記錄與施工人員考核成績作為檢點。工程監理在工程準備階段要對企業所編制的安全技術方案進行嚴格審查,確定其安全技術方案中的相關內容是否可以滿足國家相關強制性標準的要求,對于一些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工程項目則要組織專家對其進行論證與審批,確定其可行性達到相關強制性要求后才能允許施工企業實施。
3、施工階段的安全監理內容
3.1巡視檢查
現階段工程監理機構要求每一個監理人員在工程監理過程中,均要按照相關監理規定來履行安全生產管理義務,所以對于監理工程師與監理隊伍來說要注重巡視檢查,巡查施工企業在工程施工階段是否完全遵循安全技術錯,并要檢查施工人員是否按照專項施工方案與作業流程進行施工,如果發現工程存在施工人員使用未報送的專項施工措施進行作業的行為,則要求施工人員立即停止該專項施工,將施工中存在的一些違章指揮、作業以及違反勞動紀律等行為要立即反饋給現場負責人,這是因為對于監理人員來說應該在最大程度上避免向一線施工人員直接下令,由施工現場負責人來負責對這些違規現場進行整改與監督。對于工程監理人員要著重檢查安全員是否按照相關規定要求履行責任,并要檢查施工人員在進入現場后是否佩帶安全帽等安全保護裝備,對施工現場消防設施的布置情況進行嚴格的檢驗,對于工程施工階段一些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施工環節要加大巡檢力度,必要時工程監理人員應對這類工序進行現場監理。工程監理人員在安全生產管理中要加大對施工機械運行狀況的監管,要求每一個施工機械操作人員都要做好持證上崗工作,對于沒有按照相關要求進行安全驗收的施工機械禁止其使用,并責令施工企業及時對上述問題進行整改,如果施工企業沒有及時整改則要以書面報告形式報告建設企業。
3.2專項檢查
現階段工程監理人員需要按照安全生產管理細則對施工現場進行專項檢查,安全檢查之前監理人員要做好檢查表格的編制工作,確保其檢查項目具有針對性這一特征,正常情況工程監理人員要每周組織一次專項檢查,專項檢查隊伍主要由監理隊伍、項目經理以及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等人員組成,監理人員在專項檢查過程中一定要做好檢查記錄,對于發現安全生產問題的企業則要立即要求其進行整改,并選派監理人員對施工企業的整改過程進行監督與驗收。
3.3監督安全文明措施
工程監理人員在安全生產管理中要對施工企業按規定投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進行監督,并要對施工企業所使用的安全帶、安全網等安全生產設施裝備進行嚴格檢查,對于未足夠使用的安全文明措施費等情況則要向建設企業報告,建議其在工程進度款支付時要將其合理扣除,這對進一步提高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技術水平有著重要作用。
3.4監理例會
工程監理人員在工程安全生產管理中要每周召開一次監理例會,要求監理機構要針對這一問題建立完善的例會制度和會議內容,由監理工程師、工程現場負責人以及項目經理等人員主導,并要求所有監理人員、工程技術負責人以及安全負責人到場,在監理例會召開過程中必須要將安全生產管理作為一項重要的會議內容,利用監理例會的召開來進一步強調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并要指出當前工程施工階段所存在的一些安全隱患問題,以便于施工企業可以及時對其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監理例會在召開過程中要做好記錄要求參會各方代表簽字,最后將這些會議記錄及時的發送到參會各方手中。
3.5隱患及安全事故處置
監理工程師在工程安全生產過程中要對一些違反強制標準、安全技術規范以及作業規程的施工行為要簽發工程現場書面指示,向總監理匯報后,由其向企業下發監理通知,責令施工企業在規定時間內對其所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監理人員在安全生產管理中如果發現嚴重的安全隱患問題,則要立即向總監理匯報并及時簽發工程現場書面指示,并且總監理向施工單位及時下達暫停令,監理工程師在施工企業進行整改過程中要做好監督工作,確定其完全滿足相關強制性標準后才能允許施工企業繼續進行施工。如果工程施工階段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則首先要保護好現場,監理人員要配合施工企業啟動應急備案及安全事故調查等工作,并且要及時向監理機構總部報告事故發生過程及總體情況。
4、結語
綜上所述,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已成為工程監理機構在監理工作中一項責任與義務,工程監理人員在監理過程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水平決定了工程整體安全技術水平,所以要求每一個工程監理人員都要明確其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工作內容。
5、參考文獻
[1]田國賓.淺談工程監理的安全生產管理[J].科技創業家.2014(2)
【關鍵詞】法律責任;安全監理;管理體系
前言
長期以來建筑業一直是我國施工安全事故率較高的行業之一,各類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屢屢發生,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了很大損失,直接影響著建筑業的健康穩定發展。建筑行業的安全施工中,監理工作已經成為各監理單位監理工作中最重要的一項任務,使得監理單位在安全監理上加大投入。但與之不相適應的是,監理工程師數量嚴重缺乏,而且監理人員在專業知識、安全法規和安全管理水平上嚴重不足,安全監理職責沒有充分履行到位。
一、建筑施工安全監理工作現狀
由于我國的建設監理制度起步較晚,與歐美等發達國家工程監理的水平比較,仍然還處于研討、探索、發展的初期階段,目前建筑工程安全監理工作還存在很多不足, 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 監理單位安全責任意識不強,監理作用發揮不夠。
一部分監理單位對安全監理工作思想不重視,認識不到位,只注重施工質量、進度和投資的監控,沒有按規定編制監理規劃及監理細則,只是將安全監理放在質量控制工作內容的一個分項,認為安全管理是施工單位自己的事, 不愿投入精力抓安全。部分監理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工作責任心差,不按要求履行安全監理職責,工作馬馬虎虎,敷衍了事走過場,該進行檢查時不檢查,該旁站監理時不旁站,對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聽之任之,安全監理不能有效的發揮作用。
2. 安全監理人員配備不足, 工作難以正常開展。
由于監理單位對安全工作不重視, 導致個別工程項目安全監理機構形同虛設, 監理人員隊伍不穩定,變動頻繁。甚至有的一個注冊監理工程師擔任幾個項目工程的總監理工程師, 一個安全監理員身兼數職,起不到應有的安全監督作用,更無從談起開展日常安全監督、隱患排查及安全大檢查等到活動。由于監理組織機構不全,人員不足,安全監理工作難以正常開展, 安全監理成為一句空話。
3. 安全監理工作受外部因素干擾大,職責難以發揮。
監理作為工程建設第三方責任主體, 本應獨立公正地處理和協調各方在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但在實際工作中監理單位常常身不由己, 經常受到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及政府行政部門等方面因素的干擾干預,不把監理人員當作獨立的第三方看待。有時為了趕工期搶進度,施工工序混亂,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虛設, 安全監理工作無法正常開展。
4. 監理隊伍總體素質參差不齊,安全專業知識貧乏。
因為監理是新興行業, 專業監理人員非常緊缺, 有的監理從業人員是從其他部門轉行半路出家,有的是退休兼職,學歷相差懸殊,且文化水平偏低的占絕大多數。部分監理人員僅經過簡單的培訓就崗,缺乏必要的安全專業知識,連諸如腳手架搭設、基坑支護、起重吊裝等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都看不懂,不能發現安全技術方案中的錯誤和存在的問題, 對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也不甚清楚, 不能及時有效地發現和消除施工現場安全隱患。
5. 建筑市場不規范,監理工作困難重重。
