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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稅收籌劃 原則 方法
稅收籌劃行業在國外早已合理合法地普遍存在,它涵蓋了對個人的稅收籌劃、區域性的稅收籌劃和跨國投資的稅收籌劃服務。而在國內,稅務籌劃卻一向是令稅務管理部門反感的字眼,稅務局想多收稅,而稅收籌劃則是為了幫助企業少納稅。正因如此,稅收籌劃在我國并沒有走上社會化、規范化的發展軌道。
一、稅收籌劃的概念
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在既定的稅法和稅制框架內,在完全不違背立法精神的前提下,當存在多種納稅方案時進行優化選擇,實現稅負減輕、稅后利潤最大化的經濟行為。狹義的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為了規避或減輕自身稅收負擔而利用稅法漏洞或缺陷進行的非違法的避稅法律行為,利用稅法特例(稅法中因政策等需要對特殊情況所做出的某種優惠規定)進行的節稅法律行為,以及為轉嫁稅收負擔所進行的轉稅純經濟行為。廣義的納稅籌劃則是指為了規避或減輕自身稅負和繳納費用,防范、減輕甚至化解納稅風險,以及使自身的合法權益得到最充分保障而進行的一切籌謀、策劃活動。
1、稅收籌劃與偷稅的區別
(1)稅收籌劃與偷稅有著本質的區別。稅收籌劃是納稅人在稅收法規、稅收政策上做文章,在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降低稅負,多獲利益。它是一種積極主動的行為,不損害國家利益,相反,通過節稅促進企業發展,增強企業后勁,從而使稅收能找到新的經濟增長點。但是,偷稅是納稅人采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行為。偷稅的行為是不合法的。
(2)二者在時間上也有差別。偷稅是在納稅人的納稅義務(應稅行為)已經發生并且能夠確定的情況下的行為。稅收籌劃是納稅人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活動事先進行籌劃和安排,從而取得節約稅收成本的行為。
2、稅收籌劃與避稅的區別
避稅是指納稅人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采取一定的形式、方法和手段,規避、降低或延遲納稅義務的行為。避稅是一種合法的行為。那么稅收籌劃和避稅的有何區別?
(1)道義區別。一般認為,稅收籌劃是充分利用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符合國家調整產業導向的行為,是正當的行為。避稅則是利用稅收立法上存在的漏洞或不完善之處,以達到少繳稅的目的,在道義上通常有不正當之嫌。
(2)立法導向區別。避稅是用合法手段以減少稅收負擔,但其手段通常是鉆稅法上的漏洞、反常和缺陷,謀取不是立法者原來所期望的稅收利益,與立法者的立法本意、立法導向是相違背的。稅收籌劃也是通過合法手段減少稅收負擔,但其稅收利益是立法者所期望的,或至少是立法者能接受的,符合或至少不違背立法者本意和立法導向。
(3)政府反映區別。政府對避稅行為一般采取種種反避稅措施,包括完善立法甚至設置避稅陷阱等,以達到打擊和杜絕避稅行為。稅收籌劃是政府予以引導和鼓勵的,政府甚至會積極指導或輔導納稅人調整產業政策,并針對實際情況,頒布一系列為納稅人落實稅收優惠利益的政策、法規。
三、稅收籌劃應遵循的原則和主要方法
1、稅收籌劃的原則
企業稅收籌劃從根本上應歸結于企業財務管理的范疇,其目標是由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決定的。也就是說,在確定稅收籌劃方案時,不能一味地僅考慮稅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該籌劃方案的實施引發的其他費用的增加或收入的減少,必須綜合考慮采取該稅收籌劃方案是否能給企業帶來絕對的收益。因此,在選擇稅收籌劃方案時,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1)合法性原則。合法性原則要求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必須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第一,企業開展稅收籌劃只能在稅收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進行,不能違反稅收法律規定,逃避稅收負擔。第二,企業稅收籌劃不能違背國家財務會計法規及其他經濟法規。第三,企業稅收籌劃必須密切關注國家法律法規環境的變更。企業稅收籌劃方案是在一定時間、一定法律環境下,以一定的企業經營活動為背景來制定的,隨著時間的推移,國家的法律法規可能發生變更,企業財務管理者就必須對稅收籌劃方案進行相應的修正和完善。在籌劃實務中堅持合法性原則必須注意以下三個方面:一是要全面、準確地理解稅收條款,不能斷章取義。例如某網絡公司設有網絡新聞為了達到節稅目的,把員工工資收入分解為工資收入和稿酬收入,從而降低個人所得稅稅收負擔,表面上看好像稿酬收入可以減征30%,符合法律規定,但是稅法里的稿酬收入是特指報紙、雜志等傳統媒體支出報酬,而不包括網絡媒體等向作者支付的報酬,因此這項稅收籌劃就違背合法性原則,而屬于一種典型偷稅行為。二是要準確分析判斷采取的措施是否合法,是否符合稅收法律規定。例如,某酒店各服務項目采取分別核算辦法進行財務稅收核算,但為了降低稅收負擔,對練歌廳收入采取開具餐飲服務業發票的形式來達到節稅目的,那么,這一節稅措施由于違反稅收法律、法規,顯然這種“稅收籌劃”就是非法的。三是要注意把握稅收籌劃的時機,要在納稅義務發生之前選擇通過經營、投資、理財活動的周密精細的籌劃來達到節稅目的,而不能在納稅義務已經發生之后采取所謂補救措施來推遲或逃避納稅義務。
(2)服從于財務管理總體目標的原則。稅收籌劃的最終目的是使企業實現其財務管理的目標即稅后利潤最大化,取得“節稅”的稅收利益。這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選擇低稅負,即降低稅收成本,提高資本回收率;二是延遲納稅。不管是哪一種,其結果都可以實現稅收支出的節約。要進一步考慮的是,稅收籌劃的目的在于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但稅收負擔的降低并不一定帶來企業總體成本的降低和收益水平的提高。例如,稅法規定企業負債利息允許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因而負債融資對企業具有節稅的財務杠桿效應,有利于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但是,隨著負債比率的提高,企業的財務風險及融資風險成本也隨之增加,當負債成本超過了息前的投資收益率,負債融資就會呈現出負的杠桿效應,這時權益資本的收益率就會隨著負債比例的提高而下降。因此,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時,如不考慮企業財務管理的總體目標,只以稅負輕重作為選擇納稅方案的唯一標準,就可能會影響到財務管理總體目標的實現。
(3)服務于財務決策過程的原則。企業的稅收籌劃不能獨立于企業財務決策,必須服務于企業的財務決策。如果企業的稅收籌劃脫離企業財務決策,必然會影響財務決策的科學性、可行性,甚至會誘導企業做出錯誤的財務決策。例如,稅法規定企業出口的產品可以享受退稅的優惠政策,企業選擇開放式的出口經營策略,必然為企業帶來更多的稅收利益。但是,如果撇開國際市場對企業產品的吸納能力和企業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片面追求出口經營帶來的稅收利益,那就可能誘導企業做出錯誤甚至是致命的營銷決策。
(4)成本效益原則。稅收籌劃的根本目標就為了取得效益。但是,任何一項籌劃方案都有其兩面性,隨著某一項籌劃方案的實施,納稅人在取得部分稅收利益的同時,必然會為該籌劃方案的實施付出額外的費用,以及因為選擇該籌劃方案而放棄其他方案所損失的相應機會收益。一項成功的稅收籌劃必然是多種稅收方案的優化選擇,必須綜合考慮。一方面,企業稅收籌劃必須著眼于企業整體稅負的降低,不能只盯在個別稅種的負擔上,一種稅少繳了,另一種稅可能就要多繳;另一方面,企業的稅收籌劃不是企業稅收負擔的簡單比較,還必須充分考慮到資金的時間價值,因為一個能降低當前稅收負擔的納稅方案可能會增加企業未來的稅收負擔,這就要求企業財務管理者在評估納稅方案時,要引進資金時間價值觀念,把不同納稅方案、同一納稅方案中不同時期的稅收負擔折算成現值來加以比較。
(5)事先籌劃原則。事先籌劃原則要求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時,必須在國家和企業稅收法律關系形成以前,根據國家稅收法律的差異性,對企業的經營、投資、理財活動進行事先籌劃和安排,盡可能地減少應稅行為的發生,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才能實現稅收籌劃的目的。如果企業的經營、投資、理財活動已經形成,納稅義務已經產生,再想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那就只能進行偷稅、欠稅,而不是真正意義的稅收籌劃。
2、稅收籌劃的方法
稅收籌劃是一項實用性和技術性很強的業務,涉及財務決策、會計核算、投資融資、生產、經營以及法律等多個領域,因此,有必要對稅收籌劃的方法做一些了解。稅收籌劃的方法主要有三種。
(1)分稅種籌劃法。分稅種籌劃法是針對具體稅種的籌劃法。在運用此籌劃法時,一要抓住幾個重要的稅種進行籌劃,例如增值稅、所得稅的稅收籌劃;二要針對自己的具體情況進行籌劃。這種研究方法的優點是條目清晰,實用性強,而且容易深入研究,因為無論針對怎樣復雜的過程、怎樣復雜的行業進行的籌劃都是單個稅種籌劃的總和。但這種籌劃方法很難把握要領,而且對于每個具體的企業來說,每一生產經營環節都會涉及很多稅種,僅對一種稅進行考慮,很難從總體上把握。
(2)分行業籌劃法。分行業籌劃法是針對某個具體行業進行籌劃的方法。運用分行業籌劃法的最大優點就是將某個行業所涉及的所有稅收問題都分析清楚,并充分地了解國家針對該行業的所有稅收優惠政策,用足稅收優惠。但也需要注意運用分行業籌劃法進行稅收籌劃時,不能忽視相關行業稅收政策的變化。這種籌劃法存在的最大缺陷是,研究人員所做出的籌劃方案,只能對某個特定的行業適用,一般只在具體的經濟主體內部運行,這不利于專門的研究機構進行研究。
(3)經營活動籌劃法。經營活動籌劃法是指圍繞經營活動的不同方式而進行的籌劃,如公司融資的稅收籌劃、證券投資的稅收籌劃、跨國經營的稅收籌劃等。無論某個行業、某個企業怎樣復雜,總是會涉及具體的經營活動,這樣對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的籌劃就可以對很多納稅人適用。運用這種方法進行籌劃,需要籌劃人具有很強的專業知識,同時要把眼光放在企業整體利益的最大化上,要注意與企業其他的生產經營活動相互協調。由于每個行業的經營活動都會存在特殊性,因此,用這種籌劃方法進行籌劃也不是十全十美的,只能是針對每種生產經營活動比較普遍的行為進行籌劃。
總之,正確的稅收籌劃無論在維護國家的利益還是在促進企業經營發展上都是有百益而無一害的,在企業現代財務管理中應該得到提倡。從維護國家長遠利益和促進企業經營發展來看,進行正確合法的稅收籌劃也是非常必要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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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趙連志:稅收籌劃操作實務[M].中國稅務出版社,2001.
