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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風險導向下,財務審計監督工作因多種因素致使監督作用不能有效發揮,為了減少企業財務風險,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及經濟、經營效益,企業財務審計監督體系的完善就顯得尤為重要。本文根據風險導向下企業財務審計監督的必要性,就企業財務審計監督的問題與治理措施進行論述,期望可以為企業財務審計監督工作提供有用的參考意見與建議。
關鍵詞:風險導向;財務審計;監督
1風險導向與財務審計的聯系與運用
企業管理及財務等方面的問題都是引發風險的主要因素,所以財務審計人員應仔細分析和評估這些不確定因素,并提出應對相關風險的措施,針對這些不確定因素提前做好防范工作。以企業經營風險為導向的審計稱為經營風險審計,其不同于傳統的財務審計方式,而是運用專門的審計方法評估企業存在的風險隱患,審計既要對錯報的企業財務予以重點關注,也要全方位監測企業內部的制度調控、經營模式、發展方向、管理策略、法律環境以及員工個人征信等多方面的內容,從而對企業經營風險做出合理評估。現階段,審計理論研究日漸深入,在實際工作中也被廣泛應用,以企業經營風險為導向的新的審計方法得到進一步完善,世界各國及企業也深刻認識到運用具有風險導向的財務審計模式的重要性,例如,美國薩班斯法案中的第404條款中,要求所有上市企業必須遞交一份詳細的財務報表內控報告,并且由會計事務所負責評估企業的經營風險,很多國家的審計制定機構也紛紛對“風險審計準則”進行了修訂及完善。我國在借鑒各國審計準則和國際審計標準的基礎上,制定出一套適合我國基本國情和發展路線的“風險審計”準則。導致審計錯誤的最直接因素就是企業財務報表中出現了錯誤,而一個企業經營狀況的好壞,如企業經營活動風險、管理風險則體現在財務報表上,如果財務報表無法體現經營風險,就會導致報表的真實性大打折扣。基于制度基礎審計和賬項基礎審計,合理引入以企業風險為導向的財務審計新型模式,可以為審計提供更多的選擇性。
2風險導向下對財務審計監督的需求
首先,確保風控的全面性。風險導向下的企業財務審計監督使得風控的全面性得到充分保證,增強了企業的核心競爭力。現階段,我國企業在復雜性和綜合性并存的環境下謀發展,多種因素導致了企業風險機制的形成。風險導向下的企業財務審計監督立足于全局,對風險進行準確識別和理性分析,有針對性地制定相關風險防范措施。通過財務審計監督的方式進行全方位布局,并運用科學的方法擴大審計風險導向的覆蓋面,進而增強企業的競爭優勢[1]。其次,提升企業經濟效益。影響企業經濟效益的主要因素就是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所以企業必須不斷優化自身財務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風險導向下企業財務審計監督機制,制定科學的企業財務管理戰略,提高資源利用率,從而切實推動企業經濟效益的穩步提升。同時,構建完善的企業內部財務審計制度,使企業在經營管理中面臨或潛在的財務風險可以及時被發現,并且結合市場實際情況詳細評估該風險,為企業發展指引了方向,成為企業投資管理和決策部署的主要參考依據,最大限度地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最后,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成效。企業經營效益能否實現最大化,其最關鍵的因素就是企業的財務管理成效。建立企業財務審計監督體系,有利于企業管理人員進一步增強對內部財務管理控制能力,以便于對企業內部財務狀況有更加深入、精確地掌握,及時發現當下企業經營中面臨的財務風險,并注意在今后經營過程中合理地進行優化和調整。除此之外,通過發揮財務審計部門的職能作用,可以有效規避企業財務管理中出現賬目混亂等問題,使企業財務風險應對能力得到切實提高。
3風險導向下財務審計監督目前存在的問題
