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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產稅評估方法
房地產評估制度是房地產稅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指房地產稅評估部門依據一定的技術手段和方法,對土地及其附著物(建筑物)的價值或面積進行定期評估。并據以作為房地產計稅依據征稅。當前,世界各國房地產稅體系中的房地產計稅依據有三類:一類是面積計價法。一類是市場價值計價法,一類是面積和市場價值混合法。世界上大部分國家尤其是發達國家都采用市場價值計價法,一些轉軌國家和經濟水平較低的國家,如捷克、智利、肯尼亞等采用面積計價法或混合估價法。但實行面積計價法和混合計價法的國家正在向市場價值計價法轉變。從世界各國具體的評稅方法看,主要是通過以下三種方法來進行房地產價值評估。
1.市場法
市場法即市場售價比較法。它是將應稅房產與近期交易與之類似房地產的價格比較,同時考慮影響交易價格的各種因素,估定應稅房地產價值。這種方法需要有發達的房地產市場、完善充足的交易資料和高度的信息化建設,多數發達國家普遍采用這一方法。市場法適用于居民住房、私人公寓、度假屋、農場等的評估。
2.收益法
收益法即收益還原法,也叫收入資本化法或收益現值法。它是指運用合適的收益率(資本化率或還原率)將未來的純收益折算為評稅財產現值的方法。這種方法是用每期的總收入減除總費用得出純收益后,根據一定的收益率(資本化率)算出財產的評稅值。這種方法適用于比較容易獲得相同或同類財產市場租金價值的房產,如商店、寫字樓等。
3.成本法
成本法即重置成本法。它是通過評估房地產的重置或重建成本來確定市場價值。由于這種方法考慮了財產折舊和無形損耗,因此,需要準確評估建筑物的成本、土地價值及折舊。在財產相對比較新、還不存在同等財產的銷售以及建筑物相對獨立的條件下,宜采用這種方法,如工業財產價值經常采用這種評估方法。
(二)房地產稅的評估手段
房地產稅的評估手段主要有三種,一是批量評估手段,二是單宗評估手段,三是自行評估手段。批量評估是指借助計算機信息系統,采用法定形式建立的參數體系。分片區批量評估應稅房地產的市場價值。據以計算應征稅款的方法。單宗評估是指評稅專家遵循法定規程,選用合適的評估方法,對個別產權結構和建筑結構復雜、功能多樣的應稅房地產進行評估的方法。自行評估是指財產所有人對其自有財產確定一個評估價值,并以此進行財產登記和申報納稅的方法。
從目前的情況看,以市場價值為計稅依據的國家普遍采用批量評估手段。如美國、英國、法國、德國、荷蘭、挪威、芬蘭、愛沙尼亞、塞浦路斯和羅馬尼亞等。其中,美國廣泛應用計算機輔助批量評估系統(CAMA)和地理信息系統(GIS)作為房地產評稅價值的技術支撐系統。還有一些轉軌國家和發展中國家正在開展批量評估工作,如匈牙利、立陶宛、波斯尼亞、馬耳他等。由此可見,批量評估已成為世界各國評估手段發展的趨勢。
在個別缺乏專業估價人員,稅收征管水平較低的國家,如匈牙利、泰國、突尼斯和菲律賓以及哥倫比亞實行自行估價制度。但由于財產所有人自主估價,財產價值存在被低估的傾向,加之居民納稅意識薄弱,稅務部門缺少足夠的人員對自行申報財產稅數據的審核,往往會造成稅源大量流失的狀況。
(三)房地產稅的評估機構
世界各國或地區對房地產稅評估均設有專門的估價機構,這些估價機構有的隸屬于稅務系統(但一般與征管系統分開),有的獨立于稅務系統,但一般來說在工作中獨立性較強(見下表)。如澳大利亞各州設立總評估師辦公室,負責稅基評估,總評估師由議會任命,對州長負責;美國不動產稅基評估主要在地方政府,波士頓60多萬人,僅政府不動產價值評估人員就達200多人:英國由國家稅務局內部的估價辦公室進行房地產稅基評估:香港地區則由與稅務局平行的庫務署來進行。通過這套管理體系的設立。保證了不動產稅基評估的進行,這是房地產稅稽征的基礎。
目前,極少數的國家,如新西蘭、博茨瓦納、肯尼亞和南非利用私人評估機構協助市政當局進行房地產評估。但是,利用私人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容易產生數據的可信度、質量控制手段等問題。
(四)房地產稅的評估周期
世界各國評稅周期的規定一般分為兩種:一種是對評稅周期由法律規定,包括必要時推遲或取消房地產重估的規定;另一種是評稅周期沒有法律規定。但在實際操作中有一般規定。從各國實施的實際情況看,重估周期一般都在3―10年的范圍內波動,其中以3年和5年作為周期的最多,只有極少數國家每年都進行重估,還有一些國家很少評估。一些發達國家和地區由于技術和財政能力相對較強,評估周期較短且相對固定;反之,一些發展中國家或地區評估周期則較長且不固定。除此以外,一些國家如約旦、哥倫比亞和巴西采用房地產價格指數(如利用通貨膨脹率)作為重估指標,但效果不太理想。
(五)房地產稅的評估結果爭議解決機制
任何財產稅制都必須具備一種渠道,即當房地產評稅機構評出每個地塊的房地產價值后,要向納稅人發出通知,告知房地產的納稅價值,若納稅人認為對他們財產的估價有誤時,可以提起申訴。各國申訴渠道一般包括三個機構。納稅人首先向當地稅基評估機構申訴。如果稅基評估官認為納稅人的理由是對的,可以調整稅基評估通知,以糾正估價方面的錯誤和異議;如果稅基評估官不同意納稅人的意見,納稅人才能向政府復核委員會審訴。如果這一機構未能解決爭議,納稅人最后可向法庭提出申訴。
二、對我國評稅制度的啟示
從國外的經驗可以看出,房地產稅的評稅制度與該國家或地區的房地產稅制設計、歷史文化背景和政治制度密切相關。盡管各國或地區的具體實際不同,但仍有一些基本的一般性規律,這些規律也是我國房地產稅制設計和具體操作中不可或缺的。因此,在我國的房地產稅制面臨改革,房地產估價制度很不完善的情況下,借鑒國際先進經驗,建立一套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房地產評估制度是很必要的。
(一)設立專門的房地產稅評估機構
由于稅基評估既需要借助于稅務部門對納稅戶基本信息的掌握,也需要借助于房地產或土地管理部門掌握的相關數據資料,加之房地產稅評估結果關系到政府的稅收收入與個人應納稅額,因此,大部分國家或地區都設立了專門的不動產稅基估價機構,這些評估機構的性質主要是政府部門(有的隸屬于財稅部門)或準政府部門,具有較強的專業性。鑒于我國還沒有設立專門的房地產稅基評估機構,建議在我國房地產稅制改革中,設立隸屬于政府部門的獨立稅基評估機構。為了保證評估環節和征稅環節相互獨立,該機構應該與地方稅務機關和房地產管理機構并列,既能保持密切聯系又可以相互監督制約,保證評估結果的公允性。
(二)培養專門的評估人員
