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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網營銷利器有效提升營銷創新力
近些年,我國電子商務一路高歌猛進,陷入困境的小微企業均已借助網絡營銷,開展電子商務,以達到降低成本、安全過冬目的。這其中,有一些前瞻性中小企業開始啟用新的營銷工具。比如,利用通用網址+無線網址來全面布局互聯網電子商務,開展全網絡營銷。
通用網址和無線網址都是基于國家標準的網絡資源,是企業獨一無二的網絡標識,也是行走在網絡時代前沿的營銷利器。利用通用網址,中小企業可以得到可信電子商務聯盟數百家行業電子商務網站的獨家置頂推薦位,全網卡位訪客流量,借助新浪通用網址頻道、知名搜索引擎、全國100家信息港熱站和商家網平臺等多種優勢通道多維展示品牌,達到一種規模化的傳播。而無線網址則可以為企業提供從建站到推廣的全套移動營銷解決方案,借助系列無線網址關鍵詞,中小企業可以迅速攔截商機,大幅提升手機網站訪問量,吸引大量潛在用戶,搶占移動互聯網的至高點。
注冊網址資源有效保護網絡知識產權
從另一方面來看,中小企業除了加強網絡營銷能力降低成本外,還需要加強產品創新能力。而這些產品創新,要在商業領域形成門檻,打造企業核心競爭力,就需要盡早保護商標、專利、域名、網絡品牌等知識產權,建立品牌防御體系。
項目名稱:建立公平運營體系,
助力中國創新經濟
發起單位:微軟中國
關于微軟:
微軟公司創建于1975年,是世界軟件、服務和解決方案領域的領先企業,致力于幫助個人和企業發揮最大潛力。1992年,微軟在中國北京設立了首個代表處,隨著公司在中國的不斷發展,相繼成立了微軟中國研究開發中心、微軟全球技術支持中心和微軟亞洲研究院等科研、產品開發與技術支持服務機構。如今微軟在華的員工總數超過3000多人,成為微軟在美國總部以外功能最為完備的子公司。20來年,微軟在中國不斷發展,一如既往地履行其“扎根中國,致力于與本地經濟共同發展”的長期戰略和承諾,持續不斷地履行其企業公民責任。
項目目標:
自1992年進入中國,微軟隨行中國的成長,見證了有中國特色的市場經濟下的中國企業從注重做大到注重做強的變化,也見證了中國在經濟轉型的過程中,積極鼓勵創新,逐步提升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對保護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方面的重視。隨著中國改革的繼續深入,中國經濟能否通過科技創新在產業結構向上調整中獲得新的增長動力,都需要對市場的充分尊重、對秩序的一視同仁。
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環境對于中國發展自主創新能力,構建創新經濟極為重要。微軟公司希望通過在企業社會責任的宣傳中深化各界特別是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責任,攜手并呼吁相關企業共同促進知識創新,在中國市場建立公平和諧的運營體制,打造中國創新經濟,為促進中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和構建和諧社會貢獻自己的力量。
實施路徑:
1 微軟將通過教育、培訓、扶植等多種方式宣傳推廣公平運營理念,弘揚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意識,推動中國創新經濟的發展。
通過微軟校園先鋒計劃、微軟創新杯等項目的持續開展,不斷推動對企業未來領導者——學生群體的宣傳和教育,鼓勵對知識產權的尊重,幫助激發學生群體的創新能力。
通過開展記者研討班,幫助媒體建立對企業社會責任標準以及知識產權保護等相關概念的正確認識,不斷深化媒體對公平運營體系的理解,從而充分發揮媒體平臺對公眾的宣傳教育作用。
針對中國市場,制定并持續推廣的產品政策和多種銷售渠道,滿足不同客戶(家庭、學生及大、中、小企業等)的需求。
通過“微軟創新企業扶植計劃”的持續開展,幫助創新企業在早期發展階段快速成長,為其提供包含軟件、技術支持、市場以及融資渠道等多項資源,使企業實現良性創新循環,實現雙贏、多贏。
由于對法律風險預防投入的資源很少,中國企業面臨著遭受更大損失的風險。根據路偉律師事務所與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的調研顯示,中國企業在法律風險防范及相關行動上的平均花費僅占總收入的0.022%,遠遠低于法律風險的程度。
當然,企業面臨的法律風險來自四面八方,防范措施不可能面面俱到。那么除了增加投入外,中國企業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應該重點做些什么來防范法律風險呢?或者說哪些防范措施在近期內會給公司帶來最大的正面影響呢?
