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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元———盡可能地保存各種文化遺產的完整多元是指文化生態圈內不同文化群落的差異、文化生態系統內自然環境的差異以及生態過程的多樣化。多元體現為城市構成要素的多樣性、豐富性與復雜性。簡•雅各布斯(JaneJacobs)在《美國大城市的生與死》中認為“多樣性是城市的天性”,城市是“歷史舞臺”和“現實生活”的拼貼,是容納“永恒的人類生活”的場所。不同歷史時期建成的形態各異的建筑群、空間結構、空間形態等兼置,也呈現歷史變遷的拼貼與嵌入[1]。系統中物種種類越多,其多樣性就越突出。多元促使文化生態系統結構趨于復雜,意味著系統的抗干擾、抗入侵能力增強,不易被破壞,也更有利于文化生態系統物種的繁育[2]。因此,城市文化生態系統的多元特征首先要求保護城市文化的多樣性。只要是反映城市社會、經濟、文化等歷史變遷和城市風貌特色的物種都應該列入保護范圍,無論物種在系統中的個體數量多少、份額多少。在認真調查與評估的基礎上,確定城市有價值物種的數量,確定其優勢種、稀有種、外來種,尤其要重視保護稀有物種和瀕危物種。譬如,故宮是我國封建王朝留存下的唯一完整而規模宏大的宮城,因此“無與倫比”且成為無價之寶。而北京的四合院建筑處于其環境質量下降、數量銳減的衰退時期,如果不及時搶救則面臨這一珍貴建筑類型被城市建設完全蠶食的可能,類似情況在上海里弄建筑、廣州騎樓建筑中都存在。保護對象的多元化與復雜化則意味著保護手段、方法的多樣和靈活性。城市歷史文化保護范圍廣泛而內容復雜,不但涉及文化遺產保護的專業技術問題,還涉及城市拆遷、開發等社會與經濟問題,需要全方位多角度地尋求保護途徑。在專業技術方面,應該靈活運用各種城市規劃與設計手段;在社會經濟方面,需要通過政策法規以引導與規范建設行為,保護城市社會結構,調整城市經濟結構等。實踐已經證明,單靠一種保護手段是很難做好城市歷史文化保護工作的。與此同時,文化生態系統的多元特征也提供城市文化建設的多元化思路,是城市健康發展的必要條件之一。因此,在城市規劃設計領域中,應當提倡城市規劃理念的百家爭鳴、百花齊放,反對完全按照某種風格的城市建筑設計,鼓勵建筑師博采眾長、不拘一格、突破創新。
2共生—能存留于生態系統中。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城市保護有著自身的復雜性與特殊性,許多城市既有豐富的文化遺產,也有歷史遺留下來的沉重負擔與發展中出現的嚴重障礙;既有發展中國家欠發達的主要特征,也有發達國家在其工業化過程中曾遇到的某些現象,交織存在結構性衰退、功能性衰退與物質性老化等嚴重問題。這就要求保護更新策略應當符合中國特色與地域特色,根據我國國情和每個城市的特點,因地制宜。
3人本主義———使歷史社區社會生活充滿活力人本主義講求人與物質、社會與精神文化的關系,它們相互依存、相互影響、同構同源,高度統一于系統中。首先,人是文化生態系統的創造者與主宰者。“文化是關于人的一切事物”[7],與人認識、改造世界的活動密切相關。人類的聚居形成各具特色的城市文化,城市建設史是“人”的社會生活史,歷史文化城市更是人類文化發展的階段性高峰、社會歷史文化成就的活范本[8]。文化基因被人類掌握與認可,通過“符號”傳承而創造新文化。因此,人是整個城市文化遺傳過程的操作者與傳播者,人應當成為文化生態系統的看護者,倡導文化生態倫理[9]。人本主義給予我們的啟示是全面確定人在城市進程中的主體性地位,使文化生態的物質環境同人的行為信息相協調,從而真實反映歷史本來面目。首先體現在對城市社會生活網絡的保護,最大限度地維護居民就地居住,避免出現大范圍、大規模的異地安置,更不能出現強制拆遷而將原有生活網絡摧毀殆盡的局面。
4謀求居住街區的整體風貌保護與穩態更新,以保護其物化基礎而為住區鄰里的凝聚力提供持續的環境。與此同時,還應當重視文化生態環境中的某些人群,像掌握傳統建筑技術的工匠群一旦消失,這門建筑技術就有可能滅絕,對這一人群的關注也是間接挽救了文化生態系統中的一些文化物種。人本主義也意味著人是提升與調整城市文化生態系統創造的主體,正如伊利爾•沙里寧(ElielSaarinen)所說:“讓我看看你的城市,我就能說出這個城市居民在文化上追求是什么”[10],昭示出人民大眾與城市文化創造之間的對應關系。然而,目前我國的城市建設現狀是城市管理者、城市開發者與城市規劃建筑師是城市文化生態系統的主要調控者與創造者,其價值觀念、能力水平、素養高低等直接影響城市文化的優劣,城市文化生態系統的現狀已經說明這一部分人群的素養有待提高。而且現行的建筑管理機制基本上將城市民眾排除在城市文化生態系統建設范圍之外,這也一定程度上影響文化多樣性的創造,如何讓公眾參與城市文化建設是城市歷史文化保護應當解決的重要問題。與此同時,城市文化呈現階層的專有屬性。城市中不同階層擁有各自文化模式,且對同一文化的接納與吸收呈現不同特征。譬如,對于一座傳統民居的評議,一般居民只看到了建筑形態、裝飾、室內陳設等,專業人員不但看到了這些,還領悟到其中反映出的藝術水平、價值取向等。因此,城市保護也需要重視各種有價值的物種。
5系統———使各層級關系的保護成為系統工程城市文化呈現層次豐富和要素多樣的開放系統。任何一個城市文化都表現出一種鮮明突出的城市特色,整體大于局部,體現于城市文化的方方面面而又不是其簡單疊加,不但反映出城市組成要素的個性特征,也反映出城市組成要素所沒有的新特征。同時,城市文化生態系統呈現結構的層次性,既有主系統又有子系統,既有物質、社會、精神等層面文化,也有空間、時間、文脈等結構文化。各種文化在城市文化生態系統中表現為不同的功能性。物質文化在文化生態系統中的地位與作用是基礎性的,但是,僅有物質文化而沒有價值取向指導的文化生態系統是不可想象的。從對文化生態系統的約束與預規角度看,社會文化與精神文化具有規范性特征,常通過法律法規、道德觀念等獎罰批評與控制文化生態系統,其規范作用往往是主宰性的。“不同的文化之最核心的差別,乃是規范特征之不同”[11]。這表明城市文化生態保護是一項系統工程,系統觀念應該貫穿于全過程。首先應當加強城市文化生態保護工作的系統性,環環相扣,缺一不可。與此同時,城市文化生態保護還需要樹立整體性保護理念。不但要保護城市的文物古跡、歷史建筑,也要保護歷史街區、空間環境,更需要保護更大范圍的城市總體格局與歷史城區,保持整個城市的傳統風貌特色。由此,也需要樹立整體性更新理念,老城開發、新建需要從全局出發,統籌安排,以保證城市局部開發不是孤立于文化生態系統之外的破壞行為,而是維護與促進系統有序發展。其次,系統論也推導出城市文化生態保護最大限度原則,即盡可能擴大城市文化保護范圍與保護內容,對于可保可不保的盡量保護。通過科學評價,確定有價值的保護整治部分與無價值的更新改造部分,而不宜完全推倒重建,即使可以保留部分的份額很少,也應該積極納入新建范圍。對于僅存幾幢古跡,或者只保留城市空間格局的地段,都盡量納入保護范圍,決不能因為有價值歷史信息所剩無幾,就放棄保護。
關鍵詞:文化保護;汶川災后重建;城市特色
Abstract:The Wenchuan earthquake caused tremendous damage in Qiang region. It is a huge chanllenge to preserve and enhance the Qiang culture without any kind of futher damage to its local roots during the reconstruction process. The reconstruction plan of Mao County insists on "relics protection,local cultural characteristics revealing,and cultural inheritance". The plan emphasizes the protection of both material and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and encourages their mutual promotion. Based on the well understanding of local cultural features, the plan proposes guidelines for urban spatial structure and architectural forms, which effectively improve the city image.
