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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研究論文精選(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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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研究論文

第1篇:農業研究論文范文

[關鍵詞]日本農業科技信息保障體系

我國實行以后,形成了一家一戶的分散的小農經濟,這是制約我國農業科技信息服務成效的重要因素。日本農村也是以家庭經營為主的小農生產,但是日本的農業科技信息服務效率較高。完善的農業科技信息服務保障體系是提高農業科技信息服務成效的重要條件。研究日本農業科技信息服務保障體系的特點,對于進一步完善我國農業科技信息服務保障體系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一、日本農業科技信息服務保障體系特點

1.日本政府重視農村通信基礎設施建設

日本歷屆政府都十分重視農村的通訊、廣播、電視等通信基礎設施的建設。尤其鄉鎮級以及地方綜合農協在信息通訊設施建設方面發展迅速。日本農村除了有線電視和電話、報紙等媒體很普及外,計算機也很普及。日本農戶購買微機可得到一定補助,政府所派的普及改良員除了教農民農業技術以外,還舉辦各類培訓班,承擔了面對農民的微機教學工作,促進了農村計算機的普及與應用。日本農民獲得信息的媒介渠道主要有以有線電視、計算機、傳真機為主3種形式,適應于不同經濟實力、人口密度、距離的不同地域。1994年,日本開始實施一項稱為“高度信息化農村系統”的計劃,直接服務于農民。目前,日本農林水產省正在制定一項名為“21世紀農林水產領域信息化戰略”的計劃,計劃的基本思路是大力充實農村的信息通信基礎設施,以建立發達的通信網絡。

2.日本政府重視農業科技信息網絡化建設

日本政府很重視農業科技信息網絡化建設,平均每個縣至少有一個與網絡相關的農業信息中心。跨入21世紀后,日本積極實施農業IT戰略,推進農業信息數字化,開發普及了氣象、病蟲害防治、農技、栽培等各類基礎數據庫。90年代初,日本建立了農業技術信息服務全國聯機網絡,即電信電話公司的實時管理系統(DRESS),其大型電子計算機可收集、處理、貯存和傳遞來自全國各地的農業技術信息。每個縣都設有DRESS分中心,可迅速得到有關信息,并隨時交換信息。日本現在已將29個國立農業科研機構、381個地方農業研究機構及571個地方農業改良普及中心全部聯網,其中,571個地方農業改良普及中心與農協或農戶之間可以進行雙向的網上咨詢。

3.政府從法律、政策、資金方面予以大力扶持

法律先行,政策配套,資金扶持。日本政府公布了一系列農業科技信息服務方面的法律,如2000年11月正式公布了“高度信息通訊網絡社會形成基本法”(簡稱“IT基本法”),旨在通過建設高度信息化的通訊網絡和公共服務體系,為實施農業領域的IT戰略和加快農業科技信息傳播提供了法律保障。日本政府還制定了一系列發展農村信息化的政策,如在農村盡快普及因特網,向農村開放提供國立農業科研機構的研究開發成果等信息。在資金方面也予以大力扶持,日本各地域的農村信息服務系統由政府投資。

4.重視農民的信息素質教育

日本農民繼續教育體系完備,包括民間研修教育機構、農林水產省農業大學校、就農準備校等,這些院校對提高農民信息素質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日本農業科研機構都承擔了對農民進行計算機及網絡知識等信息素質培訓的職能,政府每年在全國各地經常舉辦面向所有居民的網絡與計算機培訓班。

二、對我國農業科技信息服務保障體系建設的借鑒

1.加強我國農村通信基礎設施的建設

加強我國農村通信基礎設施的建設,包括農村的通訊、廣播、電視等信息傳播的硬件設施。由于國家財力有限,如日本般在農村普及電腦及因特網尚不現實,但因地制宜,根據各地經濟條件及地域信息化水平的不同,形成以計算機、有線電視、廣播、電話等為主的各種傳播形式,是切實可行的。

根據我國國情,在農村普及有線電視是個很有效的途徑。很多農業類電視節目,本應是直接為農民服務的。可是由于條件所限,農民僅靠接收天線收看不到此類有線電視才能收到的節目。有線電視能不能通到農村,是農業科技信息能否有效傳播到農民手中的重要條件之一。因為,農民買電腦,上寬帶網絡還只能是極少數富裕地區農民能辦到的事,絕大多數地區農民尚難以接觸,即便能去網吧,又因為缺少相應的計算機應用及網絡知識而不能得到相關農業科技信息。報紙在農村的訂閱率也很低,農民只有極少數是通過報紙來獲得農業科技信息的。農民接觸最多的傳播媒體就是電視和廣播,相比較而言,電視的受歡迎率又遠勝過廣播,因此,通過電視這一最有效最普及的媒體傳播方式,把適用農業科技信息及時告知農民,是很有可行價值的。地方市縣電視臺由于技術及信息的限制,很難制作出較高水平的農業類電視節目,而有線電視中央七套及各省電視臺的農村頻道節目制作水平很高,信息來源較廣,且有價值的新信息較多,問題在于農民接收不到。因此,解決問題的癥結就在能否讓有線電視深入農村,惠及農民,從而使一些優秀的農業類電視節目能真正發揮其作用,擴大農民接觸農業信息的視野,為農業科技信息的有效傳播創造條件。

目前,農村已能安裝有線電視接收系統,但門坎較高,且收費不一致。據調查,豫北某縣有線電視初裝費是150元,年使用費100元;安裝無線數字電視機頂盒,所收臺比接有線還要多,機頂盒的價格是200元左右,年使用費是120元。豫東某縣有線電視初裝費是298元,年使用費100元;安裝無線數字電視機頂盒,機頂盒的價格是400元左右,年使用費是100元。農村信息化建設是實現農村現代化,建設新農村的有力支撐;農民是弱勢群體,收入較低,因此,政府應加大投資力度,盡量減免初裝費及年使用費,并嚴格要求各地費用統一,建立嚴格的獎懲機制,不使一些地方部門為了牟利,而隨意提高費用,影響有線電視的普及率,從而影響農村科技信息的傳播效率。

2.加強我國農業科技信息網絡化建設

借鑒日本的經驗,充分重視農業科技信息網絡化建設。目前,我國農業科技資源大多掌握在各級政府主辦的科研或普及機構手中,政府應協調這些機構間的數據庫資源建設及聯網,做好資源集成及共享工作,建立氣象、病蟲害防治、農技、栽培等各種農業科技信息數據庫。

目前,我國農業信息網絡發展很快,專業性農業網站越來越多,要按照國家“統籌規劃、國家主導、統一標準、聯合建設、互聯互通、資源共享”的信息化總方針,加快我國農業科技信息網絡化建設。統籌規劃全國農業科技信息網絡系統,特別是縣鄉(鎮)級農業科技信息服務系統。我國可將各級農業科研機構、農業科技信息中心及各地農業推廣中心全部聯網,取經日本,建立我國的農業科技信息實時管理系統,設置大型計算機收集、處理、貯存和傳遞來自全國各地、各部門的農業科技信息。在各縣鄉設分中心,農業從業者可迅速得到有關信息,并隨時交換信息。

3.重視政府在政策、完善法律、加強資金投入方面的扶持力度

我國的農業是弱勢產業,農民是弱勢群體,分散經營,他們需要政府在農業科技信息服務方面給予政策、法律、資金方面的支撐。借鑒日本的經驗,制定一系列農業科技信息服務政策,如信息標準化;農業科技信息免費提供;加強農業科技信息資源的集成共享;農業科技信息人才的培養、待遇、培訓政策;提高農民信息素質等一系列政策。同時,抓好農業科技信息服務相關法制、法規建設,結合我國農業科技成果信息服務的實際情況,從農業科技成果信息的采集到、傳播以及農業科技成果信息服務人員的培訓等方面出臺一套完整的法律,創造良好的服務環境,保證我國農業科技成果信息服務的健康快速發展。同時,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積極改善我國農業通信基礎設施及網絡化建設。

4.重視我國農民信息教育,提高農民信息素質

農民是農業科技信息傳播的終端,農民信息素質的高低決定了農業科技信息服務的成效。我國農民素質普遍較低,信息化意識和利用信息的能力不強。大力發展農民繼續教育是提高農民信息素質的有效途徑。以各級成人教育中心、農校、農業服務中心為基礎,定期舉辦政府出資,農民免費的短期信息培訓班,加強對農民的農業科技信息接收、咨詢、計算機運用、網絡查詢等信息素質培訓,提高農民利用信息的意識及查詢信息、使用信息和反饋信息的能力。同時,加強農業信息化宣傳,鼓勵農民通過電話、計算機網絡等向農業信息部門和專家進行各種信息咨詢,或注意收看農業類有線電視節目,從中獲取有價值的科技信息,盡快提高農民自覺利用信息、依靠信息、查詢信息的積極性,提高農業科技信息服務的效率。

第2篇:農業研究論文范文

對許多人來說,都市農業是一個很陌生的概念,但它確是一個具有現代意味的可持續發展意義的重要概念。聯合國開發遍地開花署把它定義為:以滿足城市消費者需求為主要目的,采取信約的方式,利用自然資源和城市廢棄物(垃圾和污水),在分散于城市或郊區各個角落的土地上和水體里,種養各種家用作物包括食品、花卉、草皮、藥材、木材和燃料等,可進行加工和銷售的產業。根據這個定義,我們認為,都市農業的內部結構主要包括:種植業(蔬菜、瓜類、食用菌、藥材、花卉和草地等),林來(水果、堅果、生態林、用材林和薪炭林等),畜牧業(生豬、肉牛、乳牛、羊、肉雞、鴨和特種畜禽等)和水產業(淡水魚蝦等)。

都市農業的產品由有形和無形兩部分構成。從有形部分看,除食品外,用來觀賞休閑的花卉、草坪和林木,用來改善生態環境的防風林和綠色隔離帶,用作悅情的觀賞魚、觀賞鳥,供人玩耍的寵物,供科學試驗的動物,用作燃料的木材、堅果殼和牛糞,有作皮件原料的豬皮、牛皮、羊皮和特種動物皮毛,用作羽絨的禽類羽毛,用作絲綢原料的蠶繭等都屬都市農業產品。都市農業產品無形部分是附著于這些可以觸摸的有形產品之上的精神性因素,比如,它們的生產知識、科學技術知識以及給人的美感。

都市農業的經營區域要小于城市轄區的郊縣的范圍,不能把城市轄區的全部農業都看作都市農業,因為,現在許多城市的行政轄縣的農業完全或基本上是農村地區的農業,尤其是一些山區偏遠雖然歸屬一個城市管轄,但它根本不具有城市特性,與傳統農業并無二致。因此,我認為,都市農業應該限定在一個特定的范圍。即城區屋緣農業、城區零星土地上的農業、以及最接近城市的近郊農業。所謂屋緣農業就是利用屋頂、陽臺、向陽墻壁及屋周庭院進行的農業活動。這種農業潛力很大,它具有供應鮮魚、蔬菜、水果、綠化視野,凈化空氣,運動休閑,防熱降溫等作用。城區星地農業,為城市保留了一定的綠化空間,可用作農業公園或生態公園;可提供高品質的副食品和花卉等,能為城市居民提供休閑和從事農業勞動、進行農業教育的場所。近郊農業在城市農業中所占份額最大,它是指與城市建設用地毗鄰的農業,它除了具有為城市居民提供鮮活的農產品和生態建設的意義之外,尤其重要的是觀賞旅游價值。以湖南西部中心城市懷化為例,該市正在建設中的“一線一圈”,即以市區為中心、以5公里為內圓半徑(城市建城區)、以16公里為外圓半徑的方圓區域為“一圈”,以城區到洪江市(縣級市)70公里的高等級公路為“一線”,發展現代生態農業,就是都市農業的有益探索。

都市農業的本質在于強調農業生產與城市發展以及人和自大環境諸方面的和諧。它充分利用和依托都市圈,運用現代生產方式和生產條件,對土地、森林等延期環境資源和社會文化資源進行綜合開發利用,摒棄傳統農業的生產模式,重點發展高效、集約的商品農業,并致力于延伸產業鏈,錄求農業產業化架構中的一、二、三產業融合,促進經濟增長,達到生態環境保護和產業開發的和諧統一,實現社會、經濟、生態的可持續發展。

二、都市農業的現代性特征

雖然都市農業與鄉村農業一樣都是從事種植業和養殖業,生產對象都是有生命活力的生物有機體,生產過程都是經濟再生產與自然再生產的相互交織,二者具有一此共同的屬性,但是,從消費主體、經營方式以及農業與城市的關系上看,都市農業與一般鄉村農業又有諸多的不同,從而顯現出自身的特征:

服務性(或叫“適城性”)。從地理空間上講,都市農業處于內靠城、外連農區的連接地帶,是城鄉邊界模糊的“灰色區域”。所以,都市農業是城市經濟的擴展與延伸,是城市色彩很濃的農業。本著“服務城市、富裕農民”的宗旨,都市農業適時為城市提供大量“鮮”、“活”、“嫩”的蔬菜,禽、畜、魚等農產品,滿足城市人民的日常生活需要。從懷化市的情況看,以“一線一圈”為主要載體的都市農業較好地體現了服務城市的特點。當地政府引導和鼓勵農民在這個區域發展生態農業,目前形成了一定的產業規模。它變“灰色區域”為“綠色區域”,不僅豐富了城市綠色食品,改善了城市重慶,而且由于特殊的交通位置,對農村生態農業的發展起到了示范作用。

集約性。都市農業特別是城市近郊的都市農業,集約性城鄉優勢、工農優勢于一體,與傳統鄉村農業相比,有利于獲得各種反唇相譏、信息、良種和儲藏運輸設備,促進技術普及和更新,而從事都市農業的勞動者,相對而方具有較高的文化科技素質和經營管理水平,能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和土地、設備利用率。都市農業大多由于地處城郊,交通便利,經濟活躍,資金充裕,有利于集中人力、物力、財力進行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業綜合治理。因此,都市農業能較快的實現規范化生產和集約化經營。并且,由于都市農業位于城市與鄉村的結合部,能接納來自城鄉的雙向輻射,特別是可獲得城市工業的支持與反哺,有利于提高農業生產的科技水平、設施水平與經營管理水平,有利于提高農業生產率、資源利用率、投資收益率和土地產出率,有利于提高經營效益和社會效益。

