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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林業法律法規課程開設的現狀
(一)林業法律法規在法學類專業中的開設情況
根據教育部高校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2007年3月11日通過的決定,我國普通高校法學專業在原來14門核心課程的基礎上,又增加了2門,其中一門為環境法與資源法,此后,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律方面的教材倍出。森林、林木、野生動植物物種是重要的自然資源,調整和保護自然資源的森林法律制度、野生動植物物種保護法律制度的內容自然被包含在各類環境法與資源法教材中。由于這類教材內容涉及而廣、綜合性強,林業法律法規內容只占其中很少的部分,一般也都是概括性介紹,如《環境保護法教程》,在30萬字的教材內容中,林業法律法規內容僅1萬字,這部分內容雖然也介紹了森林法的立法歷史和現狀,并敘述了森林法關于森林保護、森林防火、植樹造林和森林采伐等重點內容,但是,該類教材對森林法的介紹是綱領性的,沒有涉及具體的林業管理問題,更重要的是,法學類教材中沒有關于林業執法特別是刑事執法的內容。林業法律法規作為選修課的講授內容或作為法學專業的輔助教材獨立存在圈。
(二)林業法律法規在非法學類專業中的開設情況
根據學校的性質和地位,目前開設林業法律法規課程的非法學類院校大體分為3類。一是各類林業大學(包括林學院),二是各類林業職業學校,三是專門培養林業執法人員的森林警察學院。林業大學中的涉林類專業培養的對象是林業管理人員和林業科技人員,是為了適應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的管理需要,林業法律法規課程內容除了帶有明顯的法學學科特征外,行政法的主導地位也非常明顯,在講授完各項林業管理制度之后,教師通常還會羅列行政處罰與行政復議等一般性的行政法律法規,代表性的教材如《林業法學》。各類林業職業學校主要培養一線林業技術人員和林業經濟實體的生產經營人員,培養對象一般不直接參與執法活動,因而林業法律法規課程的內容多為概論,政策導向性明顯,講授內容主要是針對林業生產經營管理人員所需的一般林業管理規定,此外還較為詳盡地介紹了林木種子管理的法律法規等生產經營規定,教材一般選用的是《林業政策法規》。
林業法律法規是森林公安院校最具特色的課程之一,該課程內容的設置不能等同于一般的涉林類院校。
二、森林公安院校開設林業法律法規課程的目的
(一)為破壞森林資源違法犯罪個案的定性提供依據
破壞森林資源犯罪的認定需要雙重的違法性評價,即首先要判斷行為是否具有林業法律法規方面的違法性,其次再判斷是否具有刑事上的違法性。也就是說,行為人的行為沒有違反林業法律法規就不會構成犯罪。以《刑法》第345條規定的盜伐林木罪為例,假設某甲砍伐了林木,對于某甲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僅僅依據刑法的規定是無法確定的。森林公安機關需要查明:某甲砍伐的林木是否屬于未經許可禁止采伐的林木?林木的權屬是什么?是否具有采伐許可證?是否按采伐許可證規定的方式采伐?采伐的數量是否達到數額較大?這些問題涉及到的內容,如森林林木森林資源林木采伐許可證等概念所包含的內涵,就是林業法律法規的主要內容。
上述問題,需要從林業法律法規的規定中發現和尋找直接的法律依據,也可以從《森林法》等法律的原則中發現和尋找分析解釋法律規定的依據和方法。
(二)為破壞森林資源違法犯罪案件的偵查指明方向
查明案情、收集證據,是違法犯罪案件偵查(調查)的重要內容,偵查(調查)內容主要圍繞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展開。行為人的行為是否構成違法犯罪,其前提在于是否違反了林業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例如,某乙未經批準擅自在林區建房修路,森林公安機關依據《森林法》禁止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的相關條款對該行為進行處理時,需要依次查明林地的性質、林地的毀壞程度、林地的毀壞數量等情節。同時,在明確了前述取證思路的前提下,林業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還可以為進一步的調查提供依據。例如,用什么證據證明被毀壞的土地屬于林地等等。因此,林業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在一定程度上指示證據收集的方向。
(三)協助森林公安機關打造和構建平安和諧的林區
林區的建設和發展、林農的生活都離不開森林、林木及其營造的生態環境。一方面,林業法律法規是林業行政處罰和刑事追訴的依據;另一方面,林業法律法規也承擔著林業管理、宏觀調控及促進和規范林區經濟發展的任務。近年來,重心下移、管理前移己成為社會各個行業構建和諧社會的一個重要理念。森林公安機關擔負著保護森林資源、構建和諧林區的重任。管理前移意味著防范破壞森林資源和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要從源頭抓起,山情、林情、社情是落實管理前移的基礎,林業法律法規是了解山情、林情的前提,也是指導林農正確行使合法權利的重要依據。
三、森林公安院校林業法律法規課程教學內容的構建
(一)國家對林業生產干預和管理的公法性質決定了課程內容的基礎
按照我國目前的部門法劃分標準,《森林法》屬于環境資源法的范疇。國家對森林資源的管理屬于行政管理范疇,是一種公權力。現代法學認為,凡涉及公共權力、公共關系、管理關系、強制關系的法,即為公法。因此林業法律法規具有公法性質。但是林業行政管理的性質不能完全等同《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純粹意義的行政法,因為《森林法》兼具確認林權、保護林農物權的合法權益、促進林業經濟發展等功能,又具有私法內容。森林公安院校培養的是執法人員,從林業管理和森林公安執法為出發點,林業法律法規課程內容應以行政管理的公法規定為基礎。
(二)森林公安機關作為法律適用主體決定了課程內容的重點
以《森林法》為核心的林業法律法規,其功能和作用主要體現在國家機關的管理方面,林業行政管理的內容是廣泛的,根據管理事項可以分為內部(固有的)和外部(衍生的)兩大類。內部管理具有很強的行業特點,如各種林業技術、工程措施、各種林業行政許可和各種林業技術規程制定、操作等等;外部管理主要體現在執法方面,是對違反林業技術規程和管理規范行為人的制裁。各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代表國家行使林業行政管理權,因而林業法律法規的適用主體主要是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森林公安雖然隸屬林業體制,但是不具有林業行業的內部管理權限,即不具有各種林業行政許可權。因《森林法》的授權,森林公安獲得部分林業行政處罰權。以森林公安執法權限為基點,林業法律法規課程的重點內容應以《森林法》的禁止性規定為基本范疇。
