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小編為你整理了5篇證券期貨投資參考范文,供你參考和借鑒。希望能幫助你在寫作上獲得靈感,讓你的文章更加豐富有深度。
【摘要】2016年12月,中國證監會頒布《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首次以部門規章的形式對我國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提出了統一規范。它標志著我國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將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已正式納入法制化、規范化、精細化發展軌道。
【關鍵詞】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思考
1我國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出臺背景與實施
我國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并非近期提出,其試行可追溯到2012年。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確立后,個人普通投資者占比較大,而隨著資本市場持續發展,其產品服務,結構愈發復雜,風險也越來越大。在這種背景下,中國證券業協會于2012年12月31日了《證券公司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指引》(以下簡稱“老指引”)。從“老指引”實施近五年的情況看,盡管存在一些問題,但在推動證券行業規范發展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積累了一些好的經驗。2016年12月,中國證監會正式頒布《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首次以部門規章的形式對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提出統一規范。為全面深入貫徹實施《辦法》,中國證券業協會依照其相關規定,對“老指引”進行了全面修訂,并在行業內廣泛征求意見,形成了《證券經營機構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從適用主體看,《指引》不僅適用于證券公司,還適用于證券公司子公司及投資咨詢機構等;從適用客體看,《指引》不僅適用于證券經紀、投資顧問、融資融券、資產管理、柜臺交易,還適用于其他相關產品銷售及金融服務等。《指引》要求證券經營機構應當結合自身實際,建立健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和具體落實措施。
2對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核心理念的理解
2.1投資者分類及其風險承受能力的考察
對于普通投資者,《指引》規定,其風險承受能力的等級標準分為五級,即:C1、C2、C3、C4、C5。具體分類標準、方法及其變更等證券經營機構應當事先告知投資者。《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評估問卷》由投資者本人或合法授權人填寫。證券經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明示、暗示等方式誘導、誤導、欺騙投資者,影響其填寫結果。證券經營機構通過《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評估問卷》等方案對投資者財務狀況、投資知識、投資經驗、投資目標、風險偏好以及年齡、學歷、婚姻及家庭情況等信息進行了解的同時,還要結合自身實際,采取其他方式和途徑“透徹了解你的客戶”。在其基礎上,可以更有針對性地推薦與普通投資者風險等級相匹配的產品和服務,幫助其理性的選擇更適合自己的產品和服務,包括合理配置資產,以減少投資損失,增加投資收益。
摘要:品牌學生培養是應對人才市場激烈競爭的有效戰略。高職院校培養品牌學生既能提高自身的美譽度,又能給其他學生帶來示范性的作用;既能滿足社會的需求,又能反映學校的教學能力和教育價值。
關鍵詞:品牌學生;高職院校;培養方案
一、培養品牌學生的意義
品牌學生是一個學校、一個專業的精華載體,培養品牌學生可以滿足社會的需求,更好地為社會創造效益。培養的品牌學生對于學校而言,既能反映學校的教學能力和教育的價值,又能讓學校及時接收來自社會的信息反饋,及時修正完善培養策略;對于學生而言,通過自身的努力和學校的培養會獲得社會的肯定,提升自信心。品牌學生是適應社會進步的一種體現,在培養“工匠精神”的當下,高職學生需要“榜樣”,而品牌學生能起到“榜樣”的作用,為其他學生提供參考的范本。
二、品牌學生的選拔
