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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管理工作,關系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是各鄉鎮(開發區)、各部門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和提高行政效能的具體體現。各鄉鎮(開發區)、各部門務必充分認識加強應急體系建設和管理工作的重大意義,牢樹立憂患意識、責任意識,把應急管理工作擺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來抓,不斷提高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全縣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切實抓好應急管理基礎工作
(一)建立健全應急管理體制和機制。縣政府應急辦要切實履行運轉樞紐、綜合協調職責,督導鄉鎮政府和縣級各部門認真落實黨委領導下的行政負責制,健全應急組織機構,落實會商制度;建立“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原則”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構建“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工作機制;積極探索多渠道組織民間應急資源,逐步形成政府與民眾之間的協調與合作機制。各鄉鎮及相關部門要按照“整合資源、便于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應急管理機構,落實專(兼)職人員,明確職能職責,盡快完善各鄉鎮、社區、村組等應急管理體系,推動基層應急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應急管理的工作機構和人員調整變動要及時報縣政府應急辦備案。
(二)加強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要加強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設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覆蓋所有單位、街道社區、鄉村和各類企事業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縣政府應急辦每兩年組織相關部門對《縣總體應急預案》進行修訂;縣國土、公安(消防)、水務、農業(氣象)、林業、安監、交通、衛生、環保、畜牧、食品藥品、供電、地震等牽頭責任部門每兩年組織對各類專項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并組織各專項應急預案成員單位修訂完善《部門應急預案》;縣教育、衛生、經信、商務、文廣、住建等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對學校、醫院、工礦商貿企業、大型商場、娛樂場所、施工工地等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完善。各鄉、鎮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本轄區各類應急預案的修訂完善,要做到職責明確,任務到人,切實增強預案的針對性、操作性和實戰性。
(三)執行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和預警制度。各鄉鎮(開發區)、各部門要執行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和預警制度。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和預警制度要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告工作的通知》(政辦〔〕38號)要求,盡快落實突發事件信息情報員,負責所在鄉鎮、單位突發事件信息的收集、報告工作,實現與縣和各類專業應急指揮平臺的對接。建立健全突發公共事件監測監控、預測預警、信息報告制度,準確把握突發事件的分類標準和報告標準,明確信息報告的責任主體、工作程序和時限要求,確保突發事件信息及時、準確。
(四)提高突發公共事件預防和應對處置能力。各牽頭部門要提高突發公共事件預防和應對處置能力。要逐步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風險評估及應對處置專家隊伍、搶險救災骨干隊伍、應急救援物資、應急處置裝備數據庫。要按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程序要求,密切跟蹤事態發展,加強分析研判。嚴肅緊急狀態下的工作紀律,縣政府應急辦要充分發揮統籌、督導職能作用,及時、準確地做好下情上報,上情下傳工作,各鄉鎮、各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各項應急指令,按照預案要求,快速、科學、有效處置各類突發事件,并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努力提高突發事件應對處置能力。
三、不斷加大應急資源保障監管力度
財政部門要將提升應急保障能力的日常工作經費納入年度預算。此外,每年還要安排必需的應急救援物資、裝備及群眾疏散安置專項經費和抗災救災專項資金,并建立緊急情況下財政資金安排撥付特事特辦“綠色通道”,確保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資金保障有力。配齊配足重點部門必需的應急救援設施,逐步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應急投入機制。有效整合抗災救災資源是提高應急管理效率的重要手段。縣政府應急辦要切實做好抗災救災組織指導工作,統籌抗災救災資源,準確統計、審核、報送災害損失,積極向上爭取抗災救災的資金和物資,妥善處理抗災救災相關事宜。各鄉鎮、各部門要密切配合,按照職責分工,牽頭做好本鄉鎮、本部門、本行業的抗災救災各項工作。
四、及時開展應急管理宣教和預案演練活動
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認真貫徹實施突發事件應對法的通知》(政辦[]83號)的要求,有針對性地開展形式多樣的應急宣教活動,營造公眾關心、支持、參與應急管理的社會氛圍。縣文廣部門要定期組織媒體開辦應急宣傳專欄、專題、專訪,刊播應急知識、政府應急管理工作動態和應急公益廣告。各鄉、鎮要把應急知識宣教工作推進到社區、鄉村。縣教育部門要負責讓應急知識進學校、進課堂,力求教育一名學生,帶動一個家庭,輻射整個社會。縣經信、民政、國土、公安、水務、衛生、農業(氣象)、林業、環保、畜牧、安監、商務等部門要加強崗位培訓,及時開展應急演練,定期舉辦應急知識專題講座,增強公眾應急避險和自救互救能力。
為了切實加強城鄉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20*]45號)、《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加強城鄉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浙政發[20*]11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因地制宜,統籌規劃城鄉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
1、組織編制城鄉飲用水安全保障規劃。按照城鄉統籌、合理布局、防治并重、綜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點的原則,由縣水利、建設部門牽頭,會同縣發改、環保、國土、衛生等部門在20*年底以前編制城鄉飲用水安全保障規劃,明確城鄉飲用水安全保障的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
2、深化落實各專項規劃。各有關部門應按照《城鄉飲用水安全保障規劃的要求》,編制和完善各項專項規劃。由縣建設局牽頭編制完善城鄉給排水規劃,綜合布局城鄉給排水系統,統籌安排供水設施和服務設施建設,合理規劃建設供水管網。由縣環保局牽頭編制完善飲用水源地保護規劃,合理劃定飲用水源保護地,界定保護區域。縣衛生局要做好相關規劃的衛生學評價及水質衛生監督監測方案。編制實施各種涉水規劃,必須堅持把保障飲用水安全擺在第一位,加強相關規劃的銜接。
二、綜合防治,加強飲用水源的保護
1、認真實施水(環境)功能區劃,切實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縣生活飲用水源保護辦法》有關規定,落實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的各項環境管理制度。嚴格把好建設項目審批關,禁止對水源有污染的項目和設施進入生活飲用水源保護區,新建項目要嚴格按照環評法要求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縣環保局要定期開展對飲用水源保護區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進行專項整治并掛牌督辦,對違法違規建設的項目,要責令停建并限期整治或拆除;對違法違規經營的項目如碼頭、飯店等,要責令立即停止經營并限期糾正。
2、進一步加大工業污染防治力度。縣環保局要全面推進富春江、分水江以及主要水庫的水污染防治工作。積極推進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嚴格實施排污許可證制度。繼續加大對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的污染整治力度,限期實現整治目標。對不達標排放、嚴重污染環境的企業,一律實行停產治理,達標無望的堅決予以關閉。加大環保執法監管力度,嚴厲打擊各種違法排污行為。嚴防城鄉飲用水有機污染,飲用水源上游不得建設生產和使用高毒高危原料和產品的項目,現有的相關企業要限期關停搬遷。
3、加快推進農業農村面源污染治理。縣農業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加快推進農業農村面源污染防治,認真做好禁養區的畜禽禁養工作,20*年前完成豬存欄數300頭、牛30頭以上規模化養殖場的治理任務。對養殖大戶實施規范管理,以鄉鎮為單位統一規劃,集中治理,建設一批生態畜禽養殖小區。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加快形成農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和處理機制,因地制宜處理好農村生活污水。加快實施種植業化肥、農藥“減量增效控污”工程,全面禁用高毒高殘留農藥。嚴格實施水產養殖證制度,加強水產養殖污染防治,在一級飲用水源保護區內嚴禁施肥養魚和投飼養魚、養鴨。縣水利局要加快實施“萬里清水河道”工程,加強農村小流域治理。