(三)林業生產建設的統一法典決定了課程內容的核心
我國林業法制體系由統一法典和其他非林業法律規范中附帶的林業法規范構成,前者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為主體,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為配套的規范體系;后者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中林木種子的管理、《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林權的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破壞森林資源犯罪規定等等。
森林公安執法的終極目標和林業管理目標是一致的,是促進林業經濟的繁榮和資源增長。但是,森林公安的職責主要是執法,執法內容和方式與一般的林業管理有著很大的區別,因而森林公安院校林業法律法規課程內容需要重點體現與執法權限有關的林業管理規范,特別是涉及林業生產經營行為的禁止性規范和由其產生的法律責任的規定。
四、森林公安院校林業法律法規課程教學內容的特點
(一)突出林業行業法學知識體系,滿足森林公安執法的需要
森林公安院校培養的是森林公安執法人員,林業法律法規課程教學從林業行政違法性方面直接為森林公安執法奠定基礎。一般林業院校的林學類專業不再開設其他法學課程,其林業法律法規課程內容獨立、自成體系,因而綜合性強,內容包括所有與林業行業相關的民事法學、行政法學等等,具有法學概論特征。法律適用過程是綜合性的,在林業案件處理過程中會涉及其他法學,如民法關于林木所有權的界定,直接影響林業案件定性從而決定行為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的方式。即使這樣,也不一定要將民法學和行政法學的相關內容納入林業法律法規課程之中,因為森林公安院校獨立設置了民法學行政法學課程,林業法律法規課程只需要將知識體系與其他部門法學適當銜接即可,不必再作大篇贅述。
森林公安院校林業法律法規課程側重和強化林業部門法學的知識體系,有利于從林業專業方向對案件作出準確的定性。同時在辦理林業案件過程中,還能及時發現和反思林業管理制度存在的不足,對法律的完善和健全起著積極的促進作用。
(二)突出行政違法性,與刑法學緊密銜接
我國刑法規定的破壞森林資源犯罪個罪的犯罪構成,是以行政違法性作為犯罪構成的必備要件,即違反了森林法和野生動物保護法強制性規定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行為。因而,僅僅從刑法層而是無法確定行為人的行為是否構成破壞森林資源犯罪,森林法和野生動物保護法的行政管理規范和技術規范是區別罪與非罪的重要標準。
《刑法》分則第六章第六節中破壞森林資源犯罪的個罪,由森林公安機關依法管轄,所以直接成為林業法律法規課程的構成內容。這種內容編排具有客觀性和科學性,能滿足森林公安林業行政執法和刑事執法活動中對法律適用的需要。
(三)教學內容向細節化拓展
法學類專業和林學類專業不是直接培養林業執法人員,因而較少關注林業法律法規中的細節問題,而是以宏觀、抽象的理論研究為主導。然而,執法實踐活動是具體的,法律適用過程是詳盡細致的,因而林業法律法規一些重要的細節問題在教學內容中不容忽略。
首先是法律規范形式的細節化。一些部門規章和規定,像《林業部關于在野生動物案件中如何確定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產品價值標準的通知》等形式的林業管理規范,在其他林業法律教學中很少涉及,而森林公安辦理林業案件中,這類形式的法律規定往往就是定罪量刑的依據之一。
在“四五”普法期間,我根據工作的需要,主要帶領全縣城市建設和城市管理系統廣大干部群眾,加大了對法律、法規的學習力度,取得了較大收獲。通過學習,提高了執法管理水平,促進了全縣的城市建設和管理工作。
一、加大學法力度,熟練掌握各項法律法規
守法、執法的根本前提在于學法、知法,在“四五”普法教育期間,我注意加大自身和城建系統的學法力度。
⒈統一思想,進一步提高對學習法律法規知識重要性的認識
我們城建系統包括建設、國土、交通、等行政執法部門,以及開發公司等建設單位,在工作中涉及城市建設、城市管理的各項法規,專業性很強,學習法律法規知識對于我們做好工作十分重要。為做好此次“四五”普法工作,我在全縣城建系統內部深入進行宣傳發展,進一步統一思想,使大家充分認識到法律法規是我們做好各項工作的根據保障。在行政執法部門,熟練掌握有關法律法規,將大大提高法制素養和執法能力,提高執法水平和群眾工作的水平,確保行政執法工作的順利推進;在開發建設單位,熟練掌握國家建設方面的法律法規,可以提高我們的業務素質,在基本建設的手續辦理上少走彎路,將大大加快建設進度。通過深入發動,進一步提高了全系統廣大干部群眾學習法律法規知識的主動性,變要我學為我要學,并能夠自覺結合崗位工作學習有關法律法規知識。
⒉認真學習,及時掌握各項法律法規知識
根據城建、城管工作與法律法規聯系緊密的特點,我首先從自身做起,加大學法的力度,利用業務時間、工作間隙,自學了《土地管理法》、《行政訴訟法》、《建筑法》、《寬城規劃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招投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知識,使自己對工作所涉及的有關法律法規做到應知應會。同時,利用各種形式,采用多種辦法推動城建系統內的法制學習。一是組織系統內各部門、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集中學習專項法規;二是在抽出一周時間舉辦全縣城建系統中層以上干部培訓班,其中重要的一項是學習有關城建法規;三是結合土地日、創衛等活動,組織干部職工進行重點學習,提高對有關法律法規的掌握程度。
⒊大力宣傳,廣泛普及法律法規知識
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關鍵在于提高全民的知曉程度,在城市建設、城市管理工作中,不僅要求我們的建設管理人員能夠依法執法,更在于廣大人民群眾知法、守法,自覺依法辦事。為此,我們加大了對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在縣有線電視臺舉辦了多次法制教育專題節目,縣、街道、村、社縣等各級組織利用召開,懸掛橫幅、標語、板報等多種形式認真做好法律法規知識宣傳。
二、嚴格依法行政,加大城市建設與城市管理工作力度
學習法律法規知識的根本目的在于應用,在日常工作中全系統各有關部門、單位嚴格依法辦事,以所學的法律法規知識促進全縣的城建、城管水平的提高。
⒈依法管理,規范城市建設秩序
縣規劃、土地管理部門加強巡查,嚴格執法,及時處理違法建筑、違法用地行為,今年上半年共拆除各類違法建筑多平方米。并根據我縣的縣情,制訂了《寬城縣違法建筑、違法用地的處理意見》,加強了管理。市容執法結合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制止占道經營、整頓農貿市場溢灘、清理亂招貼、亂倒垃圾等廢棄物的行為。交通、市政、綠化等管理部門也根據相關法規所賦予的職責,查處違法行為,維護了整潔、衛生、有序的城市面貌。版權所有,全國公務員共同的天地!
