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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強化組織領導,落實執法責任制
今年,我們將繼續按照交通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要求,與局屬各單位簽訂責任書,年終實行考核,各單位要加強對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領導,結合各單位實際,制定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實施方案,分解細化執法目標,制定崗位職責,落實執法責任制。要逐步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公示制、交通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制、交通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交通行政執法監督制、交通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制、交通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交通行政執法獎勵制等工作制度,全面落實執法責任制。
二、加強行政效能建設,提高工作效率
要圍繞提高行政效率和工作質量,轉變工作作風、效能建設,要加強行政效能建設和組織協調,督促檢查,繼續在機關和行政執法單位推行首問責任制、首辦責任制、十五天辦文制、工作人員行政過錯責任追究制、工作人員外出公示制和以行政首長為重點對象的行政首問責任制、服務承諾制、辦事公示制。圍繞群眾反映強烈的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開展專項檢查,大力整治辦事拖拉、推諉、紀律散慢、吃拿卡要等行;嚴肅查處行政管理、行政審批和行政執法中的違紀違法問題。
三、完善各項行政執法工作制度
今年,我們將進一步落實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復議,應訴案件統計制度、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重大行政處罰備案審查制度、錯案追究制度,并加大對各項工作制度落實情況的檢查力度。同時,嚴格交通執法證件管理、行政執法人員培訓、紀律等行政執法人員管理制度。各執法單位要根據執法工作各項制度的要求,嚴格執行規范性文件、重大行政處罰案件送局法制機構備案審查的要求,完善內部執法監督程序。
四、以隊伍建設為中心,規范執法行為
1、切實抓好交通運輸執法形象建設。按照交通部的統一部署和要求,有序推進交通運輸執法形象建設相關工作,在2013年10月前,全省交通系統基本實現統一執法標志、統一執法證件、統一工作服裝、統一執法場所外觀,優質高效完成執法形象建設的“四個統一”。切實抓好交通執法人員執法證換證和執法人員換裝工作。
2、加強隊伍培訓,提高隊伍素質。進一步加強執法人員準入管理和教育培訓。交通局今年將對執法人員進行一次集中培訓。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執法責任制的要求,加強對執法人員的培訓,教育力度,對執法人員進行政治理論、法規知識、專業知識和職業道德教育。特別是加強執法目的教育,加強服務意識教育,杜絕以罰代管現象。
3、推行執法文書審查制度。今年,將繼續在交通執法單位推行執法文書審查制度。局人事科將對局屬各執法單位的執法文書進行不定期抽查,并把文書質量作為執法人員考核的重要內容進行獎懲,每月抽查各執法單位文書五至十份,并根據抽查情況,下達整改意見。
4、強化執法監督檢查。我們將加大對各執法單位的監督檢查力度,嚴格按照《省交通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辦法》的要求,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各執法現場進行抽查、走訪,對行政執法管理制度、執法情況、執法程序、執法行為、執法風紀、執法文書的填寫等實行監督檢查。對執法過程中的違紀行為以現場糾正和使用交通行政執法監督文書等方式,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同時,堅持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重大行政處罰備案審查制度,依法開展行政復議工作,建立規范的聽證程序,建立投訴體系,健全錯案追究制度。
加強衛生監督機構效能建設是深入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改進工作作風、樹立行業新風”和“真情對待群眾、激情推進工作”,是打造學習型、效率型、服務型、法制型、信用型單位的有效措施,是建立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落實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和優化發展環境的客觀需要。為了進一步強化管理,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市政府《關于在市政府機關開展加強行政效能建設優化發展環境評議工作的通知》(合政〔20__〕97號)的要求和市衛生局關于加強機關作風建設提高工作效能實施方案的部署,結合我所監督執法工作實際,制定我所關于加強單位作風建設提高工作效能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六大、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提高工作效能、優化發展環境為目標,按照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和規范執法的要求,進一步轉變職能,改進衛生監督執法工作作風,提高行政效率,推進誠信建設,圍繞“勤政廉潔、提高效率、優化環境、促進發展”這一主題,全面加強我所行政效能建設,樹立“廉潔、勤政、務實、高效”的衛生監督執法形象,切實做到對人民群眾有感情,對工作有激情,為構建和諧社會,實施工業立市戰略和實現__“兩個率先”目標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二、工作對象及內容
(一)工作對象:所內各科室、各衛生監督站
(二)工作內容:
根據市政府《關于在市政府機關開展加強行政效能建設優化發展環境評議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衛生局《關于加強機關作風建設提高工作效能實施方案》的要求,評議工作要緊緊圍繞加強單位作風建設、提高工作效能、規范執法行為的主題展開。其主要內容為:行政作為情況;行政效率情況;政務公開情況;單位內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崗位責任制、衛生行政執法責任制、衛生行政許可審批制度、衛生行政執法錯案追究制度、政風行風建設社會監督工作制度、衛生行政執法人員“八條禁令”、所務公開制度、涉企檢查報批制);依法行政情況;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落實情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的規定執行情況;電子政務建設和社會應用服務能力情況;投訴辦理情況;廉潔從政情況。
三、工作重點
(一)建立完善八項工作制度。
1.崗位責任制:按照衛生監督工作規范和上級主管部門確定的衛生監督所總體職能,設定和明確每一個崗位的職責、任務和目標并落實責任的制度,建立崗位考核辦法和獎懲制度,此項工作由所組織人事科牽頭負責落實,辦公室配合。
2.衛生行政執法責任制:依據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把由我所承擔的衛生監督執法任務、責任、范圍、權限、依據和程序闡述明確,并按職責劃分分解到科室和衛生監督員,規定衛生監督執法責任、違法行為和錯案追究、依法賠償損失、考核評議的制度。制度落實科室為綜合衛生監督科和各相關業務科室。
3.衛生行政許可審批制度:依據《行政許可法》等相關法規規定,設立各類衛生許可內部審批程序,規范衛生許可審批過程中的各個工作環節工作任務、工作流程、目標責任、工作期限和服務質量。責任科室是監督管理辦公室和相關業務科室。
4.衛生行政執法錯案追究制度:指本所在衛生行政執法活動中發生錯案時對科室和相關責任人追究其行政和經濟責任的制度。制度中要明確錯案的認定和追究執行機構。制度執行科室為綜合衛生監督科和組織人事科。
