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突發事件應急與處置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一)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安全工作,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及時、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減少師生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及教育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快速反應。本著“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把保障師生生命安全作為應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減少安全事故或突發事件對師生生命的威脅和危害。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將應急處置工作納入學校管理工作之中,建立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快速反應機制,保證人力、物力、財力的儲備,確保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及時妥善應對。
2.依法規范,科學應對。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應急機制,做到預案依法制定,管理規范運行。把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預防工作作為學校安全工作的中心環節和主要任務。科學安排報告、救援程序,各行動小組形成整體合力,切實增強處置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能力。
3.統一領導,積極參與。學校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由學校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各類安全事故或突發事件,根據事件事故性質,各相關部門、人員有義務參與處理,不得推諉、回避。
(三)預案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轄區內各小學、幼兒園發生的可能發生人員死亡或群體重傷及可能造成重大直接經濟損失的安全事故,以及其它性質比較嚴重、有可能影響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突發性事件。主要包括:
1.學校火災安全事故
2.學校交通安全事故
3.學校危險藥品安全事故
4.學校工程建設和危房安全事故
5.學校特種設備安全事故
6.學校大型戶外或外出活動安全事故
7.學校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8.學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9.學校流行傳染疾病安全事故
10.學校遭受自然災害安全事故
11.其它造成人員傷亡、財產重大損失的安全事故
12.其它影響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突發性事件
二、應急處置組織及工作職責
成立姜堰市z中心小學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下設7個具體工作組,在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安排下開展工作,辦公室設在z中心小學校長室。
(一)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z
副組長:z
成員:z
辦公室主任:z
聯絡員:z
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各類安全事故或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加強有關部門、人員之間的溝通與協作,決定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決策和措施,確保各類安全事故或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序、高效地進行。
(二)工作組任務分工及職責要求
1.現場指揮組
組長:z
副組長:z
通訊員:z
工作職責:
(1)聽取事故或事件情況簡要匯報,迅速制定應急處置方案。
(2)按照方案協調相關部門、人員組織救援或處理事件。
(3)及時向指揮部及有關領導匯報工作進展情況。
(4)對各工作組的工作進行調度,研究工作措施,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內容。
2.傷員救治組
組長:z
副組長:z
工作職責:
(1)迅速趕赴事發現場,調查了解人員傷亡情況,及時制定救護方案,搶救傷員。
(2)協調全市各醫院對事發現場中受傷人員及時進行救治。
(3)協調血站、疾控部門做好受傷人員的供血和防疫工作。
3.后勤保障組
組長:z
副組長:z
工作職責:
(1)在事故或事件處理過程中,進行超前或動態預測,及時調度、采購、運輸,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資保障。
(2)準備所需資金,確保及時足額到位。
(3)安排受傷及傷亡人員家屬事故或事件處理期間的生活。
4.交通治安組
組長:z
副組長:z
工作職責:
(1)迅速調集人員,配合公安部門組織事發現場人員疏散和警戒工作。
(2)協助維護現場治安,防止事發現場人為破壞和其他突發事件發生。
(3)協助現場指揮組組織調動運輸工具。
(4)幫助維護事發現場附近交通秩序。
5.媒體協調組
組長:z
副組長:z
工作職責:
(1)了解事故及救援工作情況,現場接待媒體記者。
(2)配合媒體進行新聞報道,全面通報情況,確保正確輿論導向。
(3)負責起草事故處理相關文字材料。
6.事故調查及善后工作組
組長:z
副組長:z
工作職責:
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為妥善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維護正常工作秩序和社會穩定,根據省勞動保障廳文件《關于印發<省處置勞動保障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和*辦發〔2004〕12號文件《印發<關于妥善處置群體上訪、異常上訪維護正常工作秩序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勞動保障部門職責,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原則
1、在縣政府統一布署下,與相關部門協同處置原則;
2、堅持以人為本,依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原則;
3、快速反映,冷靜處理,維護社會穩定原則;
4、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直接負責,相關股室和業務經辦機構協同處置原則。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組織,明確職責
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成立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文件另發)。局長任組長,分管局長任副組長,縣社會保險局、縣就業管理局、縣醫保中心、局辦公室、勞動監察仲裁股(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社會保障股、培訓就業工資股等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股室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負責協調指導全縣勞動保障系統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
局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維穩辦)及處理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預備隊(文件另發)。維穩辦設在局辦公室,工作人員由局維穩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業務骨干擔任,具體負責日常事務工作;應急預備隊以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為主,成員需要時從局屬各單位抽調應急,應急預備隊按照群體性突發事件具體情況和應急指揮部門要求具體負責實施。
(二)報告制度
群體性及其他各類突發事件發生在局機關的,由維穩辦負責接待;發生在局屬單位的,由各單位負責接待。最先發現或接到群體性事件信息的單位和個人應及時弄清事件起因、規模、涉及人員、所在單位等基本情況,及時報告維穩辦。維穩辦在接到報告后,及時向縣政府報告和通報企業主管部門。3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群體性事件,在4小時內報告市勞動保障局;100以上的群體性事件,2小時內報告市勞動保障局。對正在處理的重大事件情況,要隨時向市局報告,涉及敏感外事問題的群體性事件,要在2小時內向縣外事部門通報有關情況。
(三)處理方法
1、了解情況,立即上報。涉及勞動保障的群體性突發事件,無論是發生在局機關、局屬單位或其它地方,維穩辦人員和應急預備隊要迅速趕到現場,了解詳細情況后,及時向局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同志報告,并按要求進行上報和通報。
2、研究對策,妥善處理。在處置群體性事件時,應急預備隊要服從縣政府統一調度,與相關部門搞好配合,共同研究處置方案。要照顧好現場老、弱、病、殘人員,穩定職工情緒,避免矛盾激化。同時通過“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團結大多數職工,孤立少數鬧事者,以防止事態的擴大和蔓延,力爭把問題就地解決好。要嚴防出現越級上訪和干擾正常工作秩序現象發生。要大力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與相關部門一起通過與職工代表對話,找出問題癥結,制訂可行處理方案。在制訂處理方案時,要依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3、答復處理。根據處理方案,服從安排,嚴格按政策答復,在處理群體性事件過程中,不能發表帶有傾向性和不利于解決問題的言論。
(四)善后處理
群體性突發事件處理結束后,維穩辦人員要及時將處理結果上報有關部門。對新聞媒體一般不公開報道,確需報道的,依照相關規定執行。要認真分析事件的起因,評估事件后果。要對照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總結經驗教訓。對在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要研究防范措施,預防事件的再度反彈。對直接導致群體性事件發生的單位和個人,要追究責任,對在處置影響重大的群體性事件過程中有功單位和個人要進行表揚。
三、工作要求
1、從實踐“三個代表”和“群眾利益無小事”的高度,樹立“以人為本”、“人性化管理”工作理念,維穩辦人員和應急預備隊隊員要服從統一調度,要有高度的責任感,在處置群體性事件過程中,做到細心、耐心、熱心、公心。
2、維穩辦人員要嚴格按照報告制度的要求,按規定時限進行上報和通報,要做到及時、客觀、真實。
3、認真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是關系到全局和社會穩定的大事,涉及職能股室和業務經辦機構要協同配合,團結一致,不能互相搪塞、推諉,更不能置之不理,任由事態發展。
一、組織結構
1、領導小組
組長 :周振祥 62652757 15902338898 (負責全面協調指揮)
組員:蔣天佑62652785 13012377143(負責教學區物業)
戴哲忠 62652785 13032331613(負責家屬區物業)
曾小玲 62652757 13983482667(負責學生宿舍物業)
況正榮 13193082760(負責上教學區物業)
孫中平 13983856809(負責教科園區物業)
吳勝寧 62651996 15823906376(負責保安隊員調動及協調)
李昌勇 13627699105(負責消防隊員調動及消防協調)
李榮慶 62652778 13983031102(負責客戶服務協調)
職責:協調處理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搶險救災.
