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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籌劃是企業通過對相關涉稅業務進行制定完整的、盡量減少稅負的納稅計劃,其目標在于降低涉稅業務的稅負,提升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的競爭力。根據我國稅法相關政策,納稅籌劃是對企業享受各類稅收優惠政策的具體體現,也是促進企業稅負合理優化的一種方式。當然,對于納稅籌劃本身,并非是偷稅漏稅,而是依托現在稅法制度規范下所進行的減稅降負行為。納稅籌劃是納稅人的自主納稅行為,是在遵守稅法要求下完成的納稅方案。由于企業在納稅籌劃中,對于不可控因素所帶來的利益與計劃的不一致現象,可能面臨一定的納稅風險。因此,政府只有從稅法制度完善上來促進企業納稅籌劃工作的合理、規范,而企業在納稅籌劃中,也需要從會計人員對稅法制度的全面了解與掌握,正確評估企業納稅籌劃的收益與納稅籌劃方法,才能降低和減少納稅籌劃可能帶來的不確定風險。
市場經濟環境下企業面臨的競爭更加激烈,企業在完善自我核算、自負盈虧管理中,始終將效益作為企業經營的重點工作。稅收的強制性成為企業納稅籌劃管理的基礎,納稅籌劃的實施,也是企業響應國家稅法要求,踐行納稅義務的具體表現。其必要性有三點。一是納稅籌劃是現行稅制的基本要求,也是企業開展財務核算工作的基礎。由于企業稅法政策與稅法技術的原因,企業面臨的稅種具有多樣性,而不同稅法核算方法將導致不同的納稅籌劃方案。二是納稅籌劃是企業履行的稅收義務。企業在自我增長過程中,需要遵循我國稅收部門的監督與管理,特別是在企業納稅行為上,企業可以根據稅法規定享有相應的優惠政策,而納稅籌劃就是從自身經營業務的調整中來合理調節納稅支出,達到降低經營成本的目標。三是納稅籌劃是提升企業合法權益的有效手段。企業在生產經營中依法納稅是必須的,而稅法規定的納稅行為又具有一定寬泛性,企業通過納稅籌劃來優化納稅稅款,以維護企業自身的合法收益。
二、企業納稅籌劃中的風險歸納
對于納稅籌劃的風險,主要是納稅籌劃人在制定納稅方案中,因不確定因素而帶來的納稅籌劃風險,特別是與稅法規范不一致的納稅行為。因此,從納稅籌劃風險歸納來看,主要有四種風險類型。一是企業經營上的風險。不同企業在經營活動中的業務具有差異性,企業在對不同業務的收益預測上也存在不確定性,而納稅籌劃是基于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納稅計劃,一旦企業經營出現風險問題,如因經營不善而導致企業收益的降低,將會直接影響納稅籌劃計劃,使其陷入納稅籌劃的經營風險中。二是企業納稅籌劃人的操作風險。納稅籌劃是企業財務人員對企業稅收業務的策劃、整理與實施,由于財務人員自身操作能力局限,如對整個納稅籌劃方案的理解缺乏正確評估,產生理解偏差而導致納稅籌劃方案未能達到降低稅負的目的。從企業納稅籌劃方案可行性分析來看,稅法政策理解偏差、納稅業務執行偏差都可能帶來納稅風險。三是對國家稅收政策的應用風險。我國在企業稅法政策制定上,一些優惠稅收政策在執行上,企業因未能充分理解和應用,可能帶來因稅收政策變化而增加稅負的風險,使得企業未能達到預期的收益。因此,只有加大對稅法政策的解讀與關注,及時調整納稅籌劃方案,才能避免稅法政策風險。四是違反稅法下的風險。對于納稅籌劃方案的制定,納稅籌劃人因不了解稅法制度、規范預期,或者違反稅法制度要求,鉆法律漏洞,可能導致納稅籌劃風險。
1.1目前納稅籌劃應關注的問題
納稅籌劃是在保證國家利益和企業利益的同時,保證企業的利益及企業的發展。在充分利用國家政策時,目前應重點關注以下方面的納稅籌劃問題。
(1)企業改革面臨的納稅籌劃問題。企業隨著改制的發展,將成為獨立的法人主體,原來企業內部單位的有償結算收入將按政策繳納各項稅費,這無形中就會增加企業的納稅額。
(2)技術改造納稅籌劃。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相關文件規定,凡在我國境內投資于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項目的企業,其項目所需國產設備投資的40%可從企業技術改造項目設備購置當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中抵免。企業可以選擇有利于自身的技術改造方式和設備購置的順序來進行納稅籌劃。
(3)籌資方式的籌劃。從財務管理的角度上講,企業的籌資方式從性質上劃分為負債籌資和權益籌資兩種方式。籌資方式的不同會形成納稅上的差異,我們要在不破壞資本結構的前提下,選擇適應于企業自身的籌資方式。
1.2企業納稅籌劃的必要性
(1)納稅籌劃是企業實現利潤最大化的必要措施之一。市場經濟是激烈競爭的經濟,經濟主體為了能夠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獲勝,在經濟社會中占有一席之地,必然采取各種合法措施來實現經濟利益的最大化。納稅籌劃就是實現經濟利益最大化的有力措施之一。隨著我國稅制的不斷完善,納稅支出已經成為企業的一項重要支出,如何優化納稅支出的納稅籌劃已成為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
(2)納稅籌劃是企業發展的需要。提起納稅籌劃,不少人認為納稅籌劃就是犧牲國家利益謀取企業私利,這是一種錯誤觀點。納稅籌劃是企業發展的需要,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依法納稅是每個企業承擔的責任和應盡的義務。有些企業為了減少本企業的負擔便打起了少繳稅的主意,但往往是事與愿違;有些企業又在不知不覺地多繳稅。這就使納稅籌劃逐漸獨立出來,并成為企業經濟活動中不可或缺的一種重要活動。
納稅籌劃是通過非違法的避稅行為和合法的節稅方案以及稅負轉嫁的方法達到盡可能減少納稅行為,從而達到少繳稅款的目的。也就是說,納稅籌劃是納稅人在熟知相關稅收法規的基礎上,在不違反國家稅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通過對籌資活動、投資活動、經營活動的科學安排,運用合理的方法和技巧達到規避或減輕稅負、最大化企業利益的行為。
企業利益最大化了,同時也就給國家帶來了應有的利益,兩者并不矛盾,是相互依存的兩個方面。沒有企業的利益,國家利益也會受到影響;同樣,企業不保證國家的利益也就沒有了長久生存、發展的空間。
(3)納稅籌劃要樹立守法意識和維護自身權利意識。納稅籌劃是企業合理、合法地對企業的納稅行為進行統籌規劃,以減少稅費支付,在不違反國家稅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運用合理的方法和技巧最大化企業利益,與偷稅、騙稅、抗稅和欠稅有著本質的區別。
使企業樹立維護自身權利的意識。我國《稅收征管法》制定的目的是“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范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由此可見,企業的規劃在合法的情況下,是受國家法律、法規保護的正當權益。也就是說,無論從企業的角度講還是從國家、政府即征稅方的角度講進行納稅籌劃都有其必要性。稅法對不同地區的收受差異,使企業在減輕自身負擔的同時自動調節地區間的經濟結構,充分體現了國家稅收的經濟杠桿作用。
2納稅籌劃方案
2.1增值稅中運輸收入繳納稅款的籌劃
由于承擔著運送供暖用煤等運輸業務,核算中存在著是否單獨經營的情況,如果將其納入增值稅混合銷售行為,會為企業帶來了一個籌劃空間。
如公司各單位年提供的外部運輸收入按3500萬元計算,購買汽車配件及發生的燃料費3100萬元。
(1)按非增值稅應稅項目計算繳納營業稅應發生稅費情況:
營業稅3500×3%=105萬元
城建稅105×7%=7.35萬元
教育費附加105×4%=4.2萬元
支付稅費合計116.55萬元
(2)按增值稅兼營行為處理發生稅費情況:
增值稅銷項稅額3500×17%=595萬元
增值稅進項稅額3100×17%=527萬元
城建稅(595-527)×7%=4.76萬元
教育費附加(595-527)×4%=2.72萬元
支付稅費合計75.48萬元