5.政風行風建設社會監督工作制度:從社會各界聘請政風行風監督員,對我所衛生監督執法及管理,行政服務態度和質量,行政審批事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及罰沒政策的執行情況,以及工作作風、工作效率、政務公開、廉潔從政等政風、行風建設情況實行監督,提出批評和建議的制度。我所每年召開1~2次社會監督員座談會。同時,采取多種形式,加強與社會監督員的廣泛聯系,及時通報我所開展的重大執法活動和打擊違法案件的情況,誠懇約請社會監督員及時反饋有關信息和問題,幫助我所向社會廣泛宣傳有關工作性質、執法依據等,幫助收集社會反映的難點熱點問題,特別是收集衛生監督員依法行政的情況,我所對其反映的問題和信息將及時給予答復和處理。制度執行科室為組織人事科。
6.衛生行政執法人員“八條禁令”:為嚴明執法紀律,規范執法行為,加強和改進行業作風,促進衛生監督法工作健康發展,對我所衛生行政執法人員實行“八條禁令”:嚴禁在執法時間和工作日中午飲酒;嚴禁在執法時吸煙;嚴禁參加有可能影響公正執法的宴請和各種營業性娛樂活動;嚴禁向管理相對人收受、索要禮品、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嚴禁向管理相對人報銷應由個人開支的各種費用;嚴禁參與管理相對人相關產品的生產經營活動;嚴禁在執法過程中瞞案、壓案或提供虛假案情;嚴禁在執法工作中利用權利打擊報復舉報的單位和個人。此項制度由綜合衛生監督科組織落實。
7.所務公開制度:指衛生監督所職責范圍公開、職業行為公開、辦事制度公開、服務承諾公開、重要事項公開、工作責任目標公開,該制度由監督管理辦公室和所辦公室共同完成。
8.服務承諾制:指各科室特別是一線對外監督服務科室(站)就實施政務公開內容作出承諾的制度。要在醒目位置張貼服務質量標準、辦事程序、辦事時限承諾和投訴電話,并通過網站對外公布。此項工作由監督管理辦公室牽頭,各科室配合。。
以上“八項制度”,由各相關責任科室制定和完善,9月25日前報所效能建設辦公室匯總,于9月底報局行政
效能建設辦公室。
(二)開展以“廉潔執法、公正執法、便民利民”為主題的“創文明服務崗活動”和以“加強效能建設、創優質服務”為主題的“創人民滿意的衛生監督員活動”,深入開展衛生法律法規和衛生監督執法知識的學習和培訓,提高依法行政和自覺守法的能力;實行責任獎懲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內部管理和崗位紀律,提高自我約束的能力;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加強與服務對象的溝通,提高行政服務的能力。以“創優質服務、滿意在衛生”主題活動和“大練兵”活動為加強效能建設的載體,結合實際、結合行業特色,緊緊圍繞提高廣大群眾對衛生監督執法滿意度這一中心目標為工作的出發點,使衛生監督執法人員的素質進一步增強,監督執法行為進一步范,監督服務質量進一步提高,行業風氣進一步好轉,為優化我市經濟環境,實現“兩個率先”目標做出貢獻。
(三)標本兼治,進一步加強衛生行風建設。一是認真貫徹落實《衛生部關于加強衛生行業作風建設的意見》和市有關效能建設的各項規定及要求,圍繞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進行專項治理。特別是針對群眾反映較大的亂收費、濫檢查,要進一步加大明查暗訪和專項檢查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追究有關科室和責任監督員的責任;二是嚴格執行衛生行政執法錯案追究制度,對因工作疏忽或存在舞弊行為而造成錯案的,根據情況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給予取消行政執法資格、調離執法崗位等處分。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三是查處工作人員中不依法辦事、不按照政策辦事的行為,所有工作人員和從事衛生監督執法的人員,都要按照所承擔的職責、法定的權限和程序行使職權。嚴禁缺位、越位現象。
(四)規范服務,切實轉變工作作風。要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提高服務意識和效能意識。始終保持謙虛謹慎、不驕不躁、艱苦奮斗的作風,樹立衛生監督工作的良好形象。要大力弘揚為人民服務的精神,牢記群眾利益無小事的宗旨;要進一步深入基層,貼近群眾,著力解決基層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要端正態度,尊重基層,尊重群眾,無論是出臺政策,還是實施改革,都要深入基層,主動征求意見。要大力提倡文明用語、文明辦公、文明執法,認真落實“服務承諾制”、“首問負責制”和辦文、辦事限時制。要繼續推行和完善政務公開制度,動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四、方法與步驟
行政效能建設工作從20__年8月底開始到20__年12月底結束。具體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建章建制,宣傳教育,學習培訓(20__年8月25日至9月30日)。根據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市衛生局的總體部署,結合我市衛生監督工作的實際,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衛生行政執法責任制、衛生行政許可審批制度、衛生行政執法錯案追究制度、政風行風建設社會監督工作制度、衛生行政執法人員“八條禁令”、所務公開制度、本文轉載自服務承諾制等8個方面內容的規范性管理制度,通過所衛生監督網站和懸掛上墻等方式向外公布。同時,組織多種形式的法律法規和衛生知識培訓,通過對衛生監督隊伍的業務知識和技能培訓以及組織對管理相對人衛生法律法規的普遍宣傳教育,以達到形成合力、共同提高,互相促進提高我市衛生監督執法工作的質量,擬在第一階段組織一次由市縣(區)衛生監督機構和管理相對人共同參與的,有關衛生法律法規專業知識、衛生監督工作程序和衛生監督執法工作內容等方面的知識競賽(方法和時間另定)。
第二階段:查找問題,落實整改(20__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一)敞開大門,通過多種途徑收集意見,查找問題。
1.廣開言路,征集意見。在本階段由組織人事科負責召集,召開一次由市內各大型企業參加的座談會,目的是征集改進工作作風,提高行政效能的合理化建議。對各類建議收集整理后提交所辦公會議進行梳理和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
2.敞開大門,走出機關。由所領導帶隊,組織調查組,圍繞加快衛生改革和發展、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以及如何改進工作作風,提高行政效能等問題,深入基層、深入企業、深入群眾開展調研,面對面地聽取意見和建議。
3.建立健全聽取意見的網絡,暢通征集意見的渠道。通過所衛生監督網站“請與我們聯系”專欄和行風評議監督意見箱及行風監督專用投訴電話等多種形式收集對衛生監督執法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以發現問題、查找不足,對照改進。
4.查找不足和差距。各科室和所有衛生監督員要認真對照收集整理出的問題和建議,從主客觀多方面認真查找自身的不足。
(二)分析問題,制定措施,切實整改。
1.對座談討論中提出的意見、建議和查找出來的問題進行集中、梳理、歸納,分析存在問題的原因,提出整改意見,限期進行整改。
2.圍繞提高服務質量、提高辦事效率,堅持依法行政,優化發展環境,在所內樹立“三種作風”(創新奉獻的作風、求真務實的作風、艱苦奮斗的作風),嚴格執行“四大紀律”(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經濟紀律、群眾工作紀律),模范遵守“五條禁令”(嚴禁有令不行、嚴禁辦事拖拉、嚴禁吃拿卡要、嚴禁態度刁蠻、嚴禁)。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制定的關于加強效能建設的有關規定和措施。認真修訂服務流程和辦事程序,完善以崗位責任制為核心的各項規章制度,強化責任追究制。
3.進一步加強衛生行風建設。根據國家、省衛生廳和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通過規范監督執法行為和單位效能建設,加強內部監管力度,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等措施來加大行風整治力度,并在效能建設中邊整邊改,努力使我市衛生監督執法工作有一個根本好轉。
4.牢固樹立為人民服務思想。為增強我市廣大衛生監督人員服務企業、服務社會意識,切實轉變思想觀念、轉變機關作風,組織一次由市、縣(區)衛生監督人員參加的“衛生監督為民,服務共創和諧”主題演講會,以此促進我市各級衛生監督機構進一步轉變服務理念,以積極態勢投身于“創優質服務、滿意在衛生”的主題活動中。
第三階段:評估總結,鞏固提高(20__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對開展“效能建設年”活動情況進行評估總結,提出進一步抓好機關效能建設的意見;建立起效能建設的長效機制等。
五、工作措施