2、設置三個突發事件應急分隊,各自分工負責。
(1)消防應急分隊
負責人:李昌勇 13627699105
成員及聯系方式:吳勝寧 李世平、曾滔、曾強、陳澤民、楊東、李渝、楊杰、王樂勇、王政、陳同軍等。接到報告立即奔赴現場撲滅初期火災、協助撲滅火災。(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職責:根據《消防控制程序》《義務消防隊工作職責》處理,保護學校、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防汛應急分隊
負責人: 吳勝寧 62651996 15823906376
孫中平 13983856809
王 政 62652203 13617678515
成員及聯系方式:
第一梯隊: 吳勝寧李世平、曾滔、曾強、陳澤民、楊東、李渝、楊杰、王樂勇、王政、陳同軍等。接到報告立即奔赴現場。(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第二梯隊:全體保安隊員奔赴現場,職能部門增派中青年積極配合搶險救災.
職責:阻擋、排泄洪澇,保護重點部位,搶救人員物資, 保護學校、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3)地震應急分隊
負責人: 戴哲忠 62652785 13032331613
成員及聯系方式:以家屬區保安、巡邏隊員作為家屬區疏散引導員;以教學區保安、巡邏隊員作為家屬區疏散引導員。其他物業服務人員配合做好疏散引導和救助工作。(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職責:及時疏散引導家區群眾到達避難地點,及時救助和協助救助傷員,減少人員傷亡。
二、處置步驟
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發生后,應嚴格按下列步驟處理:
1、在第一時間報告災害的地點、類別和損害程度。啟動預案。
2、以在現場工作的保安、城管隊員作為第一梯隊,立即奔赴現場搶險救災。
3、其他保安、城管隊員,聞訊盡快奔赴現場;各個部門50歲以下健壯中青年聞訊盡快奔赴現場搶險救災。
三、預防措施
1、各應急分隊造具名冊,明確崗位職責和聯系方式,進行崗位培訓,接受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發生自然災害突發事件迅速奔赴現場實施搶險救災.
2、物管中心各業務部門,作好預防自然災害防災減災工作。檢查本部門預防自然災害的程度,發現并堵塞漏洞,實施本部門自然災害防范責任制.制定本部門搶險救災預案,發現災害,率先對管轄范圍自行搶險救災,及時報告引導實施綜合搶險救災。同時為支援學校搶險救災作好人員準備.
3、消防器材儲藏室(滅火器、水帶等),設在慧園小區培訓樓二樓學校安管處。消防科聯系電話62652882;安管處24小時聯系電話62651111.各個大樓設有滅火器、消防水帶、逃生應急箱和逃生應急指示燈。
4、防澇器材儲藏室(沙袋、水靴、電筒等),設在地下車庫。負責人戴哲忠 62652785 13032331613;抽水機放置在能源中心,負責人李云霄62652777.
5、地震避難所:設在教學區兩個足球廣場。
地震發生后,地震應急分隊:
(1)地震發生前,根據地震預報有序疏散室內人員到地震避難所。
一、總則
為了及時處置我市文物保護工作中的突發事件,提高應急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對文物的危害和影響,根據文物法律、法規和《國家文物局突發性應急工作管理辦法》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全市各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的博物館、紀念館和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畫、近代現代重要史跡和代表性建筑遭盜竊、盜掘、損毀、火災、丟失的事件。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市各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的文博單位發生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等工作。
三、工作原則
(一)預防為主:要始終把預防突發事件發生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細致排查各類文物突發事件的隱患,采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減少突發事件發生的機率。
(二)依法管理:文物突發事件預防、控制的管理及應急處置工作,要嚴格執行《文物保護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三)屬地負責:處置文物突發事件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屬地管理。各地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發生涉及文物的突發事件負總責。當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處置文物突發事件。市文物局指導協調全市文物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四)快速反應:各文博單位應相應建立預警和處置快速反應機制,在突發事件發生時,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啟動各級預案,在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果斷采取措施,在最短時間內控制事態,將危害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應急組織及職責
市文物局設立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文物局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事發單位的主管局領導擔任,其他班子領導為指揮部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主任由副總指揮兼任,副主任由局辦公室主任和文物安全處處長擔任,辦公室成員由市文物局機關各處室負責人組成。
(一)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指揮、下達應急處置任務,研究解決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二)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1、處理應急指揮部的日常事務,負責突發事件發生時應急工作的組織協調、應急方案的具體執行等工作。
2、及時向國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和市政府上報有關情況和信息,加強同相關部門的聯系、溝通。
3、按照國家和我市有關突發事件信息工作指導方針,擬確定或與有關部門共同研究信息的內容、時間、方式等,并實施。
4、負責做好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的法律咨詢。
(三)市文物局各處室的工作職責
1、辦公室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中的協調和指揮工作,及時向國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和市政府上報有關情況和信息,協調信息等工作。
2、文物考古科研處負責不可移動文物因自然因素及人為非故意因素引起的突發事件調查與處理工作。負責不可移動文物突發事件的善后業務與技術處置指導工作。
3、文化遺產處負責對文物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提出咨詢建議和進行技術指導等。
4、博物館處負責文物收藏單位因自然因素及人為非故意因素引起的突發事件調查與處理工作。負責可移動文物突發事件善后的業務與技術處置指導工作。
5、文物安全處負責對由人為因素引起的文物違法行為、安全事故的突發事件調查與處置工作。負責做好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的法律咨詢。
6、計劃財務處負責應急事件的后勤保障工作。
7、組織人事處和紀委協調文博單位責任人員的追究處理。
(四)市直文博單位和文物系統地方應急指揮部
各市直文博單位和縣(市、區)文物系統及各文博單位,比照市文物局應急指揮機構的組成、職責,結合本地、本單位實際情況,成立本地、本單位應急指揮部。
五、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預防預警信息
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要求,各文博單位應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思想準備和組織準備,加強日常管理和監測,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與傳報,對可能發生的涉及文物安全的預警信息進行全面評估和預測,制定有效的監督管理責任制和預防應急控制措施。
(二)預防預警行動
1、各文博單位應制定各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必要的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對本單位文物安全工作加強事前的監督檢查。定期演練各種應急預案,磨合、協調運行機制,增強對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理能力。
2、各文博單位應制定安全責任制度,明確日常安全工作措施。強化日常人力、物力、財力儲備。
3、對外開放的文博單位,尤其是旅游旺季,要提前制定相應的安全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報上級文物主管部門和當地公安機關備案。