當前由于建筑市場供求關系失衡,施工企業的施工任務相對匱乏,生產能力明顯過剩,一些施工企業為了獲取工程項目以低價競標,致使中標價格明顯偏低。為追求經濟效益,一些施工單位大量削減安全文明施工費用, 安全設施投入嚴重不足,安全隱患大量出現。同時,大量農民工涌入建筑市場,安全意識淡薄、專業技術和安全技能差,經常違章作業、冒險蠻干,導致施工現場混亂,安全隱患多,監理人員協調和管理難度大,安全監理工作困難重重。
二、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監理工作的建議
安全監理工作是建設工程監理工作內容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安全與質量、進度、投資等共同組成一個完整的建設工程項目目標體系,要扭轉工程建設項目事故頻發的被動局面,監理單位要切實加強安全監理工作,健全安全監理管理機構,配備足夠數量合格的安全監理人員,加強安全監理人員的教育培訓, 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審查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并督促實施,定期組織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現場實行動態的和全過程的安全監管, 有效預防工程安全事故的發生。
1. 強化安全監理觀念,提高責任意識。
隨著《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實施,監理單位的服務范圍除“三控二管一協調”外,還加上了安全管理。監理單位要提高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認識,在任何情況下,堅持把安全監理工作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擺正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發展的關系,無條件地服從安全工作。作為監理單位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機構,總監理工程師是工程項目安全監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項目總監必須在自覺提高自身安全監理業務素質的同時,充分發揮每名監理人員安全監理的主動性和創造性,牢記職責強化意識,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正確理解安全與“三控制”(質量、進度、投資控制)之間對立統一的關系,真正把安全工作始終貫穿于工程監理的全過程。
2. 健全監管機構,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
監理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以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為主體的安全監理管理體系, 配備足夠數量合格的安全監理人員,建立企業各部門、各崗位、各級人員“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安全崗位責任制,明確各部門的具體安全監理職責, 將安全監理工作分解到各個崗位。安全責任要明確到位,落實執行到位,嚴格責任追究,強化對總監理工程師和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監理工作業績考核, 建立安全監理獎罰機制, 使安全監理工作走向正規化和制度化。
3. 加強教育培訓,確保監理人員持證上崗。
安全管理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工作, 監理企業要建立監理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對監理人員進行安全監理業務培訓, 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知識、安全技能以及各類機械設備性能、操作規程、安全法規等內容,增強安全監理的能力,提高監理發現安全隱患問題、解決安全問題的水平,做好危險源的分析與辨識, 把握工程安全管理的重點與難點,加大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力度,杜絕重特大事故發生,未經教育或考試不合格,不得上崗。
4. 建立完善各項制度,實現規范化管理。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監理單位要建章立制,完善各項安全監理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主要包括監理人員安全學習培訓制度、審查核驗制度、檢查驗收制度、督促整改制度、安全專題會議制度、安全監理臺賬管理制度及安全資料歸檔制度等。通過一系列規章制度的建立,確保各項安全監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實現安全監理工作標準規范化管理
5. 針對工程特點,編制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在施工準備階段編制監理規劃,把安全監理專項方案作為一項重要的管理內容納入進去,要針對工程項目特點編制行之有效的安全監理細則,細則要內容齊全,針對性強有可操作性。同時,監理單位要履行“措施審核”程序,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專項安全施工方案,查看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要求,是否符合現場實際情況,從源頭上對施工單位安全控制措施進行預控把關。
6. 把安全監理工作貫穿于工程施工的全過程。
建設工程安全監理主要以預防為主, 要做好事前控制、事中控制,把安全監理工作貫穿于工程施工的全過程, 對發現的不安全因素、不安全行為、不安全隱患應督促相關責任單位制定切實有效的整改措施,并逐項得以貫徹落實。
7. 督促落實施工企業項目部安全生產體系建立和運行。
確保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運行和安全管理措施落實到位,是做好施工安全監理工作的前提條件之一。工作中,監理單位應認真審核施工企業和施工管理人員資質,檢查施工項目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安全檢查紀錄、三級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機械設備維檢紀錄等。督促施工單位按照建筑施工的安全生產法規、規范和標準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確保施工現場人與物的安全,有效消除各類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隱患,把安全事故控制在源頭,真正解決安全生產問題。
8. 充分發揮監理在生產中的協調作用。
現場安全監理工作是一項動態管理工作,應注意長效機制管理。監理單位應密切聯系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定期召開安全監理會議,不定期進行安全施工專項檢查,定期抽查工程項目部安全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情況。認真、及時、如實記錄監理日記和安全旁站、巡視記錄,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安全隱患及時以工作聯系單、監理通知、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的形式明確下來,嚴格督促施工單位整改和落實。
關鍵詞: 監理 規避風險 安全責任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持續穩定快速發展,建筑業已成為我國國民經濟名副其實的支柱產業,各類生產、經營、建設活動日益活躍,伴隨而來的安全隱憂也不斷增多,安全形勢不容樂觀。要切實踐行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理念,使之成為一種習慣,一種本能。本文就如何切實履行監理安全責任、規避監理安全生產責任風險,提出一些工作方法和應對策略,供廣大監理人員參考。
一、建設工程監理存在的安全責任風險
1.安全生產監理工作特點
安全監理推行的時間不長,總體上來說,還處于培育、探索、發展過程中,對安全監理的認識也是在工作實踐中不斷加以深化。特點之一是安全監理不同于施工單位自己的施工安全,法律非常明顯規定了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由施工單位負責;特點之二是安全監理也不同于安全中介機構。安全中介機構是專門為安全生產提供技術服務,是受生產經營單位的委托,承擔安全評價、認證、監測、檢驗。目前監理尚不具備這樣的專業能力,且監理接受的是業主的委托。這些特點主要體現在責任體系、工作內容和方法手段三個方面。