(一)抓好制度建設。要根據合法合理、精簡效能、權責統一、系統完整、公開透明、監督制衡的原則,按從嚴治政、執政為民的要求,結合本部門工作職能和業務實際,建立健全內部監督管理制度。同時,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使各項制度真正落到實處。
(二)建立投訴機制。根據《__市政風建設投訴管理暫行規定》(合政辦〔20__〕19號)精神,所內設立行政效能投訴電話,即2182516,2182505,由綜合衛生監督科、組織人事科負責行政效能投訴的受理、登記與調查及提出處理建議工作。
(三)加強監督檢查。一是開展階段性工作檢查。所行政效能辦公室要圍繞加強單位作風建設,提高工作效能的重點,對每個階段工作完成情況認真開展檢查,并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二是進行現場監督。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基層、企業,現場聽取群眾和企業的意見和建議,接受群眾和企業的現場評議監督
。三是建立執法監督制度。對重大執法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參與,增加工作透明度,加強執法過程重點環節的監督。邀請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社會各界代表對單位的服務態度、工作質量等進行
評議。
(四)嚴格責任追究。本單位工作人員因工作不力,導致責任范圍內發生損害投資環境的,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實行責任追究。
六、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機關作風建設,提高工作效能工作的領導,成立__市衛生監督所加強單位作風建設、提高工作效
能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__
副組長:__
成員:__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宣傳組
辦公室主任:__
辦公室副主任:__
成員:__
宣傳組組長:__
成員:__
最近,某市檢察院組織人員對該市2002年度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情況進行專項調查,發現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存在“兩少”現象。一是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行政執法機關少。該市具有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行政部門共有26個。2002年度只有4個行政執法機關向公安機關移送了涉嫌犯罪案件。二是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數量少。2002年度該市工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國家稅務局、煙草專賣局分別查處行政違法案件63件、421件、230件、61件。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情況是,工商局2件,公安局立案偵查1件;質量技術監督局2件,公安局立案偵查2件;國家稅務局14件,公安局立案偵查5件;煙草專賣局1件,公安局立案偵查1件。
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存在“兩少”現象的原因主要有:
一是認識上有差距。少數行政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認為,行政執法機關主要任務是查處行政違法案件,打擊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和妨礙社會管理秩序的犯罪,是公安和其他司法部門的事,加之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標準高、要求嚴,行政執法人員大多滿足于查糾行政違法行為,罰款結案了事。
二是業務上不適應。少數行政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法律意識不強,法律素質不高,執法水平低下,對刑法中有關罪名和構成要件掌握不夠,對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等把握不準。
三是移送案件工作機制不健全。行政執法機關與公安機關之間缺乏統一的案件移送標準,關于案件移送的法律規定可操作性不強,協調性差,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四是監督不到位。從檢察監督的角度來看,近幾年檢察機關開展的立案監督主要對象為公安機關,而對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問題的監督很少或未涉及,加之移送案件程序缺乏規范,使得此類案件移送難以得到切實監督。
五是執法環境不理想。地方保護主義和部門利益驅動的問題仍在一定范圍內不同程度存在著。不少行政執法部門以多查案件、多罰款為創收途徑,搞以罰代刑。
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少,致使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活動得不到有力打擊,造成有的地方假冒偽劣暗流涌動,假種子、假農資、假化肥等坑農害農事件時有發生。某地近年來因污染事故,多次發生農民群眾堵路,圍攻有關化工廠的群體事件,但是從未查處一起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案件,沒有運用刑罰手段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多以基層政府出面協調,有關廠家對遭受污染損害的農民賠償了事,姑息、縱容了一些具有嚴重刑事違法性的行為。因此,行政執法機關及時向公安等司法部門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對于維護法律的權威,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和正常的社會管理秩序,有著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
為了從根本上解決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少的問題,筆者認為應采取以下對策。
一、行政執法人員應加強學習,提高認識。
國務院2001年7月9日頒布了《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規定》明確了行政執法機關和公安機關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中各自的職責、義務、移送的法定期限以及相關的法律責任,行政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應加強學習。除此之外,行政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在業務上要熟練掌握本部門的單項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學習《刑法》關于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妨礙社會管理秩序罪等相關罪名及構成要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這類犯罪的司法解釋;熟練掌握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的追訴標準,從而保證行政執法人員在查處行政違法案件時,準確區分罪與非罪之界限,做到不枉不縱,及時向公安等司法部門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二、健全制度,創新工作機制。
(一)行政執法機關內部必須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查處行政違法案件的制度。
目前,行政執法機關在查處行政違法案件工作中,普遍建立了行政執法責任制度、罰繳分離制度、錯案追究制度。在這些制度的基礎上,必須進一步建立和完善以下兩項制度。一是建立調查、處理分離制度,改變查處行政違法案件由執法大隊或稽查大隊一桿子插到底的狀況。即查處行政違法案件,由兩名以上行政執法人員為一組,負責調查行政違法案件,提出初步處理意見,交由行政執法機關法制部門審查,提出行政處罰或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建議;爾后,將建議交由行政領導決定給予何種行政處罰或者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二是健全錯案追究制度,正確界定錯案標準。目前不少行政執法機關往往把辦案質量的好壞,執法水平的高低,定位于有沒有行政復議案件和行政復議改變處罰決定的案件,有沒有行政訴訟敗訴案件。對于程序違法,或者已構成犯罪而不移送、以罰代刑的現象則不視為錯案予以追究。