⒉依法辦事,嚴格執行城市建設的各項規定
我們首先從自事做起,縣屬建設項目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規定,辦理立項、招投標、土地、開竣工、質監、監理等相關手續,以制度確保工程的質量與進度。對于在我縣投資的經濟發展項目,我們充分的發揮法規熟、業務精的行業優勢,想投資者之所想,急投資者之所急,積極協助投資者辦理基本建設的各項手續,以此在加強城市建設管理的同時,實現親商、安商、富商,進一步提升我縣的投資環境。
⒊規范程序,完善行政執法的各個環節
通過對《行政訴訟法》等法律法規的學習,我們城建系統各執法單位在嚴格執法的同時進一步強化了程序合法的觀念,即在我們的行政執法中,不僅要做到執法的結果合法,而且一定要做到執法的程序合法。各執法隊伍配備了照相機、攝相機等設備,高度重視執法取證。在執法過程中,反對片面求快,嚴格依照有關行政法規規定的程序辦理,尊重執法對象的合法權力,以拆除違法建筑為例,嚴格按照取證,發出違章通知書限期自拆,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程序辦理,不提前、不超期。
三、堅持執政為民,依法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城市是最大的國有資產,做好城市管理就是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促進經濟的發展,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基于以上認識,我們的城市管理執法隊伍認真依法辦事,嚴格執行法律法規,杜絕行政不作為、效率低下等現象,定人定片,加強巡查,發現違法建筑、占道經營、破壞綠地等違法行為立即進行制止、查處,為群眾創造了良好的生活環境,為投資者創造了良好發展環境。
結算法律法規在建筑行業中的應用越來越廣泛,它能夠大大提高建筑工程結算效果,維護建筑市場穩定,保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1]。下面就結算法律法規的相關應用情況及作用進行詳細研究,以便能夠為以后建筑行業結算項目提供有效的依據,促進建筑行業向著健康平穩方向發展。
2結算法律法規在建筑工程中的重要作用
結算法律法規是建筑工程法律依據之一,在建筑工程中我們一定要做好結算,不得做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提高法律意識,減少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從而大大提高建筑工程的質量。其實結算法律法規在建筑工程中的重要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2.1督促企業廉潔奉公,減少浪費
在建筑工程項目中,結算有著特定的程序和要求,無論是發包方還是承包方,都要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結算預算設計,這樣能夠更好地督促相關的工作人員時刻謹記以企業的權益為工作的重心,認真做好自我的本職工作,能夠從公司的大局出發廉潔奉公,更好地為企業的發展出謀劃策。在工程項目結算中施工企業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成的工程量向建設單位辦理工程價結算。
2.2有效提高效率,促進雙方結算程序的順利進行
按照工程結算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工程建設前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簽訂好施工合同,在合同中準確地表明了施工的各個環節的工程價及最終的工程價,這是工程的預算,按照工程的預算范圍,施工方在范圍內采用合理的施工手段和施工工藝按照建筑單位的要求施工,并在過程中與過程后向建筑單位結算工程價,這樣能夠大大提高工作的效率。嚴格的按照結算法律法規的流程與規定進行能夠在有效的時間內準確的做好各個項目與工作的事宜,及時的清賬,不發生拖欠結算款項和工資的問題。
2.3督促企業合理定價,做到有據可查
現在建筑工程中面臨的一個嚴重的問題就是成本定價模糊,很多的建筑商定價缺乏有效的依據。按照結算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建筑商與施工商進行簽訂合同前,要對工程項目的資金進行預算,在預算的基礎上協商最終的施工價格,預算價格的規定并不是盲目的制定,必須要按照當前的市場行情合理地進行價格的預算,這樣才能夠保證工程價格定價合理,并在后期的審核檢查中有據可查[2]。
3結算法律法規在建筑工程中的具體應用
結算法律法規在建筑工程項目中的應用非常的廣泛,幾乎涉及到施工的各個環節,因為沒有資金工程是無法進行的。總的來說,結算法律法規在建筑工程中的應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3.1在工程結算方式中的應用
在建筑工程的結算過程中,為了能夠使之后的結算更加的清晰便利,工程達到有效的成本控制目標,我們一般會采用事前制定目標,采用一定的控制手段,從而達到為工程的結算夯實基礎的效果。在現在的建筑工程中,結算的方式主要分為了四種,一是按月結算,根據每個月的工程施工量進行結算,工程結算款項都要填特定的結算單,并通過開戶銀行進行辦理,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發包方審查簽字通過的期限不得超過5天;二是分段結算,這種結算方式是建筑施工中的一種常用結算方式,分為事中事前事后三個階段,根據三個階段的完成施工量進行結算,在這個結算過程中承包方和發包方要進行有效的溝通,約定合理的結算時間段并明確的標注在合同之中,這樣才能夠有效的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還有兩種結算方法分別是一次性結算,這種結算方法適合小型工程和其他結算方式。
3.2在建筑工程結算風險規范中的應用
近年來我國出臺了很多的建筑政策,這是為了能夠讓企業更好地規避風險,減少不必要的浪費。結算法律法規就是建筑風險防范的重要保證,在法律的條文中規定,當事人約定,發包人受到工程竣工結算文件后,要在規定的期限內給予答復,否則視為認可竣工結算文件,并按照約定處理[3]。在這種法律條文中,就可以更好地保護承包方的利益,避免發包方在工程竣工后耍賴拒不結算問題的發生。同時也保護了發包方的利益,若是工程竣工驗收不符合要求將不予結算。
3.3在建筑工程變更結算法律風險中的應用
工程變更指的是工程項目在實施的過程中,由于某些原因不能按照既定的合同執行,需要有一些變更,工程變更會導致工程價款有變動,這對我們的最終結算結果會產生很大的影響。按照結算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合同基礎上設計的工程變更的價款也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具體的要求是對于依合同發生的或者設計變更發生的工程價款的變更,承包人應當在14天內將調整原因及金額等相關的事項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在收到書面通知的14天內作出確認,不確認或不提出意見的將視為同意按照工程變更價款執行。這樣的規定對結算起到一定的保障,在執行的過程中我們一定要認真細致,這樣能夠幫助企業減少不必要的損失,節約工程成本,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從而提高規避法律風險的能力。
