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安全監管體系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關鍵詞:經濟法;食用菌安全;安全監管;體系構建
食用菌產品安全監管不到位,將導致消費者的根本利益受損。作為當前蓬勃發展的產業之一,食用菌企業必須高度關注產品安全問題,且在我國經濟高速發展的背景下,人們對食品有了更高的要求[1]。因此,食用菌企業必須將食品安全監管與建設和諧社會、落實科學發展觀緊密結合在一起。面對常見的食品安全問題,食用菌企業以及相關管理人員必須提高認識,并依據經濟法的具體要求,通過執法權力對食用菌產品安全進行強制干預[2]。從平衡各方利益、保障消費者根本利益的角度出發,不斷完善食用菌安全監管經濟法體系,確保食用菌產業能夠健康有序發展。
1現行經濟法與食用菌安全監管現狀
1.1相關法律文件較少。我國食用菌產業在近十年才獲得了蓬勃發展,隨著人們對食用菌產品安全的關注度不斷提高,我國則開始針對食用菌安全監管制定相關法律。但是成文以及推行的法律文件較少[3]。具體可見《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19修訂)》(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食用菌菌種管理辦法》等[1]。1.2食用菌安全監管經濟法完善度較低。在食用菌安全監管活動中,涉及到生產者、消費者、經營者、政府以及社會其他主體利益的“監管”一般隸屬于經濟法的范疇。我國近年來對食品安全較為關注,2015年已經推行了史上最嚴的《食品安全法》,并且在2019年對上述法律條文進行了修訂,出現了新變化,提出了新要求[4]。對于當前食用菌產業蓬勃發展,各種經濟形態開始出現,市場競爭力不斷加大的產業發展的背景下,部分食用菌企業以經濟效益為重,忽視產品品質,導致食品安全問題頻出。基于此,相關人員必須意識到當前針對食用菌安全監管完善度較低這一問題,并且對食用菌安全監管體系的構建進行重新審視與思考,促進經濟法的完善。1.3全過程監管貫徹程度不高。針對食品安全提出了4個最嚴的要求,即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督、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5]。而在2018年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中,第3條的規定與書記的要求相符,即“食品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風險管理、全程控制、社會共治,建立科學、嚴格的監督管理制度”[2],體現出了在法律文件中對食品安全監管的重視程度。對于食用菌安全監管活動而言,也要執行最嚴格的標準,在進行具體的食用菌安全監管時,監管人員應該以全過程監管為監管核心。但是在實際的食用菌安全監管過程中,部分監管人員對全過程監管要求的落實不到位,沒有嚴格按照事件的先后發生順序對食用菌安全進行全過程監管,即在生產過程(事前監管)、經營過程(事中監管)、消費過程(事后監管)中均存在監管不到位的現象,導致無法及時發現食用菌安全問題,從而埋下了嚴重的安全隱患。
2食用菌安全監管體系構建要點
2.1轉變監管理念以完善監管架構。在現代化監管視角下對食用菌安全進行監管,監管人員需要在完善經濟法時,采取預防為主的食品安全監管理念,加強源頭把控,減少有害產品流入。基于此,安全監管人員要針對食用菌栽培、加工等環節加強把控,并完善市場準入制度,形成標準化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并針對重點品種和領域對監管標準進行調整,確保與市場要求以及社會發展相適應[7]。我國當前對食用菌產品進行安全監管時,采取的主要是分段監管為主、品種監管為輔的監管模式,該模式常見權責不明確、協調度不夠等問題。因此,相關人員應對監管模式進行調整,完善監管架構,精簡機構,實現扁平化管理,提高監管效率。2.2健全相關法律以創新監管方式。對食用菌安全進行監管,需要確保具備完善的經濟法體系,相關人員應針對安全監管要求和具體內容對相關法律進行完善。在對食用菌安全進行監管時,監管人員需要注重轉變監管方式,應將服務型技術指導作為主導,代替行政性監管活動。針對當前常見的食用菌質量安全風險,在進行監管時,監管條款多為強制性條款,具有明顯的行政管理性質[8]。而在進行食用菌產品安全監管時,應注重發揮監管的具體調節作用。即應注重提供服務型技術指導,要從食用菌生產商的角度去考慮,同時注重維護多方利益。具體在進行監管形式的創新時,執法機構應注重從解決食用菌質量安全問題的角度出發,為食用菌生產者或企業提供幫助,并提供解決上述問題的措施。同時為食用菌生產者及企業提供保障食用菌產品安全的規范化技術操作指導。同時,還要加強食用菌生產部門與檢測部門之間的聯系,加強食用菌企業之間的信息交流,提高企業對食品安全的關注度,同時保證食用菌企業掌握如何規避可能導致食用菌產品出現質量安全問題的具體技術,真正提升食用菌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工作質量。2.3加強跟蹤監管。2.3.1事前監管。對食用菌進行事前安全監管,主要是對生產環節和加工環節進行監督管理,即進行嚴格的源頭控制,實現對食用菌安全問題的有效預防。部分食用菌工廠主要是將食用菌菌種和培養料銷售給農戶進行栽培;當食用菌生長成熟之后,再對其進行保鮮加工,最后銷往各地。在這種企業+菇農的模式中,食用菌生產和加工過程占比較高,因而需要將其作為重點對象進行事前監管。在具體監管時應該對食用菌菌種、培養料、規范化栽培、產品加工4項要素進行重點監管。對食用菌菌種進行安全監管,監管人員需要依據《食用菌菌種管理辦法》(2015年修訂)進行監管,農業部為主管部門,并聯合地區主管機構,對菌種安全進行全面監管[6]。在具體操作時,監管人員需要核驗食用菌企業的食用菌菌種生產經營許可證,并構建完善的食用菌菌種經營檔案,對于銷售的菌種要對標簽以及菌種質量合格證進行檢驗。此外,監管人員還要為購買者提供一定的服務,包括提供菌種的品種種性說明、栽培要點及相關咨詢服務等。當發現不符合要求的問題出現之后,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為基準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10]。而在監管食用菌培養料、種植與加工環節時,經濟法并沒有專門的監管法律,因而需要參考一般法,并建立食用菌安全標準、生產許可制度和安全全程追溯制度[3]。對于食用菌企業而言,應鼓勵其進行規模化和連鎖經營、配送,并鼓勵企業投保食品安全責任險,盡可能規避安全風險。2.3.2事中監管。在對食用菌安全進行事中監管時,政府以及企業自身都要充分發揮出監管作用。企業要提升自律意識,做好自身督查;政府要加強各方面的監管,并做好日常抽檢。企業在進行自身監管時,應該對國家地方以及行業標準進行嚴格落實,即嚴格執行GB7096-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用菌及其制品,GB2762-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國家衛生標準以及地方規定和企業標準[11]。此外要注重對食品安全檢測體系的完善,并且要做到對檢測資源的共享。政府在監管過程中,應該進一步對法律責任進行強化,做到依法檢查和嚴格執法,發現違規生產企業以及不合格的食用菌產品,要進行相應的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對于食用菌產品從基地到餐桌的每一個環節都要嚴格的執行監管標準,做到處罰嚴厲,問責嚴肅,由此將打造出良好的食用菌安全社會環境。此外,政府和相關機構應該針對食用菌安全進行專項檢查,找出食用菌安全的關鍵控制點,并對整個事中監管過程進行記錄。同時,政府要積極開展個案教育,為生產企業和個人提供安全生產和管理標準,確保相關人員具有強烈的食品安全風險防范意識。具體可以向從業人員展示假劣菌種,并傳授其假劣菌種的識別技巧,確保相關人員能夠對農資進行科學購買與使用。要使購買者了解維權渠道,及時反映食用菌安全問題,為監管人員提供重要的監管依據。2.3.3事后監管。從食用菌菌種的生產、銷售,到栽培,再到食用菌產品的加工,最后實現食用菌產品的銷售,在此全過程中,監管人員都需要進行嚴格的安全問題防范。當食用菌成為大眾餐桌上的食物時,若出現食品安全問題時更要做好事后監管。如何處理產品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安全問題,是事后監管人員需要重點關注的問題。若收到產品使用人員的反饋,要及時對產品安全問題進行核實,并在經濟法條例中對相關條款進行補充,明確各個主體的責任,由此可以更加清晰的對權責進行劃分,提高安全問題處理成效。在整個監管過程中,有制度的違反者也有制定的遵循者,從事后監管的角度,對于違反制度的企業或人員應做到嚴厲懲罰。要明確相關人員的民事責任,并根據違反程度和危害程度進行行政處罰,若違反后果較為嚴重,則要進一步明確刑事責任。而對于遵守制度的企業和人員而言,則要注重給予獎勵,可以定期評選十大最放心的食用菌生產經營企業,幫助企業樹立良好的品牌形象,獲得較高的顧客信賴度。此外,事后監管人員還要根據實際監管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進行針對性的宣傳教育,提高消費者的辨別能力和維權意識,營造良好的事后監管氛圍。
3結語
從降低食用菌產品安全事故的角度出發,食用菌企業和相關機構應提高對食用菌安全監管的重視。在新的發展階段,對食用菌安全的監管,可以借助經濟法的力量加強對食用菌安全的有效管控。基于此,在進行食用菌安全監管時,應注重構建完善的食用菌安全監管體系,具體應轉變監管理念,完善監管機構,同時應對相關的經濟法體系進行健全設置,確保食用菌安全監管行為有法可依。此外,還要從全過程監管角度有力執行監管措施,確保及時發現食用菌安全問題,并進行問題的針對性解決,從而最大化的避免質量安全問題對消費者、社會利益等的不良影響。
參考文獻:
[1]王琦.食用菌產業安全監管問題法律研究[J].中國食用菌,2020,39(1):99-101.
[2]普秋榕,王紅漫.云南省出口食用菌產業發展研究———以食品安全監管為視角[J].食品安全質量檢測學報,2018,9(16):4193-4199.
[3]王玉玲.經濟法視角下食品安全監管問題研究[J].經濟研究導刊,2014(4)291-292:.
[4]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EB/OL].
[5]《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9號)[EB/OL].(2020-04-03)[2020-12-01].
[6]賈維.食用菌菌種監管辦法的安全法律責任體系的重構[J].中國食用菌,2020,39(2):231-233.
[7]馬芳琴.食品安全法控制下食用菌工廠化生產安全監管體系構建[J].中國食用菌,2019(2):20-22,26.
[8]程相臺.經濟法視野中我國食品安全監管問題的相關探究[J].輕工標準與質量,2019(6):62-63.
[9]食用菌菌種管理辦法[EB/OL].(2015-05-06)[2020-12-01].
[10]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2015年修訂版)[EB/OL].(2015-09-12)[2020-12-01].
