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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Theenterprisetaxrevenuepreparationisnotnewlyemergingthings,hastheverylonghistoryinWesterncountryoneself,“thebarbarismrefusespaymentoftaxes,theignorancetosmuggle,themuddledtaxevasion,aknowingcardcarryonthetaxrevenuepreparation”theview,makesthepeopletohavemanydaydreamstothetaxrevenuepreparation.AlongwiththetaxrevenuepreparationintheMultinationalcorporationandthedomesticMajorindustry''''suniversalapplication,taxrevenuepreparationthishad“thegoldcontent”theconcepthasbroughttomoreandmoreChineseSmallandmedium-sizedenterpriseattention.Somesmallandmedium-sizedenterprisesusedownfinancialtalentedpersonortherequesttaxaffairsagentorganizationstartedthetaxrevenuepreparationaspectattempt.However,becausethesmallandmedium-sizedenterpriseinaspectsandtheMultinationalcorporationandtheMajorindustryandsoonscale,fund,personnelquality,financingchannelhastheverybigdifference,howaimedatownsituationtocarryonthereasonabletaxrevenuepreparationwasstilladifficultproblem.
keyword:Smallandmedium-sizedenterprise;Taxrevenuepreparation;Binuclear
引言
稅收籌劃是一門與管理科學密切管連得交叉性前沿學科,是一種高智商的文明游戲。它的主要特點是一種事前行為,具有合法性、超前性、長期性、預見性等特點,而國家稅收政策、稅收法規都在不斷變化,所以,稅收籌劃與其他財務管理決策一樣,風險與收益并存。對于風險承受能力相對較弱的中小企業來說“稅收籌劃風險的防范”和“稅收籌劃方案的確立”是建立最優稅收籌劃的兩個最重要的核心。
合理避稅“雙刃劍”
由于稅收籌劃經常是在稅法規定性的邊緣操作,其風險無時不在。所謂稅收籌劃的風險是指稅收籌劃活動因各種原因失敗而付出的代價。由于稅收籌劃經常在稅法規定性的邊緣操作,而稅收籌劃的根本目的在于使納稅人實現稅后利益最大化,這必然蘊涵著較大的風險。因此中小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一定要樹立風險意識,認真分析各種可能導致風險的因素,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和減少風險,避免落入偷稅漏稅的陷阱,從而實現稅收籌劃的目的。
風險其一,稅收籌劃基礎不穩。稅收籌劃基礎是指企業的管理決策層和相關人員對稅收籌劃的認識程度,企業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水平,企業涉稅誠信等方面的基礎條件。如果中小企業管理決策層對稅收籌劃不了解、不重視,甚至認為稅收籌劃就是搞關系、找路子、鉆空子少納稅或是企業會計核算不健全,賬證不完整,會計信息嚴重失真,造成稅收籌劃基礎極不穩固,在這樣的基礎上進行稅收籌劃,其風險性極強。這是中小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最主要的風險。
其二,稅收政策變化導致的風險。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變化,國家產業政策和經濟結構的調整,稅收政策總是要作出相應的變更,以適應國民經濟的發展。因此,國家稅收政策具有不定期或相對較短的時效性。稅收籌劃是事前籌劃,每一項稅收籌劃從最初的項目選擇到最終獲得成功都需要一個過程,而在此期間,如果稅收政策發生變化,就有可能使得依據原稅收政策設計的稅收籌劃方案,由合法方案變成不合法方案,或由合理方案變成不合理方案,從而導致稅收籌劃的風險。
其三,稅務行政執法不規范導致的風險。稅收籌劃與避稅本質上的區別在于它是合法的,是符合立法者意圖的,但現實中這種合法性還需要稅務行政執法部門的確認。在確認過程中,客觀上存在由于稅務行政執法不規范從而導致稅收籌劃失敗的風險。因為無論哪一種稅,稅法都在納稅范圍上,都留有一定的彈性空間,只要稅法未明確的行為,稅務機關就有權根據自身判斷認定是否為應納稅行為,加上稅務行政執法人員的素質參差不齊和其他因素影響,稅收政策執行偏差的可能性是客觀存在的,其結果是:企業合法的稅收籌劃行為,可能由于稅務行政執法偏差導致稅收籌劃方案成為一紙空文,或被認為是惡意避稅或偷稅行為而加以處罰;或將企業本屬于明顯違反稅法的稅收籌劃行為暫且放任不管,使企業對稅收籌劃產生錯覺,為以后產生更大的稅收籌劃風險埋下隱患。
其
四、稅收籌劃目的不明確導致的風險。稅收籌劃活動是企業財務管理活動的一個組成部分,稅后利潤最大化也只是稅收籌劃的階段性目標,而實現納稅人的企業價值最大化才是它的最終目標。因此稅收籌劃要服務于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為實現企業戰略管理目標服務。如果企業稅收籌劃方法不符合生產經營的客觀要求,稅負抑減效應行之過度而擾亂了企業正常的經營理財秩序,那么將導致企業內在經營機制的紊亂,最終將招致企業更大的潛在損失風險的發生。
防范
稅收籌劃的風險是客觀存在的,但也是可以防范和控制的。就中小企業稅收籌劃而言,防范風險主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第
一、正確認識稅收籌劃,規范會計核算基礎工作。中小企業經營決策層必須樹立依法納稅的理念,這是成功開展稅收籌劃的前提:依法設立完整規范的財務會計賬冊、憑證、報表和正確進行會計處理是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基本前提。稅收籌劃是否合法。首先必須通過納稅檢查,而檢查的依據就是企業的會計憑證和記錄。因此,中小企業應依法取得和保全企業的會計憑證和記錄、規范會計基礎工作,為提高稅收籌劃的效果,提供可靠的依據。
第
二、樹立敏感的風險意識,緊密關注稅收政策的變化和調整。由于企業經營環境的多變型、復雜性,且常常有不確定事件發生,稅收籌劃的風險無時不在,因此,中小企業在實施稅收籌劃時,應充分考慮籌劃方案的風險,然后再作出決策。稅法常常隨經濟情況變化或為配合政策的需要,而不斷修正和完善,其修正次數較其他法律規范更頻繁。中小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應充分利用現代先進的計算機網絡和報刊等多種媒體,建立一套適合自身特點的稅收籌劃信息系統,收集和整理與企業經營相關的稅收政策及其變動情況,及時掌握稅收政策變化對企業涉稅事件的影響,準確把握立法宗旨,適時調整稅收籌劃方案,確保企業的稅收籌劃行為在稅收法律的范圍內實施。
第
