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學校保護的含義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知識與技能:
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的含義、內容。增強學生對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理解,提高辨別是非的能力及依法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
過程與方法:
在明確講述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的涵義、內容和作用的基礎上,教師可以提供幾個典型的相關案例,由學生進行個案分析,加深對以上內容的理解。
情感、態度與價值觀:
引導學生珍惜和運用自己的合法權益,增強學生依法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
教學建議
重點、難點與疑點分析
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的基本要求是本框的教學重點。因為本框集中介紹的是社會、學校對未成年人保護的責任,使學生明確相關的法律內容,以達到依法保護自己合法權益和依法約束自己行為的目的,因此將“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的基本要求”確定為本框的教學重點。
教法建議
本框著重闡述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的涵義及其基本內容。
社會保護:
在講“社會保護的重要意義”時,教師可以針對本地區的實際情況,以列舉法進行講授。
關于“未成年人保護法對社會保護的基本要求”,教師可以采取讓學生列舉一些他們的所見所聞或親身感受,并要求學生加以討論、評價,老師再概括歸納的教學方法,使學生對教材知識的理解更加深入,同時也能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發揮學生學習主體的作用。
司法保護:
教材對未成年人保護法關于司法保護的基本要求進行了闡述。對前三方面的基本要求,教師利用教材或者自己收集的資料稍作講解即可,因為它主要是對有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而言,其他的廣大未成年學生只要一般了解就行了。對于第四方面的基本要求,教師要結合具體案例來分析、講解,因為這樣既可以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又可以將教材內容具體化和形象化,有利于學生的理解與記憶。
教學設計示例
今天我們繼續介紹未成年人保護法關于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的相關內容。
三、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板書)
1、在介紹完社會保護的涵義以后,教師可以列舉一個典型案例,與學生一起進行分析,歸納出社會保護的重要意義,并結合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講清楚社會保護的作用、內容。
附:案例——“姐弟攜款三萬出走網吧”(詳見擴展資料種文字資料)
2、在介紹完司法保護的涵義以后,教師可以列舉一個典型案例(見擴展資料),與學生一起進行分析,歸納出司法保護的重要意義,并結合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講清楚司法保護的作用、內容。
下課之前,利用一點時間布置探究活動:
題目:調查學校周圍(或學生居住的社區周圍)游戲廳、網吧執行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相關規定的情況。
注:案例-----最好用教師自己搜集到的在本地區有影響的典型案例
教學手段:
1、教學時間和教學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充分利用教材中的插圖、小欄目、文字資料及教師自己、學生搜集到的資料、案例,解決本框教學的重點、難點。
2、可以利用投影片、實物投影、電視錄像及影視作品或圖片來幫助學生理解、掌握各知識點。
3、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充分利用現代化的多媒體及互聯網技術,開展多種方式的教學。
探究活動
題目:調查學校周圍(或學生居住的社區周圍)游戲廳、網吧執行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相關規定的情況。
(一)活動目標:
1、培養學生社會調查的能力。
2、通過此活動,對法律的強制性與普遍約束力的特點及對有法必依、執法必嚴有更深刻的理解。
(二)教學步驟:
1、學生分組進行調查。
2、各組寫出調查報告,在班上進行匯報,要求調查報告要具體,要有分析、有自己的觀點、見解,還要自己的感受。
3、進行匯報以后,由學生評出最佳合作小組、優秀調查報告等獎項。(三)對教師的建議
1、強調學生要注意安全。
2、對調查報告的格式、內容加以解釋。
(四)評價重點
【關鍵詞】最惠待遇例外;《Trips》協定;《伯爾尼公約》
最惠國待遇原則是關貿總協定采用的基礎原則之一①,它是指一締約國對來自或運往其他國家的產品所給予的利益、優待、特權或豁免,應當立即無條件地給予來自或運往所有其他締約國的相同產品。設立這一原則,力圖達到締約國對來自不同國籍的外國同類商品一視同仁,締約國對運往不同國家的同類商品一視同仁,實現使所有外國商品處于同等的競爭地位,在締約方之間消除差別待遇,在機會均等的基礎上開展貿易競爭、推動自由貿易發展的基本理念和精神。
1995年生效的《Trip協定》繼承和運用了《關貿總協定》中的最惠待遇原則,力圖在知識產權的國際保護方面給予其他外國人與特定外國人以同等待遇,解決外外有別的歧視性待遇問題,實現普遍、優惠、互惠和無條件的知識產權保護。 Trips協定中的最惠國待遇原則主要體現在第四條②。它的含義如下: 一個WTO成員國與另一個WTO成員國或地區簽訂了雙邊協定,一個WTO成員國與一個非WTO成員國或地區簽訂了雙邊協定,所提供的特殊優惠待遇必須都提供給所有WTO的成員(包括國家和地區)。
在《Trips協定》中,最惠待遇原則的例外是重要補充。它的內容體現在以下方面:
第一,體現在第四條a款③。如果雙方簽訂了并非專門針對保護知識產權的協議,其中涉及到了知識產權保護的內容,這種涉及到知識產權的優惠不適用最惠待遇原則,不會自動給予所有的成員國。第二,體現在第四條b款④。《伯爾尼公約》和《羅馬公約》所允許的按互惠原則提供的保護。下面詳細解讀《伯爾尼公約》關于最惠待原則的例外的規定:
實用藝術品的互惠保護,由《伯爾尼公約》第二條第7款之規定,并且是在遵守本公約第七條第四款之規定的前提下⑤。這一條的實質含義是: 在起源國,如果實用藝術品作為外觀設計和模型受到專門保護,那么,在進入國它作為外觀設計和模型按照進入國標準專門保護;如果進入國沒有專門保護外觀設計和模型的專門法律,則它作為藝術作品受到保護,也就是在進入國按照版權法給與保護。 在以上情況下,構成互惠保護,不構成最惠待遇 。因為起源國并未給所有的來源國統一的保護標準。
