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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企業稅收籌劃是現今企業維護企業權益的重要法寶之一。稅收籌劃的運用有助于企業降低稅收成本,增加稅后利益,實現經濟利益最大化,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和財務管理水平,增強企業的競爭力,有助于優化產業結構和資源合理配置,促進經濟增長和稅收長期增長。但盲目進行稅收籌劃,只會得不償失,給稅收籌劃帶來風險。因此納稅人應當正確理解、掌握、分析和研究稅收法律、法規,根據自身生產、經營活動的實際情況,在依法納稅的前提下采取適當的措施和手段,合理合法地對納稅義務進行規避,從而達到減輕或者免除稅收負擔的目的,才能真正的從中獲益。通過對企業稅收籌劃的含義、起源、法律環境、稅種籌劃方法、案例、籌劃風險與規避的分析,解析稅收籌劃,體現稅收籌劃的重要性與必然性。
關鍵詞:企業稅收;籌劃風險;稅收籌劃
一、緒論
隨著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迅猛發展,隨著中國加入WTO,融入世界經濟一體化的進程,稅收籌劃作為一門新學科、一種經濟行為、一個朝陽行業,正向我們大步走來。如格言所說:“世界上只有兩件事是不可避免的,那就是稅收和死亡。”面對稅收,“愚者逃稅,蠢者偷稅,智者避稅,高者籌劃”。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經濟的迅速發展,企業稅收籌劃成為了企業經營中的一大重要法寶。為了更好的理解與應用稅收籌劃,讓納稅人更好的了解稅收籌劃的重要性,本文將著重以流轉稅中的增值稅,所得稅中的企業所得稅這兩大稅種的籌劃為詳細分析對象,剖析企業稅收籌劃以及稅收籌劃的風險與規避,其他稅種的籌劃本文不做解說。
二、稅收籌劃的概述
2.1 稅收籌劃的概念
稅收籌劃(Tax Planning)也稱納稅籌劃或稅務籌劃,是指通過納稅人經營活動的安排,實現繳納最低的稅收。也就是納稅人依據所涉及的稅境(Tax Boundary)和現行稅法,遵循稅收國際慣例,在遵守稅法,尊重稅法的前提下,對企業涉稅事項進行的旨在減輕稅負,有利于實現企業財務目標的謀劃、對策與安排。
2.2 稅收籌劃的起源和發展
1935年,英國上議院議員湯姆林爵士發表司法聲明:“任何人都有權安排自己的事務,依據法律這樣做可以少繳稅,只要法律沒有特別的規定,即使他從這些安排中獲得了利益,也是法律許可的,不能強迫他多繳稅。”此觀點提出后,得到各界的認同,自此稅收籌劃開始了高速發展。在我國,稅收籌劃是一個朝陽行業,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人們逐步認識到稅收籌劃的重要性。它不僅符合國家稅收立法意圖,是納稅人納稅意識提高的必然結果和具體表現,更是維護納稅人自身合法權益的重要組成部分。
2.3 稅收籌劃與法律的關系
在我國,一切權利屬于人民,國家機關的權利是人民賦予的,企業或公民的行為,凡是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私人和部門自動享有該權利。因此,稅收籌劃是納稅人的權利,受到法律的保護。在市場經濟下,國家承認企業的獨立法人地位,企業行為自主化,企業利潤獨立化,企業作為獨立法人所追求的目標是如何最大限度地,合理合法地滿足自身的經濟利益。稅收籌劃是納稅人的一項基本權利,稅收籌劃所得的收益屬合法收益,稅收籌劃是企業對其資產、收益的正當維護,屬于企業應有的經濟權利。因此稅收籌劃是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的重要手段。
2.4 稅收籌劃的特征和基本原則
正確使用稅收籌劃能保護企業利益,但使用不當則會適得其反,要想使用好稅收籌劃必須先了解稅收籌劃的特點和基本原則。特點主要有合法性、籌劃性、目的性、風險性和專業性。即在合法的前提下,避開風險有目的的進行專業的稅收籌劃。在開展稅收籌劃時,企業一定要保持清醒的頭腦,遵守基本原則,堅持好守法原則、自我保護原則、成本效益原則、時效性原則、整體性原則和風險效益均衡原則,不能盲目跟風,合法安全的進行稅收籌劃。
2.5 稅收籌劃的范圍和目標
稅收籌劃主要是對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如稅種的稅負彈性,稅基的可調整性,稅率的差異性,納稅成本的大小,貨幣的時間價值等方面,以實現稅收籌劃的目標。稅收籌劃的目標是通過恰當的履行納稅義務,實現涉稅零風險,納稅成本最低,獲取最大的資金時間價值,使得稅收負擔最低和稅后利潤最大。實現稅收籌劃目標,保證企業利益是稅收籌劃的最終追求。
2.6 稅收籌劃的作用與必然性
稅收籌劃的運用有助于企業降低稅收成本,增加稅后利益,實現經濟利益最大化,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和財務管理水平,增強企業的競爭力,有助于優化產業結構和資源合理配置,促進經濟增長和稅收長期增長。這使得稅收籌劃的興起成為了必然,也使得企業稅收籌劃成為現代企業理財活動的重要內容。
三、企業所得稅籌劃
3.1 企業所得稅的概念與企業所得稅籌劃的重要性
企業所得稅是指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企業(不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外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而征收的一種稅。企業所得稅籌劃就是根據企業所得稅的特點進行納稅籌劃,達到保護企業利益的重要途徑。
所得稅是我國將來的主體稅,而企業所得稅正是所得稅中的主要成分之一。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所得稅呈快速增長的勢態,企業所得稅籌劃的重要性也與日俱增。
3.2 企業所得稅籌劃的途徑與案例
3.2.1 納稅人籌劃
[關鍵詞]會計準則;所得稅法;分離;經濟后果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6432(2014)30-0125-03
會計準則作為各項會計工作的指南和規范,使得不同企業的繁雜的會計事務和工作能夠在一個統一標準的基礎上進行。稅法是國家制定的用以調節國家與納稅人之間在納稅方面的權利及義務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會計準則與所得稅法都是促進國家經濟快速發展的重要保證,保持二者的相互協調對維持國家稅收安全穩定有重要作用,也對實現企業的快速可持續發展有重要作用,應在經濟建設過程中格外重視。
1 會計準則與所得稅法的重要性
(1)會計準則的頒布與實施對于我國企業經營發展有著重要作用,會計準則的出現,就使會計人員在進行會計活動時有了共同遵循的標準,使各行各業的會計工作能在同一標準的指引下進行,從而規范了企業會計人員的財務行為。它是以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為前提的,從社會經濟各方面對會計工作重新進行了劃分、明確,使企業能夠獲取更加全面的會計信息與財務情況,從而有助于企業管理人員了解企業的具體財務運行情況,幫助決策者進行更加準確的經濟決策。同時,我國會計準則的頒布也進一步說明了我國會計工作在走向專業化、規范化,也體現了我國財務工作方面的權威性、發展性和融合性,從而進一步促進了我國經濟體系與國際接軌,有利于我國經濟市場真正融入國際市場。
(2)所得稅法的制定是根據我國新企業經濟形式制定的,符合企業經營發展利益,符合國家利益的政策,它的制定和實行充分顯示了國家政府治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決心。所得稅法的實行有效調節了不同企業間的價值追求和利益主張,從而使社會各方面的利益都得到了重新體現,真正平衡了市場建設,進而實現了企業經營利益生產的合法化,并且,也有利于我國稅收的有效實現,使整個稅收系統更加完善,既維護了企業效益,同時又保障了國家利益。
2 會計準則與所得稅法的區別
會計和稅法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在處理的問題上也有著不同的目標和原則,有著不同的職能。因為會計準則與所得稅法本身就存在著這樣的差異,如果在市場運行過程中無法有效管理就必然會導致會計準則與所得稅法分離。
2. 1 會計與稅法的目標不同
會計是以提高經濟效益為主要目標,運用專門方法對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經濟活動進行全面、綜合、連續、系統地核算和監督,提供會計信息,并隨著社會經濟的日益發展,逐步開展預測、決策、控制和分析的一種經濟管理活動,是經濟管理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會計的目標是通過對企業的經營內容進行核算,為企業管理提供相關的數據資源,從而幫助管理者做出更加高效的企業建設規劃,使企業取得最大經濟效益。而稅法的目標則是通過國家的經濟手段對市場經濟實現有效調節,促進經濟發展,實現公平競爭,保障國家稅收安全穩定,從而實現經濟平穩快速發展,實現經濟的有效發展。
2. 2 會計與稅法的工作原則不同
會計與稅法的工作原則不同也是造成會計準則和所得稅法分離的原因。如對謹慎性原則的理解,對會計工作而言,是指當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面臨不確定因素時,不能盲目估計企業資產和收益,應該更多地從企業自身出發,尋求最大經濟效益;而稅收理解的謹慎性原則是注意工作細節,防止稅收的流失,即防止偷稅漏稅行為的發生,盡最大全力保障國家財政收入穩定、安全。這也就形成了對立的矛盾,在經營活動中,會計更多地從企業的利益出發,靈活的采取不同的方式保證企業的最大利益;而稅法則是從國家方面出發,堅持執法原則,確保企業的納稅問題,規定企業的納稅行為,更多的是原則性問題。
2. 3 會計準則與所得稅法涉及的內容差異
新會計準則和所得稅法在本質上都是以條文形式對經濟行為進行規范。會計準則的目的是規范相關財務人員的行為,為企業提供經營狀況、財務狀況的信息,在業務處理方面要求會計人員遵循一定的原則同時又能適度的靈活運用相關原則。而所得稅法規定的是相關國家征稅部門和納稅人的行為,目的是維護國家的財政安全和稅收安全,具有一定的強制性和規范性。相比會計準則來說,所得稅法的要求要更為嚴格,更加具有法律保護效益,而會計準則作為行業規范,雖然有一定強制作用,但基于現實狀況,并不能從根本上得到完全實現,有一定的隨機性和靈活性。
當然,會計準則和所得稅法之間還有很多相同點,兩者是相互作用,相互影響的,不能脫離開來的。只有兩者相互結合才能既保障企業經濟運行良好,又保障國家稅收、經濟安全。
3 會計準則――所得稅法分離產生的經濟后果
3. 1 導致會計政策濫用,會計市場混亂
會計與稅法分離時,企業作為獨立的經營者,有權利追求最大經濟效益,于是很多企業就會在會計準則要求的范圍內選擇有利于減少企業稅收的會計政策。特別是當會計系統與稅務系統不能進行有效溝通時,會導致稅法和會計信息不對稱,很多企業就會利用這個漏洞進行生產經營。比如,當企業享受減免稅政策時,企業為了降低稅收會在減免稅試行期間盡量少計提折舊,而在非減免稅期間多提折舊,這樣往往就違反了企業經營發展規律,還忽視了企業的正常資產使用規律,也就不利于企業的長久發展。更嚴重的是,如果企業會計運行機制長期進行這樣的不規范操作,會造成整個會計市場的混亂,那么就會威脅到國家稅收財務安全,從而對市場經濟建設產生影響。
3. 2 為企業實現盈余管理提供了可能
新會計準則對會計工作進行了充分規劃,規定企業可以利用減免稅期,進行相應的盈余管理,這樣既可增加企業的盈余,同時還能相應減少企業的稅收。相關研究表明,在會計準則與所得稅法分離后,企業進行盈余管理后產生的會計利潤與稅收所得之間的差異達到了40%以上。但是要客觀認識的一點是,企業實現盈余管理也是有代價的,當企業的盈余上漲明顯時,相應的納稅也會增多,因此,另一方面來說,企業盈余越多,納稅負擔也就越重。
3. 3 使會計信息無法得到充分利用
