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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內部審計獨立性制約因素分析
(一)相關法律法規制度不完善
中國目前針對審計工作的相關法律法規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但是具體到內部審計工作,目前只有審計署頒發的《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由于該規定沒有上升到法律高度,導致內部審計不能像國家審計以及注冊會計師審計一樣受到重視,單位負責人對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的忽視或干預嚴重影響了內部審計的獨立性。
(二)審計機構設置不合理
有的單位并不單獨設置內部審計機構或部門,通常會依附于經理辦公室或會計部門等,有的內部審計人員甚至由會計人員兼任,影響了審計人員對單位內部工作的有效監督,工作容易受到干擾甚至控制,審計的獨立性受到影響。審計人員是審計機構的成員,更是整個單位的員工,由于其薪資待遇、職位發展不能脫離單位控制,也沒有得到其他途徑的保障,審計人員與單位實際上存在著一種依存關系,影響內部審計人員公正客觀地對待審計證據,做出符合實際的評價,同樣也會影響內部審計的獨立性。
(三)審計人員能力和素質不足
在一些單位中,內部審計專職人員較少,但是審計的項目卻比較繁雜,很難形成有效的、高質量的內部審計流程,有些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甚至僅僅是進行查賬,不能發揮內部審計的職能。這與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知識水平、職業素養有著密切聯系。審計目標不明確、審計范圍狹窄,會令內部審計人員缺乏敏感性,審計質量較低,不能形成有效的監督。這種內部審計質量較差、無用的表象,會影響單位負責人賦予內部審計機構以及人員更多的權利,影響內部審計工作獨立性。
二、新時期企事業單位加強內部審計獨立性的建議
(一)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內部審計需要被納入法制化軌道來保證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從而實現獨立性,但是法律法規的制定需要漫長的時間。企事業單位更應該從完善公司治理角度來保證自身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內部審計和內部控制相互影響和依存,都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提高內部審計的獨立性、提高公司治理水平需要設置合理的內部審計機構。內部審計機構應該在組織關系上與其他部門分離,保證內部審計人員的人事隸屬關系與被審計部門、單位、領導分離,保證內部審計人員工作不受干擾。同時也應該保證內部審計負責人的職位,給予其較大權利與威信,令內部審計工作能夠有權不受阻撓和干擾。
(二)采用委派或外包制度
企事業單位內部審計人員可以采用由國家專設的內部審計局統一委派的方式,從而可以消除內部審計人員與單位、領導之間的依存關系,減少內部審計人員的后顧之憂,增加內部審計的自主權,進而實現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同時可以對內部審計人員定期輪崗或不定期輪崗,避免內部審計人員客觀性受到影響。也可以將內部審計整體外包,由會計師事務所專業人員進行,該模式可以擴展內部審計范圍,將風險審計、管理咨詢等納入服務范圍。由于外部審計人員獨立性高,審計結果將更加真實可靠。另外由于外部審計師專業知識更加牢固,對整體行業發展更加熟悉,能給企事業單位的發展提供建議。在防范舞弊發生的同時,可以為戰略目標和經營目標的實現提供助力。
(三)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素質