Abstract:The undertaking on characteristics of tax planning and its specific application in the enterprises are introduced in this paper.
關鍵詞:稅收籌劃偷稅節稅
Key words:Tax PlanningTax EvasionTax-saving
作者簡介:闕紅艷 女 1972年 籍貫:江西南昌工作單位:九江職業大學 講師 會計師 研究方向:財務成本管理 稅收籌劃
隨著改革開放進程的加快,我國經濟日益融入全球化進程,企業的涉稅事項不斷增多。不論在哪個國家,都要求納稅人依法納稅,對不履行納稅義務的人要進行法律制裁。但是在不違背稅法的前提下,納稅人是否就沒有什么辦法可以合法地減輕自己的稅收負擔呢?納稅人是否就應該被動地按稅務部門的要求繳稅呢?答案是否定的。舉例如下:
某從事裝潢及園林建筑設計業務的企業,為一般納稅人,2006年實現銷售1 200多萬元,由于該企業設計安裝勞務項目所占的比重較大,購入原材料可抵扣進項稅額比較少,該企業稅負率高達12%,2006年繳納增值稅近150萬元。
2007年初該企業老板接受了稅收籌劃專家的意見,對企業的業務情況進行了詳細分析,發現該企業的業務可分為兩塊,一塊是原材料的購進加工及銷售;另一塊是建筑設計安裝勞務,其中園林藝術設計建筑安裝業務所占比重較大。于是提出如下策劃意見:將企業的業務分成兩塊,并在工商部門單獨注冊,建成兩個獨立核算的法人企業。其中一個是應納增值稅為主的,另一個是應納營業稅為主的,兩個企業有關聯關系。經過策劃后,兩個企業以正常的形式對外從事經營業務,經過一年的運作,兩企業實現銷售收入1 400多萬元,而繳納增值稅和營業稅合計不到70萬元,稅收負擔率從原來的12%下降到到5%,企業的生產經營效益明顯上升。從這個例子當中我們可以感受到稅收籌劃帶來的好處。本文將對稅收籌劃及其在企業中的應用進行探討。
一、對稅收籌劃的理解
印度稅務專家N.J.雅薩斯威在《個人投資和稅收籌劃》一書中說,稅收籌劃是“納稅人通過納稅活動的安排,以充分利用稅收法規所提供的包括減免稅在內的一切優惠,從而獲得最大的稅收利益。”美國學者梅格斯博士認為:“人們合理又合法地安排自己的經營活動,使之繳納可能最低的稅收,他們使用的方法可稱之為稅收籌劃。”對稅收籌劃在我國還有很多同義的稱呼,但不管如何具體表述,稅收籌劃都包括這樣幾層涵義:(一)納稅人立場。稅收籌劃是納稅人進行的一項行為,而非政府、稅務機關的行為;(二)合法性。稅收籌劃是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所做的有關獲得稅收收益的行為,不能違法;(三)籌劃性。稅收籌劃是對籌資、經營、投資等活動等進行事先設計和安排,不是事后總結;(四)方式多樣性。各稅種在規定的納稅人、征稅對象、納稅地點、稅目、稅率及納稅期等方面都存在著差異,這就給納稅提供了尋求低稅負的眾多機會;(五) 效益性。稅收籌劃要達到一定的目的,就是取得一定的稅收利益,這種利益可以是即期的也可以是遠期的。
稅收籌劃一般國家都采取接受的態度,如荷蘭議會和法院就承認:納稅人有采用“可接受的方法”,用正常的途徑來“節稅”的自由。這說明,稅收籌劃是對稅收政策的積極利用,符合稅法精神。從更深一層理解,稅收的經濟職能還必須依賴于稅收籌劃才能得以實現。例如,國家對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有的老企業根據這項政策引導,陶汰落后產業創辦高新技術企業,享受到了稅收優惠政策帶來的好處,這無疑也是稅收籌劃。
二、 劃分稅收籌劃和偷稅的界限
在稅收籌劃實踐中,有的納稅人則因籌劃失誤形成偷稅,不僅沒有達到節稅目的,反而受到行政處罰甚至被刑事制裁。因此,要有效開展籌劃,必須正確區分稅收籌劃與偷稅的界限。
偷稅。《征管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納稅人采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的手段,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稅務機關會依法進行相應的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因此,不論是站在納稅人的立場上,還是站在立法者的立場上,準確地判斷“稅收籌劃”與“偷稅”都是很有必要的。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結果與偷稅一樣,在客觀上會減少國家的稅收收入,但不屬于違法行為。偷稅是指企業在納稅義務已經發生的情況下通過種種不正當手段少繳或漏繳稅款,而稅收籌劃是指企業在納稅義務發生前,通過事先的設計和安排而規避部分納稅義務;偷稅直接違反稅法,而稅收籌劃是在稅法允許的前提下善意利用稅法的有關規定,并不違反稅法的規定。
目前,企業在稅收籌劃問題上存在著兩個問題;一是不懂得避稅與偷稅的區別,把一些實為偷稅的手段誤認為是避稅;二是明知故犯,打著稅收籌劃的幌子行偷稅這實。客觀地說,避稅與偷稅雖然在概念上很容易加以區分,但在實踐當中,二者的區別有時確實難以掌握。有時,納稅人避稅的力度過大,就成了不正當避稅,而不正當避稅在法律上就可認定為是偷稅。例如,利用“掛靠法”進行稅收籌劃就有這個問題。筆者認為,只要企業的財務人員切實掌握了稅法,稅收籌劃與偷稅的區別是不難分清的。
三、稅收籌劃在企業中的應用
稅收籌劃是基于不違法并且運用稅收法律、法規以及財務會計政策的有關規定的基礎上進行的,所以進行稅收籌劃實際上也是一個選擇運用稅收法律、法規財務會計政策以及其他經濟法規的過程。稅收籌劃在企業中的運用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籌資過程中的稅收籌劃
1、籌資方式是企業籌集資金所采取的具體形式。從性質上講,企業的籌資渠道一般分為負債籌資和權益籌資。雖然這兩種融資途徑可以滿足企業所需資金,但不同的籌資方式將會給企業帶來不同的預期收益,同時也會使企業承擔不同的稅負水平。
為此,企業必須權衡財務風險和資金成本的關系,確定最佳的資本結構,一般而言,如果企業支付利息、稅款前的投資收益率高于負債成本率,提高負債比重可以增加權益資本的收益水平。然而負債利息必須固定交付的特點又導致了負債籌資可能產生的負效應,如果負債的成本率超過了息稅前的投資收益率,權益資本收益會隨著負債比例的提高而下降。
2、融資租賃的利用。融資租賃是現代企業籌資的一種重要方式。通過融資租賃,可以迅速獲得所需的資產,保存企業的舉債能力,更重要的是租入的租金中,利息費用及有關手續費用直接計入費用,固定資產的購置成本通過無本租賃資產的折舊費在稅前列支,起到了雙重抵稅的作用。
(二)投資過程中的稅收籌劃
1、組建形式的選擇。現代企業包括公司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在設立企業時,企業組建形式不一樣,稅收政策也各異,以有限責任公司與合伙經營相比較,有限責任公司要雙重納稅,即先交企業所得稅,再交個人所得稅:而合伙經營的業主,只需交個人所得稅。而在組建時采取何種形式當事人應根據自身特點和需要慎重籌劃。
2、設置分公司的選擇。投資單位投資者在設立企業時往往有多種形式可供選擇,選擇適當與否會直接影響投資者的利益。一般來說,在企業創立初期,發生虧損的可能性較大,采用分公司的形式,可以把分支機構的虧損轉嫁到總公司,進而減輕總公司的稅收負擔;當企業建立了正常的經營秩序,設立子公司可享受政府提供的稅收優惠。
3、投資方向的選擇。稅收作為一個國家的主要經濟杠桿,體現著國家政策。為了配合國家經濟政策的貫徹實施,對符合國民經濟發展規劃和產業發展的企業投資,會在稅收上以諸如減免稅的稅收優惠待遇,這就要求投資者在投資決策前,必須充分了解和掌握國家關于投資方面的稅收政策,認真進行稅收籌劃。合理減輕企業的稅負。
(三)稅收籌劃在利潤分配中的運用
以股份制公司為例,公司的股利政策不僅影響到其股東的個人所得稅問題,而且也影響到該股份公司的現金流量。常見股利的分派形式有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若發放現金股利,企業須支付一定數額的現金,個人股東須按20%繳納個人所得稅;若發放股票股利,便可將盈余留在企業內部,股東雖未得到現金收入,卻可以從股票價值增加量中獲取收益,也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企業由于不用支付現金股利,可以增加營運資金,還相對擴大了所有者權益的數額,使企業價值最大化,增加了今后發展的潛力。
(四)利用納稅期的遞延進行稅收籌劃
允許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分期或延遲繳納稅款稱為納稅期的遞延。納稅期的遞延給納稅人帶來的好處有:有利于資金周轉、節省利息支出、以及由于通貨膨脹的影晌,延期以后繳納的稅款幣值下降,從而降低了實際納稅額.主要方法有:
1、企業可以合理地安排交貨時間、結算時間、銷售方式等推遲營業收入的實現時間,從而推遲稅收的繳納。
2、通過合理的財務安排來推遲收入的確認。這主要是指在會計上合理安排營業收入的入賬時間以推遲稅款的繳納。
3、通過凡是直接能進入營業成本,期間費用的損失的不進生產成本,凡是能進成本的不進資產,能預提的不待攤,能多提的就多提,能快攤的就快攤等方法來盡早確認費用。
稅收籌劃是一個企業走向成熟、理性的標志,是企業納稅意識提高到一定程度的體現。是企業的有關利益主體采取合法的手段追求減稅利益的實現,有利于促使納稅人在謀求合法稅收利益的驅動下,主動自覺地學習和鉆研稅收法律法規,自覺、主動地履行納稅義務。隨著社會化的大生產和日益擴大的世界市場,以及復雜的國別稅制,稅收籌劃必將受到人們的普遍關注。
參考文獻;
關鍵詞:稅收籌劃;偷稅、漏稅
中圖分類號:DF432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09)32-0174-02
進入21世紀以來,中國市場化進程不斷加快,催生中國的企業快速、過于快速、甚至畸形的發展。企業原始積累在一片謾罵討伐聲中不斷進行、成長,逐漸成為一股不容忽視的經濟社會力量。2008年由美國房地產泡沫戳破引發的次貸危機迅速席卷全球,許多民眾眼中“萬惡”的房地產企業和房地產商人破產了,但民眾并未從中得到些許好處,甚至連心理上的安慰也沒有得到。因為,伴隨房地產蕭條而來的是整個建筑業的蕭條,失業從華爾街蔓延到工廠、農場,激起人們對消費的恐慌,最終重創各國國民經濟。而各種企業和股市的再度活躍成為大家翹首以盼的經濟復蘇信號、股市的強心針。