Key words:culture preservation ; the reconstruction after the wenchuan earthquake ; city characteristics
中圖分類號:C912.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4144(2012)-09-55(8)
城市,是人類文化聚集地。文化,是城市的深層本質。美國社會學家、建筑學家芒福德曾說:“城市是文化的容器”。進入二十一世紀,隨著城市競爭日益激烈,文化已經成為提升城市形象、塑造城市個性和促進城市發展的最重要因素。貝聿銘曾經指出:“每一個城市都有自己的歷史與文化,因而也有自己的個性與特色”。戴維·蘭德斯在《國家的窮與富》中斷言,如果說經濟發展給了我們什么啟示,那就是文化乃舉足輕重之因素。
四川省阿壩州是我國唯一的羌族自治州,是羌文化傳承的重要地區。其下轄的茂縣80%以上人口為羌族,是我國羌族人口最多的縣,也是體現傳統羌文化特色的各類遺產集中分布的重要區域。
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不僅對羌族地區的物質和生命財產遭受了巨大損失,對羌族文化也形成了巨大的破壞,羌族聚居地受到整體威脅與破壞,傳承羌文化的各類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也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損害。
如何保護和恢復羌族文化,對災后重建工作形成了很大的挑戰。在災后重建的背景下,對羌文化遺產的搶救與保護應特別強調采取正確的保護原則和方法,避免造成進一步的建設性的破壞。
北京清華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震后第一時間進入了茂縣,并承擔了茂縣災后重建總體規劃及詳細規劃的編制工作,對災后重建過程中的文化保護進行了積極的探索。
1 茂縣羌文化遺產及受災情況
1.1 地區概況:
茂縣地處四川省西北部,北、西、南分別與阿壩州自治區松潘、理縣、汶川相鄰,東與綿陽市北川縣,德陽市綿竹市、什邡市、成都市彭州市等相鄰。南北寬 94.8公里,東西長 116.5 公里(圖1)。
茂縣地跨岷江和涪江支流的上游地帶,東部為低中山地帶,其余為高山峽谷(圖2)。區內高山林立,河流深切。地表為西北高、東南低,地貌以高山峽谷地帶為主。縣境山峰多在海拔4,000m左右,相對高度在1,500~2,500m左右。
全縣轄風儀、南新和疊溪3個鎮,19個鄉,149個行政村。2007年全縣戶籍人口10.9萬人,非農人口約16303人,主要集中于縣城鳳儀鎮。茂縣人口主要包括羌族、漢族、藏族和回族等,其中羌族人口9.11萬,占總人口的88%。
1.2 羌文化遺產分布
茂縣是羌文化核心區,在這塊土地上承載著豐富的羌族歷史和文化。該縣擁有營盤山新石器時代文化遺址、黑虎鷹嘴河碉群等多處國家級、省級、州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還有瓦爾俄足、羊皮鼓、羌繡、羌族多聲部等豐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是研究岷江中上游羌族古文化的重要基地,同時也是羌族非物質文化天然的活態博物館(圖3)。
無論從在全國羌族地區所處的地理位置、羌族人口分布密度,還是在羌文化的傳統底蘊、濃郁的羌民族氛圍等方面,都決定了茂縣“中國羌文化核心區”地位的不可替代性。早在2003年茂縣立足豐富的羌族文化資源,提出了建設羌族文化核心區的發展目標。
茂縣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主要包括具有羌族特點的生活風俗、建筑技藝、節日儀式、文化藝術、傳統手工技藝等(圖4)。
1.3 地震對羌文化的影響
(一)民族文化的自豪感、認同感缺乏
貴州是一個多民族的省份,民族居住的特點可以概括為“大雜居,小聚居”,這樣不同民族之間的相互影響也比較深入,尤其是在民數民族和漢族居住相互錯落的村寨更為嚴重。現在黔中地區出現的一種想象叫“漢化”,所謂漢化就是少數民族受到漢族的影響逐步被漢族同化的過程。出現“漢化”現象主要是因為部分少數民族在生活、生產等過程中缺乏對自己民族的自豪感、認同感,在內心不自覺地效仿漢族,這樣民族文化的自豪感、認同感也就逐步淡化,甚至缺乏。
(二)民族文化成果被商品化,并在旅游中受到嚴重扭曲
多彩的貴州,爽爽的貴陽,黔中地區是旅游的地方。黔中地區豐富多彩的民族文化成果是旅游宣傳的亮點之一,民族文化成果由全民共享的氛圍在黔中地區已經形成。民族文化成果被商品化已經成為黔中地區民族文化發展的趨勢之一。為了擴大黔中地區民族文化影響力,傳統的民族文化成果已經被轉化成現代化的技術商品,不再是民族文化真正的成果,民族文化成果已經被嚴重扭曲。
(三)黔中地區民族文化傳承陷入困境
隨著黔中地區經濟發展和教育普及,公民受教育程度提高了,越來越少的人繼續加入到民族文化傳承、保護和搶救隊伍。長期以來黔中地區民族文化傳承陷入困境,部分民族文化工藝、民族民間技能已經失傳。例如在黔中地區的喇叭(嗩吶)民族民間音樂已經陷入了困境,現在聘請喇叭吹手的價格太昂貴。失傳的主要原因是這些少數民族青年基本上不愿意從事民族民間文化傳承工作。
(四)黔中地區民族語言瀕危
少數民族語言是一個少數民族重要的標識和象征,是一個少數民族保存集體情感、共同的重要渠道,因此,少數民族語言對于一個少數民族來說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黔中地區現存的少數民族語言已處于瀕危狀態。
二、現代化教育背景下黔中地區民族文化保護措施與對策
為了加快貴州經濟社會發展,同時加強黔中地區民族文化保護,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筆者認為現代化教育背景下黔中地區民族文化保護措施和對策有:
(一)兩手抓經濟和民族文化,兩手都要硬
黔中地區在貫徹落實貴州省“工業強省”戰略、城鎮化建設戰略的同時應該狠抓民族文化保護工作,不以犧牲民族文化為代價的“工業強省”戰略和城鎮化建設戰略,真正做到兩手抓經濟和民族文化,兩手都要硬。經濟發展促進民族文化保護,民族文化保護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在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同時,民族文化保護等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效果明顯。
(二)鼓勵民間力量對民族文化的保護
民族文化保護的主力軍在民間,鼓勵民間力量積極組織、參與民族文化保護工作。例如現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在黔中地區的很多苗族村寨,在每年的冬月、臘月苗族小女孩會自愿、主動到山上砍柴放到“花園”旁邊。
(三)強化政府在保護民族文化工作中的作用
各級政府應采取適當的保護少數民族文化,營造少數民族文化圈,加強對民族文化重要性的宣傳教育,大力支持少數民族地區發展提高少數民族的自豪感和認同感,積極開展少數民族文化傳承、民族文化教育工作,搶救瀕危的少數民族語言。政府充分有效地參與少數民族村寨的民族文化生活,并在國家政策允許范圍內合理關護少數人群體及其成員的利益,包括采取優惠民族村寨政策措施、加大民族文化保護經費投入等。
(四)建立博物館和數字民族文化保護館
少數民族文化保護是一項系統工程,可以集政府和民族民間的力量在少數民族地區建立小型民族文化博物館,主要搜集該民族有珍藏價值的民族民間文化成果等。
小結
1.1自身賴以生存的社會基礎消失、傳承后繼無人和文化遭到歪曲
農村傳統文化是原生態的文化,是民族文化的根,是現代文化的魂,而其承載的主體是農民,隨著大量青壯年農民進城務工、農村城鎮化建設加快,農村呈現明顯的“中空化”,農村傳統文化的傳承者日益減少,據2013年6月統計,秭歸縣摸底普查民間藝人1418人,其中省級非遺傳承人11名,市級65人,縣級386人,這些人中55歲以上的占到近8成,老齡化嚴重,傳承形勢十分嚴峻。秭歸縣也對有的農村傳統文化進行了一些保護,但由于忽略了傳統文化產生的土壤和社會生產,傳承的更多的是表面的做法,而缺少對其淵源、緣由、變化過程的理解,有形而無神,存在而無價值,這更體現出農村傳統文化保護的緊迫感。
1.2一些傳統文化被作為不良風氣遭摒棄、批判
文化沒有先進與落后之分,它所有的只是反映當時的歷史現狀及訴求、不同人群的精神需求和狀態。一段時期以來,農村傳統文化被放到了城市現代文化甚至是現代文明的對立面,被看成迷信、落后、野蠻而加以改造,一些農村傳統文化被作為不良風氣遭到摒棄、批判。改造否定農村傳統文化、文化西化是一個不爭的現實,導致了農村傳統文化與其根基斷裂和文化認同的危機,不及時進行農村傳統文化的發掘和保護,一些傳統文化將成為歷史。
1.3一些歷史見證、老街舊巷、文化象征等被遺棄