房地產稅基評估是以批量評估為主,運用計算機輔助評估,結合GIS信息系統進行的評估。評估過程中依據的評估標準和采用的具體方法與一般不動產評估不同。因此,各個國家都對房地產稅基評估人員的任職資格及條件做出了明確規定。一般來說。房地產稅基評估人員需要通過考試取得執業資格,并接受專業的后續教育課程培訓,周期性地接受執業資格審核。在這方面,我們要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建立評估師注冊登記制度,完善評估人員培訓與繼續教育制度,建立起符合我國國情的稅基評估從業人員管理制度。
我國房地產行業的稅負高于其他行業,特別是在行業快速發展的那些年表現的更為明顯,相關數據顯示,2009年我國稅收總收入約為60億元,較上年同期增加了5億元,其中房地產行業稅收增加1.75億元,占稅收增加總額的35%。此外,運作周期長、資金占用量大也是房地產行業經營的主要特點,對企業涉稅業務進行稅收籌劃有利于企業的資金循環,在符合法律規定的前提下,企業應充分利用國家稅收法規政策進行稅收籌劃,其重要性可概括為:第一,我國房地產企業整體稅負偏高,并且涉及營業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等多個稅種,企業客觀上有較大的納稅籌劃操作空間,納稅籌劃可緩解企業經營壓力;第二,行業競爭激烈,納稅籌劃有利于房地產企業控制自身運營成本,提高在市場中的競爭力;第三,近些年來,地產行業的快速發展使其成為稅務機關征繳稽查的重點對象,納稅籌劃可有效降低房地產企業稅務風險,規避違法行為的發生。
二、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存在的問題
(一)法律意識淡薄、稅收籌劃意識薄弱
我國稅收相關法律法規在不斷的完善,并且呈現出細化的趨勢,但從實際情況來看,一些房地產企業對稅法及政策的了解程度不夠,僅僅是掌握了法律對部分稅種的規定,缺乏對稅法殊規定和政策的認識,法律意識的淡薄導致企業無法對自身的涉稅業務進行有效籌劃和管理,甚至有可能產生漏稅或重復繳稅的情況。此外,我國稅收籌劃起步較晚,理論體系和實踐經驗均存在不足,這使得很多企業沒有認識到稅收籌劃的重要性,甚至產生了稅收籌劃就是偷稅、漏稅的錯誤認識。房地產企業偷漏、漏稅的情況時有發生,違法行為不僅嚴重影響了政府的稅收收入,也不利于企業的長遠發展,而實際上企業是可以通過提高稅收籌劃意識和能力來降低企業稅負的,完全沒必要鋌而走險,走上違法的道路。
例如:某地產公司同時開發兩個項目,其中A項目市場價格為1000萬元,可以扣除成本費用為400萬元,則該項目增值率為150%,土增稅為240萬元,同時還需繳納營業稅及附加%56萬元;B項目市場價格為1500萬元,可以扣除的成本費用為1000萬元,則該項目增值率為50%,土增稅為150萬元,同時還需繳納營業稅及附加84萬元。在不考慮其他費用的情況下,兩個項目共繳納稅金530萬元。如果企業將這兩處房地產項目命名為同一小區,那么項目整體增值率為78.60%,土增稅為370萬元,同時繳納營業稅及附加140萬元,相比之下便可節稅20萬元,可見企業應具有稅收籌劃意識,它與企業的經濟利益息息相關。
(二)缺乏納稅籌劃能力及管理體系
目前,很多地產企業稅收籌劃工作都交給財務部門完成,但部門內部卻沒有專門的稅收籌劃人才,其他人員的稅收籌劃能力有限,整體上缺乏完善的納稅管理體系,也缺少其他部門和人員的支持與配合。因為企業的稅費繳納工作均是由財務部門完成,所以企業的管理者往往也會將多繳稅費、受到稅務機關處罰等情況歸咎為財務部門的工作失職,但針對這種現象卻也沒有人能夠提出更好的建議,這實際上本身就是對稅收籌劃工作認識上的錯誤。企業財務人員在辦理納稅業務時確實會與稅務機關產生互動,但卻僅僅是將企業生產經營中產生的稅款繳納給稅務機關,完成納稅義務,并沒有真正涉及到企業經營過程中的稅收決策,從實際工作情況來看,房地產企業很多業務都由企業決策人、市場部門、銷售部門、策劃部門完成,這些業務在開展過程中都有可能產生納稅義務,稅收籌劃工作需要有這些部門的合作與支持。從目前情況來看,房地產企業將稅收籌劃工作機械的讓財務部門獨立負責,又沒有給財務部配備專業人才,顯然是不合理、不科學的。
(三)缺乏稅收籌劃事前管理
管理者對稅收籌劃沒有正確的認識,以及對此項工作重視程度不夠都導致企業的后知后覺,通常都是在事后發現稅收負擔過重時才要求財務部門使用賬務處理手段做應急處理,然后此時極端的操作往往會與稅收法律法規沖突,這也是房地產企業稅收方面經常出現偷稅、漏稅的主要原因之一。實際上,企業的納稅義務一旦發生,再通過其他的手段去處理為時已晚,這時再進行稅收籌劃則更是不可能的事情了。可見,納稅籌劃的應該是一種事前籌劃,同時也要求稅收籌劃人員對法律法規、政策動態及時掌握,否則納稅籌劃就不能有效實施。
三、稅收籌劃問題的解決路徑
(一)提高稅收籌劃意識
積極轉變思維觀念,樹立科學的稅收籌劃意識是房地產企業要做好稅收籌劃工作的基本前提。企業不能將稅收籌劃工作硬性的安排給財務部門,要把工作重點放在建立與完善的稅收籌劃機制上,管理層要給予稅務籌劃工作高度的重視,企業各部門開展業務也要與稅收籌劃工作相配合,并在業務開展前便做好稅收籌劃。房地產企業還要鼓勵稅收籌劃人員積極學習政策法規,全面掌握國家稅收政策動態,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識及納稅成本節約意識,在涉稅工作上加強稅主動性,最大程度的減輕納稅負擔。
(二)提高稅收籌劃能力
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負責人的專業能力直接影響到稅收籌劃的效果,所以企業在人員招聘時就應該傾向于有稅法專業知識的人,并采取適當激勵手段來鼓勵財務人員加強稅務法規學習,不斷更新專業知識,從而提高其稅務籌劃能力,降低企業的各種經營風險。在外聯工作上,企業應加強和主管稅務機關的溝通,了解稅務機關的工作程序,特別是對于一些模糊事項和新興業務的處理,一定要得到稅務機關的認可后再實際操作。如果企業存在一些內部員工無法勝任的崗位或無法完成的稅務工作,企業可以考慮在外部聘請稅收籌劃專家來企業做顧問,例如注冊稅務師、理財規劃師等,這樣可以大大的提高企業稅收籌劃工作的權威性且降低操作風險。
關鍵詞:稅收策劃;房地產企業;綜合競爭力;盈利能力;資本
房地產企業稅收策劃是指企業納稅人通過分析自身所處行業的特點,在嚴格遵循稅收法規的基礎上,從多個納稅方案中擇優選擇符合企業發展特點的方案,從而實現降低稅負,提高企業的獲利水平的行為。
房地產企業盈利水平的高低主要取決于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當營業收入>營業成本時,企業是盈利的,當營業收入
一、房地產企業實施稅收策劃的必要性分析
(一)提高房地產企業的盈利能力
房地產企業進行稅收策劃的根本目的在于,在確保稅收方案合理、合法的條件下,實現企業稅后凈利潤的最大化。稅收策劃的實施和執行貫穿了整個房地產項目的開發、銷售和存量保有環節,任何一個環節稅收工作的核算和審核都要以稅收策劃標準為依據,因此,房地產稅收策劃是一項小型的系統工程,其不僅對企業整個工程稅務工作有條不紊的開展進行了全面化、具體化的安排,還有效降低、減輕了工程各個階段的稅負額,從而為提高房地產企業的盈利能力和綜合競爭能力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二)強化了企業內部財務管理手段