關鍵詞: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再造
中圖分類號:D6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4)31-0327-02
食品安全監管屬于公共物品,由于食品市場存在信息不對稱的現象,導致了食品安全監管的市場失靈,這就需要政府以行政手段進行干預以彌補市場調節作用的缺陷。
一、目前中國食品安全監管存在的主要問題
多起食品安全事件接連發生,暴露出中國政府食品安全監管仍存在的諸多問題、漏洞和缺陷,具體分析如下:
從法律體系方面看,雖然中國頒布了《食品衛生法》、《產品質量法》等近 20 部法律,有《農藥管理條例》等近40 部相關行政法規,但是這些法律法規體系出臺時是分段、分部門立法,缺乏系統性、統一性和協調性;有的法律法規沒有細節行規范配合,缺乏可操作性,有些相關的法規存在著相關交叉和矛盾等等問題。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人們對食品安全問題認識的深化,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體系某些方面已不能適應當形勢發展需要,有待調整和改進。
從食品安全標準體系方面看,雖然中國已經建立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1 965項,行業標準2 892項,但是這些標準體系缺乏整體規劃,數量少,協調性差,內容不完善,覆蓋面不夠廣,技術內容落后、實用性不強、缺少科學依據,整體水平較低。另外,在方法上與國際公認標準有較大差異,在國際上的可信度不高。
從監管主體來看,中國食品安全監管是多部門聯合監管,包括衛生、工商、交通部、農業部、國家環保局等10多個部門,部門之間分工重疊、監管職能分散,在日常監管中,各單位往往各自為政,職能交叉、多頭檢查的現象大量存在,增加了行政成本,浪費了國家有限的公共資源,降低了行政法效率。另外,中國長期以來對食品安全進行分段管理,監管部門之間缺乏溝通和整合,這種條塊分割不利于對食品進行全程質量管理,出了食品安全事故,各個部門互相推諉,都不承擔責任。
從處罰力度上看,處罰過輕,違法成本極低,對違法犯罪沒有足夠的威懾力。 如《食品安全法》第84條明確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未經許可生產食品添加劑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和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2 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相對說高額的違法收益,這點罰款微不足道,經營者愿意冒這個險。另外,缺乏違法者退出機制,在吊銷營業執照后對責任人再次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沒有進行明確限制,這就導致今天違法經營者 被吊銷衛生許可證,明天又換個方式申請開業。因為法律的威懾力沒有充分發揮,所以經營敢鋌而走險,違法生產經營現象屢見不鮮。
二、美國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分析
美國的食品安全體系由完備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體系、統一協調的食品監管機構、HACCP和NEISS食品安全風險防范管理系統、食品可追溯系統、食品召回制度等構成,實現了對各種食品“從農田到餐桌”的全程監控。
(一)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體系完備
美國的食品安全法規被公認為是較完備的法規體系,目前有以《聯邦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法》為核心,包括《禽類產品檢驗法》、《蛋制品檢驗法》等共七部法令,這些法律從一開始就集中于食品供應的不同領域,法規的制定是以危險性分析和科學性為基礎,并擁有預防性的措施。這些法律法規覆蓋了所有食品,并為食品安全制定了非常具體的標準以及監管程序。美國食品安全的立法、執法和司法過程中必須遵守一定的程序,并以法令的形式固定下來,國會和各州議會制定法律;政府部門負責執行,司法部門負責對食品安全糾紛裁決 。另外,美國重視程序正義,通過制定《行政程序法》等三部法案,確保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在制定和執行過程中被正確理解和適用。
(二)食品安全監管機構分工明確、聯合監管
美國聯邦政府食品安全監管機構有十幾個,其中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檢驗局、動植物檢疫局和環境保護局是四個主要的職能部門。這些部門分類監管、分工明確、權責分明,擁有相對自主獨立權,一種食品的全過程安全監管工作只由一個監管機構負責,防止出現職能打架或出事后推諉扯皮現象。另外,1998年,美國成立了總統食品安全管制委員會,負責綜合協調全國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各食品安全監管職能部門的負責人都是該委員會成員,它的監管權力高度集中和統一,在協調、溝通、整合食品安全工作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在委員會的協調下各機構統一合作、協同監管、這樣的監管機構設置大大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行政效率,保證了美國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一直處于世界先進水平。
(三)建立HACCP和NEISS系統,進行食品安全風險防范管理
美國通過是風險評估和是風險管理兩個方面控制食品安全隱患,保障公眾的健康。在風險評估方面,建立了現代化的“危機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HACCP),即以風險分析和關鍵控制點作為新的風險管理工具。HACCP系統以預防為主,強調識別并預防食品污染的風險,使可能的、合理的潛在危害得到識別,減少病毒侵入食品生產鏈的機會,使食品生產對最終產品的檢驗(即檢驗是否有不合格產品)轉化為控制生產環節中潛在的危害(即預防不合格產品)。實踐表明實施HACCP體系能更有效地預防食品污染,對食品從農場到餐桌的整個過程進行有效的控制。在風險管理方面,采用國家電子傷害監督系統(NEISS)系統收集數據。NEISS系統以全美國選定100家左右的醫院作為數據樣本,進行數據分析,為食品安全事件的后續處理提供依據。
(四)建立食品可追溯系統及食品召回制度
食品可追溯性指的是在生產、加工及銷售的各個環節中,對食品、飼料、食用性動物及有可能成為食品或飼料組成成分的所有物質的追溯或追蹤能力。它要求食品生產過程中記錄原料供應商信息,當食品出現安全問題時可以找到源頭,防止食品安全問題的擴大,保護公眾的健康。2003年13月12日,美國美國食品與藥品管理局 要求在美國國內從事生產、加工、包裝或動物消費的食品部門向其進行登記,以便進行食品安全跟蹤與追溯。
同時,美國建立了食品召回制度作為配套措施。食品召回制度召回的是離開生產線進入流通領域的缺陷食品,最終消費品由食品的生產商、進口商和經銷商承擔這個風險。美國的食品召回制度是在政府行政部門的主導下進行的,食品和藥物管理局和食品安全檢驗局負責具體實施。根據危害程度的不同,美國對食品召回分為三個等級,每一個等級做了非常詳細的說明和規定。另外,美國食品召回方面有一套嚴格的召回程序,確保食品召回制度的嚴格執行。
三、美國食品安全監管對中國政府食品監管再造的啟示
目前,中國食品安全面臨的形勢仍然十分嚴峻,美國的高水平的食品監管為構建適合中國國情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提供了重要的借鑒意義。
(一)健全法律法規體系和標準體系,加大違法處罰力度
對中國現有所有與食品類法律法規進行調整、修訂及整合,出臺實施條例和細則,做好食品安全監管配套建設,完善法律支撐體系,增強法律法規的可操作性。補充完善目前法律沒有明確規定而實踐又迫切需要的一些具體制度,如風險管理制度、食品召回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等,從而制定一個科學合理、可操作、系統全面、可操作性強的體系,逐步和國際社會接軌。在修訂食品衛生法時,應提高現有的食品安全處罰標準,加大對食品衛生不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加大追究刑事責任追究,提高法律的威懾力。另外,要結合中國情況,參照國際先進標準,制定、修改中國的食品安全標準,制定出種類齊全、科學合理、統一協調的標準體系,解決不同標準間沖突和重復的現象,對食品安全全過程監制。
(二)成立國家食品安全委員會,建立分工明確、協調一致的監管機制
從美國情況來看,食品安全委員會很重要,因此建議中國成立食品安全委員會,負責專門統一、組織、協調各監管機構的活動,把分散和交叉的職能重新整合,同時建立管理信息系統,促進各機構的信息共享和公開。另外,合理劃分各監管機構的職能權限,明確分工、職責分明,防止出現食品安全監管錯位、缺位和越位的現象。
(三)建立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監控系統HACCP
HACCP確保食品在消費的生產、加工、制造、儲藏和食用等過程中的安全,在危害識別、評價和控制方面是一種科學、合理和系統的方法。根據中國國情,加快出臺覆蓋各行業的HACcP指導原則和評價準則,還要開展不同食品從原料采購、產品加工、貯藏、運輸、銷售等各個環節可能出現的危害關鍵點分析進行分析和評估,從而建立起完善的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監控系統。
(四)建立食品可追溯系統,完善食品召回制度
2009年中國開始實行食品召回制度,但是由于食品召回管理部門職能交叉重疊、食品安全標準無統一規定,相應的檢測技術手段和設備落后,缺乏快速反應預警機制等配套措施,食品召回制度可操作性差。因此,完善食品召回制度,出了上述措施相配套外,最重要的一項內容就是建立食品可追溯系統。食品可追溯系統可實現食品從生產到銷售的每一個環節相互追查,完善的可追溯系統是美國等發達國家食品召回制度有效實施的基礎,沒有一套行之有效的食品信息追溯系統,食品召回制度也很難發揮其應有效應。
參考文獻:
[1] 李援.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解讀與適用[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 曲英.中美食品安全管理體制比較研究[M].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09.