在新農村建設、農村社區建設過程中,地方政府為追求居民點村居整體效果而統一提供房屋構造圖紙規范建筑,缺乏本土的傳統建筑風格,使傳統建筑文化遭到遺棄;在城鎮化建設過程中,一些歷史見證、文化遺跡遭到破壞或拆損;在舊城改造中,重開發、輕保護,對老街舊巷、文化象征肆意改擴建,制造假古董,假文物,愚弄游客;在文化打造中追求眼前利益,將一些民俗活動脫離原有的發生情境和空間,強行植入、拆解。凡此種種,致使一些文化遺產被毀壞,被歪曲,失去了原有的價值。
1.4一些傳統工藝、加工技法因商品化而發生異化,失去了傳統本色
一些傳統工藝、加工技法是勞動人民在漫長的生產中提煉出來的精華,具有其獨特的文化底蘊。消費者對傳統工藝的的消費往往情有獨鐘,在利益的驅動下,生產者利用現代技術手段替代傳統的生產、制作工藝,甚至違背原義,使傳統工藝發生異化、喪失本色,失去了個性;一些傳統工藝品因商品迅速化而趨同化,產品粗制濫造,甚至假冒偽劣,最終失去了吸引力;傳統工藝和加工技法因商品率低、缺乏現代氣息、加工過程枯燥單調致后繼無人。
2農村傳統文化保護與傳承的幾點措施
2.1政府為農村傳統文化保護提供政策支持和資金保障
政府引導,基層負責制訂相應的農村傳統文化保護條例,將傳統文化保護與傳承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城鄉規劃,將傳統文化保護費用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保障傳統文化保護工作與經濟建設和社會進步協調發展;安排相應的專項資金進行傳統文化的發掘、保護和傳承,加大傳統文化的宣傳和展示力度,對各級在傳統文化方面有一定造詣、在保護傳承傳統文化上卓有成就的人員給予一定的補助,從而提高傳承農村傳統文化的熱情與積極性,使搶救、保護、傳承、弘揚傳統文化成為社會各界和群眾的共識。
2.2農村傳統文化保護和傳承要從基礎抓起
培養立志于農村傳統文化保護的工作者,可根據實際情況鼓勵在中小學增設農村傳統文化興趣班,將傳統藝術、傳統工藝、傳統體育等融入到課堂教學中,讓傳統文化在校園生根發芽,培養傳統文化的接班人;充分發揮鄉鎮文體工作人員的作用,組建原生態藝術團、安排民俗風情聚會、以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征集、整理,以農民喜聞樂見的形式向農民展示,切不可為賣座而“標新立異”。
2.3要充分尊重和保護僅存的文化遺跡
對各地具有地方特色的傳統習俗、傳統藝術、傳統建筑、傳統工藝應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保護和傳承,確保有原汁原味的影像資料記錄,地方文化產業機構必須從根本上重視傳統文化保護和傳承,不能簡單地以精華和糟粕進行揚棄,存在就有其合理性,不同時代的政治、文化背景造就的這些傳統文化,符合現代社會正能量的可以進行保護和傳承,相反的則可留下相應的圖像、文字資料供后人研究、探討。
2.4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產品
1、都江堰文化遺產是古代人類文明經典,屬性是水利文明
《公約》對文化遺產的定義:
建筑群類:從歷史、藝術或科學角度看在建筑式樣、分布均勻或與環境景觀結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單獨或關聯的建筑群。
對可以被批準為文化遺產的建筑必須的條件:
“可以作為一種建筑或建筑群或景觀的杰出范例,展示出人類歷史上一個或幾個重要階段”;
“能夠在一定時期或世界某一文化區域內對建筑藝術、紀念物藝術、城鎮規劃或景觀涉及方面的發展產生過重大影響;
“能夠為一種消逝的文明或文化傳統提供獨特的或至少是特殊的見證。”
都江堰既是一座遠在紀元前就在中國統一事業中發揮過巨大作用,在中國
和世界有著悠久歷史意義的水利工程,又是一座生機勃勃科學美妙和自然造化人工斧鑿相結合的渾然天成的建筑物;其巨大的效益一直延續至今的宏偉建筑,被公認為效益巨大,對環境有良好作用的“五好工程”的代表。80年代由中國水利學會水利史研究會推薦并被批準為水利工程中的第一座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這些都足以證明的都江堰的歷史地位,并具備上述條件。
我們認為都江堰文化遺產是古代人類文明的典型,其內涵屬性是水利文明,應從如下角度予以評價:
(1)都江堰水利工程創造了與自然和諧共存的水利型式,創造出獨特的水工建筑藝術,并影響中國南方廣大地域。
古代都江堰渠首及以下的各級渠道均為無壩引水工程,與天然河道類似的渠系布置蜿蜒曲折,而以石木和竹為主的建筑材料和工程結構均直接源于自然。
這類與自然和諧的工程型式展示了古代水利規劃思想自然觀的精髓,國外環境水利專家譽為:“親自然的水利工程”。
無壩引水水利工程曾經是古代中國最普遍的水利型式。20世紀以來,現代水利技術逐漸取代了這一水利型式。許多天然河流被混凝土大壩截斷,缺乏科學規劃而盲目興建一些供水工程甚至導致河流下游斷流、地下水枯竭。在都江堰灌區變化則表現在順應河流水沙特性的魚嘴分水工程和湃缺控制工程,紛紛為閘門取代;近似于天然河流的渠道被混凝土的水渠取代。到20世紀末人們對現代水利工程負面后果開始反思,并謀求水利工程效益的充分發揮與環境保護的有效結合。都江堰正好是留下的唯一這類工程的實例。
目前為止,世界上古老的灌溉文明基本消失,在大江大河上只有都江堰渠首還基本保留了無壩引水工程的建筑藝術特點,展示著古代文明中人與自然互相融合的建筑藝術的魅力。
(2)都江堰創造了成都平原的水環境,并對古代成都及周邊城鎮的城市規劃和建設有潛在的影響,是蜀文化的的特殊見證。
古代都江堰灌區的堰或河既是灌溉輸水渠、排水渠也是水路通道,它們塑造了成都平原河流,為成都及周邊14個縣城及集鎮供水、水運、環境和防洪的多種需求,并對城市規劃和發展有潛在的影響,如成都以河流為骨架的街區格局便是例證。都江堰水系為成都平原提供了質量較高的景觀環境、人居環境和生態環境。隨著城市化進程,今后都江堰的工程效益和社會效益將在城市供水和環境保障方面有更大的發揮。
(3)都江堰豐富和衍生了其他文化,是多種古代文化的集中體現。
都江堰是世界唯一有2000多年歷史而至今尚在發揮重要作用的古代水利工程。在某種意義上,都江堰得以延續,實際是管理的延續。都江堰的集權和專業化管理機制是歷史時期形成的,是工程延續的基本保證。歷史的傳承表現了國家政治文化的某一側面。古代都江堰在國家專業管理機構和灌區管理的社會組織之間的紐帶就是宗教神權。青城山道教文化與政治文化相互滲透,形成了二郎廟和青城山道教獨特的文化現象,至今尚存的二王廟內有關工程管理的碑刻不乏這樣的例證。
都江堰的歷史價值還體現在集中政治文化、宗教文化和建筑文化的精華。由于都江堰管理需要,各時期興建的建筑群落,如二郎廟、伏龍觀,水利廳衙門均是古建筑精美的遺產。作為川西門戶的都江堰市也與都江堰有不可分割的歷史淵源,城市建筑與山與水相應成趣,極富特色。玉壘關、觀瀾亭以及索橋、南橋則是古代建筑藝術的精華。這些點面的建筑藝術與岷江與都江堰工程與河流共同構成了文化遺產主體。
2、都江堰文化遺產保護的難點與必要性
都江堰一直作為成都平原的灌溉工程持續發展和不斷改造,尤其是20世紀60年代以后隨著灌溉面積大幅擴展,渠首工程發生了較大的變化。但是,至今仍基本保留的都江堰正面臨完全消失的厄運。
據了解,都江堰魚嘴以上300米以遠即將開工的紫坪鋪電站和魚嘴引水樞紐,恰好均在都江堰文化遺產保護區的范圍內。這就引發出三個沖突:都江堰作為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和作為正在運用的重要水利工程之間的沖突;都江堰景區范圍與都江堰工程法定管理范圍的沖突;都江堰三大工程(魚嘴、飛沙堰、寶瓶口與紫坪鋪水利樞紐工程的沖突。
關于都江堰的定位問題由來已久。大約在1982年由婁溥禮總工程師主持審查四川省水利廳和都江堰管理局提出的都江堰渠首改建規劃。該規劃包括寶瓶口建閘、內外江建閘、紫坪鋪電站等工程,如果實施將基本改變都江堰無壩引水的工程型式。該規劃因為水科院專家陳述都江堰的價值定位中歷史文化遺產的不可替代性而作罷。目前紫坪鋪電站前期工程已經開工。紫坪鋪電站建成之后對都江堰歷史面貌的破壞將是徹底的,魚嘴自流分水的景觀蕩然無存。因為電站運行的尾水將提高水位而魚嘴將長期處于水下淹沒狀態。可以想見這是都江堰文化遺產的浩劫,我們不應該忽略由此引起的惡劣影響和來自各方面的譴責。難道我們真的就缺這一座水電站嗎?
水利工程對生態環境和景觀環境是全新的營造或者有深刻的影響。已往我們水利工程建設及其管理運用對工程效益與經濟效益的結合考慮不足,而對它的環境效益、社會效益更思考不多。具有悠久歷史的水利工程,其文化和歷史價值也是資源的重要組成,是重要的民族和人類財富,對其實行合理利用和保護,是水利管理部門應有的責任。因為對水利遺產文化內涵的恰當定位,對社會效益、環境效益與經濟效益兼顧,需要科學地運用水利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來實現。達到都江堰的保護與利用目標,不是單純地方政府或文物部門可以做到的。此外,水利部門對都江堰水利文明的保護和利用有效介入,也將有助于社會對水利事業的全面認識。