(二)建立行政執法與刑事執法相銜接的工作機制。
一是行政執法聯席會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開由行政執法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參加的聯席會,通報各自行政執法情況,交流執法經驗,對行政違法案件與刑事犯罪案件調查、處理和移送工作中的問題進行協調。
二是備案審查制度。《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明確指出:“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應當接受人民檢察院和監察機關依法實施的監督。”因此,行政執法機關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應同時抄送檢察機關備案。公安機關對行政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經審查作出立案或不立案決定,在書面通知行政執法機關的同時,也應抄送檢察機關備案,主動接受檢察機關的立案監督。
三、強化監督,完善制約機制。
當前,行政執法監督弱化的主要問題是柔性監督多,剛性監督少,對事監督多,對人監督少;表層問題監督多,深層問題監督少。因此,要維護法制高度統一和有效實施,必須要有完備的法律監督體系。要建立人大監督、檢察監督、行政監察監督等全方位的監督工作網絡,充分發揮各自的監督職能,置所有行政執法機關于監督之下,以達到嚴格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的目的。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在進行行政執法檢查時,應吸收公安、檢察、法院等單位的人大代表參加。采用聽取行政法律法規貫徹實施情況和行政執法情況的匯報與走訪行政管理相對人,查閱行政違法案件卷宗等多種形式相結合的方法,以便了解真實情況,發現執法中的問題,并提出切實可行的改進意見,保證行政法律法規在本行政區域的正確實施。
近幾年來,我局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將推進依法行政作為一項重要任務來抓。通過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建設,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健全行政執法制度,提高交通行政執法水平。
依法行政工作組織領導情況。
為確保依法行政工作扎實推進,我局加強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以局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局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并根據人動及時調整充實。按照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組織召開依法行政領導小組會議進行動員、部署,并由案卷評查小組組織開展評查及考核評估工作。
規范交通行政執法行為情況。
1、執法人員基本情況
我局現有交通行政執法人員16名,均已取得交通部或省行政執法資格,并定期參加省、市、交通部門組織的執法培訓或相關業務學習。
2、依法行政開展情況
一是文明執法方面:我局執法人員一貫遵循公開、公正、公平、合理、便民的原則,做到嚴格執法、文明辦案、熱情服務。執法人員嚴格遵照《交通行政執法忌語》和《交通部行政執法禁令》開展執法,為增強執法透明度,我局做到執法主體公示、執法依據公示、執法程序公示、執法監督公示。嚴格執行收繳分離、罰繳分離制度,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罰沒款如數上交財政。建立行政處罰、行政許可等執法案卷,做到文書規范、材料齊全、符合法定程序。
二是行使行政許可權方面:按照《行政許可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明確行政審批依據、主體、程序、時限,服務大廳規范實行“兩單制”,并建立行政許可網上審批工作實施意見,實行網上許可。從2009年至今年5月份共許可維修企業24家,貨運企業15家。目前為止,沒有發現超時辦理、附加條件辦理、應許可未許可的問題。
三是規范自由裁量權方面:我局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做好行政處罰。按照市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實施省廳制定的《交通行政處罰細化標準》制定自由裁量權,通過2009年受理違章處罰案件453起,2010年5月份前違章處罰案件141起的自查,所有被處罰主體資格認定準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程序合法、裁量適當。沒有發現因行政執法不當而引發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案件。
行政執法制度建設情況。
我局認真落實交通行政執法責任制,梳理行政執法依據,按照行政執法主體、行政執法行為分類排列,列明目錄、匯編成冊。分解落實執法職責、科學設置執法崗位,制定了《服務大廳工作人員崗位職責》、《服務大廳服務規范》、《道路運輸行政處罰程序》、《行政處罰聽證會規定》等規章制度,進一步明晰了執法責任。建立《市區交通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規定》,為促進執法人員依法行政,制定了《區交通部門錯案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對錯案和過錯責任人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改正。對執法成績突出的給予表彰。切實貫徹《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在服務大廳和政務網上公布了執法依據、辦事程序、辦事結果和具體辦事部門及監督電話。嚴格執行交通行政執法監督規定,制定了《區交通行政執法監督規定》定期對執法部門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同時建立《區交通行政處罰案卷評查制度》,每季度對案卷抽樣評查20份,評查小組對評查存在的問題,監督整改。
存在問題。
一是詢問筆錄、現場筆錄文書填寫還存在不足之處。比如執法時間不夠精確,必須精確到幾時幾分。
二是目前交通運政系統軟件中行政處罰設置尚不完善,沒有設置警告或教育放行一欄,只設置撤案。如果直接將案件輸入系統又未進行處罰,會造成被處罰車輛系統中無法辦理正常業務,故無法上網。另外對于不予立案的處理,在具體操作中發現不予立案的案件在作出處理意見后,案件仍出現在公告板上,影響車輛在運管系統中正常業務的辦理。為避免此矛盾,只能暫時做未錄入系統處理。但又與規定相違背,對于此類案件的操作還有待今后進一步完善規范。
三是交通行政處罰決定書上規定,相對人逾期不接受處罰,每日按罰款額3%加處罰款。據我們所知,目前公安、交警、運政稽征均已實行滯納金不能高于罰沒款的做法。為體現以人為本的精神,鑒于當事人的具體情況,是否可以依法從輕或減輕行政處罰。
一、基層工商所行政執法中存在的問題
(一)以權壓法,以言代法的現象依然存在。有的執法不是嚴格依法辦事,而是濫用法律賦予的權力,超越法定職權范圍,亂處罰、亂罰款,擅自越權執法。有的執法不到位。定性不準確。部分執法人員不嚴格執法,程序混亂,工作不認真履行職責,敷衍草率,使違法者有可乘之機,鉆法律空子,進行不合法行為,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一些無證經營者,受執法單位個別人的庇護,有恃無恐,不繳或少繳稅費,獲取暴利,破壞了經濟秩序。
(二)處罰力度打折,法律的權威性減小。一些執法人員,對自己有利的事情爭著管,特別是涉及罰款處理的案件。而對自己沒有利益的事情則嫌麻煩,互相推諉不愿意管。違法者得不到應有的處罰。喪失了法律的權威。甚至有的由于執法力度不夠,執法環境較差,案件久拖不決,致使簡單案件變得復雜化,喪失法律的權威。
(三)取證質量不高,調查工作不實。部分執法人員“重口供,輕調查”的現象較為嚴重。往往認為當事人承認了違法事實就行了,而忽略了對其他證據的調查。實際上在證據規則中,當事人的陳述是效力相對較低的一種證據。有些執法人員不嚴格按照違法行為法定構成要件的要求全面收集證據,普遍對客觀證據不夠重視。對部分案件,甚至故意回避對違法所得的調查,造成定案證據不充分。在書證、物證的提取中,往往對提取證據的說明不完整,從而影響了證據效力。對每個證據的合法性、關聯性和客觀性審查以及證據之間邏輯關聯性的要求不夠嚴,排除非法、無效證據的工作做得不夠深入。使零散證據形成有效證據鏈的意識不夠強。