【關鍵詞】食品安全 監管 檢測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問題不僅關系到人的生存和健康,更關系到一個民族的素質與發展。近年來,我國食品安全事件頻頻曝光,整個國家都陷入了對食品安全的信任危機,制假售假者的猖獗也暴露了整個民族誠信體系的缺失以及相關監管的缺位。
一、我國食品安全監管存在的問題
(一)缺乏科學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
單純從國內來看,我國目前食品安全標準體系比較混亂,其中包括了衛生標準、質量標準、國家標準、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各種標準之間重復交叉,層次不清。CAC標準是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制定的被世界各國普遍認可的食品安全標準。目前,CAC擁有165個成員國,中國是成員國之一。從與國際接軌的角度來看,我國食品安全標準總體水平偏低,某些標準的限量指標與CAC標準中的限量指標相比,差距較大。例如,中國標準中鉛的限量普遍比CAC標準水平低,CAC CDDEX STAN230-2001《鉛限量》規定的葡萄酒中不得超過0.2毫克/升,液體乳中不得超過0.02毫克/升,嬰兒食品中不得超過0.02毫克/千克,而中國相應標準的限量是0.5毫克/升(葡萄酒),0.2毫克/升(液體乳),0.5毫克/千克(嬰兒食品)。
(二)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之間權責不清,責任心不強,“踢皮球”現象時有發生
國務院2004年9月在《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中確立了“分段監管為主,品種兼顧為輔”的監管方式。具體而言就是農業部門負責初級農產品的生產環節的監督;質監部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督;工商部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督。而在實踐中,食品安全監管過程中存在著許多模糊的概念和可能存在執法重疊的領域,在這種情況下缺少各部門如何分擔責任、協調合作的有效機制,而面對當今愈發嚴峻的食品安全形勢,在出現問題時,相關部門往往缺乏責任心,害怕承擔責任,對于負面問題的監管責任相互推諉,形成了好事“人人都管”,壞事“人人不管”的局面。
(三)食品安全檢測方法不健全,檢測力度不夠
我國目前缺乏對食品安全檢測體系的投入,達不到全程完善的食品安全檢測體系。在日常的檢測工作中更多的是采用突擊式抽查為主,造成了食品安全檢測沒有形成日常化和系統化的模式,導致了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在市場上大量流通,嚴重威脅人民的身體健康。另外,我國的食品安全實驗室的建設水平也是參差不齊(1),西北地區在食品安全檢測體系的建設上還很落后,全國的小型城市以及偏僻地區的基層食品檢測機構更是嚴重匱乏,這也造成了目前許多小型食品制造商選擇偏僻地區生產以逃避監察機構查處的現象。
(四)監管食品安全的技術水平落后,缺乏先進設備和高素質人才
我國食品安全毒理研究落后,對許多物質的具體含量拿不出確鑿的科學依據。據上海理工大學食品研究所所長徐斐介紹,目前我國食品添加劑有2200多種之多,有檢驗方法標準的占不到總數的四成,相關科研更是遠遠落后,一些國外禁用的添加劑反而在國內大力推廣。另外,我國食品安全監管缺乏先進的技術裝備和專業技術人才,嚴重影響了我國食品安全監管的有效性。
二、加強我國食品安全監管體系構建的路徑
(一)科學劃分食品安全各監管部門的職能,增加監管部門的協作性和責任心
為了避免重復執法、職權重疊或者監管空白的現象出現,使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等職能部門之間做到分工明確、協調合作,應當進一步明確和細化各個職能部門的具體監管職責。在具體實踐中,各地方政府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行之有效的地方性法規來具體規范各部門的職責劃分,避免相互推諉的現象。
(二)加快構建科學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
針對我國目前食品安全標準混亂和缺乏的現狀,應該加大科研投入力度,著手建立科學合理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力爭盡快與國際接軌,全面提升國家食品安全的標準化水平,既能保障國民的食品安全和健康要求,又有利于我國更加廣泛的參與國際競爭和國際貿易。
(三)加大投入力度,提高食品安全檢測能力
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我國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把食品安全專項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并嚴格監督其具體執行情況。切實把食品檢驗檢測工作落到實處,積極整合各部門現有的檢驗檢測、信息、應急處理等監管資源,加大硬件投入,改善和解決長期以來存在的檢測設備、執法手段落后等問題,特別要充實基層食品監管人員編制,加強基層執法隊伍培訓,提高專業技術水平,切實解決基層監管能力薄弱的問題。加大科研經費投入力度,鼓勵和支持高校及科研院所對食品安全相關課題的研究工作,特別是加強食品添加劑、食品毒理以及食品安全標準的研究,改變我國食品安全研究相對落后以及相關食品安全監測缺乏依據的局面,提高我國食品安全監管的技術水平和科學性。
(四)構建食品安全信息平臺,建立問題食品的可追溯制度
提高我國食品安全監管的科學化和現代化水平,就要提高信息化程度,建立一套完整的信息平臺,形成從生產到流通各個環節的有效信息化控制,避免重要環節的缺失,保證系統的安全監管,形成“從農田到餐桌”的完整信息鏈,實現各部門及全社會的食品安全信息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一旦出現食品安全問題,利用信息化平臺進行各個環節的追溯,這樣既能督促食品生產和流通企業規范經營,又能增加透明度和監管效能。
參考文獻:
近年來,隨著農村經濟發展和公路建設步伐的加快,摩托車、拖拉機、低速汽車等機動車和機動車駕駛人員激增,受農村道路通行條件較差、車輛安全性能較差、監管機構不健全、監管力量薄弱、群眾安全意識不強等因素影響,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日益突出,事故時有發生,成為基層道路交通安全監管的一大“障礙”和一塊難啃的“硬骨頭”。
針對這種情況,四川省營山縣以創新農村道路交通管理體制為重點,以建立片區道路交通聯合執法中隊為核心,整合資源,整體聯動,在全縣構建起“黨委統一領導,政府主體責任,部門依法監管,業主全面負責,群眾參與監督,社會廣泛支持”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格局,取得明顯成效。
上下聯動 齊抓共管
目前,營山縣有鐵路1條,在建高速公路2條,省道1條,縣道13條,鄉道35條,通村公路1 185km,公路總里程達到1740余千米,基本實現了鄉鄉通油(水泥)路,村村通公路。全縣有機動車4.5萬余輛,駕駛人員6.1萬余人。
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具有點多線長、面寬量大,管控難度大、管理力量嚴重不足等特點和問題,因此,營山縣把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上升為黨政工程、安全重點工程,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創新以交管辦、聯合執法中隊為核心的組織格局,做到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設指揮部
營山縣成立以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任組長,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縣級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營山縣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指揮全縣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相當于指揮部,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成員例會,專題聽取相關部門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匯報,研究解決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定期約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問題的鄉鎮,加大管理力度。
建交管辦
在公安交管大隊內,營山縣設置了縣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縣交管辦”),縣交管辦負責動態掌握全縣農村道路交通安全情況,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全縣各級各部門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定期召開專題會議分析研究工作進展。各鄉鎮也設立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公室,將該縣原道路交通安全監督崗并入鄉鎮交管辦,與鄉鎮安監辦合署辦公,綜合協調和組織開展本轄區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立橋頭堡
營山縣在全縣成立了10個片區道路交通安全聯合執法中隊,并把這些隊伍建成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的“橋頭堡”,活躍在農村交通安全監管執法的最前線。聯合執法中隊履行農村公安派出所參與道路交通安全監督管理的職責,克服了原有的鄉鎮道路交通安全監督崗執法主體不合格、運行模式不規范、執法效果不明顯等各種弊端,實現整合人力資源、提高管控能力、節約執法成本、延伸管理范圍、前移服務窗口的工作目標。
鞏固根據地
營山縣的53個鄉鎮,都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協會及駕駛員協會,組織開展駕駛員自我學習、自我約束和自我管理教育活動,提升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另外,營山縣在每個行政村確定2名義務交通協管員,負責本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宣傳教育、信息上報工作,對交通安全違章行為進行勸導、制止,建立起縣、鄉(鎮)、村三級道路安全管理網絡,實現道路安全管理力量全覆蓋。
源頭治理 嚴格執法
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通常具有警力不足、鞭長莫及的問題,營山縣堅持走社會化綜合治理之路,在“人、車、路”上做文章。為調動群眾參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積極性,完善農村公路網絡,保障農村公路安全暢通,營山縣充分發揮農村聯合執法中隊的重要作用,構筑起源頭管理到位、路面管控到位的防控體系。
聯合執法
在日常巡查中,聯合執法由中隊長帶隊,各鄉鎮選派的干部任協警,協同開展工作;采取以“交警趕場”為主,點面結合、動靜結合、重點(重點時段、重點路段、重點車頭)監督等方式,依靠交通違法處理信息系統,綜合運用警告、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措施,以及記分、通報、曝光等行政管理手段,持續開展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依法規范農村道路交通安全行車秩序。
農村婚喪嫁娶、重大活動涉及集中統一用車,要由村委會報鄉鎮交管辦審批,在聯合執法中隊備案。聯合執法中隊派出專業執法人員,對駕駛人員資質、車輛狀況、車輛運行進行全程監管。
通過道路交通聯合執法中隊的強力監管和嚴格執法,使農村道路交通違章、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明顯好轉,反映道路交通事故的4項指標(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受傷人數、經濟損失)明顯下降。
全民參與
為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參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營山縣以開展農村道路交通安全“五進”(進村社、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家庭)活動為載體,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在全縣所有中小學、幼兒園開設農村道路安全課程,發揮“小手拉大手”的帶動作用,把宣傳教育的觸角延伸到每一所校園、每一個家庭;堅持在縣電視臺開設《安全生產專欄》電視節目,播放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定期報道典型案例;同時,大力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承諾”活動,積極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示范村、示范社區、示范學校、示范單位創建活動,激發全民參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宣傳的積極性和自覺性。
