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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山區橋梁;安全管理;安全控制;應急預案
1 前言
橋梁建設是高速公路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施工難度大,施工環境差,施工人員素質不高等特點,這些都加重了安全管理的難度,限制了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山區高速公路橋梁,相對于平原區的橋梁,受地形、地貌、地質、氣象、水文等自然條件的影響,施工難度更大,現場安全隱患更多。盡管在實踐中已經開始重視安全管理,相關部門也采取了相應對策和措施,但是施工安全事故仍然頻繁發生,施工安全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安全問題日益突出[1]。
針對山區高速公路橋梁施工分析事故致因,從多種致因理論中找出適合山區高速公路橋梁施工事故分析的理論,對應山區高速公路橋梁施工工序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及傷害類型,研究得到山區施工中發生幾率最大的事故類型。應用系統科學的方法研究山區高速公路橋梁施工中主要事故類型和發生安全事故的原因[2]。應用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得到,施工中風險級別較高、發生幾率大的事故分別為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應用了事故樹分析的原理建立了山區高速公路橋梁施工高處墜落事故的事故樹,通過對事故樹的定性分析識別了引起高處墜落事故的主要風險因素。系統、有序地從施工中涉及的人、物、管理、環境等四個方面,結合山區橋梁施工安全管理提出安全管理對策,找出山區高速公路橋梁施工安全控制的技術方法。
2 相關知識簡介
“應急管理”作為一門單獨的學科研究只是近年來的事。但是,學者們對于應急管理的研究可以追溯到較為久遠的時間,盡管當時可能并沒有提出明確的應急管理概念。國內學者陳安教授認為,出于對應急管理的層次性特征的考慮,按風險發生概率的大小和危害程度來分,風險的表現可以是三種情形干擾情形、危機狀態和突發事件。與此相對應的應有三個層次的管理概念,這就是干擾管理、危機管理、應急管理[3]??梢哉J為,干擾管理是應急管理的初級階段,主要任務是預防危機管理則是應急管理的中級階段,主要任務是阻止危機發生突發事件是應急管理的高級階段,主要任務是危機己經發生,進行應急管理。
應急管理是指在應對突發事件的過程中,為了降低突發事件的危害,達到優化決策的目的,基于對突發事件的原因、過程及后果進行分析,有效集成社會各方面的相關資源,對突發事件進行有效預警、控制和處理的過程。
應急預案又稱應急計劃,是針對可能的重大事故件或災害,為保證迅速、有序、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行動、降低事故損失而預先制定的有關計劃或方案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又名“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預案”或“事故應急處理預案”,最早是化工生產企業為預防、預測和應急處理“關鍵生產裝置事故”、“重點生產部位事故”、“化學泄漏事故”而預先制定的應急預案。目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已從化工行業擴展到其它各行各業,從針對化學事故的對策發展到多種事故和災害的預防和救援,主要涉及火災、爆炸、中毒毒物泄漏、工傷事故、自然災害、刑事案件、恐怖活動等[4-5]。所涉及的易燃易爆和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其它有重大危險源的生產企業、公共場所、要害設施等都應制定切實可行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事故預防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針對可能發生的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為保證迅速、有序、有效地開展應急與救援行動、降低事故損失而預先制定的有關計劃或方案,是在辨識和評估潛在的重特大危險、事故類型、發生的可能性、發生過程、事故后果及影響嚴重程度的基礎上,對應急機構與職責、人員、技術、裝備、設施備、物資、救援行動及其指揮與協調等方面預先做出的具體安排。
3 重大橋梁應急救援預案的建立
3.1重大橋梁應急救援預案基本要求和不足
1)重大橋梁應急救援預案基本要求
(1)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部在對危險源與環境因素進行識別、評價和控制策劃時,應事先確定可能發生的事故或緊急情況,如火災、爆炸、觸電、高處墜落、物體打擊、坍塌、中毒、特殊氣候影響等。
(2)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及其內容。
(3)準備充分數量的應急救援物資。
(4)定期按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演練。
2)現有重大橋梁應急救援預案不足
首先,應急救援力量分散,應急指揮職能交叉應急救援力量分散于多個部門,各部門根據自身災害特點建立了相對獨立的應急體系,這些應急救援力量在指揮和協調上,基本上僅局限于各自領域沒有完全建立相互協調與統一指揮的工作機制;其次,應急管理薄弱,應急反應遲緩;另外,應急裝備數量不足和落后,救援能力差;還有,應急法制基礎不健全;最后,應急預案操作性差,應急難以有序進行。
3.2應急救援預案編制的原則
1)落實組織機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
預案中應當落實組織機構、人員和職責,強調統一指揮,明確施工單位、其他有關單位的組織、分工、配合、協調。施工單位應急救援組織機構一般由公司總部、施工現場項目經理部兩級構成。
2)重點突出,具有針對性
結合本單位或本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確定易發生事故的部位,分析可能導致發生事故的原因,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救援預案。
3)程序簡單,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
保證在突發事故時,應急救援預案能及時啟動,并緊張有序地實施。
3.3應急預案的編制的步驟
1)成立預案編制小組
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涉及來自不同部門、不同專業領域的應急各方,需要應急各方在相互信任、相互了解的基礎上進行密切配合和相互協調。因此,應急預案的成功編制需要城市各個有關職能部門和團體的積極參與,并達成一致意見,尤其是應尋求與危險直接相關的各方進行合作。成立預案編制小組是將城市各有關職能部門、各類專業技術有效結合起來的最佳方式,可有效地保證應急預案的準確性和完整性,而且為應急各方提供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協作與交流機會,有利于統一應急各方的不同觀點和意見。預案編制小組的成員一般應包括應急管理部門,下屬區或縣的行政負責人,消防、公安、環保、衛生、市政、醫院、醫療急救、衛生防疫、郵電、交通和運輸管理部門,技術專家,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法律顧問,有關企業,以及上級政府或應急機構代表等。預案編制小組的成員確定后,必須確定小組領導,明確編制計劃,保證整個預案編制工作的組織實施。
2)危險分析
危險分析是應急預案編制的基礎和關鍵過程。危險分析的結果不僅有助于確定需要重點考慮的危險,提供劃分預案編制優先級別的依據,而且也為應急預案的編制、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資料。
3)編制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的編制必須基于重大事故風險的分析結果,應急資源的需求和現狀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要求。此外,預案編制時應充分收集和參閱己有的應急預案,以最大可能減少工作量和避免應急預案的重復和交叉,并確保與其他相關應急預案的協調和一致。
4)應急預案的評審與
為保證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合理性以及與實際情況相符合,重大事故應急預案必須經過評審,包括組織內部評審和專家評審,必要時請上級應急機構進行評審。應急預案經評審通過和批準后,按有關程序進行正式和備案。
5)應急預案的實施
應急預案經批準后,應急預案的實施便成了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環節。應急預案的實施包括開展預案的宣傳貫徹,進行預案的培訓,落實和檢查各有關部門的職責、程序和資源準備,組織預案的演練,并定期進行評審和更新預案,使應急預案有機地融入到城市的公共安全保障工作之中,真正將應急預案所規定的要求落到實處[6]。
4 應急救援工作的實施和響應
有了應急預案并不能使個人、企業和政府主管部門有效地對實際發生的事故做出響應。經驗表明,如果應急響應人員不能充分理解每項職責和步驟,在對事故進行應急救援時,就會出現嚴重的問題。為了執行應急行動預案,施工單位還必須就預案的整個理念、他們在其中的職責以及執行程序進行培訓。培訓要確保幫助事故應急救援的有關部門和應急人員充分理解預案。具有事故應急預案而不理解和不明白,在事故應急救援中就不能達到預期目標。
應急救援行動是指在緊急情況發生時,即發生火災、爆炸和坍塌等重大事故時,為及時營救人員、疏散撤離現場、減緩事故后果和控制災情而采取的一系列搶救援助行動。
各應急機構應在事故應急的實際工作中,積極運用應急救援預案,開展應急決策,指揮和控制相關機構和人員的應急行動,從實踐中檢驗應急救援預案的實用性,檢驗各應急機構之間協調能力和應急人員的實際操作技能,發現應急救援預案、工作程序、應急資源推備中的缺陷和不足,以便修訂、更新相關的應急救援預案和工作程序。
應急訓練與演習的基本任務是,鍛煉和提高隊伍在突發事故情況下的快速搶險堵源、及時營救傷員、正確指導和幫助群眾防護或撤離、有效消除危害后果、開展現場急救和傷員轉送等應急救援技能和應急反應綜合素質,有效降低事故危害,減少事故損失。
訓練和演習可以看作應急預案的一部分或繼續。它是通過培訓和演練,把應急預案加以驗證和完善,確保事故發生時應急預案得以實施和貫徹。為提高救援人員的技術水平與救援隊伍的整體能力,以便在事故的救援行動中,達到快速、有序、有效的效果。經常性地開展應急救援訓練或演習應成為救援隊伍的一項重要的日常性工作。
5 貴州橋梁應急救援預案分析
針對貴州省山區的基本特征,為了防止施工現場的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完善應急工作機制,在工程項目發生事故狀態下,迅速有序地開展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搶救傷員,減少事故損失,制定本預案。
根據從事工程的項目特點,所承接的項目主要有機械設備、電氣焊、高空作業等工程施工。可發生和重大危險因素的生產安全事故有高處墜落事故、觸電事故、坍塌事故、電焊傷害事故、車輛火災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火災爆炸事故、機械傷害事故等。
5.1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項目經理是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第一負責人,擔任組長,負責緊急情況處理的指揮工作。成員分別由商務經理、生產經理、項目書記、總工程師、機電經理組成。安監部長是應急救援第一執行人,擔任副組長,負責緊急情況處理的具體實施和組織工作。
生產經理是坍塌事故應急小組第二負責人,機電經理是觸電事故應急小組第二負責人,現場經理是大型腳手架及高處墜落事故、電焊傷害事故、車輛火災事故、交通事故、火災及爆炸事故、機械傷害事故應急第二負責人,分別負責相應事故救援組織工作的配合工作和事故調查的配合工作。
其中下設主要有:搶險組、安全保衛組、后勤保障部、醫療救護組、善后處理組和事故調查組,各個部門、組協調運行,實施自己智能。
5.2 預防與預警
1)預防高處墜落的預防措施
(1)加強安全自我保護意識教育,強化管理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
(2)重點部位項目,嚴格執行安全管理專業人員旁站監督制度。
(3)隨施工進度,及時完善各項安全防護設施,各類豎井安全門欄必須設制警示牌。
(4)各類腳手架及垂直運輸設備搭設、安裝完畢后,未經驗收禁止使用。
(5)安全專業人員,加強安全防護設施巡查,發現隱患及時落實解決。
2)火災、爆炸事故預防措施
3)觸電事故預防措施
5.3 應急響應
主要包括:大型腳手架及高處墜落事故應急處置、觸電事故應急處置、坍塌事故應急處置、電焊傷害事故應急處置、車輛火災事故應急處置、重大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火災、爆炸事故事故應急處置和機械傷害事故應急處置。
5.4 應急物資及裝備
救護人員的裝備頭盔、防護服、防護靴、防護手套、安全帶、呼吸保護器具等滅火劑水、泡沫、、鹵代烷、干粉、惰性氣體等滅火器干粉、泡沫、、氣體滅火器等簡易滅火工具掃帚、鐵鍬、水桶、臉盆、沙箱、石棉被、濕布、干粉袋等消防救護器材救生網、救生梯、救生袋、救生墊、救生滑桿、緩降器等自動蘇生器適用于搶救因中毒窒息、胸外傷、溺水、觸電等原因造成的呼吸抑制或窒息處于假死狀態的傷員。通訊器材固定電話一個,移動電話原則上每個管理人員一人一個,對講機若干。
5.5 預案管理
1)培訓
根據受訓人員和工作崗位的不同,選擇培訓內容,制定培訓計劃。 培訓內容鑒別異常情況并及時上報的能力與意識如何正確處理各種事故自救與互救能力各種救援器材和工具使用知識與上下級聯系的方法和各種信號的含義工作崗位存在哪些危險隱患防護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簡單防護用具緊急狀態下如何行動。
2)演練
項目部按照假設的事故情景,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現場實際演練,將演練方案及經過記錄在案。
5.6 預案修訂與完善
1)為了能把新技術和新方法運用到應急救援中去,以及對不斷變化的具體情況保持一致,預案應進行及時更新,必要時重新編寫。
2)對危險源和新增裝置、人員變化進行定期檢查,對預案及時更新。
3)在實踐和演習中提高水平,對預案進一步合理化。
6 結束語
本文重點介紹了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方法,對相關的基本概念以及應急預案的管理要求、山區橋梁施工現有應急救援工作及應急預案的不足進行闡述,詳細說明了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的建立過程,應急救援工作的實施與響應工作的進行流程,并對山區橋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舉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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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編制目的
為加強水利工程安全生產的管理工作,保證全縣水利工程安全生產應急搶險工作及時、高效、有序地進行,妥善處置事故、排除隱患,有效地防范各種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不良社會影響,維護社會穩定。
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結合水利系統實際,制定本預案。
