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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建筑垃圾管理辦法全文第一條 為加強建筑垃圾的管理,維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促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安徽省城市市容環境和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城市規劃區內建筑垃圾收集、運輸、中轉、消納、利用、回填等處置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建筑垃圾,是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或者個人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管道,以及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所產生的棄料、棄土等固體廢物。其中,棄料是指各種廢棄磚瓦、混凝土、木材、管材、瀝青等建筑廢棄物;棄土是指渣土、余泥和土石方等。
前款規定活動中所產生的危險廢物,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不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市城市管理部門負責全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區城市管理部門依照管理權限負責本轄區內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城鄉建設、城鄉規劃、環境保護、財政、公安、國土資源、交通運輸、房地產管理、價格、質量技術監督、人民防空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第五條 建筑垃圾處置實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和誰產生、誰承擔處置責任的原則。
鼓勵建筑垃圾減排和回收利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研究、開發和使用。建筑廢棄物可以再利用或者再生利用的,應當循環利用;不能再利用、再生利用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辦法的規定處置。
第六條 建筑垃圾實行分類處置制度。可作資源化利用的廢棄磚瓦、混凝土、瀝青等建筑垃圾實施集中處理,工程開挖產生的渣土優先用于工程回填。
第七條 建筑垃圾處置場按照用途分為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場和建筑垃圾消納場。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場是指經政府許可后按特許經營方式運行,對建筑垃圾實施資源化處理,生產各類再生建筑材料的場所;建筑垃圾消納場是指對渣土等材料實施臨時堆存或對不可再利用的棄土采取填埋等無害化處理措施的場所。
原則上每個縣區至少設置一處建筑垃圾消納場,具體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規劃布局設定,并符合安全、環保要求。
第八條 建筑垃圾的處置實行收費制度,收費標準依據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需處置建筑垃圾的,應當向市城市管理部門提交以下材料:
(一)書面申請;
(二)建筑垃圾處置方案,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建筑垃圾的分類、產生地點、數量、消納地點、資源化利用等事項;
(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運輸車輛證明文件;
(四)與建筑垃圾處理場簽訂的處理協議或回填證明文件。
市城市管理部門對受理的申請進行審查,予以核準的,頒發核準文件,并根據實際承運建筑垃圾的運輸車輛的數量配發相應的核準文件副本;不予核準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禁止偽造、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轉讓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文件。
第十條 建設、施工單位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施工現場實行圍擋封閉;
(二)施工現場出入口、主要道路實施混凝土硬化,不得有浮土、積土,并采取沖洗、灑水等措施控制揚塵;
(三)施工現場出入口設置車輛清洗設施及配套的沉淀池、排水溝,對駛出工地的車輛進行沖洗;
(四)施工現場出入口安裝視頻監控設施,并接入城市管理監管平臺。
第十一條 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單位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依法成立的運輸企業;
(二)具有健全的車輛運營、安全生產、質量、保養等管理制度;
(三)具備符合技術規范標準的車輛;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運輸建筑垃圾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隨車攜帶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文件副本;
(二)運輸車輛廂體完好、密閉、整潔;
(三)按照核準的路線、時間要求運往指定的建筑垃圾處理場,不得亂傾亂倒,不得超出核準范圍承運建筑垃圾;
(四)實行分類運輸;
(五)應當遵守的其他規定。
第十三條 建筑垃圾處置場不得接納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餐廚垃圾、醫療垃圾、危險廢物等非建筑垃圾;不得接納未取得建筑垃圾處置核準以及不按照核準規定時間、地點、種類運送的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來源、種類、數量、處理情況及時報送城市管理部門。
第十四條 需要利用棄土的,可以向城市管理部門查詢有關建筑垃圾處置信息,申請調劑安排。
第十五條 拆除、拆遷項目產生的建筑垃圾,應當由拆遷人負責運輸至指定場所;因裝飾、裝修等產生的零星建筑垃圾,由裝飾、裝修施工單位在物業管理單位指定的地點統一堆放,按照城市管理部門的規定處置。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不得將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將危險廢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設立棄置場受納建筑垃圾。
第十六條 城市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建筑垃圾處置安全應急預案,建立應急處理工作機制。
從事建筑垃圾處置的單位,應當制定安全應急方案,并報城市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以罰款:
(一)將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二)將危險廢物混入建筑垃圾的;
(三)擅自設立棄置場受納建筑垃圾的。
單位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行為之一的,處3000元以下罰款;有前款第三項行為的,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個人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行為之一的,處200元以下罰款;有前款第三項行為的,處3000元以下罰款。
第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對施工單位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建設單位、運輸建筑垃圾的單位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經核準擅自處置建筑垃圾的;
(二)處置超出核準范圍的建筑垃圾的。
第十九條 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在運輸途中拋灑、帶泥行駛污染路面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清除,并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條 施工單位未及時清運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環境污染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一條 施工單位將建筑垃圾交給個人或者未經核準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單位處置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二條 城市管理部門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尚未構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一)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的;