岷江水力資源開發和都江堰灌溉效益的保持和發展,是可以找到替代方案的,并不必以犧牲都江堰的文化價值為代價。為此,我們建議水利部對其發展規劃予以關注,以避免今后不可挽回的遺憾在都江堰重演。
3建議
建設一處水利工程在現代是不難做到的,古代都江堰建筑藝術卻是世界獨有的,一經消失將永遠難以恢復。因此,都江堰這座現存歷史最為悠久的古代水利工程應該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得到應有的保護。
都江堰功能的定位:歷史文化遺產和當代水利工程兩位一體。我們認為,解決二者之間矛盾的焦點首先在于實行水價值觀念的轉變。岷江水的綜合效益、長遠效益與環境效益的綜合價值都要遠勝于目前主要著眼于增加灌溉面積來得顯著,尤其是灌溉用水還可以從區域水資源開發、節水型農業工程、改變作物品種等方面來彌補。
為此,建議針對即將上馬的紫坪鋪水電站和魚嘴引水樞紐,有關部門應組織各方面專家立即予以全面周到的再評估。都江堰及灌區的長遠發展,也應從都江堰的文化和歷史價值定位,任何改造方案都應以不切斷其歷史延續性為出發點。
[論文摘要]語言與其所處的生態環境構成生態語言系統,生態語言系統與其他系統一樣處于動態平衡之中。藏語作為藏族人民的主要交際工具。在傳承和發展藏文化方面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歷史和現實等種種原因,藏語的社會功能受到某種程度的沖擊。保護民族語言。保存其所負載的歷史文化遺產,已成為世界性的熱門話題。實踐證明,雙語教育是一條有效的可行之路。實行雙語教育,既能達到保護民族語言的目的,又不影響少數民族與外界的溝通,從而可以實現語言和文化的良性循環。
美國著名的生態學家e.odum為生態學下的定義是:生態學是研究生態系統的結構和功能的科學。生態系統,是指地球上生命系統和環境系統在特定空間的組合。換言之,即生物(包括動、植物和微生物)因素之間以及生物因素與非生物(如陽光、空氣、水分、土壤等)因素之間存在著的相互依賴和相互制約的關系。這些相互作用的關系,在自然界中構成各種有機聯系的整體,即所謂“生態系統”,如江、河、湖、海、草原、森林、農田等均為不同的生態系統。系統內各因素之間保持著一定的平衡狀態,進行著正常的物質循環和能量交換,此種現象即為“生態平衡”。
從傳統意義上講,生態學屬于生物學的一個分支。不過,從20世紀70年代起,生態學得到了迅速發展。當時經濟和科學技術的飛躍,雖然給人類社會帶來了進步和幸福,但也帶來了諸如人口、環境、資源等全球性問題。人們逐漸用生態學的眼光審視周圍的一切,從而導致了許多學科的生態學化。這樣,生態學的原理就被廣泛應用于人類活動領域的各個方面,社會生態學、城市生態學、文藝生態學、教育生態學、經濟生態學、環境生態學等新的交叉學科應運而生。語言生態學就是在這種背景下逐漸形成和發展起來的。
生態語言學認為,世界上任何語言系統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的產生和發展都與自然、社會、文化、人群等環境因素密切相關。語言與它所處的生態環境構成生態語言系統。語言生態環境包括外生態環境和內生態環境兩部分,外生態環境由自然環境、社會環境、文化環境和人群環境四部分組成,內生態環境是指語言的各構成要素(語音、語義、詞匯、語法)以及它們之間的有機組合。
外生態系統的前3個子系統(自然環境、社會環境、文化環境)合稱為自在環境系統,人群系統稱為自為環境系統(如圖)。自為環境系統處于自在環境系統與語言系統之間,是整個生態環境系統的能動結構。一方面,它從自在環境系統中攝取能量信息,同時自身也不斷產生新信息,而且把吸收到的各種信息進行篩選、加工、處理,輸入語言系統;另一方面,人群系統又運用語言系統傳播信息功能,反作用于人群自身,重新調整能量信息在人群的不同層次、不同集團中的分布,不斷推動人群的進步。
語言系統和其他系統一樣,既具有穩定性,又具有能動性。語言系統一旦在某一文化結構中形成,該系統的各子系統之間以及子系統的各層次之間會形成一個相對穩定的整體。同時,語言系統又處于不斷的運動之中,系統不斷與各環境因素進行物質、能量交換,以維持自身的生存和發展。如果系統某一環節出現了故障,那么整個語言系統就會受到破壞。
語言學的基本任務是認識語言的結構、功能及其演變規律。語言工作者可以根據語言發展的規律,為語言的運用確立語音、詞匯、語法各方面的規范。語言規范化就是根據語言發展的各方面標準,把那些符合語言發展規律的新成分、新用法固定下來,加以推廣;把那些不符合語言發展規律的成分和用法,妥善地加以處理,以使語言更好地為人們服務。
生態學原理告訴我們,生態平衡是一種動態平衡,當生態系統達到動態平衡的最穩定狀態時,它能夠進行自我調節和維持自己的正常功能,并能在很大程度上克服和消除外來的干擾,保持自身的穩定。為達到語言生態的這一“理想狀態”,各國使用者都在努力推行本國或本民族語言的共同語,如漢民族推行以北方方言為基礎方言的漢語普通話,英吉利民族推行以倫敦方言為基礎方言的英吉利共同語,意大利民族推行以多斯崗方言為基礎方言的意大利共同語等,目的都是使語言實現良性循環。
藏語屬于漢藏語系藏緬語族藏語支,是藏族人民主要的交際工具。由于歷史發展和地理環境等種種原因,藏語形成了衛藏、康和安多三大方言。藏文據傳是公元7世紀前葉,吐蕃王朝的第三十三代王松贊干布派大臣圖彌·桑布扎等人到印度留學,圖彌·桑布扎返藏后統一、規范原始藏文而形成的。隨著藏文的推廣使用,藏族歷史上出現了一大批博學多才之士,他們撰寫了浩如煙海的藏文典籍,從數量上說,僅次于漢文典籍。這些文獻涵括了語言文字、宗教經典、歷史文獻、邏輯哲學、天文歷算、文化教育、醫藥衛生、科學技術、文學藝術、倫理道德等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方面的內容,為后人留下了極為豐富的文化遺產。
然而,面對當今世界經濟一體化和高科技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藏語文的發展既面臨著難得的機遇,又面臨著嚴峻的挑戰。藏語與漢語、英語相比,處于明顯的弱勢地位,漢語普通話的作用日益增大,英語的學習也越來越受到重視,藏語文的使用和學習受到了巨大沖擊,藏語文的社會功能有弱化的趨勢。面對這樣的事實,一些藏族群眾不愿讓自己的子女學習本民族的語言,藏族年輕人也從眼前的利益出發(如考試、升學、就業等)而忽視母語的學習。這就是人們所說的“母語危機”。
瀕危語言現象全球存在,同時瀕危語言問題也已成為國際語言學界倍受關注的熱門話題。在1992年國際語言學委員會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加拿大召開的國際語言大會上,瀕危語言問題被定為這次年會的主題,1993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確定該年為搶救瀕危語言年,并于1995年在日本東京召開了關于瀕危語言的國際學術研討會。在我國,瀕危語言問題也引起了語言學家、社會學家和社會工作者的關注。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一部分學者開始對少數民族語言轉用、語言瀕危現象進行研究,2000年10月中國民族語言學會和<民族語文>雜志社共同召開了“中國瀕危語言問題研討會”,一些刊物發表了有關瀕危語言的論文。
從語言的發展來看,語言的數量在不斷減少。據一些學者的估計,公元前全世界約有15萬種語言,到了中世紀還有七八萬種,到了20世紀就只剩下6000多種語言,而在21世紀,其中有一半行將消失,也就是平均每兩周消失一種語言。這些統計數字也許有不確切的地方,但它說明了一個客觀事實全世界現有的語言在不斷減少,很多語言面臨著消亡的威脅。
我國有55個少數民族,在有一定權威的<中國大百科全書>中列了53種語言,但根據民族語文工作者掌握的材料來看,實際上不少于100種,這些語言中有的使用人13很少,其中20多種語言使用人31不到千人,基本上處于瀕臨消亡的邊緣;即使使用人13超過千人的語言,也并不表明它們有很強的生命力。在我國歷史上,曾經有許多語言由于外部或內部的種種原因而消亡了,這些語言后來或者是融合了,或者是被替代了,乃至一些在歷史舞臺上有過重大表演的民族的語言,如鮮卑語、契丹語、西夏語,后來也無影無蹤了。
也許有些人會說,世界上的語言多達6000多種,一些消亡了,就讓它消亡吧,有什么值得大驚小怪呢?但是說這些話的人沒有看到,語言不僅僅具有交際功能,更具有文化功能,且是文化總體中最基礎、最核心的部分,它與文化的其他部分不可分割。一種語言的消亡對人類文明所造成的損失,無異于一場生態災難或珍稀生物物種消亡所造成的損失,是對整個人類文化領域內“生態平衡”的破壞。而且,“語言資源的保護與開發,就某種意義而言,比物種資源、文物資源的保護與開發更為重要。”
