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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 基層法院 交通事故 調解
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因涉及身體傷害,觸及當事人切膚之痛,與當事人切身利益息息相關,在整個案件的審理過程中不僅需要法官精準的審判水平,而且需要法官在案件處理上給予受害者及其家屬心理上的撫慰,更適合用和諧的方式處理。調解因具有處理時間短、工作效率高、社會效果好、節省司法資源的優勢,在審理交通事故案件中適用調解機制,不僅能達到及時、高效、便捷的化解矛盾,而且符合訴訟的價值追求,做到案結事了,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一、交通事故案件調解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交通事故案件調解的必要性
1.交通事故案件數量逐年遞增
截至2010年12月底,東莞市現有機動車保有量超過92萬輛,駕駛人超過128萬人,隨著機動車保有量和道路里程的不斷增長,道路交通事故呈現逐年上升趨勢。2006年度,原東莞市人民法院受理交通事故案件4371宗;2007年度受理交通事故案件4610宗;2008年度受理交通事故案件4719宗。自2009年1月1日起,原東莞市人民法院撤銷,新成立東莞市第一、第二、第三人民法院。2010年度僅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受理交通事故案件3029宗,2011年度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受理交通事故案件3454宗。
2.交通事故案件處理急迫性
交通事故案件大多涉及受害者身體需要及時救治,如果按照傳統的審判程序時限處理,即使適用簡易程序,解決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糾紛,一審階段約需三個月時間,若再加上二審及執行階段,受害者拿到賠償款大概需要一年甚至一年以上的時間,這對于急需等錢治病的受害者是無法承受的訴訟之痛。因此,尋找一種快速處理機制顯得尤為重要。
3.基層法院案多人少壓力較大
以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民三庭為例,共有法官7人,2011年受理交通事故案件3454宗,已結案件3152宗,人均結案數為450.28宗。因此,基層法院適用調解機制能夠節約司法成本,緩解案多人少壓力。
(二)交通事故案件調解的可行性
1.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特點
交通事故案件涉及的案情一般比較簡單、涉案標的額相比其他民商事案件較小、法律關系較為明確、賠償標準比較明確具體,而且交通事故案件具有偶發性和車輛購買保險的特點,保險公司是主要的賠償義務主體,比較適合調解。
2.交警部門前期處理,當事人具有調解意愿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前,交警部門的行政調解作為交通事故案件提起訴訟的前置必經程序,交警部門的行政調解對交通事故案件的處理起到了極其重要的作用。而且,交警部門具有多年豐富的交通事故案件調解經驗。交通事故案件經過交警部門的勘查,詢問調解意愿,事故責任認定等一系列過程,到法院受理階段,一般經歷了大約三個月的時間,受害者或者受害者的家屬,其希望得到賠償、撫慰的心理更加迫切,希望案件能夠得到迅速處理,因此希望調解的意愿更加強烈。
二、基層法院審理交通事故案件存在的困難及不足
(一)基層法院審理交通事故案件存在的困難
1.保險公司調解意愿較低或參與調解人員權限不足
保險公司作為主要的賠償義務人,保險公司同意調解是調解成功的關鍵因素。但由于保險公司為了追求利潤,除非降低賠償數額,否則保險公司拒絕調解。同時,由于保險公司內部制定的賠償標準低于法定的賠償標準,且較為苛刻,如精神損害撫慰金不賠償,醫療費扣除社保用藥等等,在法院審理中在證據充分的前提下,是支持精神損害撫慰金以及醫療費并不扣除社保用藥。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法院要求原告調解的話,有可能損害原告的利益。這樣造成了調解難度的加大。另外,參與調解的多為東莞本地的保險公司,東莞本地的保險公司多為分公司或者中心支公司,受省級保險公司的分級管理,賦予的調解權限不足。而且,參與調解的保險公司授權人員多對調解程序不盡熟悉,并且公司授權范圍也較小,調解難度較大。
2.交警部門與法院審判標準未統一
交警部門對如何劃分事故責任及行政處罰具有一定的經驗,但是對于相關賠償標準的掌握不一定清楚。在審判實踐中發現,當事人在調解過程中以交警部門的答復作為抗辯,如責任比例的問題,車輛與行人相撞司機與行人負同等責任,交警答復是各賠償一半,這是與法律規定相矛盾的。這樣導致調解時,當事人不知應該聽法官的還是交警的,導致調解不成。
3.基層法院之間審判標準未統一
基層法院的審判標準不統一,雖然東莞市三個基層法院對交通事故案件的審判標準大部分是統一的,但在一部分證據認定方面仍存在一定差異。東莞市周邊各地的賠償標準差別較大,如佛山市,當事人在城鎮居住滿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賠償標準是按照城鎮戶口計算,并且交強險和商業險在一個案件中一并處理。在深圳市,精神損害撫慰金是按照傷殘等級來確定的,一個傷殘等級是10000元,而在東莞市是一個傷殘等級5000元。不同地區按照不同標準進行賠償,這樣就導致了“同命不同價”現象,當事人心理落差很大;法院進行調解工作時,很難取得當事人信任,調解工作較難開展。
(二)基層法院審理交通事故案件存在的不足
1.審判力量需要進一步加強
交通事故案件的調解因涉及當事人人數眾多,法官需要花費大量時間居中調解。但對于一個法官有時候一天要安排六個庭審,在每個庭審半個小時的緊迫時間內,在下一個案件的當事人在庭外等待開庭時,法官很難抽出更多的時間予以調解。由于案多人少,每個法官的時間有限,也成為調解難的一大原因。
2.法官調解能力需要進一步加強
東莞市基層法院是非常年輕的群體,法官平均年齡在三十多歲,以東莞市第二法院為例,截至2010年11月法官平均年齡是33.6歲。很多法學專業的學生一畢業就進入法院系統,為法院注入年輕的活力。不少年輕法官對法律的規則及程序有著清楚的學理認識,更注重法律的審判流程,不注重調解,認為判決更能體現法律的嚴肅性。另一方面,由于年齡閱歷和工作經驗的不足,年輕法官較為缺乏調解的經驗和技巧。
三、提高基層法院交通事故案件調解的對策分析
(一)加強與保險協會的溝通,促其認識到調解的重要性
1.加強與保險協會的溝通,宣傳調解的優勢
保險公司作為主要的賠償義務主體,法院應向其宣傳調解的好處,提高其主動參與調解的積極性。對于保險公司來說,調解的好處有:(1)減少理賠環節。交通事故的交強險和商業險在東莞地區的審判實踐是分案處理,是車方賠償給傷者之后再向保險公司索賠第三者商業險,若保險公司不予理賠時,車方需向法院另案起訴保險公司。如果是調解的話,在調解過程可以達到交強險和商業險同時處理,避免了車方在賠償給傷者之后再次向保險公司索賠商業險,減少了保險的理賠環節。(2)節省理賠成本。根據保險公司的商業性質,一般來說,保險公司接受的調解方案是協商賠償金額低于法院判決金額。原告方是用減少的金額換取保險公司的快速賠償,因此,調解對保險公司是非常有利的。(3)節約司法資源。調解的及時高效,不僅當事人可以節省訴訟費和律師費,而且可以及時領取賠償款醫治傷痛,降低訴訟成本。并且,對于案多人少的基層法院來說,可以節約出寶貴的司法資源處理重大疑難案件。
2.對保險公司進行普法宣傳,促其統一內部賠償標準
保險公司不愿調解的一大原因是誤認為調解的賠償金額高于保險公司內部的賠償標準,保險公司不僅不通過調解方案,反而影響了調解人員的業績。其實保險公司內部制定的賠償標準部分不符合法律規定,過于苛刻嚴厲,無法得到法律上的支持。法院對保險公司進行普法宣傳,對其理賠人員予以指導,使保險公司內部賠償標準與國家法律相統一,這樣理賠人員的授權范圍也會得到擴大,進一步促進保險公司的調解意愿。