(二)超越職權或者違反法定程序執法的;
(三)擅自變更行政處罰決定的;
(四)以權謀私的;
(五)暴力執法的;
(六)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行為。
第二十三條 壽縣、鳳臺縣、毛集社會發展綜合實驗區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建筑垃圾的危害建筑垃圾是指建設、施工單位或個人隊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管網等進行建設、鋪設或拆除、修繕過程中所產生得渣土、棄土、棄料、余泥及其他廢棄物。
目前,我國建筑垃圾的數量已占到城市垃圾總量的30%-40%。以500-600噸/萬平方米的標準推算,到20xx年,我國還將新增建筑面積約300億平方米,新產生的建筑垃圾將是一個令人震撼的數字。然而,絕大部分建筑垃圾未經任何處理,便被施工單位運往郊外或鄉村,露天堆放或填埋,耗用大量的征用土地費、垃圾清運費等建設經費,同時,清運和堆放過程中的遺撒和粉塵、灰砂飛揚等問題又造成了嚴重的環境污染。
建設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去年6月1日起施行,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居民應當將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與生活垃圾分別收集,并堆放到指定地點,建筑垃圾中轉站的設置應當方便居民。還對不按規定處置建筑垃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重罰,以此來加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
目前我國建筑垃圾的主要處理方法是將其填埋地下。其危害在于:
首先是占用大量土地。僅以北京為例,據相關資料顯示:奧運工程建設前對原有建筑的拆除,以及新工地的建設,北京每年都要設置二三十個建筑垃圾消納場,造成不小的土地壓力。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建筑垃圾,是指建設、施工單位新建、改建、擴建、拆除各類建筑物、構筑物、公用設施以及單位和個人進行裝飾裝修、拆除違法建筑過程中產生的廢土、廢料等廢棄物;工業垃圾是工業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料,工業垃圾包括:玻纖、醋糟等;渣土是機關、企事業單位和服務行業的鍋爐燃煤產生的煤渣等固體廢棄物。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本鎮非生活垃圾的傾倒、運輸、中轉、回填和利用等處置活動。
第四條鎮村管理辦公室是建筑垃圾、工業垃圾和渣土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
第五條建筑垃圾、工業垃圾和渣土處置實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和誰產生、誰承擔處置責任的原則。
第六條鎮村管理辦公室根據鎮區建設、施工情況,組織制定建筑垃圾、工業垃圾和渣土處置計劃,合理安排各類建設工程需要回填的建筑垃圾及爐渣。
第七條產生建筑垃圾、工業垃圾及渣土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處置前5日內,向鎮村管理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經核準同意后方可處置。
第八條建設、施工單位須在施工結束后15日內將建筑垃圾處置完畢;企業產生的工業垃圾自行拖到指定地點傾到,產生爐渣的單位必須日產日清。
第九條凡需利用建筑垃圾、工業垃圾和渣土回填場地的單位和個人,須向鎮村管理辦公室提出申請,統一安排回填地點、時限等。
第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建筑垃圾、工業垃圾和渣土混入生活垃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醫療垃圾、有毒有害化學品、危險廢物混入建筑垃圾、工業垃圾和渣土。將生活垃圾、醫療垃圾、有毒有害化學品、危險廢物混入建筑垃圾、工業垃圾和渣土的,責任人應當及時處置,并承擔處置費用,責任不清的,由產生建筑垃圾、工業垃圾及渣土的單位和個人處置。
第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工業垃圾和渣土。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立建筑垃圾、工業垃圾和渣土棄置場或者受納未經核準傾倒的建筑垃圾、工業垃圾和渣土。
第十二條產生建筑垃圾、工業垃圾和渣土的單位和個人須按有關規定繳納建筑垃圾、工業垃圾和渣土處置費,并簽訂建筑垃圾、工業垃圾和渣土清運責任書。
第十三條違反本辦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鎮村管理辦公室按下列規定予以處罰。造成他人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核準擅自處置建筑垃圾、工業垃圾和渣土的,責令限期改正,對施工單位處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罰款,對建設單位、運輸單位處以1000元至2000元的罰款。
(二)將建筑垃圾、工業垃圾和渣土混入生活垃圾,將醫療垃圾、有毒有害化學品、危險廢物混入建筑垃圾的,對單位處以3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
(三)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工業垃圾和渣土的,責令立即清除,并對單位處以2000元至3000元的罰款,對個人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城市垃圾,是指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中的單位和居民在日常生活及為生活服務中產生的廢棄物。
城市建筑垃圾,是指建設、拆遷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管網等以及居民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所產生的棄土、棄料及其他廢棄物。
第三條崆峒區人民政府負責中心城市垃圾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考評。
崆峒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以下簡稱區執法局)負責中心城市垃圾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
區執法局(區環衛處)、各街道辦事處、工業園區、開發區管委會及有關鄉鎮負責各自責任區的垃圾歸集工作。
市、區水利部門負責涇河城區段、甘溝、紙坊溝、水橋溝、鴨兒溝、白石頭溝、大岔河溝、南干渠垃圾管理工作。
第四條城市垃圾應當根據垃圾產業開發需要,逐步實行分類投放、收集、運輸,推進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置。
第五條生活垃圾的收集、清運和處置
(一)區執法局(區環衛處)負責中心城市規劃區內生活垃圾斗點的調研布設。垃圾斗點的布設要按照城市規劃要求進行布點,并根據城市擴容及時增設,做到科學合理、數量充足和實現全覆蓋,能夠滿足生活垃圾集中傾倒需要。
(二)區執法局(區環衛處)要確定專人管理垃圾斗點,垃圾要全部進斗,不得在斗點周邊堆放。垃圾收集設備要外體整潔,封閉性好,無殘缺破損。
(三)中心城市規劃區內單位和個人必須按照區執法局(區環衛處)規定的地點、時間等要求,將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斗點,嚴禁向道路、田野、空地、河道、溝渠傾倒、拋撒、堆放。
(四)餐飲服務單位和個人必須配備專用的餐廚垃圾存儲設備,單獨收集和密閉存儲餐廚垃圾,不得將餐廚垃圾排入城市排水管網。
市、區食藥監部門在審批餐飲服務申請時,必須考慮餐廚垃圾排放問題。上下水設施和衛生經營條件未達標的,不符合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要求的,不予審批。
市、區食藥監部門負責督促檢查餐飲服務單位和個人配備專用的餐廚垃圾存儲設備,并要加強從業人員公德意識、衛生意識的養成教育。
(五)區執法局(區環衛處)負責中心城市規劃區內生活垃圾的清運和填埋處置。
垃圾斗和果皮箱內的垃圾要日產日清,不暴露,不積存。
生活垃圾拉運車輛要車容整潔,車體外部無污物、灰垢。垃圾要密閉運輸。在運輸過程中無垃圾揚、撒和污水滴漏。每日運輸作業結束后,必須將車輛清洗干凈。
生活垃圾填埋場要按照住建部《生活垃圾衛生填埋技術規范》要求,規范處理程序,嚴格作業要求,定期檢測污染物排放情況,做好污染物防治工作,維護場內外環境清潔。
(六)區執法局(區環衛處)要及時維修、更換、增設生活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置設施設備。
第六條建筑垃圾的收集、清運和處置
(一)區執法局負責建筑垃圾運輸和傾倒的審批、監管和查處。
(二)區執法局(區環衛處)根據中心城市建設、拆遷情況,制訂建筑垃圾處置計劃,合理安排各類建設工程需要回填的建筑垃圾。
各類建設工程用地需回填、利用建筑垃圾的,應當向區執法局(區環衛處)提出申請,由區執法局(區環衛處)統一安排。
(三)產生建筑垃圾的建設、拆遷單位應當在工程開工前,向區執法局(區環衛處)申報建筑垃圾處置計劃,辦理處置手續并簽定市容環境衛生責任書。