2.建設單位不遵循建設程序
少數建設單位在招投標工作中采用不正當方式確定工程承包單位,甚至將工程肢解發包,任意壓縮合理的工期和造價,而施工單位為承攬工程,對建設單位承諾低價中標并墊資施工,導致在工程所需安全資金上大打折扣。在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又片面追求工程施工進度,任意壓縮合理工期,使得施工現場的安全措施得不到落實。監理在實際工作中得不到建設單位的支持,監理工作的“責、權、利”不一致,導致監理對施工現場無法進行有效控制。一旦出了問題,建設單位將責任全部推在監理身上。
3.施工單位整體管理水平不高
建筑業作為我國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的需要,我國的建筑施工隊伍不斷擴大,但總的整體素質卻有待提高,特別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又催生了建筑市場違法分包、層層轉包、非法掛靠等很多不正常的現象。目前施工項目以包代管的現象很嚴重,而且施工隊伍大多重效益、輕安全,安全意識相當薄弱,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虛設,導致了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高頻發,這樣同時也增大了安全監理工作的難度和執業風險。
4.監理單位自身存在問題
當前,有相當一部分監理單位自身的安全體系未健全,監理自身安全管理薄弱,大多數項目監理部基本上都是由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兼管各專業的安全,而且部分監理人員缺乏現場安全管理知識和經驗,缺乏對現場隱患的敏感性,難以承擔安全監理的重任,導致監理單位整體素質不容樂觀,難以滿足現階段安全監理工作的需要。
三、監理工作如何規避防范安全責任風險
1、建立健全企業履行監理安全責任體系
1.1監理單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監理保證體系,制定履行監理安全責任的各項規章制度。
1.2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應對本企業監理工程項目的安全監理全面負責,落實監理企業安全責任的分管領導和管理的職能部門,明確各級監理人員的安全責任,確定企業內部各項目監理機構落實監理安全責任的考核檢查標準,規范各項目監理機構安全監理的工作程序。
1.3監理企業安全管理的職能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檢查所有在監工程的安全狀況和各監理機構的安全工作措施,規范安全監理工作程序及考核檢查標準,有效地規避因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的安全監理不到位所導致的風險。
2、項目監理機構要加強對工程的安全監理
2.1監理單位應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和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編制包括履行監理安全責任內容的監理規劃,明確安全監理工作的范圍、目標、內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員配備計劃和職責等。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監理單位應當編制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2.2總監理工程師要對工程項目的安全監理負責,組建項目監理部時,根據根據所監理的工程項目特點、大小復雜程度,配備專兼職安全監理工程師及安全監理人員,制定安全監理工作制度與工作流程,明確監理人員的安全監理職責,切實保證相關責任落實到位。
2.3總監理工程師要結合工程項目實際情況,對現場監理人員進行安全監理技術交底,提高監理人員在現場發現安全問題的能力。
2.4工程開工前,監理項目部應對施工單位所報送的資料進行認真審核,主要內容有:
2.4.1審核施工單位企業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是否合法有效。
2.4.2檢查施工單位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建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制定情況,重點審查項目經理及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是否具有合法有效資格,審核特種作業人員資格,做到相關證書與人員及身份證相符,特別要注意證書的有效期。
2.4.3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要求。重點審查《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所規定的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2.4.4審核分包單位的企業資質及安全生產許可證,分包工程內容與范圍必須是符合法律規定及施工合同約定,總包單位在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必須簽訂分包工程安全生產協議書,明確總、分包單位各自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職責,防止發生事故后總、分包單位之間出現相互推諉、扯皮的現象。
2.4.5審查施工單位對進場施工人員的安全“三級教育”及安全技術交底工作落實情況。安全教育及安全技術交底的內容應有針對性且應做好書面記錄,交底人與被交底人均應在三級安全教育卡和安全交底記錄上簽字,不得代簽。
2.5施工過程中,監理項目部安全監理的主要工作內容有:
2.5.1監督施工單位嚴格按照已經審批(審查)通過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當監理人員發現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隱患時,應該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或者暫時停止施工,并同時報告建設單位。
2.5.2安全監理人員必須對施工現場進行日常的安全巡視檢查工作并形成安全巡視檢查記錄。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地由項目監理部組織,有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含分包單位)相關人員參加,對工程現場進行安全檢查,重點檢查項目經理等施工管理人員到崗及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情況,檢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和安全生產管理措施落實情況,抽查施工現場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2.5.3對施工單位進場投入使用的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前,應要求施工單位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要求其提供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合格證明。
2.5.4在施工過程中,對于工程的重點工序、關鍵部位,特別是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項目監理部必須檢查施工企業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到崗、特殊工種人員持證上崗以及施工機械完好情況;現場跟班監督施工執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及時發現和處理旁站監理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安全問題,旁站監理記錄中必須如實準確地反映施工安全情況。
