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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強體能。職業學校培養的是高素質的勞動者和技能型人才,體能是將來從事勞動和技能服務的基礎,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的要求,職業學校的體育課堂,努力提高以耐力、力量和速度為主的體能素質水平。所以,職業學校的每節體育課都應該安排與職業相關的體能訓練。(2)職業素質。根據未來職業工作的特點,學習與職業相關的健康保健知識,提高防范職業病的意識和能力,選擇有助于防治職業病的體育手段進行鍛煉。職業學校的體育課堂,教師應安排學習與職業生涯相關的體育運動項目,認識體育對提高就業和創業能力的價值,提高學生的綜合職業素質。贏得學生的認可:職業學校“好”課的最終評價標準要得到學生的認可,學生是教師服務的主要對象,學生對體育教師的課有最直接的感受,學生的認可能夠反映教師的課堂教學質量。當前,職業學校的體育課堂大部分實行“選項”教學,體育教師的課如果得到學生的認可,這位體育教師的“名氣”就大,會有更多的學生選擇他的課。
2取得成績——贏得體育同行的認可
取得成績:就是體育教師在立足教學崗位的基礎上,積極參加體育教學競賽和體育運動競賽。(1)堅持參加教學競賽——爭取外出學習機會,積極參加教學競賽。職業學校的體育教師在做好教學工作的同時,積極參加體育教學競賽。培訓和競賽是教學業務提高的最佳手段,也只有參加培訓和競賽才可能促使自己研究教學業務。現在,職業學校體育骨干教師培訓的機會比較多,省、市、學校都會組織,特別是在教研組進行業務學習教研活動,是一個積累的過程。而教育部門舉辦的各種培訓更是業務提高的難得機會。如果職業學校的體育教師能夠參加教學競賽那更是磨煉自己的好機會。江蘇省教科院組織的“兩課”評比,全國中等職業學校體育與健康“創新杯”教師信息化教學設計和說課大賽,是體育教師展示自己教學水平的一個良好平臺。因為在參賽的過程中,體育教師必須要研究教學內容、教學方法等等,在提高自己的業務能力的同時,也提高了自己的知名度。(2)堅持帶隊訓練——名體育教師不能夠帶好一支運動隊,不是一個“名”教師。體育教師教育工作的另外一個主要任務是:做好運動隊的訓練工作。職業學校的體育教師不愿意做運動隊的訓練工作,原因是運動隊訓練需要投入大量的時間、精力,有時候,短時間內的訓練是出不了好成績的。他們恰恰犯了訓練學中的常識性錯誤,那就是訓練學中要求的系統性、不間斷性原則,對于職業學校的體育教師來講,做訓練工作確實是對他們考驗,而只有經受過這種考驗,才能夠積累豐富的訓練經驗,取得更好的體育運動競賽成績。江蘇省教育廳聯合省體育局每年定期舉辦省職業學校籃球、健美操、田徑等傳統比賽。在參賽的過程中,是對職業學校體育教師的一次全面的檢驗,取得優異成績的體育教師能夠獲得體育同行的認可和贊譽。贏得體育同行的認可:就是通過自己在教學競賽和體育運動競賽中脫穎而出,取得比體育同行更好地成績。在取得成績的同時,把自己的參賽經驗毫無保留的傳遞給自己的同行,并對體育同行的參賽起到指導作用,帶領大家共同進步。
3讀書寫作——贏得專家的認可
贏得學生、體育同行的認可,是體育教師操作層面的,但是體育教師要實現質的飛躍,就必須實現由體育教學操作層面向體育教學理論層面這樣一個質的飛躍。讀書寫作:這是實現質的飛躍的基本途徑。職業學校的體育教師好當,但是當好一個有文化的體育教師難當。體育教師在文化學習上的“先天不足”,是阻礙體育教師實現質的飛躍的瓶頸,突破瓶頸的唯一方法是體育教師要堅持讀書和寫作。原因在于以下方面。首先,職業學校的體育教師都是來自于普通高等師范教育的,在大學里學習的知識都是針對普通教育的。但是,進入職業學校以后,面臨著許多與普通教育不同的問題,筆者在近幾年的“兩課”評比中發現,許多的體育教師對職業教育理論知識明顯缺乏。隨著社會的發展,知識必須要更新,體育教師必須能夠適應職業教育發展的需求,就要多讀書。其次,在體育教學過程中,我們必然會遇到一些問題和困難,如何把這些問題轉化為課題。遺憾的是:在第一、第二期“江蘇省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課題”立項中,我們都沒有看到與體育教學相關的課題,甚至在市一級的課題申報中,也罕見體育相關課題。職業學校的體育教師在自己的教學中,或多或少會有一些經驗體會,只有在不斷的總結中,才會積累起來。因此,做一個“有文化”的體育教師一定要學習善于總結,勤于筆耕,參與省、市級課題研究,在國家級、省級刊物發表高質量的文章。最后,在職業教育領域,體育課程理論、教材建設存在亟待解決的問題。職業學校的體育課程理論基本沿襲普通教育的理論,缺乏對職業教育的基本認識;教材由普通高校的人員編寫,按照田徑、球類等運動項目編寫,但是,職業學校的學生專業的不同性,必然要求運動項目的不同性。因此,根據學生的專業開發體育教材是實現職業學校學生“增強職業體能、防止職業病”目標的必然趨勢。贏得專家的認可:在由操作層面向理論層面轉換的過程中。職業學校的體育教師要利用時機,大膽地向職業教育領域的專家表達自己的觀點。尤其是在自己的體育教學領域,針對職業教育的體育課程理論、教材建設亟待解決的問題,提出自己的職業教育體育課程理論,職業教育體育教材編寫等理論觀點。
關鍵詞:電視新聞生命意識
生命對于每個人來說,都只有一次,人最寶貴的是生命。從這個意義上說,有關死人的信息,往往對人的思想、情感、心理、情緒等,沖擊刺激最大。在社會越來越關注民生的大背景下,有關死人的新聞也越來越多地出現在電視屏幕上。其中一些新聞,對于引導人們樹立正確的人生觀、生死觀,確立尊重愛惜生命的意識,注重生活中的自我防護,建設和諧社會,具有積極意義;與此同時,一些價值不大,社會意義不強,過多展示恐怖、暴力、壓抑、心理不健康,有可能對某些人群特別是青少年具有暗示作用,容易引起他們心理障礙和心理疾病的有關死人的新聞,也頻頻出現在電視屏幕上。
在我們應對這些現象引起足夠重視的同時,我們不能不呼吁:電視人要有生命意識,電視新聞要報道好有關“死”的消息和它的價值所在。
生命意識,就是充分地尊重生命的意識。生命意識帶給新聞人的是在自己的傳播活動中自始至終保持對生命的尊重。電視新聞由于具有直觀的畫面,更應該從每一個畫面每一段文字細微之處著手,體現對生命的尊重,保持對人性的關懷。而在目前的電視新聞(主要是民生類新聞)中,恰恰就是由于生命意識的缺失,導致有關死人的新聞出現了過多過濫,畫面過于直露,文字過于輕率的不良傾向。
一、“死訊”過多過濫,“死訊”價值開掘不深,把握不準
雖說有生必有死,生老病死都是自然規律,但是媒體傳播什么樣的“死訊”,如何傳播“死訊”,卻值得三思而行。在一些電視臺,現在隨便打開一檔民生類的電視新聞欄目,進入眼球的少不了由事故、兇殺、自殺、疾病等引發的,或者是還沒有查明原因的“死訊”,還有就是“驚現”一類的報道。幾乎到了死人即新聞,每檔民生類電視新聞必有“死訊”的地步,有的一檔節目里甚至多達幾條。(順便說一句,有的以“貼近”“人文關懷”的名義,把事故受點小傷,喝醉酒摔傷諸如此類的“傷訊”都當作新聞傳播,也有小題大做之嫌)