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按兼營行為處理,企業少支付稅費41.07萬元,并且可以多抵扣稅款527萬元。
2.2所得稅的納稅籌劃空間
企業在年終預計年應納稅所得10.1萬元,年終決定向希望工程捐款0.1萬元。如不捐贈,企業所得稅率33%,稅后利潤6.77萬元;如果捐贈,企業所得稅率27%,稅后利潤7.3萬元;企業通過分析計算,這項捐贈給企業帶來0.5萬元的利潤。這里年終預計所得額就是經營中不確定的風險,企業在籌劃的同時要考慮化解各種風險的措施,以最大限度地保證企業的利益。
2.3利用銀行貸款的納稅籌劃空間
企業擬購買10000萬元的設備,以增加贏利,對投資企業內部有兩種不同意見,是利用10年積累的資金購買設備還是向銀行貸款。財務部門提供了兩種方案的納稅對比分析:
(1)用10年積累的10000萬元購買設備,投資收益期為10年,每年平均贏利為2000萬元。
該廠平均每年納所得稅2000×33%=660萬元,10年共納所得稅6600萬元。
(2)貸款10000萬元購買設備,年平均贏利仍為2000萬元,年利息支出150萬元,扣除利息后,企業每年贏利1850萬元。
這樣企業每年納所得稅1850×33%=610.5萬元,10年共納所得稅6105萬元。
顯然,企業以貸款方式進行投資有許多好處,可以提前進行所需要的投資活動以獲取更多的利潤,可以減少企業承擔的資金風險,減輕稅負。
(3)處置報廢固定資產的納稅籌劃。企業2007年已報廢固定資產凈殘值1500萬元,對這些固定資產是整體出售還是拆除后出售進行了分析。拆除后處置預計收入1200萬元,拆除費用55萬元。
按相關政策,企業不將固定資產拆除,直接銷售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增值稅問題解答(之一)的通知》(國稅函發[1995]288號)文件規定,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其他屬于貨物的固定資產,暫免繳納增值稅。
3納稅籌劃的建議方案
3.1技術改造納稅籌劃設計方案
(1)技術改造納稅籌劃的設計思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技術改造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稅字(1999)290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技術改造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審核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0)013號]文件規定,凡在我國境內投資于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項目的企業,其項目所需國產設備投資的40%可從企業技術改造項目設備購置當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中抵免。按照規定,企業每一年度投資抵免的企業所得稅稅額,不得超過該企業當年比設備購置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稅額。如果當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稅額不足抵免時,未抵免的投資額可用以后年度企業比設備購置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稅額延續抵免,但延續抵免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2)建議方案。①當年“新增稅款”大于后購置設備尚未抵免的金額時,則當同一技術改造項目分年度購置設備時,在同一抵免年度內,對以前年度分年度購置的設備應分別計算抵免額,即“先購置設備先抵免,后購置設備后抵免”,不影響抵免額。②當年“新增稅款”小后購置設備尚未抵免的金額時,則當計算后購置設備的抵免額時,因為本年度應納稅額已經抵免了先購置設備的抵免額,故“新增稅款”就有可能不足抵免后購置設備的應抵免額。這種情況下就要先比較先后購置設備抵免額的大小和可抵免剩余年限,再選擇是抵免先購置設備還是后購置設備抵免額。
3.2籌資方式的籌劃設計方案
《稅法》規定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實際發生數扣除;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不高于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
從財務管理的角度上講,企業的籌資方式從性質上劃分為負債籌資和權益籌資兩種方式。籌資方式的不同會形成納稅上的差異,按《稅法》規定,債務利息可從所得稅前扣除,而股利支出在所得稅后支付。兩者的差異導致了負債和權益資本對企業稅收成本和企業價值的不同影響。
從納稅籌劃的角度看,企業適度采取負債籌資比權益性籌資優越得多,企業負債增加,納稅支出減少,每股收益增大,企業價值增加。因此,在提高生產能力籌集資金上可以采取向銀行借款、發行企業債券、企業間相互融資等進行籌資。股份制煤炭企業還可以采取盡量減少權益性資本所占的比例等方式進行納稅籌劃,但要注意資金結構的合理性。
參考文獻:
[1]本書編寫組.企業有效避免定式[M].北京:企業管理出版社,2004:126-127.
[2]侯立新.企業合理避稅解決方案[M].北京:中國華僑出版社,2008:134-135.
關鍵詞: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納稅籌劃
伴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斷提高,越來越多的人成為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如何保證個人工資薪金略有提高而稅收負擔又不增加,是工資薪金納稅籌劃的主要問題。我們要在依法納稅的前提下,從減輕稅收的負擔,從維護單位和員工切身利益的角度出發,切實做好各項籌劃工作。
2011年6月30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該條例自9月1日起實施,這就是說,自2011年9月1日起,個稅起征點從以前的2000元提高到了3500元,新個稅改革雖然使中低收入者的負擔減少了不少,很多人都不需要納稅,但對于高收入者來說,納稅籌劃仍是相當重要的。
1 納稅籌劃的含義
納稅籌劃又稱稅務籌劃、稅收籌劃,指的是:納稅人通過籌資、投資、收入分配、組織形式、經營等事項的事先安排、選擇和策劃,在合法的前提下,以稅收負擔最小化為目的的經濟活動。
2 個人所得稅納稅籌劃的意義及必要性
2.1 有助于納稅人維護自身的利益,實現經濟利益最大化
納稅籌劃減少納稅人的現金流出,增加可支配資金,通過稅收方案的比較,選擇納稅較輕的方案。從納稅人方面看,有利于納稅人的經濟利益最大化,可以節減納稅人稅收。
2.2 納稅籌劃有利于企業的長遠發展
對于工資、薪金來說,從職工的角度來看,職工并不關心個人稅前工資的多少,不關心自己繳納了多少個人所得稅,他們關心的是自己每月能從單位得到的實際可支配收入,只有這些實際可支配收入的增加才會對職工產生有效的激勵作用,如果通過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籌劃增加職工可支配收入,必將大大提高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增加職工對企業的認同感和歸屬感,對企業長遠發展產生有利的促進作用。
2.3 有利于更好地掌握和實施稅收法規
一旦稅法有所變化,納稅籌劃人馬上采取相應行動,趨利避害,他從追求納稅人的最大財務利益出發,把稅收的意圖迅速融入納稅人企業的經營活動的過程中。納稅籌劃人總是隨時隨地注意著國家稅制法規和最新稅收政策的出臺,為了幫助納稅人節減更多的稅收,從客觀上起到了更快、更好地貫徹稅收法律法規的作用。
