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礦山生態修復概念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關鍵詞:生態環境;礦山;贛州市
中圖分類號:X171 文獻標識碼:A
1 引言
贛州作為江西省第二大城市,轄區內礦產資源豐富,是世界重要的鎢產地,有著“世界鎢都”之美譽。全市已發現礦種106種,查明資源儲量的有75種,現有各類礦產地1400多處。已利用礦產54種,全市保有礦產儲量潛在經濟價值約4000億元【1】,境內發現的砷釔礦、黃釔鉭礦為我國首次發現的礦物。其中,2011年稀土和鎢及其應用產業的主營業務的收入約640億元,較前一年度增長93.5%,尚有眾多礦產點處于待開采中。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對周邊的生態環境必然會造成或多或少的破壞性影響,這就需要加強礦產資源生態環境的保護力度,這對于調整產業結構、淘汰落后產能(包括礦能)、用環境保護優化經濟發展、提高資源利用率、節能減排、保護生態環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2】。
2 礦山開采對環境的影響
2.1 破壞土地資源
露天采礦、開挖以及廢渣、廢石和尾礦堆放、礦區道路的修建以及廠房的建設等,都會造成土地資源被大量占用,許多地方開采后的地面呈現出大面積沉降和塌陷,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嚴重,每年由此造成巨大土地資源浪費。2012年4月,經有關部門調查的環境報告顯示,贛州18個縣(市、區),設計廢棄稀土礦山的有302個,遺留的尾礦(廢渣)1.91億t,被破壞的山林面積達97.34km2。
2.2 誘發地質災害
礦山的大量開采和相關工程的開工建設會給礦區周邊的地形地貌產生較大影響,長期的地下開采和邊坡開挖容易導致一些地質結構復雜地區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的發生。以贛州為例,2011年全市共發生各類地質災害19起,造成直接經濟損失63萬元,而截至2012年6月底,該市已發生地質災害達到91起,其中礦山的廢石堆、排土場等工程建設造成新的高陡邊坡和不穩定斜坡的產生,也是誘發地質災害的一大原因。
2.3 增加水資源污染程度
礦山開采對地表水和地下水資源的影響較大,一些礦區廢砂的直接堆放,以及落后工藝的使用造成大量的選礦水和選礦廢水被直接排入到地表中,而對于露天礦山而言一旦遇到雨水時便容易形成大量的廢水被排到周邊河流湖泊中。近年來隨著開采技術的提升,礦產資源的開采強度和延伸速度都較以往有大幅度提高,導致地下水資源水位下降,嚴重影響周邊居民的生產生活。
2.4 損害生物多樣性
據不完全統計,我國每年被采礦破壞的森林面積達106萬hm2,草地被破壞的面積為263萬hm2。礦山的開采,大量水土流失、植被被清除,加上土壤退化、水資源的缺失等等都會造成周邊被廢棄的土層變薄、微生物活性差,由此導致被損害的生物系統恢復變得異常緩慢。這些嚴重威脅了動植物生存,對礦區生物多樣的維持是致命性打擊,也使得礦物生物多樣性的損失具有不可逆性。
3 礦山生態恢復理論
3.1 生態恢復概念
生態恢復是指對生態系統停止人為的侵擾,以減輕生態負荷壓力,依靠生態系統自我調節使其朝著有序的方向演化;或者輔之以一定的人工措施,使遭受破壞的生態系統逐步向良性循環方向發展。對于礦山生態系來說,就是指礦山開采后土地的治理和恢復,是為了建立與當地自然生態相和諧的人工生態系統,恢復礦區廢棄地的生物學潛力,并且有利于礦區土地的重新利用【3】。
3.2 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方法
礦山生態恢復是以生態環境恢復為核心,研究如何根據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因礦施治,落實礦山生態環境恢復工作,從而取得生態、經濟、社會的最佳綜合效益【4】。本文以露天礦山為例,就礦山生態恢復技術方法略作淺析。
露天采礦場生態恢復與重建暴露采場邊坡的生態恢復與重建和采空區的生態恢復與重建【5】。在邊坡生態恢復與重建中應重點做好邊坡的穩定性治理恢復工作,為此可以分不同情況進行技術選擇:對于那些坡度不符合設計規劃要求的,比如開采面超過山頂的邊坡應當采取消坡減裁的辦法,而對那些不是很高的此類邊坡,可以采取填方壓坡腳技術方法;對于邊坡處于富水區的要首先進行排水工作;對一些地質條件復雜容易形成滑坡的巖體,就需要采取抗滑樁或者是擋石壩的辦法穩固邊坡。做好邊坡的穩定工作只是露天礦山生態環境修復的第一步,還需要對被破壞的植被就行恢復,這就需要結合礦山環境特點選擇一些耐旱、耐熱,以及具有美化、易采集的植被物種,然后將選取的物種根據礦山環境采取噴混播型、魚鱗坑型、營造臺階型以及原生植物移植等綠化工藝進行恢復。對于露天采空區的生態恢復與重建,目前我國采取的主要3種技術模式【6】:即農林利用、蓄水利用生態重建模式以及挖深墊淺,綜合利用等。
4 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構想
礦山生態恢復是一項綜合性多學科課題,它包括地貌再開發、生產能力的恢復、生態綜合性、經濟和美學價值等問題【7】。這就需要在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工作中將可持續發展理論與恢復生態學和景觀生態學理論結合起來加以運用。本文結合贛州礦山資源開采現狀為例,就如何做好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提出如下對策。
(1)認真貫徹落實《土地管理法》和《礦山土地復墾規定》,嚴格把礦山生態環境治理恢復與開采結合起來,嚴格“誰開采、誰復墾”的原則,此外,礦業管理部門和企業管理者要給予重視,嚴格把礦上生態恢復納入企業和單位的考評中。
(2)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既需要時間也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贛州轄區內被廢棄的稀土礦區有302個,毀壞土地面積達97.34km2,2005~2022年,各級部門累計投入廢棄礦山治理為1.928億元,而要整個贛州市內稀土礦山環境恢復就高達380億元【8】,這就迫切需要明確和拓寬礦山生態恢復的資金來源渠道。建立一個多渠道、寬領域、廣覆蓋、多元化的礦山環境恢復投資機制,對于那些歷史中形成的廢棄礦山生態環境的恢復治理可以采取:向國家或上級負責土地復墾開發的部門申請專項復墾經費,爭取財政支持;或者申請國家環保與治理方面的專項經費;可以采取市場化的融資模式,將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與礦山開山、礦山租賃等相結合的方式,兌現“誰恢復、誰受益”的原則擴大融資來源渠道。對于一些礦山開采時間較久,或者是那些即將停產的礦山,企業無法獨自承擔恢復費用的,政府應加大補貼力度,此外也要企業合理負擔部分費用。政府以及科研機構也要加強對礦山生態恢復技術的研發力,建立恢復生態學方面人才培養的中長期計劃。
(3)完善政策落實保障工作。贛州轄區內的所有市縣要以已經出臺的《江西省礦山環境保護欲治理規劃(2006-2015年)》和《贛州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08-2015年)》這兩個文件為根本,切實加大《贛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盒治理工作的意見》貫徹執行的力度。
(4)根據贛州市地質結構復雜、礦產種類繁多等自然地質環境的實際,有針對性的制定礦山生態修復的技術方案。例如對塌陷區、尾礦污染區以及金屬礦和非金屬礦的特征差異,采取生物修復和工程修復等相結合的辦法,因地制宜地做好礦山生態環境的恢復工作。
(5)有針對性地選擇部分礦山生態環境破壞較為嚴重的區域先行先試,然后將成功經驗再向全市范圍內推廣,做到從點到面地推行效果。
參考文獻:
[1]謝國華.贛州市礦山生態環境現狀及保護對策.[J]江西化工,2009(3):144~146.
[2]李干杰.強調積極探索礦產資源生態環境保護新道路[EB/OL].[2010-09-30].http:///gzdt/2010-09/30/content_1713926.htm.
[3]李 禮,趙 慶.礦山污染控制與生態恢復進展研究.[J]能源環境保護,2008,22(4):13~15.
[4]卞正富,張國良.煤礦區土地復墾的理論和方法[J].地域開發與研究,1994,5(1):3~10.
[5]胡振琪.露天煤礦土地復墾研究[M].北京:煤炭工業出版社,1995.
[6]胡振琪,楊秀紅,鮑 艷,等.論礦區生態環境修復[J].資源與環境,2005(1):38~43.