3.參與保險協會評價活動,敦促保險公司主動參與調解
法院參與保險協會對保險公司的評價活動,對積極參與調解的保險公司和調解人員予以表揚和鼓勵,在一定程度上,敦促保險公司主動參與調解。
(二)加強與交警部門的聯動,共同促進調解工作開展
1.加強與交警部門的溝通,統一法定賠償標準
法院應加強與交警部門的溝通,對處理交通事故調解的人員進行法定賠償標準的指導,對負責調解工作的交警予以培訓,促使交警部門與法院統一賠償標準,有助于調解工作的開展。
2.交警部門調解成功,法院給予司法確認
交警部門在調解成功后,應告知當事人及時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由法院出具裁判文書,賦予調解協議法律強制力。若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協議內容時,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便捷快速處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同時,達到充分保障自身權益的目的。
3.交警部門調解不成功,應給予當事人權利保護指引
雙方當事人在調解不成功時,交警部門應及時指引當事人保護自身權利,比如向法院申請訴前保全、先予執行等訴前保護措施,以保護自身權益。
(三)進一步加強基層法院調解能力
基層法院調解能力的加強,可以通過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1.統一基層法院之間的賠償標準和證據認定標準
如前所述,由于周邊基層法院的賠償標準和證據認定標準不統一,造成部分當事人不愿意調解。鑒于此種情況,應統一基層法院的賠償標準和證據認定。在一定條件允許下,在上級法院的指導下,全省或者部分地區基層法院開展聯席會議,統一全省或部分地區的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和證據認定標準,如珠三角城市統一交通事故案件的賠償標準和證據認定標準,以促進調解工作的開展。
2.加強法官培訓,提高調解能力
法院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高法官調解能力:一是培訓法官調解能力,邀請法院調解能手或者調解學術專家一起探討調解方法及技巧。二是樹立正確的調解觀念,正確看待調解,不可輕視調解工作。
3.設立人民調解員機制,吸收公民參與調解
設立人民調解員機制,吸收優秀的公民參與到調解工作中,社會各界熱心的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識的公民均可參與調解,包括退休法官、退休檢察官、律師、保險理賠員以及具有多年調解工作經驗的社區委員、具有調解經驗的村委會委員或者其他行業的調解員,人民調解員由于具有較多的社會基層調解經驗,調解更加親切,更能深入當事人心中,增強當事人的同感及信任,促使當事人達成調解。吸收公民參與調解,也是體現司法陽光化的一項重要措施。
4.加強理論研究,為實踐提供指導
眾所周知,理論指導實踐,反過來,實踐也能促進理論的升華。為了更好的做好調解工作,提高法官的調解能力,法官必須注重調解的理論研究。在工作時間中不斷積累調解工作經驗,并形成一定的學術成果,為同行提供參考,為調解工作貢獻力量。
【關鍵詞】交通安全執法二級學科交通安全暢通
【Abstract】In this paper, the traffic safety law enforcement technology disciplines two characteristics -- the discipline characteristic is interdisciplinary, and relevant development direction: Traffic accident treatment technology, traffic safety law prevention treatment technology, driver safety education and promotion of technology undertook treatise, put forward the author's understanding.
【Key word】Traffic Safety LawTwo subjectsTraffic safety and smoothness
交通安全執法技術是以道路交通事件為研究對象,研發交通事件的預防與控制技術,運用工程、技術、指揮和管理等手段,預防與減少交通事件對交通安全暢通的影響和損失,掌握交通事件基本規律的一門綜合性應用學科,是工學門類下國家一級學科公安技術所屬的二級學科。作為本學科起著引領道路交通安全執法領域的科學進步和工程技術推廣的重要作用。發展交通安全執法技術二級學科需要廣大公安交通管理機關一線科學技術人員立足本學科實踐前沿,掌握交通事件基本規律,綜合當今科學技術、工程手段,在交通管理工作中不斷摸索預防與減少交通事件對交通安全暢通的方法和工程技術途徑。本文就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實踐,探討交通安全執法技術二級學科相關方向發展。
一、本學科的特點認識
1、本學科的特點是交叉學科
根據本學科的研究內容來看,本學科屬于交通工程學、傳感與信息技術、安全科學、控制科學與工程等相關學科的新興交叉學科,此外本學科還與其他學科有關,例如法律學、公安學、管理學等。
交叉學科(cross-discipline)主要是指基元學科以下具有交叉性的科學知識子系統;交叉科學(cross-science)是指已經形成和有待創建的各門交叉學科的集合體,是所有交叉學科的統稱[1]。交叉科學的特征包括交叉科學的整合性、交叉科學的遠緣性、交叉科學的宜人性。交叉科學的整合性指:拉近了傳統科學部類之間的距離,特別是正在填平數學科學、自然科學與哲學科學、社會科學之間的鴻溝,使科學知識體系越來越成為一個有機的整體。交叉科學的成長和壯大,導致了哲學科學、社會科學的數學化和自然科學化,數學科學、自然科學的哲學化和社會科學化,極大地促進了哲學科學、社會科學向生產力的轉化,加強了科學知識與社會實踐的聯系,推動了科學――技術――生產的一體化。交叉科學的遠緣性是指交叉科學的各門學科產生于研究對象、研究思路差異較大的學科之間,是“遠緣聯姻”的產物。交叉科學的宜人性是指交叉科學的各門學科是在社會進步、經濟繁榮的背景下,為滿足人類正常生存和發展的需要,為解決環境、生態、生活質量、可持續發展等重大問題而形成和發展起來的[2]。
交通安全執法技術的一個特點就是它是交叉學科,學科名稱本身就提醒我們它是牽涉到交通、安全、執法和技術四個層面的特點。本學科是在我們國家社會進步、經濟繁榮的背景下,為滿足減少道路交通擁堵、減少交通事故傷害和減少交通對環境的污染等人類正常生存和發展的需要,解決城市環境污染、提高人民生活質量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等重大問題而形成和發展起來的,亟待有志于本學科的科學工作者進一步發展壯大。
2、本學科研究方法淺析
本學科的研究方法是工學、理學、管理學等相關學科研究方法的集成。作為工學、理學,它的研究方法偏重于采用模擬、試驗、觀察與觀測、公式、定理等。管理學的研究方法偏重于案例分析、實證分析、計量分析、系統分析等。本學科以道路交通事件為研究對象,必然要使用案例分析、實證分析、系統分析等的研究方法,同時也要進行觀察與觀測、模擬、試驗等工作,利用公式、定理工具建立道路交通事件模型。本學科研究方法特別要重視道路交通事件實際,在重視基礎理論研究方法的同時充分整合相關研究方法,依具體研究目的與內容制定相應的研究方法。
本學科需要整合相關科學技術領域的發展成果,充分利用通信工程、成像技術、全球定位技術和計算機技術等成熟的技術產品和手段,收集交通事件情報,以利于研究交通事件規律。例如,電子警察――闖紅燈違法抓拍系統,違法超速抓拍系統,流量采集和信息誘導系統等。
二、本學科研究發展方向認識
(一)、交通事故處理技術