(四)區執法局(區環衛處)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核發建筑垃圾處置文件,不予核發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五)運輸建筑垃圾的車輛須遵守下列規定:
1.按區執法局(區環衛處)核定的時間、路線、地點運輸和傾倒,嚴禁隨意運輸和傾倒,污染環境。
2.采取密閉措施,苫蓋嚴密,不得遺撒、泄漏,不得超載運輸。
(六)市、區建設部門要督促檢查建設、拆遷工地按照文明工地標準要求,設置規范的施工圍墻(圍檔)和安全防護設施,實行封閉施工,還要硬化作業區和出入口道路并配備相應的沖洗設施,嚴禁施工車輛帶泥上路。建設工程竣工備案前,必須將工地內的垃圾清理干凈,嚴禁在工地焚燒垃圾及有毒有害物質。
(七)建設、拆遷單位施工中產生的建筑垃圾與生活垃圾須分類收儲和處置,嚴禁混運混倒。居民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與生活垃圾須分別收集。
(八)建筑垃圾必須傾倒于區執法局(區環衛處)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納場。建筑垃圾消納場不得受納工業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
第七條中心城市要加快推行生活垃圾、餐廚垃圾和建筑垃圾專業清運和密閉運輸,運用市場手段,建立專業清運公司,推廣使用專用密閉運輸車輛清運城市垃圾。
第八條醫療廢棄物清運處理按照《市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暫行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棄物的收集、運輸和處置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城市垃圾處理費的收繳管理
(一)產生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物價部門確定的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和有關規定繳納城市垃圾處理費。
城市垃圾處理費應區別不同垃圾類型和行業性質實行差別收取。城市垃圾處理費的收繳標準應根據垃圾處置成本和市民承受能力,由物價部門適時適度予以調整。
(二)城市垃圾處理費的收繳管理工作由區執法局(區環衛處)具體實施。
城市垃圾處理費收繳時應當持證收費,使用財政部門監制的統一票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三)城市垃圾處理費應當專項用于城市垃圾的收集、運輸和處置等方面,嚴禁挪作他用。
第十條崆峒區人民政府要加強對中心城市垃圾管理責任單位的監督檢查,確定專人每天巡回督查。對垃圾斗點設置不到位、垃圾清運不及時和放任亂倒垃圾等問題要及時督辦,督促責任單位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及時、不到位的責任單位,要予以通報批評或媒體曝光,拒不整改的,要追究單位領導責任。各責任單位工作落實及整改情況,要納入年度工作考核內容。
實行垃圾管理投訴舉報制度。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區執法局要向社會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及時受理市民的投訴舉報,督促相關責任單位整改落實。
第十一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影響或破壞市容環境的,由市、區執法局依照《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住建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和《中心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等有關辦法規定責令限期整改,并視其情節輕重,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違反本辦法規定,未按要求配備專用餐廚垃圾存儲設備,不符合餐飲經營要求的餐飲服務單位和個人,由市、區食藥監部門依照衛生部《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和《市餐飲服務攤點監督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責令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處理。
一、加強領導,夯實任務,確保創建工作有序開展。
自“雙創”工作動員大會召開后,我院及時召開了“雙創”工作大會,進一步明確“雙創”工作的指導思想、工作目標、時間安排、方法步驟,成立了由主要領導任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組成的“雙創”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配備了“雙創”日常工作人員,落實“雙創”各項工作。為了確保創建工作有序開展,我院制定下發了《“雙創”工作實施方案》,切實落實目標責任,多次召開例會,安排“雙創”工作,實行“雙創”工作進展情況定期匯報制度,強化制度約束,推動“雙創”工作步入日常化、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
二、廣泛宣傳,全院參與,營造創建工作的濃厚氛圍。
1、拿到第一張創國衛的通行證是我們的工作方向,在市衛生局和片區雙創指揮部的正確指導下,醫院發揮自己特長,用實際行動迎接考核。一是醫院加強了雙創辦工作力度,配備了工作人員,購買了3萬元的健康教育宣傳設施,開展各項雙創工作,做好日常檔案資料整理和收集;二是積極開展“健康教育”知識講座,全年共開展28期600余人次;三是做好宣傳動員,全年共制作雙創專欄16版,宣傳條幅5面,發放健康教育處方2000余份。
2、積極開展周五義務清掃活動,全年共參加44次2000余小時;參加全市集體義務清掃2次,參與人數40余人次;配合片區雙創辦值班9個周,并對西堤外環路臨街商戶群眾做好雙創的宣傳與動員,與商戶簽定“門前四包”責任書,按照創衛要求治理臨街門頭牌匾。
3、經過全體職工的共同努力,醫院在雙創工作得到了上級領導的肯定,在2012年的片區雙創工作動員會上,醫院被片區雙創指揮部評為“雙創先進單位”。
三、突出重點,攻克難點,全面推動“雙創”工作有序進行。
1、突出以傳染病防治為重點。建立健全傳染病防治各項制度,成立“三級防治網絡”,實行了醫療垃圾由“市醫療垃圾處置中心”統一處置,傳染病漏報率為“0”,進行了傳染病防治工作環節質量控制。還定期開展傳染病防治培訓,全年共培訓4次,參與200與人次。
2、突出以愛國衛生工作為重點。醫院成立愛國衛生領導小組,加大對創衛知識宣傳動員,加大創衛知曉率;每周二全院衛生大清掃,對存在問題,由科主任、護士長帶頭整頓,并納入二次質量考核,年終考評,從措施中加強管理,使醫院愛國衛生工作突顯成效。醫院患者住院環境徹底改善,醫院環境整潔、干凈、綠化率達標。
3、加強病媒生物防治。我院地處于城中村交匯處,周邊居住環境復雜,加之醫院基建步伐緩慢,空地面積大沒有硬化,周邊雜草多,不易清除,一直是我院創衛的難點。一是迎驗前期,在李院長的親自帶領下,全體職工積極動手,將周邊環境徹底打掃、清除雜草,對下水管道增加了防鼠網,改變了周邊環境衛生。二是與安康市病媒生物防制組簽訂消殺協議,在專家的指導下定期開展消殺工作,并投入資金,加大病媒生物防制設施。
4、規范醫療廢物處理。與安康市醫療廢物處理中心簽定“醫療廢物處理合同”,定時對醫療廢物進行規范化處理。
四、存在主要困難和不足
1、醫院二期工程建設以報上級部門,由于種種原因一直未審批,導致醫院門前無法按規劃進行建設綠化。影響外觀。
2、醫院周邊居住環境復雜,居民素質層次不起,居民將生活垃圾都扔在醫院院內,現成了一個永不消失的垃圾堆,雖然職工每月都要進行打掃、清撿,但都無濟于事。
3、精神病患者和家屬對精神衛生健康教育認識局限,對創衛知識的認識和理解不到位。
五、2013年工作思路
1、推進醫院硬件建設,完善創衛配套設施、加大綠化面積。
2、加大宣傳力度,對全院職工,住院患者及家屬進行健康教育,提高全民創衛認識和衛生意識。
3、加強監督管理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創衛成果。
關鍵詞:家庭過期藥品;回收;法律依據;現狀;原因;建議
什么叫過期藥品?所有藥品都標注有效期,超過有效期的藥品即為過期藥品。隨著人們健康觀念地不斷更新,自我診療逐漸被接受,家庭小藥箱已然成為家庭必備物品,日常儲備藥品的品種和數量不斷增大,常見如消炎鎮痛、清熱解毒、皮膚外傷、感冒藥以及一些慢性病用藥等,儲備量的增加不可避免的導致家庭過期藥品的出現,如何處置家庭過期藥品已成為一個社會性問題,以下從政策法律、現狀及形成原因、餐廚垃圾處理借鑒經驗、處理建議等幾個方面進行分析,對處置家庭過期藥品提出幾點建議供參考。
一、我國對過期藥品處置的法律依據
(1)過期藥品處置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三款第(三)項的規定,超過有效期的藥品按劣藥論處,禁止生產、銷售劣藥。《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八條規定醫療機構使用劣藥的,依照《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條的規定給予處罰。法律法規只明確規定了經營、使用過期藥品的企業與醫療機構的法律義務,卻沒有明確公民處理家庭過期藥品的行為規范,也沒有賦予任何監管部門及企業回收或處置家庭過期藥品的法律責任。