當會計準則與所得稅法相一致時,原則上,企業的利潤和稅收所得是一致的,當企業會計利潤上漲,但稅收卻保持不變甚至下降時,那么就會造成企業會計利潤與稅收不平衡,也就有利于相關人員對企業財務問題進行監督。然而,當兩者分離時,企業就可能通過濫用政策,“鉆空子”等使企業的會計利潤發生變化,也就會使企業會計利潤與稅收所得產生差異,這種差異會慢慢弱化會計的功能,也會降低稅收的工作效率,從而使企業處于一個無序狀態,也使企業無法利用準確的會計信息進行生產指導,長時間必將影響企業發展。
3. 4 增加稅務征納成本
根據上述問題,我們可以很容易想到,當企業利用會計準則與所得稅法分離的空子進行企業生產時便會為市場經濟帶來一定的威脅。而稅收部門作為重要經濟部門,起著調節市場的作用,在這個時候也就有義務、有責任進行相應的政策調節,然而,此時無論是加強執法力度還是加大經營管理都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稅務征收額外成本。另外,如果會計準則與所得稅法一直處在分離的狀態,企業在進行會計核算的基礎上,每年都要按照稅收要求調整相應的稅收政策,那么就會增加納稅成本,也就不利于企業的發展。
3. 5 造成信息不對稱
當會計準則與所得稅法分離,如果投資者或企業管理者對于財政、稅收、會計結算、利潤規劃等問題不了解或判斷不充分,那么在進行投資決策時,就會很大程度上出現錯誤的決策判斷和劃分。而且資料表明,當會計準則與所得稅法的分離越完全,企業決策失誤的可能性就越大。比如,企業的利潤、投出、所得、凈利潤之間存在著一定的配比關系,只有當這個配比關系達到最大平衡時,才能保證企業經營利潤和企業的發展,然而會計準則與所得稅法的分離模糊了這個配比關系,向企業生產管理者傳達了錯誤信號,也就會使得企業決策者在進行財務決策時出現偏差。有相關研究證實,當上市公司中存在較大的會計利潤與稅收差異時,該公司的股票在一定時期內會出現暴跌現象,這就是由于會計信息不對稱造成的決策失誤,嚴重影響著企業的長遠發展。
4 如何降低會計準則――所得稅法分離帶來的不利影響
對于會計準周日與所得稅法兩者之間存在的差異,我們既不能強求二者達成一致,也不能使其完全分離。降低兩者分離帶來的不利影響主要建議如下。
4. 1 相關部門加強合作
會計準則的制定是依靠財政部門,而稅法的制定則是申稅務局進行制定,由于準則和稅法的目標、內容、性質的不同,再加上兩個部門的目標定位和執行內容不同,很容易使會計準則的制定和所得稅法的制定存在差異和分化。同時,還要努力調節會計準則和所得稅法的差異。市場經濟條件下,稅收的目的是向社會提供公共產品,而會計準則則是要保證投資者的經濟利益,以此促進經濟發展,最終目的也是滿足公眾需求,因此,在某種程度上來說,調節兩種政策是可行的,在相互協調的基礎上應突出企業所得稅法向會計準則靠攏。例如,稅法只規定根據應收賬款余額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壞賬準備可在稅前扣除外,對其余資產計提的減值準備一概不予承認。所得稅法可以適當擴大資產減值準備在稅前扣除的范圍和比例,以此反映了資產的真實價值。因此,要加強部門之間的溝通,在制定相應準則、法規時要相互協調、密切配合,使制度準則在制定時便具有科學性和現實性,從而保證稅收和會計準則在實際實行起來更加順暢,既保證稅收的強制作用,又保證會計準則的指導作用,兩種形式相互協調,以盡量縮小會計準則和所得稅法的分離程度。
4. 2 加強會計信息披露
目前看來,稅務人員在進行納稅申請表核實、計算時需要查找大量相關數據、憑證,既費時又費力,而且目前會計披露的信息中牽扯到的企業實際的稅務信息比較少,使稅收征納和稅收監管都遇到一定的困難。所以,要想使會計準則和所得稅法結合地更加緊密就要加強會計信息披露,包括在經營過程中的調整增加利潤、減少利潤以及企業稅收所得等信息,企業對各項差異信息進行準確披露可以更加清晰地將發展過程中存在的經濟問題展示出來,將確保相關稅收部門人員和企業管理人員能夠通過信息的披露而準確把握企業的會計信息,制定相關的稅收政策和企業經濟發展政策。同時,相關稅務、財政部門還要要求企業將產生差異的原因進行分析,列明差異產生的原因,這樣不僅可以有效預防企業利用會計政策的漏洞進行違法行為,同時還能幫助企業管理人員更加清晰了解企業財務中存在的問題,從而制定有效措施進行預防和解決,以此來減小會計準則和所得稅法分離而帶來的負面經濟影響。
4. 3 加強會計從業人員素質培養
作為企業會計從業人員有義務并且有責任為企業探究最大的經濟效益,然而,同時也要認真遵守會計準則和相關法律法規,做到在一定原則的基礎上進行會計活動,做到行為合法。當會計準則與稅法出現矛盾沖突時要從大局出發,以稅法為主,保障國家稅收安全、穩定。同時,相關從業人員也要明確稅法和準則中的要求,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行使相關的責任,為企業尋求最大效益,并靈活運用國家提供的各種有利條件和優惠政策,真正實現會計工作的合理化、專業化、規范化。
4. 4 加強稅收監督
各級地方征稅部門在進行工作時也要把握好稅法要求,明確稅收責任,對于任何威脅國家稅收安全的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并且,要隨時對于企業的納稅行為進行監督,對企業的會計政策進行監督,保證企業會計、經濟行為是在合理的前提下進行,從而使征稅、納稅更加合理,更加規范,保障國家財務稅收安全。
5 結 論
會計準則和所得稅法雖然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目標原則也不相同,但是他們的目的都是一樣的,都是為了維護國家經濟運行穩定安全。盡管隨著會計準則的變遷,我國“會計―稅法分離”程度不斷加大,由此產生的會計利潤與稅收所得差異,并帶來了諸多經濟后果。但是,要充分認識會計準則與所得稅法的關系,正確運用一切手段進行管理,規范人員行為,加強制約監督,將兩者的差異保持在合理的范圍之內,促進兩者自身完善,從而真正使我國稅收運行正常,會計機制運行合理,保證國家稅收安全,實現國家經濟穩定、快速增長。
參考文獻:
[1]張濤,封愛華. 會計準則與企業所得稅法的差異與協調研究[J]. 商業時代,2011(9).
[2] 馮景斌. 會計準則國際化經濟后果研究[J]. 會計之友(中旬刊),2009(18).
[3]黃圣. 會計準則―所得稅法分離的經濟后果分析[J]. 才智,2012(25).
[4]譚青. 論新會計準則與所得稅法趨同――經濟后果與模式選擇[J]. 財會通訊,2010(22).
[5]張玉蘭. 會計準則“經濟后果”與所得稅會計政策選擇[J]. 會計之友(上旬刊),2007(4).
關鍵詞:財務會計 稅務會計 差異
1.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主要區別
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之間有很多不同點,主要區別在以下幾個方面。
理論依據不同:對財務會計來說,財務會計的理論依據來源于會計準則,和具體的企業或者單位的財務會計準則相關;而對于稅務會計來說,理論依據來源于稅法,稅務會計工作的內容也和稅法的工作相關,從理論上兩者是有區別的。
服務目的不同:財務會計的目標是為企業的財務服務,建立企業會計賬目,進行企業會計核算,為企業的正常運作提供財務支持,這其中的工作又可以具體劃分為財務報表、財務分析、財務決策等很多方面。稅務會計的工作目標是確保稅收工作的正常進行,確保企業進行依法納稅,保證國家、企業、個人稅收體系的正常實施。因此,從服務目的上來看,兩者也是有很大區別的。
服務對象不同:財務會計服務的對象是企業或者個人中需要使用財務報表的群體或個人。而對于稅務會計來說,服務的對象主要是需要依法進行納稅的人,也就是服務對象單一,就是納稅人,跟財務會計相比,稅務會計服務的對象比較單一,因此,從服務對象上來說,兩者的區別也是很大的。
重視的原則不同:在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進行實際工作的過程中,兩者重視的原則是不同的。對于財務會計來說,注重的是每一筆賬務發生的具體內容,每一筆實際的款項涉及到的具體人員、時間、資金等等,重視實質,相對不是很重視形式,如發票等類似的事物。而對于稅務會計來說,涉及到納稅程序的具體流程,稅務會計更重視的是形式,而不是實際的內容,強調的是理論有依據,而這里的依據指的就是稅務發票、稅務單據等具體的形式內容,可以說是重視形式而不重視實質。
2.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相同點分析
權責制相同:在權責制方面,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都要使用權責制,這是兩者的一個相同點,在這個大的相同點的氛圍內,還會有小的不同點,企業會計準則規定,企業應當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稅法也規定,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但是,稅務會計中的權責發生制是不完全的,特定情況下要以收付實現制來修正,以保證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更加科學合理,這也體現了一定的相同和不同點的結合。
歷史成本原則相同:在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核算的過程中,都會使用歷史成本的原則。這是兩者的一個共同點,但在這個共同點中,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相比,在歷史成本原則的基礎上,還有很多豐富的手段,如對公允價值的廣泛引入,而稅務會計則堅定不移地以歷史成本為計稅基礎,稅務會計之所以如此堅持歷史成本原則在于稅款的征納是法律行為,其合法性必須有可靠的證據做支持,與公允價值相比歷史成本所反映的資產要素的價值可靠性更強,因此,從這一點來看,相同點中也有小范圍內的差異。
劃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原則基本上是相同的:財務會計中要求堅持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原則,會計核算應嚴格區分收益性支出、資本性支出的界限,以正確計算各期損益。凡支出的效益僅及于本會計期間(或一個營業周期)的,應當作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幾個會計期間(或幾個營業周期)的,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只有正確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的界限,才能真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正確計算企業當期的經營成果。稅務會計中也有相似規定:企業發生的支出應當區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資本性支出應當分期扣除或者計入有關資產成本,不得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由此可見,在劃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原則上是基本相同的。
配比原則是相同的:無論是財務會計還是稅務會計核算的具體過程中,都需要遵守一定的配比原則,也就是費用的因果配比以及時間上的配比原則,這個原則是需要兩者共同遵守的,但是在具體的操作中也會有一定的小差異,在稅務會計核算中要遵守的配比原則是不完全的配比,也就是說是有時候,在配比過程中會存在一定的誤差,這個誤差和具體的稅收政策、財務原則都有一定的關系。
3.分析差異的作用和重要性
分析財務會計和稅收會計之間存在的分歧,能夠進一步提高會計服務體系??和方法,促進財政體系的進一步完善。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之間的差異可能涉及會計的所有方面,影響到具體的會計要素的確認,會計記錄和會計報告。這些詳細分析是科學合理地進行管理的重要前提。在實際工作中,分析會計準則和稅收政策之間的差異,使納稅人深入思考如何解決問題,以促進財務會計制度和方法的不斷改進,精益求精。