房地產企業稅收策劃的制定是建立在企業整體發展戰略的基礎上的,其運行本質在于,通過解析稅法中的優惠政策,不斷進行資金鏈的調整和優化,從而依據資金的流向進行營銷策略的完善。稅收策劃是企業財務管理科學化的重要手段,隨著稅收策劃水平的不斷提升,房地產企業的內部財務管理體系將更加規范化和系統化。
(三)增強了企業依法納稅意識
稅收策劃,顧名思義即對房地產企業依法納稅情況進行有效的規劃,但不等同于房地產企業可以借此進行漏稅。稅收策劃是建立在依法納稅基礎上的,主觀上強調了房地產企業的納稅義務,因此,稅收策劃的制定和實施,一方面通過合理合法的手段降低了企業的稅負,進而縮減了企業的營業成本,另一方面強調了企業的納稅的責任和意識,因此,稅收策劃是值得被鼓勵和肯定的。
(四)加速了房地產產業結構的優化
房地產企業稅收策劃的實施,不僅有效的驗證了稅法的執行力度,而且加速了房地產產業的結構調整和優化,從而使整個房地產行業的發展更加有序化和規范化。另外,稅收策劃提高了房地產企業的資金利用率,從而有利于更好的發揮資金的流通價值。
二、我國房地產企業稅收策劃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轉變經營方式,規避土地增值稅
目前,很多房地產企業通過經營方式的轉變,如投資或聯營,來進行土地增值稅的削減或規避。這種行為的出現,是房地產企業借助稅法的政策規定變相減輕稅負的表現。由于我國稅法中明確規定,依據房地產來進行投資或聯營的,需要以土地作價入股的方式來進行投資,才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稅,如果在房地產經營期間出現了再度轉讓的情況,則需要征收土地增值稅,所以房地產行業在土地增值稅方面的籌劃問題尤為突出。
(二)借助資本化條件,降低土地增值稅
我國稅法中規定,房地產企業所發生的借款費用,滿足資本化條件要求的,可以進行資本化處理,從而將這部分資本化后的成本,納入資產成本會計科目。很多房地產企業對稅法的規定進行了片面化的操作,在稅收策劃中,將滿足資本化要求的借款費用計入到了開發成本科目中,但是在對企業的土地增值稅進行核算時,又將這部分借款費用進行了加計扣除處理,從而致使土地增值稅的金額大幅降低,違反了合法性規定。
(三)預售購房款不計入營業收入,漏稅嚴重
很多房地產企業為了降低納稅金額,在房屋預售階段,將預售房屋所得的款項計入到往來賬目之中,而不計入到企業的營業收入科目,這種不按實際發生業務所進行的業務操作,是企業進行變相漏稅的手段。
三、加強稅收策劃,提高房地產企業綜合競爭力的有效策略和建議
(一)房地產開發環節
1.房地產合作開發的稅收策劃
當房地產開發的啟動資金出現不足時,房地產企業和合作進行開發和建房。此時,有兩種情況可供房地產企業進行選擇:
其一,多個利益主體之間可以提供自身所具備的的資源,并共同承擔經營風險,待開發建設完成后,利益主體之間共享收益。這種情況下,在進行房屋出售時要繳納相應的增值稅,到利潤分配階段則可不用二次繳納稅款;
其二是建立控股制合作,在共同開發建設完房屋后,按照約定好的利潤比例進行房屋分配。這種情況下,向合作企業轉讓的土地使用權,需要按無形資產的轉讓方式進行稅款繳納,在房屋分配階段,還要根據各自的銷售情況繳納相應的增值稅。
通過對比兩種稅款繳納方式,不難發現,第一種方式繳納的稅款要低于第二種,所以在房地產開發階段,可以采用第一種方式來進行稅收策劃。
2.房地產企業印花稅的稅收策劃
在房地產開發階段,企業印花稅=簽訂施工合同的金額*固定稅率。在進行印花稅策劃的過程中,需要注意到:第一,同一張憑證可以適用兩種不同固定稅率的情況下,要按兩個稅率進行分別計算和申報;第二,由印花稅計算公式可知,簽訂施工合同的金額是影響印花稅的重要因素,因此,每簽訂一份合同就要繳納相應的印花稅,所以,在印花稅策劃階段,要盡可能降低合同簽訂的次數。
(二)房地產銷售環節
1.房地產企業營改增制度下的稅收策劃
隨著房地產企業營改增實施細則的推行,房地產行業營改增后的適用稅率由5%改為了11%。在房地產銷售的過程中,營改增法規中列明了一些過渡性的政策,銷售自行開發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產項目,可以按5%的稅率或11%的稅率進行納稅,而于5月1日后取得施工許可證、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需要按11%的稅率繳納增值稅。在房地產預售環節,若收取預收款后,即使未開具增值稅發票,但收到的預收款需要預繳3%增值稅;在達到交房條件,結轉銷售收入時,可根據(結轉的銷售收入-相應的土地款)*11%―進項稅額交納應交增值稅。
2.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的稅收策劃
房地產企業進行普通標準住宅銷售時,增值額扣除金額*20%,全額征收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轉讓房產收入-扣除數,其中扣除部分包括配套設施費、土地開發成本等,房地產企業可以通過增大可控配套設施成本,來減輕土地增值稅稅負。
(三)存量房產保有環節
第一,房地產企業在進行房屋出租期間,還需要進行企業所得稅、房產稅、增值稅以及城建稅等,為了降低相關稅金的繳納,企業可以將承租業務向承包業務過渡和轉化,并以自身名義進行稅務登記,這樣可以向承包人收取部分管理費,從而能夠降低從租計征、增值稅等稅負。
第二,加強出租業務的轉變,通過投資的形式來專門做承租業務的企業入股,從而使自身角色變為承租企業的股東,進而能夠參與承租企業的利潤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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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的績效考核一直是個難題。品績管理,作為一種把工作品格和態度作為主要考核點的現代績效管理方式,有效地克服了傳統的績效考核只重業績,不問品行等諸多弊端,已日益受到各行各業管理者的青睞。
近年來,江蘇吳江地稅局推行品績管理,把品質考核和業績考核結合起來,有效地糾正了績效考核的偏差,其積極探索實踐,取得了良好效果。
如何從根本上使創先爭優成為全體黨員干部的價值取向和自覺行動,形成學習先進、爭當先進、趕超先進的良好氛圍?
近年來,江蘇吳江地稅局從培育塑造優秀品格、推行品績管理體系入手,把地稅局打造成一個先進的集體,全體干部特別是黨員干部都是優秀的稅務工作者。
吳江地稅局是如何進行品績管理,推進“優”和“先”的呢?
