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期刊網 精選范文 知識產權侵權范文

知識產權侵權精選(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知識產權侵權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第1篇:知識產權侵權范文

2010年10月,國務院決定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結束時間由2011年3月底調整為2011年6月底。

司法機關對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打擊力度可謂空前。在4月18日于廣州舉行的第109屆廣交會中日展會知識產權研討會上,商務部條約法律司副司長楊國華透露,去年10月26日,國務院成立了以保護著作權、商標權以及專利權和植物新品種權等為重點的全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以查處案件帶動專項行動,提高了公眾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

從去年10月開始的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已經取得突出成果。截至今年3月,全國各級公安機關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0330人,打掉生產窩點3408個,摧毀批發銷售犯罪團伙1323個。有效遏制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凈化了市場環境。 同時,全國各級檢察機關共批捕案件1636起,審查案件1351起,批準逮捕2680人。

《中國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2010年)》顯示,2010年,全國法院新收一審知識產權刑事案件3992件,同比上升9.58%。共審結涉及知識產權侵權的一審刑事案件3942件,同比上升7.7%;判決發生法律效力6001人,其中有罪判決6000人。

白皮書指出,在審結的案件中,以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判決的案件1254件,生效判決人數1966人,同比分別上升24.53%和22.49%;以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涉及侵犯知識產權)判處案件609件,生效判決人數926人;以非法經營罪(涉及侵犯知識產權)判處的案件2054件,生效判決人數3068人。在以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判決的案件中,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決的案件585件,生效判決人數1028人;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決的案件345件,生效判決人數459人。

2011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下發《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對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辦理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中遇到的疑難問題作出了明確的規定。諸如行政執法部門收集、調取證據的效力問題、尚未附著或者尚未全部附著假冒注冊商標標識的侵權產品價值是否計入非法經營數額的問題、“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的認定問題、犯罪金額的處理問題等十六個影響知識產權案件偵查、、審判工作的重大疑難問題均得以解決,從而掃除了法律障礙,為更有力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提供了又一法律武器。

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又及時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的通知》。《通知》強調,各級人民法院要在依法適用主刑的同時,加大罰金刑的適用與執行力度,并注意通過采取追繳違法所得、收繳犯罪工具、銷毀侵權產品等措施,從經濟上剝奪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能力和條件。同時,加強同公安、檢察以及知識產權相關主管部門的溝通協調,切實形成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犯罪活動的合力。

《通知》還要求各級人民法院通過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及時總結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刑事審判經驗,深入研究審判工作中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提出行之有效的解決方案,將比較成熟的措施制度化、常態化,從而提高審判質量和審判效率。

網絡利益爭端凸顯新型糾紛待解

網絡技術的發展,方便了知識產權產品的傳播,創新了商業經營模式,也影響了相關行業原有利益的分配格局,近年來因此而引發的新類型知識產權糾紛和不正當競爭糾紛明顯增多。

搜索引擎搜出冒牌的“上海人才網”,于是上海人才網(集團)有限公司,將這家冒牌網站的開辦單位上海創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日前,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定創匯公司停止使用“上海人才網”名稱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并賠償經濟損失6.4萬元。

2005年1月,上海人才網(集團)有限公司創辦“上海人才網”網站。2007年4月,上海創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開辦了與 “上海人才網”網站名稱完全相同、內容基本相同的網站,并未經行政許可無證經營人力資源服務業務。上海人才網公司認為上海創匯公司假冒其網站開展同業經營,侵犯其企業名稱權,訴至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請求判令上海創匯公司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償損失11.4萬元。

創匯公司則辯稱,“上海人才網”是“上海”加“人才”加“網”的組合,是上海地區的與人才或者人才中介服務相關的網站,該名稱缺乏顯著特征,不具識別性,屬于通用名稱,故原告人才網公司不享有獨立、排他性的使用“上海人才網”名稱的權利。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基于上海人才網公司對“上海人才網”名稱長期經營、連續使用所產生的影響力,該名稱具備了區別上海人才網公司與其他企業、人才服務類網站的標識功能,具有顯著性、識別性,產生了有別于該通用詞匯的特定的第二含義,使得其從一個普通詞匯演化為具有指示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的特定標識,因此,其具備了知識產權的屬性,受到《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保護。據此,法院作出上述判決。判決后,上海創匯公司不服,提起上訴。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上海法院系統的統計顯示,與網絡有關的知識產權案件已經占到法院受理的知識產權案件的三成。業內人士分析,當前網絡侵權糾紛主要集中在視頻網站盜版、網絡文庫侵權和網絡制售假泛濫這三個方面。如何破解網絡侵權困局,正在考驗互聯網從業者和司法人員的智慧。

近日,土豆網和搜狐之間圍繞電視劇《杜拉拉升職記》的一場侵權官司在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塵埃落定,土豆網承諾停止播放該劇,搜狐則放棄其余訴請。

其實,這只是土豆網近年來遭遇的幾十余起官司中的普通一樁。不少視頻網站為了節省成本、吸引流量,不惜踩著法律的“紅線”播放侵權作品,導致網絡視頻版權糾紛一直“高溫不降”,“今天你告我,明天我告你”的現象頻頻發生。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的一份統計數據顯示,2010年注冊地為上海的數家知名視頻網站涉嫌侵犯信息網絡傳播權案達418件,其中以判決方式結案的案件,被告敗訴率達到92.8%。

新浪網視頻總監張國偉表示,目前視頻侵權現象主要集中在短視頻方面,具有普遍性、分散性等特點,往往案情復雜、審理周期長、判賠數額低,很難逐個取證、逐個維權,且多以所謂“避風港原則”進行規避,從而讓侵權行為的界定變得更為復雜。

一些網站通過自主保護版權的努力也缺乏執行力。騰訊視頻有關負責人介紹說,視頻網站為擴大影響力,鼓勵網友下載和分享視頻,但不能遮蓋網站話筒標、角標等標識,一旦出現不規范處理將保留證據交由法律部門處理。然而,這種操作對于規范的視頻網站能達到協商的目的,但如果對方不予理會,還是需要權威的、有執行力的方式來強制對方停止侵權,甚至索賠。

張國偉建議,就視頻網站自身而言,應加強自有版權保護,在技術層面做好防盜鏈等基礎工作,建立獨立的版權部門和法律部門應對侵權行為;同時,應通過人工排查和技術手段對視頻來源嚴把關,避免侵犯他人版權;此外,還應建立舉報體系,確保侵權視頻“零容忍”,一旦發現后及時清理刪除。

人民法院面對蜂擁而至的網絡侵權案件,也在積極行動尋找努力探求解決之策。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與中國互聯網協會18日在京簽署了“關于合作建立互聯網知識產權糾紛調解機制備忘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奚曉明在簽署儀式上強調,全國各級人民法院要凝聚多元合力,努力建立和完善以訴訟調解為主導、行業調解為支撐、司法審判為保障的知識產權多元糾紛解決機制,靈活、便捷、高效地解決互聯網知識產權糾紛,為互聯網事業繁榮、穩定、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庭長孔祥俊在4月19日于最高人民法院召開的新聞會上透露,最高法院今年將啟動網絡著作權保護司法解釋起草工作,涉及避風港規則的適用等關鍵問題。并將努力總結出一些規則、標準,避免爭議,促進各方面的發展。

對于網絡侵權案件的審理,孔祥俊表示,法院一方面要加強對著作權的保護,另一方面還要考慮到有利于網絡技術的發展,給網絡發展提供空間創新技術、創新方式,在新的領域更健康發展。與此同時,還要考慮到廣大互聯網用戶的利益等一系列問題。

“法律規定是比較明確相對完善的,只要構成侵權,就要承擔責任。但也不能妨礙互聯網健康發展,只要它提供服務的方式,符合法律規定的免責條件,能夠進入避風港,就有從事相關業務的自由?!笨紫榭娬{。

孔祥俊同時透露,去年最高法院對網絡環境下著作權保護問題進行了調研,并組織全國法院對這個問題進行了摸底,今年形成了初步調研報告。在這個基礎上將啟動網絡著作權保護司法解釋起草工作,涉及避風港規則適用等重要問題。

知識產權民事案件高增長涉外因素增加

4月21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會,介紹2010年中國知識產權發展狀況。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田力普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中國政府打擊侵犯知識產權有堅定決心,取得了顯著成效。

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鱷魚”商標案、上海世博會法國館“高架立體建筑物”發明專利案、本田汽車外觀設計專利無效案等2010年中國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十大案件。

這些舉措都表明,中國政府和司法機關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具有堅定的決心,并且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最高人民法院4月24日公布的2010年中國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十大案件中,上海世博會法國館“高架立體建筑物”發明專利案受到社會的廣泛關注。

原告王群以被告上海世博會法國館(以下簡稱法國館)、中國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建八局)建造的上海世博會法國館建筑物侵犯其“高架立體建筑物”發明專利權為由,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請求判令兩被告停止侵權行為、賠償損失、消除影響。

