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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調查,我國建筑事故死亡人數從2008年十萬人以上到2009年下降到九萬人以下,這表明了我國在建設工程安全方面有了防范措施,安全形式有所好轉。但在2009年到2014年從事故發生頻率和死亡人數的總體趨勢上,仍是處于有幅度的波動狀態,相對于全國安全知識普及和安全制度的規范,在建設工程安全實際生產方面,整體態勢仍不容樂觀。因此在建設工程的安全方面,要從施工中的每一個參與者做起,落實到根基,樹立起嚴謹的安全防范意識,才能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
2我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現狀和產生原因
2.1我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現狀
根據《2014年全國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式分析報告》中對建筑施工事故統計的分析顯示,目前全國建筑施工傷亡事故類別仍主要是起重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坍塌、觸電傷害等,并且,隨著土地占用面積的控制、土地租金貴等原因的綜合影響,在施工項目的高度上日益高層化發展,造成了近年來在施工過程中塔吊等起重設備的事故發生率提高,引起了我國對建設工程安全問題的新重視。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之前公布的2014年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情況通報顯示,在2014年全國范圍內發生的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統共613起,死亡人數741人,同上一年同比分別下降了8.56%和3.84%。全國有29各地區發生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在這其中事故起數較少和死亡人數相對較少的省份有新疆、河南、青海、寧夏,而上海、浙江、江蘇、廣東等省份發生的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相對來說比較多。由此可見,在當前我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形式仍然嚴峻不可忽視,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還是較大,并且部分地區的事故發生率和死亡人數都有不同程度反彈,情況復雜多變。
2.2導致現狀產生的原因
形成這種態勢的原因主要有五方面:一是我國在建設安全法律法規上亟待完善;二是建設企業安全生產的基礎工作不扎實、有漏洞;三是建設市場機制不健全,有的傾向;四是安全監管、實施監督方面相對薄弱;五是建設從業者的整體素質較低,綜合水平有帶提高。因此為了加強我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我國相關的建筑工程部門了一系列安全性文件,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力求做到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單位的主體責任,建立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有效機制。
3關于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創新理念的建議
3.1從隱患的局限性到危害的全局性,認識全員參與的安全管理觀
任何一項工程在建筑施工上都不是百分百完美的,會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隱患和危害,而只有正視了存在的潛在隱患并且用正確的方法避開、解決安全隱患,就能很好的避免了異常災難的發生。因為建設項目存在隱患的局限性,一旦發生了安全問題,危害就會波及到整個項目的實施運作,不僅僅涉及到企業,更會危害人民和社會。從安全隱患的特點來看,都具有復雜性和隱蔽性,只有從整體出發、全面的從多角度觀察,才有可能發現這些細小的問題、重大的隱患。要發揮全社會人人參與我有責的理念,為了控制建設工程安全問題的發生,每個人發現了一絲疑問和懷疑,都可以向相關的施工部門或者政府部門反映,建立一個暢通無阻的溝通渠道;并且施工過程中的每個人都應該重視安全問題的重要性,不單單只是一個個體觀念,而是全局概念。
3.2認識到安全風險的實時性和變動性,形成安全動態管理觀
建設工程的安全風險和隱患,是一直伴隨著工程從施工開始到完工結束的過程中的,并且會因為建設工程活動、環境的改變、施工方法的變動而不斷發生變化,具有很強的隨機性和難控制性。因此,在建設工程的施工過程中,應該實行安全生產的動態管理,在貫穿整個建設項目中,對建設過程進行事先評估預測,為接下來的作業提供安全保障;在事中進行安全風險的再評價和實時監控,時刻把握可能發生風險的細節,做到一應俱全;在事后進行項目整體評估,定期對建筑進行勘查和維修,避免可能發生安全危害。首先進行安全制度建設,在整體的建設項目上,安全制度是基礎,實施動態的安全管理就要時刻對制度進行完善和評價,建立符合自身發展、自身運作的規章制度,從而促進施工的規范性提高。然后在建設過程中進行安全風險的再評價,針對建設過程中的實時環境條件、操作方法和遇到的難點,進行細節劃分和技術攻破,為安全生產提供補充和完善。最后對建設工程進行安全風險監控,目的是為工程建設保駕護航,控制事故的發生概率,降低發生的可能性,有效進行安全風險的調控。
3.3從工人教育培訓到技術人才培養,進行全覆蓋的高等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是安全生產的一項基本制度,是建設工程項目實施的重要前提和理論依靠。而目前來說,我國建筑業的底層工作者多為農民工,這樣在自身素質和理論知識上就非常欠缺,對于工程安全的重要性會有忽視和阻礙,因此在提高基層施工人員的整體素質非常有必要,對其進行大規模的建筑常識、施工方法,最重要的就是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是其認識到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而我國在建設工程的頂尖人才上很稀缺,因此要加大教育力度、進行高素質、高水平的技術人才培養,形成工程建設的管理隊伍,讓我國建筑行業有良好的人才依靠。
4結論
第一條為了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及實施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必須遵守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建設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
第三條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四條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及其他與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有關的單位,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依法承擔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責任。
第五條國家鼓勵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和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推進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科學管理。
第二章建設單位的安全責任
第六條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建設單位因建設工程需要,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查詢前款規定的資料時,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及時提供。
第七條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第八條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當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第九條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十條建設單位在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應當提供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
依法批準開工報告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自開工報告批準之日起15日內,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建設單位應當將拆除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
建設單位應當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將下列資料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一)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
(二)擬拆除建筑物、構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鄰建筑的說明;
(三)拆除施工組織方案;
(四)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
實施爆破作業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規定。
第三章勘察、設計、工程監理及其他有關單位的安全責任
第十二條勘察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應當真實、準確,滿足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需要。
勘察單位在勘察作業時,應當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采取措施保證各類管線、設施和周邊建筑物、構筑物的安全。
第十三條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防止因設計不合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設計單位應當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在設計文件中注明,并對防范生產安全事故提出指導意見。
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建設工程和特殊結構的建設工程,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
設計單位和注冊建筑師等注冊執業人員應當對其設計負責。
第十四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第十五條為建設工程提供機械設備和配件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
第十六條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
出租單位應當對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測,在簽訂租賃協議時,應當出具檢測合格證明。
禁止出租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
第十七條在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
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應當編制拆裝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
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安裝完畢后,安裝單位應當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并向施工單位進行安全使用說明,辦理驗收手續并簽字。
第十八條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使用達到國家規定的檢驗檢測期限的,必須經具有專業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不得繼續使用。
第十九條檢驗檢測機構對檢測合格的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應當出具安全合格證明文件,并對檢測結果負責。
第四章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
第二十條施工單位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動,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安全生產等條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第二十一條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應當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二十二條施工單位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應當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條施工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
第二十四條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
總承包單位應當自行完成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
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
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第二十五條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二十六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一)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二)土方開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裝工程;
(五)腳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對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施工單位還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本條第一款規定的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工程的標準,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
第二十七條建設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第二十八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施工單位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施工單位應當做好現場防護,所需費用由責任方承擔,或者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施工單位應當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的選址應當符合安全性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應當符合衛生標準。施工單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現場使用的裝配式活動房屋應當具有產品合格證。
第三十條施工單位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采取專項防護措施。
施工單位應當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施工現場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在城市市區內的建設工程,施工單位應當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圍擋。
第三十一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