4、各地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負責文博單位的治安管理工作。文博單位應主動接受公安機關的管理、監督和指導。
(三)預警支持系統
各級文物行政部門和文博單位應確保安全工作人員數量,明確其崗位職責。安裝必要的消防、安全防范技術設備,配備預警通訊和廣播設備,預留公安、消防、救護及人員疏散的場地和通道。對外開放的文博單位應嚴格核定人員容量,加強對現場人員流動的監控,在售票處、出口和主要通道要設置識別標志,指定專人負責疏導工作。
六、突發事件等級劃分
(一)重大突發事件(I級)
1、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發生火災、被盜、損毀、文物建筑坍塌的。
2、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發生重大火災、嚴重被盜、大面積損毀、重要文物建筑坍塌的。
3、館藏一級文物丟失、損毀的,或館藏二級文物丟失、損毀5件(含5件)以上的。或館藏三級文物丟失、損毀10件(含10件)以上的,或館藏文物丟失,損毀20件(含20件)以上的。
(二)較大突發事件(Ⅱ級):
1、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發生火災、被盜、損毀、文物建筑坍塌的。
2、市級和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發生重大火災、嚴重被盜、大面積損毀、重要文物建筑坍塌的。
3、館藏二級文物丟失、損毀5件(不含5件)以下的,或館藏三級文物丟失、損毀5件(含5件)以上的,或館藏文物丟失、損毀10件(含10件)以上的。
(三)一般突發事件(III級)
1、市級和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發生火災、被盜、損毀、文物建筑坍塌的。
2、館藏文物丟失、損毀的。
七、應急響應
(一)應急預案啟動
1、I級突發事件發生后,市文物局啟動本預案,指導應急處置工作。在參與應急處置的同時,將事件情況核實后及時上報市人民政府和國家文物局。
2、II級突發事件發生后,依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事發地縣(市、區)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成立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應急處置工作。縣(市、區)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在參與應急處置的同時,將事件情況及時上報市文物局,市文物局在迅速核實情況后,視情況啟動應急預案,在及時將情況上報市政府、省文物局和國家文物局的同時,積極指導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3、III級突發事件發生后,依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事發地縣(市、區)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成立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應急處置工作。縣(市、區)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在參與應急處置的同時,將事件情況及時上報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在迅速核實情況后,視情況啟動應急預案,在及時將情況上報市文物局的同時,積極指導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二)信息報送
1、基本原則
(1)迅速。突發事件發生后,各文博單位應同時多級多頭上報,其中向市文物局報告的'時間不得晚于知道突發事件發生后40分鐘。市文物局接報信息并核準后,應立即向市政府和國家文物局報告,時間最遲不得晚于知道事件發生后40分鐘。
(2)真實。報送信息應盡可能客觀實際,真實準確。
(3)全面。力求多側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要防止片面性,避免斷章取義,更不能對上報信息層層截留、級級過濾。
2、報送內容
(1)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
(2)事件的簡要經過、文物受損及人員傷亡情況。
(3)事件原因分析。
(4)事件發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方案。
(5)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3、報送形式
突發事件信息可用電話口頭初報,隨后報送書面報告,必要時和有條件的應附音像資料。
(三)指揮和處置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市文物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嚴重程度提出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的建議。
2、市文物局各處室按照突發事件的性質和分類,根據各自職能分工,投入到應急工作中。
(四)信息
按有關規定執行,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社會客觀、準確、全面、及時地信息。
八、后期處理
(一)文物行政部門組織文博單位開展突發事件受損文物的價值評估,提出修復和保護的意見或建議,組織開展對突發事件的事后補救和受損文物的保護工作。
(二)事件處理結束后,市文物局及時將情況書面報告市政府、省文物局和國家文物局。
(三)根據事件暴露出的有關問題,進一步修改和完善有關防范措施和處置預案。
(四)獎懲有關人員。
九、應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實突發事件信息收集、傳遞、處理、報送各個環節的工作制度,完善各文博單位已有的信息傳輸渠道,保持信息報送設施性能完好,并配備必要的應急備用設施和技術力量,確保信息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
(二)物資保障
各文博單位要建立突發事件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儲備足夠的突發事件應急物資。儲備物資放在交通便利、儲運安全的區域。
(三)人員保障
各文博單位應組建突發事件的處置應急隊伍,根據突發事件的具體情況,在各級應急指揮部門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四)宣傳、培訓保障
加強各文博單位突發事件預案的普及工作,公布應急指揮部和接警電話,宣傳突發事件的預防、處置等常識,有效預防突發事件發生和減輕因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積極組織突發事件應急隊伍進行培訓,定期進行突發事件應急模擬綜合演練,提高應急體系協同配合和快速反應能力。
十、附則
成立區司法局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班子其他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各科室處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具體工作職責為:
(一)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指揮和協調。
(二)研究、制定、部署和落實應急處置措施。
(三)負責向區委、區政府、區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請示、報告應急處置工作。
(四)與區有關部門聯系、溝通、協調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有關事宜。
(五)指揮調度區司法局各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三個專項應急處置工作組,分別為:突發性民間矛盾糾紛應急處置工作組、安置幫教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社區矯正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
二、預案分類
本預案所稱突發性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嚴重社會危害,根據工作職能應由司法行政機關處置的緊急事件,主要包括突發性民間矛盾糾紛、社區矯正工作突發事件、安置幫教工作突發事件。
三、突發性民間矛盾糾紛應急處置預案
(一)適用范圍
婚姻家庭糾紛、勞資糾紛、鄰里糾紛、經濟糾紛、合同糾紛等一般性民間糾紛;因意外傷亡、交通事故、環境污染等突發事件引發的民間糾紛;因民間糾紛而引發的5人以上聚眾滋事、持兇器或危險品傷人等群體性糾紛。
(二)機構職責
區司法局成立突發性民間矛盾糾紛應急處置工作組,負責處置全區突發性民間矛盾糾紛的工作協調、人員調配、信息傳遞等。組長由區司法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基層工作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區司法局基層工作科負責人、各司法所所長組成。各街道相應成立民間矛盾糾紛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處置本區域內突發性民間矛盾糾紛。
(三)處置原則
1、統一領導,協同作戰。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依照工作職能和分工,加強部門間工作協同配合,共同推進工作開展。
2、區分性質,相應施策。及時分析民間矛盾糾紛產生原因及糾紛性質,預測研判發展趨勢,依據不同情況采取相應的措施。