公司治理
據觀察,中國上市公司通常市值較低的重要原因是公司治理不規范,難以令廣大投資者信任。但這既是風險,也是機遇。
對于他們來說,優先考慮的問題應是公司治理和對監管法律的遵守。尤其對于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來說,未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造成損失的風險通常是極具破壞性的。
根據已公布的報告,如果一個公司因違規被證券交易委員會調查,市價總值的平均下滑幅度是30億美元。違規招致被調查,而調查又會降低投資者信心,從而造成股票價值的狂跌。這是惡性循環的典型例子。
良好的公司治理不僅可以避免負面風險,而且還能創造正面收益。高層管理人員的注意力可能主要集中在如何避免個人承擔刑事或民事責任的負面風險方面。但是對于股東來說,他可能更重視通過良好的公司治理來提高公司市價總值的機會,以便其能夠獲得更高收益。
合同管理
現代商業中,幾乎所有交易都表現為合同,因此良好的合同管理通常會大量降低風險,帶來正面收益。
在集團公司內部實施集中管理合同的方法,能帶來一個隱性收益――加強控制。在未來的數年里,由于集團公司的高層管理人員要對整個集團的財務績效負責,管理職權的集中化將成為中國公司的一個主要發展趨勢。而在很多情況下,高級管理人員可以通過集中管理合同,增強總部對子公司主要商業運營方面的控制。
知識產權
在過去的20年里,外國公司越來越重視知識產權價值的創造。
中國企業應進行知識產權管理審查。該審查應包括:知識產權資產管理、被許可和許可技術、研發階段的知識產權保護、保密措施、實施知識產權權利的策略、防范知識產權侵權索賠的策略。
日前,湯姆森路透利技信息集團報告指出,中國新專利申請的數量急劇增加,并預測到2012年,即將超過目前新專利申請數量最多的日本。該集團發言人波姆?斯泰姆布里吉說,“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起點很低,但現在卻是增長速度最快的。”
的確,知識產權已成為中國一筆重要的財產。目前,中國總的專利申請數量已超過美國2007年,中國共有694,153件專利申請,年增長率達到21%,而美國有468,330件,年增長率是5%。
倫敦知識產權協會主席伊恩哈維說,“中國即將成為技術與知識產權大國,未來20年將形成專利申請大潮,沖擊美國和歐洲,成為主宰重要技術的壟斷力量。”盡管如此,目前還存在著許多問題。譬如,雖然已經開展了大量培訓,但專利注冊流程還是嚴重短缺人手和專業技能,而這個問題也不是一時半刻就能解決。與此同時,隨著經濟局勢惡化,仿冒熱點技術的行為可能會加重。
雖然問題仍然存在,但這個變化對外國企業的影響還是十分顯著專家強調這些公司應該努力理解和利用中國更加有效的知識產權制度。的確,隨著跨國企業日益傾向于在中國建立研發中心,它們也更重視這個問題。
不再遭遇詬病
中國與過去的日本和韓國一樣,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緊隨著制造業的繁榮而生,從領先的藥品到低端的DVD無一不受影響。中國也因此成為知識產權保護的噩夢,引來無數人,尤其是跨國公司的詬病。
知識產權咨詢公司羅思國際中國區經理盧克明福特解釋說,雖然我們聽到仿冒這個詞的頻率越來越高,但其實這個現象具有地域性。盡管仿冒行為非常猖獗,明福特卻認為這并沒有增加企業對知識產權的擔憂企業認為這是一個可以想辦法緩解的常見現象。合資企業的問題比較突出。
雖然這些頑疾很難完全治愈,但觀察人士對于中國各級政府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舉動表示高度贊揚。明福特說,“過去15年來中國已經取得了長足進步。1997年當他剛開始處理知識產權問題時,中國的知識產權環境與現在根本不可同日而語。”現在中國很多地方的仿冒程度,以及對仿冒的態度都有了根本性的轉變。“你現在可以采取任何措施來處理和打擊仿冒。事實上,所有一線城市以及多數二線城市目前都為知識產權保護提供了良好的環境。”
事實上,業界經常傳出國外企業對中國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抱怨中國的知識產權法律不完善,執行不得力,整個制度傾向保護國內企業的利益。但倫敦知識產權協會的伊恩哈維卻對這些批評不屑一顧。他說“很多抱怨都是來自決策者和企業人士,他們根本不懂知識產權。”哈維曾經就任英國政府知識產權顧問委員會董事長兼CEO。
明福特解釋指出,有時候人們的抱怨是因為中國屬于大陸法系,而許多公司,尤其是那些來自英美法系的公司認為,如果你是市場上第一個使用某項技術的人,那么你就理所當然擁有專利權,但在中國并非如此。
總體而言,人們對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越來越有信心。哈維說,“首先,中國的專利訴訟比其他任何國家都多,其中98%都是一家中國公司另一家中國公司,這說明中國公司認為知識產權是有價值的。其次,他們認為國家的司法制度是值得信任的。”另外,外國公司專利侵權的成功率在90%以上,而如果它們在美國的法院美國公司,成功率則只有35%。同樣在中國的費用也相對便宜(中國是60,000至120,000美元,美國要花費500萬美元),中國執行判決的速度也很快(12至14個月,美國要5至7年)。
哈維說,許多外國公司的知識產權“受侵犯”是自作自受。譬如,許多公司沒有配備專業的知識產權人員,有些是因為害怕損害政府關系而不愿采取法律手段。鑒于中國的知識產權環境有所改善,哈維建議企業在中國構建自己的知識產權中心,尋找先進的新技術并且加強與中國技術伙伴的合作關系。跨國公司專利申請激增
知識產權體系得到改善是中國政府向價值鏈上游轉變的關鍵所在中國正在努力吸收更高質量的外國投資,包括研發設施等,而中國能否實現這個目標部分也取決于國內知識產權保護的效果如何。
有些觀察人士認為,跨國企業在中國的研發活動不過是裝點門面而已,并沒有產生實際的生產力。麗貝卡奧迪什和阿蘭艾德科克在《中國知識產權面臨的挑戰及解決方案一本重要的企業指南》中總結道,“就目前來看,對外國企業研發中心投入的財力等資源似乎大于可見的創新成果。”與此同時,他們也指出,現在得出結論還為時過早。事實上許多研發中心成立的時間還不長。的確,許多研發中心是在最近幾年才設立的中國的研發設施對于跨國公司而言越來越重要。但是否能在中國開展研發活動的同時又充分保護知識產權呢?