3 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籌劃
3.1 工資薪金所得的含義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3.2 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籌劃
根據新個稅改革,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3500元后的余額為納稅所得額,由九級累進稅率改為七級累進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收入越高,適用的稅率越高。
工資薪金所得的稅收籌劃主要通過采取一定的合法的手段進行籌劃,使職工工資發放量盡量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或盡量降低納稅人適用稅率的級次。具體方法有很多,主要有:
3.2.1 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納稅籌劃
稅法規定:企業和個人按照國家和政府規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機構實際繳付的住房公積金、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免予征收個人所得稅。企業應充分利用國家的社保政策和住房公積金政策,按照當地政府規定的最高繳存比例、最大基數標準為職工繳存“三險一金”,為職工建立一種長期保障。這樣不僅能提高職工的福利待遇水平,而且也能有效降低企業和職工的稅負水平。
3.2.2 為職工提高公共福利進行籌劃
企業可以采用非貨幣支付的辦法提高職工公共福利支出,例如①提供交通服務。②提供免費午餐。③為職工提供宿舍,企業可購建福利性住房給職工居住。④為職工提供培訓機會。⑤參加社會保險。⑥免費外出旅游。企業替職工個人支付這些支出,企業可以把這些支出作為費用減少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個人在實際工資水平未下降的情況下,減少了部分應由個人負擔的稅款,可謂企業個人雙受益。
3.2.3 采取均衡分攤法,可以達到少繳稅款,獲得一定經濟利益的目的。
①均衡各月工資收入水平。案例:甲和乙同屬一個季節性生產企業,二人一年的工資薪金所得均為24000元,甲為行政人員每月工資2000元,乙為車間工人,一年工作四個月,這四個月期間乙每月可得工資6000元。若按實際情況,甲乙納稅情況大相徑庭,甲每月低于3500元,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乙在工作四個月中每月應納稅額為(6000-3500)×10%-105=145元。假如乙和該企業達成一項協議,將24000元年工資平均分攤到各月,即在不生產的月份照發工資,則乙就會與甲一樣不必繳納個人所得稅。
②合理安排獎金的發放。因為個人所得稅計算是按七級超額累進稅率按月計算的,收入低稅率就低,收入高稅率就高,納稅也就越多。因此,要盡量減少一次性累計發放獎金和補助的現象。不少企業內部業績考核時,多是年終一次性兌現獎金及福利補助。這樣,就勢必造成發放月份稅收增多的現象。如果將按年考核改為按季度考核甚至按月考核,并按季度按月兌現收入,那么,職工繳納的稅收就會下降,在企業不增加支出的情況下,職工的收入會增多。
案例:甲是某單位一部門負責人,月工資2500元,該負責人年底目標管理獎6000元,如果獎金年底一次發放,則甲應納稅額為(6000-3500)×10%-105=145元,如果該單位按月發放獎金,則每月工資為6000/12+2500=3000元,低于3500元則無需納稅。
為實現降低納稅人稅收負擔的目的,納稅人在一定時期內收入總額既定的情況下,降低計稅基數或使適用稅率檔次降低,使分攤到各個納稅期內的收入盡量均衡。
總之,納稅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工資薪金的個人所得稅納稅籌劃具有很強的專業性,在進行納稅籌劃時,一定要遵守各項法律法規,通過籌劃尋找最佳方案,以保障企業和職工的利益實現最大化。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2]高文蕊.淺談工資薪金的個人所得稅納稅籌劃[J].山東煤炭科技,2011,(1):244.
[3]張懷周.淺談“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籌劃[J].財會研究,2009,(9):19-20.
[4]趙曉蓉.關于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稅務籌劃方法[J].新會計,2009,(9):57.
[5]宋效中.企業納稅籌劃[M].機械工業出版社.
一、新企業所得稅法下企業進行所得稅納稅籌劃探討的必要性
首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以及新企業所得稅法的新要求,所以,我國企業有必要進行所得稅納稅籌劃探討。我國新企業所得稅還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第一,我國稅收的優惠范圍和優惠方式有所轉變,我國新企業所得稅法在稅收優惠上有所改變,提出“要以產業優惠為主,區域優惠為輔”。還有就是,我國對相關產業實施優惠納稅,而且,對這些進行技術研發、科技創新的產業所需要的費用還有安置一些特殊工人的費用可以享受加計扣除、減計收入等等各種不同的稅收優惠。第二,我國新企業所得稅法還規定在進行納稅之前要先統一規范稅前扣除標準。我國新企業所得稅法要求在我國原有企業所得稅法下國內企業與國外企業不同的扣除辦法和不同標準的基礎上進行統一,這樣就更加能夠彰顯我國新企業公平性。因此,更好的運用一些有力的政策,幫助企業進行有效的所得稅納稅籌劃是很有必要的。
其次,企業進行所得稅納稅籌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提高企業的經營利潤。進行一定的企業納稅籌劃可以幫助企業節約大量的資金,幫助企業增強其自身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競爭力,更好的確保企業財務目標的實現。
最后,企業進行納稅籌劃探討可以增強企業的經營管理能力,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進行企業納稅籌劃,也是對企業生產、銷售等環節進行統籌安排,從而,將籌劃的方案和運作貫穿于企業經營管理過程的始終,提高企業部門之間的協調能力,促進企業的運轉。
二、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的具體內涵
我國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具體是指:我國的企業納稅人在我國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下,對企業在運行的過程中,所要進行的生產、經營、投資、組織機構以及理財這些行為和經濟業務的涉稅事項提前進行預算和籌劃。這樣就可以促使企業在納稅這一方面獲得最大的優惠,最大程度的減輕企業的納稅負擔,從而,促使我國企業獲得最大的經濟利益。因此,我國企業在經營的過程中,一定要安排專業人員進行必要的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進而,讓我國企業可以在發展的過程中實現利益最大化。
三、我國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的主要特征
第一,我國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一定要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進行,因此,企業納稅所得稅籌劃具有合法性。我國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的過程中,一定要先對我國企業所得稅稅法有一個非常清楚的了解,只有這樣才可以使得企業的納稅籌劃符合法律要求,可以實現正確、科學、合理地納稅籌劃。