開放性。都市農業不僅上下貫通,能夠較好地進行縱向聯系,而且內外連接,能夠進行廣泛的橫向聯系。因此,在生產和流通領域具有較大的開放性。尤其是都市農業的經濟結構、經營機制,通過調整和轉換,已由封閉的自給半自給的自然經濟走向地盡其利、貨暢其流的商品經濟,有利于變資源優勢為經濟優勢。同時,由利于筑巢引鳳,招商引資,利用國內處先進技術設備和資金,向農業的廣度和深度發展。

互動性。都市農業的發展過程,是一個工農互動、城鄉互動的發展過程。一方面都市農業以城市工業、信息服務業等為依托,以城市技術和人才為支撐。城市工商業資本和科技成果,對都市農業不斷注入,使其資本密集度、技術含量和規模經濟水平不斷提高。另一方面,城市需要都市農業為其提供服務。都市農業不僅為城市提供豐富的、多樣化的、高質量的鮮綠食品,刺激了城市對農產口的需求,而且,它為城市提供充足的工業原料、廉價的勞動力,連接廣闊的市場,對城市工業發展起到基礎和支撐的作用。此外,都市農業由于區位優越,在資金、設備、技術、信息等方面占有優勢,集約化程度高,它對遠離城市的一般鄉村農業具有引領作用。可以說,現在實行管縣和城市管理體制,其目的就在于促進城鄉互動、工農攜手、協調發展、共同繁榮。

三、都市農業不可忽視的作用

發展都市農業,對于優化城市生存空間,提高城市的現代化水平,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都市農業的地位和作用不可低估,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都市農業是維系穩定的基礎產業。馬克思說過,食物的生產是直接生產者的生存和一切生產的首要條件。都市農業對城鄉居民的食品供應起保障作用。近年來,隨著生產的發展,物質資料日益豐富,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特別是各級黨委、政府重視老百姓的“米袋子”、“菜籃子”,都市農業在保障供給方面的作用不斷加大。目前,我國城市居民的食品消費不斷增加,膳食結構不斷改善,應歸功于農產品的有效供給。可以說沒有都市農業的支持與支撐,城市的經濟建設就難以發展,城市的社會生活就難以安定。如懷化市近年來在“一線一圈”都市農業區,著力扶持的近效毛利溪大棚蔬菜基地、盈口蔬菜基地、城區的市奶牛場及畜禽產品供應基地、楊村和石門優質水果基地等都取得了顯著成效,為繁榮懷化市區市場,保障城市居民供給起到了較好的作用。

2、都市農業是工業要素的重要來源。城市除了要求農業保證食品供應外,還要求農村提供發展工業的各種要素。一是原料要素。作為輕業的發展和效益。二是資金要素。農業經濟剩余資金一方面通過工粗產品“剪刀差”流向城市,一方面通過金融渠道流向城市。據《大江網》(江西日報主辦)2002年11月6日載文:1995年以來,山東僅日照市農村資金流向城市和非農領域數額就高達20億元。至于全國農村,保守估計數字可能上千億。農村資金通過郵政儲蓄、商業銀行等渠道外流,許多農村地區60—70%的資金流向城市和工業區。三是勞動力要素。農業的發展使農村為工業提供了大量的廉價勞動力。沿海城市之所以能吸引大量外資,除了其地理位置和政策條件外,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勞動力資源極具優勢。近年來許多城市的發展與繁榮,在一定的程度上得益于農村低成本勞動力的大量流入。

3、都市農業的工業產品提供廣闊市場。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城鄉居民消費需求的增長是工業增長的主要推動因素,而農民的消費增長在全部消費增長中亦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改革開放以來,由于農民收入不斷增加,農民的工業品消費額年增長速度高于城市居民。據有關專家分析,農民購買力每年提高1個百分點,可促進工業生產增長0.3個百分點。從當前的消費品市場看,城市非發票品普及率已相當高,開拓城市市場取決于消費品向更高檔次發展。而農村人口基數大,消費層次低,農民購買的主要是中低檔的工業品,擴大農村市場能刺激生產中低檔產品的企業的發展。農民對經濟發展的市場貢獻,不僅體現在對消費品的購買上下班,還體現在對農業生產資料等投入品的購買上。由于農業生產的發展和生產領域的拓寬,農業生產資料的需求量也逐年上升。都市農業的發展,為工業產品的生產與銷售提供了廣闊的市場。

4、都市農業是城市環境的生態屏障。隨著環保意識的不斷增強,目前,很多城市十分重視植樹造林,擴大綠色植被,建立環城綠化帶,這對改善城市自然環境極為有利。都市農業在建立城市生態屏障,美化城市環境,交貨城市空氣,減輕污染、降低噪音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另外,由于國家法定假日的增多和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居民把較充裕的時間和精力放在休閑活動上,而城郊的自然風光和休閑農莊、果園則可成為新的娛樂場所。這也是未來都市農業發展的一大經濟潛力。

5、都市農業是城市輻射的有納載體。城市的工業、商業和服務業,蘊含著強烈的向外輻射的原動力。城郊農村可吸納城市輻射源,中轉輻射至整個農村。城郊農村通過吸納城市先進的思想、文化、經濟、技術,可以加快自己的發展步伐,依靠逐步實現農村城鎮化和農業產業化、現代化、從而達到工農結合,城鄉融合,縮小城鄉差距的目的。

四、提高都市農業的綜合效益

第3篇:農業研究論文范文

關鍵詞:農業;產業結構調整;金融支持

近年來,隨著我國農業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也不斷深入推進,對資金的需求日益旺盛,但由于國家有限的財政資金投入、較高的農業貸款風險及制度的不完善等因素的影響,現有的金融支持力度遠不能滿足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的需要,金融支持不足日益成為制約我國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的瓶頸。因此,如何創造一個良好的融資環境、使用好各方資金、創新信貸產品及構建配套的信用擔保體系等來支持農業產業結構升級是一道難題。

一、我國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中金融支持存在的問題

(一)資金使用分散,規范的管理機制尚未形成。目前,財政用于農業方面的資金,包括農業基本建設投資、農業科技支出、支持農業生產支出、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等分散于發改委、科技、財政和農口各部門,由于財政支農資金分屬多個部門管理,各部門對政策的理解、執行和資金使用要求各不相同,基本上是各自為政,資金使用分散和投入交叉重復現象比較嚴重,缺乏一個有效的協調機制形成合力,加上運行環節多、過程長、管理成本高,規范的管理監督機制難以有效形成,導致資金到位率低,真正用于農業、農民和農村的資金大幅減少,財政支農效率較低。

(二)金融機構信貸管理制度存在缺陷。在現行信貸政策條件下,擔保抵押資產是否充足是決定銀行貸款的一個重要條件。由于農戶和農村中小企業的經營場所、產品和經營周期有其特殊性,致使涉農融資中農戶和農村中小企業往往不能提供符合信貸政策要求的有效的抵押擔保品,因而制約了信貸的獲取。另外,由于處在改革過程中的國有商業銀行本身存在許多制度缺陷,如貸款權限的上收、激勵與約束機制不健全及對國有企業、大城市、大企業、大項目等為主體的貸款偏好,主觀上造成農村金融市場的萎縮。

(三)農信社受自身實力限制,難以滿足農業產業結構調整過程中對資金的需求。從現行經營管理看,農信社市場定位于服務“三農”,主要以小額農戶貸款、農村個體工商戶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為主,從期限、額度和方式上很難滿足農業產業結構升級的需要。而且,盡管農信社在農村地區網點多,但不論是硬件還是軟件上都難以與實力強大的國有商業銀行和只存不貸的郵政儲蓄相比,使其在吸儲能力上明顯處于弱勢。再加上農信社歷史包袱尚未解決,資金實力較弱,人員編制偏少,支付結算系統不完善,農信社支持農業產業結構調整顯得力不從心。

(四)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中龍頭企業和農村經濟合作組織內的特點限制了信貸投入。農業生產周期長,受自然條件影響大,這使農業產出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而農產品供求彈性小又使農業面臨相當大的市場風險,加大了農業收益的不確定性。因此,農業生產的高風險、周期長、低收益等主要特點決定了農業產業結構調整鏈條的脆弱性。金融部門在充分考慮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的原則下,必然對產業初始階段龍頭企業謹小慎微,從而在很大程度上限制農業產業化發展的信貸投入。有的企業和組織根本無法提供抵押,如養殖場的家畜家禽不可能作為抵押品。

(五)缺乏行之有效的信用評價體系和完善的信用擔保體系。從目前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中對龍頭企業金融支持的現狀來看,目前缺乏行之有效的針對龍頭企業的信用評價體系。相對工業企業而言,目前農業企業大多為中小型企業,處于創業成長期。由于信用擔保體系的不健全,獲得貸款的門檻較高,而已有的政策性貸款在實踐中也很難落實,直接制約龍頭企業的發展壯大。

二、促進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中金融支持的對策

(一)轉變思路,在政策上予以支持和傾斜。整合各種支農財政資金,形成穩定的財政支農增長機制。對目前用于農業結構調整、農業產業化、農產品加工、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等方面的資金進行適當整合,可以考慮由各地方農業主管部門統一管理,主要用于充實政策性擔保公司風險補償基金,并將擔保代償損失補償資金列入財政預算。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應保證從每年的財政總收入中按固定的比例或增長率劃出一部分投入到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中。擴大工業反哺農業的力度。同時,為保證資金的使用效率,還應建立有效的審計監督制度,防止財政支農資金被挪用或被截留。

(二)加大針對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的信貸創新力度。一是開辦特色農業、觀光旅游農業、“農家樂”、生態農業等多樣化的貸款品種,要根據農業資金需求多樣化的特點,科學細分市場,適時加大貸款新品種開發力度,制訂農戶大額貸款管理辦法,改進支農再貸款管理。二是創新信貸方式,拓寬農村產業結構升級的融資渠道。金融機構可以選擇有市場、有效益、有信用的農村中小企業試點信用貸款方式。擴大抵押和質押貸款范圍,允許農村中小企業以適銷對路的庫存產品和可靠應收款作為保證向銀行申請貸款。有條件的可考慮借鑒目前在中小工業企業融資中的一種新方式“供應鏈金融”的模式,將訂單擔保貸款、公司為農戶擔保貸款、倉單質押貸款以及農業動產抵押貸款捆綁在一起,以此來推動“銀行+擔保公司+基地+農戶”的農業產業結構升級。

(三)合理引導和利用好非正規金融渠道的資金。在正規農村金融功能有限和信貸供給嚴重不足的現實條件下,民間金融的存在和發展,可以有效緩解農村資金供求矛盾,拓寬融資渠道。因此采用“疏導”、“規范”的辦法引導農村非正規金融的發展十分必要。積極鼓勵正常的民間借貸,有條件地允許民間金融的合法化,降低金融市場的準入門檻,有區別、有條件地培育出具有一定規模并且管理制度完善的非正規金融組織,可以為發展農民自主參與的各種農村合作金融提供良好的基礎和環境條件。同時,要在利率逐步市場化基礎上合理整合農村民間金融組織,將現存的農村非正規金融機構納入政府的正規制度安排中,為農村民間金融發展創造更加寬松的生存空間。允許創建農村民間銀行,允許民間資本、外資參股,實行民營銀行試點,促使農村民間借貸向規范化方向發展。

(四)以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為突破口,加快推進農信社的改革。農信社定位“三農”,應該成為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的積極參與者。因此,各級政府應加快農信社改革步伐,完善省聯社法人治理結構的建設,多渠道擴充其資金實力。可以考慮建立省域內農信社聯行支付結算系統,并實現與人民銀行大額支付系統和小額支付系統的聯網,適應企業支付結算的需求,也有利于增強吸儲能力。

(五)積極發展農村保險業。農業保險是一種對政策因素依賴較強的特殊險種,農業保險經營模式不應以單一模式為主,農業保險體系應是包括政策性農業保險機構、商業性保險機構、合作社在內的以政策性保險為導向、多層次、各種模式相互補充的復合體系。可以因地制宜成立合作保險組織,以股份合作的形式籌集農業風險基金。有條件的地方可對參加種養保險的農戶給予一定的保費補貼,對經辦農業政策性保險的保險機構適當減免所得稅,對農業政策性保險實施再保險。如,安徽省在經過多方調研和論證的基礎上,從2008年4月開始開展了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這對安徽這樣一個農業大省來說邁出了重要的一步。安徽的具體做法是:運用財政補貼等手段,發揮政府組織推動作用,引導和鼓勵農戶、種養大戶、龍頭企業以及市縣政府、保險機構等有關各方自主自愿參與農業保險試點,促進農業保險業務的開展。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基礎上,各地可因地制宜制定相關支持政策。保險的范圍主要涉及種植業和養殖業,種植業保險選擇種植面廣、對促進“三農”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的大宗農作物,包括:水稻、小麥、玉米、油菜、棉花;養殖業保險選擇飼養量大、對保障人民生活和增加農民收入具有重要意義的養殖品種,包括:能繁母豬、奶牛。在保險費的支付上,種植業保險保費中央財政補貼35%,省財政補貼25%,市縣財政補貼20%,種植場(戶)承擔20%。養殖業保險保費根據不同品種,實行差異化補貼,其中,能繁母豬保險保費中央財政補貼50%,省財政補貼2l%,市縣財政補貼9%,養殖場(戶)承擔20%;奶牛保險保費中央財政補貼30%,省財政補貼21%,市縣財政補貼9%,養殖場(戶)承擔40%。在保險模式的選擇上種植業保險采用“保險公司與地方政府聯辦”模式,經營風險由地方政府和保險經辦機構共擔。養殖業保險采用“保險公司自營”模式,保險經辦機構在政府保費補貼政策框架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第4篇:農業研究論文范文

