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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包豪斯的教學理念。包豪斯的教學理念是讓學校成為車間,將手工業同機器生產結合起來,將學校教育同社會生產掛上鉤。這正是我們今天說的要加強校企合作,加強實訓。包豪斯理念的車間既不是真正工業意義的車間,也不是傳統工藝作坊,而是提供工業產品前期實驗的實驗室。
目前我國大多工業設計專業面向實際的設計實踐不足。學生缺乏解決實際設計問題的能力,缺乏對工業設計所必須具備的有關經濟、社會方面的知識的了解,缺乏參與產品開發中決策、協調、控制的初步能力和管理素質,與企業聯系不夠緊密。目前我國設計教育的培養模式既不具備美國對進入企業的畢業生進行必要的設計師崗位培訓系統,又缺乏德國學生所具有的直接參與設計項目的足夠訓練。與企業聯系不密切,也使學校難于根據社會需求及時調整專業結構,開設社會急需和具有前瞻性的專業課程,出現與人才市場需求脫節的局面。
我們要借鑒包豪斯的教學理念,采用多樣性教學實踐模式,培養學生的自主學習能力。在學科實驗室建設方面,要依托學校和當地實驗實踐資源,建設重點藝術實驗室及設計實驗室。
2.包豪斯的設計理念。包豪斯的設計理念,強調自由創造,反對模仿因襲,墨守成規,強調各門藝術之間的交流融合。隨著社會的進步,逐漸也暴露出其局限性。盡管包豪斯的功能主義在現代設計藝術史的重要地位不可替代,但隨著時代的發展,人們對審美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包豪斯的設計在長時間視覺內有過于理性化的弊病:忽視了產品的審美性,也就忽視了人在使用產品時的精神愉悅性;過于單調的設計給人以冷清、灰色的感覺,使人的情緒得不到釋放,這又與現代緊張生活之余人們的“放肆”心理相背離。這些無不表明對包豪斯功能主義進行改良成為趨勢。
近代教育提出的 “人性化設計”綜合了產品設計的安全性與社會性,就是要在設計中注重產品內環境的擴展和深化。其實,從根本上說人性化設計應該是功能主義的,它是在保障產品功能的前提下改進產品的外形設計以達到符合人體工程學的設計理念。單一的追求功能與美的統一還遠遠不夠,現代設計應該以人體工程學的發展為前提和基礎,考慮高度舒適的功能性,設計要符合人體的基本要求。產品不僅要結實耐用,方便組裝、拆卸和維修,而且節省資源,有利于回收,不但對人是一種關懷,對環境也體現了深切的關注,以實現人性化設計與綠色設計在功能主義基礎上的統一。
3.包豪斯的教學內容和教學體系。包豪斯的教育模式是在基礎課上,把平面、立體結合的研究,材料的研究,色彩的研究獨立起來,并牢固建立在科學的基礎上。在設計里采用了現代材料,以批量生產為目的,創立具有現代主義特征的工業產品設計教育。包豪斯十分注重對學生綜合能力與設計素質的培育,為了適應現代社會對設計師的要求,他們建立了“藝術與技術新統一”的現代設計教育體系,開創類似三大構成的基礎課、工藝技術課、專業設計課、理論課及與建筑相關的工程課等現代設計教育課程,培養出大批既有藝術修養、又有應用技術知識的現代設計師。實用的技藝訓練、靈活的構圖能力、與工業生產的聯系,三者的緊密結合,使包豪斯產生了一種新的“藝術+技術”的設計風格,其主要特點是:注重滿足實用要求;發揮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和美學性能;造型簡潔,構圖靈活多樣。
目前我國很多院校設計教學模式大多存在同樣的一個問題:學生的知識結構呈現單一化趨勢,大多數學校在培養模式上過于表面,結果就導致學生的創造力得不到良性發展,或者不具備真正的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我們應該借鑒包豪斯的教學內容,改變以往傳統的教學模式,教師和學生的授與學的行為也將發生轉變,即由傳統的教學內容以單純地傳授課本知識為主轉變成為以參與實踐較多的實戰設計教學為主,結合寬松的專業自選課程,給予學生更大的發揮空間。
4.包豪斯的師資隊伍。格羅皮烏斯聘任了很多藝術家,同時還聘任了很多作坊大師。這些人極富原創性,同時也極擅長自我表達。他們全都有興趣研究基本問題的理論。除開這些藝術家,格羅皮烏斯還聘請了許多作坊大師,他們在各自的工藝類別上,都是技藝精湛的人。藝術家激勵學生開動腦筋,開發創造力,作坊大師教會學生手工技巧和技術知識。
目前我國有些高校多年來在教學條件、師資力量嚴重不足,專業培養目標與社會需求不甚明了的狀態下大量擴招,其中的盲目性也是相當嚴重的,大多院校本科每年招收2~3個標準班,而教師只有7-9人,當代工業設計的教師也是魚龍混雜,很少有專業的帶頭人,很難形成專業的階梯隊伍,即使有專業帶頭人也不是科班出身,可能是轉行過來的,這樣的教育是對工業設計專業的誤導。經過20年來的調整和培養,現在部分大學的工業設計師資得到緩解,但是并不是擁有一批高職稱的教師就可以把工業設計專業搞好。