(2)過期藥品處置與《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一般認為過期藥品是被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的品種,應該按照危險廢物來處理。查詢結果顯示,1998年原國家環境保護局、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公安部聯合了《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環發〔1998〕89號),該名錄HW03“廢藥物、藥品”項目雖然包括了過期藥品,但也明確了是指生產、使用、經營單位的過期報廢藥品,并未包括家庭與個人。200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了新版的《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其第六條第一款規定家庭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廢藥品及其包裝物可以不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第二款規定廢藥品從生活垃圾中分類收集后,其運輸、貯存、利用或者處置,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也就是說家庭過期藥品是可以按照普通生活垃圾處理,只有在大量分類集聚后才作為危險廢物進行處理。
二、家庭過期藥品處置的現狀
(1)國外回收家庭過期藥品的情況。從目前的資料看來,國外的關注點普遍在家庭廢棄藥品,而不是僅關注于過期藥品,家庭廢棄藥品包括了過期藥品和不過期但廢棄不用的藥品。美國關注于家庭廢棄處方藥可能產生的社會危害性。一是著眼于部分藥物的成癮性。聯邦緝毒局(DEA)將每年的4月30日定為“處方藥品回收日”,民眾可將過期藥品送往全美各地5200個回收點,回收點設在指定的警察局。二是著眼于部分藥物黑市交易。為了避免沒使用完的藥品被人拿去黑市轉賣,美國食品和藥品管理局(FDA)建議,部分廢棄藥品可以沖入水池或者廁所并列出了建議藥品名單,其他大部分的藥品如果要丟棄,也可以與咖啡渣、貓沙等廢棄物混在一起,放進密封容器封緊后丟進生活垃圾。韓國關注于家庭廢棄藥物處理更多著眼于環境保護。2010年7月,韓國環境部和保健福祉部聯合出臺一項藥品回收制度,以完善韓國家庭廢棄藥品回收體系,避免環境問題發生。
(2)我國回收家庭過期藥品的情況。約從2002年開始,全國許多城市都開展了家庭過期藥品回收公益活動,大體上分為三種形式,一是藥品生產企業公益性回收自己生產的過期藥品(流通或使用中過期)。二是藥品經營零售企業公益性回收家庭過期藥品,并贈送換購券,因此兼有促銷的成分。三是政府部門推出的公益活動,以宣傳藥品安全為核心。杭州市屬于較早開始此項活動的城市之一,以當時的杭州市藥品監督志愿者服務隊為主體首先推出了“清理家庭小藥箱”主題活動,協助居民清理家庭藥箱中的過期藥品,并宣傳藥品安全知識。當年底就在華東大藥房、海王星辰、武林藥店、天天好等較大規模零售企業的8家門店設立了“清理家庭藥箱服務點”。此后,該項目成為志愿者服務的固定項目之一,回收家庭過期藥品更是從中獨立出來,成為最受老百姓歡迎的服務項目。2005年,西湖食品藥品監管分局志愿者服務活動推出了小綠化小盆栽置換家庭過期藥品活動,得到群眾熱烈響應。2006年,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各區縣市局青年志愿者聯合開展了“過期藥品回收箱進社區”活動,全市共放置回收箱300個。
生產企業回收比較有代表性的是廣藥集團白云山制藥。2014年3月,該企業對外了《中國家庭過期藥品回收白皮書》。白皮書顯示,我國約有78.6%的家庭備有“小藥箱”,其中八成以上家庭沒有定期清理的習慣,很少有人知道如何正確處理家庭過期藥。該企業自2005年開始,將回收家庭過期藥品作為一項公益活動堅持開展了10年,覆蓋全國185個城市,耗資3000多萬元。但是,收集后的過期藥品處理也存在空白地帶。生活垃圾處理中心不愿意處理過期藥品;一般按照正規醫療廢棄物或者危險物處理,需要按照重量或者體積支付費用,1立方米約需要300元。后期如果自行焚燒,填埋等還是存在環境污染風險。應該說,涉藥企業和藥品監管部門開展了多樣化的家庭過期藥品回收活動,但總體上評價還是局部的、間斷的,并未形成可持續的長效機制,分析原因看來,目前這種回收機制主要還是建立在一種公益性活動的基礎上,缺少政策、法律的定位,不屬于藥品監管的范疇,無法納入部門的常規性工作,當然也就談不上資金、人員等物質方面的保障。
三、家庭過期藥品產生的原因
(1)醫療機構開具大處方。醫療機構追求經濟效益驅使大處方的出現,處方量遠遠超出了病人對藥品的需求量,用不完的剩余藥品留在家中,最終成為過期藥品。隨著醫改的不斷推進,公立醫院實施零利率后,大處方現象將逐步得到遏制。
(2)患者用藥不遵守醫囑。許多藥品都有療程要求,比如說抗生素,一旦使用就必須遵守其周期性要求,而許多患者缺少用藥知識,自我感覺差不多了就停止用藥,導致藥品剩余成為儲備藥品,長期放置后成為過期藥品。同時,不遵醫囑用藥導致了細菌耐藥性增加,降低了藥品的有效性。
(3)銷售市場藥品大包裝。藥品的最小包裝過大,拆零銷售利潤薄、難保存、風險大,有關管理規定又煩瑣不堪,導致銷售者傾向于整盒、整瓶出售,不愿拆零,造成患者購買多余的藥品,增加了家庭過期藥品的產生。生產企業更換包裝規格需要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申請,審批周期長、手續多,導致生產者不愿根據市場需要增加包裝規格。
(4)醫保資金管理有漏洞。部分人員在醫保政策上享有優惠,可以不受限制的多配藥,配高價藥。藥品是用來治病的,對健康人來說并無用處,藥品儲存過久而過期,甚至有些人把醫保配來的藥品二次銷售,賺取利潤。
(5)非理性消費和習慣性儲備。一些促銷活動會引起某些居民的非理性消費,或者聞風大量購買板藍根顆粒等事件,多買藥品用于儲備,而實際上藥品使用的專業性、特殊性導致這些儲備藥品可能長期不需要使用,最終變成過期藥品,造成個人金錢和社會資源的雙重浪費。
四、可借鑒的餐廚垃圾處理經驗
由于“地溝油”“垃圾豬”等餐廚廢棄物引發的各類食品安全問題備受社會關注,成為影響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的一大難題。推動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作為發展循環經濟,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保障食品安全,提高城市生態文明水平的重要內容,餐廚垃圾處理試點工作是從2005年開展的,積累了很多經驗、出臺了規范、標準,部分省市還予以規章立法,將為過期藥品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提供經驗和借鑒。以上海市為例,首先制定了一系列配套的相關文件及管理措施,制訂了《上海市餐廚生活垃圾處理辦法》,編制了《餐廚垃圾處理管理實施方案》、《餐廚垃圾處理管理辦法問答》手冊、《餐廚垃圾處理管理實務手冊》、《餐廚垃圾處理管理宣傳手冊》。完善了各級餐廚垃圾管理網絡,建立、健全餐廚垃圾收運網絡,積極推進餐廚垃圾處置系統建設,實現了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處理目標。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餐廚垃圾處理技術規范》(CJJ 184-2012)由住建部于2012年12月24日,2013-05-01實施。
五、家庭過期藥品處置的建議
(1)明確家庭過期藥品回收處置的法律和社會定位。首先應明確牽頭或者負責家庭過期藥品的主體機構,從目前行政部門的職責上來說,藥品監管部門主要是負責藥品質量的管理,而家庭過期藥品回收和處置的重點是如何無害化處理,減少潛在的環境和社會危害性,所以市容環衛部門應是家庭過期藥品回收和處置的主體,“共同參與、承擔義務、規范處理、資源利用”的想法,藥品監管部門、衛生行政部門、社會保障部門協助開展有關工作,鼓勵企業、社會團體積極參與。借鑒餐廚垃圾處理的經驗,應盡快完善處理辦法,行業標準、規范等,明確家庭過期藥品屬于廢物處理范疇,要求居民必須將家庭過期藥品破壞包裝后單獨放置,并做好標識,以此抑制和減少家庭過期藥品的產生。
(2)規范處方,提高藥學人員對臨床的參與度。加大對醫療機構、醫生合理用藥的考核力度,進一步規范處方管理,避免大處方的出現。現階段,一些小規模的醫療機構,如診所、門診部等沒有藥學人員,只有醫生和護士。由于各種原因,我國醫學和藥學是作為兩個專業設置的,醫生無論是在高等教育學習階段還是繼續教育階段,更注重于對醫學的學習,而忽視了藥學的內容,對藥代、藥劑、藥理、毒理、生化等藥物學了解有限,不利于處方的規范化管理,不利于合理用藥水平的提高。應在醫療機構的開辦條件中增加關于藥學人員配置及基本條件的強制性要求(如國家藥品安全“十二五”規劃中就要求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在2015年底配備執業藥師),應在所有的醫療機構設立臨床藥學崗位,負責審核處方、監控用藥,指導臨床。同時,引導患者合理用藥,不無故用藥,也不無故停藥。
(3)加強醫保資金的管理,對節約醫保資金者給予鼓勵。醫保管理部門應對所有參保人群進行評價,對同一年齡段同一類病種的人群進行用藥評估,至少應該包括用藥品種、用藥數量、用藥時間、用藥機構、治療結果等方面,從而評價醫保資金在社會保障方面的有效性,重點分析平行病例使用醫保資金的差異性來源,為確認單病種合理治療資金的區間范圍提供數字依據,既有利于患者治療,又可以最大限度的發揮醫保資金的作用,對浪費醫保資金者從嚴予以打擊,對節約醫保資金者也要給予適當的鼓勵,減少主動性過多配藥行為,減少家庭過期藥品的產生。
(4)建立新型藥品包裝管理制度,鼓勵開發新型藥品包裝材料,鼓勵醫院和藥店折零銷售。現行管理制度中,藥品包裝量是說明書規定內容的一部分,任何更改藥品說明書的行為都必須國家食品藥品管理局核定,周期長,手續復雜,成本增加。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哪怕是知道市場需要更大的包裝量(如降壓藥使用者提出增大包裝量,由7片/盒增加至30片/盒,由周劑量包裝增加至月劑量包裝,減少包裝材料浪費)或者更小包裝量(如便于終端根據患者情況拆零銷售)也沒有動力去改變,建議是否將其他項目均無變化,僅改變包裝量的變化改為省級藥品監管部門備案制。我國藥品包裝材料行業相對來說本就比較落后,國家應出臺政策鼓勵新型包裝材料的開發和使用,包括方便使用的小包裝或者分包裝設計,簡化注冊手續,提高注冊效率,對已經用于藥品包裝的材料,僅更改物理形狀設計者的實行備案制。簡化零售藥店和醫療機構拆零藥品的管理要求,鼓勵拆零銷售。