4提高建筑工程結算法律法規發展前景的措施
為了能夠有效的提高計算法律法規水平,我們必須要對結算的相應程序和管理技術措施進行規范,這樣才能更好的提高工程結算效率。總的來說建筑工程結算法律法規發展前景的有效措施包括:
4.1嚴格招投標程序,科學競爭
建筑工程在項目外包的時候,對于承包商的選擇要嚴格的控制,通過正規的招投標程序,根據承包商的優勢條件進行綜合的選擇,這樣能夠為日后進行有效的建筑工程結算打下良好的基礎。同時對于招標合同要根據工程項目的需要及時進行梳理,確保每一個環節都是公平公正且受到法律保護的。
4.2綜合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實行全面控制
對于建筑工程結算管理我們需要進行全方面的管理和控制,無論是設計、決策還是技術、管控等方面,都需要在有效的監控范圍內進行,準確的把握我們各個環節的程序,從而使工程結算能夠真正的被掌握,保證結算的合理合法性,這樣能夠提高企業的成本支出效益。
4.3加強監督管理力度
建筑工程施工的過程中,我們需要對工程的進度和過程加強監督管理,這樣能夠對投資決策的正確與否進行有效的商討,同時在工程竣工后,對于工程的審核和結算過程也要進行監督,嚴格的按照合理合法的程序和技術手段進行結算,這樣能夠避免傳統方法帶來的缺陷。
5結語
開發行政執法信息管理系統的目的是實現電子政務管理的科學化、信息化、規范化、透明化。系統的應用目標是實現地市級各執法區域執法人員信息的統一管理和查詢;執法證件的統一發放和管理,實現地市級各執法區域的信息共享,初步建成地市級電子政務案件管理庫,法律法規庫,為以后的案件處理提供強大的案例支持。
2國內外發展現狀分析
在發達國家,目前美、日、歐盟成員國等國家已基本建成比較完善的環境法體系,制定新的環境法規的立法工作明顯減少,在立法上主要是對已經制定的環境法規進行修改、補充,而把重點放在提高執法能力、強化環境執法方面。[1]在我國,行政執法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進程中負有重大的歷史責任。當前,行政執法中重實體輕程序較為普遍,推行行政執法管理的信息化、網絡化能夠有效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完善執法程序和制度。[2]
3電子政務的特點
行政執法是具有行政執法權的國家行政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法規的行為所進行懲戒的統稱。推行電子政務是大勢所趨、勢在必行,具有很重要的現實意義。推行電子政務、提高行政效率的構想,進一步強調要發展電子政務,提高行政服務和管理水平。[3]
4系統基本結構
4.1人事管理子模塊
該模塊包括:執法人員檔案的查詢、執法人員資格審查表、執法人員資格變更審批、執法人員檔案銷毀審批。
4.2單位管理子模塊
該模塊包括:執法單位信息檔案、執法單位資格變更審批、執法單位資格審查、執法單位檔案銷毀。
4.3證件管理子模塊
該模塊包括:執法證件發放審批、執法證件掛失管理、執法證件注銷管理、執法證件年審管理、執法證件修改管理、執法證件換發管理、執法證件統計查詢。
4.4系統管理子模塊
該模塊包括:修改密碼管理、用戶權限管理、用戶查詢、用戶注冊、用戶刪除、管理中心定義、管理中心修改、管理中心刪除、專業信息添加、專業信息修改、專業信息刪除、課程信息添加、課程信息修改、課程信息刪除。
4.5資格考試子模塊
該模塊包括:在線報名、報名檢索、考號生成、成績登記、成績查詢、成績修改、成績導入。
4.6數據接口子模塊
該模塊包括:文件上傳和文件下載。
4.7案件管理子模塊
該模塊包括:案件錄入、案件修改、案件查詢、案件統計、案件跟蹤。
4.8法律法規庫管理子模塊
該模塊包括:法律法規錄入、法律法規修改、法律法規刪除、法律法規查詢。
4.9在線幫助子模塊
該模塊為用戶的操作提供幫助。
5關鍵技術
5.1開發技術
政務系統基于B/S構架,可以實現瘦客戶端,基層執法局可以不必專門增加設備和進行復雜的系統配置,這樣可以切實解決基層缺乏專業計算機人員而造成的系統配置和維護困難。主要圍繞在政務領域在電子政務信息化改造進行研究,將完成對現有行政執法活動進行信息化改造的可行性方案和信息平臺搭建的一般步驟。通過B/S模型解決行政執法單位普遍缺乏專業人員維護信息平臺的問題。[4]在功能方面提出對人事、單位、證件、案件的分層管理方式和“插件”式的功能增刪模式,并根據需要增加數據接口和法律法規在線數據庫以及資格考試系統,提高系統的適應性和可維護性。在系統安全方面研究“用戶權限自動識別及不同權限視圖分配”的方法,和對非法訪問的控制措施。在性能方面將完成采用“事務處理”來提高系統性能和“頁面分頁”技術,提高系統執行效率。
5.2法律法規庫數據挖掘
建設政務系統相關法律法規庫存在數據來源不確定、數據格式不一致、數據編碼不統一等問題,但數據必須是電子文檔。能夠采用數據挖掘、自動機等相關技術對數據進行識別并自動錄入系統。法律法規庫基本組成:法律法規標題、頒布單位、發文字號、頒布時間、失效時間、正文六部分。在識別時通過分隔符分解,如果出現“頓號”、“逗號”、“分號”等標點符號,或者出現多余的“空格”、“回車”、“換行”時,轉到下個狀態。
6總結
一、 制定計劃、搞好匯報。
為扎實開展本次宣傳活動,我所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工作計劃。同時,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本次宣傳活動的目的和意義,爭取領導的重視與支持。在本月15日全鄉干部、站所負責人、各村主干會議上為我所安排時間宣傳國土資源法律法規。
二、 圍繞主題、突出重點。
我所充分利用宣傳專欄、張貼標語、懸掛橫幅、會議講座、有線電視、法律咨詢臺、短息發送等宣傳形式。一是突出宣傳節約集約用地,切實保護耕地的重要意義。二是圍繞土地執法監察,大力宣傳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增強全社會遵守和執行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自覺性。三是結合當前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加強地質災害防治意識和避險知識的宣傳,提高全民應急避險能力。四是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強化安全發展觀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質,以加強地災防治,嚴厲打擊非法采礦采石行為為重點,大力宣傳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政策措施,法律法規和地質防治等相關內容。
