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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師帶動學生,結合相關知識進行案例分析
法律知識的運用需要嚴謹的思維結構以及較強的邏輯思維能力,單一的教材學習需要引入適當的案例加以匹配,通過運用法律相關知識和邏輯分析工具,由教師引導學生進行系統性的法律思考。在引入案例分析時,要注意與法律基礎課程的匹配程度,既不能過于簡單,導致學生學習興趣的降低;也不能過于復雜,加重教師與學生的負擔,花費過多的時間進行案例的梳理與討論,反而影響教學效率與效果。可以將案例分析加入到期末考核階段,由教師制定案例或由學生自行確定案例,分成小組或以個人為單位,進行案例分析,通過課堂演示或案例分析報告的撰寫評定考核結果。教師進行評定的指標包括案例選取與課程內容關聯程度、思路清晰水平、法律視角分析能力與提出的建議符合實用性與法律性的程度等,以此作為評價依據。
2.運用多媒體教學,強化教學效果
在法律基礎課堂教學中,要進一步增加多媒體設備的使用,如視頻、音頻、圖像等文件,豐富課堂教學形式的同時,提高學生對學習內容的關注度。如通過多媒體體現某個案例,或通過某個模擬場景的展示,充分帶入情景,讓學生對所學內容有更深刻的印象,也給學生更廣闊的想象空間。不僅要在教學過程中更頻繁地使用多媒體設備,在期末或隨時的測驗中也可以通過多媒體設備豐富考試環節。如引入圖片或視頻考試系統,在學生輸入姓名后進入考試狀態,系統自行計時,每道題出現不同的場景或圖像,考生根據給出的線索進行判斷,選擇或回答提出的問題,對于題中的現象進行分析以及提出解決對策,考生自行選擇交卷或考試時間結束系統自動交卷,由系統評定最終的分數。也可以要求學生獨立完成相關的案例分析工作,并采用視頻、圖像等相關媒體文件的錄制進行講解等。
3.自我展示與團隊互動,培養學生自主思考能力
高校學生即將步入社會,更需要進行獨立性的培養,包括獨立思考能力、獨立解決問題的能力等,而作為教師和學生非常集中的高校課堂,可以給學生的獨立性提供良好的展示平臺。通過學習,將自己的理解展現給老師和其他同學,將自己的收獲與大家分享;通過討論,與其他同學交換意見,向其他人學習,發現自己的不足并加以改進,是促進學生個性與能力完善的途徑,也是培養學生形成團隊協作能力的基礎。在進行法律基礎學習的過程中,可以將學生分成小組,作為一個整體共同學習。如在進行案例分析中,在課下布置研究內容,學生以小組為單位,在課前進行討論并達成一致,在課堂上向教師與其他同學展示自己的研究成果,可以確保每個學生都能參與到這次的學習體驗中,并通過與他人的互動提升溝通能力、合作能力、組織協調能力等,在團隊整體進步的基礎上,學生個人的進步會更多。
二、多措并舉,保障教學改革措施順利實施
1.強化法律教學意識,有效開展教學相關活動
高校學生在進入社會之前,需要充分認識到法律的意義。首先,在課程開始前組織學生參與相關法律學習宣傳活動,如聘請本專業的企業人士或已經邁入社會的畢業生,對于法律的重要性以及在本專業內的應用情況作出簡要介紹,讓學生理解法律與專業、法律與工作、法律與社會的結合情況,為學習意向的形成打下基礎。其次,在課程體系設立之初,在學生中展開問卷調研,掌握學生對于學習內容、課程開展模式以及教學形式等項目的偏好,并對學生已有的法律常識等情況進行了解,作為日后開展課堂教學或進行教學改革的依據。最后,將調研結果進行深入分析,全面了解學生對于法律基礎課程的學習需求,并以此需求為導向,進行課堂教學內容與形式的安排。法律知識的學習可以以課堂的討論為階段性總結,即在課下時間的學習成果,通過課堂的交流予以確認、保留或替換,大部分學習是在課堂之外的時間完成的。培養課堂之外的自主學習能力,并形成良好的學習習慣,也是在法律教學過程中需要注意的問題。在自主學習之外,學校可以聘請法律專家定期進行法律知識培訓,學生可以自愿參加,形成以法律專家為核心的法律學習興趣小組,集聚對法律感興趣的學生,并定期組織相關的學習。
2.重視教師隊伍建設,提升教師法律素質
法律課堂教學改革,需要全面提升法律教師的素質作為前提。首先,需要對教師進行法律知識與法律素質的培訓,又分為兩個方面:一方面,需要加強整體法律知識掌握的深度與廣度。法律教學的目的不僅是對教材內容的理解,更重要的是對法律興趣的培養和法律思維的運用,只有具備較高法律素養的教師才能對學習的內容有更深刻的見解,并準確傳達給學生,才能對學生提出的疑問給予完善的解答,強化學生的認同感。另一方面,對于各專業學生的不同需求,要以該專業的角度有側重地進行法律內容的講授,對于學生的專業領域也要有所涉及與了解,必要時可與專業教師配合進行課程設置。其次,需要加強教師對課程的研發能力,以及教學內容的把握能力。由于教師在課堂教學中與學生直接進行交流,對于其法律知識掌握情況以及學習需求是否得到滿足有著最為直接與客觀的了解,并根據教學效果,進行課堂教學體系的開發,可以聘請相關專家作為輔助,但是要以法律教師為主進行法律基礎課程的研發與內容的設定。最后,加強對法律基礎教師的考核工作。將課程研發能力納入考核指標中,并提高教學效果的權重。需要注意的是,在校方統一安排法律基礎教師的培訓工作后,要重視對培訓效果的考核與評估,并將該評估結果計入最終的考核結果中,與教師的薪酬績效相關聯。
3.設立教學效果評估機構,對教學效果進行跟蹤反饋
在高校內部設立教學效果評估機構,由校長直接領導,成員包括教學主任、各專業教學負責人等,對包括法律基礎在內的教學效果進行定期評估與審核。評估的數據來源于三個方面:一是期末考試情況以及平時的測驗情況,最重要的是掌握學生對于知識的理解與運用的情況。二是進行課堂教學的抽查與驗收,即不定期地進行聽課或走訪等,了解學生及教師在課堂中的狀態與表現。三是在課程開展的過程中,不定期地開展問卷調研,針對學生對于課程開展情況以及課堂內容與形式的接受程度、滿意程度及學習需求滿足程度等進行評估。通過三個方面的教學效果評估,評估機構將數據分析后的評估結果進行公示,對于評估效果較好的情況要充分給予肯定,對于評估不合格的情況要督促或幫助進行教學方法與形式的改進,完善教學過程。
4.構建法律實踐體系,提高教學效果