3、快速反應,妥善處置。堅持早發現、早處置,信息暢通,反應迅速,行動準確,果斷采取措施,把損害和影響降到最低限度。
4、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凡涉及全區性民間矛盾糾紛,由區司法局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負責;涉及跨街道的矛盾糾紛,由街道之間聯合處置;各街道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本轄區民間矛盾糾紛的調解,確有困難時,要及時報告區司法局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以便組織協調增援。
(四)處置措施
1、一般性民間糾紛,如婚姻家庭糾紛、勞資糾紛、鄰里糾紛、經濟糾紛、合同糾紛等應急處置措施
(1)突發性民間矛盾糾紛應急處置工作組接到報告后,應立即組織調解人員介入,調查了解糾紛情況,摸清是非原由。
(2)依據糾紛具體情況,及時組織當事人展開調解,也可以通過當事人的家人、親友、單位領導和同事等共同做疏導工作。
(3)調解過程要堅持公平公正原則,在雙方平等自愿的前提下達成和解協議,并做好回訪,及時制作卷宗歸檔。
(4)如矛盾糾紛調解不成或進一步激化擴大,超出本級調解組織能力之外,及時報告上一級矛盾糾紛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請求協助處理。
2、可能引發民間糾紛的突發事件,如意外傷亡、交通事故、環境污染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措施
(1)突發性民間矛盾糾紛應急處置工作組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應立即組織調解人員趕赴現場,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現場穩控工作,及時組織展開救助和防護工作,控制好現場事態發展。
(2)根據突發事件具體情況,研判糾紛的性質,分析事態發展趨勢,確定責任主體,做好歸口分流化解工作,保持信息暢通,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嚴防事態進一步擴大。
(3)在調解過程中,嚴格依法辦事,遵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對當事人做好法律宣傳和說服疏導工作,及時分清是非責任,平息事件爭端,力促理性解決問題。
(4)對于當事人不同意調解或無法調和的糾紛,在做好穩控的前提下,積極協助和引導當事人通過訴訟等合法途徑解決糾紛。
3、因民間糾紛而引發的5人以上聚眾滋事、持兇器或危險品傷人等群體性糾紛的應急處置措施
(1)突發性民間矛盾糾紛應急處置工作組聞訊后,主要領導要親自到場組織,及時聯系和協調有關部門控制現場,并做好跟進穩控工作。
(2)對已出現局勢激化的糾紛情況,在向區委、區政府及市司法局匯報的同時,及時通報公安機關,并加強自身安全防護。
(3)在矛盾糾紛處置過程中,調解人員應借以攝像、錄音等設備對事發現場重要證據進行采集,對當事人、證人作好調查筆錄。
(4)要運用調解對接機制,加強與公安、法院、檢察院、等部門的溝通協調,依法聯合調解。如發現涉及刑事犯罪嫌疑的,要協助公安機關及時果斷處置。
四、社區矯正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一)適用范圍
社區矯正工作突發事件是指社區服刑人員脫離監管下落不明、參與、行兇犯罪、非正常死亡、收監押送發生事故等突發事件。
(二)機構職責
成立社區矯正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負責全區社區矯正工作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組長由區司法局分管社區矯正工作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區法院刑庭、區檢察院監所科、區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隊、區司法局社區矯正工作科負責人、各司法所所長組成。
(三)處置原則
1、依法處置原則。處置突發事件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的要求,規范進行。
2、快速反應原則。處置突發事件應當快速反應,措施果斷,迅速控制局面,有效維護公共安全和社區穩定。
3、各司其職原則。處置社區矯正突發事件應按各部門職責,采取針對性措施,積極主動地做好相關工作。
4、協同應對原則。處置突發事件應當部門聯動、協調配合、應急有序、處置有效。
(四)處置措施
1、社區服刑人員下落不明的處置
(1)社區服刑人員脫離監管超過一周,仍無法與其取得聯系的,司法所應當及時向區司法局報告,并上門走訪要求其親屬協助查找,同時與公安派出所聯系請求協助查找。
(2)區司法局制作協查公函送交區公安分局,由區公安分局指定相關派出所協助查找。
(3)區司法局社區矯正工作科應當及時與區檢察院監所科、原審法院刑庭聯系,通報情況、請求協助。
(4)脫離監管超過一個月的,區司法局應當向原審法院提請收監。
(5)收到法院同意收監的裁定后,區司法局制作協助抓捕的公函送交區公安分局,由區公安分局指定相關派出所協助抓捕。
2、社區服刑人員參與的處置
(1)司法所發現社區服刑人員參與的,應當及時向區司法局報告,并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協助相關部門處置。
(2)司法所應當迅速查明相關情況,及時向區司法局報告。
(3)區司法局根據情況和后果,分別給予警告、提請治安處罰、收監執行的處理。
3、社區服刑人員行兇犯罪的處置
(1)司法所發現社區服刑人員行兇犯罪的,應當立即向區司法局報告,并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協助相關部門處置。
(2)區司法局應當及時向市司法局社區矯正處報告。
(3)區司法局與區檢察院監所科、區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隊保持聯系,跟蹤案件的進展,根據情況采取相應措施。
4、社區服刑人員非正常死亡的處置
(1)司法所發現社區服刑人員自殺、他殺或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死亡的,應當及時向區司法局報告,并配合公安派出所處置。
(2)司法所應當協助社區服刑人員所在社區(村),做好死者親屬思想工作,保持社會穩定。
(3)區司法局應當及時書面通知批準、決定機關,并通報區檢察院監所科。
5、收監押送發生事故的處置
(1)在收監押送中社區服刑人員脫逃的,執行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區政法委領導、市司法局矯正處處長、區司法局局長、區檢察院、區公安分局分管領導。
(2)立即召開社區矯正聯席會議,研究對策。各部門按照聯席會議部署開展相應工作。
五、安置幫教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一)適用范圍
安置幫教工作突發事件是指刑釋解教人員脫管失控、參與、行兇犯罪、非正常死亡等突發事件。
(二)機構職責
成立安置幫教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負責全區安置幫教工作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組長由區司法局分管安置幫教工作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區司法局社區矯正工作科負責人、各司法所所長組成。
(三)處置原則
1、屬地為主原則。對發生在各街道的刑釋解教人員突發事件,實行屬地管理,由各司法所負責處置,并及時上報區司法局。對發生在相鄰街道的突發事件,在區司法局的統一指揮下,堅持條塊結合,由先發現或得到消息的司法所首先控制現場,第一時間報告區司法局,區司法局通知事發地所在街道司法所趕赴現場負責處理,相鄰街道司法所積極配合,協助處置。
2、先接報先處置原則。對發生在轄區內的刑釋解教人員突發事件,先接到報告的單位為“第一處置人”,要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進行處置,并及時通報公安派出所等有關單位和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四)處置措施
1、刑釋解教人員脫管失控的處置
(1)司法所接到報告或發現刑釋解教人員脫管失控后,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查找。
(2)組織查找未果的,應及時向區司法局安置幫教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報告,并通知公安派出所要求協助查找、追逃或監控。司法所及社區(村)安置幫教工作小組全程配合,協助開展工作,并將具體工作過程記錄在案。
(3)區司法局安置幫教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接到司法所報告后,將相關情況記錄在案,并及時督促、指導司法所開展處置工作。同時,將相關情況及時上報市司法局基層工作處。
2、刑釋解教人員參與的處置
(1)司法所接到有關人員報告或發現刑釋解教人員正在參與情況后,應及時組織協調社區(村)安置幫教工作小組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同時向區司法局安置幫教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報告。
(2)司法所應立即前往事件現場采取應急處置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對刑釋解教人員進行教育疏導,及時化解各種矛盾,并進行重點監控,防止矛盾激化或事態惡化,同時,向區司法局應急處置機構報告事態發生的情況。
(3)區司法局應急處置機構接到司法所的報告后,迅速組織部門力量前往事發現場處理,協調相關部門實施應急處置,同時,向區政府、市司法局應急處置機構報告事態發展情況。
3、刑釋解教人員有行兇犯罪苗頭或跡象的處置