1.對大一新生的選拔。在每年新生入學后,對證券專業全體學生單獨進行基礎素質測試,測試考題課參照公務員及事業單位招聘的行政能力測試。考察的重點不在于專業能力,而在于學生基本學習能力和認知的測評。在參與測試的學生中,成績前20%的學生進入面試。在面試環節,由系主任會同專業教師和輔導員對學生進行一對一面試,重點考察學生的家庭背景、學習經歷及語言表達能力。經過筆試和面試雙重選拔后,選取全專業前10%的學生作為品牌學生重點培養對象。2.對大二學生的選拔。學生大二開學后,可以對證券專業品牌學生進行二次選拔。按照大一全年成績進行排名,專業前30%的學生都可參加二次選拔。筆試環節為專業能力測試,重點考察金融學基礎、經濟學基礎和證券基礎知識的掌握情況,筆試后可安排面試。在面試環節,由系主任會同專業教師和輔導員對學生進行一對一面試,重點考察學生的專業基礎知識的應用能力、學習潛力、社會交往能力以及語言表達能力。經過筆試和面試雙重選拔后,選取全專業前10%的學生作為品牌學生重點培養對象。
三、品牌學生培養途徑
摘要:越來越激烈的傭金價格戰使券商的經紀業務陷入困境,單一通道收入模式受到前所未有的嚴峻挑戰。投資顧問業務能增加客戶忠誠度、信任度,提高客戶簽約率和收入貢獻率,從而改善盈利模式,培養券商的經營特色和核心競爭力。但展業環境惡化、人才建設滯后以及收費模式等因素制約了投資顧問業務的發展。互聯網金融時資顧問業務的突破口在互聯網,“互聯網+”既大幅降低投資顧問業務成本,還能充分發揮專業,提升服務和效率。券商投資顧問業務可借鑒其他金融機構互聯網展業的經驗和做法,借助綜合金融服務互聯網平臺或第三方知名互聯網平臺,線上線下相結合進行分層差別營銷,并通過長效培訓機制提升投資顧問的專業能力和職業素養。
關鍵詞:投資顧問業務;互聯網金融;困境;綜合金融服務
證券經紀業務經過20多年的粗放高速發展,競爭加劇,利潤下滑,市場進入買方市場階段,坐享傭金的時代已經過去。2010年中國證監會正式《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券商紛紛進行證券投資顧問業務的探索,力圖轉型創新。2013年中國迎來互聯網金融浪潮,券商應如何用互聯網思維開展業務,用互聯網精神服務客戶,在綜合金融服務的背景下,以“證券投資顧問”為服務中樞,以理財規劃為切入口,為證券公司轉型勾勒出一條互聯網金融的實踐之路呢?
一、券商傳統證券經紀業務面臨轉型
證券經紀業務在我國券商業務結構中一直占有重要地位,是券商乃至整個證券行業生存和發展的基礎。長期以來,我國證券經紀業務的主要盈利模式是通道收入,即依靠交易所會員資格,為客戶證券交易收取傭金。高額的壟斷通道利潤使券商缺乏經營壓力和創新動力,導致服務單一和同質化,未形成各自經營特色和核心競爭力,這種模式使收入跟隨市場行情榮枯不定,“靠天吃飯”,不可持續。尤其自2003年浮動傭金制的實施、2013年以來互聯網金融浪潮的沖擊以及2015年證券一人一戶”制全面解禁,券商壟斷地位不再,投資者擁有更多的選擇權,進一步倒逼證券公司降低傭金,壓縮盈利空間。目前普遍的萬3、萬2的傭金價格戰已觸及經紀業務的盈虧平衡點,甚至危及基層營業部的生存,單一通道性收入模式受到前所未有的嚴峻挑戰。中國證券業協會統計顯示,90%以上證券公司的傭金收入超過了它們業務總收入的50%以上,但2011年以來傭金收入在整體收入中的占比呈現不斷降低趨勢,2011年為54.6%,2012年為38.9%,2013年為47.7%,2014年為40.3%,2015年上半年行情火爆,但占比也僅為47.9%。為突破發展瓶頸,券商向綜合金融服務方向轉型,投資顧問、融資融券、資產管理、直接投資等多項新業務越來越多地被券商所重視。其中真正體現證券經紀人核心競爭價值的投資顧問服務,囊括了股票投資咨詢服務、資產配置和組合建議、全面的綜合理財規劃服務[1]。投顧業務以客戶為中心,以優質的專業服務取代單純銷售,旨在通過專業投資建議和理財規劃等差異化服務,增加客戶忠誠度、信任度和粘性,提高客戶簽約率和收入貢獻率,從而改善盈利模式,培養券商的經營特色和核心競爭力[2]。但是從2010年投資顧問業務開展以來,并未取得重大進展。
二、證券投資顧問業務的發展困境和突破方向
事實上,隨著個人投資規模不斷提高,風險意識增強,尤其融資融券、期權等衍生品,各類主題基金、指數基金、分級基金等證券投資品種的普及化,金融市場逐漸向立體化發展,個人投資者很難有清晰的操作思路。投資者尤其中等以上規模資產的客戶不再滿足于通道服務,客戶需求呈現多元化趨勢,投資咨詢、資產管理等需求會逐漸增加,投資顧問業務本身有很大的發展空間[3]。但展業環境惡化、人才建設滯后以及收費模式等因素制約了投資顧問業務發展。
一、現狀和問題