道路交通活動在我國經濟持續高速發展的今天,出現了事故頻發的態勢,維護道路交通活動安全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義不容辭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條規定:國務院公安部門負責全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交通、建設管理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有關的道路交通工作。第七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第七條規定: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應當加強科學研究,推廣、使用先進的管理方法、技術、設備。 按照法律的要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進行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時,應當加強科學研究,推廣、使用先進的管理方法、技術和設備。同時積極做好道路交通事故安全預防工作。
交通事故處理技術包括以下內容:
1、交通事故現場勘查技術:研究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測繪和肇事車輛、痕跡物證的固定、提取、勘驗、記錄和分析以及現場防護和清理等的理論、方法和技術。
2、交通事故處理與鑒定技術:研究道路交通事故現場重現、肇事車輛和速度鑒定、痕跡物證鑒識以及事故責任鑒定的理論、方法和技術。
3、交通事故防治技術:研究交通事故防治的理論、方法和技術。本技術應當重視我國當前道路交通安全嚴峻形勢,應當充分吸收相關交通管理工程領域的技術成果,迅速轉化為預防交通事故的工程管理措施。公安道路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積極進行高速公路的相關交通事故防治技術的研究,遏制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嚴峻的現實交通情況。
4、交通事故安全評價:研究交通事故安全水平和交通事故安全管理水平的理論、方法和技術。
5、交通事故安全預測:研究交通事故安全發生、發展趨勢的理論、方法和技術,預測未來交通事故的特點和規模。
(二)、駕駛人安全教育和推廣技術
在公安實踐中,駕駛人管理屬于源頭管理,既要做好駕駛人的考試工作,又要做好駕駛人的審驗工作。駕駛人的考試工作制度比較完善,利用了一定的科學技術手段,而駕駛人的審驗工作比較滯后,沒有跟上時代的進步。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應當研究利用互聯網平臺等先進科學技術手段,為駕駛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安全教育和審驗制度,以減少交通安全違法事件。由于我國駕駛人眾多,駕駛人安全教育和推廣技術應當是本學科研究的一個重要發展方向。
(三)、交通安全違法防范處理技術
1、交通違法事件與防控技術,研究道路交通事件的自動檢測和防控的理論、方法和技術。這是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最重要研究發展方向,此技術的研究起著維護道路暢通的重要作用。例如,電子警察――闖紅燈、壓黃線違法抓拍系統,使得24小時在重要路口路段,司機都能夠感覺到被監控的壓力,自覺遵守紅綠燈的管控、遵守地面標線的指引,最大程度的保證了交通環境的安全性,電子警察被譽為永不下崗的交通警,從一個方面來說增加了警力。現在大力發展城市的智能交通系統中,360度高清攝像頭能夠清晰地抓拍到多種安全違法駕駛現象,在經過人工甄別,保證了被處罰安全違法駕駛人違法證據事實的可靠性,極大地糾正安全違法駕駛人的僥幸違法行為,維護了廣大遵守安全法駕駛人的正當權益,保護了城市道路交通安全。
2、交通監控技術,研究道路交通監控、突發事件預警與信息、交通指揮決策的理論、方法和技術;
3、交通安全違法取證技術:研究發生安全違法事件時,執勤民警取證的相關技術手段和方法。
4、交通安全設施規劃與應用技術:通過調查分析,研究確定安全設施建立的客觀需求條件,觸發交通安全設施實施決策的理論、方法和技術。
三、本學科發展的人才培養淺議
本學科的發展需要相關人才的培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科技人員,一方面來源于社會各大專院校,一方面來源于公安一線民警的自我成才。公安一線民警的自我成才依賴于成才者本身的科學技術素養,廣大的本學科相關人才培養更依賴于社會各大專院校。作為本學科發展的人才培養應當特別重視大專院校的人才培養工作。警察學院作為社會大專院校,在培養本學科發展人才上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交通管理工程系交通管理專業就是培養本學科交通安全執法技術專業人才的搖籃。交通管理專業又是一個跨學科的專業,專業人才培養要考慮服務本地公安工作,又要考慮相關專業基礎知識和專業技能的培養。因此,在培養計劃中要統籌本學科基礎知識和技能的基礎上,增加公安學、管理學相關學科知識內容,培養公安一線需求的綜合性高級應用人才。
【參考文獻】
[1] 王續坤著 交叉科學結構論 第11頁大連理工大學出版社 2003年12月第一版
[2] 王續坤著 交叉科學結構論 第14、15頁大連理工大學出版社 2003年12月第一版
關鍵詞:惡劣天氣 運輸企業 安全管理
中圖分類號:C2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4)07(a)-0144-01
通過對北京市二十世紀八九十年代交通事故與氣候關系研究,得出氣候與交通事故之間關聯度R雨=0.8800,R雪= 0.8714,R霧=0.8709,R大風=0.8712[1]。可見惡劣的氣候因素能夠很大程度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因此,加強對惡劣天氣道路運輸管理對增強道路安全極為關鍵。
1 惡劣天氣對安全行車的影響
2004年8月份《突發氣象災害預警信號試行辦法》的出臺,強調當臺風、寒潮、暴雨、大霧、沙塵暴等十余種惡劣天氣可發出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當前影響我國道路交通安全的惡劣天氣主要有暴雪、大霧、高溫、大風等。
1.1 大風對道路交通安全的影響
車輛在道路上由于受到風的影響,常會產生“擺動”現象,尤其遇到大風時,車輛所受到風力影響車身受力不均勻,在加上車輛縫隙受氣流影響形成摩擦,車速達到一定程度將會發生擺動。有專家測量發現,一般普通車輛當車速保持100 km/h時,若遭遇約8~10 m/s大風時,車輛會在百米范圍內出現橫向的4~5 m的偏差。[2]此外,卡車和客車的偏移距離更大,而一旦風向和車輛行駛同向時,車輛制動距離會有所增長;當大風情況下轉彎時,車輛的轉向半徑會發生相應變化,給駕駛員的架勢增加難度和風險。
1.2 冰雪、暴雨對道路交通安全的影響
當出現冰、雨雪時,公路里面的附著系數降低,容易打滑導致汽車制動失靈,進而導致交通事故的出現。研究顯示,普通的瀝青路面附著系數為0.6,而結冰路面和積雪路面附著系數不高于0.2,[3]從巨大的附著系數差距就可以想象雨雪、結冰路面存在的安全隱患。另一方面,當駕駛員面對雨雪天氣時,除了受到雨雪造成的路面因素影響外,駕駛員還受到能見度影響和個人心理壓力的影響,當駕駛員遇到風雨雪天氣,能見度低,交通道路標志辨認難度大,在加上駕駛員心理壓力作用,制動次數頻繁,這些均容易導致交通事故的出現。
1.3 大霧對道路交通安全的影響
大霧天氣引導交通問題的根源在于“能見度”,能見度的降低,直接造成駕駛員可視距離變短,按照交通車輛安全測量結果,在路況、天氣、車輛等良好情況下,車距保持的距離不小于車速的數值,但大霧天氣下,由于能見度低于平常,駕駛員對車距判斷難度增大,當駕駛員發現潛在危險時,已經來不及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從而導致交通事故較容易發生。