摘要:本文作者從法律角度對礦產資源在開發過程中的生態補償的概念進行界定,在總結我國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機制建設現狀的基礎上,對我國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法律機制的完善提出了合理的建議,以達到能促進我國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與利用,使礦區的生態安全和采礦業能夠可持續發展的目的。
關鍵詞:礦產資源;生態補償;礦區生態補償;法律機制;
1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的概念和含義
1.1生態補償的概念
本文可以將其大概總結為兩種含義:
一是指自然生態補償。《環境科學大辭典》將其定義為“生物有機體、種群、群落或者生態系統受到干擾時,所表現出來的緩和干擾、調節自身狀態使生存得以維持的能力,或者可以看作生態負荷的還原能力”。
二是從法律的角度出發,呂中梅教授認為:“生態補償從狹義的角度理解是指對由人類的社會經濟活動給生態系統和自然資源造成的破壞以及對環境造成的污染的補償、恢復、綜合治理等一系列活動的總稱。”
1.2 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機制的概念和含義
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法律機制是指將生態補償的基礎理論應用于礦產資源開發的保護中,實現對礦產資源的補償。也就是說,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法律機制應該是針對礦產資源開發、開采、利用過程中所造成的對礦區環境污染、礦區生態系統的破壞和礦產資源的浪費利用等問題,而采取的一系列整治、恢復、修復礦區生態環境措施的一種制度。在發揮法律的保障和促進作用的基礎上,將一系列措施制度化、法律化、社會化,并結合政府的宏觀調控機制及經濟調節手段,運用財政扶持補貼、稅費征收、政策優惠等措施對礦產資源開發中生態環境的保護進行合理有效的補償。
2我國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機制的現狀
2.1我國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機制的現狀
近些年我國出臺的一些《法律細則》及相關的法規與政策,吸收了一些發達國家的先進經驗,對有關礦產資源開發中對生態環境的保護內容做了相對明確的規定。如:1989 年出臺的《土地復墾規定》、1994年出臺的《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2000年出臺的《生態環境保護綱要》、2005出臺年的《國務院關于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通知》、2006年出臺的《國務院關于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2007 年出臺的《國務院關于促進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若干意見》、2009年出臺的《國務院關于環境保護若干問題的決定》等,這些條例法規都不同程度的從不同角度對相關原則及有關制度建設作了相應的規定。特別是2009 年出臺的國土資源部頒布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對礦山環境影響評估制度、礦山環境恢復保證金制度、礦山環境保護治理原則,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義務等做出了比較詳細的規定和詮釋。
2.2礦區生態補償的必要性
從我國整體形勢來看,建立礦區資源開發生態補償機制對于實現小康目標,深入開展環境保護工作有著非常重要的積極作用。有助于利用激勵社會經濟的管理,促使在生態環境資源的開發利用過程中與一般商品再生產過程相結合,從而達到在整體上對全社會的生產活動進行宏觀調節,對生態破壞、環境污染及生態功能的恢復與治理進行系統管理的目的。
3建立健全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機制的對策
3.1 進一步完善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的法律體系
就我國目前有關法規體系的現狀而言,以《土地法》、《礦產資源法》、《環境保護法》為重點,要適時、有效地對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修改,屆時補充礦產資源開發生態環境補償的相關重要內容,以及形成礦產資源開發生態環境補償的法律體系。我國在目前還沒有專門性地針對礦區生態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也未對礦區生態環境修復治理的主體列出明確的規定,礦區生態環境的最主要治理者仍然是國家政府。所以,由于缺乏相關的法律依據,生態補償費的獲得主要還是依靠國家財政,開采企業基本沒有負擔環境修復的成本費用。生態補償的主體、客體、補償的原則和依據也沒有得到明確的規定。
3.2 設立礦產資源開采生態環境補償的監督機制和管理機構
針對我國目前傳統的生態環境價值觀念相對比較落后,生態環境利用的權利和責任觀念也比較淡薄,礦產資源開采中生態環境補償的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的狀況下,必須強化礦產資源開采生態環境保護和補償的法制建設,實行行政監督,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監督機制,以確保礦產資源開發生態環境補償制度的有效進行,從而促進我國礦產資源的有效利用及生態環境的有效保護和恢復,確保國家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和社會的長治久安。
3.3 確定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的補償機制和標準
在完善以上法律的基礎上,應依法建立一系列礦產資源開發生態環境補償制度。應該遵循以下幾項基本原則:環境、社會、法律與經濟協調發展的原則;資源綜合合理開發利用的原則;環境、生態完整性、綜合性、相連性和可持續發展的原則;資源利潤率公平分配的原則;代際公平、代內公平、物種公平以及地域公平的原則。形成一套科學的評估、認定方法和動態補償標準的全方位科學補償機制。
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的數量以及標準的確定,是合理實現礦產資源開發中生態補償的前提。如果補償的數量過低,資金的缺欠將會不利于礦產資源開發中生態補償的合理實現;反之,數量規定如若過高,超過補償的能力,則會阻礙社會經濟的合理發展。因此應該建立礦產資源價值評估體系和科學的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標準體系。
3.4 增強生態環境保護的法律意識觀念
如今追求經濟增長的強烈欲望使人們忽略了人類生存的最基本條件―對生態環境的合理開發和保護。所以在立法中,往往偏重于礦業生產活動,卻疏忽了對自然環境的保護和補償。這些都是人們對人類生存的價值和意義的錯誤理解與追求,然而必須在法律的引導下,增強保護環境的意識,同時讓法律與生活結合,引導人類正確的追求和發展。
4總 結
隨著工業化、商業化、城市化的迅速發展,生態環境問題已經成為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瓶頸。在這種背景下,要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必須制定和完善一系列相適應、相協調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礦產資源開發生態環境補償的法制建設就是其中之一。它的價值不僅是協調礦產資源開發和生態環境的關系,實質上是調整資源開發利用的利益分配關系,是解決如何在資源開發利用者和資源所有者、資源關系者之間,在資源賦存地區和資源利用地區,在代際之間與代內之間進行利益分配問題。它關系到如何平衡“生存和發展”的重要關系,是可持續發展的又一重大課題之一。
參考文獻:
[1]環境科學大辭典編委會.環境科學大辭典.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1991。
關鍵詞::新常態;土地整治;理念
1:土地整治概念
土地整治指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對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未利用以及生產建設活動和自然災害損毀的田、水、路、林和村進行綜合整治,以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和生態環境,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提高土地質量和利用率的活動。土地整治是盤活存量土地、強化節約集約用地、適時補充耕地、提高土地產能和保護生態環境的重要手段。在我國將土地整治與農村發展,特別是與新農村建設相結合,是保障發展、保護耕地、統籌城鄉土地配置 的重大戰略。
2:土地整治存在問題
2.1:認識不夠全面深入
土地整治應以促進農業現代化和城鄉統籌發展為導向,以增加高產穩產基本農田和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為目標,以切實維護農民權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然而,從最近十多年開展的土地開發、土地復墾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作來實踐來看,由于土地整治工作的主導部門僅限于單一的國土部門一家,導致了片面強調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改善農業生產設施、優化用地布局等土地工程目標,對于很重要的“三農”問題、城鄉統籌發展等社會目標則考慮較少。此外,從土地整治工程本身來看,以往的土地整治,內涵上主要集中于片面追求耕地數量增加,不考慮提高耕地質量、優化用地布局和改善生態環境;范圍上以分散的土地開發整理、工礦廢棄地復墾為主,很少延伸到山水林田湖綜合整治;目標上只是單純地保護耕地,未強調促進新農村建設和城鄉統籌發展。
2.2:協同不夠積極有力
這主要表現在分散在各個部門的項目、資金等未得到整合,部門協調難度大。土地整治涉及國土、農業、林業、水利、扶貧等多家部門,然而整治工作各自為政,規劃、資金、項目選址等各部門自行分頭進行,導致規劃不銜接、項目重復投資、資金分散使用,難以整合各要素,形成全域全方位的規劃設計和實施以充分發揮協同效應。土地整治是一個系統工程,項目實施過程需要多個部門統籌協調,但目前,土地整治工作往往以專項任務為主,缺乏全域性、綜合性規劃和統籌安排各部門資源的機制,部門之間相互推諉。
2.3:標準體系不夠完善
土地整治工程中,技術標準要求低是普遍存在的現象,主要表現為農田建設工程技術和污染土地修復工程技術落后、礦區土地復墾工程簡單、土地整治工程技術標準體系不健全。土地整治工程一般未體現地區、類型、工程的差異性,導致標準針對性、可操作性不強,并很少關注過程標準及生態環境等指標。污染土地修復標準未根據不同土地利用類型進行考慮,也未從人體健康風險及地下水安全風險等方面進行篩選。同樣,礦山土地復墾標準、參數的制定未對生物氣候帶、礦山及其開采工藝類型、復墾目標、損毀類型進行區別。
3:土地整治改進對策
3.1:提高認識水平