一審法院認為,法國館建筑物內的房間均設置在坡道的表面,而未延伸至坡道的四周空間,這與原告專利權利要求1中記載的技術特征之一“空間支架四周空間及表面設置有若干房屋單元”既不相同,也不等同。根據專利說明書的記載,本發明的有益效果即在于擴張單位建設用地面積上的建筑面積,改善居住的交流性和舒適度,而實現上述發明目的和效果的技術手段就是“將房屋布置在空間支架的四周空間”。而法國館建筑物恰恰僅在坡道表面設置有房間,該建造方式不足以實現原告在專利文件中所描述的拓展建筑空間的功能和效果。故兩被告建造、使用法國館建筑物的行為不構成對原告專利權的侵犯。遂判決駁回王群的訴訟請求。一審判決后,王群提起上訴。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認為一審法院有關侵權定性的認定正確,遂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介紹,這個案件是上海世博會期間涉世博的專利侵權案件,受到社會的廣泛關注。審理法院經現場勘驗法國館的被訴侵權技術特征,依法準確解釋專利權利要求,做出了法國館未構成專利侵權的判決。本案判決體現了人民法院依法平等保護當事人權益的司法原則,維護了上海世博會的正常運行秩序,獲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統計顯示,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全年共新收各類知識產權案件313件,比2009年增長5%。加上2009年舊存案件50件,2010全年共有各類在審案件363件。全年共審結各類知識產權案件317件。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庭長孔祥俊解釋了這些案件呈現出的特點:因法律規定較為原則,需要明確具體界限的疑難案件所占比重越來越大;裁判結果對當事人切身利益有重大影響的案件越來越多,其中涉及爭奪市場的專利、技術秘密和商標案件顯得尤為突出;專業技術事實認定困難的案件越來越多,其中涉及生物、化工、醫藥等高新技術領域的案件顯得尤為突出;關聯案件明顯增多,從管轄到實體,從侵權到確權,從追究刑事責任到請求民事賠償,從地方人民法院到最高人民法院,雙方當事人均窮盡各種程序的攻防手段以維護自身權益,反映出市場主體之間競爭的激烈,增加了知識產權案件審理和協調的工作難度;涉外案件的裁判規則越來越受到國際社會的關注等。

《中國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2010年)》白皮書顯示,人民法院所面對的知識產權民事案件大幅度增加,案件日趨復雜,審判難度越來越大。根據白皮書,2010年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共新收和審結知識產權民事一審案件42931件和41718件,比2009年增長40.18%和36.74%,新收一審案件訴訟標的總金額達到794801.33萬元。

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介紹,全國知識產權民事一審案件平均調解撤訴率達到66.76%,同比上升5.68個百分點?!叭嗣穹ㄔ簩徖淼暮芏啻祟惷袷掳讣?,不僅涉及錯綜復雜的具體法律適用問題,還涉及相關經濟、社會和文化領域的價值判斷和司法導向問題。這些案件較為典型地反映了當前知識產權案件影響力大、審理難度大、法律適用爭議大、社會關注度高等特點。”孫軍工說。

近幾年,知識產權的輸入權逐漸引起了中國政府和司法機關的注意。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田力普介紹說,近年來,一些國外知識產權的犯罪分子、侵權者把侵權的樣品拿到中國下訂單,讓中國的企業生產,再出口銷售,這種現象呈高發態勢,這些都屬于輸入性的侵權。

4月25日,廣東高院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白皮書中披露,知識產權案涉外因素正在凸顯。白皮書指出,2010年廣東共審結一審涉外知識產權案480件,涉及德國、日本、荷蘭、美國等十多個國家和港澳臺地區,一些境外企業將知識產權作為遏制競爭的商業工具,遏制中國同業競爭者。

第2篇:知識產權侵權范文

一、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中的過錯認定

對于知識產權法律明確規定(主要是采取列舉方式)的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如果行為主體和行為內容都是單一的,確定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賠償責任和適用法律就比較簡單,基本上是采取“對號入座”進行認定和處理。但現實生活的紛繁復雜,使知識產權審判工作遇到的情況和問題往往也是錯綜復雜的。例如由于知識產權本身的特點,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主體和行為內容往往都不是單一的,許多情況下都是存在多個侵權主體和多個侵權行為,但他們之間又不一定是共同侵權行為,而且有時行為還可能是不規范的,因此在侵權認定和實體處理上都有不同于一般民事侵權損害賠償的特點,在具體問題上存在一些難點。這些情況引起了對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賠償歸責原則的爭論,例如在知識產權浸權行為的認定上是否還要貫徹過錯責任原則,有無無過錯責任、是否可以采取過錯推定的辦法等等。

筆者認為,就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賠償責任的性質而言,根據我國法律體系目前仍屬于民事法律中的民事責任范疇。民法通則第106條明確規定:公民、法人由于過錯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沒有過錯,但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因此,在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賠償責任的構成上,如果法律沒有特別規定,就應當依照民法通則關于民事責任構成的規定處理。目前在民法通則和知識產權專門法中沒有規定侵犯知識產權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那么就應當按照過錯責任原則確定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賠償責任的構成。但針對知識產權審判實踐中的一些具體情況,可以對一些難以確定當事人主觀狀態的行為適用過錯推定的原則。例如出版社因出版了有少量抄襲內容的作品發生侵權,如果從主觀上不能明確認定出版社是明知的,就可以根據抄襲行為和出版行為的具體情況來推定其有無過錯。另外,對于銷售侵權復制品的行為,也存在對行為人的主觀過錯進行推定的問題。例如我院審理的美國二十世紀??怂闺娪肮镜劝思矣耙暪痉謩e訴北京市先科激光商場、北京市文化藝術出版社音像大世界侵犯電影作品著作權糾紛共計十六案,是中美兩國政府1992年簽署《關于保護知識產權的諒解備忘錄》生效后中國法院受理的首批美國公司狀告中國公司侵犯電影作品著作權的重大涉外民事案件。法院經審理認為,美國影視公司對其電影作品享有的著作權受中國著作權法的保護。兩被告銷售的上述激光視盤系他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而復制的,故該激光視盤屬于侵權復制品。兩被告作為音像制品的專業銷售商,銷售侵犯外國作品著作權的激光視盤的行為主觀上有過錯。同時,兩被告的銷售行為客觀上也損害了上述原告的合法權益。依照著作權法第45條第5項的規定,判決兩被告承擔了相應的法律責任,包括停止侵權和賠償損失。宣判后,雙方當事人均未提出上訴。本案的認定和處理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1997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將本案作為全國法院審理的典型知識產權案例進行。

本案關于侵權行為的認定就涉及過錯推定的問題。原告僅起訴銷售商,這涉及能否單獨追究銷售行為侵犯著作權的法律責任。此前在著作權司法審判中還沒有先例。從本案看,原告指控的主要事實清楚,即被告銷售了原告享有著作權的電影作品激光視盤,該激光視盤屬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的侵權復制品。對此雙方當事人沒有爭議。雙方爭議的焦點是:被告作為音像制品的銷售商,其銷售行為是否構成對原告著作權的侵犯?這就要審查被告銷售侵權視盤主觀上是否具有過錯。這涉及到被告對經銷的激光視盤是否有審查其版權合法性的義務。這是被告堅持其不構成侵權的最主要理由。在本案中,侵犯著作權的主觀過錯的判斷要分析其行為時的主觀狀態和法律賦予它的有關義務。被告作為音像制品的專業銷售商,應注意著作權法律和國家有關部門對銷售音像制品的規定。特別是在中國加入有關國際著作權公約、條約后,有關音像制品的銷售商不僅要遵守行業管理規定,而且要注意銷售的音像制品是否可能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對于外國作品,銷售商更應該加以注意。盡管被告銷售的激光視盤屬第三方提供的正式出版物,但其以此作為免責的理由不能成立,仍應認定被告銷售侵犯外國作品著作權的激光視盤的行為沒有盡到注意義務,有主觀上的過錯。

二、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賠償責任的內容

一般情況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是一種具有財產性質的民事法律責任,具有財產給付的性質。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作為一種民事損害賠償責任也具有這種性質。但隨著人身權納入民法的保護范疇,非財產責任也已經成為民事責任的重要內容。因此,知識產權作為具有人身權和財產權雙重性質的民事權利,在發生侵權損害賠償時,必然存在財產責任和非財產責任的適用問題。有人認為,知識產權中只有著作權才有人身權和財產權的雙重性質,但筆者認為實踐中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并不僅僅產生損害財產權益的后果,相反往往產生損害權利人人身權益的后果。如果侵權行為給權利人造成人身損害,行為人當然應承擔侵犯人身權的法律責任,例如停止侵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因此,在審理知識產權侵權糾紛時,應將財產責任和非財產責任的適用都作為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賠償責任的內容。這一原則雖然沒有在知識產權各專門法中都作規定,但在民法通則第118條中對侵犯知識產權的財產責任和非財產責任已經有了明確規定。當然在具體適用財產責任和非財產責任時,還應當考慮案件的實際情況,要審查是否存在人身權和財產權都受到損害的客觀事實。

三、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賠償責任的適用

(一)非財產責任和財產責任的適用:

非財產責任的適用應當根據法律規定、案件的實際情況和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來確定是否適用和如何適用非財產責任。民法通則第118條規定侵犯知識產權的非財產責任形式有: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著作權法規定的非財產責任形式有: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專利法和商標法僅規定專利權人(商標權人)在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要求有關專利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反不正當競爭法雖然沒有規定不正當競爭行為的非財產責任,但如果不正當競爭行為對權利人的商業信譽造成了損害,也應當承擔相應的賠禮道歉、消除影響的非財產責任。根據這些規定,筆者認為,如果各專門法對侵權行為的非財產責任沒有規定的,就應適用民法通則關于民事責任的有關規定。