2 道路運輸企業應對惡劣天氣的安全管理措施
由于惡劣天氣對道路交通系統的人、車、路-環境因素都產生了一些不良影響,從而增加了交通事故發生風險。因此,道路運輸企業應加強惡劣天氣下的安全管理,確保道路運輸的安全。本文從人、車、路-環境三個方面,討論惡劣天氣條件下道路運輸企業的安全管理措施。
2.1 駕駛員安全管理
(1)駕駛員的遴選。
駕駛員個人是交通事故發生的重要影響因素,甚至駕駛員群體中存在一類“事故專業戶”,他們受到自我心理、身體缺陷的制約,事故發生率高于其他駕駛員。2001年初我過敏交通部頒布《職業汽車駕駛員適宜性檢測評價方法》,嚴格對駕駛員進行檢測,通過對其速度估計、選擇反應、動體視力、暗適應、處置判斷、深度知覺等方面綜合評判。對駕駛員進行適宜性檢測會將那些潛在的事故多發者檢測出來,阻止其進入駕駛隊伍,《職業汽車駕駛員適宜性檢測評價方法》的頒布和實施,使得駕駛員隊伍水平保持在一個相對較高的水平,從源頭上預防事故的發生。
(2)駕駛員的模擬培訓。
一旦駕駛員面對惡劣的非正常天氣時,危險出現時留給駕駛員反映時間較短,導致交通事故出現。如若能在平時惡劣天氣情況下安排模擬訓練,使駕駛員能夠感受惡劣氣候可能出現的狀況,輔以正確緊急處理方法。加強惡劣天氣駕駛員緊急情況的培訓力度,可幫助駕駛員在惡劣天氣條件下減少反應對策的時間,從而最大限度避免惡劣天氣下交通事故發生率。因此,道路運輸企業為保障安全性,應在日常加強模擬訓練頻率和強度,讓駕駛員能感受不同的惡劣天氣,如大雨、暴雪、大霧等,從而增強駕駛員面對惡劣氣候應變能力,從而提高運輸企業的安全性。
(3)駕駛員安全意識教育。
道路運輸企業除加強對駕駛員惡劣天氣的培訓外,更應該對駕駛員進行針對性安全意識教育,讓駕駛員充分了解不同惡劣天氣氣候條件對路況、車輛、駕駛員的影響,并教授駕駛員駕駛時的注意事項和可采取的對策。如遇到結冰、大雪、大雨條件下,由于路面附著系數較低,駕駛員應減緩行車速度,并增加行車距離;若出現大霧天氣,由于能見度低,駕駛員最好選擇適當的位置停車等待。為警示駕駛員,珍惜生命,安全意識教育開展的同時可加入惡劣氣候條件下重大交通事故案例分析,借助已成現實血淋淋悲劇案例,提升駕駛員安全意識,進而規范自己在惡劣天氣條件下的駕駛行為。
2.2 車輛安全管理
惡劣天氣下行車對車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道路運輸企業應該針對不同的惡劣天氣,制定一整套車輛安全管理措施,確保行車安全。例如,針對冰雪天氣,安裝防滑鏈,檢查防凍液是否需要更換;針對高溫天氣,應該確保冷卻系統的正常工作,滅火設備齊全;大霧天氣下,出車前檢查防霧燈、示寬燈和尾燈是否完好等。除此之外,道路運輸企業應該制定惡劣天氣下車輛安全檢查制度、調度制度,安排專門安全人員加強對車輛的安全檢查,調度車輛技術狀況良好車輛進行運營。
2.3 道路-環境的安全管理
在環境方面,運輸企業應加強與氣象部門的合作,密切監視天氣變化,尤其是大風、暴雨、冰雪、大霧及高溫等惡劣天氣的監測,充分做好應對惡劣天氣,確保行車安全的措施,提高快速處置,緊急反應的能力。
3 結論
而今,惡劣天氣現象發生越來越頻繁,因惡劣天氣導致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時有發生,給企業帶來了較大的經濟損失,給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了威脅。因此,有必要加強道路交通系統的人、車、的三個影響因素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定有效的應急預案,提高企業的快速反應和處置能力,有效預防惡劣天氣條件下的道路交通事故。
參考文獻
[1] 戴曉云,田曉,容俊.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管理探析[J].西部交通科技,2012(3):109-111.
關鍵詞 超速;行車安全;危害;對策
中圖分類號 V471 文獻標識碼 B 文章編號 1005―9646(2009)01―0012―02
2008年7月8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通報了上半年全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和交通事故主要情況。2008年上半年,全國共發生道路交通事故13.1萬起,造成3.3萬人死亡、15.2萬人受傷,直接財產損失5.01億元。其中,因超速行駛導致的事故死亡人數總量較大,占總死亡人數的14.6%,同比上升0.5個百分點。
交通事故的危害性不僅反映在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上,而且,對社會和家庭的負面影響也是不言而喻的。從以上數據我們可以看到,車輛超速,已成為公路交通事故的“罪魁禍首”,是公路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殺手”。然而“十次事故九次快”的真正含義不被人們所清醒的認識。
所謂超速行駛,是指機動車駕駛人員在開車過程中超過了在行車當中所面臨的時間、地點、道路交通環境條件所能允許的行駛速度。機動車駕駛員連同所駕駛的機動車輛與所行經的道路和所處環境之間會出現許多難以適應的情況,人、車、路及環境這幾個方面的協調關系遭到破壞,上述幾方面的關系一旦失調,隨時可能出現許多非正常交通現象,甚至發生交通事故。因此,這里所說的“超速行駛”,并非單指超過交通法規和限速標志所規定的速度限制,而是包括了許多特殊情況下的具體場合所不允許超過的行駛速度,這種特殊情況下的具體場合有客觀存在的,也有機動車駕駛員在駕車過程中人為造成的。公安部交管局有關負責人分析全國道路交通事故特點時曾指出:超過五分之一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是由超速行駛所導致,而在普通事故中這一比例為八分之一。
1 超速造成的惡性事故案例分析
近年來,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把超速行駛違法行為作為治理路面行車秩序整頓的重點,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加強管控,使因超速造成的事故比率有所下降。但仍有一些因超速造成的惡通事故頻頻發生,來看以下的案例。
案例1:2004年11月27日,四川巴中運輸有限公司客車駕駛員李波駕駛客車從通江縣開往上海,在臨近四川省周至縣城處,駕車翻入右側7.5米深的黑河河床中,造成26人死亡、46人受傷的特大交通事故,經長安大學汽車檢測中心檢測,得出肇事大巴出事時時速為60公里,超過《道路交通安全法》關于夜間行駛以及遇有雨、雪、結冰等氣象條件時規定時速一倍。
案例2:2007年2月13日,一輛鄂F牌重型大貨車由南往北行駛至京珠高速公路粵境段時,與一輛粵x牌小客車發生碰刮,兩車相撞后沖出右側防護欄翻落9米深的護坡,造成8人當場死亡,5人受傷,兩車嚴重損壞及道路設施損壞的特大交通事故。交警部門勘察現場后認為,粵x牌小客車行駛速度過快,導致發生緊急情況時操作不當,這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這也是2007年春運期間最大的交通事故。
案例3=2008年8月12日12時40分左右,克州阿合奇縣考入內地高中班的學生及其家長、教師乘坐一輛客車前往阿圖什市體檢,客車行駛至阿圖什市與阿合奇縣交界處時,車輛超速側滑失控后撞擊山體,造成25人死亡,5人受傷。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公安、教育、交通等部門聯合調查認定,事故車輛出站后沿途私自載客出現超載,又在連續下坡急轉彎時超速,因駕駛員處置不當導致車輛失控翻車,屬于典型的超速超載行駛。
三個案例,一個原因――“超速!”。正所謂“十次事故九次快”,這一安全行車警示語,駕駛員恐怕都背熟了、聽煩了。但是,由于超速行駛而造成巨大損失、付出血的代價的交通事故依然接連不斷發生。
2 駕駛員超速的幾種情況