三、營造良好的稅企關系。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稅收具有財政收入職能和經濟調控職能。政府為了鼓勵納稅人按自己的意圖行事,已經把實施稅收差別政策作為調整產業結構,擴大就業機會,刺激國民經濟增長的重要手段。制定不同類型的且具有相當大彈性空間的稅收政策、而且由于各地具體的稅收征管方式不同,稅務執法機關擁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因此,中小企業要加強對稅務機關工作程序的了解,加強聯系和溝通,爭取在稅法的理解上與稅務機關取得一致,特別在某些模糊和新生事物上的處理得到稅務機關和征稅人的認可。
第
四、貫徹成本效益原則,實現企業整體效益最大化。中小企業在選擇稅收籌劃方案時。必須遵循成本效益原則,才能保證稅收籌劃目標的實現,任何一項籌劃方案的實施,納稅人在獲取部分稅收利益的同時,必然會為實施該方案付出稅收籌劃成本,只有在充分考慮籌劃方案中的隱含成本的條件下,且當稅收籌劃成本,小于所得的收益時,該項稅收籌劃方案才是合理的和可以接受的。企業進行稅收籌劃,不能僅盯住個別稅種的稅負高低,要著眼于整體稅負的輕重。一項成功的稅收籌劃方案必然是多種稅收方案的優化選擇的結果,優化選擇的標準不是稅收負擔最小而是在稅收負擔相對較小的情況下,企業整體利益最大。另外,在選擇稅收籌劃方案時,不能把眼光僅盯在某一時期納稅最少的方案上,而應考慮服從企業的長期發展戰略,選擇能實現企業整體效益最大化的稅收籌劃方案。
第
五、借助“外腦”,提高稅收籌劃的成功率。稅收籌劃是一項高層次的理財活動和系統工程,要求籌劃人員不僅要精通稅法和會計,而且還要通曉投資、金融、貿易、物流等專業知識,專業性較強,需要專門的籌劃人員來操作。中小企業由于專業和經驗的限制,不一定能獨立完成。因此,對于那些自身不能勝任的項目,應該聘請稅收籌劃專家(如注冊稅務師)來進行,以提高稅收籌劃的規范性和合理性,完成稅收籌劃方案的制定和實施,從而進一步減少稅收籌劃的風險。
稅收籌劃“量體裁衣”
稅收籌劃要達到的最終目標,就是要在一定的稅負條件下,追求稅后利潤最大化,實現既定的財務目標和最大的經濟利益。中小企業是以贏利為目的的組織,其出發點和歸宿就是贏利。
目標的確立
既然在法律許可范圍內實現稅后利潤最大化是稅收籌劃的最終目標,那么如何實現這一目標呢?中小企業要做好稅收籌劃,在稅后利益最大化前提下的具體目標多種多樣,概括起來有以下方面:
1、選擇低稅負方案。一般來說,稅基越寬,稅率越高,稅負就越重。低稅負方案的選擇又可分為稅基最小化、適用稅率最小化、減稅最大化等具體內容。在既定納稅義務的前提下,除非有零稅負點可供選擇外,選擇低稅負點可以減少稅款支付,直接增加稅后利潤,實現利潤最大化的目標。
2、選擇投資地區。國家稅收法規在不同區域內的優惠政策是不同的,因此,企業對外投資時,要考慮適用于投資區域的稅收政策是否有地區性的稅收優惠,從而相應選擇稅負低的地區進行投資。
3、選擇遞延納稅。稅款的滯延相當于提供給企業一筆同稅款數額相等的無息貸款,從而改善企業的資金周轉,而且在通貨膨脹的環境中,延期繳納的稅款幣值下降,相應減少了實際的納稅支出。遞延納稅包括遞延稅基和申請延緩納稅兩個方面。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遞延納稅取得了資金的時間價值,增加稅后利益,對企業財務管理分析來說,可以獲得機會成本的選擇收益。
4、在會計準則許可的范圍內,選擇實現“低稅負最優方案”的具體會計處理方法。會計準則允許對不同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選擇,比如企業可以選擇材料的計價方法,選擇固定資產的折舊計提方法,選擇費用的分攤方法等。拿材料的計價來說,有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個別計價法、后進先出法,企業選擇不同的材料計價方法,對企業的成本、利潤及納稅影響很大。
5、避免因稅收違法而受到損失。根據稅收籌劃最終目標的要求,在稅收籌劃時不僅不能選擇偷稅,而且要隨時注意避免稅收違法行為的發生,從而減少不必要的“稅收風險”損失,只有這樣才能實現稅后利潤最大化的最終目標。
籌劃方案需量身打造
企業在稅收籌劃活動中企業應根據自身行業特點,因地制宜。并且結合實際測算不能把其他行業的做法照搬到本行業,導致比番籌劃最終以失敗告終。
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一定要根據企業實際情況,不能一概照搬照套。否則,只照葫蘆畫瓢,由于籌劃方案與企業實際情況不相符,與現行稅收政策不兼容、不匹配,僅憑單純的學習和模仿,或簡單地復制其他現成的操作方案,結果畫虎不成反成犬,注定其結果是失敗的。
在企業稅收籌劃實踐中,因簡單復制一度成功的籌劃案例,而慘遭失敗既賠夫人又折兵的現象屢見不鮮。事實上,稅收籌劃并不排斥模仿復制,但要求企業在模仿復制的過程中,一定要注意結合自身實際,充分考慮以下幾個方面的差異。
一是考慮地區差異。經濟特區、開發區和保稅區,不同區域稅收政策不同。二是考慮行業差異。不同行業間企業稅負不同。如商業與工業企業繳納增值稅,非工業性勞務企業繳納營業稅,稅負懸殊,繳納營業稅的不同行業稅率不同,不同行業企業所得稅稅負不同,行業性稅收優惠政策存在差異等等。三是考慮企業規模差異。即便是同行業、同類產品,企業生產規模不同,稅負也有差異,這在增值稅和所得稅中表現尤為突出。四是考慮企業性質差異。在生產產品、企業規模相同的情況下,企業的性質不同,稅負也有差異,如我們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稅負差異。五是考慮企業經營環節差異。企業經營環節有生產、批發、零售諸環節,由于消費稅僅在生產環節征收,而對之后的再批發和零售則不再征收,不同經營環節稅負有差異。六是考慮收入項目差異。即使同一經營環節,收入項目不同,稅負輕重也會不同。對于一個企業來說,收入來源有:產品銷售收入、服務收入、房屋出租收入、特許權轉讓費等。不同項目稅種和稅負都不同。七是考慮征收方式差異。同一收入來源,稅務機關會根據各稅種的不同特點和征納雙方的具體條件而采取不同的稅款征收方式。如查賬征收、查定征收、查驗征收、定期定額征收等等。
由于上述差異的存在,因此,確定稅收籌劃方案時,企業一定要考慮自身個性因素,因地、因事、因時慎重選擇籌劃方案,不宜簡單模仿復制,在稅收籌劃熱潮中,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以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關鍵詞:稅收籌劃;現代企業;財務管理;新理念
Abstract:Themodernbusinessfinancemanagementisinamodernbusinessmanagementsystem''''svaluemanagementsystemmanagementsystem,seepstoenterprise''''seachdomain,eachlink.Thetaxrevenueasthemodernbusinessfinancemanagement''''simportanteconomicenvironmentessentialfactorandthemodernbusinessfinancedecision-making''''svariable,totheconsummationbusinessfinancecontrolsystem,achievesthebusinessfinancemanagementgoaltobeveryimportant.Therefore,embarksfromthetaxrevenuetothebusinesseconomicdevelopment''''sinfluence,intheresearchmodernbusinessfinancemanagementrealizesthetaxrevenuepreparationtohavewidespreadandtheprofoundsignificance.