3、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縣度汛。水利工程新建、擴建、改建中發生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4、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原則,一旦發生重大事故,需啟動《預案》時能夠做到通訊聯絡及時暢通,指揮調動靈活,運轉高效,救援有力。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由縣水務局統一領導和指揮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各二級單位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收益誰負責"的原則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對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實行分級管理。科學預防,注重實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備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危險目標的確定及危險性評估、物資儲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二、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在縣水務局統一領導下,局各二級單位、各股室協調安全突發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并根據實際需要,成立縣水務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水務局局長吳濟忠同志擔任水務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對水務系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做出處理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重大決策,決定要采取的措施。小組成員包括各二級單位和各股室負責人,負責調查了解險情的相關情況及險情上報,組織做好相關的配合工作。
三、日常管理機構
水務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監督股負責本單位所管轄范圍內的水利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依法組織協調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組建與完善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監測和預警系統;制訂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組織預案演練;組織對相關人員進行有關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知識和處理技術的培訓,指導各部門制定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四、預警與報告
水務局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各二級單位接到可能導致安全事故信息后,要密切關注事態進展,并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事態嚴重時及時上報給水利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事故(險情)發生后,有關單位或個人應立即向水務局報告。事故報告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遇險人數;
(3)事故的原因、性質;
(4)事故周圍環境;
(5)已經采取的救助措施和救助要求;
(6)事故報告單位、人員、通信方法。
指揮小組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向縣人民政府報告。
五、突發事故應急響應和終止
1、應急響應的原則
發生安全突發事故時,各相關部門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啟動應急響應。同時,要遵循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預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時調整或撤消預警和響應級別,并做好善后處理工作。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要采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核實的方式,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2、應急響應
嚴格按照上級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響應原則,報上級主管部門執行。
結合路橋工程施工基本情況,介紹了路橋工程施工中安全管理的不足,提出了相應的安全管理對策。主要包括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管理資金投入、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提高施工人員素質、建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內容,旨在促進路橋施工建設質量和效益提升。
關鍵詞:
路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制度;應急預案
0引言
在路橋施工中,由于安全管理制度沒有嚴格落實,一些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意識淡薄,可能導致安全事故發生,給路橋施工帶來不利影響,甚至造成不必要的損失,降低工程效益。在這樣的背景下,應該轉變思想觀念,完善并落實安全管理制度,確保路橋工程施工安全,促進工程建設質量和效益提升。
1路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不足
安全管理是路橋施工的重要環節,也是工程管理的主要內容之一,受到施工單位重視和關注。整個路橋工程建設中,提高安全管理的思想認識,落實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能確?,F場施工秩序良好,讓施工人員嚴格遵循規范要求施工。同時還能預防安全事故發生,避免延誤工期的情況出現,進而保證施工進度計劃,按時完成施工任務。對激發施工人員熱情,合理安排施工機械設備和施工材料,推動現場施工效率提高,防止出現不必要的損失,保障施工人員安全,提高路橋工程建設效益具有重要作用。然而在施工過程中,由于一些施工單位將工作重心放在如何拓展市場,最大限度提高經濟效益等方面,沒有嚴格執行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措施[1]?;蛘咭恍┦┕と藛T安全意識淡薄,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資金投入不足,忽視施工人員安全教育和培訓,現場施工巡視和檢查不足,不注重建立施工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因而路橋施工中可能出現安全事故,對工程建設帶來不利影響,降低工程效益,有必要及時采取完善措施。
2路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對策
為彌補安全管理的不足,促進路橋施工順利進行,根據安全管理的不足,結合路橋施工建設需要,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采取安全管理措施。
2.1建立路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規范路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首先應該從制度建設入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措施。首先,路橋施工過程中,應該加強安全管理工作,將其擺在重要位置,落實項目法人責任制,明確相關人員安全管理職責。讓他們嚴格按規定開展安全管理工作,履行好自己的職責,把握安全管理的每個要點。加強路橋施工安全管理現場監督和評價,構建完善的安全管理指標體系,及時掌握施工現場基本情況,對現場安全事故提前預防,避免安全隱患發生。其次,重視路橋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構建權責清晰的責任制,讓每個施工人員和領導都明確自身職責。建立健全的施工人員安全管理技能培訓制度,讓他們學習相關規范要求,遵循安全管理法律法規開展各項工作,努力提升安全管理技能。并在現場施工中嚴格落實各項規定,促進路橋現場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提高。最后,構建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應急機制,成立安全事故應急領導機構,合理配備工作人員,建立應急管理專家庫,存儲安全事故應急設備和應急物資,滿足各項工作需要。路橋施工中,一旦發生緊急事故應該立即啟動應急體系,各部門和不同工作人員加強協調與配合,避免安全事故發生,盡量降低安全事故帶來的損失,確保路橋施工秩序良好。
2.2加大管理資金投入,健全管理體系
路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開展,離不開資金支持。因此應該加大資金投入,用于購買機械設備,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強施工人員安全管理培訓,開展安全事故應急演練等。一方面,合理安排資金支出,制定路橋施工安全管理資金投入預算計劃,確保資金充足,能為安全管理創造條件。根據路橋安全管理需要合理安排資金支出和使用,用于購買施工機械設備,開展施工安全培訓和應急演練等,避免資金浪費并確保資金落實到位。另一方面,構建資金使用監督管理機制,明確工作人員職責,做好審計和監督工作,讓各項資金真正落實到路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2]。制定并落實獎懲激勵機制,對安全管理到位、資金安排和使用合理的單位和個人實施物質獎勵,調動他們的熱情,保證資金落實到位。激發工作人員主動性,讓他們有效開展安全管理工作。
2.3完善路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以實現路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化和規范化為目標,構建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措施,為各項工作開展提供制度保障。首先,制定并落實路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結合施工現場情況,借鑒其他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構建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嚴格執行和落實,明確安全管理人員職責,讓他們有效融入各項活動中,為安全管理提供支撐,確保各項活動有章可循。其次,根據路橋施工安全管理需要,修訂和完善安全管理措施。例如,以路橋施工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為出發點,修訂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有效規范和引導安全管理新情況,更好規范安全管理工作。最后,構建路橋施工安全管理監督機制,健全監督制度措施,安排安全監督管理人員,定期和不定期對施工現場開展巡視工作。及時發現和處理存在的安全隱患,盡早采取措施處理,將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2.4重視路橋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轉變對安全管理不重視的局面,將路橋施工安全管理擺在重要位置,提高現場施工安全監督和監測水平。一方面,根據路橋現場施工基本情況,設立多個監測點,及時掌握現場施工基本情況,重視安全管理研究工作,制定并落實施工人員和施工現場安全保護和安全事故防范措施。結合現場施工情況健全安全監測網絡,推動安全監測規范化和制度化。另一方面,及時采取措施治理路橋施工現場安全隱患,將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保障施工安全。例如,加強施工人員安全教育和培訓,落實“安全第一”的方針。保證施工現場用電安全,嚴格按要求開展機械設備操作。設立安全警示標志,加強施工人員引導[3]。增強責任意識,嚴格遵循規范要求開展路橋施工的各項操作,不得違規違章操作,減少安全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增強路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2.5提高路橋工程施工人員素質,有效保障施工安全
提高路橋施工人員綜合素質,增強他們的安全管理技能是不容忽視的內容。一方面,路橋施工單位要加強施工隊伍建設,注重對施工技術水平高、安全意識強的施工人員引進,充實和提高施工隊伍整體素質。同時構建完善的路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培訓計劃,采用現場參觀學習、課堂授課等方式,讓路橋施工人員掌握安全管理技能和規范要求,有效開展各項操作,確?,F場施工順利進行。另一方面,施工人員要提高學習的主動性,努力掌握規范要求,施工現場按要求開展各項操作,遵循施工機械設備操作技能和用電規范。增強安全事故防范技能,避免路橋施工出現安全隱患。
2.6 制定路橋施工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降低事故帶來的損失
通過應急預案的制定,開展演練工作,明確相關人員職責和權限,實現有效避免安全隱患發生的目的。一方面,將路橋施工安全事故突發事件納入應急管理體系,增強應對安全事故的能力。要對路橋施工現場安全進行評估,掌握現場施工基本情況。根據評估結果制定應急預案,完善應急設備,安排應急人員[4]。制定并落實應急預案,明確相關人員的職責和要求,更好地規范和引導各項工作。另一方面,開展安全事故應急演練,科學合理組織施工人員和領導演練,明確施工人員的職責和權限。從而讓他們努力掌握應急處理方法和技能,提高熟練程度。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能夠及時處理和應對,盡量降低帶來的損失。
3結語
隨著各地聯系增強以及社會經濟的發展,路橋工程建設數量越來越多。在施工過程中,為確?,F場施工安全順利進行,加強施工安全管理是不可忽視的。作為施工單位和施工人員,應該充分認識路橋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作用,結合工程建設具體情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落實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安全事故預警機制,加強現場巡視。及時處理和防范可能出現的安全事故,推動現場施工有效進行,避免安全事故發生,降低不必要的損失,促進路橋施工建設質量和效益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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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我國高速公路工程項目建設的大力開展以及對工程項目進度和質量要求的不斷提高,高速公路工程項目安全生產事故的數量也急劇增加,因此,對于高速公路工程項目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的研究已成為目前項目管理及施工層面急需做好的內容之一。