科技大學按照教育現代化要求,堅持以學生為本的理念,所有的過程都從學習者的需求開始,實行專業、課程結構、學習方式設計等來促進學生的職業發展,力求做到學生自主、多次、多樣性、開放性選擇。對此,基礎課要根據學生的實際特點和需要進行課程設計,關注學生的發展,生活和生命。首先,優化契合學生發展的教學內容。針對統編教材內容的重復性問題,對其進行解構和整合,甄選出符合學生具體現實需求的教學內容,可以結合不同專業、不同學科門類學生的思想和心理特點凸顯教學內容的針對性,可以結合學生關注的熱點焦點凸顯教學內容的生活性,可以結合市場和用人單位的實際需要凸顯教學內容的實效性,對內容進行不斷的豐富和更新,堅持個性化培養、差異化培養,以構建出基礎課對市場適用,對學生管用的教學內容體系。其次,創新觸動學生知行的教學方法。針對簡單灌輸的教學形式,對其進行多元化拓展,尋求激發學生思考的教學方法,通過邏輯論證的理路引起學生的興趣探究,形成正確的職業態度和職業價值觀;針對重理論輕實踐的傳統教學觀念,構建以培養學生實踐能力為核心的實踐教學鏈,引導學生體驗生活、社會、職業崗位、注重情感體驗和道德體驗的內化,讓學生知榮明恥,培養他們的道德思維和價值判斷能力。最后,探索激發學生進取的考核方式。針對以考為本的應試教育模式,對其進行多樣化的開放考察,可以增加過程管理成績的比重,采取閉卷和開卷相結合的考試方式;可以把成績納入學生的思想政治表現評價中,同選優評優、選拔學生干部等評等定級相聯系;可以把實踐能力納入考核指標,單獨設置學分,使學生變被動為主動,充分調動學習熱情和積極性。因此,切合應用科技大學“以學生為本”理念的基礎課課程設計在本著掌握基本理論的同時,要加強實踐環節,突出職業性特點,在教學內容上實現職業性與科學性結合,教學方法上探索感性體悟與理性思辨結合,在考核方式上兼顧理論性和實踐性結合,這樣才能體現出從學生的實際生活出發,保證大學生對基礎課的認可,形成適用于應用科技大學的基礎課教學課程體系設計。
二、基于區域特色發展的協同合作應用
科技大學致力于服務地方區域發展,是校企協同創造,產業機構和教育結構同步演進的發展模式。對此,基礎課要深入企事業單位調研,與當地的區域發展特點相結合,形成學校、企業、地方協同推進的改革合力。第一,開展與企業專項科研合作。基礎課科研方向要緊密聯系企業技術發展與變革,服務于實踐教學和學生未來職業需要,同時學校可設立科研轉換機構,使教師教學成果向企業市場需求轉化,以實現科研效果的針對性。第二,構建與企事業單位聯合培養模式。針對封閉式的課堂教學形式,基礎課應加強與行業企業的密切合作,探索開放式教學模式,實現職業和學生的直接對接,企業和學校的聯合培養。可以聘請企業的相關專家定期給學生做講座,實行面對面、手把手的案例講授,激發學生對角色轉變過程中所應該具有的道德素質和法律常識的重視;可以設立校內外聯合培養基地,基礎課的老師可帶領學生到合作的基地中進行參觀、調研、實習,讓學生直觀的感知到走入工作領域不僅僅需要專業的技術才能,更關鍵的是要具備職業道德和職業法律規范等等,達到合作育人的目的。
三、基于教師隊伍的特殊訴求應用
1“責任公民”培育
“基礎”課的題中應有之意如前文所述,縱觀“基礎”課程教材的邏輯體系,“道德素質”和“法律素質”是其核心關鍵詞,而這是現代“責任公民”必須具備的要素,理當為廣大青年大學生所必備:因為從邏輯上說,“建設者和接班人”的前提應該是“責任公民”。因此,使廣大青年學生成為“責任公民”是“基礎”課程的應有之義。“責任公民”一詞衍生于“公民”。有學者認為,“責任公民就是擁有這種責任心與責任能力的公民”。眾所周知,“公民”一詞源于古希臘城邦,隨著時代的變遷、政治傳統差異,不同的學術流派對“公民”內涵的解釋各有側重。我國憲法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法律辭海》將“公民”界定為“具有一國國籍的自然人”,而《現代漢語辭典》關于公民的解釋是:“具有或者取得某國國籍,并根據該國法律規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這是對自然人是否具備我國“公民資格”抑或“公民身份”的認證。從對“公民”的概念分析看出,“公民”應當具備兩個核心要素,即“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現代漢語辭典》將“義務”界定為“公民或法人按照法律規定應盡的責任”,如繼續追溯“責任”的內涵,根據《現代漢語辭典》的解釋,“責任”包含兩層含義:個人分內應該做的事情;沒有做好分內的事必須承擔的過失或責罰,因此“責任”和“公民”本是孿生姊妹。但現實生活中,由于人們受西方古典自由主義所主張的“個人權利優先于任何社會責任感”的影響,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個人主義泛濫、消費主義盛行等消極影響。因此,“具備公民身份,并不意味著其就成為真正的公民,每個社會成員只有行使了公民責任和義務,才算是一個真正的公民”,即本文所指的“責任公民”。認為,人類社會發展史首先是人的活動史。馬克思、恩格斯在談到人的一般責任時指出:“作為確定的人,現實的人,你就有規定,你就有使命,就有任務,至于你是否認識到這一點,那都是無所謂的。”我國正在進行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實現,需要數以萬計的“責任公民”的積極參與,大學生承接著社會的當下與未來,因此,他們的社會責任意識水平將直接關乎國家和民族的未來與發展。當代大學生絕大部分都表現出了良好的公民責任意識,但也有調查研究表明,部分大學生“出現了自我責任放大與社會責任弱化的趨勢,表現為重物質實惠輕理想目標、重個人本位輕社會本位、重自我實現輕社會責任”的現象。“當前某些大學生不同程度地存在責任感缺乏,表現為:一是知行脫節,踐行能力弱。二是崇尚自我,社會責任感缺乏。三是心理脆弱,自我責任感淡薄。”這既不符合“責任公民”的要求,更違背了高等教育培養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的初衷,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對此也有義不容辭的責任。
2以“基礎”課為依托
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培育社會主義“責任公民”《基礎》中指出:“青年一代要成長為社會主義‘四有’新人,應當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指導,加強修養,磨練意志、砥礪品格、陶冶情操,培養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質與法律素質。”這正是“責任公民”的內在要求。“責任公民”強調個體的發展與促進社會的發展相統一、社會發展帶動個體發展,最終實現個體與社會之間的良性循環與互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從國家、社會、個人三個層面對公民提出了具體要求,因此“責任公民”的培育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學習和踐行在“基礎”課的教學中融會貫通,高度一致。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具體內容是“富強、民主、文明、和諧;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愛國、敬業、誠信、友善”,從三個“遞減”的層面展示了國家的建設目標、社會的制度保證及個人的行為準則。