健全的內部審計制度需要更加專業化的內部審計人員進行操作實施。為了加強內部審計人員的獨立性,需要讓內部審計人員清楚地了解到自身工作責任,以及在企業出現舞弊時要承擔的審計責任,強化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責任心與主動性。同時也要加強內部審計隊伍的建設,從專業知識、職業道德上對內部審計隊伍進行加強培訓,企事業單位還應該給內部審計人員提供相對更加獨立的工作環境和穩定的隊伍設置,來保障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立性。
三、結論
獨立性是內部審計工作的靈魂,企事業單位必須要加強內部審計建設,為內部審計工作提供更好的環境,保證其獨立性,從而保證內部審計工作得到的內部審計報告真實可靠,及時發現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弊端。
作者:張瑩 單位:秦皇島潤恒公路工程咨詢設計有限公司
第二篇:事業單位內部審計的工作重點
一、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的重點
1.經費審計
事業單位的項目種類多,并且經費投入復雜,因此是內部控制的重中之重。為了加強內部審計,提高事業單位經費管理質量的改善,事業單位應當加強對專項經費的內部審計,同時要從重點項目入手。首先是項目立項的預算編制審計。例如在人員經費的審計方面,就需要重點檢查項目的人員數量是否符合事業單位的標準,有沒有出現虛列人員的情況,在外協費方面的審計則應當重點檢查其費用的比例合理與否,并且是否與項目有密切聯系,在會議費方面的審計則需要確定預算合理與否,避免虛報費用;其次是經費開支的審計。這一方面的主要審計內容是項目工作人員是否根據預算來進行開支,開支的手續齊全與否,工資津貼是否根據事業單位的有關標準發放,同時外協費用開支是否根據預算執行并且簽訂合同或者協議訂,會議費用的開支有沒有相關批文以及超過預算等;最后是進行會計核算。這階段內部審計的重點內容是核算經費的使用,包括報銷合規與否、原始發票真實與否,以及發票的時間地點等是否跟項目有關,以及各項開支是否根據預算而執行。
2.收支審計
收支審計也是事業單位內部審計的重點內容。一方面包括對事業單位自身的收支進行審計,另一方面也要對所屬單位的收支進行審計。目前情況下,一些事業單位為了自身發展,增加單位的收入,嘗試用財政撥款進行投資,而投資管理的質量好壞,直接關系到資產投資的效益,關系到事業單位的發展。所以事業單位的經濟效益以及財務收支向來都是內部審計工作的重要內容。事業單位對收支進行審計,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首先是對事業單位的經濟效益來做好內部審計工作,主要內容是檢查事業單位的經營狀況,例如項目合同的金額、經營收入以及利潤的完成狀況,從而全面評價事業單位的經濟效益;其次是事業單位的財務開支是不是符合會計制度有關規定,所有收入是否都已經入賬,同時各項支出是不是合理,會計的憑證合規與否等;再次是事業單位資產保值增值,這就要求內部審計人員檢查固定資產安全與否,事業單位是否貸款過多,或者擅自為其它單位或者企業提供抵押等威脅資產安全的問題;最后是檢查事業單位的改制情況,杜絕國有資產的流失問題,同時檢查財務管理以及會計核算工作,尤其是對事業單位財務控制的制定以及執行,從而確保審計工作對財務管理的控制作用。
二、事業單位加強內部審計的措施
1.做好審計定位
事業單位在內部審計的過程中需要做好定位,力求發揮內部審計在規范財務收支行為,同時提高事業單位內部管理水平的重要作用,然后根據定位來衡量事業單位內部審計的成效,主要標準就在于內部審計工作的作用是否得到實現,而不僅僅是通過內部審計查出多少違紀金額以及違紀問題。簡言之,內部審計工作要做好定位,正確地處理好監督與服務的關系。不能只監督不服務,也不能只服務而不監督,而是需要將二者有機地統一起來。
2.重視審計工作
事業單位要轉變對內部審計的認識,尤其是內部審計工作人員,要切實了解內部審計目的,一方面要監督事業單位確保其遵守財經紀律,另一方面要為管理人員服務。內部審計人員需要擺正位置,不能將內部審計工作置于事業單位的經營管理之外.以監督員姿態來進行審計,而是要將自己當作事業單位職能部門的組成部分。除此之外,非審計工作人員也要轉變觀念,重視審計工作的意義。尤其是事業單位的管理人員,他們是否重視審計工作,是否接受內部審計的意見,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內部審計作用的發揮。因此事業單位的管理人員要轉變觀念,不能片面地認為內部審計是政府要求,不過是為了例行公事,而是要認清內部審計是事業單位內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3.建設高素質隊伍