全域管理
營山縣把筑牢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體系的重點,放在建設暢通安全的農村公路上,大力推進農村公路“建管養”一體化建設。不僅牽頭整合資金進行農村公路建設,還大力開展“裸路”整治行動,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對村道公路加裝安全防護欄、安全警示樁、交通標識等設施,著力消除村道公路安全隱患。另外,營山縣各行政村在村委會的倡導下,自發組織成立村道公路養護隊,把公路養護責任納入村規民約,加大農村公路養護力度。在養護隊的帶領下,村民自愿投工投勞投錢,實現村道公路村建、村管、村養,確保全縣農村公路的通暢安全。
規范客運市場
針對農村車輛基礎信息不全,無牌車輛較多等具體問題,營山縣出臺加強社會車輛管理的專門文件,落實車輛管理責任單位,并由各鄉鎮交管辦牽頭,建立轄區機動車和駕駛人員管理臺賬,對車主姓名、年齡、性別、經濟狀況,以及車輛來源、號牌、駕照、車況、年審年檢、保險、使用等情況登記造冊,實行“一車一人一檔”,做到條目清楚、信息準確、更新及時,對農村車輛及駕駛人員實行戶籍化管理,準確掌握源頭信息。
自2008年以來,營山縣成立專門的打擊非法營運辦公室,對全縣“黑車”進行拉網式摸查,及時掌握黑車運行動態,嚴厲打擊非法營運,并逐步建立和完善“一牽頭,三聯動”(政府牽頭,部門、地區、社會聯動)的打擊道路運輸非法營運長效工作機制。
營山縣提出“路站運”一體化發展的思路,大力發展農村客運,完善農村客運網絡。積極探索“農村班車進城,公交客車下鄉”的運輸模式,基本形成了以縣城區為中心、鄉鎮為節點,連接城鎮、輻射鄉村的農村客運通達網絡,實現“路通、車通、人通”。
保障到位 務實高效
如何確保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營山縣樹立了長效管理、長效發展的理念,在投入上出實招,在管理上下功夫,強化經費、裝備、人員等各項保障。
營山縣每年為道路交通安全聯合執法,預算業務經費150萬元,各鄉鎮和監督管理職能部門每年也安排一定的資金,用于開展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專項監管工作;還給每個聯合執法中隊統一配備了執法用車、攝像機、照相機、電話、計算機、辦公桌椅等裝備,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執法的需要。
【關鍵詞】信息不對稱; 原料生產; 監管
“民以食為天”。食品的質量安全與人體健康、生命安全有著極為密切的關系。食品安全一直是人類發展關心的話題。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進一步發展,人們對食品安全也越來越重視。近幾年來,食品安全事故頻頻發生,三聚氰胺、蘇丹紅、瘦肉精、“染色饅頭”、地溝油等事件更是引發了中國老百姓對食品安全的集體不信任,也引起了我國政府的高度重視。食品安全是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而食品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是食品安全的重要守衛者。監管人員要以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精神,加大監管力度,嚴把食品安全關,確保廣大群眾都能吃上放心的食品。
《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食品生產者采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對無法提供合格證明文件的食品原料,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標準進行檢驗;不得采購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1]。質監部門通過日常對企業的原料進貨查驗記錄、生產過程控制記錄等的查驗,督促企業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的有關規定,依法生產,規范生產活動,督促落實食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雖然我國已經有了一些關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但是
基金項目:天津師范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基于信息不對稱理論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構建研究”(2012023)
作者單位:300387天津師范大學政治文化與政治文明建設研究院
食品安全問題的現狀不容樂觀,在食品的原料生產過程中仍然存在著許多問題。
一、存在的問題
1.農產品的生產者和養殖者存在違法行為
農產品的生產者和養殖者經常違法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抗生素、瘦肉精和激素等;違法使用食品添加劑和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食品;非法、超范圍、超用量使用色素、防腐劑等食品添加劑;違法使用不合格原料生產加工食品,摻假制假,如使用發霉變質原料、過期產品、病死畜禽肉等。這些行為都對我國食品安全帶來了極大的隱患。除此之外,我國還出現了一些在發達國家出現的食品污染,如在我國多個省份流行的大腸埃希菌等。在一些工業較為發達的地區,許多高污染企業不能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正常使用水污染物處理設施,而是直接將廢水未經處理就排放至江河湖海甚至居民水源中,對人類的生命健康造成了直接影響。隨著新技術、新工藝和新資源的不斷發現并應用,我們的食品安全同樣也面臨著新隱患。轉基因技術的應用、化學合成添加劑等新的食品添加劑的出現、食品新型包裝材料所使用的化學材料等現象都應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
2.信息不對稱所導致食品安全問題
在食品安全問題中,其實許多方面都是由于信息的不對稱所引起的。在食品方面的市場交易中,企業作為生產者,在信息方面擁有絕對的優勢,對可能出現的問題和缺陷十分了解;銷售者與生產企業相比,信息的擁有方面處于相對劣勢的地位,但是依然可以根據自己的經驗去了解產品的情況;而作為最廣大群體的消費者,由于對產品信息缺乏了解的途徑,就使得消費者不能準確辨別食品質量的優劣,一些消費者在貪圖便宜的心理的驅使下,甚至還會選擇一些價格便宜的低質量產品。一些生產者常常利用自身的優勢,使用、濫用非法添加物以及食品添加劑,這對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存在嚴重的影響。信息不對稱問題成為我國食品安全生產加工中的重大問題,也是我國食品安全社會監督中最大的問題。
3.法律懲處力度較小
2006年出臺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對之前的相關法律進行了很大的整理、修改和完善,但其懲處力度仍還不足,多數情況下的處罰以罰款或停業整改為主,這些懲處不足以震懾違法者。相比較國外的發達國家,他們嚴厲打擊出現食品安全問題的企業,天文數字的罰款常常令商家無力支付,甚至陷入倒閉的境地,如此嚴厲的刑罰對不法供應商具有更高的威懾力,使其不敢再進行違法犯罪行為。
4.執法責任制不夠完善,執法力度不足
當前,農產品安全監管權責不清是責任追究制度很難落實的重要原因之一。諸多行政部門都負責食品安全的具體事務。但是,大家都會爭著搶著管那些對自身有利益的問題,而一旦真正出現了問題,卻又會出現誰都不愿負責的局面。這樣就嚴重影響了執法監督的權威性。此外,執法者自身也存在一定的問題。有些執法人員害怕得罪人,在執法行動中就會縮手縮腳;有的執法人員法律觀念不強,就會導致野蠻執法的出現;還有的執法機構或執法人員實施重懲處而輕批評教育、重行政處罰而輕法制制裁。此外,大量的農業執法人員來自于專業技術領域,他們自身缺乏執法經驗,執法水平和執法方式都有待進一步提高。
5.農產品質量檢驗標準及質量檢驗體系有待完善
我國現行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體系很多是在上世紀七十年代制定的,當時我國農產品農藥殘留量比較高,而現在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該標準體系執行到現在卻沒有進行較大的修訂,一些食品標準項目指標陳舊落后,已經明顯不符合現在的檢測標準。政府部門在一些標準體系建設方面的落后,也嚴重影響著我國農業標準化生產、監管等工作的進行。目前我國大范圍的快速檢驗體系還未建成,農產品質量監管的技術手段還沒有完全發揮出它應有的作用。
6.食品原料生產檢測設備差,檢驗檢測水平較低,科研經費投入少。
在我國,國家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農業部、衛生部等多個政府部門都有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機構,各種檢測機構職能疊加,使得本來稀缺的檢測資源更加捉襟見肘,影響了食品安全的震懾威力和監督力度。在國外,基因探針等新的高科技檢驗檢測手段已經應用在眾多實踐之中,而在我國卻仍主要用于科研單位。在經費投入方面,我國與國外相比,更是少得可憐。
7.農產品市場準入門檻較低
農產品貿易的最后一道門檻是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但目前我國還沒有健全的市場準入制度。對于那些不集中的農貿批發市場,我們管理起來難度更大。我國還沒有一個清晰完整的管理層次和體系,目前只有一些零散的法律法規散布在各級政府部門的規章規范之中。我國目前的市場準入制度還不夠完善,這就直接導致了我國農業一體化程度較低,一些農產品市場主體在自己的生產經營活動中未能受到有效的監督。雖然上海、廣州、北京等一些大城市已經初步建立起了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但是該制度目前還不夠完善,并且在全國范圍內還未能建立起統一的格局。要想解決食品安全問題,我們要從全面抓起,從根本抓起。我們要重視食品原料的衛生質量監管這一環節,構建食品安全防護體系,建立統一、完善并具有統領能力的長效監管機制。我們要保證食用農產品和生產食品的原材料質量,加強對農資、農藥的監管;加大對農藥生產企業的監管;加大對食品原料、添加劑生產企業的監管,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健康安全。
二、對策及措施
1.正確全面地進行食品安全宣傳
作為市場主體的企業,在食品安全問題的整個過程中,應樹立起自己的第一責任人意識,監督企業建立相關的企業內部規范,樹立正確的企業形象,加強企業自身的道德建設。對于分散程度較高的小作坊經營者,更應該引導其擴大自身的生產,堅持誠信守法的原則,加強自身的食品安全意識,我們還要指引整個食品行業共同去營造一種和諧的食品環境,最終提高食品的安全質量。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從食品生產源頭進行治理
各級檢驗監督機構都要對食品企業進行登記造冊,對企業進行規范管理,全面建立起食品企業檔案,努力做到隨時有據可查。我們要加強對食品添加劑、食品原料、包裝材料、食品用工具、消毒劑和食品標簽等全方位的監管,逐步完善對食品原料生產領域的安全監管體系。我們還要建立健全安全風險監測分析和預警制度,提高原材料生產環節的安全監測、分析與預警的水平和能力。爭取實現食品安全監管的早發現、早控制和早處理。
3.加大監管監測力度,對生產者進行動態跟蹤監管
我們要加大監管監測力度,對生產者進行動態跟蹤監管,對農村與城鄉結合部等監管薄弱地區進行重點監管,加強對各面的監管。大力加強對違法濫用食品添加劑、違法濫用藥等行為的打擊,積極引導小作坊式生產者完善其食品生產條件,建立起更加行之有效的監管模式,落實好日常監管工作。
4.加強監管執法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加大部門間聯合執法力度
目前,食品安全檢驗檢測的工作人員總體水平還不夠高,要大力加強監管工作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工作,提高監管工作人員的整體素質和專業水準。進而積極協調各監督執法部門,加大聯合執法力度,提高其執法效率。
5.加強有關食品安全信息的透明度
現階段許多食品安全問題都是由于信息的不對稱所引起的,面對此類情況,我們應加強信息的透明度,加強社會對生產者的監督。生產經營者和監管機構及時向市場昭示相關信息,建立起滯后性信息的修正機制,以便于社會公眾及時準確地了解食品的相關信息。
參考文獻
[1]食品安全法,2009, 第三十六條.
[2]盧莉杰. 我國食品安全生產加工環節的政府監管研究[D]. 河南大學,2012.
[3]張智涵,溫志強.食品安全保障體系中的政府責任缺失分析[J]. 科技致富向導,2011,24.