“‘富強、民主、文明、和諧’,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建設目標,也是從價值目標層面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基本理念的凝練。”這部分內容與《基礎》教材第二章的愛國主義相關內容密切相關,主要闡述了國家建設目標的最終實現,包括大學生在內的每個公民應肩負的責任,即從國家建設層面對責任公民提出的要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對美好社會的生動表述,也是從社會層面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基本理念的凝練。”這是從社會制度層面,為國家建設目標的實現提供制度保證:因為國家建設目標的實現,需要一系列的制度作為保障和支撐。“‘愛國、敬業、誠信、友善’,是公民基本道德規范,……是公民必須恪守的基本道德準則。”這是從國家建設目標的對角度公民行為提出的基本要求。個人組成家庭,家庭構成社會和國家,國家、社會由每一個個人組成的,因此,國家建設目標能否實現與每個公民息息相關,與每位公民的日常行為緊密相連。《基礎》教材自第三章至第七章內容,就是從人生觀、基本道德原則、公共道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公共秩序和法律意識等方面展開,對大學生的責任意識培養作了充分闡釋。恩格斯指出:“歷史是這樣創造的:最終的結果總是從許多單個的意志的相互沖突中產生出來的,……這祥就有無數互相交錯的力量,有無數個力的平行四邊形,而由此就產生出一個總的結果,即歷史,這個結果又可以看作一個作為整體的、不自覺地和不自主地起看作用的力量的產物。”從前文對《基礎》教材邏輯框架可以看出,“基礎”課程的重點就在于培育大學生對于社會、國家責任的責任意識,將大學生培養成為“責任公民”并最終成為合格的“建設者和接班人”。這樣,“責任公民”的社會活動為國家建設目標貢獻力量,同時國家保障“責任公民”的個人發展,形成良性互動。當代大學生只有自覺學習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才能成長為社會主義的現代責任公民。因此,在“基礎”課程教學中,應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貫穿于始終,通過培養學生的道德意識、法律意識和政治意識,引導學生樹立“責任公民”意識,這也是該課程的一條重要的脈絡和主線。
作者:張傳恩單位:安徽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思政部
1.強化實踐結合的教學模式,提升課堂趣味性與互動性。
在原有的課堂教學環節中,提升實踐教學的比重,如將主要的教學內容提前以電子文檔的形式發送給學生,讓學生在課堂教學之前做好準備,在課堂上帶著對相關知識的理解與疑問進行探討與研究,可以通過小組互動與案例分析的模式進行研究,拓展課程空間的同時促使學生邏輯思維能力的增強與交往能力的提升,從而有利于課堂效果與學生學習積極性的提高。
2.變大班授課模式為小班授課,提升教學效率。
傳統的法律基礎課堂教學,多以教師主導的大班授課為主要模式。變大班為小班授課模式,一方面,有助于學生注意力的集中,增強學生的參與感,提高教師與學生的互動,甚至還可以實現每個學生與教師多頻率互動,從而提升教學效率;另一方面,小班授課也為多模式教學體系的開展提供條件,為多種形式的課堂選擇、多方面內容的課程開展打下基礎,盡可能維護課堂的獨立性與靈活性。
3.變考試方式為考核方式,綜合評定教學效果。
法律基礎的學習,更多的是幫助學生樹立法律觀念,學習法律常識,并逐步養成嚴謹的法律思維方式與思維習慣,加強法律道德觀念。高校需變考試方式為考核方式,進行法律知識學習效果和教學效果的評估。考核體系分為兩個部分:一是隨著課程的開展而進行,包括隨堂作業完成情況、學習報告、案例分析情況等,注重作業的質量;二是最終的課程總結,包括對法律知識的理解情況、對整個法律基礎學習階段個人的表現進行總結,通過以上兩方面綜合評定學生的成績和教學效果。
二、完善教學課程,推進教學內容改革
1.融合各專業相關內容,適應專業學習和就業要求。
作為各專業都要學習的基礎必修課程,法律基礎課程的設置必須滿足各專業的教學要求,這項要求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是面向所有專業學生的基礎類法律知識教學,對于任何專業都教授同樣的教學內容;二是需要開展有針對性的法律教育,能夠滿足各類專業的法律知識需求,如會計專業,需要加強包括審計、核算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學習,如人力資源專業,需要強化勞動法等方面的學習,尤其是相關案例的研究。同一專業處于不同階段的學生對于法律知識的需求也有分別,建議將高校法律基礎的學習分為公共教育與專業教育兩個階段,在公共教育階段,采取統一的教學模式;在專業教育階段,按照專業分班授課的形式進行,并根據各學科的不同特征與需求,設置不同的課程體系與教學內容。
2.結合時事要聞進行討論,活躍課堂氛圍。
高校階段,學習的目的是更好地應用所學知識,去解決日后工作、生活中的各類問題。在法律課堂教學過程中,引入時事要聞討論環節,可以由教師引導,以法律的視角對時下的熱點問題進行討論,由學生發言互相交流進行;也可以由教師分配任務或學生自行尋找素材,以幻燈片或其他演示方式在課堂上展現,供大家探討。可以用話題引出教學內容,并進行深入研究,也可以將話題留為作業,供學生自行研究,提交研究報告或案例分析報告等,并根據分析結果計入最終的成績。
3.轉變教材設定模式,將章節變為專題教學。
轉變原有的章節式教材設置成為專題式設置,可以有效地促進法律課堂的教學改革。首先,專題式教學能夠很好地調動學生的學習興趣,便于安排學生進行課前預習、資料搜集以及案例準備等工作,為課程的順利進行提供保障。其次,專題式教學模式對于課程內容的整體性與深入性研究提供便利條件,由此將相關研究內容拓寬或引申,為學生更全面掌握教學內容制造條件。最后,為及時掌握學生的學習情況提供幫助,將整體的內容分散成相對獨立的模塊,并按模塊分階段進行考核,可以有效了解每個階段學生的學習情況,及時發現學生對某項內容不理解等問題并予以改進,為教學效果的實時評估提供有力的依據。
三、創新教學方法,提高課堂教學效果
1.教師帶動學生,結合相關知識進行案例分析。
法律知識的運用需要嚴謹的思維結構以及較強的邏輯思維能力,單一的教材學習需要引入適當的案例加以匹配,通過運用法律相關知識和邏輯分析工具,由教師引導學生進行系統性的法律思考。在引入案例分析時,要注意與法律基礎課程的匹配程度,既不能過于簡單,導致學生學習興趣的降低;也不能過于復雜,加重教師與學生的負擔,花費過多的時間進行案例的梳理與討論,反而影響教學效率與效果。可以將案例分析加入到期末考核階段,由教師制定案例或由學生自行確定案例,分成小組或以個人為單位,進行案例分析,通過課堂演示或案例分析報告的撰寫評定考核結果。教師進行評定的指標包括案例選取與課程內容關聯程度、思路清晰水平、法律視角分析能力與提出的建議符合實用性與法律性的程度等,以此作為評價依據。