當然,關注生命是新聞人的天職,但是在關注生命的過程中一旦忽視生命意識,那么它的傳播也就變得毫無價值,甚至會帶來負面影響,“死訊”過多過濫的現象也就在所難免。因為充其量我們關注的僅僅是一個生命的終結與否的淺表象,說通俗一點,就是采訪報道一些沒有價值或者價值不大的“死訊”;更重要的,過多過濫的“死訊”,往往會談化或弱化對相關生命與個體尊嚴的新聞事件報道,或者無視新聞當事人及新聞受眾的感情和需求;在事關個人隱私或情感的報道中,不注重尊重和保護當事人,或由于敘述角度、語氣等的不當,造成對新聞當事人情感的傷害和隱私的侵犯;甚至,在文字解釋中將新聞娛樂化,以調侃的口吻對待一些本該嚴肅對待的“死訊”等等。
一個外地拾荒人,在拆遷工地被倒塌下來的房梁壓死了,畫面血淋淋,慘不忍睹。記者在報道這件事時,批評拾荒人“要錢不要命”。這件事曾在本地網上引起了熱議。網友們認為,記者批評嘲弄拾荒人是缺少人文關懷,與心何忍,更多的應該關注拾荒人為什么“要錢不要命”和拾荒人群體的生存狀態,以及拆遷工地的管理等等。事實上,在這新聞事件里,苦難不僅沒有被同情,反而成了被嘲弄指責的對象,自然,與拾荒人之死相關的深層次問題,也就難以得到發現或關注了。
可以說,“死訊”的傳播實際上對活著的人是一種潛移默化的生命教育。毫無疑問,過多過濫,少有新聞價值的特別是把握不準的“死訊”,將有可能影響到人們的感情情緒、生活工作和生死觀人生觀的正確培養,甚至對社會主流的判斷,更令人擔心的是會對青少年的心理健康產生不良影響。(如青少年自殺的消息。青少年生命教育的重要內容就是生命信仰的教育。一旦引導不當,極易產生偏差。而電視媒體對青少年人生價值觀形成的影響力是不容置疑的)二、“死訊”畫面過于直露,畫面屢有鮮血和恐怖的現場。
有這樣一條新聞片:某年夏天,一個小女孩不慎溺水身亡。記者在趕往事發地拍攝時,女孩的遺體已經放進了殯儀館的冷柜里。大概記者為了強調女孩落水身亡的真實性,竟然請工作人員把女孩的遺體拉出來又拍攝了一通。還有一條片子,把人們打撈一個溺水身亡者的全過程,用長鏡頭裸的展示出來。而大量車禍中的血淋淋場面就更多了。這種冠以“記實手法”的自然主義表現手法,且不說缺少對死者和死者家屬起碼的人格尊重,和對他們的情感傷害及隱私侵犯,從心理學的角度來說,這樣的畫面也缺乏對受眾的情感尊重,給人以厭惡、恐怖的心理感覺。因此,拍下真實的死亡畫面固然不違背新聞人道的倫理要求,但選取這樣的畫面放到新聞中播出,則理應首先考慮對死難者及其家人的尊重,以及是否存在過度渲染死亡的濫用危險。
過多過濫的“死訊”報道,使觀眾沒有獲得自己需求的、有益的信息,卻成為淺薄、無聊的看客;而電視新聞則演化為專業的“窺私者”,小市民茶余飯后談資的提供者。如果說,剛開始時,觀眾還被一些有關死的新聞所吸引,所震撼,那么,現在,越來越多的觀眾,面對過多的“死訊”和血淋淋的畫面,已經是麻木、厭惡和反感了。還有一個不容否認的事實是:一些“死訊”新聞當事人的家屬,其實并非愿意把不幸特別是一些畫面,讓媒體廣為傳播。那樣對逝者是種不恭,對生者,永遠都是種心靈上的傷害。
[關鍵詞] 英文電影;片名;翻譯
電影作為一個影響力逐漸擴大的而且是全世界觀眾都喜聞樂見的一種藝術表達形式,對全世界各國人民而言都是一種非常重要的了解各種不同的文化的途徑。一部優秀的電影要想在全世界范圍內尤其是在異國他鄉取得成功,電影片名的作用舉足輕重。為了更好地突出電影片名上述的作用,譯者往往費盡心思,在兩種語言及文化中尋求一個交點,或者是平衡點,使二者可以合理轉化并被廣大觀眾所接受。
一、東方文化和西方文化影響下的電影片名的特征
現在越來越多的優秀的外語電影,其中以英語電影居多,進入中國市場并且廣受歡迎,這其中一個好的片名翻譯功不可沒。不同語言影響下的電影片名的特征也不盡相同,現簡要論述。
(一)以英文為主的西方電影片名的特征
1.是以英語為主的西方文化和思維方式的表現
西方國家的歷史相對較短,而且由于西方國家近代以前很少形成較大的統一的國家,沒有一個被廣大人民接受為主流的文化思想以及思維方式,所以西方國家的文化相對來說比較分散,而且各成一派。由于各個方面的研究歷史不長,所以思維方式比較注重表象特征及其規律。這樣的文化和思維方式表現在電影片名上就是比較簡明扼要,也相對比較隨意。傅雷認為“西人重分析,細微,曲折,挖掘唯恐不盡,描寫唯恐不周”[1]。西方文化更加傾向于強調細節,看重局部要素的精度和細度,從分析局部進而擴展到全部,重分析、重局部的思維方式表現得淋漓盡致。這種文化導向反映在片名上就是經常采用人名這個極具個人主義特色的線索作為電影發展主線。個人主義在英文電影中得到了極大的反映,例如SUPERMAN(超人)、SPIDERMAN(蜘蛛俠)、BATMAN(蝙蝠俠)和007等各種一個人拯救世界的個人英雄主義在西方國家經久不衰,整個故事甚至可以說是完全為了主角而編寫,除了男女主角和主要的配角外,很多其他配角基本難以在電影中表現自身性格和特點,無法給觀眾留下深刻印象。
2.英文片名結構相對隨意
英文電影的片名相對比較隨意,短則一個單詞(如Avatar),長則一句話(如The Englishman Who Went up a Hill but Came Down a Mountain),而且很多電影以人名命名,如果觀眾在看電影之前并不知道這個人的故事,那么就會有很多疑惑,直到看完電影才知道電影所講內容。
(二)以中文為主的東方電影片名的特征
漢語經過了中華五千年的歷史,有其深厚的歷史積淀,往往透過所謂表象深入本質,更加注重意合。因此,中文電影的片名形式多種多樣,并不拘泥某種形式。漢語電影片名有時喜用動詞詞組,使之更具有動感和氣勢,像曾經獲得奧斯卡獎的《臥虎藏龍》和最近大熱并且票房很高的《讓子彈飛》。同時,中文電影的片名有時喜用類似于成語的短語,形象生動并且深入人心,便于記憶,朗朗上口,卻具有很大的靈活性,可以表達莊重、喜感等不同的情感,如《霸王別姬》《河東獅吼》等。所以,在我國近些年來比較成功的電影案例中,除了極個別情況,如《葉問》,以人名命名的很少。
二、在英文電影片名翻譯過程中
需要著重考慮的影響因素電影是一種特別的藝術表達形式。如果過分注重其藝術性,就會忽視其商業性,進而無法保證票房,這不利于電影的可持續發展,同時也無法保證其內在的藝術性在觀眾之中的傳播和影響。但是如果反之,過分注重其商業票房,就會容易形成膚淺的電影業的風氣,只看重票房,忽略了電影業應盡到的社會責任。因此,要二者兼顧。這樣的情況下,電影片名的翻譯就要考慮較多的影響因素。
(一)不同文化之間的語言習慣和思維方式的差異
東方文化和西方文化是兩種不同的文化體系,在其形成過程中,受歷史、地理、自然和社會等因素多方影響。東方注重內涵,西方注重表象;東方注重綜合,西方注重分析;中國人重感覺,西方人重實證。[2]在電影片名翻譯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要碰到這兩種文化的差異影響。中國人對題目的要求是概括,對影片的主題有提煉和點睛的作用,同時兼顧藝術性,如《非誠勿擾》《倩女幽魂》等。歐美人更加傾向于強調細節,看重局部要素的精度和細度,從分析局部進而擴展到全部,崇尚簡潔、隨意,喜歡以主角或者主要事件等為片名。如Forrest Gump、 Mr.and Mrs.Smith、Avatar等。