4、加強城鎮生活污染防治。縣建設局要加快推進縣城污水處理廠二期和垃圾無害化處理工程建設,加強對全縣集鎮污水處理和垃圾處理工程建設的指導,加快構建城鄉一體的垃圾收集處置網絡。
三、城鄉統籌,加快供水工程和設施建設
1、繼續提高集中式供水水廠的供水能力和供水質量。在統一規劃的基礎上,加快綜合利用水庫、供水水庫建設和已建水庫的供水配套,發揮水庫在城鎮供水中的積極作用。積極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加快集中式供水水廠、管網的建設和改造,增強集中供水的穩定性。加強制水工藝改造,提高常規處理能效,推廣深度處理技術,提高供水水質。凡飲用水水質不符合標準的集中供水水廠,應當提出強制性技術措施,制訂技術改造規劃,采用先進技術,改進水處理工藝。
2、加快實施區域集中供水,以城帶鄉擴大農村受益范圍。縣建設局要制訂實施城鄉一體化的給排水規劃,結合實施“千萬農民飲用水工程”,督促指導鄉鎮加快區域集中供水設施和管網建設,不斷提高區域集中供水的人口覆蓋面。城鎮集中供水水廠要在提高供水能力的基礎上,積極擴大供水半徑,通過延伸供水管網將自來水直接輸送到周邊農村。
3、加快建設農村分片、分散式供水工程,因地制宜解決農村飲用水安全問題。對城鄉一體化供水系統不能覆蓋的山區鄉鎮和山區村,縣建設局要會同縣水利局和有關鄉鎮(街道),結合“千萬農民飲用水工程”、生態村建設和改水改廁工作,加快農村現有簡易水廠和供水設施的建設和改造,提高規范管理水平,落實各項凈水措施,確保供水水質。在人口比較集中的單個或多個山區鄉村,要加快建設小型水源工程,配套凈水和消毒設施,建成一批獨立的供水體系,并盡可能做到互聯互通。
四、加強監管,確保城鄉飲用水水質安全
1、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指定專人負責生活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對本轄區內的生活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縣政府有關職能部門要配合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做好生活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并積極做好農村生活飲用水安全保障的指導督促和協調工作。
2、切實加強水源水質的監測。縣水利局要按照水(環境)功能區劃管理的要求,對全縣水資源實施統一管理。縣環保局要按照飲用水源保護區的管理要求,優化監測站網設置,加強對飲用水源的水質監測,并建立定期報告和水質公告制度。
3、嚴格實施制水的全過程規范管理。縣建設局要加強對取得供水許可的城鎮和區域集中供水水廠的監督管理,督促指導供水經營單位建立以水質保障為核心的質量管理體系,依據國家標準建立嚴格的取樣、監測和化驗制度,落實保障水質的各項技術、工藝和管理措施。
4、加強供水水質的衛生監督。縣衛生局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嚴格實施對集中供水單位和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的衛生許可,加強對集中式供水單位和二次供水的衛生監督監測,加強對農村飲用水水質的定期抽檢。對城鄉飲用水監測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查處,督促有關單位限期整改。自備取水的企業和學校等單位要嚴格按規范對自備飲用水進行消毒處理。
五、健全機制,促進全社會節約用水
1、在全社會廣泛開展節水工作。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節水意識,大力倡導節約用水的生產、生活方式。積極推廣農業節水灌溉技術,廢水資源化和零排放技術、中水回用技術,鼓勵生產和使用各種節水設備和節水產品,強化節水技術服務體系建設。
2、加快建立合理的水價機制。積極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水價,非居民用戶超定額用水累進加價和高耗水行業差別水價政策。加強水資源費征收管理,確保應收盡收,適時提高征收標準,盡快將集中供水覆蓋范圍內地下水的水資源費調整到高于供水價格。開征城鎮污水處理費,確保城鎮污水處理廠保本微利運行。
六、完善制度,加強儲備體系和飲用水安全保障應急機制建設
1、加強城鄉飲用水儲備體系建設。由縣水利局負責,建立全縣水資源和飲用水戰略儲備體系。選擇部分水庫作為區域性戰略儲備水源,并制訂特殊情況下的區域水資源配置和供水聯網調度方案。建立特枯年或連續干旱年的供水安全儲備,規劃建設備用水源。
2、進一步完善飲用水安全保障應急機制。要根據縣城生活飲用水源突發性污染應急預案,進一步落實好應急措施。各鄉鎮要結合當地實際制訂完善生活飲用水安全保障應急預案。水域周邊的化工、醫藥等重點污染企業以及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經營、貯存的企業要嚴格防范水污染事件的發生,并制訂專門的應急預案,確保一旦發生水污染事件能夠及時有效處置,把危險控制在最小范圍。供水單位應當摸清取水口上游及周邊地區存在的污染隱患情況,針對不同的污染源制訂相應的應急預案。當原水水質發生重大變化或供水不足時,必須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報請縣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七、加強領導,建立完善城鄉飲用水安全保障的政策體系
1、建立組織機構。為了切實加強對城鄉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領導,縣政府成立以常務副縣長為組長,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建設、發改、水利、農業、林業、環保、衛生、國土、交通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城鄉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協調我縣的城鄉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
1、目的意義:為有效預防和及時控制重大農業有害生物災害,最大限度地減輕災情造成的危害,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促進我縣農業生產的健康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植物檢疫條例》、《農藥管理條例》和《**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結合我縣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2、指導思想: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和省市農業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堅持"預防為主,科學防控,依法治理,促進健康"的方針,建立健全監測預警體系、檢疫防御防災體系和應急減災體系,全面提升對重大農業有害生物災害的防控能力。
3、適用范圍:農業有害生物(包括病原微生物、昆蟲、線蟲、蜱螨、鼠和植檢植物等)災害是指由于自然因素或人為活動引發的一種防治難度大、對本地區農業危害嚴重,并造成(含可能造成)經濟或生態損失的自然災害。在本縣一個行政區內1種本地危險性農業有害生物在短時間內突然爆發成災50公頃以上,或本縣1個鄉鎮行政區農業有害生物成災面積100公頃以上,或本縣1個鄉鎮級行政區新發生(發現)外來(含檢疫性,下同)農業有害生物時,認定重大農業有害生物災害發生,應當啟動本預案。
各鄉鎮人民政府參照本預案,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4、工作原則:重大農業有害生物災害防治按照縣政府負總責,部門各司其責。實行屬地管理、分級響應原則。
二、災害等級
根據重大農業有害生物發生程度、傳播特征和涉及范圍,將災害分為特別嚴重(I級)、嚴重(II級)、較重(III級)和一般(iv級)四個等級,并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1、特別嚴重(I級):下列情況之一劃為I級災情。
(1)水稻稻瘟病、細條病;甘薯叢枝病、蔓割病、甘薯瘟;花生銹病、褐斑病等任何1種病害發生成災面積超過轄區該作物播種面積的25%以上,普遍率(病葉率)大于2%,發生態勢為5級,流行范圍在5個鄉鎮行政區以上。
(2)水稻三化螟、二化螟、稻飛虱、卷葉螟;甘薯小象蟲、旋花天蛾、斜紋夜蛾;花生蚜蟲、蠐螬、甜菜夜蛾等任何1種農業有害生物發生面積超過轄區該作物播種面積的25%,發生態勢5級,發生范圍在5個鄉鎮行政區以上。
(3)鼠密度超過10%(百夾捕獲率)的發生成災面積達到300公頃以上,或鼠密度超過5%(百夾捕獲率)發生面積超過2000公頃以上,發生區域在12個鄉鎮行政區以上。
(4)茶小綠葉蟬、茶葉螨類、茶麗紋象甲、黑刺粉虱、赤星病、炭疽病、茶餅病;斜紋夜蛾等任何1種病蟲成災面積超過轄區該作物播種面積的25%以上,發生態勢為5級,流行成災范圍在5個鄉鎮行政區以上。
(5)龍眼木毒蛾、蛀果蟲、鬼帚病;柑桔黃龍病、潰瘍病;蔬菜小菜蛾、甜菜夜蛾;水果食心蟲等任何1種病蟲成災面積超過轄區該作物播種面積的25%以上,發生態勢為5級,流行成災范圍在5個鄉鎮行政區以上。
(6)本縣發生(發現)我市未分布的外來農業有害生物。
(7)特殊情況需要劃為I級災情的。
2、嚴重(II級):下列情況之一劃為II級災情。
(1)水稻稻瘟病、細條病:甘薯叢枝病、蔓割病、甘薯瘟;花生銹病、褐斑病等任何1種病害發生成災面積超過轄區該作物播種面積的15--24%以上,普遍率(病葉率)大于2%,發生態勢為5級,流行范圍有4-5個鄉鎮行政區。
(2)水稻三化螟、二化螟、稻飛虱、卷葉螟:甘薯小象蟲、旋花天蛾、斜紋夜蛾;花生蚜蟲、蠐螬、甜菜夜蛾等任何1種農業有害生物發生面積超過轄區該作物播種面積的15--24%,發生態勢5級,發生范圍有4-5個鄉鎮行政區。
(3)鼠密度超過10%(百夾捕獲率)的發生成災面積達到200公頃,或鼠密度超過5%(百夾捕獲率)發生面積超過1500公頃,發生區域有4個鄉鎮行政區。
(4)本縣發生(發現)我市未分布的外來農業有害生物。
(5)特殊情況需要劃為II級災情的。
3、較重(III級):下列情況之一劃為III級災情。
(1)水稻稻瘟病、細條病:甘薯叢枝病、蔓割病、甘薯瘟;花生銹病、褐斑病等任何1種農業有害生物發生成災面積超過轄區該作物播種面積的10--14%以上,普遍率(病葉率)大于2%,發生態勢為5級,流行范圍有3個鄉鎮行政區的。
(2)水稻三化螟、二化螟、稻飛虱、卷葉螟:甘薯小象蟲、旋花天蛾、斜紋夜蛾;花生蚜蟲、蠐螬、甜菜夜蛾等任何1種農業有害生物發生面積超過轄區該作物播種面積的10--15%,發生態勢5級,發生范圍有3個鄉鎮行政區的。
(3)鼠密度超過10%(百夾捕獲率)的發生面積達到150公頃,或鼠密度超過5%(百夾捕獲率)發生面積超過1000公頃以上,發生區域有3個鄉鎮行政區。
(4)本縣已發生(發現)的外來農業有害生物擴散蔓延到100公頃以上。
(5)特殊情況需要劃為III級災情的。
4、一般(IV級):下列情況之一劃為IV級災情。
(1)水稻稻瘟病、細條病:甘薯叢枝病、蔓割病、甘薯瘟;花生銹病、褐斑病等任何1種農業有害生物發生成災面積超過轄區該作物播種面積的5--9%,普遍率(病葉率)大于2%,發生態勢為5級,流行范圍在2個鄉鎮行政區。或1個鄉鎮行政區1種上述病害在短時間內突然爆發成災30公頃以上。