設計教學應該提倡師資結構多樣化,知識多面化,每一個專業領域各有所長,各有不同,這樣對學生的知識獲得有很大幫助,特別海外留學歸來的教師知識面和經歷對學生影響很大,不但帶來先進的設計理念,也帶來了不同的授課方式和學習方式。為了滿足教學需要,還需要進行教師資源及教學資源共享,充分發揮每位教師橫向作用,打破專業界限,提倡專業老師上基礎課,走向互動式設計教學體系。
5.包豪斯的培養目標。包豪斯的辦學宗旨是培養一批未來社會的建設者,他們既能認清20世紀工業時代的潮流和需要,又能充分運用他們的科學技術知識,創造一個具有高度精神文明與物質文明的新環境。
今天我們的最終目的應當是培養具有專業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的工業設計師,通俗地說,培養有職業本事的能干人。他們應當熟悉大量工業產品,具有較豐富的設計經驗,具有創新意識和超前的設計思想,能夠群體合作,能夠給企業設計大量新產品。而現在的環境下,在各院所工業設計專業要能針對區域人才需求做出響應調整,根據自己培養的學生就業流向和發展遠景,把學生就業作為課程調整依據,相應地對教學計劃和培養目標也要作出反應和調整。
關鍵詞: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 司法為民 行政權力民事行為 行政爭議 民事爭議
隨著社會的發展,社會關系越來越復雜。行政權不斷擴張,越來越多地介入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行為之中,越來越頻繁地對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行為進行直接調整。相應地,行政爭議與民事爭議的交織越來越多出現在行政訴訟當中。對于當前行政訴訟中遇到的行政爭議與民事爭議相互交織的狀況如何通過訴訟途徑解決,不僅是理論界有不同的認識 ,而且在實踐中做法也是多種多樣 .這樣的結果是不僅造成了理論上的混亂,而且還在實務中讓承辦這類行政案件的法官無所適從。筆者認為,要實現司法為民宗旨,破解在行政訴訟制度發展過程中遇到的這類難題,就應當在體制上大膽創新,對現行的行政訴訟制度進行必要的變革。筆者主張,解決行政爭議與民事爭議交織的如何審理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難題,應當建立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制度。下面,筆者從行政法理和行政訴訟法理論出發,就建立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制度的若干問題闡述個人的觀點,請同仁們批評指正。
一 行政權對民事行為的干預—行政爭議與民事爭議交織—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
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制度的建立是基于行政訴訟活動中出現了行政爭議與民事爭議相互交織的現實,為了實現訴訟經濟、避免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減少訴累,更好地實現行政訴訟的根本目的,切實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實踐司法為民的宗旨而提出的一種訴訟制度。但是,為什么會出現行政爭議與民事爭議的交織呢?筆者認為,它的終極根源在于近代社會以來出現的行政權力對民事行為的介入。換句話說,如果追本溯源,行政權對“市民社會”的“入侵”是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制度得以建立的最終根源 .在自由資本主義時期,政府以“管得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為信條,只在稅收、國防、社會治安等方面發揮自己的作用,充當一個“守夜人”的作用,不參與“市民社會”的行為之中。這樣一來,理論上,行政權力不介入每個生活在社會中的人之間的矛盾。如果人們的私權利受到來自私域的侵犯,要么在“市民社會”的框架內獲得解決;要么直接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因此,行政相對人與行政主體之間只存在單純的行政法律關系,行政爭議與民事爭議交織的情形無從產生。然而,“人類社會本不該有什么非得固定不變的教條,人類有權利來選擇自己的出路,只要對人類來講是合理的。”自近代社會以來,隨著社會的發展和進步,情況發生了巨大變化。“與立法和司法相比,積極、主動和連續性本身即是行政的性格,而今隨著經濟、社會和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行政的觸角已深入到社會生活的各個社會角落,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大,而且廣泛地運用立法手段并行使傳統上屬于法院的權力來裁決社會糾紛,享有廣泛的自由裁量權。” “市民社會”的方方面面已經被行政權力“侵入”。