(二)不同文化之間的審美觀念中的側重點差異
語言既是文化的載體,也是民族審美觀念的載體,審美觀念對民族語言活動具有導向作用。[3]中國傳統美學中不可忽略的一種表現即為對稱,這種表達手法在我國的建筑業、書法文化中得到了充分體現。受我國詩詞等古代文化的影響,中國人喜歡用對偶這種表達形式,如“落霞與孤鶩齊飛,秋水共長天一色”,這種文化形式在電影中的表現也很多,如《東邪西毒》。東方以意合為美,西方以形合為美。所以,在英文電影片名翻譯的過程中就要考察不同的文化中的不同美學側重點。例如,英文電影Youve Got Mail、 The Bridge of Madison County、 Speed等分別翻譯成《網絡情緣》《廊橋遺夢》《生死時速》,堪稱英文電影片名翻譯的經典之作。
(三)電影本身的特點
電影要想吸引觀眾來看,創造高票房,片名的重要性有時會大于其他各種宣傳手段。這是受電影本身的特點即商業性制約的。因此,電影片名的翻譯要適當地考慮其商業特性,不能一味地忠于原文,要學會融會貫通,使之可以實現其宣傳的作用。這種特性就要求譯者在原作的基礎上,充分發揮自身能力,譯出合適的片名。英文電影Hilary and Jackie譯成《她比煙花寂寞》就被廣大觀眾大呼貼切、到位。題目非常具備吸引力,又因為和著名作家亦舒的作品同名,具有強烈的中文特色,最大限度地吸引了中國觀眾。
三、英文電影片名翻譯過程中使用的主要策略
現在對英文電影片名翻譯的策略主要有兩種,即歸化法和異化法。韋努蒂認為,歸化法是“采取民族中心主義的態度,使外語文本符合譯入語的文化價值觀,把原作者帶進譯入語文化”[4]。也就是說,以讀者的角度為主要側重點。而異化法是“對這些文化價值觀的一種民族偏離主義的壓力,接受外語文本的語言和文化差異,把讀者帶入外國情景”[4]。即譯者更加傾向于從電影原本語言的角度。
(一)歸化策略及其在電影片名翻譯中的應用
歸化法主要使用意譯、補譯和創譯等方法,在英文電影片名翻譯的過程中,從中國觀眾和漢語習慣的角度出發,立足于東方文化、審美和思維方式,從而使電影片名更加貼近觀眾的生活和心理,盡最大的可能縮小東西方文化的差異并且以此為基礎提高電影的吸引力。
歸化策略的應用可以將影片的內容最大限度地介紹給觀眾,并留下一定的想象空間,讓觀眾迅速記住并回味長久。[5]下面簡要列舉一下用歸化策略翻譯的并且傳播較廣的英文電影,Waterloo Bridge譯為《魂斷藍橋》、Die Hard譯為《虎膽龍威》、Gone with the Wind譯為《亂世佳人》,具有很強的東方味道。另外,除了簡單的四字短語,還有部分歸化法翻譯的電影片名是使用的非四字短語,例如Mission Impossible譯為《碟中諜》、Ghost譯為《人鬼情未了》。
(二)異化策略及其在電影片名翻譯中的應用
在英文電影的翻譯過程中,異化法就是保留原有的英文的語言習慣和表述特點,在此基礎上產生的陌生感可以給觀眾一種“洋氣”的特殊體驗,因為它主要采用的翻譯方法是直譯、音譯等方法。
異化策略在英文電影片名翻譯過程中也不乏經典之作,例如,RainMan和《雨人》、God Father和《教父》、The First Blood和《第一滴血》、The Lord of Rings和《指環王》、Chicago和《芝加哥》、Gladiator和《角斗士》、Crash和《撞車》、Da Vinci Code和《達•芬奇密碼》、Pirates of the Caribbean 和《加勒比海盜》,等等。
(三)兩種策略的相互關系
歸化策略和異化策略兩種方法具有辯證統一的相互關系,在翻譯過程中具體使用哪種方法取決于觀眾的文化和審美需求。歸化策略翻譯的英文電影相對比較深入人心,因為中國觀眾比較容易理解和接受。例如看過《埃及艷后》的中國觀眾,通過對漢、英版的電影片名的理解,這部電影講的是古埃及托勒密王朝的末代女王Cleopatra的故事。
異化策略則更加側重于西方文化和語言的表達。異化策略可以直接性地向中國觀眾呈現西方文化和語言特色,提高其領悟能力。例如經典電影The SevenYear Itch的內容是一對夫婦在結婚7年后的婚姻危機,被譯為《七年之癢》。后來中國觀眾總是使用“七年之癢”這個詞來形容婚姻危機,源自于此。所以不得不說,從某種角度來看,異化策略除了讓漢語披上了“洋氣”的外衣之外,也增加了部分原來漢語沒有的內容。
文化是全球性的,是不斷傳播的,在流動的過程中不是一成不變的。所以,翻譯也沒有嚴格的答案,在兩種文化的碰撞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出現不同的改變。所以在兩種策略的選擇上,需要兼顧電影的藝術價值和商業價值,不能過度重視商業價值,為了吸引觀眾而隨意亂譯,但是也不能直接異化,不考慮中國觀眾的接受和理解能力。
四、結 語
英文電影片名翻譯是一種傳承和創新相結合的工作,難度很大。翻譯工作者要充分考慮到各個方面的影響因素,不要僅僅拘泥于方法的選擇之上。每種方法都有其可取之處。異化翻譯就要給觀眾充分展現異域文化,歸化翻譯就要注重傳達影片的內涵和文化。譯者還要做到盡量與其他電影工作人員尤其是編劇的心態和理念相近,并且結合本民族的文化內涵進行再創新,從而翻譯出廣受好評的經典之作。相信隨著文化全球性的進程和我國電影片名翻譯的水平不斷提高,東西方的文化交流一定會更加頻繁,世界性的文化背景會逐步形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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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陳宏薇,李亞丹.新編漢英翻譯教程[M].上海: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2004.
[3] 錢冠連.美學語言學――語言美和言語美[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4] 孫致禮.新編英漢翻譯教程[M].上海: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2003.
論文摘要:分析數字簽名的功能、原理及其與傳統手寫簽名的差別,對基于身份的數字簽名進行了探討,給出了數字簽名在電子政務中的具體應用。
論文關鍵詞:數字簽名:電子政務;信息安全
1概述
1.1概念與功能
數字簽名是防止他人對傳輸的文件進行破壞.以及確定發信人的身份的手段該技術在數據單元上附加數據,或對數據單元進行秘密變換.這種數據和變換允許數據單元的接收者用以確認數據單元來源和數據單元的完整性,從而達到保護數據,防止被人進行偽造的目的。簡單說來,數字簽名是指用密碼算法,對待發的數據進行加密處理,生成一段數據摘要信息附在原文上一起發送,接受方對其進行驗證,判斷原文真偽其簽名思想是簽名只能南一個人(個體)創建,但可以被任何人校驗.