《公約》中的報復措施,由第六條規定。這一條的實質含義是:非聯盟成員國的作品如果在成員國首次發行,雖然作者與聯盟無任何關系(無慣常居所),但是按照伯爾尼公約的規定,非聯盟成員國的作品應該享有成員國的保護水平。但是如果成員國的作者在此非成員國受到了不充分的保護(低于伯爾尼的最低保護標準),那么成員國可以對此非聯盟成員的作品不保護。即公約準許成員國對非聯盟成員國的作品給與限制性保護(但并非針對所有非成員國)。這種情況下,不構成最惠待遇。
《公約》中保護期的例外。由第七條8款規定。這一條的實質含義是:保護期限是由來源國的保護期決定的,這意味著沒有實行最惠待遇的標準。
《公約》中的追續權例外。由第十四條之三規定。這一規定的實質是:作品來源國如果有追續權的規定 ,成員國如果也有關于追續權保護的規定,那么按照成員國水平保護。如果作品來源國有追續權的規定 ,而成員國無關于追續權保護的規定,則不保護。如果作品來源國無追續權的規定 ,而成員國有關于追續權保護的規定,也不保護。如果來源國無追續權的規定,成員國也無關于追續權保護的規定,則不保護。根據上述情況,不構成最惠待遇。
《公約》的追溯力的限制。由第十八條之三規定。這一條規定的實質是:一般情況下,如果作品保護期屆滿,則作品進入公有領域 。但是公約是以承認追溯力為前提的,所以針對保護期未屆滿,但是已經進入公有領域的作品,在某一國家新加入公約時,通過雙邊協定規定這一原則的適用方式或成員國通過國內法進行規定,即對追溯力的適用進行限制。因為各成員國的國內法各異,不構成最惠待遇。
《公約》第30條第二款b)⑥規定了關于翻譯權的保留,成員國可以采用兩種方式 ,即翻譯強制許可或翻譯十年制來實現翻譯權的優惠。成員國如果采用保留翻譯十年制的優惠,對其他成員國的符合保留翻譯十年制條件的作品,十年之后,可以用本國通用語言翻譯,視為對處于公有領域的作品的翻譯,其他成員國給與同等的翻譯權保護,其實質只是一種互惠的保護,而非最惠待遇。因為這一互惠措施只針對了十年沒有行使翻譯權的作品。
附件 第一條 第6款b)⑦規定了對于援引復制權和翻譯權的強制許可的發展中國家,其他國家不能要求最惠待遇,只能按照公約規定對發展中國家的作品進行保護。 第二條 第2款 a)⑧這一條規定了申請取得翻譯權強制許可的條件:申請來自發展中國家。第三條第2款(二)a)⑨這一條規定了申請取得復制權強制許可的條件,申請來自發展中國家。從以上兩款規定也可以看出強制許可的實施是單向的,是對發展中國家的優惠措施不適用互惠原則,更不可能適用最惠待遇原則。
注釋:
①關貿總協定,第一條 一般最惠國待遇
②Trips協定第四條,在知識產權保護上,某一成員提供其他國國民的任何利益、優惠、特權或豁免,均應立即無條件地適用于全體其他成員之國民。但一成員提供其他國國民的任何下述利益、優惠、特權或豁免,不在其列
③(a)由一般性司法協助及法律實施的國際協定引申出且并非專為保護知識產權的
④(b)伯爾尼公約1971年文本所允許的不按國民待遇、而按互惠原則提供
⑤《公約》第七條第4款,攝影作品和作為藝術作品保護的實用藝術作品的保護期限由本同盟各成員國的法律規定;但這一期限不應少于自該作品完成之后算起的25年。
⑥第30條,第二款 (b ) 所有非本同盟成員國在加入本公約并在不違反附件第五條第二款的情況下,可以聲明它準備以1896年在巴黎補充完備的本同盟1886年公約第五條的規定至少臨時代替此公約文本有關翻譯權的第八條,條件是這些規定僅指譯成該國通用語文的翻譯。任何國家對于使用持此保留條件的國家為其起源國的作品的翻譯權,有權實行與后一國提供的相同的保護。
⑦附件,第一條 第6款 b)規定 第三十條第二款b項第二句的規定的對等權利,在根據附件第一條第三款實施的期限滿期前,不得用于其起源國為根據附件第五條第一款a項而作出聲明的國家的作品。
對此案爭議的焦點為智慧樹幼兒園對造成原告的傷害是否有過錯?
筆者認為,幼兒園作為依法成立的教育機構,對未成年人負有法定的教育、管理、保護的義務,未盡職責范圍內的相關義務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賠償責任。智慧樹幼兒園為社區管理中心下屬機構,不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主體資格,其民事責任應由被告承擔。
該案中幼兒園安排原告等幼兒在攀登架活動,該活動具有一定的危險性,幼兒園應采取充分的保護措施。本案事故發生時,老師距離攀登架較遠,未在可預見的范圍內采取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而王某年僅3歲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能苛求其能充分認識到動作的危險性而采取恰當的自我保護措施,同時社區管理中心未提供證據證實王某的傷情是由于其自身特異體質造成的。幼兒園在事故發生中存在過錯,應對王某的人身損害承擔全部民事責任。因該幼兒園不具備承擔民事責任的主體資格,應由其法人某社區管理中心承擔民事責任。故某社區管理中心應賠償原告各種損失。
對于校園傷害案件的歸責原則,在理論界和實務界,存在兩種意見。一種意見認為,未成年學生的父母將學生送到學校后,發生了監護權的轉移,學校對在校未成年學生應承擔監護職責。因監護責任在我國法律中規定是一種無過錯責任,學校對校園傷害事故應承擔無過錯責任,即使學校在沒有過錯的情況下,也要承擔賠償責任。另一種觀點認為,監護權屬于親權范疇,系基于特定的身份關系而形成的,屬法定權利和義務,具有長期性和穩定性,非經法定程序不得變更或轉移。學校與學生之間是教育與受教育的關系,學校對學生負有教育、管理、保護的職責,而非監護職責。學校對校園傷害事故應承擔的是過錯責任,只有學校對校園傷害事故存在過錯的情況下,才承擔賠償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七條規定,“對未成年人依法負有教育、管理、保護義務的學校、幼兒園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職責范圍內的相關義務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賠償責任。第三人侵權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學校、幼兒園等教育機構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可見,校園人身損害賠償責任屬于過錯責任,學校、幼兒園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只對未成年學生遭受的人身損害或者未成年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損害,承擔與其過錯相適應的賠償責任。所謂過錯責任原則,是指當事人以過錯的存在為前提而承擔民事責任的歸責原則。在這里,過錯責任原則的基本含義:一是有過錯,就要承擔責任;無過錯,則不承擔責任。二是有多大的過錯,就要承擔多大的責任。過錯責任原則是侵權賠償案件的一般歸責原則。由于校園傷害賠償案件屬于侵權賠償案件,所以在審理此類案件時,應當首先考慮根據過錯責任原則來進行處理。