第二,我國企業納稅籌劃是一種預見性的行動,因此,企業納稅籌劃具有籌劃性。納稅籌劃是在繳納稅收之前進行的活動,納稅人在對國家稅法有一個充分透徹了解的基礎上,利用一些必要的財務知識,對企業納稅進行合理的預算,從而,促使企業獲得最大的利潤。總之,就是通過對企業的經濟活動進行有計劃地設計、安排、規劃,然后,使得企業承擔最少稅收,使得企業經濟效益最好。
第三,由于企業納稅籌劃是一種預見性的活動,所以,納稅籌劃具有一定的風險性。如果說,我國企業進行納稅籌劃方面的技術人員對我國的稅法沒有一個透徹的了解,就會造成我國企業在納稅籌劃上出現偏差,或許還會導致企業出現偷稅漏稅的現象,因此,這樣就造成企業納稅籌劃有一定的風險性。
四、企業實現正確納稅籌劃的對策
首先,企業要對我國新企業所得稅法有一個充分的了解。我國企業在經營的過程中,一定要組織好企業相關人員進行新企業稅法的學習,明白企業的要求,還要充分了解新企業稅法對企業納稅方面的一些優惠政策,充分利用新企業稅法來進行企業納稅籌劃,從而,實現企業承擔最少的納稅負擔,爭取企業獲得最大的經濟利益。
其次,國家要加強對企業的監管,積極對企業進行新稅法的宣傳和解讀,讓我國企業可以進一步了解我國的新稅法。國家一定要派遣相關專業人員對我國稅法進行宣傳和講解,讓企業人員明白新稅法的要求,以及新稅法對企業經營發展的機遇與挑戰。從而,讓企業可以在稅法規定范圍內進行納稅籌劃。
關鍵詞:新稅法;納稅籌劃
中圖分類號:F23文獻標識碼:A
一、企業納稅籌劃的必要性
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在熟知相關稅境的稅收法規的基礎上,在不直接觸犯稅法的前提下,利用稅法等相關法律的差異、疏漏、模糊之處,通過對經營活動、融資活動、投資活動等涉稅事項的精心安排,達到規避或減輕稅負的行為。積極開展稅務籌劃,是企業減輕稅務負擔,實現經濟利益最大化的一條合法途徑和最佳選擇,故企業稅務籌劃的必要性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稅務籌劃可以減輕企業沉重的稅負,節約大量資金,也增強了企業的市場競爭力,促使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
2、稅務籌劃有助于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因為詳細的稅收策劃,不僅僅是對企業有關涉稅事宜的籌劃,更是對企業生產、銷售等各個環節的統籌安排,是由納稅籌劃方案統一體現的。納稅籌劃方案的制定和運作,都是貫穿在整個企業管理過程中的,需要企業各個部門之間順暢無阻的配合才能實現。
3、稅務籌劃客觀上促進了國家稅收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稅務籌劃是對已有稅法不完善及其特有缺陷所作的顯示說明,它說明了現有稅法的不健全特征。因此,它能促進稅收法制的完善,有效地推動稅收法制化的進程。
4、稅務籌劃有利于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稅收一方面是國家利用法律手段對社會財富的再分配過程,同時也是國家對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國家運用不同的稅收優惠政策,從投資方向、籌資途徑、企業組織形式以及產品結構、投資區域等方面,來實現對社會經濟的調節。因此,納稅籌劃實際上是順應了國家對社會資源配置的引導,優化了社會經濟資源的配置,實現了國民經濟持續、健康、快速的發展。
二、新企業稅法下企業稅務籌劃方式
新稅法借鑒國際經驗,按照“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征管”的稅制改革原則,建立了各類企業統一適用的科學、規范的企業稅法法律制度,適應了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總體要求,為各類企業創造了公平的競爭環境。新稅法的頒布,使得舊稅法法律下的很多納稅籌劃途徑失效,同時又產生了新的納稅籌劃方式。
(一)新企業所得稅法下收入結算方式的納稅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企業通過銷售方式結算的選擇,控制收入確認的時間,可以合理歸屬所得年度,以達到減稅或延緩納稅的目的。較為常用的方式有以下兩種:①賒銷和分期付款結算方式。它可以合同約定的日期作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因此,企業在產品銷售過程中,當應收貨款一時無法收回或部分無法收回時,可以選擇賒銷或分期付款的結算方式,減少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以達到延緩納稅的目的;②委托代銷方式。這種銷售方式下,如果企業產品的銷售對象是商業企業,對于以先銷售后付款為結算方式的銷售業務,可采用委托代銷結算方式,根據其實際收到的貨款分期計算銷項稅額,從而達到延緩納稅的目的。
(二)新企業所得稅法下扣除項目的納稅籌劃
1、人員錄用的納稅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企業在進行人員錄用時,要結合自身經營特點,進行如下分析:①哪些崗位適合安置國家鼓勵就業的人員;②錄用上述人員與錄用一般人員在工薪成本、培訓成本、勞動生產率等方面的差異。并做好相關證件的備案、勞動合同的簽署和社會保障的落實工作。
2、人工費用的納稅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擯棄了計稅工資制度,對內資企業非常有利。企業可以將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在所得稅前扣除,較之以前是一項非常大的節稅措施,避免了對職工工資薪金部分所得的同一所得性質的重復課稅,使原來利用特殊身份進行納稅籌劃的機會減少,同時又有利于廣大企業在這方面的納稅籌劃。但是,企業在作稅前抵扣工資薪金支出時,一定要注意參考同行業的正常工資水平,以免發生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安排而減少其應納稅收入或者所得額,以致稅務機關按照合理方法調整,那么后果將得不償失。
3、廣告業務宣傳費的納稅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廣告費按統一比例15%進行扣除,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將不能無限制地任意扣除廣告費用。業務宣傳費和廣告費一樣可以將超過扣除的部分結轉到以后年度進行扣除,因此,在進行納稅籌劃時,不必再考慮多委托廣告公司宣傳而減少企業自己宣傳的途徑。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和可行性,自主選擇宣傳方式。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時,一定要取得符合標準的廣告費支出憑證,據實在稅前列支。
4、業務招待費的納稅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企業在進行所得稅納稅籌劃時,要嚴格區分會務費(會議費)、差旅費等項目與業務招待費。業務招待費是指納稅人為業務、經營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應酬費用。企業在核算業務招待費時,應當注意不能將會議費、差旅費等計入業務招待費。還需要注意的一點是,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業務招待費”嚴重超標。因此,企業在進行業務招待費的納稅籌劃時,一是要取得業務招待費的確實記錄;二是要準確把握準予作為費用列支的限度。