第三十二條施工單位應當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作業人員有權對施工現場的作業條件、作業程序和作業方式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在施工中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作業人員有權立即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后撤離危險區域。
第三十三條作業人員應當遵守安全施工的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等。
第三十四條施工單位采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
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報廢。
第三十五條施工單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前,應當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的施工起重機械,在驗收前應當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檢驗合格。
施工單位應當自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
第三十六條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施工單位應當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教育培訓情況記入個人工作檔案。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
第三十七條作業人員進入新的崗位或者新的施工現場前,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施工單位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作業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第三十八條施工單位應當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意外傷害保險費由施工單位支付。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止。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九條國務院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對全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對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第四十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國務院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有關專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專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將本條例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的有關資料的主要內容抄送同級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
第四十二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審核發放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對建設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進行審查,對沒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對建設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進行審查時,不得收取費用。
第四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履行安全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有關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文件和資料;
(二)進入被檢查單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
(三)糾正施工中違反安全生產要求的行為;
(四)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責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或者暫時停止施工。
第四十四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可以將施工現場的監督檢查委托給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具體實施。
第四十五條國家對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實行淘汰制度。具體目錄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并公布。
第四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受理對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隱患的檢舉、控告和投訴。
第六章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
第四十七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四十八條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第四十九條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工程施工的特點、范圍,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統一組織編制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工程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各自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第五十條施工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還應當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上報。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建設工程,由總承包單位負責上報事故。
第五十一條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施工單位應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物。
第五十二條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罰與處理,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五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施工單位頒發資質證書的;
(二)對沒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建設工程頒發施工許可證的;
(三)發現違法行為不予查處的;
(四)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其他行為。
第五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建設單位未提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該建設工程停止施工。
建設單位未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關資料報送有關部門備案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
第五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的;
(二)要求施工單位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的;
(三)將拆除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的。
第五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未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設計的;
(二)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建設工程和特殊結構的建設工程,設計單位未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的。
第五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工程監理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未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的;
(二)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未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或者暫時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的;
(四)未依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的。
第五十八條注冊執業人員未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責令停止執業3個月以上1年以下;情節嚴重的,吊銷執業資格證書,5年內不予注冊;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終身不予注冊;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為建設工程提供機械設備和配件的單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的,責令限期改正,處合同價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出租單位出租未經安全性能檢測或者經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一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安裝、拆卸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未編制拆裝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的;
(二)未由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的;
(三)未出具自檢合格證明或者出具虛假證明的;
(四)未向施工單位進行安全使用說明,辦理移交手續的。
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安裝、拆卸單位有前款規定的第(一)項、第(三)項行為,經有關部門或者單位職工提出后,對事故隱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處以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現場監督的;
(二)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作業人員或者特種作業人員,未經安全教育培訓或者經考核不合格即從事相關工作的;
(三)未在施工現場的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或者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施工現場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
(四)未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的;
(五)未按照規定在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驗收合格后登記的;
(六)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的。
第六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施工單位挪用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生產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的,責令限期改正,處挪用費用20%以上50%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施工前未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作出詳細說明的;
(二)未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區內的建設工程的施工現場未實行封閉圍擋的;
(三)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的;
(四)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五)未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采取專項防護措施的。
施工單位有前款規定第(四)項、第(五)項行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未經查驗或者查驗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二)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
(三)委托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
(四)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未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或者專項施工方案的。
第六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施工單位停業整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作業人員不服管理、違反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冒險作業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有前款違法行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或者按照管理權限給予撤職處分;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受處分之日起,5年內不得擔任任何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
第六十七條施工單位取得資質證書后,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責令限期改正;經整改仍未達到與其資質等級相適應的安全生產條件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其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
第六十八條本條例規定的行政處罰,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法定職權決定。
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由公安消防機構依法處罰。
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決定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章附則
第六十九條搶險救災和農民自建低層住宅的安全生產管理,不適用本條例。
關鍵詞: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s how to innovatio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safety production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mode, and put forward the strengthen building the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of production safety work of suggestion.