(1)司法所發現或接到公安派出所關于刑釋解教人員有行兇犯罪苗頭或跡象,應及時組織協調社區(村)安置幫教工作小組采取相應處置措施,根據實際情況,實施重點監控,并立即組織調查,及時開展教育疏導、化解矛盾等工作,防止突發事件發生和矛盾激化,同時向區司法局安置幫教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報告。
(2)區司法局應急處置工作組接到報告后,要及時指導、督促司法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并將突發事件的種類、涉及人員情況、事態發展情況和已采取的措施等記錄在案,同時,向市司法局應急處置機構報告相關情況。
4、刑釋解教人員非正常死亡的處置
(1)司法所接到有關人員報告或發現刑釋解教人員非正常死亡(自殺、他殺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死亡)情況后,應立即向“110”和公安派出所報警,向街道辦事處和區司法局報告,并及時通知協調公安派出所進行緊急處置。
(2)司法所應第一時間前往事件現場采取應急處置措施,配合公安機關做好相關處置工作,控制事態發展,同時,向區司法局安置幫教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報告事件發生、發展和處置的情況。
(3)區司法局應急處置工作組接到報告后,要將刑釋解教人員非正常死亡情況、事態發展情況和已采取的措施等記錄在案,同時向市司法局應急處置機構報告相關情況。
一、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理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主要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影響學校安全與穩定的,需要學校及有關部門立即采取應對措施并加以處理的事件。如地震等自然災害;群體性傳染性疾病、群體性中毒等公共衛生事件;校園發生的群打群毆、爆炸、綁架、暴力傷害,重大交通事故,重大火災、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災難;非法集會、游行、示威、罷課等危及校園穩定的社會安全類事件,以及學生自殺、自殘、自虐、離校出走、失蹤、溺水死亡等事件。
二、處置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高度重視師生的生命權和健康權,把保障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和人身健康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危害,并切實加強對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
(2)居安思危,預防為主。要增強憂患意識和責任意識,把師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在首位,常抓不懈;堅持預防為主,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工作,摸清、消除隱患,防患未然;定期舉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應急演練,切實增強處置突發事件、應急疏散逃生的能力。做好應對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3)統一領導,協同應對。成立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對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同時建立健全分級分部門負責的應急管理體制,形成統一指揮、協調聯動、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三、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學校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校長
副組長:副校長
成員:(教導主任)(政教主任)(總務主任)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及時準確地掌握學校的安全狀況及動態,提出預防控制突發事件的對策和措施;負責統一決策、組織、指揮、協調學校各類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工作任務,承擔善后處理等職責;負責向主管部門通報情況,重大問題及時向教育局請示報告。
(二)安全保衛救援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門衛人員、年級組長、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疏導、警戒、維護管理工作,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搶險工作。
(三)后勤保障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教師
職責:負責處理現場所需人員的調集、車輛調配和工具、設備,物資的供應,解決相關人員的食宿。
(四)醫療護送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體音美電教教師
職責:做好傷患人員的心理安撫工作,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救護工作。
(六)信息報告組
組長:
成員:各教研組長
職責: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和程度,采用電話、文件等形式向教育局或相關部門進行直報和續報,(包括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破壞程度及人員傷亡等情況);任何教職工不得、散布未經核實或沒有事實依據的有關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信息和傳言。
四、應急處置預案
(一)現場應急處理一般執行下列程序:
1、突發事件發生時保持鎮靜,沉著應對,立即向學校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報警,并組織師生員工施救或自救,努力將人員傷亡減少到最低程度。
2、學校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迅速趕赴現場,并根據突發事件性質和情況向公安、消防、衛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門緊急求援,使災情盡快得以控制,受傷人員及時得到救治。
3、學校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召集應急處理會議,采取應急措施,全力組織搶救,維持秩序,疏散師生,保護現場,監控險情,關注事態發展。
4、協同有關部門搶險救災,配合調查取證,做好傷患人員的慰問工作,并及時與傷患人員家屬取得聯系,做好對家屬的安撫解釋工作,努力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
5、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和程度,采用電話、文件等形式對突發事件的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破壞程度及人員傷亡等情況向教育局或相關部門進行信息報送。
(二)火災應急預案
1、立即撥打“119”報警,報告內容為“基長鎮中學樓發生火災,地址”。
2、迅速向學校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3、組織相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開通全部安全通道,組織師生撤至安全地帶;打開校門,清除路障,等候消防車到來。
4、注意事項
(1)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不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2)如是電源引起火災,應立即切斷電源。
(3)撲救液體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不能用水撲救。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1、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病疫情時,凡師生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的癥狀時,馬上報告值班領導,并及時與家屬、家長聯系,并陪同病患去醫院診治,一經確診為傳染性流行病或疑似傳染病時,學校采取下列應急措施:
(1)迅速如實報告教育局。
(2)對病患所處場所進行布控,對全校公共場所,尤其是布控區域進行嚴格消毒或隔離。
(3)堅決杜絕染病師生來校,必須由醫院出具診斷證明表明其已康復,并不再存在傳染危害后方準來校上課和工作。
(4)在有關部門指導下,采取其它一系列防范及保護措施。
2、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1)凡就餐后,師生出現不明病因的肚痛、胸悶、惡心、乏力昏沉、嘔吐、腹瀉等癥狀,應立即向學校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報告。
(2)學校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視情況采取相應措施,與醫院聯系,實施救護或救治。
(3)視事態發展情況與家長聯系,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4)將食堂、小賣部中的各種食品、蔬菜、肉類等立即封存。