財產責任的適用在知識產權侵權案件中就是賠償損失的確定問題。雖然知識產權的損害賠償有其特點,在確定賠償時要加以考慮,但在原則上它與一般民事侵權行為確定損害賠償沒有實質區別。對財產責任的適用,本文后面將專門論述。

需要說明的是,法院審理的各類知識產權侵權案件,在定性上主要適用知識產權各專門法的規定。實踐中在確定民事責任和適用民事責任的法律條文時,專門法往往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夠明確具體。例如,專利法沒有侵權民事責任形式的規定,在處理專利侵權時就要適用民法通則關于民事責任形式的規定。關于侵權行為的連帶責任,各專門法也沒有規定,也要適用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

(二)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賠償責任在具體適用中的幾個問題:

(1)停止侵權責任的適用:①如果侵權行為已經停止,是否還要判決停止侵權?如果侵權行為已經完全結束,沒有再進行的可能,就可以在審理查明部分說明侵權行為已經結束,而不必在判決主文里判決被告承擔停止侵權的責任。如果侵權行為還可能延續或者侵權損害還存在,就應當判決被告承擔這一義務。實踐中的問題是不分情況,一概適用,這應當糾正。②根據各類知識產權侵權案件的特點,判決停止侵權的內容應當是具體的,而不應是籠統判決停止侵權,應當判決被告停止某具體行為,例如停止出版發行、刪除侵權內容、銷毀侵權產品等。

(2)賠禮道歉與消除影響在民法通則中是兩種獨立的民事責任形式,主要在侵害人身權的民事責任中適用。在知識產權侵權責任適用中,在判決主文里很少區別二者,往往作為一項責任內容適用。這主要是由于在知識產權案件中,賠禮道歉與消除影響幾乎都是要求侵權行為人在新聞媒體上履行義務,所以容易把二者合并在一起適用。應當注意的是,賠禮道歉與消除影響的責任并不是必須在新聞媒體上履行。實踐中還要注意明確不履行此責任的法律后果和具體執行方式、手段。

(3)賠償責任是明確“賠償”、“賠償損失”還是“支付”;侵權之日至判決之日期間的利息是否考慮,判決后不履行的責任是否明確,如果考慮,適用什么標準,同期貸款利率是否合適?雖然法律規定是賠償損失,但實踐中確定的賠償額有時并不是原告的損失,所以筆者認為宜將賠償責任明確為給付義務。為了體現司法保護力度,在必要時,根據案件實際情況,可以將侵權之日至判決之日期間應付賠償額的利息作為原告損失判決被告承擔。判決后不履行的責任可以通過執行程序解決,可以不在判決主文中涉及。

(4)訴訟費的確定和負擔:應當貫徹誰敗訴誰承擔的原則。問題是知識產權案件中原告關于賠償損失的舉證有實際困難,其提出賠償損失的數額往往與實際相差很大。如果法院判決只支持一部分,超出法院支持部分訴訟請求的訴訟費是否由原告承擔?如果由其承擔,其勝訴的價值顯得沒有意義。我們在審判實踐中曾嘗試,如果確認原告不屬于濫用訴權的情況,只判決賠償損失部分的訴訟費由被告承擔,超出判決賠償部分的預收訴訟費則退回原告。如果原告對賠償損失的判決不服提起上訴,并堅持起訴的訴訟請求,那么訴訟費就應按起訴的請求確定,并根據其勝訴情況確定訴訟費的承擔。

四、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中“賠償損失”的適用問題

關于侵犯知識產權的賠償損失問題,是目前審理知識產權侵權案件中遇到的一個最棘手的問題,又是一個直接決定知識產權保護水平的問題。從一定意義上說,它對知識產權法制建設都會產生影響。

(一)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中“賠償損失”的適用現狀

現在實踐中確定侵權賠償數額的原則、方法尚在摸索中,存在許多難點:是完全執行填平原則,還是考慮在確定賠償數額時增加懲罰的因素;如何考慮損失原則和獲利原則的一致性;在以許可費作為確定賠償額的依據時,如何確定許可使用費的適用條件和標準,有無評估問題;在無法確定賠償標準的情況下,是否應當允許法官根據案件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這在實踐中主要是“酌情賠償”。但在適用“酌情賠償”時應對“酌情”的含義和準確性要加以考慮。專利、商標侵權案件中對賠償損失的計算方法有司法解釋,筆者認為著作權侵權賠償數額的確定可以參照這些規定。

當事人在訴訟中請求的范圍一般包括:直接損失、商譽損失,間接損失,律師費、調查取證費、差旅費,消除侵權影響的費用(廣告)等。哪些請求合理,哪些應予以支持以及支持的標準都需要明確,以便保證審判工作中執法標準的統一。對于間接損失,如何在證據上確認,是否可以依一定事實和法律規定推定。因為侵權行為造成的間接損失是客觀存在的。侵權行為往往導致權利人競爭優勢的喪失或削弱,直接意味著權利人可得利益的喪失或減少。這種損失往往不是被告非法獲利所能抵償。

原告敗訴的責任,被告是否可以反訴,能否判決原告賠償被告的損失。我院在審理火星人公司訴尚洋電子公司侵犯軟件著作權一案中,認定原告錯誤指控被告侵權,其行為屬濫用訴權。根據被告的請求,法院在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的同時,判決原告承擔被告因訴訟遭受的損失。雙方當事人對法院的判決未提起上訴。這是我院在促使權利人正確行使權利和公正保護當事人雙方權益方面所作的一次嘗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對于這種賠償的依據和范圍還需要明確。

(二)確定知識產權侵權賠償責任的一些設想

從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有利于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出發,在審判實踐中要加大對故意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的打擊力度,在確定侵權賠償額上必須體現出來,以鼓勵權利人積極保護知識產權,從而樹立全社會尊重知識產權的意識,促進科技、文化和經濟的發展。

第3篇:知識產權侵權范文

 

關鍵詞:知識產權 侵權 歸責原則 

 

“權利的存在和得到保護的程度,只有訴諸于民法和刑法的一般規則才能得到保障”。在審判知識產權侵權案件中,對行為人“侵權行為”的認定,是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與否、承擔何種民事責任的重要依據,是知識產權侵權責任構成的關鍵環節之一。但是,關于知識產權侵權責任歸責原則在學術界有很大分歧,不能形成統一意見。因此,對此問題的論述便頗有價值。 

 

一、學術界主要觀點 

 

1.過錯責任說。此說主張知識產權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應采用過錯責任。理由是:知識產權侵權為一般侵權行為,在我國民事基本法及知識產權部門法沒有明確規定知識產權侵權應堅持無過錯責任原則的情況下,應堅持過錯責任原則。 

2.無過錯責任說。有學者認為,世界貿易組織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第45條第2款對侵犯知識產權的無過錯責任持相當明確的態度,如果我國加入該協議,就必須履行有關的國際義務,我國的法律規定也必須與協議內容相銜接,因此,我國的知識產權歸責體系也應該適用無過錯責任。 

3.過錯責任與過錯推定責任二元歸責說。有學者認為,在侵犯無形財產權訴訟中,過錯責任與過錯推定責任應為二元歸責原則,兩者共同行使認定侵權責任的使命。這種歸責體系的具體運行模式是:法律授予作為原告的權利人一種選擇權,即假定權利人是自己利益的最佳判斷者,他“有權”選擇自己舉證,以便有力地、有針對性地向侵權人追償損失。在這種情況下,即適用過錯責任原則。同時,權利人也可以放棄這種舉證的“權利”,法院即責令侵權人舉證,舉證不能或舉證證明不成立的,推定侵權人有過錯。在這種情況下,即適用過錯推定責任。 

4.無過錯責任和過錯推定責任二元歸責說。還有學者從實務角度出發,認為就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賠償責任的性質而言,根據我國法律體系目前仍屬于民事法律中的民事責任范疇。在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賠償責任的構成上,如果法律沒有特別規定,就應當依照民法通則關于民事責任構成的規定處理。目前在民法通則和知識產權專門法中沒有規定侵犯知識產權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那么就應當依照過錯責任原則確定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賠償責任的構成。但針對知識產權審判實踐中的一些具體情況,可以對一些難以確定當事人主觀狀態的行為適用過錯推定的原則。 

5.無過錯責任及過錯責任協調說。有學者認為,分別直接侵權、共同侵權、間接侵權不同情況,規定無過錯責任及過錯責任原則的適用場合,而不是“一刀切”地否認前者或后者。 

通過對這些學說的介紹,我們較深刻的體會到此問題在學術界的爭議。本文主張對于知識產權侵權歸責原則應實行二元歸責原則,包括過錯責任原則和嚴格責任原則。即在法律明文規定以過錯為前提才構成侵權時,適用過錯責任原則,在法律未對過錯作出規定時,適用嚴格責任原則。 

 

二、國外立法理論與司法實踐對知識產權侵權意圖的比較研究 

 

侵權意圖是指:“侵權人在侵犯他人權利時的主觀狀態,如故意或過失?!痹?986年前起草的《民法通則》時,中國的“物權法”研究還處于起步階段,就我國而言,《民法通則》公布時,整整五年以后《著作權法》才正式實施,可以說,我們在制定著作權法時,對著作權侵權行為特殊性的認識還遠遠不夠,那么在制定《民法通則》時的認識就更不足了。因此,那種認為《民法通則》中的一切規定,應毫無保留地完全適用于在后的、人們認識已深化時制定的著作權法,顯然是不妥當的。 