于是,引導企業進行稅收籌劃,再也不是目光短淺者眼中的一項“殺貧濟富”的活動。筆者認為研究和處理好企業稅收籌劃中的法律問題有助于推動稅收籌劃的普及,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和質量,最終有助于推動經濟社會有序發展。
一、稅收籌劃的發展歷史
“稅收籌劃是納稅人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根據政府的稅收政策導向,通過經營活動的事先籌劃或安排進行納稅方案的優化選擇,以盡可能地減輕稅收負擔,獲得“節稅”的稅收利益的合法行為。由于稅收籌劃在客觀上可以降低稅收負擔,因此,稅收籌劃又稱為“節稅”。[1]法律上第一次認可稅收籌劃是英國上議院議員湯姆林爵士在20世紀30年代“稅務局長訴溫斯大公”一案中作出的判例。由于納稅人有少繳稅款內在需求,各種稅收優惠的存在為稅收籌劃提供了,而每個人對稅收籌劃空間的認識和對籌劃技術的掌握是有差異的,因此,人們對專業的稅收籌劃人才有需求,加上法律對稅收籌劃的認可,稅收籌劃在國內外都得到迅速發展。
二、稅收籌劃的內容與偷稅、避稅、節稅的區別
稅收籌劃的主要內容包括稅收籌劃的對象、稅收籌劃的方式方法。
稅收籌劃的對象主要是:納稅主體(法人或自然人)的戰略模式、經營活動、投資行為等理財涉稅事項,具體到各個行業、企業、個人會有具體對象,不盡相同。
稅收籌劃的方式方法主要有:1.利用稅收優惠節稅;2.遞延納稅期獲得資金的時間價值;3.轉嫁稅負。
稅收籌劃最基本的特征是合法性,這也是它區別于其他幾個相關概念的特點。
偷稅是指納稅義務人違反稅法相關規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自己的納稅義務,不繳納稅款或少繳納稅款的行為。我國這樣界定偷稅:“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①偷稅具有欺詐性和違法性。
避稅則是指“納稅人利用稅法上的漏洞或規定不明確之處,或稅法上沒有禁止的辦法,作出適當的稅務安排和稅務策劃,減少或者不承擔其應承擔的納稅義務、規避稅收的行為”[2]。
節稅在我國概念等同于稅收籌劃,在許多場合混用。
三、稅收籌劃的意義
稅收籌劃的意義可以理解為稅收籌劃的積極作用,主要從其對納稅義務人、征稅機關、社會的意義三個方面來說。
對納稅義務人而言,首先,稅收籌劃提高了納稅人的納稅意識,提高了納稅人的稅收遵從意識,使得納稅人主動了解稅法規定,提高了納稅人依法納稅的水平。其次,對企業納稅義務人而言,稅收籌劃是寓于企業管理各個環節之中的,不僅涉及法律部門、還涉及財務部門、管理部門、甚至生產部門,需要統籌協調;從而提高了企業管理水平,直接節約企業生產管理成本,間接為企業做大做強奠定基礎,滿足企業追逐利潤最大化的沖動又將其限制在合法范圍之內。
對征稅機關而言,減少稅務機關與納稅義務人博弈成本,節約了征稅機關的人力、物力資源,減少了稽核成本。但同時也加大稅務機關研究法律漏洞,反避稅的難度。
對整個社會而言,雖然稅收籌劃的直接目的是少繳稅,但在客觀上提高了納稅義務人管理水平,提高了征稅機關的效率。
四、我國稅收籌劃中存在的法律問題及其性質
1.稅收籌劃行為引起稅法風險或者其他風險。稅收籌劃在現實中面臨很多風險,主要是對違反稅法強制規定可能引來稅法上的懲罰,同時由于稅收籌劃也是一項管理活動,涉及企業決策,可能引起企業經營上的風險。
2.稅收籌劃在我國缺乏法律上的認可。稅收籌劃在國外發展迅速,但在我國法律上并沒有認可稅收籌劃的合法性,國內外學界也對其充滿爭議。
3.我國稅收籌劃多停留在鉆法律、法規空子的不正當避稅階段。我國稅收籌劃起步較慢,從業人員多是懂稅不懂法的會計人員或懂法不懂稅的律師,缺少專業從業人員。稅收籌劃的技術手段也有限。
4.稅收籌劃、稅務中介機構在我國發展比較緩慢。在我國從事稅收籌劃的機構比較少,而且其形式也大多是召開企業稅收籌劃培訓班,幾天的時間對企業財務人員進行培訓,根本達不到稅收籌劃需要的要求。
5.企業稅收籌劃與承擔社會責任之間的矛盾。在我國缺乏廣泛、專業的慈善事業,傳統認為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直接表現形式就是交了多少稅,現在企業搞節稅,大家的主觀評價就是這個企業沒有社會責任心。
五、我國稅收籌劃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1.稅收征管執法不嚴、稅務稽核水平低造成違法成本低。稅務部門以補帶罰、以罰帶刑非常普遍,很多時候只求完成任務,加上資源、人力物力有限,稽核常常不到位,導致稅收籌劃違法成本很低,助長納稅義務人在稅收籌劃時的違法沖動。而事后懲罰力度不大且不到位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2.我國法律更迭頻繁,也是稅收籌劃風險重要來源。我國的幾部基本稅法,都處于幾年一小修,十年一大修的狀態。稅收籌劃是一項系統且長期的工程,法律的頻繁更迭不但影響籌劃的實際效果,而且為納稅義務人帶來違法風險,阻礙稅收籌劃在我國的發展。
3.我國稅收籌劃多停留在鉆法律、法規空子的不正當避稅階段。我國現在的稅收籌劃從業人員多是會計人員、法律人員和從稅務機關出來的工作人員,它們的籌劃技術或者手段還大多停留在鉆法律、法規空子的不正當避稅階段。而稅務機關和立法人員不斷對我國不成熟的法律法規進行防漏獨缺(反避稅――這也是我國稅法頻繁修訂的原因),雙方的博弈導致稅收籌劃不具有持久性和連續性,達不到納稅義務人進行稅收籌劃的效果,甚至帶來負面效應。
4.稅收籌劃的法律社會環境不好。很多人認為企業節稅是在“挖社會主義墻角”,一些覺得自己有“覺悟”、納稅光榮的納稅義務人不屑于稅收籌劃,一些想偷稅的人覺得稅收籌劃達不到它們想要的效果。歸根結底還是我國稅法缺乏良好的社會環境,大家對稅收缺乏正確的認識。
5.納稅義務人權利意識淡薄。稅收籌劃從一定意義上來說是一項納稅義務人的權利,如同它誕生時,法律對沒有人可以逼迫納稅人多繳稅的認可。但很多納稅義務人并沒有意識到自己有這個權利,也沒有行使權利。
六、建議與對策
1.制定稅收基本法,完善稅法體系,界定稅收籌劃概念。我國的稅法體系相當不完善,既缺乏重要稅種的單項立法,如增值稅法,也缺乏一部稅收基本法。建議制定一部《稅收基本法》,對稅法體系進行完善,同時在《稅收基本法》中界定稅收籌劃的概念,以推進稅收籌劃在我國的普及發展。筆者認為新的《稅收基本法》要跳脫現行《稅收征管法》的既定框架,規范許多稅法實務、前沿、理論問題,稅收籌劃是其不能回避的。同時,稅收法律還應在稅種、計稅依據、稅率等方面的法律規范中為納稅人提供稅收籌劃的空間。
2.稅務機關嚴格執法、稅務稽查,依法行政。稅務機關的執法、稽查力度直接決定納稅義務人在稅收籌劃中的違法成本。只有稅務機關做到違法必究、執法必嚴才能加大稅收籌劃活動中相關各方的稅法遵從意識,稅收籌劃才能在中國健康發展并得到認同。同時,進一步完善對稅收執法的監督,完善對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為的懲罰制度。
3.加大稅收籌劃知識普及,提高納稅人權利意識。稅收籌劃是納稅人權利應有內容,稅務機關、高校、科研機構都應加大其宣傳力度,支持相關研究和相關出版物出版,普及稅收籌劃知識,讓大家知道如何合法籌劃繳納稅款。同時,應當在我國稅收法律中明確賦予納稅人進行稅收籌劃的權利。
4.制定稅務中介機構的業務規范和相關責任認定。稅務中介機構在稅收籌劃中發生違法行為,其不利結果如何在稅務中介機構和納稅義務人之間分配問題應當既定清楚;相對于稅法知識豐富的從業人員,委托人(納稅人)處于信息不對稱的弱勢,所以還應當規定稅務中介機構造成納稅人損失的賠償責任,以進一步規范稅務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從業行為。
國家應當加快建立規范的稅收中介機構職業標準和監督機制,加快培養高素質的稅收籌劃人才,如近年來北大等高校稅法教授就提出了培養稅法碩士等高等專業人才的想法,但其實施還有待成熟。
參考文獻:
房地產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其業務涉及物業、基建、建材、商業、廣告等多方面,涉稅種類的多樣化使得房地產企業必須精心進行稅收籌劃,否則將面臨較大的稅務風險。2002年,我國開始將房地產企業的稅務稽查作為稅務工作的重點之一,使得房地產企業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也面臨著日益復雜的稅收環境。最近幾年,我國政府更是加強了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2013年3月,新國五條出臺,提出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對個人所得部分征收20%的稅收,這對房地產企業的經營亦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對房地產企業的稅收籌劃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的理論基礎
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的理論來源于稅收籌劃的基本理論。從稅收籌劃的含義入手,探討當前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的影響因素,有助于正確把握當前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為本研究提供理論支撐。
(一)稅收籌劃的含義
稅收籌劃并不是一個產生于本土的詞匯,最早提出稅收籌劃概念的學者是英國的湯姆林爵士。他指出,納稅人不僅僅有履行納稅的義務,在納稅的過程中,還應享有一定的權利,在不違反稅法規定之前提下,納稅人有權利通過合理安排,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而政府對此沒有權力強迫任何一個納稅人多納稅。雖然湯姆林爵士并沒有對稅收籌劃的概念進行明確的界定,但此觀點的提出為稅收籌劃概念的界定打下了堅實的基礎。隨后不久,荷蘭財政文獻研究局(IBFD)就對稅收籌劃進行了界定,認為稅收籌劃就是納稅人為了實現繳納最低限額稅款的目標,對經營活動進行合理安排的過程。隨著研究的進一步深入,國外學者對稅收籌劃概念的界定越來越準確,美國學者W.B.梅格斯在其專著《會計學》中,認為稅收籌劃就是企業為了降低稅負,在不違反稅法基本規定的前提之下,對各項涉稅活動進行精心安排,使得納稅時間延遲或少繳稅。