判斷學校有沒有過錯,應當從實際情況出發,全面地加以具體分析:第一,要看學校是否盡到了對學生的管理職責,如是否落實了安全保護措施,校舍、設備、設施是否完好,能否確保學生安全等;第二,要看學校是否盡到了對學生的教育職責,如是否制定了有關的規章制度,是否認真負責地對學生進行了教育等。第三,要看學校是否盡到了對學生的照顧責任,如是否及時制止學生的不當行為,是否及時采取補救措施,是否根據每個學生的年齡、智力等不同情況,分別給予了不同層次的照顧等。在審判實踐中,往往出現這樣一種情況:由于未成年學生心理和生理上的特點,難以對事故發生的情形準確地加以描述,再加上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又不在事發現場,如果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一般舉證原則來處理,顯然對未成年學生一方有失公正。本案中,作為原告的幼兒年僅4歲,很難描述及舉證幼兒園的過錯,我們適用了過錯推定的原則,確定幼兒園承擔責任,該案判決后,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學校應否承擔責任,應從損害事實是否在校期間發生,“學生在校期間”是學校承擔責任的前提。學生在校期間發生的損害并非學校就一定要承擔責任,學校存在過錯,是學校承擔責任的實質要件。學校是否存在過錯,應從學校在主觀上是否存在故意或過失,是否盡到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責任。學校無論是故意或過失造成他人傷害都應承擔過錯責任。
在校園傷害賠償案件中,特定情況下也可以適用公平責任原則。適用時,須同時具備以下5個條件:
(1)必須是發生在學校或學校組織的活動中。如果不是發生在學校或學校組織的活動中,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五十三條的規定,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應當承擔責任,學校則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必須是實際造成了較為重大的損害。如果只是一般的損害,由受害人自己承擔也不會讓社會輿論認為不公平,則不能適用公平責任原則。
(3)必須是各方當事人對損害的發生均無過錯。如果有一方當事人有過錯,則只能適用過錯責任原則,而不能適用公平責任原則。
關鍵詞:數字信息資源;使用;探討
1 合理使用的含義
合理使用是指公眾為了學習、引用、評論、注釋、新聞報道、教學、科學研究、執行公務、陳列、保存版本、免費表演等可以不經版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而使用其作品的權利。
2 合理使用是數字時代版權法和文化信息交流發展的客觀要求
2.1數字信息與現行版權法中合理使用制度的沖突 數字信息是以0和1兩個數字的編碼組合來表達各類信息資源,它以數字化方式存儲文獻資源,用計算機網絡傳遞文獻資料,通過虛擬鏈接提供網上信息服務,徹底改變了傳統圖書館對文獻信息的傳播與利用方式,為實現信息資源的廣泛共享創造了條件。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信息資源傳播的地域界限不復存在。二是閱覽文獻時的獨占性不復存在。人們通過網絡閱覽文獻時不再需要同時占有該文獻的載體,使得不同讀者在同一時空中可以閱覽同一文獻,從而消除了印刷型文獻所固有的文獻載體與文獻所包含信息不可分割的矛盾。數字信息在給人快捷、方便的信息服務的同時,也引發出一系列的版權問題。由于我國現行著作權法律的制定是基于傳統圖書館中的印刷型文獻,從而造成傳統版權法中合理使用的規定與數字化信息之間產生了嚴重的沖突。
2.2數字信息合理使用的必要性 版權人、出版者與使用者、傳播者有如天平的兩端,版權是中間的支點,二者之間是雙贏與雙輸的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影響的關系。從創新的角度說,對版權保護不足和保護過度都會阻礙創新。保護不足,則創新熱情將會隨創作收入而減少;保護過度,則會使權利過度集中在版權人手中,不僅損害了善意傳播者和使用者的正當權益,而且因市場上作品的價格上揚,而有可能挫傷公眾對作品使用的積極性,使作品的傳播受到阻礙,不利于對前人和別人成果的借鑒,從而使創新成本增加,既影響科學文化事業的發展,也必將對版權人的利益產生不利影響。
3 如何合理使用數字信息
3.1數字信息合理使用的范圍
3.1.1公有領域的數字信息的合理使用
公有領域信息是指,不受版權法保護的作品可視為進入公有領域,成為社會的共同財富,可以自由使用。具體有以下幾種類型:
3.1.1.1不適用版權法保護的作品。世界各國都有將某些作品排除在保護范圍之外的制度。我國不適用版權法保護的作品包括:①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它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②時事新聞;③歷法、數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3.1.1.2已到保護期限的作品。我國版權法對一般作品的作者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實行永久保護,而對作者發表權與復制權、獲得報酬等財產權利的保護期限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后50年。因此對外國古典作品的翻譯、對中國古籍的整理、注釋、匯編、復制等,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進行。
3.1.2受版權保護的數字信息的合理使用
對作品非營利目的的使用若符合合理使用原則,則不需版權人授權,也不需支付許可使用費;否則需依法取得版權人授權并支付使用費,若符合法定許可或強制許可制度,則不需版權人授權但需支付費用。受版權保護的數字信息合理使用包括如下形式:
3.1.2.1法定合理使用制度。我國版權法列舉了合理使用的幾種情況,以下幾種對數字信息的使用屬于合理使用:①為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使用他人已發表過的作品;②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過的作品;③為學校課堂教學或科研翻譯工作、國家機關執行公務等需要少量復制已發表過的作品,供教學或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也不得損害原作品版權人合法權益;④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⑤對設置或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等。
3.1.2.2法定許可制度。法定許可是指使用者使用作品不需經版權人許可或同意,只需支付一定數額的法律認為合理的報酬。法定許可公適用于已發表的作品,且不得侵犯版權人的其它各項人身權與財產權;對于未發表的作品,使用者必須事先征得版權人許可。
3.2數字信息合理使用過程中應注意的侵權問題
3.2.1未經許可通過網絡傳播版權作品的侵權行為
3.2.1.1將他人作品擅自上網傳輸以獲利。在網絡中免費為個人使用的作品,并不等于可以自由使用的作品。如果把他人的作品,把從其它網站上下載的作品,或者從快報刊上掃描下來的作品重新編排制作后在網上傳播,借以出售賺錢或者吸引眾多訪問者和廣告商以賺取廣告費均屬侵權行為。
關鍵詞:圖書情報工作論壇
一、合理便用的含義及法律依據