我國《民法通則》中的“侵權行為法”條款第106條第1款:“公民、法人由于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的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蓖瑫r我們參考世界上最有影響的法、德兩國民法典中的侵權法條文,《法國民法典》第1382條規定:“任何行為使他人受損害時,因自己的過失而致使損害發生之人,對該人負損害賠償責任”?!兜聡穹ǖ洹返?23條規定:“因故意或者過失不法侵害他人生命、身體、健康、自由、所有權或者其他權利者,對他人因此而產生的損害,負賠償責任”。認真研究后發現,法國、德國這兩條中的上述規定,是把(實際)“損害”及“過錯”(或過失)作為“損害賠償”責任的要件;而我國《民法通則》卻把“損害”及“過錯”作為一切民事責任的要件。也就是說,承擔民事責任的前提必須是受侵害人有實際損失和侵害人有過錯。但在我們的現實社會中又是如何呢,至少我們的執法人員很清楚:要制止一起專利侵權、商標侵權或著作權侵權活動中,絕對沒有必要去尋找行為人的“主觀過錯”或受損害人的“實際損失”,而僅僅有必要確認生產線上或流通渠道中假冒、仿制或盜版的事實。大陸法系的日本,其現行《著作權法》第113條第(1)項A項中,規定了直接侵權屬無過錯責任,在B項中,規定了間接侵權屬過錯責任。日本版權學者也認為:在受侵害人要求停止侵害時,“只要有侵權事實即可,不需要具備主觀條件如故意或過失?!弊鳛橛⒚婪ㄏ档挠约巴瑢儆⒙摪顕业陌拇罄麃?、加拿大、新加坡、新西蘭等國家的版權法,在劃分過錯責任與無過錯責任上,從沒有“一刀切”地否定過侵犯版權的無過錯責任,而是將直接侵權的無過錯責任與間接侵權的過錯責任區別開來,至于美國,版權侵權上的無過錯責任原則更是不言而喻的。許多美國知識產權法學家曾指出,在知識產權領域,“要證明被告侵權,原告并不需要證明其有過錯?!薄爸挥性陂g接侵權的情況下,過錯的有無才與判決有關”。也就是說,無論侵權人是否知道他人的權利,也無論在侵權時是否具有主觀的故意或過失,只要發生了侵權的客觀事實,法院就可以認定侵權。早在1931年,美國最高法院就指出:“根據版權法,(在認定侵權時)侵權的意圖不是必要的。” 

三、知識產權侵權歸責原則的合理構架 

 

第4篇:知識產權侵權范文

關鍵詞:知識產權;確認不侵權訴訟;程序權益;訴的利益

引言

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一個企業掌握的知識產權的數量以及質量可以說是主宰命運的法寶。隨著法治時代的到來,人們的權利保護意識日益增強,特別是對于科技就是第一生產力的企業,各種專利、技術秘密、商標等,都是最寶貴的財富。知識產權作為一項絕對性的權利,從民事實體法、民事訴訟上都受到全方位的保護,因此忽略了對義務人合法利益的保護。此種情形不利于知識產權糾紛的解決以及市場經濟秩序的穩定,更不利于知識經濟的長足發展。

一、知識產權確認不侵權之訴在我

國的立法發展2002年7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批復》①是我國第一個明確承認知識產權確認不侵權之訴的法律性文件,開啟了該種訴訟在我國的發展進程。2004年6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通知》②,明確了該類案件屬于侵權類糾紛,應按照侵權糾紛的管轄原則確定地域管轄。2009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解釋》③第18條明確提出確認不侵犯專利權訴訟的立案條件。2008年4月1日正式頒行《民事案件案由規定》,將此類案件作為三級案由納入知識產權糾紛,為以后法院對此類案件的立案確立了基本規范。

二、知識產權確認不侵權之訴的訴的利益

訴的利益應該從原告、被告、法院的立場出發綜合考量,進行利益平衡。有無訴的利益,是法院判斷是否承認國民的具體請求足以具有利用審判制度的價值或者必要性的過程,因而,這種判斷當然不能任由法院主觀專斷。法院應該參照設立訴訟制度的宗旨與目的這一客觀尺度,對原告的具體請求作出評價,以判斷有無訴的利益。知識產權確認不侵權之訴是從義務人的從程序性利益出發,是其他糾紛解決方式的補充,是輔非常態的救濟方式。

(一)義務人法律地位的不確定性

知識產權糾紛發生后,權利人通常會向義務人發出律師函明確指明其侵權行為,并且表明即將通過訴訟維護自己的權利,追究義務人的侵權責任。此時,義務人由于收到權利人的警告后,擔心自己在將來承受巨額的侵權損害賠償,將無法合理安排自己今后的生產經營活動,只能等待權利人通過訴訟或者其他方式對自己的行為是否構成對權利人知識產權的侵害進行確認。但是,如果權利人遲遲不行使自己的訴訟權利,只是通過警告威脅的威懾力來拖延糾紛的及時解決,義務人的法律地位將會長期處于不確定的狀態。在英美法系國家,為了消除義務人此種法律地位不確定的狀態設置了宣告判決、制止威脅的訴訟等相關制度,利用法院確認判決的公權性,直接、有效地解決當事人的糾紛,為迅速恢復市場秩序提供了良好的司法環境。義務人法律地位的不穩定性,應該包含以下三點內容:(1)義務人法律地位的不安是具體的,不是自己主觀臆想的。比如,知識產權糾紛中,權利人向義務人發出律師函明確指明其侵權行為,并且表明即將通過訴訟維護自己的權利。如果,權利人只是向義務人發來表明其知識產權保護范圍的公告性質的函件,此時義務人的法律地位并沒有因為收到該函件而陷入危險狀態,此時義務人若主觀臆造將自己處于危險境地,提起確認不侵權之訴,將因不具有訴的利益而不被法院受理。(2)義務人的不安是法律地位的不安,例如,對義務人正常的生產經營造成不利影響,營業額顯著下滑,或者無法合理安排今后的生產經營,影響到義務人在市場競爭中的正常發展。(3)原告法律地位的現實不安性,能夠以確認判決除去。

(二)知識產權確認不侵權之訴是糾紛解決的唯一方式

知識產權權利人不僅在社會媒體上公開聲明自己的知識產權權利范圍,而且向義務人發出了意思表示非常明確的警告或者威脅,無正當理由怠于,也不向有關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行政確認,義務人也不可以向行政機關申請確認自己不侵犯權利人指明的知識產權,使義務人的法律地位長期處于懸置狀態,產生現實的不安性。法律如果不能夠保障義務人權益救濟途徑的暢通,通過司法直接、有效地裁決糾紛,那么對義務人來說顯然非常不公平,并且有可能影響到當地經濟的健康、有序的發展。消極確認之訴,從原告的立場來看,具有接受確認判決的即時利益,通過該種訴可以消除原告法律上的危險狀態。從民事訴訟主體訴權平等的原則出發,也是當事人訴訟權利平等的體現。因此,在沒有其他權利救濟方式時,義務人具有提起知識產權確認不侵權之訴的訴的利益,該種訴是處于不安狀態的義務人唯一能夠采用的訴訟手段。

(三)義務人履行了書面催告義務

消極確認之訴,作為權利救濟的一種補充方式,為了防止原告濫用訴權造成國家司法資源的浪費,以及給被告造成不必要的困擾,要求原告在提訟之前已經為糾紛解決做出了自己的努力,必須進行前的交涉。因此,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解釋》中規定了義務人必須經過書面催告權利人行使訴訟權利,權利人經過合理期限不通過司法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義務人才可以提起確認不侵權之訴。該書面催告義務可以看作是進行訴前協商的過程,權利人與義務人可以通過書面催告行使訴訟權利進行溝通,明確權利人是否有通過訴訟解決糾紛的真正意圖,或者企圖通過其他方式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想法。并且,當義務人向法院提起確認不侵權之訴時,應向法院舉證證明自己履行了該書面通知義務。法官可以結合原告的舉證以及糾紛的現實狀況,判斷原告是否具有訴的利益,裁定是否受理案件。

(四)訴訟請求不包括給付內容

原告提起消極確認之訴的目的是為了消除自己的法律地位的危險狀態或者與被告之間的法律關系的不安狀態,以法院具有公權性的確認判決的確定效力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該種訴可以將義務人從危險的法律地位中解救出來,對糾紛當事人長時間懸而未決的法律關系進行確認,不對當事人之間的損害賠償、賠禮道歉等具有給付性質的糾紛進行裁決,因此,原告在提起該種訴時,訴訟請求的內容不能包含有要求被告進行損害賠償或者賠禮道歉等。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批復》中指出,原告的目的只是針對被告對自己發出的侵權警告向法院請求確認自己的行為不侵權,并不包含請求被告的行為侵犯自己權利并且追究其責任的主張,此《批復》表明了確認不侵權之訴與消極確認之訴在制度的設計目的上的一致性。