就國內而言,當前對稅收籌劃并沒有一個統一的結論,著名稅收研究學者蓋地教授在其專著《稅務會計與納稅籌劃》中指出,稅收籌劃就是在遵守我國基本稅收法律與政策的前提之下,市場經濟主體通過對企業設立、重組、投資方式、經營方向以及管理理念進行事先籌劃,以達到減輕稅負、增加收益之目的。綜合而言,從國內外學者對稅收籌劃概念的研究來看,都認為稅收籌劃是一種合法的涉稅活動,與偷稅、漏稅等涉稅違法活動相比,具有較大的區別。一方面,稅收籌劃遵守了相關的稅收法律與政策,是一種合法、合理的行為,而偷稅、漏稅卻是法律所禁止的行為,是故意欺騙征稅主體的違法行為;另一方面,稅收籌劃是一種事前行為,發生在納稅義務產生之前,而偷稅、漏稅卻是事后行為,發生在納稅義務產生之后。
(二)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的影響因素
當前影響房地產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因素主要來自兩個方面,即新企業所得稅法和新會計準則的實施,正是在不同的稅法環境和會計環境之下,使得我國房地產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之時,必須注意外部環境的變化。
1.新企業所得稅法對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的影響
2008年1月1日,我國開始實施新的企業所得稅法,新企業所得稅法與原有的企業所得稅法相比,主要突出了兩大方面的變化:第一,稅前扣除項目增多;第二,取消了一些舊的所得稅法規定的優惠政策。這兩大內容的變化,使得房地產企業不能繼續沿用原有的稅收籌劃方案,必須重新進行稅收項目的選擇與安排。房地產企業如何在收入相同的情形下,盡量增加稅前扣除項目的金額,以最大限度地減少計稅基礎,是房地產企業在新企業所得稅法下稅收籌劃的重點內容。
2.新企業會計準則對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的影響
(1)《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中取消了原有的存貨發出計價的后進先出法,開始向加權平均法和先進先出法轉變。此種計價方法的轉變,將對房地產企業的毛利造成一定程度的波動。不僅如此,在我國當前通貨膨脹的市場背景之下,原有的后進先出方法可以減免或抵扣一定的稅收,而改變此種計價方法之后,如果房地產企業沒有采取正確的應對方法,必然會使其稅負增加。由于房地產企業與其他行業的企業相比具有建設周期長的特點,一旦取消或限制存貨后進先出的計價方法,將直接影響房地產企業的當期損益,進而對房地產企業稅金和利潤空間產生影響。
(2)《企業會計準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是新會計準則增加的一項規定,單從字面上看,該條準則似乎是專門針對房地產企業而出臺的會計規范,事實上并非如此,投資性房地產是指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已出租的建筑物。因此,它并非專門針對房地產企業而制定的規范,但此條準則對我國房地產企業的影響卻較為顯著。該規定的出臺有助于企業對房地產企業所持有的房地產進行科學而合理的分類。此條準則還引入了公允價值的計量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的計量、確認都作出了明確的說明。從實際效果來看,如果房地產企業不能正確運用此項規定,將使房地產企業的稅負增加。
二、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存在的問題
作為當前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我國房地產業取得了較大的發展,房地產企業也在這個過程中獲得了較多的利潤。因房地產企業無論在收入還是支出方面,所涉及的金額都較為巨大,加之其涉及的稅收項目種類繁多,很多房地產企業往往意圖通過偷稅或漏稅的方式來達到節稅之目的,使得稅收籌劃存在諸多方面的問題。
(一)稅收籌劃意識薄弱
雖然我國稅法明確規定納稅人有依法納稅的義務,但房地產企業大多是大型企業,在涉稅過程中納稅金額較大,這使得有些房地產企業往往存在偷稅或漏稅的思想,認為進行稅收籌劃并不能給企業減輕多少稅負,而偷稅或漏稅卻能夠給企業帶來較大的節稅空間。為此,有些房地產企業設置兩套賬本,做假賬。對外一套賬本,專門應對稅務機關的檢查;對企業內部又是一套賬本,以記錄企業的真實經營狀況。稅收籌劃意識的薄弱將給房地產企業帶來嚴重的稅收風險,一旦被稅務機關查處,不僅僅需要補繳稅款,還面臨高額的罰款,更為重要的是,這將直接影響房地產企業的信譽,對于房地產企業未來的發展也會產生重大影響。
(二)進行稅收籌劃的組織機構不健全
稅收籌劃組織機構的不健全也是影響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的重要因素,分析當前的房地產企業組織內部建設,可以發現極少有房地產企業會專門設置稅務部門,以負責整個企業的稅收籌劃工作。一般而言,房地產企業的稅收籌劃工作都是交由財務部門負責。稅收籌劃工作的專業性程度不會低于財務工作,此項工作不僅僅要以企業財務管理為基礎,還需要相關的人員對稅收法律和政策有一個全面的了解。特別是在我國稅收法律和政策繁多的背景之下,不同區域的涉稅項目計算有較大差別,這無疑對稅收籌劃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完全依靠財務人員的專業知識來解決稅收籌劃問題,顯然難以達到實際的目標,需要設立企業稅務部門,專門開展稅收籌劃工作。
(三)稅收籌劃內部管理缺乏
房地產企業業務的多樣化決定了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工作的復雜性與系統性,這就要求房地產企業內部要形成良好的內部管理體系,特別是各部門之間,要有暢通的信息共享機制,才能保證稅收籌劃工作的正常開展。然而,當前房地產企業有些部門之間的內部合作脫節,比如公司銷售部在與客戶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之時,由于銷售人員缺乏必要的稅收政策,沒有依據我國稅法的相關規定進行操作,使得財務部門在核算時,往往出現較多的問題,進而影響到稅收籌劃工作;比如我國稅法針對打折銷售和買房送裝修兩種銷售方式規定的計稅方式有所不同,其中打折銷售的計稅方式是依據打折后的金額計算,而買房子送裝修是依據購房款加上裝修款的合計金額計稅。因此,只有在房地產企業內部加強管理,使得稅收籌劃人員全面掌握企業各個環節的經營情況,才能在稅收籌劃過程中作出正確的方案選擇。
三、解決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問題的對策
在國家越來越重視房地產調控的背景之下,國家對房地產企業的稅收管理將越來越嚴格,房地產企業面臨的涉稅環境也越來越復雜。由此,房地產企業必須正視當前稅收籌劃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進行合理的稅收籌劃。筆者認為,房地產企業應著重從以下三個方面解決當前稅收籌劃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樹立正確的稅收籌劃理念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我國稅收法律制度體系也會越來越完善,如果房地產企業還是想通過偷稅或漏稅等違法手段來達到節稅的目的,顯然難以實現。因此,房地產企業需要樹立正確的稅收籌劃理念。建議國家通過電視、網絡等媒介加強對稅收籌劃的宣傳力度,展示稅收籌劃成功的案例,使廣大房地產企業對于稅收籌劃與漏稅、偷稅的區別有一個正確的認識,以營造良好的稅收籌劃氛圍,讓房地產企業樹立正確的稅收籌劃理念,將其納入日常的財務管理過程之中,通過合法的方式維護自身權利。
(二)設立專門的稅收籌劃組織,強化稅收籌劃管理
針對當前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組織缺失的現狀,建立專門的稅收籌劃組織進行稅收籌劃尤為必要。因此,房地產企業應將稅收籌劃組織作為一個單設的機構,專門負責企業的稅收籌劃工作。建議房地產企業在風險管理部下面專設稅收籌劃部門,設置主管或經理一名,負責領導企業的稅收籌劃工作,制定各項總的稅收籌劃方案或措施。在主管或經理下面配置3―5名稅收籌劃專員,負責企業具體稅收籌劃事項的執行。
在建立了專門的稅收籌劃組織之后,就需要充分發揮稅收籌劃部門的作用,這需要強化企業內部管理。一方面,要建立各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機制,使得稅收籌劃部門能夠準確掌握房地產企業各個環節的經營信息,進而設計出科學、合理的稅收籌劃方案;另一方面,還必須提高稅收籌劃工作者在房地產公司的地位,給予其良好的職業晉升通道,為其參與公司戰略管理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三)加強稅收法律和政策研究
為了適應社會轉型和經濟發展的需要,我國會及時調整相應的稅收法律和政策。從這個層面上講,稅收法律和政策將呈現出動態變化的特點,特別是在國家對房地產市場調控和監管日益嚴格的背景之下,與房地產相關的稅收法律和政策變動很大。因此,房地產企業只有加強對相關稅收法律和政策的研究,及時系統地了解稅收法律和政策的變化,才能在設計稅收籌劃方案時不斷更新籌劃內容,采取措施分散稅收籌劃風險。建議房地產企業在設置稅收籌劃專員的同時,設置稅收研究專員,以加強房地產企業對稅收法律和政策的研究。
關鍵詞:中小企業;稅收籌劃;有效性
作者簡介:唐迎霞,(1971-)女,福建莆田人,經濟師。
中圖分類號:F276.3;F812.4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309(2010)05-0062-03
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以節稅為目的,依照稅法的具體要求和生產經營活動的特點,對企業的籌資、投資、營運等生產經營過程進行的事先安排和運籌,使企業既依法納稅,又能充分享有稅法所規定的權利與優惠政策,從而獲得最大的稅收利益。在國家稅法允許的范圍內,企業可以充分利用稅收政策,進而達到節稅目標,增加企業的經營利潤,增強企業競爭力。