5、公益、救濟性捐贈的納稅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規定以及與就企業所得稅的比較,企業應注意到除了扣除比例有所變化外,還應該注意公益性捐贈扣除的基礎不同。原所得稅法為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新所得稅法為年度利潤總額。在存在納稅調整項目時,年度利潤總額與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是不同的。因此,企業在進行考慮利用公益性捐贈進行納稅籌劃時,一定要正確計算扣除的基礎,進而準確把握可扣除的金額。
6、固定資產折舊的納稅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二條有關固定資產的規定,我們可以從折舊方法上來考慮納稅籌劃。折舊方法選擇的籌劃應立足于使折舊費用的抵稅效應得到最充分或最快的發揮。針對企業具體的盈利情況及其所處時期,選擇不同的折舊方式,以充分發揮折舊費用抵稅的作用。具體可分盈利企業、處于所得稅稅收優惠期的企業、虧損企業來區別對待。
7、存貨計價方法的納稅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三條規定,企業適用或者銷售的存貨的成本計算方法,可以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中選用一種。計價方法一經選用,不得隨意變更。由于“銷貨成本=期初存貨+本期存貨-期末存貨”,期末存貨賬面價值的大小恰好與銷貨成本高低成反方向變動。由此可見,存貨的計價方法與所得稅的稅收籌劃有很大的關系,它的選擇應立足于使成本費用的抵稅效應得到最充分或最快的發揮。
(三)新企業所得稅下虧損彌補的納稅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第十八條規定,由于貨幣存在時間價值,企業在進行虧損彌補的所得稅納稅籌劃時,應當盡快將可彌補的虧損額在盈利年度彌補。企業的收入和支出都具有一定的彈性,為了實現稅前利潤彌補即將過期的以前年度虧損,企業應當采取措施增大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盡管企業采取的這些措施可能招致企業以后年度產生新的虧損,但在法定彌補期限內彌補即將過期的待彌補虧損,就能避免稅前彌補虧損額因過期而不能稅前彌補的問題出現。
(四)新企業所得稅法下過渡期的納稅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在新所得稅法公布之日(2007年3月16日)之前批準設立的企業享受低稅率優惠的,可以在新稅法施行后5年內,逐步過渡到新稅率。享受低稅率的企業如果有新業務需要設立新公司的,可以考慮暫不新設,用老企業來做稅務申報業務,或者通過買殼的方式接受一家名存實亡的低稅率企業,通過工商變更作為分公司,以享受5年過渡期的低稅率優惠。由于所得稅法規定,“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準予向以后年度結轉,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因此,低稅率企業在彌補虧損的設計上,盡量利用高稅率年份的盈利余額彌補低稅率年份的虧損以節稅。
對原新設高新技術企業的“兩免三減半”優惠,企業應加快新辦企業投產進度,加緊實現盈利,充分享受稅收優惠。對于在過渡期內未獲利而未享受優惠的,優惠期限從2008年度起算。如果2008年度尚未盈利的,則當年將無法享受免稅優惠。
三、企業進行納稅籌劃應注意的問題
稅收籌劃是企業維護自己權益的一種復雜決策過程,是依據國家法律選擇最優納稅方案的過程。它不僅涉及企業內部的投資、經營、理財等各項活動,還與政府、稅務機關以及相關組織有很大的關系。因此,一個可行的稅收籌劃要考慮方方面面,具體的要注意以下事項:
1、稅收籌劃必須遵守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只有在這個前提下,才能保證所設計的經濟活動、納稅方案為稅收主管部門所認可,否則會受到相應的懲罰,并承擔法律責任,給企業帶來更大的損失。
2、稅收籌劃應進行成本―效益分析。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最終目標是為了實現合法節稅、增收,使整體收益最大化,因此,要考慮投入與產出的效益。如果稅收籌劃所產生的收益不能大于稅收籌劃成本,稅收籌劃就沒有必要進行了。
3、稅收籌劃應從總體上系統地進行考慮。企業稅收籌劃的目的是取得企業整體利益的最大化。即不能僅僅關注個別稅種稅負的高低,某一稅種少繳了,另一稅種可能要多繳,因而必須著眼于企業整體稅負的輕重;同時,不僅要使企業整體稅負最低,還要避免在稅負降低的同時帶來的由于銷售與利潤的下降超過節稅收益。
4、稅收籌劃應在納稅義務發生之前進行。稅收籌劃必須在應稅行為或應稅事實發生之前對企業的投資、經營和理財等活動進行籌劃和安排。如果納稅事實已經形成,納稅項目、計稅依據和稅率已成為定局以后,則不存在稅收籌劃的問題了。
5、稅收籌劃應注意風險防范。稅收籌劃之所以有風險,與經濟環境、國家政策及企業自身活動的不斷變化有關。尤其是那些立足長期的稅收籌劃,更是蘊涵著較大的風險性。另外,無論什么稅種,在納稅范圍和應納稅額的界定上,法律都賦予稅務機關一定的職業判斷。因此,在企業稅收籌劃中,有關人員除了全面學習稅收法規之外,密切保持與稅務部門的聯系與溝通,至關重要。
(作者單位:湘潭大學商學院)
主要參考文獻:
本文結合工業企業的生產業務流程,簡要分析在不同流程中應用納稅籌劃技術的要點。
一、納稅籌劃的基本概念和必要性
談到納稅籌劃,或者被定義為高端業務,或者被假想為偷漏稅。其實納稅籌劃需要在法律框架內,運用稅法允許的納稅方法和納稅確認條件,依據企業實際業務的內容和類型,合理地安排稅款的確認時間和金額,是一種正常的、科學的管理手段和方法,即不高端也不違法。
納稅籌劃對于工業企業來說非常重要,工業企業一般資金占用量大,周轉較慢,在創新能力不足的前提下,利潤率也不高。那么合理避稅以及科學安排納稅時間就會為企業贏得利益,獲得生存的優勢。所以,工業企業需要積極研究稅收的規則內容,利用稅法制度的合理“漏洞”,優化企業的活動方式和管理模式,獲得納稅籌劃的效益。
二、工業企業流程下的納稅籌劃應用
工業企業的流程大體上可以分為產、供、銷以及投融資管理等幾個部分,從稅收角度來看,每個部分涉及的稅種是有區別的,工業企業按流程進行納稅籌劃,能更有針對性,節稅方案設計的也更實際。
(一)采購階段的納稅籌劃
采購階段有三個重要的內容可以進行納稅籌劃。第一,供應商納稅人身份選擇。這里面涉及到的是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采購成本和稅負比較問題,小規模納稅人有價格優勢但不能進行抵扣,而一般納稅人可以進行增值稅進項抵扣但成本相對較高。
我們按照一般稅率來計算稅負,那么,當一般納稅人的銷售價格是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價格的1.19倍時,兩者的稅負是相同的,如果前者高于后者,我們應當選擇小規模納稅人進行采購,反之選擇一般納稅人進行采購,這樣就給采購活動提供了納稅方向性的選擇。第二,運費抵扣選擇,稅法規定只有購買商品由購買方支付的運費才能作為增值稅進項抵扣。
所以,在購進貨物時,如果由采購方負擔運費,應當要求運輸企業單獨給企業開具運費發票,這樣就能夠進行增值稅抵扣,減輕增值稅稅負。第三,采購發票取得時間及合同的優化,這個環節是供需雙方降低綜合稅負的過程。一方面,采購企業可以利用進項稅進行抵扣以及成本控制,另一方面,供貨方要按照銷售進度和貨款的支付節奏來繳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這樣在采購合同中,按照兩方的經營狀況,合理規定供貨進度和貨款的支付結構,實現雙方綜合稅負的最小化。
(二)生產階段的納稅籌劃
生產階段涉及到的可以有效籌劃的稅種主要是消費稅。根據消費稅的納稅規定,企業生產應稅消費品應當納稅,按照生產方式的不同形成了幾個納稅模式,一種是自產自銷應稅消費品,在生產完畢之后征收消費稅,另一種是委托加工后直接對外銷售,這種是在委托環節進行納稅,還有一種是委托加工以后用于連續生產,是在最后環節納稅,但是可以扣除以前繳納的消費稅。