二、高速公路工程項目應急處置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盡可能地將工程項目中的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施工作業者和其他工作人員的傷亡降低到最大限度,把握人本原則,加強和改善應急救援工作人員的防護水平,加強自我防護教育,培養自我防護意識。2.精心準備,裝備精良。切實落實風險預防理念,堅決貫徹專家指導原則,不斷提高救援裝備及技術水平,改善和增強救援水平,確保救援工作的嚴謹、及時、科學、高效。3.重視預防,專心備戰。切實做好安全生產事故的預警工作,把預防潛在風險放在首要位置。同時要重視事故前的各項準備,做到預案、人員、裝備時時到位。4.反應迅速、處置高效。確保信息傳遞及時、真實、準確,現場及有關應急指揮人員、專家、救援力量等迅速做出反應,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三、高速公路工程項目應急管理組織機構的構建
1.應急管理組織機構。2.各小組職責分工。2.1項目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1)在甲方安全生產事故綜合應急預案的指導下,結合工程項目自身特點制定項目施工安全生產事故綜合應急預案以及與之相對應的專項預案和事故處置方案,同時負責預案的修改完善和上級報備工作。(2)制定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總體預防措施,負責各專項應急救援實施過程中的各項準備工作,統一指揮和調配項目實施中的人力、財力和物力資源。(3)制定項目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方案,并有計劃、有針對性地組織應急救援演練,從而能在安全生產事故發生時能夠有效應對。(4)在突發由項目經理部能夠處置級別的項目安全生產事故或其他條件規定必須趕赴事故現場的突發事件時,能夠及時組織相關人員、設備、物資等到場進行事故搶險和應急處理,并能夠根據需要實時向甲方匯報應急處置現況等相關事宜,并能夠有效配合各級管理部門開展緊急情況處理和救援工作。(5)有計劃地組織項目成員開展項目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知識宣傳教育和業務培訓,提高各級員工的應急處置水平。2.現場應急管理處置小組的職責。(1)醫療救助組:掌握基本的醫療救護手段,能清晰判斷受傷者狀況,同時能夠處理簡單傷情和對傷者進行護理并能保證重傷者能夠優先得到專業醫療機構的救護;能夠協助外部專業救援機構轉送傷者到相應的醫療機構。(2)安全保衛組:對安全生產事故現場進行安全保衛,適時支援其他組的工作;在事故現場設置警戒線,保護事故場地,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維持事故現場內各項工作的有序運行;保障搶險救援通道的暢通無阻,高效引導搶險救援人員、設備的出入;保護傷亡者的個人財產不受侵害;在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對事故現場進行完全封閉直至收到上級的解禁命令。(3)技術保障組:提出搶險搶修及避免事故擴大的臨時應急方案和措施;指導搶險搶修組實施應急方案和措施;修補實施中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繪制事故現場平面圖,標明重點部位,向外部救援機構提供準確的搶險救援信息資料。(4)后勤保障組:負責事故應急救援中人、財、物的征集、調撥和調配工作;保障項目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中各種物資供給的保質保量;負責救援物資和設備的日常管理和維護。(5)應急恢復組:做好傷(亡)者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協調落實事故受害者在醫療、護理等方面產生的相關費用;做好現場施工恢復工作;負責事故現場保護和圖紙的測繪;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四、高速公路工程項目應急管理過程的實施
1.安全生產事故預警及信息報告。在高速公路工程項目的實施過程中,項目經理部各部門應從制度建立、技術實現、業務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施工、生產、經營活動安全生產事故預防和預警機制,加強對安全防護工作和應急處置準備工作的專項督查,做到對危險的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有效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1.1危險源監控。項目部應建立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清單并制定管理方案,對重大危險源和隱患實行實時監控,確保危險隱患始終處于受控狀態。同時,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1)項目部應建立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清單,將監控管理、整改責任落實到人。(2)應在重大危險源和短時間內無法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部位設置必要的防護、監測監控和報警設備,并及時采集相關數據,發現異常,及時預警。(3)落實重大危險源日常檢查和巡查工作,建立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臺賬,隨時了解、通報、跟蹤、更新危險源情況。對檢查發現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作業區域,應立即停止相關作業,發出相關預警。(4)保證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監控檢測的投入,加強各類設備、設施的定期維護、檢測和保養,確保狀況完好。1.2預警分級。按照項目安全生產事故(風險)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預計可能造成的危害狀況,預警級別對應分為I級(可能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Ⅱ級(可能造成重大生產安全事故)、Ⅲ級(可能造成較大生產安全事故)和Ⅳ級(可能造成一般安全事故),分別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示。1.3預警信息。項目部應探索建立項目安全生產事故預警系統,對潛在事故風險較大的工程環節進行動態監控,對自然條件、項目施工過程中可能導致項目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因素進行分析和預判,推斷出可能造成生產安全事故的風險程度,并以此為依據及時相應預警信息。預警信息包括可能發生的項目安全生產事故的類別、可能觸發的時間、可能影響區域范圍、預警級別、對應警示事項以及相關處置措施等。不同層級的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要準確且及時地向多對應的上級機關、單位報告所發生的的項目安全生產事故的相關情況。1.4預警信息的與解除。項目安全生產預警信息的或解除之前應當經過充分地核實,依據相關規定、相應職權進行、調整和解除。藍色預警應經由項目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確認后或解除,藍色預警級別以上由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中心確認并報總指揮同意后才能或解除。預警信息與解除的形式有召開會議、下發文件通知、電話通知等。1.5信息報告。(1)項目安全生產事故報告程序圖。圖2事故報告與應急響應程序圖。(2)項目安全生產事故信息報告程序。第一,輕傷事故發生之后,傷者或者正在事故現場的相關工作人員應當立即直接或者逐級將事故情況報告項目負責人;第二,重傷、死亡以及重大死亡事故發生后,項目負責人應當將事故情況立即報告施工所在地建設部門、安監部門、公安部門、人民檢察院、工會等機構,同時應直接或者逐級向企業負責人進行報告。2.項目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響應。2.1應急響應分級。根據項目安全生產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影響大小、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可將項目安全生產應急響應分為四個級別,即:I級(特別重大)、II級(重大)、III級(較大)和IV級(一般)。項目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之后,根據相應職權劃分,能夠處置該事故對應級別的單位應當即刻啟動項目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當啟動更高級別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時,低級別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應同時啟動,且當預案啟動后,應立即開啟具體實施方案。2.2應急響應程序。2.2.1應急指揮。項目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之后,項目實施單位應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實施救援,如若當地政府部門或上級機關為此事故啟動更高級別預案并及時到場后,即轉為接受政府部門、上級機關的指揮,并全力配合各項救援工作的開展。當發生特別I、II、III級安全生產事故時,應對應啟動I、II、III級響應,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領導下,由主管單位或者相關政府部門組織協調足量的資源和力量投入到應急救援工作中,統一實施應急救援處置。各相關部門和單位在事故發生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并按照各自職能職責緊密合作,迅速開展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當發生IV級安全事故后,項目建設方或項目實施方(事故單位)要能夠按照安全生產事故的安全責任和相關法律規定自行處置安全生產事故,同時,應急處置的相關情況應及時上報。2.2.2應急行動。項目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項目實施單位應當在公安、消防、醫療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到達現場之前迅速啟動本項目的應急救援預案,全力以赴將精力集中在事故搶險救援工作上,并采取有效措施搶救受困人員,竭力保障生命財產的安全,同時努力防止事故范圍進一步擴大。如若必要應聯絡監理方和建設方管理處協調臨近項目的應急救援力量。與此同時,項目實施方有義務協助有關部門保護事故現場,維持現場秩序的井然有序,妥善保管相關證據,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取證。如果由于搶救傷員、疏導現場交通等原因,涉及到必須移動現場相關物件時,一定要做好相應的標識和記錄,并采取拍照或者錄像等直錄方式反映現場原狀。2.2.3資源調撥。在安全生產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中,項目實施方應充分認識高效處置的重要性,全力調動自身的應急資源和力量儲備開展有效的應急救援工作,必要時可向上級單位或鄰近項目求援。2.2.4應急避險。在事故應急救援的過程中,應急指揮機構應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對現場情況予以密切關注,實時監控事故現場動態,有效規避風險,保障現場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發生。2.2.5應急擴展。當項目安全生產事故不能被有效控制或者態勢進一步擴大時,現場指揮機構應根據實際情況立即報告上級單位、當地政府以求盡快實施更高級別的應急響應,并撤離事故現場相關人員。當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在重要路段、重點區域、重要會議、重大節日或重大社會活動期間,其應急響應等級可酌情采用高一級別。2.3項目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結束。當項目安全生產事故的危害已趨于停止或已經消除,被困人員全部脫離危險,受傷人員得到有效救治,事故現場得以完全控制,環境評價符合相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隱患相繼消除之后,經政府部門或事故現場最高應急指揮機構確認并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宣告完結,應急救援隊伍撤離場地,應急救援行動即結束。當應急救援工作結束之后,應當按要求做好事故上報并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所需文件資料,同時撰寫并提交事故情況匯報及總結。3.安全生產事故的信息。事故信息按照事故響應分級和響應程序,由事故現場指揮部總指揮及時準確地向新聞媒體等通報事故信息。其他方面的信息、傳遞按照“事故報告與應急響應程序圖”執行。4.安全生產事故的后期處。項目應急救援方案及程序實施完結之后,應果斷采取有效措施預防事故的二次發生,并指派專人負責事故現場及相關證據的保護,按照項目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相關安排,積極安撫傷亡人員及其家屬,同時盡力做好事故的善后事宜及賠償工作,努力消除安全生產事故產生的不良影響,以免被居心不良者利用或擴散。在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勘察鑒定并同意后可以恢復生產活動。應急救援行動結束后,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要深刻總結安全生產事故的原因及經驗教訓,并以書面的形式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同時根據實際情況修訂和完善項目安全生產應急處置預案。
五、結語
隨著我國高速公路工程項目如火如荼地開展,對于工程項目管理方面的要求也也越來越高。項目生產安全作為是項目實施過程中非常重要的一個方面,對于整個工程項目的成功實施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對高速公路工程項目應急處置策略進行研究,對于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及時、有效處置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作者:周志潔 單位:.重慶交通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
參考文獻:
[1]張海鵬.基于結果導向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模式研究[J].管理觀察,2016(13):62-65.