趨利避害是企業的本性。每一個企業經營管理者都有降低企業稅負,減輕企業負擔,使企業獲得長遠發展,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強烈愿望。隨著稅收籌劃在跨國公司和國內大型企業的普遍應用,稅收籌劃引起了越來越多中小企業的重視。然而,中小企業在規模、資金、人員素質、融資渠道等方面與跨國公司和大型企業存在較大差異,中小企業開展稅收籌劃能產生什么效應,能否達到預定目標,成為中小企業稅收籌劃決策的一個重要課題。
一、中小企業稅收籌劃的局限性
目前,中小企業開展稅收籌劃存在以下局限性:
(一)對稅收籌劃存在錯誤認識
在中國,稅收籌劃還是一個新理念,還沒有引起中小企業足夠的重視。在實際工作中,中小企業對稅收籌劃存在一些認識上的誤區,這些都影響了稅收籌劃工作的進一步開展。
一種典型的錯誤認識是認為稅收籌劃就是想盡辦法將稅收減少到最低,完全不顧稅法的規定。企業有意識地利用收入劃分不清,違反稅收政策,以達到少納稅的目的,這種方法不叫稅收籌劃,而是虛假的納稅申報。如今,大部分納稅人對偷稅和稅收籌劃的概念模糊,使得稅收籌劃從起步開始就步履維艱。
另外一種錯誤認識是認為稅收籌劃僅僅是會計人員進行賬務處理過程中的一種手段,與經營無關。這部分納稅人錯在將稅收和經營區分為兩個相互獨立的概念,并錯誤地認為只需要會計人員通過賬目間的相互運作,就能夠達到減少納稅的目的。稅收是國家調節經濟的重要杠桿,與經營息息相關。利用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以適當調整企業的經營方向,把經營項目放在國家鼓勵的產業上,既有利于企業的微觀發展,又達到了降低稅負的目的,這才是稅收籌劃的根本所在。
(二)稅收籌劃人員的素質有限導致籌劃層次低
目前,進行稅收籌劃的從業人員,無論是企業內部的財稅人員還是稅務機構的工作人員,大多為專門的財務人員,其知識面普遍較窄,綜合素質有待提高,而稅收籌劃需要的是知識面廣而精的高素質復合型人才,不僅需要具備系統的財務知識,還需要通曉國內外稅法、法律和經營管理方面的知識,中小企業這方面的人才極度匱乏,導致企業稅收籌劃的層次低、稅收籌劃范圍窄,很多企業只是套用一些稅收優惠政策或者是在某段稅收優惠時期套用一些稅收籌劃方法,不能從戰略的高度、從全局的角度,對企業的設立、投融資及經營管理作長遠的稅收籌劃。中小企業中能夠達到這個層次的非常少,絕大多數企業仍停留在低層次的個案籌劃,即針對企業某一個具體問題提出的籌劃方案。因此,如何提高稅收籌劃人員的素質和籌劃層次、擴展籌劃范圍同樣是中小企業進行稅收籌劃中存在的問題之一。
(三)稅收籌劃工作存在著各種風險
稅務籌劃活動越來越受到中小企業的重視,但中小企業往往忽視了稅收籌劃過程中的風險,使之收效甚微甚至失敗。從稅收籌劃風險成因來看,稅收籌劃主要包括以下風險:
首先,稅收政策變化導致的風險。總體來看,稅收政策風險可分為政策選擇風險和政策變化風險。政策選擇風險是指稅務籌劃人員首先必須了解和把握好尺度。企業自認為籌劃決策合理、合法,但實際上由于政策的差異或認識的偏差可能會受到限制或打擊。稅收政策變化的風險是指稅收籌劃是事前籌劃,每一項稅收籌劃從項目的選擇到獲得成功都需要一個過程,在此期間,若稅收政策發生變化,可能使得原合理方案變成不合理方案;且隨著經濟環境的變化,為了適應不同發展時期的需要,稅收政策將會不斷地被改變乃至取消,因此一些政府政策具有不定期或相對較短的時效性。這會導致企業長期稅務籌劃風險的產生。
其次,稅務行政執法偏差導致的風險。從本質上說,稅收籌劃與避稅的區別在于它的合法性,現實中這種合法性需要稅務行政執法部門的確認,在確認過程中稅收政策執行偏差的可能性是客觀存在的,因為無論哪種稅,稅法都在納稅范圍上留有一定的彈性空間,稅務機關有權根據自身判斷認定是否為應納稅行為,且稅務行政執法人員的素質參差不齊及其他因素影響,其結果就可能為企業稅收籌劃帶來風險。
最后,投資目的不明確導致的風險。稅收籌劃活動是為了稅后利潤最大化,而實現納稅人的企業價值最大化才是它的最終目標。因此稅收籌劃要服務于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為實現企業戰略管理目標服務。納稅人往往因稅收因素放棄最優的一種方案而改為次優的其他方案,擾亂了企業正常的經營理財秩序,將導致企業內在經營機制的紊亂,最終將招致企業更大的潛在損失風險的發生。
二、中小企業有效稅收籌劃的目標及意義
(一)中小企業有效稅收籌劃的目標
傳統的稅收籌劃宗旨是少納稅款與降低稅負,有效稅務籌劃的目標應當是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所謂企業價值最大化是指通過企業財務上的合理經營,采用最優的財務政策,充分考慮資金的時間價值和風險與報酬的關系,在保證企業長期穩定發展的基礎上,應滿足各方利益關系,不斷增加企業財富,使企業總價值達到最大。價值最大化目標是對利潤最大化目標的修正與完善,具體原因包括:第一,作為價值評估基礎的現金流量的確定,仍然是基于企業當期的盈利,即對企業當期利潤進行調整后予以確認;第二,價值最大化是從企業的整體角度考慮企業的利益取向,使之更好地滿足企業各利益相關者的利益;第三,現金流量價值的評價標準,不僅僅是看企業目前的獲利能力,更看重的是企業未來和潛在的獲利能力。
企業價值最大化與股東財富最大化的區別在于,它把企業長期穩定發展放在首位,強調必須正確處理各種利益關系,最大限度地兼顧企業各利益主體的利益。有效稅務籌劃作為企業的一種理財活動,是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它貫穿于企業財務管理的全過程,必然應以企業財務目標為導向,服從、服務于企業的財務目標。因而,有效稅務籌劃應該始終圍繞著企業價值最大化的最終目標來進行。這也是稅務籌劃之最根本、最本質的目標。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時,如果不著眼于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這一整體目標,僅以稅負輕重作為選擇納稅方案的惟一標準,有可能導致企業價值的減少。這就要求在稅務籌劃中要從企業全局出發,從企業整體價值戰略高度出發,綜合運用現代企業管理的新理念,將稅務籌劃納入企業價值創造的戰略層次上。
(二)中小企業有效稅收籌劃的意義
中小企業有效稅收不僅可以給企業帶來直接的經濟利益,還有助于企業科學決策和增強依法納稅意識,而最重要的在于可以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和會計管理水平提高。
稅收籌劃具有事前籌劃性,即在經營活動開展前,對經營活動進行全面安排。企業經營決策無非是決定企業經營的“六個W”:即what(做什么)、why(為什么做)、when(什么時候做)、where(在什么地方做)、who(誰來做)、how(怎么來做)。企業的決策者在決定這六大元素時需要與一定的稅收政策結合起來考慮,根據政府制定的有關稅法及其它相關法規進行投資方案、經營方案、納稅方案的精心比較,擇優選擇,達到合法“節稅”,實現價值最大化的目的。通過綜合籌劃方案的擇優選擇可促使企業建立健全內部組織制度,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另外,稅收籌劃主要是謀劃資金運動流程,實現資金、成本、利潤的最優效果,這些是以財務會計核算為前提的。為了進行稅收籌劃,就需要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規范財會管理,加強會計核算,詳細制訂財務計劃和籌資投資計劃。因此,企業財會人員必然要加強對稅收法律和財會知識的學習和鉆研,深刻理解稅收法律和財會知識,提高自身素質,使企業財務管理水平不斷躍上新臺階。
三、增強中小企業稅收籌劃有效性的對策
(一)樹立正確的稅收籌劃觀
首先,積極樹立稅收籌劃意識。稅收籌劃是企業對其資產、收益的正當維護,保護屬于中小企業應有的合法權益。中小企業應當首先樹立依法納稅、合法節稅的籌劃意識。
其次,加大稅收籌劃宣傳力度。通過各種媒體宣傳企業稅收籌劃,重點介紹稅收籌劃的概念、特點、原則,介紹稅收籌劃與偷稅、騙稅、抗稅等違法犯罪行為的區別,介紹稅收籌劃可能帶來的收益及存在的風險。稅務征管人員也要在執法活動中讓納稅人了解其享有的稅收籌劃的權利。稅務中介機構要通過對企業稅收籌劃成功案例的介紹,對比籌劃與不籌劃的區別,從而增強企業管理人員的稅收籌劃意識。
最后,盡快確定稅收籌劃和避稅的法律概念。目前,我國已經確定了偷稅、騙稅和逃稅的法律概念,《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對偷稅、騙稅和逃稅的概念作了明確規定,《征管法》和《刑法》分別對這3種違法犯罪活動作了處罰規定。然而稅收籌劃和避稅的法律概念一直沒有確定。其實,稅收籌劃應包括避稅,避稅本身沒有違反稅法,納稅人在法律范圍內有權對自己的事務進行安排以獲取更多利益。避稅現象的出現暴露出稅法的不完善,反過來也推動了稅法的進一步完善。正是由于我國沒有明確稅收籌劃和避稅的法律概念,一定程度上制約了企業稅收籌劃的發展,有必要盡快確定稅收籌劃和避稅的法定概念。
(二)提高稅收籌劃人員素質
首先,提高中小企業管理人員的專業水平。加強對企業財務管理人員會計、財務方面的知識培訓,使之熟悉會計法、會計準則、會計制度,在企業內部能夠建立完善規范的財務制度。同時加強對財務管理人員的稅法知識培訓和職業道德思想教育,使之熟悉現行稅法,在法律允許范圍進行稅收籌劃設計。
其次,促進稅收籌劃分工更加專業化。企業在采購、銷售和經營等不同階段都需要熟悉流程的籌劃人員,只有在熟悉流程的前提下,才能設計出合理的稅收籌劃方案。因此,企業應加強稅收籌劃人員配備,以促進籌劃分工更加細化。
第三,培養大批合格的稅收籌劃后備人才。經濟類高校是培養稅收籌劃人才的重要基地。目前,許多財務專業的大學生不懂稅法,影響了以后工作的開展。因此很有必要在大學經濟類專業開設稅收籌劃課程,培養知識全面的財務管理后備人才。企業財務管理水平的提高,可以顯著擴展稅收籌劃的運作空間。
(三)加強風險意識防范