keyword:Taxrevenuepreparation;Modernenterprise;Financialcontrol
一、現代企業稅收籌劃的原則
企業稅收籌劃不僅是一種“節稅”行為,也是現代企業財務管理活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從根本上講,稅收籌劃應歸結于企業財務管理的范疇,其目標是由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決定的。也就是說,在確定稅收籌劃方案時,不能一味地僅考慮稅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該籌劃方案的實施引發的其他費用的增加或收入的減少,必須綜合考慮采取該稅收籌劃方案是否能給企業帶來絕對的收益。因此,為充分發揮稅收籌劃在現代企業財務管理中的作用,促進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決策者在選擇稅收籌劃方案時,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一)合法性原則。合法性原則要求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必須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具體表現在:(1)企業開展稅收籌劃只能在稅收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進行,必須依法對各種納稅方案進行選擇,而不能違反稅收法律規定,逃避稅收負擔;(2)企業稅收籌劃不能違背國家財務會計法規及其他經濟法規;(3)企業稅收籌劃必須密切關注國家法律法規環境的變更。企業稅收籌劃方案是在一定時間、一定法律環境下,以一定的企業經營活動為背景來制定的,隨著時間的推移,國家的法律法規可能發生變更,企業財務管理者就必須對稅收籌劃方案進行相應的修正和完善。
(二)服務于財務決策過程的原則。企業稅收籌劃是通過對企業經營的安排來實現,它直接影響到企業的投資、融資、生產經營、利潤分配決策,企業的稅收籌劃不能獨立于企業財務決策,必須服務于企業的財務決策。如果企業的稅收籌劃脫離企業財務決策,必然會影響到財務決策的科學性和可行性,甚至透導企業作出錯誤的財務決策。例如,稅法規定企業出口的產品可以享受退稅的優惠政策,企業選擇開放式的出口經營策略,必然為企業帶來更多的稅收利益。但是,如果撇開國際市場對企業產品的吸納能力和企業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片面追求出口經營帶來的稅收利益,那就可能誘導企業作出錯誤甚至是致命的營銷決策。
(三)服從于財務管理總體目標的原則。稅收籌劃的最終目的是使企業實現其財務管理的目標即稅后利潤最大化,取得“節稅”的稅收利益。這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選擇低稅負,即降低稅收成本,提高資本回收率;二是遲延納稅。不管是哪一種,其結果都可以實現稅收支出的節約。要進一步考慮的是,作為企業財務管理的一個子系統,稅收籌劃應始終圍繞企業財務管理的總體目標來進行。稅收籌劃的目的在于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但稅收負擔的降低并不一定帶來企業總體成本的降低和收益水平的提高。例如,稅法規定企業負債利息允許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因而負債融資對企業具有節稅的財務杠桿效應,有利于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但是,隨著負債比率的提高,企業的財務風險及融資風險成本也隨之增加,當負債成本超過了息前的投資收益率,負債融資就會呈現出負的杠桿效應,這時權益資本的收益率就會隨著負債比例的提高而下降。因此,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時,如不考慮企業財務管理的總體目標,只以稅負輕重作為選擇納稅方案的唯一標準,就可能會影響到財務管理總體目標的實現。
(四)成本效益原則。稅收籌劃的根本目標就為了取得效益。但是,任何一項籌劃方案都有其兩面性,隨著某一項籌劃方案的實施,納稅人在取得部分稅收利益的同時,必然會為該籌劃方案的實施付出額外的費用,以及因為選擇該籌劃方案而放棄其他方案所損失的相應機會收益。當新發生的費用或損失小于取得的利益時,該項籌劃方案才是合理的;當費用或損失大于取得的利益時,該籌劃方案就是失敗方案。一項成功的稅收籌劃必然是多種稅收方案的優化選擇,必須綜合考慮。一方面,企業稅收籌劃必須著眼于企業整體稅負的降低,不能只盯在個別稅種的負擔上,因為各個稅種之間是相互關聯的,一種稅少繳了,另一種稅可能就要多繳;另一方面,企業的稅收籌劃不是企業稅收負擔的簡單比較,必須充分考慮到資金的時間價值,因為一個能降低當前稅收負擔的納稅方案可能會增加企業未來的稅收負擔,這就要求企業財務管理者在評估納稅方案時,要引進資金時間價值觀念,把不同納稅方案、同一納稅方案中不同時期的稅收負擔折算成現值來加以比較。
(五)事先籌劃原則。事先籌劃原則要求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時,必須在國家和企業稅收法律關系形成以前,根據國家稅收法律的差異性,對企業的經營、投資、理財活動進行事先籌劃和安排,盡可能地減少應稅行為的發生,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才能實現稅收籌劃的目的。如果企業的經營、投資、理財活動已經形成,納稅義務已經產生,再想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那就只能進行偷稅、欠稅,而不是真正意義的稅收籌劃。
二、現代企業實現稅收籌劃的可行性
(一)稅收理念的改變為企業稅收籌劃排除了思想障礙。計劃經濟時代,人們把稅收看作企業對國家應有的貢獻,側重從作為征稅主體的國家角度研究稅收,片面強調稅收的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特別突出國家在征納關系中的權威性,忽視了作為納稅主體的企業在依法納稅過程中的合法權利,企業只須在政府派駐的稅收專管員直接輔導下申報納稅,甚至把稅收籌劃與偷逃稅混為一談。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并逐步國際化、知識化、信息化,理論界開始重視從納稅主體的角度研究稅收,企業財務管理者開始認識到稅收在現代企業財務管理中的作用;另外,稅收征管法和刑法也對偷逃稅的內涵和外延作了明確的界定。可以說,目前研究企業稅收籌劃的思想障礙已經基本消除。
(二)稅收差別待遇為企業稅收籌劃開拓了空間。現代企業稅收籌劃是通過對企業經營、投資和理財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選擇能降低企業稅負、獲取最大稅收利益的經濟行為,這要求稅收制度能夠為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提供選擇空間。隨著我國稅收制度日趨完善,為了體現產業政策、充分發揮稅收杠桿對市場經濟的宏觀調控職能,國家在已經頒布的稅收實體法中不同程度上規定了不同經濟行為的稅收差別待遇,即規定了不同經濟行為的稅種差別、稅率差別和優惠政策差別,同時在稅收程序法中也為企業進行稅收籌劃作了肯定,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空間業已形成。
一、當前稅收籌劃存在的誤區
(一)稅收籌劃認識上的誤區
1稅收籌劃不是避稅。在稅收籌劃認識上最主要的誤區,認為它就是避稅。其實,稅收籌劃與避稅從表面上是有些相似的,但本質是不同的。避稅是納稅人在不違反稅法規定的前提下,利用稅法的漏洞或規定不明確之處,巧妙安排自己的經營活動,以減少其納稅的行為。
2稅收籌劃不是偷騙稅。很多人錯誤地認為稅收籌劃是偷騙稅的代名詞,其實這是極大的錯誤,二者有著本質的區別,偷騙稅是納稅人有意違反稅法規定,使用欺騙、隱瞞等非法手段,不按規定納稅的行為。而稅收籌劃則不然,它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對其納稅事項進行有效的分析和安排,以實現企業經濟利益的最大化。