數字簽名技術可以解決數據的否認、偽造、篡改及冒充等問題,滿足上述要求的數字簽名技術有如下主要功能:(1)發送者事后不能否認自己發送的簽名;(2)接收者能夠核實發送者發送的簽名;(3)接收者不能偽造發送者的簽名;(4)接收者不能對發送者的原文進行篡改;(5)數據交換中的某一用戶不能冒充另一用戶作為發送者或接收者
1.2數字簽名與傳統手寫簽名差別
(1)簽署文件方面:一個手寫簽名是所簽文件的物理部分,而數字簽名不是,所以要使用其他的辦法將數字簽名與所簽文件“綁定”。
(2)驗證方面:一個手寫簽名是通過和一個真實的手寫簽名相比較來驗證的而數字簽名是通過一個公開的驗證算法來驗證:
(3)簽名的復制:一個手寫簽名不容易被復制,因為復制品通常比較容易被鑒別來:而數字簽名很容易被復制,因為一個文件的數字簽名的復制品和原文件是一樣的:所以要使用數字時問戳等特殊的技術避免數字簽名的重復使用。
(4)手書簽名是模擬的,且因人而異。數字簽名是0和1的數字串,因人和消息而異。
一個安全有效的簽名方案必須滿足以下要求:1)任何人都可以驗證簽名的有效性;2)除了合法的簽名者外,其他人偽造簽名是困難的;3)對一個消息的簽名不可復制為另一個消息的簽名;4)簽名的消息不可被篡改,一旦被篡改,則任何人都可以發現消息與簽名的不一致;5)簽名者事后不能否認自己的簽名。
安全的數字簽名實現的條件:發方必須向收方提供足夠的非保密信息,以便使其能驗證消息的簽名,但又不能泄露用于產生簽名的機密信息,以防止他人偽造簽名。此外,還有賴于仔細設計的通信協議:
2原理
數字簽名有兩種:一種是對整體消息的簽名,一種是對壓縮消息的簽名。每一種又可分為兩個子類:一類是確定性(Deterministi)數字簽名,其明文與密文是一一對應的,它對特定消息的簽名不變化;一類是隨機化的(Randomized)或概率式數字簽名。
目前的數字簽名技術大多是建立在公共密鑰體制的基礎上,其工作原理是:
(1)簽名:發方將原文用哈希算法求得數字摘要,用簽名私鑰對數字摘要加密得數字簽名,將原文與數字簽名一起發送給接受方。
簽名體制=(M,S,K,v),其中M:明文空間,S:簽名的集合,K:密鑰空間,V:證實函數的值域,由真、偽組成。
簽名算法:對每一m∈M和每一k∈K,易于計算對m的簽名s=Sigk(M)∈S
簽名算法或簽名密鑰是秘密的,只有簽名人掌握。
(2)驗證:收方驗證簽名時,用發方公鑰解密數字簽名,得出數字摘要;收方將原文采用同樣哈希算法又得一新的數字摘要,將兩個數字摘要進行比較,如果二者匹配,說明經簽名的電子文件傳輸成功。
驗證算法:
Verk(S,M)∈{真,偽}={0,l1
3基于身份的數字簽名
3.1優勢
1984年Shamir提出基于身份的加密、簽名、認證的設想,其中身份可以是用戶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地址、電子郵件地址等。系統中每個用戶都有一個身份,用戶的公鑰就是用戶的身份,或者是可以通過一個公開的算法根據用戶的身份可以容易地計算出來,而私鑰則是由可信中心統一生成。在基于身份的密碼系統中,任意兩個用戶都可以安全通信,不需要交換公鑰證書,不必保存公鑰證書列表,也不必使用在線的第三方,只需一個可信的密鑰發行中心為每個第一次接入系統的用戶分配一個對應其公鑰的私鑰就可以了。基于身份的密碼系統不存在傳統CA頒發證書所帶來的存儲和管理開銷問題。
3.2形式化定義
基于身份的數字簽名由以下4個算法組成,
Setup(系統初始化):輸入一個安全參數k,輸出系統參數param、和系統私鑰mk,該算法由密鑰產生機構PKG運行,最后PKG公開params,保存mk。Extract(用戶密鑰生成):輸入params、mk和用戶的身份ID,輸出用戶的私鑰diD,該算法由PKG完成,PKG用安全的信道將diD返回給用戶。Sign(簽名):輸入一個安全參數r、params、diD以及消息M,輸出對}肖息M的簽名盯,該算法由用戶實現。Verify(驗證):輸入params、簽名人身份ID、消息m和簽名,輸出簽名驗證結果1或0,代表真和偽,該算法由簽名的驗證者完成。其中,簽名算法和驗證算法與一般簽名方案形式相同。
4數字簽名在電子政務中的應用
4.1意義
數字簽名的過程和政務公文的加密/解密過程雖然都使用公開密鑰體系,但實現的過程正好相反,使用的密鑰對也各不相同。數字簽名使用的是發送方的密鑰對,發送方用自己的私鑰進行加密,接收方用發送方的公鑰進行解密。這是一個一對多的關系,即任何擁有發送方公鑰的人都可以驗證數字簽名的正確性。政務公文的加密/解密則使用接收方的密鑰對,這是多對一的關系,即任何知道接收方公鑰的人都可以向接收方發送加密公文,只有唯一擁有接收方私鑰的人才能對公文解密。在實際應用過程中,通常一個用戶擁有兩個密鑰對,一個密鑰對用來對數字簽名進行加密,解密;另一個密鑰對用來對公文進行加密懈密,這種方式提供了更高的安全性。
4.2形式
4.2.1個人單獨簽名
由于政務公文的文件相對來說都比較大,所以一般需要先對所要傳輸的原文進行加密壓縮后形成一個文件摘要,然后對這個文件摘要進行數字簽名。一般由兩個階段組成:對原文的數字簽名和對數字簽名的驗證。
(1)對原文的數字簽名
先采用單向散列哈希算法對所要傳輸的政務公文x進行加密計算和壓縮,推算出一個文件摘要z。然后,公文的發送方用自己的私鑰SKA對其加密后形成數字簽名Y,并將該數字簽名附在所要傳送的政務公文后形成一個完整的信息包(X+Y)。再用接收方的公鑰PKB對該信息包進行加密后,通過網絡傳輸給接收方。
(2)對數字簽名的驗證
接收方收到該信息包后,首先用自己的私鑰SKB對整個信息包進行解密,得到兩部分信息:數字簽名部分Y和政務公文原文部分x;其次,接收方利用發送方的公鑰PKA對數字簽名部分進行解密,得到一個文件摘要Z;接著,接收方也采用單向散列哈希算法對所收到的政務公文原文部分進行加密壓縮,推算出另外一個文件摘要z1。由于原文的任何改動都會使推算出的文件摘要發生變化,所以只要比較兩個文件摘要z和z1就可以知道公文在傳輸途中是否被篡改以及公文的來源所在。如果兩個文件摘要相同,那么接收方就能確認該數字簽名是發送方的,并且說明文件在傳輸過程中沒有被破壞。通過數字簽名能夠實現對原始報文的鑒別。
4.2.2多重數字簽名
論文摘要:我國在訴訟上長期實行一元化的證明標準,即刑事、行政和民事訴訟均采用“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證明標準,不具科學合理性。我國應根據民事訴訟自身的特點,并結合國外民事訴訟的發展趨勢,完善我國的民事訴訟證明標準,形成以高度蓋然性標準為基本原則,并輔以其他標準的多元化證明標準體系。
1證明標準的含義
證明標準,又稱證明程度或證明要求,可以從兩個不同的角度去定義。一是指負有舉證責任的一方當事人,為證明其主張事實的存在所應達到的水平或程度。這一定義通常適用于擁有一系列單獨系統的證據規則的英美法系。二是指法官在訴訟中認定案件事實所要達到的程度,是衡量證明結果的準則。這一定義通常適用于實行自由心證的大陸法系。
在我國,證明標準通常被認為是“法律規定的法官運用證據證明訴訟案件事實所要達到的證明程度”。從這個表述可以看出,我國關于證明標準的概念,側重于從法官的角度來認識,與大陸法系的觀點基本上是一致的。
2證明標準的模式及層次
2.1證明標準的模式
證明標準有客觀真實和法律真實兩種模式。客觀真實又被稱為實質真實,即要求人們的主觀認識必須符合客觀實際,在我國,從根本上說是將那些被查明的案件客觀事實,作為司法機關判決、裁定或決定的合法根據。法律真實是指法院在裁判中對事實的認定應當符合實體法與程序法的有關規定,應當達到從法律的角度可以認為是真實的程度。
法院查明的案件事實與客觀事實相一致,是訴訟證明的理想狀態,將客觀真實作為一種理想價值追求是有意義的,是應當肯定的,但如果把它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明標準,則這一理想在司法實踐中不具有可行性。
2.2證明標準的層次
根據訴訟中證明程度的不同,可將證明標準分為不同的層次。通常認為,訴訟的證明程度有“排除合理懷疑”、“高度蓋然性”及“蓋然性占優勢”三種標準。
排除合理懷疑,此種標準主要用于刑事訴訟中,對于民事訴訟證明僅起一種補充作用。對于何為排除一切合理懷疑,我國臺灣學者李學燈先生指出:所謂無合理懷疑,謂系于良知和道義上的確信,足以排除一切合理之懷疑,如自其反面言之,有謂一切證據經過全部比較與考慮,審理事實之人,本于道義或良知,對于追訴之事實不能信以為真。所謂合理,亦即非純出于想像或幻想之懷疑。
高度蓋然性,也稱為內心確信,主要適用于大陸法系國家的民事訴訟中,它是指法官對案件事實的心證達到了依據日常經驗可能達到的那樣的高度,疑問即告排除,從而產生近似確然性的可能性,法官可以判決待證事實存在。其基本邏輯依據是,在事實真偽不明而當事人又無法舉證時,法院認定蓋然性明顯高的事實發生,遠較認定蓋然性低的事實發生,更能接近真實而避免誤判。所以,凡證明待證事實發生的蓋然性明顯較高的,主張該事實發生的當事人不負舉證責任,相對人應就該事實不發生負舉證責任。