哈維以飛利浦公司為例指出,這個答案基本上是肯定的。這家荷蘭跨國公司在中國設立了L2個研發中心(包括在上海成立的亞洲研發中心),共有將近1000名全職員工,并與高校等機構合作開展研究。同時,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戰略來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
飛利浦知識產權與標準部副總裁鐘先生說,“我們保護創新的主要手段是加強員工對知識產權的理解,同時大力保留相關人才。”飛利浦聘用了將近50名知識產權專業人士來保護自己的權益,當問題發生時也利用與當地政府的關系來解決。另外他還強調,公司在必要時一定要采取法律手段。(在中國應對知識產權侵權行為主要有3個途徑行政、民法和刑法。)
飛利浦研究院高級副總裁何達納博士解釋說“飛利浦在中國研發看中的是中國的人才優勢,中央政府創造和鼓勵的研發基礎設施,以及中國市場的巨大潛力。同時我們的中方伙伴和供應商也會從中受益,因為我們把知識傳授給他們。”
飛利浦在中國尋求創造力,這與中國政府雄心勃勃的計劃是一致的。哈維指出,飛利浦目前在全球的創新成果有15%來自中國,而這個數字最終有望達到50%。這或許也反映了中國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取得的成果,同時也是激勵政府繼續改善知識產權體系的巨大動力。
瑕不掩瑜
瑕不掩瑜,反之亦然。盡管有了長足進步,但中國要實現自己的目標,未來依然面臨著嚴峻挑戰。其中的一個問題正如專家指出的雖然國內的專利注冊激增,但申請的知識產權以及部分專利的質量仍然堪憂。
伊恩?哈維也承認,“有些中國專利的質量并不高。”其中人員和專業技能短缺是公認的問題。中國的專利申請數量幾乎與美國相當,但專利檢測人員只有美國的三分之一,而且這部分人中還有70%左右工作經驗不足兩年(至少需要5年時間才能成為一名“經驗比較豐富”的專利檢測人員)。哈維還稱,為了提升中國的知識產權體系的形象,那些經驗豐富的檢測人員大多都在處理來自國外的申請。此舉有利于外國公司,但中國企業卻可能因此而失利。
針對這種現狀,中國每年聘用300至500名專利檢測人員,比英國的檢測人員總數還多。哈維呼吁批評中國的外國人士耐心等待和給予支持。美國以前專利申請遍地開花的時候其實也遭遇過相同的困境。
擅長處理知識產權事務的上海得勤律師事務所的高級合伙人商建剛,目前在美國哈佛大學深造。他贊同哈維與明福特的觀點,認為不應該對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的力度采取一邊倒的批評。商律師根據自己的經驗指出,中國的法院似乎更傾向于保護國外品牌。他曾擔任過約50起互聯網域名侵權案中的被告律師,原告都是那些試圖恢復在國內已被注冊的因特網域名的國外企業。但在90%的案件中,中國的法院都判決原告方勝訴。而最近他在美國觀察到的一起類似案件中,被告方就獲得了法院的支持。
關鍵詞:泛北部灣;知識產權;法律協調
中圖分類號:D91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4379-(2016)04-0035-03
2010年1月1日,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全面啟動。該自貿區建成后,中國與東盟各國的貿易總額達到世界貿易總額的百分之十三,成為一個涵蓋十一個國家、19億人口、GDP達6萬億美元的巨大經濟體。而在自貿區建成之前,廣西在2006年就提出了“泛北部灣經濟區”的地理概念和經濟概念。將東盟中經濟發展較為迅速的,具有一定發展潛力的國家納入這一區域中,并定期召開泛北部灣經濟合作論壇,希望通過積極推動泛北部灣經濟合作,構建一個中國—東盟區域合作新格局。
一、泛北部灣經濟區概述
北部灣,位于我國南海的西北部,是一個半封閉的海灣,約12.8萬平方公里。東臨我國雷州半島和海南島,北臨廣西,西臨越南,與瓊州海峽和南中國海相連。北部灣三面為陸地環抱,蘊藏豐富的石油和天然氣資源,漁業資源也十分豐富。是我國大西南的重要通道,湛江港、防城港、北海港等,都依靠北部灣這一地理優勢,發揮著國際物流的作用。而所謂泛北部灣經濟區,是于2006年7月在廣西南寧主辦的首屆“環北部灣經濟合作論壇”中所提出的。論壇提出了構建泛北部灣經濟合作區,并依據地緣經濟概念,超越了單純的地理概念,將環北部灣經濟合作延伸到隔海相鄰的馬來西亞、新加坡、印度尼西亞、菲律賓、文萊等海上東盟國家,使得這一區域更為寬泛。泛北部灣經濟合作是中國與東盟經貿合作關系在次區域的進一步深化與細化,對該區域內各個國家及地區的經濟發展將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身處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之中,泛北部灣經濟區已開始成為中國———東盟“一軸兩翼”區域合作新格局中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幾年來,經過泛北經濟區各國共同努力,經濟合作已經有了良好的開端,成為東盟合作的新亮點。同時,區域內法律制度的一體化與法律協調機制的構建的需求也日益顯現,尤其是在知識產權合作方面尤為明顯。
二、建立泛北部灣經濟區知識產權法律協調機制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隨著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的建立和泛北部灣經濟合作區這一概念的提出,中國與馬來西亞、新加坡、印尼、越南、泰國、菲律賓和文萊的經濟合作更加密切。2014年雙方貿易額達4804億美元,較上年增長8.3%,2014年中國從東盟進口2083億美元,增長4.4%;向東盟出口2721億美元,增長11.5%,出口增速遠遠大于進口增速。在中國與東盟十國的貿易額中,馬來西亞、越南、新加坡居前三位。中越雙邊貿易額的排名由2013年的第五位提升到2014年的第二位,2014年中越貿易增速達27.7%,其中中國向越南出口637億美元,進口199億美元。經濟合作和國際貿易的增加,必定意味著知識產權方面需要不斷的合作和協調。然而,就目前現狀而言,泛北部灣經濟合作區之間的知識產權糾紛也日益增多。