(2)水稻三化螟、二化螟、稻飛虱、卷葉螟:甘薯小象蟲、旋花天蛾、斜紋夜蛾;花生蚜蟲、蠐螬、甜菜夜蛾等任何1種害蟲發生面積超過轄區該作物播種面積的5--9%,發生態勢5級,發生范圍在2個鄉鎮行政區縣(市、區)以上。或1個鄉鎮行政區1種上述害蟲在短時間內爆發成災30公頃以上。
(3)鼠密度超過10%(百夾捕獲率)的發生面積達到100公頃以上,或鼠密度超過5%(百夾捕獲率)發生面積超過750公頃,發生區域有2個鄉鎮行政區。
(4)本縣已發生(發現)的外來農業有害生物在短時間內爆發成災10公頃以上。
(5)特殊情況需要劃為IV級災情的。
三、組織指揮體系
(一)縣重大農業有害生物災害防治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由分管農業的副縣長擔任領導小組組長,縣農業與茶果局局長擔任副組長,成員由縣植保植檢站、計委、財政、公安、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經貿、工商、科技、環保、衛生、民政、物資運輸管理部門(包括交通、鐵路、郵政等)、植物及其制品使用部門(包括外經、電業、電信、供銷、商業、移動通信公司和聯通公司等)、教育、新聞宣傳、紀檢監察等有關職能部門和駐**部隊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及其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是:
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領導全縣重大農業有害生物災害防治應急處置工作,封鎖令、啟動應急預案,協調解決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縣植保植檢站:編制完善縣級重大農業有害生物災害防治應急預案;建設災害應急指揮系統,建立重大病蟲害的快速撲滅機制,儲備應急處置所需人力、物力、技術、信息等資源;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計委:負責重大農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處置所需的基建、物資儲備等重大項目的審批和立項。
經貿委:確保災害應急處置物資的儲備、供應和補給;適時組織市場調控。協調外經、電業、電信、供銷、商業、移動通信公司和聯通公司等部門的防災減災工作。
財政局:負責災害預防和應急處置資金保障工作,建立和完善災害處置財政支持機制。
科技局:負責組織省內外有關專家和科技人員,提供技術支持和科技支撐;培養組建農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處置專家隊伍;安排防災減災科研項目。
**市動植物檢驗檢疫局:負責出入境農業有害生物檢疫把關和信息收集整理,并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工商、交通、鐵路、郵政、民航、外經、電業、電信、供銷、商業、移動通信公司和聯通公司等:配合農業部門做好市場檢疫檢查、檢疫復查、疫情封鎖等檢疫執法工作以及除害安全保衛等工作。
衛生、民政部門:負責災害應急救治和災后救濟工作。
新聞宣傳、教育部門:負責防災減災知識宣傳和教育普及工作。
環保局:負責組織農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處置的環境監測和環境危害評價及防治工作。
公安、駐**部隊:根據領導小組的指示,及時派出災害救援隊伍;負責做好轄區內災害先期應急處置。
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災害處置進度和程序,查處違法違紀案件。
(二)縣重大農業有害生物災害現場處置指揮部
重大農業有害生物災害發生后,縣領導小組成員和災害發生鄉鎮主要領導組成災害現場處置指揮部。其主要職責是:制定并具體組織實施災害處置方案。
(三)縣重大農業有害生物災害防治日常工作機構
縣重大農業有害生物災害防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縣農業與茶果局,負責日常具體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局長擔任。指揮機構辦公室設在縣農業局內,負責日常工作。
四、應急響應
1、特別嚴重(I級)災害應急響應:接到報告后,確定為I級災害的,縣農茶局(植保植檢部門)應在1小時內向縣政府總值班室報告。縣重大農業有害生物災害防治領導小組立即啟動縣重大農業有害生物災害防治應急預案,迅速組織專業技術力量趕赴現場,成立縣重大農業有害生物災害現場處置指揮部開展處置工作,并及時向省市重大動植物疫情防治指揮部和省農業廳市農業局請求支援。
2、嚴重(II級)災害應急響應:鄉鎮級政府立即啟動本級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鄉鎮政府主要領導立即趕赴現場組織開展先期處置工作。鄉鎮政府應在6小時內向縣政府總值班室和縣農業與茶果局報告。縣重大農業有害生物災害防治領導小組及時啟動縣重大農業有害生物災害防治應急預案,迅速組織專業技術力量趕赴現場,成立縣重大農業有害生物災害現場處置指揮部開展處置工作,并按有關規定報告省市重大動植物疫情防治指揮部和省農業廳。
3、較重(ⅡI級)災害應急響應:政府立即啟動本級重大農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預案,鄉鎮政府分管領導立即趕赴現場組織開展處置工作。鄉鎮政府應在12小時內向縣政府總值班室和縣農業與茶果局報告,并視緊急需要及時向縣重大農業有害生物災害防治領導小組提出擴大應急請求。領導小組接到擴大應急請求后,及時啟動縣重大農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預案,迅速組織專業技術力量趕赴現場,協助鄉鎮重大農業有害生物災害現場指揮部,或成立縣重大農業有害生物災害現場處置指揮部開展處置工作。
4、一般(IV級)災害應急響應:鄉鎮政府立即啟動本級重大農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預案,鄉鎮分管農業的主要領導立即趕赴現場,成立鄉鎮重大農業有害生物災害現場處置指揮部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并在24小時內向縣級政府總值班室和縣農業與茶果局報告。縣重大農業有害生物災害防治領導小組視具體情況,必要時派出督導組和專家組協助處置。
五、保障措施
1、人員保障:縣、鄉兩級政府要根據災害發生形勢和專家意見,建立健全農業病蟲害防治檢疫機構,縣級植保植檢系統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8人,加強系統內有關人員的技術培訓和應急減災演練,提高實戰能力。
2、技術保障:有計劃地從高校、研究機構和行業主管部門培養組建重大農業有害生物災害防治專家隊伍,為災害調查、應急處置和災害評估提供技術支撐。
3、物資保障:建立藥劑藥械庫,配備應急救災車輛,儲備常用藥劑、藥械、油料等專用物資。
4、經費保障:各級政府要將農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救災經費納入年度計劃和財政預算,并給予優先安排。設立合理專項資金用于緊急防疫物資購置、撲殺補貼、疫情處理、疫情監控等工作。專項資金由植保植檢行政管理部門提出使用意見。
5、監測保障:負責本轄區重大農業有害生物災害監測預警工作的縣鄉兩級業務部門要不斷強化監測網絡建設,配足配強農業病蟲害防治檢疫機構、省級中心測報點和市級中心測報點專職測報人員,充分發揮兼職測報員、基層農技員、廣大農民對農業有害生物災害的監測作用。并根據重大農業病蟲動態變化情況適時調整監測點和監測對象,確保監測預警及時、準確。
6、協防保障:由縣重大農業有害生物災害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每半年或一年召開一次外來農業有害生物檢疫防范協調會議,通報有害生物入侵防范信息,協調解決防控工作中的實際問題;縣植保植檢站按照一車一證的要求查驗《植物檢疫證書》;各有關職能部門要積極配合農業主管部門,開展市場檢疫檢查和復檢工作,共同構建農業有害生物檢疫防御控災體系。
7、值班通訊保障:縣重大農業有害生物災害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正常上班時間值班電話為**節假日和下班后值班電話為23267110;建立健全重大農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指揮系統,配備專用電腦與"縣政府辦公業務資源網"值班信息專網連接,確保災害預警和處置信息暢通。
8、限時報告:發現災害或疑似情況的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立即向當地農業主管部門報告。(其中植物疫情應以密碼電報形式上報。)鄉鎮業務部門要及時趕赴現場進行核實,情況屬實的,應將信息來源、危害區域、災害程度、發生性質的初步判定、擬采取的應急減災措施及報告單位負責人、報告人及其聯系方式等及時報告縣農業與茶果局。鄉鎮政府根據災害等級,在規定時間內向總值班室和縣農業局報告。縣農業與茶果局根據核實情況提出預警處置建議,并及時向領導小組組長和市農業廳報告。
9、宣傳、通報及其他保障:加強農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減災知識的宣傳普及。經權限機關同意,有關政府和職能部門要及時對災害發生和處置情況或獎懲意見進行通報。
六、附則
1、本預案中農業有害生物種類及其危險性、成災面積統計標準、監測方法和管理權限等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規范性文件執行。
2、縣重大農業有害生物災害防治領導小組可根據演練情況或實際變化需要,對本預案進行完善和補充,并報縣政府備案。
3、對參加災情應急防治工作的人員,各級財政應給予適當的補助和保健津貼;對因參加疫病預防、控制和撲滅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4、對在重大農業有害生物災害防治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縣農茶局提請縣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防治過程中隱瞞、緩報、謊報或因延誤處置災害,造成嚴重損失的單位和個人,由紀檢監察進行查處;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1編制目的
為提高對長海水庫突發公共事件的防范和處置能力,保障長海水庫下游地區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特編制本應急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下簡稱《國家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長海水庫下游危險區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3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長海水庫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所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重大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的社會危害,危及下游地區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劃分為以下三類: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洪水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等。