分析財務會計和稅收會計之間存在的差異,可以有效地防止納稅疏忽,從而減少納稅人的損失。對于財務會計和稅收會計之間的差異,如果納稅人不清楚,遇到了一些問題不能做出正確的處理,很容易導致少付或多繳稅款,使得企業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分析和研究財務會計和稅收會計的之間存在的分歧,可以有效地減少稅收成本。會計準則和稅收政策之間分離了以后,不只是要求會計人員要有較強的會計專業判斷能力和相關稅務知識,對于大部分稅收的工作人員也提出了較高要求,要求其專業水準、管理和審計能力都要有所提高。稅務與會計之間存在的差異,會給納稅部門和稅務征管部門帶來不少麻煩,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稅收成本。
總之,會計準則和稅收政策之間的差異是客觀存在的,這也是客觀的事實,應該科學、客觀地對待,合理、適度的差異是應該允許的,但這種差異應該盡可能地減少。如何正確認識和處理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的不同,是一般會計人員、中介機構、從業人員、稅收和政策制定者、稅收征管人員都要面對的一個重要的現實問題。
參考文獻:
[1]黃鴻平.淺談稅務會計的建立及與財務會計的區別和聯系[J]. 中小企業管理與科技(下旬刊),2011,(01)
關鍵詞:納稅風險 應對措施 風險管理 成因
1.企業納稅風險概述
1.1 企業納稅風險含義
企業納稅風險是企業的涉稅行為因未能正確有效遵守稅收法規而導致企業未來利益的可能損失,具體表現為企業涉稅行為影響納稅準確性的不確定因素,結果就是企業多交了稅或者少交了稅,并且只能是納稅人在計算和繳納稅款方面存在的風險。企業納稅風險的大小因企業的狀況不同而不同,它既決定于企業周圍的客觀因素,也取決于企業內部的主觀因素。企業風險因素分為三種(見圖1)。
1.2 企業納稅風險的特征
(1)不可規避性
企業納稅的風險是不可避免的,因為它與稅法密切聯系。企業納稅行為必須以稅法作為法律依據和行為準則,因此,稅收的三個特點:強制性、無償性、固定性就決定了納稅風險的發生必定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只要企業存在,就會面對納稅風險。但在工作中只要能夠掌握規律,合理運用,也是可以降低風險發生,避免某一特定的納稅風險,例如納稅籌劃風險。
(2)可控性
企業納稅風險造成的損失大小和發生的可能性是可以通過度量預測來控制的。借助風險評估理論、數理技術手段、經驗數據等方法,對形成納稅風險的風險因素進行估算,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對其進行彌補、控制,從而控制和降低納稅風險。
(3)主觀相關性
納稅風險的主觀相關性是指納稅風險的相關主體行為和納稅風險發生與否以及造成損失大小是緊密相關聯的。這里的相關主體主要是指企業納稅人員和稅務人員。兩者的素質、執法水平會影響到企業納稅風險損失大小。即:企業納稅風險的產生與企業納稅人員的業務素質密切相關,還與稅務人員的執法水平密切相關。
2.企業納稅風險的成因
2.1 企業納稅風險的內部成因
(1)企業對納稅風險認識不足
這個成因是由納稅風險的主觀相關性決定的。納稅風險作為企業風險管理中的一種重要風險,大部分企業卻沒有正確認識到其重要性,而是認為納稅風險管理是稅務機關的事情,和自己企業沒有關系。因此停留在重視財務管理上面,而忽視了納稅風險的重要性,沒有將納稅風險貫穿于企業生產經營的全過程中去,導致了一些不必要的納稅風險。
(2)企業辦稅人員業務素質與職業道德水平低下
一般來說,納稅風險的大小與企業納稅人員的業務素質、道德水平成反比關系,也就是說,如果企業的辦稅人員業務素質與道德水平高,則企業的納稅風險就會低;相反,企業的辦稅人員業務素質與道德水平越低,則企業的納稅風險就越高。這就對企業辦稅人員提出了高要求:必須具備稅法、會計、財務、法律、統計學等專業知識,熟悉企業的整個投資、運營、籌資等活動,從而可以準確納稅、設計出不同的納稅風險控制方案,做出正確的納稅風險控制決策。
(3)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企業內部控制制度是風險控制的重要內容,健全的企業內部控制制度是企業發展生存的需要,是保證企業會計信息質量、有效控制稅務風險的重要保障,但仍有許多企業未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體系。[1]因此,要盡快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體系,杜絕不規范的納稅行為、錯誤的納稅方案,從而有效控制企業的納稅風險。
2.2 企業納稅風險的外部成因
(1)外部經營環境復雜多變
經營環境復雜多變是企業面臨各種納稅風險的外部原因之一。稅收政策的變動時企業納稅風險產生的重要原因。一般來說,政府為促進經濟增長,會采取積極的財政政策,制定減免稅或退稅等稅收政策;反之,為防止通貨膨脹,政府會施行緊縮性財稅政策,調整稅收政策。另外稅收秩序方面存在的一些社會問題,例如:交易環節中對方虛開、代開增值稅發票問題,就會給正常營業的企業納稅人帶來巨大的納稅風險。
(2)稅收制度復雜
稅收制度,簡稱“稅制”,指國家的各種稅收法律、法規和稅收征收管理制度,包括各種稅法條例、實施細則、征收管理辦法和其他有關的稅收規定等。稅制的構成要素包括:納稅人、課稅對象、稅率、納稅范圍、納稅期限等。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稅收法律法規目前仍不太健全、變動頻繁,有的稅收法律法規不明確,或是因為文字表述不清,或是因為法律法規相互否定,還有的則是實際交易行為與稅法相關但卻不完全吻合,給納稅人理解稅法、依法納稅帶來了一定的難度,導致納稅人無知性不遵從行為的發生,誘發納稅風險。
(3)我國稅法宣傳不足
長期以來,稅法宣傳每年都是采取一些手段培養納稅遵從意識和營造良好的稅收環境,但在宣傳上卻忽視了內容的針對性,指重視宣傳形式,導致實際效果不太好,同時,也僅僅是在宣傳月進行宣傳,而不是日常進行宣傳,沒有做到全面全方位系統的宣傳,普及率較低,納稅人對稅制缺乏了解,也缺乏依法納稅的意識。而且,我國納稅信息服務形式、渠道、內容相對單一,未能將稅收信息進行整合,為納稅人提供有價值的經營信息,不能滿足廣大納稅人的實際需求,也成為企業納稅風險的一個誘因。[2]
3.企業納稅風險應對措施
3.1 提高納稅人員業務素質與道德水平
在前面2.1企業納稅風險的內部成因中提到了:“對企業辦稅人員的高要求:必須具備稅法、會計、財務、法律、統計學等專業知識,熟悉企業的整個投資、運營、籌資等活動”,此外,在外資企業或中國在國外的企業的納稅人員,還要懂得國外會計,了解國家質檢的稅制結構差別、稅收負擔水平差別和稅收協定網絡等。在設計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方案同時,還要善于溝通和協調。因為在制定納稅方案時,需要與企業里面的相關部門進行溝通、協調,制定出來的納稅方案也只有在稅務機關的認可之下才能實現依法納稅,這就要求納稅人員除了具有良好的口才,能夠言簡意賅地說明納稅思路、步驟和操作方法、做出有理有據的解釋,還需要良好的溝通和協調能力,及時與相關部門進行協調,并與稅務機關進行不合適地方的溝通與改進,從而得到稅務機關的認可,降低風險的可能性。
3.2 借鑒企業風險管理―整合框架,樹立防范意識
多年來,人們在風險管理實踐中逐漸認識到,一個企業內部不同部門或不同業務的風險,有的相互疊加放大,有的相互抵消減少。因此,企業不能僅僅從某項業務、某個部門的角度考慮風險,必須根據風險組合的觀點,從貫穿整個企業的角度看風險,即要實行全面風險管理。2004年9月,美國COSO(全國虛假財務報告委員會的發起人委員會)的《企業風險管理――整合框架》,更加關注于企業全面風險管理這個領域,而且拓展了內部控制,成為世界各國和眾多企業廣為接受的標準規范。企業風險管理―整合框架是一個三維立體的框架[3],如圖2所示。
圖2的企業風險管理目標和構成要素矩陣圖對我們防范納稅風險給與了一定的指導,可以從八個要素方面關注納稅風險:內部環境、目標設定、事項識別、風險評估、風險應對、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監控,并盡可能考慮實際情況,采取最有效的方法去解決影響納稅風險的因素,或者使其影響程度盡可能降低,具有時間與危機觀念,樹立風險意識,明確了風險因素就應盡早做出準備,防范于未然。
圖2 企業風險管理的目標和構成要素矩陣圖
3.3 關注稅法變動,加強稅法宣傳
目前,我國稅制建設還不很完善,稅收政策變化較快,納稅人必須通曉稅法,并應具有對政策變化可能產生的影響進行預測和防范納稅風險的能力,遇到企業發生重大經濟事項時,應主動向稅務機關咨詢相關的稅收法規,聽取來自稅務機關的意見和意見,處理好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短期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系,保證企業依法誠信納稅,維護合法權益,為企業增加效益,防范納稅風險。
在關注稅法變動的同時,也要加強對辦稅人員稅法的宣傳工作,做到全面全方位的系統宣傳,以提高稅法的普及率,主要有兩個途徑。第一,企業從自身外部獲得稅法變動的信息以及常識性內容;第二,企業從自身內部通過宣傳(如:企業刊物、黑板報、部門例會等)來加強辦稅人員對納稅風險的重視、對稅制的了解、依法納稅的意識。
4.小結
總體來說,企業納稅風險的產生來自于企業的內外部。本文提出的3個應對措施,可以從一定程度上防范、降低納稅風險。但在實施過程中,仍需要相關人員、相關部門的配合,并根據實際情況對風險進行評價和監控,從而盡快采取有效的應對措施,保證企業的發展、保證企業的利益。
參考文獻:
[1] 吳蔚捷. 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探析[J]. 銅仁學院學報,2011,13(6):72-76
論文關鍵詞:稅務會計師;認識;作用
隨著社會經濟運行的發展,企業面臨著越來越多的風險,因此從企業的前期注冊,到基本建設、至正常的生產周期,人們針對各環節可能發生的風險設置了內控制度來防范,使我們的企業得到有序良性發展,其中涉稅風險已經成為企業涉及經濟業務的重要控制風險。涉稅風險的控制是一個系統工程,不是單獨的個體,他與企業發展的戰略目標密不可分,這就需要我們應該重視與企業發展緊密相連的涉稅工作崗位——稅務會計師,下面我就對稅務會計師的認識和他在企業所起的作用談一下粗淺的認識。
1 財務會計不等同于稅務會計
大家都認同財務會計在企業經濟運行中的作用,感覺財務會計包含或等同于稅務會計,其實不然。稅務會計是以國家現行稅收法令為準繩,在國家現行稅法的范圍內進行會計政策選擇。當財務會計制度與現行稅法的計稅方法、計稅范圍發生矛盾時,稅務會計必須以現行稅收法規為準,進行納稅調整。稅務會計帶有稅務籌劃性,企業通過稅務會計履行納稅義務,從“應交稅費”賬戶上它反映了企業上繳和未繳稅金的數額,未交數額它是體現企業對國家的一筆負債,其金額的大小、滯留企業時間的長短,可以反映企業“無償使用”該資金的能力。因此通過稅務會計的籌劃,正確處理涉稅會計事項,實現企業財務目標。稅務會計還具有協調性和廣泛性,財務會計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的事項及結果,只要與稅法規定不悖,是與稅務會計相同的,只有對不符合稅法規定的,才進行納稅調整,即進行稅務會計處理。在日常工作中每年的所得稅匯算就是一個典型的事項,當財務會計結束了一個會計年度的工作后,就要依照企業所得稅法進行納稅調整,從會計確認的收入、成本、投資收益、營業外支出等都要符合稅法確認的條件,調增或者調減納稅所得額的多少,最后方能確定應納稅所得額,與財務會計得出的利潤總額是不一致的,這就是體現了稅務會計的協調性。廣泛性主要表現在小型企業,他們為了簡化財務核算,在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會計制度時,與稅法不同之處直接按稅法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其會計可以稱為稅務會計,而不宜稱為財務會計。
2 稅務會計師產生和發展趨勢