【關鍵詞】食品安全 政府監管 監管制度 監管保障
【中圖分類號】D630.9 【文獻標識碼】A
食品安全政府監管體系的基本框架
食品安全的政府監管是一種政府規制行為,是政府為保障食品安全而對微觀的經濟主體活動進行限制的一種管理行為。當前國內外關于食品安全監管體系的研究非常多,不同的學者有不同的看法與理解。在國外,有學者支持,食品安全的政府監管的目的是為了解決食品安全市場失靈問題,讓消費者確認這種監管是有效與恰當的,政府可以通過相關的行政部門來確定食品的市場準入標準進而來保障食品安全的底線。①在國內,我國很多學者對食品安全監管問題也做了深入的研究,有人認為,當前我國的食品安全事件屢屢發生,就是因為我國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職能重復交叉,各自為政難以協調,食品安全信息、風險評估機制、預警機制等無法滿足食品安全的要求。②還有學者認為,發達國家的食品安全管理在職責分工上比較明確,我國政府應該借鑒國外的經驗,從宏觀上應該加強立法,微觀上應該加強執法與司法的協助,才能保證政府的監管體系發揮作用。③
目前學術界對于食品安全政府監管體系的覆蓋范圍,還沒有明確的統一的認識,大部分學者認為食品安全監管體系主要由責任體系、信用體系、法律體系、標準體系、風險管理體系、檢測體系構成。④本文認為,食品安全政府監管體系主要由監管的原則與依據、監管的實施主體、監管的具體制度及監管保障體系四個部分組成,其中監管的原則是最高規則,監管主體與監管制度則是核心部分。
中外食品安全政府監管體系的具體比較
監管主體的比較。監管主體是政府機構之間相互分工協調進行食品安全監管的實施主體,是政府監管體系中一個重要的環節。美國聯邦政府的食品安全監管職能主要是農業部、衛生部及環境保護署按職能分擔,農業部是主要的職能部門,因為食品供應鏈的第一環就是農業生產,農業部下屬的食品安全檢驗局負責肉類、禽類、蛋類等食品安全危險系數較高的產品監管,監管的過程包括生產、流通、包裝及銷售等各個;衛生部下屬的食品藥品管理局負責除了肉類、禽類、蛋類以外的絕大部分食品以及化妝品的安全監管;環境保護署則負責農藥、化肥、土壤、環境污染等對食品安全有影響的各類事項的監管。此外,聯邦政府的商務部負責海產品安全的監管、財政部負責對酒類、煙草等產品的安全監管。在歐盟,食品安全監管的主要部門是人類健康及消費者保護局與歐盟食品安全局,兩個部門分工負責,前者主要負責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標準體系的修訂,監督成員國的執行以及定期對食品安全進行綜合評估,該局下設八個部門,但其大部分職能是由安全與供應鏈管理局、食品與獸藥監管辦公室來負責實施;⑤而歐盟的食品安全局主要職責就是進行食品進出口的風險評估及SPS措施的實施,為歐盟各國政府食品進出口決策提供依據。
相較于美國與歐盟,我國的食品安全監管主體更為復雜,權限的分工更細致。由農業行政部門負責種植養殖階段的監管;在集散批發階段,由商務部門負責安全監管、工商行政部門負責主體資格認定及主體經營、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衛生監督;在食品加工階段,由質量監督部門負責安全監管、工商行政部門負責主體資格認定及主體經營、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衛生監督;在餐飲服務階段,由食品藥品監督部門負責安全監管,工商行政部門負責主體資格認定及主體經營、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衛生監督;在終端零售階段,由商務部門負責安全監管,工商行政部門負責主體資格認定及主體經營、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衛生監督;在進出口階段,由質量監督部門負責安全監管、海關部門負責通關監督。
從我國的食品安全政府監管的體系及其職能分工來看,將食品生產的階段分為若干環節,由不同的部門負責監管的食品安全監管職能,甚至在主體經營、資格認定、衛生監督等領域也進行了細致的分工;而美國、歐盟則是按照食品的種類實行“一站式”安全監管。總體來說,我國分工太細,造成各部門職能混亂及標準重疊,影響了我國食品安全政府監管體系運行的效率。
監管原則與依據的比較。從整體上而言,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及質量標準體系是實施監管的基本原則與依據。在美國,美國食品安全領域聯邦的法律法規覆蓋的非常細致、全面,大體上可以分為四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綜合性的法律,主要就是國會頒布的《聯邦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法》;第二個層次是單行性法律,也是國會頒布的,比如針對肉類制品,有《聯邦肉品檢查法》;第三個層次是針對流通領域頒布的法律法規,比如《食品運輸衛生管理法》;第四個層次是針對生產投入品或添加品所頒布的法律法規,比如《農藥、化學殘留與食品質量法》等。除了這些法律法規之外,監管部門也會依據食品的具體情況及季節變化,頒布一些管理法案,有點類似于我國的部門規章。在歐盟,食品安全的原則及標準也非常嚴格與復雜,在質量標準方面,就有針對農藥化肥在食品中殘留量的“肯定列表制度”,⑥在這種體系下,所有的農用化學用品的含量可以被分為三種形式:一是豁免式的清單,即對人體完全無害的化學添加品;二是最大量的殘留或添加標準,即法律明確規定食品中殘留或被添加的最大量,超過了這個量即是違法行為;三是一律限量標準,即對一些有較大危害的化學殘留或添加劑實行一個統一的最大量,超過了這個量就是違法的。
我國涉及到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很多,如《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動植物防疫法》、《農業法》、《進出口商品檢驗檢疫法》等,但這些法律僅是對食品安全做出了一些制度框架的設計與構建,對于具體的產品類型、生產、流通等環節并沒有詳細規定,即便有,也僅存在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之中。在質量安全標準方面,我國當前實行的安全質量標準的時效性、協調性及規范性還有待提高,就目前已有的8個標準來看,其中有3個是1994年~1995年的標準,到現在也沒有修改,有1個是1990年的標準,其他的4個是2000年以后的標準,最近的是2005年的標準,即農藥殘留標準,但我國僅僅規定了136種農藥殘留,而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制定的國際最低標準是228種。此外,在協調性上也存在問題,比如國家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頒布的白酒生產規范(GB/T23544-2009)與原來衛生部頒布的白酒衛生規范(GB/T8951- 1988)就相互沖突,不但讓生產者無所適從,也讓消費者存在維權困惑。
通過對比我國與美國、歐盟的監管原則與依據可以看出,美國與歐盟的法律法規比較嚴密,可操作性更強,協調性更好;而我國,法律法規雖然很多,但范圍不明確、標準不具體,更重要的是我國的法律法規的協調性差,政出多門的現象仍然非常普遍。
監管制度的比較。第一,市場準入制度。市場準入制度是食品安全監管的基本制度之一,也是一種行政許可制度,即是市場經營的主體及產品進入市場的行政許可。一般各國均采取的是認證認可的形式,強制要求市場主體按照質量安全標準進行生產、流通,如果不能達到標準,將不被允許生產、經營該產品。在美國,聯邦監管部門對于水產、肉類、果蔬及乳制品實施的是強制性的HACCP認證制度,通過監測生產、加工、包裝、流通過程中的各個環節來確定是否發認證許可。在歐盟,對禽肉類產品、水產品也實施強制的HACCP認證許可,如果不能達到強制認證標準,是不能進入市場的。我國目前實施的質量安全認證(Quality Safety,QS),QS認證并不是完全的強制性認證,對于食品、化妝品均可以適用,自2003年以來,我國開始對部分食品實施QS強制認證,主要有大米、食用油、醬油、米醋、面食品、肉類制品、乳制品、飲料等10種,⑦其他的食品還沒有實施QS強制認證,QS認證的質量標準比國際社會通行的HACCP要低一些。從整體上比較,我國的食品市場準入制度的質量標準、認證許可標準比美國、歐盟地區均要低一些,對一些安全隱患較高的食品認證并沒有做出強制性規定。
第二,檢查處罰制度。檢查處罰制度是具體的監管實施制度,在美國,監管部門嚴格遵循風險評估的原則與措施,周期性地開展對全國范圍內的食品化學殘留、添加劑進行檢查,同時,規定了多樣化的檢查程序,比如監控檢查等。在進口食品中,除了這些常規的檢查之外,還擴大了檢查的范圍及更嚴格的檢查標準,通常遵照的是WTO制定的《SPS協定》而進行。可以說,美國的食品安全檢查無論是其范圍還是標準,均達到了國際組織制定的最低標準,對水果、谷物、肉類、禽類食品的標準要嚴于國際標準。歐盟的HACCP認證非常嚴格,如果不能達到HACCP認證的強制標準,可以先對生產者或經營者發出限期的整改措施,當第二次檢查仍然達不到標準,可以進行刑事處罰或罰金。在進口食品中,檢查更為嚴格,歐盟一直是按照零風險的標準來實施食品進口。⑧反觀我國,對于食品安全檢查并沒有形成一種常態性的執法局面,沒有具體的檢查計劃與制度,大部分檢查是突擊性的,難以形成長效機制。在處罰的標準上也不是很清晰,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的界限不明。
監管保障體系的比較。監管保障體系是一種支持、輔助體系,其內容是多方面的,主要有風險評估制度、風險預防制度、產品召回制度、食品信息追蹤制度、授權檢測制度等,其中最為主要的是風險評估制度。風險評估制度是食品安全監管的支撐性制度,當前世界上的發達國家與地區均建立了風險評估制度,設有專門的風險評估機構對食品安全進行評估,如美國、歐盟各國、日本等。歐盟的風險評估制度,主要包括快速的預警、反應機制,針對其各成員國內部關于食品安全標準、農藥化學殘留、飼料安全等問題可能引起的風險或問題及時通報各國,使得消費者能夠及時避開這些帶有風險的食品。歐盟風險評估的流程主要有信息收集、風險評估、信息通報、信息反饋及風險再評估等,并及時地向社會公眾公布。美國的聯邦及各州有專門的風險評估機構,隨時為政府的食品安全監管提供參考意見,尤其是非常注重風險隱患較大的食品,通過定期的檢測與評估,將有關的數據及時公布于眾,并提交給監管部門。
在我國,2002年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布了《進境動物及動物產品風險分析管理規定》、《進境植物和植物產品風險分析管理規定》兩部行政規章,按照《SPS協定》第五條之規定,建立了風險評估、風險分析、風險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但這兩部法規僅僅是部門規章,其效力位階較低,位階更高的《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國境衛生檢疫法》、《進出口商品檢疫法》作為該領域的重要法律規范,卻一直以來未進行修改。而且這三部法律是制定于不同的歷史時期,其起草機構與主管部門各不相同,彼此的不協調之處較多,一方面是這三部法律的調整范圍沒有明確區別,在法理及邏輯上有一些競合之處;另一方面,在一些實體法律規范比如法律責任上,存在較大差別。在2008年我國通過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確立了風險評估制度,使得農產品貿易問題有了風險評估的法律依據;此外,2009年通過的《食品安全法》也彌補了上述三部進出口檢驗檢疫法律缺乏風險評估制度的缺位問題。但這些法律只是對風險評估制度做了一些原則性的規定,并沒有相關的實施細則,在程序運作上也缺少相應的銜接,各個執法部門主管事務不同,導致了程序上的混亂,使得法律的可操作性大打折扣。
相關的政策建議
與美國、歐盟等發達國家與地區相比,我國的食品安全政府監管體系還存在著諸多不足,歐盟、美國的經驗可以為我國提供一定程度的借鑒。在借鑒其經驗的同時,也需要考慮到我國的實際情況,比如生產、流通領域的一些具體特征。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幾點政策建議:
第一,建立食品安全監管綜合協調機構,構建合理的食品風險評估及預防機制。從美國、歐盟的經驗來看,其食品安全監管之所以能夠保持在較高的水準上,除了其發達的、操作性強的法律法規之外,更重要的是其建立了完善的風險分析及評估制度,并有專門的機構負責。我國當前缺少相應的綜合協調機構,不同的職能部門有不同的評估方法及相關機制,應該在廣泛吸取發達國家的經驗基礎上,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建立專業化的監管協調機構,完善不同食品的風險評估、風險分析及預警機制,尤其是要加大對突發性、高發性食品安全的風險評估及預警。
第二,繼續完善食品安全立法及相關的質量安全標準,構建合理的市場準入制度。我國的食品安全立法從整體上看,雖然數量不少,但沒有形成相關的法律體系,應該繼續加強食品安全的法律體系建設,完善各類食品安全與質量標準體系,大膽借鑒國際組織及發達國家制度的安全標準,形成定期的更新制度。同時,兼顧到我國的實際狀況,在繼續完善并強制推行QS認證的基礎上,對一些風險較大的食品要推行HACCP認證,嚴格限制其市場準入,保護民眾的人身健康。
第三,強化食品安全監管的執法,明確各監管部門的職能邊界與責任。我國2009年通過的《食品安全法》確定了分段、分環節監管的體系,應該明確各監管部門的職責范圍,尤其是要劃分農業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質量監督部門、檢驗檢疫部門的職責權限。在此基礎上,制定公開、透明、周期性、專業性的檢查制度及計劃,結合市場準入制度,嚴格產品追回、產品信息回溯制度建設,對突發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要做好應急性的風險評估,并及時的實行信息公開,接受民眾監督。
(作者單位:瀘州醫學院)
【注釋】
①M. Montini,The Necessity Principle as an Instrument to Balance Trade and the Environment, Environment, Human Right & International Trade, ed. by Francesco Francioni, Hart Publishing, 2001, p.135.