在當今世界各國都致力于建設福利國家的時代背景下,“現代社會發展與技術進步要求政府盡最大可能去服務于社會。”“現代行政的范圍不僅限于近代傳統的稅收與安全,而是從搖籃到墓地無所不管。”。 作為人民主權性質的國度,最大限度地保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始終是我國行政權力行使的唯一出發點和最終目的。這就是說,只要是對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有利的事情,行政機關就要去做;只要對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有利的方式和手段,行政機關就要采取。這是主權在民的宗旨所決定的。何況,現代社會是一個崇尚權利張顯的社會,人民群眾已經不滿足于行政權力不侵犯他們權利的行使這種消極保護方式,更多的是要求行政機關通過積極行政來保護他們的權利,包括運用行政權來調整民事行為。比如,行政裁決行為,行政確認行為使用越來越頻繁就是這一趨勢的有力反映。因此,行政相對人權利不僅可能遭受來自平等主體的侵害,而且還可能同時遭受行政權力的侵害。如果提起訴訟,就產生了行政爭議與民事爭議交織在一起的情況。理所當然地,如何解決行政爭議與民事爭議的交織問題的時代課題就應運而生。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制度的建立,無疑為這一課題的解決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出路。
二 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概念和特征
所謂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按照筆者的理解,是指在行政訴訟過程中,應本案原告或者第三人的申請,受理與具體行政行為密切相關的民事爭議,將民事爭議與行政爭議合并審理的訴訟制度。 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制度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第一,復合性。在行政訴訟中不再只存在著單一的行政訴訟,而是包含兩種不同性質的訴訟即行政訴訟和民事訴訟。
第二,關聯性。行政訴訟與民事訴訟之間有著內在聯系,即二者之間存在著關聯性。具體而言,本來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行為就可能產生民事爭議,由于行政權力的介入,使行政糾紛和得民事糾紛交織在了一起。這樣一來,一旦進入司法程序,民事爭議的解決必須仰仗于行政爭議的解決。
第三,主從性。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從本質上講是一種具有特殊性的行政訴訟。在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制度中,兩個訴有主從之分,行政訴訟處于主要地位,民事訴訟處于附屬地位,如果沒有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將不復存在。沒有附帶民事訴訟,不影響行政訴訟的成立。
第四,目的特定性。行政相對人提起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的最終目的是獲取民事利益。在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制度中,對于行政相對人而言,他們起訴最終的目的是為了獲取民事利益。行政爭議的解決,只是他們尋求權利司法救濟的中間環節而已,他們的真實目的是尋求民事實體權利的救濟。
第五,當事人的特定性。附民訴訟的原告、被告只能是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或者第三人。行政訴訟的被告不能成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
第六,分合性。從性質上講,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的行政部分和民事部分,是兩種不同性質的法律關系,因此完全可以分開審理。所以,符合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當事人可以就民事部分另行起訴,進行單獨的民事訴訟。法院也可以就民事部分作為民事案件另行審理。即使將行政部分和民事部分合并到行政程序中,一般也不應該將行政爭議和民事爭議混合進行審理,而應該在行政爭議審理之后再進行民事訴訟的審理。也就是說,附帶民事訴訟的行政訴訟和民事訴訟在性質上是可以分的,也是應該分的。“混合進行訴訟活動,容易導致法律關系的混亂,破壞訴訟程序的階段性和完整性。附帶民事訴訟的合,并不是混合。合是在分的前提下的合,分是在合中出現的結果。” 是否進行行政附帶民事訴訟,取決于行政相對人是否提起。