3.1財務審計人員專業程度低與風險意識不強。第一,財務審計人員專業程度較低。知識經濟時代背景下,對企業內審部門財務審計人員審計能力的專業性和綜合性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知識儲備和技能更加全面的復合型審計人才。就目前我國企業內部審計狀況而言,審計部門工作人員絕大多數是財會類專業畢業生。雖然企業管理者對審計工作較為關注,但實際內審監督成效并不顯著,依然有許多企業財務審計監督的功能沒有得到充分發揮,其主要原因是企業管理者對財務審計監督部門的建設力度不足,且尚未意識到引進和培養人才的重要性,企業財務審計工作隊伍的整體素質有待提升,此種情況也大大影響了企業財務審計監督的實效性。第二,財務審計人員缺乏風險意識。由于財務審計人員風險管控能力不足,導致其在制定審計方案時,不能準確評估出相關重大風險和危機。對于專業的內部審計人員而言,諸如會計、審計、法律法規、風險管理、信息技術、內部控制等方面的知識以及審計方面的綜合能力都需要在平時工作中日積月累而獲得的。現階段,我國部分企業財務人員專業化知識匱乏,審計職業素質較為低下,對企業經營及治理狀況缺乏全面的了解,上述因素直接導致了財務審計人員對公司面臨或潛在的風險缺乏足夠的認識和應對能力。隨著企業經營范圍的拓展和經營種類的增加,也對財務審計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財務審計人員不能透徹地掌握被審計公司的內部環境、外部環境、經營狀況、管理制度等,則會致使其評估調查脫離實際、缺乏全面性。內部審計人員職業素養對風險導向下內部審計的結果影響巨大,兩者之間為互補關系
3.2財務審計重視程度不夠,工作內容不夠全面。第一,企業對財務審計重視程度不夠。首先,現階段部分企業在開展財務審計監督工作的過程中,雖然專門成立了相關審計監督部門,但在企業內部依然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通常情況下,企業財務內部監督是由該企業高層管理者或者部門負責人予以執行的,相對缺乏權威性;其次,當前大部分企業只關注銷售利潤以及經營狀況的變化,而忽視了企業的財務審計監督工作,致使審計工作執行效果大打折扣;最后,審計監督部門尚未樹立職責意識,企業高層對審計部門提出的問題也沒有予以重視和整改。第二,企業財務審計工作內容不夠全面。很多企業在執行財務審計監督工作的過程中,仍然在沿用過去那套陳舊的審計方式,工作內容也不夠具體、完善,沒有將企業目前的規章制度、管理模式、法律法規等方面的內容與審計工作完美地融合在一起,工作內容過于狹隘且單一,對企業的發展起不到建設性作用,使審計監督工作失去了應有的價值。
3.3缺乏權威的審計監督和相關制度保障。第一,缺乏權威的審計監督。目前,我國很多企業為控制人員成本、運營成本,在其實際經營管理的過程中都選擇將財務管理、會計管理、出納管理、財務審計、審計監督等與財務相關的工作職責統一納入到一個部門,導致企業在開展財務審計或者審計監督工作時不能各司其職,大大降低了工作效率,財務部門的價值及優勢也無法充分發揮,更有甚者還會對企業的正常運轉造成不良影響。此外,財務審計監督由同一部門負責,也會使財務審計監督的權威性下降,企業的財務狀況也無法客觀、公正、及時地反映出來,致使企業的財務審計監督形同虛設,失去了應有的價值。第二,缺乏相關制度保障。財務審計監督離不開制度保障,企業財務審計在發展過程中,需要適應新形勢、把握新要求,不斷優化財務審計制度。然而,現階段依然有部分企業對財務審計制度建設不夠重視,導致企業與財務審計監督相關的制度保障嚴重匱乏。企業內部財務審計人員在執行財務審計工作的過程中,往往會由于財務審計監督相關制度的缺失,導致其在工作中無章可循,增加了財務審計資料、數據獲取的難度,無法匯編成系統完善的審計報告,最終對審計效果產生負面影響
4風險導向下加強企業財務審計監督制度的措施
4.1提升財會人員素質,加強風險防控意識。現階段,我國企業只有切實提高財務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才能夠實現審計能力的全面提升,其中包含了知識結構的更新,專業技能的培養以及從業經驗的增長等方面。企業應根據自身發展的實際情況,加大對財務審計人員的培訓力度,保證審計人員熟練掌握經濟學、管理學相關知識,提升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從而準確識別風險。企業可以學習國外先進企業的審計方法,讓審計人員輪換崗位,幫助審計人員更加深入地了解企業業務,立足于宏觀視角及時發現風險隱患。企業應該自上而下普及審計知識,并在企業日常業務中融入審計知識,使每個員工的風險意識都得到增強,保證企業財務風險控制取得顯著成效。企業各部門在建立基于風險導向的財務審計制度的過程中,應結合自身業務特點,全面分析工作權限、部門職責等風險因素。為了切實提升審計質量,就必須建立行之有效的績效考核體系,以激勵審計人員更好地開展相關審計工作。在執行財務審計工作的過程中,可以實施關鍵績效指標考核法,在風險導向下企業財務審計后,進一步明確財務審計人員的業績考核關鍵指標,其中涉及創新管理、審計成果轉化、審計組織管理以及審計質量等方面的內容。績效考核體系可以根據財務審計在企業風控中發揮的作用而建立,從而增強審計人員的工作積極性。除此之外,要將企業財務審計績效管理體系和關鍵績效指標考核法有機結合在一起,獎勵與最終的財務審計結果掛鉤,以增強員工的重視程度。在完善關鍵績效指標考核法的過程中,要以風險導向為目標,從關鍵指標入手評價財務審計工作,以確保審計績效管理水平的穩步提升。