對土地整治應有全面深入的認識,在追求土地本身的工程目標的同時,對于以農民權益保護為核心的“三農”問題和統籌城鄉發展置這一目標不可偏廢,否則就背離了土地整治的初衷和目標。應把土地整治視為我國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抓手,通過土地整治,提高土地質量優化土地資源布局,促進土地資源合理利用,改善農業和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增加農民收入水平,促進城鄉統籌發展和社會和諧。今后對土地整治的認識應調整為:內涵上以增加耕地數量為主向增加數量、提高質量、優化布局和改善生態環境并重轉變;范圍上由分散的土地開發整理向集中連片綜合整治轉變,由農村土地整治延伸到城鎮工礦、山水林田湖綜合整治;目標上將由單純的建設性保護耕地向促進新農村建設和城鄉統籌發展轉變;手段上將由以項目為載體向以項目為載體,結合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等政策的綜合運用轉變。
3.2:強化統籌協作
多規合一是推動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等走向平臺統一的必由之路,土地整治應適應這一趨勢,加強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協調銜接,進一步統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礦廢棄地復墾、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地質災害工程治理等任務,并在此基礎上做好自身規劃。土地整治工程復雜、任務繁重、涉及部門較多。因此,必須克服各自為政、分頭行動、項目重復投資、資金使用分散等局面,政府應加強統籌,參加部門要積極配合牽頭部門,整合項目、資金、技術,使土地整治在規劃設計和實施過程形成全域全方位的局面,以充分發揮整合效應和協同效應。
1.引言
礦山機械主要面向能源、交通和原材料基礎工業部門服務,主要任務是為煤炭、鋼鐵、有色金屬、化工、建材和核工業等部門的礦山開采和原材料的深加工,以及為鐵路、公路、水電等大型工程的施工提供先進、高效的技術裝備。礦山機械的技術水平與裝備能力,是衡量一個國家工業實力的重要標志。礦山機械按其用途大致可分為采掘設備、提升設備、窄軌運輸設備、破碎粉磨設備、礦用篩分設備、洗選設備、焙燒設備七大類。
改革開放34年來,我國礦山機械制造業經歷了引進消化吸收國外先進技術、合作設計和合制造、自主設計的發展道路,特別是在實施《國務院關于加快振興裝備制造業若干意見》的推動下,礦山機械制造業基本實現了兩大轉變,一是產品開發由仿制型向自主創新型轉變;二是經濟運行由粗放型向效益型轉變。
2.礦山機械未來發展的方向
礦山機械是技術含量和集成化很高的裝備,隨著材料科學、制造工藝、信息技術、計算機技術的進步,礦山機械未來發展的方向是數字化、智能化、生態化、宜人化。
2.1 數字化
礦山機械的數字化主要體現在產品開發數字化、企業協作數字化、礦山整體數字化三個方面。產品開發數字化的基本構思是利用數字對產品開發過程中的各種信息,包括圖形、數據、知識、技能等,進行定量表達、存儲、處和控制,從而實現以快速市場響應和創新開發為目標的全局優化運算。除傳統的CAD/CAE/CAPP/CAM等計算機輔助設計與制造技術外,支持快速產品開發的數字化技術還包括數字建模與仿真、數字樣機與虛擬制造、基于知識的設計技術和設計倉庫、基于網絡的產品協同設計等。產品開發數字化的一個重要特征是產品開發和產品性能的可預測性。制造過程數字仿真的目的是借助于建筑在物理學和數學基礎上的計算模型、計算機預演等手段,揭示制造工藝過程的本質,獲得知識及進行制造工藝裝備的自主設計,實現對產品制造、裝配乃至產品整個生命周期過程的預測和優化控制能力。企業協作數字化是通過網絡技術,使企業內部各部門、異地的不同企業之間實現信息交流動態化,建立網絡化協作模式。大型礦山機械設備投資額大、研制試驗周期長,所以通過企業協作數字化還可以實現設備資源有償共享,減少不必要的設備投資,贏得更大的利潤空間。礦山整體數字化是以三維立體形式表現礦山內礦床、巷道和建筑間的相互關系,結合全球定位系統,實現了“數字化礦山”的生產監控管理。
2.2 智能化
礦山機械的智能化主要體現在地下礦產資源自動化開采、 機械結構健康自檢測及健康自診斷兩個方面。信息技術的進步,推動無人采礦技術從現行的、以傳統采礦工藝自動化為核心的自動采礦或遙控采礦,向以先進傳感器及檢測監控系統、智能采礦設備、高速數字通信網絡、新型采礦工藝過程等集成化為主要技術特征的“無人礦山”發展。傳統機械不能感知外界作用和內部損傷,不能做出適當響應來保護自己和使結構處于最佳狀態,因此對人民生命財產構成威脅。機械結構健康自檢測及健康自診斷系統采用集成傳感器、控制器及執行器為一體的智能結構,賦予結構健康自診斷、環境自適應,以及損傷自修復等某些智能功能與生命特征,達到增強結構安全、減輕質量、降低能耗、提高性能的目的,是未來重大礦山機械產品在線監測的方向。
2.3生態化
礦山機械的生態化主要體現在礦山機械綠色設計、固體廢棄物處理裝備兩個方面。礦山機械綠色設計著眼在降低能耗、污染,實現可持續發展戰略,具體表現在:①采用長壽命、低能耗及減輕重量的設計原則。②盡量采用低環境負荷材料,盡可能不使用氟利昂(空調)、含氯橡膠、樹脂及石棉等有害材料。③降低整機的振動與噪聲,減輕對周圍環境的污染。未來,有一種叫作“燃料電池”的新材料將會在礦山機械中廣泛應用。燃料電池是一種將蓄藏在燃料和氧化劑中的化學能直接轉化為電能的發電裝置:由含催化劑的陽極、陰極和導電的電解質組成。燃料在陽極氧化,氧化劑在陽極還原;電子從陽極通過外部負載流向陰極,構成電路,產生電能而驅動負載工作。燃料電池與普通電池的不同在于,它工作時需要不斷地向電池內輸入燃料和氧化劑,通過化學反應而生成水,并釋放出能;只要保持燃料供應,燃料電池就會不斷工作,不斷向負載供電;具有高效、清潔、運行安靜、能量密度高的優點。固體廢棄物處理裝備著眼在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盡最大可能實現回收再利用。
2.4 宜人化
生態文明的呼喚:生態修復良法之治
生態文明社會的“善治”要求呼喚生態修復的良法之治。生態文明社會建設是一個全面的生態環境善治及其影響下社會治理的過程,這一過程本身就需要管理方法和政策體系的創新,而“環境善治”理念的引入恰恰為此提供了優良的制度建構土壤。“環境善治﹙Goodenvironmentalgovernance﹚”是近十多年來國際上倡導的改革環境管理方法的理論和政策體系。環境善治理論的主要思想是要在環境保護中充分發揮相關各方的作用,并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經濟和社會手段,改變環境保護僅由政府﹙特別是由環境保護部門﹚獨力舉辦并過分依賴行政手段的局面。環境善治倡導的手段主要有:有效的法律、有權威和有效率的政府、政府與企業的伙伴關系、政府問責制、下放權力、發揮社會機構的作用、公眾參與環境管理、環境信息公開化等[7]。環境善治是生態環境保護治理的一種較為新穎的管理理論創新,這種理論也是生態文明社會建設中所需要的。善治強調了有效的法律這一主要手段,法律也確是制度建構的前提和保障,生態修復法制化就成為相關制度建構的必由之路。生態文明社會建設要求的善治是一種良法治理的狀態,而良法是一種法制的理想狀態,這種狀態不僅僅在于理論的創設更在于實踐的檢驗。早在亞里士多德時代,這位偉大的哲學家就給良法定立了三個標準,即良法為公益;良法體現自由的道德標準;良法創設的機制使政權持久[8]。我國古代傳統思想里對良法也有相應的標準,儒家主張明德慎罰,強調法應具有的兩個方面的作用,一是教化以明德,二才是罰。與當代立法中多強調強制性處罰的立法理念相比這種思想竟更能反映法的本質。注重法的教化激勵作用給我們當前生態文明良法之治目的的實現提供了一定的啟發。此外,我國法家更是明確了良法另外兩個標準,一是“當時而立法”[9]即法應順應時代變化;二是“毋強不能”[10]即法要考慮實際情況以及當時的民力。由此可以看出,東西方法治思想中關于良法的標準是鮮明的,并且我們當今的社會立法也都正在或需要遵循這些標準。藉此,生態文明社會建設要求下的生態修復良法應當具備三個最主要標準:一是應全面發揮教化與懲戒的雙重立法作用,并體現其最本質的公益;二是應當順應生態文明社會建設的需要建構生態修復法制體系;三是應體現社會經濟發展實際情況,應當允許不同標準的存在。當然,關于生態修復良法的標準還有程序正義、形式正義等等,但上述三個標準更能夠反映生態修復法制建設的最鮮明特征。良法是生態文明社會中生態修復法制化的方向。良法給法制建設提供了標準,生態修復良法也為生態修復法制化指明了方向。正因為這種方向性指引作用,使得生態修復良法的三個最主要標準能夠決定生態修復法制化建設的最主要內容。首先,全面發揮法的教化與懲戒雙重作用,是生態修復法制處理人與自然關系所具體要求的。強制性是法的一個根本特性,但是并不表示懲戒就是法的唯一作用形式。特別是當法以協調人類自身行為,達到維護自然目的,進而促進人類社會自身可持續發展面貌出現的情況下,法就不能夠僅僅以強制性懲戒手段來彰顯其權威了。沒有教化作用的充分發揮,法律將失去一半的功效。而教化有多重形態,其中一定程度的懲戒也能算是一種教化,但是教化更多程度上是以較為溫和的形態出現的。并且,許多情況下,懲戒所取得教化功能也是極其有限的。因為人總是在利與害中有所傾向,并想法躲避懲戒,找機會去逃避義務,很多情況下使法制難以有效實施。對此,現代制度經濟學總結了一個重要概念———“機會主義行為”,其最根本的表現形態就是人或企業會趨利避害[11]。這是企業或人的一種本能,這種趨利避害最終導致的結果就是人或企業會不停地查找成本降低的路徑,甚至通過違法來換取利益的最大化。而經濟學研究認為,約束機會主義行為的最好方式就是激勵,這里的激勵恰恰就是教化的溫和形態。通過激勵措施甚至形成激勵法制以此補充法教化作用的表現形式,最大限度發揮法的教化與懲戒雙重功能。因此,良法對激勵法制的要求決定了生態修復法制化的一種傾向,即由懲戒到懲戒與激勵并重,甚至更加強調激勵。其次,生態修復良法要體現最本質的公益。本文認為最本質的公益應當是建立在個體利益充分實現基礎上的更加正義的社會集體利益①。最本質的公益需要發揮法的雙重作用,體現法的正義價值。亞里士多德提出了正義兩個層面的含義:一是矯正正義,主體間自愿以及非自愿的交往中所得與所失的中間,交往以前和交往以后所得相等;二是分配正義,即依據人們各自價值對于共有物的分配[12]。此后,比利時法學家達班則進一步解釋了分配正義,他認為分配正義確定集體成員應從集體得到什么,它從立法上對權利、權力、榮譽和報酬等方面進行分配[13]。分配正義根據人的出身、才德以及對國家的貢獻把榮譽財富以及合法公民人人有份的公共物品按比例分配給不同地位、不同身份的社會成員[14]。并且就民眾的樸素正義觀而言,只有最小限度破壞原有秩序和盡最大可能維持人際關系的和諧,在人情、面子、權利義務分配等諸多方面,達到博弈后的均衡,這才是人們心目中最大的正義,而非在國家法的條條框框之下的開庭、審理、判決和執行[15]。分配正義關注更多的正是這種民眾要求的實質正義,只有個人能夠有效地從集體那里通過分配或再分配相應的權利、權力、榮譽以及報酬等方面的利益時,個人的利己主義動因才能獲得充分滿足。而在法律控制中,個人主義就應與集體主義相綜合、相和諧。并且利己主義也能夠刺激人們的積極性、激勵人們做不斷的努力,如果法律制度試圖根除或反對利己主義,那么它便是愚蠢的②。就生態修復而言,生態修復在實踐中多是對某一區域內受損的生態系統的平衡進行恢復或重建,這一區域相對于全國利益而言必然是個體利益。過去我們常常夸大整體利益忽視個體利益的滿足,這并不能夠更有效地實現全社會的生態文明。生態修復的社會化修復目的就是為了使得個體利益在社會整體利益實現基礎上實現最大程度的滿足。使得生態系統受損地區能夠獲得修養生息以及可持續發展的機遇和能力。這是對生態受損地區及其人群基本生存權和發展權的正義對待,是對此地區或人群最起碼的尊重。由此,可以彰顯其基于個體利益尊重基礎上的社會正義的本質———分配正義。而建立在對個體利益尊重基礎上的分配正義,更能夠通過法制化形態激勵人們在努力實現個體利益基礎上,更多地創造并實現社會整體利益,這也充分體現了法制除了強制作用之外的激勵作用。因此,從分配正義意義上說,生態修復法制化及其良法形態充分彰顯了在個體平等享有權利基礎上社會公益,是對生態文明社會建設整體利益的準確闡釋。再次,法應時而立,科勒曾經說過,每一種文明的形態都必須去發現最合適其意圖和目的的法律。永恒的法律是不存在的,因為適合于一個時期的法律并不適合于另一個時期。法律必須與日益變化的文明狀況相適應,而社會的義務就是不斷地制定出與新的情勢相適應的法律[16]。因此,良法應順應社會經濟發展的形勢,做出應有的補充或更正,使其不斷完善。同樣如此,生態文明社會下的生態系統平衡的維護對生態環境保護立法已經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原有的以工業文明為代表的環境保護和資源保護類法律顯然已經不能適應對于生態系統整體維護的社會實際要求。的確,我國現有立法中有環境恢復或土地復墾的規定,但不論是環境恢復原狀還是土地復墾都僅僅是生態修復的初始手段或相應技術的某個方面,是工業文明時代生態環境末端治理的典型立法形態。