2.運用多媒體教學,強化教學效果。
在法律基礎課堂教學中,要進一步增加多媒體設備的使用,如視頻、音頻、圖像等文件,豐富課堂教學形式的同時,提高學生對學習內容的關注度。如通過多媒體體現某個案例,或通過某個模擬場景的展示,充分帶入情景,讓學生對所學內容有更深刻的印象,也給學生更廣闊的想象空間。不僅要在教學過程中更頻繁地使用多媒體設備,在期末或隨時的測驗中也可以通過多媒體設備豐富考試環節。如引入圖片或視頻考試系統,在學生輸入姓名后進入考試狀態,系統自行計時,每道題出現不同的場景或圖像,考生根據給出的線索進行判斷,選擇或回答提出的問題,對于題中的現象進行分析以及提出解決對策,考生自行選擇交卷或考試時間結束系統自動交卷,由系統評定最終的分數。也可以要求學生獨立完成相關的案例分析工作,并采用視頻、圖像等相關媒體文件的錄制進行講解等。
3.自我展示與團隊互動,培養學生自主思考能力。
高校學生即將步入社會,更需要進行獨立性的培養,包括獨立思考能力、獨立解決問題的能力等,而作為教師和學生非常集中的高校課堂,可以給學生的獨立性提供良好的展示平臺。通過學習,將自己的理解展現給老師和其他同學,將自己的收獲與大家分享;通過討論,與其他同學交換意見,向其他人學習,發現自己的不足并加以改進,是促進學生個性與能力完善的途徑,也是培養學生形成團隊協作能力的基礎。在進行法律基礎學習的過程中,可以將學生分成小組,作為一個整體共同學習。如在進行案例分析中,在課下布置研究內容,學生以小組為單位,在課前進行討論并達成一致,在課堂上向教師與其他同學展示自己的研究成果,可以確保每個學生都能參與到這次的學習體驗中,并通過與他人的互動提升溝通能力、合作能力、組織協調能力等,在團隊整體進步的基礎上,學生個人的進步會更多。
四、多措并舉,保障教學改革措施順利實施
1.強化法律教學意識,有效開展教學相關活動。
高校學生在進入社會之前,需要充分認識到法律的意義。首先,在課程開始前組織學生參與相關法律學習宣傳活動,如聘請本專業的企業人士或已經邁入社會的畢業生,對于法律的重要性以及在本專業內的應用情況作出簡要介紹,讓學生理解法律與專業、法律與工作、法律與社會的結合情況,為學習意向的形成打下基礎。其次,在課程體系設立之初,在學生中展開問卷調研,掌握學生對于學習內容、課程開展模式以及教學形式等項目的偏好,并對學生已有的法律常識等情況進行了解,作為日后開展課堂教學或進行教學改革的依據。最后,將調研結果進行深入分析,全面了解學生對于法律基礎課程的學習需求,并以此需求為導向,進行課堂教學內容與形式的安排。法律知識的學習可以以課堂的討論為階段性總結,即在課下時間的學習成果,通過課堂的交流予以確認、保留或替換,大部分學習是在課堂之外的時間完成的。培養課堂之外的自主學習能力,并形成良好的學習習慣,也是在法律教學過程中需要注意的問題。在自主學習之外,學校可以聘請法律專家定期進行法律知識培訓,學生可以自愿參加,形成以法律專家為核心的法律學習興趣小組,集聚對法律感興趣的學生,并定期組織相關的學習。
2.重視教師隊伍建設,提升教師法律素質。
法律課堂教學改革,需要全面提升法律教師的素質作為前提。首先,需要對教師進行法律知識與法律素質的培訓,又分為兩個方面:一方面,需要加強整體法律知識掌握的深度與廣度。法律教學的目的不僅是對教材內容的理解,更重要的是對法律興趣的培養和法律思維的運用,只有具備較高法律素養的教師才能對學習的內容有更深刻的見解,并準確傳達給學生,才能對學生提出的疑問給予完善的解答,強化學生的認同感。另一方面,對于各專業學生的不同需求,要以該專業的角度有側重地進行法律內容的講授,對于學生的專業領域也要有所涉及與了解,必要時可與專業教師配合進行課程設置。其次,需要加強教師對課程的研發能力,以及教學內容的把握能力。由于教師在課堂教學中與學生直接進行交流,對于其法律知識掌握情況以及學習需求是否得到滿足有著最為直接與客觀的了解,并根據教學效果,進行課堂教學體系的開發,可以聘請相關專家作為輔助,但是要以法律教師為主進行法律基礎課程的研發與內容的設定。最后,加強對法律基礎教師的考核工作。將課程研發能力納入考核指標中,并提高教學效果的權重。需要注意的是,在校方統一安排法律基礎教師的培訓工作后,要重視對培訓效果的考核與評估,并將該評估結果計入最終的考核結果中,與教師的薪酬績效相關聯。
3.設立教學效果評估機構,對教學效果進行跟蹤反饋。
在高校內部設立教學效果評估機構,由校長直接領導,成員包括教學主任、各專業教學負責人等,對包括法律基礎在內的教學效果進行定期評估與審核。評估的數據來源于三個方面:一是期末考試情況以及平時的測驗情況,最重要的是掌握學生對于知識的理解與運用的情況。二是進行課堂教學的抽查與驗收,即不定期地進行聽課或走訪等,了解學生及教師在課堂中的狀態與表現。三是在課程開展的過程中,不定期地開展問卷調研,針對學生對于課程開展情況以及課堂內容與形式的接受程度、滿意程度及學習需求滿足程度等進行評估。通過三個方面的教學效果評估,評估機構將數據分析后的評估結果進行公示,對于評估效果較好的情況要充分給予肯定,對于評估不合格的情況要督促或幫助進行教學方法與形式的改進,完善教學過程。
4.構建法律實踐體系,提高教學效果。
關鍵字:應急打撈;應急原則;打撈費用
一、 沉船沉物應急打撈清除的概述
根據沉船沉物對航行安全和海洋環境構成的危害的程度不同,沉船沉物的強制打撈包括行政相對人必須在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打撈清除和主管機關在緊急情況下直接采取的打撈清除措施。前者為主管機關通過行政命令對船舶所有人設定沉船沉物的打撈清除義務,要求行政相對人在主管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履行打撈清除義務,如果行政相對拒絕履行或在規定的時間內沒履行這樣的義務,主管機關將采取行政強制執行;后著,則是在緊急的情況下,海事行政主管機關直接由其自身或者委托有關的打撈機構對沉船沉物的打撈清除措施。①
《海上交通安全法》40條規定:"對影響安全航行、航道整治以及有潛在爆炸危險的沉沒物、漂流物,其所有人、經營人應當在主管機關限定的時間內打撈清除。否則,主管機關有權采取措施強制打撈清除,其全部費用由沉物、漂流物之所有人、經營人承擔。"《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36條也作出了類似《海上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從以上兩個的規定可以看出,我國的國內立法中對沉船沉物的打撈有兩種,即限期打撈和強制打撈。限期打撈是主管機關規定責任人在限定的時間內打撈清除影響安全航行、航道整治以及其他危險的沉船沉物。強制打撈是責任人未能在限定的期限內進行打撈清除,主管機關采取措施進行作業。一般而言,主管機關即海事局委托打撈公司進行打撈,在行政法上視為代履,產生的費用一般有責任人承擔。強制打撈是以限期打撈為前提的。但是,如果沉船沉物嚴重影響海上公共安全,需要立即進行打撈,限期打撈勢必不能立即清除,此時強制打撈也無法進行。