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內部審計工作隊伍,是確保內部審計工作貫徹落實的人才保障。這就要求事業單位高度重視內部審計人員的素質提高,通過對他們進行政治思想以及專業技能的學習培訓,不斷總結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的實踐經驗等方式,來不斷提高他們的綜合素質。具體來說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首先是推動內部審計人員的結構多元化,不僅要有財會人員,還應當引進工程、信息以及企業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從而豐富內部審計部門的人才結構。其次,內部審計人員也要發散思維模式,通過調查測試,掌握影響事業單位經營活動的因素,并時時了解各種內外部環境的變化,從而不斷改進審計工作的方法;最后是內部審計人員要提高交流溝通的能力。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人員需要具備良好的溝通技巧,從而在審計過程中與被審計的人員維持關系,消除他們的抵觸情緒,從而共同分析問題所在,并探討改進措施。
三、小結
綜上所述,目前我國事業單位的業務越來越復雜,對內部審計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就要求事業單位從切實可行的角度入手強化審計工作,從而對其日常活動發揮出更好的監督以及規范作用。
作者:牛萍 單位:河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第三篇: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建設
一、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存在的問題
1.事業單位內部審計人員自身素質不高。內部審計工作是一項專業性較強的工作,配備業務素質較高的人員才能確保工作順利開展。但實際情況中,事業單位內部審計人員職業敏感性不強、職業判斷水平較低。特別是一些審計人員大多是兼職審計工作,平時對專門的審計業務知識相對較少學習,對審計知識不能全面及時更新和補充,知識結構不合理,極大程度影響了內部審計工作的開展。伴隨事業單位的不斷發展,同時掌握管理、財政、稅務、法律、信息技術的復合型人才更是相對較少,難以符合新形勢下的內部審計工作。
2.事業單位內部審計獨立性和權威性不強。內部審計工作能夠真正的開展,發揮其內部監督職能,做出真實公正的判斷,首先要保證內部審計自身的獨立性和權威性。目前,事業單位普遍存在內部審計機構設置依附于財務部門或監察、紀委等其他相關部門,內審人員也大多是兼職工作,使得內部審計機構及人員受到各方利益牽制,內部審計職能弱化,無法保證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再者,事業單位內部審計普遍不受重視、地位不高,這與內部審計的權威性不高不無關系。權威性不高引致審計結果的公正性、震懾性不高,單位領導也就不加重視,導致單位財務及相關部門不予配合,內部審計工作開展較為困難。
3.事業單位財務審計風險意識淡薄。受制于現行事業單位內部審計體制,單位的管理層、實際執行的審計人員和被審計人員及部門等各個層面均顯現出財務審計風險意識的淡薄。對內部審計工作未給予應有的重視,審計過程流于形式,事中監督形同虛設,有的甚至出現領導掩蓋問題,被審計人員扭曲事實,內部審計人員出現重大錯審、漏審等情況,嚴重制約著內部審計工作的有效開展。
4.事業單位內部審計法律法規不完善。為切實保障事業單位內部審計的規則性和真實性,內部審計工作有法可依,審計工作需要一個健全的法制環境,從而保證內部審計工作順利開展。然而,從現行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來看,尚未專門針對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建立相關法律體系。法制的空白使內部審計缺乏可靠的法律支撐,缺乏強制性,從而導致審計工作無法真正落到實處,審計效果大打折扣。法律體系的不完善、法規的滯后性,導致事業單位內部審計人員在實施內部審計時無章可循,不能嚴格按照規則制度辦事,審計意見及審計建設無法切實開展。