既然存在三種生產應稅消費品的模式,就給納稅籌劃提供了機會。一般來說,自產自銷形成的利潤較少,形成的消費稅負擔也較重,而采用委托加工后直接銷售相比再加工形式,稅負也要較低些。但是,這里有個前提就是在自產和委托加工的成本相差不多的情形下。所以,在應稅消費品生產環節,企業財務人員可以根據當前企業自產和委托加工兩種方式形成的三種生產模式中,綜合進行成本大小的考量,選擇最為適合企業的消費稅納稅籌劃方法。
(三)銷售階段的納稅籌劃
工業企業銷售環節使用的手段和方式是多種多樣的,不同的方式會產生不同的銷售效果,同時,也會帶來不同的稅負負擔,也給工業企業創造了納稅籌劃的機會。在銷售渠道選擇上,在不同渠道銷售策略下產生的銷售方式的稅負比較結果為,平銷模式實物返利稅負最高,然后依次為代銷模式、經銷模式或者平銷模式現金返利。那么,作為工業企業應多多地選擇經銷方式和平銷模式現金返利將有助于降低企業的稅負,獲得必要的收益。
在促銷策略的選擇上也存在稅負差異,當銷售毛利率小于54.25%時,稅負較小的促銷方式是贈送商品和返還現金;當銷售毛利率大于54.25%,時,稅負較小的促銷方式是打折促銷和返還現金。那么,我們可以認為,返還現金方式具有較大的企業獲利優勢,同時還可以兼用贈送商品或者打折促銷來進一步地推動商品的銷售,實現企業銷售階段綜合稅負的降低。
(四)投融資階段的納稅籌劃
投融資活動是財務管理的重要內容,對于廣大財務人員并不陌生,其中納稅籌劃方案也是基于不同類型的金融活動所產生的。除了傳統籌資方式中債務籌資可以運用財務杠桿效應,積極地進行納稅籌劃發揮抵稅效應外。在當下新常態中,利用較為發達的金融衍生工具,同樣也能起到納稅籌劃和降低企業籌資風險的作用。如企業利用自有資金對外投資或者購買長期一次還本付息的債券,相比較購買短期債券可以延緩收益納稅的時間,在平衡年度間的利潤水平上有重要的作用。所以,在新常態下的企業投融資活動中,納稅籌劃活動會有更多的選擇和想象空間,會有更多的機會來實現降低企業稅負,從而獲得最大收益。
(五)其他管理活動的納稅籌劃
除了以上幾項工業企業基本活動內容外,還有諸如人員工資的合理避稅、科技研發費的加計扣除、固定資產的借款費用化和資本化等可以進行納稅籌劃的內容。這些內容在方法上相對較為成熟,稅法方面也都有一定的規范。應用這些納稅籌劃技巧,最為重要的就是掌握在稅法上的應用條件,并努力使企業的活動符合條件,并且與會計核算相互配合,才能正確、準確地制定出納稅籌劃的方案,否則將會承擔偷漏稅的風險。
綜上,工業企業的納稅籌劃工作要求高,涉及的內容多,技術操作復雜。企業財務人員可以根據生產流程,逐項分析各業務內容的納稅特點和納稅規則,并結合企業自身的經營特點,設計適合本企業的納稅籌劃方案,為企業節約成本,獲得市場競爭力,促進企業的長期發展。
[關鍵詞]鐵路施工企業 納稅籌劃 企業所得稅
當前,我國鐵路施工企業迅速壯大,所承攬的施工項目數量多、區域廣、工期長。一些鐵路施工企業的財務處理不規范,引致偷稅、逃稅的嫌疑。納稅籌劃能夠更好地保護鐵路施工企業的利益,增強其市場競爭力。因此,鐵路施工企業開展納稅籌劃具有必要性。
一、納稅籌劃的含義
納稅籌劃就是納稅人對其所要納稅的項目進行合理地安排,遵守稅法的同時,利用稅收優惠政策減輕稅收負擔, 實現降低納稅成本的目的。稅收籌劃與偷稅有著本質的區別,偷稅和逃稅是違法了稅法的法規,逃避稅收義務的不法行為,而稅收籌劃則是遵守稅法的前提下進行的合法避稅。因此,納稅人進行納稅籌劃時, 必須熟悉稅收法律,征求稅務人員的建議。
二、鐵路施工企業進行納稅籌劃的意義
1、減輕鐵路施工企業稅負成本
在競爭激烈的施工行業,鐵路施工企業不但要提升施工設備水平和人員的工資,而且又要負擔沉重的稅收,為了減輕企業的運營壓力,鐵路施工企業進行納稅籌劃,可以減輕鐵路施工企業運營成本,增強企業實力。
2、規范鐵路施工企業財務管理
鐵路施工企業應加強財務管理,降低稅收風險,只有依法納稅才能避免給企業帶來損失。鐵路施工企業要根據所承攬工程的具體業務進行納稅籌劃,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增強鐵路施工企業財務管理水平。
三、 鐵路施工企業進行納稅籌劃的基本原則
1、合法性原則
鐵路施工企業必須堅持稅法的法規,做到稅收籌劃的合法性。因此,鐵路施工企業的納稅人必須依據即時的稅法條例,制定企業的稅收籌劃。同時,鐵路施工企業在借鑒其他企業稅收籌劃的方法時,也要對照稅法決定是否采納,杜絕將納稅籌劃行為演變成違反稅法的行為。而鐵路施工企業制定納稅籌劃之前也要熟悉企業的財務狀況、施工過程等信息,打造合理的納稅籌劃方案。
2、事前籌劃原則
鐵路施工企業的納稅人首先應核對各項經營結果稅負,然后要對工程進展情況進行預測,評估出已經產生的業務的納稅結果,最后才能為納稅籌劃作好充足的準備。
3、經濟性原則
鐵路施工企業進行納稅籌劃的最終目標就是通過開展稅收籌劃降低稅收成本、減少鐵路施工企業的運營成本,增加鐵路施工企業的現金流,實現企業最大利潤。鐵路施工企業納稅人應堅持經濟性原則,在多種納稅方案中選擇總體收益最大的方案。
四、鐵路施工企業納稅籌劃存在的問題
鐵路施工企業納稅籌劃應避免稅收籌劃產生的不利后果。
1、鐵路施工企業納稅籌應在保證經營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納稅籌劃
鐵路施工企業納稅籌應跳出利益局限,對于施工收益的確定而采取結算方式時,要考慮經營風險,即竣工后的一次性結算存在著合作單位付款能力的風險,可能導致的妨礙鐵路施工企業工程進度,以及墊支巨額工程款項收回風險。
2、鐵路施工企業納稅籌劃在稅法的規則內,要對生產經營、投資、籌資的納稅籌劃
鐵路施工企業納稅籌劃是分階段實施的,而施工項目是作為一個整體進行的。因此,鐵路施工企業納稅籌劃必須考慮營業稅、所得稅之間的沖突,計算總的稅負增加與減少,做出綜合評價,以此確定采取納稅籌劃籌劃方案的可行性。
五、鐵路施工企業進行納稅籌劃的會計處理
鐵路施工企業應加強對財務的規范管理,促使財務部門在企業全局角度考慮納稅籌劃。
1、成本票據加以規范
由于鐵路施工企業實行項目管理, 以工程結算價款扣除一定的管理費、稅金等款項作為承包標的額。在工程管理上,一些管理人員對稅收、財務的不規范導致成本單據的隨意流出, 這些不規范發票就會對鐵路施工企業增加了涉稅風險。
2、鐵路施工企業所得稅處理
所得稅納稅籌劃要事前考慮①選擇不同的確認收入方式,鐵路施工企業在對合同的總收入和總成本能夠可靠預算,就可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收入;在對合同的總收入和總成本不能可靠估計,在稅務機關尚未確定具體預繳辦法的情況下,可在勞務合同完成時確認收入的實現。鐵路施工企業對跨年度工程,在工程未完工結算前,為減少成本,應盡量在勞務合同完成時確認收入, 平時工程部門向建設單位預收工程款時,應以開具收款收據為準, 而盡量不開具建筑業發票,分期開具發票,企業應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盡可能的延遲收入確認的時間,由于貨幣的時間價值,延遲納稅會給企業帶來意想不到的節稅效果。②企業可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如科研費用的加計扣除,技術改造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等;③成本費用決策,如存貨計價方式的選擇,固定資產折舊方式的選擇等。
六、結論
在當前的稅法范圍內,鐵路施工企業進行納稅籌劃對自身的發展起到了有力的促進作用,不但規范了鐵路施工企業的財務管理,而且為鐵路施工企業與國際化接軌奠定了基礎。
參考文獻:
[1]洪芳.淺談施工企業納稅籌劃.福建建設科技.2006,(6):73
[2]匡益元.淺談施工企業納稅籌劃.金融經濟.2007,(8):158~159
[3]何陽.施工企業納稅籌劃會計方法研究.商業文化.2009,(10):33
[關鍵詞]房地產企業 納稅 偷稅行為