2.1開賭氣車。這是很多開車者常犯的毛病,有時嫌前面的大貨車如蝸牛爬行,鳴笛閃燈無濟于事,于是一怒之下找個間隙,左沖右插,不顧一切地超越它;有時被后面的車子野蠻超車,被超的心里不服氣,就一腳踩盡油門,飛起車來與它一較高下。
2.2開英雄車。這種情況通常在有1―2駕齡的駕駛員上發生。他們的駕駛水平還不夠穩定,卻常常認為自己的已經有一定的駕駛經驗,此時,如有駕駛員的好友(特別是女朋友)在一旁的時候,為了顯示自己的駕車技術高超,往往超速行駛并采用一些非常規的駕駛技術,從而帶來嚴重交通安全隱患。
2.3開順風車。這里“順風車”的意思是“新車跑好路”,新車性能好,提速快,控制起來得心應手;另一方面近年來道路建設速度加快,路況較好,視線開闊。兩方面的原因促使駕駛員產生麻痹心理,以為開快點也沒什么問題,否則給好車好路帶來浪費,給超速行駛埋下隱患。
2.4開急事車。工作、生活中難免會遇到一些事情,需要從甲地趕往乙地處理,駕駛員的工作性質決定了遇到類似的急事必然更多。為搶時間到達,或者禁不住車上乘座人的催促,駕駛員一個把握不定,也容易開超速行駛。
2.5按心情開快車。每個人都會遇到心理煩焦的時候和心情較快的時光,這時受情緒的波動,很容易造成心情的關系而超速行駛,而恰恰這時是最危險的時機,如不加以控制極易因超速行駛而發生交通事故。
2.6開麻痹大意車。當駕駛員在繁華地段注意力比較集中時間后,經過適當的空閑路段或比較好的路段時,在不經意間會加速行駛、超速行駛的概念會拋在腦后,而這時也是交通事故的隱患之處。這也是遭到監控處罰的主要路段之一。
3 超速對安全行車的影響
“十次車禍九次快”,很多人喜歡開快車追求刺激與,但車速過快時,駕駛人的視力會跟著車速的上升而明顯降低,導致增大視野模糊范圍,使駕駛人難以看清前方狀況;而且車輛在高速行駛時,發生撞擊所產生的沖擊力是與車速的平方成正比,所以超速行駛相當容易釀成車毀人亡的慘劇。超速對安全行車造成的影響主要有以下幾點:
3.1超速行駛影響駕駛員的視覺。車輛在行駛中,駕駛員的視野、動視力、周邊視力都隨車速的變化而變化。據測試,時速40公里時,駕駛員可以觀察到90度至100度(視野度)范圍內的物體;時速為105公里時,就只能觀察到40度內的物體了。時速為40公里時,一般駕駛員可看清前方200米以內的物體;時速為100公里時,就只能看清160米以內的物體了。超速行駛,使駕駛員視野變窄,視力減弱,對前方突然出現的險情,難以及時、準確、妥善地進行處置,容易引發交通
事故。
3.2超速行駛使制動非安全距離延長。汽車在制動過程中所需的時間包括:①駕駛員反應時間;②制動器的反應時間;③制動器的工作時間。駕駛員的反應時間與制動器的反應時間的總和約為1秒。根據計算。在這個時間內,若我們以70公里/小時的速度行進,當前方19米處突然橫穿出一名行人時,即使采取了緊急制動,其結果也將是無濟于事;如果以30公里/小時行進,那么汽車將會在距離橫穿馬路人約6米的地方停下來。即車速越快,制動距離越長,制動非安全期越長,從而也就增大了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3.3超速行駛影響車輛的操作穩定性。超速行駛車輛操作穩定性惡化,特別是在彎道處行駛,由于離心力的作用,易使車輛向回轉中心外側發生側滑或傾斜。如果在路面附著系數較小的道路上行駛,就可能測滑、撞車或撞巖;如果在路面附著系數較大的道路上行駛,就可能造成翻傾等事故。
3.4超速行駛增加道路上的交織點和沖突點。超速行駛造成超車的機會就會增多,每次超車,都必須提高車速進行高速交會;被超者則需減速讓行,這就增加了道路上的交織點和沖突點,從而增多了發生事故的可能性。
3.5超速行駛會造成心理緊張,措施失當。駕駛員在超速行駛中,如果突然遇到意外情況,心理就會極度緊張,慌亂之中根本無暇冷靜思考、準確判斷,采取的緊急措施常常是顧此失彼、欲避卻趨,交通事故往往就在此時發生了。
3.6超速還會對影響駕駛員的身心健康,造成“高速行車綜合癥”。現代醫學研究表明,車輛行駛的速度越快,駕駛員的精神就越緊張,大腦皮質興奮性增高,腎上腺皮質醇濃度增加,促使心跳加快。長時間的高速行車,可使心肌疲勞而影響心血管功能,還容易誘發冠心病。另外,如長期高速行駛在普通的公路上,還會產生劇烈的顛簸和振動,會使腦血管產生痙攣,而引起頭疼、眩目、惡心、嘔吐、耳鳴、耳聾等癥狀,從而帶來交通隱患。
4 安全車速的控制
正確控制車速,是安全行駛的一個必要條件,所謂“中速行駛,安全禮讓”,講的就是這個道理。一般來說,根據自己所駕駛車輛的車型和性能,經過實踐和測試,大都能摸索出自己最喜愛、感覺最自如的一種車速。如果這種行車速度能夠符合交通法規中的有關規定和交通環境,即可把這種車速定為自己的安全車速。正確控制車速,應注意下列幾個方面:
4.1密切觀察沿途交通標志,又不過于依賴交通指示。遇有限速標志時,須嚴格按標志規定行駛。但實踐中又不能太依賴交通指示,即有危險標志的路段,必有危險,而沒有危險標志的,并不意味著絕對安全。另外,即便是正式設立的交通指示,也并非百分之一百準確無誤,駕駛員必須始終集中注意力,看清路面的實際情況。
4.2根據行駛道路狀況和運行條件,靈活掌握和控制車速。該快就快,該慢就慢,該停就停。盲目開慢車也是不正確的,尤其是占用快車道(超車道)開慢車,你不要指望別人開車也像你那樣悠閑,你開得太慢,可能會迫使他冒險超車,一旦出事,難免殃及你的慢車;還有,如果你是在高速公路上開慢車,相對于正常的車速,你幾乎等于把車停在路中間了,后面的車呼嘯而至,后果可想而知。因此,開車不要太快,也不要太慢。實在不想開快,就不要擋道。在交通擁擠、車輛較多、車流已有自然速度節奏的道路上行駛,要使自己的車速隨車流速度行進,不要性急超車,保持車速與同向行駛車輛間距相適應。這樣即便發生一些突況,如曝胎、前車突然剎車等,駕駛員也能即時反應,采取有效的措施進行控制,減少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4.3遇有路口,切記減速慢行。現在有一奇突的現象,在路口綠燈的指揮下容易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因為綠燈亮的一方加速行駛,而聞紅燈者比皆是,而且這樣事故往往比較嚴重。所以,遇有路口一定要減速慢行,左右望,保持正常車速,切勿超速行駛。
4.4在復雜天氣條件下,尤其要保持好車速。如在夜間道路上行車,夜間的交通量相對減小,行人和自行車的干擾也比較少,加上駕駛員的心理狀態(如急于快趕等)。一般比較容易高速行車,因而很可能發生交通事故,駕駛員應該充分認識到在夜間高速行車的危險性。另外,如遇下雨、下雪和下霧等惡劣的天氣時更須低速小心行駛。
2009年5月28日23時05分許,本市駕駛員孔某駕駛裝載貨物超出限寬規定的天津號牌半掛車,沿楊北公路由東向西行駛至20公里處時,與對向駛來的一部小客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小客車駕駛人張某受傷、乘車人竇某死亡。
案例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機動車載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質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不得遺灑、飄散載運物。第九十二條規定: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運輸單位的車輛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該起交通事故肇事車輛裝載貨物超出限寬規定,是導致該起事故發生的原因。近年來,車輛違法超載的情況比較普遍,隨之而來造成的交通事故也日益增多。造成這種情況的一個主要原因就是部分車輛運輸單位,特別是部分駕駛人片面追求經濟效益,未能充分認識到違法超載危害之多,其中最明顯的是超載對汽車使用壽命危害極大,它可以導致車輛油耗增加,氣缸磨損加大,離合器片燒毀,車架和鋼板彈簧片斷裂等情況。違法超載還會嚴重危及行車安全,嚴重超載會造成爆胎,引起車輛突然偏駛。超載還嚴重影響汽車轉向性能,造成轉向沉重,容易造成翻車事故。同時,據有關部門實驗證明,每超載一噸,機動車制動距離就增加1米。
那么,作為市場經濟體制下高危行業的道路運輸企業,如何從加強安全管理和“預防為主”入手,減少事故發生,使員工特別是駕駛員能更好地保護自己、保護他人呢?