Keywords: constru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 TU714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1加強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重要性
安全生產是關系到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和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的大事;安全生產管理最根本的目的是保護人民的生命和健康,安全生產是對企業的最根本要求,安全管理是每個管理人員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這也是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內容。安全工作是一項常抓不懈的主題,是生產的保證,也是員工效益的最大體現。“安全”對于我們每一個人來說都是重要的。擁有了安全,不等于擁有一切,但沒有安全就一定沒有一切。事故大都是由于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造成的。事故的發生告訴我們安全是天,不論在任何時候和地方,我們都要處處小心,不能抱有僥幸心理,總是都要把安全放在首位。 因此,我們說安全為天,并不僅僅要求大家增強對不安全生產危害性的認識,更重要的是增強對安全生產與自己密切相關的認識。只有全面認識到生產事故的復雜性、突發性、嚴重性,才能更好地領會安全生產的重要性。我們必須站在時展的新高度,深入分析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成為現實而迫切的需要。
2監督管理模式的構建
2.1建立三種體制
建立規范、科學、依法行政的行業監督管理工作體制;建立完善、有效、持續改進的企業自我約束工作體制;建立從業人員敬業、守信、滿足崗位能力,能有效改善生活、生存環境的人員培訓、使用及保險、保障體制。
2.2建立三個體系
建立健全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筑法規和標準、規范體系;建立相對獨立、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的監督管理體系;建立適應市場經濟、企業改革、人員流動的安全培訓體系。
2.3建立三個機制
建立職業安全健康工作的評價、認證、發證管理保證機制;建立建筑安全的方案措施、教育培訓、檢測檢驗等技術保證機制;建立安全生產條件許可、審查、檢查、評價、獎懲的激勵保證機制。
2.4建立三個系統
建立快速反應的行業、企業事故處理和應急救援系統;建立重大事故隱患、重大危險源識別、整改、控制系統;建立安全生產中介服務和安全技術推廣應用系統。
3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建議
3.1建立和完善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包括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監督制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及考核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及責任追究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育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重大事故隱患登記、整改、銷案制度;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報告、處理、結案制度;建筑施工企業風險抵押金制度;特殊工種持證上崗制度;起重機械設備及大型安全設施檢測合格、登記備案制度;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淘汰制度;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執法人員培訓考核制度;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登記檔案評查制度;建筑工程安全生產信用監督和失信懲戒制度。
3.2督促建筑施工企業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基本制度
起碼要求是應有和行業監管制度相對應的管理制度和實施細則,還應有覆蓋本企業主要工種的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實行作業工法或指導書標準化作業制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制度,安全施工技術設計、計劃、方案審批制度,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的專家評審論證制度,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大型設備、設施安裝驗收管理制度,職業病防治及職業危害監測控制制度,企業及項目安全檔案管理制度等。
3.3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把握處理的若干關系問題
作為建設行業主管部門及其監督機構,它的功能定位主要應為管理、監督、考評和獎懲方面。如何把握安全達標工作問題:在目前形勢(認識和社會氛圍)、經濟因素(費用無來源、欠款、壓價)、人員素質(領導者、安監人員、一線民工)等情況下,既不能急于求成又不能無所事事;要爭取做到:目標合理、責任分解、管理有序、技術先進、精品要精、有獎有罰,積極進取。相關方人員各自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角色、作用如何發揮問題,主要應當做到:按法規、規范標準要求,盡職、盡責、盡心、盡力。
3.4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把握好的七個關鍵管理環節
(1)抓好年度施工安全監督工作計劃,合理分解目標,作為監督檢查的依據;
(2)抓好制度建設,完善法規體系,引導企業規范安全管理;
(3)抓好對企業年度評價,把好安全許可、考核、發證及年審關,嚴格執行獎罰激勵機制;
(4)抓好對項目過程安全評價,樹好典型和精品工程,考核項目經理業績;
(5)抓好多發性事故專項治理,落實安技措施方案,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
(6)抓好對總包企業安全監督,考核第一負責人,督促指導企業體系運轉;
(7)抓好等級以上事故處理,嚴格按法規進行處罰,起到警示作用。
3.5切實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監管隊伍建設,提高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裝備水平和執法能力。要通過科技進步提高安全監管的質量和效率,試點推行施工現場“數字化”監控,安全管理數據“信息化”采集,實現“適時監控、及時決策”,消除事故隱患,保證安全生產。
3.6監督管理工作方法方式的創新
搞好六個結合:即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與整頓和規范建筑市場相結合;對企業安全行為監督與對施工現場安全達標監督相結合;安全生產達標與文明施工效果相結合;專項治理活動與安全管理活動整體推進相結合;典型引路與嚴格執法相結合;突擊性檢查抽查與日常規范性巡查相結合。
實行三個轉變:由監督工程實體安全狀況轉變為監督企業安全行為為主,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監督為輔;由跟蹤過程監督向事前預防、事后結果考核監督轉變;由計劃經濟的傳統管理向規范化、標準化、科學化管理的轉變。
4結束語
建筑工程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是一項復雜的工程,要做好這項工作,需要監督機構認真分析自身的特點,充分利用自己的長處,采取規范科學的內部安全管理方法和管理模式加強監督管理。文中只是探討了監督管理模式,加強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建議等問題。在實踐工作中, 作為安全監督人員,必須事無巨細,隨時做好施工安全預防工作,方方面面均需有所準備,才能按時保質地完成任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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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建筑業;安全事故;安全意識
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不斷發展,建筑業如雨后春筍般拔地而起,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工作也越來越受到重視。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關系到社會的和諧和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盡管已采取了相應的措施對一些大型建設的安全事故進行控制,但我國大部分地區的建設工程仍有很多的禍患,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仍需進一步加強。為了進一步更加有效地防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事故的頻繁發生,一方面施工企業需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貫徹國家、行業和地方的各項政策法律法規,提升全員的法律安全意識,做到“安全重于泰山”;另一方面需要其他相關部門相互協作,將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到議程上來,共同開展安全生產工作,使建設工程的生產效益得以提高。