(四)暴力傷害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嚴格門禁制度,校外來人履行登記手續,擅自強行闖入的,門衛應全力阻止,不得放行。門衛追趕不及的,應立即電話通知學校值班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在場的教職工有責任迅速采取措施幫助門衛將闖入者逐出。
2、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兇、行竊、斗毆、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私財物等,應立即采取下列處置方法:
(1)迅速報告值班領導。
(2)視情況報警(110)。
(3)對歹徒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安全。
(4)立即將受傷人員送往附近醫院進行救治。
(5)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征和其它犯罪情節,收好不法分子施暴兇器,保護好案發現場。
(6)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后工作
(五)、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學校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的突發緊迫程度、形成的規模、行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發展蔓延的趨勢等情況決定處理意見。若事件已超出學校范圍,在事態擴大、依靠學校力量無法平息的情況下,學校應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請求派遣警力進校,根據情況采取相應措施,避免沖突加劇和師生受傷。
2、處理的原則是:迅速平息、減輕傷亡、保護師生、控制事態。學校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要靠前指揮,控制局面、果斷處置,并將處置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
3、學校黨政領導、德育處工作人員、班主任要深入學生班級、宿舍,面對面地做好學生的教育疏導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孤立極少數鬧事者,團結大多數師生,促使事件盡快得到平息。努力做到教師不停課、學生不停學、師生不隨意離校,加強校園管理,嚴格控制人員出入。
4、對涉及外教或留學生的事件,立即對外教和留學生采取保護措施。
5、對在中別有用心、蓄意破壞、危及公共安全的極個別人,要報請公安部門,嚴格控制和監視。
(六)被盜案件應急預案
1、迅速報告值班領導,根據案情報告德育處,如是學校財物被盜丟失的重大案件,需向學校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2、學校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視情況決定是否向公安機關報案。
3、接報人員會同相關部門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對事發現場進行保護,同時向知情人了解被盜物品的名稱和數量,并做好登記。
4、積極協助公安人員勘察現場,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七)學校其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學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學生在校園突發摔傷、患病、打架等情況,班主任要及時向值班領導匯報。
2、值班領導接報后,要及時將摔傷或患病學生送往醫院救治,并通知班主任聯系學生家長;如遇學生打架,需迅速控制事態發展,并采取救護措施,同時就事態發展情況逐級向主管校長、校長報告,決定是否報警。
3、政教處和班主任對事件進行調查和處理。
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應急預案
1、發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知情人員應立即報警110或120,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及時實施救治,并及時將情況報告給班主任。
2、有關人員獲悉情況后,應立即向值班領導匯報,并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人員及時將傷員送至醫院救治。
3、通知學生家長,并做好家長來校接待和安撫工作。
4、知情人員協助德育處、或公安部門開展調查。
離校出走或失蹤事件應急預案
1、學生擅自離校后,知情人員應及時向班主任報告。
2、有關人員獲悉情況后,應立即向值班領導匯報,值班領導會同德育處、年級組進行調查,對去向不明的學生應立即組織查找,力求盡快查明該生去向,同時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3、在無法查明去向的情況下,學校應及時報警。
突然停電應急預案
1、如遇自習突然停電,值班領導和主管主任、全體年級組長應在第一時間到所管年級的教學樓加強巡邏,當堂課教師應立即穩定學生的秩序和情緒,組織學生在教室開展一些活動,等待學校的統一安排,不允許任何學生離開教室。
2、如正值下課、就寢前突然停電,學生正在走廊、樓梯、衛生間、廁所等處,則要學生在原地站立,等眼睛已適應黑暗時,再組織學生有秩序地慢慢回教室或寢室,堅決阻止學生在此時擁擠、追逐、推搡、大呼小叫。
3、馬上開啟過道、樓梯內的應急燈和學校備用的其它照明用具。
五、附則
1、本預案是學校處置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準備和響應工作的文件,學校各部門及教職工都要遵照執行。
2、在各類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中,第一個接警者或首位發現突發事件的人員,為該預案的第一責任人和第一執行者。第一責任人要以學校利益、師生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控制險情、搶救和報警的任務。如事發或接警后拖延、推諉等,一律視為失職、或瀆職。學校視失職情況追究失職者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包括開除在內的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對在處理突發事件中有突出表現的部門和個人將予以鼓勵和表彰。
3、預案啟動實施由學校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決定。所有領導小組成員和相關部門負責人要認真貫徹執行本預案,嚴格執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紀律,確保信息安全,并保證聯系方式暢通、便捷。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為了預防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火災、澇災、地震等自然災害事故),快速有序地進行搶險救災,保護學校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現制定搶險救災應急預案。
一、組織結構
1、領導小組
組長:
組員:
職責:協調處理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搶險救災.
2、設置三個突發事件應急分隊,各自分工負責。
(1)消防應急分隊
負責人:
成員及聯系方式:吳勝寧李世平、曾滔、曾強、陳澤民、楊東、李渝、楊杰、王樂勇、王政、陳同軍等。接到報告立即奔赴現場撲滅初期火災、協助撲滅火災。(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職責:根據《消防控制程序》《義務消防隊工作職責》處理,保護學校、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防汛應急分隊
負責人:
成員及聯系方式:
第一梯隊: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第二梯隊:全體保安隊員奔赴現場,職能部門增派中青年積極配合搶險救災.
職責:阻擋、排泄洪澇,保護重點部位,搶救人員物資,保護學校、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3)地震應急分隊
負責人:
成員及聯系方式:以家屬區保安、巡邏隊員作為家屬區疏散引導員;以教學區保安、巡邏隊員作為家屬區疏散引導員。其他物業服務人員配合做好疏散引導和救助工作。(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職責:及時疏散引導家區群眾到達避難地點,及時救助和協助救助傷員,減少人員傷亡。
二、處置步驟
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發生后,應嚴格按下列步驟處理:
1、在第一時間報告災害的地點、類別和損害程度。啟動預案。
2、以在現場工作的保安、城管隊員作為第一梯隊,立即奔赴現場搶險救災。
3、其他保安、城管隊員,聞訊盡快奔赴現場;各個部門50歲以下健壯中青年聞訊盡快奔赴現場搶險救災。
三、預防措施
1、各應急分隊造具名冊,明確崗位職責和聯系方式,進行崗位培訓,接受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發生自然災害突發事件迅速奔赴現場實施搶險救災.
2、物管中心各業務部門,作好預防自然災害防災減災工作。檢查本部門預防自然災害的程度,發現并堵塞漏洞,實施本部門自然災害防范責任制.制定本部門搶險救災預案,發現災害,率先對管轄范圍自行搶險救災,及時報告引導實施綜合搶險救災。同時為支援學校搶險救災作好人員準備.