2.5.5工程竣工后,監理單位應將有關安全生產的技術文件、驗收記錄、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監理月報、監理會議紀要及相關書面通知等按規定立卷歸檔。
國務院于2003年11月24日頒布第393號令:《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明確規定了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建設施工活動中各方主體的安全生產責任,并于2004年2月1日起實施。隨著《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條例》的頒布,監理人員要承擔相應的監理責任,《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條例》頒布實施后,監理單位以法律形式正式承擔安全生產的監理職責。由于《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條例》頒布實施時間不長,以往又沒有對安全生產進行監理,相對缺乏關于安全方面的知識與經驗。監理單位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條例》的要求,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和政策,法規及標準,要本著“以人為本”的精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行使安全生產監理職責,保證安全生產,保障作業人員的施工安全與職業健康。
二、安全監理的重要性
國家頒布《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條例》說明,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是建筑施工現場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各方責任主體應當十分重視。安全監理是建設監理的重要工作內容之一,也是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重點工作,是促進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水平提高的不可缺少的方法,是為加強安全管理,減少重大傷亡事故,消除安全隱患而推出的一種新的管理模式。各方主體面對這一新的管理模式,做好安全監理工作,對于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證整個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證監理單位的監理任務順利完成是非常重要的。
三、安全監理工作的內容
1.監理公司應健全安全管理體系、制度和職責。
健全安全管理體系、安全管理機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確保安全生產最基本、最關鍵的因素。沒有一個健全的安全管理體系,沒有一個高效運行的安全管理機構,沒有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就無法落實,安全生產就無從說起,“安全生產”只不過是紙上談兵罷了,最終根本無法保證安全生產。它關系到安全管理的成效性和安全管理的高效性,也關系到安全管理最終目標的實現。各級各部門各人員要切實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盡職盡責,才可保證安全生產。只有把加強制度建設與職責落實到每一個人,方可進一步確保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防護措施,最終才能保證安全施工,保證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與健康。
2.監理公司應明確安全管理目標。
沒有明確和切實可行的安全管理目標,項目安全管理工作將會失去方向,項目管理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將無從談起,最終將導致項目安全管理工作的癱瘓。根據地方、企業、項目的實際情況,制定適用性強、針對性強的全面詳細的安全管理目標,避免安全管理目標的過高過大、過低過粗。過高過大、過低過粗的安全目標,違背了“以人為本”的精神,也違背了“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
安全管理目標應包括以下內容:傷亡控制指標,安全達標情況,文明施工情況,安全教育培訓目標,安全檢查整改目標,持證上崗指標,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目標,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交底目標,責任制落實目標,獎罰目標,等等。
3.安全監理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
(1)安全監理事前控制
監理單位開工前重點檢查施工單位安全組織機構、安全管理體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責任制的健全與否,檢查這些體系的落實情況,專職安全檢查人員是否到位、安全職責的制定、安全保證體系的運行等情況。認真審查《各種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高危作業安全施工及應急搶險方案》,監理公司項目部認真討論,形成一致意見,再給予批準。對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并規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針對工程中《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并形成檔案資料。嚴格檢查安全交底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認真檢查進場機械設備和材料,材料必須先行報驗,凡質量證明材料不全、檢測過期或現場檢查認為達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對安全防護用品進行詳細的產品質量檢測。對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安全帽、安全帶,以及漏電保護開關等事先檢查進行檢驗和審核工作,劣質、失效或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堅決不準使用,以保證防護用品安全功能有效。
(2)安全監理事中控制
在施工過程當中,通過安全監理工作要點,對安全風險進行分析,使監理人員在工作巡視過程中,既能照顧到面上的安全,又能檢查出關健安全隱患部位,重點把好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的施工、高危作業的關鍵工序跟班旁站等工作。專業監理堅持定期安全檢查和突擊性抽查或專項檢查制度。在承包單位經常性安全自查、監理部日常巡視檢查。每周開一次關于安全的例會,并根據工程的進展或現場發現的事故隱患,組織專項檢查,使安全施工方面的問題或隱患能及時發現和解決。
(3)安全監理的事后控制
[關鍵詞]:安全生產監理責任落實
中圖分類號:F530文獻標識碼: A
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是工程建設中及為頻繁的安全管理工作,也是監理工程師們經常碰到的安全監理責任。對此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要有正確的認識。
首先,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要在“掌握、提高”上“重在落實”。
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要不斷地學習和“掌握”國家和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特別要“掌握”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提高”對承擔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的認識,煉好“內功”,提高素質。
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過程中監理工程師應掌握的法規及有關文件有:
1、《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