(四)行政強制措施不規范,不符合法律程序。在基層執法中,存在著沒有法律依據、未經法定程序就擅自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的現象。“每案必扣、每扣必罰”似乎已成了一些執法人員的辦案習慣,隨意扣押當事人商品的情況也較為嚴重。同時,對法律明文規定的強制措施的時限重視不夠,實施先行登記保存、封存、扣留等措施時往往超期。
(五)適用法律細則過濫,不符合原則規定。隨著工商法規體系的日趨完善,在對同一違法行為的法律適用中,經常會出現法規競合的情形,有些執法人員在這一問題上的處理較為混亂。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等部分法規中要求對罰則進行轉致適用的情況處理得不夠規范,造成適用法律錯誤。同時,案件處罰中對自由裁量部分還存在著畸輕畸重的現象,沒有體現出“過罰相當”的原則。
(六)法律文書制作不規范,不符合統一要求。現場檢查記錄內容過于簡單,不能全面、客觀地反映檢查的實際情況,有時甚至根據主觀臆斷進行記錄。案件調查終結報告流于形式、過于簡略,大多是處罰決定書的翻版,而沒有就違法行為的定性、處罰額度的適用展開進一步的論證和說明。有的處罰決定書過于簡單,連基本案情都沒有交待清楚:有的則過于繁瑣冗長,沒有達到用詞準確、簡明扼要、統一規范的要求。
(七)對執法程序不夠重視,影響執法效果。部分執法人員“重實體,輕程序”的觀念根深蒂固,對“先立案、后調查,先審批、后查扣。先告知、后處罰”等法律程序規定不夠重視。時間的前后倒置往往造成辦案程序違法,部分案件缺少告知程序或告知內容不規范,最終導致行政處罰無效。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告知程序是必經程序,若缺失則行政處罰不能成立。
二、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一)辦案指導思想不正確。不少執法人員是為了罰沒任務而辦案,而不是從制止違法行為、維護人民利益的角度出發來辦案。指導思想不正確,必然導致工作方向出偏差,片面追求罰沒款數額和案件數量。
(二)行政法規不適應市場發展的需要。有些法規、法條不能及時修正,法律不能及時出臺,不能產生規范和調整作用。尤其是當不良社會關系已趨于定型,再用法律禁止。難免造成法不責眾的現象。同時,由于立法滯后一些地方只能用條例、規章甚至用政府通知來代替法規使用,使其失去法律的嚴肅性。造成一些經濟領域長時間無法可依,嚴重影響了公正執法的效率。而一些已頒布執行的法規,操作性不強,達不到預期的實際效果。有些行政法規權限不明,多頭處罰、多層處罰情況時有發生。
(三)執法人員法律素質不高。目前,工商執法人員的素質參差不齊,部分執法人員不能適應日趨復雜的市場監管和執法工作的要求。法律意識不強、不重視學法用法、不注重執法技巧的執法人員在基層一線還為數不少。
(四)執法監督工作不夠深入。法制機構人員核審案件時,存在著糾正同級問題時怕傷和氣,糾正下級錯誤時怕傷感情的心理,有時往往會有“大的方向把住了,小的錯誤就算了”的想法,沒有徹底做到有錯必究。辦案人員在對案件審核工作的認識上還存在一些誤區,在勇于接受監督、認真改正錯誤、實事求是對待自己經辦的案件上還做得不夠。
(五)責任追究制度落實不足。由于執法人員主觀故意或重大過失違反法規規定,侵犯當事人合法權益并造成一定后果之后,單位不去認真追究其行政和經濟責任,使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往往形同虛設。
三、完善基層工商所行政執法的對策
(一)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提高執法水平。一是加強執法人員的思想政治教育。執法隊伍的素質高低,執法水平的優劣,是關系到法律能否落實的關鍵環節,要采取多種手段和途徑,提高執法人員的水平。切實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保證在執法中,廉潔奉公,不徇私情,秉公辦案,做到定性準確,處理適當;把思想政治教育定期化、制度化,由專人負責,常抓不懈。通過思想政治教育,培養典型,以點帶面,全面提高。二是建立執法責任追究和獎懲機制。建立個人執法檔案,對嚴格執法、忠于職責、出色完成執法任務的人員要給予獎勵;對執法不嚴、知法犯法、徇私枉法者,進行嚴肅懲處,并將處理情況載人檔案,晉級增資、提拔重用等都要與之掛鉤。建立錯案追究制度,從立案、查處、執行,都要實行專人負責制,出現錯案,追查到底,決不姑息,該獎則獎,該罰則罰。
(二)提高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每年定期對執法人員開展法律、法規培訓。適當提高執法人員的待遇,以吸引優秀法律專業大學生從事執法工作。把住執法人員的入口關,同時定期進行考核。
各縣(市)區農業局、局屬各單位:
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農業行政執法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農業部門實踐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內容,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全市農業執法工作,促進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農業執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近年來,各縣(市)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認真貫徹以法治農的要求,不斷加大工作力度,農業行政執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市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初步建立,農業行政執法隊伍初具規模,在農資打假、毒鼠強和高毒高殘留農藥監管、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維護農業生產秩序和保護農民利益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為促進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穩定、可持續發展作出了貢獻。實踐證明,實行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有利于提高農業執法的整體實力和效率;有利于增強農業執法的公正性和權威性;有利于提高執法人員的素質和水平,實現執法人員專職化從源頭上解決多頭執法、重復執法、執法缺位的問題。
但就目前運行的情況看,仍存在著不少亟待解決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農業行政執法機構分散,權責不明確,管理體制不順,形成不了合力;二是農業行政執法面向廣大農村、面向城鄉市場,牽涉面廣,執法難度大;三是工作經費短缺,條件差、執法裝備落后,制約了農業行政執法工作的深入開展。隨著全市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特別是農村經濟健康穩定發展,對農業執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進一步加強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意義重大。
二、進一步明確農業執法工作的指導思想
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全市農業行政執法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維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構建農村和諧社會為目標,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農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為主線,整合執法資源,改進執法方式,強化執法合力,完善配套制度,推進綜合執法,以體制和機制創新為動力,在全市建立起職能集中,管理規范,層級協調,上下一致,運轉高效的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體系,逐步形成一支政治合格、業務精通、作風過硬、高效廉潔的專業執法隊伍,使農業行政執法工作走上規范化、法制化軌道,為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和現代農業建設做出積極的貢獻。
三、農業執法范圍和主要職責