實際上,世界上多種語言并存是一種文化生態環境。德國著名理論語言學家洪保特(humboldt)說:“每一種語言里都包含著一種獨特的世界觀。”這種“獨特的世界觀”可以認為是一個民族對世界的獨特看法,或者是對世界認識和把握的某種“偏好”。比如,藏民族傾向于形象思維,表現在構詞上常常是“以其所知喻其所未知”。如詞語somang(梳子),直譯為“多齒”;ngolta(鏡子),直譯為“看臉的”;shingbe(棉花),直譯為“樹上的羊毛”;vgokhrid(領導),直譯為“牽頭”等。又如,藏語的基本句式是“主一賓一動”,它與行為的先后次序不完全一致,如calagnyos(東西買),bodyigvbri(藏文寫),dpechavdon(書讀)等,這種語言結構,反映出藏族人民更看重結果、強調行為的施事對象這一特點。“假定人類只有一種思維方式,這樣人類的認識就不可避免地陷入主觀性和片面性的泥潭。語言一多,就可以防止這種危險,因為語言多,就等于認識現實的途徑和方法多,為人們提供了多種多樣可供選擇的思維方式和觀察世界的方法。”中央民族大學張公瑾教授也指出:“多掌握一種語言就是多一種交際能力,多一種文化體驗,多一種觀察事物的視角,多一種思考問題的方式。”
語言是一種文化現象,是因為在語言中凝聚著一個民族歷史文化的集體記憶。一個民族在各個歷史時期創造的文化財富,最主要的部分都保存在自己的語言中,母語與其他文化成分和諧地構成民族文化的總體,這就是語言的文化價值。語言的文化特質,使其對于一個民族尤為重要,保存一種語言就意味著保存一種文化,喪失一種語言就意味著失去一種思維方式,失去一份極其珍貴的歷史文化遺產。從語言生態共生的關系角度來看,多語種的和諧發展對整個人類都有好處,人類之所以能在地球上得以欣欣向榮的發展,就是因為人類有能力發展出多樣的語言和文化以適應各種不同的環境。正如阿拉斯加土著民族語言中心的米凱爾·克勞斯所說:“多種語言并存有諸多好處,例如保存了某種語言,就可以將其社會的歷史、文化以及科學知識傳給下一代。在現代醫學知識里。不少是從使用動植物的傳統治療中提取出來的,如果土著民族的語言不存在的話,那么有關當地的動植物的重要信息也就無從得到了。”
為適應現代生活的需要,同時又保持母語的活力,可行之道便是推行雙語教育。雙語教育是引導人們在母語之外,學習和掌握另一種語言。中國人學習英語,少數民族學習漢語,在民族地區的漢族學習民族語,都屬于雙語教育的范疇。“雙語化”是當前突破國家之間、民族之間文化交流的“語言障礙”,掌握其他國家和民族的先進文化,大力發展本民族文化的有效措施。
在我國,實行雙語制有其合理性。第一,我國是一個多民族、多語種的國家。千百年來,漢族和其他幾十個少數民族世世代代生活在一起,山水相連、唇齒相依,不同民族之間的交往、不同語言之間的接觸和相互影響,有著悠久歷史,雙語現象由來已久。第二,從雙語、雙文化的角度來看,語言既是文化的載體,又是文化傳播的媒介,因此學習一種語言,就意味著學習一種文化,保存一種語言,就意味著保存一種文化。雙語教育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培養雙語、雙文化人,在雙語的學習和使用過程中,吸收、融匯并傳播兩種文化。因此雙語教育既擔負著繼承和弘揚少數民族文化傳統的重任,又擔負著吸取人類所有先進科學文化,用以充實和發展自己的重任。
當然雙語教學必須主次分明,母語教學應放在首要地位。對藏族來說,藏語是母語,藏文是本民族的文字,藏語和藏文是這個民族賴以生存、發展和騰飛的翅膀。一般來說,母語是開發民族智力的資源,是發展民族科技文化的工具,是學習先進文化的先導。1981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巴黎召開的以母語為教學工具的專家會議上指出:“母語是入門教育和取得成功的關鍵,對于維持一個土著集團的文化,母語教育是最好的向導和工具。”我國老一輩語言學家嚴學窘也指出:“母語是教育的最好手段,是繼承文化的最好工具,是促進人民參加國家建設和發展的最大動力和標志,是消滅文盲、愚昧、歧視和貧困的有力斗爭武器。”人的一生,通常都離不開母語,母語一般是人們最容易理解和掌握的,它記載了本民族在歷史進程中積累的智慧、知識和經驗,其思維方式為人們所熟悉。實踐證明,學校教育采用與學生思維一致的母語以及記錄這種語言的文字進行教學,不僅順應了思維發展的規律,有助于學生智力的進一步開發與提高,而且有助于第二語言的學習與掌握。
當然,一個民族的發展,單靠母語教育是不夠的,特別是當今社會經濟一體化和大眾媒介(電影、電視、互聯網等)的傳播,民族地區與外界的聯系更加緊密,民族地區的本土文化和語言必將受到外來文化和外來語言的強烈沖擊。在這種情況下,一個畫地為牢、固步自封的民族是不可能發展的。所以既要學習本國、本民族的語言文字,又要掌握世界其他先進國家、民族的語言文字,進而學習他們先進的文化科學技術,已成為世界范圍內的普遍現象。雙語教學的實質,就在于文化之間的互動、借鑒和吸收,對外民族語言的學習,其目的是對外民族文化有用成分的吸收、引進和消化。
由于各民族雙語發展進程不統一、文化背景和所面臨的問題不同等特點,雙語教學的類型也有不同。在四川省的彝藏地區,中小學校主要實行了兩種模式的雙語教學計劃:第一種是以民族語文為主的教學,同時開設漢語文。旨在既能繼承、弘揚和發展本民族傳統語言與文化,又能掌握主體民族的語言文字,從而更有利于直接吸收國內外先進的科學文化和經濟信息。第二種是以漢語文為主的教學,同時開設民族語文。旨在保護民族語言文字,使本民族學生不因學習主體民族語言文字而失去或降低本民族語言文字的使用能力。盡管兩種模式方法各異,效果不同,但最終目的都是把學生培養成民(語)漢(語)兼通的雙語人,既能達到保護民族語言的目的,又不影響少數民族與外界的溝通。
20世紀70年代末期,特別是80年代以來,全國所有藏區都相繼根據本地區語言使用情況,有計劃地實施了兩種模式的雙語教學,使學生入學率、鞏固率、合格率明顯上升,雙語教育面逐年擴大,正從小學向初中、高中、中師、職高、專科、本科延伸。據2002年統計,四川省彝藏地區雙語教學一類模式小學327所,在校學生10954人,中學13所,在校生1879人;雙語教學二類模式小學1650所,在校生124098人,初中102所,在校生20040人,高中19所,在校生2560人。兩種模式在校生數占彝藏地區民族學生總人數的33.22%和43.2%[加]。四川省的雙語教育教學已取得了突破性、階段性的重大進展,兩種模式并行的雙語教育已基本形成。
關鍵詞:城市;文化;歷史;保護
[Abstract]: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cultural significance of city development and protection of city culture from cultural angle core city. The protection of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city must unify the form and connotation, extension of the city's unique culture.
Key words: city; cultural;historical;protection
中圖分類號:K103 文獻標識碼: A文章編號:
在為一個城市做規劃的時候,無論是發展戰略,或是總體規劃,再或是城市設計,我們總是以解讀一個城市為開始。這種解讀主要是兩方面:一方面是對城市物質環境的解讀,包括城市的地理條件、氣候條件、路網格局、城市形態等等;另一方面是對城市經濟環境的解讀,包括區域經濟地位、城市經濟水平等等。如果將這兩者喻為解讀城市的兩只眼睛,那么城市文化是解讀城市的第三只眼睛。
一、文化的第三只眼
城市是人類文明的產物和標志。而城市文化是一個特定的空間發展起來的歷史范疇。―個城市的文化是多樣性與同一性的統一。即使是兩個在建筑風格上極為相似的城市,在本質上也會使在城市中活動的人產生完全不同的社會認知感。因而,除了從物質、經濟這兩只眼睛來研究城市發展動因外,還必須用文化眼來研究城市發展的內在動因。
以文化眼解讀城市的另一個原因在全球化經濟影響下,中國本身的傳統文化正在受到越來越多的外來文化的沖擊。因此,以文化眼解讀城市的意義除了了解城市發展的內在動因外,也是提煉城市文化精髓,使城市在全球化過程中保持自身特質的重要手段。
二、保護城市歷史文化的重要性
基于以上兩點,以文化作為理解城市的重要因素之一,在規劃過程中的意義是必須注意保護一個城市的歷史文化,使城市文化具有一定程度的連續性。因此,保護城市歷史文化的重要意義在于:
1、保護城市的發展脈絡,使依附于城市物質實體上的城市文化能得以延續;
2、豐富城市的空間和文化,使各個發展階段上的城市文化得以互相交融,從而反作用于城市客體,豐富城市的空間和文化;
3、具有教育和回味的作用,使城市居民產生認同感。
三、保護城市歷史文化的原則
城市舊區作為城市歷史文化的物質載體之一是城市的組成部分,是具有生命力的有機體。要保持城市文化的魅力,使城市文化得以延續,就有必要保持城市舊區內建筑的“原真性”,這是保護城市歷史文化的最根本的原則。