2、《建筑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程》(JGJ196-2010);
3、《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4、《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12);
5、《監理規劃》;
6、《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御工程施工方案》;
7、《監理規范》。
為了執行好《安全生產條例》,工程監理單位要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在編寫的監理文件(監理規劃、實施細則等)中,要體現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的內容、措施,明確分工和責任,在實際工作中,有章可循。
其次,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工作中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要在“審查、核驗”上“重在落實”
第三,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階段,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要在“監督檢查”上“重在落實”。
1.檢查塔機的基礎必須符合安全使用的技術條件規定,且基礎圖紙必須由設計單位出圖并蓋有出圖章。
2.起重司機應持有與其所操縱的塔機的起重力矩相對應的操作證;指揮人員應持證上崗,并正確使用旗語或對講機。
3.起吊作業中司機和指揮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吊”的規定:指揮信號不明確或無指揮不吊;超負荷和斜吊不吊;細長物件單點或捆扎不牢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吊物邊緣鋒利,無防護措施不吊;埋在地下的物體不吊;安全裝置失靈不吊;光線陰暗看不清吊物不吊;6級以上強風區無防護措施不吊;散物裝得太滿或捆扎不牢不吊的“十不吊”。
4塔機運行時,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的要求及規定執行。最基本要求:起吊前,先鳴號,吊物禁止從人的頭上越過。起吊時吊索應保持垂直、升降平穩,操作盡量避免急剎車或沖擊。嚴禁超栽,當起吊滿載或接近滿載時,嚴禁同時做二個動作及左右回轉范圍不應超過90度角。
5.塔機停用時,吊物必須落地不準懸在空中。并對塔機的停放位置和小車、吊鉤、夾軌鉗、電源等一一加以檢查,確認無誤后,方能離崗。
6.塔機在使用中不得利用安全限制器停車;吊重物時不得調整起升、變幅的制動器;除專門設計的塔機外,起吊和變幅兩套起升機構不應同時開動。
7.塔機的拆卸方案并經企業技術主管負責人的審批同意后方能進行。同時要做好對全體拆卸人員的交底和安全教育。
8.自升式塔機使用中的頂升加節工作,要有專人負責。塔機安裝完后的驗收和檢測工作是必不可少的,頂升加節后的驗收工作也應該嚴格執行。對塔機的垂直度、爬升套架、附著裝置等都必須進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9.兩臺或兩臺以上塔吊作業時,應有防碰撞措施。
10.定期對起重吊裝機械的各安全裝置進行維修保養,確保其在運行過程中發揮正常作用。
11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安全生產專項檢查。
12.不定期抽查現場施工安全管理人員到崗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除檢查上述項目以外項目監理機構還應在下列階段進行旁站監理:
1、塔吊基礎混凝土澆筑;
2、塔吊安裝過程;
3、塔吊頂升過程;
4、塔吊拆卸過程;
5、臨街起吊重物;
6、體積巨大或起吊重量較重的物體;
第四,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要排除一切干擾,在“預防、糾偏”上“重在落實”。在工程監理過程中,發現違章指揮、違規操作時,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時,應要
求施工單位整改、停工整改、報告建設單位、甚至上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發揮快速上報通訊網絡的作用。正如《安全生產條例》第十五條所講,“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正是由于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堅持“預防”的原則,發現問題,及時“糾偏”,工程建設的安全生產又多了一層保障。這時,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要做到,排除一切干擾,該整改的要整改,該停工的要停工,該上報的要上報,將安全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五,“重在落實”還要做到,將在監理工作中形成的有關安全生產的監理資料,進行“收集、歸檔”的要求。
建設工程的施工過程,也是各種安全生產的監理資料,如監理工程師的安全生產指令、監理規劃和實施細則、安全設施和施工設備的驗收手續、監理日記、監理月報、工地例會和專題會議紀要、安全巡視記錄等形成的過程,這些監理資料,以文字的形式,記錄了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認真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的實際行動和過程。這些監理資料,是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辛勤勞動的結晶,是“落實”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的原始記錄,是“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的有力見證,是最重要的文字記載。因此,這些安全生產的監理資料,在工程施工的監理過程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收集起來,加以整理、立卷、歸檔、備查。
關鍵詞:工程;安全;監理
前言
關于工程安全的問題,近年來是引起關注度最高的問題之一,尤其是在上海“樓倒倒事件”后,更引起了全民討論。如何做好建設工程安全問題,做好工程監理是必不可少的措施。所謂安全監理,是對工程建設全過程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管理,是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保障。本文主要探討施工階段的安全監督問題,它同樣也應該按照科學管理的方法,對施工階段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管。在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理過程中,我們就應該從多個方面明確安全監理工作的重點。
1建設工程施工安全保證體系
在我們了解了建設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發生的內在規律后,如何從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和安全技術措施工作方面加以保證,就成為實現施工安全要求必須解決好的兩大課題,建立、健全和不斷完善這兩個方面的安全保證,正是實現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科學管理要求的基礎,同時也是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科學管理工作體系中的核心部分。要建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保證,則主要通過建立全面的施工安全保證體系來實現。實現建設工程施工安全保證要求的安全生產工作體系,我們稱之為施工安全保證體系,它是由施工安全的組織保證體系、制度保證體系、技術保證體系、投入保證體系和信息保證體系所組成,它們分別為施工安全的組織要求、制度要求、技術要求、投入要求(實現安全作業條件和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資源投入)和信息供應要求(安全法律、法規、標準信息,安全事故信息,安全技術與管理信息等)提供所需的保證。這個全面的施工安全保證體系是施工單位保證施工安全的管理工作體系,它具有以下特點:
(1)工作包容性:就是可以容納所有施工安全生產工作項目及其工作環節;
(2)管理覆蓋性:就是可以將所有施工安全工作項目及其要求納入其中;
(3)技術適應性:就是可以適應所有工作項目對安全技術的要求;
(4)有機協調性:就是可以將5個單項保證體系有機的結合起為,隨時協調配合,形成有機整體;
(5)發展進步性:就是可以將各方面的發展和進步要求融于其中。
因此,施工安全保證體系是一個科學的體系,是施工安全科學管理工作的體系,容納了科學管理的基本內容。
2施工安全監理工作重點
我們已經明確了建設工程施工安全保證體系的5個組成部分,只有建立了全面的施工安全保證體系,才能實現施工安全的科學管理,才能保證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如何建立健全建設工程施工安全保證體系的5個組成部分,并使之有效的實施,不僅是施工單位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的重點,同樣也是施工階段安全監理的工作重點。
2.1督促檢查施工安全組織保證體系的建立和落實情況
施工安全的組織保證體系是負責施工階段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系統,包括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和工作機制。安全組織保證體系也就是施工單位和建設工程項目中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是指建筑施工企業及其在建設工程項目中設置的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獨立職能部門。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在企業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專職人員,包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和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即為施工安全組織保證體系的體現,是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在諸多安全事故中,施工單位沒有設置相應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致使安全生產無人管理,各項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得不到有效的落實,導致施工安全生產沒有組織保障,安全生產失控,這是施工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一個重要原因。因此,建立施工安全組織保證體系,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保證施工安全,是十分必要的。
2.2督促檢查施工安全制度保證體系的建立健全
為建設工程施工階段安全生產管理的各個環節提供制度的支持與保證的體系稱為施工安全制度保證體系。當前,建筑施工單位安全管理法制化、規范化已成為一種趨勢,施工單位只有遵循一定的工作制度,才能科學地規范安全管理和工作過程中的各種行為,實現建設工程施工生產過程的安全。
根據《建筑法》、《安全生產法》以及《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中的相關規定,施工單位應建立的施工安全制度保證體系應包括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主要有:
安全目標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制度;三類人員考核任職和特種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制度;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和專家論證審查制度;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設施和防護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分包單位的管理制度;意外傷害保險制度;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制度等。
以上所列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已基本上覆蓋了施工階段安全生產的各個環節,成為了安全管理工作的依據和作業人員工作和生產行為的守則,也是施工單位建立良好安全生產氛圍的工作基礎。但我們也知道,施工安全制度保證體系的建立與實施,并不是建立起一批制度就可以了,其核心應該是建立能夠全面保證實現各安全生產工作環節要求的、保證可以嚴格被執行的制度體系。第一個保證需要將建立施工安全保證體系的各項要求納入制度,給予制度以約束和保證;第二保證則需依靠其可行性和責任規定來實現。而目前的實際情況是第二個保證往往無法或有效的實現。施工單位雖然也建立了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但其編制的可行性和落實、執行情況往往達不到要求。這就需要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予以監督、檢查和落實其執行情況,這也是施工階段安全監理工作的一大重點。要監督、檢查施工安全制度保證體系的建立和落實,監理工程師應重點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嚴格按照現行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和相關標準的各項規定,督促、檢查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是否確保落實了《安全條例》規定的各項安全責任;
(2)檢查施工安全制度保證體系是否將涉及組織、技術、投入和信息保證的工作制度要求納入進來;
(3)施工安全制度保證體系要確保達到各項管理制度在各有所重的基礎上,解決好其間的聯接、協調和配合要求,使其形成有機整體;
(4)各項制度的內容和規定,必須明確、準確并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檢查性,達到具體細致、盡可能量化的要求,以便于嚴格執行;
(5)在各項制度之中均應有相應的責任規定。
結束語
當前開展和實施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理工作的現狀不容樂觀,并存在著這樣那樣的困難。如何針對安全監理的現狀采取有效地措施,提高安全監理工作的實效,值得我們共同思考和探索。筆者認為,要想真正切實有效地實施和開展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理工作,杜絕或減少建設工程安全事故的發生,必須要做好強化各項法規制度的落實,積極提高建設工程參與各方主體的安全責任意識,不斷規范建筑市場的行為,保障各方的合法權益,努力提高監理單位自身素質和工作水平等方面的工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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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水運工程;施工監理;安全監理
中圖分類號:E271文獻標識碼: A
一、前言
隨著我國科學技術的進步和社會經濟的發展,交通運輸行業在國民經濟中所占地位不斷提升,而水運是交通運輸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我國水運安全監理工作出現很多漏洞,根據水運工程建設的特點,只有打牢扎實的安全理論、善于總結安全監理經驗、科學高效的安全監理方法,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才能做好水運工程安全監理工作。
二、安全監理工作目標
安全監理工作目標是指工程監理單位依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工程強制性標準及合同文件,對交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的監督檢查,通過監督檢查及時發現施工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安全隱患,同時要求施工單位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防止或減少各種安全生產事故發生,杜絕重傷、死亡事故,最終達到保護勞動者的安全與健康。