例如,在礦區生態環境保護中有礦山恢復保證金的相關立法,有《土地復墾條例》、《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等單行立法,但是這些立法多是從土地復墾這一目的著眼。然而土地復墾無論在技術上還是其立法理念上都僅僅是對一種環境要素的綜合治理,根本不是生態系統整體的校正,將生態修復停留在以土地復墾為表現形態的立法最初階段是不適應當前生態文明社會法制建設需要的。此外,就環境保護立法而言,同樣也僅僅是對于環境要素的維護,而且這種維護僅僅停留在對于受損環境要素的保護以及對環境利益的賠償上。對于生態系統整體平衡的恢復與重建卻大多予以忽視,或者僅僅滿足于環境意義上的小修小補,更難以適應生態文明對于生態系統整體維護的要求。同時,當前我國環境立法還大多以社會利益的損失與彌補為調整對象,并沒有形成從根本上恢復與重建受損生態系統的法律治理概念。因此,生態修復良法要求生態修復法制化過程中必須更新原有的僅僅強調某種環境元素或生態要素的恢復治理、土地復墾治理等階段性治理理念,從生態系統整體著眼,探索適應生態文明社會建設要求并體現對自然和社會“全面關愛”的生態修復法制途徑。最后,法應勢而立,即法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因地制宜。良法應當體現分配正義,這種分配正義往往是針對地區社會經濟發展不平衡而產生的。我國的基本國情依然是地區社會經濟發展不平衡,并且在一段時期內難以根本改變。如果一刀切似地制定統一的生態修復標準,將難以體現對受損生態系統區域內公眾權益的分配正義。這就需要在生態法制化過程中,使生態修復的標準更加因地制宜;同時,生態修復的主體應當多元化,主體的義務也應當有多種承擔方式。這主要是因為,許多情況下,資源開發引發的生態系統失衡是一種較為普遍的狀態,而這種資源開發的受益方是多方面的,不僅有資源開發方本身也有未開發地區一方,甚至在這些資源開發中國家才是最大受益者,因此,讓某一方承擔生態修復義務是不公平也是不正義的。分配正義就是要使受損生態系統所在區域內的人群,獲得與發達地區相似或者相同的社會的以及經濟的發展機遇或狀態。這也是生態修復的社會屬性所要求的,更是生態文明社會建設的本質性要求。
生態文明社會建設要求下生態修復法制的作用
通過上文對于生態修復良法以及生態修復法制化方向的討論可以看出,生態修復法制化對于生態文明社會建設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法治是社會有序發展的根本保證,而法制又是法治的前提。生態修復良法標準下的生態修復法制化發展趨勢更是生態文明社會有序建設的保障。首先,生態修復法制化是實現生態文明社會建設中自然方面內容的保證。生態修復本身就是一種自然修復的手段和技術形態,只不過這種技術形態以人為主要動力和執行力。沒有人類社會有序的研究和開發并實施這些生態修復技術,自然的修復將是緩慢和無法滿足人類可持續發展需要的。因此,通過一定的法制化標準使相應的技術指標能夠有序、合理從而更好地為社會建設服務,這是一種良法之治的表現。換句話說就是生態修復有了較為合理的標準和制度運行規制體系,生態修復相應的實施步驟和程序才能有所保證;也正是這些相應制度的運行,才能夠使得生態修復工程正常有序運行;生態修復的主體、生態修復的管理者和監督者才能明確,生態修復工程所需要的各種資金才能有所保障。以此為基礎,在生態修復工程廣泛開展的前提下,生態文明社會建設才能夠有序和有效開展,其自然修復的目標才能夠盡快實現。其次,生態修復法制化是生態文明社會建設中“文明”的體現。生態文明是繼物質文明、精神文明與政治文明之外的另一種更高層次的文明,也是人類對于社會經濟發展狀態下,對于外在自然的一種新的享受。而法制則是文明的保障,也正是法制的存在文明才具有了不斷發展的可能。因此,作為生態文明建設主要措施的生態修復的法制化進程,將為這一文明狀態下的社會建設提供有力的保障。生態修復法制是生態文明的強心劑,正是生態修復法制對于激勵的強調與運用,才使得生態文明有了另一番動力。與原有的強制性懲罰措施相比,生態修復法的激勵更彰顯一種人性的引導和經濟文明的刺激,是精神文明與物質文明更高階段的產物。這種更高層次的文明能夠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高級形態,人們也更愿意接受這種引導。生態文明社會的建設才有主動性的因素。再次,生態修復法制化的目的就是通過制度的運行,更好地實現生態文明社會的善治。生態文明社會建設的實質也就是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關系,體現人與自然的協調與利益的均衡。而善治的要求也就是使人與自然關系在法律的作用下更加能夠達到利益博弈的共通點,實現雙方利益最大程度上的均衡。法律產生的因素之一就是利益的博弈,這種博弈一會帶來社會關系以及各種利益的有效分配,二則帶來人性文明抉擇的最基本展示。生態文明就是人性文明在人與自然關系博弈中最新的體現,維護和善待自然就是善待人類社會本身,而以人類社會本身利益最大化的實現促進自然利益更好地維護,則是生態文明社會善治的本意。因此,生態修復法制化通過修復自然與修復社會雙重目標的實現,體現了人類利益最大化與自然利益維護之間的最均衡狀態,是法律中利益博弈均衡形態的最基本體現。因此,生態修復法制化能夠為生態文明社會建設善治要求提供最需要的法律制度。最后,也是最實際的是,生態修復法制化為生態文明社會建設提供了實踐的可能性。一方面法制建設能夠為社會建設提供最具實際操作意義的制度建構方式,生態修復法制建設能夠從制度建設上量化生態文明社會建設的各項要求,例如權利要求和義務承擔要求等;另一方面,生態修復法制化將生態文明社會建設的最基本要求一一設定為最基本的社會道德標準,并使之上升為國家意志,取得了由理論到社會實踐的強制力保障;再一方面,生態修復法制是環境保護法治建設的創新,是其在生態文明社會建設要求下的新發展。生態修復法制理念彌補了原有的環境保護法治建設中只注重懲罰不注重激勵,只注重保護不注重修復的弊端,實現了環境保護法治向生態文明社會建設要求靠攏的現實要求。這將使得生態文明社會法治建設更加完整和更符合社會經濟建設的實際。四、關于生態修復法制的幾點建議基于上文對于生態修復法制化的若干理論解讀,本文認為建構生態文明社會要求下的生態修復法制應當從以下幾個制度的建立進行考慮。首先,應建立專門的生態修復管理制度。明確生態修復的義務主體和生態修復的對象是建立管理制度的前提。關于義務主體,本文認為,國家應當是生態修復義務的主導者,是最重要的義務主體之一。不僅因為國家是最大的受益者,更是因為在我國國家是各種資源的管理者和所有者,因此負有不可推卸的主導責任。但是其他所有因生態系統受損而獲益的利益體都應當對生態修復負有應盡的義務,只不過這種義務可以通過國家進行“代執行”。關于生態修復的對象,本文認為,不僅是受損的生態系統,那些沒有受損但是遭到一定程度破壞的生態系統也應成為生態修復的對象。基于此,生態修復的管理者應當是國家及其各級政府,各項生態修復活動的管理都應當由政府代表國家統一行使管理權。為此,應建立專門的管理機構,制定相應的管理規制,設立專門的監督機構,建立專項財政,成立監管部門等等。其次,應建立生態修復規劃與評價制度。這一制度與現有的環境規劃與評價制度可以互鑒。但是在生態修復的評價制度建立上,生態修復的標準制度應當更為因地制宜,允許不同地區設立符合自身社會經濟發展狀況的生態修復標準。生態修復規劃制度應當更加民主化,為此應當允許公眾參與與自身利益相關的生態修復工程的規劃與實施過程,擴大公眾參與生態修復的范圍;設立更加便民的生態修復信息公開制度保證公眾的知情權;構建公眾否決制度,將生態修復工程切實與民生民意結合在一起,實現最大程度的文明開化。在評價制度建設上也應當更加能夠體現文明的要求,不僅要專業化評價隊伍,設立專家評價機制,還要使得評價更透明,更具有決定功效,將評價結果直接與各種工程驗收以及個人利益掛鉤,提高生態修復評價機制的權威性。再次,應建立生態修復的專項資金機制。除了進一步完善現有的生態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外,還應當鼓勵民間生態融資和投資;制定政策,激勵公眾從事生態修復產業,促進新型生態修復產業的發展;設立專項財政,保障生態修復資金源的穩定;建立生態修復保證金制度;最重要還是要建立生態修復基金,從根本上改變資金鏈的問題,也同時為建立生態修復激勵機制奠定資金基礎。再有就是應建立生態修復激勵制度。在政策上要給予生態修復個人或企業以優惠,鼓勵他們研發技術和投資生態修復產業;在資金上建立的生態修復基金應當有專門的鼓勵經費,專門用于“有功則賞”;在業績評定上要直接與個人工作相掛鉤,把生態修復的業績作為管理者考核、獎勵或升遷的依據;在保證金制度上要有返還機制,對有功者要返還獎勵;在污染費以及資源稅費制度上也要有返還獎勵制度;同時還應當建立起專門的激勵標準和激勵權益救濟制度以及監督制度等。最后就是要建立起相應的輔助制度,例如生態修復權益救濟制度,生態移民的搬遷安置制度,生態修復功能區的社會保障制度,生態修復補償和賠償制度等等。這里需要強調的是生態修復的補償制度不同于生態補償制度。生態修復補償是對特定主體而言的具有實際可算損失的補償,或者是對其在生態系統受損狀態下可實際獲得利益的補償。這種補償往往是通過資源開發成本使受益者直接給付。
本文作者:吳鵬工作單位:中國政法大學
作為工業文明的遲到者,中國目前難以完全擺脫西方發達國家前期的發展老路,高物耗、高能耗、高產出、高排放、高污染。
由于優質生態的保有量在急劇下降,人口、資源、環境面臨支撐的極限,已失去了發達國家工業化時的廉價資源條件和充裕的環境容量。
循環經濟,恰是符合可持續發展理念的經濟增長模式,抓住了當前中國資源相對短缺而又大量消耗的癥結,解決中國資源對經濟發展的瓶頸制約,具有迫切的現實意義。基于此,本刊記者獨家拜訪了德高望重的中國工程院院士、清華大學教授金涌,聽他權威解讀循環經濟的方向與道路。
如何“既循環又經濟”
《新經濟導刊》:循環經濟的主要理念是如何形成的?
金涌:循環經濟的思想萌芽誕生于20世紀60年代的美國。早在20世紀初,國際上開始探討經濟不斷擴張模式的可持續問題,而一直存在兩種觀點:一者悲觀,提出人類必須回到農業社會,認為地球在茫茫宇宙中是惟一的藍色星球,生態系統存在的價值遠遠比人類物質無限制的膨脹重要,人類必須不斷地抑制自己,不要變成地球的腫瘤。
二是樂觀派,認為發展是可以持續的。認為人們對于地球資源并沒有完全搞清楚,因為資源和技術是關聯在起的,技術發展之后,可利用資源就會增加。比如現在的鐵礦石,鐵含量在40%以上的才選擇開采,20%的就是石頭:技術發達之后,20%以內含量的也可以利用。而且人口也不是問題,認為人口越多消費需求越大,經濟發展越快。
兩種派別爭論了半個世紀。直到上世紀末,生態學者提出新的觀點。回顧歷史,可以總結出地球發展的規律最近3億年地球出現了和諧的演化過程,即動物、植物、微生物之間,資源利用互相支撐補充。植物給動物提供食品,排泄物又給微生物提供食品,微生物通過分解動物排泄物又給植物提供營養成分。所以,資源被動物、植物、微生物循環利用,而且非常完美,沒有資源的匱乏,也沒有環境污染的問題,在過往的3億年中,這個循環只需要太陽光照就可以驅動。那么,這種自然生態的和諧關系,能不能嫁接到社會生態建設當中呢?社會生態能不能遵循這個原理來改善我們的經濟發展模式?進而就提出了“生態經濟”的概念。
《新經濟導刊》:所謂的生態經濟,其主要特征是什么?又該如何理解循環經濟?
金涌生態經濟是以自然生態的運行規律為榜樣,構造社會生態,來改善人類的經濟發展模式。可以說,這是一個高屋建瓴的指導思想,但是具體實施就要面臨量大難題。是要解決資源的重復利用、循環利用的問題:二是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問題,即假使太陽能是永恒的,可以開發太陽衍生能源的再利用,然而宇宙的耗散結構實際上不支持循環,因而說,能源本身不可再生。
因此,能源不能直接地循環,只能充分利用、合理利用、高附加值地利用。所以,能源屬于低碳經濟,資源屬于循環經濟。此外,還有污染問題,有人就提出綠色經濟。
實際上,循環經濟是工程師的事情,工程師在特定范圍空間造成物質循環。熱力學第一、二定律就是通過能量代價,用能量支撐的一個再生資源循環利用。第一定律是物質不滅,這是根本;第二定律是物質使用以后品位下降,再還原成原來的物質就需要能量注入,再通過信息技術優化,使得能量利用率達到最高,構成工程師的個循環經濟系統。
所以,循環不是目的,循環必然付出能量代價,不經濟的循環根本沒有必要,循環經濟必須是又循環又經濟。
《新經濟導刊》:近些年來逐步提出的發展循環經濟、低碳經濟、綠色經濟、環保經濟以及節約型社會,其目的都是一個:要實現可持續發展。那么,為什么出現這么多的概念?循環經濟與其他概念有什么區別?