企業稅務會計師是在企業從事與稅務相關的會計工作,以保障國家利益和納稅人合法權益的企業稅務會計專職崗位的會計人員。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和現代企業制度的不斷完善,多元化的股權結構和債權結構代替了政府投資一統天下的格局,這就要求政府通過稅收政策法規、貨幣政策等手段來實現對企業各項經濟活動的宏觀調控。因此企業如何維護自身的權益,合理合法規避風險,原有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不分的企業會計已不適應企業經濟活動管理的需要,企業稅務會計在企業中獨立就顯的尤為重要。我國會計制度改革與國際會計制度的接軌,財務會計應遵循會計準則與新稅法兩者之間的差距呈擴大趨勢,一些大型企業或集團,總部都設專業的涉稅職能部門。因此,企業對具有涉稅資質的會計師專業技術人才需求將越來越迫切。
3 稅務會計師通過納稅籌劃實現企業經濟利益
納稅籌劃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運用國家的稅收政策和有關法律規定,對企業的經濟活動進行安排,使企業減輕納稅負擔的一種理財活動。稅務會計師將其所掌握的稅收知識、會計知識、法學知識、財務管理知識等綜合知識運用到日常的經濟活動中,在不違反現行的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前提下進行納稅籌劃,對各項經濟活動發生之前就把稅收當作一個內在的成本做出考慮,從客觀上為企業提供了納稅義務發生前做出事先安排的可能性,合理合法的減少稅收成本,降低了企業涉稅風險,達到企業總體利益最大化得目的。在日常經濟活動中已經逐步認識到他的重要性,一項經濟業務的發生,我們要提前考慮到他所涉及到的各項稅費,是否可以采取其他稅負偏低的稅種(必須是在稅法許可范圍內),在業務辦理中要考慮保存與稅法要求相關的資料和文件,以便到時享有稅法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或稅收抵免項目提供依據,業務完成后要考慮什么時間繳納稅款,盡量滯后支付稅款,以延長稅款在企業停留的時間,但不能逾期繳納。
例如:企業需要購置一套需要安裝的設備,設備購置費為75萬元,安裝調試費15萬元,設備總支出為90萬元。
方案一:依據現行增值稅暫行條例設備購置費75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后可抵扣10.90萬元稅款,安裝調試費開勞務發票15萬元,設備入賬價值為80.10萬元,可抵扣增值稅進項稅10.90萬元。
方案二:我們在設備進行招標前就進行納稅籌劃,招標價格含安裝調試費用,并且是增值稅發票一票結算,合同簽訂注明設備達到可使用狀態后交付。依據現行增值稅暫行條例設備購置總費用90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后可抵扣13.08萬元稅款,設備入賬價值為76.92萬元,可抵扣增值稅進項稅13.08萬元。
上案例方案二,因事前進行了納稅籌劃,比第一方案多抵扣稅款2.18萬元,減少了企業資金流出,降低了產品成本,提高了競爭力。
4 提高稅務管理,規避涉稅風險是企業亟待解決的問題
當前對企業稅務管理的認識,大致有幾種代表性的觀點:首先是“無關論”這樣的觀點導致了人們對企業稅務管理問題熟視無睹,從而影響了企業的發展和競爭力。其次是“關系論”這種觀點直接導致“人情稅”“關系稅”的屢禁不止,腐敗滋生。再一種是“技巧稅”認為熟練掌握某些偷逃稅或避稅的技巧,只要能達到少繳稅的目的,什么技巧都敢用,不顧法律后果。雖然僥幸過關占了一時的便宜,到后來也有“賠了夫人又折兵”影響企業發展,甚至受到牢獄懲罰。全球跨國知名企業百事可樂(中國)公司被控走私普通貨物罪,其原因就是:明知進口報稅的商品編碼有誤,卻因為想繼續享受意外得來的低稅率“將錯就錯”,當高管接到法院的傳票追悔莫及。現代稅收“無限期追蹤制度”及“法人問責制度”使企業高管們越來越認識到稅收管理的重要性。
企業稅務管理是企業在遵守國家稅法,不損害國家利益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稅收法規所提供的包括減免稅在內的一切優惠政策,達到少繳稅或遞延繳納稅款,從而降低稅收成本,實現稅收成本最小化的經營管理活動。企業稅務管理的實質是現代企業管理中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稅務管理應服從于企業管理的整體發展目標,服從企業管理不同時期的發展需要。廣義上講,企業稅務管理的目標是節約納稅成本,降低納稅風險,提高企業資金使用效益,實現利潤最大化,推動企業可持續發展。狹義上講企業稅務管理的目標主要包括準確納稅、規避涉稅風險、稅務籌劃三方面內容。
企業稅務管理的具體活動是由企業稅務會計師具體運作的,他在遵循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前提下,對企業經濟活動進行事前謀劃,全過程管理,把納稅意識宣傳到每一個員工心里,而實施全員參與,并且注重成本效益,樹立全局意識和整體觀念。
5 稅務會計師在應對稅務稽查所起的作用
稅務稽查是稅務機關依法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其他稅務當事人履行納稅義務、扣繳義務及稅法規定的其他義務等情況進行檢查和處理工作的行政執法行為。稅務稽查分日常稽查、專項稽查、和專案稽查。由于稅務會計師熟知稅收法律、法規等專業知識,在日常工作中已經把經濟活動中需要注意的事項,應繳納的稅款,按規章制度要求進行處理完畢,所以應付稅務局的日常稽查、稅收專項檢查是胸有成竹的,至于專案檢查,只要我們立足于誠信經營、依法繳納稅款是不用擔心的。
關鍵詞:財稅法制 地方財稅建設
一、地方財稅法制建設的必要性
1、地方財稅法制建設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的內在要求,在地方財稅法制體系中,地方財稅法制為地方市場經濟主體創造公正、公平的競爭環境,通過規范地方財稅秩序, 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地方財稅法制是調節社會分配、規范地方財稅的法律依據。地方政府依法組織財政稅收,以確保實現地方政府的職能。其他分配單位和個人也要求地方財稅法制化,以便使他們與地方政府之間的利益分配格局處于穩定和規范化的狀態。
2、地方財稅法制建設是全面提高財稅管理水平的內在要求
加強財稅管理,就是要健全財政稅收各環節的全方位的管理機制,并進一步完善、規范財稅管理制度和辦法,實現財稅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嚴格財稅管理與依法理財是緊密相聯的。兩者都必須依照并嚴格執行法律法規的規定。只有運用法律手段,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將法治貫穿于財稅管理的全過程,綜合利用法律手段、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管理國家財稅,才能不斷提高財稅管理水平。
3、地方財稅法制建設適應了改革的需要
加強地方財稅法制建設,建設法制財稅, 有助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歷史進程中,財稅法制工作,能夠充分調動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它保障了人民權利,有效推動和協調城市與農村、地區與地區、經濟與社會之間的發展,為繼續深化社會主義經濟改革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二、地方財稅法制建設的現狀
1、對財稅法制建設重要性的認識不足
財稅執法人員中很少有人能真正將財稅法律法規與現行的財稅管理業務有機地結合起來,并得心應手地運用到財稅實際工作。工作很大程度上局限在日常的業務應付中,忽視了現代財稅“管理”理念的樹立和培養, 造成了財稅法律法規與實際工作脫節的問題。
財稅部門在管理上“重分配、輕監督、避程序”的問題仍然存在。公民的整體法律意識還不夠強,在對有關財稅法規的執行中有意或無意逃避財稅監督,違反財稅法規的有關規定。
2、地方財稅法律體系不完善
在現行的財稅法制中, 全國沒有統一規范的地方財稅的法律,法律呈現“老化”和“空當”。而在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財稅法規中,由地方立法機關制定和頒布實施的不多,大部分是由地方政府和財政部門制定和實施的財稅制度、規定等。因此, 整體上缺乏法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并且有些地方法規與國家財稅法制體系不相符合,這從制度上就不利于地方財稅法制的建設。
3、財稅執法人員法律水平欠缺
目前地方財稅法制建設以普法宣傳教育法制工作為重點,以規范性文件審核為日常法制工作為主要內容,法制工作沒有融入到財稅工作的全過程。財稅執法人員由于自身法律素養有限,很少能參與重大財稅改革和財稅管理措施的決策與審核,對財稅改革、財稅執法中出現的難點、熱點缺乏前瞻性的防范措施和辦法。
財稅法制建設貫徹落實情況不容樂觀,執法人員在面對違反財稅法律法規的行為時依法應當作為而不作為,超越職權實施執法行為,執法標準不一,有失公正,給當事人造成不應有的損害,沒有完全做到有法必依、嚴格執法。
4、財稅法制建設監督力度不夠
當前地方財稅法制建設監督基本只限于財稅部門內部監督,部門外部監督、大眾輿論監督少之又少,財稅法制實施并不到位。有資料表明,這些年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在地方能夠認真執行的只占30%,基本得到執行的約占30%,難以執行的約占40%。地方情況也與全國其他城市大同小異,財稅監督缺失嚴重,這將直接影響地方財稅法制建設進程。
三、地方財稅法制建設的對策
1、注重財稅金融,強化增收節支,全力拓展財力增長新空間,強化稅費征管,大力培育新興財源和后備財源。嚴格落實稅收征管措施,加強對征管關鍵環節的管理,確保應收盡收、均衡入庫,不斷提高稅收征收比重。全面調動協稅護稅積極性,進一步鞏固和擴大綜合治稅成果。不斷加強礦產品檢斤站的建設和管理。規范非稅收入管理,強化社保、價調等基金征繳,壯大地方財力。深化金融服務。建立銀企合作長效機制,改善金融環境。扶持并發展小額貸款公司和擔保公司。出臺金融機構信貸激勵政策,提高企業自身的融資能力。
2、加快完善地方財稅法制體系的建設
建立一套與國家法制相匹配的地方財稅法制體系,徹底嚴查并取消與國家法制不相符合的地方財稅法律法規,保證地方財稅法制與中央財稅法制的高度一致性。財稅部門出臺新法規必須進行詳細論證,嚴格審批,全面協調各方利益,以大局出發,堅決遵從中央精神,嚴格遵守法律的合法性與規范性,切實為財稅部門履行職能提供依據。地方還需優化財稅支出結構。按照“收支并舉、監管并重、內外并行”的要求,建立財稅監督新機制,推進“陽光財政”建設。鞏固基層財政管理方式改革成果,加強對財政資金使用情況的跟蹤問效。嚴格控制行政經費預算和一般性支出,節約更多財力加大對“三農”、社會保障、社會公共事業、公共基礎設施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3、提高地方財稅執法力量與效果
一方面財稅執法人員要長期接受財稅法規知識學習, 不斷提高法律知識水平和財稅執法水平,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另一方面,要加大社會普法宣傳力度。提高市人民的財稅法制意識是財稅執法的關鍵。利用新聞媒介進行廣泛宣傳營造財稅執法的外在環境,組織相應的宣傳講座普及財稅法制知識,網絡倡議號召群眾加入財稅法制建設的隊伍中去。同時健全嚴格的財政執法責任制,增強財政管理人員的執法責任心,確保執法行為的正確性、公正性與規范性,建立相應的懲處措施以示警戒。
四、總結
加強財稅監督管理,對檢查出來的問題嚴格依法查處,若情況惡劣還需上報上級,以保證財稅法規的嚴肅性和財稅執法的有效性。既要充分發揮財稅內部監察的作用,加強財稅內審工作,督促財稅工作人員自覺守法、嚴格執法, 及時糾正違法行為,更要強化財稅系統外部監督:人民群眾的監督,執政黨的監督,社會新聞媒體輿論的監督,加強與地方審計、監察和司法部門的配合,加速財稅管理工作的法制化進程。地方財稅部門必須積極做好信息反饋工作,進行深刻的總結與反思,爭取群眾的支持與信任,保證財稅法規的順利實施。
參考書目:
[1]孫開.地方財政學[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2.