三、 宣傳活動、形式多樣。
據不完全統計,宣傳活動期間,召開國土法律法規宣傳講座會議一次。向群眾發放宣傳單3000余份,懸掛宣傳橫幅8條,接受群眾法律法規咨詢150余人次,宣傳車流動宣傳80余公里。在嚴厲打擊非法采石專項行動及地質巡查期間,出動車輛十余人次。
四、 切合實際、效果顯著。
本次宣傳活動,主要以耕地保護,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礦產資源保護,地質災害防治,古化石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宣傳為重點,在宣傳形式上積極創新、講求實效、聲勢浩大,吸引社會各界的參與和支持。通過本次活動宣傳學習,增強了廣大干部群眾的土地基本國策意識,切實提高了全民節約集約利用土地、依法依規使用土地的自覺性。
關鍵詞:任務教學法;法律素養;應用
物流法律法規已成為職業教育階段一個獨立的科目,主要內容由法律基礎理論和實際應用能力兩大部分組成,以提升學生的法律素養為目的,注重培養學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如何提高物流法律法規課程的教學效率呢?本人認為采用“任務驅動”教學法能有效地提高其教學效率。
一、《物流法律法規》課程特點適合任務教學法
物流法律法規課程是一門實際應用很強的課程,在教學時,采用任務教學法非常適宜。“任務驅動教學法”最顯著的特點是以任務為主線、教師為主導、學生為主體。改變了以往“教師講,學生聽”,以教定學的被動式教學模式,創造了以學定教,學生主動參與探索創新的新型學習模式。在物流法律法規課程中體現“任務驅動”教學法,就是讓學生在一個個典型的法律任務的驅動下展開教學活動,引導學生由簡到繁、由易到難、循序漸進地完成一系列“任務”,在完成“任務”的過程中,培養分析問題、解決問題、探索和創新的能力,從而提高學生的法律素養。
二、《物流法律法規》采用任務教學的可行性
物流法律法規是與物流專業知識緊密結合的課程,它不但涉及運輸、倉儲知識,還涉及保險和合同法知識,它既不是單純教法律理論,也不是單純傳授物流專業知識,而是培養學生在物流業領域中運用法律知識解決物流實際問題的方法。物流法律法規采用任務教學法正符合實際應用,符合由表及里逐層深入的學習,符合探究式教學模式,符合學生循序漸進地學習物流法律法規知識和技能。《物流法律法規》課程教學中采用“任務驅動式”教學方法有利于構建教學情景,營造寬松的學習環境,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有利于學習任務的分解掌握,能激發學生帶著真實的任務去學習探索,在完成一個個任務中不斷培養和拓展學生工作能力和思維能力。由此可見,任務教學法特別適用于物流法律法規課程的教學,易于達到該課程的教學目標。
三、任務教學法在《物流法律法規》教學中的具體應用
以前物流法律法規課程都是純理論的灌輸,老師講得口干舌燥,學生沒有興趣,師生之間缺乏互動,課堂氣氛猶如一潭死水。任務教學法啟發我對該課程中涉及的各個環節的知識,分別設計任務,增強每個環節知識技能的可操作性。
1. 設計有效驅動任務
(1)任務要真實具體。《物流法律法規》課程應用“任務驅動教學法”時,任務的設計是關鍵,它直接影響教學效果。任務設計要以教學目標為依據,要符合學生、專業的特點,同時任務設計要有層次。任務直接影響教學效果,因此,任務設計時要與教學內容相符,難易程度要適當且具有可操作性,學生通過努力是可以完成的。這樣引導學生去解決問題,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和學習動機,學生才能夠積極主動地投入到學習活動中。
(2)任務設計目標要明確。目標有大有小,可以是一節課的目標,也可以是總目標。要求教師在總體目標的框架上,將總目標細分成若干個小目標,并把每一個學習模塊的內容分解為一個個容易掌握的任務,通過這些小任務來體現總的學習目標。任務的分解要注意重難點突破方法,每個任務的知識點最好不要超過3個,前后任務之間最好有一定的聯系,從而保證教學目標的順利完成。
(3)任務設計難度要符合學生特點。俗話說得好,興趣是最好的老師。如果設計的任務能符合學生的興趣特點,他們學起來就會非常專心、樂此不疲。教師進行任務設計時,充分考慮不同層次學生的需求。接受能力較弱的這類學生,設計的任務就是在教材或教師演示的任務基礎上做一些簡單的變換;接受能力較好且有一定獨立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的這類學生,設計具有綜合性加以變換和創新的任務;基礎好,接受能力強,創新意識強的這類學生,設計的任務要有特點、有創新、有一定變化難度,以使學生獲得更豐富的效果。
2. 任務貫穿于教學活動的始終
(1)創設任務情境。課堂教學中創設好情境是調動學生興趣、激發學生學習動機的基礎,為任務的完成和實施打下良好的基礎創造必要條件。例如我在講解“貨運合同訂立”時,通過播放一些貨物運輸中雙方發生糾紛的視頻,吸引學生產生為什么會發生這一些糾紛的心理,有意識地吸引學生注意力,使學生帶著疑問進入學習環境。
(2)任務引入。課程應用“任務驅動教學法”時,任務的設計是關鍵,它直接影響教學效果。可以以布置任務的方式引入課題。例如在“貨物運輸法律法規”教學中,我先布置了本單元的總任務是“學會訂立貨運合同”。學生們像炸了鍋似的議論紛紛,“不知道如何去完成任務?”接著,我用簡易圖在黑板上標出貨運合同訂立的主體,啟發學生思考:“這些主體為什么要訂立這樣的合同?”“他們將在合同中享有哪些權利,承擔哪些義務?”“訂立貨運合同都應該注意哪些事項?”這些問題,緊緊扣住了學生的思緒。每說對一點時,我就適時地表揚他們、鼓勵他們,一節課下來,學生普遍反映很有成就感。“任務驅動教學法”最顯著的特點,是以任務為主線、教師為主導、學生為主體。所以,讓學生明確任務,帶著任務去學習,在學習的過程中他們就會更用心學習,做到學以致用。
(3)任務講解分析。俗話說:“師傅領進門,修行在個人”。“師傅領進門”是前提條件,在教學中教師最主要的表現應在專業技能講解示范上。物流法律法規案例分析涉及知識點比較多且有一定的難度,教師最好能事先給出清晰、詳盡的分析過程,便于學生自主學習。例如在合同效力的教學中,我布置了“怎樣判定一個合同是有效合同”的任務。我在講解合同主體合法的條件時,讓一位學生來說合同中出現哪些內容時,可能導致合同沒有法律效力。判定合同是否有效,既要考慮主體資格的合法性,又要考慮合同內容的合法性。他非常認真地根據自己的理解進行了講解,同學們在下面也各抒己見,協助他完成這個任務,課堂氣氛活躍、融洽,成功地完成了任務。在課堂上,充分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調動他們的主觀能動性,使他們積極參與到教學中,就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4)任務練習。法律法規教學中,實戰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教師只交代一句“大家自己分析案例”便撒手不管了,絕大多數學生很茫然。所以,我在講解合同訂立應滿足哪一些條件時,通過投影“鴻發公司與泰達公司訂立的貨運合同”具體的案例,講解合同訂立所需要的條件,引導學生根據所學條件內容去判定合同是否有效,鼓勵學生在練習中不斷發現問題,不斷去解決問題。通過學生舉一反三的任務練習,可以發現任務設計的優劣情況。任務促進了教學的開展,教學又能不斷改善任務設計,從而形成一個良性循環,兩者的協調發展,有效地提高了教學效率。