三、施工準備階段安全監理的主要工作內容
工程的安全事故與工程施工生產密切相關,為了真正能夠預防工程安全事故,必須消除施工生產過程中的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監理人員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消除安全事故因素的外部力量,監理人員的安全管理必須通過施工管理人員的貫徹才能成為有效的措施。
1.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理規范的要求,編制項目監理大綱,明確安全監理的范圍、內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員配備計劃和職責等。
2.對中型及以上項目和《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監理實施細則。實施細則中明確安全監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點,以及對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方案。
3.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要求,審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工程開工。
4.如有項目分包,監理工程師應審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確了施工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各自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責任。
5. 做好危險源辨別以及危險源清單編訂工作。
四、施工階段安全監理的主要工作內容
施工階段安全監理所采取的主要監管方式為“巡視” ,其主要工作內容有:
1.監理工程師在巡視過程中,主要監督施工單位是否按照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若發現施工單位未按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和工程強制性標準施工,違規作業時,應及時制止違規施工作業;
2.定期巡視檢查施工過程中的危險性較大工程作業的情況,如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立即書面指令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簽發《工程暫停令》要求施工單位暫停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監理工程師應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3.核查施工現場各類施工起重機械、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和安全設施的驗收手續;
4.巡視檢查施工現場各種安全標志和安全防護措施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并檢查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情況;
5.督促施工單位進行安全生產自查工作,落實施工生產安全技術措施,并對施工單位自查情況進行抽查,參加施工現場(建設單位或政府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專項檢查。
6.現場監理機構要建立施工安全監理臺帳,安排專人負責。監理人員每次巡視、檢查工作,要將涉及施工安全的情況、發現的問題、監理的指令及施工單位處理的措施和結果及時記入臺帳。總監理工程師應定期檢查施工安全監理臺帳記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定期檢測水運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策略落實情形
安全監理工程師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情況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后,應該及時向相關單位提出具體的整改要求。并且督促施工單位能及時進行整改,及時清除安全隱患,制止出現的違章作業情況,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8.做好特殊情況下的安全監理工作
安全生產管理實際上是全方位、全過程、全員的動態性的管理過程,安全監理工程師除了應該對施工整個過程做好安全巡視檢查外,還需要檢查夜晚施工、大霧等特殊情況下的安全監理工作。特別是在冬季、高溫、雨季的情況下施工,應該制定專門的施工處置方案,并且制定相關的安全監理方案。
9.控制好水運工程施工工期
水運工程自身的諸多特點決定其建設工期,往往具有一定的不穩定性,經常發生趕工期的現象。安全監理工程師應該從安全生產角度來切實協調好施工單位和業主之間的關系,并且提醒業主采用不合理的工期會出現嚴重的后果。
10.提升廣大水運工程監理人員素養
監理工作展開前,需要對全部監理人員,進行全方位的安全培訓與安全教育,提高安全責任方面的意識,并提升安全控制方面的技能,只有這樣才能進一步提升監理單位的安全效能,實現全方位監督。
五、安全監理工作制度
在工程實施中監理單位建立以下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審查制度、專項施工方案審查制度、安全隱患處理制度、嚴重安全隱患報告制度、按照法律法規與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制度、監理檢查制度等。
1.安全技術措施審查制度
針對每項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事故隱患和可能發生安全問題的環節進行預測,從而在技術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過程中的危險因素,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
2.專項施工方案審查制度
施工單位應當分別編寫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驗算結果,在施工前辦理監理報審。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監理工程師審查同意簽字后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必要時,施工單位還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3.安全隱患處理制度
強調對工程安全事故隱患的處理,是為了對安全事故進行預防,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工程施工安全隱患是在安全檢查及數據分析過程中發現的,監理人員在發現違章施工、違規操作、違反安全制度等現象,以及存在安全事故隱患,應及時處理。
4.嚴重安全隱患報告制度
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嚴重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5.按照法律法規與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制度
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在工程實施中監理工程師應當編制安全生產監理計劃;對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應當加強巡視檢查。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6.監理檢查制度:督促施工單位進行安全自檢,監理工程師抽查,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安全生產專項檢查。
六、完善水運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監理工作