一個新的追求:職業品格
為了確立起新的職業品格,吳江市地稅局在全系統廣泛開展了“我的職業生涯我設計”和“地稅系統從業人員職業品格問卷調查”等活動,發動全體干部人人出主意提建議,并邀請多位人力資源管理專家進行指導,分別提煉出稅務人員共性職業品格12個,主要崗位職位品格22個。他們還編寫了《吳江市地稅系統職業品格指引手冊》,把品格要求細化到行為,清晰描述,明確評價標準,使干部可理解,易遵從。對吳江市地稅局200多名稅務干部而言,每個人都知道自己所在的崗位需要以怎樣的職業品格來工作,怎樣才能做到全心全意為納稅人服務。
在以制度為行為準繩的基礎上,他們又制定了《吳江市地稅局品質教育三年規劃》,有步驟、有側重地安排干部走進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高等學府的課堂,對12個共性職業品格進行強化輪訓。吳江地稅還將全體干部職工細分為招錄型、型、成長型、業務型、復合型、管理型等六大類型,建立人才分類培養模塊,設計菜單式培訓套餐,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加大培訓力度,幫助干部職工提升素質。
文化的作用是潛移默化的。隨著培訓的展開,一個以“文化強稅、品格為勝”為理念的內網建立起來,成為全體干部交流辦稅心得體會、人生感悟的最佳場所。《從責任走向優秀》、《把信送給加西亞》等書籍也分發到每個人,有組織的讀書征文活動引導廣大干部職工在學習中思考,在思考中實踐。在深入學習的基礎上,吳江市地稅局在全系統組織開展了一場“實現地稅工作創先爭優,我們應該具備什么樣的品格”大討論。更活躍的是各種競賽活動,能有效地激發起大家對團體的榮譽意識,和為榮譽而努力的團結協作精神。
一個新的引擎:品績考評
為了把品格教育真正落到實處,吳江地稅局率先建立了品績管理體系,并通過了自行開發的品績管理軟件系統,360°對稅務干部的品格與業績同步評價,同步管理。
品績考評是應用吳江地稅自行開發的品績考評軟件系統進行的。采取主觀評價與客觀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對干部的品格與業績同步評價、同步管理,把組織對品格的期望,通過剛性考核進一步固化。
品績考評分品和績兩個部分。對于工作業績的考核,由考評系統直接聯通到征管狀況監控分析軟件,進行自動量化計分。職業品格則通過干部本人、上級、下級和納稅人按不同權重進行評價,并充分應用心理學、統計學原理,采用偏激修正、重心修正、離散修正等手段,使主觀評估過程中某些評分習慣和主觀過激行為得以修正。更重要的是在軟件設計中,確保崗位與品、績指標能夠自由組合,這種智能化的設計有效破解了兼崗難以考核的難題,確保了評價的公正、客觀。由于品績考評設計較周全,以致于大家把這樣的考評方式形象地稱作360°考評法。
其實考評只是手段,關鍵是考評所提出的條件以及每一條件在考評中的分量,他引導著被考評者努力的方向。把品格考核和納稅人的認同度作為考評的重要內容,猶如給全體稅務干部裝備了新的引擎,給了他們新的努力的目標。考核結束了,局里為所有干部和下屬單位建立起榮譽檔案,每年定期公布個人和單位的榮譽積分,把榮譽積分作為選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參考,用正確的用人導向,調動各層面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為優秀干部脫穎而出創造條件。
什么樣的品格,決定什么樣的行為。“‘納稅人的權利就是我們的義務,納稅人的義務就是我們的責任’已經固化為全體吳江地稅人共有的職業品格。”吳江市地稅局局長唐磊說。
一個永續的故事:“優”、“先”無止境
一、指導思想
按照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以解決關系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問題為出發點,以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各相關職能部門緊密配合,圍繞房地產項目審批、開發、交易、中介等環節,嚴厲查處房地產領域存在的違法違規、權錢交易行為,建立健全長效機制,促使我區房地產市場朝著更加規范、健康的方向發展。
二、工作目標
通過房地產市場專項整治,達到整頓規范與健康發展并重。進一步完善審批制度,按照規范標準、簡化程序、透明公開的原則,建立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高效廉潔的行政管理體系。引導企業樹立品牌意識,建立培育規范運作、依法經營、誠實守信的企業信用體系,實現我區房地產市場秩序的根本好轉。
三、整治內容
圍繞房地產開發建設和交易中容易發生違法違規、權錢交易問題的關鍵環節和重點部位,對在建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全面清理。
(一)依法查處房地產行政審批過程中涉及的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法違規行為,重點是在項目立項、規劃審批、施工許可、預售許可等環節的違規審批、濫用權力、違法不究以及在行政許可中的索賄受賄等行為。
(二)依法查處房地產開發建設環節中的違法違規行為。重點是非法占地、私下協議圈占使用集體土地,在集體土地上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囤積土地,私自改變土地用途,未按規定條件開發利用土地,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建設,違法強制拆遷,不按批準的規劃設計方案進行開發建設,擅自變更規劃內容,抽逃注冊資本金等行為。
(三)依法查處房地產開發交易環節中的違法違規行為。重點是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未按預售許可批準的范圍預售房屋,擅自出租、出售公共部位、配套設施牟利,未辦理前期物業招投標手續和按規定預留物業管理用房,不按規定辦理物業管理資料交接,違法廣告、囤房惜售、哄抬房價、誘導欺騙消費者,不按規定明碼標價以及在標價外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合同欺詐,偷逃稅等行為。
(四)依法查處中介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重點是未申領營業執照、未按規定備案開展房地產中介業務,虛假或不實信息騙取中介費、看房費、吃差價,偽造、涂改、轉讓房地產中介注冊證、資格證,任意抬高或壓低被拆遷房屋評估價格,中介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參與炒房,擾亂市場正常秩序等行為。
(五)依法查處房地產物業管理中的違法違規行為。重點是無資質從事物業管理,不按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違反規定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擅自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等公共建筑和公共設施用途等行為。
(六)對我區房地產項目的注冊登記、納稅情況進行排查。重點排查開發企業是否在我區注冊,是否單獨辦理稅務登記,是否在我區納稅(包括企業所得稅)等情況。
四、整治工作組織機構
為切實做好我區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建立專項整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區城市規劃建設局、嶗山國土分局、嶗山規劃分局、區財政局、區審計局、區監察局、區城管局、區拆遷局、嶗山國稅局、嶗山地稅分局、發展和改革局(物價局)、工商分局、政府法制辦等部門為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區城市規劃建設局局長于興慧擔任召集人,以上各部門有關領導為成員。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區城市規劃建設局,于興慧同志擔任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按照審批權限與責任掛鉤及“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職責如下:
區城市規劃建設局: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提出專項整治總體思路和工作方案;組織實施專項整治;負責組織查處建設、預售、交易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會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房地產中介機構的各種違法違規行為。
嶗山國土分局:參加由聯席會議組織的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檢查;對在建并已進入商品房預售環節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土地取得情況進行清理檢查;負責查處土地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