(一)執法主體: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二)執法范圍:凡法律法規和規章明確以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所屬的業務管理機構為執法主體的執法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權,均屬農業執法范圍。主要是:農作物種子、農藥、肥料、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農業植物保護、農業轉基因管理、生物菌菌種管理、農業環保、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村經營管理、基本農田保護等。
《植物檢疫條例》授權的執法機構繼續承擔有關法律、法規的行政執法。
(三)職能劃分:
1、市級和各縣(市)區成立的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大)隊是專職農業行政執法機構,代表農業局在各自轄區范圍內行使農業行政執法職能,集中對外行使法律、法規有關種子、農藥、肥料等農資賦予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所有行政處罰權和行政強制。
2、下屬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植保植檢站、種子管理站、土壤肥料工作站、農業環境保護站、農村經濟經營管理站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行使行政監督檢查權。
3、行政許可、行政確認、法律法規規定的從事農資經營上崗培訓和考試工作統一由局屬法規科作出。
(四)職責劃分:
1、法規科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檢查督促農業行政執法工作,承辦聽證、行政復議、行政賠償及應訴,審查執法大隊辦理的行政處罰案件。
2、執法支隊負責本局的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行政行為,指導各縣(市)區執法大隊的執法工作及隊伍建設,查處跨縣或縣、區執法大隊移送需由市執法支隊查處的案件,以及案情復雜、敏感性強、涉案金額重大的案件。各縣(市)區執法大隊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轄區內的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工作。
3、種子管理站負責履行農作物種子行業管理和市場的監管職責。
4、植保植檢站負責履行農藥市場的監管職責、植物檢疫。
5、土壤肥料工作站負責履行肥料市場的監管職責。
6、農業環境保護站負責履行農業環境保護監管、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職責。
7、農村經濟經營管理站負責履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管理、監督管理減輕農民負擔職能。
四、加快農業執法體系建設,規范農業行政執法行為
(一)協調配合,形成合力。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負責制訂和下達年度工作計劃、專項執法方案,組織指揮農業執法聯合行動、集中行動和專項行動。階段性的專項執法行動和方案,統一由綜合執法機構擬定,報局領導批準后實施。各站在自 己的業務范圍內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主動開展工作,對農資市場的監管,各職能站可以獨立進行檢查,也可由執法支隊協調有關職能站統一進行檢查,涉及到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統一由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報批和實施,行政處罰文書檔案由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整理保存。各單位要在農業局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團結協作,密切配合,上下統一,形成農業綜合執法工作合力。
(二)加強培訓,提高執法人員素質。各站農業執法人員大多為農業科技干部,對農業法律法規了解不多,執法技能不高,必須加大法律法規知識及執法技能的培訓,提高執法人員素質。一是組織參加市級各種法制知識和執法技能培訓,通過考核,領取由云南省法制辦核發的《行政執法證》,持證上崗;二是邀請法律專家或由法規科負責農業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農業行政執法辦案技能培訓,提高全體執法人員的法律法規知識的實際辦案水平;三是要加強執法隊伍自身建設,提高執法人員整體素質。執法人員要結合自身的業務特點加強學習,努力提高業務知識水平;四是開展執法案例分析和執法案卷評查,從案例案卷中吸取經驗,達到邊辦案邊學習邊提高的目的;五是培訓情況、學習成績作為年度考核和職務晉升的依據。
(三)嚴格執法,規范執法人員行為。堅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農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和《農業行政處罰文書制作規范》等法律法規和農業部農業行政執法“六條禁令”,必須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樹立農業部門良好的執法形象,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既要勇于執法,又要依法辦事,不違法,不越權,克服和糾正執法中的隨意性。堅決糾正以權謀私、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風,嚴肅查處執法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
(四)嚴格農業行政執法程序。農業行政執法活動必須嚴格按照《農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執法文書統一制作規范》和《農業行政執法文書》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遵循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程序規定,遵守行政執法行為成立要件的必經程序。案件受理、審查、傳詢、通知、調查取證、作出處理決定、告知、執行等程序要嚴格依法辦理,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罰適當、程序合法。農業執法人員不得參與和從事農資生產經營活動,凡有參與和從事農資生產經營行為的不得參與農業執法。
(五)堅持制度,嚴格罰沒款收支管理。堅決執行農業行政執法“罰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的財經管理制度。執法過程中的罰沒款,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準截留、挪用或支配罰沒款項,違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完善制度,強化農業行政執法監督。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嚴格執行市農業局《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過錯追究制》等七項制度,建立重大行政處罰案件集體討論和報告制度、違法行為立案申報、行政處罰、執法統計制度、執法文書檔案管理制度、錯案追究制度,加強對執法活動的監督,形成辦案制度、辦案程序、行為規范、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度,加強監督,使全市的農業行政執法工作走上規范化、法制軌道。
五、加強領導,保障農業執法工作有效開展
(一)加強對農業執法工作的協調和領導。農業行政執法是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重要的、基本的職能。各縣市(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農業行政執法工作的領導,把農業行政執法工作作為依法行政的核心內容,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研究,精心安排,積極實施。主要領導要經常深入執法第一線,調查研究并協調解決行政執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強化工作指導,建立法制工作與日常管理相結合的有效工作機制。
關鍵詞 院水行政執法;問題;分析;對策