[2]寇鐵軍.中央與地方財政關系研究[M].大連: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1996.
【關鍵詞】稅法;財務會計;核算;差異
【中圖分類號】F23【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4309(2013)04-0098-4
一、稅法與財務會計存在差異的原因
(一)稅法與會計制度的目的差異。國家制定執行稅法的目的主要是取得國家的財政收入并利用稅收這一重要的經濟桿杠對經濟和社會發展進行調節,并有效保護依法納稅企業的合法權益。制定與實施企業會計制度的目的就是為了真實、完整地反映出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業績,以及財務狀況變動的全貌,為政府部門、投資者、債權人、企業管理者以及其他會計報表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信息。因此,其根本點在于讓投資者或潛在的投資者了解企業資產的真實性和盈利的可能性。
由于企業會計制度等會計規范與稅法的目的與作用的差異,兩者有時對同一經濟行為或事項做出不同的規范要求,如稅法為了保障稅收基礎不被侵蝕,在流轉稅法中規定了視同銷售行為作為應稅收入予以課征,而會計核算規范根據其沒有經濟資源流入而不予確認收入;為了宏觀經濟調控,我國所得稅法規定對企業廣告費用只能在銷售收入的15%以內可以稅前扣除,將國庫券利息不納入計稅所得等,而會計上則根據核算規定據實計算損益。因此,企業必須依據會計制度等會計規范對經濟事項進行核算與反映,依據稅法規定計算應納稅款。
由于目的不同,企業會計處理和所得稅規定出現差異是不可避免的。在多數情況下,投資者或潛在的投資者關心的是企業收入情況、獲利的可能性、償還債務能力和資產的真實性,防止管理者虛夸利潤;而稅法的目的是防止企業少算收入、多計費用(或收出)、少反映利潤,少繳了多少稅款。企業的任何收入、費用項目或資產處理,如果稅法不加以明確限定,而是按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計算納稅,就可能導致各稅負的不公平,甚至會出現稅收漏洞,導致國家稅款的流失。
(二)稅法與會計制度的基本前提差異。會計核算的基本前提有:會計主體、持續經營、會計分期和貨幣計量。會計核算對象的確定、會計方法的選擇、會計數據的收集等都要以會計核算的基本前提為依據。由于會計制度與稅法目的不同使得兩者的基本前提也存在著差異。主要有主體差異、期間差異、工作要求差異。(三)稅法與會計制度所遵循的原則差異。由于企業會計制度與稅法所服務目的不同,導致兩者為實現各自不同目的所遵循的原則也存在很大的差異。原則的差異導致會計和稅法對有關業務的處理方法和判斷依據產生差別。稅法也遵循一些會計核算的基本原則,但基于稅法堅持的法定原則、收入均衡原則、公平原則、反避稅原則和便利行政管理原則等,在諸如穩健或謹慎性原則等許多會計基本原則的使用中又有所背離。
二、減少稅法與財務會計差異的必要性
由于我國的會計制度與稅法的制定過程缺乏溝通與協調,導致上述我們討論的許多差異。而且,因為資本市場發展對會計制度制定的促進作用,使得稅法的改革滯后于會計制度的改革,這容易引起稅源的流失,并且由于稅法與會計制度存在的永久性和時間性差異項目眾多,使得企業納稅調整非常復雜,不利于稅款的征收。根據上述的分析,會計制度與稅法由于規范的對象和目的不同存在無法消除的差異,因此,企業進行納稅調整是必要的,解決的途徑就是在制度層面上加強稅收法規與會計制度的協作:稅收法規應借鑒會計制度中合理有效的成分,盡快彌補其滯后的一些規定,如稅收政策應從保護稅源,降低企業的投資風險,保護債權人的角度出發,對資產減值準備予以確認。當然,為防止企業計提秘密準備金,稅法可以對減值準備的計提比例加以明確,以保證稅源不至于流失。稅務機關應充分利用披露的會計信息,并且應加強會計制度的強制性信息披露義務,以提高稅務機關的稅收征管效率。加強會計制度和稅收法規在會計界和稅務界的交互宣傳,以提高會計制度和稅收法規協作的有效性。但最重要的是會計制度和稅收法規的制定者在制定相關法規時,相互協調、溝通是必不可少的。
稅法和會計的差異是不可避免的,從當前我國財務會計人員實際水平和稅務管理的現狀出發,必須認真考慮降低企業財務核算成本和征納雙方遵從稅法的成本。特別是目前我國的會計制度許多方面也處于探索之中,不可能完全按照規范的會計制度和稅收政策的要求去界定稅法與會計的差異。會計制度和稅收法規的區別在于確認收益實現和費用扣減的時間,以及費用的可扣減性。為了正確地體現稅法與會計的目標、降低征納雙方遵從稅法的成本、降低財務核算成本,有必要對會計制度與稅法進行適時的協調。
三、稅法與財務會計在主要業務上的差異分析
(一)收入的差異及分析。收入是經濟學、會計學和稅法的重要概念。一般來說,經濟學認為,收入是指期初與期末財產價值的變化或各種消費權力的市價,體現為“凈增值觀”;會計學認為,某一時期內所得等于該期間內一切完成了的交易所實現的收入減去取得這些收入而消耗的成本費用。會計上收入概念以完成了的交易為基礎,體現了“交易觀”;稅法中的收入概念以經濟學為基礎,但基于行政管理的可行性、稅收收入的均衡性,保證公平、防止避稅等原則考慮,在收入的“實現、完成”程度的判斷上與會計有所差異。
收入確認的原則不同。會計核算的主要目的是向管理者、投資者、債權人和潛在的投資者全面、真實、準確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的變動情況。因此,會計核算要遵循客觀性原則、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和謹慎性原則,注重收入實質性的實現,而不僅僅是收入法律上的實現。
稅法的目的是對納稅人在一定時期內所獲得的經濟收入進行測定,從而對此課征一定量的稅收,以保證國家的財政收入,滿足政府實現經濟和社會職能的需要。因此,稅款的征收要遵循法律性原則和確保收入的原則,注重界定和準確計算應納稅額的計稅依據。具體而言:一是會計制度和稅法雖然在收入的核算上都遵循配比原則,但兩者是有區別的。前者是從準確地反映企業的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的角度,確認收入與成本的配比。后者是從保護稅基、公平稅負的角度對有關成本、費用和損失加以規定。二是會計上強調收入的重要性原則,而稅法不承認會計上的重要性原則,只要是應納稅收入,不論其業務事項是否重要,也不論其涉及金額的大小,一律按稅法的規定計算應稅收入和應稅所得。
收入確認的條件差異。會計制度規定,收入確認的基本條件包括經濟利益流入的可能性和收入計量的可靠性。而稅法應稅收入確認的基本條件則根據經濟交易完成的法律要件是否具備,是否取得交換價值,強調發出商品、提供勞務,同時收訖價款或索取價款的憑據。
會計收入與分稅種的應稅收入不同。企業會計制度為便于不同行業會計信息的比較,按經濟業務的性質劃分會計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營業外收入、投資收益和補貼收入。而各個流轉稅和所得稅的應稅收入與會計收入不對稱,不同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會涉及不同稅種的應稅收入,如工業企業和交通運輸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分別繳納增值稅和營業稅。因此,企業會計核算時,按會計分類確認并計量會計收入,納稅人按照各稅種的應稅收入的規定計稅。
收入確認范圍的不同。企業會計制度對銷售商品收入、提供勞務收入、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提出了明確的確認標準。稅法規定,企業應在發出商品、提供勞務,同時收取價款或者取得收取價款的憑據時,確認收入的實現。可見,稅法確認的收入范圍要大于會計制度確認收入的范圍。稅法確認的應稅收入不僅包括會計收入,還包括會計上不做收入的價外費用及視同銷售。稅法的規定主要是出于公平稅負和征管上的需要。
收入確認時間的不同。會計制度規定只要符合會計上的確認收入的條件,當期就要確認收入。稅法上一般在納稅申報表中反映確認應稅收入,對應稅收入的時間按不同的稅種做出不同的規定,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和企業所得稅都分別規定了應稅收入的確認時間。
(二)成本費用的差異及分析。銷售(營業)成本。會計學上成本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種耗費。一般來說,成本是對象化的費用,即能夠直接計入某一對象中的費用為成本,不能直接計入某一對象中的費用則為期間費用。稅法規定的稅前允許扣除的成本費用和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基本相同。但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企業所得稅稅前允許扣除的成本費用,是指申報納稅期間已經申報確認的銷售商品、提供勞務、轉讓、處置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成本。只有銷售出去,并在申報納稅期間確認了銷售(營業)收入的相關部分商品的成本才能申報扣除;為了準確計算銷售(營業)成本,企業應將全部制造成本在在產品和完工產品之間進行合理分配。企業的產品制造成本可采用簡單法(品種法)、分批法(定單法)或分步法等方法進行計算。為了準確計算稅前扣除的成本,必須對間接成本進行合理的分配;存貨成本的確定。會計制度規定,采用實際成本法核算存貨成本時,存貨發出時的成本計價方法可采用先進先出法、后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和個別計價法。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對后進先出法的使用作了限定,即除納稅人正在使用的存貨實物流程與后進先出法一致的,一般不得采用后進先出法;存貨跌價損失。會計制度規定,企業應當在期末對存貨進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貨毀損、全部或部分陳舊過時或銷售價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貨成本高于可變現凈值的,應按可變現凈值低于存貨成本的差額,計提存貨跌價準備,記入管理費用,如己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存貨的價值以后又得以恢復,或者對存貨進行處置,再反向沖回。會計上這樣規定,是為了準確真實地反映存貨成本,防止企業資產價值虛增,是謹慎性原則的恰當運用,而從稅收角度講,存貨作為企業的一項資產,并沒有進行處置,即可變現凈值低于存貨成本而形成損失并沒有實現,如果允許在稅前扣除存貨跌價準備金,其結果是將企業沒有實現的損失進行了扣除,不符合稅前扣除的真實性原則。因此,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金不得在稅前扣除,企業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應作調增應納稅所得額處理。
工資薪金支出。工資薪金是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會計上“工資總額”包括六大部分: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和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對企業應付給職工的工資,通過“應付工資”科目核算。《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對工資的定義比會計的規定有如下不同,一是范圍不同,稅收上對工資薪金定義為納稅人支付給有任職與雇傭關系的職工的全部支出,其口徑比會計上工資總額的口徑有所擴大。二是扣除標準不同。企業年計稅工資、薪金扣除標準=該企業年任職及雇用員工平均人數×當地政府確定的人均月計稅工資標準×12。我國企業實行計稅工資制度有一個歷史沿革的過程,無論從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原則看還是從國際稅收慣例看,對企業實際發放的工資稅前扣除進行限制都是不合理的。許多企業合理的工資支出得不到扣除,不利于內外資企業平等競爭,因為外資企業的工資支出是據實扣除的。因此,企業所得稅稅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改變現行對工資進行限額扣除的政策,而是實行據實扣除。但對工資薪金支出允許全額扣除并不意味著對企業的工資費用支出放任不管,因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任何費用支出,如果沒有合理性的標準限制,企業都可能利用這些項目避稅。稅務機關對工資管理的重點要由對企業發放的工資數額進行控制轉為對工資真實性的審核。
固定資產:固定資產的會計核算與稅收處理,其差異主要表現在,一是固定資產的計價,二是固定資產的折舊,三是資產減值準備。
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會計制度規定,企業應當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制定適合本企業的固定資產目錄、分類方法、每類或每項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折舊方法,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后執行。這一規定賦予了企業自主選擇折舊政策的權力。并規定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可以采用年限平均法(直線法)、工作量法、年數總和法、雙倍余額遞減法等。