一、健全制度,規范管理
“無規矩不以成方圓”。健全完善安全生產各項制度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礎,規范安全生產管理則是關鍵。
細化安全管理工作,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強化安全生產日常工作管理的可靠保障。把各項任務和措施層層分解落實到部門和各個崗位,實行安全與工資效益掛鉤考核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的制度。同時,單位主要領導與分管領導、單位與部門、部門與具體崗位,均層層簽訂責任書,形成安全生產責任明確,條款細化,獎懲分明的鏈條體系和管理格局,真正做到安全生產人人有責。
堅持安全例會制度,強化安全生產日常工作管理。安全例會制度是強化安全生產日常工作管理的有效手段,堅持定期召開安全例會,以會議形式抓好法律、法規的宣傳學習,抓好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分析和警示教育,分析本企業、本單位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和落實相應措施,部署好下一步的安全生產工作,以確保安全生產有條不紊的進行。
二、加強教育提高駕駛員素質
大量的交通事故表明,人的因素是引起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主要為駕駛員忽視安全,違章行車、精神不集中、反應遲緩、缺乏經驗、技術生疏等。
企業要加強駕駛員的安全教育,使他們提高安全生產素質,做到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懂得安全知識,遵守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安全技能,遵守職業道德和公共道德。除此之外,企業還必須嚴把“三關”:一是嚴把駕駛員的聘用關,從駕駛技能、思想道德、文化水平、身體狀況、綜合素質等方面對其進行考核;二是嚴把檢查關。要加強日常和定期檢查,對違章和違規駕駛員絕不能心慈手軟,要堅決予以處罰或清退,使駕駛員隊伍始終保持良好狀態;三是嚴把審驗關。要結合交警、交通部門的年審、年檢工作,及時對駕駛員證件、資格、技能、健康等情況進行查驗,同時建好基礎檔案,為對駕駛員進行規范性、綜合性管理打好基礎。使駕駛員管理逐步走向規范化、標準化、程序化。
三、落實措施,防范安全事故風險
道路運輸是高風險的行業之一,存在事故高發的特點。因此,做好安全事故的風險防范,消除事故隱患和遏制事故發生是確保運輸企業生存和發展的保障。
《道路交通安全法》突出了“以人為本”的立法精神,強調人的生命價值至高無上的執法理念。確立了人的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則。結合我國目前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費用大幅度上升的實際,為提高企業抗御風險的能力,強化經營者的安全意識,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除實行高額保險外,企業還應建立履約金、安全保證金、安全費用等制度。從而減輕企業發生事故時所要承擔的經濟責任。
定期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尤其是重大節日運輸前進行重點檢查,把好駕乘人員上崗關、車輛技術關、運輸裝載關,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發生。
采用先進技術,加強車輛和駕駛員動態管理,結合推廣安裝GPS全球衛星定位系統平臺,對車輛超速、超載等違章行為進行監控,確保行車安全和駕駛人員安全。
四、堅持以人為本,實施人性化管理
運輸企業安全管理系統中的要素是人、車和環境,其中最關鍵的因素是人。人是企業之根本,人是管理工作中最活躍、最能動的因素。要將“以人為本,親和管理,安全高效”的思想貫穿運輸生產全過程,使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人性化管理是貫徹“以人為本”思想的主要體現。人性化管理強調的是人的角色置換,重視人的主觀能動作用。因此,我們力求做到以客觀、科學的態度,實事求是的精神全面綜合地對事故和人進行分析處理,既吸取事故教訓,又使肇事司機和廣大員工受到教育。
交通事故發生后,作為駕駛員既是事故的肇事者。又是事故的受害者。有的肇事者受傷以至喪生,既使沒有受傷,精神上也受到很大打擊,并陷入對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損失的深深悔悟與自責中。為此,我們在事故發生后要更多的是發揮企業人性化的感化作用,關心事故責任者,給他們以精神上的慰藉,生活上的關懷,化解駕駛員肇事后的矛盾心理,分析造成事故的原因,吸取深刻的教訓,并幫助他們從事故的陰影中走出來,使其他員工從中受到啟迪和警示。
中圖分類號:G71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791(2012)04(a)-0000-00
交通事故的發生,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人的因素是最主要的。據有關資料介紹,有人從心理學的角度對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進行研究,得出“某種氣質類型的駕駛員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多”的結論,無疑這是一項有益的研究。但在實際生活中,我們并不能決定何種性格類型的人可以從事汽車駕駛,何種性格類型的人不能從事汽車駕駛。因此,我們只能在汽車駕駛教學中有針對性地加強學員安全性格的培養,從而最大程度地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為此,筆者根據有關專家的研究成果,結合自身的教學實踐,就學員交通安全性格培養問題作以研究和探討。
1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的駕駛員性格特征
心理研究結果顯示,一個駕駛員的性格,對其駕駛行為起著主導作用,而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一般都與駕駛員的不良性格是緊密相關的。通過較長時間研究發現,具有下面這此性格的人,比較容易引發交通事故:
⑴得過且過型。這種性格的駕駛員,在參加駕駛員培訓過程中,往往表現為不虛心學習,不勤學苦練真功夫,專搞歪門邪道走關系。
⑵狂妄自大型。這種性格的駕駛員,情緒發生快而多變,習慣于油腔滑調,駕車中容易出現強行超車或爭道搶行等危險動作。
⑶粗心大意型。這種性格的駕駛員,一般會出現處理情況粗心大意,顧前不顧后,理解問題不透徹,駕車時不能保證行車安全,駕駛技術水平的提高也比較緩慢。
⑷意識淡薄型。這種性格的駕駛員,一般會經常性地出現闖紅燈、彎道停車、隨意變更車道等行為,給交通安全帶來直接的隱患。
具有上述這些性格特征的駕駛員,一般都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汽車駕駛的安全性,更加容易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2在教學中培養學員安全性格的途徑
2.1在理論學習階段注重安全性格培養。
在汽車駕駛員培訓過程中,理論教學培訓是一個重要的學習環節。汽車駕駛培訓機構必須加強理論教學,其中也就包括汽車駕駛員安全性格培養。在這一階段的教學中,要讓學員對駕駛員的職業道德、交通法規及安全常識有一個全面的認識和了解;通過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系統學習和事故案例分析講解,使學員懂得違章行車時造成的惡果。同時,還要讓學員學習掌握油、電路故障的檢查、調試及日常維護等常識性的知識,從而為上車進行實踐技能操作打好基礎。