安徽省是我國農村稅費改革試點省。為了了解改革效果,在安徽省財政廳支持下,我們于2001年8月26日到9月3日,對農村稅費改革作了專題調查。調研期間,我們先后到淮北的穎上、五河、以及皖南的歙縣,召開了6次座談會,參加的有農稅、農財、農業、預算、鄉鎮干部、政策研究專家以及部分多年從事農村工作的老同志等,查閱了有關資料。基本結論為:一是安徽省農村稅費改革成效顯著,達到了中央預定的減負目標,也為“入世”后農業政策全面調整奠定了基礎;二是隨著稅費改革的實施,中國財政體制和農業稅收固有缺陷也逐漸暴露,這些問題急待解決。

一、安徽省農村稅費改革實施情況

安徽省面積有13.9萬平方公里,在全省6000多萬人口中,80%為農業人口,是典型的農業大省。該省很早就開始了稅費改革試點。1994年,安徽省阜陽市各縣(市)先后采取了“稅費合并、統一征收”,但它們將“三提五統”等費與農業稅合并后按人頭分攤,形成了事實上的“人頭稅”,這一做法農民反應強烈,抵觸很大。1998年,五河縣按照“農村公益事業建設稅”模式進行了試點。1999年,在財政部指導下,在4個縣開展了以“取消鄉統籌、改革村提留、調整農業稅”為主的改革試點。2000年,安徽省委、省政府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根據國務院7號文件,在全省范圍內展開了農村稅費改革試點。

安徽省在制定方案時明確了稅費改革為“三個取消、一個逐步取消、兩個調整、一項改革”,即取消按農民上年人均純收入一定比例征收的鄉統籌費;取消農村教育集資等向農民征收的行政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取消屠宰稅;逐步減少農民的勞動積累工和義務工;調整農業稅、農業特產稅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和使用辦法。

調整農業稅政策的內容:1.調整計稅面積,計稅面積按二輪承包合同面積為依據;2.調整計稅常年產量,計稅常年產量以1993年到1997年5年間各縣的平均單產為依據;3.實行地區差別稅率,全省最高不超過7%;4.改實物征收為統一折成代金,計稅糧價由省政府統一確定,分南、北兩片。北片6個市以小麥為結算標準,2000年每百斤61元,南片11個地市以水稻為結算標準,每百斤57元;5.改革結算方式,由村結算改為按戶結算,個人申報。

調整農特稅的主要內容有:1.調整農特稅率。農特稅稅率按照略高于農業稅的原則由省府重新確定。2.調整征收方式。除煙草外,將農特產品由生產和收購兩個環節征收的改由生產環節征收,以利于農產品流通。

將村提留改為農業稅、農特稅附加,與兩稅合并征收,分別入庫。農業稅附加為正稅的20%,農特稅附加原則上為正稅的10%。村提留只能用于村干部工資、五保戶供養、村行政辦公經費等三項開支。村集體公益性和建設性支出“一事一議”,不再固定向農民收取。

為合理確定農民負擔水平,安徽省還規定了三條硬性措施:1.嚴格以二輪承包合同面積為農業稅計稅依據;2.各縣的農民負擔水平以1997年實際數為上限,不得突破;3.到村、到戶的農業稅率最高不得超過7%,附加率不得超過20%;農特稅稅率應嚴格按省政府規定執行。從實際執行情況來看,全省農業稅稅率平均為6.96%,附加率平均為19.9%;農特稅率平均為12.64%。為了保證稅費改革的順利實施,安徽省還制定了十幾項配套改革措施。

經過各級政府努力,2000年這一改革已到位,并按新標準征稅。

二、安徽省農村稅費改革試點的主要成效

安徽省農村稅費改革目標明確,省委和省政府重視,采取措施得當,因而稅費改革進展順利,效果明顯。

(一)減輕了農民負擔,保護了農業生產力

從總量上來看,改革后的全省農民總稅負為37.6億元,比改革前同口徑49.3億元,減少了11.7億元,減幅為23.6%;加上取消屠宰稅和農村教育集資,農民負擔減少31%,人均負擔由109.4元,減少到75.5元,減少了33.9元。同時,省政府一次性取消各種收費、集資、政府性基金和達標項目50種,初步堵住了農民稱之為“無底洞”的“三亂”,減負效果明顯。

在目前,我國農民增收渠道不多。農產品存在著結構性過剩,價格下跌,農民外出務工困難的情況下,減輕農民負擔起到了休養生息、保護農業生產力的作用。

(二)初步規范了政府與農民之間的分配關系

改革前,在分配上政府與農民的矛盾集中在鄉統籌、村提留等行政性收費上。

1.“三提五統”等是的內部分配形式。在撤消,實行家庭經營承包制后,義務教育、民兵訓練等家庭以外的事務屬于公共事務經費理應由政府負擔,而“三提五統”卻將負擔轉嫁給農民。比起城市居民來,這是額外負擔,而且負擔沉重。

2.“三提五統”收費背離了受益原則,是按人分攤的“人頭稅”。人頭稅是一種按人分攤,具有累退性性質,窮人負擔高于富人的稅收,在中國歷史上自清朝雍正2年“攤丁人地”后已經絕跡。英國撒切爾夫人執政時為籌措地方資金,1990年議會曾通過人頭稅法案,結果以失敗告終并導致她1991年下臺。因此,“三提五統”收費是歷史倒退,它的分攤方式極不公平。

3.雖然國家規定“三提五統”等收費負擔不得超過農民上年總收入的5%,但“總收入”是一個統計數,人為提高總收入既可顯示鄉村干部“政績”,又可獲得更多收費,因而存在著高估農民收入的“道德風險”。正是由于這類收費是事后、被動的,不具有固定性,農民額外的、被動接受,負擔年年攀升,因而農民將矛頭集中在農村收費上是有道理的。

這次改革,在適當提高農業稅收的同時取消了一切行政性收費,簡便、清楚,且順應了歷史潮流。同時稅收附加還為村級行政籌措了適量資金,堵住了“無底洞”(各種攤派)。稅收的穩定性也使農民心中有了底,給了農民一個明白。稅費改革增強了農民的依法納稅意識,欠稅和惡性抗稅案件明顯減少。許多地方出現了多年未見的農民排隊繳稅的可喜現象。

(三)帶動了農村基層政權職能轉變,改善了干群關系

稅費改革推動了機構改革。鄉鎮機構臃腫、人員膨脹是造成農民負擔過重、財政入不敷出的重要原因。稅費改革后事實上的收支缺口,而“向農民伸手”又行不通,這就迫使縣鄉政府走“減人、減事、減支”之路。為了適應這一要求,安徽省委、省政府決定在市縣機構改革之前,鄉鎮機構改革先行一步。一些縣為克服財政困難,結合鄉鎮機構改革,行政人員精減達到50%。目前,全省鄉鎮機構改革已經基本完成,精簡分流工作初見成效。

稅費改革也推動了基層政權職能轉變。市場經濟下,政府是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辦哪些企業、個人家庭想辦而無力辦、辦不了的公共事務管理機關。然而在過去,從農業稅收、“三提五統”,到教育費集資等,鄉鎮干部一年到頭忙于派款催糧,不合理攤派加上征收方式的強迫性,而攤派款項又沒有嚴格的手續憑證,農民極不信任。這就形成與農民尖銳對立。加上一些人,敗壞了黨風政風。改革中取消了形形收費做到了“一種稅,一口清”。稅款由個人申報,不再經干部代收,加上征收機關嚴格依法辦事,這些做法,既規范了征納關系,減少了擾民,又從源頭上制止不正之風的滋生蔓延,也將鄉村干部從催款催糧中解脫出來,給了鄉村干部一個“清白”。

三、安徽省改革試點中提出的深層問題

在肯定安徽稅費改革成績的同時,我們也看到了一些深層問題。過去它們為“亂收費”所掩蓋,稅費改革后則充分暴露出來了。我們相信,從全國來說,這些問題也具有典型意義。

(一)縣、鄉財政平衡困難,存在著農民負擔“反彈”可能

就規范政府行為、減輕農民負擔的目的來說,安徽省這次改革目標已基本達到。但由于改革未涉及縣、鄉財政困難深化這一深層問題,存在著收費“反彈”可能。

1.縣級財政基礎薄弱,消化能力有限。無庸諱言,稅費改革在減輕農民負擔的同時也加重了政府,尤其是縣級政府負擔。因此,如何幫助縣級財政消化“缺口”是農民負擔是否“反彈”的決定因素。然而,安徽省大多屬于純農業縣,縣級經濟基礎薄弱,加上多年積累的財政問題,基本不具備消化這一財政“缺口”能力。

穎上縣是黃淮海平原的重要產糧縣,人口為140多萬人,土地平坦,水利條件較好,歷史上最高的1999年糧食產量達到97萬噸。在市場經濟沖擊下該縣工業幾乎全軍覆沒,目前只有化肥廠還在生產,卻是虧損企業。據有關資料統計,2000年該縣1.6億元財政收入中來自農業稅收的為8013萬元,大體占一半。在改革前,該縣將稅費“捆”起來,按人頭攤派。改革后的畝稅負擔由上年的112元降至65.4元。按人均負擔計算由1999年的136元降到2000年的75.3元,下降了44.6%,相應減少財政收入4479萬元,如果包括村提留,則減少了8400萬元。該縣目前的供給人數為2.12萬人(含下崗分流人員3000多人),人均支出不足1萬元。即使稅費改革前,財政也相當困難。稅費改革后省財政增加補貼1500萬元,但由于多年積累的矛盾并未解決,為保政府運轉,該縣將發工資前四項的范圍擴大到所有行政事業單位,但仍有缺口。據計算,在義務教育經費上有缺口為5000萬元。類似情況在安徽省不是少數。

2.農業稅收缺乏彈性,減支措施難以見效。由于農業稅收不能隨著農業收入增加而增長,而縣鄉支出卻呈逐年增長,因而對純農業縣來說,即使一時能維持運轉,隨著時間推移,收支矛盾終將突出起來。為了幫助安徽省消化財政缺口,中央財政加大了轉移支付,增加了財政補助。但該省財政一直偏緊,補助后仍有缺口。為了克服財政困難,省政府下決心大幅度精減縣、鄉行政人員。但按中央規定,精減人員的工資3年內仍由財政發放,因而減人并不減支。現在的情況是,一方面縣級政府財政困難不斷深化,因而有“收費反彈”的可能。另一方面他們又擁有行政權力,即使不能增稅,也可向農民收費或變相收費。因此,只要時機適當就可能產生“收費反彈”。

安徽省的財政困難是中部地區的一個縮影。其實質上是“一切刀”的分稅制體制下農業地區與工業地區的矛盾。中國中部地區的優勢在農業,解決中國未來吃飯問題的希望在中部。而農業地區財政收入增長必然是緩慢的,因而財政困難深化有必然性。為此,區分東、中、西部優勢,建設有利于發揮各自優勢的財政體制和轉移支付制度迫在眉睫。

(二)稅收負擔仍然偏重

農業稅收負擔有兩個概念,一是指農業稅收占農業總收入的比重;二是指農業稅收占農業凈收入的比重(即按GDP口徑計算)。1980年代以來,隨著化肥、農藥、農機、農膜等廣泛使用,農本大大提高。因而我們認為,農業稅收負擔應按GDP口徑來計算。

在這方面目前有兩種相互矛盾的觀點:一種觀點是按農業總收入計算的農業稅收負擔為3.55%,屬于偏輕。另一種觀點是安徽省縣、鄉干部反映農民負擔偏重。為此,我們對該省統計資料作了分析。該省2000年的農業總收入為1023.4億元。農業稅費總額為37.9億元,負擔率為3.74%,但分母中含養殖業收入,而養殖業是不征農業稅的,扣除養殖業后的農業收入為620.7億元,實際負擔率為6.10%。按GDP口徑計算,稅費負擔率為8.98%(見表1)。這與我們在五河縣調查的稅收負擔率10.2%基本一致。當然,其他沒有稅改的省的農民負擔可能還要重些。從歷史上看,即使明朝稅負最高的杭州和松江府的負擔率為10.5%。因而無論從那方面說,目前農民的負擔都是重的。

農民負擔偏重是一個不爭的事實。這次改革,從中央到地方政府都盡了最大努力,因而責怪稅收是沒有道理的。我們認為,這一問題的根本原因是農業生產力偏低。其次是分攤方式不合理,即稅負全部集中在種植業上,而占總收入近40%的養殖業卻不納稅。因而,如何公平地負擔農業稅收,這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

總之,減負固然重要,但根本出路是增收。無論從農民減負,還是加入WTO后農業嚴峻形勢看,我們都要把農民增收、農業增效問題提高到基本農業政策的高度來認識。然而,中國農業社會3000年歷史證明,小生產農業至多解決農民溫飽問題,致富是不可能的。

2.種植業凈收入是指按GDP口徑計算的農業收入,公式為:農業收入=種植業總收入*系數(0.68),這一系數是來自五河縣典型調查。

3.根據安徽省統計年鑒,種植業收入占農業收入(種植業收入+養殖業收入)的比重,1999年為62.18%,2000年為60.60%。

(三)稅費改革也暴露出農業稅收的制度性缺陷

稅費改革解決了農村亂收費問題,也使農業稅制與農業經濟要求不適應矛盾“浮出水面”。這主要表現為:

1.“農業兩稅”并存對農業經濟結構調整起阻礙作用

農業稅制是按照“種什么,繳什么稅”的計劃經濟思路設計的,由“農業兩稅”,即農業稅和農特稅構成。在市場經濟下,這一稅制結構與調整農業結構要求存在著沖突。歙縣財政局反映,面對茶葉供過于求,有些農民想毀去茶園改種其他作物,但對茶園征收農特稅,而對耕地征農業稅,且后者的負擔輕于前者,由于農特稅已納入鄉財政基數,這就勢必因影響鄉鎮利益而成為障礙。