關鍵詞:爆炸事故;應急預案;危險分析;事故處理
中圖分類號:X92 文獻標識碼:A
爆炸事故是人們對生產活動中,由于不認識物質的危險特性或違反了正常生產操作,而意外引發的突發性大量能量的釋放,常常伴有強烈的沖擊波、高溫高壓和地震效應事故的總稱,是一種人身傷亡率最高的事故。由于地震勘探中大量使用雷管、炸藥等爆破器材,這些物品在運輸、儲存保管、藥包制作、下藥連接、放炮作業、盲炮處理過程中,極易發生炸藥、雷管爆炸事故,導致群死群傷。為了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能夠迅速、準確、有效地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職工安全,在地震勘探施工前,必須制定炸藥爆炸事故應急預案。
1 編制的目的、方針和原則
為了加強地震隊對突發事故的處理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緊急救援反應速度和協調水平,確保迅速有效的處置各類突發事故,最大限度的減輕損失,堅持防御和救援相結合的原則,以危急事件的預測、預防為基礎,以對危急事件過程處理的快捷準確為重點,以全力保證人身和設備安全為核心,以建立危急事件的長效管理和應急處理機制為根本,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將危急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
2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地震隊在施工中發生的由于裝藥、引爆、盲炮處理、警戒疏漏以及炸藥運輸、爆破器材的儲存環境不良、雷管炸藥混存混運、人為破壞等因素引起的爆炸事故和險情時的應急救援工作。
3 基本任務
①立即搶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
②控制危險源,對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監測、檢查,測定施工危險區域,危害性質及危害程度,防止事故繼續擴展。
③消除危險后果,做好現場恢復。
④查清事故原因,評估危險程度。
4 組織機構與職責
4.1應急指揮部
總指揮:物測隊隊長
副總指揮:地震隊隊長
成員:項目經理、各班組長以及各崗位負責人
指揮部下設4個小組,分別是:應急指揮小組、現場控制小組、外部協調小組、善后處理小組。
4.2 指揮機構及職責
①指揮部職責
事故發生后,總指揮或總指揮委托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指揮部,批準現場救援方案,組織人員進行現場救助、維持秩序等相關工作,并負責組織定期舉行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等工作。
②相關組織職責
應急指揮小組:負責應急救援過程的指揮工作;根據收集到的信息,審定搶險方案和組織實施,調動和協調組織應急救援物資、裝備、搶險隊伍、醫療、后勤保障等內外部資源及時到位并向應急指揮部匯報情況。
現場控制小組:負責組織應急處置的現場控制工作;負責向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時匯報現場信息,制定現場救援方案,報指揮部批準后組織實施,并具有現場臨時處置權力。
外部協調小組:負責與當地政府聯絡、協調工作。
善后處理小組:負責傷亡人員、周邊相關方面的善后處理工作,并依據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做好解釋、說服、勸解和疏導工作。
5 危險源分布情況及主要危險因素
5.1危險源分布情況
按照《安全生產法》和GB18218-2000《重大危險源辨識》標準的定義,結合使用、儲存、運輸民爆器材場所和車輛所存在的危險程度,確定危險源和重大危險源。根據以上辨識原則確定火藥庫、藥包制作現場為重大危險源;下藥連接、引爆及盲炮處理屬危險源。
5.2 主要危險因素
①因雷擊引發庫房內的危險物品產生燃燒、爆炸。
②由于周邊發生火災蔓延到火藥庫區,進而發生爆炸。
③炸藥、雷管、導火索、導爆索等危險物品,因儲存、搬運或運輸不當將會發生燃燒、爆炸。
6 救援原則和措施
①“以人為本”的原則:事故發生后,就盡量采取措施保證人員生命安全;在確保救援人員自身安全前提下,方準投入應急;應急中,以搶救受傷害人員為首要任務。
②“防止事故擴大化”的原則:事故發生后,應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擴大及二次事故的發生。
③若發生火災,現場人員立即就近取水或滅火器進行撲救,力爭使火災在初期被撲滅。
④若現場火勢無法控制,判斷有爆炸危險時,現場人員應立即向安全地帶(500米外)撤離、疏散。
⑤現場人員中毒,應立即移至新鮮空氣處,重者立即送往醫院。
7 應急響應
①凡發生本預案第三條規定的安全事故(險情)之一的,現場知情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報告指揮部。
②總指揮根據事故特點和嚴重程度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
③若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立即將事故發生情況在1小時內報告省民爆器材監督管理局、市(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并積極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8 應急預案的演練與完善
為保證本應急救援預案在發生事故時,能快速啟動達到有效控制事故,使事故損失能減少到最小。為此,每年須進行不少于一次的演練,演練內容至少包括:
①在演練過程中,應讓熟悉爆破工作的現場人員、有關的安全管理人員一起參與;
②事故應急預案向所有職工以及應急服務機構公布;
③所有應急組織機構人員及政府安全監督管理人員參加整個演練過程;
④每一次演練后,應核對傷害事故應急預案規定的內容是否都被檢查,找出不足項、整改項和改進項。檢查主要包括下列內容:在事故期間通信系統是否運作;人員是否安全撤離;應急服務機構能否及時參與事故搶救;能否有效控制事故進一步擴大 。
應急預案是應急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文件,在演練及事故發生后要分析原因,按“四不放過”的原則查處事故,針對暴露出的缺陷,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要不斷地更新、完善,及時對預案進行評審并改進和完善。
參考文獻
突發事故綜合應急預案(試行)
一
總
則
(一)編制目的
為了防止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完善應急工作機制,在發生事故狀態下,迅速有序地開展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搶救傷員,減少事故損失,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三)危險性分析
根據我局工作性質,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有觸電事故、火災事故、交通安全事故、機械傷害事故等。
(四)分級及分級標準
依據建設工程施工突發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個級別。
1.特別重大建設工程施工突發事故(Ⅰ級):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
(2)造成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中毒,下同);
(3)造成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
2.重大建設工程施工突發事故(Ⅱ級):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2)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
(3)造成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
3.較大建設工程施工突發事故(Ⅲ級):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2)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
(3)造成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
4.一般建設工程施工突發事故(Ⅳ級):
(1)造成3人以下死亡;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
(3)造成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
二
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應急指揮機構
設立市扶貧和移民工作局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救援指揮部)。
(二)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和工作職責
1.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
總
指
揮:局長
副總指揮:副局長(分管安全工作)
成
員:扶貧和移民工作局各股長
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由具體管安全生產的工作人員負責處理日常事務,應急值班電話:0837-2822953。
主要職責:傳達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各項指令,匯總有關信息,承辦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2.工作職責:
(1)啟動和解除應急預案的命令;
(2)組織有關單位按照應急預案,制定各單位的應急方案;
(3)現場處理突發應急事故,調配應急警戒人員、物質和資金等;
(4)做好突發事故的善后工作;
(5)及時向市委、市政府上報突發事故處置進展情況,包括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
三
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機構及職責
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通訊信息組、搶險行動組、后勤保障組、醫療救護組、事故調查組五個工作組。
(一)通訊信息組
1.由局綜合辦公室負責,其它部門、單位配合。
2.職
責:
(1)負責現場情況的收集、信息報送;
(2)負責現場情況的調查和材料的上報工作;
(3)負責掌控各種突發事故信息傳播,減少負面影響。
(二)搶險行動組
1.職
責:
(1)負責組織實施搶險行動方案;
(2)負責協調有關部門的搶險行動;
(3)負責向指揮部報告搶險進展情況。
(三)后勤保障組
1.由財務股負責,其它部門、單位配合。
2.職
責:
(1)負責現場應急搶險物資、生活物資、交通車輛的組織保障;
(2)負責對現場人員、重要設施、設備、物資、工程技術資料、檔案等采取保護措施;
(3)負責應急處置現場有關會議、會務及接待工作。
(四)醫療救護組
1.由局綜合辦公室負責,其它部門、單位配合。
2.職
責:
(1)負責醫療用品準備工作;
(2)負責聯系地方醫院以及相關救護車輛和救護人員;
(3)負責現場傷員的救護工作。
(五)事故調查組
1.由局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其它部門、單位配合。
2.職
責:
(1)負責對事故現場的保護;
(2)負責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的性質;
(3)負責提出應對措施及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四
應急預案實施命令簽發和內容
(一)應急預案實施命令的簽發
所有應急處置突發事故預案實施的命令由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簽發。
(二)實施命令的簽發內容
主要包括:發生突發事故的級別,現場指揮部名稱、負責人、現場指揮部設置地點、聯系方式、下設各工作組成員名單等。
五
各級預案響應程序
(一)一般性(Ⅳ級)突發事故響應
1.發生一般性突發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進入突發事故現場處理。
(1)調查突發事故的原因;
(2)做好啟動處置預案升級的準備。
2.啟動Ⅳ級應急預案后,由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的通訊信息組向市委、市政府電話報告情況,并隨后及時上報書面材料。
3.響應的終止
一般性突發事故處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故危害被基本消除,由應急救援指揮部決定終止Ⅳ級響應。
(二)較大(Ⅲ級)突發事故響應
1.發生較大突發事故后,啟動Ⅲ級應急預案:
(1)應急救援指揮部有關負責人進入現場,調查突發事故的原因;
(2)有關責任組做好準備,隨時進入現場開展工作;
(3)書面向上市委、市政府報告情況;
(4)做好啟動處置預案升級的準備。
2.應急救援指揮部決定啟動Ⅲ級應急預案后,在第一時間向市委、市政府電話報告情況,并隨后及時上報詳細書面材料。
3.響應的終止
較大(Ⅲ級)突發事故處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故危害被基本消除,由應急救援指揮部決定終止Ⅲ級響應,并由通訊信息組當日上報市委、市政府。
(三)重大(Ⅱ級)突發事故響應
1.發生重大突發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立即在第一時間向國電大渡河公司及地方政府報告情況,啟動Ⅱ級應急預案:
(1)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進入現場,調查突發事故的原因;
(2)通訊信息組、搶險行動組、后勤保障組、醫療救護組、事故調查組進入現場開展工作;
(3)書面向市委、市政府報告情況;
(4)啟動24小時值班制度;
(5)做好啟動處置預案升級的準備。
2.應急救援指揮部決定啟動Ⅱ級應急預案后,在第一時間向市委、市政府報告情況,并及時上報詳細的書面材料。
3.響應的終止
較大(Ⅱ級)突發事故處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故危害被基本消除,根據地方政府的處置意見由應急救援指揮部宣布終止Ⅱ級響應,并由通訊信息組于當日書面上報市委、市政府。
(四)特大(I級)突發事故響應
1.發生特大突發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立即在第一時間向市委、市政府報告情況,啟動I級應急預案:
(1)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進入現場,調查突發事故的原因;
(2)通訊信息組、搶險行動組、后勤保障組、醫療救護組、事故調查組進入現場開展工作;
(3)書面向市委、市政府報告情況;
(4)啟動24小時值班制度;
(5)協助、配合地方政府妥善處置。
2.應急救援指揮部決定啟動I級應急預案后,在第一時間向市委、市政府報告情況,并及時上報詳細的書面材料。
3.響應的終止
特大(I級)突發事故處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故危害被基本消除,根據地方政府的處理意見由應急救援指揮部宣布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并由通訊信息組于當日上報市委、市政府。
六
保障措施
(一)指揮系統技術保障
應急辦公室逐步建立和完善應急指揮技術支撐體系,以滿足各種復雜情況下指揮處置突發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有線通信系統、無線指揮調度系統、圖像監控系統、信息報告系統、應急決策支持系統等。
(二)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各施工單位應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及器材,并建立相應的維護、保養和調用等制度,保障各類建設工程施工突發事故的搶險和救援。
(三)應急隊伍保障
以施工單位應急救援隊伍為主,各單位應加強應急隊伍建設管理,開展針對性的演練,確保實戰能力。
(四)資金保障
各施工單位應做好必要的事故應急救援資金準備,應為建設工程施工人員購買工傷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為建設工程施工突發事故的善后工作提供基本保障。事故應急救援資金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
七
預案管理
(一)培訓
1.根據受訓人員和工作崗位的不同,選擇培訓內容,制定培訓計劃。
2.培訓內容:
(1)鑒別異常情況并及時上報的能力與意識;
(2)如何正確處理各種事故;
(3)自救與互救能力;
(4)各種救援器材和工具使用知識;
(5)與上下級聯系的方法和各種信號的含義;
(6)工作崗位存在哪些危險隱患;
(7)防護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簡單防護用具;
(8)緊急狀態下如何行動等。
(二)演練
1.應急演練包括準備、實施和總結三個階段。通過應急演練培訓應急隊伍,落實崗位責任,熟悉應急工作的指揮機制、決策、協調和處置的程序,檢驗預案的可行性和改進應急預案。
2.應急辦公室應根據本預案,定期組織協調相關單位開展綜合性的應急演練,做好跨單位之間的協調配合及通信聯絡,確保各種緊急狀態下的有效溝通和統一指揮。
3.各施工單位應針對本標段實際,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并及時進行總結,提高實戰能力。應急辦公室應對演練進行指導和檢查。
(三)預案修訂與完善
1.為了與不斷變化的具體情況保持一致,預案應進行及時更新,必要時重新編寫。
2.對危險源、人員變化進行定期檢查,對預案及時更新。
3.在實踐和演練中不斷總結,提高預案的可行性。
八
附
則
(一)本預案適用于市扶貧和移民工作局發生的突發事故的處置。
關鍵詞:建筑施工現場 突發事件應急管理
中圖分類號: TU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is of high risk, accident-prone, construction site emergency management situation is grim. This article elaborated emergency management principle in our country building construction site emergency response situation as well as the construction site , and points out the shortcomings and improvement measures of the construction site emergency response.