(5)加大社會宣傳力度,引導公眾合理消費藥品,對公益性開展家庭過期藥品回者給予政策性鼓勵。建立公眾溝通機制,減少居民對藥品的盲目消費,營造全社會節約用藥的氛圍。提高執業藥師的公眾認知度,讓更多的普通民眾在消費藥品時主動尋求執業藥師的指導,從而引導消費行為,避免重復購藥和超使用量購藥,在全社會樹立正確的用藥觀念和過期藥品回收處置的理念沒有公眾的配合是不可能實現的,所以說有必要建立長效的公眾溝通機制,尤其是政府部門要有整體性規劃,綜合利用公共關系和廣告等多種傳播媒介,增進公眾對減少家庭過期藥品的產生以及產生后相應處理措施的理解和接受度。對于積極主動地開展公益性過期藥品回收的企業和社會團體,要給予更多的支持和鼓勵,如在稅收優惠、誠信檔案、審批加快、程序減免等方面特殊對待,從而鼓勵更多地社會力量主動參與,推進家庭過期藥品回收機制逐漸完善并長期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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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鄉鎮垃圾 處理模式 建議
進入21世紀以來,隨著城鎮化水平的快速提高和工業化進程加快,鄉鎮垃圾化趨勢加劇,而鄉鎮垃圾無序管理和隨意處置已嚴重危及鄉鎮生態環境,影響群眾生活,已成為鄉鎮突出的環境、經濟和社會問題,如何解決鄉鎮垃圾處理問題已迫在眉睫。鄉鎮是社會主義鄉鎮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影響鄉鎮環境的垃圾處理的現實狀況卻不容樂觀。受到資金、技術限制,城鎮的垃圾分類已經成為我國城鎮生活方式轉變中的重大課題,城鎮垃圾的妥善處置,對保護城鎮環境起到了重大作用。這不僅是實現農業生產可持續發展的客觀要求,是建設社會主義鄉鎮的迫切需要,也是保障城鎮居民身體健康,維護區域社會安定的現實需求。在此,以江西省上饒市為例,通過鄉鎮調查,初步探索出適合的鄉鎮垃圾處理模式。
1 鄉鎮垃圾處理現狀調查
1.1 鄉鎮垃圾處理調查現狀
據2011年數據顯示,全國鄉鎮每年產生90多億噸生活污水、2.8億噸生活垃圾,其中,大部分未經處理隨意排放;化肥年使用量達到4700多萬噸,有效利用率不到35%;全國4萬多個鄉鎮約60萬個行政村絕大多數沒有環保基礎設施。
在上饒市各鄉鎮中,除了集鎮生活垃圾處理有收集和簡易處理外,鄉鎮農戶生活垃圾處理基本處于空白狀態,集鎮規模小的大約2000人,大的集鎮達到8000人甚或1萬人以上,按照調研數據來看,集鎮每人日產生垃圾量在0.9千克左右,與國家有關生活垃圾日產生量統計口徑南方鄉鎮每日人均產生量為0.8千克相差不大,照此估算,上饒市各鄉鎮每日生活垃圾產生量在1.8噸至9噸,從運作主體來看,鄉鎮生活垃圾都是由各鄉(鎮)政府來處理。從清運情況看,集鎮規模大的鄉鎮生活垃圾基本達到日產日清,集鎮規模小的鄉鎮通常每隔1-2天清運一次。從處理情況看,大部分鄉鎮采用集中簡易填埋方式,還有采用簡易堆積的方式。而在滿意度方面,多達51.50%的村民對目前的生活環境感到不滿意,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感到滿意的僅占19.2%,充分說明居民對于這種“垃圾圍城”的生活環境并不滿意。
1.2 鄉鎮垃圾處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調查中發現,當前鄉鎮垃圾處理主要存在以下問題:垃圾數量猛增,房前屋后,村內外低洼處小型垃圾堆非常常見,并且無人過問;垃圾中不可降解物大量增多,塑料袋、飯盒、可樂瓶、易拉罐、礦泉水瓶、破化肥袋子、爛塑料薄膜、破鞋襪等丟棄越來越普遍;垃圾的綜合利用率低,很多可回收利用的垃圾被隨意丟棄。
垃圾處理一般包括收集、轉運、處理三個環節,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可能給環境帶來二次污染,調查中上饒市各鄉鎮垃圾處理在這三個環節都還做得不夠:
一是大部分鄉鎮沒有設置固定垃圾轉運站。大多數鄉鎮只是建立垃圾臨時轉運點,只能露天作業,對空氣的二次污染較大。
二是大部分鄉鎮沒有專業的運輸工具。大多數鄉鎮垃圾運輸車使用的基本是農用車或拖拉機,基本沒有密封,運輸過程中泄露、吹散情況嚴重,給二次收集帶來極大困難。
三是少有專用、規范的垃圾填埋場,未做到無害化處理。部分鄉鎮采用簡易的垃圾填埋場,只是在原始的地形上加以開挖而成,沒有采取任何的防滲處理措施,有的鄉鎮甚至只是采用簡單露天堆積,未做任何處理。
四是鄉鎮垃圾處理運轉資金困難。據了解,一個集鎮人口約8000人規模的鄉鎮,每天的垃圾生產量達到7噸以上,采用集中填埋式處理,包括雇用專業車輛開挖及填埋土方、運輸車輛維修、油費、人工工資等一年運轉費用達到20萬元,而收取的垃圾處理費不到3萬元,其余缺口需要鄉鎮財政貼補,給鄉鎮增加巨大的經濟壓力。
1.3 鄉鎮垃圾處理問題存在的原因
鄉鎮垃圾處理作為鄉鎮環境問題的一項重要組成部分,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鄉鎮環境改善的進程。鄉鎮環境問題由于長期以來形成的痼疾,無法從單方面來有效地解決,這就需要多角度來探討鄉鎮垃圾處理現狀存在的原因。
一是基礎設施建設嚴重滯后,垃圾處理簡單、隨意。鄉鎮普遍存在公共設施建設滯后現象,鄉鎮生活垃圾,大部分被簡易掩埋、堆放。久而久之垃圾成山,不僅附近的空氣質量很受影響,而且對當地的地下水資源、土地合理利用危害甚大。整體呈現出處理主體個體化、分散化,技術水平低,處理不徹底,造成巨大的環境污染等特點。
二是農民環保意識不強。鄉鎮垃圾處理問題的解決需要全民共同參與,需要農民的積極配合。但是出于自身受教育水平、國家宣傳力度、鄉鎮農業生產模式、傳統風俗習慣等原因,村民的衛生意識較為落后、環保意識較為淡薄、價值觀念滯后、生態意識不強、思想認識不足,亟待提高他們的環境保護水平,強化他們的環境保護意識。
三是鄉鎮垃圾處理法規較少。我國現行的《環境保護法》和《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規定收集、儲存、利用、回收生產過程中的廢棄物,防治污染環境,按照“誰生產、誰負責”的原則,控制廢棄物污染。《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專門規定:鄉鎮生活垃圾污染環境防治的具體辦法,由地方性法規規定。但是這些法律并沒有得到切實的貫徹和實施。
四是政府資金嚴重不足。鄉鎮居民點相對分散,交通不便造成處理費用大增,但是由于村莊可支配的公共資源有限,村莊自身無法拿出大量的資金來處理村莊內部的垃圾。市縣鄉等各級政府的財政資金投入只能兼顧到城市和鄉鎮的垃圾處理,基本沒有專項資金對鄉鎮垃圾處理進行投入,使得鄉鎮產生的垃圾無法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2 鄉鎮垃圾的分類和技術可行性分析
2.1鄉鎮垃圾的來源、分類
在我國,鄉鎮垃圾主要來源于以下三個方面:(1)生活垃圾:主要來源于村民的生活消費品如燃煤、飲食食材、塑料制品,各種廢棄工具和破舊衣物等。其主要成分包括煤渣、廚余物、廢紙、廢塑料、廢舊家電等。(2)產業廢棄物:主要指工、農、畜牧業等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其中最主要的是養殖業產生的大量糞便。由于這類廢棄物有機成分含量高,不及時、合理的進行處理,將會侵占大量土地和污染附近水體環境,對農村生態系統將造成一定不利影響。(3)危險廢棄物:主要來源于農村生產生活中使用的含汞鎘電池、廢礦物油、含汞廢日光燈管、失效農藥和滅鼠藥等。這類垃圾往往帶有一定的毒性和危險性,需要及時妥善的處理,否則會嚴重危及到當地甚至附近鄉鎮的環境。
根據生活垃圾的組分可將鄉鎮生活垃圾分為四類:(1)有機垃圾:如生菜、剩飯、果皮、菜葉等廚余垃圾,以及秸稈、草木等;(2)無回收價值的無機垃圾:如灰土、煤渣、破廢瓷器等;(3)有回收價值的廢品:如紙類、玻璃、金屬等;(4)毒性垃圾:如含汞鎘電池、滅鼠藥等。
2.2 鄉鎮垃圾處理的技術可行性
通過對上饒市鄉鎮地區垃圾成分的調查可知,其中生活垃圾中約有70%是灰土,剩余30%是廚余、磚瓦、玻璃、塑料、紙、織物、金屬、木竹、有毒有害廢物,生活垃圾中主要是無機成分,有機成分很少。農業廢物主要是秸稈、畜禽糞便及少量其他廢物(主要是廢棄農藥瓶)。區別于城市垃圾,鄉鎮垃圾分布面更廣、收集更為困難,因此必須探索一條與鄉鎮實際相吻合,與經濟承載實力相適應,與城鄉統籌發展相一致的科學處理模式,并根據各地事情有針對性地選擇應用。
目前我國使用較多的垃圾處理技術主要有:(1)堆肥化。堆肥化就是利用自然界廣泛存在的細菌、放線菌、真菌等微生物,有控制地促進固體廢物中可降解有機物轉化為穩定的腐殖質的生物化學過程。能用堆肥化技術進行處理的廢物包括庭院垃圾、有機生活垃圾、有機剩余污泥和農業廢物等。(2)衛生填埋。衛生填埋是采取防滲、鋪平、壓實、覆蓋等措施對城市生活垃圾進行處理和對氣體、滲瀝液、蠅蟲等進行治理的垃圾處理方法,最終對填埋場封場覆蓋,從而將垃圾差生的危害降到最低的處理技術。(3)焚燒。焚燒是一種高溫熱處理技術,但處理費用高、操作復雜、產生二次污染。依據目前鄉鎮的的垃圾成分及經濟情況,鄉鎮垃圾處理模式必須遵循因地制宜、技術可行、安全可靠、經濟合理的原則,確保“建得起、能運行”,因此鄉鎮垃圾應采用組合式處理原則。
3 鄉鎮垃圾處理模式
通過以上分析,結合“規劃先行、以城帶鄉”的原則,縣(市)政府作為鄉鎮垃圾處理建設規劃的主體,針對不同縣域實際情況的差異,應該因地制宜,選擇適合當地情況、經濟可行的垃圾處理模式。鄉鎮垃圾處理模式包括三種“村收集-鄉(鎮)轉運-縣集中處理”模式、“回收利用-沼氣發酵-衛生填埋”模式和“混合/分類投放-分類收集處理”組合模式。
3.1 “村收集-鄉(鎮)轉運-縣集中處理”模式