1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存在的問題
1.1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方面
1.1.1管理機制落后,市場體系不完善。在我國目前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現行的管理機制跟不上時代的步伐,因經濟狀況的不同導致管理上的機制大有不同。甚至在同一地區上也會出現體制的不同,主要表現在創優、創文明的差距上,從而造成安全生產施工水平存在較大偏差。一些企業為了追求自身利益,只注重施工效果、施工工期,并不將建設安全工作提上議程,疏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以致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發生。在建筑工程市場中,由于市場主體還不夠成熟,市場體系并沒有完全建立,我國建設工程市場仍處于初級階段。正是基于這樣的市場體系中,有一些企業為了占有更大的市場份額,獲得更大的利益,通過向承包人提供一系列的便利,以便能更多地承接工程項目,這其實是變相地進行項目控制,逃避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責任。1.1.2工作人員安全意識不夠,安全管理培訓不到位。建設工程安全事故經常發生的原因,與施工人員的素質問題有莫大的關系,因為這些施工人員大多數為農民工,基本上沒有經過嚴格的培訓就進行建設工作。施工人員與施工企業之間一般都是短期的雇傭關系,沒有形成固定的勞動關系,所以在安全生產意識、安全觀念上會比較差,施工人員的流動性也較大,進行安全生產的培訓也會比較困難。另外,施工單位對安全生產管理的培訓工作不放在公司議程上,以致施工工作人員安全意識不足,同時國家或地方的一些安全生產的法規也未能及時傳達下去,這就影響了施工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地實施。有一些施工企業雖然設置有相關的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但卻沒有真正發揮其職能,沒有定期地開展各項安全生產演習,對安全生產工作并不重視,這就給安全生產事故埋下了隱患。1.1.3安全技術措施不到位,施工技術管理水平低。影響施工現場安全性最大的因素就是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是否到位,但我國就目前而言,大多數施工企業的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并沒有到位,施工技術管理水平較低。一是建設工程的施工人員對現行的一些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并不熟悉,并沒有充分貫徹落實;二是對施工安全資料的編制工作不重視,不按標準規范化建檔,對安全生產的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分項安全交底比較簡單,甚至出現與現場施工實際不符的現象;三是由于施工企業對用電的培訓不到位,以致對用電的規范不明確,安全生產措施不全面,而且缺少用電后的檢查措施,使得用電事故頻繁發生。
1.2監理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方面
作為建設工程的監理單位,目前普遍的監理企業都存在的管理模式是以包代管,由于監理企業數量眾多,導致了市場競爭激烈,這樣的管理模式是承包人和監理企業為了謀取利益的集中表現,是為了將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從而致使安全監管工作不到位,缺乏安全培訓,加劇了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目前很多監理單位沒有形成安全管理的體制,沒有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在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中,監理企業的現場安全巡視較少,沒有針對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日常的培訓工作,對其實施工程建設的企業也沒有進行核查安全生產許可證,監管工作不到位而使得工程存在安全隱患。
1.3建設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方面
作為投資建設工程的一方,建設單位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應當起著重要的作用,但目前我國的大多數建設單位只注重建設工程的質量和進度,并不重視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在進行安全施工過程中,大多數建設單位并未先給予預付款,需要施工企業進行墊資,這就使得一些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不重視。建設單位沒有提供足夠的安全經費進行安全生產管理,而是一味地追求工程的進度和質量,從而使得安全保障措施力度不夠。
1.4政府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管理方面
在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中,政府主管部門作為分管部門在責任管理上有著直接的關系,一旦建設工程發生安全事故,政府主管部門也脫不了干系。但有一些地區的政府主管部門為了謀取不合法的錢財,對部分施工企業的違法操作充耳不聞,放松監管工作,這就造成了施工企業對安全生產管理的懈怠,最終釀成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2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2.1加強施工企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1.1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體系,加大安全監管力度。施工企業在進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一方面需要設置合理的安全組織機構,建立安全生產體制,使安全責任與經濟責任相結合;另一方面,施工企業要加強安全技術的管理與協調,規范項目的施工安全監管,對一些危險性高的建設工程項目成立專門的安全生產小組,并進行設置專業的安全施工和應急預案。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是一項動態的管理工作,施工企業必須加大監管力度,定期和不定期地組織相關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現場施工安全檢查工作,要常抓不懈,堅持將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做到最好。2.1.2提高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意識,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培訓。由于施工人員大多數是農民工出身,因此在進行施工建設之前必須對其進行安全意識的培養,給他們進行安全生產管理知識的培訓,使每一個工作人員都能自覺遵守施工操作條例,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在進行施工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后,施工企業應當在現場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讓施工人員將學到的安全知識運用到實際施工操作中。特別是在對危險源進行識別和控制時,應當及時準確地進行相關安全知識的運用,做到有效識別和控制。在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中,施工企業應進行合理有效的安全培育培訓工作,并形成長期的培訓機制,將安全生產培訓工作作為企業的一項重要的管理項目。2.1.3提高施工技術管理水平,加強安全技術措施。施工企業在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應該不斷提高施工技術的管理水平,積極采用新的工藝和技術,改變傳統的安全生產管理理念。一方面改變傳統的手工作業,轉向機械化作業,有利于提高勞動生產效率;另一方面加強安全技術措施,使不安全因素降至最低,從而使得安全生產事故不再發生。采用機械化作業還能避免施工人員因情緒低落而導致的不正常行為,有效地避免人為的安全生產事故。