金涌:上述說法可能造成概念混淆,可持續發展的指導思想是生態經濟,就是社會生態建設要向自然生態學習。學習的實施方法要解決三個問題,資源問題就是循環經濟,能源問題就是低碳經濟,環境問題就是綠色經濟。
實際上,資源、能源、環境,是社會發展的三個要素。它們側重在不同面,是生態經濟不同側重面的提法。看似諸多的提法眼花繚亂,但是也有各自的界定范圍。比如座大廈,高層建筑理念是生態經濟,底下的支柱是循環經濟、低碳經濟、綠色經濟。但是目前的技術尚解決不了目前的高標準要求,那么就需要創新。實際上要達到生態經濟必須有一個創新做基礎,所以創新經濟或者創意經濟是整座大廈的基礎。沒有創新,所有這些東西都做不到,必須推動技術進步。別人的道路,中國的選擇
《新經濟導刊》:循環經濟在國外的實踐如何?在發達國家的實踐中,有無適合中國借鑒的成功案例?
金涌:目前,在日本、德國和美國等發達國家,循環經濟正在成為一股潮流和趨勢,不妨“師夷長技以利己”。
德國實行的是:社會層面德國雙軌系統模式――針對消費后排放的循環經濟,德國的雙軌制回收系統(DS叫起了很好的示范作用。DSD是一個專門組織對包裝廢棄物進行回收利用的非政府組織。它接受企業的委托,組織收運者對它們的包裝廢棄物進行回收和分類,然后送至相應的資源再利用廠家進行循環利用,能直接回用的包裝廢棄物則送返制造商。
再看日本,因為國土狹小,加之火山島地理特征,自然資源匾乏,除了海水沒有任何石油和礦藏,絕大部分資源和許多工業原料依靠進口。為解決人口、資源和環境的矛盾,保持可持續的發展,建設資源產品一再生資源的循環經濟社會已成為日本的國策。自上世紀90年代開始,日本政府先后制定了多層次、多方面的法律體系,對不同行業的廢棄物處理和資源再利用等作了具體規定,并大力加以推行。
目前,日本提出惟一可以增加的資源是垃圾,城市廢棄物。它們把城市看做礦山,提出“城市礦山”的概念。垃圾分類,公民已經相當自覺。比如,日本所有的鋁不是從礦石來,而是從廢品中提煉,99%都是廢鋁循環。
日本發展循環經濟的相關法規集中體現了循環經濟的3R原則,即廢物減量化原則(Red uce)、再利用原則(Reuse)和資源化原則(Recycle)。運用這些法律可以規范政府、企業和國民的“3R行動”標準,在整個社會建起遏止廢棄物的大量產生,推動資源的再利用和防止隨意投棄廢棄物的管理和約束機制。通過實施這幾部法律,日本已取得了顯著的成績。
回觀處于高速發展中的中國,多種原因,使資源利用尚難進入循環軌道。例如每年大概要花費5%能源,生產全世界30%的鋁,在構造循環經濟型社會,相比較發達國家而言,任重而道遠。
《新經濟導刊》:中國在經濟發展過程中形成了資源的高消耗和環境的高污染,從而嚴重影響了人與自然的有效和
諧。目前與日本等國家的差距還很大,其技術原因何在?金涌:中國和日本的情況不太一樣,因為中國發展的規模和水平處在一個初期和中期的位置。中國的技術是先進、落后并存,產業是大、中、小并存,在整個生產過程就有大量的問題需要解決,包括技術更新,淘汰落后產能。
因此,要解決中國整個生產的結構不合理,能源結構不合理,只能通過政策手段來調控。其次,生產過程許多落后技術需要更新提升,例如,我國近年來淘汰了大量小火電廠,而建立了許多超超臨界電廠,使我們的火電廠煤耗從349克/度(2008)有望下降到282克/度(2010)。因為情況遠比日本復雜,日本的“動脈產業”先進性已經基本解決,只是發展“靜脈產業”,而中國“動脈產業”本身就有問題,所以要技術革新、更新換代、改變結構,要選擇合理的符合循環經濟思想的技術。咱們在生產環節還存在許多問題,人家是從消費環節做工作。
然而,中國尚處于工業化進程中期,立足于實際情況,發展循環經濟的主要任務不僅要面向廢棄物的資源化循環利用;更要注重生產源頭減量化和產業技術升級,探索生產、流通與消費關鍵環節的生態轉型,以真正實現低消耗、低污染和高效率的可持續發展,建立資源節約、環境友好、惠及民生一體化的循環經濟發展模式。為此,需要系列包括決策支持技術、產業升級技術、系統鏈接技術、廢棄物資源化技術等作為支撐,并逐步形成體系。同時,要研究探索具有中國特色的循環經濟發展之路,在循環經濟發展目標、實現途徑、基本方法等方面應有別于其他國家。
《新經濟導刊》:在金融危機的背景之下,中國發展循環經濟的狀況如何?
金誦:當前,我國正處在應對金融危機,擴大內需的特殊時期,隨著《循環經濟促進法》生效實施,循環經濟建設將迎來一個新局面。
中國的循環經濟應通過建設三個平臺來推動。首先,要建設循環經濟的經濟學平臺,充分運用好市場這只“無形之手”。其次,要建設制度、法律、教育及道德的平臺,以政府為主導,運用好政府這只“有形之手”。第三,要建設既節約資源、能源,又從源頭防止環境污染,同時還有顯著經濟效益的科學技術平臺,運用好科技這只“點石成金之手”。三個平臺缺一不可。
在這三個平臺中,科學技術平臺非常重要,非常關鍵。當我們按照資中國有自己的實際情況,不能一味地否定自己。我們不但要借鑒他國的經驗,更要摸索出適合自身發展的循環經濟之路。源、能源、環境和經濟效益“四贏”的標準去審視當前產業界正在使用的技術,會發現很多還沒有達到這個要求。因此,要加強生態工業、系統工程等相關科技的深入研究,設計創新的產業發展和組織模式,按照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3R"原則指導科技研發。多管齊下促循環經濟
《新經濟導刊》:看來,中國循環經濟的發展,總體上尚處于初始階段,實踐經驗還很不足。
金涌:的確,中國循環經濟建設很大程度上尚不是系統的、完整的,而是單項的、分散的。有的還只停留在理念上,沒有落實到實踐中。當然,中國有自己的實際情況,不能一味地否定自己。我們不但要借鑒他國的經驗,更要摸索出適合自身發展的循環經濟之路。
《新經濟導刊》:對中國來說,有沒有切實路徑解決這一問題?具體要做到哪些方面?
金涌首先是要大力促進再生資源重復利用。目前我國可以回收利用的再生資源價值達30萬億元左右,然而,廢塑料的回收率為25%,廢橡膠的回收率為32%,廢紙的回收率為35%,廢玻璃的回收率只有13%,可以說發展空間巨大。因此,建設現代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提高再生資源的利用率,以彌補自然資源的不足,促進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其次是大力發展再生資源的再制造產業。再生資源還有一個再制造的問題,比如:不一定利用爐化成鐵水,做成最低端的產品再重復利用,中間環節通過修復之后也可再重復利用,屬于再制造。
美國卡特彼勒公司,把汽車零件拆下來之后,有的零件通過修復就重新利用。比如氣缸的缸體、曲軸經過修復之后重新利用,已形成較大的規模。再比如曲軸,磨損一般在軸頸的地方,把軸拆下來之后用高溫等離子噴頭,噴一層硬質合金,補上之后再去磨,和原來一樣尺寸精度,軸的壽命比原來的還長。只有修復的零件比原來的零件質量更好,這才叫再制造。
通俗地說,再制造(remake)就是讓舊的機器設備重新煥發生命活力的過程。它以目的機器設備為毛坯,采用專門的工藝和技術,在原有制造的基礎上進行一次新的制造,而且重新制造出來的產品無論是性能還是質量都不亞于原先的新品。科學地說,再制造是一種對廢舊產品實施高技術修復和改造的產業,它針對的是損壞或行將報廢的零部件,在性能失效分析、壽命評估等分析的基礎上,進行再制造工程,采用系列相關的先進制造技術,使再制造產品質量達到或超過新品。
《新經濟導刊》:在資源和能源相對緊缺的今天,“再制造”顯然優勢凸顯,是個大有可為的產業。
金涌:雖然目前我國再制造更多地局限在發動機領域,仍有人樂觀地估計,我國再制造的產業空間高達1000億元。且不論這種推算科學與否,但這樣的樂觀結論毋庸置疑。
《新經濟導刊》:還有沒有其他措施,能夠有效改善中國循環
循環經濟(cycliceconomy)即物質閉環流動型經濟,是指在人、自然資源和科學技術的大系統內,在資源投入、企業生產、產品消費及其廢棄的全過程中,把傳統的依賴資源消耗的線形增長的經濟,轉變為依靠生態型資源循環來發展的經濟。
經濟的發展現狀?