2.2在基礎駕駛訓練階段注重安全性格培養。
基礎駕駛訓練是學員學習駕駛技術的入門起步階段。在這個階段的學習中,要注重培養學員正確的駕駛姿勢和操作動作,通過反復訓練,使學員養成一個正確駕駛操作的好習慣,也是培養學員安全意識的一個重要形成過程。在這個訓練中,教練員應根據學員的不同個性培養適應駕駛職業的安全性格,消除危及安全的性格特征。
2.3在一般道路駕駛訓練階段注重安全性格培養。
一般道路駕駛訓練是在人車較少的僻靜道路上進行駕駛操作的綜合訓練。包括起步、停車、加速、減速、換檔、轉向、制動、靠邊停車、信號燈的正確使用等方面的練習。這一階段的安全行車意識的培養,關鍵在于教練員的正確指導,及時對學員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教學過程,尤其是在彎道、上下坡時要特別注意的安全行車問題和基本的操作要領,在平坦道路超車、會車時要注意的事項,不能盲目冒進,判斷失誤就會造成行車事故。因此說,在一般道路駕駛訓練階段加強學員安全行車意識的培養更為重要。
2.4在復雜道路駕駛訓練階段注重安全性格培養。
復雜道路駕駛訓練,是學員駕車在城市貫通路、盤山路、泥濘顛簸路面、雨雪冰滑路面等復雜路面及交通情況下的駕駛技術訓練。訓練中,要讓學員按照交通法規的規定進行轉彎、會車、超車、通過十字路口、進行公路掉頭、避讓行人等練習,同時對學員在駕駛訓練中的違章行為及時制止和糾正,讓學員明確遵章守法是安全行車的根本保證,從而培養學員養成一個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的好習慣,同時也培養學員的安全行車意識。
2.5在高速公路駕駛訓練中注重安全性格培養。
在高速公路上駕駛機動車輛,對人的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對傳統的駕駛技術及常規方法提出了挑戰。因此,非常有必要改革傳統的駕駛培訓方法,為學員補上高速公路駕駛理論知識的學習和駕駛訓練課。目前可以通過兩個途徑來解決這一問題。一是加強理論教學輔導,增加高速公路駕駛理論基礎知識課,切實負責任地為學員上好這一課,強化并提高高速公路行車的相關知識;二是通過程控三維模擬駕駛器對學員進行高速公路駕駛技能的訓練,提高學員在高速公路上處置情況的能力,使學員身臨其境,很自然地進入“角色”,從而使學員掌握高速公路駕駛基本技能,學會正確分析、判斷、處置情況的應變能力,為在高速公路上實際駕車奠定基礎。
3學員安全性格培養過程中需要注意的問題
3.1切實增強教員的安全性格培養意識
現代心理學研究表明,人的性格并非與生俱來,而是隨著人的成長歷程而逐步形成和發展的,也就是說,人的性格是可塑的,而汽車駕駛員的安全性格同樣也是可以培養的。因此,必須首先提高對培養學員安全性格的重要性的認識,積極主動地把學員安全性格的培養貫穿于汽車駕駛員培訓教學的各個環節、各個階段。
3.2堅持因材施教原則
在汽車駕駛操作訓練過程中,除了要按照學員的共性特點實施共性教學外,還要針對學員的個性差異,進行個性化教學。教員要認真細致地觀察并指出學員的性格弱點,及時加以引導學員在主觀上進行調整,通過多次反復訓練,逐步培養學員良好的安全性格。
3.3建立良好的師生關系
在教學過程中,教員要從自身做起,努力與學員建立起平等和諧的良好師生關系,對學員要尊重,承認學員的個性差異,努力培養一個有紀律、講文明、重視安全的學員。這對于完成教學計劃也必將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4重視交通安全教育
關鍵詞:大學生 駕駛員 心理生理特點 安全行車 對策
中圖分類號:G7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7661(2012)22—0009—02
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小轎車已進入我國普通的家庭,然而隨著大學生駕駛員的增加,近年來有關大學生開車肇事的新聞也頻頻進入人們的視野,如在全國沸沸揚揚的藥家鑫撞人殺人案,“我爸是李剛”的李啟銘校園撞人案,還有大量的影響小些的涉及在校大學生駕駛員的交通事故,如2010年2月10日的上海女大學生高速公路撞死3名公路施工人員的案件及2009年9月1日發生的廣東番禺大學生司機撞人致三尸四命案等等,不勝枚舉,我們有必要從這些表面的、偶然的現象中尋找大學生肇事的更深層次的原因,從心理和生理的層面來分析大學生駕駛員在駕駛行為中的特點,從而進一步提出減少大學生駕駛員交通肇事的措施。
一、汽車駕駛過程及事故原因
駕駛員駕駛車輛在路上行駛,是一個由人、車、路、環境四個要素構成的道路交通系統不斷運作的一個動態過程。該系統的基本運作原理是:各種交通信息(如道路的信息,其它道路參與者的位置和運動的態勢,環境信息及被駕車輛本身的信息)通過駕駛員的感覺器官(主要是眼睛,還有耳朵、鼻子等)進入駕駛員的中樞神經系統—人腦,由人腦對這些信息進行取舍、判斷和分析,最后形成決策(轉彎、減速、加速、升檔、降檔、超車或保持車輛原有的運動態勢等),命令其運動器官(主要是手和腳)對車輛進行操作,使車輛按照駕駛員的意圖在道路上運動。
在這過程中只要有一個環節出了問題,道路交通系統就不能正常運作,也就是發生了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表現形式是多種多樣的,主要有碰撞、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事故的原因有人的原因、路的原因、車的原因和環境的原因以及這四者之間的綜合性原因,由于在人、車、路、環境構成的道路交通系統中,人(駕駛員)的要素起到一個主導的、核心的作用,在導致交通事故的各種原因中,駕駛員的原因也就占了絕大部分,根據有關專家對我國道路交通事故的統計分析,2004年全年共發生的517669起交通事故中,因駕駛員原因造成的事故有465083起,占89.9%;純粹因車輛機械故障或道路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所占的比例是很少的,04年是17662起,占3.4%。
交通事故中駕駛員的原因可分為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直接原因是事故發生前駕駛員的行為和事件,這些行為和事件直接導致了事故的發生,包括在交通信息感知環節,分析、判斷、決策環節,動作反應環節的差錯。
交通事故中駕駛員的間接原因是指影響駕駛員完成安全駕駛任務的信息接收和信息處理功能的駕駛員的條件和狀況。條件指的是駕駛員的心理和生理條件、駕駛經驗等,狀況是指駕駛時精力是否充沛、是否疲勞駕駛、是否醉酒駕駛、是否服用對精神狀況有影響的藥物等。大學生的心理生理特點屬于間接原因。
二、大學生的心理生理特點與駕駛能力之間的關系
駕駛員的駕車過程可分為交通信息感知、交通信息處理、動作反應三個階段。根據駕駛員在這三個階段的表現,將其基本駕駛能力分為視認能力、感知能力、精力集中能力、分析判斷能力、反應能力等。
在交通信息感知階段,和人的生理及駕駛經驗相關的生理條件包括視力的高低、聽力的好壞,有經驗的駕駛員會主動地獲取安全行車的關鍵信息;交通信息處理階段,是安全行車的重要環節。我國在校大學生的年齡多在20~25歲,他們身體各器官、各系統已基本達到成熟的水平,能夠勝任汽車駕駛工作,但大學生的視力跟社會上同齡青年相比較差。根據有關機構在2010年對分布在全國的多家高等院校不同年級學生的抽樣調查結果,70%以上的學生患有近視。300度以上高度近視的駕駛員,無論是否戴眼鏡,其視認能力和感知能力將受到不利影響。
交通信息處理階段屬于心理過程,在處理交通信息的過程中,有時需要提取過去儲存在人腦記憶系統中的相關經驗,并伴隨著個體對事物的喜歡、厭惡等情緒與情感過程,這一過程最能體現個體心理特點對決策的影響,同樣的交通信息,不同的駕駛員可能會做出不同的決策,交通信息處理階段取決于駕駛員的智力、駕駛經驗、心理生理條件。研究表明肇事司機的信息處理能力明顯偏低,大學生的動作協調能力普遍較差。這與我們各級學校的考試制度和培養人才的方式不無關系。而目前很多駕校培訓并不嚴格,大學生在考證期間操作實踐能力低沒有得到很好地克服。