(2)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各類安全事故,樞紐工程設施和各機械設備事故,水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
(3)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人為的等。
上述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突發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
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質、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為適應長海水庫突發公共事件的特點和處置要求,長海水庫發生“洪水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樞紐工程設施和各機械設備事故,水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人為的等”活動引發的水庫垮壩對下游地區發生死亡三人以上列為報告和應急處置的重大事項。所引發的水庫垮壩對下游地區造成嚴重的突發公共事件應加強情況報告并提高應急響應等級。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長海水庫發生對下游地區危害的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和處置。
本預案指長海水庫發生“洪水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樞紐工程設施和各機械設備事故,水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人為的”等活動引發的水庫垮壩對下游地區危害的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
1.5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減少危害。要把切實履行職能,保障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中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堅持居安思危,預防為主。要高度重視,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防范與應急相結合,認真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各項工作。
(3)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縣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分級負責,協調結合、以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實行行政首長責任制,充分發揮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4)堅持依法規范,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工作法制化、規范化、制度化。
1.6預案體系
本應急預案用于長海水庫發生“洪水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樞紐工程設施和各機械設備事故,水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人為的”等活動引發的水庫垮壩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防范和處置。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長海水庫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由縣水利局統一領導。縣水利局是長海水庫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機構。
2.2辦事機構
長海水庫應急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應急辦)是長海水庫應急管理工作的日常辦事機構,設在縣水利局,與引蕎工程管理站分署辦公,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馬,負責綜合協調長海水庫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對“監測、報災、防控、抗災、救災、援助”六個環節進行指導、檢查、監督。具體承擔值守應急、信息匯總、辦理和督促落實有關應急的決定事項,并組織實施。
2.3工作機構
突發公共事件的協調機構、涉及的相關職能部門和單位,作為應急管理的工作機構,承擔相關類別的應急管理工作。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按照“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承擔相應工作,指導和協助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處置和恢復重建工作。
2.4專家機構
應急管理工作機構根據實際工作的需要建立各類專業人才庫,可根據工作的實際需要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為應急管理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參加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3工作機制
建立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恢復重建及調查評估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
應急辦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快速應急響應機制,實行統一指揮、分類分級處置,不斷地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能力。
3.1預測與預警
應急辦及相關部門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加強和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及時開展險情調查、分析,做到及早發現、及早報告、及早處置。
3.1.1預測預警系統
由公安、水利、氣象、地震、環保、交通、安監、供電、衛生、農業、信息等部門和單位,認真做好對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預警工作,整合、共享監測信息資源,依托相關網絡,逐步建立突發公共事件預測預警系統。
3.1.2預警級別和
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及可以預警的突發公共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突發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性、嚴重程度和發展勢態,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應急管理工作機構要及時、準確地報告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的有關情況,并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管理權限、危害性和嚴重程度,、調整和解除預警信息。預警信息包括突發公共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單位等。
預警信息的、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電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弱、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相應的公告方式。
3.2應急處置
3.2.1信息報告和通報
公共事件發生后,應急機構、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各職能部門和責任單位,按照相關預案和報告制度的規定,在組織搶險救援的同時,要及時調查、了解匯總相關信息,并迅速報告。一旦發生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必須在接到報告后一小時內分別向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口頭報告,在兩小時內分別向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書面報告。一旦遭遇特別重大或特殊情況,必須及時報告。
應急辦要與相關單位、部門加強協作,建立突發公共事件等信息通報、協調機制,如發生影響范圍較大突發公共事件,要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及時通報、聯系和協調。
3.2.2先期處置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有關部門在報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3.2.3應急響應
對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要及時啟動相關預案,由縣政府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派工作組統一指揮或指導開展處置工作。現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
3.2.4應急結束
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予以撤銷。