5.內部審計信息技術化水平欠普及。事業單位的蓬勃發展和計算機的廣泛應用,各單位已經普遍應用會計電算化來處理賬務。會計電算化的應用給事業單位內部審計環境帶來了深刻的變化及影響,更為內部審計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戰。目前,事業單位在內部審計技術、審計方法、方式和措施等手段方面還存在很多的不平衡,甚至于有些審計手段還非常原始,使用審計軟件等信息化輔助工具的單位更是為數不多。內部審計如果不能及時適應日益高技術化、高信息化的審計環境的變化,不加快內部審計信息化建設的步伐,就會失去內部審計應有的作用。
二、提高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的對策
1.增強事業單位內部審計人員綜合素質。內部審計面臨著多元化的經濟活動和復雜的人際關系,這就要求內審人員具備較高的技術素養、抗壓能力、審查舞弊能力以及良好的交際和出色的表達能力。因此,提高內審人員的素質是提高審計質量的關鍵所在。事業單位應將提高內審人員的綜合素質作為首要任務,采取集中培訓、以審代培、鼓勵自學等方式或者通過專題研討、橫向交流、交叉審計等活動,使內審人員掌握職業發展所必需的會計、管理、稅收、工程、經濟、法律法規等方面的知識和技能,具備高尚的職業道德素養和廉潔的從業品質,從而更好地履行審計監督職能,提高內部審計工作。
2.提升事業單位內部審計獨立性和權威性。內部審計機構的特殊職能特點,決定了在設置機構時,要對其職責、權限等作出明確規定。事業單位內部審計機構不能隸屬于任何其他職能部門或與其他職能部門合并設置,要確保其獨立于其他部門,直接對相關領導負責,最大限度地減少外部干預,使單位能夠對審計報告作出迅速反應,并根據內部審計的建議及時采取改進措施,促進內部審計職能的有效發揮,進一步提高內部審計工作。
3.提高事業單位對內部審計工作的認識。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不僅關系到單位財務信息的質量,更是對整個單位的發展起著關鍵作用。事業單位領導應帶頭轉變觀念,充分重視內部審計工作,加大拓展審計工作領域,使內部審計從局限的財務工作轉變為全面的管理活動,發揮內部審計工作的實質效用。同時,強化內部審計人員的意識,自主地做好審計工作,把審計工作落到實處。由此,只有對內部審計工作的認識提高了,事業單位才能更好地發揮其作用,更好地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4.加強事業單位內部審計法制建設。法制社會強調依法行事,有了法才能規范和約束相應的行為。內部審計作為審計的重要方面,同樣需要法律的支持。應建立與《審計法》、《注冊會計師法》相同級別的內部審計法規,形成與國家審計、社會審計并行的局勢,實現優勢互補。同時,目前僅有《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中國內部審計準則》在內的相關準則,而這些準則也尚未上升到法律層級。因此,亟待建立專門針對事業單位制定的事業單位內部審計準則和實施細則。
5.創新事業單位科學的內部審計方法。審計工作開展的好,審計工作有質量,就要不斷創新技術,積極改進方法,突破傳統模式和習慣做法的影響,探索和應用適應新形勢發展要求的審計方法和技術,汲取先進的審計理論和審計技術方法,推行計算機審計,提高審計工作的科技含量。會計工作的電算化、網絡化的漸漸發展,原先傳統的手工審計也應慢慢向計算機輔助審計轉變。要大力開發和應用計算機輔助審計方法,提高內審人員計算機專業知識和技能,不斷開發設計計算機輔助審計軟件,建立審計作業平臺,以審計方法的創新,來提高審計質量,降低內部審計風險。
三、結論
內部審計作為事業單位一個非常重要的監督環節,其有助于更好地服務各單位經營目標實現的作用越來越明顯,內部審計的被重視程度得到了顯著提高。但是我們不能忽視的是,現階段事業單位內部審計還存在著諸多問題。在實踐中,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應借鑒先進的管理理論和方法,增強法律觀念,總結提高審計工作的實際經驗,切實增強審計水平,全面履行審計職能,不斷推進事業單位的蓬勃發展。
作者:安平 翁燕珍 單位:交通運輸部科學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