4.2重視審計監督工作,加大審計監督力度。首先,企業應在財務審計工作中合理應用信息技術,使財務審計工作不斷得到完善和優化,以實現所有項目信息化審計,利用信息技術改進審計過程中發現的新問題。此外,財務審計部門還要對內部審計方法進行優化創新,要求審計人員嚴格按照規定的完成時限和進度開展審計工作,強化審計人員的創新意識,全面提高財務審計效率,確保審計工作高效執行。其次,企業應盡快建立健全財務審計獎懲制度,獎勵那些保質保量、高效完成財務審計工作的人員,懲罰一部分不能認真、如期完成財務審計工作的人員,以此來激發財務審計人員的工作熱情。企業必須將財務審計的考核結果定期進行公開,保證審計工作在企業全體內部人員的監督下認真落實審計工作。最后,企業應建立獨立的財務審計部門,確保財務審計監督工作具有獨立性且不受其他任何部門的影響;還要保證組織結構的科學性,財務審計工作由董事會和監事會直接負責,保證上級審計管理人員不會影響和約束財務審計工作的規范化進行,如此既保障了審計工作的獨立性,也推動了企業財務審計工作整體水平的大幅提升[4]。企業在開展財務審計監督工作時,應確保工作秩序的有序性和規范性,強化監督,進一步完善審計制度并落實到具體工作的過程中。此外,分析探討不同企業的財務活動,針對財務活動業務開展之前的監督工作、活動進行中的審計控制工作以及活動結束后的問題解決工作等分別予以重點把握,只有切實做好上述工作,才能真正提高企業財務審計監督的工作效率,保證監督效果。對于風險系數較高的審計工作,應加大對資金流向的把握和控制力度,做好審計和委托工作,充分發揮財務監督的優勢。
4.3設立審計監督小組,完善審計監督制度機制。風險導向下,企業需要盡快完善財務審計監督管理體系,優化各部門組織架構。企業應設立具有獨立性的財務審計監督小組,由企業內部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都較高的財務人員或者外聘專業的財務審計人員擔任小組成員。授予小組成員相應的工作權限,并明確劃分其工作職責范圍,確保財務審計監督小組成員權利行使的客觀性、公正性和權威性,為企業的財務審計監督樹立威信,便于企業更好地開展財務審計工作,為企業長遠發展保駕護航。風險導向下,企業要完善財務審計監督制度機制,維護財務審計工作的有序進行,為企業財務審計監督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財務審計相關法律要求規定了企業應在其內部建立財務審計監督制度機制,目前我國依然有部分企業并未建立此制度,因此企業在今后發展中要深刻認識到建設財務審計監督制度的重要性,要立足于戰略發展的高度建立健全審計監督制度機制。此外,完善財務審計監督制度機制還需要對不同工作人員的職責和權限加以明確,切實提高制度的約束力。
4.4優化財務審計監督法治環境,完善風險控制體系。阿企業應大力優化財務審計監督法治環境,通過宏觀環境建設保障企業財務審計工作的順利進行,進而使企業財務審計監督實效得到穩步提升。第一,企業應健全并出臺財務審計相關法律法規體系,為提高審計監督實效、規范會計秩序等提供有力保證。財務審計監督法治環境的優化,還需要進一步細化及補充相關法規制度,確保法律條文內容與新階段企業財務審計需求相適應。第二,應加大對會計造假、會計失真等行為的懲處力度,保證財務審計監督的客觀性和公正性,確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違法必究,最終達到優化財務審計監督法治環境的目的。企業應根據內部控制的具體規定,構建規范完整的內部風險控制體系。內部風險控制體系的建立既可以使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得到強化,也可以滿足國企的審計監管需求。審計部門應規范化地執行審計工作,對風險進行實時追蹤,及時整改落實相關風險性問題,確保審計工作的有效推進;還要保證內部控制評估的功能性,關注風險內部控制的效果,從而提升風險管理及控制的水平。此外,應把風險作為內部審計的重點內容。在內部審計過程中,要立足于全面審計,對企業存在的風險展開認真分析。針對經營管理、主要業務流程中的薄弱環節落實風險控制,制定專門的風險評估體系,有針對性地開展審計工作,強化風險防范和應對能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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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胡安琴 孔慶景 單位:河北金融學院河北省科技金融協同創新中心 河北金融學院會計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