三 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制度是處理行政與民事爭議交織的理想選擇
解決行政爭議與民事爭議的交織,為什么要建立行政附帶民事訴訟制度而不是其他制度。這是我們首先要解決的一個問題。我們認為,建立行政附帶民事訴訟制度是解決前述問題理想的制度。理由如下:
(一)訴訟程序效益原則的內在要求。“在訴訟程序中,各主體的行為如同市場競爭一樣,彼此地位平等、機會相同,同時都要做出成本支付,才能獲得相應的收益。恰當的審判程序不僅應當通過裁決使資源分配達到效益最大化,而且審判程序本身必須作到盡可能降低成本,提高判決收益。 一般而言,行政程序越復雜,訴訟費用就越高,訴訟周期就越長。在行政爭議與民事爭議交織在一起的行政案件中,按照目前的行政訴訟制度,只能解決行政爭議而不能對其中的民事爭議一并解決,這樣以來,就存在著這樣一種尷尬的狀況:通過行政訴訟,即使原告勝訴,撤銷了被告對行政相對人的具體行政行為,那最多是使行政上的爭議得以消解。但是,行政相對人之間的民事爭議卻沒有得到絲毫的解決。要解決這一爭議,行政相對人要么繼續求助于行政機關重新作出行政行為,可能引發循環訴訟;或者放任該民事爭議的存在,影響社會關系的和諧;或者直接求助于司法力量提起民事訴訟,增加當事人不必要的經濟、精力上的負擔。”這種不符合訴訟效益原則的做法,不僅造成司法資源的浪費,同時使民事爭議當事人的權利長期處于不穩定的狀態。“ 這與司法為民的現代司法理念也是格格不入的。建立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將與行政爭議密切相關的民事爭議在一個訴訟程序解決,有利于實現訴訟經濟。
(二)從根本上保護行政相對人實體權利的保證。盡管通過行政訴訟程序,將具體行政行為納入司法救濟的軌道,將違法的具體行政行為撤銷,可以消弭行政權力對行政相對人的權利的侵害。但是,在行政爭議與民事爭議交織在情況下,作為行政相對人來講,一般來說,他們最關心的還是其民事實體問題的解決。因此,人民法院最終對他們的民事爭議予以解決才是最根本的,也是他們打官司的真正目的所在。因此,當一個民事爭議與行政爭議交織在一起的案件進入審理的時候,原告最關心的還是其實體權利,即民事權利是否得到解決,行政爭議的解決只是解決矛盾的一個中間環節。按照目前的制度模式,行政爭議解決了,相關的民事爭議卻沒有得到解決,形成“官了民不了”的局面。建立行政附帶民事制度,就可以在解決行政爭議的同時,將與行政行為密切相關的民事爭議一起解決,“官了民也了”。因此,“盡管《行政訴訟法》規定了具體行政行為是行政訴訟的審理對象,但是,這并不意味著具體行政行為以外的與具體行政行為有關的所有事實,包括民事爭議的有關事實,人民法院可以置之不理。” 我們認為,人民法院不僅要審理與行政爭議相關的民事爭議,還應該做出相應的裁判,這才符合行政訴訟的目的。 這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實現司法為民。
(三)確保人民法院裁判結果的一致性。司法必須具有權威。“法的權威是指司法機關應當享有的威信和公信力。司法的權威性是司法能夠有效運作,并能發揮應有作用的基礎和前提。”“司法的權威性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其一是對于當事人而言的權威性,由于司法本質上是一種自由裁量權,因此具有一定的強制性,當事人不僅在訴訟過程中要充分尊重審判人員、進行訴訟活動,而且必須服從法院做出的裁判;其二是對于其他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而言,必須尊重司法機關的地位及其司法權的行使,不得對法院審判增加不適當的干涉,妨害司法公正進行。” 司法裁判的最終性、唯一性是司法權威的重要體現。如果司法機關針對同一案件所做出的裁判相互矛盾必然會影響法院裁判的一致性和統一性,在很大程度上削弱司法的權威性,從而使司法權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在司法實踐中,“近幾年來,在法院審理的行政案件和民事案件中,往往存在基于同一事實而產生的行政案件和民事案件分別審判實體內容相互沖突的情形行政庭和民事庭就同一案件作出不同的判決的情況并不鮮見。 ,不僅有損司法裁判的嚴肅性,也影響了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實現。” 這些都嚴重地影響了司法的權威。建立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制度就可以解決這一問題。