一些中國公司和企業因在當地涉及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而被當地執法機構嚴厲懲處,還有些中國公司企業是被其競爭對手侵權,因兩國之間缺乏行之有效的知識產權協調機制而無法得到救濟。如作為摩托車使用大國的越南,在九十年代,中國的摩托車出口量達到最大化,越南的大街小巷充斥著來自中國的各種摩托車。然而近十年,中國摩托車基本退出越南市場,究其原因,主要是因為越南本國開始大量生產山寨摩托車,質量性能雖比中國制造的差,但價格更為低廉。更有甚者,冒用中國各大知名摩托車商標,如重慶嘉陵,使得消費者越來越不相信這些中國品牌,轉而投向日本品牌,最終導致中國品牌退出,而日本品牌占有絕大多數的市場占有率。另外,還有江蘇江淮動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商標在印尼被惡意搶注等多起知識產權的糾紛。我國在不斷加強與泛北部灣各國經濟合作,發展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同時,知識產權糾紛案也日益增多。這就要求我國和泛北各國需要盡快協調本國國內知識產權法律體系,使得整個泛北部灣經濟合作區內的知識產權法律一體化,只有這樣才能促進整個泛北部灣經濟合作區經濟與社會的發展。目前,世界范圍內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的一體化是不可否認的趨勢所在。世界各國、各區域經濟密切聯系、共同發展,在知識產權方面的合作亦然。知識產權法律制度一體化主要通過各國簽訂雙邊或多邊國際條約等方式來實現。如早在1997年,東盟各成員國在曼谷簽訂《東盟關于知識產權保護合作的框架協議》,該協議明確加強各成員國在知識產權領域的合作,探索和建立適合東盟各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合作機制。1997年,東盟知識產權協會年會召開,會上各成員國也基本達成了“嚴謹且強調執行力”的向歐盟體系學習的共識。2010年,共同通過《2011-2015年東盟知識產權行動計劃》,為實現東盟范圍內的知識產權法的一體化提供了行之有效的行動指南。同時,泛北經濟合作區各國也參與了世界上絕大多數的知識產權國際條約,《巴黎公約》、《伯爾尼公約》以及作為WTO的成員國必須要遵守的《與貿易相關的知識產權協定》(簡稱TRIPs),作為這些國際條約的共同締約國,為泛北部灣經濟合作區內的知識產權法律一體化提供了可能性。
三、泛北部灣經濟合作區知識產權法律協調的途徑
構建泛北部灣經濟合作區知識產權法律協調機制,主要途徑是:從各國知識產權現狀和保護水平出發,順應全球知識產權統一化的潮流,以國際條約作為合作基礎,同時考慮區域內各國知識產權發展的特色和優勢,建立知識產權爭端解決機制,全面推進知識產權保護的區域一體化進程。
(一)以國際條約作為合作基礎
作為世界上目前最大的貿易性國際組織,WTO在國際貿易方面發揮巨大的作用。泛北部灣各國均已加入WTO,經濟較不發達的越南也于2006年加入,因此各國都需要遵守WTO各項協定,自然包括TRIPs,即《與貿易相關的知識產權協定》。TRIPs是迄今為止在世界范圍內對各國知識產權法律制度影響最大的國際條約。與過去的知識產權國際條約相比,TRIPs對絕大多數類型的知識產權都進行了規定和保護。在法律制定方面,包括實體性規定和程序性規定。也是首個對知識產權執法及其程序作出規范的國際條約,對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的民事責任、刑事責任以及保護知識產權的相關措施等都作出明確規定,同時還引入了WTO爭端解決機制來解決各成員國之間產生的知識產權糾紛。目前已成為世界各國知識產權立法的基本準則,也是處理各成員國間涉及知識產權問題的主要法律依據。同時,《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保護文學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專利合作條約》、《世界版權公約》等國際條約也為絕大多數泛北部灣經濟合作國家所承認和參與。另外,作為東盟成員國,還需遵守東盟國家之間所簽署的《東盟關于知識產權保護合作的框架協議》以及《東盟知識產權合作行動計劃》,這些條約都規定了區域內知識產權合作的目標、基本原則、合作范圍及爭端解決機制,成為泛北部灣各國知識產權法律一體化的堅實基礎。
(二)適應泛北部灣經濟合作區知識產權的區域情況和特色
泛北部灣各國在經濟發展上來說,絕大多數仍屬于發展中國家,具有自己本國的歷史和文化傳統特色。而在國際條約中,鮮少出現對泛北部灣各國特有的傳統醫藥知識、民間民族文學藝術表達,如傳說、手工藝品、設計、音樂、民俗活動、節慶等文化形式的保護。因此,以泛北部灣各國自身文化作為基礎,制定和協調泛北部灣經濟合作區特有的知識產權法律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如在中國有著上千年歷史的中醫醫學,在西方國家,因為和西方醫學理論相差甚遠,西方各國也沒有對中醫的基本概念和認識,中醫中涉及到的“經脈”、“邪風”等概念也無法準確翻譯成英文,因此很難得到西方各國醫學界認可,更遑論能對中醫進行相關的知識產權保護。但中醫理論在東南亞國家因為歷史、文化和距離上的原因,卻能得到普遍接受和認可,甚至在泰國、越南等國發展出了具有本國特色的結合中醫理論的醫學治療方式。因此,對于中醫醫學理論的知識產權保護,是泛北部灣各國在制定和統一知識產法律時應當考慮的,也有具有非常高的可能性的。另外,東南亞國家珍稀動植物品種和民間秘方也非常豐富,由于認識到了生物和遺傳資源在開發藥物和相關工農業產品開發中的巨大價值,東盟于2000年制定了《關于獲取生物及遺傳資源的東盟框架協定草案》,泛北各國制定知識產權法律制度時亦可以以此為參照,共同保護本國的生物多樣化和遺傳資源。
(三)構建知識產權爭端解決機制