對于縣域面積較小、縣城位于縣域中心且經濟實力較弱的縣(市),可以采用在縣城集中建設一座垃圾處理場,鄉鎮建設垃圾中轉站,村組建設垃圾收集點,采用“村收集-鄉(鎮)轉運-縣集中處理”的模式,處理模式可以采用焚燒或填埋方式。這種模式的優點在于一個縣只需建設一個垃圾處理場,一次性投資相對少,缺點是距離縣城較遠的邊遠鄉鎮垃圾運輸成本較高。對于縣域面積較大或縣城不在縣域中心的縣(市),可以根據縣域的實際情況將本縣劃分成2-5個片區,在處于每個片區相對中心的鄉鎮建設一個垃圾處理場,各鄉鎮負責收集和轉運本鄉鎮垃圾,即采用“村收集-鄉(鎮)轉運-片區中心處理”的模式。這種模式的優點在于垃圾轉送距離相對較短,運轉成本相對減少,但一次性需建設多個垃圾處理場,首次投資增大。
3.2 “回收利用-沼氣發酵-衛生填埋”模式
垃圾處置的目的是減量化、無害化和資源化。目前,國內外常用的垃圾處置方法有三種:衛生填埋、堆肥和焚燒。衛生填埋的方法技術簡單,投資少,但占地面積大,也容易帶來二次污染。傳統的堆肥法要二次發酵,占地面積也很大,切堆肥技術要求高,產品指標的一致性較難控制,加之產品自身價位低,不易貯藏及遠距離銷售。焚燒處理的減容量及無害化效果最好,但投資及運行費用較高,空氣二次污染較難控制。各國普遍采用的先進方法是上述三種的組合。根據我國農村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垃圾處理基礎設施現狀,對于人口居住分散、經濟發展水平較低、農戶分散養殖普遍的地區,適宜發展戶用沼氣,將有機垃圾作為沼氣發酵原料加以利用。可以“回收利用-沼氣發酵-衛生填埋”模式。對于鄉鎮垃圾,可以設置專門的收集點,普及垃圾分類的知識,鼓勵居民分類定時定點投放垃圾,對于已經一次分類的垃圾,可大大減少二次細分類的工作量,將細分后的不同垃圾分別進行回收利用(玻璃、紙張、塑料等)、衛生填埋(煤灰、磚頭等無機垃圾)、沼氣發酵(菜葉、瓜皮等有機垃圾)和集中處理(電池等有毒垃圾)。“回收利用-沼氣發酵-衛生填埋”模式是一種投資少、運行成本低、工藝簡單的垃圾無害化處理技術和模式。
3.3 “混合/分類投放-分類收集處理”組合模式
經濟較為發達的的鄉鎮可以采用“混合/分類投放-分類收集處理”的組合模式。結合鄉鎮實際情況,因分揀和處理處置方式的不同,為實現對鄉鎮生活垃圾的最優化處理。由村民主動混合/分類投放到固定收集點,將垃圾集中后進行人口分揀,根據垃圾本身可回收、有機、無機、不可回收、有毒有害等性質進行分類,再將分類后的垃圾分別運輸到不同的處理點,進行回收、堆肥、填埋等處理。其中,采用混合投放還是分類投放,需要考慮到當地的經濟水平,采用混合投放收集簡單,不需要單獨分揀和處理,所需要的勞動力較少,難度和成本較低,但垃圾集中后分揀完全的難度增加,同時不利于垃圾無害化、減量化和資源化的實現;而分類投放則更為有效率,勞動力投入較少,一般而言后續處理難度低于混合分揀,但分類設置不明確可能會導致垃圾后續處理暗度增加。在整個處理過程中,分類收集處理的原則必須得到貫徹,不同性質的垃圾有不同的處理方法,有用組被充分利用實現資源化,無用組經過處理實現無害化,鄉鎮垃圾中轉站對待處理垃圾進行壓縮實現減量化,以實現鄉鎮垃圾的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的總目標,同時必須考慮不同鄉鎮地區的實際村情進行合理選擇,構建相應的組合模式,方可實現有效的來及處理。
4 鄉鎮垃圾處理的相關建議
除了選擇適宜的垃圾處理模式,在鄉鎮建設過程中政府、企業、村民等各種主體還必須有相應行動,方可實現真正達到有效處理鄉鎮垃圾、保護生態環境的目標。調查中上饒市的經驗已經表明,借鑒城鎮環境污染治理體系是一條現實可行的方案,除此之外,還應積極向國外好的處理模式學習,現針對我國鄉鎮現狀,具體提出如下建議:
一是提高農民素質,宣傳環保知識。充分利用宣傳、教育陣地運用電視、報紙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形式,大力宣傳鄉鎮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規。不僅要強化鄉鎮基層干部的環保意識,還要對廣大農民進行宣傳,加強對大中小學生的環保教育,使環境保護深入人心。只有全體農民自身形成了對環境保護的共同認識,才有可能從根本上改變鄉鎮的環境面貌,也從源頭上杜絕環境問題的滋生。
二是完善立法,制定村規民約。我國鄉鎮垃圾處理的立法,應借鑒國外經驗,應該重視鄉鎮垃圾處理的專門性立法。同時立法過程應與鄉鎮建設相結合,使鄉鎮垃圾處理和社會主義鄉鎮建設相互結合,促進鄉鎮垃圾問題的早日解決。并制定村規民約,規范垃圾處理行為,特別是對農藥、醫療垃圾、電池等敏感垃圾進行回收,集中進行處理。
三是設立相關部門。村民的自治力是有限的,政府有責任有義務履行管理公共衛生事業的職責。結合鄉鎮建設的契機,政府有必要設立鄉鎮垃圾管理的職能部門,加強對社會主義鄉鎮建設過程中鄉鎮垃圾處理工作的監管、指導。運用行政手段對鄉鎮垃圾處理進行強制性規范實施,建立垃圾回收制度,結合村莊特點建設回收站、小型處理廠,對違反規定的行為進行一定的懲罰。
四是引進科學技術。鄉鎮垃圾技術處理的技術突破不能單憑村民自身的摸索,必須借助相關科研人員的技術攻關。針對鄉鎮的具體情況,對垃圾的處理實現資源利用回收,將科技運用到垃圾處理上,把村民眼中的垃圾變成寶貴的可利用資源,如建立沼氣工程。在自然生態基礎良好的鄉鎮,盡量實現用生態的方式實現垃圾的自凈處理,減少清運垃圾的成本和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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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健詞] 馬市島 垃圾 水源 污染 防治對策
前言
隨著農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同時,農村的生活方式發生了重大變化,但由于傳統觀念根深蒂固的影響,農民對環境的認識還沒有得到根本的轉變,許多環境問題日趨嚴重,農村生態環境令人擔憂。關鍵在于,農村無法與城市享受同等程度的關注,其中垃圾處理問題更是得不到有效的解決,農村甚至成為城市垃圾的消化地,環境不斷惡化。特別是馬市島特殊的地理位置,其環境的優劣直接影響丹東市70萬市民的飲用水安全。
1.馬市島概況
馬市島位于鴨綠江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取水點上游,是一個較大的島嶼,隸屬于丹東市振安區九連城鎮,島上有5個自然村,總面積為2.1萬畝,共有居民3368戶,常住人口1萬余人,南與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隔江相望,四面環水,全島為鴨綠江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二級陸域保護區,島外分別為飲用水水源水域一、二級保護區。
2.垃圾產生情況及處置情況
2.1垃圾產生情況
馬市島5個自然村的年垃圾產生量約為2.8萬噸,主要包括生活垃圾、農業生產垃圾與其它垃圾三大類。
2.1.1生活垃圾,約占年垃圾產生總量的48%,是農村垃圾的重要來源。農民在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廢棄物(含固體廢棄物和液體廢棄物),主要包括廚房廢棄物(剩菜剩飯、煤渣、沒用的食材等)約占8%,日用品廢棄物(廢玻璃、廢金屬、破舊衣物、各種廢棄塑料包裝盒、廢舊家電、廢舊電子產品、廢電池等)等約占29%,其它廢棄的生活垃圾約占11%。
2.1.2農業生產垃圾,約占年垃圾產生總量的35%。馬市島主要以農業生產為主,采用一年三茬的棚戶生產模式,產生大量的生產垃圾,主要包括:廢棄的地膜、用完的農藥包裝袋、廢棄的農藥瓶、秸稈等等,由于其數量大,難處理,逐漸成為影響農村垃圾處理的關鍵。
2.1.3其它垃圾,約占年垃圾產生總量的17%。工業、農林業、畜牧業、醫療衛生業等生產或執行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占到5%,如機械加工廠、服裝加工廠、村內私人診所等產生的廢棄物,其中的部分廢棄物帶有一定的毒性。還有占據很大的空間的建筑垃圾包括部分外來建筑垃圾等占到12%,這也是不容小覷的問題。
2.2垃圾處置情況
現產生的垃圾主要以填埋為主,小部分垃圾進行了焚燒。由于馬市島仍屬于農村式管理模式,市環衛部門不負責垃圾的清運與處理,居民只能將垃圾堆放在很簡易的垃圾堆放點,由鎮政府花錢雇車定期清運,由于經費緊張等原因,垃圾的清運不能得到有效的保證,同時也未能運出島嶼,只能在島上自行消化,采用的較為原始的方法,統一尋找可以填埋的場所進行填埋處理,現已有垃圾填埋場所24處,不僅占用了島上的土地,而且嚴重地影響了垃圾填埋場附近農作物的生長,同時由于滲濾液的大量產生,直接危及到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的水質安全。
3.對飲用水源的影響
固體廢棄物可隨地表徑流進入鴨綠江,或者隨風遷徙落入鴨綠江,從而將有毒有害物質帶入水體,殺死水中生物,污染人類飲用水源,危害人體健康;固體廢棄物產生的滲濾液危害更大,它可進入土壤污染地下水,或者直接進入鴨綠江,造成水資源的水質型短缺。
固體廢棄物中的細小顆粒、粉塵等可隨風飛揚,燃燒廢物時產生的部分有毒有害顆粒物會隨風進入大氣并擴散飄入鴨綠江甚至很遠的地方;一些有機固體廢棄物在適宜的溫度和濕度下還可發生生物降解,釋放出沼氣,在一定程度上消耗其上層空間的氧氣,使植物衰敗;有毒有害廢物還可發生化學反應產生有毒氣體擴散到大氣中危害人體健康。
島上大部分的地區沒有建設排污水溝,生活污水隨意倒潑,家家戶戶排出來的污水,到處橫流,有的直接流入農田、積水塘,有的流到村巷道,還有一小部分直接流入鴨綠江,有的流到村邊與垃圾堆浸泡,散發出濃濃的惡臭味,孳生大量的蚊蟲,傳播疾病,不僅危害農民身體健康,而且流入鴨綠江進入丹東市的飲用水源地的污水直接影響到水源地的水質。
一些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在環境中難以降解,這類廢棄物進入水體或滲入土壤中,將會嚴重影響當代人和后代人的健康,對生態環境也會造成長期的不可低估的影響。殘留毒害物質在動植物體內積蓄,嚴重影響動植物的生長,生態平衡遭受嚴重破壞。當人食用含有有毒物質積累的動植物時,又使毒害物質積存在人體內,對人的肝臟和神經系統造成嚴重損害,誘發癌癥和導致胎兒畸形等。