三、知識產權確認不侵權之訴存在的問題與完善

(一)存在的問題

1.案件定性錯誤。最高人民法院將此類案件定性為侵權糾紛,我國的法院在受理此類案件時也將其作為侵權類糾紛對待。例如,2015年7月21日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上訴人日本本田技研工業株式會社與被上訴人沈陽金杯車輛制造有限公司確認不侵害專利權糾紛一案,裁判書((2015)遼立一民終字第000127號)中明確說明在性質上該案件屬于侵權類糾紛,應按照侵權糾紛案件確認管轄。但是,從民事訴訟法學法理上分析,該種訴不符合侵權之訴的特點,卻與消極確認之訴的制度完全吻合。首先,該種訴中原告的主張以及法院審理的對象是侵權關系不存在,而侵權之訴中原告主張的是侵權關系存在,并且當事人證明以及法院審理的對象是侵權關系存在。其次,最高人民法院通過相關法律性文件對該種訴的訴的利益的嚴格限制,與侵權之訴中權利人只要證明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或者有受到侵害的危險就可以向法院提訟的條件有著巨大差異。再次,侵權之訴中原告的主張以及法院作出的判決中包含侵權損害賠償的內容,并且在訴訟中勝訴的當事人可以依法院的判決申請強制執行,而在該種訴中,原告的主張以及法院的判決都不包含給付內容,判決只是對當事人法律地位的確認。綜上所述,最高人民法院將確認不侵權之訴定性為侵權類糾紛是錯誤的,給司法實踐帶來了困難。2.地域管轄的原則不便于訴訟。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批復》將知識產權確認不侵權之訴定性為侵權之訴,應按照侵權類訴訟的管轄確定地域管轄,即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但是,通過以上理論分析,我們得出結論該種訴不屬于侵權類糾紛,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對于該種訴訟的地域管轄的《批復》有欠妥之處的。最高人民法院在頒布此《批復》時也許對該種案件中的審理對象,即“侵權行為”的界定有誤差。筆者認為,該種訴屬于確認之訴中的消極確認之訴。在訴訟中進行確認是否構成侵權的行為是原告的生產經營行為是否構成對被告知識產權的侵害,而不是被告對原告發出警告信或律師函的行為是否構成對原告的侵權。另外,原告住所地一般是原告進行生產經營的行為地,也就是涉嫌侵權的行為地。因此,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轄不利于訴訟中調查、收集證據,促進訴訟進程。3.合理期限時間過長。被警告人或利害關系人的書面催告義務實質是將知識產權確認不侵權之訴作為消極確認之訴對訴的利益的嚴格限制。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解釋》中關于被警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必須向權利人發出書面催告的規定,實質是為了防止原告濫用訴權侵犯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是對該種訴的利益的嚴格限制。司法實務中也嚴格將這個條件作為審查原告是否具備訴權的標準,例如,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2014)廈民初字第390號)在審理廈門固德利鋅鋼護欄有限公司與廈門市首創君合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劉學軍確認不侵害專利權糾紛案件過程中,將固德利公司并未提交相關證據證明已書面催告劉學軍行使訴權,作為不符合提起該案件的法定條件為由,駁回了原告的。原告向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2014)閩民終字第1084號)也支持了原審法院的裁定,駁回了原告的上訴。此種限制符合消極確認之訴中,對于原告的訴的利益的限制,實質是為了防止原告濫用訴權,擾亂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給權利人造成不必要的困擾,以及浪費法院寶貴的司法資源的一種要求。但是,筆者認為,合理期限的時間過長,不利于對義務人合法權益的維護,不利于糾紛的及時解決,更不利于市場秩序的恢復。

(二)完善

1.明確案件性質為消極確認之訴。英美法系國家為了使知識產權領域出現的糾紛迅速解決,在1883年英國以成文法的形式規定了制止威脅的訴訟(actiontorestrainthreats),1934年美國國會正式通過了《宣告判決法案》,設置了宣告判決(declaratoryjudgement),為解決糾紛當事人法律地位不確定性(legaluncertainty)的問題,使經濟秩序在最短時間內恢復穩定。在美國宣告判決被普遍認為是法定的救濟,而不是一個公平的補救措施。因此,我國也可以在民事訴訟法中以專章的形式設置消極確認之訴,并且明確知識產權確認不侵權之訴屬于消極確認之訴。通過該種訴訟具有的保障義務人司法救濟途徑暢通的制度本質,來達到保護知識產權領域權利人與義務人合法權益天平的平衡。2.明確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轄。知識產權確認不侵權之訴作為消極確認之訴的一種形態,其制度設計的目的就是為了保障義務人權利救濟途徑的暢通,因此,在訴訟程序的設計上應該便于義務人。通過上述論述,我們明確該種訴訟的審理對象是原告的生產經營行為沒有落入被告知識產權的權利保護的界限之內。另外,原告提起該種訴時法律地位本身就處于不確定狀態,由于被告侵權警告已經造成在市場競爭中的劣勢處境,并且,由于知識產權權利人不及時行使訴訟權利,才產生了確認不侵權之訴的訴的利益。最后,原告住所地一般是原告進行生產經營的行為地,也就是涉嫌侵權的行為地。因此,地域管轄應適用原告住所地管轄,這樣有利于保障訴訟公平,降低原告的訴訟成本;有利于牽制處于優勢地位的被告,確保原告可以與被告進行公平的市場競爭;更有利于訴訟中調查、收集證據,促進訴訟進程。綜上所述,關于該種訴訟的管轄法院,級別管轄應適用知識產權管轄原則,地域管轄應適用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轄。3.縮短合理期限。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解釋》為“需要一定的合理期限”提供了法律依據。但是,筆者認為,一個月或者兩個月的時間期限不符合市場競爭瞬息變化的規律,該期限將使義務人的法律地位長時間處于不確定狀態,有可能錯失決定企業命運的良好發展機遇,造成不必要損失。筆者認為應將合理期限縮短到自權利人收到書面催告之日起十五日內或者自義務人發出書面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這樣既考慮到權利人因特殊原因等不能及時主動行使訴權,或者濫用權利損害義務人的合法權益,也能防止義務人動輒濫用訴訟權利,給權利人造成不必要的負擔,浪費國家司法資源。

結語

知識產權確認不侵權之訴的判決不具備強制執行力,所以該種訴訟是通過觀念上固定權利或法律關系的狀態,以此達到解決糾紛的目的,維護市場競爭秩序的穩定。因此,考慮到國家司法資源的有限性以及當事人參與訴訟的成本等因素,在民事訴訟該種訴的合法地位的同時,必須對該種訴的條件嚴格限制,其中對確認利益的限制為重中之重。由于筆者理論水平有限,目前僅研究到以上論述的深度,筆者會在今后的學習中繼續對該種訴訟進行深入研究,以期為我國法治社會的建設、市場經濟的發展盡微薄之力。

注釋:

①[2001]民三他字第4號②[2004]民三他字第4號③法釋[2009]21號

參考文獻:

[1][日]高橋宏志.民事訴訟法制度與理論的深層次分析.林劍鋒譯,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96頁

[2][日]三月章.日本民事訴訟法.汪一凡譯,五南圖書出版有限公司,1999年6月第1版,第66頁

[3]沈達明.比較民事訴訟法初論(上冊).中信出版社,1991年版,第240頁

[4]曾華松等.確認訴訟實務問題之研究[J].復旦法學知識庫.80頁-81頁

第5篇:知識產權侵權范文

1、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訴,同時提交訴訟書,訴訟書的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及理由。

2、根據知識產權侵權訴訟的相關規定,原告要向法院提交的資料:

(1)主體資格的資料。

(2)證明訴訟主張的證據。

3、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證據經法院核對后,有承辦人在清單上簽字蓋章,一份備案,一份交給當事人。

4、當事人必須履行相關手續和交齊證據資料后,在7天之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若是不符合條件,不予受理。

5、當事人在收到受理通知書的7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相關訴訟費用。

6、處理好立案手續后,法院就開始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對于訴訟費用在結案后多退少補。

第6篇:知識產權侵權范文

關鍵詞:知識產權、損害與賠償、侵權行為

知識產權中的侵權損害賠償一般情況包括三層含義:第一,是指權利人與侵害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即公民、法人以及其他民事權利主體依照法律享有的專利權、商標權和著作權等等知識產權受到他人損害的權利人財產或精神上的損失,權利人擁有請求其賠償的權利,加害人負有賠償義務。第二,是重要地知識產權的法律制度,即知識產權的損害賠償制度。第三,是法律規定的具體的賠償方式。即當不法行為人侵害了他人享有的知識產權造成損害,負有賠償的義務。

一、知識產權損害賠償的原則

(一)公平是體現在完整的全部的賠償

等價有償原則是我國民法的基本原則之一。等價有償原則是要求如果“民事主體”的利益遭到了侵害,侵害方應給予相當于損害價值的賠償,使其恢復到未受損害的情況前所應具有的狀況”。公平原則是不許可任何一方獲得多的不當利益。全部賠償也是“賠償”這個詞原來的含義。

(二)全部賠償原則

絕對能夠給知識產權的權利人提供足夠的安全保障。關于在知識產權的侵權賠償中設立懲罰性賠償金的一個非常重要理由是為了防范侵權人的侵權行為所得到得大于受害人受賠償所得情形發生。關于受害人的損失范圍的計算上,有很多種計算的方法,其中一種是“可以把侵權人因為其侵權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推定為著作權人的真正的損失”。所以,只要按這種方法計算,就能夠防止或防范侵權人所得到的利潤比受害人的損失還要多的情況出現。