Key words: Construction site;Unexpected events;Emergency management
本文認為,應急管理是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突發事件,減少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等負面影響而進行的計劃、組織、指揮、協調和控制的活動。應急管理的目的是通過提高對突發事件發生的預見能力和突發事件發生后的應對能力,及時有效地處理突發事件。建筑施工現場應急管理就是針對建筑施工現場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其管理主體是施工企業現場項目部。
一、建筑施工現場突發事件的應對現狀
建筑施工現場突發事件的危害性是顯而易見的,而主客觀原因的存在使它的發生不能完全避免,人們只能在預防的同時采取各種措施去應對。突發事件的應對涉及到應對組織、應對過程、應對的保障因素以及規范應對行為的法律法規,人們在長期的工程實踐中也積累了很多突發事件應對的經驗,下面將從法律、應對組織、應對過程三個方面分析我國建筑施工現場突發事件應對的現狀。
1.1突發事件應對有關法律的現狀
1.1.1.有關法律分析的現狀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是我國目前突發事件應對的最高級別法律依據,是全國范圍內突發事件應對的主要行動準則。該法從政府應急的角度對事件的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后恢復與重建進行了規定,明確了各階段應進行的工作、責任主體和相關方的配合工作等。該法明確了建筑施工單位應針對突發事件編制應急預案。該法還從從管理人員、重大危險源管理、應急救援三方面對突發安全事件的應對進行了規范。
1.2突發事件應對組織的現狀
1.2.1突發事件應對組織
施工現場安全由建筑施工企業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
建筑施工企業對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同時,《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編號為GB/T50326-2006)和《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規范》(GB/T50358-2005)明確規定建設項目管理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我國的工程實踐也是先組建項目部,再具體進行工程項目的實施。因此,施工現場的質量安全責任主體是施工企業的項目部,突發事件應對組織也應是項目部,即項目部是施工現場突發事件應對的行為主體。突發事件發生后,項目部所屬的施工企業、業主、監理單位、設計單位、社會救援組織以及政府主管部門都要根據實際情況參與到事件的應對中來。當突發事件的社會影響達到一定程度時,政府主管部門要充當指揮協調的角色,具體指揮施工現場各組織機構的應對行為。
1.3突發事件應對過程的現狀
1.3.1建筑施工現場的應對過程
在目前建筑業突發事件應對的情況下,主要強調的還是安全突發事件的應對,為更好地體現施工現場突發事件應對現狀,這里主要闡述安全突發事件的應對過程。
(1)準備階段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2)監控預警對于地基基礎工程等的施工,要到政府相關部門辦理質量安全監督手續:有需要的要委托有資質的的單位對存在的危險源進行監測預警。
(3)應對與報告《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事故相應應急預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還規定,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4)調查與恢復對事故發生原因、損失等進行調查,評估應對過程并修訂和完善應急預案,盡快恢復工程項目正常施工。從前述分析可知,當前建筑施工現場突發事件的應對基本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規定的應對流程進行。
二、建筑施工現場應急管理的原則
建筑施工現場應急管理面臨的往往是非常緊迫的情形,需要應急管理人員迅速做出決策,同時還涉及到各方利益平衡的問題。一般地,人們要求在立法的層面上解決這些問題,但是,突發事件的不可預知性和不確定性使得法律層面也無法解決主體間利益沖突和資源占用的問題,因此需要制定一些應急管理原則以實現減少突發事件帶來的危害、維持工程項目順利實施的目的。
2.1預防和應急相結合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明確規定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的原則,因此,應急管理首先要遵循預防和應急相結合的原則。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應在總結經驗教訓和借鑒相關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制定綜合預防和應對措施,并使整個應對突發事件的緊急處置過程制度化。
2.2生命安全第一位原則
突發事件可能帶來的危害有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其中人的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應急管理應本著“以人為本”的理念,在突發事件應對過程中保護和保障現場人員的生命安全。
2.3時間原則
突發事件的不確定性和緊迫性要求在應急管理過程中必須反應迅速,立即采取積極有效的應對措施。時間是應急管理最寶貴的資源之一,越早做出應對決策就越能避免事件的發展和蔓延,應急管理的效果也會越好。
2.4應急優先原則
由于潛在的危害性,突發事件需要在限定的可控時間內處理妥善,否則事件的影響和造成的損失會有擴大的趨勢。這就需要迅速組織所需的各種資源來應對突發事件,在這種情況下,應保持應急優先的基本原則,包括資源占用與調度的優先、道路與通行權利的優先等。
2.5項目目標原則
對施工企業而言,最重要的是工程項目目標的順利實現。從這一角度來說,突發事件造成的最大危害在于工程項目實體遭到破壞,損害項目目標的實現。因此,突發事件發生后,要重視員工心理的緩解和引導,理順各方關系,盡早恢復工程項目的正常施工。
三、建筑施工現場應急管理的不足
隨著我國建筑業的不斷發展和規范、法律法規的不斷健全,在建筑施工現場突發事件應對方面取得了顯著的成就,不管是突發事件發生次數還是突發事件帶來的損失都呈逐年遞減的趨勢,而建筑業從業人員素質的不斷提高,也大大改善了建筑施工現場突發事件應對形勢。但是,由于建筑業的特殊性和我國的特殊國情,建筑施工現場突發事件應對的形勢還是非常的嚴峻,存在很多需要改進的方面。
3.1應急管理意識不強
人是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護對象,也是應急管理工作的實施主體,施工現場人員的應急管理意識直接決定應急管理的效果。應急管理意識不強是建筑施工現場突發事件應對中面臨的一個重要問題。因為應急管理意識不強,對于一些法律法規強制性的內容都是被動應付,沒有真正落到實處。所以應急管理的首要工作是提高員工的應急管理意識,從行為意識的高度要求員工,保障應急管理工作的實施。
3.2應急機制亟待完善
我國對應急管理的真正重視時間還比較短,應急管理對施工企業是一個相對較新的概念,各項工作都還沒有規范化和制度化,應急機制亟待完善。建筑施工現場應急管理還沒有一套完整的工作流程,建筑施工現場突發事件、建筑施工現場應急管理等的概念和內涵還沒有明確的界定。此外,建筑施工現場的應急反應機構界定不嚴、責任主體不清楚,應急培訓與應急演習等重要工作沒有制度化。應急機制的不完善導致了施工現場應急管理工作的混亂,不利于應急管理經驗的總結和推廣使用,迫切需要通過研究完善應急機制,使應急管理各項工作規范化、制度化。
3.3應急預案管理有待改進
應急預案是應急管理工作實施的指導性文件,是應急行動決策的重要依據,對于建筑施工現場應急管理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應急預案編制本身涉及到與政府、企業總體應急預案的銜接配合工作。這些都是應急預案管理需要包含的,也是我國建筑施工現場應急管理中需要進一步完善的方面。
3.4應急決策和指揮協調有待改進
針對建筑施工現場應急管理,如何進行科學合理的應急行動決策是一項非常重要也非常困難的工作。在現有信息化管理應用水平下,完全依靠計算機信息系統進行決策是不現實的,而完全依靠個人經驗進行拍腦袋決策也不切實際。在這種情形下,就需要結合現有的科學技術水平尋求最合理的應急決策方法。應急行動的指揮協調牽涉到突發事件應對過程中的方方面面,對應急行動的有序開展有重要影響如何改善現有的應急指揮協調的情況,在突發事件應對中更好地進行指揮協調,需要對施工現場應急管理各層面指揮協調的進行研究。
3.5應急恢復不被重視
通過應急恢復工作,可以使施工現場恢復到正常施工狀態以保證工程項目的實施進度。應急恢復也是保持應急管理工作的連續性、總結經驗教訓的過程,對于應急管理工作的改進有重要意義。目前,我們對應急恢復的重視還不夠,應急恢復涉及的工作也不明確,需要在這方面做更多的工作以改善現有狀況。
四、完善建筑施工現場應急管理的措施
4.1建筑施工現場應急教育的宣傳和普及力度
人是應急管理各項工作的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人的能力決定了突發事件應對的最終結果,而應急教育是人樹立應急意識、增加應急知識、提高應急能力的最直接和最有效的途徑,這充分地體現了應急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新形勢下,如何實現人員的應急教育,建立一套科學、高效的應急教育培訓制度和運轉機制,使得施工現場所有人員都能參與其中,是關系到應急管理有效性的關鍵所在。
4.2加強建筑施工現場應急監控
建筑施工現場應急監控是施工現場應急準備階段的重要工作,包含監測和預警兩方面的內容,監控對象包括危險源、突發事件發展態勢和應對過程。應急監控是對現場危險源的處置方式之一,在危險源辨識、評價完成并確定重大危險源后便可以開展相應的工作。
隨著建設項目的日益復雜化、規?;?,應急管理面臨的情形也更加復雜和嚴峻,對施工現場的實時監控就顯得尤為必要。計算機技術的發展為應急監控提供了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和強有力的技術保障,應急監控的實現也逐步向智能化和信息化發展。應急監控可以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及時獲取突發事件信息、提高應急組織的反應速度,是提升應急組織綜合反應能力的重要保證,在工程實踐中必不可少。
4.3制定建筑施工現場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是事故應急救援活動的行動指南。應急預案是應急管理工作實施的指導性文件,是應急行動決策的重要依據,對于建筑施工現場應急管理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建設工程應急預案體系由政府建設工程事故應急預案、施工企業事故應急預案、施工現場事故應急預案三級預案構成。
1總則
1.1目的
為了規范氣象災害防御活動,加強對氣象災害事故的預防,杜絕重特大事故的發生,降低事故損失,建立事故情況下快速搶險和應急處理機制,保障企業職工生命及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生產和工作秩序,特編制本預案。
1.2依據
本應急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定》、《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等國家和電力行業的法律、法規,以及中國華能集團公司《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程》、《中國華能集團公司重大突發事件(事故)應急管理辦法》等制定。
1.3適用范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于中國華能集團公司各產業公司及所屬各企業單位的氣象災害防御及應對工作。
1.4氣象災害定義
指熱帶氣旋(含臺風)、暴雨(雪)、雷電、寒潮、大風、干旱、大霧、高溫、低溫、龍卷風、冰雹、霜凍、連陰雨等災害性天氣、氣候造成的災害。
1.5工作原則
根據“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在華能集團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應急管理體制,落實各級行政領導責任制,認真落實各項預防措施,快速、有效地組織事故搶險,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損失,保證公司系統職工、在公司所屬區域作業的外來人員的生命安全,保障設備安全。
2危險因素與風險分析
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主要從事電力資源的投資、建設、經營和管理;具有信息、交通運輸、新能源、環保、貿易、燃料等相關產業、產品的投資、建設和生產經營活動。公司各企業遍布全國,各地氣象差異極大,各類氣象災害都可能對企業的正常運行與人員、設備的安全構成威脅。
氣象災害發生時可能影響安全的危險點有:主廠房、輸煤通道、倉庫、辦公區域、食堂等主要建筑物;升壓站;臨時構筑物;廠區大型露天設備如:斗輪機、龍門吊、港口設備等;露天堆放的各種材料、設備;各類車輛、船舶等。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集團公司成立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下稱“領導小組”),是集團公司處置重大氣象災害應急的最高指揮機構,由集團公司領導和集團公司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集團公司主要領導擔任組長。
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辦公室。設在集團公司安監部,部門負責人擔任主任,成員由其他相關部門的負責人組成。
3.1.1集團公司辦公室電話:
3.2集團公司所屬各產業公司、各發電廠等企業單位成立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總指揮由各單位行政正職擔任,副總指揮由該單位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各職能管理部門、主要生產部門負責人組成,并成立相應的事故應急工作小組,負責事故應急工作。3.1.2集團公司應急值班室電話:62291877、62291777、62291666。
3.3各部門職責:
3.3.1集團公司重特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相關部門職責
3.3.1.1應急領導小組:提出修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負責定期組織演練,監督檢查各單位在本預案中履行職責情況。對突發氣象災害事件啟動應急預案作出決策,及時組織、調動應急力量,指揮應急工作的進行。
3.3.1.2安監部: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變更,跟蹤落實應急措施的執行。監督應急預案演練及緊急救護培訓。事故發生后參與應急工作,提出應急工作指導意見供領導小組決策。應急工作結束后收集有關原始材料,組織進行分析、整改工作。
3.3.1.3辦公廳:負責應急響應的組織、調配及日常檢查,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險情及處理情況,負責應急工作的信息傳遞與通訊聯絡。
3.3.2重特大事故應急現場組織機構及部門職責
3.3.2.1應急現場領導小組:在集團公司重特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領導下全面負責現場的應急組織指揮工作。
3.3.2.2安全生產部門:在集團公司重特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指導下組織實施應急工作。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理等工作。
3.3.2.3行政事務管理部門:負責事故現場通訊聯絡和對外聯絡工作,交通車輛統一調度工作。
3.3.2.4保衛、消防部門:負責滅火、警戒、現場保衛、治安保衛、疏散、道路管制等工作。
3.3.2.5衛生部門:負責現場醫療救護及受傷人員搶救和護送轉院等工作。
3.3.2.6物資部門:負責事故所需應急物資保障。
3.3.3事故應急工作小組職責:
3.3.3.1警戒疏散引導小組:負責事故現場治安,交通指揮,設立警戒線以防止與事故現場無關人員進入警戒區,指導群眾疏散,物資保衛等。
3.3.3.2技術咨詢組:負責研究確定現場事故搶救、搶險方案,提出應急的安全技術措施,為現場指揮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3.3.3.3現場搶救小組:負責開展現場事故搶救、搶險工作,及時控制危險源,積極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3.3.3.4后勤保障小組:負責交通運輸,保障運送搶險救援人員、物資器材所需的車輛,保障搶險道路的暢通;負責提供搶險救援的器材和物資;負責監測現場有毒有害氣體和物質,提供應急所需的有關防護用品;負責生活保障,提供休息場所、食物及其它生活必需品等。