在公司層面上,我國資本市場信息披露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正常情況下的信息披露,如企業的年度財務報告等定期的會計信息披露;另一類是非定期的或者非正常的重大事項信息披露,不論哪一類信息披露都與投資者的利益息息相關。在我國,從會計上講,很多上市公司存在著利用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進行盈余管理甚至是過度的利潤操縱和財務造假行為,比如許多公司利用關聯方關系輸送利潤或者設立空殼公司虛構利潤,這些做法都極大的扭曲了財務報告所反映的交易和事項的真實性,這就無法保證企業定期會計信息披露的真實、完整和準確,使得投資者無法準確了解企業的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這些被隱瞞和造假的會計信息會給投資者帶來不可挽回的損失,承擔巨大的經濟風險。而對于一些企業非定期和非經常性的可能導致企業存在潛在重大風險的重大事項,雖然我國明確規定要及時地對外披露,但是處于個人利益,往往一些重大的突然事項信息掌握在少數知情人手中,使得他們利用這些消息進行內幕交易,信息不能及時公平地披露給公眾,極大損害其他投資者的經濟利益。近年來信息披露已經成為中國證監會對于資本市場監管的核心問題,在信息披露有關司法體系建立,從中國證監會披露的信息執法工作情況來看,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存在一些新變化、新特征,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與市場操縱、內幕交易等多種違法違規相互交織的情況,危害極大。一些上市公司,一些公司大股東、實際控制人挪用公司資金,董事、高管背信損害公司利益,同時公司又不對外披露擔保、關聯交易等重大信息,存在著明顯的主觀惡意性質。甚至一些上市公司連續多年財務造假,多次被立案查處,仍然鋌而走險編造重大交易事實粉飾業績,表現出了對法律法規的極大漠視。如2014年因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而接受立案調查的博元投資,虛構重大交易,將經過嚴重財務造假的財務報告進行披露,給不知情投資者造成了巨大損失,擾亂了市場秩序。
二、對策
對于證券市場信息披露的建議和對策主要從涉及的當事人的角度來考慮,分為投資者、公司和監管部門三個方面。
(一)加強投資者教育,培養高素養的理智的投資者
在我國證券市場中,個人投資者占了很大比重,但是在我國,就連這些個人投資者本人都不免稱自己為“散戶”。實際上,中國資本市場上會計信息最重要的使用者是政府而不是投資者。由于會計信息的專業性對投資者的知識素養要求較高,許多會計信息的真實性與否對大多數投資者來說沒有意義,也就形成不了統一戰線來促使資本市場會計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和監管的嚴肅。針對這一問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官方網站都有專門的投資者教育和投資者保護專欄,給投資者提供證券期貨知識學習的機會,提示投資者防范風險,并對一些重大的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問題進行通報批評等案例警示。除了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也是資本市場重要組成部分。與個人投資者不同的是,機構投資者在投資方面偏向于長期投資,不追求短期效益,它們挖掘、使用會計信息的效率更高,對會計信息質量要求也更高。美國和歐洲的證券市場作為一個發達市場,機構投資者占了很大比重,我國對于機構投資者應該給予鼓勵和支持,有利于資本市場的完善有序。
(二)建立完善高效的企業內部控制制度
摘要:就資產減值會計來說,會計計量是整個工作的重心,在資產發生減值之后,就面臨著資產計量的難題。因此,本文對資產減值會計計量進行了深入的探討,針對暴露的這些難題給出具有實踐意義的完善對策。
關鍵詞:資產減值,計量屬性,可收回金額,公允價值,現值
資產是企業最重要的資源,在其使用壽命內能夠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流入。但是,企業的運營環境有著眾多的風險與不確定因素,資產的盈利能力常常是處于波動狀態,資產減值問題不容小覷。就資產減值會計來說,會計計量是整個工作的重心,在資產發生減值之后,就面臨著資產計量的難題。目前我國是使用可收回金額概念,但是仍存在很多的問題,本文正是基于這樣的背景之下展開研究,致力于為解決這些難題提出有實際意義的對策。
一、文獻綜述
(一)國外研究現狀
關于資產減值會計計量,目前國外被廣大認同的有兩種觀點,一是以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為主的觀點,二是以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為主的觀點。FASB主張將公允價值作為資產減值計量的計量屬性,FASB認為若企業決定將減值資產留下繼續使用就好像是將資金投資于該資產,因此,減值后的資產最好是采用公允價值計量。IASB提出了可收回金額的觀點,IASB認為當資產發生減值時,企業會面臨兩個選擇,一是將其留下來繼續使用,二是將其出售,考慮到這兩個選擇的需求,需要估計兩個數值,其一是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的凈額,其二是未來現金流量現值。
(二)國內研究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