第一,關注稅收政策的變化和調整,提高稅務籌劃風險意識。稅法常常隨經濟情況變化或為配合政策的需要,而不斷修正和完善,其修正次數較其他法律規范更頻繁。通過學習可以準確把握稅收政策,有了全面的了解,才能預測出不同納稅方案的風險,并進行比較,優化選擇。成功的稅務籌劃應充分考慮企業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短期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系,為企業增加效益。目前,我國稅制建設還不是很完善,稅收政策變化較快,許多稅收優惠政策具有一定的時效性和區域性,這就要求納稅人在準確把握現行稅收政策的同時,時刻關注財稅政策的變化,應對政策變化可能產生的影響進行預測,并對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防范。
第二,營造良好的稅企關系。稅法制定不同類型的且具有相當大彈性空間的稅收政策,而且由于各地具體的稅收征管方式不同,稅務執法機關擁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因此,企業應加強與當地稅務機關的聯系和溝通,爭取在稅法的理解上與稅務機關取得一致,特別在某些模糊和新生事物上的處理得到稅務機關和征稅人的認可。在充分了解當地稅務征管的特點和具體要求上,進行稅務籌劃。
第三,借助專家,提高稅收籌劃的成功率。稅收籌劃是一項系統工程,要求籌劃人員不僅要精通稅法和會計,而且還要通曉投資、金融等專業知識,專業性較強,因此對于那些自身不能勝任的項目,應該聘請稅收籌劃專家來進行,以提高稅收籌劃的規范性和合理性,進一步減少稅收籌劃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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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煤炭企業 稅收籌劃 風險控制
從目前我國市場的稅收來看,煤炭企業承受著繁重的稅收負擔,如何從合法的角度出發,即以遵守國家稅法為前提出發,在不違法的情況,進行煤炭企業內部的稅收籌劃,因此,企業一定要非常了解我國稅法、經濟以及財會等相關知識,增強企業管理者的稅法意識,做好財政管理,避免企業出現偷稅、漏稅以及逃稅等現象,實現稅賦減輕的目的。所以,在企業內部進行科學的稅收籌劃控制,可以從根本上防范以及糾正違規的稅法行為,提高煤炭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加強企業內部資金管理,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以及經營風險,從而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
一、煤炭企業稅收繁重的原因
(一)法律風險
煤炭企業在實施稅收籌劃方案之后,很難確定之后會產生的預期后果,不但會嚴重影響企業的財務會計工作,還有可能會出現偷稅、漏稅現象,企業要為此而負擔法律效果,即稅收籌劃法律風險。為了能夠享受稅政優惠,煤炭企業基于企業的現有條件進行稅收籌劃,對企業中的部分經營活動進行改革,但是,如果稅務機關不認同企業的改革,則企業自行改革的稅收籌劃,要承擔起損失成本,會被稅務機關要求補繳稅款,這樣不但不能降低企業稅收負擔,還會嚴重影響企業財政經營狀況,降低經營效益。
(二)政策風險
由于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存在著差異,因此,各地都存在著不同的稅收政策。并且,在不同地區,運用同一政策進行稅收籌劃,也有可能會由于政策原因而導致政策風險。再加上經濟環境的改變,因此,地區的政策會隨著環境的變化而出現時效性,有可能會引發產生稅收籌劃風險,影響企業財務會計工作正常進行。
另外,納稅人以及財務會計人員在對煤炭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時,如果沒有準確全面掌握相關的稅收政策,那么在進行稅收籌劃時,一個細小的失誤也有可能導致稅收籌劃失敗。
(三)征納雙方存在差異認定
企業納稅人以及財務會計人員在進行稅收籌劃時,一定要保證籌劃負荷法律的要求以及相關稅收規定。一般來說,只要不違法,稅務機關不會干涉企業選擇的稅收籌劃,因為稅收是屬于企業的生產經營行為,企業有自主選擇稅收籌劃組織方案進行稅收籌劃,保證企業的財務會計工作有效進行。但是,稅務機關對于企業的稅收籌劃如何認定,則會影響稅收籌劃是否成功以及企業是否出現納稅收益。如果納稅人自主選擇的稅收籌劃方案脫離稅法精神,將會被稅務機關認定為避稅,甚至會被認為偷稅漏稅,影響企業信譽,并且使企業財務收到影響,無法保證企業經濟收益。
三、煤炭企業稅收籌劃風險控制措施
(一)提高稅收籌劃風險認識
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一定要嚴格遵守稅法的精神進行改革,首先,必須要在企業內部樹立科學的稅收籌劃風險意識以及法制觀念,使納稅人以及財務會計人員對稅法以及相關規定全面掌握,能夠在這個前提下,結合企業發展的實際情況,全面分析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制定出符合企業經濟禮儀的稅收籌劃方案,使企業內部財務會計工作順利進行,從而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二)完善稅收籌劃風險評估制度
由于煤炭企業的特殊性以及稅收籌劃風險的特點等因素,因此,稅收籌劃工作就必須要充分考慮上述兩個因素影響,對稅收籌劃項目要先進行風險評估,得出較客觀的風險值之后,根據風險值進行委托以及稅收籌劃工作。在對稅收籌劃方案進行風險評估時,一定要綜合考慮企業的經營狀況以及所處行業的發展總趨勢,還要對煤炭企業以往的納稅情況以及財務會計管理工作等各方面的問題進行評估,從而保證稅收籌劃方案能夠按計劃進行,加強企業財務會計工作管理,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三)營造良好的稅企關系
由于稅收籌劃大部分的工作都在法律邊界進行運作,界限稅收籌劃人員對于這個界限很難把握,尤其是如何區別避稅與稅收籌劃等模糊概念的界定,就更加難以把握,因此,這就需要企業與稅務機關營造良好的關系,因為稅務機關的認可度直接決定企業稅收籌劃工作能否順利進行。因此,煤炭企業應當加強與地方稅務機關的聯系,主動向稅務機關咨詢企業新出臺的籌劃方案,與稅務機關達成一致看法,方可避免籌劃成果風險。
(四)提高稅收籌劃人員的素質
規避稅務籌劃風險關鍵在于準確、全面地把握稅政,稅收籌劃過程中應重視綜合運用政策,充分論證所籌劃項目是否合理、合法,是否可以帶給企業綜合效益。因此,煤炭企業應不斷提升稅務籌劃人員素質,提高籌劃工作專業化水平,立足于企業經營規模及實踐,培養專業化籌劃團隊,并對籌劃隊伍素質結構進行必要的優化,以充分發揮其能力,極大地降低籌劃風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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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稅務籌劃;現狀;因素;對策
稅務籌劃是指納稅人為了達到減輕稅負和實現經濟效益最大化的目的,在稅收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對企業的經營、投資、理財、組織和交易等各項活動進行計劃和安排的活動。他與偷稅,逃稅,騙稅等違法行為截然不同,它具有以納稅人或企業法人為行為主體,以不違反稅法為前提,以追求稅收負擔最小化為目的的特性,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最基本最直接的目的就是為了獲取盈利,而減輕稅負是企業保持其利潤水平的措施之一。實際上,稅收貫穿于企業經營活動的全過程,在經營中依據稅收固定征收的特征,將稅務籌劃納入企業成本的管理當中,作為企業有機管理的組成部分,為減輕稅負進行有效的稅務籌劃,就成為企業進行科學管理的一種必然選擇,是企業財務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內容。
一、企業中稅務籌劃的現狀
由于稅務籌劃在我國出現的歷史很短,盡管目前有關稅務籌劃的專著已不少見,但整體上系統地對稅務籌劃的理論和務實的探討還比較缺乏,稅務籌劃的研究在我國尚屬一個新課題,有待于我們進一步的加強理論和實踐的探索。但是,稅務籌劃正開始悄悄地進入人們的生活,企業的稅務籌劃欲望在不斷增強,籌劃意識也在提高,而且隨著我國稅收環境的日漸改善和納稅人依法納稅意識的增強,稅收籌劃更被一些有識之士和專業稅務機構看好,不少機構已開始介入企業稅務籌劃活動。北京、深圳、大連等稅務籌劃較為活躍的地區還涌現出一些稅務籌劃專業網站,如“
企業要進行正確的稅務籌劃,一定要分清逃稅、避稅、節稅的區別:偷稅是指納稅人明確違反稅法的減輕或者逃避納稅義務的行為,偷稅是一種違法甚至犯罪的行為,其行為的后果要受到國家法律的制裁。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將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避稅,則是指納稅人使用合法的手段逃避或者減少納稅義務的行為。避稅雖然合法,但這種行為與國家稅法的立法意圖相背離,會減少國家的財政收入。面對納稅人的避稅行為,國家要么采取完善稅法,堵塞稅法漏洞,使納稅人無機可乘;要么在法律上引起“濫用法律”的概念,對納稅人完全出于避稅考慮而進行的交易活動不予認可,并將其視為納稅人濫用了自己的權利,從而在實際的征管中進行“反避稅”研究和稽查。而稅務籌劃是指納稅人通過合法手段避免或者減輕納稅義務,同時采取的手段也符合國家稅法的立法意圖的行為。稅務籌劃是國家提倡的行為,也是企業正當的權利。企業稅務籌劃人員只有明確三者的區別,通過用好、用活、用足各項稅收政策及法律法規,能使企業的應稅行為更加合理、更加科學,從而實現減輕稅負,實現企業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2、企業著力培養專業稅務籌劃人員。稅務籌劃是一種高層次的理財活動,要求具備法律稅收、財務會計、統計、金融、數學、管理等各方面的專業知識,還要具有嚴密的邏輯思維、統籌謀劃的能力。因此企業要培養精通多門學科,具備相當專業素質的稅務籌劃專業人員。