隨著農業市場化的深化,調整種植結構是經常的事。農業稅制的缺陷為:(1)價格競爭已經使特產作物、糧棉作物的收益平均化,而農業稅的特產作物稅負重于糧棉政策起“逆向調節”作用;(2)在整個農業中,種植業處于基礎地位。養殖業不納稅,稅收全部集中于種植業的政策,顯然不利于鞏固種植業的基礎地位;(3)農業結構調整會帶來“農業兩稅”在征管上頻繁調整,不利于鄉鎮財政穩定。(4)即使從征管上看,農業稅按戶征收必須有征收底冊一個鄉有上萬農戶,建立征收底冊工作量本來就大,如果頻繁變更,不但工作量大,而且極易產生漏洞。看來,“種什么,繳什么稅”的思路已經行不通。

2.農業稅制無法解決負擔不公平問題

公平負擔是指高收入者多負擔,低收入者少負擔。比起改革前的不了的公共事務管理機關。然而在過去,從農業稅收、“三提五統”,到教育費集資等,鄉鎮干部一年到頭忙于派款催糧,不合理攤派加上征收方式的強迫性,而攤派款項又沒有嚴格的手續憑證,農民極不信任。這就形成與農民尖銳對立。加上一些人,敗壞了黨風政風。改革中取消了形形收費做到了“一種稅,一口清”。稅款由個人申報,不再經干部代收,加上征收機關嚴格依法辦事,這些做法,既規范了征納關系,減少了擾民,又從源頭上制止不正之風的滋生蔓延,也將鄉村干部從催款催糧中解脫出來,給了鄉村干部一個“清白”。

三、安徽省改革試點中提出的深層問題

在肯定安徽稅費改革成績的同時,我們也看到了一些深層問題。過去它們為“亂收費”所掩蓋,稅費改革后則充分暴露出來了。我們相信,從全國來說,這些問題也具有典型意義。

(一)縣、鄉財政平衡困難,存在著農民負擔“反彈”可能

就規范政府行為、減輕農民負擔的目的來說,安徽省這次改革目標已基本達到。但由于改革未涉及縣、鄉財政困難深化這一深層問題,存在著收費“反彈”可能。

1.縣級財政基礎薄弱,消化能力有限。無庸諱言,稅費改革在減輕農民負擔的同時也加重了政府,尤其是縣級政府負擔。因此,如何幫助縣級財政消化“缺口”是農民負擔是否“反彈”的決定因素。然而,安徽省大多屬于純農業縣,縣級經濟基礎薄弱,加上多年積累的財政問題,基本不具備消化這一財政“缺口”能力。

穎上縣是黃淮海平原的重要產糧縣,人口為140多萬人,土地平坦,水利條件較好,歷史上最高的1999年糧食產量達到97萬噸。在市場經濟沖擊下該縣工業幾乎全軍覆沒,目前只有化肥廠還在生產,卻是虧損企業。據有關資料統計,2000年該縣1.6億元財政收入中來自農業稅收的為8013萬元,大體占一半。在改革前,該縣將稅費“捆”起來,按人頭攤派。改革后的畝稅負擔由上年的112元降至65.4元。按人均負擔計算由1999年的136元降到2000年的75.3元,下降了44.6%,相應減少財政收入4479萬元,如果包括村提留,則減少了8400萬元。該縣目前的供給人數為2.12萬人(含下崗分流人員3000多人),人均支出不足1萬元。即使稅費改革前,財政也相當困難。稅費改革后省財政增加補貼1500萬元,但由于多年積累的矛盾并未解決,為保政府運轉,該縣將發工資前四項的范圍擴大到所有行政事業單位,但仍有缺口。據計算,在義務教育經費上有缺口為5000萬元。類似情況在安徽省不是少數。

2.農業稅收缺乏彈性,減支措施難以見效。由于農業稅收不能隨著農業收入增加而增長,而縣鄉支出卻呈逐年增長,因而對純農業縣來說,即使一時能維持運轉,隨著時間推移,收支矛盾終將突出起來。為了幫助安徽省消化財政缺口,中央財政加大了轉移支付,增加了財政補助。但該省財政一直偏緊,補助后仍有缺口。為了克服財政困難,省政府下決心大幅度精減縣、鄉行政人員。但按中央規定,精減人員的工資3年內仍由財政發放,因而減人并不減支。現在的情況是,一方面縣級政府財政困難不斷深化,因而有“收費反彈”的可能。另一方面他們又擁有行政權力,即使不能增稅,也可向農民收費或變相收費。因此,只要時機適當就可能產生“收費反彈”。

安徽省的財政困難是中部地區的一個縮影。其實質上是“一切刀”的分稅制體制下農業地區與工業地區的矛盾。中國中部地區的優勢在農業,解決中國未來吃飯問題的希望在中部。而農業地區財政收入增長必然是緩慢的,因而財政困難深化有必然性。為此,區分東、中、西部優勢,建設有利于發揮各自優勢的財政體制和轉移支付制度迫在眉睫。

(二)稅收負擔仍然偏重

農業稅收負擔有兩個概念,一是指農業稅收占農業總收入的比重;二是指農業稅收占農業凈收入的比重(即按GDP口徑計算)。1980年代以來,隨著化肥、農藥、農機、農膜等廣泛使用,農本大大提高。因而我們認為,農業稅收負擔應按GDP口徑來計算。

在這方面目前有兩種相互矛盾的觀點:一種觀點是按農業總收入計算的農業稅收負擔為3.55%,屬于偏輕。另一種觀點是安徽省縣、鄉干部反映農民負擔偏重。為此,我們對該省統計資料作了分析。該省2000年的農業總收入為1023.4億元。農業稅費總額為37.9億元,負擔率為3.74%,但分母中含養殖業收入,而養殖業是不征農業稅的,扣除養殖業后的農業收入為620.7億元,實際負擔率為6.10%。按GDP口徑計算,稅費負擔率為8.98%(見表1)。這與我們在五河縣調查的稅收負擔率10.2%基本一致。當然,其他沒有稅改的省的農民負擔可能還要重些。從歷史上看,即使明朝稅負最高的杭州和松江府的負擔率為10.5%。因而無論從那方面說,目前農民的負擔都是重的。

農民負擔偏重是一個不爭的事實。這次改革,從中央到地方政府都盡了最大努力,因而責怪稅收是沒有道理的。我們認為,這一問題的根本原因是農業生產力偏低。其次是分攤方式不合理,即稅負全部集中在種植業上,而占總收入近40%的養殖業卻不納稅。因而,如何公平地負擔農業稅收,這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

總之,減負固然重要,但根本出路是增收。無論從農民減負,還是加入WTO后農業嚴峻形勢看,我們都要把農民增收、農業增效問題提高到基本農業政策的高度來認識。然而,中國農業社會3000年歷史證明,小生產農業至多解決農民溫飽問題,致富是不可能的。

2.種植業凈收入是指按GDP口徑計算的農業收入,公式為:農業收入=種植業總收入*系數(0.68),這一系數是來自五河縣典型調查。

3.根據安徽省統計年鑒,種植業收入占農業收入(種植業收入+養殖業收入)的比重,1999年為62.18%,2000年為60.60%。

(三)稅費改革也暴露出農業稅收的制度性缺陷

稅費改革解決了農村亂收費問題,也使農業稅制與農業經濟要求不適應矛盾“浮出水面”。這主要表現為:

1.“農業兩稅”并存對農業經濟結構調整起阻礙作用

農業稅制是按照“種什么,繳什么稅”的計劃經濟思路設計的,由“農業兩稅”,即農業稅和農特稅構成。在市場經濟下,這一稅制結構與調整農業結構要求存在著沖突。歙縣財政局反映,面對茶葉供過于求,有些農民想毀去茶園改種其他作物,但對茶園征收農特稅,而對耕地征農業稅,且后者的負擔輕于前者,由于農特稅已納入鄉財政基數,這就勢必因影響鄉鎮利益而成為障礙。

隨著農業市場化的深化,調整種植結構是經常的事。農業稅制的缺陷為:(1)價格競爭已經使特產作物、糧棉作物的收益平均化,而農業稅的特產作物稅負重于糧棉政策起“逆向調節”作用;(2)在整個農業中,種植業處于基礎地位。養殖業不納稅,稅收全部集中于種植業的政策,顯然不利于鞏固種植業的基礎地位;(3)農業結構調整會帶來“農業兩稅”在征管上頻繁調整,不利于鄉鎮財政穩定。(4)即使從征管上看,農業稅按戶征收必須有征收底冊一個鄉有上萬農戶,建立征收底冊工作量本來就大,如果頻繁變更,不但工作量大,而且極易產生漏洞。看來,“種什么,繳什么稅”的思路已經行不通。

第5篇:農業研究論文范文

關鍵詞:農業機械;節油;選型;保養;維護;操作

目前我國市場上生產和使用的農業機械,很多都存在著功率低、技術差、耗油重等問題,不能較好地達到環保、節能、高效地要求。因此,若要達到農業機械節油的目的,就要通過農機選型、日常保養、維護和操作中不斷積累經驗,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燃油消耗。

1農業機械的選型

在農業機械機型選擇方面,要選擇動力性好、作業性能穩定、適應性好、機具結構及設計合理、技術成熟、調整維修方便、配件市場充足、具有良好的市場售后服務的機型,要選擇經國家和行業主管部門鑒定,獲得生產實踐檢驗,能滿足本地農藝要求,綜合效益好的節能型機型,從而達到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油耗的目的。

2農業機械的保養

機車在運行時,由于不停地運轉操作、顛簸震動,可能造成燃油連通部件(如油箱開關、油管接頭、柴油濾清器及高壓油管等)出現松動而漏油,因此有必要保持良好的檢修習慣,這不僅是為了安全行車,而且可以減少油耗,提高經濟效益。同時,機車由于長期運行,一些精密部件(如缸套活塞組件、配氣機構和燃油系列等)會磨損,從而導致機車功率下降,油耗上升。因此,做好機車的技術保養,確保技術狀態良好是節約用油的重要因素之一。

2.1新車磨合。新購買的農業機械必須根據說明書進行空車磨合試運轉。不得一出廠就進行負荷作業,新車磨合要注意控制車速,盡量減少急加速、急減速。

2.2檢查輪胎氣壓。輪胎氣壓偏低會引起滾動阻力增加,造成機車牽引負荷增大油耗增加。此外,要定期檢查輪胎的磨損是否均勻,如發現輪胎偏磨或方向盤不居中等異常情況,需盡快到專業修理廠咨詢修理,否則會增加工作阻力增加油耗。

2.3定期清洗濾清器。車況良好的拖拉機可省油15%到20%。對于空氣濾清器、柴油濾清器、機油濾清器,每行駛5000公里以上配件都需要更換。因為,空氣濾清器堵塞會引起氣量減少,導致柴油燃燒不充分,降低燃油效率,而柴油濾清器的阻塞也會使發動機供油異常,功率下降,油耗增加。

2.4加機油需要適量。要注意機油標尺所標示的刻度,機油太多將曲軸淹沒,增大阻力;機油太少則無法起到和封閉作用,甚至會影響發動機效率。同時,要按季節和作業環境來確定更換機油的周期。

2.5使用潔凈的柴油。柴油必須經過48小時以上的沉淀方可使用。使用沉淀后的清潔柴油,可以保證發動機供油系統以最佳工作狀態供油,不僅提高發動機噴油泵柱塞偶件和噴油閥偶件的工作可靠性與經濟性,同時能有效地延長偶件的使用壽命。

2.6防止燃油滴漏。定期對發動機進行耗油技術檢測,堅決杜絕燃油滴漏現象的發生。油箱開關、油管接頭、柴油濾清器及高壓油管等處的柴油滲漏現象應及時檢修,否則在機車運行時,由于震動滲漏會越來越嚴重,造成不必要的油耗。

2.7保證各部位軸承良好。在裝配時不能過緊或過松,要使之運轉自如;過緊過松都會增加工作阻力,使油耗增加,同時要隨時緊固各連接部位螺釘。據測定,如發動機支架和變速箱之間的螺釘松動,油耗就會增加。

3農業機械的日常維護

柴油機使用一段時間后,會因缸套活塞組件、配氣機構和燃油系精密偶件磨損而導致功率下降、油耗上升,因此要及時檢修并排除故障,以恢復其正常的技術狀態。

3.1嚴防燃油滴漏

對發動機應經常進行目測檢查,并定期實行耗油技術檢測,一旦發現應及時處理。嚴防燃油滴漏,不僅是為了減少耗油量,更是為了安全行車。

3.2調整供油提前角。供油過早和過遲都會使柴油得不到充分燃燒而冒黑煙增加油耗,因此要及時調整供油提前角。

3.3確保噴油器霧化良好。噴油器有滴油或霧化不良現象會使柴油得不到充分燃燒而增加油耗,要及時調整噴油壓力,確保柴油霧化良好。

3.4經常檢查和調整氣門間隙。氣門間隙過大或過小會影響充氣量。據測定,氣門間隙過大,油耗會增加15%~20%,因此要經常檢查和調整氣門間隙。如果發動機因齒輪、凸輪軸磨損而引起配氣相位角減少,要適當減少氣門間隙,以彌補配氣相位角的減少。凸輪軸磨損嚴重要及時更換,否則不僅功率下降,而且增加油耗。

3.5不得帶病作業。要根據柴油機排煙顏色判斷其技術狀態,如出現柴油機在工作中持續異常冒黑煙、藍煙、白煙,均屬不正常現象,說明柴油機帶病作業。應根據不同情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并及時加以解決,否則不僅使發動機功率下降,而且增加油耗。

3.6確保多缸機工作均衡,不能“瘸腿”。據測定,如果四缸機有一缸不工作或工作不良,可增加15%~20%的油耗。因此,如果出現多缸機有一缸工作不正常,應及時檢查原因并加以解決,確保各缸工作均衡,減少油耗。