3.3恢復與重建
3.3.1善后處置
應急管理工作機構和有關職能部門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并提供心理及法律援助。主管部門按照規定及時調撥救助資金和物資。衛生部門要做好疫病防治,環保部門要做好環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險公司要及時做好有關單位和個人損失的理賠工作。
3.3.2調查與評估
縣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要會同事發地單位和部門,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并向縣政府提供調查評估報告。
3.3.3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
縣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在對災區受災情況、重建能力以及可利用的資源進行評估后,認真制定災后重建和恢復生產、生活的計劃,迅速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明確救助程序,規范捐贈管理,組織恢復重建。
3.4信息
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事件發生后根據縣委、縣政府的要求在第一時間向社會信息,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工作。
發生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時,縣新聞單位人員要配合縣有關部門做好信息的采集和工作,并做好現場媒體活動管理工作。
4應急保障
縣政府、有關職能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及通訊等保障工作,確保應急救援工作需要、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需要和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4.1隊伍保障
應急保障隊伍由公安、醫療衛生、氣象、防汛、水利、農業、林業、環保等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相關人員組成,并動員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種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武警中隊是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骨干和突擊力量,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應急處置和支援搶險救災工作。民兵預備役部隊按照“一專多能、一隊多用、平戰結合”的要求,積極參與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4.2經費保障
主要用于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機制日常運作和保障、信息化建設等所需經費,請求上級有關單位給予支持。
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由于我縣財政困難,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縣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及時研究提出相應的補償或救助政策,爭取省、市政府給予支持。
縣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管和評估及審計。
4.3物資保障
逐步建立健全應急物資監測網絡、預警體系和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完善應急工作程序,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及時供應到災區,并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應急管理機構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的規定,做好物資儲備工作。
4.4基本生活保障
認真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確保災區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得到及時救治。
4.5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部門負責組建醫療衛生應急專業技術隊伍,根據需要及時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及時為受災地區提供藥品、器械等衛生醫療設備。必要時,組織動員社會衛生力量參與醫療衛生救助工作。
4.6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部門負責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要依法建立緊急情況社會交通運輸工具的征用工作,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4.7治安維護
公安部門負責加強對災區重點區域、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設備的安全保護,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
4.8人員防護
駐巧部隊和武警中隊或災區派出所負責完善人口密度的應急避險場所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和措施,明確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公眾安全、有序的轉移或疏散災區人民群眾。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人員安全。
4.9通訊保障
電信、廣電部門負責建立健全應急通訊、應急廣播電視保障工作體系,完善公用通訊網,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訊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通訊暢通。
4.10公共設施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電力、交通、物資、水源的供給,加強對廢水、固體廢棄物等有害物質的監測和處理。
4.11科技支撐
各有關職能部門要積極開展公共安全的科學研究、分析;加大公共安全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的投入,提高公共安全科技水平。
5監督管理
5.1宣傳教育和培訓
應急辦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民眾防范宣傳教育,組織編寫教育培訓教材和通俗讀本。宣傳、教育、廣播、電視等有關部門要通過圖片、報刊、音像制品和廣播、電視、網絡等,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不斷地增強公眾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各有關職能部門要明確應急管理和救援人員上崗前和常規性培訓等要求。要有計劃地對應急救災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其專業技能。
5.2演練
應急辦應當定期組織綜合性應急處置演練。各職能部門組織相應的專業應急演練,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人民群眾,普及減災知識和技能。
5.3責任與獎懲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公共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4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縣應急辦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縣政府、有關部門和屬地的鄉鎮政府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并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5.5本預案修訂
縣應急辦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和在實施中不符合實際情況的,及時組織修訂本預案。一般修訂時間為3-5年。
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基本要求,切實做好飲用水源保護工作。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近年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湖飲用水源保護工作,年,將湖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列為我市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邊學邊查邊改的十件實事之首,年作為市政府為民辦實事的十件實事之一。成立了湖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和專班,出臺了一系列相關文件,采取了得力措施,整治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湖飲用水源環境安全形勢仍十分嚴峻,湖水質處于富營養化狀態,污染隱患還沒有消除,直接影響城區居民的飲水安全和身體健康。加強湖飲用水源保護直接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切身利益,直接關系到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直接關系到政府執政能力和形象。全市各級各部門要從實踐科學發展觀和執政為民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決策上來,充分認識湖飲用水源保護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工作力度,切實履行職責,切實抓好湖飲用水源保護工作。