島上的居民的飲用水主要以水井為主,垃圾堆放和直接填埋,不僅直接危及島上居民的飲用水安全、危害農民身體健康,更會對鴨綠江水源地水環境安全造成威脅,尤以汛期為甚。
4.馬市島垃圾處理的對策
馬市島100%居民對現有的垃圾處置情況不滿意,同時認為垃圾的存在與處理方式對居民的生活有直接的影響。島內垃圾從產生到處理是一個相當復雜的過程,要合理解決農村垃圾問題就必須處理好農民、政府、市場這三者之間的關系。
4.1 強化宣傳,提高村民環保的意識和積極性
建議由鎮政府牽頭,匯同環保部門、新聞媒體和教學單位,結合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深入宣傳垃圾對人體、農業生產及飲用水源的危害性和垃圾分類回收利用的重要性,讓村民充分認識到環境保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教育村民養成文明健康的生活習慣,了解不同性質的污染物會給環境造成不同的危害以及常用的處理方法,做到家家有多個垃圾筐,人人懂得如何將垃圾分類。
在日常消費過程中,應積極向村民倡導綠色消費,少用或不用一次性物品等;做好垃圾分類宣傳工作,將科技運用到農村的垃圾處理上,對垃圾的處理實現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把村民眼中的垃圾變成寶貴的可利用資源。在自然生態基礎良好的農村,盡量實現用生態的方式實現垃圾的自凈處理,減少清運垃圾的成本和費用。
在垃圾處理過程中,要使用創新的方式來提高農民對垃圾有效處理的積極性,引導村民從自身做起,提高農村參與垃圾治理的積極性,共同把農村垃圾管好。
4.2加強政府在農村垃圾治理中的作用
馬市島垃圾污染只是我市農村垃圾污染的一個縮影,要真正解決問題,必須要強化政府在農村垃圾治理中的作用。
4.2.1地方政府加大對農村垃圾處理的投入
資金短缺是限制鄉村垃圾處理的主要因素,這就要求政府加大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投入,加上農村經濟收入本來就少,更應該加大對農村垃圾處理的直接資金投入。
4.2.2稅收方面優惠
農村垃圾治理市場化難、風險大、報酬率低,資本的趨利性決定了社會資本不愿意將資金投向不能或很難盈利的農村垃圾治理行業,因此適當減免專門處理農村垃圾企業的稅收。
4.2.3建立相應制度
要制定和執行有利于資源綜合利用的優惠政策,促進農村垃圾的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通過地方立法手段明確垃圾產生者對垃圾處理必需承擔責任;建立適當的懲罰制度,對隨意傾倒垃圾等行為進行懲罰,以規范垃圾處理行為。
4.3拓寬融資渠道、建立市場導入制度
農村環保基礎設施的建設需要大量的資金,政府在保證對城市環保經費的投入外,要制定一些切實可行的農村環保經費的籌措政策。通過向金融機構融資,吸引國內外直接投資等方式進行農村環保設施的建設,確保農村環保工作與城市環保工作的同步發展。
4.4因地制宜的農村垃圾處理方法
4.4.1馬市島現已納入我市中心城區,應將島內農村的垃圾處理納入城市垃圾處理范圍。建立城鄉環衛工作隊伍和垃圾處理專設機構,指導和統一管理農村生活垃圾處理和相關環境問題,通過擴大原來城市垃圾處理規模,能夠爭取到更多的財政撥款,而且可以導入市場機制,資金來源多樣化。
4.4.2政府設立用于農村垃圾回收處理的專項資金,用于對垃圾的收集、運輸和處理及其垃圾對周圍環境影響的監測,同時做好危險垃圾物品的收集和處理;同時引導農民建設沼氣池,使秸稈和畜禽糞便得到綜合利用,減少秸稈焚燒和畜禽糞便的處理。
4.5建立農村垃圾處理處置考核體系
制定和建立農村垃圾整治工作的目標考核體系,將此工作作為文明生態村、優美鄉鎮考核評定的重要條件之一,推行領導干部任期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一票否決制”。為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提供可靠的領導和組織保障。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確保有1名主要領導負責農村環境衛生整治工作,加強組織協調、督促檢查,抓好整治工作落實,堅持常抓不懈,努力實現農村環境面貌的根本性轉變。各級要真正樹立科學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本著為民謀福祉的態度,努力把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落到實處,力避“人造環境美化,自然環境退化;城市環境優化,農村環境惡化”的不和諧現象發生。
關鍵詞:吉林;城鎮化;綠色發展
中圖分類號:F29 文獻標識碼:A
原標題:努力實現城鎮化發展中的“綠色發展”――以吉林省為例
收錄日期:2014年8月26日
一、吉林省城鎮化發展中實現“綠色發展”重要性和緊迫性
城市是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沖突最激烈的地方,吉林省城鎮化進程中,城市生態環境問題已經成為城市可持續發展需要面臨的最大障礙和最嚴峻的挑戰。
(一)吉林省努力實現“綠色發展”。根據地理空間分布,吉林省有針對性地重點實施了三大工程――在東部實施長白山林區生態系統修復工程,逐步對國有林區實行全面停止采伐,保護自然原生態和生物多樣性;在中部實施糧食主產區黑土地保護治理工程,重視土壤污染問題,著力解決化肥、農藥、工業污染等問題,保護珍貴的黑土地;在西部實施生態區建設工程,逐步恢復濕地面積,推進退耕還草還林。綠色產業和生態經濟在吉林快速發展。白山市提出了生態立市戰略,以生態產業群替代傳統污染企業。該市依托長白山資源優勢發展礦泉水產業,“打水牌、興水業、吃水飯、建水都”。2013年,恒大集團與白山市簽署合作協議,將投資100億元開發礦泉水項目。2013年吉林省還實施了環境保護規劃、重點流域污染防治、污染減排、重金屬污染防治、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等“五位一體”的項目推進模式。
(二)吉林省城鎮化發展中實現“綠色發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城鎮化的“綠色發展”是強調在加速城鎮化進程,提高城鎮化質量的同時,城鎮的生態環境得到治理和改善,尤其在城鎮化發展中減少負面環境效應的影響,轉變城鎮化發展模式,注重生態環境保護。
1、城鎮化的負面環境效應不可避免。2011年吉林省城鎮化率達到53.4%,在全國排名第12位,高于全國平均水平,2012年,增加到53.7%,屬于發展較快的省份之一。隨著區域經濟的發展,城鎮化水平不斷增強,城鎮化對生態環境作用的深度和廣度逐步加大,城鎮化本身也會產生生態脅迫、環境污染等負面效應。城鎮化最突出的特征是人口、產業、物業向城市集中,導致城市人口密度增大、土地利用性質改變、建筑物增加等,過高的城市人口密度、無序的城市擴張、產業發展過度消耗資源和能源,城市交通擴張引起的水土流失、大氣污染、噪音污染、自然景觀破壞等,加大了對生態環境的壓力。例如,城市社會經濟發展,人口增多,對水的需求量增大,廢污水相應增多,從而對水的時空分布、水循環及水環境產生了各種各樣的影響。而且,惡化的生態環境也會降低城市居住環境、投資環境、經濟發展速度等,遏制城鎮化進程。
2、粗放式的城鎮化發展模式給“綠色發展”帶來挑戰。由于城鎮發展模式粗放,資源利用效率并沒有因城鎮化水平的提高而明顯提高,城鎮資源、能源消耗量大,利用效率卻很低;相應地,廢棄物排放量和對環境的損害也大,致使工業化、城鎮化的發展與資源、環境的矛盾日益突出。目前,吉林省城鎮化主要還是依靠高能源消耗、高污染排放的粗放型經濟增長來推動的,與發達地區比較,能源消耗量較大。2002年吉林省能源消費總量為4,209萬噸標準煤,2012年增加到9,028.3萬噸標準煤,而且2003年以來,煤炭在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一直在70%以上,節能降耗工作任重道遠。粗放型的城鎮發展模式,使城鎮資源利用效率低,浪費嚴重,進一步加劇了吉林省資源短缺、環境惡化的嚴重程度,嚴重阻礙了城鎮綜合質量的提高和功能的正常發揮,降低了城鎮的承載能力,制約和影響了城鎮化的綠色健康發展。
二、吉林省城鎮化發展中實現“綠色發展”的制約因素
城市的生態環境問題主要來自于人口集聚帶來的生活污染以及大規模工業活動產生的工業污染。“十五大民生工程”中提出的大氣污染治理工程,農村人居環境改善工程,都是針對“綠色發展”的具體實踐。
(一)城市水質污染嚴重,水環境污染壓力加大。城市是人口、經濟和用水最集中的區域,也是水資源供需矛盾最突出、水環境污染壓力最大的區域。近年來,由于城鎮化進程的不斷加速,水資源短缺伴隨水環境污染問題已經嚴重制約著城市經濟的發展,2012年吉林省廢水排放量為11.95億噸,比2011年增加0.33億噸。全省氨氮排放量5.63萬噸,其中,工業源0.44萬噸,城鎮生活源3.29萬噸,農業源1.77萬噸,城鎮生活源所占比重較大。一些地區因水污染加劇了水資源危機,一些地區因水污染使農田生態環境惡化,一些地區因飲用劣質水導致地方病增加,而使得居民健康受損。由于水污染,導致取水成本幾倍甚至幾十倍的增加,造成許多地域的水失去應有的功能。許多城市地下水受到不同程度的點狀或面狀污染,且有逐年加重的趨勢,遼源市就是其中之一。