蓋然性占優勢,主要適用于英美法系國家的民事訴訟中,是指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需將其主張之事實證明至存在比不存在更為可能的程度。也就是說,某一事實的證據分量和證明力比反對其事實存在的證據更有說服力,或者比反對其事實存在的證據的可靠性更高。如果用百分比來表達雙方當事人所提供的證據的分量和可信度的話,那么當負舉證責任的一方當事人舉證達到了51%,便完成了他的證明責任;相反,當負舉證責任的一方當事人舉證未超過50%,便要承擔敗訴的結果。
3我國民事訴訟證明標準的現狀及完善
3.1我國民事訴訟證明標準的現狀
(1)長期以來,我國一直將客觀真實作為訴訟證明的目標,要求法官所確定的案件事實必須與客觀實際完全相符。這一訴訟理念是在批判自由心證制度下的主觀真實基礎上建立起來的,是實事求是原則在訴訟中的運用。我國民事訴訟法第64條第3款規定:“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體現了對客觀真實這一證明標準的認可。
(2)相當長的時期內實行一元化的證明標準。在《民事證據規定》于2002年實施之前,我國三大訴訟法長期以來實行的是一元化的證明標準,即在刑事、行政和民事訴訟中都采取“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這一高標準要求。與國外實行的不同訴訟有不同證明標準的多元化標準存在很大區別。這種一元化的證明標準,要求將所有案件的裁判都建立在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基礎上,其出發點無疑是好的,但由于沒有考慮到民事訴訟與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區別,因而未必科學合理。
3.2我國民事訴訟證明標準的完善
(1)以高度蓋然性為基本的證明標準。我國《民事證據規定》第73條規定的“明顯優勢證據”是屬于蓋然性占優勢還是高度蓋然性,在學界和司法實務中一直存有爭議。筆者更傾向于高度蓋然性。單從字面意義理解,“明顯大于”絕非51%對49%這么簡單,而應至少是80%對20%這種程度。“明顯”二字就在于它所要求的量必須達到一定的高度,不僅是數量上,還包括質量上。而且從我國當前的實情出發,也應該采取高度蓋然性為民事訴訟基本的證明標準。原因在于:蓋然性占優勢標準是建立在對抗制訴訟和陪審制等帶有明顯英美法系法律特征基礎上的,該標準比較注重事物發展過程中的外在性,突出表現為追求審判活動的程序公正。而大陸法系國家實行職權主義訴訟模式,法官對事實的審查認定依據自由心證,該標準比較注重于事物發展過程中的內在性,更強調審判活動的實體公正。
(2)建立多元化證明標準。在以高度蓋然性為基本的證明標準的前提下,還應該區分不同案件不同情況確立證明標準,使證明標準不致過于單一死板,能夠靈活應對各種狀況。
①根據案件性質的不同確定不同的標準。如英國在堅持或然性權衡的原則下,根據指控的性質和程度不同,相應的證明標準也有所變化。英國學者將這樣一種隨指控程度提高而相應提高的證明標準,稱為靈活性的證明標準。所以對于某些案件,如當事人爭訟的事件涉及國家和社會公共利、涉及當事人重大的人身權事實、涉及人類情感的最基本價值觀念的案件,民事欺詐案件,準刑事犯罪案件以及實體法中對證明標準的要求比較高的案件(如對我國合同法中不安抗辯權產生的事實的證明),應當適用比一般的民事案件更高的證明標準,可以適用排除合理懷疑的證明標準。對于另一些案件,如產品責任、醫療事故、環境污染、高度危險作業等特殊侵權案件,由于原告在舉證上通常處于相對弱勢地位,因此應當降低證明標準,可以適用英美法系的蓋然性占優勢的證明標準。
關鍵詞:姓名權/價值內蘊/法律規制
姓名權是人格權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自然人的基本人權。自然人因姓名而與他人相區別,自然人又因姓名權的行使而使其人格利益及非人格利益得以維系和延展。自然人是否享有獨立的姓名權以及姓名權能否在吻合公序良俗的基礎上自由行使,直接關涉自然人的人格平等與人格尊嚴。因為,姓名乃人的符號標記,是自然人在社會生活中的延伸,是自然人的存在方式。由于自然人是社會屬性與自然屬性的統一,故自然人與其姓名相同一。姓名是自然人重要的人格利益,姓名權是自然人重要的人格權。
一、姓名權的近現代審視
近現代的生活場景以工業文明為標志,以個人主義的最終確立為依皈,個人主義衍生出人格的獨立、平等與自由。個人主義之下的“姓名是公民特定的人身專用的文字符號,是公民自身人格特征的重要標志,是區別于其他公民的文字符號。”姓名中的“姓”雖然表達了血緣遺傳關系,但名則體現了人格的獨立。故姓名權是“公民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姓名的權利”。
近現代關于姓名的法律規定,經歷了一個緩慢的發展過程,且姓名的權利性質也在發生演變。最初的姓名權表現為公法性質,且權利內容以姓名的變更、取得為限。如“17世紀始見關于姓名的公法規定,但其內容不過規定姓名不得任意變更,變更須得政府的許可。這并不是關于姓名權屬人格權的規定,尚未認姓名權為一種私權”。即便是19世紀初期的立法,如奧地利民法、薩克遜民法等,也僅規定了姓名的取得方法,未將姓名權定位為私法性質。及至20世紀初期,姓名權才被定位為私法性質。私法性質的姓名權的出現,以“平等、民主、博愛”的人文精神為立法基礎。基于人格的獨立平等,姓名權不再具有身份箝制的色彩,即不再以身份的高低、性別的差異、輩份的尊卑等決定姓名的有無及行使,姓名權成為人人享有的一項基本人權———只要是自然人,就有姓名權,姓名權演化為一項人格權。伴隨姓名權由公法范疇向私法范疇的移位,由身份權向人格權的演化,由實然的權利轉化為應然的權利,姓名權也由最初的取得、變更的權能,拓展為使用和救濟的權能。如《德國民法典》第12條規定了姓名的使用及姓名利益的維護,《瑞士民法典》第29條規定了姓名被冒用時訴請損害賠償的權利。上述規定使姓名權的內容日臻豐富與完善,對姓名權人利益的維護更為具體和充分。
中國的近現代是姓名權得以規制的時代。在近代,基于變法維新、變法圖強的思考,先進的中國人在學習國外器物文明的同時,開始學習國外的制度文明。其中,法律的學習與移植是重要內容。伴隨“天賦人權”、“民主政治”、“人本主義”精神在中國的傳播,人格的獨立、平等與自由成為學習和移植外國法律的前提和基礎。尤其在仿效外國相關立法例的同時,植入了人格平等與人格尊嚴的理念。如《大清民律草案》關于姓名權的規定就摒棄了古代身份法的特點,體現出權益平等救濟的內涵。民國政府制定的《中華民國民法》也就姓名權的被侵害提起侵害之訴進行了界定。上述規定使我國的姓名權開始納入民法保護的范疇,體現出私法的性質。1986年4月通過的《民法通則》則將姓名權納入了人格權的保護范疇,從而使姓名權成為一項獨立的人格權。
姓名權由實然向應然的轉變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其中承載了觀念的變革、法律的更新、習俗的超越及人格的解放。但就其實質意義而言,姓名權由最初的基于風俗習慣的調整到近現代的基于法律規范的調整,演繹著由身份到人格的轉變過程,是身份權向人格權的衍生與蛻變。
二、價值內蘊
姓名權近現代的轉變,實質上是由身份權向人格權的轉向。無論是作為身份權的姓名權,還是作為人格權的姓名權,均承載著一定的社會價值和人文價值,是社會價值和人文價值的統一。
(一)姓名權的社會價值