二、堅持不懈開展湖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對全市的經濟發展、城市建設和社會穩定起到無可替代的作用。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湖是市城區20多萬居民唯一的飲用水源。加大工作力度,認真履行職責,做到投入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確保湖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有序推進。
市環保局負責對湖飲用水源保護實行統一監督管理。查清湖周邊污染源和排污口,加強對排污單位的日常監督。要加強對沿湖賓館、餐館的管理,一律不得在沿湖再新建任何向湖排放污水的項目,要密切關注崇陽上游的污染動態,發現問題要立即向市政府和市主管部門報告,研究解決措施。嚴肅查處污染飲用水源的環境違法行為。
市水利局負責對湖水資源實施統一規劃和管理。開發利用水資源時,應充分注意飲用水源的水量和水質要求,嚴厲打擊挖砂船等破壞水資源的違法行為。
湖風景管理局負責湖庫區水域綜合整治全面管理。依法強化水資源和水產管理。繼續對湖實行禁漁,禁漁期間要封存各種捕魚工具,禁止任何形式的違法捕撈。
市國土局負責糾正、查處違法用地行為。會同水利部門對防治水土流失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市建設局要加快湖飲用水源保護區排污管網建設。確保保護區內工業、生活和醫療廢水經治理達標后并入市政管網引出湖排放。
市環衛局負責對湖飲用水源保護區生活垃圾的收集、清運和無害化處理。
市供水總公司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飲用水供水計劃。按照飲用水源保護區水污染防治規劃調整不合理的取水口。完善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加大設備設施資金投入,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規范操作程序。配合環保、衛生部門監控飲用水源地水質狀況;發生水污染事故時,啟動供水安全應急預案,確保居民飲水安全。
市衛生局負責對飲用水源地水體衛生質量的監督管理。
市疾控中心負責對全市集中式供水企業的出廠水、末梢水進行衛生監測。
加強對飲用水源保護區內農藥、農膜、化肥施用和禽畜糞便處理等管理。市農業局要制定相應措施。
市林業局負責飲用水源保護區的水源涵養林及相關植被的保護和管理。提高水體自凈能力。
市公安局加強飲用水源地安全管理工作。配合相關部門監督企業嚴格執行環保規定,禁止違規排放等污染水源的行為,并及時嚴格查處對飲用水源造成的污染事件的環境違法案件。
市交通局負責在交通干線設置飲用水源地警示標志并進行維護和管理。
落實保護措施,設置、更換、維修飲用水源保護區保護欄、警示牌,負責清除飲用水源保護區陸域的廢渣、垃圾。同時加快轄區內基礎設施建設,加大生活污染的治理力度,積極做好轄區內群眾宣傳教育和維穩工作。
認真落實“環保第一審批”權,各建設項目審批部門要嚴格執行飲用水源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嚴格把關,共同維護飲用水源的水質安全。
建立聯動機制,各相關鄉鎮和部門在飲用水源保護工作中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進一步加大湖飲用水源周邊污染源整治力度
進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要依法嚴格實施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制度,各級各部門要以湖飲用水源保護為重點。嚴格禁止破壞涵養林和水資源保護設施的行為,因地制宜地進行水源安全防護、生態修復和水源涵養等工程建設。要嚴格實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積極推進循環經濟和清潔生產。各鄉鎮(辦、場)和相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定期開展對飲用水源保護區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進行專項整治并掛牌督辦。禁止在飲用水源上游及周圍建設排放廢水的工業項目和畜禽養殖場,對違法違規建設的項目,要責令停建,對已建項目要限期治理整頓或拆除;對排污超標的企業和單位,要責令限期達標排放或搬遷。要積極開展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指導農戶合理施用化肥、農藥,嚴禁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推廣水產生態養殖,推進畜禽糞便和農作物秸稈的資源化利用。
四、建立健全湖飲用水源保護長效機制
(一)建立應急機制。
并組織實施。各相關鄉鎮和部門也應制訂完善湖飲用水源安全應急預案。建立健全以應急指揮機構、技術、物資和人員保障系統為核心的應急指揮系統,市政府應急辦負責制訂湖飲用水源安全應急預案。配備應急裝備和監測儀器,落實處置措施,認真執行重大事件的值班、報告和處理制度,形成有效的預警和應急救援機制。一旦發生飲用水源水質污染事件,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切實保證應急監測、處置、信息等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二)加強生態保護。
加強湖飲用水源地的生態建設,水利、林業、環保等部門以及相關鄉鎮要切實履行職責。規劃實施水土保持、退耕還林、荒山造林、石漠化治理等項目,禁止在湖飲用水源保護區內亂砍濫伐和開荒等破壞植被行為,防治水土流失,恢復和增加自然植被,改善生態環境,涵養飲用水源,保障居民生活用水穩定可靠。
(三)加強衛生監督。
落實具體人員,各相關部門和鄉鎮要建立巡查監管制度。明確工作職責,對可能出現的水污染情況進行巡查,預防水污染事件發生,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依法處理,確保水質達標。環保、衛生、供水等部門要加強對飲用水水源、水廠供水和用水點的水質監測,對取水、制水、供水實施全過程管理,及時掌握湖飲用水源、供水水質狀況,定期向社會公布水質狀況。
(四)加強宣傳教育。
深入開展環境宣傳教育和環境警示教育,各鄉鎮(辦、場)和相關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引導廣大人民群眾知曉湖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定依據、劃分原則、范圍和飲用水源保護工作中的權利、責任、義務,建立輿論監督和公眾監督機制,增強群眾依法自覺保護飲用水源意識,營造“全民參與、社會監督、齊抓共管”良好氛圍。
文 王彥
記者日前從黑龍江省環保廳獲悉,哈爾濱市將建立飲用水源地環境應急預案,并定期公布水質。
哈爾濱市將通過制定目標管理、年終考核和定期通報等辦法,全面清理飲用水源保護區內違法建筑和排放口,開展飲用水源環境狀況年度評估,建立磨盤山飲用水源地在線監測站,定期公布飲用水質狀況。計劃到今年年底將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別削減8%和12%,鄉鎮以上地表水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37%,松花江干流水質持續保持三類標準,流域規劃考核斷面水質達標率力爭80%以上。
一、活動時間
20*年5月9日—15日,其中5月12日為集中宣傳日。
二、活動主題
普及應急知識,提高應急能力。
三、牽頭單位及重點責任單位
市政府應急辦為活動牽頭單位,負責活動組織和總體協調工作。
市*、交通、水務、國土、林業、衛生、環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外僑辦、糧食、安監、人防、農業、地震、氣象、地礦、消防、交警、供電公司、建設、、旅游、經貿委、教育、司法、民政、信息中心、廣電等部門和象湖鎮政府為重點責任單位。
四、宣傳內容
宣傳介紹各類突發事件的種類、特點和危害,普及防災減災的基本技能和自救互救的應急常識;宣傳介紹《突發事件應對法》和相關應急預案等內容;宣傳介紹應對突發事件的有效處置方法、采用的各種應對措施等。
五、宣傳形式
(一)集中宣傳
1、時間:5月12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
2、地點:紅都廣場
3、參加單位及宣傳要求:市*、交通、水務、國土、林業、衛生、環保、藥監、糧食、安監、人防、農業、地震、氣象、地礦、消防、交警、供電、建設、經貿委、教育、民政等部門。宣傳要求:①5月12日上午7:30前,各單位由主要負責人帶隊,組織3—5名工作人員在紅都廣場布置好展臺;②每個單位設置應急知識宣傳圖板1—2塊(圖板規格高1.5米、寬1.2米),現場散發與本單位工作相關的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知識宣傳資料;③*電視臺、*報社、信息中心各派1名記者或工作人員現場宣傳報道集中宣傳日活動;④市*、衛生、環保、藥監、安監、人防、地震、地礦、消防、交警、教育、農業、水務、林業等有條件的單位要開展現場應急處置演示。
4、市安監局負責做好宣傳點會標、彩拱門、音響、話筒等現場氛圍布置工作。
(二)媒體宣傳
宣傳周期間,*報、*電視臺、政府網站等各種媒體要大力宣傳介紹《突發事件應對法》、應急常識等。
(三)多層面宣傳
1、全市各鄉鎮、各部門和社區、學校、企業、村(居)等均要采取張貼宣傳畫報、發放宣傳資料、組織學習應急知識等形式廣泛宣傳應急知識。宣傳資料由*、交通、水務、國土、林業、衛生、環保、藥監、糧食、安監、人防、農業、地震、氣象、地礦、消防、交警、供電公司、建設、經貿委、教育、民政等相關部門制作和提供。
2、有單獨院落的重點責任單位、各鄉鎮政府均要在機關頭門口懸掛1條橫幅宣傳標語;并張貼相關宣傳資料。
3、市電視臺、*報、市政府網站等新聞媒體要設置專欄、專刊,專題宣傳介紹《突發事件應對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應對處置公共突發事件應急知識。
4、各部門、單位要在5月9日—15日,組織專業人員開展應急知識“四進”(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鄉村)活動,舉辦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知識專題講座,分別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的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進行宣傳介紹。宣傳重點及責任單位:
①進社區:重點宣傳介紹地震、火災、供氣、供水事故等應急知識,由地震局、消防大隊、建設局和象湖鎮負責;
②進學校:重點宣傳介紹地震、食物中毒、交通事故、衛生防控等應急知識,由教育局、地震局、衛生局、交警大隊和各鄉鎮負責;
③進企業:重點介紹安全生產事故、環境污染事故等應急知識,由安監局、環保局、經貿委負責;
④進鄉村:重點介紹地震、山洪地質災害、防汛抗洪救災、森林火災事故、動物疫病防控等知識,由各鄉鎮和地震局、國土局、水務局、林業局、農業局負責。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普及應急知識、提高應急能力是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最大限度減少全社會災害的需要,各鄉鎮、各部門單位要進一步強化思想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主要領導要親自抓,集中精力抓好宣傳周各項活動的開展。