嶗山規劃分局:參加由聯席會議組織的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檢查;對全區在建項目規劃審批執行情況進行清理檢查;協助認定規劃審批、變更等方面的有關問題。
區財政局:參加由聯席會議組織的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檢查;按照職能分工,負責專項整治的相關工作;對我區房地產項目的注冊登記、納稅情況進行排查。
區審計局:參加由聯席會議組織的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檢查;依法對排查中發現問題的國有房地產企業的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和檢查,對審計查出的違法違規問題依法作出審計決定或者向有關主管機構提出處理處罰意見。
區監察局:參加由聯席會議組織的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檢查;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查處房地產領域違紀違法案件。
區城管局:參加由聯席會議組織的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檢查;負責查處物業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并按照《青島市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條例》的規定,將物業管理企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及市政管線違法接入行為依法提交執法部門查處。
區拆遷局:參加由聯席會議組織的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檢查;負責查處違法拆遷等行為。
嶗山國稅局、地稅分局:參加由聯席會議組織的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檢查;檢查完善房地產稅收政策落實和稅收征管措施的建立情況;檢查房地產企業稅收政策執行和納稅申報情況,負責查處房地產企業偷逃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區發展和改革局(物價局):參加由聯席會議組織的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檢查;按照職能分工,負責專項整治的相關工作;對全區在建并已進入預售環節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價格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負責查處銷售商品房未按規定或未按規定的方式明碼標價、在標價之外收取其他費用、高于標示的價格進行銷售的價格違法行為;查處中介機構違規收費以及相關單位向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違規收費的違法行為;
嶗山工商分局:參加由聯席會議組織的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檢查;負責查處房地產企業違法廣告、合同欺詐和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會同區城市規劃建設局加強對房地產中介機構的管理。
區政府法制辦公室:參加由聯席會議組織的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檢查;配合有關部門健全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制度,完善長效機制。
五、整治工作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0*年5月1日——5月15日)
1.全面部署相關工作,制定市場專項整治實施方案,明確整治范圍、內容、要求,落實相關部門職責。
2.分別召開由房地產企業、中介服務機構、消費者和新聞媒體參加的座談會,聽取各方意見,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工作。
3.開通舉報、投訴熱線,接受廣大群眾的監督。
(二)實施檢查階段(20*年5月16日——8月31日)
1.5月16日——6月30日,自查階段。對在建并已進入商品房預售環節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全面清理。相關主管部門、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服務機構和物業管理企業圍繞專項整治的重點方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自查結束后,于6月25日之前,各相關管理部門將書面自查報告報區聯席會議辦公室;房地產開發企業填寫《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檢查表(開發企業)》(附件4)并附書面自查報告,報區聯席會議辦公室及財源建設辦公室(區財政局);中介服務機構、物業管理企業填寫《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檢查表(中介機構)》(附件5、6)并附書面自查報告分別上報區建設局及區城管局。
各相關主管部門、房地產企業、中介服務機構和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根據自查存在的問題,積極進行整改并有針對性地做好堵塞漏洞、建章立制工作。
2.7月1日——7月31日,檢查階段。在房地產企業、中介服務機構和物業管理企業自查的基礎上,各相關主管部門針對企業自查情況進行檢查,對有投訴舉報的項目進行重點檢查。對檢查中發現問題的項目,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依法進行處罰。
3.8月1日——8月31日,抽查階段。由區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抽查,重點抽查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群眾集中投訴舉報的相關管理部門、開發企業、中介服務機構和物業管理企業。對檢查過程中發現整改不力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
(三)匯總、總結階段。(9月1日——12月31日)
1.9月1日前,各相關管理部門按照責任分工,對專項整治情況進行分析總結,連同依法查處的典型案例,形成書面報告報區聯席會議辦公室。
9月5日前區聯席會議辦公室把檢查情況及各職能部門查處的典型案例以書面形式報市聯席會議辦公室。
2.9月——10月,迎接省、市有關部門的聯合檢查。
3.11月——12月,迎接國家有關部門組織的抽查。
(四)鞏固階段。(2009年2—3月)
重點是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整治成果。各部門要針對專項整治工作中發現的問題,不斷強化管理,著力增加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有效供給,穩定住房價格,進一步完善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
六、整治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在去年全市開展的整頓和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工作中,依法查處了一批違法違規企業,并對部分典型案例進行了曝光,取得了較好的效果。雖然我區的房地產市場秩序不規范現象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并未徹底解決,企業違規經營行為依然時有發生,房地產市場秩序仍有待于進一步規范。各有關部門一定要立足工作實際,把思想統一到八部委《關于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的通知》要求上來,統一到中央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的精神上來,高度重視并扎實推進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
(二)精心部署,密切配合。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是一項系統工作,涉及政府工作的多個方面及各部門,各相關管理部門要按實施方案精心組織實施。按照職責分工,對相關部門的責任目標進行了分解(附件2),各相關部門要緊緊圍繞責任目標,各負其責,建立信息共享、情況互動、聯動查處、齊抓共管的協調機制,防止產生管理、查處上的漏洞。