(四)促進行政審判制度向健康的方向發展。自建立行政訴訟制度以來,我國的行政審判總體來說是發展良好的。但是,最近一兩年,行政案件總數卻有下降的勢頭 .究其原因,其中一個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行政訴訟制度建設的缺失。行政訴訟只能對被訴的具體行政行為做出評判,而對與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密切相關的民事爭議卻無法解決,對于行政相對人來講,“贏”與“不贏”差別不大,勝者很難得到好處,被戲稱為“假判”。“半截子工程”和“官了民不了”的行政案件比比皆是,人民群眾此類行政訴訟中不能得到實實在在的好處,極個別人逐漸對行政訴訟制度喪失信心。通過建立行政附帶民事制度,可以理順行政爭議和與此密切相關的民事爭議的關系,把行政相對人提起的與行政訴訟密切相關的民事爭議放在一起進行審理,對行政相對人真正關心的民事爭議一并審理,一并裁判,可以使老百姓對行政訴訟制度充分信賴,以確保行政訴訟制度的健康發展。
(五)通過擴張司法變更權處理附帶民事爭議局限性非常明顯。 目前,對于處理行政爭議和民事爭議的交織問題,除了現行司法界采取的措施外,有學者和實務界人士提出可以通過擴張司法機關的司法變更權等方式來解決。筆者認為,這種處理方式具有很大的局限性。首先,司法變更權是在認可行政行為合法性的基礎上對其合理性的否定,不能應用于對行政行為合法性的否定,而不否定行政行為的合法性,解決附帶民事爭議無從談起;其次,民事爭議與行政爭議是兩類性質完全不同的訴訟,司法變更權始終是行政行為的合理性的調整,解決的是行政爭議,不是民事爭議;最后,司法變更權對民事爭議的裁決會造成訴判不一致的情形發生,違背根本的司法原則。因此,筆者認為,不同應過擴大司法變更權的方式來解決行政爭議與民事爭議的交織問題。
四 建立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制度的理論和實踐基礎
我們認為,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制度不僅有必要建立,而且無論在法理上,還是實踐操作上都是行得通的,具有堅實的理論和實踐基礎。
(一)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制度的建立不會造成司法權對行政權的干預的消極后果。建立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制度的建立最大的理論問題莫過于擔心司法權會不會干預行政權?筆者的答案是否定的。理由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闡述:
1、行政權與司法權各自不同的屬性決定他們只能發揮不同的作用。“在國家權力結構中,行政權與司法權雖然同屬于執行權,但是兩者大有區別。他們之間最本質的區別在于:司法權是判斷權 ,而行政權是管理權。” 他們之間的具體區別是:司法具有被動性,行政權具有主動性;司法權具有中立性,行政權具有鮮明傾向性;司法權注重權力過程的形式性,行政權注重權力結果的實質性;司法權具有穩定性,行政權具有應變性;司法權具有權力專屬性,行政權具有可轉授性;司法職業具有法律性,最初意義上的行政主體不具有法律職業性特征;司法具有終極性,行政權效力具有先定性;司法運行方式的交涉性,行政權運行方式具有整體單向性;司法管理關系具有非服從性,行政權的管理關系存在官僚層級式的服從性;司法的價值具有公平優先性;行政權的價值取向具有效率優先性。 因此,兩者不同的屬性決定了他們只能發揮不同的作用,在國家權力構成中只可能是分工協作的關系,而不可能是“誰干預誰”的關系。
2、法律賦予行政機關調整民事行為的權力與司法機關的民事審判權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首先,賦予行政機關解決民事爭議的權力并不意味著剝奪了法院解決民事爭議的權力。隨著社會的發展,法律賦予了行政機關解決民事爭議的權力。“現代社會由于大量的民事爭議具有極強的專業技術性,由普通法院來審理這些案件難以勝任。因此,專門行政機關被法律賦予權力以解決此類,民事爭議,如有關房屋、土地、自然資源、專利、商標等的爭議。” 因此,在社會關系復雜多變的現代社會,賦予行政機關一定的解決民事爭議權力是非常必要的,但是,人民法院卻并不沒有被完全剝奪解決這些領域民事爭議的權力。這是一個行政權和司法權的共管領域。在共管領域,他們都是可以管的,只是方式、順序和目的不一樣而已。 其次,從理論上講,對于復雜的民事爭議,法院也是能夠管的。誠然,如果每一件民事爭議都由人民法院來審理,人民法院的確力不從心。但是,只要進入訴訟程序,人民法院有義務審理盡管它感到困難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審理有困難,在審理過程中遇到技術難題,人民法院完全可以委托專門的機構甚至交給行政機關的技術部門進行處理。 最后,在法治社會,司法是最終一道屏障。那就是說,雖然法律賦予行政機關解決民事爭議的權利,但是最終解決爭議的權力保留在法院手中,任何爭議都應當可以通過司法途徑來解決。