2002 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頒行以來,我國水利事業逐步走上法治化軌道,全國水利系統也逐步成立了專職水政執法隊伍。在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廣大水政執法人員兢兢業業、忘我工作,同一切破壞水事秩序的行為堅決斗爭,為國家各項水利事業的順利開展起到了保駕護航作用。但由于種種原因,目前水行政執法中還存在一些問題亟待解決。現就近年來水行政執法工作實踐,談幾點個人見解。
1 水行政執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1 執法隊員法律業務水平亟待提高
目前基層水行政執法人員大多來自水利系統各職能部門,水利知識雖較為豐富,但法律知識相對匱乏,再加上后天培訓不足,執法中往往陷入被動。實踐中常常出現法律文書不規范、法條引用不準確、關鍵證據未收集,以及執法程序錯誤等“硬傷”,給整個水利系統造成負面影響。有些同志的調查詢問筆錄,洋洋灑灑上百字,卻沒把主要違法行為發生的時間、地點、具體經過及危害后果問出來,有的甚至就沒把當事人搞清楚,混淆了雇傭者與受雇人之間關系,出現主體錯誤。一旦進入行政處罰甚至行政訴訟,這些證據都是經不起推敲的,甚至變成對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不利的證據。實踐帶給我們的都是血淋淋的教訓。
1.2 執法機構辦案條件急需改善
根據水利部《關于加強水政監察工作的意見》,“水政監察隊伍履行法定職責所需經費應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大對執法裝備的投入力度,滿足執法工作需要”要求,各級水利部門應為執法隊伍配備必要的交通、通信、取證等專用工具及裝備,同時,不得將執法經費及執法裝備挪作它用。但由于種種原因,此項工作在一些基層水利部門難以實施,執法經費沒保障,執法車輛被挪用,辦案裝備不能及時配置或更新等等。從調研情況看,有的縣級水政執法人員甚至是騎自行車出現場,用個人手機對違法行為拍照、錄像,收集相關證據……這些問題的存在,都構成了水政執法工作的瓶頸。
1.3 權力干預執法現象急需得到遏制
近年來,個別領導干部利用職權干預行政執法、插手具體案件屢見報端,使得一些案件的查處有始無終、久拖不決,出現黑頭不如紅頭,紅頭不如“口頭”的怪相。這種現象的存在嚴重阻礙了法治國家建設步伐,褻瀆了法律的尊嚴和權威。實踐中不可避免出現區別執法、雙重標準等問題,既挫傷了廣大一線執法隊員的積極性,更損害了水政執法隊伍形象。
1.4 水利系統內部執法機構與各職能機構職責亟待理順
在基層水利部門普通存在這種現象:其他職能部門人員遇到水事違法行為,不論嚴重與否,不是積極地去制止,而是推給水政執法機構,認為違法事件就該歸水政管,就是他們的職責。殊不知,各職能部門都具有行政管理職責,水政機構起綜合歸口作用。再者,即使是一個普通公民,遇到各類違法行為,都有權利和義務去制止,更何況各對口職能部門。如果水政執法機構事無巨細都去管的話,勢必分散力量,削弱戰斗力。
1.5 水政公安聯合執法機制急需確立
水行政執法工作倘若沒有公安部門的配合,往往顯得勢單力孤,有的取證工作如果當事人拒不配合調查,案件經常難以進行,即使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最后往往也很難落實。而一旦與公安部門協調聯動,效果就大不一樣。2014 年3 月,石家莊市水政監察支隊接到群眾舉報后派出執法人員,對滹沱河東塔子口段一非法傾倒垃圾點進行“突襲”,當場查扣正在平順垃圾的鏟車一輛。執法人員要求司機下車接受調查時,鏟車突然強行駛離現場,并將堵截的執法車輛撞壞,執法人員立即撥打110 報警。最后,在市領導的協調下,公安部門將暴力抗法的嫌疑分子拿獲歸案,行政執法才得以順利完成。
2 幾點建議
2.1 加強水政執法人員業務培訓
“業精于勤而荒于嬉”。為有效提升隊伍整體水平,建議將水政人員業務培訓制度化、經常化、規范化。培訓內容應包含政治理論學習、職業道德教育、法律文書規范書寫、執法辦案制度研討交流、各種調查取證工作的技巧等;培訓方式可采取集中學習、定期培訓、以案說法、模擬演練、觀摩交流等。逐步將我們的執法隊伍打造成“政治合格、紀律嚴明、作風優良、業務過硬”的水政監察鐵軍。
2.2 加快水政執法機構軟硬件建設
嚴格落實水利部水政監察規范化建設要求,積極采取措施,加快水政監察軟硬件建設。軟件方面,包括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錯案追究制、績效考核制等制度規范;硬件方面,包括配備照相機、攝像機、錄音筆以及執法車輛等執法設備,為水政執法提供有效保障。2.3 深入貫徹依法治國方略,消除權力干預執法權力干預執法、權大于法的現象,目前在基層還有廣泛市場。為改變這種狀況,既要靠廣大領導干部逐步提高依法辦事意識,更需要進行制度構建,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了“建立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建議在行政執法領域,參照這一制度,對個別“領導”利用手中權力影響行政執法辦案的追究其責任,建立一道權力干預執法的“防火墻”和“高壓線”。
2.4 理順水利系統內部關系,明確各管理部門職責
在實際工作中,應當改變這種局面:凡涉及水事違法內容的工作由水政機構全攬,這樣勢必削弱水政執法的力量,反而不利于水行政管理。在基層水務部門,應該將各職能機構的法定職責予以明確,發現水事違法行為都有權力和義務及時制止,對于不聽勸阻、情節嚴重,符合立案條件的,向水政執法機構移交,走行政處罰程序。這樣把水政機構的力量集中起來放在對重點部位的防范和典型水事案件的查處上,效率就會大大提高。
結合當前工作需要,的會員“vox1227”為你整理了這篇商務局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總結范文,希望能給你的學習、工作帶來參考借鑒作用。
【正文】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加強領導,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一是高度重視行政執法工作,調整充實了工作領導小組,由黨政主要領導任雙組長,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科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行政審批科,并指定專人負責法治政府建設日常工作。黨政主要領導多次召開會議進行研究,并從人員、經費上給予保障。通過健全工作機構,形成了領導重視、責任明確、工作落實的工作機制,確保了此項工作的有序開展。二是研究部署行政執法建設年度重點工作。結全我局實際,制定了《臨滄市商務局“雙普法”工作實施方案》、《臨滄市商務局“七五”普法規劃》和《年度法制政府建設工作計劃》、《臨滄市商務局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制度》等。
(二)扎實推進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為提高臨滄市商務局重大行政執法質量,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了《臨滄市商務局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市商務局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臨滄市商務局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三項制度。除此之外,還制定了《市商務局重大行政決策聽取法律意見制度》、《市商務局行政執法主體審查公告制度》、《臨滄市商務局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制度》、《臨滄市商務局行政執法錯案責任追究制度》、《臨滄市商務局行政復議工作規范化建設實施方案》等多項制度。同時,推進單位法律顧問制度落實,于2018年12月續聘法律顧問1名,合同期2年,并認真開展法律顧問工作,在做重大行政決策時遵守聽取意見、合法性審查、集體決定的程序,建立健全重大決策實施情況評估制度,及時發現和糾正行政決策存在的問題。
(三)認真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2020年,根據監管職責,梳理出3項部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和3項聯合抽查事項清單,逐項制定抽查計劃及方案。根據年度抽查任務要求,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協同監管平臺—云南)”中建立了商務領域的抽查對象名錄庫以及執法人員名錄庫,目前,已嚴格按照相關流程全部完成年度抽查任務,共抽查7戶企業的年度經營情況,抽查結果已在相關系統上進行了公示。