(5)任務評價。學生的學習情況如何,是否熟練掌握了知識,還存在哪些問題,這些都是教師關心的問題。為了解決這些問題,就要對學生完成的任務進行評價(如下所示)。
任務書評價表
評價人:教師(評分50分),評價項目及內容如下:學習積極――學習態度、回答問題(分值5);專業知識――知識面廣泛,內容熟練程度(分值20);知識應用――知識應用靈活恰當,分析合理(分值20);團隊合作――分工明確、團結協作(分值5)。
評價人:組長(評分20分),評價項目及內容如下:記錄資料――做筆記積極,書寫規范(分值5);知識應用――知識應用靈活,分析合理(分值10);團隊合作――分工明確、團結協作(分值5)。
評價人:組員(互評20分),評價項目及內容如下:團隊合作――團結互助、分工協作、責任感強(分值5);學習積極――學習態度、回答問題(分值5);知識應用――分析合理(分值10)。
評價人:顧客(評分10分),評價項目及內容如下:知識應用――內容熟練、分析合理(分值10)。
任務評價的形式要靈活多樣,有教師評價,組長評價,組內互相評價,顧客評價。任務評價中要以正面引導為主,多表揚鼓勵,對不足的地方,也應循循善誘,肯定成績,指導方法。任務評價的目的,是找出存在的問題以便及時采取糾正措施。
四、總結
當前,職業學校的教學普遍采用“任務驅動”教學法,它的基本特征是“以任務為主線、教師為主導、學生為主體”。為學生設計出與教學內容相符、有明確目標、具有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難度適宜,符合學生特點的任務,讓“任務驅動”貫穿于整個課程的教學活動中。根據《物流法律法規》課程的特點,采用“任務驅動”教學法能有效地提高教學效率。任務驅動教學的本質應是通過“任務”來誘發、加強維持學習者的成就動機,讓他們在這個過程中學會“學習”。《物流法律法規》通過采用任務驅動教學法以來,學生的學習主動性和參與討論的積極性明顯提高,課堂氛圍活躍,綜合知識的應用能力明顯提高,課程合格率明顯提高。但是,在教與學中還存在一些不足之處,一是學生還只能停留在表面不能夠深入分析舉一反三,二是任務設計難易程度與學生的知識層次結構還有待改善,三是學生獲取資源方法還顯得比較單一,四是教師引導學生解決問題的方法還須加強。
參考文獻:
[1]楊育文,孫國忠.淺談國際貿易實務課程的任務驅動教學[J].滁
州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08(3).
[2]盧桂芬. “任務驅動法”在倉儲與配送教學中的應用[J].商場現
200*年上半年,我站按照縣委、縣政府的要求,在縣農業局領導下,全站職工積極工作,搶抓機遇,努力學習,自身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素質得到較大提高,業務水平和服務質量也有了較大提高,全面完成了上半年各項工作任務。現總結如下:
一、加強種子法律法規的的宣傳,強化種子質量管理。
1、加強種子法律法規的宣傳
種子法律法規在我縣已連續宣傳了幾年,起到了一定效果。200*年上半年,為了更廣泛宣傳種子法律法規,讓廣大人民群眾掌握并運用種子法律法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我們對種子法律法規加大了宣傳力度,提高了社會各界對種子法律法規的認識和理解,營造了依法治種的社會環境,為加強種子生產、經營管理,促進種子產業健康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2、加強種子質量監督管理
2006年上半年,我站對全縣種子市場的種子質量進行了抽檢,對有質量問題的種子及時上報處理,確保了我縣農業生產順利進行。
二、積極爭取種子工程項目
2006年,我站爭取到重慶市備荒救災種子貼息項目和國家備荒救災種子貼息項目,貼息資金15萬元,并認真組織實施。
1、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成立了項目實施小組。
2、積極籌集資金,調進合格種子入庫。
3、加大投入,更新了儲備設備,改善了種子越夏條件。
4、制定嚴格種子越夏儲備方案,確保種子安全越夏。
三、認真搞好農作物新品種試驗、示范工作。
2006年,我站承擔了《重慶市小麥區域試驗和生產試驗》并圓滿完成了試驗任務,對我市培育(引進)的小麥新品系(組合)進行豐產性、抗逆性和適應性鑒定,為實現我市小麥新品種區域優化布局,促進我市小麥生產持續穩定增長和小麥新品種的審定、推廣和利用提供科學可靠的依據。
四、組織人員參加檢驗培訓,增加檢驗人員素質,提高檢驗水平。
下半年的工作打算
1、加強站內建設和管理,強化職工思想政治素質,創造出依法管理、各盡其力、節約出效益的新局面。
2、加強種子管理特別是種子質量監督管理,我站將在2006年下半年,對全縣種子市場,特別是批發市場進行種子質量抽檢,對檢驗結果及時上報市種子管理站和縣農業局,對種子有質量問題的交農業局行政綜合執法大隊處理,切實保護農戶利益,促進農業增產,農戶增收。
[關鍵詞]建筑工程項目;安全管理;對比研究
作為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筑工程項目安全管理不僅關系到國家經濟的穩步增長、建筑業的健康發展,還關系到建筑工程項目質量的保障以及施工作業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因此,必須重視和加強建筑工程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在汲取經驗和教訓的基礎上促使我國的建筑工程項目安全管理工作得到進一步完善和提高。
1中外工程項目安全管理的差異
從18世紀中葉到現在,美國和英國等發達的國家經過長足發展,在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管理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他們關于安全管理的制度和經驗具有普遍的借鑒意義。我國與這些發達國家在建筑工程項目安全管理的體制、法制以及機制上面都存在一定的差異,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安全管理的理念不同。安全理念也叫安全價值觀,是在安全方面衡量對與錯、好與壞的最基本的道德規范和思想,是企業安全文化管理的核心要素。
(2)相關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完善程度不同。英國健康與安全法律擁有150多年悠久的歷史傳統。美國的建筑工程項目安全相關法律屬于整個職業安全與健康法律體系的一部。美、英兩國的法律體系在基于職業安全與健康基本法律體系基礎之上,根據職業安全衛生基本法律的要求進一步制定了相關輔助的條例、標準、規范等,從而形成了較完整統一的綜合安全法規體系。我國自建國以來,針對建筑業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約,只有1998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2004年施行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這些法律法規在發揮積極作用的同時,也暴露出了法規體系不健全、可操作性不夠強和存在著交叉重復等現象的缺陷和問題。