總之,水運工程安全監理工作,對確保水運工程建設項目來講是非常重要的,為此,應該充分了解水運工程安全監理的現狀,做好危險源辨別以及危險源清單編訂工作,做好安全監理重點核查內容,提升廣大水運工程監理人員素養,定期檢測水運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策略落實情形,做好特種作業人員、大型設備的監理工作,做好特殊情況下的安全監理工作,控制好水運工程施工工期,提升水運工程安全監理水平。
七、結束語
水運工程建設安全監理工作需要在切實把握相關理論基礎上,進一步總結安全監理的實踐經驗,進而形成科學監理方法,真正做好水運工程安全監理方面的工作。
參考文獻:
[1] 宋正利,吳靜,吳后選.淺談水運工程建設的安全監理[J].中國水運(下半月).2010(02):50-54.
關鍵詞:交通建設;安全;監理
Abstract: safety supervision can not be ignored, the author is the supervisor how to implement the safety supervision in transportatio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has made the detailed elaboration.
Key words: traffic constru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中圖分類號:U415.1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2104(2013)
安全生產關系到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關系改革開放和社會穩定大局,是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也是交通建設永恒的主題和追求的目標。交通建設工程安全監理是指工程監理單位受建設單位(或業主)的委托,依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及合同文件,對交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的監督檢查。《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2007年2月14日 交通部令2007年第1號)中第十八條明確指出了監理單位的安全責任。所以,作為交通建設工程監理人員在實施監理職責時要做到“抓生產不忘抓安全”,要認真履行安全監理職責。
工程開工前,監理工程師應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審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工程開工。審點是:1、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證體系的組織機構,包括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配備的數量及安全資格培訓持證上崗情況。2、是否制訂了施工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3、施工單位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是否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4、是否制訂了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的安全技術措施和電器防火措施。5、施工場地布置是否符合有關安全要求。6、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訂情況,針對重點部位和重點環節制訂的工程項目危險源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7、施工人員安全教育計劃、安全交底安排。8、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的使用計劃。《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規定“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公路工程監理工程師作為監理單位的現場代表,在開工前,應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公路工程強制性條文的規定。結合公路建設特點,重點審查1~8款所列的內容,并強調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經審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工程開工。
監理工程師應審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確了施工單位與分包單位各自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責任。通過審查施工分包合同中安全生產的責任條款,促進施工單位與分包單位各自強化質量意識,明確責任,落實安全保證體系。
監理工程師在巡視、旁站過程中應監督施工單位按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組織施工,若發現施工單位未按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和工程強制性標準施工,違規作業時,應予制止。對危險性較大的工程作業等要定期巡視檢查,如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立即書面指令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簽發《工程暫停令》要求施工單位暫停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監理工程師應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規定“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監理工程師在巡視、旁站過程中,應檢查施工單位的施工生產是否違反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及工程強制標準,是否違規作業,是否存在安全事故隱患,如發生上述行為,則應立即制止,并書面指令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簽發《工程暫停令》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監理工程師應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督促施工單位進行安全生產自查工作、落實施工生產安全技術措施,參加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檢查。監理工程師應督促施工單位認真履行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并定期進行自查。監理工程師應參加上級單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組織的各種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
建立施工安全監理臺賬。監理機構應建立施工安全監理臺賬,并由專人負責。監理人員應將每次巡視、檢查、旁站中,發現的涉及施工安全的情況、存在的問題、監理的指令及施工單位處理的措施和結果及時記入臺賬。總監理工程師和駐地監理工程師應定期檢查施工安全監理臺賬記錄情況。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施工安全監理臺賬是監理人員履行職責與否的重要記錄和證明。因此監理人員應將襝查、旁站過程中發現的有關施工安全隱患、事故苗頭的情況、監理的指令及施工單位處理的措施和結果等詳盡、及時記入臺賬。施工安全監理臺賬具體可由安全監理人員統一整理,總監理工程師和駐地監理工程定期檢查。
分項、分部工程交工驗收時,如安全事故的現場處理未完成,不得簽發《中間交工證書》。如分項、分部工程發生過安全事故,到其交工驗收時施工單位仍未按有關規定把事故現場處理完成,監理工程師可暫不簽發《中間交工證書》,待處理完畢后簽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