合理使用,是指公眾為了學習、引用、評論、注釋、新聞報道、教學、科學研究、執行公務、陳列、保存版本、免費表演等可以不經版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而使用其作品的權利。合理使用是版權法中為平衡版權人的個體利益與言論、信息自由的公共利益而創設的一種制度,是賦予公眾對利用版權作品的一種豁免權。世界大多數國家為了確保圖書館所擔負的公益性社會教育職能的充分實現,都在其相應的法律中作出了合理使用的規定,我國在《著作權法》中對圖書館的合理使用也作出了相應的規定。在我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中規定了十二種合理的使用方式,其中與圖書館有關的主要為第六款與第八款。如第六款規定: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發行;第八款規定: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可以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合理使用體現了版權人與公眾利益之間、版權壟斷與信息分享之間的平衡點,是為了維護公眾利益而對版權所施加的限制,它協調了作者、傳播者與使用者三者之間的利益,在促進社會進步的同時又有利于信息的傳播與利用。合理使用制度的適用范圍一直隨科學技術的發展而不斷調整,以保持版權人獨占權利與公共利益之間的協調與平衡,其價值、目標在于通過均衡保護的途徑,促進科學文化與信息交流的發展。
二、合理使用是數字時代版權法和文化信息交流發展的客觀要求
2.1數字信息與現行版權法中合理使用制度的沖突
數字信息是以0和1兩個數字的編碼組合來表達各類信息資源,它以數字化方式存儲文獻資源,用計算機網絡傳遞文獻資料,通過虛擬鏈接提供網上信息服務,徹底改變了傳統圖書館對文獻信息的傳播與利用方式,為實現信息資源的廣泛共享創造了條件。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信息資源傳播的地域界限不復存在。也就是說任何一個地區的讀者只要擁有一臺與網絡相連的計算機并遵循數字信息的相關借閱規定,就可以瀏覽、檢索、復制、下載網上的數字信息,而不會因地域界限所造成的文獻傳播障礙所困擾。二是閱覽文獻時的獨占性不復存在。人們通過網絡閱覽文獻時不再需要同時占有該文獻的載體,使得不同讀者在同一時空中可以閱覽同一文獻,從而消除了印刷型文獻所固有的文獻載體與文獻所包含信息不可分割的矛盾。數字信息在給人快捷、方便的信息服務的同時,也引發出一系列的版權問題。由于我國現行著作權法律的制定是基于傳統圖書館中的印刷型文獻,從而造成傳統版權法中合理使用的規定與數字化信息之間產生了嚴重的沖突,而且隨著數字信息特別是當前網絡信息的飛速發展,這種沖突將會變得越來越嚴重。
2.2數字信息合理使用的必要性
數字信息和現行版權法的沖突必然帶來合理使用制度的修正。從總的趨勢看,版權法的每一次修訂都在縮小合理使用的范圍,爭論的焦點始終集中在版權法賦予圖書館和公眾合理使用限制與反限制上。版權至上主義者主張維護版權人在版權法中的地位,認為數字信息不能完全適用目前版權法規定的圖書館和公眾對信息合理使用的規定,因為對數字信息資源的利用不同于對傳統信息資源的利用。另一方面,圖書館員和廣大使用者則在為捍衛合理使用而努力,他們擔心商業利益會造成因應用新技術而建立一個嚴格地實行看一次付一次錢的世界。在這種有限制的環境里,許多使用者將被剝奪合理使用信息的權利。
筆者認為法律的精神—平等、公平、合理,始終是版權法追求的價值目標,合理使用制度仍應繼續發揮其作用。這是版權法和人類文化信息交流發展的客觀需要。版權人、出版者與使用者、傳播者有如天平的兩端,版權是中間的支點,二者之間是雙贏與雙輸的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影響的關系。從創新的角度說,對版權保護不足和保護過度都會阻礙創新。保護不足,則創新熱情將會隨創作收入而減少;保護過度,則會使權利過度集中在版權人手中,不僅損害了善意傳播者和使用者的正當權益,而且因市場上作品的價格上揚,而有可能挫傷公眾對作品使用的積極性,使作品的傳播受到阻礙,不利于對前人和別人成果的借鑒,從而使創新成本增加,既影響科學文化事業的發展,也必將對版權人的利益產生不利影響。總之,在數字時代,版權法的立法目的要得到充分的實現,就不能僅考慮版權人的經濟利益而限制和拒絕使用者的合理使用,就不能忽視圖書館及其所代表的公眾利益。合理使用仍將作為調整版權人與使用者之間利益關系的制度繼續存在。
三、如何合理使用數字信息
3.1數字信息合理使用的范圍
3.1.1公有領域的數字信息的合理使用
公有領域信息是指,不受版權法保護的作品可視為進入公有領域,成為社會的共同財富,可以自由使用。具體有以下幾種類型:
(1)不適用版權法保護的作品。世界各國都有將某些作品排除在保護范圍之外的制度。我國不適用版權法保護的作品包括:①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它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②時事新聞;③歷法、數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2)已到保護期限的作品。我國版權法對一般作品的作者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實行永久保護,而對作者發表權與復制權、獲得報酬等財產權利的保護期限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后50年。因此對外國古典作品的翻譯、對中國古籍的整理、注釋、匯編、復制等,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進行。
(3)超出地域制約的作品。1993年國家版權局《關于為特定目的的使用外國作品特定復制本的通知》,嚴格限制對外國作品的復制。但這種限制僅及于《伯爾尼公約》成員國的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
3.1.2受版權保護的數字信息的合理使用
對作品非營利目的的使用若符合合理使用原則,則不需版權人授權,也不需支付許可使用費;否則需依法取得版權人授權并支付使用費,若符合法定許可或強制許可制度,則不需版權人授權但需支付費用。受版權保護的數字信息合理使用包括如下形式:
(1)法定合理使用制度。我國版權法列舉了合理使用的12種情況,以下幾種對數字信息的使用屬于合理使用:①為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使用他人已發表過的作品;②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過的作品;③為學校課堂教學或科研翻譯工作、國家機關執行公務等需要少量復制已發表過的作品,供教學或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也不得損害原作品版權人合法權益;④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⑤對設置或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等。
(2)法定許可制度。法定許可是指使用者使用作品不需經版權人許可或同意,只需支付一定數額的法律認為合理的報酬。法定許可公適用于已發表的作品,且不得侵犯版權人的其它各項人身權與財產權;對于未發表的作品,使用者必須事先征得版權人許可。