一、整治措施
(一)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建立健全公眾參與機制。要將飲用水源保護宣傳教育納入當地宣傳文化教育部門工作計劃和普法教育內容,采取各種形式,開展宣傳教育活動。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輿論作用,把宣傳教育與生態建設、污染治理有機結合。深入開展全民環境教育活動,有條件的學校要將生態文明列入教育計劃;要深入開展“創建綠色學校、綠色社區”活動和環保志愿者行動,鼓勵成立民間生態環境建設與保護組織,進一步引導社會團體和公民積極參與各種環保活動。飲用水源保護區內各行政村在今年7月15日前必須開辟宣傳專欄,設置3-5個警示牌,10個宣傳牌;優先在飲用水源保護區內開展創建綠色學校和生態村活動,到今年底前,有60%的學校通過綠色學校創建,50%的行政村達到創建市級以上生態村。各行政村村容村貌整潔,污水、垃圾得到有效處置,畜禽養殖場(戶)全部拆除到位。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教育局、環保局、衛生局、司法局)
(二)加大污染整治力度
1.整治畜禽養殖污染
(1)要立即組織對畜禽養殖拆除情況的“回頭看”檢查,查清是否出現“反彈復建”或遺漏未拆的畜禽養殖場(戶),一經發現,要立即組織拆除。
(2)認真落實市政府制定出臺的《市年養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政綜[]93號)。全市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的所有畜禽養殖場(戶),都必須在今年11月30日前拆除關閉,其中東圳、外度水庫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畜禽養殖場(戶)拆除關閉工作要在今年7月31日前完成。
2.加大截污工程建設和污水治理力度
(1)要立即組織對飲用水源保護區內廢水污染源普查。各相關轄區政府應在今年7月15日前完成飲用水源保護區內廢水污染源(月污水排放量在300噸以上)的普查工作,普查對象包括機關、企事業、飲食業、賓館和居住小區等。
(2)在截污工程或污水處理廠未建成投入運行之前,飲用水源保護區的集鎮要因地制宜,暫時利用山塘、濕地或山地,消納處理生活污水,禁止直接排放;對石材加工場等要立即責令停止生產;對污水排放量大(日排放10噸)又無法處理的飲食業、賓館,要責令停業整頓。該項工作要求在今年7月15日前完成。
(3)加快截污工程建設。要加快東圳水庫截污工程(包括集鎮區及沿線主要村莊污水收集管網)建設,要求在今年10月31日前建成投入使用。要加大白沙集鎮區到外度水庫壩后的應急截污工程建設力度,把白沙集鎮區的主要廢水污染源引出庫區排放,要求在今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運。
(4)要盡快開展白沙、莊邊、新縣污水處理及污水管網工程建設前期工作,并確保在今年12月31日前動工建設。同時要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大洋、游洋、石蒼、鐘山、菜溪、社硎等集鎮人工濕地污水處理工程的前期工作。
(5)在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禁止銷售含磷洗滌劑、飼料和獸藥。
3.加大生活垃圾整治和管理力度
建立和完善垃圾收集處理系統。白沙、常太、新縣、莊邊、游洋、鐘山、大洋、菜溪、社硎、石蒼等鄉鎮要配備一部后裝垃圾壓縮車,每村建設一個垃圾收集中轉站;建設具有防雨淋、防滲漏的垃圾收集集中池,做到垃圾日產日清。該項工作要求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
4.切實整治農業面源污染
(1)指導實施科學施肥和使用農藥。鼓勵測土配方施肥,使用低毒、低殘留農藥化肥或生態肥等。
(2)各相關鄉(鎮)政府要組織包片、包村干部,深入各家各戶,全面落實深施肥覆土措施;大力宣傳保護飲用水源的重要性、緊迫性和嚴峻性;嚴格控制運載畜禽糞便車輛進入飲用水源保護區。
5.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禁止繼續開山種果和擴大果園面積;不得繼續營造桉樹等速豐林,對現有桉樹等速豐林要逐步改造種植闊葉樹混交林,改善林種結構。
6.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禁止新批礦山開采項目,現有屬于金屬礦類等污染嚴重的礦山開采企業要立即關閉,其他非金屬礦類的礦山開采企業在開采期間要嚴格執行環保規定,在開采期滿后要全部關閉,并進行礦山生態恢復。
(三)加大飲用水源水質監測力度
1.制定出臺《市集中式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監測體系工作方案》,把飲用水源水質監測范圍擴大到全市26個飲用水源地,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列入各縣(區)常規環境監測內容。
2.要加大環境監測資金投入,按照國家三級環境監測站標準化建設要求,配齊監測人員,配足配夠監測用房和監測儀器設備,切實履行環境監測為環境管理服務職能。
(四)加大監管力度
1.進一步明確責任。根據《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政綜[]35號),各相關職能單位要立即行動,各負其責,切實加強監管,認真制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施意見,并抓好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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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實考評機制。各水庫(河流)管理單位要按照《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生態補償實施意見》(政綜[]34號)確定的日常考核要求,建立巡查、報告、處置制度,建立日常考核臺賬,作為市考核組年終考核和發放工作經費的主要依據。
(五)加大應急管理力度
1.各轄區政府要完善制定飲用水源水華事件應急預案,明確各相關部門職責,并加強演練。
2.各水庫(河流)管理單位要根據需要配備除藻、滅藻等物資器材;東圳水庫管理局要購買除藻、滅藻船只,所需資金由市財政統籌解決。
3.水利部門要負責加快東圳水庫大壩加固進度,提高蓄水量,增加水庫環境容量,改善水庫水質,在今年底前完成可研報告。
(六)加大供水保障力度
1.在今年10月底前建設完成東方紅水庫引水(備用水源)工程;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金鐘水庫庫區內漂浮物和腐爛植物的清理,加強水位調度,提高水質;大力推進金供水工程建設,爭取早日投入使用,實現市區雙水源供水保障;加快烏溪水庫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確保今年底前完成立項。
2.要進一步優化東圳水庫第二取水口設計,今年底前完成工程初步設計,該工程作為2012年為民辦實事項目予以落實。
3.市自來水廠、涵江自來水廠要分別在9月30日和6月30日前完成除藻工藝改造、并正式投入運行,確保出廠水質符合要求。
4.加快自來水管網建設,提高管網覆蓋率,今年12月底前實現城區與涵江等供水廠管網并網工作,提高供水應急能力。
5.衛生部門要嚴格按規定對各自來水廠出廠水和末梢水進行監督性監測,必要時,要加密監測,確保自來水水質符合要求。
(七)其他
1.市灣控股有限公司牽頭負責,區政府、市規劃、國土資源、水利、環保等部門配合,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東圳水庫一級保護區內移民搬遷方案,今年底前完成村位于東圳水庫一級保護區內的移民搬遷前期工作;在2015年前全面完成東圳水庫一級保護區內的移民搬遷工作。
2.委托對外度水庫淤積情況的調查和對淤泥成分的監測,論證水庫淤泥清淤方案。所需資金由市財政統籌解決。
3.水利部門要在今年8月底前分別完成26個飲用水源水庫的發電、供水等調蓄方案,并督促落實。
4.根據《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生態補償實施意見》(政綜[]34號)的有關規定,撥付今年各有關鄉鎮和水庫管理單位應得的生態補償資金和相關項目資金,確保各項工作有足夠的資金保證。
二、工作要求
(一)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各責任單位要高度重視飲用水源所面臨的嚴峻形勢,要把飲用水源保護作為當前的重中之重的工作抓好抓實,要做到領導到位、措施到位和責任到位。要按照整治措施要求,盡快制定本轄區、本部門的《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方案,落實工作措施和資金人員保障,《實施方案》要求在今年7月15日前報送市政府辦公室和市環保局備案。
(二)切實加大宣傳力度。各相關鄉鎮要選派干部深入各村各戶開展宣傳解釋工作,宣傳飲用水源保護的重要性和水質富營養化的嚴重性。要發動群眾從身邊做起,從生產生活做起,使保護環境成為人民群眾的共同行動。同時,要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對設置污水排放口且不配合停產停業的,要從重處理,以案析法,教育群眾。
(三)落實各項整治措施。為了防控發生水華事件,根本手段就是要落實好各項整治措施。根據目前水庫水質富營養化狀況,要采取超常規的做法,盡快切斷污染源,避免“水華”事件的發生;同時要加強監督管理,防止環境違法行為的再次發生。
(四)切實加大資金投入。各責任單位要籌集資金,保證整治資金的投入。財政部門要及時撥付,并嚴格監管資金的使用,確保專款專用。
(五)嚴格執法監管、落實工作責任。認真貫徹省政府環境保護監督管理“一崗雙責”暫行規定,環保部門要認真履行環境保護統一監管職責,各相關責任單位要按照職能分工切實做好本部門、本行業的環境保護工作,嚴肅查處環境違法行為;對領導不到位、措施不到位或執法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依規予以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為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剛才,同志通報了年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我也代表市政府與各責任單位簽訂了年度安全生產綜合目標管理責任書。等會兒,市長還要作重要講話。會后,希望大家一定要按照責任書內容和市長的重要講話,認真貫徹好、落實好、抓實工作。下面,我先講三點意見:
一、肯定成績,簡要回顧年安全生產工作