“原真性”是對舊區建筑表現形式和文化意義內在統一程度的衡量。保持舊區建筑原真性的意義在于一方面其本身具有重要的歷史、美學等有形的價值,另一方面在這些建筑背后還隱藏著與之價值相關的意義,它是其精神意義的物質載體。因而,舊區建筑等物質實體,如果離開了它所承載的文化意義的話,就喪失了它們的“原真性”,其本身只能是一堆毫無意義的構件。
四、關于保護城市歷史文化方法的觀點
城市向前發展的趨勢和要求是無法遏制的。城市在進行大規模更新時,對如何進行舊城改造,如何保存城市的歷史文化,陷入了困惑:一方面是舊城中不斷惡化的生活環境,另一方面是有越來越多的投資者害怕投資之后得不到回報。
為了打破這樣的僵局,政府出臺各種優惠政策,制定產業導向,極力推進舊城改造的速度。由于政府在舊城改造中為投資者樹立了信心,各大城市的舊城改造速度也超乎想象。然而伴隨這個過程的,是舊城中原本蘊涵著歷史文化意義的大批城市景觀的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以商業性開發和貴族化區域。尤其是大城市,商業化與貴族化趨勢尤為明顯。
因此,由于舊城改造,使得寶貴的城市歷史文化喪失了其原真性。產生這類現象的原因是城市舊區內歷史建筑的保護與再利用是一種多元主體參與的方式,其結果難免不受到其中某幾個主體的主導和控制。在這些主體中,決策者是政府,利益相關者是直接參與的公眾、企業、業主等,參與者是社會團體、專家等幾類。
政府――政府是城市舊區改造和歷史建筑保護最重要的主體,在歷史建筑的保護和再利用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政府的責任是全面發展,不僅是歷史文化保護,還要兼顧經濟發展、社會穩定等其他問題。
公眾(社會團體)――作為一個城市的歷史文化保護主體,實際是指生于此地、長于此地、并將子孫后代的發展希望寄托于此地的城市市民。
企業(業主)――市場經濟下,企業的本性就是追求經濟利益的最大化。各種資本追求歷史文化所擁有的潛在經濟效益,但企業的價值取向往往以直接經濟利益為主。
專家――包括文物、建設、規劃等不同行業的專家學者,在價值取向上,能站在時代的前沿,把握方向。專家習慣于依據他們的知識和價值標準來判斷事情,成為一種“由少數專業人員表達他們的意志,并以此來規范城市各類群體和個人行為的手段”。
由于各主體的利益出發點不同,價值取向不同,致使利益指向多元化,使得它們在舊城改造過程中產生復雜的博弈行為。在這由多元主體結成的網絡中,政府、專家與企業基本是整個保護與發展更新過程中的控制者、主導者和實施者。從根本上說,他們決定了舊城改造的實施方向。而公眾、社會團體僅僅處于監督、建議的地位,對整體的發展沒有實質性的把握。
五、政府在保護城市文化中的作用
我們把城市看成物質和精神的總和,認識到城市文化的存在能體現城市的個性和特征,保持城市文化的延續性,保證社會各個層次的群體的利益是他們保護舊城、開發新城成功的關鍵。
政府作為調配社會公共資源的主要角色,其價值觀與工作方式對歷史文化保護有著重大的影響。因此,為了使我們的城市文化得以延續,政府有必要從以下兩個方面做出努力:
1、確立一種正確的保護觀念
從很大程度上來說,政府的價值傾向直接影響到社會公眾的利益。如果政府能始終將公眾利益放在首位,將城市建筑與城市文化看作不可分割的統一體,那么在舊城改造和歷史建筑保護與再利用過程中,商業化與貴族化的傾向就難有滋生的土壤。
因此,政府有必要樹立一種正確的保護觀念,首先把舊區改造行為與歷史建筑再利用行為放到“公眾利益”天平上考量,同時將歷史文化保護與歷史建筑的保護放到同等重要的地位,那樣城市的歷史文化才能得以延續,公眾的利益才能得以維護。
2、提供一種良好的保護機制
觀念轉變之后,必須有良好的機制作保障。而這個機制必然包括一份良好的保護規劃、一種有效的開發模式和一個嚴格的管理體制。
“一份良好的保護規劃”指在保護規劃中除了規劃中所必須考慮的物質因素外,還要考慮人文的、歷史的、社會的等等其他非物質因素。
“一種有效的開發模式”指為平衡改造成本,同時為保持歷史文化的原真性,所采取的突破一般開發方法的開發模式。
“一個嚴格的管理體制”指在改造的審批過程中,每一個建設改造環節、每一種再利用想法都要有嚴密的論證體系和嚴肅的評審過程,保證歷史文化的原真性。
而在整個改造和再利用過程中,公眾參與也必須作為一個法定程序貫徹整個過程始終。
六、結語
以文化眼來解讀城市、理解城市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把握城市發展的方向,發現城市的特質。而如何保護城市的歷史文化,還有相當多的難題需要攻克。這些難題不僅僅是規劃手法上的,還包括了管理模式上的、運作上的,甚至人們的價值觀念上的。
因此,尊重城市的歷史文化,必須把城市的實體與文化統一起來、保護起來,使城市在空間上與文化上都能得以延續,這才是一個城市長久的生命力所在。
參考文獻:
1、“文化遺產保護的原真性” 阮儀三林林 “理想空間”第四輯
2、“市場經濟下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制度再認識――以曲阜為例” 劉海濤朱新社 “理想空間”第四輯
關鍵詞: 中國文化遺產 文化生態 保護
中國是歷史悠久的文明古國。在漫長的歲月中,中華民族創造了豐富多彩的文化遺產。文化遺產是人類在歷史發展進程中,與環境交互作用的產物,是人類智慧的結晶,也是不可再生的珍貴資源。隨著經濟的迅速發展,我國的文化生態正在發生巨大變化,文化遺產及其生存環境受到嚴重威脅。不少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古建筑、古遺址及風景名勝區整體風貌遭到破壞。雖然中國擁有的世界文化遺產數越來越多,但近年來與世界文化遺產有關的負面新聞也在與日俱增。長城被破壞、敦煌莫高窟壁畫脫落、周口店北京猿人遺址殘破、孔府孔廟孔林被淹、黃山、泰山建索道以及張家界武陵源、九寨溝游客過多等新聞頻頻傳出。文物非法交易、盜竊和盜掘古遺址、古墓葬及走私文物的違法犯罪活動在一些地區還沒有得到有效遏制,大量珍貴文物流失境外。由于過度開發和不合理利用,許多重要文化遺產消亡或失傳。在文化遺存相對豐富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由于人們生活環境和條件的變遷,民族或區域文化特色消失加快。因此,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刻不容緩。
一、文化遺產的概念
文化遺產是人類在社會歷史實踐中創造的具有文化價值的財富遺存,它包括人類在社會歷史實踐中所創造的一切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它是人類改造自然的見證,反映了歷史上人類與自然之間的關系及其發展。文化遺產包括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物質文化遺產是具有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的文物,包括古遺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畫、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動文物,歷史上各時代的重要實物、藝術品、文獻、手稿、圖書資料等可移動文物;以及在建筑式樣、分布均勻或與環境景色結合方面具有重要價值的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種以非物質形態存在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世代相承的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包括口頭傳統、傳統表演藝術、民俗活動和禮儀與節慶、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間傳統知識和實踐、傳統手工藝技能及與上述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文化空間。
二、中國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性
中國文化遺產蘊涵著中華民族特有的精神價值、思維方式、想象力,體現著中華民族的生命力和創造力,是各民族智慧的結晶,也是全人類文明的瑰寶。中華五千年歷史進程留下的無數歷史文化遺產,積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蘊和文化內涵。這些歷史文化遺產是中國人民賴以生存發展的根和魂,是創造美好生活的不竭動力。保護文化遺產,保持民族文化的傳承,是連接民族情感紐帶、增進民族團結和維護國家統一及社會穩定的重要文化基礎,也是維護世界文化多樣性和創造性,促進人類共同發展的前提。加強文化遺產保護,是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