在我國稅收法律日趨完善,企業所面臨的稅務籌劃環境不斷變化的情況下,企業要想降低納稅籌劃的風險,提高稅務籌劃的成功率,就必須積極引進具備稅務籌劃的專業人才。目前國外一些企業在選擇高級財務會計主管人員時總是將應聘人員的節稅籌劃知識與能力的考核作為人員錄取的標準之一。我國應朝著這一趨勢發展,在淘汰不稱職財務人員的基礎上引進高素質、精于稅務籌劃方面的財務人員。另外,針對現階段大多數企業仍由財務會計人員辦理涉稅事項的情況,企業應重視內部稅務籌劃人才的培養,通過各種形式的稅收知識培訓和學習,不斷拓展財務會計人員的稅收籌劃專業知識,促使財務人員樹立稅務籌劃意識,逐步提高稅務籌劃的能力與水平。
3、稅收籌劃要充分考慮實際稅負水平和邊際稅率。稅收籌劃要充分考慮實際稅負水平。影響稅負實際水平的因素有貨幣時間價值和通貨膨脹。貨幣時間價值對企業投資績效及稅負水平的最深刻影響,表現在現金流量的內在價值的差異方面。在稅收籌劃中,企業應提高應收現金的收現速度和有效比重,在不損害企業市場信譽的前提下,盡可能延緩稅收支出的時間和速度,控制現金支付的比重。考慮通貨膨脹因素會形成應稅收益的高估,同時還應注意到通貨膨脹使得企業延緩支付現金,會達到抑減稅負的效應。
稅收籌劃要考慮邊際稅率。對稅收籌劃影響較大的稅率不是某項稅負的平均稅率,而是其邊際稅率。邊際稅率是對任何稅基下一個單位適用稅率,也即對每一新增應稅所得適用的稅率。在實踐中,往往會出現“邊際稅率越低,稅收收入越高;邊際稅率提高,稅收收入反而降低”的怪現象,這反映了邊際稅率變化對納稅人心里的影響及對經濟行為的影響。企業應通過對邊際稅率的考察,核算稅收籌劃的邊際收益與邊際成本,合理開展稅收籌劃的活動。
4、稅收籌劃應在納稅義務發生之前進行。成功的稅務籌劃,需要企業加強對各項經濟活動的事先規劃與安排,特別是要強化對各項重大經營管理活動的科學化決策和管理,在經濟活動發生前,減少或盡量避免引起稅收征納法律關系的稅收法律事實發生。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時,必須在國家和企業稅收法律關系形成以前,根據國家稅收法律的差異性,對企業的經營、投資、理財活動進行事先籌劃和安排,盡可能地減少應稅行為的發生,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才能實現稅收籌劃的目的。如果企業的經營、投資、理財活動已經形成,納稅義務已經產生,再想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那就只能進行偷稅、欠稅,而不是真正意義的稅收籌劃。此外,還要求企業要加強內部財務會計工作的規范化管理,加強會計的基礎工作,依法組織會計核算,保證帳證完整,為稅務籌劃提供真實可靠的信息。
5、國家盡早完善稅務籌劃的立法工作。完善、規范的稅法是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的前提,只有在稅法的引導和約束下企業才能進行更好的稅務籌劃。從我國現階段完善稅收立法工作來看,應注意解決:(1)健全稅收一般性規范,減少稅法漏洞,杜絕企業避稅行為;(2)改革征管體制,走現代化征管之路;(3)稅法立法要貫徹透明、簡明、操作性原則。
6、加快發展我國稅務事業。隨著我國對外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化,企業的涉外稅務日益復雜,再此情況下,企業自己進行稅務籌劃的難度較大,而將其交給專業的機構,不僅可以節省成本,提高稅務籌劃的成功率,實現籌劃的目的,而且也有利于企業集中精力搞好生產和經營。如果要完全滿足企業諸如稅務籌劃等方面較高層次的服務需要,就必須盡快發展我國稅務事業,把它作為繼續深化當前稅收征管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對實行嚴格依法治稅,提高企業的納稅意識和稅務籌劃水平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
稅務籌劃作為一項涉稅理財活動,是企業財務管理無法回避的重要職責。一個企業如果沒有良好的稅務籌劃,就不能有效安排涉稅事務,就談不上有效的財務管理,達不到理想的企業財務目標。相信隨著稅收環境的逐步改善和納稅人納稅意識的不斷提高,稅務籌劃以其自身的優勢,將被越來越多的納稅人所接受。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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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企業財務;財務管理;稅收籌劃
在當今激烈競爭的市場經濟環境下,企業作為自負盈虧、自主經營的經濟實體,其發展目標是為了實現企業價值的最大化。而稅收作為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經濟要素,對于企業的發展至關重要。在稅收約束的市場中,稅收籌劃涵蓋企業內部所有的財務管理決策。
一、稅收籌劃的基本理論
1.稅收籌劃的內涵
稅收籌劃又稱稅務籌劃、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在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事先對企業的各項業務活動進行策劃,在多種納稅的方案中進行最優選擇,在實現納稅金額最小化的同時,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的一種理財活動。
2.稅收籌劃的基本原則
企業進行實際的稅收籌劃操作時,應遵循以下幾個基本原則:(1)整體性原則。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應著眼于企業整體財務目標的實現,從企業的整體利益出發,防止顧此失彼。(2)合法性原則。企業應在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合理范圍內進行稅收籌劃,時刻關注有關稅收相關法律的最新變化,使稅收籌劃做到與時俱進。(3)風險防范原則。稅收籌劃在給企業節約成本帶來稅收利益的同時,也具有一定的風險性。一方面,要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變化做出相應的調整;另一方面,稅收籌劃行為一般發生在稅法邊緣。第四,成本效益原則。企業在獲得稅收利益的同時也產生了相應的成本。
3.稅收籌劃的目標
由于每個企業的規模大小、組織形式、管理水平以及產權結構等方面存在著較大差異,因此,稅收籌劃所要實現的目標各不相同。有的企業是為了最大限度的減輕稅收負擔;有的企業是為了實現納稅零風險;也有的企業為了獲得資金時間價值。不同企業稅收籌劃的具體目標各不相同,但是其最終目標是一致的:都是為了實現稅后利潤最大化和企業價值的最大化。
二、稅收籌劃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稅收籌劃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的必要性
稅收籌劃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的必要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稅收籌劃有利于企業實現整體利益的最大化。企業在做出各項財務計劃之前,需要根據生產經營狀況以及相關的稅收政策進行籌劃,制定出最優的決策。(2)稅收籌劃貫穿于企業整個財務管理決策的各個環節,是企業進行財務決策不可缺少的重要內容。在籌資決策中、投資決策中、生產經營決策中、利潤分配決策中都需要進行稅收籌劃。(3)稅收籌劃關系著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現代企業的財務管理目標就是使成本最低化、企業價值最大化,那么其中納稅的多少會給企業的價值造成重大影響。只有通過稅收籌劃才能有助于實現企業的財務管理目標。
2.稅收籌劃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的可行性
國家對稅收籌劃制定相關的政策、人們對于稅收籌劃觀念的轉變以及完善的稅收制度都使得稅收籌劃在企業財務管理中具備可行性。(1)國家的稅收政策為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提供了良好的條件。在有多種納稅方案時,企業可根據政策規定做出有利于企業的稅負選擇。(2)企業財務管理人員開始認識到稅收籌劃在當今財務管理中的作用,開始利用籌劃的思路開展工作。(3)相關法律對逃稅、偷稅的內涵和外延進行了界定,使企業消除了稅收籌劃的思想障礙。(4)我國的稅法和稅收制度正沿著法制化、體系化、系統化的方向發展,提供了可行的外部環境,這為企業的稅收籌劃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當前企業財務管理中的稅收籌劃需要注意的問題
稅收籌劃是企業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選擇利益最大化的納稅方案的過程,是企業實現價值最大化、維護企業自身權益的一種復雜的決策過程。它不僅涉及企業內部的各項理財和生產經營活動,還與政府部門、稅務機關有著緊密的關系。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稅收籌劃必須遵循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
企業財務管理中的稅收籌劃要在法律法規所許可的范圍和框架內進行,依法對稅收籌劃的各種方案進行最優化選擇。企業的稅收籌劃是以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為背景,在一定的法律環境和時間內制定多種方案,并從中選擇有利于企業實現利潤最大化和價值最大化的稅收方案。一方面,企業的財務人員制定的稅收籌劃方案不能與相關的財務會計法規相沖突;另一方面,稅收籌劃還要時刻關注國家有關于稅負方面的法律法規的修正與變更,并能夠據此調整稅收籌劃方案,保障企業獲得最大的稅負收益。
2.稅收籌劃應注意防范風險
稅收籌劃與企業其他方面的決策一樣存在風險。一個既定的稅收籌劃方案常常會受到政策條件、客觀條件、法律條件的變化的影響而對節稅的效果產生大的影響,甚至導致無法在企業內部實施。一方面,企業的稅收籌劃要加強工作人員要加強稅收籌劃風險意識,建立風險預警機制,制定相應的風險應急方案;另一方面,大量收集與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稅收政策的變動、稅務部門行政執法情況、市場競爭狀況等方面的信息進行比較分析。另外,還要對企業財務部門的人員進行風險相關理論和實踐的培訓,使他們掌握風險防范方法。