第6篇:農業研究論文范文

民族地區主要分布在我國東北、西北、西南等邊遠山區。農業是其居民長期生存的一種手段,由于歷史文化及自然環境的原因,該地區農業經營方式幾千年來沒有太多改變,農業主要依靠自然再生產,除勞動、種子、農藥、化肥外幾乎沒有其它投入。產出物也大都以未加工的谷物、畜產品、水果、蔬菜等原始的形式直接消費。隨著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現代農業的發展引致產前和產后行業的興起。這些產前、產后行業與農業息息相關,而且在組織上和經營上結為一體。換言之,現代農業從單一動植物生產擴展到以動植物生產為中心,包括產前、產中、產后三個領域全部內容的總和,這是農業發展的自然結果。

一、傳統農業與現代農業的產業鏈比較

現代農業的重要內容就是農業外延在微觀層次上的拓展,其實質就是農業產業鏈條向產前、產后部門延伸。農業產業鏈實際是一個貫通資源市場和需求市場,由為農業產業化產前、產中、產后提供不同功能服務的企業或單元組成的網絡結構。它是具體的不同農產品鏈的集合體。農業產業鏈是在產業鏈概念基礎上產生的,實質就是產業關聯,而產業關聯的實質就是各產業相互之間的供給與需求、投入與產出的關系。農業產業鏈拓展是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過程中發生的深刻變革,是農村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結果。拓展以后的產業鏈不再將農業局限于第一產業這樣一個狹小的范圍內,而將農產品加工業和流通業,甚至生態觀光業,原屬于第二、三產業的產業,也納入農業產業鏈的結構之中來。因此,產業鏈不斷拓展和延伸是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重要手段,也是調整和優化民族地區產業結構的措施,更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途徑。來源于/

二、農業產業鏈拓展的意義

農業產業鏈拓展是與現代農業發展的要求相適應的。農業作為國民經濟中基礎性部門,不僅為其他產業提供了原料,而且也為其他產業提供了勞動力和市場,由于其自身的強關聯性,農村經濟單靠生物的再生性生產已不能滿足其發展的需要,必須加快基于農業產業鏈條的綜合管理,拓寬農村經濟的空間才能全面促進農村經濟的繁榮,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農業產業鏈的拓展具體意義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有利于農民利益的保護

從農業產業鏈的運行規律來看,可將農產品從生產者到最終消費者的過程,分解為一系列相對獨立又相互聯系的增值環節。一個企業(或農戶)可能在某一環節具有比較優勢,但卻不可能在每一個環節都具有比較優勢。在農業產業鏈高度發達國家(如美國、荷蘭),很多企業生產與營銷分離,通過合同關系,把流通和銷售環節讓渡給專業廠商來辦理,農業產業鏈的運作,很多都是圍繞大型的銷售廠商來展開的。在同一產業鏈的不同環節之間,具有比較優勢的企業實現互補,整個產業鏈的綜合功能增強。農業產業鏈拓展最大的特點是通過鏈條上所有節點企業、合作社、專業合作組織和廣大農戶的緊密合作,降低交易費用,將影響交易有效運行的因素推向鏈條之外,從而達到鏈條運作最優化和保護農民利益的目的。

(二)有利于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

隨著農業產業鏈的拓展和管理加強,必然加速推廣適用農業技術,推進農業科技創新,形成產學研一體化的、多渠道多層次的、突出地方特色的農業科技推廣應用支撐鏈條與體系;必然注重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發展生態農業鏈和循環經濟,建設節約型農村;必然加快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發展,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各個領域、各個方面、各個環節相協調。只有加強農業產業鏈的構建和拓展,才能做強做大農村二、三產業,有效改善農業產業結構,加速實現農業市場化、集約化、專業化、社會化,促進農村富余勞動力向二、三產業轉移,促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村全面發展的各種專門人才培養,以繁榮農村經濟,從根本上解決“三農”問題,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三)有利于農業綜合競爭力的提升

農業產業鏈的拓展將農業生產資料供應、農業生產、加工、儲運、銷售等環節鏈接成一個有機整體并對其人、財、物、信息、技術等要素流動進行系統化組織、協調與控制,以拉長和加強產業鏈條,增加農產品的附加值和競爭力,提高整個農業產業鏈的效率。此外,從“田頭到餐桌”的農業產業鏈管理,不僅是農業生產社會化、專業化和商品化的必然要求,也是當代社會對農產品多樣化和安全性的強烈要求,農業關聯企業通過與產業鏈的結合增加了其產品的安全可信度。因此,拓展農業產業鏈可以提升農業的綜合競爭能力。

三、民族地區農業產業鏈拓展的障礙分析

民族聚居區多處為老少邊窮地區,交通不便、信息閉塞。加之歷史上民族地區多為地方統治,受各個朝代中央政府管理的較少,過著相對封閉的生活,因此文化相對落后,與外界的交流和貿易非常缺乏,商品意識差,經濟發展緩慢。正是歷史文化與自然條件的限制,農業基本上沒有擺脫單一從事動植物生產的傳統狀態,嚴重阻礙著農業產業鏈的拓展。

(一)耕地面積狹窄,生產規模小

“七山一水一份田,一份道路和莊園”是很多民族聚居區的真實寫照。這里耕地面積普遍偏小,不利于大規模生產,農村的生產實行家庭承包責任制后,生產的計劃性由各個家庭自己決定,更不利于規模化經營。因此,農業產品生產形成了“小批量”的格局,無法適應農產品加工企業規模化生產的需要數量。就是民族地區的某種農產品能滿足某加工企業的原料供給,但由于供給的農戶太分散,必然要增加交易成本,這不利于農戶家庭與加工企業的合作。另外,由于生產的分散,提供給加工企業的農產品的品質優劣不同,必然影響加工企業產品的質量,從而影響加工企業與農戶的互惠關系。民族地區耕地制約及生產制度等是影響農業產業鏈拓展的最主要障礙之一。

(二)商品意識淡薄,專業化生產缺乏

民族地區的居民長期居住邊遠山區,過著相對封閉的生活,自給自足的小農意識根深蒂固,現代商品意識淡薄,所以各家庭的生產都是“小而全”的局面。而農業產業鏈拓展的基本條件之一就是要有數量充足,質量標準一致的穩定農產品供給,專業化生產是農產品數量與質量的保證,這不僅有利于農產品的加工,而且也有利于市場的開拓。加工企業與農戶能否保持穩定合作關系的關鍵是其間的經濟利益能否得到合理和有效的分配。對于在這種合作關系中居主導地位的加工企業來說,必然會按照利潤最大化的原則去選擇對自己收益最大的合作伙伴。根據國內外的理論研究及合作的實踐,加工企業一般愿意選擇大農戶進行合作,因此,民族地區缺乏專業化生產是影響農業產業鏈拓展又一障礙。

(三)交通閉塞信息不暢,抗風險能力差

民族交通條件差,教育文化落后,市場信息無法及時到達農戶。加之單個農戶自身能力有限,資金、技術等的缺乏,不可能有足夠的實力理性地進行農產品結構和產業結構的調整,在調整中,也往往產生個人理性預期基礎上的合成謬誤,引起農產品供求的大起大落,導致農產品價格大幅波動,從而影響到加工企業與農戶間的合作關系。只有信息的保證,才能使農產品生產更適應市場需求結構,緩解農產品供需結構性矛盾,避免因結構性過剩而導致銷售不暢引起的價格波動,穩定農產品的市場供求,降低農產品價格風險。交通信息的瓶頸也是民族地區農業產業鏈拓展的重要障礙之一。(四)人才、技術、資金緊缺,產業服務水平低

民族區農村二、三產業發展水平不高,農產品產后環節開發滯后,沒有相應的技術含量較高的產業相配套和鏈接,農產品加工、運輸、儲藏、銷售中的腐爛、浪費損失嚴重,農業產業服務程度低,特別是產業后和產中服務水平低,尚未形成系統的、復雜的產業鏈,大量的農產品沒有經過精加工和深加工就進入市場,沒有實現相應的附加價值。隨著農業產業鏈的拓展,必然要加速推廣適用農業技術,推進農業科技創新,形成產學研一體化的、多渠道多層次的、突出地方特色的農業科技推廣體系,而農業科技推廣體系建設的基礎是一定數量的科技人員。由于科技人員緊缺,加上地方經濟發展速度緩慢,農產品加工的龍頭企業建設和專業協會等中介組織的建設還不適應市場日益多樣化、優質化和精細化的需要。特別是農產品產后環節的精度和深度開發,擴張其價值和效益,發展各具特色的、增值空間大的,而且能夠創造較多就業機會的產后經濟方面,由于技術和資金的約束,無法發揮比較優勢,做強做大特色產業,提高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由于教育文化的相對落后,科技人員的緊缺以及地區經濟相對落后成了民族地區農業產業鏈拓展的又一瓶頸。

四、民族地區拓展農業產業鏈的對策

民族地區由于歷史文化及自然環境的原因,商品意識淡薄,資金、技術、人才緊缺,交通不便,自信閉塞,農業生產主要是單一動植物生產,不適應市場日益多樣化、優質化和精細化的需要。要解決好“三農”問題,實現農業增效、農民增收,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必須用現代農業改造這種原始落后的農業。

(一)強化政府的引導作用

民族地區由于經濟落后,自然、文化特殊性,拓展農業產業鏈的任務不可能由農戶單獨完成。交通通訊等基礎設施,由于其公共物品性,只能通過政府來建立。另外,人才、技術、資金潰乏的局面也只有通過政府的投入才能得到改善。現代農業與傳統農業最根本的區別,就是生產以市場為導向,而要千家萬戶分散經營的農戶去搜索市場信息,不僅成本太高,而且由于文化水平的限制,無法從繁多的信息中捕捉真正有用的信息。只有通過政府的引導,讓農民進入產業鏈的各環節,才能使農民從農產品深加工和貿易中分得利益。而企業和農戶經營的聯系,既發揮了農業家庭經營成本低、生產管理精心等優越性,又彌補了小規模分戶經營難以調整結構、難以銜接市場、難以獲得產后利潤等缺陷,為家庭經營注入新的活力。只有政府的作用才能制定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和公平的交易制度,維護市場秩序,對市場交易活動進行嚴格管理,為農業一體化經營的發展提供良好的市場環境。同時政府應加大發展農業教育、科研服務體系及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引導專業化生產的發展,為專業化生產提供優惠政策和技術服務。來源于/

(二)轉變農民的生產理念

民族地區居民由于世世代代過著相對封閉的生活,自給自足的小農意識十分嚴重,商品知識缺乏,這種生產觀已不適應現代農業發展的要求。現代農業包括產前、產中、產后三個領域全部內容的總和,并通過產業鏈縱向和橫向拓展,向第二、三產業不斷滲透的一個綜合性產業。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分工不斷細化,農戶和企業只是一系列相對獨立又相互聯系的產業鏈條的節點,一個農戶(或企業)可能在某一環節具有比較優勢,但卻不可能在每一個環節都具有比較優勢。在同一產業鏈的不同環節,每一個生產農戶(或企業)通過相互協作生產,使具有比較優勢的生產單元實現互補,增強整個產業鏈的綜合功能,從而提升農業的綜合競爭力。因此,民族地區必須首先轉變生產理念,才能適應現代農業的社會化生產,促進農業產業鏈的拓展。

(三)重視農村干部的培訓

民族地區由于經濟落后,農民的生產都在經驗的基礎上進行生產計劃的制定,如果某家在某一環節或某種動植生產上取得了一定的經濟效益,那么鄰近的村民就會進行這方面的投入,從而形成產量的大起大落,不利于產業鏈的拓展。農村干部作為帶領廣大農民進軍現代農業、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的骨干力量,他們所擁有的知識水平、管理方式、科學方法和領導能力,對于制定當地農業發展規劃和科學決策、開辟產業化門路,調整產業結構,拓展農業產業鏈條,實現現代農業管理,持續增加農民收入,具有決定性的作用。通過培訓,提高農村干部推進農業產業鏈拓展和加強農業產業鏈管理的素質和才能,能夠根據市場前景和需求,結合本地的具體條件與實際,科學的、民主的作出切實可行的農業產業鏈、產品鏈決策,保證產業化和產業鏈管理決策與計劃的有效實施。同時要深入農業產業鏈的所有節點和過程進行調研,重視群眾在農業產業鏈拓展中的呼聲和要求,把握好產業鏈中農戶、企業、合作社、專業合作組織的利益結合點。通過學習與管理活動的循環往復,提高農村干部和后備干部隊伍的素質,增加農業產業鏈拓展中的系統性、預見性和創造性,更多地培養適應農業產業鏈拓展與管理,提高他們的經營管理能力。

(四)注重產品市場的開拓

隨著經濟的發展,農產品銷售已由賣方市場轉為買方市場,產品適銷對路是企業成長的基本保證。通過尋找農產品流通銷售的異地市場,甚至境外市場,開發研制能適應市場需求的系列梯級農產品,促進農業產業鏈的拓展。通過市場開拓延伸的產業鏈,其產品的產銷銜接比較緊密,能及時滿足消費者對產品多樣化、差異化的要求;同時在市場尋求的過程中,農民及農產品生產企業或中介組織,可靈敏地感受市場變化波動,從而促進訂單農業、合同農業的發展,并可加速農產品的儲運、保鮮產業鏈條等節點的發展。這種通過市場拓展產業鏈的方式,特別在我國加入WTO后顯得尤為重要。

(五)產業鏈條協調機制的構建

產業鏈條上各個節點的分工與協作是整個產業的良性發展前提。農產品由于其自身易腐性、生產的周期性、產品數量和質量的不穩定性、原料質量對加工產品質量的特殊性等,在供應商、生產商和加工商之間的關系協調上比單純地進行市場開拓更能提高整體的效率。就目前民族地區分散生產的格局,生產中更多是競爭的關系,如何協調各生產環節的合作,強化各生產環節的利益共享,顯得尤其重要。通過產業鏈條協調機制的構建,在農業產業鏈拓展的中,提高各經濟主體的合作能力,使農業內部的產業結構得到優化重組,提高產業的帶動效應,真正使農業的種養加、農工貿成為一體,使農業的綜合效益充分發揮出來,從而達到提高農業整體效益的目的。