為確保專項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建立違法行為舉報、投訴受理制度,聯席會議制度,部門之間通報制度。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均要設立并公布舉報電話,舉報電話實行首問負責制,對不屬于本單位職責范圍的舉報投訴,受理單位負責記錄并填寫《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投訴舉報(件)轉辦單》(附件3),轉相關管理部門處理。聯席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因工作需要或成員單位請求,經召集人同意,可臨時決定召開聯席會議。聯席會議辦公室每半月召開一次碰頭會,對在排查和群眾舉報投訴中發現的案件線索進行梳理,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
問題一:稅源管理手段相對滯后。在當前稅源管理過程中,單一地以實現稅收的多少將納稅人劃分為重點稅源和非重點稅源,工作重心側重于重點稅源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忽視了非重點戶、非重點稅源、某些行業、某些區域及工作環節的管理,造成稅源管理“頭重腳輕”,征管基礎薄弱,給一些蓄意偷逃稅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傳統的稅源管理手段相繼取消而喪失,而新的信息管理手段又未到位,基層稅務干部普遍感到茫然和無所適從。有的被動地等待信息化建設的發展,寄希望于省局為他們提供“一步到位”的辦法和手段。雖然近些年加大了信息化的建設,實現了征管業務流程微機管理,但目前稅源管理系統只能完成一些基本的統計工作,對稅源的狀況不能運用大量的信息數據庫進行調研、分析和預測。此外,還建立沒有完全意義上的稅源監控網絡和管理監控機制,納稅人生產經營信息傳遞渠道單一、滯后。
問題二:稅源管理機構職能“缺位”。在新一論征管改革中,隨著征、管、查分離和計算機技術的廣泛運用,稅務專管員的職能發生了變化,由“管戶”為主逐漸過渡到以“管事”為主,這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人情稅”和“關系稅”,有利于稅務系統的廉政建設,改革的方向是對的。但是,在一些地方也出現了“兩少一多”現象:稅收管理員下戶調查研究的少了,對納稅人的經營情況、繳稅情況及稅收結構進行認真分析的少了,依靠納稅戶自行申報來掌握稅源、指導征收的多了。如申報不實,出了偷漏稅問題則由稽查部門去處理。這樣一來,在稅源的管理上便出現了“空檔”,管事與管戶在相當程度上脫了節。由于征、管、查之間始終處于變動磨合的狀態,未達到統一和規范,稅源管理的職能存在“缺位”現象。辦稅大廳征收人員不再下戶,就表征稅,被動接受納稅人的申報資料,并不能主動收集納稅人的生產經營和稅源變動情況;基層分局(所)的稅收管理員對稅源控管乏力,由過去的專管員下廠了解企業生產經營情況變成了遠離企業、坐看報表的靜態管理,對轄區內的稅源底數不清,戶籍不明,造成大戶管不細、小戶漏管多,“疏于管理、責任淡化"的問題凸現。
問題三:部門協調配合不得力。從外部來看,涉及稅源管理最緊密的工商、國稅、銀行、質監、土管、城建、地稅等部門之間的協作配合還沒有真正建立起來,不能進行有效的信息傳遞,更談不上信息高度共享。從內部來看,征、管、查三部門、機關科(股)室之間、上級局與下級局之間在強化稅源管理方面還存在工作脫節,協調配合不暢,沒有形成各部門齊抓共管、密切配合、協調一致的良性稅源管理機制,適應現代稅源管理的監控體系還沒有建立起來。
問題四:稅源管理力量有待進一步加強。在稅源管理過程中,困擾基層的一個主要問題就是征管力量不足,城鄉稅源管理人力資源分配不合理,存在基層稅源少、人員多,而城區或重點稅源單位稅收任務重、人員少;機關管理人員多、一線稅源管理人員少等不合理現象。基層稅源管理人員應付事務性工作繁重,很難集中精力開展稅源控管,以致對納稅人的信息掌握不全。同時存在部分地區稅收管理員制度落實不到位,稅收管理員日常工作存在任務不明、目標不清、考核不到位的問題。稅收管理員業務水平參次不齊,適應現代稅收征管的工作能力和稅收執法水平不高,工作缺乏主動,不能很好地履行工作職責。
問題五:經濟出現多元化,增加了稅源管理的難度。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知識經濟與網絡時代的來臨,我國經濟與世界經濟深度接軌,各種所有制形式的經濟主體跨國家、跨地區、跨行業相互滲透,長期并存,使納稅主體呈現多元化;混合經濟、網上交易、資產重組等加劇,使征稅對象呈現多元化;經濟主體經營活動的多樣性,使其收入來源也呈多元化,增加了納稅環節確認難度,稅源監管的復雜性與日俱增。而稅務機關對這些變化的應對措施相對滯后,使稅源管理工作陷于被動。
二、加強稅源管理的建議
今年,省局把稅源管理作為三大重點工作之一,提得高度可見,重要性之強。要全面提高稅源控管水平,必須改變傳統的監控思維模式,樹立科學化、精細化、規范化的管理理念,充分利用信息技術,通過人機結合強化對稅源的管理和監控。
(一)理順關系,明確職責,全面建立稅源管理體系。
按照加強管理、講求效率和有利于服務的原則,科學設置基層稅源管理機構,合理調整征管職能,實現稅源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規范化。按照以事定崗、以崗定責、權責統一的原則,建立統一、規范的崗責標準體系,進一步明確征、管、查三部門的職責分工,避免各環節、崗位之間職責交叉或缺位,三部門應加強業務銜接,既要分工,又要協作;既要制約,又要協調,凝集征、管、查合力,實現三者的有機結合,提高稅源管理的整體效能。搞好征管信息系統前、后臺的業務整合與銜接,加強協調配合,做到分工不分家,防止推諉扯皮、效率低下等問題的發生,保證征管業務流程銜接緊密、運轉高效。縣(區)局管理股應為專門的稅源管理部門,主要負責稅源的收集、匯總、分析,監督指導基層分局(所)加強稅源管理;稽查局、辦稅服務廳作為稅源監控的輔助管理部門,主要負責納稅人的稅源采集及稅收征管相關情況的反饋工作。基層分局(所)為稅源管理的主力軍,經常深入到納稅單位進行稅源調查分析,監控掌握納稅人的生產經營、稅源變化情況,掌握一些非常規性的稅源變化情況,特別要加強對改制企業、有偷稅嫌疑的企業、漏征漏管戶、新辦戶、停(歇)業戶、注銷戶、非正常戶等納稅人的監控工作,減少稅收死角。定期、不定期地組織稅收管理員,對某一地區、某一行業的稅源進行專項檢查、調查、預測、分析和控管,將稅源監控置于征管之中,在征管中尋找稅源、監控稅源。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征管、稅政、法制、發票、計財、信息中心、監查審計等部門之間的協調運行機制,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的專業特長和職能功效,積極為基層部門強化稅源管理提供指導、幫助和監督,多渠道多領域地實現稅源的精細化、規范化管理,全方位地構建稅源管理體系。
(二)以人為本,注重實效,把稅收管理員制度落到實處。
1、科學配置人力資源,充實稅收管理員隊伍。縣(區)級局、基層分局要綜合考慮所管轄的稅源數量、稅源結構、稅源地域分布、稅源發展趨勢、基層人員數量與素質等因素,按照稅源管理的需要,結合起征點提高,農村稅源向城鎮轉移和集中的特點,重新整合優化稅收管理員隊伍,科學合理配置人力資源,優先保證對大企業、納稅信用等級較低企業以及城區等重點稅源戶的監管需要,并引入風險管理機制,將管理重點放在稅源流失風險較大的環節和領域,以實現管理效益的最大化。加強稅收管理員的培訓,按照“干什么、學什么,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結合崗位的專業特點和管理的難易程度,有針對性地加強稅收管理員知識更新和技能培訓,切實提高稅收管理員的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
2、建立健全崗責體系,明確稅收管理員職責。積極探索稅收管理員能級管理激勵機制,根據工作難易程度和稅收管理員的能力差異分配任務,做到以能定級,按級定崗,以崗定責,嚴格考核,獎懲分明,充分調動和發揮稅收管理員工作積極性。建立健全稅收管理員崗責體系,按照稅收管理員工作崗位的不同,規范工作流程,明確職能定位和工作重點,減少日常的應付性事務工作,確保稅收管理員有時間、有精力從事稅源管理工作。實行稅收管理員工作底稿制度,規范稅收管理員的執法行為,形成執法有記錄、過程可監控、結果可核查、績效可考核的良性循環機制。
3、建立稅收管理員工作平臺,提高工作效率。積極利用信息技術輔助稅收管理員開展工作,要在征管業務核心軟件基礎上拓展功能,研究開發稅收管理員工作平臺。通過工作平臺規范和固化稅收管理員的工作任務,按照工作流事項,自動分配任務,自動提示完成狀態,變人找事為事找人,方便管理員查詢各項涉稅信息。圍繞管理員工作重點,通過分析、預警、監控、評估、篩選、異常信息處理、臺帳、工作總結等功能模塊,解決管理員“管什么”、“怎么管”、“管沒管”的問題,提高稅收管理員工作的實效性和針對性,有效地加強稅源管理,提高稅收征管的質量和效率。
(三)創新手段,改進方法,實現稅源精細化管理。
1、加強戶籍管理,夯實稅源基礎。基層分局(所)要分區域、分經濟類型、分行業、分類別、分戶建立納稅人戶籍檔案。健全房屋、土地、車輛等信息數據庫。充分運用稅收信息化的手段,加強戶籍管理,做到實有戶數與系統機內戶數一致。加強對納稅人開業、變更、停(復)業、注銷、非正常戶以及外出經營報驗登記等日常管理,定期組織開展戶籍管理情況的專項清理工作,減少漏征漏管戶。