三、中國文化遺產保護的措施
1.建立健全文化遺產保護責任制度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必須將文化遺產保護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并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城鄉規劃。必須建立健全文化遺產保護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成立國家文化遺產保護領導小組,定期研究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重大問題。統一協調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也要建立相應的文化遺產保護協調機構,建立文化遺產保護定期通報制度、專家咨詢制度以及輿論監督機制,推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充分發揮有關學術機構、大專院校、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方面的作用,共同開展文化遺產保護工作。
2.加大執法力度
加強文化遺產保護法律法規建設,推進文化遺產保護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規范化。積極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歷史文化名城和歷史文化街區、村鎮保護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的立法進程,爭取早日出臺。抓緊制定和起草與文物保護法相配套的部門規章和地方性法規。抓緊研究制定保護文化遺產知識產權的有關規定。要嚴格依照保護文化遺產的法律、行政法規辦事,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不得作出與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各級文物行政部門等行政執法機關有權依法抵制和制止違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決定和行為。嚴厲打擊破壞文化遺產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依法追究因決策失誤、,造成文化遺產破壞、被盜或流失的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充實文化遺產保護執法力量,加大執法力度,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因執法不力造成文化遺產受到破壞的,要追究有關執法機關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3.加強隊伍建設
各級人民政府要將文化遺產保護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重點文化遺產經費投入。抓緊制定和完善有關社會捐贈和贊助的政策措施,調動社會團體,企業和個人參與文化遺產保護的積極性。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管理機構和專業隊伍建設,大力培養文化遺產保護和管理所需的各類專門人才。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科技的研究、運用和推廣工作,努力提高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水平。
4.營造保護文化遺產的良好氛圍
各級各類文化遺產保護機構要經常舉辦展示、論壇、講座等活動,使公眾更多地了解文化遺產的豐富內涵。認真舉辦“文化遺產日”系列活動,提高人民群眾對文化遺產保護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全社會的文化遺產保護意識。教育部門要將優秀文化遺產內容和文化遺產保護知識納入教學計劃,編入教材,組織參觀學習活動,激發青少年熱愛祖國優秀傳統文化的熱情。各類新聞媒體要通過開設專題、專欄等方式,介紹文化遺產和保護知識,大力宣傳保護文化遺產的先進典型,及時曝光破壞文化遺產的違法行為及事件,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在全社會形成保護文化遺產的良好氛圍。
一、文化遺產保護的總體目標到2010年,在對文化遺產資源全面普查的基礎上,建立完備的文化遺產資源檔案和數據庫;重要文物保護單位險情基本排除,搶救一批珍貴、瀕危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文化遺產保護法制建設不斷得到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長效管理機制逐步建立;文化遺產保護和展示的基礎設施逐步完善,文化遺產保護隊伍整體素質有較大提高。到2015年,初步實現文化遺產保護的法制化、科學化和規范化,以政府保護為主、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文化遺產保護體制基本形成,保護文化遺產成為各級政府及社會各界的共識和自覺行動,文化遺產對經濟社會發展的促進作用顯著增強。
二、加大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力度
(一)加強文物資源調查研究。*年抓好文物資源普查試點,三年內完成調查、登記工作,建立完整的文物資源檔案和數據庫。推進文物普查成果轉化,根據文物的歷史、藝術、科學價值公布為不同級別的文物保護單位。尚未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由所在地政府文物行政部門予以登記并公布,建立檔案。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保護措施,保護不可移動文物本體及周邊環境的完整性。
(二)制定科學的文物保護規劃。根據文物資源狀況,結合各地實際,制定文物保護總體規劃,將其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鄉建設規劃,并與環境保護、基礎設施改造、旅游發展等規劃相銜接。要統籌安排各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規劃的編制工作,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具體組織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規劃的編制,經省文物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報省政府批準后實施。文物保護利用要嚴格按照規劃實施,禁止過度開發和不合理利用破壞文化遺產。
(三)正確處理文物保護和基本建設的關系。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注重基本建設中的文物保護工作,嚴格執行重大建設工程項目審批、核準和備案制度。凡涉及文物保護事項的基本建設項目,必須依法在項目批準前征求文物行政部門的意見,進行必要的考古勘探、發掘并落實文物保護措施以后方可實施。基本建設工程涉及的文物保護單位要盡可能實施原址保護,因特殊情況需要遷移和拆除的應依法履行審批程序,并注意保存文物的歷史信息,建立完備的文物檔案。
(四)切實抓好重點文物維修保護工程。按照全面保護、重點維修的原則,當前重點維修保護一批文化內涵豐富、利用潛力較大、急需搶救的重要文物保護單位,排除重大文物險情。規范文物維修工程的管理,完善工程審批程序,建立健全文物保護維修招投標和工程監理、驗收制度。實施文物維修保護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單位資質認證,文物維修保護項目必須由取得相應資質的設計、施工單位承擔,確保工程質量。