二、法定賠償制度的更加完善

1、現實運用中的法律

關于國家司法解釋中有相關的法定賠償制度規定應當予以統一,在現行的《著作權法》和《商標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關“專利”的司法解釋中,關于法定賠償的規定基本是一致的。關于知識產權侵權損害的法定賠償的基本原理、適用條件應該是一致的。其次,法定賠償制度還應該擴展適用到有關商業秘密等其他的知識產權的侵權案件。

2、我國知識產權損害賠償原則的確定與法定賠償制度的實施

在我國現行知識產權法中基本沒有明確規定侵權損害賠償原則,無論是在理論界還是在實際操作中對此有很大的爭議。 筆者以為,我國在構建民事侵權賠償體系的過程中,制定的都是損失賠償原則。在實際的應用中,適用法定賠償時首要重點是防止產生不足額的賠償后果。造成不足額賠償的因素有兩種:首先是因為原告對損失數額不能完全舉證,使的受害人的訴訟主張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這種賠償不足是原告應該承擔的訴訟風險,不能由法定的賠償制度加以全面的解決;其實是由于法院沒能全面的正確地認定“損失”而造成的受害人不足額的賠償,對于這樣不足額賠償問題的發生,在適用法定賠償時應該加以避免。

3、關于適用法定賠償制度的對象有待確定

法定賠償是針對于一項專利,一件商標,或者是對所有的侵權行為、所有的侵權人實行法定賠償,對此我國的相關法律并沒有明確的規定。所以,筆者以為,應該借鑒美國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又結合我國實際國情,以每項專利、每件商標等等來作為適用法定賠償的標準。

4、實現與程序法的有效結合是法定賠償制度實現的基礎

第一,原告應當就其侵權案件能夠適用法定賠償的原因及事實進行完全舉證,如沒有合情合理的理由,法庭可以并且能夠決定不給予適用法定賠償。第二,對于所有適用法定賠償的侵權案件來說法院應當適當得減輕原告的舉證責任。第三,應該防止原告利用程序法的規定惡意得適用法定賠償制度。

5、確定知識產權侵權賠償責任的一些設想

在審判實踐中要加強對故意的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的打擊力度,在確定其侵權賠償額上必須體現出來,以激勵權利人能夠積極有效的保護知識產權。

1、賠償損失應當考慮的范圍:不僅要考慮直接損失,而且要考慮間接損失。針對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往往對權利人的名譽、商譽造成損害的特點,在確定賠償數額時應當給予考慮。至于律師費、調查取證費、差旅費,消除侵權影響的費用等都應當根據案件實際情況予以適當考慮。在確定損害賠償數額時,還要考慮實施侵權行為的時間,銷售侵權制品數量,銷售侵權制品的損害后果,侵權獲利的情況,侵權的社會影響等因素。

2、 對現行司法解釋的建議:最高人民法院就知識產權審判工作作了許多司法解釋,對各級人民法院審理知識產權案件起到了指導作用。從目前知識產權審判的實際需要看,應根據各地法院已經積累的成功經驗,制定相對完整的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賠償的司法解釋。其中的內容必須包括: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賠償的構成要件、損害賠償的原則和標準、計算損失或者獲利的方法、訴訟合理支出的范圍等等。

參考文獻:

第7篇:知識產權侵權范文

所謂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賠償是指知識產權侵權人違反知識產權法的相關規定,侵犯了知識產權權利人的知識產權及其他合法權益,給知識產權權利人帶來了財產及非財產損失而應當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

因此,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賠償是知識產權權利人和知識產權侵權人之間的民事法律關系,知識產權侵權人侵害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造成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知識產權權利人可以尋求民事救濟;損害賠償是我國侵權法中主要的民事責任,同時也是知識產權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的主要方式。由于知識產權侵權人的特定侵害行為,而由知識產權侵權人向知識產權權利人支付的超過知識產權權利人所受實際損失的金錢賠償。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的性質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是由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三個部分構成。知識產權侵權是對懲罰性賠償的限定,懲罰性是對賠償的限定。懲罰性賠償是賠償的下位概念,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是懲罰性賠償的下位概念。準確界定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的性質,需要對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這三個部分都有一個準確的把握。

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可以理解為是知識產權領域有的懲罰性賠償,與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法的性質密切相關,不同于《反壟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的懲罰性賠償,當下部分學者認為懲罰性賠償制度具有經濟法的性質主要就是從《反壟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角度進行論證的。知識產權和物權一樣是一種支配權,是一種民事權利,民法理論中關于物權保護的理論可以直接引用到知識產權領域中。知識產權的保護是因民事權利受到侵害而生,因此,權利救濟方式當然具有民事性質。知識產權法屬于傳統民法中的一個組成部分,屬于民事法律范疇,以民事法律為適用基礎一項具體法律制度當然應是民事性質。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的適用基礎是侵權人違反知識產權法的規定,損害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的產生涉及知識產權糾紛的解決,而知識產權糾紛的產生是因為權利人的知識產權受到威脅或者侵害。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是為了救濟民事權利、在民事法律領域中產生的,其必然具有民事性質。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中的“懲罰”字眼是質疑其為民事責任的主要理由。這里要解決的問題是,是不是只有刑事責任才有懲罰?從法理上來講,懲罰是保護公正實現的一種機制,如果缺乏懲罰對公正的保護,公正將是極為脆弱的。不僅刑事法上的公正需要懲罰來保障,民事法上的公正自然也需要懲罰來保障。民事責任、刑事責任都是法律責任的下位概念。有學者認為法律責任具有懲罰、救濟、預防三個功能,懲罰功能在于懲罰違法者和違約者,維護社會安全與秩序。法律責任的首要功能即為懲罰功能。民事法律責任主要不是一種懲罰責任,但其也執行懲罰的功能,具有懲罰的內容。一切法律責任都涵括懲罰的思想,不同的是他們的表現形式。任何形式的法律責任都是行為違反一定的法律規范而應當承擔的后果,而懲罰性賠償是行為人違反特定民事法律規范而承擔的特殊的民事法律后果。綜上所述,并不是只有刑事責任才有懲罰,民事責任中同樣有懲罰。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賠償是知識產權侵權人與知識產權權利人之間的法律關系,其基本作用在于使受到損害的知識產權得到恢復和彌補。賠償屬于私法范疇的術語,體現的是一種私法關系。私法之間的法律關系普遍都是由私人之間的法律關系形成的。賠償是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而賠償又是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的核心、落腳點,構成確認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性質的靈魂。將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界定為民事性質的意義,體現在有利于正確適用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有利于盡快全面確立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

二、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制度的功能

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制度的功能包括補償功能、預防功能、懲罰功能。

1.補償功能

所謂補償,是指在行為人實施侵權行為后,行為人向他人承擔賠償責任,以彌補權利人受到的損失。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對知識產權進行充分保護。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制度的補償功能符合民法的公平原則。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制度體現了對人的終極關懷,是符合以受害人保護為中心的,符合人本主義的精神的。法律以追求實質正義為目標,這需要充分考慮受害人的利益,為受害人提供充分的補償。如果無辜受到損害的受害人不能得到有效不救,實現社會正義也就無從談起。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制度中的補償功能是以知識產權人的損害為前提的,無損害,則無救濟、補償;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金額的確定和知識產權人的損害密切相關。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體現了民法中的公平原則。補償功能是指在知識產權領域,懲罰性賠償制度之所以產生是因為全面賠償原則難以發揮應有的作用,給人以空中樓閣之感,導致實際中權利人受到的損害難以得到全面、充足的彌補。

2.預防功能

預防功能分為一般預防功能和特殊預防功能。一般預防功能,一方面通過在法律中規定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另一方面通過在司法實踐中適用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制度,有效引導人們正確地作出行為選擇,不去實施侵權行為,從而維護社會秩序的穩定與社會生活的和諧。特別預防功能是指依靠法律強制力剝奪知識產權侵權案件中侵權人的非法獲利,從而預防侵權人再次實施侵權行為。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發生源于侵權人的可非難的主觀心理狀態。這種可非難的主觀心理狀態主要表現為侵權人對他人知識產權的漠視。趨利避害是各種生物的本能,同時更是人類的本能。當知識產權侵權人意識到從自己的侵權行為并沒有得到利益,反而失去更多,付出更加沉重代價的時候,從人類的本能出發,知識產權侵權人將不再實施同樣或者類似的行為。通過法律的有關規定和司法實踐,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還可以使人明晰何種行為可為,何種行為不可為。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可以使人們意識到實施知識產權侵權行為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是被法律所否定的。在其今后實施何種行為的選擇中,自覺遵守法律的規定,不去觸犯法律,以免付出沉重的經濟代價。這樣,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的預防功能就得以實現,從而維護了良好的社會經濟秩序,維護了社會公眾的利益。

第8篇:知識產權侵權范文

關鍵詞:知識產權、侵權、搶注、產權立法

一、知識產權概述

知識產權,概括的說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其在科學技術和文學藝術等領域內,主要基于腦力勞動創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隨著經濟全球化的不斷發展,有沒有自主知識產權,能不能有核心競爭力,已成為能否進一步發展的關鍵。如今知識產權已經成為談判籌碼、市場競爭的手段以及壟斷的工具。我們要改變“MADE IN CHINA”地攤貨的形象就要注重知識產權的保護!