(二)城鎮人口密集地區的大氣環境質量較差。城鎮化過程中出現的人口集聚和工業集中現象以及城鎮地區機動化的出行方式,使城鎮人口密集區大氣環境質量惡化明顯。城鎮化過程所需的能源動力主要以煤為主,以煤為主的能源消費結構是影響大氣環境質量的主要因素。燃煤是大氣環境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塵的主要來源。2013年1月,吉林省部分城市(長春、吉林、遼源、通化、松原和延吉市)可吸入顆粒物月均濃度平均值均未達到國家年均濃度值二級標準,長春市優良級天數一個月中只有9天。2011年遼源市、通化市、白山市和松原市的工業煙(粉)塵排放量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固體廢物產生量大,生活垃圾處置率低。吉林省工業固體廢物以粉煤灰為主,約占總量的1/3,然后是尾礦、爐渣、冶煉廢渣。2012年全省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4,732.02萬噸,比2010年增加90.39萬噸。在城鎮化進程中,人口不斷增長,城鄉生活垃圾產生量不斷增加,傳統的垃圾無害化填埋方式已經不能滿足可持續發展的需要,而且在實踐中還存在著占用土地資源、污染地下水等環境隱患。部分垃圾填埋場防滲措施不到位,加之滲濾液產生量大,處理成本高、技術難度大,處理后的濃縮液繼續回灌垃圾填埋場,造成污染物集聚,容易對地下水造成污染,垃圾填埋后產生的有害氣體如不妥善控制,存在爆炸的危險。2012年吉林省生活垃圾的無害化處理率70%,低于全國77.94%的平均水平。
三、吉林省實現城鎮化發展中“綠色發展”路徑選擇
(一)實現城鎮水環境、大氣環境健康化。吉林省的城鎮化發展首選必須考慮自然生態,要考慮水環境、大氣環境和土地環境等生態環境對經濟社會的長期影響。對于城市來說,水資源對城市發展的約束作用日益重要,許多小城鎮的消亡往往與水資源缺乏有關,從他處大量地進行水資源調劑的代價越來越昂貴。因此,水資源的約束應該是吉林省城鎮化“綠色發展”的硬約束,保護和有效利用水資源是發展中必須關注的問題。針對城鎮水環境健康化的問題,一是制定城鎮水系統規劃,對原有的水系實施保護,城鎮規劃區內由于用水需求存在差異,必須對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合理安排,以及確定水源地、供水廠、污水處理廠及其管網設施發展目標及建設布局;二是要加強污水處理和再生利用。再生水源主要依靠城鎮污水處理廠,其利用范圍覆蓋了城鎮用水和農業用水,重點是水質安全和輸配安全,必須在城鎮水系統管理中通過規劃、建設和管理等綜合措施統籌解決。
“十一五”乃至今后更長時期是我市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也是經濟社會加速發展的重要時期。眾所周知,我市是一座資源型城市,冶煉、化工、建材等重污染行業占主導地位,由于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的任務尚未完成,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還沒有根本轉變,隨著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加快,資源開發力度不斷加大,污染物的排放總量還將快速增長。我們預測,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可能是我市生態環境壓力最為突出的時期,生態環境風險不斷增大,生態環境安全受到挑戰,生態環境問題將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具體表現在:
一是工業“三廢”排放居高不下。20*年,全市工業廢氣污染物二氧化硫、煙塵、粉塵排放量分別為4.42萬噸、1.23萬噸、1.97萬噸,約占全省排放總量的10%、5%、6%;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750萬噸,占全省16%。生態環境承載著巨大壓力,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艱巨。完成省政府下達的“十一五”污染減排目標任務(到2010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4.13萬噸,化學需氧量控制在0.92萬噸),既要消化現有的污染物存量,同時還要消化“十一五”期間產生的增量,面臨著經濟要發展、污染要減排的雙重壓力。
二是城市空氣環境質量不盡人意。工業布局不合理,工業區與居民區之間缺乏科學合理的過渡區域,主要廢氣污染源處在城市主導風向上游,工業企業排放的二氧化硫約有90%集中在城區50平方公里范圍內,超出城區大氣環境容量,城市空氣中二氧化硫日均濃度也超過國家二級標準。少數企業廢氣不能穩定達標排放,事故性排放時有發生,在大氣擴散條件差等不利情況下,加劇了空氣環境污染。
三是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滯后。全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置率、工業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率均為零。西湖污水處理廠等一些重點項目進展緩慢,全市各開發區、工業園區均無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新民污水處理廠廠外管網尚未完全配套,污水收集率偏低,不能滿負荷運行,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只有50%左右。環城公路尚未建成,大量礦物、建筑渣土運輸車輛穿城而過,城區道路運輸潑撒揚塵污染較為嚴重。
四是農村環境保護形勢較為嚴峻。農村環境保護機制不完善,監管能力與資金投入不足。小礦山、小選廠、小燒結分布較散,工藝水平不高,污染處理設施不配套,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嚴重。小城鎮及農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匱乏,單位面積耕地農藥、化肥使用量大大超出全國平均水平,農村面源污染不斷加劇,加之工業污染和城市生活污染的影響,多數中小河流水質惡化,一些鄉村飲用水存在安全隱患。
五是礦山生態環境問題較為突出。我市礦山點多面廣,生態破壞嚴重。礦山占地約為全市國土面積的2%,其中采礦場、尾礦庫、排土場、塌陷區等造成生態破壞的面積占全市國土面積1%左右,由此帶來了水土流失、地質災害以及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污染等諸多生態問題。囿于政策、資金等原因,我市礦山生態恢復重建進展不快,生態治理率不到14%。此外,還存在著邊治理,邊破壞,治理趕不上破壞的問題,加重了我市礦山生態建設任務。
二、我市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對策
首先,堅持科學發展觀,把環境保護擺在更加重要的戰略位置。必須充分認識我市環境保護形勢的嚴峻性和復雜性,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樹立生態文明觀念,把環境保護作為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抓手,堅持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堅持在科學發展中促進環境保護,在保護環境中實現科學發展,做到不要犧牲環境的發展,不要浪費資源的增長,不要未經環評的建設;下大氣力解決好我市發展中的各類環境問題,尤其將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作為當前乃至今后一個時期主攻目標。
其次,大力發展循環經濟,著力解決結構性和布局性污染。作為資源型工業城市,冶金、化工、電力、建材將仍是我市的主導產業,也是重污染行業,這些行業“三廢”排放量占全市污染物排放總量的85%以上。因此,必須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充分發揮國家循環經濟“雙試點”城市的優勢,制訂和實施循環經濟推進計劃,構建321型的循環工業網絡,加快建成濱江、橫港、城山三個循環經濟園區,推進節能、節水、節地、節材和資源綜合利用。同時,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政策,提高環境準入門檻,嚴禁新上浪費資源、污染環境的項目,堅決淘汰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落后生產能力,鼓勵發展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和高新技術產業,通過調整工業布局,逐步把主城區工業企業遷入相應的園區,努力解決布局性污染問題。
第三,深化環境污染防治,努力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十一五”污染減排實施意見,嚴控增量,削減存量,做到不欠新帳、多還舊帳。科學合理地分配總量控制指標,全面推行排污許可證制度。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各類建設項目、區域規劃以及各類開發建設專項規劃均要進行環評,從源頭上防止新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努力實現增產不增污或增產減污。繼續開展以“節能、降耗、減污、增效”為重點的清潔生產審核,積極推行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實現污染全過程控制。
第四,全力推進環保重點工程,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我市環保歷史欠帳多,污染治理任務重,必須加大環保投入,加快實施環保重點治理工程。當務之急是抓好狼尾湖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徹底消除狼尾湖區域工業廢水對城市飲用水源的污染影響。同時,要加快城市生活生活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和危險廢棄物及醫療垃圾處置中心建設。結合國家電力行業“上大壓小”要求,淘汰銅陵電廠現有2臺12.5萬千瓦機組,完成3號30萬千瓦機組脫硫設施建設。限期淘汰全市17條立窯水泥生產線、26家鐵球團生產企業46臺小燒結爐,以及工藝設備落后、生態破壞嚴重、排污不達標的小選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