(五)推進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保護工作。在推進城市化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過程中,要切實保護好歷史文化遺產及其環境,把保護好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歷史文化街區等文化遺產作為城市化戰略的重要內容。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會同文物部門啟動我省歷史文化街區、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普查工作,重點是張家口、承德地區和太行山地區,摸清我省歷史文化街區、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底數。公布第一批省級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積極指導和推動保護規劃的落實,對歷史民居、臨街店鋪及公共建筑進行保護性修復,對基礎設施進行建設和改造,對環境進行保護和整治。依法嚴肅查處違反保護規劃、隨意建設等各種破壞行為,建立群眾參與監督和跟蹤檢查制度,調動廣大群眾參與保護的積極性。
(六)進一步加強博物館建設。積極發展博物館事業,重點抓好*博物館建設,到2010年,每個設區市都要建成一座功能完備的博物館,具備條件的縣(市、區)建設填補博物館門類空白和體現行業特性、區域特點的專題性博物館,鼓勵設立非國有博物館。加強民族民俗類博物館建設,搶救保護民族民間文化遺產和民間手工藝。改善博物館陳列條件,充實、豐富、創新展覽內容,強化精品意識,不斷推出適應社會需求的陳列展覽。提高博物館服務水平,堅持向未成年人等特殊社會群體減、免費開放,充分發揮博物館在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中的作用。
(七)強化館藏文物的保護和管理。根據本地館藏文物狀況,建設設施完善、達到國家安全技術防范標準的文物庫房,提高館藏文物保管條件。規范館藏文物保護管理,建立和完善保管制度,落實文物安全責任制。實施文物調查及數據庫管理系統建設項目,建立全省博物館文物信息數據庫,制定和完善保護措施。積極推廣科學技術在館藏文物研究、保護、展示等方面的應用,提高館藏文物保護的科技含量。
(八)加強文物市場的調控和管理。依法實施文物流通市場行政許可,嚴格把握準入條件。加強文物流通領域的管理和執法檢查,規范文物市場秩序,取締非法文物市場。規范文物經營和民間收藏行為。完善文物出入境鑒定審核工作,依法加強對文物銷售、拍賣前的審核備案,嚴防珍貴文物流失。做好社會文物征集工作,補充藏品缺項。
三、努力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制度和保護體系
(一)制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實施規劃。要制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積極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創新與發展,探索弘揚傳統文化的有效措施,制定長遠保護目標和階段性工作任務,以*省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程為抓手,帶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整體開展,逐步建立起比較完備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制度和保護體系。
(二)認真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普查。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地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狀況,確定一批具有較大歷史價值、特色鮮明,又處于瀕危狀態、急需搶救的項目,制定保護名錄,并運用各種方式,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真實、系統和全面的記錄,建立全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資料和數據庫。
(三)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體系。要按照《*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審暫行辦法》,嚴格評審標準和程序,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進行認定,建立省和市、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逐步形成我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體系。
(四)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研究、認定、保存和傳播。要切實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研究,加大相關學科建設力度;對各種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科學認定,制訂專門保護方案,通過多種方式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保存。建立健全實物資料征集和保管制度,防止珍貴實物與資料遭到毀棄或流失;要充分發揮各級公共文化機構的作用,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研究、展示和傳播。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料庫、博物館或展示中心。
(五)建立科學有效的傳承機制。要重視建立以人為核心、科學有效的傳承機制。采取鼓勵代表作傳承人(團體)對列入各級名錄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進行傳習活動,開展創建民間傳統文化之鄉等活動,使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的傳承后繼有人。要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隊伍建設,建立科學完善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人才培訓體系。
四、落實責任,進一步加強對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領導
(一)強化政府行為,把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制定文化遺產保護的近期、中遠期目標及基本任務。為切實加強對我省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領導,成立省文化遺產保護領導小組,由省政府主管領導任領導小組組長,省直有關部門分管領導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后),定期研究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重大問題,統一協調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各設區市、世界文化遺產地和歷史文化名城所在地及文化遺產較多的縣(市、區)人民政府也要建立相應的文化遺產保護協調機構,切實把文化遺產保護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二)加強協調配合,共同做好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文化遺產保護涉及面廣,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心協力支持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文化、文物部門要切實承擔起對文化遺產保護的主導職責,落實文化遺產保護的各項法規制度。建設、規劃、交通、水利、國土資源等部門,在制定城鄉建設規劃和審批建設工程時,應主動征求文物部門的意見,涉及文物保護時應依法征得文物部門的批準。公安、工商、海關等部門要加強文物安全的綜合治理,加大打擊文物犯罪活動的力度。旅游、宗教等部門要依法合理有效地利用文物資源,確保不對文物造成損害。教育部門要將優秀文化遺產內容和文化遺產保護知識納入教學計劃,編入教材。新聞媒體要加大宣傳文化遺產保護的力度,發揮輿論監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