3、消防器材儲藏室(滅火器、水帶等),設在慧園小區培訓樓二樓學校安管處。
4、防澇器材儲藏室(沙袋、水靴、電筒等),設在地下車庫。負責人;抽水機放置在能源中心,負責人
5、地震避難所:設在教學區兩個足球廣場。
地震發生后,地震應急分隊:
(1)地震發生前,根據地震預報有序疏散室內人員到地震避難所。
(2)地震發生后,迅速疏散家屬區各住戶室內人員到地震避難所,搶救被壓人員。
(3)迅速疏散教學區各大樓及學生宿舍室內師生到地震避難所,搶救被壓人員。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迅速、有效地處置突發事件,并盡早予以防范,確保檔案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其《實施細則》,省、寧波市《檔案工作條例》和市委、市政府及市檔案局的相關要求,結合本局檔案管理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是指可能危及檔案安全的汛期警報、火災警報、防盜保密事件等處理與防范措施,以期及時地組織人員,保證檔案安全的活動。
第三條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應堅持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立足防范,分級指導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凡涉及突發事件的部門和個人,均應遵守本預案中的有關規定。
第二章事件報告
第五條一旦發生事件預警,應立即向責任處辦公室領導報告,同時向主管領導通報。
第六條主管領導和責任處室領導應按照已發生、可能發生之事件性質和等級,趕赴現場,組織處理。必要時,應迅速報告局領導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
第三章應急處置
第七條本級檔案庫房為特級應急處置的區域;計算機中心和其它檔案保管場所為一級應急處置的區域;檔案查閱利用室為三級應急處置的區域。
第八條各級區域應急處置以本級為主,并視情況請求市公安、消防中心等部門支持。
第九條突發事件發生時,建立以局長為總指揮、業務分管局長具體抓落實和思想發動、其他中層以上領導協作配合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做好組織、協調和指揮處置突發事件的工作。具體名單如下:
總指揮:戴時鑫
現場指揮:余為群
協調:邢良波
成員:鄔益良、鮑廣瑋、葛天威、王燕萍
第十條承擔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科室職責:
(一)檔案管理員應按檔案存放區域等級依次指導處置:汛警期查漏防潮,發生期不間斷監控排查,危險期按要求立即組織力量把特級區域的檔案向高位轉移。火警期應迅速告知庫區人員撤至安全區域;盜竊泄密發生期應立即控制和保護現場,禁止一切人員進入,同時報告主管領導和公安部門查勘;重大突發事件預警期應做好珍貴和保密檔案撤離準備,發生期應視上級要求和現實需要,指導處置人員搬運至設定區域。
(二)管理員在汛警期作好通氣排濕、設備設施的運行檢查,確保設備設施的正常運作,危險期按要求組織力量把計算機、貴重設備向安全場所轉移;火警期在報119火警的同時,報告安全領導小組,并迅速組織義務消防隊員按消防應急預案的規定程序實施處置。
(三)辦公室應在汛警期及時了解汛警情況,向主管領導和有關科室通報,并協助做好止漏防潮工作,發生期應按主管領導要求和現實需要通知人員到位;火警、失竊泄密發生期應及時掌握信息,協助做好聯絡工作;整體重大突發事件預警期應落實搬運裝具、車輛和場地以應急需,發生期當按上級要求和現實需要,保障后勤到位和信息溝通。
(四)其它科室應按領導指派協助處置。
第四章獎勵懲戒
第十一條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應報由市有關部門給予表彰獎勵。
第十二條因參加應急處置致傷殘或犧牲人員之善后事項按照國家有關因公(工)受傷致殘或犧牲的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因玩忽職守等問題,造成嚴重后果的;對借故逃避或拒不執行處置命令的,應按照相關法律和規章對責任人員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為加強值班安全管理,及時妥善處理發生的各類安全緊急事件,提高緊急突發性事件的快速反映和各項應急工作的協調開展,確保企業及員工財產和人身安全,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企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依據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本著預防為主,迅速及時、有效地開展各項處置工作,切實維護企業的安全與穩定。在處置突發事件時,要態度明確,區分性質,嚴格紀律,講究策略,措施得力,處置果斷,防止事態擴大。
二、 報告制度和程序
1、發生安全事故后,值班人員應及時向企業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并視情況迅速撥打110、120、119應急電話(110匪警、120救護、119火警)。
2、值班人員應根據事故情況,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逐級上報。
3、報告內容如下: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簡要經過、已采取措施和事故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
三、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消防應急預案
1、發現火警后,在場工作人員應及時向值班領導匯報,迅速撲滅火源,值班人員在接到火警信息后立即組織搶險,并視火情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
2、保障安全通道暢通,有組織的做好人員疏散工作,在疏散過程中,應井然有序,避免擁擠所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
3、應堅持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則,如有人被火圍困,需立即組織力量搶救。
4、控制火勢,防止火勢蔓延,極力搶救財物,降低火災所造成的損失。
(二)食品衛生應急預案
1、如發現生病員工,應及時就醫,不得帶病上班。
2、通知員工所屬部門領導,以便及時做出工作安排,配合開展搶救工作。
3、若遇員工非正常中毒或發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立即停止食堂的生產活動,迅速報告衛生行政部門,積極配合救助病人。
4、保留可能造成食物中毒或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并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
5、根據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封存和銷毀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對中毒食品加工場地、工具、設備進行消毒,控制事態發展。
(三)停水停電應急預案
1、首先查明原因,如因上級管理部門決定停水停電,應立即將詳細情況通知有關部門和員工;
2、突發水管爆裂:迅速關掉總閘,并立即將積水清除,保護財物,同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搶修,并及時說明停水原因以及來水時間。
3、突發大面積停水停電:迅速打電話向物業管理部查明停水、停電原因,并及時說明原因以及來水、來電時間。
4、下水管堵塞:立即組織維修人員找出堵塞處,及時進行疏通。
(四)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1、自然災害發生后,值班人員應立即通知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迅速到位; 2、認真組織員工疏散到安全地帶,對沒有及時撤出的人員,應極力查找或營救。
3、沉著應對突發災害性事故的發生,積極開展自救和互救工作,使人員和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有效保障員工的生命和企業的財產安全。
4、各部門應積極主動協助配合領導小組維護好企業秩序,并向上級部門報告傷亡人數及損失情況。
(五)防范被盜應急預案
1、盜竊事件發生后,立即保護好現場,并通知物業管理部來進行調查,查找被盜原因;
2、及時向企業領導報告情況;
3、如發現有人現場作案,應先撥打“110”,并對正 在實施犯罪行為的不法分子預以制止,組織保衛力量將其抓獲交公安部門處理。
(六)侵害員工事件應急預案
1、員工之間發生矛盾沖突,在場人員應加以勸阻,并向值班領導報告,如有受傷人員應及時就醫,調查事實經過,對當事雙方做出相應處分。
2、若有外來人員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保安員應加以阻止,并報值班領導,不得隨意放行。
3、發現不法分子來企業滋事、斗毆、行兇,應予以制止以防意外和不測,同時應撥打“110”。
4、 如有敲詐、傷害事件發生,必須立刻采取救治措施,視情況必要時撥打“120”救護電話 。
按照“防控結合,通力協作,快速反應,果斷處置”的原則,堅持預防和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國慶期間突發事件的思想準備、組織準備和物資準備等,對可能引發突發事件的不安定因素,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通過建立健全預警預報機制,強化對“國慶”期間突發事件的監測,盡早發現面頭,盡快采取措施,迅速控制和消除危害,保障公眾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社會政治穩定,促進社會和經濟的協調發展。
二、突發事件的分類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機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根據突發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突發事件主要分為以下四類: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火災等。