(二)稅收籌劃行為上的誤區
稅收籌劃是順應稅法意圖,在稅收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當存在兩種或兩種以上納稅方案時進行優化選擇,以實現繳納最小的稅款,以達到稅后利潤最大化的行為。它著眼于總體決策和長期利益,謀取的節稅是合法的、正當的。成功的稅收籌劃不僅可以避免繳納不該繳納的稅金,而且有助于合理安排支出,對改善經營管理有好處。由于它符合國家的政策導向,又是完全合法的,所以國家是給予鼓勵和支持的。
二、稅收籌劃的內容和方法
(一)稅收籌劃的內容
稅收籌劃是建立在對稅收政策和企業經營狀況全面了解和掌握,并加以綜合分析的基礎之上,在進行籌劃之前,要分析比較稅收法規中的細微差別,全面掌握各項稅收優惠政策,進而深入挖掘稅收籌劃的空間。這樣經過調研和反復地論證,認為確有可行性和可能性才行。企業領導是做好稅收籌劃的關鍵,他首先要重視,然后根據自己企業的特點,建立與企業自身、中介機構和稅務機關三者合作的信息暢通的積極模式,把稅收籌劃工作落到實處,否則不能開展有效的稅收籌劃。
(二)稅收籌劃的方法
納稅人在進行稅收籌劃時,要充分研究現行的稅收政策,并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制訂合理的籌劃方案。首先可以圍繞稅種進行稅收籌劃。就是要選擇節稅空間大的稅種入手。對納稅人經濟利益影響較大的稅種通常就是籌劃的重點。其次,還可以看稅種的稅負彈性,彈性越大,節稅的潛力就越大。進行稅收籌劃時要瞄準這些稅種。同時要圍繞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稅收籌劃。稅收優惠是國家為實現稅收調控功能,在稅種設計時設立的優惠條款。納稅人如能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就可獲得節稅效益。因此,用足、用好稅收優惠政策本身就是一種稅收籌劃。
三、稅收籌劃的實施者
1、納稅人是稅收籌劃的主體。稅收籌劃是納稅人利用國家政策,在合法前提下達到稅目的行為,是為生產經營服務的,納稅人理應成為稅收籌劃的主體,納稅人在進行投資決策時,要對相關稅收政策進行認真地研究,合理利用稅收政策,只要有進行稅收籌劃的空間,就應積極籌劃。
財務治理是對企業資金運動全過程進行決策、計劃和控制的治理活動。其實質是以價值形式對企業的生產經營全過程進行綜合性的治理。財務治理作為企業治理的核心,其目標必須與企業的目標相一致。企業價值最大化是企業,同時也是財務治理追求的目標。
財務治理作為企業治理系統中的一個價值治理系統,滲透在企業的各個領域中。稅收作為現代企業財務治理的重要經濟環境要素和現代企業財務決策的變量,對完善企業財務治理制度、實現企業財務治理目標至關重要。因此,從稅收對企業經濟發展的影響出發,為提高稅收籌劃效果,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應將稅收籌劃融合進財務治理的各環節之中,通過各環節間的內在互動,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的目標。
因此,籌劃方案的選擇和籌劃內容的安排都應圍繞企業的財務治理目標來進行,不能一味地僅考慮稅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該籌劃方案的實施引發其他費用的增加或收入的減少,綜合考慮籌劃是否能給企業帶來絕對收益,給社會帶來利益。決策者在選擇稅收籌劃方案時,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1.合法性原則。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必須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稅收籌劃只能在稅收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進行,同時密切關注國家法律法規環境的變更。
2.合理性原則。企業在稅收籌劃活動中所構建的事實要合理。對此,一是要符合行為特點;二是不能有異常現象,要符合常理;三是要符合其他經濟法規要求,不能僅從稅收籌劃角度考慮問題。
3.事先籌劃原則。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時,必須在國家和企業稅收法律關系形成以前,根據國家稅收法律的差異性,對企業的經營、投資、理財活動進行事先籌劃和安排,盡可能地減少應稅行為的發生,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假如企業的經營、投資、理財活動已經形成,納稅義務已經產生,再想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那就只能導致偷稅、欠稅,而不是真正意義的稅收籌劃。
4.服從財務治理總目標原則。作為企業財務治理的一個子系統,進行稅收籌劃時,如不考慮企業財務治理的總體目標,只以稅負輕重作為選擇納稅方案的唯一標準,就可能會影響到財務治理總體目標的實現。
5.服務財務決策過程原則。企業稅收籌劃是通過對企業經營的安排來實現,不能獨立于企業財務決策,必須服務于企業的財務決策。避免稅收籌劃脫離企業財務決策,從而影響到財務決策的科學性和可行性。
6.成本效益原則。只有當籌劃方案的所得大于支出時,該項稅收籌劃才是成功的籌劃,因此,企業財務治理者在評估納稅方案時,要引進機會收益、資金時間價值觀念,把不同納稅方案、同一納稅方案中不同時期的稅收負擔折算成現值來加以比較
7.風險防范原則。稅收籌劃經常在稅收法律法規的邊緣上進行操作,蘊含著很大的操作風險。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必須充分防范未能依法納稅及不能充分把握稅收政策整體性的風險性。
企業開展稅務籌劃是以符合稅收政策導向為前提的,不僅有利于正確發揮稅收杠桿的調節作用,而且對于在市場經濟中追求效益最大化的我國企業而言,在財務治理活動中開展稅務籌劃工作,尤其具有深遠的現實意義。在籌資過程中,由于不同的籌資方式獲取資金成本的列支方法在稅法中有不同的規定,因此企業進行合理的稅收籌劃,可以選擇更有利自己的融資結構,更好實現自己的財務目標。
1.要提高企業財務治理水平。首先,稅收籌劃主要就是謀劃資金流程,它作為減少稅收成本最有效可靠的途徑,將被越來越多的經營治理者所采納。稅收籌劃是以財務會計核算為條件的,為此就需要企業依法設立完整、規范的財務程序,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規范財會治理,進行正確的財務處理,使整個企業的經營、投資行為合理、合法、經營活動良性循環,從而提高經營治理水平和企業經濟效益,促使企業經營治理水平不斷躍上新臺階。其次,稅收的法規、政策在一定時期內有其一定的適用性、相對的規范性和嚴密性。企業要達到合法“節稅”的目的,要求其會計人員提高業務素質,既精通會計準則和財務制度,又熟悉現行稅收政策和稅法,以使企業在稅收政策和稅法答應的范圍內,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從而使企業財務治理水平得到提高。
1電網企業稅收籌劃工作的現狀
電網企業作為我國的支柱產業,每年會生產大量的電力能源,有力地促進了我國的經濟發展。電網企業是我國工農業生產的能源保障,電力能源生產狀況關系到國計民生。同時,電網企業也是我國重要的稅收來源企業之一,電網企業每年要上繳大量的稅金。在這種情況下,電網企業能夠運用生產和運營的流動資金就會減少,電網企業的生產規模必將受到限制。為了有效地進行電力生產和運營,電網企業應該重視稅收籌劃工作。稅收籌劃工作能夠有效地促進電網企業實現精益生產,幫助電網企業減少開支、增加收入。“十一五”以來,電網企業要進行開展廣泛的電網建設工作,這必將需要大量的資金,在這種情況下,稅收籌劃工作就變得更加重要了[1]。電網企業應該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稅收減免政策,為企業節約更多的資金。
2電網企業的增值稅納稅籌劃工作內容
2.1改變原有的承包管理形式