2、堅持屬地原則,實施分類管理。實行分類組織與管理,是目前國際上較為推崇的征管組織形式。根據納稅人規模、行業、企業存續時間、經營特點和信用等級等實行稅源分類管理。重點抓好五項工作:一是抓好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項目、重點稅種等“五個重點”,建立健全重點稅源管理和跟蹤監控制度;二是抓好房地產業、建筑業稅收征管。尤其是這兩行業中的所得稅和土地增值稅征管難度大、漏洞多,要進一步認真研究,全面落實房地產稅收一體化;三是抓好個體經營大戶的征收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規范個體經營大戶的征管,使其生產經營的實際稅負接近申報征收入庫的稅款,減少稅收流失;四是抓好娛樂業、飲食業等高利潤行業的挖潛增收。五是抓好不同納稅信用等級納稅人的管理與服務。
3、加強源頭控制、稅收分析和納稅評估。一是要做到源頭控制與稅收分析相結合。源頭控制就是通過調查研究了解和掌握納稅人實現的稅款數量,以及各稅種收入的潛在分布情況,以便征收過程中心中有數,防止稅源流失。稅收分析主要是對稅收收入的來源和結構進行研究分析,從中了解經濟發展狀況和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情況,以便調整稅收工作部署和征管重點。事前源頭控制和事后稅收分析,兩者都很重要,都是稅源管理的有效方法。但在實踐中,一些單位往往重視一頭而忽視了另一頭,兩者未有機結合起來。有的甚至兩者都未給予足夠的重視,收稅憑經驗,既不作稅源調查也不作事后分析,收稅收到多少算多少,收到哪里算哪里,只要完成任務就行。這種做法難免帶來有稅未收足或收“過頭稅”的問題。要實現源頭控制和稅收分析的最佳結合,要求每個稅收管理員都要做到眼勤、腿勤、手勤,認真負責,不坐等納稅申報等資料,把室內靜態分析與深入納稅戶實施稅源跟蹤或動態管理緊密結合起來,積極主動地掌握稅源情況,并善于從調查分析中發現問題,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二是要扎實推進納稅評估。積極探索建立納稅評估管理平臺,運用指標分析、模型分析等各種行之有效的方法,對納稅人納稅申報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分析評估。在評估工作中,注重綜合評估與分稅種評估的有機結合,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注重人機結合。三是建立稅收分析、納稅評估、稅源監控和稅務稽查之間的互動機制。形成稅收分析指導納稅評估,納稅評估用于稅源管理和稅款征收,并為稅務稽查提供案源,稅務檢查與稽查又促進分析與評估,促進完善稅收政策、改進稅收征管的工作機制。
4、加強發票管理,強化“以票控稅”。大力推進“逐筆開具發票,獎勵索取發票,方便查詢辨偽,推行稅控器具”的發票管理機制創新,實行消費者監督、稅控器具電子監督、稅務監督多管齊下,促使納稅人依法開具、使用發票,促進地稅機關“以票控稅”,強化稅源監控。要抓住發票管理的關鍵環節,改進和完善發票“驗舊售新”工作。積極穩妥地推廣應用稅控器具,要將稅控器具記錄的開票數據與納稅申報數據進行比對,嚴格按規定征稅,真正發揮稅控器具控稅作用。
5、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強稅源管理。按照“功能齊全、監控有力”的原則,進一步擴大征管業務軟件的涵蓋范圍,研究開發統一的計算機軟件進行監控管理,將管理的觸角伸向城鄉各個角落,覆蓋整個稅源分布點和所有納稅戶;進一步拓寬與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的信息交換,形成信息聯網;積極推行多元化電子申報、網絡申報,建成一個“集中管理、相互依托、數據規范、信息共享”的稅務綜合信息庫,并使之成為信息處理中心和稅源監控中心。同時,以綜合征管軟件應用為載體向深度發展,積極開發一些輔助程序,提高數據綜合利用率,迅速、準確地進行稅收經濟指標和企業財務指標的分析,滿足監控、分析和決策的需要。充分利用征管業務信息省級集中優勢,運用數據倉庫,對各級稅源數據逐級分析與查詢,實現對征管工作質量與效率考核評價的程序化和自動化,確保稅源管理各項目標的實現。
(四)加強稽查,整頓秩序,營造公平競爭的稅收環境。
一是以日常檢查為重點,堵塞征管漏洞。建立完善日常檢查管理辦法,規范日常檢查工作程序,提高日常檢查的效能。處理好日常檢查與稽查兩者之間的關系,把日常檢查作為納稅評估與稽查之間的橋梁和紐帶,構建一種以納稅評估為基礎,以日常檢查為紐帶,以稽查為總閘的良性互動機制;二是加大稽查打擊力度,整頓稅收秩序。樹立“重點稽查”的意識,對一些稅收秩序比較混亂、征管基礎比較薄弱的地區與行業,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稅收治理,加大對涉稅違法行為的查處和打擊力度,力爭做到檢查一個行業規范一個行業的稅收秩序;三是積極開展涉稅違法案件的分析、解剖和宣傳曝光工作。對查處的案件特別是典型案件要進行分析解剖,研究發案規律、作案特點和手段,及時發現稅收政策和管理上的漏洞,提出打擊、防范和堵塞漏洞的措施,并選擇典型案件進行曝光宣傳。
問題一:稅源管理機構職能“缺位”。在新一論征管改革中,隨著征、管、查分離和計算機技術的廣泛運用,稅務專管員的職能發生了變化,由“管戶”為主逐漸過渡到以“管事”為主,這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人情稅”和“關系稅”,有利于稅務系統的廉政建設,改革的方向是對的。但是,在一些地方也出現了“兩少一多”現象:稅收管理員下戶調查研究的少了,對納稅人的經營情況、繳稅情況及稅收結構進行認真分析的少了,依靠納稅戶自行申報來掌握稅源、指導征收的多了。如申報不實,出了偷漏稅問題則由稽查部門去處理。這樣一來,在稅源的管理上便出現了“空檔”,管事與管戶在相當程度上脫了節。由于征、管、查之間始終處于變動磨合的狀態,未達到統一和規范,稅源管理的職能存在“缺位”現象。辦稅大廳征收人員不再下戶,就表征稅,被動接受納稅人的申報資料,并不能主動收集納稅人的生產經營和稅源變動情況;基層分局(所)的稅收管理員對稅源控管乏力,由過去的專管員下廠了解企業生產經營情況變成了遠離企業、坐看報表的靜態管理,對轄區內的稅源底數不清,戶籍不明,造成大戶管不細、小戶漏管多,“疏于管理、責任淡化"的問題凸現。
問題二:稅源管理手段相對滯后。在當前稅源管理過程中,單一地以實現稅收的多少將納稅人劃分為重點稅源和非重點稅源,工作重心側重于重點稅源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忽視了非重點戶、非重點稅源、某些行業、某些區域及工作環節的管理,造成稅源管理“頭重腳輕”,征管基礎薄弱,給一些蓄意偷逃稅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傳統的稅源管理手段相繼取消而喪失,而新的信息管理手段又未到位,基層稅務干部普遍感到茫然和無所適從。有的被動地等待信息化建設的發展,寄希望于省局為他們提供“一步到位”的辦法和手段。雖然近些年加大了信息化的建設,實現了征管業務流程微機管理,但目前稅源管理系統只能完成一些基本的統計工作,對稅源的狀況不能運用大量的信息數據庫進行調研、分析和預測。此外,還建立沒有完全意義上的稅源監控網絡和管理監控機制,納稅人生產經營信息傳遞渠道單一、滯后。
問題三:部門協調配合不得力。從外部來看,涉及稅源管理最緊密的工商、國稅、銀行、質監、土管、城建、地稅等部門之間的協作配合還沒有真正建立起來,不能進行有效的信息傳遞,更談不上信息高度共享。從內部來看,征、管、查三部門、機關科(股)室之間、上級局與下級局之間在強化稅源管理方面還存在工作脫節,協調配合不暢,沒有形成各部門齊抓共管、密切配合、協調一致的良性稅源管理機制,適應現代稅源管理的監控體系還沒有建立起來。
問題四:稅源管理力量有待進一步加強。在稅源管理過程中,困擾基層的一個主要問題就是征管力量不足,城鄉稅源管理人力資源分配不合理,存在基層稅源少、人員多,而城區或重點稅源單位稅收任務重、人員少;機關管理人員多、一線稅源管理人員少等不合理現象。基層稅源管理人員應付事務性工作繁重,很難集中精力開展稅源控管,以致對納稅人的信息掌握不全。同時存在部分地區稅收管理員制度落實不到位,稅收管理員日常工作存在任務不明、目標不清、考核不到位的問題。稅收管理員業務水平參次不齊,適應現代稅收征管的工作能力和稅收執法水平不高,工作缺乏主動,不能很好地履行工作職責。
問題五:經濟出現多元化,增加了稅源管理的難度。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知識經濟與網絡時代的來臨,我國經濟與世界經濟深度接軌,各種所有制形式的經濟主體跨國家、跨地區、跨行業相互滲透,長期并存,使納稅主體呈現多元化;混合經濟、網上交易、資產重組等加劇,使征稅對象呈現多元化;經濟主體經營活動的多樣性,使其收入來源也呈多元化,增加了納稅環節確認難度,稅源監管的復雜性與日俱增。而稅務機關對這些變化的應對措施相對滯后,使稅源管理工作陷于被動。
二、加強稅源管理的建議
今年,省局把稅源管理作為三大重點工作之一,提得高度可見,重要性之強。要全面提高稅源控管水平,必須改變傳統的監控思維模式,樹立科學化、精細化、規范化的管理理念,充分利用信息技術,通過人機結合強化對稅源的管理和監控。
(一)理順關系,明確職責,全面建立稅源管理體系。