3.3.3.5事故調查善后處理小組:參與由事故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部門組成的事故調查善后處理小組,負責提供相關原始資料,做好善后處理相關事宜。
3.3.3.6宣傳報道對外接待組:由行政部門負責人牽頭,如實、客觀向上級機關和新聞媒體反映災害損失和現場救援情況,接待與應急事件相關的人員。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與預防
4.1.1建立健全企業防止氣象災害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制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完善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責任追究制。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規定》,使每位職工明確自己在工作中所負的安全責任。
4.1.2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教育培訓計劃,教育職工不斷提高安全意識意識,開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生產技能培訓,切實提高職工自我保護能力和規避事故風險的能力。
4.1.3每年定期舉辦氣象災害應急演練,使職工熟悉應急工作過程,掌握應急工作要領,通過演練發現應急準備工作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
4.1.4組織開展防氣象災害專項檢查,重點檢查各部門防氣象災害準備工作、防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和責任制落實情況、防氣象災害重點監控部位、防氣象災害物資儲備情況等。
4.1.5加強對生產現場安全設施檢查,按《安全設施標準》統一要求,進一步完善現場安全設施和標志。改善勞動作業環境,使生產現場具有較強的抗御氣象災害的能力。
4.1.6編制防氣象災害特殊運行方式及反事故預案,并組織學習、演習。
4.1.7在各類氣象災害季節到來前負責對全廠防汛排水設備、泵房排水系統、潛水泵、應急照明設施等應急機械設備、電氣設備進行一次全面維護。
4.1.8在熱帶氣旋(含臺風)、暴雨(雪)、雷電、大風、龍卷風、連陰雨等災害性天氣氣候發生前必須實施如下的預防措施:
4.1.8.1露天設備如斗輪機、龍門吊、港口設備等應調整位置、鎖定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防止可能發生的移位、撞擊甚至傾覆事故。
4.1.8.2海輪、拖輪、船駁等船只應在可靠地點錨定或在避風港避風。
4.1.8.3主要建筑物的門窗應及時關閉,生產區域的閥門井、污水坑(池)、污油坑(池)應有足夠的排水設施,防止水位異常升高,引起設備被淹甚至損壞。
4.1.8.4廠區內應有足夠的排水設施,防止地表水位上升,雨水倒灌至車間、地下設施,造成設備被淹損壞,機組被迫停運的事故。
4.1.9在雷電災害性天氣氣候發生前必須檢查電氣、控制設備的接地與防雷電的安全措施。
4.1.10寒潮、低溫、霜凍等災害性天氣到來前必須檢查所有的防凍、伴熱措施。
4.1.11大霧災害性天氣發生前必須利用停電機會,對室外電氣設備清洗,做好防污閃措施;對電器絕緣進行檢查。
4.1.12高溫天氣到來前,應布置開展夏季防暑降溫安全大檢查。
4.2預警行動
4.2.1集團公司及所屬各單位根據不同業務及其階段性、季節性特點,結合環境、氣象災害預報信息,按照早預想、早通報、早布置的原則,開展各類氣象災害相關風險的分析、評估。在得到下列極端氣象警報后,啟動預警。
4.2.1.1臺風黃色預警信號:24小時內可能受熱帶風暴影響,平均風力可達8級以上,或陣風9級以上;或者已經受熱帶風暴影響,平均風力為8~9級,或陣風9~10級并可能持續。
4.2.1.2暴雨橙色預警信號:3小時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4.2.1.3高溫橙色預警信號:24小時內最高氣溫將要升至37℃以上。
4.2.1.4寒潮橙色預警信號:24小時內最低氣溫將要下降16℃以上,最低氣溫小于等于0℃,平均風力可達6級以上,或陣風7級以上;或已經下降16℃以上,最低氣溫小于等于0℃,平均風力達6級以上,或陣風7級以上,并可能持續。
4.2.1.5雷雨大風黃色預警信號:6小時內可能受雷雨大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8級以上,或陣風9級以上并伴有強雷電;或者已經受雷雨大風影響,平均風力達8—9級,或陣風9-10級并伴有強雷電,且可能持續。
4.2.1.6大風黃色預警信號:12小時內可能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8級以上,或陣風9級以上;或者已經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為8—9級,或陣風9—10級并可能持續。
4.2.1.7強沙塵暴橙色預警信號:12小時內可能出現強沙塵暴天氣(能見度小于500米),或者已經出現強沙塵暴天氣并可能持續。
4.2.1.8冰雹橙色預警信號:6小時內可能出現冰雹伴隨雷電天氣,并可能造成雹災。
4.2.2預警命令由各企業安全監察部門,經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簽發后以傳真形式報集團公司安全監督與科技環保部、辦公廳、地方政府有關部門。預警命令也可由各產業公司安全監察部門,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簽發后以傳真形式報集團公司值班室并抄送各有關企業的安全監察室、行政部。
4.2.3進入預警狀態后,預警區域的有關單位應當采取如下措施:
4.2.3.1按照各應急預案的要求檢查確認各類用于應急的防護用品、醫療設備、交通用具、通訊裝備、消防設備、生產和照明的備用電力設備、檢測設備及器材,各種應急材料、設備等,必須配備齊全。
4.2.3.2檢查確認各種通訊工具的報警方法、聯絡方式和信號使用規定,確認各種救援隊伍熟悉掌握事件發生后所要采取的對應方法和步驟。
4.2.3.3檢查確認人員疏散通道、集合地點安全可靠,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地區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的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作業或活動。
4.2.3.4應急領導小組開展工作,召集應急工作小組、應急搶險隊伍進入現場。
4.2.3.5做好與電網調度的聯系協調。
4.3信息報告
4.3.1即時報告
4.3.1.1重特大氣象災害事件發生后,有關單位應立即逐級向集團公司、產業公司和本單位主要負責人、事故單位所在地政府有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事故發生的時間、詳細地點、事故類別、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設備財產損失以及現場救援所需的專業人員和搶險設備等。
4.3.1.2即時電話報告程序規定如下:
1)事故單位現場負責人向主管部門、安全監察室報告,主管部門、安全監察室向分管副經理(副廠長)、經理(廠長)報告;
2)事故單位安全監察室向產業公司安全監察室、電監會區域電監局或地方電監辦、地方安監部門、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報告,事故單位行政部門向產業公司總經理工作部門報告,事故單位經理(廠長)或分管副經理(副廠長)向產業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報告;
3)產業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向總經理報告;產業公司安全監察室向集團公司安全監督與科技環保部、電監會區域電監局報告,產業公司總經理工作部門向集團公司辦公廳報告,產業公司總經理向集團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報告;
4)集團公司安全監督與科技環保部向電監會、國家安全監察總局報告。
4.3.2事故快報
4.3.2.1重特大氣象災害事件發生后,引起重特大人身傷亡事故、重特大設備事故、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事故單位在完成即時報告后,應在4小時內用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向產業公司、集團公司、電監會上報事故書面快報,快報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
2)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設備損壞初步統計;對社會是否造成影響等情況;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故發生后應急響應情況、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況。
4.3.2.2事故快報內容、報告時限及報告流程
1)事故單位安全監察室向產業公司安全監察室報告;
2)產業公司安全監察室向集團公司安全監督與科技環保部、電監會區域電監局、產業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報告;副總經理向總經理報告;
3)集團公司安全監督與科技環保部向電監會、集團公司分管副總經理、總經理報告。
5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按照事故級別,華能集團公司因氣象災害導致事故的響應分級如下:
5.1.1一級響應:因氣象災害導致特大人身事故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特大火災事故、特大設備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2000萬元以上,為省級應急,集團公司、省市級政府、產業公司事故單位組織事故應急工作。
5.1.2二級響應:因氣象災害導致重大人身事故一次重傷和死亡3人至9人,其中人身死亡3人及以上、重大火災事故、重大設備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500萬元以上,為地市級應急,集團公司、產業公司、地市級政府、事故單位組織事故應急工作。
5.1.3三級響應:因氣象災害導致一般人身事故、一般火災事故、一般設備事故,為企業級應急,事故單位組織事故應急工作。
5.2應急響應程序
5.2.1應急啟動
5.2.1.1集團公司安全監督與科技環保部在接到氣象部門氣象災害預報后,立即通知有關單位做好預防措施,發出預警。在接到事故單位事故即時報告后,根據領導小組組長的指示,立即啟動本預案并通知有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實施救援。
5.2.1.2事故單位重特大事故應急工作在集團公司重特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現場總指揮全面組織指揮事故的應急工作,按救援需要及時通知專業隊伍施救。
5.2.2實施應急救援
5.2.2.1事故應急工作小組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按照事故應急預案,做好本職工作。各職能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要求組織實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諉。有關部門應當立即采取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5.2.2.2應急指揮部根據氣象災害實際情況,成立必要的應急專業組,展開救援工作。
5.2.2.3針對不同類型的氣象災害,各單位啟動有關的應急專項預案。
5.2.2.4根據研究確定的事故人員搶救、工程搶險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實施事故人員搶救、工程搶險,并有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
5.2.2.5確保通訊暢通。包括事故指揮者與應急隊員之間、應急隊員之間、應急系統各機構之間、應急指揮機構與外部應急組織之間、應急指揮機構與新聞單位之間的信息暢通。
5.2.2.6盡可能降低人員傷亡。確保物資供應、防護用品供后勤供應。
必要時可充分利用集團公司的資源,及時調配,盡可能降低損失。
5.2.2.7當事故對人員造成威脅,應注意緊急避險。
5.2.2.8當事故對運行設備造成威脅,應立即采取措施,包括緊急停止設備運行,盡可能避免設備損壞。
5.2.2.9當事故有擴大傾向,現場無法消除,必須盡快向上級匯報,擴大應急范圍,及時采取補充應急措施。
5.3應急結束
現場應急人員搶救、工程搶險工作完成后,現場總指揮應盡快了解各部門、各有關單位人員搶救、工程搶險工作情況,根據現場實際做好次生、衍生事故隱患的消除工作,布置好現場警戒,并將有關情況逐級向集團公司主要領導進行匯報。安監部門人員應做好現場的保護、取證、事故調查等善后工作。經事故應急指揮機構批準后,應急結束。
應急工作結束后,事故單位應著手準備事故應急工作材料,主要內容包括事故情況,人員搶救、工程搶險工作情況,索賠資料,損失報告以及經驗教訓總結等。
6信息
集團公司系統發生氣象災害事件引起的重特大損失后,有關事故處理情況的信息由集團公司辦公廳負責,并統一向新聞媒體通報。
發生事故的單位應當將事故調查、搶險、搶救以及恢復處理的實際進展情況,定期逐級向集團公司報告。發生社會影響較大、涉險人數30人以上或者可能造成很大經濟損失的特別重大未遂事故,應當及時將未遂事故的有關情況、處置情況、調查結論和防范措施等向集團公司報告。集團公司有關部門應當及時跟蹤了解有關情況,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實。
7后期處置
7.1發生重特大氣象災害事件后,集團公司有關部門及主管領導應及時趕赴現場指揮,了解事故情況,安撫遇難人員家屬,看望慰問傷員和事故搶險人員,組織并指導生產恢復工作。向有關政府部門匯報氣象災害事件及其救援情況。
7.2事故單位研究確定生產恢復方案,上報集團公司重特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經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同意后實施,盡快恢復生產。
7.3集團公司辦公廳、安全監察部門及事故單位的有關部門對事故搶險過程和應急能力進行評估,提出應急預案的修訂、完善意見。
7.4事故調查及追究,按照集團公司《事故調查規程》執行。
7.5及時補充應急物質。
7.6及時辦理保險索賠。
8保障措施
8.1通信與信息保障
建立通信與信息網絡,保證信息上傳下達暢通。明確與應急工作相關的單位和人員通信聯系方式和方法,建立信息通信系統及維護方案。確保應急期間信息通暢。
8.2應急隊伍保障
為確保氣象災害應急工作快速、正確、有效地開展,最大限度減少傷亡和損失,根據集團公司業務重點和危險有害因素及事故的類別,重特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建專家組,具體研究確認事故搶險方案和各項安全技術措施。
各企業根據實際情況組建消防隊和義務消防員隊伍、以及階段性兼職應急搶險救災隊伍。
8.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集團公司所屬各企業按照企業各類氣象災害應急預案配置應急所需的各類物資和裝備,其類型、數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責任人及其聯系方式應列入各類專項應急預案。在每個氣象災害發生周期到來之前,必須準備就緒,應急工作小組應作專項檢查。
8.4經費保障
集團公司所屬各企業氣象災害事故應急所需資金由“事故檢修維護費用”中列支,按實撥付,具體參考“成本管理辦法”,確保應急狀態時應急經費的及時到位。
8.5其他保障
根據集團公司氣象災害事故應急要求,集團公司所屬各單位應制定相應應急預案及專項應急預案,落實保證安全的各項措施。
9培訓與演練
9.1培訓
集團公司所屬各單位氣象災害應急培訓要訂立計劃、根據當地的氣象特點,開展針對性的專項培訓,教育職工不斷提高安全意識,提高防范惡劣氣象災害和規避事故風險的能力。
9.2演練
每半年舉行一次氣象災害應急演練,使職工熟悉應急工作過程,掌握應急工作要領,通過演練檢查各部門的應急準備工作,發現應急準備工作方面存在的問題,正確評估企業應急工作能力,及時整改存在的隱患。
10獎懲
10.1對在重大突發事件應急工作中有下列突出表現之一的單位或個人,應當給予表彰或者獎勵。
10.1.1出色完成重特大氣象災害事故應急任務的;
10.1.2對重特大氣象災害事故應急工作提出重要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10.1.3其他應予表彰或獎勵的情形。