第7篇:農業研究論文范文

政策性農業保險的范疇包括種植業和養殖業,種植業的糧食食品,是不可替代的、人們生活必需的;養殖業的肉蛋食品也是不可替代的、人們生活必需的。商業性農業保險應包括政策性農業保險以外的涉農的可保風險,如財產險、人壽險等。政策性農業保險應為以下幾方面提供保障:

一是為植物食品安全提供風險保障。涉及全民植物食品安全的農作物應包括:水稻、玉米、小麥、大豆等糧食作物;花生、油菜等經濟作物;蔬菜、水果也應考慮適用政策性農業保險。至于棉花等作物,雖不危及食品安全,但因為是重要的、關系國計民生的大宗農作物,也應進行政策性農業保險。

二是為動物食品安全提供風險保障。涉及全民食品安全的動物應包括:牛、豬、羊等家畜;雞、鴨、鵝等家禽;養殖的魚、蝦、蟹等水產品。

三是為漁民漁船安全提供風險保障。從事海洋、大河捕撈的漁業生產,需要保險的保駕護航,應對漁民的人身傷亡和漁船進行政策性農業保險。

在上述政策性農業保險范圍內,政策性農業保險應主要承保旱災、水災、雹災、風災、凍災等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主要承保日常性疾病等動物死亡風險。對超出一般水平的巨災,國家應另行安排救濟和幫扶。

政策性農業保險的最大受益人是農戶,但是農戶獲得保險利益是有一定前提條件的,一是需要支付一部分保費購買保險,二是要在出現災情損失時才能實現政府補貼帶來的好處。農村可以實現人人有低保,但是人人皆保險尚需時日。所以,即使在政府補貼、龍頭企業幫扶的情況下,農戶購買保險也需要動員。在日本,加入政策性農業保險是需要一定條件的,例如,水稻、陸稻及麥類的栽培面積合計超過1畝或3畝(日本制,下同),才有資格加入。同時,一定經營規模以上的農戶又必須加入農業保險,例如,北海道地區的麥類耕作面積4畝至10畝的,必須加入農業保險。在我國,保險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模式擴大政策性農業保險的覆蓋面。

一是對基地型農戶進行保險。以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為載體帶動農戶參加保險,對基地型農戶進行保險。基地型農戶是指根據訂單為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進行農作物種植和動物養殖的農戶。這些農產品作為工業原料從農戶的田間、地頭和院落、場房進入大型農產品加工企業。廣大農戶與龍頭企業形成了比較緊密的生產流程上的上下游關系、原材料和產成品的基地與前沿關系。農業保險通過對訂單農戶提供保險服務,能夠有效保障產業化生產基地的穩定發展,穩固產業化鏈條源頭。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可適當給訂單農戶部分保費補貼,組織訂單農戶參加保險,降低了農戶的保費負擔,擴大了保險覆蓋面;為訂單農戶提供保費補貼,加強了公司與農戶聯系的緊密度,保證訂單農戶生產穩定,龍頭企業原材料供應充足,有利于龍頭企業擴大再生產,把農業產業做大做強。

二是對專業農戶進行保險。以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為載體帶動農民參加農業保險,對專業農戶進行保險。專業農戶是指種養業規模較大、技術較先進、適應現代農業發展的農戶。專業農戶往往與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有密切聯系,保險公司可以以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為載體,向合作組織內的成員提供保險,充分發揮社員之間信息比較對稱、聯系比較緊密的特點,相對集中地開展較大規模的保險業務。合作社社員比較集中,養殖規模較大,多數社員已成為種、養專業戶,風險意識較強,投保積極性較高,農戶之間的示范作用較明顯。同時,農業保險還對合作社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比較規范的合作經濟組織,一般都有一個經營實體支撐,如飼料加工廠或屠宰加工廠,還有穩定的銷售渠道,在保險的開展上,有的合作社對參加保險的飼養戶給予飼料或銷售上的一些優惠,這就吸引了更多農戶加入合作社,從而擴大合作社的規模。

三是對傳統農戶進行保險。以縣級為單位對大宗農作物進行統保,對傳統農產進行保險。我國的農業生產依然以傳統方式為主,生產經營相對分散、地域差異較大,特別是大宗糧食作物保險的承保和理賠難度較大。對傳統農戶的保險難度更大,而傳統農戶經營的往往是傳統的種植業,急需保險來分擔和轉移風險。

二、政府對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幫扶方式

(一)政府通過財政補貼支持農業保險

政府通過財政補貼支持農業保險,是全社會分散和轉移農業風險的重要渠道。農業保險的開辦歷史表明,沒有政府的財政支持,任何國家的農業保險都無法維持下去。美國作為世界級的農業生產大國,農業保險也辦得較好,政府的財政支持更是一大亮點。目前美國政府對農作物保險的經濟支持大致包括:保費補貼,各險種的補貼比例不同,2000年,補貼額平均為純保費的53%(保費補貼額平均每英畝為6.6美元),其中,巨災保險補貼全部保費,多種風險農作物保險、收入保險等保費補貼率約為40%;業務費用補貼,向承辦政府農作物保險私營保險公司提供20%—25%的業務費用(包括定損費)補貼;另外,政府還承擔農業部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的各項費用,以及農作物保險推廣和教育費用。聯邦農作物保險法明確規定聯邦政府、州政府及其他地方政府對農作物保險免征一切稅賦。

(二)政府通過條件救濟支持農業保險

即便政府為農業保險提供補貼,農戶還是有不愿意購買農業保險的,保險對于農戶來講首先是一筆支出,然后才有可能在出險后獲得補償,農民并不踴躍參保。即使在美國,也在實行了把購買農業保險作為獲得政府其他支持的條件后,農業保險的覆蓋面才獲得突破性發展。1994年通過的美國聯邦農作物保險改革法令,鼓勵農場主購買農業保險,進而降低農場主對災害救濟的潛在需求。它規定,除非農場主購買了農作物保險,最少也要購買巨災保險保障,否則他們不可能得到農業保護計劃中的其他好處,即取消了政府救濟計劃。通過提供基本保障的巨災保險(新設立)、提供較高保障水平的擴大保障保險、集體保險和非保險作物保障計劃等四大險種把所有農作物生產者都納入了農作物保險計劃。該法令還規定,不參加政府農作物保險計劃的農民不能得到福利,如農戶貸款計劃、農產品價格支持和保護計劃的支持等,對農作物保險實行了事實上的強制參加。該法令的實施使保險作物從1980年的30種擴大到47種,農作物保險的投保率迅速提高,1995年,農作物保險承保面積達到2.2億英畝,占當年可保面積的82%,是美國歷史上承保面積占可保面積比例最高的一年。

(三)政府通過立法支持農業保險

通過法律確定農業保險的標的、范圍、機構、補貼等各種內容和環節,使農業保險能夠獲得穩定、持續和透明的發展,不因政府官員的更迭而起落,不因市場的變化而消長。日本自1929年以來,有關農業保險的立法、制度及修改多達10部之多,對農業保險作物的品種、農業保險的準入條件、保險范圍、承保方式、財政補貼、保險費率計算方法、保險費國庫負擔方式等方方面面,都進行了規定,有力地推動了農業保險的發展,也合理地利用了國庫的財政資源,有效地保護了農戶。

三、農業保險公司的營銷渠道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三家試點專業農業保險公司,經過幾年的探索和實踐,從對農業保險的政策研究、立法勸說、機構設置、產品設計開發、銷售渠道建立、人培訓、定損人員培養、統計、精算、資料收集加工,以及農業保險的宣傳、推廣和教育等方面,逐漸獲得了經驗和方法,試點公司也漸趨成熟。試點公司承擔了農業保險的直接業務,通過開展農業保險的經營活動(銷售、簽單及其他服務),具體實施政府補貼的農業保險計劃。試點公司還培訓、管理、監督和使用保險人和農險查勘核損人。農險查勘核損工作由農險專業核損人來進行,查勘核損人需經過專業農業保險公司長時間的培訓,通過考核取得資格后才能從業。專業公司有動力、能力和愿景,將作為主業來看待,必將推動政策性農業保險的發展。

試點公司對農業保險的專注,不只是停留在領導的一般號召與員工的象征性響應上,而是深入實際探索農民的需求、要求政府的財政支持、教育員工精做農業保險。試點公司應根據區域特點制定農業保險發展規劃,并在農業保險業務上始終堅持按照試點區域的特點進行設計和規劃。例如安華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根據吉林省是以傳統農業生產方式為主的國家重點商品糧基地i對國家糧食安全起決定性作用的實際情況,尤其是該省近年來的畜牧業和農業產業化發展較快的現實,公司在吉林省內主要規劃開展玉米、水稻、大豆種植保險和規模化養殖保險,并主要依托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為載體開辦農業保險業務;根據畜牧業發達,要建設中國乳都的實際,公司在自治區主要規劃開辦奶牛等養殖保險品種,并與當地重點產業化龍頭企業相結合開展農業保險業務;根據山東省種植業、養殖業均比較發達,小麥等糧食作物在全國占有重要地位,同時還是蔬菜、水果等農產品出口基地的實際,公司規劃在山東探索開辦小麥、棉花、蔬菜、水果等種植保險和奶牛、肉雞、水貂等養殖保險;根據北京在發展都市農業方面取得了較好的成效,郊區農業比較發達的實際,公司在北京地區探索以奶牛養殖和水果、蔬菜種植為主開辦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通過兩年多試點,農業保險業務取得了較好的成效。試點公司堅持圍繞試點區域特點研發農業保險產品。比如安華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針對吉林省等試點地區玉米、水稻、大豆等作物是種植面積最大、關系農民數量最多、事關國家糧食生產安全的品種,公司集中研發玉米、水稻、大豆等大宗糧食作物的巨災保險產品。由于內蒙、山東、吉林、北京的畜牧業也都非常發達,各試點省區的畜牧業生產都逐漸呈集中化、專業化的發展態勢,公司相繼研發了肉雞、生豬、奶牛、肉牛、梅花鹿養殖保險,并根據各地養殖成本、風險特點等因素在具體條款中進行調整,體現區域特色。同時,公司還針對試點地區農業經濟特點,相繼研發了經濟作物草莓、煙葉等種植保險條款和朗德鵝、水貂等特色養殖保險條款。作為試點公司之一的安華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為降低農業保險開辦成本,為農民提供方便快捷的保險服務,通過兩年多來的探索,主要開辟了五個營銷渠道。

一是與農業經營管理部門相結合的渠道。省農委領導的農業管理部門與農民聯系密切,并在各個鄉鎮都有機構網絡,人員專業性較強,素質較高,是農業保險業務的良好渠道。在吉林保監局和省農委的大力幫助下,公司與省農經管理總站簽訂了保險合作協議,全面啟動并推進了試點工作的開展。

二是與農村信用合作社相結合的渠道。公司與省農信社聯社簽署協議,利用其在農村的營業機構網點優勢和人員優勢廣泛開展業務。公司在開業當天即與省農信聯社簽訂了全面協議,公司各分支機構與當地農信社關系十分緊密。2006年,農信社代辦農村小額貸款保證保險業務,全年為200多位死亡和傷殘的貸款農戶進行了賠償。

三是與其他農村金融機構結合的渠道。公司已經與中國農業銀行、省郵政系統等機構簽訂了協議,并與省農業發展銀行正式合作。農村金融、郵政機構的兼業方式,在公司廣開渠道建設的同時,也為農業保險在更深層次上的開展埋下了伏筆,探索了路子,奠定了基礎。事實上,國外成功開辦農業保險是和農村金融政策緊密相連的。

四是與農機、農業技術推廣部門相結合的渠道。農委所屬的農機站、農業技術推廣站在農村也擁有豐富的網絡資源,公司通過這些部門開展保險業務,一方面有效降低了開辦成本,另一方面在防災、防損和理賠工作上更容易得到投保農戶的認同。

五是探索開辟農村個人渠道。兩年來,公司在農村借助具有較高威信和素質的干部、教師等人員,通過統一的培訓、考試,按照保險營銷的架構和模式,組建起相對固定的農村隊伍,持證上崗,持證率達86%。

試點公司的探索,為在全國開展農業保險提供了有益的經驗、方法、教訓和渠道,具備了深入、全面開辦農業保險的觀念、態度、方法和實力。

第8篇:農業研究論文范文

【關鍵詞】農業保險市場失靈政府支持

農業保險是通過集合具有同類風險的眾多農民,以合理計算保費的形式對種植業、養殖業在發展過程中可能遭受的自然災害或其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給予補償的一種保險,是農業生產規避風險、補償災害損失的一種有效工具。然而,農業的弱質性使農業保險難以滿足保險經營所依賴的大數法則理論,農業保險市場失靈,即純商業化運營——靠市場自發調節來維護的農業保險無法達到規模經濟效應。本文結合安徽省宿松縣匯口鎮曹湖村農業保險的實地調查情況,分析我國農業保險市場失靈的內生因素,以尋求解決農業保險市場失靈問題的對策。

一、問卷調查情況

安徽省宿松縣匯口鎮曹湖村位于安徽省西南部,與湖北省黃梅縣及江西省九江市接壤,總人口約1500人,計400余戶。全村耕地面積約2000余畝,土地肥沃,屬亞熱帶濕潤氣候,雨量充沛,日照充足,無霜期250天,每年平均溫度16.6℃,適宜農作物生長,盛產棉花、油菜、芝麻、大豆、玉米、花生等多種經濟作物。村民經濟收入主要來源于棉花,年人均收入5000元左右,在中部幾省處于中等偏下水平。選取該村開展此次農業保險調查具有很強的代表性。此次調查在自愿的基礎上共發放300份調查問卷,收回有效問卷276份。關于農民對保險的了解和購買情況的調查結果如下。