按照加強管理、講求效率和有利于服務的原則,科學設置基層稅源管理機構,合理調整征管職能,實現稅源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規范化。按照以事定崗、以崗定責、權責統一的原則,建立統一、規范的崗責標準體系,進一步明確征、管、查三部門的職責分工,避免各環節、崗位之間職責交叉或缺位,三部門應加強業務銜接,既要分工,又要協作;既要制約,又要協調,凝集征、管、查合力,實現三者的有機結合,提高稅源管理的整體效能。搞好征管信息系統前、后臺的業務整合與銜接,加強協調配合,做到分工不分家,防止推諉扯皮、效率低下等問題的發生,保證征管業務流程銜接緊密、運轉高效。縣(區)局管理股應為專門的稅源管理部門,主要負責稅源的收集、匯總、分析,監督指導基層分局(所)加強稅源管理;稽查局、辦稅服務廳作為稅源監控的輔助管理部門,主要負責納稅人的稅源采集及稅收征管相關情況的反饋工作。基層分局(所)為稅源管理的主力軍,經常深入到納稅單位進行稅源調查分析,監控掌握納稅人的生產經營、稅源變化情況,掌握一些非常規性的稅源變化情況,特別要加強對改制企業、有偷稅嫌疑的企業、漏征漏管戶、新辦戶、停(歇)業戶、注銷戶、非正常戶等納稅人的監控工作,減少稅收死角。定期、不定期地組織稅收管理員,對某一地區、某一行業的稅源進行專項檢查、調查、預測、分析和控管,將稅源監控置于征管之中,在征管中尋找稅源、監控稅源。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征管、稅政、法制、發票、計財、信息中心、監查審計等部門之間的協調運行機制,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的專業特長和職能功效,積極為基層部門強化稅源管理提供指導、幫助和監督,多渠道多領域地實現稅源的精細化、規范化管理,全方位地構建稅源管理體系。
(二)以人為本,注重實效,把稅收管理員制度落到實處。
1、科學配置人力資源,充實稅收管理員隊伍。縣(區)級局、基層分局要綜合考慮所管轄的稅源數量、稅源結構、稅源地域分布、稅源發展趨勢、基層人員數量與素質等因素,按照稅源管理的需要,結合起征點提高,農村稅源向城鎮轉移和集中的特點,重新整合優化稅收管理員隊伍,科學合理配置人力資源,優先保證對大企業、納稅信用等級較低企業以及城區等重點稅源戶的監管需要,并引入風險管理機制,將管理重點放在稅源流失風險較大的環節和領域,以實現管理效益的最大化。加強稅收管理員的培訓,按照“干什么、學什么,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結合崗位的專業特點和管理的難易程度,有針對性地加強稅收管理員知識更新和技能培訓,切實提高稅收管理員的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2、建立健全崗責體系,明確稅收管理員職責。積極探索稅收管理員能級管理激勵機制,根據工作難易程度和稅收管理員的能力差異分配任務,做到以能定級,按級定崗,以崗定責,嚴格考核,獎懲分明,充分調動和發揮稅收管理員工作積極性。建立健全稅收管理員崗責體系,按照稅收管理員工作崗位的不同,規范工作流程,明確職能定位和工作重點,減少日常的應付性事務工作,確保稅收管理員有時間、有精力從事稅源管理工作。實行稅收管理員工作底稿制度,規范稅收管理員的執法行為,形成執法有記錄、過程可監控、結果可核查、績效可考核的良性循環機制。3、建立稅收管理員工作平臺,提高工作效率。積極利用信息技術輔助稅收管理員開展工作,要在征管業務核心軟件基礎上拓展功能,研究開發稅收管理員工作平臺。通過工作平臺規范和固化稅收管理員的工作任務,按照工作流事項,自動分配任務,自動提示完成狀態,變人找事為事找人,方便管理員查詢各項涉稅信息。圍繞管理員工作重點,通過分析、預警、監控、評估、篩選、異常信息處理、臺帳、工作總結等功能模塊,解決管理員“管什么”、“怎么管”、“管沒管”的問題,提高稅收管理員工作的實效性和針對性,有效地加強稅源管理,提高稅收征管的質量和效率。
(三)創新手段,改進方法,實現稅源精細化管理。
1、加強戶籍管理,夯實稅源基礎。基層分局(所)要分區域、分經濟類型、分行業、分類別、分戶建立納稅人戶籍檔案。健全房屋、土地、車輛等信息數據庫。充分運用稅收信息化的手段,加強戶籍管理,做到實有戶數與系統機內戶數一致。加強對納稅人開業、變更、停(復)業、注銷、非正常戶以及外出經營報驗登記等日常管理,定期組織開展戶籍管理情況的專項清理工作,減少漏征漏管戶。
2、堅持屬地原則,實施分類管理。實行分類組織與管理,是目前國際上較為推崇的征管組織形式。根據納稅人規模、行業、企業存續時間、經營特點和信用等級等實行稅源分類管理。重點抓好五項工作:一是抓好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項目、重點稅種等“五個重點”,建立健全重點稅源管理和跟蹤監控制度;二是抓好房地產業、建筑業稅收征管。尤其是這兩行業中的所得稅和土地增值稅征管難度大、漏洞多,要進一步認真研究,全面落實房地產稅收一體化;三是抓好個體經營大戶的征收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規范個體經營大戶的征管,使其生產經營的實際稅負接近申報征收入庫的稅款,減少稅收流失;四是抓好娛樂業、飲食業等高利潤行業的挖潛增收。五是抓好不同納稅信用等級納稅人的管理與服務。
3、加強源頭控制、稅收分析和納稅評估。一是要做到源頭控制與稅收分析相結合。源頭控制就是通過調查研究了解和掌握納稅人實現的稅款數量,以及各稅種收入的潛在分布情況,以便征收過程中心中有數,防止稅源流失。稅收分析主要是對稅收收入的來源和結構進行研究分析,從中了解經濟發展狀況和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情況,以便調整稅收工作部署和征管重點。事前源頭控制和事后稅收分析,兩者都很重要,都是稅源管理的有效方法。但在實踐中,一些單位往往重視一頭而忽視了另一頭,兩者未有機結合起來。有的甚至兩者都未給予足夠的重視,收稅憑經驗,既不作稅源調查也不作事后分析,收稅收到多少算多少,收到哪里算哪里,只要完成任務就行。這種做法難免帶來有稅未收足或收“過頭稅”的問題。要實現源頭控制和稅收分析的最佳結合,要求每個稅收管理員都要做到眼勤、腿勤、手勤,認真負責,不坐等納稅申報等資料,把室內靜態分析與深入納稅戶實施稅源跟蹤或動態管理緊密結合起來,積極主動地掌握稅源情況,并善于從調查分析中發現問題,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二是要扎實推進納稅評估。積極探索建立納稅評估管理平臺,運用指標分析、模型分析等各種行之有效的方法,對納稅人納稅申報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分析評估。在評估工作中,注重綜合評估與分稅種評估的有機結合,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注重人機結合。三是建立稅收分析、納稅評估、稅源監控和稅務稽查之間的互動機制。形成稅收分析指導納稅評估,納稅評估用于稅源管理和稅款征收,并為稅務稽查提供案源,稅務檢查與稽查又促進分析與評估,促進完善稅收政策、改進稅收征管的工作機制。
4、加強發票管理,強化“以票控稅”。大力推進“逐筆開具發票,獎勵索取發票,方便查詢辨偽,推行稅控器具”的發票管理機制創新,實行消費者監督、稅控器具電子監督、稅務監督多管齊下,促使納稅人依法開具、使用發票,促進地稅機關“以票控稅”,強化稅源監控。要抓住發票管理的關鍵環節,改進和完善發票“驗舊售新”工作。積極穩妥地推廣應用稅控器具,要將稅控器具記錄的開票數據與納稅申報數據進行比對,嚴格按規定征稅,真正發揮稅控器具控稅作用。
5、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強稅源管理。按照“功能齊全、監控有力”的原則,進一步擴大征管業務軟件的涵蓋范圍,研究開發統一的計算機軟件進行監控管理,將管理的觸角伸向城鄉各個角落,覆蓋整個稅源分布點和所有納稅戶;進一步拓寬與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的信息交換,形成信息聯網;積極推行多元化電子申報、網絡申報,建成一個“集中管理、相互依托、數據規范、信息共享”的稅務綜合信息庫,并使之成為信息處理中心和稅源監控中心。同時,以綜合征管軟件應用為載體向深度發展,積極開發一些輔助程序,提高數據綜合利用率,迅速、準確地進行稅收經濟指標和企業財務指標的分析,滿足監控、分析和決策的需要。充分利用征管業務信息省級集中優勢,運用數據倉庫,對各級稅源數據逐級分析與查詢,實現對征管工作質量與效率考核評價的程序化和自動化,確保稅源管理各項目標的實現.
(四)加強稽查,整頓秩序,營造公平競爭的稅收環境。
一是以日常檢查為重點,堵塞征管漏洞。建立完善日常檢查管理辦法,規范日常檢查工作程序,提高日常檢查的效能。處理好日常檢查與稽查兩者之間的關系,把日常檢查作為納稅評估與稽查之間的橋梁和紐帶,構建一種以納稅評估為基礎,以日常檢查為紐帶,以稽查為總閘的良性互動機制;二是加大稽查打擊力度,整頓稅收秩序。樹立“重點稽查”的意識,對一些稅收秩序比較混亂、征管基礎比較薄弱的地區與行業,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稅收治理,加大對涉稅違法行為的查處和打擊力度,力爭做到檢查一個行業規范一個行業的稅收秩序;三是積極開展涉稅違法案件的分析、解剖和宣傳曝光工作。對查處的案件特別是典型案件要進行分析解剖,研究發案規律、作案特點和手段,及時發現稅收政策和管理上的漏洞,提出打擊、防范和堵塞漏洞的措施,并選擇典型案件進行曝光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