二、國際貿易中,知識產權的侵權問題突出

(一)國際貿易中產權爭議案件突出

無論是在國內還是國外,濫用知識產權的問題并不鮮見。2009年6月15日,英力士熒石公司等兩家原告在德克薩斯州南區聯邦地區法院,起訴中化寧波公司、中化廈門現代環境保護化學公司、太倉中化環境保護化學公司、美國中化公司等侵犯專利權。中化集團在寧波、廈門、太倉、美國等地區的下屬環保制造企業還曾在2007年10月5日、2008年9月17日在美國法院被控專利侵權等。

(二)跨國公司產權濫用問題嚴重

目前,跨國公司已經成為全球經濟活動的主角,他們利用自己的知識產權優勢來加強競爭地位,各種濫用知識產權的行為便不同程度地表現出來,主要為:拒絕許可、搭售行為、價格歧視、掠奪性定價、過高定價、知識產權交叉許可與聯合經營。

(三)我國企業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問題不斷

近幾年來,中國企業進一步走出國門,面對著更復雜的形式和更激烈的競爭。2005年1月,國際巨頭英特爾就起訴中國某企業生產的語音卡侵犯其專利,不久日本三洋開始了與深圳比亞迪關于電池專利的糾紛。同年2月,美國電子娛樂協會向美國商務代表也提交了一份來自國際知識產權保護聯盟的報告指出:中國與馬來西亞、俄羅斯成為全球游戲軟件盜版最為嚴重的三個國家,中國已成為世界最大的偽正版制造地、消費國和輸出國。

(四)我國企業知識產權遭到侵犯問題日顯突出

近年來中國幾乎所有的馳名商標、著名商標、原產地保護產品等都不同程度地遭遇了國內外的商標搶注危機。每年商標國外搶注案件超過100起,涉及化妝品、飲料、家電、服裝、文化等多個行業。如:“海信”在德國被搶注、廈門節能燈商標“東林”在德國被搶注、“康佳”在美國被搶注、“科龍”在新加坡被搶注、河南白酒品牌“杜康”在日本被搶注、云南卷煙品牌“阿詩瑪”、“紅塔山”在菲律賓被搶注、“五糧液”在韓國被搶注。

三、國際貿易中中國面臨知識產權糾紛的原因分析

(一)我國企業和個人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薄弱

我國企業和個人缺乏知識產權意識。有數據表明,在中國大陸,90%以上的企業沒有申請專利,60%的企業沒有自己的商標。知識產權意識淡薄,源于一種目光短淺的急功近利心理,很多企業覺得知識產權保護是一項投資大、回報周期長且比較隱性的事業,不愿意在知識產權保護上加大投入。

(二)我國企業自主的知識產權較少

知識產權危機影響中國企業全球化過程。據統計全國只有萬分之三的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由于缺乏核心技術,我國企業不得不將每部國產手機售價的20%、計算機售價的30%、數控機床售價的20%至40%支付給國外專利持有者。個人計算機每臺平均利潤不到5%;電視機平均每臺純利潤已不到10元人民幣。這大大增加了企業的各種成本。使我國產品的國際市場競爭力顯著降低,企業對外直接投資和跨國生產也受到影響。

(三)我國國內知識產權立法不完善

現行的知識產權法立法種類繁多,分散雜亂。對有些現象重疊調整,而對有些現象卻出現調整空白。因此,發生知識產權糾紛時,有些案件不能直接援引法律條文進行解決;有些案件在審理中會因為不同法律條文之間的矛盾、沖突而無法結案。在知識產權貿易的很多案件中,由于國內立法的空白或者不完善,造成了國外企業鉆我國法律的空子,侵害我國方面的利益。轉貼于

四、中國應對國際貿易中知識產權糾紛的幾點建議

(一)加強對知識產權的認識

知識產權是人們在科學、技術、文化藝術等領域從事智力活動而創造的財富,是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的有力武器。任何一個企業都應加強知識產權的認識,將保護別人的知識產權作為一種義務,作為一種社會責任。只有人人都了解并尊重保護他人的知識產權,自己的知識產權才不會受到侵害。

(二)提升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1、立足長遠,不斷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對于出口企業來講,首先要充分認識開展知識產權保護的必要性、緊迫性,增強意識、注重投入,從多層面、多渠道形成企業的自我保護。

2、積極應對,提升企業競爭力: 企業應加大對知識產權保護的投入力度,確保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順利開展和推進。企業要想有實力、有底氣應對貿易糾紛則必須修煉好內功,清楚的認識到與外國先進水平的差距,在企業產品技術上不斷創新,提高產品核心競爭力。

(三)提高企業知識產權保護能力--建立自主知識產權的國際品牌

創新是一個民族的靈魂,是一個國家發展的不竭動力。對處于市場競爭中不斷追求發展的企業來說,創新是事關企業生死存亡的核心問題。只有重視自主知識產權,才能不斷地提高生產工藝,生產出高端產品,才能培育出走向國際市場的新產品,避免在貿易爭端中處于不利地位。面對嚴峻的國際競爭,我們應提高產品的國內外專利申請和產品質量,制定知識產權戰略,開發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和產品,加大國內外專利保護力度,逐步提高核心技術的研發力度,高度重視核心技術在產業發展中的競爭力。

(四)用法律維護企業權利

此外,我們還應關注國外與知識產權相關的法律、信息以及出口產品可能涉及到的知識產權要求,盡量減少損失。對于企業的知識產權,我們首先要看專利是在哪兒生效、哪兒申請的。如果只是中國的專利,從法律來講這個專利只受中國范圍的保護,它所依附的技術在境外是否能得到保護取決于境外的法律是否認可。所以,對于中國企業的國際化道路第一步,可能就是知識產權的問題。

中國外貿即將進入一個出口與進口并重的新時代,中國企業也將面臨著更直接、更殘酷的市場競技。在法律方面,應要加強知識產權法律的普及和推廣工作,讓我國的企業能夠充分正確地行使自己的權利,對濫用權利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給予懲罰。對于企業自身方面,應加強自身產品研發,注重知識產權的保護。惟有自強,勤練“內功”,才能立于不敗之地。

參考文獻

[1] 蔣學鶯.《知識產權與國際貿易爭端的幾點思考 》.時代經濟,2008年2月 第6卷

[2] 毛光烈.《新經濟背景下企業的危機與知識產權競爭戰略》.湖南財經高等??茖W校學報, 2008年第1版

第9篇:知識產權侵權范文

關鍵詞:知識產權糾紛;企業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和諧保護

一、我國企業知識產權糾紛頻發的原因

(一)普遍存在“貼牌”生產

例如,由于歷史的原因,在廣東南海珠三角地區,支撐半壁江山的眾多民營、個體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企業較少,大多數產品定位在初級產品,普遍存在著“貼牌”生產的情況,這勢必給某些惡意侵權者提供了可乘之機。

也有些企業想有自己的產品,但是市場難以預測,于是就想用貼牌產品來檢驗市場;銷售貼牌產品的企業的經營主動權操于他人之手,往往在發展勢頭正好之時與合作方產生糾紛,不僅會因此而蒙受損失,還會由于失去了主打產品,自身的商品被淡化,以及開拓能力和創新能力的逐漸喪失,制約自身的長遠發展。

(二)沒有自主知識產權核心技術

調查顯示,我國只有萬分之三的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核心技術,99%的企業沒有申請專利,60%的企業沒有自己的商標,而民營企業的比例更低。盡管近兩年我國企業專利申請量大幅度上升,但是大多限于外觀設計和實用新型專利,而且在國際市場獲得的專利數很低,與發達國家以及與我國香港和臺灣地區相比,存在著分布面不寬,結構不盡合理等問題。

(三)沒有建立知識產權內部管理制度

據專項調查表明,建立了知識產權內部制度的企業有244家,占有效樣本的45.6%,近五成的企業正在建立或者根本沒有建立知識產權內部管理制度,更沒有把行之有效的制度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一些企業雖然有負責知識產權的管理機構,但多為其他部門兼職;不少企業重視對職工生產技能的培訓,而忽視對職工的知識產權教育,對開發知識產權的獎勵也沒有明確的規定。許多中小企業普遍存在著經營規模較小、管理不規范的情況。

(四)缺乏有效知識產權預警機制

目前,我國企業面對頻繁發生的專利被非法濫用的案件、爭端,都明顯表現出準備不足,缺乏有效知識產權預警機制等問題。例如,一些企業認為自己開發的新成果只要通過了鑒定,就自然享有專有權利,沒有及時申請專利,也缺乏其他法律保護手段,等大量的仿冒產品出現時,才想到要追查,結果費時費力,效果不佳。此外,在進出口企業中,約有50%的企業還不知道將其知識產權向海關總署申請備案,請求海關實施知識產權保護的更少。

在全球經濟日趨一體化的形勢下,無論在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企業知識產權都面臨嚴峻的挑戰。我國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策略與手段也明顯表現出不夠充分。以防御商標為例,一般而言,較多的大型企業具有防御意識,也有足夠的財力來注冊防御商標,而大量的中小企業往往從眼前的需要出發申請注冊商標,只有較少的中小企業為防止搶注與日后業務擴展而使用保護性注冊。

(五)不具有足夠的行政和法律威懾力

由于國內外不法分子以及某些跨國集團專利操作“老手”,利用目前我國專利法律漏洞,假借專利侵權之名,掠奪專利科技成果,侵害企業的知識產權,使企業蒙受巨大經濟損失;甚至扼殺我國創新成長型企業。因此,盡管惡意侵權訴訟蘊藏著風險,假專利侵權與侵害企業知識產權的案件都不斷發生,影響了企業的和諧發展。面對這種情況,一方面,在政府及司法方面對惡意侵權的企業和個人,還不具有足夠的行政和法律威懾力;另一方面,企業發生知識產權糾紛的司法利用率偏低。由于知識產權行政訴訟耗時長,法律援助成本高,導致企業對通過行政及司法途徑討回公道缺乏信心。