②陳君石:“風險評估在食品安全監管中的作用”,《農業質量標準》,2009年第3期。
③鮑曉華,嚴曉杰:“我國農產品出口的二元邊際測度及SPS措施的影響研究”,《國際貿易問題》,2014年第6期。
④葉波:“WTO對食品安全問題的規范及對中國的啟示”,《世界貿易組織動態與研究》,2010年第5期。
⑤焦志倫、陳志卷:“國內外食品安全政府監管體系比較研究”,《華南農業大學學報》(社科版),2010年第4期。
⑥吳伶俐:《WTO體制下的綠色貿易壁壟法律問題研究》,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9年,第35頁。
⑦張瑞峰等:“我國動植物檢疫處理信息化的現狀與展望”,《植物檢疫》,2014年第3期。
區委 辦公室:
20__年是我區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保持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關鍵一年,也是黨和國家安全生產一系列方針政策措施的“落實年”,是深化重點待業領域安全整治的“攻堅年”。為有效壓減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全區創造一個安全穩定的經濟發展環境,努力開創全區安全生產工作新局面,我局始終把健全安全生產監管和應急體系的工作擺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現將這項工作的推進情況匯報如下:
一、健全監管體制機制,加強隊伍自身建設。
今年我局按照廣州市安監局的要求,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和支持下,進一步完善區、街二級機構和區、街、村(居委會)三級監管網絡。到今年6月底,我區24條街一級的安全生產監察中隊全部成立,覆蓋率100%。街道安全管理機構按照3名專職安監員的標準配備,并將安全管理機構延伸到社區(改制公司)和各類工業園區,實現安全監管“關口前移”和“重心下移”。今年上半年根據區各部門班子調整情況,及時調整了區安委會組成人員,保持了安委會指導協調機制的正常運轉,也為加強各行業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管體系建設,發揮好行業管理部門的職能作用起到有效的推動作用。
與此同時,我局重點加強對新成立的安監執法大隊的建設力度,一是抓緊充實執法隊伍,二是加強隊伍制度建設,五月份,我局與區紀委監察局共同組織了《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的學習報告會,增強職能部門的責任意識。
二、抓好重大危險源監控和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提高防范和處置事故的能力。
上半年,我局加強了對重大事故隱患和重大危險源的普查工作,著力健全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和危險源的監控體系,實行轄區、部門重大事故隱患和重大危險源監控責任制。目前,各街道、各部門建立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系統的工作正逐步開展,重大危險源的數量、狀況和分布情況的統計工作已經完成,轄區內重大危險源54個。當前我們所掌握的重大危險源始終處于在控、可控狀態。轄區內企業落實監控責任和監控措施的工作也正在推進之中。今年1月至6月,我局職能部門、各街道、行業管理部門共查處事故隱患1836條,完成事故隱患整改1819條;查處重大事故隱患98條,完成重大事故隱患整改98條。此外,我局在完善區危險化學品、道路交通、人員密集場所、油庫、供氣等重點行業和領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的建設中做了以下工作:一是針對彩釉磚廠液化氣加氣站、天平架汽車加氣站、廣州大道珠江中穗加油站三家重大危險源單位情況組織制定場外應急救援預案,下半年組織進行一次演習。二是針對昊天化學(集團)有限公司、浪奇股份有限公司、吉山化學品倉庫突發事件,建立了應急聯動機制,成立了聯動處置工作組。三是開展對重大危險源單位周邊社區居民的安全防護知識培訓,提高居民的應變能力。通過抓好應急救援專家組和專業化救援隊伍建設,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練,提高快速、有序、高效的搶險救援能力。
三、強化生產責任,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1、落實安全生產各類控制指標。上半年,進行了各街道、各有關部門安全監管主體責任的落實工作。區政府與科技園、各街、新塘、鳳凰公司、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簽訂了《天河區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天河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目標責任書》、《天河區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各街道與居委、村改制公司、轄內企業簽訂責任書。通過多層次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狀,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局面。
2、加大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力度。各街道和負責有安全監管責任的部門,進一步落實了“誰主管,誰負責”、“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努力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上半年,區安委會組織對各單位開展落實責任制情況進行了監督檢查,嚴格執行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了預警和問責。同時,加強對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的督辦與報送,接受社會對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的監督。通過強化責任追究機制,強化各級干部和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意識。
四、開展聯合檢查,加大巡查力度。
關鍵詞:食品安全 網絡監管 問題
中圖分類號:D6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98X(2015)09(a)-0162-02
食品安全是指該食品符合其應該有的營養方面的要求,無毒無害,不會引起任何與人類健康有關的危害,如一些急性、亞急性以及一些慢性疾病。食品安全也是一個涉及在食品的加工和儲存過程中確保食品安全,并降低其安全的風險的學科。食品安全的內容包括很多個方面,如生產和經營的安全,還包括使用過程和結果的安全,也包括對未來人類健康的安全。曾在會議上關于食品安全發表重要講話:“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給老百姓一個滿意的交代,是對執政能力的重大考驗”,可見,食品安全對社會發展至關重要。
確保食品安全,需要政府與企業及消費者三者結合,共同努力搭建一個關于食品安全的科學合理的管理體系和管理制度。相關部門在今后的工作中應該提高有關食品安全問題討論的針對性,提高其實用性,并從企業的道德、消費群體的行為方面入手,加強我國的食品安全管理,打造一條綠色安全的食品供應鏈。對于網絡監管下的食品安全的討論該文將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論述。
1 我國出現食品安全的主要類型
(1)食品原材料的問題,這類問題在食品安全中是最嚴重的,一些商家在利益的驅使下在食品生產中添加一些非實用性的原材料,造成極其惡劣的后果,如三鹿集團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2)食品處理方面,黑心商家為了食品的好賣相、增長保質期等使用有毒的添加劑等,致使消費者使用后中毒;(3)食品生產中加入有毒的物質、菌量超標等導致產品質量不合格;(4)產品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還有一些嬰幼兒食品的營養比例不合格,達不到相關要求。這些問題都與我國管理部門執法不嚴有關。
2 當前我國食品管理方面的現狀
(1)我國目前使用的食品安全管理的體系主要以政府監管為主體,多個部門聯合輔助,將管理的環節分段實施,政府監管部門主要包括國家衛生部、農業部、檢驗檢疫總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這些部分各負其責,相互協作為我國食品的安全把關,國家的衛生監督機構主要起到協調的作用;質量監督部門主要負責食品的生產;工商管理部門主要負責食品的流通安全并維護食品交易秩序的規范性,審核食品生產者、個體經營者的營業資格;食、藥品監督部門主要負責餐飲質量方面的監管;國家農業部主要對我國所有涉及到與農業生產有關的領域進行監督管理,如農林牧漁業和農業機械化等;這種分段監管的模式在很大程度上保證了食品安全監管的效果。
(2)但是,隨著人們對食品質量的要求的日益提高,當前我國食品監管的模式已不能滿足人們的要求,還需尋找新的更加有效的途徑加強食品安全管理。一些學者們總結了我國當下在食品監管方面存在的現狀:①有關食品安全的相關法律不健全,在某些方面存在空白,容易使食品經營者鉆空子;②當前我國監管的主要部門較多,職責分工不夠明確;③對于一些違法行為,相應的處罰力度不夠甚至不嚴格,使得那些違法者意識不到問題的嚴重性;另外,一些監管部門的管理措施脫離了社會實際,政策的可操作性不強。針對目前食品監管的這些現狀,建立一支食品安全監督的社會管理隊伍是個不錯的選擇,利用社會的力量,讓消費者主動參與到監管隊伍中,使之與政府結合,形成一個完善的體系,從根本上改變我國食品安全監管的現狀。
3 針對這一現狀,一種新的食品安全模式誕生――食品安全網絡監管
網絡治理的模式是時展的產物,最初是由美國學者提出的,最早被用于公共服務的部門,隨著社會的發展,這一詞也不斷被賦予新的意義,不斷被用于新的領域,進而協助政府部門對一些領域的管理效果。
(1)網絡監督管理有著它自身的特點:這一模式的順利實施和啟動,需要政府部分思想上的轉變,不能沿襲傳統的思想,應該更多的建立與社會各種組織間的合作關系,形成一個同盟間的網絡體系共同管理公共事務。它的特點就是:①相互信任的協作模式,整個網絡體系中的個體之間的信任度是網絡治理的關鍵,也是網絡模式建成和運行的前提。②這個模式需要各成員之間進行協商,網絡監督管理需要將承包商運行其中,他們對網絡的安全承擔一定的責任,他們在管理公眾事務方面與其他組織有著相同的機會,可以針對一些問題公開交換相關信息。③達成公共價值的共識,這是網絡監管的基本需求,要求大家較少的干涉項目的管理,各組織都更多的去關注公用價值,這是網絡建設的前提,在這個前提下政府與各社會組織進行溝通及合作。④有共同承擔風險的意識,這樣把各組織的利益聯系到一起,促使大家及時發現并解決相關的問題。⑤具有網絡集成能力,是網絡監管的核心。
(2)網絡監督管理有著其自身的優勢,即這種模式對發展當今社會低碳環保型經濟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并利用網絡輿論加強社會食品安全或其他方面的監督,使社會朝著安全、環保、綠色的方向發展。
4 通過一起奶粉事件了解食品安全網絡監管
2008年6月-9月,蘭州“三鹿奶粉”奶粉中三聚氰胺導致嬰幼兒患腎結石事件,引起了國家食品衛生部和質檢總局的高度重視,國家成立了專門的調查組嚴懲這起事故的制造者。隨后全國都進行了乳制品檢查,多個廠家尤其是名牌產品都被檢出含三聚氰胺。這起事件不單單是企業的責任,許多政府部門和執法部門都被查處。
在這起事件的調查過程中,食品監管網絡的各行動者基本上都顯現出來了。這個食品安全網絡的行動者主要包括政府、各種協會、消費者及新聞媒體,這起事件也反應出了各行動者在食品安全監管網絡中的職責。