在《中國—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定》中提出要建立相關爭端解決機制,但沒有作出具體且可執行的規定。而《東盟知識產權合作框架協定》僅僅制定了協商條款,當出現爭端時只能通過協商的方式來解決糾紛,也未建立專門負責處理法律問題和通過法律手段解決爭端的機構。因此,在泛北各方出現知識產權爭端時應如何處理,可以適當參考中國—東盟自貿區的爭端解決機制,但同時仍需要建立特有的爭端解決機制。首先,泛北各國可以先參考利用東盟各國協商解決的方式,鼓勵爭端雙方積極協商,尋找各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以便于經濟、高效地解決爭端。泛北區域其他國家也可以以斡旋、調停等方式參與其中。但當協商程序無法進行時,還應盡快建立一個司法化的知識產權爭端解決機制,甚至致力于構建一個全面、終局的解決爭端機制。作為目前統一化進程最快最完善的歐盟,所制定的爭端解決機制十分值得我們學習。另外,泛北八國均為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國,因此一旦出現知識產權爭端,爭端雙方若為東盟成員國或中國和另一國,均面臨兩個選擇。兩國可以選擇WTO爭端解決程序或東盟內爭端解決機制或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的爭端解決程序。因此,泛北區域內非常有必要建立一個知識產權工作專門小組,由這個小組通過提交報告的方式研究和討論相關知識產權法律問題,專門負責知識產權爭端的解決。泛北部灣經濟合作區是一個較新的地域概念和經濟概念,整個區域的經濟合作和發展,尤其是在知識產權方面的合作與法律制度的協調尚需長期的實踐和經驗累積,構建泛北部灣經濟合作區知識產權的法律協調機制任重而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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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商業談判;知識產權;籌碼;文化創意產業
中圖分類號:G20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8122(2011)06-0026-02
21世紀的今天,國際商場中的競賽愈演愈烈,商家競爭的手段呈現出傳統與現代并用的態勢,商業談判作為一種“軟實力”已然成為各國公司紛紛尋求的途徑與良藥。而知識產權在商業談判的進行中是不可小覷的必備武器。文化創意產業,被認為是與信息產業相并列的21世紀兩大新興產業之一,并成功拉動社會新的經濟增長點,因而受到各國的高度重視。然而,隨著大眾傳播技術的不斷創新和迅猛發展,我國文化產業正面臨著假冒偽劣、不正當競爭、竊取商業秘密等問題的巨大挑戰,運用知識產權保護產業的良性循環已成為當務之急。
一、產權在商業談判中的權重之大
(一)產權居于文化創意產業中企業的核心地位
1.產權的內涵。知識產權具有專有性、可復制性等特征,而真正區別于物權、債權的知識產權所獨具的特征應當是客體的無形性。本文通過對國內外知識產權文獻梳理以及相關資料的搜集,偏重于對狹義知識產權定義的界定與探索。
2.產權適度保護對企業創新的作用。文化創意產業,興起于英國,發展于美國,有關文化創意產業的定義,本文歸納為:它是以版權產業為核心,并提供精神產品的生產和服務的產業。縱觀國內外商場,許多知名企業(如微軟、可口可樂、奧美廣告公司等)紛紛運用知識產權戰略謀求利潤,從而與市場保持強有力的競爭優勢。法國學者Alexander Poltorak從企業資產的角度對知識產權在企業中的地位進行了闡釋,見表1。
(二)談判中知識產權的關鍵所在
是否具備“籌碼”決定了商業談判最終的結果。在新媒體發達的今天,知識產權的發掘毅然成為談判桌上的內在籌碼,在很大程度上左右談判結果的好壞。再者,雙方基于利益最大化及多種因素的考量,在很多時候會出現“破裂”的狀態,因而,適當的讓步策略會變為不時之需。
表1 李平,基于區域產業創新的知識產權戰略研究,
《知識產權價值定位示意圖》
二、知識產權作為“籌碼”在商業談判中的應用
(一)諾基亞蘋果一案
2009年10月,諾基亞向美國特拉華州聯邦法院提訟,控告蘋果非法使用該公司的10項專利技術,其中包括無線數據、語音編碼、安全和加密等。該公司表示,“自2007年iPhone上市以來,蘋果公司出廠的所有型號的iPhone手機都侵犯了這些專利。如果勝訴,諾基亞將有權對iPhone上市以來售出的所有3000萬部iPhone手機收取專利許可費。”另外,諾基亞法務及知識產權部門主管伊卡•拉那斯托譴責蘋果公司試圖“免費搭乘諾基亞創新的便車。”并一再聲明,移動通信產業的一項基本原則是――那些為技術開發、進而建立標準做出貢獻的公司,是知識產權的創造者,其它公司需要對此給予補償。對于此案件,蘋果公司尚未表態。
(二)從“籌碼”談至商業談判的策略
通過諾基亞蘋果一案,可以得出知識產權在商業談判的諸多要素中占據強有力的地位。實則,在對國內外商業談判案例的梳理及分析后,發現多種內外因素會致使談判的不了了之,因而本文總結歸納商業談判的四個策略,從而探析知識產權在談判中的重要性所在。
1.公開籌碼。商業談判的籌碼有多種,本文重點探討知識產權作為籌碼在商業談判中的應用。在談判的初級階段,雙方彼此應充分溝通各自的利益需要,闡明能滿足對方需要的優勢與方式所在。此階段的關鍵步驟是弄清對方的真正需求(以電子行業為例,許多公司想要以談判的方式從知識產權如專利中分得一杯羹),因此其主要的技巧就是多向對方提出問題,探詢對方的實際需要;與此同時也要根據情況申明我方的利益所在。
2.換位思考。從國內外知識產權的談判案例中發現,談判的障礙一般源于兩個方面:一是談判雙方彼此利益存在沖突;另是談判者自身在決策方式上存在障礙。因而,站在對方的角度想問題就顯得尤為重要。首先,需要雙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客觀原則來協調利益,其次,談判無障礙的一方應主動幫助另一方能夠順利決策。
3.創造雙贏方案。此階段往往是商務談判較易忽略的階段。一般的商務談判很少有談判者會從全局的角度去創造、比較與衡量最佳的解決方案。因此,也就使得談判者往往總覺得談判結果不盡人意,沒有能夠達到“贏”的感覺。由此看來,采取什么樣的方法使談判雙方達到利益最大化,尋求最佳方案就顯的十分重要。
三、運用談判思維保護知識產權
(一)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知識產權保護現狀