2.2加強監理企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在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監理企業的監管工作是否到位有著很大的影響,監理企業應當改變以包代管的管理模式,從而完善監理企業的管理模式。監理企業在進行安全生產管理中,首先應當以身作則,將安全生產管理培訓工作做好,并以此嚴格按照施工管理的要求設置相關的監理人員。此外,監理企業還應當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在施工中要加強施工現場巡視和檢查,抓好關鍵部位的安全監管工作,將安全監理工作落實到位。
2.3加強建設單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在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作為建設單位應當促進參建各方關注安全生產管理,在建設施工前配合施工企業辦理好各種施工手續,并依據合同給施工企業提供安全生產管理的費用,為施工企業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
2.4加強政府主管部門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作為建設工程的政府主管部門,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起著決定性的作用。這是因為政府主管部門有權利決定施工企業和監理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事項,它的任何決策都會影響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因此政府主管部門必須杜絕以公謀私的行為,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積極的監管,將安全生產的一些政策法規貫徹落實,從而加強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3結語
目前我國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仍在進一步完善中,需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是一件迫在眉睫的事情,施工企業、監理企業、建設單位和政府主管部門應當眾志成城,將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落實到位。只有各方的聯動合作,才能將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做好,使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事故得以避免,從而保障建設工程施工人員和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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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現代建筑技術水平的逐漸提高,人們對橋梁工程的安全施工問題越來越重視,不僅影響著施工企業的效益,還嚴重威脅著施工人員的生命健康。因此必須不斷的加強橋梁施工企業管理意識,逐步更新安全管理手段,但是,我國橋梁工程建設中的安全生產管理依舊處在一個比較低的水平,和國外發達國家存在一定的差距。本文對橋梁工程建設安全管理的概念和意義進行了闡述,并對橋梁工程建設中安全生產管理存在的問題進行相關分析,提出相應的安全生產管理措施,為我國橋梁工程建設中的安全生產管理提供相關的借鑒。
關鍵詞:
橋梁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引言
隨著我國公路事業發展速度逐步提升,橋梁建設項目也隨之增多,橋梁建設得數量得到了提升,但是橋梁施工中存在很多安全問題,其中橋梁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問題是關鍵的問題,值得我們深思。當前橋梁工程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的意識已經得到提升,但是受到人為因素和環境因素的干擾,橋梁工程施工中還是存在很多安全隱患,不僅給橋梁工程施工企業帶來了巨大的損失,更危及到施工人員的生命健康。為了解決當前橋梁施工安全問題,施工企業必須找出有效的安全管理辦法。
1安全管理的概念和意義
在工程項目的建設過程中,安全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是一門綜合性的系統學科。橋梁施工安全管理的根本任務就是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要求,基于工程施工建設的實際情況,建立長效的安全生產管理機制,采取相關的安全生產管理措施,前瞻地、科學地、有效地發現、分析和控制施工過程中出現的風險,因素,并且制定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技術措施,主動的防范、控制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避免和減少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產生,降低危害造成的損失。
2橋梁工程施工過程中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
2.1橋梁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對大多數橋梁工程施工企業來說,他們關注的焦點往往都集中在工程質量,施工監督和管理的重點都放在對橋梁工程質量上,忽視了施工安全管理,更少制定具體的安全管理細則。某些橋梁施工單位在形式上制定了相關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但是在具體的施工中并沒有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去執行,安全管理制度沒有發揮應有效果,導致安全事故時有發生,威脅著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除此之外,某些橋梁工程施工企業在安全施工管理工作中采取一成不變的安全管理制度,一條安全管理辦法適用于所有的建筑工程,具體問題不能具體分析,而是采取統一的標準,不夠了解橋梁工程安全管理的特點,致使各種安全隱患依舊存在。
2.2橋梁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不夠
和其它一般的工程相比,橋梁工程的建設難度非常大,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的機率也非常大,因此要加強對橋梁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和管理。然而,當前橋梁工程施工企業對工期壓縮的非常嚴重,工期比較緊張,施工過程中無法進行相應的安全監督和檢查,導致安全生產系數降低。從另外一個層面來理解,在橋梁工程安全監督過程中,對存在的問題進行處罰,但是處罰的力度非常小,導致很多人對安全施工不夠重視,監管單位的監督作用被弱化。
2.3人員素質較低
目前,我國橋梁工程施工現場的一線施工人員大多是來自農村的農民工,他們接受的教育很少,施工的技術水平很低,在實際的施工操作中,往往會發生很多意外情況,導致安全事故的發生。與此同時,在橋梁工程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只關注工程的進度和質量,他們的安全意識比較薄弱,忽視一些基本的安全常識,在進行一些危險的施工時,常常抱著僥幸的心態,忽視安全施工原則,致使安全事故的產生。除此之外,橋梁工程施工人員在接受專業的施工安全培訓時,態度不夠端正,忽視一些必須注意的關鍵問題,一旦產生安全事故,不清楚如何采取有效的保障措施,保證自身的安全。
2.4設備故障引發安全問題
在對橋梁工程進行施工時,橋梁施工企業的根本目的是獲取最大的利潤,因此他們會采取各種各樣的措施來降低施工的成本,選擇老舊的施工器材、不合格的施工材料,然而橋梁施工建設所需的器材和設備又非常多,這些器材和設備所需的費用在橋梁工程成本中占據的比重是非常大的。因此,橋梁施工企業為了節省經費,獲取最大效益,往往抱著能省則省的態度,對設備和器材進行管理,大多數設備和器材在達到使用年限時必須進行報廢處理,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對這些設備進度定期的養護和維修,延長設備和器材的使用期限,避免器材和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
3如何加強橋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3.1做好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在橋梁施工的過程中,會存在很多安全隱患,發生一些意想不到的安全事故,因此,必須在橋梁施工開始之前就總結以往的經驗教訓,結合實際的工作經驗,對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進行預測和分析,提出相應的解決方案和措施,成立事故處理領導小組,指導相關人員處理緊急事件。除此之外,在橋梁工程施工過程中必須進行緊急救援演練,提高橋梁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的自救能力和水平,將事故的影響程度控制在最低范圍。
3.2交通安全管理