姓名權的社會價值,可表述為姓名權在行使過程中所具有的功能和效用。即行使姓名權所引起的社會效果。從宏觀角度看,姓名權的社會價值集中表現在四方面:一是社會交際的功能。姓名權包括命名權、用名權和更名權。行使姓名權,即是對姓名利益的支配。不論是命名、用名抑或是更名,均是社會交際的需要。即通過命名、用名或更名,使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予以區分,并通過姓名間接地認知人、社會和自然,從而把握被認知對象的特性。二是社會定位的功能。人是社會的人。當人被命名后,其姓名便通過戶籍管理、身份證件、人事檔案等進入社會管理體系,從而完成自然人的社會定位和社會化轉型。即自然人通過姓名的使用,使姓名涵蓋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得以明確和定型,進而使自然人在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相應民事行為能力的前提下,平等、自由地建立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彰顯人格的獨立與尊嚴。三是社會記憶的功能。姓名權的社會記憶功能既表現為現實或當下的社會記憶,也表現為歷史或久遠的社會記憶。即社會中人既可記憶生者的姓名,又可記憶逝者的姓名。對逝者姓名的記憶是對逝者身份、地位、價值和貢獻的蓋棺界定,牽涉逝者的名譽。故逝者姓名利益被侵犯時,其近親屬可進行相應的法律救濟。對生者姓名的記憶,是通過姓名這一自然人的自身符號和社會代碼的明晰和界定,記憶某一自然人的自然面貌和社會身份,即記憶某一生物的人和社會的人。故姓名權的社會記憶功能表現為未成年人基于被命名而為社會記憶,成年人基于用名或更名而為社會記憶以及逝者基于后世的用名而為社會追憶的功能。四是社會整合的功能。姓名權的社會整合功能表現在三方面:首先,姓名權的行使,是社會分類的要求。姓名權的行使基礎是姓名的存在。在歷時態下,自然人有無姓名以及有著何種性質的姓名,是身份高低貴賤、人格平等與否的標志。如,基于姓名的有無及性質不同,奴隸與自由民、貴族與平民、皇親國戚與黎民百姓、男人與女人而被社會分類和定位。在人格平等的當代,基于姓名權能否獨立行使,又可將自然人分類、定位為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非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人。非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人只能在與自己的年齡、意識相吻合的前提下,或在監護人的監護下行使姓名權。其次,姓名權的行使,是社會統治的要求。行使姓名權,須符合公序良俗、法律規范及姓名標準化的要求。姓名標準化,是國家宏觀調控姓名的途徑和手段,是國家意志的體現。再次,姓名權的行使,是社會團結的要求。國度、民族及不同,姓名的標準化及姓名的行使模式也不同。尊重姓名習慣及姓名權的行使模式,是平等、民族平等、平等的體現,也是民族融合和文化融合的標志。
(二)姓名權的人文價值
姓名權的行使對象是姓名。姓名不僅是個體或群體的符號,而且具有一定的人文價值。
(1)人與姓名相同一。德國哲學家和邏輯學家弗雷格(GottlobFrege)認為:專名既有所指,也表達意義。兩個專名所指對象雖同,由其父親確定,如果父親已故去,由父親的家庭確定。
(2)孩子額外的名字由其母親確定,如果母親已故去,由母親的家庭確定。
(3)如果不知孩子的父親是誰,或孩子的父親方面沒有親屬,孩子的母親可以給其確定兩個名字,如果母親故去,由其母親的家庭來確定名字。
關于姓名變更權,其行使須符合法定情形和公序良俗。就姓的變更而言,多數國家將其界定于自然人身份的變化。具體變更情形有兩個:一是配偶身份的取得或喪失。二是養子女身份的取得或喪失。如《日本民法典》第810條規定:養子女稱養父母的姓氏;《埃塞俄比亞民法典》第41條第1款規定:被收養的子女的姓得隨收養者的姓。就名的變更而言須遵循如下規制:一是公序良俗的要求。如《魁北克民法典》第54條規定:“如其父母選擇的姓名包括古怪的復合姓或顯然給子女招來嘲弄或恥辱的古怪名,民事身份登記官可建議父母改變子女的姓名”。《埃塞俄比亞民法典》第38條規定:‘新生兒的名字不得毫不更改地襲用其活著的父親、母親的名字或兄弟、姐妹之一的名字”。二是文字規范的要求。日本《戶籍法》規定:子女的名字必須使用通用易認的字。三是變更情形的限制。我國臺灣地區《姓名條例》第8條規定,姓名的整體變更限于三種情形:“一、原名譯音過長或不正確者;二、出世為僧尼者或僧尼而還俗者;三、因執行公務之必要”。至于名的變更情形規制較詳細,如姓名在同一縣(市)相同或相近;與被正在通緝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姓名完全相同且年齡相近、體貌相似;名字粗俗不雅,違反文明道德和良好風氣;名字易于誤解致本人受歧視或傷及本人情感。四是變更次數的限制。我國臺灣地區《姓名條例》規定:“夫妻之一方得申請以其本姓冠以配偶之姓或回復其本姓;其回復本姓者,于同一婚姻關系存續中,以一次為限”。“依前項第6款申請改名者,以二次為限。但未成年人第二次改名,應于成年后始得為之”。姓名變更的要求與限制可保障姓名變更的秩序化和法律化,維護公序良俗。姓名使用權,則是姓名權的主要權能,也是姓名權人的基本權利。為確保姓名使用權能的實現,許多國家對姓名的使用作出相應規制,規制內容可分三類:一是禁止不當使用姓名。不當使用姓名包括干涉、盜用、假冒、忽略、貶低、誣辱他人姓名和故意混同他人姓名。二是對家族姓名和筆名予以保護。基于維護家族利益的需要,或當自然人使用的筆名等與姓名具有同等重要意義時,該家族姓名、筆名等受法律保護。《意大利民法典》第8、9條對此有規定。三是對姓名權的救濟。當姓名權被侵犯時,權利人可提起停止侵害之訴,并可訴請損害賠償。
三、我國姓名權的法律規制
姓名權的規制,既牽涉姓名權在人格權法乃至民法典中的編纂模式,也牽涉民眾姓名利益的維護。故我國在創設民法典的進程中,必須關注姓名權的規制模式與救濟內容。
1.規制模式的選擇。姓名權屬人格權,且屬精神性人格權,故姓名權應置于人格權中加以集中規定。同時,也應根據不同的法定情形,采用姓與名分別規制和姓名整體規制兩種立法模式。至于人格權的規制,應與民法典的編纂一并考慮。如《綠色民法典草案》共分四編:序編、第一編人身關系法、第二編財產關系法和附編國際私法。人身關系法一編下設自然人法、法人法、婚姻家庭法和繼承法四個分編。“人格權”作為第三題規制于自然人法中,而“姓名權”則規制于第三章保障自然人的社會存在的人格權中的第二節,介于第一節“平等權”和第三節“肖像聲音權”之間,共計21個條文,涉及姓名的登記、決定、使用和變更等內容。此種編制模式凸顯了自然人的社會存在,標表了自然人的人格內涵。
2.規制內容的梳理。規制姓名權,除沿襲我國有關姓名權的立法傳統外,還應借鑒法典制國家的相關立法例,以確保我國的姓名權立法既兼顧社會生活的多種需要,又能體現人權平等與價值多元的立法理念。具體規制內容可包括以下五方面:一是姓名權的主體。主體為自然人,且自然人享有平等的姓名權。二是姓名權的內容。
其一是姓名決定權。未成年子女的姓名由父母協商確定。不知父母的未成年人由有關機構決定姓名,但應遵循公序民俗。
其二是姓名使用權。姓名使用權人人平等,禁止干涉、假冒、盜用。侵權者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其三是姓名變更權。自然人在符合法定的條件和程序時可變更姓名。變更姓名須遵循申請、審查、批準、公告和登記程序。其四是姓名利益的支配權。基于商業利用、社會利益的需要和法律規定,有關姓名利益的支配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三是姓名沖突的規制。當姓名發生混同時,惡意者構成對他人姓名權的侵害。當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未達成協議時,可訴請法院基于子女最佳利益的原則裁決。子女在成年后可根據意愿申請變更姓名。養子女既可隨養父母的姓,也可保留原姓。未經認領、準正的非婚生子女,隨母姓;非婚生子女在認領、準正后,由生父母決定其姓名。四是姓名權的保護范圍。基于社會生活和社會需求的多元化,凡取得姓名地位的網名、藝名和筆名受法律保護。死者的姓名被侵犯時,死者的近親屬可予以法律救濟。侵權者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五是姓名的登記管理。姓名以公安機關登記確認的為準。變更姓名仍須經公安機關的登記確認。
注釋:
[1]馬原主編:《中國民法教程》,人民法院出版社1989年版,第489頁。
[2]馬原主編:《民事審判實務》,中國經濟出版社1993年版,第208頁。
[3]楊立新:《人格權法論》,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年版,第468頁。
[4]依據徐國棟先生對“人身關系”的考查,“身份是人相較于其他人被置放的有利的或不利的狀態”,“人格是以陌生人際關系為基礎的某個市民社會的主體資格”。引自徐國棟:《民法典與民法哲學》,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第57頁、第51頁。
[5]納日碧力戈:《姓名論》,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2年版,第3頁。
[6]徐一青、張鶴仙:《姓名趣談》,上海文藝出版社1987年版,第82-83頁。
[7]納日碧力戈:《姓名論》,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2年版,第23頁。
[8]羅結珍譯:《法國民法典》,中國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第57條、第60-61條、第264條、第330條、第333-334條、第357條、第363
條。