(1)中央部門,國家的最高機構國務院派出調查組進行案件調查,并調動下屬機構介入調查,各負其責,如公安部、監察部、衛生部、商務部、質檢總局、工商總局等部門。
(2)地方政府機構,三鹿事故發生后,各地方政府做出嚴厲批示,追回有問題的奶粉,召開緊急會議,調動地方各部門成立聯合調查組展開調查工作。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該案件,生產、銷售含有三聚氰胺的“蛋白粉”的被告人高俊杰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死緩,被告人張彥章、薛建忠以同樣罪名被判處無期徒刑,其他15名被告人各獲2~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3)相關行業協會的介入,中國消費者協會在事故發生后給食用過此奶粉的嬰幼兒進行免費體檢,并開通24小時投訴電話,律師協會也開通了法律咨詢熱線。
(4)媒體的報道引起國家和政府對事件的關注,推動了相關部門對問題奶粉的清查力度。各大新聞和報紙對此事件相繼進行了報道,互聯網對此事件的評論也不計其數。媒體網絡的曝光在食品安全監管網絡中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它們造成的輿論力量可以促使國家中央層面的介入,加快事件的解決。
由這起事件可以看出,國家、政府、各社會力量就組成了食品安全監管網絡。
5 我國食品安全網絡監管問題分析
網絡監管模式在國外已發展的相當成熟,在食品安全監管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是我國在食品安全網絡監管下還總是問題不斷,原因可能有以下幾點。
5.1 政府方面
我國食品安全監管的模式是政府為主體,多部門分段實施,這種制度本省就存在缺陷,各部門在執法時相互之間銜接不上,容易造成監管的漏洞區域,使整個監管的網絡遭到破壞,例如:
(1)政府不能將監管的責任落實到具體的崗位,這種現象還是由于監管的各部門之間溝通不到位,不能進行的有效的協調,各部門之間不能做到環環相扣,造成管理上的縫隙,投入不少,收效不高,這些都嚴重降低了食品安全的管理成效。(2)我國政府各部門用于食品安全監管的措施比較落后,食品質量的檢測是食品安全的主要環節,但一些部門的檢測設備落后,甚至還不如企業的設備先進,科技水平達不到標準要求,更有些部門對食品的質量檢測只是做做樣子。這些主要也是由于國家對檢驗檢測機構缺少相應的法律制約。(3)我國的食品安全監測通常都是發現問題或造成嚴重后果后才引起政府的足夠重視,才去想辦法解決,缺少食品安全的預防意識和相應的政策機制,只是表面治理,不能長期執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4)一些執法部門在利益的驅使下破壞監管的網絡,有些執法人員收受賄賂,對一些質量不合格的產品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使其在市場上流通,造成嚴重后果后才意識到事態的嚴重性。
5.2 沒有充分發揮社會主體的優勢
在以政府為監管主體的形式下,一些社會力量還沒有真正加入食品的安全監督中,目前其機制還不完善,社會監督的主體主要包括生產者、消費者和媒體等。食品從生產到消費,整個過程中經歷的環境相當復雜,只有國家監督顯得力不從心,所以還需要這些社會力量積極的參與到其中,以保障食品安全監督的高效性。社會力量中消費者是一個大的群體,也是一直處于劣勢的群體,從消費者就反映出了網絡監管的不平衡性,有些消費者買到劣質產品多數自認倒霉,不會采取相應的措施維權,出現事故的消費者向政府部門求救有時往往無果,必要的時候媒體在維護消費者權益方面起著重要作用,然而,社會或政府部門卻忽略了這兩大主體。
5.3 法律制度在食品安全監管中的力度不夠甚至在有些環節中是空白
目前食品安全的基本法規是《食品安全法》,這些法規尚不完善,有些相應的法規比較落后,有些監管環節在法律上是空白,讓那些不法商販鉆了空子,如那些最基層的小作坊,對它們的監管在食品法中沒有做出具體的規定。具體的問題可概括為以下幾點,食品安全法中并沒有將所有與食品安全有關的環節包含其中;一些地方性的法規規定不全,還存在很多漏洞;食品安全法規在有些地區和部門執行不到位。
總之,這些原因歸納起來為網絡中各部門之間的力量懸殊,不平衡;網絡各主體之間沒有一個健全的聯系方式;網絡中的各部門的職責沒有明確的規定。
6 面對已存在的這些問題,我國在加強食品安全網絡監管中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努力
(1)完善網絡監管的法律法規。食品安全的重要保障還要依靠法律,法律對公民和政府各部門都起到約束作用,在整個網絡監管體系中規范各社會主體的職責和權利,是整個網絡系統有效運行的法律保障。法規要規定網絡中各主體的具體責任,如國家食品的安全機構、地方政府以及食品企業的具體責任都要具體要求;法律還要完善各監督部門的監督體制,尤其要重視消費者的監督作用。
(2)提高網絡體系中處于弱勢地位的主體。這些網絡主體中處于最劣勢地位的是消費者,法律應健全他們相關的利益保護機制,政府并沒有扮演好這個角色,使得消費者利益受損后,不能得到有效地賠償。
注重培養消費者的監管力度,既能保護其自身的利益,也能幫助政府維護食品安全,節省政府部門在打假上的消耗。首先要增多消費者信息的方式,加強其監管的力度;采取多種方法著重培養一些相關行業的協會組織,使他們在網絡監管中發揮有效作用,提高他們的地位。
(3)加強整個網絡監管各主體道德方面的責任,僅用網絡手段維護網絡監管的運行時遠遠不夠的,這個系統還需要道德的支持,所以還應加強各主體道德的建設,法律和道德建設同時進行。
(4)增加網絡監管各組織之間的信任度。處理好食品安全網絡中各企業之間的利益關系,使他們之間相互合作,為他們創造一個相互信任的環境,是整個食品網絡監管系統有效運行的基本保障。
參考文獻
[1] 王卿.我國食品安全監管法律制度研究[D].華東政法大學,2011.
[2] 張曉濤.監管主體視角下的我國食品安全監管體制研究[J].今日中國論壇,2008(5):45-47.
[關鍵詞]北京市;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可追溯系統
[中圖分類號]F832.48[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3283(2013)08-0073-04
一、引言
近年來食品安全事件頻發,2012年的“老酸奶事件” “毒膠囊事件”乃至“老鼠肉冒充羊肉”等事件,給消費者身心健康造成了極大傷害,也充分暴露出我國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漏洞和問題,而香港奶粉的限購令更是從側面反映了消費者對內地食品安全的擔憂和失望,加強食品安全的監管日益成為人們關注的熱點與焦點。然而一種食品從農田到餐桌,要經過生產、加工、貯藏、運輸和銷售等諸多環節,食品的供給體系漸趨于復雜化和國際化。在如此長的產業鏈條中,每一個環節都有污染食品的可能,如不采用先進的信息化管理手段,全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是不可能實現的。如今,各級政府也越來越認識到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使用、及監測等工作的重要性。在《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3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2013〕25號)中,強調要推進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根據國家重大信息化工程建設規劃,充分利用現有信息化資源,按照統一的設計要求和技術標準,建設國家食品安全信息平臺,2013年底前,完成主系統和子系統的總體規劃和設計。統籌規劃建設食品安全電子追溯體系,統一追溯編碼,確保追溯鏈條的完整性和兼容性,重點加快嬰幼兒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肉類、蔬菜、酒類、保健食品電子追溯系統建設。
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主要指在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以及管理體制基礎上,利用先進的管理體系和信息技術、設備,建立相關廠商、政府機構、大眾媒體以及相關中介機構的與食品質量安全相關的信息管理系統。實施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手段,可以起到對食品信息跟蹤和預警等作用,切實有效地將食品安全風險降到最低。在信息化建設迅速發展的今天,互聯網已成為人們獲取信息的重要途徑。通過網絡向廣大消費者快捷、方便、及時地提供食品安全信息,將有助于促進食品安全監管體系的完善。可以說食品安全信息化是構成食品安全監管體系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它的建立和完善可以有效地保障食品安全長效監管機制的健全。而目前我國的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體系整體還存在很大的不足和缺陷,如食品安全信息成本太高;食品安全信息交流平臺還不完善,消費者獲取食品安全信息的渠道有限;政府負責食品安全監管的相關部門與公眾之間缺少及時的信息交流等。
北京作為我國的首都,其信息化建設的進程不僅直接關系到其自身的食品安全,更是對其他城市起到試點和表率作用。近年來北京在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方面也作出了不少有益的嘗試,但與發達國家相比還有較大差距。因此,有必要針對北京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存在的問題提出對策。
二、發達國家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體系建設概況
食品安全事故頻發的根源在于信息的不對稱。對于在食品產業鏈中各個參與者之間存在的信息不對稱問題,應借鑒發達國家的做法和經驗,通過健全政府信息監管體系、信息傳播體系,搭建信息綜合管理平臺以及實施信息追溯和預警制度來對食品安全信息進行全程監管,以有效保障食品質量安全。在食品安全風險管理過程中,發達國家非常重視利用信息化手段來實現社會信息共享和信息透明。
美國政府強調食品安全制度建設和食品安全管理的公開性和透明度,建立了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系統,通過定時食品市場檢測等信息、及時通報不合格食品的召回信息、在互聯網上管理機構的議案等,使消費者了解食品安全的真實情況,增強自我保護能力。美國也是世界上最早重視開發利用政府部門信息的國家之一。1966年,美國就制定并通過了有關聯邦政府信息公開化的《信息自由法》,以促進政策結果的公開;1976年又制定了《陽光中的政策法》,這是《信息自由法》的姐妹法,適用于行政機關的會議公開,使公眾可以觀察行政會議的進程,取得會議的信息和文件,了解決策的程序,以促進決策過程的公開。同時,政府還提供平臺讓消費者參與食品安全管理,并加強對媒體的管理,要求媒體以客觀、準確、科學的食品信息服務于社會,不得炒作新聞,制造轟動效應謀取利益,造成消費者對食品安全的恐慌。美國法律要求政府在制定行政法規時,允許國內外的任何個人和單位獲得政府決策依據的信息,并進行評論,確保法規修訂是在公開、透明、交互方式下進行的。美國同時也是世界上農業市場信息化程度最高的國家,信息技術和信息體系的發達惠及了美國的農業和食品業,這樣以信息為主導向農產品生產者、加工者、經營者以及消費者提供及時、公開、平等和透明的信息服務。
美國政府在其食品安全制度的國家報告中,特別強調風險信息交流和傳播在風險評估與風險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首先,通過有效的信息和信息傳播使公眾健康免于受到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例如,在緊急情況下,政府將通過全國范圍內各個層級的食品安全系統電信網和大眾媒體將緊急情況告知社會大眾,并通過信息分享機制告知國際組織(如世界衛生組織)、地區組織和其他國家,使消費者和相關組織能夠及早進行預防。其次,通過風險信息交流提高風險分析的明確性和風險管理的有效性。管理部門風險分析程序也向社會大眾公開,接受社會大眾的評論和建議,可以發揮群策群力的作用。