被調查的農民90%知道或聽說過保險,了解保險的作用和意義的占30%,認為有必要購買保險的占40%,只有15%的農民能看懂保險條款。60%的農戶認為保險費負擔過重,真正購買了商業保險的農戶只占20%,加上民政部門購買的養老保險也只有30%,其中為農產品、農具投保的為0%。而在投保的30%人群中,有45%是被迫購買的(商業保險公司的學生平安保險和民政部門的養老保險),80%發生保險事故時能得到及時的賠償。這說明該村村民的保險意識很弱,而且保險負擔較重。在問及“您的莊稼或者家禽遭到損害時,你會”的問題時,有80%的人回答“自己承擔”或“聽天由命”,10%的農民回答“靠國家救濟或集體承擔”,靠親朋好友的為10%。

通過這次問卷調查可以發現,該村購買普通商業保險的人很少,購買農業保險的則為0%。這說明農業保險機制沒有深入到該村村民心中,農民的農業保險意識非常淡薄。

二、農業保險市場失靈的內生因素

1、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所謂道德風險,指被保險人由于參加了保險而放松對風險的預防或者在生產過程中做了手腳,而保險人卻難以了解。逆向選擇的產生是由于被保險人對于土地的產出能力和風險狀況等信息比保險人更了解,因此可以得到低于他們實際風險水平的費率,從而導致保險效率的降低。在具有一般程度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的標的物中,市場失靈并不必然發生。然而由于農業保險所具有的特殊性,即其標的具有生命性且標的價值會隨著生長期的不同而有很大差異,并且農業經營績效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后期的管理水平等。同時,農業風險具有一定的規律性,而農民對于農業風險以及土地特質等方面的認識和理解要比保險人多。由此而導致嚴重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使得實際保險損失率過高,在按照損失率確定保險費率的情況下,當保險費率高到超過農民自己分散風險的成本時,市場失靈就會發生。2006年我國農業保險保費收入僅為8.46億元,按9億農民計算人均不到1元,而養殖業保費賠付率竟達232.2%。保險費率有逐年上升的趨勢,而賠付率仍然穩定在一個較高的水平上。這一現象的出現恰好與逆向選擇的結果相吻合,即農業保險有效供給不足,商業保險公司紛紛退出農險市場,導致農險市場萎縮。

2、農業保險具有極強的正外部性。商業化經營農業保險必然會出現“供給有限,需求不足”,導致市場失靈。農業是基礎產業,農業穩定則受益的不僅是農民,還包括整個社會;相反,受損的也不只是農民,而會波及整個社會。投保人(農民)購買農業保險的邊際私人收益小于社會收益,邊際私人成本大于邊際社會成本。私人成本、收益和社會成本、收益間的差異是農業保險的正外部性,這樣全社會就搭了農險投保人的“便車”。保險人供給農業保險,將有利于農業生產的穩定,使全社會受益。保險人供給農業保險的邊際私人收益也小于邊際社會收益,邊際私人成本大于邊際社會成本,全社會又搭了農業保險人的“便車”。但無論是保險人還是投保人都無法對其正外部性進行收費,農業保險的消費量就低于社會的理想消費量,有效需求不足;農業保險的供給量也小于社會理想的供給量,有效供給也不足。供需不足,農業保險市場必然失靈。

3、農業風險區域性強。我國幅員遼闊,自然環境復雜,而且呈明顯的地帶性與非地帶性地域差異,自北至南依次出現寒溫帶、溫帶、暖溫帶、亞熱帶、熱帶、赤道帶等6個氣候帶。這決定了農業風險區域性強,表現為不同區域間農業保險的險別、標的種類、風險事故的種類及周期、頻率、強度差異,這造成農業保險單位經營區劃、費率的厘定與區分復雜,投入資金與技術的成本很高。

三、解決農業保險市場失靈問題的對策

具有正外部性的產品須由政府來提供才能實現社會效益最大化。要解決農業保險市場失靈問題,既應加強政府的扶持力度又要注重市場的靈活性,并發展農業保險的再保險體系。

1、加強政府的扶持力度。作為政府主導的農業保險制度供給,政府首先要出臺《農業保險法》,明確各級政府、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的相關責任和利益,避免各級主體在農業保險中的隨意性。其次,政府應加大財政扶持力度,給予保險機構不同程度的補貼和減免。對技術含量高的種植業和養殖業,保費補貼應為60%~100%,因為這類產業具有高附加值的特點且大部分是外向型,出口創匯能力強、投入成本高。對傳統種植業和養殖業,保費補貼為40%~60%,對此類經營農業保險的商業性保險公司,補貼少了農業保險機構無法正常開展業務,補貼過多則涉及保險公司的信譽度等問題。房屋、機械及個人醫療、責任、意外傷害和養老保險應發揮“以險養險”的功效,其補貼值為40%以下。此外,應設立國家農業巨災風險基金,也可與地方政府共同籌集設立地方性農業巨災風險基金。

2、實行政策性保險商業化經營。農業保險市場失靈,需要政府發揮職能進行調節,政策性保險商業化經營是國外調節農業保險市場的成功辦法。政府應利用利益誘導機制推動農業保險的發展,對農民直接進行保費補貼,對保險公司進行稅負減免和財政補貼。直接對農民進行保費補貼,把農民推向保險公司,將使需求曲線上移;對保險公司進行稅負減免和補貼,使其獲得必要利潤,將保險公司引向農業,供給曲線下移,供求曲線就會相交。“以險養險”特許農業保險人經營一定范圍的農村險,以其贏利彌補農業險的虧損。

3、發展農業保險的再保險體系。經營農業保險的商業性保險公司面對農業的非系統性風險需要獨自承受高額經營成本,遇到特大自然災害時更是回天無力,沒有農業再保險的支持難以發展。再保險的形式多樣,國家政策農業保險公司應為經營農業保險的商業性保險公司提供再保險,而互助制農業保險組織可以從縣、市及區域性的互助制農業保險組織之間分保。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農業國之一,農業保險市場存在失靈恰恰反映我國農業保險市場有著很大的潛力,只要政府部門大力扶持和保險公司堅持制度創新、組織創新和產品創新,就可以解決農業保險市場失靈問題。

【參考文獻】

第9篇:農業研究論文范文

關鍵詞:農業補貼;利益;利益機制;利益集團

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是關系到人民的溫飽、經濟的繁榮、社會的穩定,乃至國家的獨立安全的根基產業。但由于農業生產的周期長、資金周轉慢、農產品的需求彈性小,經受著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二重影響,其生產效果和經濟效益具有較大的不穩定性和難預測性。農業的這些自身特點,決定了農業在現實經濟中處于弱勢地位,其發展必須依賴于外力的扶持和保護。

在新農村建設中,對于農業的支持與保護是題中之義,而農業補貼是一國政府對本國農業扶持與保護政策體系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政策工具,是政府對農業生產、流通和貿易進行的轉移支付,其目的是保證本國糧食安全、維護農產品價格穩定和保障農民收益。農業補貼是新農村建設中對于農業進行支持和保護的最直接的手段,因為從本質上說,農業補貼是利益的一種讓渡和轉化,其補貼的內容、形式和目的無不體現出明顯的利益屬性。本文試圖從利益機制的視角對我國農業補貼制度進行分析,揭示其存在的問題,并進一步提出農業補貼改革的思路與建議。

一、制度屬性——農業補貼的利益本質

利益是人們為滿足生存和發展而產生的對一定對象的客觀需求。[1]從哲學上講,利益是利益主體對客體價值的肯定,它反映客體所滿足主體的某種需要。馬克思曾經指出:“歷史不過是追求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動而已,而人們奮斗所爭取的一切,都同他們的利益有關。”“把人與社會連接起來的惟一紐帶是天然必然性,是需要和私人利益。”而“每一既定社會的經濟關系首先表現為利益”。[2]從政治學上看,利益是基于一定生產基礎上獲得了一定社會內容和特殊性的需要。從本質上來講,利益是社會主體的需要在一定條件下的具體轉化形式,它表現了社會主體對客體的一種主動關系,構成人們行為的內在動力。[3]龐德在論述法的作用和任務時將其界定為“它是人類個別的或在集團社會中謀求得到滿足的一種欲望或要求。”[4]克格爾則認為,利益不僅是“欲望念頭”,而是并且主要是隱藏在法律規范背后的、部分并行、部分對立的、相互增強或抑制的抽象的社會力量,即創制法律的矢量(VektorenderRechtsbildung)。[5]

利益問題是一個關系到人的存在和發展的根本問題,人勞動的最根本的動因就是獲取利益。在整個歷史的發展中,人們爭取的一切都與利益有關,追求利益是人活動的根本目的。人類社會發展的最根本的目標就是為了更好地實現人的利益。新農村建設中農業生產的利益實現具有兩個層面:一方面,農業作為關系國民經濟命脈的根基產業,其負有保障糧食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實現社會整體利益的使命;另一方面,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其生產活動的最根本動因和目的就是獲取經濟利益。農民作為市場經濟中的微觀個體,同樣也有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需要。而農業自身的特點決定了農業的弱質性,自然風險和市場競爭雙重制約使得農業部門的生產效率低下,難以實現其生產主體利益的最大化。這樣,在新農村建設中出現了社會整體利益和個人利益之間沖突和矛盾,而農業補貼作為國家支持和保護農業的一項政策工具和法律制度,說到底都是對這種利益矛盾和沖突進行協調的產物,其內在地體現著各主體之間一定的利益關系,體現著利益的屬性。此外,農業補貼的內容、形式和最終目的也都體現出明顯的利益屬性。從補貼的內容上看,農業補貼主要包括“黃箱”補貼和“綠箱”補貼,“黃箱”補貼主要有國家對農產品的直接價格干預和補貼,種子、肥料、灌溉等農業投入品補貼、農產品營銷貸款補貼、固定直接補貼、休耕補貼和反周期補貼等。這些補貼無疑以經濟利益為內容,直接體現著國家、農民以及其他市場主體相互之間的經濟利益關系。“綠箱”補貼主要包括一般農業服務,如農業科研、病蟲害控制、培訓、推廣和咨詢服務、檢驗服務、農產品市場促銷服務、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等;糧食安全儲備補貼;糧食援助補貼;與生產不掛鉤的收入補貼;收入保險計劃;自然災害救濟補貼;農業生產者退休或轉業補貼;農業資源儲備補貼;農業結構調整投資補貼;農業環境保護補貼和地區援助補貼等。[6]這些補貼主要是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對新農村建設的根本性物質產業——農業進行扶持,保證國家、農民長遠利益的實現,它們體現的是新農村建設各參與主體之間一種長期的利益關系。從補貼的形式上看,農業補貼分為直接補貼和間接補貼。直接補貼是按照一定的標準(如耕地面積、糧食產量等)對農民進行的直接經濟補貼。間接補貼主要是通過在流通領域中對農產品以及農業生產資料的價格支持,以“隱蔽”的方式對農民進行的一種資金補貼。直接補貼和間接補貼都使新農村建設的基礎性主體——農民事實上獲得了利益,實現了農民的增收。從補貼的目的上看,任何國家的農業補貼都是為了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保護農業生產者的利益,維持農產品價格的穩定、保證本國糧食的安全,保障國民經濟的快速穩定發展,從而最終實現社會整體利益。由此可見,農業補貼作為一項支持保護農業的法律制度,其制度的本質特征、補貼的內容、形式和目的均體現出明顯的利益屬性,這就為我們從利益機制的角度分析農業補貼制度提供了條件和依據。

二、制度反思——我國農業補貼利益機制的運行現狀

利益是相對于一定的利益主體而言的,利益機制是對利益帶有原動性的有機系統。沒有好的利益機制,利益是無法真正實現和保護的。[7]新農村建設是對現有利益以及未來增量利益的格局重構,在建設過程中,農業補貼將利益主體、利益客體和利益中介(人的活動)等三部分有機結合起來形成的利益機制,成為影響新農村建設中利益分配的的關鍵性因素。因此,從利益機制的角度對我國農業補貼制度進行透視,剖析其存在的問題,是一條科學的思路。筆者認為,影響農業補貼的利益機制主要有:利益的產生機制、利益的分配機制、利益的代表機制和利益的保障機制。

(一)利益產生機制

利益的產生問題是利益機制的核心問題。農業補貼中的利益產生機制是指利用相關制度依法促使可持續農業利益補貼的產生,源源不斷地為扶持農業生產和實現農民的增收提供增量利益補貼。簡而言之就是主要指農業補貼的來源和生成問題。而農業補貼是一種典型的準公共產品,自身效益低社會效益高。對于這樣的準公共產品,國家應該成為主要的供給主體。因而,農業補貼的產生問題主要取決于國家的政策價值取向和財政轉移支付力度。此外,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一些社會團體、組織和企業也可以并且應該成為農業補貼的主體,如扶貧慈善機構、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等,它們對農業補貼的產生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我國現行的農業補貼制度缺乏引導社會團體、組織和企業等參與農業補貼的機制,補貼幾乎由國家財政一力承擔,資金來源單一,而且補貼的力度明顯不足。總的來看,我國對農業的補貼支出總量較低,絕大多數年份農業支出并未超過財政支出增長比例,財政的實際補貼比率只在2%—3%,遞增速度緩慢。具體來看,據農業部產業政策與法規司的數據統計,我國對屬于“綠箱”政策補貼支出占農業總產值的比例很低,屬于“黃箱”政策補貼范圍的農業補貼支出占農業生產總值的比例為1.23%[8],離WTO要求中國的8.5%國內支持微量允許標準仍有一定的差距。而美國在2002年《農場安全和農村投資法案》中,計劃在2002年至2011年這10年間向農業提供1900億美元的巨額補貼,歐盟和日本也都通過國內立法對農業實施高額補貼。相比之下,我國在農業補貼政策上的態度仍有待轉變,財政支持的力度亟需進一步的加大,應積極采取措施拓寬補貼資金的來源渠道,充分利用“黃箱”補貼的空間,用好“綠箱”政策,以保證農業補貼源源不斷地快速產生。