3.稅收籌劃應樹立正確的認識
企業工作人員對稅收籌劃存在著錯誤的認識,有的人認為只有國家和相關的稅務征管部門才進行稅收籌劃,與企業沒有太大的關系;有的人認為稅收籌劃需要花費大量的人力、財力,與其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放在這上面,不如專心搞經營,做好市場和管理;也有的人認為稅收籌劃就是逃稅、偷稅和漏稅,是一種違反法律的行為。針對當前存在的這些錯誤認識,一方面,要加大宣傳力度。通過網絡、電視、報紙等多種媒體進行宣傳,大力宣傳稅收籌劃與逃稅、偷稅、漏稅的區別,并重點宣傳稅收籌劃給企業帶來的收益和存在的風險;另一方面,稅務征管人員也要在執法活動中讓納稅人知道其享有稅收籌劃的權利。另外,稅務中介機構要通過介紹稅收籌劃的成功案例,比較進行稅收籌劃和不進行稅收籌劃的區別,從而增強企業財務管理人員的稅收籌劃的思想和意識,從而使他們樹立正確的稅收籌劃理念。
4.稅收籌劃應關注成本效益分析
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取得經濟效益。然而,不論什么樣的籌劃方案都具有兩面性,企業在取得稅收利益的同時,必然會為該籌劃方案的實施付出額外的成本與費用,也會因為選擇此方案而放棄其他方案損失機會收益。一份合理對企業有利的籌劃方案,應該是取得利益大于發生的費用和損失。若所花費的成本或損失大于從中所取得利益,那么該稅收籌劃就是失敗的方案。成功的稅收籌劃應該是從眾多的方案中選擇能取得更多的稅收收益付出最小的成本和損失的方案。
四、結語
稅收籌劃是一個企業走向理性、走向成熟的標志,是企業納稅意識與納稅理念不斷增強的體現,是企業減輕稅務、降低成本、增加稅收收益的基本權益,是當今企業財務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環節。當前企業的財務管理中的稅收籌劃要遵循國家相關的稅法和政策規定,要注意防范風險,要樹立正確的認識和理念,要關注成本-效益分析。只有這樣,才能做到“節稅增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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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企業 稅收籌劃 稅收政策 注意事項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5)09-157-02
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按照國家稅收政策法規的導向,事前選擇稅收利益最大化的納稅方案,從而安排自己的生產經營和投融資活動的一種企業籌劃行為。稅收籌劃在發達國家非常普遍,已經成為企業擬訂發展戰略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我國,企業稅收籌劃開展較晚,發展較為遲緩,稅務工作主要用來滿足企業的稅務核算、報稅等日常工作。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稅收籌劃工作將越來越重要。
近年來,新一屆政府為深化改革,促進產業升級,進行了一系列的財稅體制改革,出臺了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2014),營改增在交通運輸業、部分現代服務業、郵政電信業等全面展開,近期建筑施工業、金融保險業以及生活服務業也將全面推行營改增政策,中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不斷擴圍等等。由此,企業應在依法納稅的基礎上,充分利用好國家給予的各種稅收優惠政策。
一、正確認識稅收籌劃工作
1.正確認識稅收籌劃的重要性。稅收籌劃是在既定的稅收制度框架內,從企業的經營活動、籌資、投資等環節入手,對各項納稅事宜進行科學合理籌劃,制定出最優的納稅方案,以減輕企業稅收負擔,增加企業現金凈流量的一種理財活動。
2.稅收籌劃區別于偷稅漏稅。稅收籌劃是合法的,是法律所允許的企業正常的一種理財手段,其與偷稅漏稅有本質的區別。偷稅漏稅是納稅人采取偽造、變造、隱匿憑證及賬簿,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或者進行虛構的納稅申報手段,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的行為,是違法行為。
二、合理籌劃企業各環節的稅收工作
企業的稅務活動貫穿于企業的整個成長過程,涵蓋了企業經營、籌資及投資等各活動領域,因此稅收的籌劃工作應貫穿于企業的整個運營過程,包括企業的成立、生產經營等過程。
1.公司組建時的稅收籌劃。在公司組建時,應對公司的組織形式、投資地點等進行合理的選擇,以期達到享受稅收優惠政策、降低稅負、提高企業的投資回報的目的。(1)公司組織形式的籌劃。分子公司的選擇,在納稅劃定上就有較大差異。由于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它實現的盈虧要同總公司合并計算納稅,而子公司是獨立法人,母、子公司應分別納稅。一般來說,如果新成立公司一開始就能盈利,設立子公司就更為有利,更便于母公司進行一定程度的盈余調節;如果新組建公司在成立初期預計發生虧損,那么成立分公司就更為有利,可減輕總公司的稅收負擔。(2)投資地域的選擇。我國對不同地域以及同一地域的不同地區,存在差異的稅收政策。如在我國高新技術開發區及新成立的國家自由貿易試驗區等區域,稅收政策就不同于其他地區。因此,投資者要對項目投資地進行理性選擇,以減輕稅收負擔。
2.生產經營過程中的稅收籌劃。企業的經營活動是企業最重要也是企業經歷時間最長的活動,企業可通過財務核算方式、計價方式、財務管理方式等進行稅收籌劃,從而起到減稅的作用。
(1)應稅收入的納稅籌劃。納稅人如果能夠推遲或減少應納稅所得的實現,則可以使本期應納稅所得減少,從而推遲或減少所得稅的繳納。
會計上確認收入、稅務上不確認收入的調減項目。會計按照會計準則中的權責發生制確認收入而稅務按照業務的真實發生予以確認。如權益法下的投資收益,會計準則規定,采用權益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時,被投資單位當年實現的凈利潤,投資企業應按投資份額確認投資收益,但稅法規定不確認應稅收入,只有在被投資單位實際分利時才確認投資收益。因此企業應對此類在會計上確認了收入在稅務上不確認收入的項目,在計算應納稅收入時予以調減。
減免稅收入、減計收入項目。在會計上作為收入處理的項目,在稅法上按照稅收法規對有關收入予以減免稅或減計處理。如國債利息收入,企業持有的財政部發行國債等取得的利息收入,免交企業所得稅,作為減免稅收入處理。因此企業計算應稅所得額時,對減免稅收入、減計收入項目應予以調減。
(2)準予扣除成本項目的納稅籌劃。計價方式的選擇。如存貨計價方式,按照會計準則和稅法的規定,存貨的發出有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加權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等。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可以對存貨的計價進行選擇,以達到節稅或緩繳稅款的目的。折舊方法的選擇。按照會計準則和稅法的規定,允許企業計提折舊的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加速折舊法(年限總和法、雙倍余額遞減法),企業可以對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進行選擇,以達到節稅或緩繳稅款的目的。按照規定,企業一旦選定存貨計價和固定資產折舊方法,一般不得隨意變更,這要求企業選擇時,要謹慎處理,長短期利益兼顧。
加強發票的管理。如企業的對外捐贈、增值稅進項稅的抵扣等都是憑發票進行抵稅的,企業的對外捐贈等盡量要求開具符合要求的捐贈發票,尤其是2009年開始實行的增值稅轉型改革,企業資本性購置固定資產的進項稅發票均可抵扣,因此企業因加強發票管理,對付出的資金,盡量要求其開具增值稅發票,以降低稅負。
(3)納稅調減項目的稅收籌劃。為鼓勵企業的發展,國家對重點扶持和鼓勵發展的產業和項目,給予企業所得稅等優惠政策,如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所得、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可享受“三免三減半”的所得稅稅收優惠。因此,企業要結合實際業務的發生,充分利用、落實好各種稅收優惠政策,使企業真正得到“節稅增收”的好處。
三、企業稅收籌劃中應注意的事項
1.稅收籌劃應在合法的前提下進行。企業的稅收籌劃應在合法的前提下進行,稅收籌劃方案不能違反稅收法規、制度。
2.加強稅收政策的研究。財務人員應加強稅收知識的學習,深入對企業業務知識的了解,只有充分地將業務知識與稅收知識相結合,才能做好企業的稅收籌劃工作。
3.配備專職的稅收籌劃人員。稅收籌劃涉及稅收、會計、財務、經營管理、經濟法律等多方面知識,專業性相當強,需要綜合技能較高的人來操作。現實中很多企業的會計人員要處理各項繁雜的財務事項,精力上很難去真正兼顧稅收籌劃工作。因此,對于那些綜合性的、與企業全局關系較大的納稅籌劃業務,最好配備專職的稅收籌劃人員,確保把稅收籌劃工作真正落實到位。
總之,稅收籌劃是一個企業走向成熟、穩健發展的重要標志,是一個企業納稅意識不斷增強的體現。它是企業的一種長久規劃和事前籌劃活動,需要具有長遠的戰略眼光,要著眼于從總體的管理決策進行謀略,選擇能使企業總體收益最大、最優的方案。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做到“節稅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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