橋梁工程施工過程中,陸上交通是最重要的交通安全,必須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證陸上交通施工安全,例如白天施工時,必須安排專人對陸上交通進行指揮和疏導,確保陸上交通安全,晚上施工時,在施工路段的兩端必須設置相應的警示牌,以提示路人注意交通安全。與此同時,在橋梁工程施工時,必須對通車的路段進行及時的清理,避免車輛碾壓雜物飛濺傷人,減少意外傷害的發生。除此之外,橋梁施工材料進駐施工現場時,必須采取相應的措施,封鎖交通,維護現場秩序,防止碾壓事故發生,保證施工人員和過往人員的人身安全,做好對過往車輛的檢查,確保工程安全和工程質量。
3.3重點施工環節安全管理
進行纜索吊裝施工環節時,必須開展相關的前期準備工作,例如檢驗索塔、地龍、纜車,檢查這些設備是否達到高層作業的基本要求;通過舉辦技術培訓班的形式,加強對吊裝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建立相應的指揮系統,保證整個施工工作有條不紊的進行;采取技術交底的形式,進行超載荷試吊操作,確保施工安全;在使用牽引卷揚機的過程中,操作速度不宜過快,因為起重卷揚機不能過快上升和過快下降。因此,在進行混凝土澆筑施工環節時,必須對機械進行上料操作,施工人員不得在鏟斗移動區域里停留或者通過;將振搗器的電源線放置與干燥的地點,施工人員必須戴好相應的防護工作裝備;對配電箱的箱門及時上鎖,避免亂接亂搭電線的情況發生。在安裝腳手架時,必須保證打好腳手架,在此之后,再進行模板施工操作,在模板固定后,用撐木進行固定,只有這樣,才能夠有效的防止模板傾倒;鑿除混凝土浮漿的時候,橋梁工程施工人員必須佩戴相關安全防護用品;專職安全人員對其進行檢查。
3.4完善企業安全保證體系
橋梁工程施工現場的環境非常復雜,要想做好橋梁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須采取相關的安全管理措施,建立橋梁施工的安全保障體系,并且逐步的完善安全保障體系,項目部必須依據實際情況編制安全生產保證的計劃,并且做好相關的施工組織設計,保證橋梁施工項目的安全。
3.5加強對臨電相關內容的管理
隨著橋梁工程施工機械化水平的提高,橋梁工程施工現場必須使用電線、發電機等相關物體,以此來滿足施工場地生活和生產的基本需求,然而這些用電常常導致安全施工的發生,因此,在建設項目施工的過程中,必須采取科學的措施,杜絕一切閑雜人等接近用電電腦,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及時的處理用電過程中產生的火花,減輕災害發生的機率,提高項目的施工效率和安全管理水平。
4結語
總而言之,橋梁工程施工對我國的經濟建設非常重要,而橋梁施工中安全管理的內容非常多,為了保證橋梁施工的安全,必須采取相應的措施,具體工程具體分析,找準安全施工的難點,制定出一整套完整的安全防護措施,將施工過程中存在隱患消除,減少施工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橋梁施工工程的施工安全,降低橋梁施工企業的損失,提高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和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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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安全責任;安全生產監理管理;風險規避;培訓
自從《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實施以來,從國家到地方各相關部門相繼頒布了若干一系列法律法規和通知等安全生產管理方面法規性文件,上至行政機關下至部門機構到人掀起大家齊抓安全的熱潮,充分說明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現在法律法規賦予的監理安全生產管理社會責任非常大,全國監理企業、監理人員被處罰的很多,監理安全生產管理風險越來越大,所以必須認清形勢切實承擔起監理安全生產管理的責任,監理承擔安全管理責任不可逆轉,監理作為工程建設過程的參與者與管理者,有責任、有義務承擔起監理應承擔安全管理的監理責任,我們監理企業在建筑安全生產工作中理應承擔起自己的一份責任。
那么監理企業應怎樣才能做好自己的安全管理工作呢?那我們監理企業和現場監理機構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應該注意、做些什么工作值得深思的,來規避監理安全生產管理風險。筆者就從事總監理工程師崗位項目管理的心得體會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一些看法,供同仁共同探討。
1.解決監理企業自身方面的問題
1.1大部分監理企業對監理安全生產責任的認識不足,完全放縱于項目監理機構自行管理,公司不聞不問,若出了安全事故公司才來處理已晚矣,監理企業缺乏安全責任防范機制
大多數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對自身賦予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認識嚴重不夠,責任心不強,忽視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巡查和管理,認為現場安全生產監理管理工作全是總監理工程師的事,出了安全事故亦是總監理工程師的責任,但近5年來,監理工程師、監理員被處罰和刑事處罰的案例甚多,個人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責任認識不清,不學習國家及地方法規法律及部門規章賦予我們的責任和業務,未認清“安全生產管理監理責任”形勢。安全生產管理是每個監理人員的應盡的責任,不分人員、不分階層,只要參與就有責任。
雖然監理單位及個人很難承擔過多安全責任,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對監理單位賦予一定的安全管理責任和義務。事實上政府、司法機關對已發生的多起安全事故,就安全責任對監理處罰力度越來越大。打開“中國工程建設信息網”查看建設部行政處罰決定書,不難發現建設部對監理處罰數量逐漸多于施工單位。對監理的處罰較多的是監理單位停業整頓、監理人員限定執業年限,監理單位資質降級、監理人員吊銷執業資格證書,監理人員刑事處罰均有之。所以監理企業必須認真重視安全管理工作,加強監理人員安全意識教育,建立安全責任防范機制,這是監理發展趨勢所向。
1.2監理企業及項目監理機構安全管理組織不健全,安全責任制度不完善,監理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落實
企業應建立監理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機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崗位責任,安全責任落實到項目,落實到人(專人負責)。完善安全管理流程、方法、措施,做到安全工作規范化,程序化。目前大多數監理企業未成立專門安全生產管理督查機構,監理企業對所承攬的監理項目做不到安全定期檢查,技術服務跟不上,完全依賴現場監理機構進行安全生產管理,現場監理機構的安全管理擔子十分的負重,作為總監理工程師對安全管理壓力很大,風險也特別大。
1.3嚴重缺乏專業安全管理方面的監理人員,普遍安全管理水平較低,監理企業內部對監理人員安全培訓工作缺乏,未建立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安全工作涉及到許多專業知識,只有組織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地方建設行政部門頒發的標準和通知,并熟悉安全操作規程,才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做好程序性資料編寫與審查工作,切實起到指導工作作用
(1)編好監理規劃,規劃中對監理安全工作作指導性要求。(2)編寫安全監理細則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監理細則,這是監理安全管理的具體措施和指導工作思路。(3)對承建方所報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內容認真審查,審查安全組織保障體系是否完善,管理人員是否配置齊全,分工是否明確,責任是否落實,安全管理內容是否全面,切實可行。(4)對承建方安全應急救援預案進行審查。(5)督促承建單位申報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并對專項安全方案審查,尤其是對深基坑支護開挖降水、腳手架搭設方案、高架支模、幕墻和吊籃、拆除爆破、大噸位吊裝等安全措施審查,對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還應要求承建方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
3.對施工過程中承建單位的安保體系是否有效運行情況進行督查,尤其是檢查各種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1)監理檢查承建方現場安全布置落實沒有,如平面布置、“七圖一牌”、各警示標志等是否規范。(2)檢查承建方安全保證體系是否健全,檢查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到崗情況,安全員配備數量是否符合規定要求。(3)進場施工人員、機具、各種施工設備及施工臨時用電是否符合安全施工要求。(4)施工人員是否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安全管理人員是否正常巡查,對發現安全隱患是否及時提出整改,或停工并給予責任人相應處罰等等。