這是法治國家的應有之義。因此,法律賦予行政機關解決民事爭議的權力與司法機關的民事審判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3、司法權尊重行政權不能理解成是“司法權應當避讓行政權”。筆者認為,目前理論界和實務界特別是實務界對司法權應當尊重行政權存在著誤解。認為司法權尊重行政權就是只要行政機關處理過的事項,人民法院就不能處理該事項,否則,就構成對行政權力的侵犯。相應地,對于民事爭議,只要行政機關處理過,即使處理違法,人民法院也只能對錯誤的行政行為表態,卻不能對爭議的事實表態,繼續任由行政機關作出可能再次錯誤的裁判。筆者認為,這種看法是有些片面的。 正如前面筆者所指出的那樣,在當代社會,司法權和行政權的管轄領域已經有一定程度的重合。在這些重合的領域,司法權為什么就不能代替行政權對民事爭議逕行裁決呢?我們認為,理解司法權尊重行政權應該有正確的認識,應從下幾個方面理解:首先,人民法院不侵入行政權所特有的領域,如軍事、國防、外交等,這方面的爭議,法院不應該受理;其次,司法權尊重行政權體現在尊重行政權的積極主動行使上,體現在不為行政權在的正當行使設定障礙。通過設定規范為行政權的行使設定“障礙”那是立法機關的事情;再次,司法權不干預正在行使的行政職權,不對行政主體依法行使職權“說三道四”;再次,不對行政機關已經生效的行為進行主動審查。如果當事人沒有起訴,人民法院充分尊重行政行為的效力,不應主動“關心”行政權是否合法。哪怕行政行為違法,如果當事人沒有起訴,法院也只能不聞不問。但是,一旦行政相對人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就應當對行政行為進行“干預”,不“干預”,何來監督? 最后,在司法權和行政權都可以管轄的民事爭議領域,客觀上講,人民法院更能作出公正的判決。
4、人民法院對與行政爭議密切相關的民事爭議進行審理是基于當事人的請求,是司法權的正當行使,包括行政機關在內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得侵犯。附帶民事訴訟成立的前提是被訴具體行政行為違法,在這種情況下,行政行為實際上已經被人民法院否定,民事爭議卻沒有解決。法院基于附帶民事訴訟原告的請求對民事爭議進行審理,是司法機關行使司法權的體現。對被訴具體行政行為的否定在前,審理密切相關的民事爭議在后,從理論上講,行政相對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已經非常明確地表明對行政權處理該民事行為的極端不信任,轉而求助于人民法院,已經和該行政行為沒有任何關系了。
(二)對行政行為合法性的審查實際上已經包含了對賴以支撐行政行為合法性的相關民事行為的審查。在行政爭議與民事爭議相關聯的案件中,法院在對行政案件進行審理的過程中事實上已經對民事爭議進行了審理,雖然民事爭議的解決有賴于行政爭議的解決,然而行政爭議的解決不可能完全拋棄民事爭議,法院在審查行政行為合法性的過程中不可能無視當事人之間的民事爭議。在行政爭議于民事爭議交織在一起的行政訴訟中。盡管《行政訴訟法》規定了具體行政行為以外不是行政訴訟的審理對象,但是,這并不意味著具體行政行為以外的與具體行政行為有關的所有事實,人民法院可以置之不理。行政管理領域的廣泛性使許多行政行為的作出立足于對相關民事爭議的裁決或對有關民事爭議的確認、變更或撤銷。這些行政行為所建立的行政法律關系便涵蓋著一定的民事法律關系。民事關系因行政行為而得到鞏固,而行政行為則因民事關系的客觀表現和證據證明得到合法性方面的保證。同時,由于行政行為的存在,一些民事爭議或民事關系的調整與處理在方法、手段以及實體內容上受到一定的限制。民事主體如果要實現自己的民事權利,有時不得不首先對有關的行政行為的合法性提出異議。請求有關機關依法定程序撤銷或變更,這樣,行政行為的效力因民事爭議而產生質疑。因此,“既然關系的客觀狀態和證據收集影響著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基礎,在行政訴訟中就不可能脫離有關的民事事實及其證據去進行單純的對被訴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審查。否則,這種合法性審查就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無論是判決維持,還是判決撤銷,人民法院在進行合法性審查時都必須將與被訴行政行為有關的民事關系或者民事爭議的事實及其證據作為合法性審查的內容之一,才能保證合法性審查的全面與準確。” 因此,既然在行政爭議與民事爭議交織的案件,人民法院已經對與行政行為密切相關的民事爭議的事實和證據已經做出了審理,為什么人民法院就不能再進一步,對民事爭議做出裁判呢?筆者認為,答案應該是肯定的。