在電網企業的電能營銷過程中,會與很多企業簽訂電能承包使用合同,這些合同大部分為總包的形式,需要開具統一的發票。但是很多企業卻難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比如物流企業、物業管理企業常常會減少電網企業的進項稅。電網企業應該改變承包合同的管理形式,采取新的結算方式,盡量減少總包合同的簽訂。電網公司將不再負擔材料費和修理費,這些費用的折扣將由業主來承擔。
2.2要改變維修工程的管理方式
我國很多電網企業會將維修工作委托給工程公司,采取包工包料的管理形式。而工程公司則只會為電網企業繳納營業稅,不會開具增值稅發票,使電網企業難以對進項稅進行抵扣。電網企業應該改變維修工程的管理方式,采取質保工不包料的結算方式。維修工程中所需的材料,電網公司應該自行購買,這樣可以及時地獲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和進項稅相抵扣,減少企業應該繳納的稅金。
2.3對材料的選購工作進行籌劃
電網企業在需要領用材料的時候,應該轉出進項稅額。在不需要領用材料的時候,就不需要轉出進行稅額。材料貨物在購進和領用的時候會存在一定的時間差,電網企業要合理利用這個時間差,進行稅收籌劃工作,可以使企業減少繳納大量的稅費。通過這樣的辦法,企業能夠獲得足夠的流通資金,從而獲得可觀的經濟效益。
3電網企業所得稅的稅收籌劃工作內容
3.1在籌資方面的稅收籌劃工作
電網企業首先應該通過內部籌資、內部拆借的方式來進行籌資,這樣籌資的效果最好。如果企業內部沒有足夠的資金,則可以向金融機構貸款。在企業的籌資過程中,企業應該多考慮自身特點和市場風險,進行多渠道融資。這種融資方式,既能夠解決資金問題,又能夠降低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遇到的風險。3.2電網企業在后續計量過程中要多運用“稅收檔板”“稅收檔板”是指在稅率穩定的前提下,如果將所得稅延期繳納,就類似于獲得了一筆無息貸款,使企業的稅收負擔減輕[2]。電力企業屬于技術密集型企業,設備的更新發展速度很快,電網企業可以利用這一特點來進行加速折舊,這樣既滿足稅法規定,而且也能有效地遞延企業所得稅的繳納。
3.3利用固定資產維修費用來進行稅收籌劃
我國原來的稅前扣除辦法中規定:如果符合“修理資金占固定資產20%以上時,壽命增加兩年,修理后作為新的用途使用”這三個條件之一,都可以作為固定資產改良支付來完成攤銷,不能夠在稅前對其進行扣除。而我國的新稅法則規定,只要都滿足“修理資金占資產總值50%,壽命增加兩年”,就可以將企業歸入長期待攤費用類型中,否則直接就可以稅前扣除。供電企業的大修支出在稅前扣除政策更加寬松,能夠方便促進大修項目的進行,提高電網企業的設備質量。
4利用個人所得稅和房產稅進行稅收籌劃工作
4.1個人所得稅的稅收籌劃工作
利用個人所得稅能夠有效地實現稅收籌劃工作,首先要平衡獎金的發放,把獎金按月發放,減少季度獎金、加班費的發放,使員工工資不要過度上漲。其次,要重點控制年終獎的發放,利用稅法的特殊政策來有效節制年終獎。電力企業還可以通過各種補貼、福利,降低員工的現金工資收入,具體的如工作餐、話費補貼、交通補貼等措施。這樣不僅能夠有效地增加了員工的福利,而且還可以減少所得稅的繳納。
4.2利用房產稅來實行稅收籌劃工作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稅收征收對象,以房屋的價值余額或租金等收入為根據,向房屋產權人收取一定的稅金。利用房地產稅收進行稅收籌劃工作,可以將土地使用權作為一種單獨的無形資產,將它與房地產價值分別核算。電網企業可以將中央空調等設備單獨入賬,作為單項固定資產進行核算、單獨折舊處理,不要將它歸入到房地產原有價值中,這樣就可以少繳納房產稅。
5結束語
【關鍵詞】企業稅收籌劃稅金
企業的稅金支出是一項重要的成本費用和現金流出,稅金支出直接影響到企業稅后利潤和現金流量。稅收成本大,企業稅后利潤就小,現金流出企業多。企業為了利潤最大化的目的,必然希望找到一種方法,使其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盡量降低稅費支出,于是就產生了稅收籌劃這一重要的企業理財手段。
一 企業各個期間的納稅籌劃
1.企業籌建期間的稅收籌劃
第一,企業注冊類型選擇的稅收籌劃。主要包括企業組織形式的選擇、設立子公司和分支機構的選擇、獨立和合資的選擇等,公司制企業作為獨立的法人主體,首先要繳稅企業所得稅,在公司分得股息后還需繳稅個人所得稅,因此存在雙重繳稅的問題,而獨資和合伙企業由于不是納稅主體,只是以個人名義交納的所得稅,因此不存在重復繳稅的問題。
第二,企業注冊地點選擇的稅收籌劃。根據稅法或某地方政府的規定,在某些特殊地區,如經濟特區,高新技術開發區,中西部地區等地設立公司,可以享受減免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因此,企業在選擇子公司的設立地點時要充分考慮這些優惠政策,能夠在很大程度上減輕稅負。
第三,企業在經營方向選擇的稅收籌劃。企業在選擇經營項目時,應當考慮稅法和地方政府給予的稅收優惠政策。通常,國家急需發展的項目。在企業所得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等方面都給予優惠;而對于國家限制的項目,則把稅率定得很高。
2.企業經營階段的稅收籌劃
第一,資金籌劃的稅收籌劃。從納稅義務角度看,企業充分利用財務杠桿的作用,負責融資的資金成本可以在稅前扣除,具有抵稅作用,如銀行借款、發行債券等。而發行股票增加企業的所有者權益,屬于企業自有資金,股東參與企業利潤分成,資金成本會更高,并且資金成本不能在稅前扣除,沒有抵稅的作用。
第二,境外資金回收的稅收籌劃。母公司在國內,子公司或分公司在境外,在外匯管制的國家做業務,資金如何安全地匯到國內,也屬于稅收籌劃的范疇。境外子公司或分公司以設備租賃的形式向國內的母公司進行回款;母公司可以在國內購買材料,然后以高出材料成本的形式進行報關,爭取在境外少交企業所得稅,并且還可以安全的把外匯匯出國內。
第三,收入確認的稅收籌劃。主要是收入確認時點的選擇,以及投資收益確認的方式等。通常來說,應當盡可能延緩收入的確認時點以遞延所得稅款。
第四,費用確認的稅收籌劃。存貨的計價方法選擇、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方法選擇等,盡可能多確認成本以遞延所得稅款。
3.企業兼并、改組、重組期間的稅收籌劃
這個階段的稅收籌劃主要是企業兼并方式的選擇、被兼并企業的選擇,以及企業改組重組、方式選擇等方式的稅收籌劃。例如,高利潤的企業可以兼并有利用價值的較大虧損公司,以被兼并企業的虧損額來折減其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可以使兼并后的企業減少應納的企業所得稅。
在重組整合過程中如何充分運用稅收優惠政策,如何進行切合實際的稅收籌劃,節約改革成本,是需要認真研究和思考的問題。本文就涉及的主要稅收問題做如下分析和探討。
第一,資產重組的增值稅問題。2011年2月18日,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資產重組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對納稅人資產重組有關增值稅問題作出重大調整。一是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并、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的,不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其中涉及的貨物轉讓,不征收增值稅。二是企業清算處置資產時,應當繳納增值稅。企業重組過程中,經常會遇到企業注銷清算,企業清算時要進行財產的清理、債務的清償和剩余財產的分配等行為。企業清算處置資產時,屬于增值稅應稅貨物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的規定按適用稅率繳納增值稅。
第二,法人公司注銷的投資損失問題。重組整合中被重組法人公司注銷,其投資人任然存續,如果對注銷的公司存在投資損失,則可按照《企業所得稅》第八條的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應稅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損失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實施新企業所得稅法后,稅收政策未對股權投資損失稅前扣除做限制性規定,因此,企業發生的股權投資損失可以在當期據實扣除,不再受當期投資所得和轉讓收益限額內扣除的限制。