4.監理利用各種手段督查施工方行為,努力創造施工過程的安全環境
4.1加強巡檢,定期、不定期組織檢查,嚴格按約定的處罰條款處罰
(1)認真做好監理本職工作,每天對現場不定時巡查和檢查,有無不按規范及專項方案施工問題,檢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定期組織各參建單位安全大檢查(宜每周一次),如安全隱患頻繁發生,采取不定期、突擊組織參建單位對工地現場進行檢查,起到防范和提醒作用,始終將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到最高度,安全無小事,長抓不懈,警鐘長鳴。(2)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以書面形式要求整改,如未按要求進行整改及時簽發停工令,并按約定或例會上制定的處罰制度進行處罰,仍未整改的及時上報建設單位,根據安全隱患嚴重程度及時上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監理任何的巡查和檢查均要留下記錄痕跡,以及安全隱患及安全生產監理管理工作處理均要及時做好工作記錄,安全臺賬,這是規避監理安全管理責任風險重要舉措。
4.2制定報驗程序和制度,行使工序驗收權
對于出現安全隱患(包括質量安全)或承建方不整改行為,監理拒絕驗收并上報建設單位,視情況報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監理檢查和驗收均要留下書面記錄痕跡。
(1)大部分承建及監理單位往往重視工程上的施工工序質量報驗,但忽視了安全施工報驗和驗收。譬如落地腳手架基礎、懸挑腳手架鋼構及每完成一步架的報驗和驗收,大型設備(塔吊、人貨電梯等)及幕墻吊籃安裝每一步的報驗和驗收,等。(2)用于安全施工的材料和設備必須履行報驗程序,材料和設備必須按有關強制標準規定請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檢測,這方面往往承建方弄虛作假,監理把關不嚴,各方嚴重忽視這方面的控制。譬如腳手架鋼管、扣件及安全網取樣檢測,往往與現場所用材料不相符。
4.3監理進行安全生產管理要采取適當手段和措施
(1)及時下發監理通知單,明確指出存在的問題,要求限期整改并作書面回復,監理及時對回復內容進行復查。(2)提出的問題未在限期內整改或存在嚴重的安全問題總監理工程師要及時簽發停工令并進行相應處罰。(3)停工令下發了仍未整改,上報建設單位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4)組織召開工程例會或安全專題會議,并形成有約束力會議決定。(5)獲得業主支持,利用工程進度款支付手段進行約束。
監理無論下發通知單、停工令還是向業主、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匯報均要把握好分寸,適可而止,達到效果即可。監理要注意工作方法,表現出極大誠意和耐心,積極主動協調溝通盡量轉化矛盾,在不違反原則情況下,復雜問題簡單化。因為工程總是在承建方自己組織下完成,監理如與承建方出現矛盾公開化、復雜化,監理也無法很好實現自己的工作目標。
【關鍵詞】安全生產;評價指標;施工企業;層次分析法;南水北調
AHP method in the application of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evaluation
Zhou tie-jun1,Zhao Pei2,Chen Chong-de2
(1.Construction & Management Bureau of North Hubei Water Transfer ProjectWuhanHubei430071;
2.Hubei Zhanghe Project Administration BureauJingmenHubei448156)
【Abstract】According to the first phase of the south-to-north water transfer project Yin Jiang Jihan engineering channel 4 standard production safety control and management of the status quo, as well as issued by the ministry of housing and urban-rural development of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safety production evaluation standard "(JGJ/T 77-2010) the evaluation content. Using AHP method, the establishment of a water conservancy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safety production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and evaluation threshold, the analysis of the prod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safety technical management, equipment and facilities management, enterprise market behavior, sensitive indexes such as the construction site safety management, and carries on the appraisal. The conclusion is: the safety in production control G = 4.5, is goo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actual situation.
【Key words】Production safety;Evaluation index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South-to-north water diversion
(2)引江漢工程從長江荊江河段引水到漢江興隆河段,渠道全長67.23Km,設計引水流量350m3/s,最大引水流量500m3/s。其施工具有建筑物多、線路長、地質條件復雜、地下水豐富、施工難度大等特點。渠道4標段面長8.103Km,建設單位為中國水利水電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六分局,2011年4月開工建設,2013年12月份基本建成。
2.1建立層次結構。
建立目標層、準則層和措施層等3個層次。目標層 為安全生產控制綜合評價;準則層 為安全生產管理、 為安全技術管理、 為設備和設施管理、 為企業市場行為、 為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等[8];措施層 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見圖2)。
2.2指標系數。
依據招、投標文件,監理質量、安全控制過程和各級政府安全監督部門檢查中的實際情況,采用等間距分級方法確定(見表2)。
λmax= 5, CI=0.0005,CR =0
2.3.2權重一致性檢驗結果為:CR B1-C1i=0, CR B2-C2i=0.0002, CR B3-C3i=0.0003, CR B4-C4i=0.0003, CR B5-C5i=0,總 CR Bi-C1i=0,各 CR值均小于0.1,說明權重計算結果符合一致性,判斷矩陣成功。
2.4評價。
2.4.1綜合評價模型[9]
安全控制綜合評價模型計算公式為:
G=ΣWiKi (7)
式中: G為安全控制綜合評價值; Wi為各項指標權重(見表4); Ki為各指標相應的評定等級(見表1)。
按式(7)計算:安全控制綜合評價值 G=4.50,下一層次的評價值分別為:安全生產管理 G1=4.22、安全技術管理 G2=4.67、設備和設施管理 G3=4.20、企業市場行為 G4=4.60、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G5=4.60。
2.4.2評價指標。
將評價指標分為4級,依次為優良、良好、中等及較差,不同級別的閾值見表5。
2.4.3評價與分析
安全生產控制綜合評價 G=4.5≥4.5,評價為優良。準則層中的安全生產管理 G1=4.22,設備和設施管理 G3=4.2,評價為良好;準則層中的安全技術管理G2 =4.67、企業市場行為 G4=4.60、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G4=4.60。評價為優良。與實際情況基本吻合。
3. 結語
目前對于安全生產控制與管理體系建設與實施的評價方法較多[10],但大多集中于文、表類型,采用直觀的現場檢查、評分等,隨意性較大,評價成果也不盡合理。采用AHP方法進行評價,可對直觀的檢查評分進行補充、修正,效果較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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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O立升.試論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的問題及對策[J].山東工業技術,2013,(12):56.