10.2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員和主管人員進行通報批評或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0.2.1負有應急責任的人員在應急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
10.2.2對重特大火災事故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
10.2.3有對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為的。
11附則
11.1預案修訂和更新
應急預案應當根據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每三年修訂一次,補充完善,經集團公司組織審批后生效。。
11.2應急預案備案
本預案報國家電監會、國家安監總局和國資委備案。
11.3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集團公司制定并負責解釋。
(一)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和預警機制,進一步明確政府各部門的救援職責,提高政府對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應急處置能力,及時、高效地開展生產安全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損失,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貴州省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
(三)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條塊結合,依靠科學、協同應對,快速反應、高效處置。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自然災害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預報、預警信息處置、應急響應和重大事故處置。
災害包括各類危害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嚴重影響社會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的突發性災害和事故,主要指火災、水災、地震、氣象災害,礦山事故、建筑工程事故、公路損毀事故、道路交通事故、鐵路事故、水上事故、環境污染事故,電力、通信、供水、供氣、供熱及其它市政設施損壞事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等。
(五)生產安全事故分級
按照生產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II級)、較大(III級)和一般(IV)四個級別。
1、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I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I級):
(1)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含失蹤),或事故危及到30人及以上生命安全,或造成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2)大面積骨干網絡中斷、通信樞紐遭到破壞等造成嚴重影響的事故;
(3)造成區域電網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的30%以上,或因重要發電廠、變電站、輸變電設備遭受毀滅性破壞或打擊,造成區域電網大面積停電,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的20%以上,對區域電網、跨區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構成嚴重威脅;
(4)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國家處理中心支付、清算系統發生故障或因人為破壞,造成整個支付、清算系統癱瘓的事故;
(5)城市5萬戶以上居民供氣或供水連續停止48小時以上的事故;
(6)造成特別重大影響或損失的特種設備事故。
2、重大生產安全事故(II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生產安全事故(II級):
(1)造成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事故危及到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需緊急轉移安置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的事故;
(2)造成跨區電網或區域電網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的10%以上、30%以下的事故;
(3)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通信、信息網絡、特種設備事故和城市道路交通、城市供水、燃氣設施供應中斷,或造成3萬戶以上居民停水、停氣24小時以上的事故;
(4)死亡10人及以上,或重傷20人及以上,或死亡、重傷共20人及以上,或受災50戶及以上,或燒毀財物損失100萬元及以上的火災事故;
(5)其它一些無法量化但性質嚴重,對社會穩定、經濟建設造成重大影響的事故。
3、較大生產安全事故(III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生產安全事故(III級):
(1)造成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事故危及到3人及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事故,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需緊急轉移安置2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事故;
(2)造成跨區電網或區域電網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的5%以上、10%以下;
(3)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通信、信息網絡、特種設備事故和城市道路交通、城市供水、燃氣設施供應中斷,或造成1萬戶以上居民停水、停氣12小時以上的事故;
(4)死亡3人及以上,或重傷10人及以上,或死亡、重傷10人及以上,或受災30戶及以上,或燒毀財物損失30萬元及以上的火災事故;
(5)其它一些無法量化但性質嚴重,對社會穩定、經濟建設造成較大影響的事故。
4、一般生產安全事故(IV級)
事態比較簡單,已經或可能造成一部分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由區政府安監部門負責處置的生產安全事故。
二、組織指揮機構和職責
(一)領導機構
1、區人民政府是全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領導機構。在區長或分管副區長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應急指揮部),負責全區生產安全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指揮與協調。區應急指揮部由區長擔任總指揮,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辦公室設在區安監局。
2、區應急指揮部由以下人員組成
總指揮:區政府區長
副總指揮:區政府分管副區長
成員:區政府辦公室主任,區政府辦公室聯系安全生產的副主任,區安監局、區應急辦、區監察局、區總工會、*公安分局、區衛生局、*技監分局、區財政局、區交通局、區建設局、*國土分局、區民政局、區環保局、區經貿局、區氣象局、區人勞局、區旅游局、區教育局、*消防大隊、區委宣傳部、區水利局、區城管局、區糧食局、*地電公司等單位和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
(二)區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1、應急救援命令、指令。
2、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
3、按事故報告制度及時上報事故和向有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對可能或者已經引發社會安全突發事件的,指揮部要及時報告市政府,同時通報相關領域的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必要時向上級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相關部門及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在接到事故通報和救援命令后,要緊急調配其救治器材、物資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參與搶救,如需動用當地駐軍進行救援時,由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決定并報上級批準。
4、協調落實其他有關事項。
(三)現場救援專業組的建立及職責
1、成立現場指揮部
在處置一般(IV級)以上級別(含IV級)的生產安全事故時,區應急指揮部在現場設立現場指揮部。
現場指揮部指揮長:區政府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區長或副區長指定的人員。
現場指揮部成員:事發地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區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應急隊伍負責人等。
現場指揮部職責:以搶救受災人員生命、控制事態擴大為第一目標,按照本應急預案和現場實際情況,負責受災人員搶救和搶險救災工作;向上級匯報和向社會媒體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
2、組織現場工作小組
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指揮部根據現場實際情況,下設若干現場工作小組。現場工作小組組成及主要任務如下:
(1)綜合協調組:由區安委辦牽頭,相關部門配合組成。主要職責:對現場情況進行統計、匯總、傳遞和上報,協助現場指揮部指揮長現場協調;準確、及時、統一事故信息,正確引導輿論。
(2)搶險救援組:由*消防大隊牽頭,公安、武警、民兵、工程、專業救災隊伍等涉及生產安全事故的單位組成。主要職責:營救、搜救、疏散人員;封閉、消除危害源;排除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隱患等。
(3)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組:由區衛生局牽頭,環保、氣象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救治、護理、轉送傷員;監測、控制疫??;收容、清消污染物等。
(4)治安警戒組:由*公安分局牽頭,武警、人武部等單位組成。主要職責:負責設置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搶險通道,組織危險區域人員撤離,監控事故重大責任嫌疑人,勸說圍觀群眾離開事故現場。
(5)應急通信組:由區安委辦牽頭,通信企業等部門和單位組成。主要職責:保障處置工作的通訊暢通。
(6)交通保障組:由*公安分局牽頭,交巡警、交通、城管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交通管制、路橋維修,開設“綠色通道”保障運輸暢通。
(7)應急物資和經費保障組:由區民政局牽頭,財政、發改、交通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組織、調集、運輸、征用應急物資、設備、食品、藥品、房屋、場地等;保障和落實應急經費。
(8)生活保障組:由當地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牽頭,相關部門配合。主要職責:為應急人員提供食、宿等生活保障等。
(9)新聞報道組:由區委宣傳部牽頭。主要職責:引導媒體宣傳和事故情況、處置進展、預警公告、自救防護等信息。
(10)專家技術組:由區安監局牽頭。主要職責:聯系安全生產事故救援方面專家,根據科學依據,做好技術指導,為應急提供科學、準確的理論依據。
(11)調查與評估組:由區安監局牽頭,公安、檢察、監察、工會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確定生產安全事故的性質、原因和責任,評估損失,提出處理意見。
(12)善后工作組:由當地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牽頭,民政、衛生、工會、事故單位、保險等單位和社會公益組織組成。主要職責:負責死、傷者親屬及受影響人員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事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妥善處理好善后事宜,盡快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
(四)事故應急救援專家組
設立全區安全生產專家組,聘請有關科研人員、專家和具有豐富應急處置經驗的人員組成專家組,為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提供技術保障和智力支撐。
專家組的主要職責:對生產安全事故災難進行分析研究和事態評估;向區應急指揮部提供工作建議、處置措施和決策咨詢。
(五)事故應急救援隊伍
1、*區應急救援隊。由公安、消防、武警、民兵和抽調的城區各單位工作人員組成救援隊,按照生命救助第一的原則,在第一時間迅速、高效地開展生命救援工作。
2、專業救災隊伍。由*消防大隊、區安監局組成。主要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的專業應急工作。
3、生產經營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在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按照生命救助第一的原則,發揮第一時間投入應急救援工作的作用,迅速、高效地開展生命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態發展,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
4、志愿者隊伍。主要從事故發生地的機關、企事業單位、村(居)社區、公益團體等社會力量中動員具有一定救援知識和技能的志愿者組成。主要參與應急工作的后勤保障、疏散安置、宣傳動員等非一線工作。
三、預警和信息報送
(一)監測和預測
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有關負有生產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是生產安全監測預測的責任部門。各責任部門要加強監測預報體系建設,全面掌握各類有關生產安全的重大危險源分布狀況及周邊環境,有計劃地開展重大事故隱患調查并利用技術、人工等多種監測手段,實施有效監控,分析有利因素和危險信息,及時組織相關單位、專家對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的監測結果、涉及范圍、危害程度等進行分析預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二)信息報送
1、生產安全事故的信息報送以值班信息快報為主渠道。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級負有生產安全監管責任的部門,是受理報告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
2、當地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公眾應當迅速向各級政府或有關部門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征兆、可能導致發生的各種隱患和現場情況,并有權對相關部門、個人的工作過失和不當處置行為進行舉報。
3、監(預)測和信息報送要點
——基本情況和可能涉及的因素,如事故類型、時間、地點、氣候條件、周邊建筑、交通和人口密度情況,可能引發的次生、衍生事故等。
——危害程度和可能達到的級別,如可能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不良影響,對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造成的危害等。