文化創意產業的方方面面皆與知識產權有密切的聯系,從某種程度上說,知識產權是文化創意產業的安身之本。本文從商標和著作權兩個部類來談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知識產權的保護現狀。
1.商標保護。我國《商標法》對于文化產品商標的注冊、保護、侵權行為的救濟都作了明確的規定。[1]品牌的核心是商標,一個產品的商標是其質量和服務的標識。文化產品的價值主要源于其產品的文化價值,文化的無形性較易產生侵權現象。隨著“山寨產品”的大行其道,現已出現許多仿冒商標及商號的行為。杭州民生集團副總裁裘自良曾指出,該藥廠的龍頭產品“21金維他”自品牌創立以來,不斷發現有山寨版產品問世,像“21維他”、“21金維也”,這些顯然具有仿冒嫌疑。[2]而商標正是生產者、經營者等市場主體保護自己產品的有效工具。
2.著作權(亦稱版權)。在我國,與圖書、廣播、演出等與文化產業相關的版權產業發展勢頭良好。但對文化產業的著作權保護存在難點:首先,在作品完成的同時,版權就相應產生,從而給版權保護帶來了一定難度;其次,版權作品的創作較難,但復制卻極為容易,尤其是網絡的高速發展更使作品的復制成本極大的減低,這就致使盜版愈演愈烈。
現今,幾乎人手一臺電腦,網民可以隨時隨地從網上下載電影和歌曲,并可買到盜版CD和卡帶等。“番茄花園”相信大家并不陌生,旗下Windows是中國使用率極高的盜版XP破解修改版。據一些業內人士估測番茄花園盜版的XP操作系統在中國可能有超過一千萬裝機數量。雖然在我國廣受好評,但是它的確侵犯了微軟公司的知識產權,是盜版軟件。2008年9月18日,該作者洪磊被蘇州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明明知道是盜版軟件,廣大網民仍樂在其中,現狀不禁讓人堪憂。
正如現代文化市場顯示的那樣,一部優秀的作品(如:馬克思的《資本論》)和一本頁碼相等的盜版書籍,如果在印刷中的勞動消耗一樣,那么出售價格大致也一樣,但在生產原創期,二者所付出的腦力勞動則相差甚遠,對人類文化的貢獻度也就無從比較。那么,在盜版猖獗的今天,人們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將會何時覺醒呢?
(二)運用商業談判思維保護知識產權
針對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知識產權保護現狀及存在問題,本文嘗試運用商業談判的思維談及知識產權作為籌碼的保護對策。1.注意把握“度”。在商業談判中,“度”的拿捏是談判雙方應有的溝通技巧。知識產權的保護也需要遵從“度”的準則。過度保護知識產權會導致“壟斷”之嫌,阻礙行業間的良性競爭,不利于文化市場的有序發展。2.打破思維定式。當談判雙方處于不可調和之勢時,須合理運用“讓步”策略。為了求“贏”而采取自以為是的做事準則在談判中是不可取的。適當的讓步反而會獲取意想不到的效果。對于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知識產權的保護,同樣需要打破固有的思維模式。人們需要從根源上轉變自己的思考模式,提升知識產權的意識,只有在全社會范圍內形成良好的風氣,人們才會開發出更大潛能,創造出更多有價值的東西,從而帶動發展文化創意產業乃至國家的經濟建設。3.“國際化”與“本土化”相結合。在國際商業談判中,此法則尤為重要。在1972年美國尼克松總統訪華的時候,總理為了創造融洽和諧的談判環境,精心挑選宴會演奏時的中美民間歌曲。尼克松總統萬分驚訝,對欽佩有加,這次談判在愉悅的氛圍中順利進行。在知識產權的保護問題上,我國既要對民族產業進行政策扶持,同時加強對國際技術市場的開拓和利用,汲取先進文化精髓,進而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知識產權保護與發展需求之間的平衡。
知識產權在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中的作用無疑是巨大的,已成為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寶貴資源,它同樣是談判中的籌碼要素所在。運用商業談判的策略與技巧可以更有效地對知識產權提供思路與建議。再者,適度地保護知識產權既可以激勵創新,同時又鼓勵創造成果的有利傳播,進而促進文化產業的繁榮發展及經濟和社會的進步。
參考文獻:
[1] 鄭陽,文化產業與知識產權[D].湘潭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7.
[2] (美)戴爾•卡耐基.溝通的藝術[M].北京:商務印書館,2007.
一、自主技術資本積累一一以華為公司為案例
(一)案例背景
華為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為)成立于1988年,是一家生產銷售電信設備的員工持股的高科技民營公司。華為2010年企業社會責任報告顯示,截至2O10年年底公司共擁有來自15O個國家和地區的超過1]萬名員工,在全球建立了140多個分支機構,營銷及服務網絡遍及全球,能夠為客戶提供快速、優質的服務。華為的主要營業范圍是交換、傳輸、無線和數據通信類電信產品,在電信領域為世界各地的客戶提供網絡設備、服務和解決方案。華為業務涵蓋了移動、寬帶、IP、光網絡、電信增值業務和終端等領域,具備面向未來轉型發展的先發優勢,能夠為客戶提供有競爭力的通信解決方案和服務。目前,華為的產品和解決方案已經應用于全球1OO多個國家,服務全球運營商5O強中的45家及全球1/3的人口。華為持續提升圍繞客戶需求進行創新的能力,長期堅持不少于銷售收入10%的研發投入,并將研發投入的10%用于預研,對新技術、新領域進行持續不斷的研究和跟蹤。華為在國外斯德哥爾摩、達拉斯及硅谷、班加羅爾、莫斯科設立了5個研究所;在國內除了深圳總部以外,還建立了上海、北京、南京、西安、杭州、成都和武漢7個研究所,通過跨文化團隊合作,實施全球異步研發戰略。研發系統普遍實施CMM管理,印度所、南京所、中央軟件部和上海研究所等通過CMM5級國際認證,軟件過程管理與質量控制已達到業界先進水平。
(二)案例分析