第三,《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增加以前年度未報損的處理規定。企業以前年度發生的資產損失未能在當年稅前扣除的,應做專項說明進行專項申報扣除。追補確認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五年,特殊原因(因計劃經濟體制轉軌過程中遺留的資產損失、企業重組上市過程中因權屬不清出現爭議而未能及時扣除的資產損失、因承擔國家政策性任務而形成的資產損失,以及政策性不明確而形成的資產損失)追補確認期限經國家稅務總局批準后可適當延長。這一規定使稅收征管更加人性化,以往年度漏報、未報的投資損失可以在一定期限內進行追溯,補報投資損失。
近年來,隨著鋼鐵企業利潤水平的不斷提高,納稅額連年增長,企業在抓成本和資金管理的同時,積極進行稅收籌劃和管理,即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通過對投資、經營、理財活動事先進行籌劃和安排,運用國家稅收政策,合理、合法地減少稅金支出,獲得最大的稅收利益,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在實際經濟活動中,企業開展稅收籌劃的策略與方法多種多樣,通常采用的方法有三種:一是針對具體稅種進行,二是按照經濟活動的類型或業務流程的具體環節進行,三是圍繞減輕稅收負擔和免除納稅人義務所采用手段、方式的不同進行。三種方式并非截然分開,實踐中,常常是圍繞稅種和業務環節而采用一種或幾種方法。具體采用何種方法,要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和具體的稅收政策來進行籌劃。結合鋼鐵企業現狀,我們以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稅收籌劃:
通過設立不同的企業組織形式。利用國家免稅政策,實現節稅
鋼鐵企業投資擴大規模時,會遇到是在原基礎上發展還是設立分支機構的問題。如若設立分支機構,則涉及到采用什么組織形式的問題,它關系到企業的發展方向和經營成果,也影響到企業的稅收結構。
在企業的分公司和子公司兩種組織形式中,分公司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分公司與總公司作為一個納稅主體,將其收入、成本、損失和所得并入總公司納稅;而子公司因其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可作為獨立的會計主體獨立納稅。
由于分公司與總公司合并納稅,分支機構的費用已從總公司應納稅得額中扣除,若母公司和分公司有一方發生虧損,則虧損方的虧損額可從公司整體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從而減少所得稅支出。但分支機構為子公司時,須分別納稅,虧損方雖不交所得稅,但虧損額不能從總公司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因此企業在設置組織形式時,要綜合考慮、權衡利弊。如果子公司具備享受“新辦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當年安置城鎮待業人員達到規定比例(60%)的,可在3年內免征所得稅”等稅收優惠政策的條件,則顯然分支機構應該設置為子公司。
利用有關會計政策。協調好稅務和會計處理方法,實現節稅
會計政策是企業進行會計核算和編制會計報表時所采用的具體原則、方法和程序。由于有些經濟事項可以有多種會計處理方法,即存在不只一種認可的可供選擇的會計政策,譬如我國的會計準則明確規定,對于存貨的計價,可以采用先進先出法、后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等;而對于折舊的計提,也允許采用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數總和法、雙倍余額遞減法等。所有這些方法都是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進行選擇的會計政策,選擇不同的會計政策可以產生不同的納稅結果,這就為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提供了空間。
由于歷史原因,許多鋼鐵企業的應收賬款數額很大,形成的時間很長,不但長期占壓著企業資金,且其中很大部分已經形成呆賬、壞賬,事實上已無法收回。多年來,企業特別是非股份制企業,一般都按照財務制度的規定,每年按照應收賬款年末余額的5%提取壞賬準備金,并計入當期損益,由于提取的比例偏低,不足以彌補可能形成的呆壞賬損失,形成了事實上的潛虧。如何進行會計和稅收處理,做到既能在當期實現的利潤中處理掉這部分潛虧,又不調增應納稅所得額,就很有必要進行稅收的籌劃。
由于稅收法規和會計法規所調整的經濟法律關系不同,其出發點和目的也不同,會計法規是為了保證正常的經濟秩序和會計秩序,維護投資人和其他利益人的合法權益;稅收法規是為了保證國家和企業合理的分配關系,維護國家的利益,兩者處理經濟事項時遵循不同的原則。會計政策規定對壞賬準備的提取既可采取百分比法(5‰),也可以來用賬齡法。但稅法規定對壞賬損失的稅前扣除依據,一是按年末應收賬款余額提取的50‰壞賬準備金,二是按實際發生的呆壞賬損失。如果企業3年以上應收賬款占了應收賬款總額的絕大部分,企業可以通過重大會計政策調整,將百分比法改為按賬齡法提取壞賬準備金。企業在進行這項稅收籌劃時,需對應收賬款進行分類、歸納、整理,聘請中介機構進行審計認證,并報上級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征得按賬齡法提取額度超過百分比法部分不調增應納稅所得額,在稅前予以列支。
再譬如,會計政策規定企業發生的資產損失可以計入當期損益,而稅法規定此部分資產損失須做納稅調整,但如果屬于處置國家明令淘汰落后的工藝裝備的資產損失,經稅務機關批準后,是允許在稅前列支的。類似的需要協調統一處理的事項,企業在稅收籌劃時都可以充分考慮運用。
運用不同的會計賬務處理方法,為企業節稅
企業應繳納稅額是以會計核算為基礎,以稅收政策為依據計算繳納。實踐中,對有些經濟業務企業可以采取不同的會計賬務處理方法,這些不同的會計賬務處理方法均符合會計制度的要求,但由此造成的稅收負擔卻截然不同。企業可以采取不同的會計賬務處理手段,將成本費用向有利于節稅的方面轉化,以降低稅收負擔。
稅法規定,企業有兼營和混和銷售行為的,如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兼營是指納稅人既銷售增值稅的應稅貨物或勞務,同時還從事營業稅的應稅勞務。若企業在銷售產品的同時,負責為客戶辦理公路運輸服務,涉及這兩種業務一種是增值稅稅率17%,一種是營業稅率3%。如果將銷售產品和運費分賬核算,那么運費應納稅額等于運費收入乘以稅負率(包括城建稅、教育費附加10.5%)3.315%。假定x表示向購買鋼材客戶收取的運費,應納稅額為x*3.315%。如果不分賬核算,取得的運費只能按7%進行抵扣,進銷項差額按增值稅率計征增值稅,假定y表示支付給車主的運費,應納稅額為(x/1.17*17%一y*7%)十(x/1.17*17%一y*7%)*10.5%=(X/1.17*17%一y*7%)*(1十10.5%)
后者-前者=(X/1.17*17%一y*7%)*(1十10.5%)一3.315%X=0.12735x一0.0773y.通過測算可以看出,分賬核算稅負要低。涉及此類業務的企業可以將產品銷售業務和運輸業務交由兩個部門或單位分別辦理,并單獨設賬,使銷售貨物與為客戶提供運輸服務業務分賬核算,達到節稅的目的。
類似的還有諸如稅收政策規定:“對企業全部或部分出售職工住宅產權并全部或按出售產權比例核銷固定資產原值的,不再征收房產稅”。企業若能對于已出售的職工住房的房產原值及時核銷,進行會計賬務處理,則可按規定避免計征“房產稅”。
用足、用好稅收優惠政策