二、沉船沉物打撈清除的依據
行政法具有三個原則,即行政合法性原則、行政合理性原則和行政應急性原則。以下來探討下沉船沉物應急打撈的理論基礎和實踐需求。
(一)沉船沉物應急打撈的理論基礎
行政應急性原則在上世紀80年代末被一些學者明確提出,但從上世紀90年代中后期以來,行政應急性原則一直處于被遺忘的角落,2003年的"非典"危機又讓人們重新討論起這個話題。關于行政應急性原則,就筆者的閱讀范圍看,最早論及此原則的是龔祥瑞先生《行政應變性原則》一文,至少應變性包含了應急性。②
行政應急性原則是現代行政法治原則的重要內容,指在某些特殊的緊急情況下,出于國家安全、社會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機關可以采取沒有法律依據的或與法律相抵觸的措施。應急性原則是合法性原則的例外,但是應急性原則并非排斥任何的法律控制。從廣義上講,行政應急性原則是合法性原則、合理性原則中的非常原則。如果沉船沉物現實的危險狀態不允許海事行政機構作出強制打來清除決定后實施,可以采取應急(及時)的沉船沉物強制打撈清除措施。
(二)沉船沉物應急打撈的實踐價值
上海打撈局黃浦江搶撈"銀鋤"輪事件,是我國應急打撈的成功例子。在諸多水域的沉船沉物在嚴重影響航道安全、人命、環境等,行政主管機關就應當采取應急打撈清除措施,解除障礙和危險。
三、應急打撈清除的義務主體
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應急打撈實則是一種緊急的強制打撈,即體現時間的緊迫性。筆者認為沉船沉物應急打撈清除的責任主體與其強制打撈相比,還包括海事行政主管機關。在各國立法中,對沉船沉物打撈清除責任主體普遍確定為船舶所有人或經營人;《殘骸清除公約》確定船舶所有人是殘骸清除的責任主體,其引入了"登記所有人"和"船舶經營人"的概念。
(一)船舶所有人
由于各國政治、經濟、文化上的差異和不同的國際公約對船舶所有人的定義不完全相同,對船舶所有人的概念作出不同解釋的情況時有發生。③本文采用1992CLC的定義:"船舶所有人"是指登記為船舶所有人的人,如果沒有這種登記,則是指擁有該船的人;但如船舶為國家所有,而由在該國登記為船舶經營人的公司所經營,船舶所有人是指這種公司。
(二)船舶經營人
船舶經營人是一個非常不清晰的概念,國際上沒有統一的定論。本文采用我國一位學者的觀點:船舶經營人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上,船舶經營人是指本身不擁有船舶,但接受船舶所有人或者光船出租人的委托,為他人經營船舶的人;廣義上的船舶經營人是之任何經營船舶的人,從而包括三種人,即,經營自有船舶的船舶所有人,光船租賃并加以經營的人,以及接受船舶所有人或者光船出租人的委托而為他人經營船舶的人;廣義上的船舶經營人是國內外航運法規制的主要主體。④
(三)海事行政主管部門
沉船沉物應急打撈清除的海事行政主管部門包括海事局、打撈機關等,在海事行政主管機關與打撈清除義務主體之間,首先體現一種行政法律關系,海事行政主管部門是為了公共安全履行職責而采取的措施,最終是由責任人承擔,其行為可以看成是代沉船沉物應急打撈的義務主體履行,也符合《行政法》上的代為履行。
四、應急打撈清除的費用
《殘骸清除公約》采用的是嚴格責任原則,即不論船舶所有人對海上事故是否有過失,除法定的免責事由外,均應承擔打撈清除費用。針對即時性強制打撈清除的情況,如前所述,在強制執行中產生的打撈清除費用在性質上屬于代履行費用。鑒于我國對應急打撈沒有明確的制度,對于應急打撈清除的費用也不能明確歸屬,給實踐中帶來了一定的混亂,影響了沉船沉物的應急打撈工作進行。
1、從拍賣打撈清除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雖然沉船為原船舶所有人的財產,但在海事行政主管部門采取應急打撈后不及時履行支付義務時,海事行政主管部門自然有權依法拍賣所打撈起來的沉船,并從拍賣價款中受償打撈清除的費用。沉物在貨物所有人不主張貨物所有權時不承擔打撈清除費用,但在其主張沉物所有權時,應當基于無因管理之債分攤打撈清除的費用。
2、強制保險制度
借鑒1969年CLC中有關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強制保險制度的規定其優點有:其直訴制度能夠及時保證應急費用能夠得到補償,可以促使船舶所有人防損。但其存在許多局限性:這種制度需要國際上的普遍接受,其必然會遭到航運公會的反對,未能得到大多數國家的認同;只解決事后補償問題,無法解決資金事前墊付將加重主管機關的負擔。
3、應急打撈清除基金制度
通過一定的途徑,募集一定數額的基金款項,建立支付相應海事應急行動費用的基金,在通過必要的法律手段仍然不能從責任人處追償到海事應急行動費用時,由基金支付。一個國家可以實施,基本不受國際立法的影響;可以通過有關主管機關在征收船舶港務費的同時征收,或者加在港務費中征收,不會加重有關主管機關的負擔;主管機關在當事船舶未繳清全部費用時可以依法留置該船舶。其也存在重要的問題,如無法解決過境船舶的應急打撈費用,基金補償或賠償存在最高額可能使其費用無法的到全額補償。
五、總結
沉船沉物應急打撈無論是理論上還是實踐中都有其存在的必要性。雖然在我國海事航運中沒有確立這個制度,從上面的介紹可得出:沉船沉物應急打撈制度一旦確立,則會對打撈工作產生深遠的影響,在一定程度上勢必會促進航運業的發展。
本文探討應急打撈費用建立基金制度和保險制度,是分別參照油污責任事故制度和相關保險制度得出的結論,僅在理論上考慮,實踐中有待考證。
注釋:
①司玉琢,李志文:《中國海商法基本理論專題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版第515頁。
②龔祥瑞《行政應變性原則》,《法學雜志》1987年第6期,第36 頁。
關鍵詞 《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 三觀 價值取向
文章編號 1008-5807(2011)03-149-01
一、探討的緣由
就一般而言,“價值”表達的是主體與客體之間的一種相關性,是客體所具有的屬性及其對主體而言的意義.教育的價值是建立在教育的本質特性基礎之上的,是教育對于主體的存在和發展而言所具有的意義。追求價值是教育教學活動重要的驅動力,而且教育教學還是一種創造價值的實踐活動,這不僅意味著教育教學的內容本身是具有價值的,還意味著我們對教育教學活動存在一種價值期待,希望能藉此實現我們在某一方面的需要、利益和追求。
因此,如果沒有動態的價值追求和價值實現,沒有存在于這一過程中的價值取向,整個價值系統就會成為沒有生命的東西,課程的真正價值也就無法實現。而很多老師沒有重視這一點.