金涌,還有就是推廣普及生態工業園。中國比較適合建設生態工業園區。在一個園區里,資源、能源相互循環利用,要求第一個廠的廢物是第二個廠的原料,第二個廠的廢物又是第三個廠的原料。如果在一個廠,一個生產過程,沒法實現資源的充分利用,可是幾個廠間的合作在個地區之內,可以做到物流、客流、信息流、污染流和價值流的共享,自由匹配。它仿照自然生態系統物質循環方式,使不同企業之間形成共享資源和互換副產品和廢棄物的產業共生組合;使上游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物成為下游生產的原料,達到相互間資源的最優化配置。
生態工業園是繼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之后中國的第三代產業園區。它與前兩代的最大區別是:以生態工業理論為指導,著力于園區內生態鏈和生態網的建設,最大限度地提高資源利用率,從工業源頭上將污染物排放量減至最低,實現區域清潔生產。與傳統的“設計――生產――使用――廢棄”生產方式不同,生態工業園區遵循的是“回收――再利用――設計――生產”的循環經濟模式。
關鍵詞:綠色GDP;局限性;措施;建設
用綠色GDP的概念統計綠色產出部分時的指標體系,應該分為三個部分:人居環境改善產出的度量、維系生態系統產出的度量和修復生態系統產出的度量。人居環境改善的產出原則上等于污染治理投入的有效部分,即通過治理使大氣、水體和固體廢物處理等相應指標有提高的投入部分,應根據環境標準建立指標體系,予以定量衡量;維系生態系統的產出原則上等于有效地實現能源、水、原材料等資源利用效率提高的投入,應建立指標體系,根據以后每個五年規劃的預期性指標建立指標體系定量衡量;修復生態系統產出的度量,原則上等于進行生態系統恢復的生態建設有效投入,主要依據地下水位的恢復、森林覆蓋率的提高、草原牲畜承載力的恢復和礦山復墾等建立指標體系定量衡量。
一、局限性
1 綠色GDP只是可持續發展的指標之一。可持續發展是一個系統的協調發展,經濟、環境和社會,任何一個系統出現問題都會導致其他系統的變化。綠色GDP只是考慮了經濟發展過程中環境的代價,在GDP基礎上做一些環境損失和資源消耗成本的調整。它反映了經濟與環境之間的部分影響,但是沒有反映經濟與社會、環境與社會之間的相互影響。因此,它僅僅是反映可持續發展的指標之一。在充分認識到它的重要性的同時,不能過分地夸大它在反映可持續發展方面的作用,千萬不要認為綠色GDP概念提出之后就可以解決可持續發展的問題。
2 綠色GDP核算方法還不成熟。目前在全世界范圍內,許多資源耗減成本和環境損失代價的估價都處于探索過程之中。因此,盡管專家學者們開發出若干估價方法,但很多方法都還不成熟。如何對環境的損失加以計算;如何解決進行綠色GDP核算在發展觀與政績觀上的難點;如何填補我國與綠色GDP核算相關的法規制度方面的空,是當前綠色GDP所面臨的主要困難。
3 在建立起綠色GDP核算之后,并不是要取消GDP。即使建立起綠色GDP核算,也不應取消GDP,這是因為,首先,GDP是非常重要的宏觀經濟指標,它在判斷宏觀經濟運行狀況、制定宏觀經濟政策、檢驗宏觀經濟政策的合理性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其次,GDP是綠色GDP的基礎,沒有GDP,就不可能有綠色GDP;其三,只有將綠色GDP與GDP進行比較時,才能清楚地看出資源耗減成本和環境損失的代價。
4 綠色GDP是綠色國民經濟核算指標的代表。正像GDP與國民可支配收入、國民儲蓄、國民財富等宏觀經濟指標之間存在密切的聯系一樣,綠色GDP也包括相應的構成指標,也與相應的綠色宏觀經濟指標之間存在密切的聯系。因此,綠色GDP不是一個孤立的指標。事實上,綠色GDP只是綠色國民經濟核算指標的代表,當人們說綠色GDP核算的時候,實際上指的是與綠色GDP有關的一系列綠色指標的核算,這些指標從不同角度反映了經濟發展及其與環境之間的相互影響。
二、對策
1 要正確看待GDP與綠色GDP的關系。核算綠色GDP不是要取代目前使用的GDP,但綠色GDP作為現行GDP的一項重要的補充性指標,對現行GDP的修正和完善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雖然這種修正和完善需要借助于更多的綜合、虛擬估算等技術,在操作上還有許多困難。但我們應該采取一系列步驟(即使它們是不完善的)來改進現有的工作,而不是把精力僅僅限于對不完善性的漫無止境的攻擊上。目前,要解決好現行G D P核算中存在的問題,為綠色GDP核算打好堅實的基礎。
2 進行綠色GDP核算不能急于求成。在認清開展綠色GDP核算的緊迫性的同時。也應該清楚地認識到,建立真正適合我國國情的綠色GDP體系是一個長期的任務。綠色GDP的建立需要經過資源環境估價、污染損失貨幣化等項目試點,產權交易及技術市場的建設,綜合權衡和總體方案試點,全國推廣等幾個階段。這就注定綠色GDP核算的成熟不是一朝一夕能實現的,因此,要求我們在進行核算時,不能急于求成,要積極穩妥地推進。
3 關于綠色GDP萬能論。目前學術界存在著神化和夸大綠色GDP核算的非理性傾向,不是科學的態度。把目前經濟建設中產生的問題,完全歸結為GDP的核算體系的欠缺,認為只要盡快推出綠色GDP核算,進而以此來解決中國可持續發展問題既是一種不現實、也是有失公允的想法。一個國家和地區環境保護得好與壞,不在于是否核算了綠色GDP問題,關鍵是經濟發展戰略問題和經濟發展觀問題,是如何正確處理好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問題,試圖用一個指標來解決所有問題是不現實的,因為我們所生活的社會是一個巨型的復雜系統,不可能把方方面面的情況歸結到一個綜合性的指標中。任何指標都不是萬能的,都會有這樣或那樣的缺陷,綠色GDP也不例外。
4 關于政績考核體系問題。綠色GDP標準對于某些典型的市場經濟國家也許適用,但中國國情有些特殊,在中國,不僅是GDP中,任何政績標準都可能導致政府及官員追求政績的非理性思想。解決問題的關鍵在于政績不要和經濟增長掛鉤,要用一套綜合社會指標來考察干部:不僅要考核經濟指標,還要考核環境指標、資源指標、健康指標等;不僅要考核經濟的增長數量,還要考核經濟的增長質量。
三、結論
為順利實施綠色GDP,應在理論上取得統一,概念、定義應科學而規范,深入研究、規范核算范圍和內容,并具有可操作性:建立和完善配套的相關專業的資源環境統計和企業資源環境統計: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全民的環保意識,提高相關人員的業務水平,加強綠色GDP的核算,準確反映資源環境的情況和實際的國民經濟發展情況,同時還應重視對地區經濟發展可持續力的評估工作,強化對經濟發展可持續性的宏觀調控。
1.生態補償機制與環境損害賠償機制的關系
生態補償機制和環境損害賠償機制都是環境資源的保護機制,是用經濟手段實現環境資源外部性的內部化,是解決環境資源修復保護資金不足的有效途徑。生態補償側重于對生態資源價值的補償,更加關懷享受良好生態環境的機會公平,更加重視生態價值的保護和生態效益的保護,更加關懷代際間生態環境的保有。任何影響了生態環境價值和效益的經濟行為,都要支付生態補償費。生態補償機制遵循“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是享用生態服務或減少其生態成本的受益者向額外承擔生態成本的主體支付補償金的制度。
2.區際生態補償與縱向生態補償、內部生態補償的關系
生態補償機制是以某一個特定空間范圍內的生態系統為補償對象。對于該空間內想用生態服務的主體支付生態補償費,為內部生態補償、自我補償。該空間范圍外的人通過直接或間接方式減損、享用生態價值,或減少其生態成本而受益時支付的生態補償金為外部生態補償,包括區際生態補償和縱向生態補償。區際生態補償是省與省之間,或經濟區域之間。縱向生態補償機制是中央對地方或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的補償。
二、區際礦區生態補償的原理
(一)現實立法依據
1.國內的立法實踐
《生態補償條例》是2010年國務院的立法項目之一,至今尚未出臺。在原國家環保總局《關于開展生態補償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的指導下,許多地方進行了生態補償制度試點。比如2007年制定的《江蘇省環境資源生態區域補償辦法》、2008年制定的《浙江省生態環境財力轉移支付實行辦法》、2008年出臺的《河南省河潁河流域水環境生態補償暫行辦法》等,這些《辦法》是對中國生態補償制度立法實踐的探索,并取得成效。但是目前的試點針對河流流域、森林生態系統的環境污染補償,沒有涉及其他自然資源要素。
2.國外的立法依據
國外已經形成較完善的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制度,在立法實踐上我國已經落后國外。比如美國建立礦區復墾許可證制度、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英國制定損失賠償制度、土地復墾金制度;加拿大建立礦山關閉及復墾制度、復墾基金等來保護礦區生態。但是國外的礦區生態補償制度構建是基于“礦產資源開發主體是礦產資源開發過程中的最大直接受益方”的理論,[5]其礦區生態補償僅僅在礦產開采階段,未建立礦產品消費受益方的生態補償制度。
(二)受益者付費原理
受益者付費(BPP)即“誰受益,誰付費;誰受損,誰獲賠”。生態服務/生態產品的直接消費者,或生態效益的間接損耗者有義務對該生態資源支付成本。這是生態正義價值的具體體現。礦產資源是支持經濟建設的能量,是“工業的食糧、血液”。礦產資源大省為了支援經濟發展,大量開采、輸出礦產資源,造成礦區生態系統破壞,使生態系統弱化、生態價值降低、生態利益減少。礦產資源大省喪失良好生態環境享用的機會。為了保證國家礦產及能源安全,國家宏觀調控礦產開發,礦產資源大省無權拒絕開采礦產資源,其喪失選擇機會。而礦產品消耗大省、礦產資源小省以低生態成本或零生態成本,大量輸入、消耗礦產資源,創造了巨大的社會經濟財富,保持經濟增長速度。
(三)外部性原理
經濟學家將個體行為不僅對其本身而且對周圍的人或環境都會造成影響的現象稱為外部性,即單個消費者或生產者的經濟行為對社會上其他人的福利產生的影響。[6]為了使經濟行為的外部性內部化,減小社會不公平程度,基于科斯定理,明晰礦區生態價值的產權性,確定利益各方生態維護成本的承擔比例,用礦區生態補償機制這一經濟方式實現礦產資源開發造成的環境外部性的內部化。
(四)自然資本原理
依據自然資本理論,自然資本是自然生態系統給予人類或者可為人類利用的自然物質和能量以及提供的生態服務的總稱。自然資本存量隨著時間的推移而保持基本恒定是人類可持續發展的前提和基礎。礦產資源是具有稀缺性、價值性、效用性的,則以礦產作為組成要素的礦區生態系統也是具有價值屬性、稀缺屬性的。目前的市場等價交換,僅僅是針對礦產資源的稀缺性、效益價值,而不包括生態價值。在保護礦產資源時,不能僅僅保護礦產本身,還要有保護礦產依附的礦區生態所具有的生態資源的理念。
三、區際礦區生態補償制度的內容
(一)區際礦區生態補償的主體
1.區際礦區生態補償的義務主體
生態補償義務主體是指支付生態補償費用的主體。區際礦區生態補償義務主體是礦產品消耗大省、礦產資源小省的政府。為了支持經濟大省的發展,礦產品輸出大省使其失去了享用良好生態環境的機會,由礦產品消耗大省支付生態補償金是合理公平的。
2.區際礦區生態補償的權利主體
生態補償的權利主體是指能利用、接收生態補償金的主體。區際礦區生態補償的權利主體是對礦區生態補償金享有利用、接收權利的主體,包括因為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而失去良好生態資源機會的主體,負責修復、重建礦區生態系統工作主體,為礦區生態系統修復、重建提供科研技術的主體。
(二)區際礦區生態補償的范圍