國家為了對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經常會利用稅率的差別和減免稅政策來引導企業的經濟行為,來促進國家的產業發展,地區發展,科技發展,保護國內工業。這些稅收優惠政策隨著國家經濟發展變化而變化,具有一定的時效性。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密切關注、跟蹤、研究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及其變化,及時利用好這些稅收優惠政策,為企業帶來節稅效益,具有重要意義。
如為鼓勵、支持企業技術改造,促進產品結構調整和經濟穩定發展,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1999年12月8日頒布并實施了《技術改造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暫行辦法》又于2001年1月14日頒布實施了《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購買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文件規定,“凡在我國境內投資于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項目的企業、其項目所需國產設備投資的40%可從企業技術改造項目設備購置當年比上一年新增加的企業所得稅中抵免,抵免期限不超過五年”。
近幾年,鋼鐵企業為調整產品結構、加決發展,大都增加投資進行基建技改,其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項目的國產設備投資部分,可享受用國產設備投資款抵免企業所得稅的政策。企業應及時研究并在時效期內用好這一政策。
加強稅收管理,堵塞漏洞
1、跨國、跨地區、跨行業購并的稅收抵免
各個國家、各個地區、各個行業之間均存在著稅收差異,這為企業購并的稅收籌劃提供了機會。如在跨國購并中,若購并企業與目標企業的經營是縱向聯系的,通過購并,一方面可達到加強各生產環節的配合,進行大協作生產的目的;另一方面還可以通過產品和勞務的轉讓定價,即高稅國一方降低對低稅國一方的轉讓價格,或低稅國一方抬高對高稅國一方的轉讓價格,實現納稅利潤由高稅國向低稅國的轉移,以達到減少集團總體稅負的目的。又如為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我國稅法規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從事高新技術產業的企業,可以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我國對在經濟特區注冊經營的企業也實行了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這時可選擇能享受這些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作為購并的目標企業,從而獲得稅收減免。
2、經營虧損的稅收抵免
我國稅法規定:“納稅企業發生年度虧損的,可以用下一納稅年度的所得彌補,下一納稅年度所得不足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但延續期限最長不超過五年。”對于有效高盈利水平且發展穩定的企業,可以選擇一家近年有大量經營凈虧損的企業為目標企業,通過購并使企業盈利與目標企業虧損相互抵消,獲得所得稅減免的利益。有時這還是某些企業實施購并行為的主要目的。但這類購并中,購并企業還必須充分預計虧損的目標企業將帶來的負面影響,如購并后企業整體效益滑坡可能導致股價下跌,股東財富受損,購并企業還需花費大量資金對虧損企業進行整合改造等。因此,如果虧損企業沒有其他方面可利用的價值,純粹的稅收抵免購并是不足取的。
3、債務融資的稅收抵免
購并企業通常需要籌措大量的資金來實施購并,其融資方式主要有債務融資和股權融資。我國稅法規定:債務融資利息允許在稅前列支,而股權融資股息只能在稅后列支。為此,購并企業可以大量采用債務融資,以充分利用其利息抵免稅收的效用,在整體上降低企業的所得稅費用。但購并企業同時也必須考慮因大量債務融資給企業資本結構帶來的影響。如果購并企業原來的負債比率較低,通過債務融資適當提高負債比率是可行的;如果購并企業原來的負債比率比較高,繼續采取債務融資可能導致加權平均資金成本上升、財務狀況急劇惡化、破產風險增大等負面影響。此時,更好的融資方式也許是股權融資,或債務融資與股權融資并用,以保持良好的資本結構。
4、固定資產折舊的稅收抵免
企業通過購并取得了目標企業的固定資產。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固定資產應按其取得時的成本作為入賬價值,該歷史成本也是計提折舊的依據。企業購并時若固定資產重估的市場價值高于原賬面價值,購并企業以市場價值購入時則可按購入價值入賬。就同一項固定資產而言,購并企業計提的年折舊額將高于目標企業的年折舊額,故而可獲得增加的折舊成本的稅收抵免。但固定資產折舊的稅收抵免并不是在任何情況下都可獲得的。稅法規定:只有當接受的固定資產中隱含的增值或損失已經確認實現,才能按經確認評估的價值確定有關固定資產的計稅成本,否則,只能以固定資產在原企業的賬面凈值為基礎確定,即購并企業若是以股票換入的固定資產,則無法獲得該項稅收抵免。此外,如果目標企業使用加速折舊法,由于前期多提折舊使后期多形成的收益將被視為普通收益繳納所得稅,購并企業反而因后期少提折舊而增加稅負。
5、將經營收益轉化為資本利得的稅收抵免
大多數國家規定的股利所得稅要高于資本利得稅。有些企業的股東為避免繳納高額的股利所得稅而傾向于少分紅、多留存,企業保留了較多的盈余。通過購并,目標企業的保留盈余在股價中得到了補償,這部分經營收益即轉化為股東的資本利得,目標企業股東只需繳納資本利得稅,而免除了更高的股利所得稅。
二、企業購并出資方式的稅收籌劃
企業購并可以通過各種出資方式來實現,主要有現金收購、股票收購和綜合證券收購。它們給企業稅收帶來不同的影響。
1、現金收購
現金收購是企業購并活動中最簡單而又最迅速的一種出資方式。現金收購對企業稅負的影響是多方面的:
①購并企業可享受到目標企業固定資產重估增值的折舊的稅收抵免;
②目標企業股東必須迅速確認因此獲得的資本收益并繳納資本利得稅,但如果采取分期支付現金的方式,既可以減輕購并企業一次性支付大量現金的負擔,也可以使目標企業股東獲得延期支付資本利得稅的好處;③目標企業的凈經營虧損將消失,任何相關方都無法獲得其稅收抵免。
2、股票收購
股票收購是購并企業以新發行的股票替換目標企業的股票或資產的出資方式。主要類型有吸收合并與新設合并、相互持股合并和股票換資產合并等。股票收購在購并活動中不發生任何稅費支出,但會影響企業將來的稅負。
①目標企業股東不需要立刻確認因換股所形成的資本收益,直到他們出售股票時才確認并繳納資本利得稅,即獲得了延期納稅的好處。
②股票收購的具體類型不同,適用的會計處理方法也不同,如采用權益匯總法和購買法對購并資產的確認、市場價值與賬面價值差額等的處理就有不同的規定,對購并后企業整體納稅情況也將帶來不同的影響。
③股票收購后,目標企業若是以購并企業的子公司形式存續,母子公司的所得稅是分開計算繳納的,子公司的經營凈虧損不能給母公司帶來稅收抵免;目標企業若是清償后成為購并企業的分公司,購并企業才可以獲得目標企業經營凈虧損的稅收抵免。但目標企業的清償將被迫收回過多的折舊及帶來其他不利的稅務后果。
④購并企業不能享受目標企業固定資產重估增值的折舊的稅收抵免。
3.綜合證券收購
綜合證券收購是以現金、股票、認股權證、可轉換債券等多種形式證券組合出資購買。其中采用可轉換債券收購對企業稅負的影響除與上述現金收購類似外,還有:
①可轉換債券在轉換前的利息支出可抵免所得稅;
關鍵詞:企業;稅收籌劃,財務管理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人們越來越深刻地認識到,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企業要生存、要發展,必須重視理財。稅作為企業的一種剛性支出,是直接與企業資金流密切相關的,資金是企業生存和發展之源,在如何賺取利潤的同時,稅后所得的最大化才是企業追求的目標。學好、吃透、用足稅收政策,在稅法允許的前提下進行籌劃,使企業稅負降至最小的觀念越來越成為企業理財者的共識。這就是現代企業理財正在研究的“稅收籌劃”。推遲納稅、合理避稅或免除納稅為目的一種理財工具。