近年來,房地產企業面臨空前嚴重的來自稅收的壓力。一方面,國家稅務總局配合宏觀調控的政策要求出臺了多項針對房地產業的稅收政策,房地產企業已成為各地稅務部門征管工作的重點;另一方面,購房者的維權意識在國家著力規范房地產業的背景下普遍有了提高,向稅務部門舉報開發商開票不規范的越來越多。于是,我們在媒體上看到,一些房地產企業上了欠稅的“黑名單”,其中不乏知名度較高的大企業。房地產企業的稅收工作,既有會計記帳、稅收申報、稅款繳納等工作,還有稅務參與企業經營決策的工作。這些工作要求企業的負責人對企業的稅收管理工作有準確、科學的認識。
一、偷逃稅款的危害
北京市地稅局早在2005年對全市1103家房地產注冊企業的稅務稽查中,發現有965家企業存在偷稅漏稅100萬元以上的情況。情況越演越烈,到2010年稅務稽查全市房地產企業罰款4301萬元。企業偷漏稅收的行為一旦被查實,補交稅款之余,可能還要接受處罰,企業名稱還可能被媒體曝光。偷稅情節嚴重的企業,甚至會有滅頂之災降臨:總經理坐牢,項目停頓,甚或被迫轉讓項目以補交稅款和罰款。如果企業面臨偷稅漏稅的不法行為,稅務局查證其稅收問題將涉及企業開發的每一個環節,滲透到了企業內部的每一個毛孔。情節嚴重的將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納稅遵從,防范風險
稅收是房地產企業經營中不可避免的一項支出。作為企業的經營者,希望盡量降低經營成本,但違法逃稅顯然不是一條正路。企業應杜絕無意識的少申報稅收行為的發生。在企業完成各項經濟交易活動后的納稅登記計算和申報等一系列工作中,應嚴格遵從稅收法律。納稅遵從主要是為了降低企業的納稅風險。這種風險既有少申報帶來的處罰風險,也有多申報帶來的效益流失風險。納稅遵從的核心內容是納稅申報,企業的辦稅人員必須準確理解和掌握稅法所規定的各項稅款的計算方法,準確、按期、完整地填寫有關的納稅申報表。
另外,稅務人員的業務水平對于能否有效降低納稅風險至關重要。在房地產企業的漏稅行為中,就有相當數量的案例是非主觀的,是由于企業的財稅人員對稅法不夠精通造成的少申報。然而在現實中,這種行為經常被稅務部門當作偷稅處理,企業形象也因此受到不必要的傷害。企業的財稅人員不精通稅法同樣會導致多申報稅收。納稅申報既檢驗著一個企業辦稅人員的稅收政策水平,也檢驗著企業對納稅工作的重視程度。企業應組建與財務部并行的稅務部,重視納稅行為,建立防范風險發生的機制,防范納稅風險,減少因人為操作不當而造成的損失。
三、稅務籌劃,減輕負擔
房地產行業的政策近兩年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行業的平均利潤在變薄,而稅收征管卻變得嚴格了;并且,相當多的企業在政策調控下出現資金緊張,因此研究企業依法、合理在稅收上的減負,成為房地產企業關注的焦點。企業應做好“納稅籌劃”等工作,減輕稅收負擔和不當操作帶來的風險損失。
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在發生各項經濟交易活動之前的納稅準備以及與納稅準備相關的一系列工作的總稱。它是納稅人為達到減輕稅收負擔和實現涉稅零風險目的,在稅法所允許的范圍內,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組織、交易等活動進行事先安排的過程。納稅籌劃與偷稅、漏稅、抗稅、騙稅、欠稅和避稅最大的不同,是具有合法性。一方面,納稅籌劃應交由企業的股東會、董事會及其領導下的部門經理們完成,而不是如處理納稅遵從問題一樣由企業的財務人員和稅務人員負責;另一方面,納稅遵從與納稅籌劃以企業的經濟交易活動是否發生作為分水嶺:如果發生了,企業處理相應的納稅事務就應該依照納稅遵從的原則;如果未發生,企業處理相應的納稅事務就可以依照納稅籌劃的原則。現實中,很多企業的負責人把納稅遵從和納稅籌劃二者混為一談或搞顛倒了。當然,納稅遵從和納稅籌劃之間也有緊密的聯系。納稅遵從是納稅籌劃的前提和基礎,離開了這個前提和基礎,納稅籌劃就無從談起。假設一個企業只想賺錢,而不想交任何稅收,納稅籌劃無法滿足它的要求。納稅籌劃所能做到的,是不交或少交某項稅收。
四、納稅籌劃的必要性
對房地產企業而言,其面臨著復雜的市場環境,因此建立納稅籌劃概念、進行必要的納稅籌劃是十分必要的。房地產企業的經營者或投資者在從事經營活動或投資活動之前,應該把稅收作為影響企業最終經營成果的一個重要因素來設計和安排。
第一,房地產企業整體稅收負擔較重。根據一項權威統計,中國房地產企業的平均稅負率是10-15%。美國《福布斯》雜志公布的2010年“稅負痛苦指數”中,中國內地的水平高居全球第二,僅次于法國。這個評價是否公允,難以給出簡單的回答,不過客觀地說,中國納稅人的稅收負擔確實比較重。在很多行業具有普遍性的逃稅行為與此有密切的關系[4];第二,稅務征管逐步規范化的需要。從政府的角度看,房地產業是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它為地方財政貢獻著不小的稅收收入;房地產企業面臨的稅收大環境正在從寬松走向嚴謹;第三,政府間歇性打擊富人逃稅的需要。從建設和諧社會的角度看,這個行業迅速制造著富翁,從業者卻聲譽不高,民眾的不滿反過來給執政者造成了壓力;最后,這是摒棄無稅經營決策模式的需要。很多人在開辦公司時沒有想過稅收問題,或者在經營決策的過程中沒有考慮過稅收問題。這種無稅經營決策模式必須改變,要先考慮稅收,然后考慮經營方式,最后考慮風險。
五、結論
總之,企業要處理好納稅事務,既防范稅務風險,又節約稅收成本,企業經營者就應該有這樣的認識:企業的財稅人員要掌握好國家的稅收政策和精神,在做納稅遵從的工作時盡可能地降低企業的稅務風險;企業的決策層則要挖掘企業的經營資源、調整企業的經營思路和經營方式,通過納稅籌劃盡可能地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
參考文獻:
[1]周葉.企業家納稅行為的經濟學分析.上海: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09
[2]北京市地方稅務局數據資料.北京市地方稅務局,2010,04
關鍵詞:納稅籌劃;企業;運用;策略
合理合法的納稅籌劃可以幫助企業與個人獲得最大化的利益,減少納稅人的納稅金額,確保個人和企業財產不受損失,因此,對于納稅籌劃工作在實際工作中的運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一、納稅籌劃的概念
參與1935年的“稅務局長訴溫斯特大公”案的議員曾說過:“對于自己的事業,任何人都有權利進行合理的安排,可以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減少納稅,相關人員不能要求人們多交稅。”法律界一致認同此議員的觀點。納稅籌劃是合理避稅的一種說法,也被稱為稅收籌劃,其規范化定義是:對理財及經營活動進行合理安排,并且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盡可能取得節稅的經濟利益。該定義規定的納稅籌劃必須是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且采取的方法和行為要合理。其次,納稅籌劃發生的時間是需要在投資理財和生產經營活動之前的,并且將使納稅人獲得最大化的利益作為納稅籌劃的目標,利益最大化既含有賦稅最輕的含義,也具有將企業的價值發充分發揮到最大化的意思。
二、納稅籌劃的內容和特點
(一)納稅籌劃的內容節稅籌劃、避稅籌劃、轉嫁籌劃以及實現涉稅零風險是納稅籌劃所包含的重要內容。在不違法立法規定的基礎上,納稅人合理利用減免稅務以及稅務起征點等優惠政策,合理安排經營,投資自己籌資等活動,最終實現了少繳稅或不繳稅的目標,這種行為就被稱為節稅籌劃。如果納稅人不違反法律中的納稅條款,但是利用法律中的漏洞,通過非法、違反立法精神的手段從中獲得利益的行為被稱為避稅籌劃。需要注意的是,納稅籌劃與偷稅漏稅是有本質差別的,偷稅漏稅是納稅人明知其行為不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仍然故意進行的行為,而納稅籌劃是沒有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因此,為了保證國家利益,相關單位只能不斷完善與納稅籌劃相關的稅法中的各項條款,彌補漏洞。將原本屬于自己的義務與責任轉嫁到別人身上的行為稱為轉嫁。納稅人如果為了達到減輕稅收的目的而利用調整價格的手段將稅務轉嫁給他人,這種納稅方式稱為轉嫁籌劃。與其他的納稅籌劃方式相比,實現涉稅零風險是指納稅申報正常、納稅人清楚納稅賬目,且稅款繳納不存在問題的一種行為,其具有規范性的特征,雖然難以得到眼前利益,但可以促進個人與企業的發展。