歐盟為了增強食品安全工作的透明度,將食品安全管理局實施的環境風險評估、人類與動物健康安全風險評估結果以及其他的一些科學建議向公眾公布,管理委員會舉行的會議也允許公眾參加,并邀請消費者代表或其他感興趣的組織來觀察管理局的一些活動,使公眾可以廣泛獲取該局掌握的文件和信息。在歐盟的權威報告里,也把政府信息資源定義為最核心的國家資源和戰略性資源,政府作為社會的管理和服務部門,掌握著大多數的社會信息資源,同時,要對信息進行加工、存儲,向社會提供更多的信息服務,以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在歐美,一些國家已經實施檔案管理,農場的每頭奶牛自出生之日起就有自己的檔案。加拿大聯邦、省級政府農業部門都設立農業信息服務中心,無償向農場主、農產品經銷商、加工企業等提供農業法規、政策、標準、災害、經營管理及農產品供求趨勢等信息服務。
在亞洲,自2001年以來,日本在JAS法的基礎上,開始試行并推廣農產品與食品的追蹤系統。該系統給農產品與食品戴上生產者(產地)、使用農藥、加工廠家、原材料、經過流通環節與其所有階段的日期等信息。借助于追蹤系統能夠迅速查到食品在生產、加工、流通等各個階段使用原材料的來源與制造的廠家以及銷售商店等記錄,同時也能夠追蹤掌握到食品的所在階段。這不僅在食品的安全性和質量等方面能夠得到消費者的信賴,在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也能夠及時查出事故的原因并為追蹤有問題的食品以及將其回收上起到重要作用。2003年已開始對牛肉實施該系統。同時,日本全國農協在2006年底之前,對通過全國農協上市的肉類和蔬菜等所有農產品編排識別號碼,實施身份管理制度,將下屬農協生產的所有農產品都編上號碼,在零售商店銷售時,必須標明該農產品的名稱、產地、生產者、使用過的農藥名稱、濃度、使用次數、使用日期以及農產品的收獲、上市日期等具體數據。全國農協還將這些具體的數據通過網絡公布,消費者可以通過網絡清楚地了解和確認所有農產品的生產和流通過程,以消除消費者對農產品安全問題的擔心。
對國外發達國家食品安全信息管理體系的研究發現,食品安全信息的采集、分析、評估系統對食品安全信息的披露提供強有力的信息資源;信息平臺網絡化為食品安全信息的共享提供了方便、快捷的通道;食品溯源與預警管理是預防和控制食品質量問題的重要手段。
三、北京市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的現狀
北京和上海是目前我國利用信息技術管理食品安全最好的城市。2003年,北京市“食品放心工程”協調小組與北京卓信達科技有限公司合作開發了“數碼防偽追溯系統”,這是一個集現代計算機、通訊網絡、數字密碼及高科技印刷等高新技術為一體的信息化防偽及管理系統,它通過最新一代的加密算法技術,為每一件產品自動生成一個唯一的20位數字防偽密碼,并在產品包裝上粘貼,如同為每件食品打上身份證號碼。該管理系統在全國屬首創,當時歐盟國家的此類系統也正在建設當中。
2004年,北京市農業局和河北省農業廳共同承擔了農業部的“進京蔬菜產品質量追溯制度試點項目”。2005年,北京市開展了自產蔬菜產品質量追溯試點。憑借北京市農業局與河北省農業廳建設完成的北京市農產食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臺,對農產食品質量安全的管理橫跨生產、包裝、加工及零售等各個環節,并覆蓋蔬菜、水果、畜禽和水產等多個領域,有效支撐了北京奧運會食品安全的管理。2008年奧運會的成功舉辦為中國食品可追溯機制建設提供了巨大的動力,以奧運食品安全追溯系統為契機,北京食品安全追溯系統正逐步走進普通市民的生活。2012年,北京市工商局部署在全市食品經營者中逐步推行電子臺賬管理系統建設工作。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電子臺賬管理系統就是將以上記錄電子化,通過專門的軟件系統記錄經營食品的基本信息,既能使食品經營者完成進貨查驗、索證索票、進銷貨臺賬等法定義務,又能使食品經營者完成自身的食品進貨、銷售、庫存、盤點、財務等內部進銷存管理工作,同時滿足政府對企業的監管要求,實現流通領域食品可追溯。電子臺賬管理系統從技術手段上實現了食品經營者所售食品的可追溯,更好地保障首都市民的食品消費安全,進一步提升了北京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的控制能力和現代化管理水平。
2013年初,北京海淀工商分局為推進食品安全信息化監管的進程,建立食品安全長效監管機制,在全區78家大型商場超市及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安裝推廣“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電子信息公示系統”,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進一步強化食品經營單位的責任意識。與此同時,創建了“酒類食品流通電子監管系統”,制定并實施《商品交易市場酒類經營管理規范》。現該系統已經覆蓋北京錦繡大地農副產品批發市場所有經營酒類的區域。
盡管做出了一些有益的嘗試,但目前北京市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體系還是存在一定缺陷,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消費者對食品追溯體系的認知度低;二是農業生產組織化程度低;三是食品追溯體系不兼容,食品安全監管體制的系統性不夠;四是食品安全信息交流平臺建設不完善,不能有效發揮其監督管理的作用;五是公眾參與缺失,意見反饋不多。
四、完善北京市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體系的對策建議
(一)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統,加強追溯技術的開發應用
在歐美、日、韓等國家和地區,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統早已通過強制性手段普及。建設和完善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既是中國食品參與國際貿易的要求,也是當前國內食品安全形勢的需要。盡管北京在這方面已處于較先進水平,相對于發達國家還是存在差距。鑒于目前北京食品生產主體多為中小企業或分散客戶,生產集約化的程度不高,監控條件較為薄弱的問題,應逐步探索出一些適合北京地區實際情況的食品信息可追溯管理模式,如日本的“替代營銷”,通過生產者、銷售商和消費者之間建立合作伙伴關系,通過直銷、集體購買(消費者合作社)和家庭配送的形式進行產品銷售,這可以精簡食品供應鏈的環節,縮短信息流的長度,減少交易主體,降低交易頻率,從而降低食品安全信息搜集、發現和傳遞成本。同時,還要加強追溯技術的開發應用,目前國際上應用較廣的RFID 技術、計算機視覺技術等在我國處于研究示范階段,還沒有大范圍推廣應用。要實現食品的可追溯,必須進行技術攻關,開發出適合北京生產實踐的追溯產品。通過追溯系統強化食品生產、流通與服務企業的責任意識、信用意識和質量意識,預防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綜合服務平臺
食品從農田到餐桌的整體鏈條中的食品安全監管職責涉及到多個部門,所以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必須要做到有效的統籌規劃與協作,構建政府各部門之間統一、權威的食品安全信息平臺,實現監管信息的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解決多頭、相互矛盾、誤導消費者、影響政府權威的問題。食品安全信息主要由農業、工商、衛生、質監、環保等部門負責,主要包括各部門對食品及其原料的種植、養殖、生產加工、運輸、貯存、銷售等過程的監管情況,以及在監管過程中掌握的食品安全信息相關的新聞通告、政務公開、法律法規、投訴舉報服務以及其他相關信息。食品監督檢查信息至少包括產品名稱、生產企業、產品批號以及存在食品安全問題的具體項目等內容。所的食品安全信息全部對社會開放,公眾無需身份驗證即可方便、快捷地瀏覽、檢索所有信息。食品備案經過審核后要及時,方便公眾查詢。信息的來源須遵循科學的原則,保證準確、客觀與公正。
(三)加快建設完善的食品安全信息網
食品安全信息網站是代表政府在食品安全監管方面與生產經營者、消費者互動和信息的唯一官方通道,也是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綜合服務平臺最好的展示渠道。食品安全信息網不僅代表了政府在食品安全監管方面的積極形象和堅定決心,也是代表政府食品安全監管情況的窗口,并能營造放心消費環境,是每個地方食品安全建設必需的內容。因此,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成員單位要把能夠公開的靜態信息完整地公開,同時要及時更新動態信息,對于需公眾知悉的信息食品信息安全數據庫應提供便捷的查詢手段,以提高網站的點擊率和社會影響力。同時,要對各級食品監管部門的所有工作人員進行培訓,使其都具有熟練的運用信息網絡系統履行監管職責的能力。此外,還要組織社會各界,包括生產經營者和廣大消費者進行食品安全信息化教育培訓、交流和合作工作,特別是對于負責家庭食品采購主體的家庭主婦和老年人,使他們掌握食品安全信息查詢方法。這樣,通過互聯網等多種渠道,實現市民與食品安全信息網絡服務平臺互動,實現食品安全信息網絡系統的效用最大化。
(四)政府監管部門要加強同科研院所合作,正確引導大眾媒體輿論導向
加強政府監管部門和科研院所的廣泛合作,尤其是在食品安全管理系統重大課題攻關、食品安全風險分析、風險評估、風險預警等方面。在這方面可以借鑒日本的經驗,將食品安全風險分析和風險評估的職能賦予相關的專家機構,政府部門則集中精力進行食品安全風險管理工作。針對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工作中幾個關鍵環節,由政府部門組織,提供專項經費,利用科研院所的技術、人才優勢,組織科研人員和專家進行專項攻關和研究。此外,由于食品安全信息影響廣泛,涉及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乃至生命,所以一旦有關食品安全相關的負面信息傳出,傳播速度就會特別快,如果出現誤傳、謠言,就會引起公眾的恐慌,其社會反響特別大,直接影響到人民群眾的日常行動、經濟生活和生產就業。因此,大眾媒體在食品安全信息傳播中,應自覺地、理性地把握形勢大局,引領人民群眾正確認識、對待和努力改善食品安全問題。政府監管部門一方面要加強同大眾媒體的聯絡、溝通,提供可供傳播的、權威的食品安全信息;另一方面則要加強對大眾媒體在輿論宣傳方面的正確引導,營造理性的輿論氛圍,服務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
[參考文獻]
[1]陳宏.淺議食品安全信息網絡系統的建立[J].中國新技術新產品,2009(9).
[2]段韶芬,光,鄭國清.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的現狀及展望[J].河南農業科學,2004(5).
[3]范春光.國外食品安全監管制度及其借鑒——建立“從農田到餐桌”的全過程質量信息披露制度[J].國家行政學院學報,2008(3).
[4]范品俊.論我國食品安全問題解決路徑的信息視角[J].現代商貿工業,2009(3).
[5]古川,安玉發.食品安全信息披露的博弈分析[J].經濟與管理研究,2012(1).
[6]何征峰.如何構建食品安全信息平臺[J].信息化建設,2007(6).
[7]李瑾,楊利瓊,秦向陽,丁萌.信息不對稱與食品安全監管策略分析[J].湖北農業科學,2010(9).
[8]林晶.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開制度的建議[J].中國醫藥導報,2010(7).
[9]劉韻鳳.關于建設食品安全信息化平臺的探究[J].情報科學,2012(6).
[10]門玉峰.北京市食品安全預警體系構建研究[J].對外經貿,2012(9).
[11]門玉峰.我國食品安全信息披露體系的問題與對策[J].遼寧經濟,20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