區際礦區生態補償范圍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方面是指生態補償金的組成,這與生態補償權利主體的利益訴求和他失去的機會成本相聯系。具體而言,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基于礦產資源開發而導致生態惡化,當地居民的直接經濟損失、失去享用良好生態環境機會的成本、失去的發展機會的補償。2.礦區生態系統保護、修復、重建工作及相關設施的支出。3.礦區生態系統保護的科研經費支出。4.礦區生態環境代際外的補償金。區際礦區生態補償范圍另一方面指區際礦區生態補償范圍指礦區區域界定。礦產開發所造成的生態破壞,如果這種破壞和污染還沒有形成區域性的,則不宜納入《生態補償條例》中。因此,必須明確因礦產開發活動而致害礦區區域和受害生態區域界定標準和方法,還要明確礦區生態建設區域和生態受益區域界定標準和方法。
(三)區際礦區生態補償標準
區際礦區生態補償標準決定了生態補償費的具體分擔方式,決定了不同礦產品輸入消耗大省補償多少的問題。生態補償標準不同于生態賠償,可以是等價的,也可以是不等價的。已有的生態補償標準包括兩類:一是對生態服務功能進行價值評估;二是對生態服務功能提供者的機會成本損失進行核算。礦區生態補償制度是實現經濟的礦產資源節約型發展的手段,而不能成為制約經濟發展的瓶頸,所以礦區生態補償在制度探索初期宜采用不等價補償,來保證制度的運行,但是補償標準不能太低。
(四)區際礦區生態補償方式
礦區生態補償方式就是指生態補償責任的具體承擔類型。具體包括以下幾種:1.貨幣補償,即礦區生態補償義務主體用生態補償金、橫向財政轉移支付的方式建立礦區生態修復、重建基金,或生態補償義務主體為礦區修復、重建項目提供免息貸款。2.技術補償,即礦區生態補償義務主體向權利主體免費提供礦產資源高效率、低生態破壞的技術,免費提供生態養護技術,并向礦區所在地輸送高技術人員。3.項目補償,及礦區生態補償義務主體承擔礦區所在地生態修復、重建項目工程。
關鍵詞:垃圾填埋場;生態修復;耐受性;植物重建
中圖分類號:X705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49944(2013)08021204
1引言
垃圾填埋場是采用衛生填埋方式下的垃圾集中堆放場地,垃圾衛生填埋場因為建設和運行成本較低、管理要求適合中國國情、無害化程度較好等原因而在國內被廣泛應用。但是城市衛生填埋場對環境有很大的潛在危害,例如大量土地被占用,管理不當導致破壞環境、土地和水質[1],導氣不當引發爆炸事故影響居民生活,甚至造成人員傷亡。填埋場運行至設計庫容后,應及時進行封場[2]。封場后進行生態修復和植被重建。生態恢復后垃圾填埋場所形成的植被層能美化周邊環境,防止填埋氣和惡臭擴散到大氣中;防止雨水沖蝕土壤,利于收集導排地表徑流[3],而且植被恢復所形成的小范圍綠地生態系統,也能夠有效凈化空氣區域環境、減少污染。良好的植被重建與恢復對保持公眾對垃圾填埋處理方法的認同與支持具有重要意義,也利于樹立大眾和青少年的環保意識。在國外,為改善和美化填埋場及其周邊環境,填埋場在封場及植被重建后,經過適當的技術和工程處理,可以作為農田、牧場、公園、林地甚至自然保護區等用地[4]。
2大通垃圾場封場概況
淮南市大通垃圾填埋場位于淮南市東部九大塌陷區內的北部,陳巷村西側,九大路東50m處,總占地面積110000m2(約165畝)。根據《生活垃圾填埋場封場工程項目建設標準》(建標124-2010),本工程的封場規模為Ⅱ類。
本次淮南市大通老垃圾場封場工程的主要目標是徹底解決老垃圾場對周圍的環境污染問題,減少老垃圾場滲濾液和填埋氣體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同時把老垃圾場打造成為淮南市生態公園,作為市民休閑娛樂的公共場所。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2.1環境保護目標
通過滲濾液收集導排系統的建設,有效避免滲濾液的外排,削減進入項目區域內水系的污染物總量,從而保護水體水質及區域內生態環境;通過封場覆蓋系統及場頂綠化,能夠杜絕垃圾外露,增加項目區域內的綠地率;通過地表雨水徑流導排系統的建設,有效導出垃圾場表層清潔雨水,并通過合理疏導,實現區域內水資源的充分利用。
2.2污染防治與減排目標
通過滲濾液處理系統的建設,使滲濾液處理至達到國家標準后再排放;通過填埋氣體收集導排系統以及火炬燃燒系統的建設,使填埋氣體燃燒后再進行排放。通過以上措施,生活垃圾、滲濾液以及填埋氣體無害化處理率均達到100%。
2.3生態保護目標
通過生態恢復及景觀改造工程,修復生態系統植被,豐富物種資源,建立一個生態系統穩定的生態綠洲,使得填埋場內水質改善,邊坡穩定,動植物豐富。先期恢復完成后,可進行合理的開發和利用,作為具有教育意義的、個性鮮明的、嶄新的主題性環保教育園,寓教于樂,普及環保知識,提升公眾環保意識,改善周邊地區社會經濟發展的條件,提高社區群眾生活水平,最大限度地保護區內生物多樣性,使之免遭人為干擾和破壞,使得封場后的填埋場與城市總體規劃適應,改善區域環境,提升城市政府用地整體景觀形象。
3垃圾填埋場植物生態修復面臨的主要
環境問題3.1氣體污染
對填埋場填埋氣回收利用價值及安全性評估十分必要。垃圾填埋場的填埋物會產生二氧化碳、甲烷、硫化氫等大量氣體,并形成惡臭[5]。這些氣體對環境和植物生長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二氧化碳改變土壤酸性,影響植被生長;甲烷是一種易燃、易爆的氣體,當含量達到5%~15%時就會引發爆炸[6],而且土壤中的甲烷會排擠氧氣,導致植物根系缺氧,以致根系腐爛,影響植物生長。所以建立填埋場導排氣系統能有效地減少土層中填埋氣體的量,有利于植物的生長。
3.2土壤污染
在填埋場進行封場時,應考慮垃圾厭氧發酵后形成垃圾層塌落導致表面覆蓋層開裂的情況,做好防護措施。生活垃圾的毒害性和難降解性使得其在填埋后很長一段時間都難以降解且極易產生有毒物質,這些物質長期殘留在土壤,影響土壤肥力,改變土壤結構和性質,破壞了土壤的碳、氮有效循環,阻礙了植物根系的生長發育,并積累在植物體內。
3.3垃圾滲濾液
垃圾滲濾液是由于雨水及地表水等滲入填埋場,加上垃圾的化學降解和生物化學作用,產生的一種含有高濃度懸浮物和高濃度無機和有機成分的液體[7]。垃圾滲濾液含有大量的重金屬、病毒、細菌等有毒物質且營養元素比例失調。覆蓋和導流系統失效時,滲濾液隨雨水溢出,嚴重影響植物的生長,給生態恢復帶來很大困難,在進行植物修復前,滲濾液收集導排系統的建設非常必要。
3.4其他污染
垃圾填埋后開始發酵,會產生較高的地溫,對填埋場的復墾及植被生長產生高溫危害,阻礙植被重建。高溫容易導致植物燒根,不利植物生長。另外,填埋場還能引起一系列的鼠害、蟲害以及其他傷害,破壞被重建的效率和進程[8]。
2013年8月綠色科技第8期
吳東彪,等:淮南市大通老垃圾填埋場植物生態修復研究環境與安全
4垃圾填埋場植物生態修復機理
4.1生態修復技術的概念
生態修復技術是根據通過一定的生物、生態以及工程的技術,根據生態學原理,人為地切斷和改變生態系統退化的主導因子,使生態系統的結構、功能和潛力盡快恢復到正常乃至更高的水平[9~11]。
植物修復技術作為生態恢復技術的重要手段,是一種環境友好的污染治理技術,是從生態學原理角度來解決污染問題,對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具有重要的實踐意義[12]。用植被進行修復,是從與自然接觸界面角度,構建環境友好型垃圾填埋場,使得封場表層成為綠色的會呼吸的生態皮,可以與自然友好呼吸傳遞信息,有效地避免鼠蠅有害生物富集。
4.2垃圾填埋場生態修復過程中應注重的生態學原理
4.2.1整體性原理
整體性原理指的是,系統是由若干要素組成的具有一定新功能的有機整體,各個作為系統子單元的要素一旦組成系統整體,就具有獨立要素所不具有的性質和功能。城市老垃圾填埋場封場生態恢復研究作為一個整體的生態系統,應該從整體觀出發,統籌兼顧,協調當前與長遠、局部與整體、開發利用和污染治理之間的和諧關系。
4.2.2生態位原理
在城市老垃圾填埋場封場生態恢復過程中,應組建喬、灌、草多個種群組成的生物群落,在生態恢復中要避免引進相同的生態位物種,盡可能使生態位相同的物種錯開,合理安排生態系統中物種及其位置,避免種群間的直接競爭,保證群落穩定[13]。
4.2.3食物鏈原理
食物鏈是物質循環和能量流動的重要途徑。隨著城市老垃圾填埋場封場生態系統的不斷恢復,物質循環和能量流動會更加暢通。為防止覆土層招鼠類等有害動物的破壞,可以選擇種植適宜植物,起到抑制效果,如牛蒡子、接骨木、十大功勞等。環境的改善可為蛇類等爬行動物提供生存地,也可為鳥類等飛行動物提供棲息場所。
4.2.4物種相互作用原理
在城市老垃圾填埋場封場生態恢復的物種配置上要遵循個體競爭理論,使生態系統各物種達到互惠共生,系統內部有機體大大減少物質和能量損耗,減小風險,獲得最大的整體功能效益。
4.2.5物種多樣性原理
復雜的生態系統是最穩定的,其主要特征就是食物網縱橫交織,生物組成種類繁多而均衡。生物多樣性豐富,其抗外界干擾能力也越強,在城市老垃圾填埋場封場恢復和重建中,必須考慮物種多樣性的因素,所采用的生物配置必須在立地條件的基礎上,利用本地物種與外地種相結合,木本與草本植物相結合的方法,在不同地點給予不同配置。
4.2.6生物演替假說
根據植被演替理論,植被的正向演替是通過生態系統反饋能力、抵抗力和恢復力實現。填埋場生態恢復,最有效的群落演替是順應生態系統演替發展規律進行的,經過一系列的階段,從先鋒群落達到中生性頂極群落[14]。
4.2.7最小風險與最大效益原理
認真研究填埋區生境狀況,綜合分析論證,將城市老垃圾填埋場封場生態恢復工程風險降到最小。同時,應該要考慮生態恢復的經濟效益和收益周期,以求保持最小風險并獲最大效益,實現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統一。
4.2.8環境容量總體可控原理
在區域環境容量總體指標要求下,最大程度降低因垃圾填埋場未封場而造成的環境污染,控制污染物的不利影響,以防危害區域大氣、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和生態系統的質量和平衡。
5垃圾填埋場植物修復的實施
從成功的案例中總結出植被恢復的主要方法為直接植被法和覆土植被法,所要解決的問題主要是物理條件、土壤的毒性、營養條件、合適物種。在自然和人工條件的介入下,填埋場封場后,會發生一種類似于次生生態演替的過程,其過程通常是:適應性物種進入—土壤肥力緩慢累積—結構緩慢改善—毒性緩慢下降—新物種進駐—新的環境條件改變—群落駐扎—填埋場生態環境改善—其他用途[13]。
5.1最終覆土層厚度的確定
填埋場因不同的開發目的而要求相對的植被類型,而不同的植被類型要求基質厚度也不一樣。目前在垃圾填埋場封場設計規范中,只是提出基本封場的表層土的厚度。進行植物修復前,先確定最終覆土層厚度,然后進行植物的選種和栽種。Ettala[15]指出,根據所種植的不同植被類型決定覆土層的厚度將填埋場的建設費用大大降低。Gilman等[16]認為,草本植物需要基質厚度為60cm左右,而樹木則需要90cm以上。
本次淮南市大通老垃圾填埋場最終覆土層平均土層厚60cm,部分區域達90cm,下部是土工合成材料作為隔水層。
5.2土壤營養狀況測定及立地條件改造
選種植物前先測定覆土層土壤營養狀況。測定指標主要包括營養物水平、電導率、土壤容重和有機物含量等。根據測定決定要添加的肥料、石灰及有機物的量。最終覆土層土壤的理化性質是妨礙填埋場植被恢復的重要因素之一。
由于該填埋場是簡易填埋并經過多次擴容,填埋場堆積形體很不規則,所以需要對場地進行平整,平整需根據地形地勢特點,要求便于導氣管鋪設,有利于排水和水土保持,保證堆體穩定,平整后形體簡單,便于覆蓋層的鋪設并考慮一定的景觀要求。同時,堆體改造要考慮土地再利用的可能性。