2.事故災難。主要是各類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民族宗教事件、事件和等。
各類突發事件按照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即:一般、較大、重大、特大突發事件。
三、組織和管理
1、組織領導
鄉政府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協調“國慶”期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鄉政府和各村(社區)、鄉級各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密切協作,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做好“國慶”期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鄉、村兩級成立“國慶”期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鄉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為全鄉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由黨委書記任總指揮,黨委副書記、政府鄉長任副總指揮,其他班子成員及各村(社區)書記、主任、鄉級單位負責人任指揮部成員。
指揮部辦公室由黨委副書記任主任,黨政辦牽頭,協調鄉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之間的聯系,保證在應急指揮部領導統一指揮下高效、有序地開展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與新聞單位溝通,進行有關事故情況的新聞宣傳報道,協調、指導、督促有關單位應急處置準備和應急措施的落實,通報突發事件情況和應急工作救援進展情況,負責處置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安全生產工作組由副鄉長分管,安監辦牽頭,抓好全鄉危險化學品、公共聚集場所以及轄區企業的安全生產檢查整治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措施,積極排除各種安全隱患,及時、有效處置各類安全事故。抓好環境保護工作,嚴防各類污染事件發生。做好“國慶”期間道路交通安全檢查,嚴禁超載、超限、超速和無證、無照經營,確保人民群眾出行安全。
社會治安維穩組由副書記分管,綜治辦牽頭,及時發現和就地化解不穩定因素,積極預防的發生。做好社會治安工作,嚴厲查處和打擊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確保“兩節”期間社會和諧穩定。
維穩組由人大副主席分管,辦牽頭,認真做好群眾來信工作來訪工作,及時發現和就地化解苗頭,積極預防大規模群眾集體上訪發生。要認真落實領導包案制度,落實好重點對象監管工作,確保“兩節”期間社會和諧穩定。
自然災害防范處置工作組由副鄉長負責,主要負責災害防范準備工作和值班值守情況督導,以及災害發生后搶險救災的組織工作。
突發事件處置組由武裝部長分管,黨政辦牽頭,負責解決和處置“兩節”期間突發性事件。各村(社區)應急人員積極配合。應急搶險分隊從即日起就要進入待命狀態,確保聯絡暢通,聽從應急指揮部調度,及時處置突發性事件,做好各項應急搶險準備。
后勤管理保障組由黨委委員共同負責,主要保障突發事件期間所需經費、應急救援設備及應急物資保障工作。保障國慶期間居民日常供水、供電、供氣,以及突發事件期間用電、用水、用氣的保障,做好通訊保障,負責突發事件后車輛的調配。
2.各成員單位及黨政辦負責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工作,落實辦公室各項職責;擬訂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宣傳、教育、培訓。
轄區派出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涉嫌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及事故現場的治安秩序管理。
綜治辦負責對突發事件涉及社會治安等方面的調查及處置。
衛生院負責醫療救治工作。
供電所負責對“國慶”期間和應急救援期間的電力供應,并負責用電突發事件原因的調查及應急處置的組織工作。
各村(社區)負責協助鄉級各單位做好本行政區內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及調查評估工作。
3.應急工作機制的啟動
“國慶”期間,發生一般、較大突發事件時,立即報告鄉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請求增援。發生重大、特大突發事件時。立即報告鄉應急指揮部請求增援,啟動本應急預案。
四、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
1.發生突發事件時,啟動鄉應急處置指揮部,開展各項工作。
2.鄉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和處置方案后,由鄉應急處置指揮部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啟動預案和啟用指揮部,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做好信息收集、救援設施的落實和宣傳教育工作,啟動應急儲備基金和物資,緊急調集和征集有關人員、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
3.鄉有關部門在鄉應急處置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根據突發事件處置的需要,履行各自工作職責,做好生產、生活和新聞宣傳工作,指導和組織群眾采取各種措施進行自身保護。若出現造成人員傷亡,鄉衛生院就近立即組織醫療機構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
五、幾點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全鄉各級各部門、各單位主要領導要高度重視“兩節”期間的安全穩定工作,加強領導,強化措施,狠抓落實。要及時成立相應的應急管理機構,進一步落實責任,做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工作到位。同時,要結合各自的工作實際,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落實防范應急處置措施,做到有備無患。
一、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構建的必要性分析
高校突發事件具有偶然性、演進性、復雜性和裂變性等特點。應急管理是一項極其艱巨的工作,只有堅持從實際出發,不斷研究探討和把握應急管理的規律,建立健全高校應急管理體系,才能掌握工作的主動權,做好應急管理工作。當前,我國高校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體系不健全,應急能力比較低,應急管理意識淡薄,管理理念滯后,危機意識淡薄,缺乏制度保障,參與主體不足,未形成大社區應急管理體系;應急管理組織體系不健全,綜合協調能力弱,高校出現突發事件時,應急管理組織一般為臨時性的松散組織。這類組織對于實施持續有效的應急管理來說存在著先天不足,使高校在突發事件狀態下的整合能力與應對能力大打折扣。心理干預缺失,不能為應急管理提供心理支持等等,因此,構建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就顯得十分必要。
二、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的構成
在高校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體系中應建立預案啟動體系、應急組織體系、應急決策體系、應急處置體系、應急溝通體系和善后處理體系。
(一)應急管理的預案體系
應急管理預案指提供應付、處理突發事件所需要的人力、組織、方法和措施的一整套方案。由于高校突發事件具有突發性、緊急性、不確定性、多元性、敏感性、危害性、新聞性等特征,決定了高校應急管理不同于其他的日常管理,要想使高校應急管理工作能有序且高效地進行,就需要及早制定書面的應急管理預案作為應急管理的行為指南,并在實踐中對其不斷修訂和完善。一旦突發事件發生,立刻啟動相應預案,垂直領導,指揮到位,做到臨危不亂,沉著應對,令行禁止,形成合力,把危機帶來的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二)應急管理的組織體系
一般來說,應急管理的組織體系由決策系統、實施系統、咨詢參謀系統及其他輔助系統組成。高校應急管理的決策中樞系統應由學校的核心黨政領導組成,一般以三到七人為宜,其職責主要是針對危機事態進行決策并統一指揮應對危機,制定應急預警方案、應急管理計劃及應急處理程序,建立善后修復與轉化體系,指定合適的對外發言人等。同時,學校還應合理組建法律、衛生、心理、信息與宣傳等專門委員會或應急小組作為應急決策的咨詢參謀系統,使之為應急決策及其實施發揮專業技術支持和服務的作用。
(三)應急管理的處置體系
突發事件的突發性決定了必須在事件發生之前建立相應的危機處置體系。高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體系,就是按照“有效控制,就地解決”的原則,立足抓早、抓小,以快制快。建立黨委領導、行政指揮、校院聯動、齊抓共管的領導組織保障體系。
黨委研究決定學校防控工作方案,成立領導小組,設立信息通報、教學協調、宣傳教育、衛生控制、后勤保障、醫療救治、綜合治理和檢查監督等職能小組,按照工作預案,明確責任制,確定各個工作層面及環節的職責和責任,并進行人力、物力和財力的配置。接到學生突發事件報告時,要做好記錄,要弄清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原因、傷亡損失情況等內容。各個院(系)也要對應學校的機構和措施,建立完整的工作體系。這種體系的狀態特征是反應敏捷、思路清晰、措施得當、部署落實。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建立起指揮機構,以組織權力來明確等級有序的指揮關系,形成清晰的指揮鏈,實現指令的迅速傳遞,是應急體系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證。
(四)應急管理的溝通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