二、教學實踐中形成“基礎”價值取向的依據
思政課的根本任務是要把理論教育和人才培養結合起來,通過科學的理論武裝來促進大學生的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青年大學生是社會發展的新生力量,他們的理論認識、思想觀念和行為選擇并不是憑空出現的,而是有著十分豐富的理論和實踐根源。因此,培養怎樣的人才,培養這些人才具有怎樣的素質品質,是我國社會主義高等教育的基本要求,新課程教學中價值取向的形成必須充分體現這一基本目標,并由此出發形成一條貫穿教學過程始終的線索。新課程在展示其全新的結構體系和內容安排的同時,也對教育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基礎”課程教學中價值取向的基本內容
(一)政治性與科學性相統一的價值取向
教學的至高宗旨是以此為方向引領學生的思想、觀念,并進而引導其行為。這一方向既要落實在思想修養和道德修養的教學中,也要體現在法律修養的教學中,要在教學中避免具體地、逐個地講解法律條文。可以說,政治性與科學性共同構成了“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的“課程生態”,政治性是其根本方向,科學性則是其生命之源,新課程在教學中必須形成政治性與科學性相統一的價值取向。
(二)社會性與個體性相統一的價值取向
要做到社會性與個體性的統一,必須把思想、道德、法律領域社會性的要求轉化為青年學生的內在需要,事實上,在這些領域的社會性要求中包含著許多對于人的主體地位、人的全面發展、人的社會性生存等方面內容的關注。因此,我們的理論教育一定要緊扣學生的現實生活,要了解學生的需要和追求,分析學生的需要和追求,只有深入學生的生活實踐和思想實際才能使學生在思想上產生共鳴,從而喚起并引導學生的需要和追求,只有把規范領域社會性的要求放到社會實踐的情境中去體驗,才能形成學生在實踐中遵循規范的心理基礎,并成為個體行為的重要動力。
(三)思想、道德與法律教育“一體化”的價值取向
“新教材從社會秩序結構的角度,把這個法哲學、社會哲學中的問題以全新的面目展示在我們面前,把思想、道德、法律放到社會規范的層面上讓我們重新認識:思想、道德與法律都以社會為其發生的基礎,它們在內容上相互影響、相互吸收,在實施中相互作用、相互支撐,在功能上相互補充、相輔相成,共同立足于社會、歷史經驗和現實的基礎之上,共同構成影響社會秩序的要素;它們所要達到的最終目標是一致的,即通過綜合提高人們的思想、道德和法律素質,來形成我國社會發展所需要的特定的社會秩序。可以說,教育“一體化”的價值取向,是取得教學實效的重要途徑。
四、以改進教學方法、增強教學實效來促進課程可持續發展的價值取向
筆者以為,在教學實踐上嘗試以下方法,將有益于促進新課程的可持續發展。
對于不同專業的學生,教師在授課過程中應該區分不同的授課對象因材施教,即使使用的教材相同,也應把握好不同的側重點。而在教學實際中,教師往往忽視了這一點,相同的教案輪流適用于不同專業的學生,忽視了不同專業學生知識結構的差異性。這樣教師就沒有做到將學生最需要的知識傳授給他們,收不到好的教學效果。
經濟法課程涉及的法律、法規眾多,在教學中不可能將全部的條文一一介紹清楚,因此教師必須針對不同專業學生的特點,有選擇、有重點的加以介紹。對于會計專業的學生應重點介紹各類市場主體、宏觀調控方面的法律;對于市場營銷專業的學生應重點介紹合同法等市場運行方面的法律、法規。這就要求教師在教學中不斷的探索,不斷的改革教學方法,對每一章節的內容都要進行精心的設計與安排,以提高教學質量。
二、相關課程的安排要合理
經濟法的教學內容離不開一定的法律基礎知識,而目前中職學校所開設的《法律基礎》這一公共基礎課,一般在一年級下學期開設,而經濟法課程作為專業基礎課卻一般在三年級開設,時間間隔一年以上,這無形中破壞了這兩門課程的繼承性,使學生在學習過程中感到前后照應不上。
《法律基礎》的開設對日后學生學習和理解經濟法課程有很大的幫助,但這兩門課程應該有一個很好的銜接。經濟法課程應開在《法律基礎》課后,但間隔時間不宜太長。要同統計原理、會計原理等課程同步開設,以經濟類專業的必修專業課為后續。此外對不同專業和不同的教學對象應開設不同學時數的經濟法課程。
三、教材的選取要考慮到“先進性”和“適用性”
能否使用優秀教材直接影響教學質量,“先進性”和“適用性”是教材選用的基本原則。“先進性”是指教材內容要具有時代特色,能反映本學科國內外科學研究和教學研究的新知識、新成果,正確闡述本學科的科學理論知識,反映其相互聯系及發展規律,既要有突出的學術特色,又具有鮮明的時代特點。“適用性”指選用的教材要符合本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及課程教學的要求,取材合適,深度適宜,份量恰當,符合認知規律,富有啟發性,適應素質教育的需要,有利于激發學生學習興趣,有利于學生知識、能力和素質的培養。目前市場上經濟法的版本眾多,有為法學專業適用的經濟法,有適用財經類專業的經濟法等,各種版本良莠不齊。因此,在選取教材時要考慮到專業學生的特點,謹慎選擇。
四、采用案例教學等靈活的教學方法
由于中職學校會計、營銷等專業的學生沒有接受過法學的系統教育,對于高度概括、原則和抽象的法律規范往往不易理解和掌握,如果單靠教師一味的說教來講解,學生會感覺十分枯燥,無法調動他們學習的積極性。但結合適量的案例會使教學內容豐富且生動。案例教學是將案例討論運用到課堂教學過程中,通過剖析典型案例,增強學生感性認識,加深對所學法律條文的理解掌握,培養學生理論聯系實際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案例教學是經濟法教學的一大特色。案例多是為了適應教學目標的需要,圍繞一個或幾個問題,從周圍的實際生活或者書刊報道中選取,在講授完理論部分后,結合所講內容,可以采用留思考題或課堂討論的方式進行案例分析,最后由老師進行總結講評,由學生撰寫案例分析報告。案例教學將教學方式由單向轉變為雙向,活躍了課堂氣氛,充分調動了學生思考問題的積極性和學習的主動性,對于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培養跨世紀的合格人才具有深遠意義。
另一方面,我們還應該積極探索其他新的教學方法,比如組織模擬法庭,通過控辯雙方的辯論,鍛煉學生對法律條文的實際運用能力,提高教學水平。
五、運用現代化教學手段,提高教學質量
運用現代化教學手段,以多媒體教室為載體,變黑板教學為電子課件教學,可以實現現代教育技術與現代化教育設施有機結合,在教師的主導作用下,使課堂教學變得生動形象、易于接受。經濟法教材中幾乎每一章都有幾個案例需要分析,案例文字較多,在黑板上書寫浪費大量時間,而采用電子課件教學可節省黑板上寫板書的時間,有利于開展案例教學。此外,法律知識日新月異,發展較快,電子課件可以充分利用網絡資源,保證教學內容的先進性,加大課堂上傳授的知識量和信息量,增長學生的知識,開拓學生的視野。
六、對學生學習成績的考核應采用多種方式
經濟法課程在許多中職學校屬于考查課,一些教師認為考查課就可以馬馬虎虎,寫篇論文或留些作業題就可以結課。其實不然,考核也是一種培養學生個人能力的途徑。例如:閉卷考試可以加強學生對所學知識的記憶,寫論文可以多查資料,擴大知識面。