駕駛員的動作反應階段是手腳執行大腦做出的決策操控車輛,和骨骼、肌肉及運動協調性等駕駛員的生理條件有關,也和駕駛經驗相關,一個經驗豐富的駕駛員在緊急制動時,是不會踩到油門踏板上去的,這和司機的應激水平密切相關。
人的應激能力既與生理因素有關,也與心理因素有關。應激是指當遭受緊張性刺激時,肌體產生的緊張性反應。在應激時肌體在心理上、生理上會產生許多變化,主要體現在主觀感覺、生理喚起和行為變化三個方面。應激的主觀感覺因刺激的強烈程度及人的心理個性而異,包括心煩、擔憂、焦慮不安、思維混亂、緊張甚至昏厥。在受到緊張刺激時,肌體會產生生理喚起,主要表現是呼吸頻率增快、心率加快、血壓升高、肌肉緊張、排汗增多等。而產生行為變化主要表現有手腳發抖、聲音顫動、聽不到別人在說什么等。在簡單、穩定的交通條件下駕駛車輛是容易的,但汽車在行進時常會出現預想不到的緊急情況,如行人突然橫穿,別的車道行駛的車突然變線進入你的車道等。
大學生駕駛員一般都是新手。這一點非常致命,因為駕駛經驗對視認能力、感知能力、精力集中能力、分析判斷能力、反應能力都有重大的影響。隨著駕駛時間的增長,上面所述的所有對大學生駕駛員駕駛能力有不利影響的因素,都能得到不同程度的克服,由于大學生的智力高于平均水平,只要假以時日,是能夠成為合格的駕駛員的,可惜很多嚴重事故就在這個過程中發生了。
前面提到的藥家鑫案、上海女大學生撞道路維修工人案及番禺大學生撞人案都是實際駕駛車輛不到兩年的新手。
藥家鑫案中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在交通信息的感知環節,發生事故之前,藥家鑫正在低頭擺弄汽車音響,根本就沒有看到騎著電動自行車的受害人張妙,直至碰撞發生后汽車已行駛了一段距離才感覺到好像撞到了什么東西,這才停車查看,至于撞車以后刺殺受害人的行為和本文無關,不做分析;而上海的女大學生撞人事故的直接原因則是發生在分析、判斷、決策環節,正在駕車高速行駛的這位女大學生倒是看到了正在施工的工人,由于驚慌失措,頭腦還沒來得及做出剎車或轉向避讓的決策,人已經撞上了,顯然和該生應激能力不足有關。
三、大學生駕駛員安全行車的對策
我國規定18周歲以上的公民就可考小車駕照,大學生利用暑假或寒假考個車牌再正常不過,但拿到車牌后不管是否擁有自己的車輛,在讀書期間最好不要開車。
要想開好車,必先做好人。大學生駕駛員必須充分認識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明確駕駛行為的社會責任,尊重自己的生命,也尊重別人的生命。學校應將交通法規、交通事故處理程序、保險理賠程序及人員傷亡賠償標準等的重要內容及安全行車的理念通過選修課、講座等形式傳授給學生,教學方法可采用案例分析教學法,使學生易于理解和接受。
考了車牌后,第一次上路前,最好找一塊空地練習一下以熟悉車輛的操控特點,同時檢查車輛的燈光信號、制動、轉向性能是否正常。然后將車開到道路交通條件較簡單的路段上行駛,等熟練后再開到復雜的路段去。當然,學生在校讀書期間盡可能不開車是最有效的措施。
參考文獻:
[1]鄭雪.大學生心理手冊[M].廣州:暨南大學出版社,1999.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通過抓好源頭、完善設施,廣泛宣傳教育,落實責任,嚴格操作,全面推進郵政交通安全工作。創建更加安全、暢通、和諧、穩定的交通環境。
二、活動目標
以“愛車守紀,安全節約,熱情服務,文明行車”為目標,完善安全設施,確保交通有序暢通,提高管理水平,增強守法意識、服務意識、全局意識,減少交通事故。
(一)提高郵政車輛安全工作與管理水平,增強駕駛人員的安全責任意識和安全生產執行能力,確保全年安全行車無事故,更好地為我局保障支撐服務。
(二)此次活動以“安全第一、杜絕違章”為目標,以教育與獎懲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考核評比。
(三)活動期間將定期組織培訓,加強交通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的學習,駕駛人員應自覺主動檢查車輛狀況,保持車輛使用性能完好和衛生清潔,并做好車輛的檢查記錄和每天的日志。
(四)活動結束時將開展滿意度測評,綜合評價每位駕駛人員服務質量的優劣。
(五)參加綜合評價人員:局領導、各科、部室負責人及班組長。
三、時間安排
從2010年4月20日開始,到2010年7月30日結束,活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階段(4月20日至4月30日)
主要活動內容:制定活動方案,宣傳發動,完善制度,排查安全隱患。
(一)制定活動方案,安排具體工作內容及要求。
(二)召開全體駕駛員會議,做好宣傳發動工作。
(三)完善車輛各項制度,組織駕駛員學習討論。
(四)對所有車輛進行一次安全隱患排查。
第二階段:自查自糾階段(5月1日至7月15日)
主要活動內容:整改隱患,加強安全和法制教育。
(一)及時發現和排除各類影響車輛正常運行的安全隱患,確保車輛隨時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
(二)組織駕駛員進行行車安全教育和評比,實行“安全例會制度”,定期召開安全例會。
(三)聘請交管系統***上一堂交通安全教育輔導課,開展交通法規學習、交通事故案例分析,相互交流行車經驗和教訓。
第三階段:檢查、驗收、評比階段(7月16日至7月30日)
主要活動內容:總結經驗,樹立典型,鞏固成果。
(一)組織全體駕駛人員開展滿意度測評,綜合評價每位駕駛人員服務質量的優劣。
(二)測評標準,根據《車輛管理制度》駕駛員處罰措施的內容進行評定。
(三)主要評定內容,從愛車、守法、節約、準時、文明,做到“七條禁令”等項目。
(四)此次活動給予評選及獎懲。
四、獎懲勵方法
1、“流動紅旗車手”一名。 獎金: 800元
2、無安全事故及無違章記錄。各獎勵: 500 元
3、損失在XX元范圍內的駕駛員懲罰 500 元
4、損失在XX 元以上的駕駛員,懲罰1000元及負相關責任。
五、工作措施
(一)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識。
(二)嚴格各類車輛管理,規范駕駛人員的行為規范。
(三)加強車輛駕駛人員的管理,從源頭上減少事故隱患。
六、組織領導
組 長:李洪
副組長:蔣裕滸 江建林
成 員:張靜 龍飛 龍成云 劉必前 周華林 蔡賓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此項活動的落實。
辦公室主任:江建林
辦公室副主任:龍飛
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負責“百安”活動的日常工作。辦公室成員由楊開明 張勇 吳高明 唐世明 楊兵 組成。
七、相關要求
(一)提高認識,明確責任。此次“百日安全無事故”活動是當前一項重要工作和緊迫任務。要予以高度重視,緊抓不放。全體駕駛員要服從領導,聽從調動,努力完成交給的各項運輸任務,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
(二)嚴格操作規程,掌握車輛性能。熟練駕駛技術,努力提高安全操作水平。愛護車輛,搞好車輛的保養,維修和車容衛生,出車準時、準點,服務周到熱情,盡量滿足用戶合理化需求,不斷改進服務工作。
(三)駕駛人員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嚴禁酒后駕車、疲勞開車、超速超載、違章變道等,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謹慎駕駛,自覺執行安全行車規定,做到安全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