二、相關建議

企業知識產權糾紛,直接涉及到的是侵權者和被侵權者的利益;也暴露出我國企業知識產權和諧保護機制存在的嚴重缺陷。實踐表明,完善我國企業知識產權和諧保護機制,遏制侵權糾紛的發生,對于增強企業知識產權創造、管理、保護和運用能力,推進企業科學發展與構建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可以采取以下對策:

(一)通過技術創新來提高企業競爭力

應該明確,我國企業發展的前景是創立自己的品牌,通過技術創新來提高企業競爭力;對中小企業而言,獨立研發和創新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是,一味模仿,中小企業必然難以做強。海爾集團(美國)總裁邁克?詹默爾對此更有感觸,他說:“模仿不能贏得市場,一定要有受消費者青睞的獨創特色。”只有企業的獨特創新,才是別人不可能模仿的,才能夠形成企業的競爭力。

我國企業普遍存在人才、技術、資金條件不足的問題,因此,企業應依據自身實際,在傳統產業的基礎上,通過技術創新來提高企業競爭力,還可以通過產業升級,向科技型企業轉變。特別是中小企業,只要看準了機會,易于向科技型企業轉變?,F在的信息技術、生物技術、新材料等行業非常多,前景都非常廣闊,只要有合適的技術人才及資金就可以發展。

(二)知識產權保護措施與企業經營管理緊密銜接

企業應針對現已開發或準備開發的產品進行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等方面保護措施的作全面策劃,并體現在注冊、經營、合同、勞動合同等各方面,與企業經營管理緊密銜接。例如,對于研發成功的新產品,可以采用申請專利加以保護,也可選擇作為商業秘密加以保護,還可采用科技成果鑒定、分散零部件加工渠道等等保護措施;具體而言,決定哪部分經過嚴格的措施使之成為商業秘密、哪部分申請專利、哪部分公開,都應該進行具體分析與策劃。例如,對于采用了具有公知特點以及專有特點的技術部分應定為專利技術,而將新產品技術秘密的核心部分及易被仿造和特有部分,申請為商業秘密,將新產品技術及商業信息加以保護。對于新產品開發中的設計、程序、新產品配方、制作工藝、實驗方法,對于與新產品經營密切相關的具有秘密性質及具有經濟價值的信息,包括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財務狀況、招標中的標底等,倚重法律和日常管理,兼以經濟手段加以保護。此外,全面策劃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措施,應包括商業秘密、專利、著作權、商標以及反不正當競爭等多種法律保護手段的妥當衡接,找出最適合市場情況的法律保護手段與策略,并使之成為一個完整的體系。

(三)建立和完善企業知識產權預警機制

以專利為例,專利預警機制主要包括三個部分,即信息情報收集機制、分析處理機制和告警機制。以專利的跟蹤、預警與監控工作為例,一是對已授權專利,應嚴格執行專利法所規定的為維護專利所必需的各項措施,包括:在專利產品或該產品的包裝上標明專利標記、專利號、專利權人;轉讓專利技術給他人時,應訂立書面合同并向專利局辦理登記手續,妥善收集和保管專利證書和有關標明專利的證據,按時繳納專利年費等;適時評估已授權專利的創新點,弄清已授權專利的發明高度,按其不同的價值,區分哪些是構建戰略性保護用,哪些是為了占近期地盤的,哪些是能實施的,有無必要進行后續開發工作等。二是評估對手或合作伙伴的授權專利,也應區別對待,區分可自己開發或合作開發的技術、可以參與競爭的技術,值得購買技術等。并安排專人進行信息搜集,及時發現他人提出的可能損害本單位利益的專利申請,及時向專利局提出意見,對已授予專利權的,要請求專利局撤消該專利權或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該專利無效。三是密切關注國內、國外同行業中是否有擅自使用本單位專利技術的情況,一旦發現,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對方的侵權行為。對專利的申請、授權、糾紛以及貿易中的專利現狀、發展趨勢進行跟蹤和調研分析,制定知識產權預警預案。

(四)對抗錯誤授權的救濟手段

法院在處理專利侵權糾紛案時,判定侵權是否成立時所要解決的先決問題是確定涉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作為侵權判定的對比依據。專利保護的一項基本原則是,凡未提出權利要求的技術特征都不能予以保護。因此,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不得超出權利要求書中的各項必要技術特征。

盡管專利權都是經過專利行政主管部門審查之后才授予的,但仍然不排除被授予的專利權存在不符合專利性的可能。一項錯誤專利權的授予,可能侵害到社會公眾權利,所以很多國家都向社會公眾提供了一種對抗錯誤授權的救濟手段。美國專利法規定可以向法院反訴專利權無效,在中國只能向專利行政主管部門請求宣告專利權無效。因此,我國企業對付惡意侵權訴訟,應善于發現知識產權侵權訴訟中的隱性瑕疵。

企業如何對付惡意侵權訴訟,有哪些對抗錯誤授權的救濟手段呢,仍以專利權為例,首先,應搜集對方主體資格方面的證據,包括:掌握對對方是否享有專利權,其次是搜集專利權是否存在瑕疵的具體證據,這些證據可以從專利管理部門通過檢索專利文獻而取得。如果有證據證明控方專利已喪失了新穎性或創造性,被控方就可以向專利復審委員會申請宣告專利權無效,專利權一旦被宣告無效,侵權自然就不能成立。

此外,被控方要分析自己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如果被控方確認侵權事實成立,則不應再使用強硬的態度激化矛盾。被控方應主動承認錯誤,力求和解、避免訴訟;通過自行和解的方式來解決企業專利侵權糾紛,也是最常用的方式。通過和解,侵權人對自己的侵權行為可以作適當賠償,有時也可能通過雙方讓步,而使侵權人免除賠償。專利權人還可以根據自己的實施能力和狀況,與對方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使侵權糾紛得以圓滿解決。

(五)強化防范意識與法制建設,遏制惡意侵權訴訟

惡意訴訟是近年來發生在知識產權訴訟中的特殊現象,是當事人基于惡意,為追求不法、不當利益或達到其他非法目的提訟的違法行為。

知識產權惡意訴訟之所以被提起甚至得逞,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法律制度尤其是訴訟法律制度存在缺損造成的。由于“惡意”有違誠實信用原則并有損善良風俗,各國立法一般都規定惡意行為無效或利用各種法律措施對行為人進行必要的制裁。

目前,我國對于知識產權惡意訴訟雖然沒有做出專門的規定,司法機關在制度層面已采取措施。例如,最高院關于專利、商標訴前臨時禁令的兩個司法解釋以及關于“確認不侵權之訴”的批復等,這些措施都積極有效的發揮了作用。同時,我國在修改《專利法》中,應增加刑事打擊惡意侵權的條款,應依法追究造成專利權人重大經濟損失的惡意侵權者的刑事責任,以及經濟賠償責任,罰沒其非法所得;應增加免賠條款,對于無意中涉及專利侵權,被告知后及時停止的非惡意侵權行為,可通過行政調解,免于處罰和賠償,從而,為實現我國企業和諧發展,強化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并提高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水平。

參考文獻:

1、李薇薇.知識產權糾紛狼煙四起國內企業應該如何面對[N].新華社,2004-01-14.

2、于又燕.中國知識產權第一案廣東重審目擊記[N].國際商報,2000-10-22.

3、莫守忠,黃新亮,劉夢蘭.中小企業無形資本保護與管理法律問題研究[M].中國科學技術出版社,2003.

4、莫守忠,劉夢蘭.企業知識產權績效管理診斷模型的研究[J].知識產權,2006(1).

主站蜘蛛池模板: 99久久婷婷国产综合亚洲| 丰满少妇作爱视频免费观看| 老师别揉我胸啊嗯上课呢视频 | 天天躁夜夜躁狂狂躁综合| 日本特黄特黄刺激大片| 十九岁日本电影免费完整版观看| 91女神疯狂娇喘3p之夜| 日本五月天婷久久网站| 亚洲综合一区无码精品| 韩国高清色www在线播放| 天天爱天天做久久天天狠狼| 五月开心激情网| 精品人妻少妇一区二区| 国产真实乱了全集mp4| 丁香六月婷婷综合| 欧美zooz人禽交免费观看| 午夜看一级特黄a大片黑| 朋友把我玩成喷泉状| 性短视频在线观看免费不卡流畅| 亚洲国产成人在线视频| 美女内射毛片在线看免费人动物| 国产精品无圣光一区二区| 中文字幕中韩乱码亚洲大片| 欧美啊v在线观看| 动漫乱理伦片在线观看| 国产女人18毛片水| 天天射天天操天天色| 久久国产精品一国产精品| 波多野结衣两部黑人mp4| 国产一区二区三区免费视频| 2021人人莫人人擦人人看| 成人a视频片在线观看免费| 亚洲av无码一区二区三区dv| 男女性潮高清免费网站| 国产午夜福利100集发布| 91麻豆国产在线观看| 成人黄页网站免费观看大全 | 少妇大战黑吊在线观看| 乱人伦xxxx国语对白| 洗澡被王总干好舒服小说| 国产三级国产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