大通垃圾填埋場封場后成山體狀,通過改造和平整,挖溝修筑成臺田地形,增大了散熱表面積,邊坡坡度1∶3,從現狀地表往上每隔一階設置寬為2m的馬道,山頂坡度不低于5%,改造后適于進行植被重建。
5.3耐性樹種的篩選
植物在垃圾填埋場上生長面臨著復雜的環境壓力,因此,樹種的選擇尤為關鍵。淺根系草本植物能夠在填埋氣體較多的地方生長,因為最終覆土層下的表層中填埋氣體的濃度相對較低[17]。填埋場最終覆土層通常處于干旱的狀態[18],選擇對填埋氣具有耐性且能抗旱的植物就顯得非常重要,而不是僅選用淺根系的物種,因為這些植物對干旱環境往往非常敏感[19]。因此,應考慮用不同類型植物(如喬—灌—草)的組合以達到最佳的復墾效果[20]。此外,選擇耐性樹種時還應考慮復墾后的填埋場用途、所填埋的固體廢棄物的種類等方面特性等。
5.4植被重建
植被重建在選種時應根據垃圾填埋場具體情況進行分析,區劃不同區塊,根據立地條件,選種適應性強的耐受植物進行試種。
本次針對淮南市大通老垃圾填埋場植被重建,在選擇植物時遵循以下幾個原則:選擇生長快、適應性強、抗逆性好、成活率高的植物;選擇具有改良土壤能力的固氮植物;盡量選擇當地優良的鄉土樹種和先鋒樹種;選擇樹種時要考慮其經濟價值和樹種的多功能效益,最主要的是要抗旱、耐濕、耐貧瘠、抗污染、抗病蟲害等。
植被重建模式的核心是“分階段種植”。在現有植物基礎上,優先選擇鄉土樹種,根據植物各自的生長習性與條件,進行分期建設,以遵循“前期改良、中期成長、后期穩定”的建設思路,促進垃圾填埋場恢復區的覆綠與美化。
5.4.1恢復初期
主要采用草本植物,因為草本植物抗性較強、適應性較強,根系發達,對土壤有一定的改良作用,能為喬灌木以及其他植物的生長創造條件,并且能夠改變填埋場封場后整體的景觀[21]。首先選用豆科植物進行大面積綠化種植,豆科植物本身能改良土壤,并創造良好的土壤條件(天子嶺);然后,引入次生演替較快的且適應能力很強的先鋒樹種,改善單一的草本植物景觀,并且能夠加速改良土壤,通過吸收和蒸騰作用截流雨水,改善區域小環境,為其他植物生長創造良好條件。
植物群落構建模式為:刺槐+枸樹+紫穗槐+紅葉石楠+四季青+牛蒡子+雞眼草+羊茅。
5.4.2恢復中期
根據地區立地條件狀況,選擇樹型小、淺根系、耐澇、不易發生病蟲危害,對老鼠、蚊蠅等有抑制性的的植物,并且按照各個功能區劃和綠化帶設計,進行批量化園林綠化種植,達到綠化美化環境的作用。
植物群落模式為:濕地松+柳杉+臭椿+接骨木+夾竹桃+毛竹+紫葉小檗+酢漿草。
5.4.3恢復后期
依據園林綠化和諧對稱的美學原理,建設層次豐富、高低錯落、疏密有間的人工植物群落,形成四季常綠、三季有花、色彩豐富的綠地景觀。經過藝術加工構圖,使得多姿多彩的植物創造出幽邃曠闊的各色意境,形成別具風格的園林景色。
植物群落模式:海棠+珊瑚樸+女貞+十大功勞+黃連木+鳶尾+苜蓿+羊茅。
6城市老垃圾填埋場封場生態恢復效益
分析6.1生態效益
項目實施后,垃圾填埋區不良的環境將得到根本改變,生態系統將得以重構,并成為城市的“綠肺”,變成淮南最優美宜人的城市環保主題公園。
現狀區域城市綠化覆蓋率30%,通過本項目實施,將提高到32%;區域城市人均公共綠地面積現狀為18.7m2,通過本項目實施,將提高到20m2。通過大范圍的植綠增綠,可節約能源,吸收大氣中二氧化碳,改善大氣和水源質量,減少洪水徑流,減弱噪聲,遏制土地沙化,減少浮塵天氣,改善空氣質量。植物以其龐大的樹冠和多毛的枝葉可以減緩風速,使空氣中的粉塵滯留在枝葉上,下雨時隨雨水流到地面,起到防風、固沙、防塵作用,使空氣變得清新。據初步測定,每畝樹林地一年可滯留粉塵6t左右,恢復區植被森林可以年滯塵990t。由于植物具有蒸騰吸熱和減少太陽輻射的作用,一般可以使治理后的塌陷區室外溫度比市中心區降低1℃~4℃,空氣中的相對濕度會增加5%~12%,降低熱輻射強度,降低老城區“熱島效應”,成為淮南市“綠色天然空調”。
6.2經濟效益
通過對填埋場環境綜合治理與生態修復,可以盤活城市“癱瘓”土地,重新煥發生機,讓花卉、林木種苗業也得到大發展,淮南有條件跨入安徽省重要花卉城市。城市森林建設的林副產品可帶來直接經濟效益,并且可為旅游資源的開發帶來可觀的經濟收益,城市森林建設可促進地方經濟和社區發展,增強城市和周邊地區經濟活力。
6.3社會效益
環境與經濟是統一的,良好的環境可以促進經濟的發展。項目區域綜合治理后,生態環境得到了極大的改善,居民生活環境更加美好,身體健康狀況得到改善,為淮南市人民的生活創造更好的條件。通過植物生態修復,減少因環境對農業造成的損失,減少發病率,從而降低醫療保健費用,同時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帶動旅游業等第三產業的發展,為淮南市GDP的增長作出貢獻,推動了淮南市社會精神文明進步和滿足人們全面發展的要求。建成的生態公園及綠地,可以提高城市形象,改善城市投資環境,吸引外來投資,城市將步入良性可持續發展階段。
7結論
(1)垃圾填埋場的植被重建影響因素主要包括填埋氣體、最終覆土層厚度、覆土層土壤特性、滲濾液和植物種類等幾個方面。從植物生長角度看:需要注重適宜各種植物生長的土壤基底條件,諸如厚度、土壤養分含量的關系等;從封場角度看,需要最少的覆土厚度和快速瀝水條件。
(2)一般填滿場的生態恢復是在填埋場最終封場后進行的,如果能夠在封場工程設計和施工時兼顧生態修復及植被重建工作,結合垃圾填埋場的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修復方法和植被類別,將有利于加快填埋場的生態恢復和植被重建過程,達到生態修復的預期效果,同時也大大降低后續維護成本。
(3)植物修復對土壤的肥力和水體的水質、氣候、濕度、鹽度、酸堿度等條件有一定的要求和條件。植物修復過程,致使環境的pH值、Eh、溶解氧、微生物等組成一個有異于非根際的特殊環境,這種環境具有較高水平的微生物活性、多樣性與生物量,有效改善區域環境質量。
(4)植物的生態修復過程中關鍵是植被的選擇,首先應采用當地生長快、適應性強、抗逆性強的鄉土植物。如本文所選植物牛蒡子、接骨木、十大功勞等都具有抑制鼠患的作用;柳杉、臭椿能吸收二氧化硫;刺槐、女貞能吸收氟化氫;夾竹桃能吸收氯氣等。其次,盡量使用鄉土植物。鄉土植物更能適應當地環境,風險小,而且種植和維護成本低,本項目在植物選種時控制本土植物比例在80%以上,適當選取外來種,構建復合立體的喬—灌—草群落結構。在生態修復和植物構建時,關鍵要篩選出超富集植物,因為超富集植物根系能夠分泌營養物質來活化微生物以降解污染物,并能吸收轉化污染產物。在選擇外來植物的時候,要嚴格注意防范外來植物入侵,以免引起當地生態環境破壞。
(5)植物修復技術是一種實用而較為廉價的綠色治理技術,可用于大面積的污染治理,具有較高的環境美學價值,既可消除環境中的污染物,又能美化生活環境,清潔并儲存可利用的太陽能,易于社會所接受,具有明顯的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參考文獻:
[1]張記市,孫可偉.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前沿動態[J].中國資源綜合利用,2004(9):18~22.
[2]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CJJ-2004,生活垃圾衛生填埋技術規范[S]. 北京: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2004.
[3]張益,陶華.垃圾處理技術及工程實例[M].北京:化學工業出版社,2002.
[4]ANON.How to use your completed landfill[J].The American City,1965, 80:91~94.
[5]蔣滿元,唐玉斌.垃圾填埋的生態環境問題及治理途徑[J].城市問題,2006(7):67~80.
[6]吳鴻鈞.城市垃圾處理技術及應用前景[J].環境保護,2000 (12):14~16.
[7]劉東,喻曉,羅毅,等.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場滲濾液特性分析 [J].環境科學與技術,2006,29(6):55~57.
[8]林學端,廖文波.垃圾填埋場植被恢復及其環境影響因子的研究[J].應用與環境生物學報,2002,8(6):571~577.
[9]Fuji T,Hope BK,Foxwell J.Derivation of population-level ecological remedial action objectives:Tualatin River case study.Hum Ecol Risk Assess,2000,6:1075~1086.
[10]Liao C-Y,Pu Y-P.The significance and strategy of ecological remediation engineering in Yangtze River drainage area[J].Yangtze River, 2003,34:37~39.
[11]Robinson GR,Hande1 SN.Directing spatial patterns of recruitment during an experimental urban woodland reclamation[J].Ecol Appl,2000,10:174~188.
[12]張兵生.綠色經濟學探索[M].北京: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2005.
[13]程曉東.城市廢棄垃圾場生態恢復技術研究[D].保定:華北電力大學,2009.
[14]譚綠貴.礦山生態環境破壞與生態修復[J].皖西學院學報,2004,20(2):45~46.
[15]Ettala M O. Short-rotation tree plantations at sanitary landfills[J]. Waste Management&Research, 1988, 6:291~302.
[16]Gilman E F, Flower F B, Leone I A. Standardized procedures for planting vegetation on completed sanitary landfills U.S.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1983.
[17]郭小平,趙廷寧,石健,等. 垃圾填埋場植被恢復技術進展[J].中國水土保持科學,2006,12(4)95~99.
[18]Chany S G, Wongmh, Whitton B A. Environ, Manage[J]. 1991, 15: 411.
[19]Lan C Y, Wong MH. Environmental factors affecting growth of grasses, herbs and woody plants on a sanitary landfill [J]. J Environ Sci, 1994, 6 (4): 504~513.
[20]Wiemerk. Technical and operational possibilities tominimize leachate quantity [C]//ISWA. Proceedings of ISWA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Process, Technology and Environmental Impact of Sanitary Landfill(Ⅳ) . Cagliari: Sardinia, 1987:19~23.
[21]李勝,張萬榮,茹雷鳴,等. 天子嶺垃圾填埋場生態恢復中的植被重建研究[J].西北林學院學報,2009,24(3):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