(二)利益分配機制

利益分配機制是與利益產生機制密切聯系的。農業補貼利益分配機制的中心是依法合理地對補貼的利益在農民與農民之間、農業組織與農業組織之間以及農民與其他市場主體之間進行合理分配。有限的農業補貼在各主體之間分配的合理與否,直接關系著補貼的實際效果及其作用的發揮。從農業補貼的目的性價值看來,補貼的目的主要是為了保護農民利益,保障糧食安全和維護社會的穩定。從這個目的出發,補貼的利益應該多用在直接促進農民增收和農業發展上。而我國目前農業補貼的結構不科學,導致了補貼利益分配不合理。分析整個農業補貼額的構成,可以看到,我國大量財政補貼用于彌合購銷差價、降低農用生產資料的價格以及貼息貸款等流通領域方面,對于農民的脫鉤直接補貼、農業教育、農業技術推廣、農業基礎設施建設以及調整農業生產結構和組織結構等方面補貼很少,而這些方面卻正是改造傳統農業,增強農業發展后勁的關鍵所在。發達國家長期實踐也表明,流通領域支持措施(如價格支持等)的補貼效率一直較低,在保障農民收入方面,國家拿出了很多錢,但其中只有一小部分真正能夠流到農民手中,大部分都在中間環節被其它市場主體所侵蝕。據經合組織測算,發達國家的價格政策的補貼效率僅僅為25%,即國家補貼1元錢,農民得到的只有0.25元。[9]但這并不意味著流通領域的補貼措施不重要,國家對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的價格支持等措施對農業的穩定發展仍然是必需的,但投入的比例可以適當減少。補貼利益的分配應向直接補貼措施和調整農業生產結構和組織結構等方面適度傾斜,把有限的資源用在恰當的地方,以提高補貼的效率。

(三)利益代表機制

在利益關系日益明顯化的當代社會,重大利益關系已經構成社會進一步發展的條件,與此同時,也構成了社會矛盾、社會沖突、社會危機的基礎。原有的利益關系均衡被打破,利益群體的形態由隱變顯,利益沖突由暗變明,利益差距和矛盾更加明朗,利益群體的利益觀逐漸變強,利益沖突亦日益突出。[10]在處理和協調個體之間、群體之間以及個體與群體相互之間的利益沖突時,有制度保障的利益代表機制顯得尤為重要。建立并完善農民在農業補貼中的利益代表機制,就是要通過制度安排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建立能代表農民利益,反映農民意愿的合作組織或利益集團。在西方,利益集團又稱利益團體、壓力團體、院外活動集團等。JefferyBerry認為,利益集團是由抱有某些共同目標并且努力去影響公共政策的個人組成的團體。[11]DavidTruman也指出,利益集團是一種在其成員所持的共同態度的基礎上,對社會上其他集團提出某種要求的集團,如果它向政府的任何機構提出其要求,它就變成了一個政治性的利益集團。[12]當今社會,利益集團的存在已經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在利益博弈和政策博弈上扮演著極為重要的角色。在農業補貼的過程中,農民的權益之所以在某些方面得不到保護,農民利益之所以存在喪失和被侵蝕的現象,其中主要原因之一是農民利益代表主體缺失。沒有能代表自己利益的農業利益集團,單個分散的農民在其他市場主體面前無力維護自己的權益,在利益沖突中往往陷于不利的境地。一些國有糧食部門、企業與廣大分散的小農戶在爭取財政補貼的博弈中處于上風的原因,就是這些部門、企業相對于廣大分散的小農戶而言,是一個組織性較強、利益比較一致的集團。相反,農民則是一個人數眾多、組織性弱、利益不太一致、比較松散的群體,缺乏自己的利益集團來改變對己不利的補貼政策,在政策博弈上處于劣勢的地位。此外,利益代表主體的缺失還影響著農業補貼的成本和效率。中國農民人口眾多,利益代表主體的缺失使國家與農民之間缺乏一個有效的中介橋梁,信息傳導不充分,許多針對農民的直接補貼政策,其運行成本都比較高昂,從而降低了補貼資金的運行效率。可見,通過立法賦予農業行業組織、農民合作組織等農民利益代表主體(利益集團)一定的法律地位,充分發揮它們在農業補貼中的積極作用,對補貼過程中農民權益的維護和補貼效率的提高具有重大的意義。

(四)利益保障機制

法是調整利益關系的,法更是保障和實現利益的重要手段。法以規范的形式將各利益主體的各種社會利益聯系起來,通過調整人們的權利與義務而實現對利益的規制,從而保護各利益主體自身合法利益的實現,這就需要建立和完善利益保障機制。[13]農業補貼中利益保障機制的中心是通過制度安排依法保障農民利益的實現,主要包括保障農民的利益不受自然風險、市場風險的威脅和其他市場主體的侵害。當前我國對農業補貼的立法相對滯后,目前為止尚沒有一部真正意義上的《農業補貼法》,對補貼過程中農民合法利益的界定比較模糊,以至于當農民的某些利益受到其他市場主體的侵害時往往得不到法律很好的保障。當務之急應加快對農業補貼的專門立法,完善好各項配套法律制度,以保障補貼過程中的農民權益不受侵犯。對于防范農業生產中的自然風險與市場風險,農業保險是一項很好的制度安排。農業保險是現代農業的三大支柱之一。農業作為一個弱質性、低效益、高風險的產業,尤其在加入WTO以后以及我國農業外部環境不斷惡化的條件下,農業生產面臨著更多的自然和非自然性的風險,農民所賴以生存的經濟基礎正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農業保險在對農業的可持續發展和有效規避農業風險中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14]農業保險具有公共產品的屬性,自身效益低、社會效益高,因此需要國家的財政予以支持。農業保險補貼制度是國家對農業保險扶持的制度載體,是農業補貼的重要內容,對保障農業的安全生產和農民的利益有著極為重大的意義。而在我國當前的農業補貼制度中,農業保險的補貼制度仍然缺失,從而使農業保險的發展受到了很大的限制,農業的風險無法得到有效的規避。為此,盡快建立起農業保險的補貼制度,促進我國農業保險的快速健康發展,是我國農業補貼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三、制度重構——我國農業補貼的改革進路為了適應國際社會的新環境,提高本國農業生產的國際競爭力,增加農民的收入,現階段,我國應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契機,探索適應新時代的農業政策,改革和完善現行農業補貼制度,充分發揮其支持和保護農業生產、保護農民權益的功能。具體說來,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制度重構。

(一)利益拓源:加大補貼力度,拓寬資源渠道

我國的農業補貼對于扶持農業發展、提高農民收入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相對于弱勢的農業產業來說仍遠遠不足,因此需要國家加大財政轉移支付的力度,增加農業補貼資金的絕對量,實現“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促進農村的全面發展。這里要克服“少數人補貼多數人”的錯誤觀點。持該觀點的人認為,我國城市化率較低,城市人口少于農村人口,由少數城市人來補貼多數農村人十分吃力,因此,財政轉移的力度要嚴格限制在一定的比例范圍內,以保證城市的發展和居民的權益。然而,一個國家能否對農業實現補貼以及補貼的力度大小,主要取決于非農業部門勞動力的國民財富貢獻和財政收入貢獻能力是否明顯超過了農業,需要補貼的農業勞動力數量或土地等生產資料有多少,并不是簡單地按照城鄉人口比例來衡量。目前我國農業部門與非農部門的發展極不平衡,農業的發展明顯滯后,非農部門的國民生產總值已經趕超農業。據有關調查顯示,近年來我國農業占GDP份額已下降到15%以下,稅收幾百億元,不足財政收入的10%。[15]農業部門與非農部門的發展裂痕為“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提供了可能性與必要性,農業的發展需要國家大力扶持,而不是限制財政補貼的力度。此外,針對我國農業補貼資金來源單一的狀況,目前應采取措施拓寬資金來源的渠道。可以通過立法逐漸引導一些社會團體、組織和企業等參與到農業補貼的中來,給予它們相關政策上的優惠,充分發揮它們在補貼中的積極作用。還可以將財政補貼和銀行信貸支持結合起來,積極發揮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組織等政策性金融機構的作用,為廣大農戶提供信貸支持。

(二)結構調整:改進補貼方式,提高補貼效率

我國目前針對農業的補貼多在流通領域進行,有限的資金沒有得到高效的配置,補貼利益往往被中間環節的其他市場主體所侵蝕,補貼效率低下。必須要對補貼方式進行改進,變“暗補”為“明補”。應將流通領域的部分補貼轉移到直接生產領域,或直接補貼農產品保護價及與之相關聯的倉儲建設、保管費用等,將以“暗補”為主的補貼方式逐漸轉化為以“明補”為主的補貼格局,讓農業生產者直接受益獲利,使政府對農業的支持更直接更具體,更能發揮財政對農業補貼的政策功效,提高補貼的政策效率。此外,要明確農業補貼不應是一種“應急措施”,對農業的支持和投入作遠景規劃是確保農業生產穩定、持續發展的前提,財政對農業補貼政策的根本目的是為了有效的促進農業發展和保障農民收益。應在明確農業補貼的目標的基礎上調整農業補貼的結構,增強農業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具體說來應該按照WTO規則,減少或逐步取消“黃色補貼”,選擇以“綠色補貼”為主的補貼措施。應重視對農業基礎設施的建設補貼,加強以水利建設,農村道路建設等為核心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工作。重視農業科技補貼,加強農業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加強對農民的基礎教育和技術培訓工作。通過科技活動,提高我國農產品科技含量,推動農業增長方式的轉變,增強我國農業的整體競爭實力。另外,在補貼資金有限的條件下,還可以縮小補貼的范圍,減少中間環節,有側重點地對農業進行補貼和扶持,集中發揮財政補貼的政策效益。

(三)組織促生: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創建利益代表機制

在我國,農民人口多而分散,組織化程度低,缺乏共同利益的驅動,以至農民利益常常存在喪失和被侵蝕的現象。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創建農民的利益代表主體,是解決三農問題的有效途徑,對保護農民的利益具有重要作用。在農業補貼過程中創建農民的利益代表主體,搭建農民與國家之間的中間橋梁,一方面有利于提高農民的談判地位,改變廣大農民在利益博弈和政策博弈中的劣勢地位;另一方面又有利于國家與農民之間的信息交流,降低補貼制度運行的成本,提高補貼的效率。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的農民行業組織在農業補貼中發揮了極為重要的作用,這些國家的成功實踐表明,農業補貼政策的制定和實施需要農民利益代表主體的參與。我國目前尚沒有真正意義上的農民利益代表主體,一些政策制定著對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尚存顧慮,認為9億多農民一旦形成利益集團是件可怕的事情,將會對國家的穩定構成威脅。其實,這是不相信農民的表現,這種觀點片面地夸大了農民組織化的制度風險而忽視了它的積極作用。我們應該對農民組織進行客觀科學的評價,以發掘和認識其在解決三農問題中的作用和優點。在農業補貼中,我國應借鑒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在法律上保證農業行業組織開展活動,在立法上賦予了農業行業組織一定的法律地位,明確了行業組織的性質、業務范圍,給予農業行業組織必要的經營、民事主體資格,并應在補貼制度中將行業組織作為農業補貼的受益主體,充分發揮其在農業補貼中的積極作用。

(四)風險防范:完善保險補貼,強化利益保障

農業保險作為綠色補貼允許行使的承載措施,已成為國際上最重要的非價格農業保護政策工具之一。將農業補貼的部分資金用于農業保險補貼,從長遠目標和可持續的發展眼光看,更加有利于我國農業的發展和農民權益的保障。因此,構建農業保險補貼制度,是當前我國農業補貼政策調整的重要內容。我們認為,農業保險補貼制度的架構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建立中央和省兩級財政補貼體系。在中央單獨設立一個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管理機構,主管農業保險的補貼工作及其與之相關的工作。對于由地方政府自己建立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由中央和省兩級共同提供經營管理費和保險費補貼;(2)區域性補貼和差別性補貼齊頭并進。不同區域之間的發展應采取不同的補貼策略,主要是針對區域選擇有梯度的保險保障水平;(3)直補農民與補貼企業雙向投入。在農業保險的補貼中,可以直接向農民提供補貼保費,對企業的補貼主要體現在管理補貼,對管理保險業務的支出費用予以補貼。[16](4)鼓勵地方或農戶成立互助保險合作組織,建立農業保險專項風險基金,通過減免營業稅、所得稅等優惠辦法,扶持其發展。農業保險補貼制度是農業補貼過程中規避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保障農民利益的重要手段,對完善補貼的利益保障機制起到巨大的作用。此外,在補貼中為了防范農民的權益受到其他市場主體的侵害,可以通過加強對農業補貼立法,制定一部專門的《農業補貼法》,進一步明確補貼過程中農民的合法權益,對侵害行為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為農民的利益提供法律的保障。

結語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我國現代化進程中的重大歷史任務。在新農村建設中如何利用好農業補貼制度所蘊含的利益機制,在最大的限度內對我國的農業進行支持與保護,進而實現農民增收,在利益分配層面達到最優,是擺在我們面前的重要課題。我們相信在良性的利益機制作用下,農業補貼制度會在新農村建設中發揮其應有的制度作用。

Theresearchofagriculturalsubsidysysteminnewruralconstruction

——Onthebasisofinterestsmechanism

Abstract:Agricultureisafoundationofthenationaleconomy.Itisveryimportanttobuilduptheagriculturalsubsidypolicyprogressivelyinourcountry,keeptherationallevelofthepriceofagriculturalproductsandsetuptheagriculturalprotectionsystemprogressively.Theweakqualityofagriculturehasdeterminedtheimportanceandnecessityoftheagriculturalsubsidy.Theessenceoftheagriculturesubsidyisthesubsidiesofinterests,itscontent,formandpurposetoreplenishembodyobviousinterestsattributeinvariably.Wecananalyzethesystemofagriculturalsubsidyofourcountryfromthevisualangleoftheinterests,andconstructthebenigninterestsmechanism.

Keywords:Agriculturalsubsidy;Interests;Interestsmechanism;Interestgroup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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