(3)強制許可制度。強制許可又稱強制許可證制度,是指版權人在一定時期內未許可他人使用已表的作品時,使用人可向政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過一定程序獲得強制許可證,可不經版權人許可而使用其作品但應向其支付報酬《伯爾尼公約》、WIPO公約規定了強制許可,我國版權法無強制許可的規定,但作為兩大公約的成員國,也應適用強制許可。
3.2數字信息合理使用過程中應注意的侵權問題
3.2.1未經許可通過網絡傳播版權作品的侵權行為
(1)將他人作品擅自上網傳輸以獲利。在網絡中免費為個人使用的作品,并不等于可以自由使用的作品。如果把他人的作品,把從其它網站上下載的作品,或者從快報刊上掃描下來的作品重新編排制作后在網上傳播,借以出售賺錢或者吸引眾多訪問者和廣告商以賺取廣告費均屬侵權行為。
(2)將版權作品放在免費網址上,以供瀏覽、使用,但如果未經許可,且不屬于合理使用,這種行為侵犯了版權人的公開陳列權。在個人網址上使用和復制他人作品,必須得到版權人的允許,將受版權保護的作品送入網絡服務器,即使未做任何改動,也犯有間接侵權,因為這樣做會為他人瀏覽和復制版權作品提供方便。
(3)用公告板(BBS)傳播版權作品以供用戶免費使用,也是一種侵權行為。
(4)利用電子郵件傳播版權作品屬于侵權行為。
3.2.2破壞版權管理信息的侵權行為
WIPO版權條約規定享有權利標示權,即版權人有禁止他人刪除或篡改、偽造、更換由版權合法施加于其作品之上的有關作品、作者、版權所有等版權管理信息事項的標示的權利,特別是以數字或代碼顯示的標志,也禁止對明知已被改動了權利信息的作品傳播、復制等。
3.2.3破壞技術保護措施的侵權行為
WIPO版權條約草案規定,締約各方應將任何人經許可從事破壞作品復制件上的技術性保護措施的行為為非法,即數字化作品版權人具有禁止未經許可對其作品進行解密這種反向行為的法定權利。同時規定,將未經許可的解密及提供從事解密等反措施行為視為侵權,締約時,這項保護簡略為一句話,即由各成員國自己立法去規定以何種方式禁止反措施和保護權利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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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炳和.合理使用:著作權的例外還是使用者的權利.法商研究,19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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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張玉瑞.互聯網上知識產權訴論與法律[M].北京:人民郵電出版社,2000.11
一、和諧社會及高校思想政治生態價值觀教育的內涵
(一)我國構建和諧社會的基本內涵及內容
伴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越來越多的環境和生態問題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努力構建和諧社會成為新時期發展的需要,我國屬于社會主義國家,提倡和諧社會就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即與馬克思列寧主義、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等優秀傳統文化一脈相承的社會主義價值觀。因此,我國構建和諧社會的基本內涵也有了自身的特點和內涵:一是個人自身的和諧,二是人與人之間的和諧,三是人、社會與自然之間的和諧,四是社會各系統、各階層之間的和諧,五是整個國家與外部世界的和諧。而構建和諧社會的主要內容則應緊緊圍繞我國社會主義的基本特征,建設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和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
(二)高校思想政治生態價值觀教育的內涵
高校開展思想政治教育是對學生中學時代思想政治教育的補充,而教育的目的主要是對一定的階級、政黨、社會(群體)或個人施加影響,形成符合政黨需要的思想觀念和道德規范,從而有效地促進社會的發展,滿足我國社會主義的實踐活動。高校開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內容應圍繞世界觀、政治觀、人生觀、法制觀及道德觀進行教育,由于國家、社會和個人等對生態環境的關注度不斷提升,順應時展需要,在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中貫徹生態觀教育也成為重要內容之一。在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中滲透和重視生態觀教育,是指在大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課堂中,通過有目的、有計劃地對大學生進行生態理論的傳授,幫助大學生樹立正確的生態觀念,提高大學生的生態意識,培養大學生解決生態問題的能力和養成良好生態行為習慣。
二、和諧社會背景下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提倡生態教育的原因
(一)和諧社會的構建對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
1.和諧社會的構建有助于推動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生態價值觀教學內容的更新。我國致力于構建和諧社會,其主要目的在于更好地處理人與人之間、人與社會之間、人與自然之間的關系。盡管傳統的大學思想政治教育對于大學生的價值觀、人生觀、道德觀和法制觀等方面有較為系統的課程計劃和豐富內容,對學生施加了非常積極的影響,但是,伴隨著工業革命以及我國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改革實踐,我國科技水平得到了飛速發展,人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有效的改善,生活質量也進一步的提高,但是,人與自然的關系卻是破壞與被破壞的關系,從短期來看,對資源的過分掠奪帶來了一定的效益,但是縱觀長遠利益,生態環境和環境污染卻制約著我國經濟的持續發展,并在近年來生態環境問題給人類社會帶來了巨大的災難。生態環境問題的解決成為人類探索的重要課題之一。重新認識人與自然的關系,進一步改善人類的行為,才能保障和諧社會的構建。
2.我國構建和諧社會為大學生思想政治生態價值觀教育營造了良好的環境。在高校有效地進行生態價值觀的思想政治教育需要有良好的學習氛圍和環境作為其有效的保障,教育環境作為教育構成的重要因素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而我國政府提出構建和諧社會的偉大構想為思想政治教育滲透生態價值觀教育提供了良好的環境保障。大學生在學習的校園環境中能夠很好地感受到和諧的校園文化,并能夠時刻感受到學校對于生態及環境保護的宣傳力度。構建和諧社會對大學生態環境的營造也同樣提出了新的要求,即:一方面強化生態校園的硬件設施建設,另一方面,注重對生態環境保護的宣傳,從物質和精神層次感染和影響大學生,從而在校園和諧的人際關系中感受到生態教育的必要性。