[9]陳衛佐譯:《德國民法典》,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10]費安玲等譯:《意大利民法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6-9條、第143條、第156條、第237條、第262條、第299條。
[11]薛軍譯:《埃塞俄比亞民法典》,中國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第23至46條。
[12]孫建江譯:《魁北克民法典》,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第50-74條。
[13]孫建江等著:《自然人法律制度研究》,廈門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第101頁。
[14]《魁北克民法典》第51條規定:“子女的姓和名是經由其母親或父親選擇的”。第52條則規定:“在雙方未就子女姓的選擇達成一致時,由民事登記官享有最終決定權。”我國澳門地區的《澳門民法典》第1730條規定:“父母有權為未成年子女選擇姓名,雙方未就子女之姓名達成協議時,法官須作出符合子女利益的裁判”。
[15]《意大利民法典》第143條附加條(妻子的姓氏)規定:妻子在自己的姓氏前面加上丈夫的姓氏,并且在孀居期間保留該姓氏直到再婚為止;《瑞士民法典》第160條(姓氏、婚姻的一般效力)規定:夫的姓氏為配偶雙方的姓氏。
關鍵詞:建筑、施工、文明施工
中圖分類號:TU7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隨著我國社會進步、經濟的高速增長,城鄉的建設事業也蒸蒸日上。文明施工在施工現場管理中,在施工過程中科學地組織安全生產,規范化、標準化管理施工現場,使施工現場具有良好的施工作業環境和施工秩序。但是,在文明施工過程中,文明施工出現的問題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文明施工的問題表現
(1)管理制度不健全,違反有關章程
目前我國房屋建筑行業的施工單位廣泛存在著安全不文明施工等際情況,施工單位的安全教育制度不健全,制度落實力度不夠;另外,在現行的規章制度下,管理人員未能很好貫徹落實國家的《 建筑法》、《 安全生產法》、有關建筑施工安全的規范、違反有關的安全施工規程,沒有及時落實規章制度或者忽視了規章制度的存在。沒有對施工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講解,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性的檢查不到位,造成生產安全隱患及安全施工現場失控的被動局面。
(2)施工人員安全意識淡薄
人有了安全意識,才會有安全行為;有了安全行為,才能保證安全。生產施工現場的許多安全管理工作是被動開展的,活動記錄隨便編寫,掛接地線不驗電,線路上的施工作業不掛封閉接地線,施工人員對施工作業不戴安全帽、登高作業不正確使用安全帶等違章行為。因此,最根本的就是應當抓好提高安全意識主要環節,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讓每一名員工真正把“安全為天”的思想牢記在心,真正意識到“安全就是政治,安全就是民生”,讓每一名員工從執行制度開始,接受安全的培訓教育,形成行為規范,做到可以在現場施工中及時預見隱患,消除隱患,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
(3)監督建筑施工的工作人員失察
我國的各級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普遍存在對安全監督力度不夠,未能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罰存在安全隱患的地方;監理單位對施工現場未認真履行安全監理生產職責,對發現的隱患,未能及時消除及更正,最終導致不必要的安全事故發生。
(4)建筑施工企業對文明施工重視不夠
在管理工作中,未能將建筑施工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擺到重要位置,國家有關建筑的法律、法規、規范、 標準等建筑文明施工安全文件未及時傳達和落實。安全文明施工監管薄弱,檢查不到位,“三定”未落實,處罰不到位,而且部分企業領導、項目經理日常忙于事務,對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只停處于口頭上講解,應付檢查走過場,嚴重影響了施工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工作的落實。
二、文明施工問題的解決措施
房屋建筑文明安全施工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生產責任制,責任落實到人,縱向到底,橫向到邊認真執行“誰施工,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誰操作,誰負責。”的安全生產原則;進場工人實行三級教育,建立安全管理卡,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在施工前逐級進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加強現場人員的安全意識,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施工現場嚴格使用“安全三寶”,做好“四口、五臨邊”的防護措施。主要出入口,人行通道,車行通道搭設符合規定的安全防護架。在針對文明施工的問題上,可建立以下制度措施來預防并執行安全文明施工。
(1)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項目部負責施工過程安全措施的實施與管理,確立本工程的安全生產保障體系。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工程安全總負責,項目技術負責人是現場的安全技術負責人,負責組織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寫。安全員負責實施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技術交底及教育。施工員是現場執行安全技術措施的具體負責人,在生產中指導工人班組對安全生產的技術措施的貫徹執行,不得違章指揮。
安全員負責安全管理的監督檢查,班組兼職安全員對生產操作面進行班前、班后檢查,查出隱患及時進行整改,嚴禁在有隱患的條件下進行操作。
(2)嚴格執行安全教育制度,專職安全員在項目經理的領導下,對進入工地的所有員工進行書面的入場安全教育,對新工人要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教育,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對新工藝、新設備的使用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接受教育人員要有簽字記錄。
(3)實行安全設施驗收制度,安全設施按照工程技術安全措施配備,為了保證數量、質量、位置、性能都符合原措施規定的要求,必須經公司生產安全部檢查驗收合格后掛牌使用。對下列項目實行驗收掛牌制度:施工防護外架;塔式起重機、攪拌機;“四口”、“五臨邊”防護;施工中為作業安全、機電安全、防火需要等專門配置的其它各種設施。
(4)建立安全檢查制度,每月一次的全面安全檢查,由公司生產安全部組織實施,對整個工地從安全意識,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各個方面檢查。安全員和施工員每周進行一次例行檢查,檢查結果在班組會議上進行講評;整個施工現場完全封閉,只留對外的材料運輸及人員出入口。非上班人員一律不得進入生產區,杜絕非工人員穿行于生產區發生安全事故。
(5)明確本工程安全事故防范重點,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觸電;起重傷害,并作顯著的警示標記。
最后,推進文明施工是一項系統工程,光靠少數施工企業的重視參與尚不能形成氣候。只有政府在立法、在加強實施上做足功夫,才能保障這項工作得以強有力地實施。主管政府部門應及早制訂出可操作性以至強制性的文明施工實施綱要。同時,政府監督部門嚴格進行監督,并對不遵守文明施工的企業給予當的懲處。