(3)安全管理機構的健全程度不同。我國對于安全管理機構設置條件無明確規定,導致一些規模較小的建筑企業中缺乏安全管理組織機構的設置。我國專門從事安全管理的人員配備多是依據建筑企業的生產能力和承攬工程的建筑面積來確定配備人數,而以施工作業人員人數為配備依。
(4)安全管理的相關投入力度不同。這里所指的安全管理的相關投入主要指在安全教育、勞動保護、文明施工和現場安全設施四個方面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投入情況。英國建筑業用于安全防護設施的開支要占工程造價的6%,國外最低的投入率也達到2.74%。而我國的安全管理相關投入率平均為2.26%,低于國外最低標準。
2對中外項目安全管理差異的啟示
(1)樹立更為清晰明確的安全理念。安全管理是要做到尊重生命,為生命負責的,所以安全理念中應更多的體現出“以人為本”的思想。在這點上,我們不妨借鑒一下“零容忍”的安全理念。
(2)完善我國的安全管理相關法律法規。我國現有的建筑方面的法律法規可以在借鑒國外優秀經驗的基礎上做進一步的整合。還要做到查缺補漏,制定符合我國國情的法律法規來填補相關空白。同時還要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有效監督各項法律法規的落實和情況。對不按法律法規要求執行的建筑施工企業和從業人員要從嚴處理。
(3)促進安全管理機構的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對安全生產負有重要的責任,為了保證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生產責任的落實,我國還需要進一步規范建筑企業安全管理機構的設置,并加強監管的力度。
(4)增加安全管理的相關投入。保證相關安全投入,如安全防護設施的開支等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已落實,并做到了專款專用。只有如此安全管理才能落到實處,相關的安全防護設施也能做到細致周全。
3結語
發達國家的先進安全管理經驗無疑給我國的建筑工程項目安全管理的發展提供了一些捷徑,只要在立足國情的基礎上加以甄選揚棄,就能有效解決我國安全管理中的問題,促進我國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參考文獻:
[1]郭樂樂,陽富強.中英兩國建筑安全管理模式的比較研究[J].福建建設科技,2014,(6).
2011年11月3-14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管總局赴英國、丹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化考察團,對英國、丹麥的安全生產立法與執法工作進行了考察。作為發達國家的英國和丹麥,職業安全健康在全球處于領先地位。通過考察交流,考察團成員在職業安全健康立法、執法和監察方面開闊了眼界,受到了啟迪。
英國的立法與執法經驗
英國健康與安全執行局(HSE)是依據英國《職業健康與安全法》設立的非政府部門的公共機構,最初為英國健康與安全委員會、英國健康與安全執行局兩個機構,2008年合并為一個機構。
組織機構和職責
英國健康與安全執行局下設委員會和執行局,委員會由10名成員組成,分別來自雇員、雇主、地方政府及其他方面的代表。英國健康與安全執行局共設11個部門,其組織機構如圖1所示。
英國健康與安全執行局的主要職能是:政策制定、健康與安全監察、事故調查、提出改善健康安全條件的建議、提升健康安全工作的影響力、執行健康安全法律法規、提供健康安全技術支持與法醫鑒定等。
英國健康與安全執行局的監管對象是:建筑業、農業、制造業、食品、塑料、家具等行業以及存在重大危險的行業(領域)等;政府機關辦公場所、商店、娛樂場所等低風險行業(領域)則由地方政府監管。
法律法規制修訂
英國法律法規制修訂程序分為提案、評估、確定和協商批準4個階段。法律法規的制修訂提案一般由英國健康與安全執行局提出,政府、雇主和雇員三方對提案中法律法規制修訂內容的合理性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由英國健康與安全執行局編寫法律法規制修訂報告,最后將報告提交兩院,并與其進行協商,以確定是否通過批準。
目前,英國已經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健康安全法律法規體系,包括法案、條例和行政指導文件3個層面。英國第一部重要的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法案是1974 年頒布的《職業健康與安全法》。1974年后,英國頒布了200多部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法案和條例,以及170余項職業健康安全行政指導文件,內容涵蓋了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安全、機械安全、高處作業安全和核安全等。
職業健康安全戰略規劃
2009年,英國健康與安全執行局了新的職業健康安全戰略。該戰略設定了近期職業安全與健康的發展方向,并制定了以下幾項主要目標:英國健康與安全執行局將和地方政府繼續合作,調查工傷事故和維護正義;培養工作場所安全健康宣傳人員的能力;積極推進工人參與安全健康管理;重點為小企業提供支持;在高風險行業避免重大事故的發生。
立法及執法監察
首先,法律的原則性確定。對于英國立法來說,1974年的《職業健康與安全法》是一個轉折點,立法的觀念和依據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1974年之前的舊法的每一個條款都規定得很細、很明確。1974年之后的新法則是根據風險評估的結果來立法,法的條款只做原則性規定,雇主可根據企業自身風險特點采取措施,以符合法規要求。
其次,強化落實法律法規的力度。為了保證企業落實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英國采取了法律法規約束、道德約束、嚴格處罰等措施。法律法規約束是指制定完善的健康安全法律法規,使企業生產中的健康和安全有法可依;道德約束是依靠職業道德來約束企業雇主和雇員的行為;嚴格處罰表現在英國對于職業健康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很大。若在監察中發現企業的違法行為危及了雇員的安全和健康,且沒有停業整頓時,英國職業健康與安全執行局有權要求法院對企業執行關閉的處罰。
最后,監察人員的責任追究。英國明確規定,企業是職業健康安全的責任主體,發生職業健康安全事故后,主要追究企業的責任,只有監察人員發生確鑿的失職或瀆職時才追究其責任。
丹麥的立法與執法經驗