3.和諧社會背景下進行生態價值觀教育有助于促進大學生的全面發展。大學生接受教育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適應社會發展需要,成為建設祖國的中流砥柱,而和諧社會理念下的思想政治教育中加深對生態價值觀的教育,有利于正確處理和提高大學生的行為素養和科學意識,從而更好地促進大學生的擇業觀和創業觀,能夠更早地將生態和環境的保護落實到大學生的課余活動中,并能夠掌握先進的科學知識,提高改造自然的能力,促進大學生的全面發展。
(二)高校思想教育生態價值觀的教育對和諧社會的構建起促進作用
1.在高校思想政治課堂開展生態價值觀教育能夠有效地保障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隨著生態環境對于人類生活的影響不斷擴大,探討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就成為整個時展的需要。因此,開展生態價值觀教育能夠促使大學生重新定位大自然同人類創造之間的關系。在進行生態價值觀教育的過程中必然會重新認識人與大自然相處的歷史,從古代對大自然的敬畏之情到人類運用大自然進行生產和生活并創造價值的階段,以及近年來生態環境問題對于人類生產生活的考驗等。在教育和案例分析中能夠有效地分析出“人類中心主義”的弊端。深刻認識這種錯誤的觀念,并引導學生掌握改善生態環境和生態危機的相關做法,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共生。
2.在高校思想政治課堂開展生態價值觀教育能夠有效地促進人與人之間的和諧相處。當前以經濟為中心和以人類為中心的決策在一定程度上都是短暫而錯誤的。對環境和生態的任意破壞既造成了一系列的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問題,也影響著下一代人的生活,是自私的。在大學生中普及生態價值觀念有助于促進大學生的生態就業觀和良好行為習慣和先進思想的形成,從而確保我國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正確處理當代人同下代人之間的關系。
三、當代高校生態價值觀教育現狀分析
(一)教育內容缺乏,學生認識不足
盡管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過程中涉及生態價值觀教育,學生能夠了解一些生態環境保護的相關知識,但還不夠全面和細致。例如,很多學生對“白色污染”和“工業三廢”等基本問題有所掌握,但是卻不太清楚世界環境日是哪一天,不同顏色的垃圾箱也不能很好地說明其標志的含義。因此,就目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過程中的生態價值觀教育的內容而言存在滯后性和片面性。盡管在思想政治教育的過程中要求其教育的內容保持一定的穩定性,但是,生態問題和環境問題的日益凸顯,滲透生態價值觀的教育在內容和形式上也應結合實際不斷更新。盡管大學生在校園內外開展了一系列的環境保護的志愿活動,但是很多現象僅僅停留在口頭和表面,對于環境保護的常識很多學生根本不了解。不但在思想政治教育課堂上生態價值觀教育內容缺乏,而且很多大學生對于高校思政課堂是否滲透生態價值觀教育并不明確。有很多學生對學校的生態環境教育不滿意。很多大學生甚至提出了高校應開設生態環境的相關課程,而他們從網絡等媒體上獲取的知識要遠遠多于思政課堂上的所學內容。同時,思想政治課上的生態價值觀教育并沒有有效地改善學生的日常行為習慣。例如:很多學生并不愿積極參加植樹活動,很多學生仍然堅持使用塑料袋購物。
(二)教育方式單一,學生實踐缺乏
與高校教育模式一樣,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式也長期保持著以教師為中心的灌輸式教學模式。教師是課堂活動的主體,課堂上教師對著PPT念,學生被動接受知識,對于案例的評析也以教師的觀念為主,因此,課堂上毫無生機。學生被動地接受相關的生態教育的理論知識,由于缺乏互動所以容易遺忘,而且不能引起學生的思想共鳴導致生態道德意識薄弱。因此,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學生生活習慣對于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影響。學生的實踐能力也不能得到有效的引導。
(三)教育環境貧乏,學生文化缺失
對于高校思政教育來說,校園文化是思想教育的重要內容。當前盡管提倡生態價值觀教育,但是,在校園文化建設中對于生態價值觀的體現并不明顯,缺少相關的內容支撐,同時在相關的制度和法律制定中沒有強調生態保護的重要性。與思想政治教育密切相關的培訓講座形式缺乏,所以不能夠在學生價值觀形成中營造出良好的學習文化氛圍。因此,單靠課堂進行生態價值觀教育的形式不能從精神層次上得到學生的認可。
四、和諧社會背景下加強思想政治生態價值觀教育的措施
(一)豐富生態價值觀教育內容
加強高校思想政治生態價值觀教育首先要進一步加強相關知識的學習。生態觀是關于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的進一步豐富。引導學生掌握相關的知識能夠提高大學生的思想認識,從而影響大學生的日常行為。在日常的教學過程中,要對相關的內容進行更加細致的探索,要努力將生態環境的相關知識、環境保護和資源利用的技術教育與生態觀念的教育緊密聯系起來,進行生態觀的政治教育,并且努力構建相關的理論體系,一方面,在課堂上要對學生進行生態基本知識的灌輸,例如:生態學知識、生態法律法規(森福法和環境保護法)等內容,同時,要針對人們的日常行為習慣進行有效的互動交流,在內容方面創新,并學會借鑒國外先進的生態教育做法。同時,在思想政治教育的課堂上要引導學生樹立可持續發展等先進科學的觀念,注重對大學生的生態意識培養和教育,從而形成科學的認識,提升學生的實踐能力。
(二)采用多元化的教學方法
1.在教學過程中要采用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相結合的教學模式,廣大的思想政治教師在開展教學的過程中要轉變思想,更新觀念,堅持以學生為本,在進行生態價值觀教育的過程中既要注重相關理論教學,提高學生的思想認識,也要注重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不僅讓學生學習有關生態及環境保護的理論知識,還要指導和鼓勵學生參與到日常環境保護等社會實踐中去。
2.在教學過程中要堅持課堂教育與學生的自我教育相結合。在課堂上教師要敢于與時俱進提出最新的生態環境方面的案例進行評估,鼓勵學生針對案例提出自己的觀念,借助網絡等媒體資源提升學生自我學習的能力,并在課堂中以分享交流的形式提高大家對生態環境保護的認識。通過提升學生的自學積極性能夠更好地實現教學目標。
(三)營造良好的學習環境
在進行生態價值觀教育的過程中要重視生態價值觀在學校校園文化建設中的滲透,依托校園文化建設平臺為學生提供一個良好的學習氛圍。首先應從校園物質文化建設中一點一滴滲入生態氣息。在注重校園物質文化建設的同時還應重視精神文化建設,不僅有標語還應體現在日常行為中,通過一些宣傳生態環境保護的校園文化節、文化周等活動營造出良好的學習氛圍。學習環境的優越性加上學生豐富的實踐活動必然會產生積極的效果。