為了督促學生學好經濟法課程,目前的考核方法有待合理化。教師應該綜合運用多種考核方式,以促進學生各方面能力的培養。在平時的教學過程中應結合各章節的內容給學生布置思考題或作業題,組織學生針對一些熱點問題開展討論,并圍繞討論題讓學生寫出專題論文,依據學生的作業和論文評定平時成績。這樣做可以調動學生查閱資料和思考問題的積極性,增強對經濟法的掌握和應用,給學生更多自由發揮的思考空間。學期末的考核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以選擇題、判斷題、案例分析為主,用于檢測學生對基礎知識的掌握情況,促使學生對基礎知識的掌握和記憶,為日后的專業課學習奠定基礎。
論文摘要:筆者結合自己多年來在中職學校經濟法課程教學經驗,針對目前中職學校經濟法課程教學中存在的問題,論述了經濟法作為中職學校會計、營銷等專業的基礎課,只有在教學內容、教學計劃的安排、教材選用、教學方法和考核制度等方面加以改進才能提高教學質量,實現培養目標。
參考文獻:
[關鍵詞] 職校 法制教育 現狀 策略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法制社會的建設,必然要求職校培養的人才在具備較強專業技能的同時,也具備一定的法律素質,以滿足社會對高素質、應用型人才的需要。筆者針對當前職校法制教育現狀提出了加強職校法制教育的有效策略。
一、職校法制教育現狀
1.職校法制教育存在盲點
當前,職業學校雖然都開設了《法律基礎知識》課,但大多數學生只重視專業課的學習。忽視紀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學生普遍認為《法律基礎知識》課就是政治課,根本不想聽,甚至很反感。《法律基礎知識》課涉及面廣,缺乏系統性,教師對各部法的教學無法面面俱到,停留在照本宣科階段,很難幫助學生解決實際問題,再加上職校學生缺乏學習法律的自覺性,掌握的法律知識不夠,學生的法律意識淡薄,甚至有一些模糊乃至錯誤的思想認識,所以導致學生普遍把法律基礎課的學習視作被迫接受的任務,只為了完成學分而學習。
2.職校“重專輕法”的現象突出
職校由于面對市場經濟環境下的競爭,在課程設置和平時的教育教學活動中更多的是關注對學生專業技能培養,甚至部分學校提出“文化基礎課要為專業課服務、讓路”的口號。由于時間、學制等方面的限制,在過于強調“專業課”的同時,便忽略了文化基礎的全面提高。很多學校限制了文化課基礎課的課時甚至在某些專業取消了作為德育必修課的《法律基礎知識》課。職校法律基礎課形同虛設,無法起到法制教育主陣地作用。學校對學生的法制教育僅僅停留于做幾場法制講座、看看法制圖片而已,法制教育流于形式。
二、加強職校法制教育的有效策略
1.加強思想政治教育,樹立正確價值觀
職校應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價值觀、人生觀和世界觀。當今社會,青年學生面對著各種思想的沖擊和物欲的誘惑,如缺少正確的思想政治教育,就極易迷失方向,容易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因此,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形勢下,職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不能消弱,只能加強。首先從組織體系上,要建立健全思想政治教育網絡,黨政、工、團齊抓共管,協調行動的立體教育網絡。其次,是建立切實有效的政治思想工作制度,從愛國主義教育入手,加強人生觀教育、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教育,幫助學生樹立正確價值觀,自覺抵制社會上消極因素的不良影響。
2.加大法律基礎課教育力度,注重法制教育實效性
職校學生處于生理和心理逐漸成熟的階段。他們辨別是非的能力、自我控制能力都還有待加強,還存在著喜歡表現自己和容易沖動的特點,容易受社會不良因素的影響而誤入歧途。因此應加大法律基礎課教育的力度,使法律課的教學當成對學生法制教育的主陣地。法律課教師也應通過學習提高法律專業知識水平,教學中注重對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針對職校學生常面臨的情況,將法條法義與具體案例相結合,注重法制教育的實效性。教師應針對學生法律意識淡薄的狀況,糾正他們錯誤的認識,提高法律意識。例如,有些受外界不良影響的學生認為敲詐同學、私拆他人信件等行為只不過是過激玩笑,不違法;打架斗毆是個性的體現,頂多賠個醫藥費,不算違法等行為。根據調查,中職生的違法行為多數是由上網、盜竊、曠課、離家出走等不良行為逐漸滋生、發展的。這要求教師授課時要利用學生生活中常遇到的、耳熟能詳的涉法問題和案例提出問題,一方面可以提高學生掌握法律基礎知識的程度,另一方面也使學生自己意識到自身法律知識的欠缺以及認識學習這門課的必要性,從而激發學生的求知欲,調動學生的學法興趣。
參考文獻:
ACCA是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TheAssociationofCharteredCertifiedAccountants)的簡稱,是世界上最大的會計師團體之一。
高校會計專業(ACCA方向)是我國高等教育與國際會計職業教育相互融合的新型專業。公司法與商法(F4,CorporateandBusinessLaw)課程是國際注冊會計師考試新大綱基礎技能部分(FundamentalsSkillsModule)的考試科目。
該課程要求學生熟練掌握英國的公司法、侵權法、合同法、雇傭法等法律知識,并能結合案例進行法律分析。非法學專業的中國學生缺乏英美法律基礎知識和法律英語應用能力,教師應在幫助學生構建英國法的基本理論體系的同時,針對該本論文由整理提供門課程的特殊性,不斷改進和完善課程的教學。
一、公司法與商法課程特點分析
(一)會計專業法律課程的必要性市場經濟實質上就是法制經濟。現代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使得企業會計信息的作用日益重要。
作為市場主體典型代表的企業要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穩步發展,無法回避各種法律法規的制約。因此,實務中很多問題已不再是純粹的會計問題,而是與法律緊密相關的問題。為適應會計職業的這種市場需求的變化,普通高校會計專業的教育目標是培養能夠擔負多樣化與復雜性的會計工作,而非傳統意義上的單一會計實務工作的復合型人才。我國傳統會計教本論文由整理提供育中雖然也包括法律基礎、經濟法等法律課程,但大多僅作為普通的基礎課程選擇開設,類似于普法教育。在實際教學中,不管是教師還是學生都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
國際會計教育包括我國普通高校開設的會計專業(ACCA方向),重視通才教育,主要以培養熟悉國內外與財務、會計、審計相關的法律、法規、準則;具有較強的獲取信息、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的國際化復合型、應用型人才為根本目標。課程設計更突出學生綜合能力的培養,尤其重視法律課程的設置。筆者在澳大利亞留學期間發現,澳大利亞各高校都要求會計專業本科學生必須學習包括商法、稅法、公司法等至少三門核心法律課程。美國等國家會計教育也將企業法等法律課程作為會計專業的核心必修課程,充分體現了法律知識在會計人才培養中的地位。