市安委辦:
根據《***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開展全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昆安﹝2009﹞16號)及《***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報送建設工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總結的通知》要求,現將***區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提高認識,認真落實監管責任
根據《***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開展全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把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監管,作為下半年以來的重要工作任務之一,嚴格按照“八個百分之百”的要求,嚴把入口關,改善建設工程安全基礎條件,使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施工企業得到有效規范,現場安全事故隱患得到及時整治。針對8月以來我區建設工程領域連續發生兩次生產安全事故,區安委會向***區城鄉建設委員會下發了《生產安全告誡通知書》,督促建設管理部門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切實扭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形勢。
為確保建國60周年大慶期間的安全生產,區安委會下發了“關于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區城建委、各有關單位,加大建設工程安全隱患排查力度,督促建筑施工工地及時整改各類事故隱患,同時按照昆安﹝2009﹞28號文件要求,及時督促區城市建設局開展建工程安全隱患排查,認真解決“多個建筑施工企業交叉作業現象突出”等問題,通過建設工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確保全區建設工程施工安全。
二、加強防范,認真落實監管措施
2009年,我區在建和新建的工程項目均履行了建設工程基本程序,辦理了安全報監備案手續。
一是認真落實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建立施工工地安全巡查制度,安全防護措施取得一定成效。
二是督促施工企業對腳手架和模板支撐進行了加固,對少部份腳手架掃地橫桿和剪刀撐防護不到位的現場責令限期進行改正。
三是施工用電管理,嚴格執行“三級配電,兩級保護”和“一機一閘一箱一鎖一漏”規定。對部分用電不規范的施工現場都嚴厲進行了批評教育,并對存在的設備外殼接零不到位、電線連接混亂、未配電箱和鎖的現象進行了整改。
四是加強塔吊和井吊的安全管理。對未登記備案就擅自使用的企業進行了批評,并責令他們限期進行備案登記,在此期間停止使用,另外,還對未安裝停靠裝置、斷繩保護裝置和纜風繩的井吊、塔吊要求限期完善,在此期間禁止工作。
五是加強對“三寶、四口、五臨邊”的管理。對安全防護不到位,安全網搭設不規范、不完整的現象進行了管理,并要求進入施工現場的工作人員都必須配戴安全帽,不得穿拖鞋進入場地。
六是強化監理的監管力度,對監理不到位、隱患整改未落實的現象進行了整改,要求監理認真查找隱患,制定整改措施,嚴厲督促整改,并建立完整的檢查記錄和臺帳資料。
七是督促各施工企業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市建設工程安全責任事故追究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遵守規章和各種規范、規定,加強施工現場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在全區營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施工環境。
三、認真解決工程建設領域安全生產突出問題
根據《***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市工程建設領域和礦產資源開發安全生產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昆安監管﹝2009﹞131號),區安監局制定下發了《***區工程建設領域安全生產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把解決施工企業從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施工場所安全管理工作薄弱、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臨時用電管理混亂等問題,作為整治建設施工領域安全生產突出問題的重要內容,整治工作時限從2009年10月至2011年8月,將用近兩年的時間,逐步解決工程建設領域安全管理混亂等問題,進一步加大建設工程領域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力度,協調工程建設各方強化主體責任,完善工程建設領域安全管理體制和機制,落實安全責任制,提高全區工程建設領域安全生產的總體水平。目前,該項工作正按照《方案》穩步推進中。
為進一步加強全區村鎮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努力減少建設工程安全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南通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意見》(通政發[*]51號)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本區實際,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切實加強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
各街道(鄉)、開發區、區各有關部門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村鎮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對村鎮建設工程的組織領導。各街道(鄉)、開發區主要領導為轄區內村鎮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管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具體負責人,各街道(鄉)、開發區要明確村鎮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的專門部門,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并不斷加強學習和專業培訓,提高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水平。區各有關部門要依法履行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建設、安監等部門負責對村鎮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指導,發改委、農經、衛生、教育等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各專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二、進一步明確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管職責
1、村鎮建設工程要按規定要求如實上報,辦理相應審批手續,確保工程的合法性。
2、村鎮建設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各類園區建設工程、農民集中居住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所在街道(鄉)實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區建設部門負責業務指導,區安監部門負責綜合監督檢查。
3、村級基礎建設工程、農民自建住宅由所在街道(鄉)實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區建設部門負責業務指導,區安監部門負責綜合監督檢查。
4、由各街道(鄉)、開發區實施的拆除工程項目,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由各街道(鄉)、開發區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對臺帳內容嚴格審查把關,不符合要求的建設工程予以撤銷或停止施工。
三、切實抓好建設施工各環節的管理
1、各街道(鄉)、開發區村鎮建設管理部門必須建立健全村鎮建設工程所有項目臺帳,內容應包括:建設單位名稱、工程規模、開竣工時間、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監理單位、總監工程師、設計單位等有關內容。
2、實現建設工程項目承諾制。在項目開工前,工程項目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工程項目所在村的主要負責人進行承諾,主要是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3、建設單位在工程發包時,必須到工程招投標市場進行,合理編制標底,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作為不可競爭費用單列,不得壓減克扣。工程發包必須給持有相應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筑企業,提倡建設工程施工總承包,嚴禁建設單位把工程發包給無資質企業或“包工頭”施工。
4、所有建設工程都必須向市建設主管部門進行安全報監、質量報監。工程圖紙都必須由正規設計單位設計,并通過市審圖處的審查。
5、規范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行為,強化二次分包的監管。建設單位、施工企業在進行專業發(分)包、勞務分包時,必須嚴格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發包給有相應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筑企業,并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24號)的規定,到有關部門備案。項目經理必須持有建造師注冊證書和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必須持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嚴禁建筑企業轉讓、出借企業資質或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掛靠承接工程。
四、強化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檢查
各街道(鄉)、開發區要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法》、《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與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相應的法律法規,強化建設工程監督檢查,加大檢查整治力度,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事故隱患要立即督促整改,并及時做好復查,確保及時整改到位,同時要建好檔案,健全制度。區建設、安監和其他有關部門要定期對村鎮建設工程安全生產進行多角度、全方位、立體式的督查,及時分析、查找安全生產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制定相應措施,遏制事故的發生。在重大節日、重要會議、特殊季節惡劣天氣到來之前和施工高峰期,要根據建設工程情況,有針對性地做好檢查和部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