五、結語
家就是人們年輕時想盡方法要離開,而老了后不顧一切要回來的地方。
——題記
小的時候對家沒概念,模糊的不去思考它的真諦。無法理解那么多思鄉的感慨,那么多想念的眼淚。16歲以前,總是圍著家轉,沒有新奇,沒有感動,一切都只是本來的那樣,仿佛太陽就應該從東邊升起那么簡單。
漸漸懂事的時候,總是望著天邊很遠的地方發呆,想像太陽落下的地方是什么樣子,于是渴望飛翔,像鳥兒一樣自由自在的飛翔。沒有牽掛、沒有束縛,一簫一劍走江湖一樣瀟灑地去流浪。對于家,只是想逃離,它的概念大概就好比一個鳥籠,鎖住了我自由的翅膀。
在緊張的中考之后,于是義無反顧地選擇了離家最遠的學校,逃離的欣喜遠無法用言語來形容。終于盼來了開學,父母領著我來到這遠地他鄉。他們的叮嚀囑咐讓我心里一下子有了一種悲傷,壓在心頭難以言喻,在他們轉身的那一剎那,突然無意識地冒出一句話,“我想回家”!那一刻似乎多年的疑惑都煙消云散,為什么人們總說“在家百事好,出門一事難”,“每縫佳節倍思親”。原來那些思鄉的感情真的可以濃到無法釋懷,濃到了流淚難以用語言來表達的程度。
高三的生活更加沉悶,更加辛苦,每每遇到挫折總是不由地想回家,仿佛到了家什么事都能解決,再大的困難也不會害怕。
放假了,回到家中,看著父親的忙碌,聽著母親的念嘮,不再心煩,反而有一種安寧的感覺,就像葉落歸根般的踏實。
我很抱歉因為只有當我受傷的時候才會想到家,但我想也許那就是家真正的含義,就像遭受狂風的樹葉渴望回到根莖,感受大地的保護的溫暖那樣。
關鍵詞:校園網絡;管理;安全
【中圖分類號】TP393.08
21世紀是信息化時代,隨著網絡功能的不斷發展和強大,正在改變著人們的生活習慣和行為方式。校園計算機網絡文化一定的特殊性,近年來,伴隨著校園計算機網絡的不斷發展,已經成為大學生日常交流的平臺。因此,在新時期下,相關工作者一定要加強校園計算機網絡管理,確保校園計算機網絡安全。同時,學校應當對這一交流平臺進行足夠的建設支持和保護,積極地為學生們營造一個和諧、健康的校園網絡文化氛圍。
一、校園計算機網絡特點
第一,社區性。社區性是校園計算機網絡一個最突出的特點。全國各地的年輕人聚集在校園中,他們知識淵博,敢于探索,具有豐富的創造力。他們的思想、學術文化在學校環境中利用網絡相互傳播,擦出智慧的火花。在相互傳播、碰撞的過程中,一個規模龐大的網絡社區最終形成,網絡社區的形成使學生們的距離更近。以BBS、論壇等為媒介的虛擬社區被建立起來。在這個社區中,大家的交流方式更加靈活、自由,學生們的思想可以盡情表達,個性也得到了充分展示。
第二,學習性。網絡的出現和興起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學生的傳統學習方式。根據實際調查結果顯示,有一半以上的學生利用網絡進行學習,比如查找資料,在線聽課等,通過網絡使學生之間的交流更加方便,傳遞信息效率更高,利于學生間的經驗交流。此外。學校利用網絡建立起與專業相關的實踐軟件,這樣一來,不僅解決了學校難以找到實踐單位的問題,而且通過軟件,由老師進行指導,就可以直觀了解到專業知識。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學習習慣,提高學生的自主學習能力。
第三,創新性。高校是培養人才的搖籃,而關于人才的判別有一個最基本的標準就是創新性。除此之外,近年來,各國的對外開放程度均越來越高,我國自改革開放以及加入WTO以來,對外開放程度也越來越高。更加自由的市場經濟以及國際競爭的日漸激烈,要求高校要將培養創新型應用人才作為首要任務。大學生畢業之后,將成為推動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中堅力量,市場經濟對人才的要求在他們身上正在慢慢體現,而在校園計算機網絡中大學生是主體,因此,校園計算機網絡也存在著創新特點。
第四,先驅性。學校是重要的文化傳播地,能夠對社會進步產生主動影響,在校園中學生通過網絡進行思想上的交流,而網絡自身的輻射性又會對校園文化產生引導,對整個社會的文化品位發展方向也有一定的引導作用[1]。
二、影響校園計算機網絡安全的因素
1、校園計算機網絡安全定義
計算機網絡信息安全隨著發展背景的不同,其含義有存在著一定的變化。用戶在使用計算機的過程中,希望自己的個人隱私得到保護,避免被他人竊聽,篡改,對于網絡服務運營商來說,不僅要保證網絡信息安全,還要在網絡信息發生異常時,對問題進行修護。除上述兩個含義外,還包括數據庫內信息的安全和信息傳輸的安全。
1.1數據庫內信息安全
信息是計算機網絡數據庫中非常重要的內容,計算機本身存儲著巨大的數據,為了對數據進行有效管理,保證計算機網絡信息的安全,必須建立計算機網絡數據庫,這也是數據庫的重要概念,因此,在保證計算機網絡安全的同時,更要把數據庫內信息安全作為保護的重要工作。
1.2信息傳輸安全
計算機網絡是人們進行信息交流的工具,信息傳輸是計算機網絡的基本功能,同時也是非常重要的功能,所以在使用計算機的過程中,一定要在信息傳輸過程中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證計算機網絡信息在傳輸過程中的安全性,防止遭到其它因素的破壞,從而對用戶的信息安全造成嚴重威脅。
2、影響因素
2.1缺乏安全意識
實踐受到人的意識支配,網絡安全不僅僅是計算機安全技術發展的體現,在用戶的日常使用中更是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用戶網絡安全意識強,在日常使用計算機時,風險識別能力也就越高。但是從目前來看,學生更側重于對計算機的使用,而風險防范和識別能力比較差,這也是影響校園計算機網絡安全的主要因素[2]。
2.2防火墻設置不完善
防火墻是確保計算機網絡安全的主要手段。所謂防火墻是指采取一系列軟件確保計算機安全的一種技術。但是,我國大多數學校防火墻設施并不完善,這樣一來,計算機很容易遭受黑客攻擊,輕則導致計算機無法正常運行,重則導致重要數據丟失,甚至整個計算機系統癱瘓。
2.3 缺乏完善的監督機制
目前,計算機網絡監督機制不健全已經成為我國高校普遍存在的問題。雖然,大多數高校都采取了一定的監督措施,但是監督力度遠遠很難抵御計算機網絡風險,存在著嚴重的機制不健全、手段不強硬等問題。主要表現在設備少而差,專業人員技術水平不過關、管理隨意性大等。
三、加強校園計算機網絡管理與安全的措施
1、建立網絡管理平臺
計算機網絡管理是一項極其復雜的工作,同時涉及到的工程量也非常大。網絡管理平臺的建立是確保校園計算機網絡安全的前提。這就要求學校應當樹立先進的校園計算機網絡安全管理意識,制定相應的管理措施,確保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同時,要加強校園計算機網絡管理隊伍建設,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2、增強防護墻設置
防火墻能夠有效的隔離計算機內部信息和外界信息,可以通過檢測手段來分析消息是否可以互通,這樣能夠保障計算機內部的網絡信息不受到非正式授權的信號的干擾,而且防火墻使用起來也比較方便,迎合用戶使用心里,是計算機網絡信息安全防護的重要方法。
3、限制系統功能
由于一些用戶缺乏常識,往往存在過度操作的情況,從而給黑客帶來可乘之機,而限制系統功能可以有效解決這一問題,主要手段就是增加軟件或硬件的權限設置,通過堵截用戶防止數據泄露。
結語:
計算機的發展潛力巨大,因此學校在網絡安全技術方面更應該加大研發力度,充分意識到這個因素對社會政治、經濟、文化所帶來的影響。
參考文獻:
[1]路暢.校園計算機網絡管理與安全技術探析[J].中國新通信,2015(18).