(二)兩大法系法學教學的差異性當今世界范圍內主要有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兩大法系。與之相對應,高等法學教育也主要分為以案例分析為主要形式的英美式教學方法和以講授法律理論為主要形式的大陸式教學方法兩大類[1]。
在英美法系國家中,由于判例占有核心的地位,成文法相對處于輔助地位。判例通常被匯編成冊并寫入教材,作為教學的主要內容。對判例的分本論文由整理提供析討論,不僅可以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而且有利于培養其分析問題的技能和語言表達的能力,熟悉分析案例的方法,能夠將書本知識同工作實務結合起來,加深對理論的理解。大陸式教學方法以集中講授法典以及假設性案例為主,教師的講授和學生的閱讀范圍都圍繞法學教材。這種方法較適合基礎法律理論的系統學習,有利于學生對于抽象的法律原理的理解和法律意識的培養。隨著教學實踐的發展,單一的講授教學法逐漸暴露出其僵化、脫離實際等固有的一些詬病,普遍受到人們的質疑。因而,采用大陸式教學方法必須注意避免簡單地對學生“填鴨式”的灌輸和照本宣科,在授課時多形式、多角度對學生進行引導和啟發[2]。
公司法與商法課程教學存在的主要困難(一)教學輔助資料匱乏公司法與商法課程要使用原版全英文教材。但在教學過程中,僅采用一本教材,很難讓中國學生完全理解并掌握英美法律知識,必須借助輔助資料來補充相關背景知識。
在目前的教學實踐中,能夠供本選擇的輔助閱讀資料主要有兩大類,一類是法學專業的英美法教材或外國法制史教材;另一類是法律英語專業教材。作為會計專業法律課程的輔助資料,這些教材都存在著一些不足。第一,過于專業的法學教材側重于介紹英美法發展的歷史沿革和背景知識,對于會計專業的學生不僅起不到幫助理解的作用,反而加大了學習的難度和負擔。
第二,大多數的法律英語教材偏重于講授法律語言和語法結構,而弱化法律體系本身,缺乏知識的系統性,在閱讀上也有相當難度。
第三,ACCAF4課程主要涉及英國法律制度,但市面上的英美法教材則以美國法律制度為主。英國和美國雖然同屬于英美法系國家,但在很多方面都存在著不小的差異。教學輔助資料的匱乏,給教師的授課和學生的學習帶來了不少困難。
(二)法律英語應用能力欠缺會計專業(ACCA方向)公司法與商法的教學既非專業的英語語言教學,也不是單純的法學教學,而是法律、本論文由整理提供英語與會計職業的融合體,教學中主要強調法律知識及基礎技能的掌握。法律英語作為承載法律思想和法律意識的工具,具有高度精確性和嚴密科學性的特點,與普通英語相比無論在詞匯還是在語法方面都存在著一定的差異,較難掌握。而且,F4課程與ACCA考試科目中其他以計算為主的科目相比,屬于純文字科目,對學生英語的應用能力尤其是寫作能力有較高的要求,英語與法律專業知識的相互交融,要求學生在記憶的基礎上更注重理解。對于缺乏英語語言環境的中國學生而言,平常使用英語的幾率本來就低,讓學生理解常用的英語詞匯都已經非常困難,更何況是英美法領域使用的專門性術語。
(三)教學師資力量有待擴充普通高校會計專業(ACCA方向)法律雙語教學的特點要求其專業教師應具有復合背景,既是合格的英美法律專業教師,又具有良好的英語基礎。但我國高校中ACCA教育尚處于起步階段。從教師狀況來看,現有的專業教師大多數沒有接受過專門的培訓,能夠完全勝任法律雙語教學要求的教師數量很少[3]。所以,學校應重視ACCA法律課程的教學,有意識地培養本校ACCA專職教師隊伍。為教師的繼續深造創造機會,并提供必要的教學設施和條件以獲取課程發展的前沿信息,鼓勵教師參與校內外各種培訓和學術活動,逐步提高教師的專業素養和授課質量。
二、完善高校公司法與商法課程的對策分析
(一)重視先修課,積累英美法基礎知識在高校ACCA教學計劃中,通常為《公司法與商法》課程設置了先修課程,如《英美法基礎》或《英美法概論》。
針對ACCA多數學生沒有任何關本論文由整理提供于英美法律基礎知識的現狀,先修課的目的在于簡要介紹英美法律制度,了解英美法系特點、基本架構、法院制度,并結合判例法特征,對英美民商法律制度有一個綜合性的了解。同時為適應全英文考試的需要,幫助學生熟悉和掌握基本的法律英語術語,提高研讀英美法律資料的能力。在教學內容的安排上可以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語言方面,重點講解英美法當中會經常使用的法律術語;另一部分是內容方面,以考試大綱為基礎,準確劃定需要掌握的英美法律知識及教學深淺難易程度,為后期的公司法與商法課程的學習打下堅實基礎,保證學習的效果。超級秘書網
(二)擴展閱讀,培養自我學習能力需要明確的是,ACCA課程原版英文教材并不包含所有必要的知識,因而除教材外,還需要本論文由整理提供擴展閱讀,接觸一些課外讀物。沒有相應的課外閱讀作為補充,便很難理解教材和考試題目中出現的一些內容;而能夠有效的閱讀課外書籍的同學,知識面和思維的靈活性都會比較好。閱讀的范圍以ACCA課程為核心,其目的主要在于擴大知識面,有大致的概念和印象即可,并不需要深入細致的掌握。閱讀時要勤于思考、注意積累,培養和提高自我學習的能力。
(三)圍繞大綱,創新教學方法英美法學語言比較生澀,在教學中應創新教學方法,使學生能主動參與教學過程。
教師一方面可用判例來幫助學生理解法學理論。另一方面,圍繞考試大綱中重點、難點的提問、討論,可以鍛煉學生對英美法律的運用能力,既能有效地保證教學的效果,對學生今后從事會計職業也大有益處。但案例教學法同樣也存在著一定的缺陷,雖然使學生的邏輯推理能力有了較大的提高,但卻難以使學生在短期內獲得系統和完整的法本論文由整理提供律知識。同時,這種雙向的討論式教學,在中國僅適用于少部分思維較為活躍的學生。如果教師對案例教學法運用不當,或者缺少課前預習和課后復習的環節,也仍然難以取得預期的教學效果[4]。
考慮到目前的實際情況,筆者認為采用原版英文教材為主,輔以中文參考資料;教師在授課中采用英語與漢語交錯,以英語講授為主的英漢混合型雙語教學模式對高校ACCA法律課程比較可行,而要達到全英文教學的模式在短期內還有較大困難。需要指出的是,在教學過程中,教師應鼓勵學生用英文思考法律概念,分析律問題,并注意通俗易懂地講解考試大綱中要求的基本原理。通過比較的方法,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克服畏難情緒。
(四)研習考題,強化實戰能力ACCA考試課程的教學與高校普通課程的教學有著較大區別,除了課程本身的學習之外,最終目標還是學生通過全球統考。ACCA考試注重對學生思考方式與技能的考查,命題的特點是題目的靈活性和實務性。因而本論文由整理提供對教師提出了雙重的要求,一是要使學生具備會計專業本科學生的綜合素質,二是要幫助其通過ACCA考試。應試教育的鮮明特點,要求教師在教學過程中不僅要講授知識,更要注重對歷年相關考試題目的研習,不斷強化學生的法律寫作和法律思維的能力,將抽象的法律概念和法理與具體案例結合,解決法律爭議的問題,提高實戰能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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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楊海坤,趙富強1英美法與中國的法學教育[J]1蘇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