年,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安全生產工作部署,采取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及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等一系列措施,有力的推進了全市安全生產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主要體現在個方面:
1.責任體系更加完善。去年,堅持召開季度安全生產會議,出臺了《安全生產警示制度》,層層簽訂各項安全生產責任書多份,構建了比較完善的安全生產責任網絡體系。
2.隊伍建設得到加強。在成立鄉鎮、街道和經濟開發區安全生產監管站基礎上,調整充實名安監員(專職名),完成全市行政村安全員配備,并在繼鎮之后,建立了鎮專職消防隊。
3.隱患排查整治深入開展。全年全市共排查單位個,查出各類隱患條,已整改條,整改率達。完成了省、市掛牌督辦的煙花爆竹有限公司倉庫、竹木工業專業園區、國道路段和市本級掛牌督辦的個重點隱患單位整治工作。
4.應急管理工作協調推進。年內,修訂完善應急預案個,新編個,市級總體應急預案及專項應急預案總數已達個,建立應急管理機構個,明確應急工作人員名。組織開展了應急管理業務知識培訓,舉行了化學品泄漏事故、小流域山洪災害、小商品市場火災等應急預案演練活動多次。
5.宣傳培訓工作系統廣泛。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月”等專題活動,舉辦安全講座場次、知識競賽場、安全咨詢次、分發各類安全知識資料萬冊。全面實施“全員安全培訓工程”,培訓人員萬名;舉辦安全管理人員等培訓班期,人受訓。
通過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年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起數、死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等三項指標,連續年實現“零增長”目標,連續年未發生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連續年未發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
總體看,成績是不錯的,但是,我們必須清醒地看到,全市安全生產形勢仍然嚴峻,壓力有增無減:一是責任主體意識還不到位。在企業層面、政府部門層等,仍然存在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書履行不到位的現象。二是企業安全管理水平還有待提高。當前,大多數中小企業都處于創業提升階段,安全管理和設施投入一時難以到位,隱患較多。三是民眾的安全素質還不高。主要是指外來務工人員及農民工;汽車、電瓶車及摩托車駕駛人員;農村留守老人及兒童等三類群體,需要進一步增強安全培訓、教育;四是應急救援預案實戰能力還比較欠缺,等等。對于這些問題我們必須高度重視,認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決。
二、突出隱患治理,扎實做好年安全生產工作
年,國務院安委會明確為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根據這一總體要求,我們必須進一步牢固樹立預防為主的思想,結合實際,在去年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基礎上,深入宣傳,集中力量,突出重點,加大隱患排查和整治力度,確保不發生重大事故,繼續保持安全生產三項指標實現“零增長”。主要是抓好以下七項工作:
1.狠抓道路交通安全。一是強化車輛安全檢查。嚴把車輛安全技術狀況檢驗關,重點是農用運菇車、客運車輛、學生接送車輛、危化品運輸車輛,堅決杜絕報廢車輛、安全技術狀況不達標的車輛上路。二是強化對駕駛人員的教育管理。要有針對性的提高新駕駛員的駕車技術,增強交通法規意識,嚴禁超載、超速、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特別是要加強對大中型客運車輛和運輸危險品車輛駕駛人的資格審查,做到合格持證上車。三是強化危險路段和危險橋梁的排查整治。市交警大隊、交通局要對道路交通安全實施是否齊全、標志標線設置是否科學合理認真組織排查,并對以前排出的黑點段進行一次全面梳理。對于查出的隱患,要加大投入,舍得投入,及時完善交通安全設施,切實預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
2.狠抓消防安全。一是抓好竹木加工企業區域消防安全整治。市消防大隊和相關鄉鎮要結合“三合一”場所隱患整治,全面開展大排查活動,徹底查清和解決竹木加工企業消防給水缺乏、消防通道不暢、廠房耐火等級不夠等隱患。二是抓好紡織服裝等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徹底查清和解決車間、員工集體宿舍混同及疏散通道不暢等問題,特別是對一些小角落里的小企業更要高度重視。三是抓好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對商場、農貿市場、醫院、車站、賓館等公共場所,市安監局、消防大隊及行業管理部門要加強監管,節假日前要組織聯合檢查,重點是消防安全設施配備不全和消防疏散通道不暢等問題。同時,市教育局要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監管、指導。
3.狠抓危化品行業安全監管。一是要全面進行隱患排查。市安監局、環保局等部門要組織開展全面清查,結合環境污染整治,不斷加大監管力度,重點是搬遷、轉產過程中及群眾反映比較強烈的企業,特別是曾經引發沖突或有沖突苗頭的企業。二是要對液化氣、煙花爆竹、民爆物品、油庫及加油站進行排查,市經貿局、安監局等職能部門要針對上述相關物品的存儲及銷售要求、標準,及時對相關場所進行排查和整改。三是要對從業人員的從業資格進行嚴格把關。所有危化品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嚴格的安全培訓,做到持證上崗,杜絕誤操作引發的安全生產事故。年內要力爭以上的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實現安全管理標準化達標。
4.狠抓工礦等場所安全監管。一是市安監局、國土局及相關鄉鎮(街道)要對全市的礦山企業進行安全檢查,真正掌握面上動態情況,重點是證照不全但仍有開采跡象的礦山。年內力爭應實施中深孔爆破開采的露天礦山企業實施。二是市規建局要加強對建筑施工場所進行全面排查,消除事故隱患,對于施工條件較差的工程,要加強監管,確保安全生產。三是市質監局、安監局、環保局等要共同行動,結合環保整治,對在使用的企業、單位鍋爐來源、鍋爐工上崗證等情況進行清查,凡無證無照和不合格的要一律關停或限期整改。四是市安監局、質監局、經貿局要組織力量對工業企業的設備運行情況進行隱患排查,對年久失修的設備要堅決強制淘汰。
5.狠抓食品藥品安全。一是切實抓好食品安全。抓好農村食品安全“三網”建設,市食安委辦要加大對食品安全的檢查力度。二是全面整頓藥品醫療器械市場秩序。要繼續推進農村藥品“兩網一規范”建設,堅持把日常監督與專項整治相結合,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的違法行為。
6.狠抓安全生產宣傳培訓。市安監局等相關部門要加強職工安全技術培訓,對必須持證上崗的崗位,新招工人必須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對有持證要求的企業管理人員也要嚴格執行任前培訓制度,達不到要求的現職人員要立即調整或離職培訓。同時,要加強安全文化建設,各新聞媒體及各責任單位要認真開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各類安全主題宣傳活動,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營造“關注安全、關愛生命”的社會氛圍。
7.狠抓安全生產監管執法。一是強化政府部門的主體責任意識。堅持“安全發展、科學發展”理念,明確肩上擔負的兩種責任,一種是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必須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負責的責任;另一種就是一旦出了事故,作為事故責任人應負的責任。二是強化綜合監管能力。當前,隨著經濟主體發展模式、生產方式的轉變,監管的難度不斷加大,各職能部門務必要引起高度重視,特別是要掌握企業或工程內部采用分包、轉包等方式運作的情況,并加強安全生產督促和指導。三是強化安全生產執法,把強化執法工作作為抓好安全生產工作的突破口。市安監局等部門要依法落實工程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抓好礦山、建筑、危化品等行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以及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經營企業的《經營(銷售)許可證》發放工作。嚴格事故處理,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從嚴從重處理,確保安全生產各項法律法規落到實處。
三、嚴防死守,確保春節期間社會安全穩定
1.迅速行動,認真開展節前安全生產大檢查。市消防大隊要對農貿市場、超市、賓館酒店、娛樂場所等重點區塊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做到排查隱患和提醒業主并重;市規建局要對所有在建施工場所進行安全檢查,特別是施工條件相對較差、又要趕工期的工程、工地,必須保證施工安全;市級工業基地及鄉鎮工業功能區開發主體,要對進駐的企業、項目進行一次安全生產自查;市交警大隊、交通局要組織對交通運輸企業、重點道路隱患點段進行檢查;市安監局、公安局等部門要聯合進行一次私藏、私售煙花爆竹及民用爆破器材行為的大檢查,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經營和運輸行為。
對于檢查出來的隱患,屬于能立即整改的,必須立即整改;屬于限期整改的,必須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緊抓不放,督促整改到位,同時,相關情況必須報市安委辦備案督查。
2.各負其責,認真落實節日安全生產工作部署。市公安局、交通局、經貿局等部門要盡快聯合制訂春運安全工作方案。市交警大隊要負責牽頭進行專題部署落實,同時要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投入到路面上,加大巡邏和執法力度,從嚴查處超速超載,農用車、報廢車載客等違法行為。市交通局要負責督促客運企業加強車輛出站前的安全例行檢測,對于客流量確實很大的線路,必須采取加開班車和增加班次的辦法進行分流解決,不能放任超載,特別是庫區、山區線路的班車,務必嚴加防范。市農業局要抓好拖拉機等農用運輸工具的安全監管工作。市環保局、質監局、規建局、衛生局、工商局等部門,也要按照各自職責,加強春節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市公安局、文廣局等部門要對各種大型慶祝、娛樂活動進行嚴格審查、把關,督促舉辦單位做好應對突發性事件的應急準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