參考文獻:
[1]趙忠,《淺談當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建筑安全,2005,01
[2]唐春凱,《淺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及解決辦法》,建筑安全,2005,07
文明史觀認為,整個世界發展呈現出整體多元化和區域統一性的重要特點,在發展研究過程之中,不僅僅應該注意到人類整體文明發展過程中的相同性,還應該注意到不同地域不同文明的發展同時又各具特點,且為人類整體文明發展做出貢獻。在文明史觀研究過程之中,對于不同類型文明的交流非常重視,尤其是在不同類型文明進入工業革命之后出現的相互作用、相互影響和相互滲透極為重視。
二、文明史觀構建高中歷史教學內容
(一)農業文明時期
文明史觀從生產力發展的角度則將人類社會發展分為農業文明和工業文明兩個階段。在這兩個文明階段過程之中,政治、物質和精神發展都囊括其中,同時也是高中歷史教材必修課程的重要模塊。新課標要求當前高中學生在準確把握文明發展過程的歷史脈絡同時,要求學生了解中外文明史發展過程中的重點人物、重要事件和關鍵制度,同時也應該逐步學會利用歷史知識階段現實。當前,新版本的歷史教材都是以文明史觀的角度便編排教學內容,在教學過程之中,歷史教師完全可以利用教材編排順序為主線進行課堂教學活動,并適當進行調整。在學習農業文明時代階段之時,以下兩個要點必須注意:第一,著重關注中國古代文明。必須承認,世界文明發展的多元性非常突出,不同地域、國家和民族共同創造出當前精彩紛呈的世界文明。但在農業文明時代,中國始終處于世界領先地位,對于農業文明時代世界文明發展做出舉足輕重的貢獻。沒有中國傳統精彩異常的古代農業文明,同時也就沒有雄偉異常的當代中國文明。在學習中國文明過程之中,既要深入了解到古代文明對于當前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影響,同時也應該注意到不同民族在中國文明發展過程之中的重要作用。第二,在新版本的歷史教材編排內容之中,每個文明主線非常明顯。歷史教師在課堂實踐中應該以這些主線為基礎進行講解。例如,歷史教材必修的政治文明分為部分,其中政治制度建設就涉及到五大部分,因此歷史教師完全可以以此為教材主線。歷史進程發展和政治制度演變,促進政治文明的不斷發展。當然,在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內容之中,主線則應該轉變到生產力發展和民族思想文化傳播上面。在實際教學過程中,文明史觀涉及到的各個知識點必須精確,簡明扼要。例如在政治文明史——中國古代政治制度包含的內容就包含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監察審查制度、國家權力制度以及官員選拔制度等等。教師在教學過程之中還需要從歷史背景、階段特征、創新改革以及歷史意義四個部分予以重點講解。
(二)工業文明時期
在工業文明發展進程中,筆者對于書本體系進行稍微整理,重新構建。在當前歷史教學過程之中,中華文明和西方文明都是在相互對比中展開的。在農業文明時代,西方文明在中國文明后面,意在強調農業文明時代中國對于全球文明發展的重要貢獻;在工業文明時代,西方文明在中國文明前面,旨在強調西方文明發展對于中國農耕文明的建設性和破壞性影響。當然,在大部分的歷史教材之中都是按照這一方式進行編排。其原因在于以下兩個方面:首先,利用文明史觀編寫教材內容,能夠使得不同文明之間的相互交流展現出來。在世界文明發展過程之中,中華文明代表著農耕文明的高峰,且長期領先于世界;西方文明則在1500年后開始崛起,成為世界工業文明的典型,并與近代至今領先于全球。將中西方文明相互對比,進行了解,分析兩種文明在發展過程之中的碰撞以及代價,更能使得學生了解文明進步的艱辛。其次,文明史觀對于比較不同文明歷史發展過程中的異同點非常重視。將中西方兩種文明有機結合起來,讓學生在學習認知知識的同時,深刻的了解到兩種不同文明發展過程之中的聯系,以更好的詮釋兩種不同文明的內涵和本質。
三、總結
【關鍵詞】優秀 初中 語文教師 策略
一、實現多向交流,構建和諧融洽的師生關系
在教育教學過程中,現在提倡的是師生互動、生生互動,實現多向溝通,而不是傳統的教師教的過程,只是一味地講解,沒有與學生及時地進行交流與溝通。作為教學基本關系的師生關系,在課堂教學中起到了極為重要的作用。據相關研究分析得到,初中語文教師要想取得高效教學,活化現有的課堂教學,就必須建立和諧的師生關系。初中生作為最敏感的群體,他們上課的專注度和興趣跟老師的關注度及師生之間的關系有著密切的關系。所以,初中語文教師在教育教學過程中,要堅持“一切為了學生、為了一切學生、為了學生的一切”的工作思想,主動關愛學生,尊重學生,讓他們感覺到老師的愛心和照顧,這樣他們在課堂上才會展示自我,參與課堂教學。據有關調查分析,要想實現活化的課堂教學,必須為傳統的師生關系解綁,嚴肅的傳統教師傳授的課堂,根本無法實現課堂的活化。學生只有在比較寬松的課堂才會主動地參與到課堂的教學中來,才會有可能對課堂產生濃厚的興趣,學生們都喜歡亦嚴亦松的教師。當學生感到老師的關愛時,才會吐露心聲,自覺尊敬老師,理解和信任老師,這樣就會師生互通,形成融洽和諧的師生關系,為實現有效的初中語文教學做好準備工作。
二、樂于奉獻,熱愛語文教學
教師作為默默耕耘的園丁,必須要樂于奉獻,無私工作,做好相關的教育教學工作。有教師曾經這樣說過教師的幸福是一種體驗,是對教育中生存狀態的一種高級、愉悅的情感體驗,是一種精神享受。所以說作為一名初中語文教師首先應該是一個語好者,同時熱愛自己所教學科。而這種愛好可以幫助教師抵御許多外界的誘惑,真正投身于教育事業,而不是僅僅把教育當做掙飯吃的職業,而是把教育當做值得為之奮斗一生的事業,在教學中創造有魅力的教育教學特色,形成自己成熟而清晰的教育教學理念,創造令自己感到欣慰和滿足的語文教學藝術。
三、與時俱進,完善自己
每一位優秀的初中語文教師,一定是具有健康的教育精神和較高的專業素養的人。這樣的教師善于改變自己,經常反思自己的教學,不斷提煉自己的教育思想,具有自己的教育行為品質。改變自己,告別重復,這就意味著作為語文教師要有自己的教育思想,有自己的專業教學方式。通常我們有太多的語文教師習慣于重復過去的教育教學方法,重復過去所運用的內容,這樣的教師往往依賴于其過去的經驗進行教學,沒有創新。所以,作為語文教師要堅決杜絕機械重復的教育人生,告別平凡和守舊,形成自己的專業習慣,培養自己對學生的文化影響力。初中語文教師在課堂教學中要想活化教學,實現高效的課堂必須活化初中語文課的教學內容,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對于教材,初中語文教師必須嚴格按照語文教學新大綱的要求進行上課,同時,語文教師也要結合學生的實際情況,進行有效的再組合和排列,重新編排,形成學生樂于接受和易于學習的教學內容,這樣就會實現高效的初中語文課堂,成為一名優秀的人民教師。
四、善于讀書,提升素養
高爾基曾說“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所以離開了書籍,人類就不會進步。而作為一名語文教師,閱讀不僅是自己教學的一部分,更應該把它當做自己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一部分。如果不讀書,還能去教書嗎?課堂是老師和同學的對話場,中國有句諺語“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在古代黃金和寶玉,分別代表的是尊和貴。這就說明在書籍中可以獲得尊貴。作為一名教師閱讀是多么的重要。每一位語文教師都要堅持閱讀,讓“教書人”和“讀書人”融為一體,并讓自己在讀與教的過程中“始于讀,發于思,成于行。”
五、堅持寫作,表達教育生活的體驗
一名優秀的語文教師,是善于表達自己的,同時也應該是具有寫作精神的創作者。寫作就是表達,而我們要表達,就必須要有敢于表達的勇氣和善于表達的習慣,特別是作為語文老師在平時的生活中,依據自己每日的所見所聞,及時地記錄下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是十分重要的。因為對于教師而言,寫作并非是完全的創作,更多的是教師教育生活方式的一種體驗,一種升華。著名的加拿大教育家馬克斯?范梅南曾說“寫作即觀察”,就是說,教師的寫作是從教育開始的。教師通過觀察教育活動中的人和事,觀察教師與學生之間,學生與學生之間的活動,從而凝聚心靈的感悟,形成創作的源泉。
同時,經常的寫作還可以促進教師思考問題和發現問題,從而有助于教師提高認識、反思行為、改善實踐、實現創新。一名優秀的語文老師,一定要養成良好的寫作習慣,讓自己成為讀、教、寫有機結合的實踐者。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