企業所得稅規定采取簡易分類法,將固定資產分成五大類,按直線法進行折舊。最低折舊年限為:房屋、建筑物為20年;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電子設備為3年。對于促進科技進步、環境保護和國家鼓勵投資的關鍵設備;以及受酸堿腐蝕、超強度使用的固定資產;確需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方法的,經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逐級報國家稅務總局批準。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會計制度規定,企業應當在期末或者至少在每年年度終了對固定資產逐項進行檢查,如果由于市價持續下跌,或技術陳舊、損壞、長期閑置等原因導致固定資產可收回的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應當將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的差額作為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計入營業外支出。如果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的價值又得以恢復,應在已計提減值準備的范圍內沖回。
稅法上對固定資產計提的減值準備不得在稅前扣除。如果企業將固定資產賬面價值一次性轉入營業外支出,并且注銷固定資產賬面價值,稅收上按財產損失處理,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后,可在稅前扣除。
會計上要求企業提取減值準備主要基于謹慎性原則考慮,要求企業估計可能發生的風險和損失,防止企業虛增資產價值,稅法不允許扣除各項準備,主要是考慮:一是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遵循真實性原則,只有實際發生的損失才允許扣除,潛在的損失只要沒有實現,則不允許在稅前扣除。二是由于市場復雜多變,稅法上難以對各種準備金規定一個合理的比例,各行業因市場風險度不同,如果規定按不同比例提取會導致稅負的不公平。
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業務招待費是指企業為生產、經營業務的合理需要而發生的交際、應酬方面的費用。業務招待費是和企業取得應稅所得有關的支出,會計制度規定可據實在管理費用中列支。稅法規定有具體的扣除比例:(1)全年銷售(營業)凈額在1500萬元及其以下的,不超過銷售(營業)凈額的5‰;(2)全年銷售(營業)凈額超過1500萬元的,不超過該部分的3‰。
開辦費。開辦費是指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包括籌建期中人員的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購建成本的匯兌損益和利息支出。籌建期是指企業自被批準籌建之日起至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營業)之日的期間。會計制度規定,除購建固定資產以外,所有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先在長期待攤費用中歸集,待企業開始生產經營當月起一次計入開始生產經營當月的損益。稅法規定,企業可以在開始經營之日的當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稅法有關長期待攤費用的處理規定處理,但一經選定,不得改變。
營業費用:傭金支出。企業在推銷商品或勞務的過程中,可以向中介人支付必要的傭金,這是企業生產、經營所必須的正常的支出。會計制度規定可直接在營業費用中列支。稅法規定,納稅人發生的傭金支出,可以稅前扣除,但須符合下列條件:(1)有合法的真實憑證;(2)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不含本企業雇員);(3)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
財務費用(借款費用):借款費用是指為企業經營活動的需要借入資金而承擔的利息性質的費用,會計上對借款發生的費用計入財務費用。
稅法規定:屬于資本的利息不得扣除。企業的所有者在企業注冊資本范圍內以貸款名義投入企業的資本(或稱股東借款)的利息不得扣除。對于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借款利息,屬于資本性支出,必須予以資本化,在有關資產購建期間發生的借款費用,應作為資本性支出計入有關資產的成本,在有關資產交付使用后發生的借款費用,可在當期扣除;稅前扣除利息的標準。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實際發生數扣除;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款額以內的部分,準予稅前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為防止弱化資本,對納稅人從關聯方取得的借款金額超過其注冊資本50%的,超過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稅前扣除;罰息的扣除。納稅人逾期歸還銀行借款,銀行加收的罰息,不屬于行政性罰款,允許在稅前扣除。
四、調整稅法與財務會計差異的方法
(一)把握好稅法與財務會計的合理差異度。稅法與會計制度差異的存在是不可更改的事實,但可以采取協調差異的方法以盡可能減少對實現稅法與會計目標影響,在法律制度的制定上應盡可能趨同;差異應能用申報時納稅調整的方法處理。在具體的把握上應做到:任何稅法與會計的差異,不應該導致納稅人不得不為資產等項目設置不同的賬簿。增值稅、消費稅等間接稅的差異,對于納稅人而言,只是增加了價外稅項或銷售稅金及附加。納稅人只要設計專門的賬簿反映進項、銷項稅額或產品銷售稅金以可以了。所得稅差異,特別是涉及資產計價、折舊等問題,如果協調不好,企業可能不得不設兩本帳。對于稅法與會計在資產計價等方面的差異,應控制在通過“納稅影響會計法”,增加“遞延稅款”賬戶來反映,不需要對各項資產設置兩本賬。基本業務的政策應該盡可能減少差異。例如,稅法與會計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基本業務確認收入的時間規定應該盡可能保持一致。如果基本業務的政策不一致,差異造成的工作量是可想而知的,由此增加財務核算成本和納稅成本將是巨大的。
(二)稅法與財務會計的差異調整應采用的具體方法。 企業在實際處理差異中必須堅持的兩個原則: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所有企業都應嚴格遵循《企業會計制度》的相關要求,進行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與記錄,不得違反會計制度。在完成納稅義務時,必須按照稅法要求進行,如會計賬務處理與稅法規定不一致,應按照稅法的規定,采用相應的方法調整,完成納稅義務。對于稅前會計利潤與應納稅所得額的差額,在依照國家有關稅收的規定計算納稅的同時,不應改變會計處理和賬簿記錄,但可以依照稅法進行納稅調整處理。由于會計制度與稅收制度規定的不同,出現差異是正常的,企業在實際處理差異中必須做到堅持以上兩個基本原則。
區別不同稅種進行處理。在實際工作中,企業涉及的稅種數量眾多,應根據其不同性質進行處理:(1)企業涉及的流轉稅及附加稅均應為按月稽征,企業在處理差異時,應采用當期處理差異的方法,即發生差異的當期(當月)即按稅法的規定進行處理,本會計期間(當月)完成納稅義務;(2)企業所得稅一般按年結算,在年度終了后才能計算繳納,所以一般不需要在發生相應差異時的本會計期間(當月)進行處理,而是采用年末納稅調整方法處理。
根據具體差異的不同性質,采用不同的處理方法。由于會計制度與稅法在收益、費用或損失的確認和計量原則不同,從而導致按照會計制度計算的稅前利潤與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的應稅所得之間產生差異,即永久性差異和時間性差異。永久性差異是指某一會計期間,由于會計制度和稅法在計算收益、費用或損失時的口徑不同,所產生的稅前會計利潤與應納稅所得額之間的差異。這種差異在本期發生,不會在以后各期轉回。在僅存永久性差異的情況下,按照稅前利潤加減永久性差異調整為應稅所得,按照應稅所得和現行所得稅率計算的應交所得稅作為當期所得稅費用。
時間性差異是指稅法與會計制度在確認收益、費用或損失時的時間不同而產生的稅前會計利潤與應納稅所得額的差異。時間性差異發生于某一會計期間,但在以后一期或若干期內能夠轉回。時間性差異的基本特征是某項收益或費用和損失均可計入稅前會計利潤和應稅所得,但計入稅前會計利潤和應稅所得的時間不同。針對按照會計制度計算的稅前會計利潤與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之間的差異,在會計核算中可以采用兩種不同的方法進行處理,即應付稅款法和納稅影響會計法。
應付稅款法。應付稅款法是將本期稅前會計利潤與應稅所得之間的差異均在當期確認所得稅費用。這種核算方法的特點是,本期所得稅費用按照本期應稅所得與適用的所得稅稅率計算的應交所得稅,即本期從凈利潤中扣除的所得稅費用等于本期應交的所得稅。時間性差異產生的影響所得稅金額均在本期確認所得稅費用,或在本期抵減所得稅費用,即本期發生的時間性差異與本期發生的永久性差異同樣處理。也可以是說,不管稅前會計利潤多少,在計算交納所得稅是均應按稅法規定對稅前會計利潤進行調整,調整為應稅所得,再按應稅所得計算出本期應交的所得稅,作為本期所得稅費用,即本期所得稅費用等于本期應交所得稅。
納稅影響會計法。納稅影響會計法是指企業確認時間性差異對所得稅的影響金額,按照當期應交的所得稅和時間性差異對所得稅影響金額的合計,確認為當期所得稅費用的方法。在這種方法下,時間性差異對所得稅的影響金額,遞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即將本期產生的時間性差異采取跨期分攤的辦法。
在具體運用納稅影響會計法核算時,有兩種可供選擇的方法,即遞延法和債務法。在采用遞延法核算時,在稅率變動或開征新征稅時,不需要對原已確認的時間性差異的所得稅影響金額進行調整。但是,在轉回時間性差異的所得稅影響金額時,應當按照原所得稅稅率計算轉回;在采用債務法核算時,在稅率變動或開征新稅時,應當對原已確認的時間性差異的所得稅影響金額進行調整,在轉回時間性差異所得稅影響金額時,應當按照現行所得稅稅率計算轉回。
新會計準則的頒布,在會計處理方法上摒棄了應付稅款法和遞延法,并在《企業會計準則18號——所得稅》中采用了暫時性差異這一概念,規定對暫時性差異的處理,只能采用資產負債表法(前述債務法屬于收益表債務法)。
資產負債表法的基本原理是企業所得稅費用應當以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按稅法規定的計稅基礎之間的差額,計算暫時性差異,據以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或資產。當稅率變動時,必須按預期稅率對“遞延所得稅負債”和“遞延所得稅資產”賬戶余額進行調整。在這種方法下,企業的收益應根據“資產/負債觀”來定義,所得稅費用的計算也是從遞延所得稅資產和負債的確認出發,加以計算倒推出來的其計算公式如下:本期所得稅費用=本期應交所得稅+(期末遞延所得稅負債-期初遞延所得稅負債)-(期末遞延所得稅資產-期初遞延所得稅資產)
我認為與損益表債務法相比,資產負債表法有如下優勢:第一,損益表債務法注重時間性差異,資產負債表法注重暫時性差異,而暫時性差異比時間性差異范圍更廣泛。因此,損益表債務法揭示的差異范圍窄小,而且也無法恰當地評價和預測企業報告日的財務狀況和未來現金流量。第二,損益表債務法“遞延稅款”的借方余額和貸方余額分別代表預付稅款和應付稅款,在資產負債表中作為一個獨立項目反映;而資產負債表債務法采用了“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概念,將“遞延稅款”的外延大大擴展,從而更具現實意義。第三,資產負債表債務法將遞延所得稅資產與遞延所得稅負債分別進行處理和披露,提供的會計信息更加詳實明確,更易于理解和分析企業的財務狀況。
稅法與會計制度間差異的理解和具體操作對于廣大財務人員和稅務工作者而言是一項極其復雜的業務。我在前文中已經介紹由于稅法與會計制度其各自的目的、基本前提和遵守的原則有所不同,兩者之間差異必將長期存在,這是我們所必須面對的現實。具體分析了稅法與財務會計在確認收入、成本費用等方面各自的規定和特點,并且詳細說明了當前以及在新會計準則頒布后,處理二者之間差異的具體原則和方法。
總之,在新的形勢下,稅法與會計制度的差異得不到解決只會增加納稅人遵從稅法、會計制度的成本,加大廣大財會人員和稅務工作者理解執行具體政策規定的難度。所以解決問題的途徑就是在制度上的安排——在制度層面上加強稅收法規與會計制度的協作:一是稅收法規應借鑒會計制度中合理有效的成分,盡快彌補其滯后的一些規定;二是稅務機關應充分利用披露的會計信息,并且應加強會計制度的強制性信息披露義務,以提高稅務機關的稅收征管效率;三是加強會計制度和稅收法規在會計界和稅務界的交互宣傳,以提高會計制度和稅收法規協作的有效性。但最重要的是會計制度和稅收法規的制定者在制定相關法規時,要進行必不可少的相互協調和溝通。我們還要進一步借鑒國外的經驗與教訓并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從財務會計的角度出發,對會計準則與稅法之間各個方面的差異進行進一步分析,不斷研究二者主要差異及處理方法以及在財務會計的日常處理過程中所會遇到一系列的問題,不斷對會計制度與稅收法規的差異進行協調,探索逐步縮小和消除差異的處理方法和渠道。對不斷完善我國財務會計與稅法差異提出了更多具有建設性的意見與建議。
【參考文獻】
[1]賈麗.談企業會計制度與稅法的差異處理[J].理論界,2006,1(10).