——已采取的措施、下步應對措施和相關請求等。
4、信息報送程序和時限要求
——發生或將發生一般(IV級)級別以下或未能確定級別的生產安全事故: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在接到報告后,應于1小時內報區人民政府、區安監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區人民政府向可能涉及的其它相關縣(特區)人民政府通告。
——發生或將發生一般(IV級)級別以上的生產安全事故:區人民政府和區安監局在接報后2小時內報市人民政府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向可能涉及的其它相關縣(特區)人民政府通告。對已確定級別較高的生產安全事故,可采取先報基本情況、后報其它情況的方式,以縮短報送時間,爭取處置時間。
(三)預警信息
1、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分級、緊急程度和嚴重性,預警級別分為4級,從輕到重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分別代表發生一般(IV級)、較大(III級)、重大(II級)和特別重大(I級)4個級別的生產安全事故。
2、預警信息的內容主要包括:突發生產安全事故的名稱、類型、預警級別、預警區域或場所、預警期起止時間、影響估計、警示事項、應對措施、社會動員及機構等。
3、根據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監測預測部門的報告和預案,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可能發生、發展趨勢和危害程度,經區應急指揮部和上級應急領導機構核實、批準后,由區人民政府藍色預警信息,表示可能發生一般(IV級)的生產安全事故;黃色、橙色、紅色的預警信息,由上級應急領導機構。
4、預警信息的、調整和解除可以使用報紙、廣播、電視、移動通迅網絡、信息網絡、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對特殊人群、特殊場所和宣傳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新聞媒體、通信、人防等部門和單位有義務按各級應急領導機構的要求預警信息。
(四)新聞報道
1、發生一般(IV級)級別的生產安全事故后,必要時,根據現場指揮部新聞報道工作機構提供的情況,在區政府有關部門指導下,向媒體和社會公眾通報生產安全事故的基本情況、應急措施、存在困難和下階段工作部署。較大(III級)、重大(II級)或特別重大(I級)級別的生產安全事故的新聞,由上級應急領導機構決策和安排。
2、生產安全事故的新聞形式主要包括授權、舉行新聞會、組織報道、接受記者專訪等,并與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有機結合。
3、生產安全事故的宣傳報道嚴格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做到準確把握、正面引導、講究方式、及時主動、注重效果、遵守紀律、嚴格把關。
四、預案的啟動與終止
(一)預案的啟動
1、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及時對各鎮鄉(街道)、有關部門報告的信息進行分析,并及時通報給區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必要時報請區應急指揮部批準,立即組織召開全區應急指揮部成員會議,組織聽取有關專家意見,討論決定是否啟動*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對符合本預案規定情況的,區應急指揮部應當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
3、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行政區域范圍內生產安全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工作,各級有關部門根據預案和各自的職責任務承擔責任和義務。
(二)生產安全事故分級響應
1、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IV級)
區政府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開展一般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報送信息或請示藍色預警信息。主要應急措施如下:
(1)由區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應急工作;設立現場指揮部指揮應急;區安監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組織對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確認和評估,及時采應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現場指揮部按規定向區人民政府報告,提出是否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同時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向有關部門報告、通報。
(2)區應急領導機構可根據現場情況,請求上級支持。
2、較大生產安全事故(III級)、重大生產安全事故(II級)及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I級)的應急響應
發生較大生產安全事故、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及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由上級政府及上級應急指揮部組織實施。區應急指揮部按照本預案全力以赴地組織救援,做好應急處理工作,并及時向上級政府、有關部門及上級應急指揮部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區人民政府和區級相關部門在上級政府及上級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做好全區范圍內的應急救援工作。
(三)響應的升級和降級
當生產安全事故不斷發展或演變,并有蔓延擴大的趨勢,情況復雜難以控制時,事故責任部門應當報上級指揮部審定,及時提升預警和反應級別;對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會進一步擴散的,事故責任部門應當報上級指揮部審定,相應降低反應級別或撤銷預警。
(四)響應的終止
一般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終結,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F場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論證分析,經現場檢測評價確無危害和風險后,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區應急指揮部批準、宣布應急響應結束。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匯總之后的應急處理工作情況報告,向有關部門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和建議。區應急指揮部對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責任單位的整改工作進行監督,及時跟蹤處理情況,并隨時通報處理結果。
五、一般生產安全事故(IV級)以上級別(含IV級)的應急處置措施
(一)先期處置
發生或即將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信息得到核實后,事故發生地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有關負責同志應立即趕赴現場,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組織指揮當地應急隊伍和有關單位進行先期處置。
對即將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按照本預案和有關文件的規定,預測事故類型、危害程度和可能達到的級別;報送信息;請示相應的預警信息。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及事發地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控制事態發展。同時,在1小時內向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并組織有關單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疏散交通等原因移動了的事故現場物件,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先期到達的區級部門、單位和人員,當地政府要積極配合開展工作。主要任務是:劃定警戒區域;疏散相關人群;救治傷病人員;排除明顯險情;確保處置工作的后勤保障。
(二)事中處置
1、區應急指揮部或現場指揮部,立即通知以*消防大隊、*公安分局為主的救援力量,以生命救助為首要目標,實施救援行動和緊急疏散,避免事態擴大。
2、*消防大隊、*公安分局和社會其它救援力量啟用緊急救援標志,攜帶應急裝備,以最快速度分別抵達指定地點集合,并根據命令派遣部分或全部力量趕赴受災現場。道路交通管理部門依據緊急救援標志,為救援隊伍車輛和設備提供區轄區內的交通暢通保障和優先通行。派遣的各分隊必須在規定時限內抵達現場,并服從現場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
3、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迅速到位,立即啟動事故調查組、事故處理組、醫療救治組、案件查辦組、專家咨詢組、綜合組、現場檢測與評估組、信息組等事故處理機構的工作,及時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并部署相關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向區政府或上級應急指揮機構報送信息;請示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同意相應的預警信息;立即開始組織后續力量,準備增援。
4、區應急指揮部或現場指揮部啟動專業救援隊伍應急,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設備?,F場指揮部按照派遣的救援隊伍和力量,有效地組織現場指揮。
5、事故發生地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根據事故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配合開展一般以上級別的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部署的各項應急救援工作。
6、根據有關部門和專家的建議,通知有關應急救援機構隨時待命,為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提供基礎支持。
7、各救援隊伍抵達現場后,按照現場指揮部的命令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配置不同力量,組織現場工作小組,開展施救工作。
8、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向社會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
9、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繼續報送信息。
10、區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有關成員單位或臨時召集相關區級部門及公路、電力、通信等單位組織必需物資,保障救援隊伍和受災人員的供給以及受災地區的交通、電力、通信等暢通;根據事件發展趨勢,組織后續力量增援。
11、區應急指揮部調集轄區內的應急資源供給;必要時請求上級應急機構指導、協調后備隊伍支援。
12、現場指揮部根據生產安全事故預案,實施下階段工作;視現場情況,命令區緊急救援隊轉為常規救援隊伍或休整、收隊。
13、生產安全事故處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隱患被基本消除后,由預警信息的機構解除預警信息,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三)后期處置
1、善后工作
應急工作結束后,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單位及相關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級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善后工作。區應急指揮部和區級相關職能部門應當及時指導或會同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部門幫助事故單位開展善后處置;
(1)事故責任單位及有關部門對現場進行清理、監測,繼續排查隱患。
(2)事故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事故中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和家屬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3)事故責任單位依法對征用的應急物資(場所)的所有人給予補償。
(4)事故責任單位和民政部門救濟受災受害群眾,恢復正常生活、生產、工作秩序。
(5)向受災受害群眾提供心理輔導及司法援助。
2、社會救助、保險
各級社會公益組織應廣泛動員和開展救助捐贈活動。相關保險公司根據投保合同及損失情況,及時理賠。
對事故責任單位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及善后工作經費,可采取政府審批、財政墊支的方式處理,待處置結束后,事故責任單位應按有關規定承擔。
3、調查、總結
依法對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及時確定事故性質、原因和責任,提出整改措施。屬于責任事故的,對責任主體提出處理意見,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責任。
區應急指揮部和有關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根據對生產安全事故的全面調查、評估和處置結果,總結經驗教訓、積累經驗,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備案。
區應急指揮部根據現場情況撤銷現場指揮部。
六、保障
各級政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和有關職能部門應根據應急工作職責和任務,做好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保障工作,提高生產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應能力。
七、獎勵與責任追究
(一)在事故災難應急工作中有下列事跡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表彰: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災難或搶險救災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遭損失或最大限度降低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二)在事故災難應急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給予行政處分,屬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規定制訂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的;
2、拒絕履行應急準備和應急救援責任的;
3、瞞報、漏報、遲報事故災難信息的;
4、拒不執行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5、盜竊、挪用、貪污應急資金或物資的;
6、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進行破壞活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