1.自主技術資本積累的大膽嘗試——C&C08機研發從創立華為之初,任正非就主張自主技術研發為主。他時刻提醒華為人:對核心技術的掌握能力就是華為的生命。因此,華為把技術作為核心競爭力去贏得超過1O%的制造業利潤率,逐漸取得領先技術并擴大了利潤空間。2O世紀90年代初,華為通過香港HAX交換機獲得了原始資本積累。在商階段,華為曾不斷對國外交換機技術進行研究。1992年,華為的銷售額首次突破億元大關,利潤上千萬元。當時華為面對的市場環境是巨大的需求和有限的供給,而擴大供給的壁壘就是技術。任正非毅然決定在通信設備核心技術方面大膽嘗試:投資億元研制C&C08機。1993年,華為終于推出了2000f-j網用大型交換機設備C&C08機。這標志著華為擁有了自己的技術積累,企業發展邁上了一個新臺階。成功研制C&C08機后,華為獲得大量的訂單。在隨后的北京通信展覽會上,華為憑借C&CO8機將國內同類廠商遠遠地拋到身后。初戰告捷的意義不僅僅是華為自己的成功,更宣告了國產設備可以取代昂貴的進口設備。華為開始從超速的無序發展,走向規模化的有序發展,綜合能力大大增強。
2.自主技術資本積累的堅強后盾——IPD機制實施華為最初的研發體系的最大特征是壓強性,這與華為成立之初的規模小、組織靈活的特點緊密相關。壓強性的同時表現為研發的盲目性。1993年,華為推出2000門網用大型交換機設備C&CO8機,期間經歷了無數次的失敗,直接導致6000萬元至1億元的損失。在缺乏研發經驗、人均開發效率低的情況下,采取人力密集型的研發體系是華為的必經階段。但隨著華為的發展,這種嚴重浪費資源的研發體系面臨著變革。IPD系統實施前,華為的研發系統已經嚴重阻礙了其發展。首先是產品與技術的重合開發,最終導致實用產品推遲下線;其次是評審和決策的主觀判斷沒有符合市場需求的標準,造成產品無法一步到位。2000年,華為支付IBM數千萬美元的咨詢費以實施lPD系統。實施后,在產品研發前就需要解決三個問題:一是投資組合管理,主要是為了確認產品的市場機會和可能的競爭力;二是用戶分析,主要是確定用戶群,分析研發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市場變化以及渠道設計:三是從企業內部角度考慮,進行最終研發計劃確認,并且在跨部門團隊認可的情況下,以一種合同的方式固化下來。IPD系統使華為由高成本粗放式研發轉向IPD機制分散流程式研發體系。fPD系統實施后,華為一3CoM可以把產品的開發周期縮短5O%,產品的不穩定性降低2/3,同時還削減了研發資源。
3.自主技術資本積累的有力保障——知識產權保護2003年1月24日,思科系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思科)宣布對華為及其子公司就華為非法侵犯思科知識產權提起法律訴訟。在思科向德克薩斯州東區聯邦法院遞交的書中,思科指控華為在四方面侵犯其知識產權:盜用IoS源代碼、盜用思科技術文件、盜用命令行接口、侵犯專利權。面對國際巨頭的發難,華為公司于當日發表聲明強調:華為及其子公司一貫尊重他人知識產權,并注重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緊接著華為停止在美國市場出售和經銷這些產品,并宣稱其將開發其他不涉嫌思科指控的新產品。對于思科用訴訟手段來鞏固市場地位的做法,華為將堅決、積極地應訴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2004年7月28日,華為公司、思科公司、3COM公司向美國德克薩斯州東區法院馬歇爾分院提交終止訴訟的申請,法院據此簽發法令,終止思科公司對華為公司的訴訟。華為與思科的訴訟案讓華為完善了對知識產權的認識,華為對專利的認識不再局限于注冊本身,而是深刻體會到,專利也是市場競爭的重要工具。當然,“思科之訴”并沒有阻擋華為向美國的“沖刺”。就在思科提訟之后的兩個月,2003年3月2O日,華為公司與美國3CoM公司聯合宣布,雙方組建合資企業——華為-3CoM公司,共同經營數據通信產品的研究開發、生產和銷售業務。合資公司由華為控股,華為以中低端路由器、以太網交換機業務及相關資產出資,3CoM公司則以現金和其中國市場業務注入新公司。雙方對合資前景充滿信心。
3CoM與華為雙方均認為:多贏的合作,將為合作雙方、廣大客戶、分銷商及其他合作伙伴帶來廣泛價值,對數據通信行業的良性發展具有積極意義。同時,合作將有助于華為更快速、更大規模地進入國際市場;并使3COM公司立即進入潛力巨大的中國市場,降低各自市場拓展的成本。華為與思科的訴訟案結束后,華為更加注重技術研發過程中的專利使用,并對涉及專利的內容管理體系進行了調整。調整后,華為研發過程更向國際化靠攏,專利管理更加系統化。而針對研發流程中如何幫助員工取得專利,華為專門為員工編發了《國內專利申請流程》等資料,下發了《專利申請加快處理需求管理規定》等文件。各研發部門的專利人員手把手地培訓一線研發人員關注直至取得、維護專利。
二、啟示
1、技術成為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關鍵要素,技術是經濟社會發展的源動力,也是產業更替的驅動力,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需要技術的支撐才能得以飛速發展。現代經濟的價值正逐步向服務行業和知識密集型行業轉變,同時信息技術和信息產業飛速發展。這種直接建立在技術、知識和信息的生產、分配與使用基礎上的經濟與傳統的產業經濟的根本區別在于:從對有形的、物質的資源的依賴轉向對無形的、智力資源的依賴,技術、知識和信息等智力資源成為資源配置第一要素,物質資本的重要性下降,技術研發設計而非生產成為價值鏈的關鍵環節,高技術產業成為經濟的支柱。由于技術成為企業的核心資產,企業的知識產權也呈現出商品化的特點,專利成為企業的重要產品和利潤來源,并且涌現出一批專門從事知識產權創造和經營的企業。
尊敬的Soares副部長、張勤副局長、McNealy主席,女士們,先生們:
大家早上好。
今天,來自世界各地的代表齊聚北京,參加此次“WTO:標準化中的知識產權問題”國際研討會,我謹代表中國商務部對大家的到來表示熱烈歡迎。
此次研討會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和國家知識產權局共同舉辦。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科技部、信息產業部、國家廣電總局給予了大力支持。SUN公司作為協作單位,對會議籌備做了大量工作。我對以上單位表示衷心的感謝。