法律畢業論文范文一:從美國法律教育看中國法律教育改革
一、美國法律教育的硬件優勢
(一)法律圖書館
法律圖書館的質量成為衡量一所大學法學院發展水平的重要標志。為了保證法學院法律教育的素質水平,美國律師協會專門制定了《法學院認證標準》,對法學院的運作模式一一進行規定并明確標準,其中有一項就是關于對圖書館的認證評估標準。開辦法學院的必備條件,就是必須具有法律圖書館,并且是在法學院內建立的獨立于大學總圖書館之外的專業型圖書館,由此可見法學院圖書館在法律教育體系的地位和作用。當然,它也是維持美國法律職業人才高素質的一個重要組成體系。在美國,還設有“美國法律圖書館館員協會”,對美國各法律圖書館進行專業管理,明確各種標準、規格并定期進行評比、檢查和驗收。
(二)三大法律行業管理組織
為維護美國法律職業者道德和業務素質的最低標準,美國聯邦和各州政府對法學院的管理主要依托非官方的行業協會。其中,美國律師協會、美國法學院協會和美國法律圖書館館員協會是美國三大民間性行業管理組織,在美國的法律教育體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美國律師協會下設有法律教育常務委員會,負責規定對法學院的各種硬件要求,并對辦法學院的開辦嚴格把關;美國法學院協會是美國法學教育規模和影響最大、歷史最為悠久的學術團體,全美200所法學院中,有176所為其團體會員,超過1萬余名法學教師是其個人會員,每年一度的法學院協會年會是全美最大的法學教育學術盛會。美國法律圖書館館員協會則負責對全國法律圖書館進行專業管理,規定各種專業標準并定期進行評比、驗收。
(三)數據庫
以數據庫在美國高校法學院的使用為例,體現了美國法學教育的“個性”。法律數據庫在我國為各高校提供服務是學校作為單獨個體,對應一個的IP地址,同時在線在使用數據庫的人數不能超過5人。而在美國高校,法律數據庫則是以一對一的服務模式展開,即只要是法學院學生,每人都有一個登陸ID,每個學生都可以憑借自己的學號和密碼登陸數據庫,并可根據自己的喜好進行個性化設置。westlaw法律數據庫為美國各法學院提供的服務模式比較新穎,有針對普通學生用戶的主登陸通道,此外,根據使用人群的不同特點,又將主通道分為五類,法學院新生、轉校生、在讀生、教師、應屆畢業生。對于最后一類用戶,是westlaw專門為優秀畢業生和畢業后仍想充電的人而設的“綠色通道”。這類人離開學校后仍可繼續使用westlaw法律數據庫進行繼續教育,而后其研究成果往往又由出版商收錄到westlaw法律數據庫中。此外,引進的法律數據庫并非全部是專業數據庫,以便學生對各領域各學科全方位涉獵,開闊視野,增長知識面。
二、美國法律教育的軟件優勢
(一)嚴格把關,價值觀引導
法律素質培養問題關乎國家法治發展,社會穩定,因此進入法學院所設定的門檻也相應較高。在招收法學院學生階段,美國高校就開始對未來的法律職業者進行嚴格把關,任何一名申請學生被錄取的基本前提就是必須有其他學科專業背景。因此,美國律師協會稱法學院為“律師職業的守門人”。此外,美國律師協會對作為一名合格律師應有的法律職業價值觀,對法學院學生做出了指導和建議,具體規定總結如下:⑴提高業務能力和專業技術能力;⑵爭取雙方當事人利益最大化;⑶促進社會公平正義;⑷純潔律師隊伍,促進國家法律事業發展。這四點職業觀念精確、務實,目的統一于服務大眾和回饋社會。
(二)目標明確,人才儲備
美國的法學教育的突出特點,就是其培養目標的特殊性和同一性,即培養律師(美國的法官和檢察官一般是從律師中挑選,許多法學院的教師也同時是律師)。這種“小司法”的教育理念,符合美國法律職業教育特點,使培養目標更加具體化明確化,有利于進一步組織教學。這并不是說美國的法學院只負責職業教育,不搞學術研究,相反,法學院教授和學生的學術水平非常之高,從《哈佛法律評論》這樣的校刊在美國法律界的知名度就可以得到印證。美國法學院的學術研究不僅具有理論聯系實踐的特點,同時具有跨學科研究以及較高的學術品位。從生源方面講,法學院每年都能夠吸收大量各學科領域最優秀的本科畢業生;同時,一些已經取得其它專業碩士或博士學位的優秀人才也不斷被吸收到法學院中來。這不僅保證了法學院學生普遍的高智力水平,而且使他們具有從不同的視角進行法律學術研究及創新的可能。
法律畢業論文范文二:淺談電視節目模式著作權的法律保護
“模式”一詞是針對某一類問題而言的,它是指把解決某一類問題的方法進行高度的歸納總結。模式也是事物的標準板式,這里的“事物”并不局限于圖案、圖像,也可以是抽象的關系,甚至是思維的方式。電視節目模式應當在“模式”一詞之基礎上加以理解。筆者認為應當將電視節目模式定義為:具有共同特性的一系列資源有機結合而成的一整套節目之創意與構思的表達。首先,單一的元素是不能構成電視節目模式的;其次電視節目模式最終以表達的形式而完成,這與著作權法思想/表達二分法不相矛盾。
電視節目模式著作權法律保護的客體理論基礎
1著作權客體實質要件的重構
各國版權法對作品的實質性要件之規定基本有二:一是作品的獨創性,二是作品的可復制性。“獨創性”又稱“原創性”,其含義是指作品是作者獨立創作,而非抄襲、剽竊他人的,這一點已經得到了世界各國和相關國際組織的認同,然而對作品的創作高度之規定卻并不一致。法國將獨創性表述為“個性的烙印”;臺灣地區將獨創性界定為“非抄襲”;美國的版權法遵循以人為本的立法宗旨“,額頭流汗”原則①已經奉行了近百年,是作品獨創性判斷的試金石。作品的可復制性是指作品可以固定于某種有形載體之上。電視節目模式的獨創性是電視節目能否獲得著作權法律保護的爭論焦點之一。根據美國版權法歷史上的判例,其先后認定了編排、改編等行為均是具有獨創性的智力勞動。電視節目模式創作人員搜集資源、整合資源的過程,無疑凝結了獨立和辛勤的勞動,其產出成果———電視節目模式之獨創性應當殆無疑義。至于電視節目模式的可復制性,其無論是呈現在電視上、錄像帶上,亦或是磁碟、存儲卡上,都是有形的表達。
2著作權思想/表達二分法的反思
作品是版權保護的客體,所有的作品都是一定思想的表達,但并不是所有思想的表達都能獲得著作權法的保護。世界各國和相關國際條約對思想/表達二分法的闡述莫衷一是,但卻公認處于思想領域的物質是不能獲得版權法保護的。正如美國著名學者托馬斯所說的那樣“:思想如空氣一樣免費。”②一個好的創意往往是作品的生命力所在,在創意產業化的今天,一味將構思、概念歸入“思想”的范疇恐怕不是一個適宜的選擇。③以著名的郭敬明《夢里花落知多少》侵犯《圈里圈外》著作權案為例,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作品的構思、情節、語言風格與人物關系不能作為作品的“表達”,但是被控侵權作品是否構成抄襲,應進行整體認定和綜合判斷。對于一些不是明顯相似或者來源于生活中的一些素材,如果分別獨立進行對比很難直接得出準確結論,但將這些情節和語句作為整體進行對比就會發現,具體情節和語句的相同或近似是整體抄襲的體現,具體情節和語句的抄襲可以相互之間得到印證。該案的判決提出,綜合的判斷標準日益成為主流趨勢。“思想”與“表達”之難以界定一直以來都是法律實務界的難點“,單純的將其符號化、公式化根本不能跟上社會實踐的發展腳步”。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