(四)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圍繞2020年商務綜合行政執法工作重點,協同有關部門持續推進互聯網、農村市場、成品油市場、進出口環節等重點領域整治,加強線上線下綜合治理,強化知識產權保護,認真推進“兩法”銜接及行政執法案件信息公開等工作,全市打擊侵權假冒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有力維護了市場公平競爭秩序,保護了大眾創新創業熱情和消費者利益。
二、存在不足和下步工作打算
2020年,我局在行政執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仍存在困難和問題,主要是沒有專業的執法機構和人員編制,執行制度的措施和力度需要進一步加強,行政人員的執法水平、業務能力還需要進一步提高,法制宣傳、培訓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在下步工作中,我們將認真按照省、市的相關要求,不斷加強法治建設和依法行政。
一是加強學習教育,進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通過學習,進一步提高商務干部自身的法制觀念和依法行政意識,增強依法行政的自覺性。
二是進一步完善各項制度,推動法治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向縱深發展。不斷健全完善制度,強化工作措施,狠抓落實,通過嚴格的監督考核機制,使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
三是加強宣傳力度,創新宣傳方式。進一步加強網絡法制宣傳力度,組織做好商務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加大對業務人員、企業服務對象等培訓力度。
四是以法治建設和依法行政為基礎,全面推動各項工作。認真做好境外投資、外商投資、內貿項目等審批管理,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加強廉政建設,從源頭上制止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和不履行職責行為的發生,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助推商務工作再上新臺階。
一、**年上半年法制工作情況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一是按照省市“四五”財政普法規劃和全縣“四五”普法工作的總體要求,結合我縣財稅改革與發展的總體目標和實際,認真貫徹《**縣財政、地稅局法制宣傳教育第四個五年(**~**年)規劃》,同時根據總體規劃分解制定年度實施計劃。二是建立健全財稅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責任制,明確職責。縣局普法領導小組負責全縣財稅系統“四五”普法工作的組織協調、檢查考核等工作;局班子成員和各科室負責人分別帶頭履行好“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職責;法制科、法規法具體負責日常財稅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三是結合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完善了《財政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辦法》和《財政行政執法過錯追究辦法》。為了完善對行政執法的評議和考核,又制訂了《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辦法》。
(二)學習貫徹《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努力提高財政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識。半年來,我們緊密結合財政改革和財政中心工作,有針對性地開展財政法制培訓工作,重點是學習貫徹《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一是多層次開展學習培訓。將貫徹實施《條例》列入“四五”普法的重要內容,分財稅干部、部門單位負責人、財會人員三個層次進行學習培訓。對部門單位負責人,通過邀請專家作專題講座和違法行為案例評析等形式進行培訓;將《條例》作為部門單位財會人員繼續教育的重要內容;在財稅干部中開展財經法律法規知識競賽和測試,確保執法人員準確掌握《條例》。二是大力開展《條例》宣傳。針對該縣目前部門單位負責人在財經知識缺乏和財會人員隊伍變動大的現狀,通過廣播電視、財稅網站、電子顯示屏等媒體和發放《條例》單行本、開通財經法律法規咨詢熱線、財稅網站在線有獎競答等方式,廣泛深入宣傳《條例》和財經法律法規,大力營造依法理財,規范管理的良好氛圍。三是健全和完善執法程序和制度建設。一方面健全和完善執法程序、查詢、證據保存、公告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嚴肅工作紀律,規范執法活動,提高財政執法水平。另一方面,幫助和指導單位健全、規范有關內部財務監督控制制度,防止違法行為的發生。四是初步實行執法檢查聯動。建立財政、稅務、法制、審計和會計核算中心聯系會議制度,加強各執法單位的聯系和溝通,實現數據信息互通共享。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實行執法檢查定期報告制度,統籌安排監督檢查,實現執法聯動。
(三)認真開展“四五”普法考核驗收自查工作。一是召開專題會議,對“四五”普法考核驗收自查工作進行部署。二是組織有關科室人員對我局“四五”普法的組織領導和工作部署、普法基礎工作、普法制度建設情況、集中宣傳情況、普法成效和普法創新情況六個方面進行自查。三是對通過自查發現的如資料不完整等問題,積極研究和落實整改措施,推動下一步普法工作有序、健康開展,迎接上級部門的檢查驗收。
(四)繼續推進依法理財,強化行政執法的監督。多年來,我局一直把依法行政作為關系財政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一件大事,局黨委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在行政執法過程中,立足內部,重視外部,內外結合的強化執法監督。建立健全監督機制,對內,通過財政法制科和財政監督科,加強對本系統的監督,及時發現和糾正不適當的行政行為。逐步建立行政執法投訴舉報制度,通過制度的建立健全,促進法定職責的落實,提高法律的實施效果。對外,自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和人民群眾的監督,不斷拓寬監督渠道。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把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作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依法理財的突破工作來抓。逐步建立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從制度上明確對違法實施行政行為者,該處分的處分,該清除的清除,該賠償的賠償。同時聯系工作實際,虛實結合,做到五個結合:一是將行政執法責任制與維護全縣經濟有秩序發展相結合;二是將執法責任制與推行政務公開工作相結合;三是將執法責任制與深化政府審批制度改革相結合;四是執法責任制與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相結合;五是將執法責任制與規范抽象行政行為相結合。
(五)貫徹實施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規定,全面清理規范性文件。為進一步增強依法行政、依法理財、依法治稅的觀念,改善和規范財稅自身行為,及時發現和糾正行政法規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規定》精神,結合我縣財稅工作實際,我局組織有關人員對涉及本系統的有關規范性文件認真開展自查自糾。:
二、存在問題
一是法制機構和法律專業隊伍建設尚存在著相對薄弱的問題,這與我縣財稅法制工作任務不相適應。目前,我縣地稅法規科單獨設立,有3位干部,而財政法制科與辦公室合署辦公,且沒有專業法律人才。法制宣傳教育的臺帳資料不夠齊全。由于財政法制科沒有專職法制干部,平時對法制宣傳、培訓等資料收集不夠,造成工作干了以后沒有整理資料。
二是財稅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相關配套制度不夠健全,缺乏科學合理的崗責體系和可操作性強的執法評議考核方法,再加上外部評議的力度不夠,評議方式也不先進,評議范圍和內容還處于較低層次,特別是財稅干部法律知識培訓、考試考核等制度有待進一步加強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