在丹麥,負責職業安全健康的部門是丹麥工作環境管理局(WEA),其主要職責是通過制定、執行職業安全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規,對企業的職業安全健康狀況進行監管監察。此外,還對企業提供職業安全健康方面的咨詢和相關信息服務。
組織機構
丹麥工作環境管理局的職業安全健康監察工作主要由管理部執行。其管理部設北部、南部和東部3個區域監察中心,其中東部監察中心在丹麥的首都哥本哈根,其余兩個中心分布在其他城市,但所有監察人員每兩周都要到總部集中,交流信息、溝通情況、安排重點工作。丹麥工作環境管理局的組織機構如圖2所示。
法律法規體系
丹麥現行的重要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是《丹麥工作環境法》,其主要內容包括預防事故、雇主責任、工作場所評估、雇員責任、監察員權力等方面的規范,其中還規定了供應商、維修工人和咨詢師等其他人員的安全健康責任。
監察經驗
基于風險評估進行監察。丹麥職業安全健康監察是以風險評估為基礎進行的監察。監察過程一般為:企業進行風險評估、選擇企業、通知被監察企業、監察、整改和復查5個階段。其中,在監察前通知被監察企業并留出一定的時間,目的是為了給企業留出自查和整改時間。整改階段是針對企業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建議,并在一段時間后進行復查。對于在監察中沒有發現問題的企業,則在5年后進行再次監察,而對于職業安全健康狀況良好的企業可能永遠不再進行監察。
編制監察指導書。丹麥工作環境管理局開發了46項職業健康與安全指導書,專門用來指導監察員執行監察任務,也用來指導企業配合完成監察任務。
處罰因企業規模而異。在丹麥,企業存在嚴重違法情況時才給予罰款的處罰,平均罰款額度約為3萬元人民幣。目前,丹麥的罰款是按照違法的嚴重程度來確定的,與企業規模大小沒有關系。丹麥計劃從2012年開始將罰款額度與企業規模掛鉤,解決目前存在的同等罰款對于大企業觸動不大的現狀。
搭建誠信評估系統平臺。丹麥工作環境管理局針對企業職業健康與安全狀況建立了評估微笑系統,該系統根據評估分為4類面孔:第一類面孔是沒有安全健康問題的企業;第二類面孔是收到改進建議的企業;第三類是收到停業通知的企業;第四類是獲得工作環境證書的企業。職業安全健康狀況從好到差的順序為:第四類、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工作環境證書由經過認證的第三方發放,它證明企業已經具備了高水平的職業安全健康狀況。持有證書的企業,丹麥工作環境管理局可以不對其進行監察,但是,如果企業發生事故或者有來自其他方面的負面反應,丹麥工作環境管理局將對其進行監察。微笑系統放在公開的網絡上,任何單位和個人隨時都可以查到所關注企業的職業安全健康狀況評級信息。這種“面孔”反映了企業的綜合形象,受到了丹麥企業的重視。
職業安全健康戰略
丹麥制定了2012-2020年職業安全健康戰略,即8年規劃。該戰略規劃提出了3項目標:工業事故率降低25%;職業傷害降低20%;心理壓力降低20%。前2項目標易量化和考核,對于心理壓力目標如何衡量,丹麥目前還沒有心理壓力衡量、計算的方法,此項工作還處于研究論證階段。
啟 示
通過考察交流,我們認為英國、丹麥的立法與執法監督經驗,對我國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有以下幾方面的啟示。
法律原則和定位
在考察中我們注意到,英國在20世紀70年代之前的法律,在職業安全健康方面的條款都規定得很詳細、很具體、很明確。1974年之后,隨著職業安全健康水平的提高、企業的發展和進步,形勢和工作重點都發生了重大變化,因此,國家立法的觀念和依據也發生了變化。20世紀70年代之后,英國出臺的法律則主要側重于根據風險評估的結果來提出要求,法的條款一般只做原則性規定。也就是說,若發生生產安全事故,主要由企業來負責任。在我國,法律法規標準一般注重于具體和可操作性。企業眾多而又千差萬別,往往會掛一漏萬。加上我們的法律法規標準修訂周期時間較長,又難以跟得上發展的形勢。因此,國外的這種立法理念的轉變應當對我們今后的工作、特別是立法方面有所啟示和借鑒。
執行法律法規
現階段,我國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比較健全,基本上涵蓋了安全生產的方方面面。但是必須承認,不確定因素還很多,重特大事故仍時有發生,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我國的法律法規執行不到位,安全生產工作有法不依的情況還相當嚴重。
參考國外經驗,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可以繼續采取或依靠以下措施:一是注重提高全民族安全文化水平建設,強化道德約束力。可以通過開展積極的安全文化建設,樹立員工的安全價值觀和榮辱觀。二是加大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違法處罰力度,提高企業違法成本。目前,我國法律法規對于違反規定給予的處罰過輕,使違法者感覺違法成本大大低于守法成本,因而才敢于僥幸冒險和鋌而走險。有關法律法規應提高違法(包括預防措施不到位)的處罰力度,使違法者從畏懼違法到自覺守法。
落實主體責任
雖然我國法律法規明確企業是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的責任主體,強調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事實上問題根源還是在于沒有很好的落實。另外,一旦發生事故,監察人員的責任容易被強化,除了查明企業責任外,還要重點追查監察人員是否監察到位的情況。這就讓一些企業不是自身積極采取預防措施,而是等待監察員檢查,檢查不出來就是監察員的責任。這種不良機制不利于企業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控制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借鑒國外的做法,應在明確規定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的同時,強調和體現“誰制造風險、誰控制風險、誰對風險產生的后果負責”的原則。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重點應追究企業責任。還要科學界定監察人員的職責,確因其失職或瀆職再追究其責任。
分級監察
與我國相比,丹麥是一個企業數量較少的國家,其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監察是以風險評估為基礎進行的。而我國企業眾多,監察員隊伍有限,監察到所有企業更是不切實際。可以借鑒丹麥的做法,根據風險評估的結果,將企業分為適當等級,對于風險級別高的企業重點監察,對于風險級別低的企業以自我約束為主,輔以抽樣監察的方式。這項工作可以和我國目前安全生產標準化評級工作結合起來,逐步規范和完善標準化評級成果的應用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