一、企業稅收籌劃的內涵
企業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在實際納稅義務發生之前對稅收負擔的低位選擇行為,即納稅人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等事項的事先精心安排和籌劃,充分利用稅法所提供的包括減免稅在內的一切優惠政策及可選擇性條款,從而獲得最大節稅利益的一種理財行為。
稅收籌劃的根本目的是減輕稅負以實現企業稅后收益的最大化,但與減輕稅負的其他形式如偷稅、逃稅、欠稅等相比較,稅收籌劃應具有以下特點:
1 合法性
稅收籌劃的前提是完全符合稅法、不違反稅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它是在納稅人的納稅義務沒有確定、有多種納稅方法可供選擇時,作出繳納低稅額的決策。這是稅收籌劃有別于其它減稅方法的最大不同之處。
2 籌劃性
在稅收活動中,生產經營行為的發生是企業納稅義務產生的前提,納稅義務通常具有滯后性。稅收籌劃不是在納稅義務發生之后想辦法減輕稅負,而是在應稅行為發生之前,企業要充分了解現行稅法知識和財務知識,并結合本企業的經濟活動進行規劃統籌,設計出一套使未來稅負相對最輕,經營效益相對最好的決策方案的行為。因此它是一種合理合法的預先籌劃,具有超前性特點。
3 目的性
納稅人對其生產經營等行為的進行稅務籌劃是圍繞特定目的進行的,這些目標不是單一的而是一組目標,首先包括直接減輕稅負這一核心目標;此外,其他目標還有:延緩納稅、無償使用資金的時間價值;明晰賬目、保證納稅申報正確、及時足額繳稅,不受到任何稅收處罰,以避免不必要的經濟、名譽損失,實現涉稅零風險;確保企業利益不受侵犯以維護主體合法權益;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運用成本收益分析法確定籌劃后的凈收益,保證企業獲得最佳經濟效益。
4 多維性
從時間上看,稅收籌劃會貫穿于整個生產經營活動,任何一個可能產生稅金的環節都應進行稅收籌劃。生產經營過程中的規模、選擇怎樣的會計方法、購銷活動等都需要稅務籌劃,而且企業的設立時期、新產品開發設計階段,也應進行稅務籌劃,例如選擇有節稅效應的注冊地點、組織類型和產品類型等。從空間上看,稅收籌劃活動有可能超出本企業的范圍而同其他單位聯合,共同尋求減低稅負的途徑。
二、企業稅收籌劃的原則
為充分發揮稅收籌劃在現代企業財務管理中的作用,促進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決策者在選擇稅收籌劃方案時,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1 合法性原則
合法性原則要求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必須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具體表現在:第一,企業開展稅收籌劃只能在稅收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進行,必須依法對各種納稅方案進行選擇,而不能違反稅收法律規定,逃避稅收負擔。第二,企業稅收籌劃不能違背國家財務會計法規及其他經濟法規。第三,稅收籌劃依據稅法整體內容來判斷稅法條款對于某件具體事實或行為的運用性與符合性,也就是說,一項經濟行為的形式雖然與法律規定是存在字面上吻合的,但如果其后果與立法的宗旨相悖,則在課稅目的上仍不予承認。
2 成本效益原則
稅收籌劃的根本目標是為了取得效益。當新發生的費用或損失小于取得的利益時,該項籌劃方案才是合理的;當費用或損失大于取得的利益時,該籌劃方案就是失敗方案。企業稅收籌劃必須著眼于企業整體稅負的降低,必須充分考慮到資金的時間價值。這就要求企業財務管理者在評估納稅方案時,要引進資金時間價值觀念,把不同納稅方案、同一納稅方案中不同時期的稅收負擔折算成現值來加以比較。
3 事先籌劃原則
事先籌劃原則要求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時,必須在國家和企業稅收法律關系形成之前,根據國家稅收法律的差異性,對企業的經營、投資、理財活動進行事先籌劃和安排,盡可能地減少應稅行為的發生,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才能實現稅收籌劃的目的。如果企業的經營、投資、理財活動已經形成,納稅義務已經產生,再想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那就只能進行偷稅、欠稅,而不是真正意義的稅收籌劃。
三、企業稅收籌劃的主要內容
稅收籌劃是企業應有的權利,通過對企業稅收籌劃的肯定和支持,促進企業依法納稅、也是依法治稅的必然選擇。
1 避稅籌劃
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雖不斷完善,但仍可能存在覆蓋面上的空白點,銜接上的間隙處和掌握尺度上的模糊界限等。避稅籌劃就是納稅人采用非違法手段(即表面上符合稅法條文但實質上違背立法精神的手段),利用稅法中的漏洞、空白獲取稅收利益的籌劃。納稅籌劃既不違法也不合法,與納稅人不尊重法律的偷逃稅有著本質區別。國家只能采取反避稅措施加以控制(即不斷地完善稅法,填補空白,堵塞漏洞)。
2 節稅籌劃
納稅人在不違背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稅法中固有的起征點、減免稅等一系列的優惠政策,通過對籌資、投資和經營等活動的巧妙安排,達到少繳稅甚至不繳稅目的的行為。
3 轉嫁籌劃
納稅人為了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通過價格調整將稅負轉嫁給他人承擔的經濟行為。
4 實現涉稅零風險
納稅人賬目清楚,納稅申報正確,稅款繳納及時、足額,不會出現任何關于稅收方面的處罰,即在稅收方面沒有任何風險,或風險極小可以忽略不計的一種狀態。這種狀態的實現,雖然不能使納稅人直接獲取稅收上的好處,但卻能間接地獲取一定的經濟利益,而且這種狀態的實現,更有利于企業的長遠發展與規模擴大。
四、企業財務管理中的稅收籌劃應用
稅收籌劃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籌資決策、投資決策、利潤分配中的運用要點有:
1 籌資決策中的稅收籌劃
籌資籌劃是指利用一定的籌資技巧使企業達到獲利水平最大和稅負最小的方法。企業對外籌資一般有兩種方式,即股本籌資和負債籌資。由于這兩種方式在稅收處理上不盡相同,選擇不同渠道籌集資金,就會形成不同的資本成本。根據稅法規定,企業支付的股息、紅利不能計入成本,而支付的利息則可以計入成本。一般而言,當企業息稅前的投資收益率高于負債利息率時,增加負債就會獲得稅收利益,從而提高權益資本的收益水平;當企業息稅前的投資收益率低于負債利息率時,增加負債就會降低權益資本的收益水平。因此,要降低企業的籌資成本,就必須充分考慮籌資活動所產生的納稅因素,對籌資方式、籌資渠道進行科學合理的籌劃,確定合理的資本結構。特別是負債比率是企業籌資決策的核心問題,它不僅制約著企業承擔的風險和成本大小,而且還影響著企業的稅負。
2 投資決策中的稅收籌劃
在企業投資決策中,必須考慮企業投資活動給企業所帶來的稅后收益。稅法對不同的企業組織形式、不同的投資區域、不同的投資行業、不同的投資方式、不同的投資期限的稅收政策規定又存在著差異,這就要求企業在投資決策中必須考慮稅制對投資的影響,進行科學的稅收籌劃。
因此,不論是企業對外投資還是自行組建,都應對所投資的行業和地點進行稅收籌劃,如選擇稅負較輕的地區、行業進行投資。又如,現代企業包括公司和合伙企業(包括個體經營者)。隨著企業的不斷發展和壯大,企業面臨著設立分支機構的選擇,分支機構包括分公司和子公司兩種形式,兩者的稅收待遇是不一致的。從稅法角度看,子公司是獨立法人,總公司不直接對其負法律責任,有關稅收的計征獨立進行,而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利潤由總公司合并納稅。所以,當分支機構由于所在地區的不同適應較高稅率或者可以預見在其一定時期內虧損時,總公司宜采用分公司形式,反之,則應選擇子公司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