[2]習鳳菊,李軍訓.企業會計制度與稅法對傳統利潤的影響分析[J].西安工程科技學院學報,2006,5(3).
[3]何宏斌,王有元.企業會計與稅法差異之比較[J].安陽工學院學報,2006,4(1).
關鍵詞:專業勝任能力 需求 供給
一、會計專業勝任能力的內涵及框架構建
(一)會計專業勝任能力的內涵
專業勝任能力(Professional competence)是指從事某項職業所應具備的知識、素質及能力。就會計專業勝任能力的內涵而言,國際會計師聯合會(IFAC)認為:專業勝任能力是指能夠在一個真實工作環境中按特定標準承擔工作角色所應具備的能力;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AICPA)認為:專業勝任能力是以一種能干的、有效率的和恰當的態度履行高標準工作的才能。加拿大注冊會計師協會(CGA)認為:專業勝任能力是指能夠有效履行特定職業角色而必須具備的知識、技巧、才能和行為的總和。南非公共會計師和審計師委員會(PAAB)認為:專業勝任能力是指以本國和國際上的標準完成會計師和審計師所期望完成的任務和角色的能力。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CICPA)認為:專業勝任能力是指能夠在實務工作環境中按照設定的標準完成工作任務的專業素質。
綜上所述,本文認為,會計專業勝任能力是指會計人員按照既定的標準履行工作職責所應具備的職業知識、職業技能及職業價值觀。
(二)會計專業勝任能力框架的構建
為推進全球會計職業的發展,2003年國際會計師聯合會(IFAC)陸續了涉及會計專業職業能力框架的準則。按照相關準則,會計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框架由職業知識、職業技能及職業價值觀構成。其中,職業知識包括會計、財務及相關知識、組織和企業知識、IT知識等;職業技能包括智力技能、技術和功能技能、個人技能、交流和交際技能、組織和商業管理技能等;職業價值觀包括維護公眾利益和提高對社會責任的敏感度、堅持持續的發展和終身學習、保持可靠性、責任性、及時性以及謙虛和尊重的行為、遵守法律和法規等。
以國際會計師聯合會(IFAC)提出的會計人員專業勝任能力框架為基礎,根據對會計專業勝任能力內涵的認識,本文構建的會計專業勝任能力框架如下:
1.職業知識。具體包括:人文知識、自然科學知識、藝術知識、外語知識、經濟學知識、管理學知識、統計學知識、金融學知識、市場營銷學知識、管理信息系統知識、電子商務知識、財務軟件應用知識、EXCEL等工具的應用知識、財務會計與報告知識、成本管理會計知識、審計與鑒證知識、稅法與稅務籌劃知識、財務管理知識、法律知識等。
2.職業技能。具體包括:獲取知識及理解能力、調查研究及分析推理能力、創新(識別與解決無模式問題)能力、協調能力、溝通能力、團隊合作能力、交往能力、實際操作能力、職業判斷能力、應變能力、戰略規劃項目管理資源管理能力、領導能力等。
3.職業價值觀。具體包括:遵循法律法規價值觀、誠信價值觀、正直客觀價值觀、關注公眾利益和社會責任價值觀、終身學習價值觀等。
二、會計本科畢業生專業勝任能力需求調查分析
針對實務界對會計專業勝任能力的需求,筆者通過問卷形式進行了調查,共收到有效答卷296份。具體情況如下:
(一)基本情況
被調查者性別比例:男性占45.61%,女性占54.39%;被調查者學歷(或學位)情況:大專及以下占11.15%,本科占85.14%,碩士占3.72%;被調查者工作單位類型:行政單位占3.72%,事業單位占12.5%,工商企業占69.59%,社會中介機構(會計師事務所等)占10.14%,其他占4.05%;被調查者工作年限:1-5年者占62.5%,5-10年者占22.97%,10-15年者占10.81%,15年以上者占3.72%。
(二)實務界對職業知識的需求
調查問卷選項分為很重要(5分)、比較重要(4分)、一般重要(3分)、不太重要(2分)、不重要(1分)。在就調查問卷分析過程中,以均值衡量重要性,以標準差衡量趨同度(下文同)。
問卷結果表明,實務界對職業知識重要性的認識,按照財務會計與報告知識、EXCEL等工具的應用知識、財務軟件應用知識、稅法與稅務籌劃知識、成本管理會計知識、財務管理知識、管理學知識、審計與鑒證知識、金融學知識、法律知識、經濟學知識、管理信息系統知識、外語知識、統計學知識、人文知識、市場營銷學知識、電子商務知識、自然科學知識、藝術知識依次遞減,說明實務界比較偏重與具體工作相關的知識及實務操作應用知識;實務界對職業知識重要性看法的趨同度,按照財務會計與報告知識、財務軟件應用知識、管理學知識、EXCEL等工具的應用知識、成本管理會計知識、財務管理知識、稅法與稅務籌劃知識、人文知識、審計與鑒證知識、法律知識、經濟學知識、金融學知識、統計學知識、管理信息系統知識、藝術知識、自然科學知識、電子商務知識、市場營銷學知識、外語知識依次遞減,說明實務界對財務會計與報告知識、財務軟件及EXCEL應用等知識的重要性看法趨同,而對于外語知識、市場營銷及電子商務知識的重要性看法差異較大。
(三)實務界對職業技能的需求
實務界對職業技能重要性的認識,按照實際操作能力、溝通能力、獲取知識及理解能力、團隊合作能力、應變能力、交往能力、職業判斷能力、協調能力、調查研究及分析推理能力、創新(識別與解決無模式問題)能力、領導能力、戰略規劃項目管理資源管理能力依次遞減,但總體差異度不大,說明實務界基本認同上述職業技能的重要性;實務界對職業技能重要性看法的趨同度,按照實際操作能力、應變能力、獲取知識及理解能力、溝通能力、團隊合作能力、職業判斷能力、交往能力、協調能力、調查研究及分析推理能力、創新(識別與解決無模式問題)能力、領導能力、戰略規劃項目管理資源管理能力依次遞減,說明實務界對實際操作能力、應變能力、獲取知識及理解能力、溝通能力等職業技能重要性的看法趨同,而對創新能力、領導能力、戰略規劃項目管理資源管理能力等職業技能重要性的看法差異較大。
(四)實務界對職業價值觀的需求
由表1可知,實務界對職業價值觀重要性的認識,按照終身學習價值觀、誠信價值觀、正直客觀價值觀、遵循法律法規價值觀、關注公眾利益和社會責任價值觀依次遞減,但總體差異度不大,均值較高,說明實務界基本認同上述職業價值觀的重要性;實務界對職業價值觀重要性看法的趨同度,按照誠信價值觀、終身學習價值觀、正直客觀價值觀、遵循法律法規價值觀、關注公眾利益和社會責任價值觀依次遞減,除關注公眾利益和社會責任價值觀外,對職業價值觀重要性的看法基本趨同。
三、應屆會計本科畢業生專業勝任能力現狀調查分析
針對應屆會計本科畢業生專業勝任能力現狀,筆者通過問卷形式進行了調查,共收到有效答卷283份。具體情況如下:
(一)基本情況
被調查者性別比例:男性占46.64%,女性占53.36%;被調查者學歷(或學位)情況:大專及以下占10.95%,本科占84.1%,碩士占4.95%;被調查者工作單位類型:行政單位占4.59%,事業單位占17.67%,工商企業占66.78%,社會中介機構(會計師事務所等)占7.77%,其他占3.18%;被調查者工作年限:1-5年者占61.84%,5-10年者占23.32%,10-15年者占10.25%,15年以上者占4.59%。
(二)應屆會計本科畢業生所掌握的職業知識現狀分析
調查問卷選項分為很好(5分)、較好(4分)、一般(3分)、較差(2分)、很差(1分)。在調查問卷分析過程中,以均值衡量優劣、以標準差衡量差異度。
問卷結果表明,實務界認為會計專業應屆本科畢業生所掌握的職業知識處于“一般”狀態,掌握程度按照EXCEL等工具的應用知識、財務軟件應用知識、財務會計與報告知識、經濟學知識、管理學知識、成本管理會計知識、財務管理知識、統計學知識、金融學知識、人文知識、稅法與稅務籌劃知識、外語知識、管理信息系統知識、電子商務知識、審計與鑒證知識、自然科學知識、市場營銷學知識、法律知識、藝術知識依次遞減。實務界對會計專業應屆本科畢業生所掌握職業知識程度的看法差異較大,差異度按照人文知識、管理學知識、外語知識、自然科學知識、財務軟件應用知識、經濟學知識、EXCEL等工具的應用知識、財務會計與報告知識、統計學知識、市場營銷學知識、管理信息系統知識、金融學知識、電子商務知識、藝術知識、成本管理會計知識、財務管理知識、法律知識、審計與鑒證知識、稅法與稅務籌劃知識依次遞增。
(三)應屆會計本科畢業生所具備的職業技能現狀分析
實務界認為會計專業應屆本科畢業生所具備的職業技能處于“一般”狀態,其程度按照獲取知識及理解能力、團隊合作能力、交往能力、溝通能力、調查研究及分析推理能力、應變能力、協調能力、實際操作能力、創新(識別與解決無模式問題)能力、職業判斷能力、戰略規劃項目管理資源管理能力、領導能力依次遞減;實務界對會計專業應屆本科畢業生所具備職業技能的看法差異較大,差異度按照交往能力、獲取知識及理解能力、團隊合作能力、溝通能力、調查研究及分析推理能力、協調能力、應變能力、職業判斷能力、創新(識別與解決無模式問題)能力、實際操作能力、戰略規劃項目管理資源管理能力、領導能力依次遞增。
(四)應屆會計本科畢業生所體現的職業價值觀現狀分析
由表2可知,實務界認為會計專業應屆本科畢業生所體現的職業價值觀處于“一般”到“較好”狀態,其程度按照終身學習價值觀、正直客觀價值觀、誠信價值觀、關注公眾利益和社會責任價值觀、遵循法律法規價值觀依次遞減;實務界對會計專業應屆本科畢業生所具備職業價值觀的看法差異較大,差異度按照終身學習價值觀、正直客觀價值觀、關注公眾利益和社會責任價值觀、遵循法律法規價值觀、誠信價值觀依次遞增。
四、結論
上述調查研究顯示,就社會對會計本科畢業生專業勝任能力的需求而言,實務界比較偏重與具體工作相關的知識及實務操作應用知識,對財務會計應用等知識的重要性看法趨同,而對于外語知識等基礎工具知識、市場營銷等相關管理知識的重要性看法差異較大;實務界基本認同會計人員專業勝任能力框架中職業技能的重要性,對應用能力及人際交往等職業技能重要性的看法趨同,而對創新、領導能力、規劃管理等職業技能重要性的看法差異較大;實務界基本認同會計人員專業勝任能力框架中職業價值觀的重要性,除關注公眾利益和社會責任價值觀外,對職業價值觀重要性的看法基本趨同。
就應屆會計本科畢業生的專業勝任能力現狀而言,會計本科畢業生所掌握的職業知識、具備的職業技能、體現的職業價值觀均處于一般狀態,尚不能很好地滿足實務界的需求。這說明在會計本科的教學過程中,在培養目標定位、培養規格的確定、課程體系的設置、教學內容的安排、教學方法和教學手段的應用等方面,還應進一步強調專業勝任能力的要求。同時,還應注重學歷教育與職業教育的結合,培養具備較強專業勝任能力的學生,滿足社會的需要。Z
參考文獻:
1.莫磊.基于職業判斷能力的會計信息質量研究[D].武漢:中國地質大學,2007.