(二)納稅籌劃的特點合法性是納稅籌劃的重要特點,一切經營活動的基礎是合法性,企業為了實現更好的發展,其活動的開展必須符合相關法律規范。所以,納稅籌劃這種經營方法可以通過法律中的內容實現最大化的利益。其次,納稅籌劃具有事前籌劃性,因為納稅籌劃是需要在納稅事件發生之前進行的一種行為活動,是通過科學合理的手段來對稅收進行規劃的一種方法。與此同時,目的性也是納稅籌劃的特征之一,納稅籌劃將減少稅務金額支付作為其主要的目標,在符合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充分發揮企業的價值,這種明確的目標也保障了企業經營的科學性和合理性[2]。
三、納稅籌劃在實際工作中運用的意義
(一)有利于增加納稅人的普法知識目前,在進行納稅籌劃時,常出現納稅人忽略了納稅籌劃要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的重要前提,很多納稅人在進行納稅籌劃時更多的注重自身的利益,如果不進行改善將會導致納稅人出現違法犯罪的行為。因此,在實際工作中需要不斷增加納稅籌劃的合理應用,不斷提升納稅人的納稅意識和納稅籌劃的相關知識。例如,針對納稅籌劃策略的設置,納稅人可以綜合考慮企業發展的狀況,詳細的掌握納稅籌劃的相關法律規范,確保避稅和節稅方法設置時的科學性。同時,納稅人為了達到避稅和節稅的目的需要查閱較多的納稅資料,納稅意識和對納稅普法知識的掌握程度將會不斷提升。
(二)有利于減少納稅人的稅收合理的納稅籌劃可以有助于減少納稅人的稅收,提升納稅的科學合理性,讓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納稅籌劃需要設計多種方案,并以公司的實際發展情況為依據選擇最佳的納稅籌劃方案。由于企業的經營活動會受到企業資金流動情況的影響,利用好納稅籌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可以支配的現金,盡量減少企業現金流動,可以促進企業的長遠發展,擴大企業的生產和經營的規模。
(三)有利于完善稅收法律制度國家稅務方面的條款的完善和改進可以以稅務籌劃中納稅人的反饋為依據展開。納稅籌劃以幫助納稅人減輕納稅負擔為目的,通過利用稅收法律中的漏洞來獲利,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個人和企業的發展進程。針對國家稅收中的優惠政策,納稅籌劃也有一種相應的方案,這種方案的設定也是對國家稅務政策的科學合理的反饋。因此,納稅籌劃能夠促進我國稅務法律制度的完善,加快建立更加科學化、合理化和全面化的稅收制度[3]。
四、我國企業在納稅籌劃運用時存在的問題
(一)對納稅工作缺乏足夠的重視納稅籌劃工作的順利開展以及籌劃決策的制定需要綜合考慮企業的發展和經營情況,同時還需要相關人員詳細了解有關法律法規,因此,納稅籌劃工作具有很強的綜合性和復雜性。然而,目前很多企業對納稅籌劃工作的重視程度不足,相關的人員配置不夠,阻礙了納稅籌劃工作的開展。例如,很多企業對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及稅收政策的研究不足,對納稅籌劃的含義沒有充足的了解,在試圖節稅的過程中難免出現問題。部分企業的財務管理領域并不重視納稅籌劃,相關人員缺乏納稅籌劃意識,納稅籌劃工作難以在企業進行普及,影響了納稅籌劃的應用效益。
(二)缺乏專業的納稅籌劃人員納稅籌劃工作在企業中的有效應用會受到納稅籌劃人才缺乏的影響。站在企業的整體角度上,企業的絕大部分的財務和經營互動都涉及納稅籌劃工作,由于納稅籌劃的綜合性和復雜性,決定了納稅籌劃工作需要從全局的角度開展。站在具體業務的角度來看,納稅籌劃工作以減輕企業納稅負擔為目的,是一種財務優化行為,可以規避企業的稅務風險,不斷提升企業的經營利潤和財務管理工作的水平和質量。專業的納稅籌劃人員參與了納稅籌劃環節的操作與實施過程,具有專業的財務理論和稅收知識。然而我國很多企業缺乏培訓和引進納稅籌劃人才的機制和政策,影響了納稅籌劃工作的運用水平。
(三)企業沒有從全局角度把握納稅籌劃工作我國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工作時,很少會考慮長時間的納稅效果,過度重視繳減稅效益而忽視了相應的成本,長此以往將會導致企業的減稅效果不明顯的問題。因此,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時需要考慮效益性和長期性的基本原則。例如,由于納稅籌劃方案有成效可能需要一定的時間,企業不能只注重眼前的利益,而是應該從全局出發,避免發生錯失最佳納稅籌劃方案的現象[4]。
五、納稅籌劃在實際工作中的運用策略
(一)工資薪資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籌劃納稅籌劃在實際工作中運用時,需要加強針對普通員工的稅務籌劃工作。企業應該以員工的收入為依據,明確稅務扣除的準確比例與金額,合理辨別非繳稅收入和應繳稅收入,確保納稅籌劃工作的合理性。納稅籌劃的合理分配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考慮:住房公積金和社會保險的繳納:企業應該嚴格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正常為員工繳納五險一金,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通過這種方式,企業可以減少企業員工的薪資水平,使員工薪資低于法律規定的應繳稅標準,進而降低了企業應該繳納的稅款的金額,還保障了員工的利益,為員工和企業的發展奠定了基礎。此外,企業還可以通過發放通信補貼的形式來進行納稅籌劃。企業以報銷或是現金的方式發放通信補貼,企業在這個過程中扣除相關標準費用后再進行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和征用,按照稅前標準扣除公務費用。如此一來,就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企業員工的個人繳納費用,降低企業繳納金額。與此同時,還可以利用福利代替現金的方式減少納稅的金額,從而有利于企業得到更多的利益。再比如,企業可以通過為員工發放旅游津貼、為員工提供住所以及為員工提供餐補的方式減少現金的發放,達到減少納稅金額的目的,而且也增加了員工工作的積極性和熱情,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促進企業的長遠發展。
(二)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籌劃針對個體工商戶的個人所得稅的合理納稅籌劃工作可以爭取個人利益的最大化,減少費用支出。首先,由于個體工商戶的經營場所與家居場所普遍一致,因此可以通過在家庭收入中合理納入經營所得的收入的方式,使經營利潤在國家應繳納的稅費標準以下,減少個人所得稅的繳納。其次,個體工商戶還可以適當減少計費項目。個體工商戶的營業額達到一定值后計算其征繳費用,對于剛剛注冊的個體工商戶,為了減少納稅金額增加的現象,可以適當減少上報收入。與此同時,為了避免由于一次性支付金額過大而帶來的納稅負擔,個體工商戶可以將物品支付分成多次,多次取得發票。
(三)采用優惠方式進行的納稅籌劃我國根據宏觀調控的需求,對某些行業和產業進行優惠政策扶持。我國的某些符合民族自治特點的企業可以相應的減免稅收,以此來鼓勵和支持這些產業的發展。我國針對高新技術發展區域也提出了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例如可以減免15%的稅收,保障了這些企業的順利發展。在納稅籌劃工作開展時,企業可以采用優惠的方式,將地點設置為優惠政策扶持力度較大的區域,或是在國家相關標準之下設置企業發展的條件,確定企業發展方向的策略,從而不斷促進我國經濟的發展,確保企業能夠得到國家政策的支持,獲得更多的經濟利潤[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