我們生活在一個標準化的時代。標準化可以更好地保障產品質量,保護環境,保護消費者的健康和安全。標準化還可以實現信息產品的互聯互通,使消費者充分享受數字經濟帶來的種種便利。
標準是科學發展的反映,是技術應用的需要。在標準中引入以知識產權為代表的科技成果,是當今全球標準化活動的顯著特征。
對于進入標準的知識產權技術,應依法給予充分保護。這既是中國政府應該履行的國際義務,也是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和堅持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中國將堅持走科學發展道路,建設創新型社會,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是中國政府推進科技創新,加速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推動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一項重要國策。
與此同時,我們必須看到,標準和知識產權的不當結合也會出現問題。如知識產權信息不能及時、充分的披露,知識產權許可條件過于苛刻,費用過昂貴都不利于公平競爭,會阻礙新技術的推廣和應用,阻礙國際貿易的順利進行,阻礙全球經濟社會的和諧發展。這種影響對于發展中國家而言危害尤為嚴重,將嚴重阻礙他們深入參與經濟全球化進程,將擴大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的差距,將導致經濟貿易不平衡的進一步擴大。為此,WTO《與貿易相關的知識產權協定》既要求成員對知識產權進行保護,也允許成員依法管制濫用知識產權、限制競爭的行為。中國總理在2006年的一次講話中明確指出:中國政府“不贊成濫用知識產權協議和規則實施技術壟斷的做法”。
國際社會對標準化中的知識產權問題一直給予高度關注。現在,許多國家和國際組織都在努力研究、制定相關政策,以明確知識產權所有人和標準實施者的責、權、利關系,在充分保護知識產權的同時,順利地制訂和推廣標準,維護公平競爭。國際標準化組織,如ISO、IEC和ITU已經制定了標準中知識產權信息披露和知識產權許可的基本原則,該原則已得到了其它標準化組織的廣泛認可和采用。
標準化的目標是提高生產率、便利國際貿易。作為世界貿易的協調機構,WTO專門制定了《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鼓勵成員采用國際標準。中國政府于2005年5月向WTO提交了“標準化中的知識產權問題”提案。中國認為,為保證成員能夠順利地實施《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應既提高國際標準制定的效率和質量,又充分考慮成員在采用國際標準中遇到的困難。標準化中的知識產權,就是當今世界各國在采用國際標準過程中的一個突出問題,WTO應該以國際標準化組織的成果為基礎,積極探討該問題的解決方案。
今天,中國政府舉辦“標準化中的知識產權問題”研討會,就是要進一步提高國際社會對這個問題的關注,推動對這個問題的探討。今后,中國還將繼續負責任地、建設性地參與相關討論,為解決問題做出我們的貢獻。
我們的會議聚集了來自各個國家、各個相關領域的杰出代表。他們有著深厚的理論研究和豐富的實踐經驗,我希望大家利用這個機會,各抒己見,充分討論,最終取得豐碩成果。
由于WTO/TRIPs協定的誕生,地理標識(Geographical Indications)與商標權、專利權、版權等并駕齊驅,正式納入了WTO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框架內。正是從這時起,長期以來施行的“原產地名稱保護”逐漸轉型為“地理標識保護”。可以說,地理標識保護是TRIPs協定創新WTO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結果,它適應了時展的最新要求和成員方保護文化遺產的合理訴求。
按照WTO/TRIPs協定的界定,地理標識是指識別一貨物來源于一成員領土或該領土內一地區或地方的標識,該貨物的特定質量、聲譽或其他特性主要歸因于其地理來源。從這一定義出發,WTO法律意義上的“地理標識”必須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最基本要件:第一,商品的某些特性或特征與生產該商品的特定地區之間有聯系;第二,社會公眾一般知道該商品某些重要的、對人們購買起決定作用的特性或特征與某一地區有聯系。實踐中,專門以地理標識標明來源地的商品,大量的是農產品,少量的是初加工產品和傳統手工制品。
河北省作為一個農業大省和具有悠久歷史、諸多文化遺產的省份,地理標識資源十分豐富,以地理標識標明貨物來源地的品類很多,如:(沙城)長城葡萄酒、(昌黎)葡萄酒、(滄縣)金絲小棗、(泊頭)鴨梨、(蠡縣)麻山藥、(遷西)板栗、(盧龍)粉絲、(黃驊)冬棗、(承德)大杏仁、(深州)蜜桃、(滄州)冬菜、(涿州)御米、(巨鹿)串枝紅杏、(趙縣)雪花梨、(順平)蘋果、(黃驊)毛蚶、(唐山)陶瓷、(曲陽)石雕,等等。因此,重視并加強地理標識保護方面的建設,對河北省來說意義尤為重大,任務也頗為繁重,主要體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一、摸清全省范圍內地理標識資源家底及現狀,包括以地理標識標明商品原產地來源的商品名稱、原產地域、產品品性、品牌知名度、市場占有以及相關地理標識法律保護現狀及存在問題等。
二、在全社會特別是在擁有相關地理標識資源的設區市和相關商品的原產地廣泛宣介地理標識基本知識、法律保護制度機制以及實施保護的重大意義等。
三、厘清地理標識與商標的重要區別,尋求遇有地理標識保護與商標權保護發生沖突之情勢的解決方案。
四、研究制定河北省加強地理標識保護制度建設的行動方案,確保河北省地理標識國內保護的持續不斷,以有效防止國外對我地理標識侵權。
五、實施“原產地名稱”保護的制度轉型,使河北省目前已經納入原產地名稱保護的有關商品及標志轉為符合WTO規范的、國際通行的地理標識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