2.李林.基于職業會計師需求的本科會計教育研究[D].濟南:山東大學,2009.
關鍵詞:電網企業;稅務管理;稅收籌劃
一、電網企業稅務管理問題的提出
近幾十年來,電網行業的發展經歷了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發展速度非常迅速,覆蓋范圍越來越大,電網企業經過幾十年的發展逐漸走向成熟,成為關系民生的重要支柱產業,稅務管理的好壞直接關系到電網企業能否為國民經濟的正常運行中發揮自己的作用。
長期以來,人們一直以為稅務管理是國家的責任,是稅務機關的工作,而忽視了企業在稅務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企業是國家的稅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市場經濟較為發達的西方國家,從企業角度研究稅務管理,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實踐上均取得了豐碩的成果,企業行為得到規范,企業規避稅務風險的能力提高,極大地促進了企業的發展。
良好的稅務管理能夠使企業實現在合法經營的前提下,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在稅務機關的要求下,展開的與稅務相關的一切經營管理活動的總和,旨在減少企業的稅收成本,降低企業的稅收風險。一方面,由于企業稅務管理直接滲透到了企業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加強企業稅務管理對企業的短期效益和長遠發展而言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企業稅務管理是國家稅收征納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國家宏觀稅收征管的必要補充,更是國家財政稅收的重要保障。電網企業的規模比較大,影響范圍較廣,只有進行科學的稅務管理,才能更好地實現企業的發展,推動國家經濟的進步。
二、加強稅務管理的重要意義
近年來,隨著國家稅收征管精細化水平的不斷提高以及電網企業內部管理的不斷規范,越來越多的電網企業意識加強企業稅務管理,提高稅務管理水平,是企業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在現階段,加強電網企業的稅務管理意義重大,主要其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加強電網企業的稅務管理有助于降低企業的稅收成本,實現企業經營目標
我國企業的整體稅負較高,電網企業的稅收成本占其成本的很大部分,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支出,但同時它也是可以控制和管理的。在我國,稅收費用占企業利潤的比重也很高。如果通過實施科學的稅務管理,在合法經營依法納稅的前提下,電網企業可以通過實施稅務管理,運用多種稅務管理方法,降低企業稅務成本,提高收益。這也是企業稅務管理最本質、最核心的作用。
(二)加強電網企業的稅務管理有助于提高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實現企業財務目標
電網企業要進行科學的稅務管理必須有完善的財務管理,因為只有具備完備的財務制度、高素質的財務人員,健全的財務業務,才能為稅務管理的開展提供科學的數據資料和工作流程,在提高稅務管理的同時,企業的財務管理能力也得到了提高。
(三)加強電網企業稅務管理有助于電網企業合理配置資源,提升企業綜合競爭力
電網企業加強稅務管理,首先是對國家的各項稅收政策有全面系統的了解,掌握各項稅收政策,但企業對國家的優惠政策有了宏觀的把握之后,就可以通過順應國家的政策導向,規范自身的經營行為,進行合理的投資、籌資和技術改造,進而優化資源的合理配置,減少稅收成本、降低稅收風險,進而提升企業的競爭力。
三、我國電網企業稅務管理現狀
雖然目前我國電網企業開始逐漸意識到稅務管理的重要性,但是,由于我國的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時間較短,很多電網企業還沒有進行完善的稅務管理,稅務管理尚存在很多問題,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部分電網企業沒有嚴格遵守稅法的規定
目前,一部分電網企業并不將注意力放在依法管理自己的稅收問題上,要么對稅法的了解不夠,或者是故意鉆法律的漏洞,打球,存在嚴重的偷稅、漏稅的行為,嚴重侵害了稅法的尊嚴。
(二)部分電網企業的稅務管理意識較弱,整體水平有待提高
由于我國經歷了長期的計劃經濟時期,企業的經營活動受到國家的控制,特別是電力企業,這些企業的國有性質決定了企業缺少稅務管理的理論與實踐。在財政部開始實施“利改稅”以后,企業經營開始涉及稅收問題。但是,很多學者都是從稅收征管角度進行研究,對稅收征管機構的行為進行規范建議,而卻往往忽視了企業在國家的稅收管理的作用,對企業的稅收管理的研究較少,企業缺乏相應的指導,缺少進行稅務管理的理論基礎,長期以來忽視稅務管理的問題較為嚴重。一方面,很多企業認為企業的稅務工作較為簡單,只需要相關的會計人員進行計算、記錄,根本談不上稅務的管理,更別提設立專門的稅務管理機構了;另一方面,很多企業即使明白應該進行稅務管理,但對稅務管理的內涵了解較為表面,認為只要按照稅法的要求,根據征管機構的規定進行納稅就可以了,卻不知道自己可以通過對稅收進行調整使稅收成本最低、風險最小。
(三)部分電網企業對稅務管理的認識不夠全面
稅務管理的范圍要大于稅收籌劃,但很多電網企業認為稅務管理就是要對自身的納稅進行籌劃,只要進行合理的稅收籌劃就是很好的進行了稅務管理,殊不知,稅務管理設計到企業經營的方方面面,需要對所有涉稅環節進行了系統的管理,而稅收籌劃只是稅務管理的一個方面,注重的是稅務管理的技巧和方法,而稅務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個方面,注重的是對企業生產經營全過程的管理。
四、加強電網企業稅務管理的對策
(一)電網企業要堅持維護稅法的原則,進行稅收籌劃
電網企業一切的稅務管理問題都應該緊緊圍繞稅法的有關規定進行,企業應該充分了解稅法,關注各項稅收政策的變化,認真研讀國家的經濟政策,掌握國家的政策導向,在此基礎上,對企業的納稅行為進行統一管理,進行有利于企業發展的稅收籌劃,使企業的稅收管理既符合國家的有關政策規定,又有助于企業節約稅收成本,進而提高企業的經營效益,加快企業的健康發展。
(二)電網企業設立合理的稅務管理機構,配備專業管理人員
隨著我國稅收的精細化管理,稅收事務越來越復雜,只有設置合理科學的組織機構和健全的組織體系,才能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為電網企業的稅務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提供組織保障。電網企業內部應該設置專門的稅務管理機構,建立合理的組織體系,明確各級負責人,一旦出現問題,能夠在第一時間找到責任人。同時在每一崗位應該配備專業素質和業務素質水平較高的管理人員,使稅務管理工作在每一個環節都能得到有效的開展。稅務崗位的設置還應該突破部門的限制,根據工作的需要,在每個部門設置專門的稅務管理的崗位,將稅務管理工作深入到企業的各個環節中去。
(三)對企業人員加強培訓,提高人員業務素質
我國稅收種類較多,變化較快,企業稅務管理人員只有加強學習,才能對各項政策及走向有詳細的了解,把握國家經濟的宏觀調整方向。企業應該采取有效的措施,對稅務管理部門的人員進行培訓,讓他們加強對稅收法律、法規、各項稅收業務政策的學習,讓他們對最新的稅務知識能夠盡快掌握,同時應該培養他們關心企業各項涉稅業務的意識,對于企業的各項涉稅業務能夠及有所了解,讓他們成為稅收管理的中堅力量。
(四)優化內容業務流程,防范稅務風險
稅務風險的防范需要企業內部各部門共同努力、相互協作、相互配合與支持,在企業整體層面展開稅務風險的防范工作。企業需要明確稅收風險的防范目標,在對企業的經營情況進行充分了解的基礎上,通過合法手段,達到稅收損失最小化。因此,企業需要對引起稅收風險的因素進行識別與分析,并評估風險因素所引起風險的程度,如果導致的風險較為嚴重,就要對這些風險因素的形成過程進行分析,找出起因,從源頭上控制稅務風險。
(五)電網企業應該協調好與稅務部門的關系
電網企業應該認識到,他們與稅務部門的關系不是對立的,企業的稅務管理工作和稅務機關的工作是一個相互依存,相互促進,相互支持又相互制約的過程。由于我國電網企業的性質是大型國有企業,它的經營活動受國家政策的影響比較大,而且電網企業能夠借助其影響力進行政策性的籌劃,故電網企業處理與稅務機構的關系就顯得更為重要。首先,企業應該加強與稅務機關的交流溝通,溝通的內容不應僅限于具體納稅事宜,企業更應該對企業戰略層面的觀點與稅務部門進行深入的探索,特別是在企業發生一些性質重大或性質特殊的業務時,電網企業應積極主動的與稅務機關進行探討,爭取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將相關問題解決;其次,企業必須服從并積極配合稅務機關的管理,有效的企業稅務管理能夠促使稅務部門管理質量的提高,也有利于降低稅務部門的征稅成本。
五、結束語
作為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的電網企業,與其他企業一樣,同樣存在稅務管理方面的問題,這嚴重制約了電網企業的經營效率和稅務風險管理。為此,本文對制約我國電網企業稅務管理的問題進行了分析研究,并針對問題,相應的提出了電網企業稅務管理問題的解決建議:應該堅持維護稅法的原則,建立健全稅務管理機構,加強對企業人員的培訓,優化內容業務流程,協調好與稅務部門的關系,為我國電網企業的健康發展掃清一道障礙。
參考文獻:
1.吳曉帆.企業稅務風險及其防范對策研究[D].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11(5).
2.曹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下企業稅務管理若干問題研究[D].復旦大學,2009.
3.張帆.基于內部控制的企業稅務風險防范探討[J].改革與開放,2011(12).
4.張祝瑜.加強企業稅務管理工作的思考[J].會計師,20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