(三)最高人民法院反對建立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制度的理由值得商榷。目前,“學術界理論上設置的關于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的訴訟程序仍然沒有被最高人民法院所認可。” 筆者認為,這不能成為反對建立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制度的理由。現在實務界反對建立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制度建立的一個主要觀點是“因為在有的情況下,有些民事案件,特別是涉及復雜的民法及訴訟法疑難問題的案件,不適宜由行政審判庭審理。因為,畢竟行政審判庭的法官不如民事審判庭的法官熟悉相關的法律規范。我們不能因為效率而犧牲公正。” 我個人認為,這種說法值得商榷。筆者認為,首先,行政案件不一定必須都由行政庭來審理。 不管行政庭也好,還是民庭也罷,都是人民法院為了更好地審理案件而做出的內部分工,對外代表的都是人民法院,只要對審理案件有利,完全可以在全院范圍抽調法官組成合議庭審理案件。其次,從法律規定的角度來講,《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各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審理行政案件和審查行政機關申請執行具體行政行為的案件。”但是,它并沒有規定必須全部由行政審判庭的法官來審理這類案件。為什么不能采取以行政審判庭的法官為主,吸收民事審判庭的法官組成行政庭合議庭來進行審理的這種模式呢?再極端一點,民庭的法官出于辦案的需要臨時充實到行政庭,在某一案件也可以代表行政庭嘛,誰說民庭的法官就只能代表民庭。再次,從目前我國行政審判隊伍現狀來講,崗位之間的流動是非常頻繁的,行政審判庭的法官大多都有刑事、民事審判和其他崗位工作的經歷,一直從事行政審判而沒有從事過其他審判的行政審判法官少之又少。簡直是鳳毛麟角。 說行政審判庭的法官都缺乏行政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知識是不符合實際情況的。筆者倒還同意這種觀點:《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十一作出了如下規定:被告對平等主體之間民事爭議所作的裁決違法,民事爭議當事人要求人民法院一并解決相關民事爭議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審理。這一規定設定了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的條件:一是被告所作的裁決違法;二是當事人要求一并解決相關的民事爭議;三是這個民事爭議與行政爭議具有關聯性。當這三個條件同時具備時,人民法院可以采取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的方式。 我們的理解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已經為建立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制度開了一個口子,我們完全可以在此基礎上建立完善的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制度。
因此,提起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制度是切實可行的,是不存在理論和實務上的不可逾越的障礙的。
五 提起行政訴訟附帶民事必需具備的條件
我們認為,不是任何行政訴訟都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要提起行政附帶民事制度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并且提起行政訴附帶民事訴訟和成立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的條件是不同的,具體是:
(一)提起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的條件:
1、附帶民事訴訟必須由原告或者第三人提起。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必須由原告或者第三人提起只能由原告或者第三人提起,即民事爭議的當事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提起應當嚴格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則,如果民事爭議的當事人在行政訴訟過程中并沒有提出民事訴訟請求,則法院不能依職權主動對民事爭議加以審理并做出裁判。民事爭議當事人對于是否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擁有選擇權,如果不選擇附帶民事訴訟的方式,則法院 只能針對行政爭議做出裁決,這是基于對當事人訴權的尊重,也是民事權利自由處分原則的體現。但是,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訴后發現符合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其他條件的,應當告知當事人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這是司法為民的具體體現,但是,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放棄訴訟權利的,人民法院應當允許。
2、具有關聯性。關聯性是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的本質特征。關聯性主要包括:第一、行政爭議與民事爭議具有關聯性。這種關聯性是指行政爭議與民事爭議由行政主體的同一行政行為所引起或行政行為的做出不僅未解決原有的民事爭議,反而引起新的民事爭議。一種是民事爭議并不存在,但由于具體行政行為而產生了民事爭議;第二種是民事爭議已經存在,行政機關為了解決民事爭議而做出行政決定,當事人不服而產生行政爭議。第二、兩種性質訴訟之間具有關聯性。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必須有一個(或數個)行政訴訟請求,及行政訴訟原告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要求人民法院對該行政行為進行審查;同時原告或者第三人必須提出相應的民事訴訟請求,即要求附民訴訟的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等,并且,兩種不同性質的訴訟請求之間必須具有內在關聯性,這種關聯性在于不同性質的訴訟請求均來自同一法律事實。
3、附帶民事訴訟必須在一審中提起。行政訴訟的成立是附帶民事成立的前提。附帶民事訴訟可以與行政訴訟同時提起,也可以在行政訴訟一審結束前提出。當事人逾期提出附帶民事訴訟的一律作為民事案件另案處理。對于行政訴訟已經存在的,附帶民事訴訟的請求最遲應當在一審判決做出之前提出。一旦進入二審,當事人就不得再提起附帶訴訟。
4、屬于受訴的人民法院管轄。行政爭議之受訴法院對附帶民事爭議應當具有管轄權,否則只能另行提起民事訴訟,而不能作為附帶民事訴訟提出。由于我國行政訴訟與民事訴訟遵循的都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且我國的司法區劃和行政區劃是一致的。因此,必要附帶民事訴訟之管轄法院與行政訴訟之管轄法院實際上大體是一致的。
5、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提出。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3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而規定民法通則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限為2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的訴訟時效應當分別符合行政訴訟和民事訴訟之規定。鑒于民事爭議之訴訟時效通常長于行政爭議之訴訟時效,在一般情況下,我們認為,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在《行政訴訟法》規定的時效,超過《行政訴訟法》規定的時效的,只能另行單獨提起民事訴訟。
如果要使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成立,除了上述條件外,還必須滿足:
1、 行政訴訟成立。行政訴訟成立是附帶民事訴訟成立的前提條件。行政附帶民事訴訟的本質是當事人在提起行政訴訟時附帶提起民事訴訟或在行政訴訟進行過程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附帶民事訴訟是附屬于行政訴訟的,如果行政訴訟的起訴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其所附帶的民事訴訟也隨之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在此情況下附帶民事訴訟的起訴方只能提起單獨的民事訴訟。如果行政起訴被法院駁回,所附帶的民事訴訟也必然被法院駁回。皮之不存,毛之焉附?如果第三人在提起行政訴訟時附帶提起的民事訴訟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卻不影響行政起訴被法院受理,同樣地,即使法院駁回附帶民事訴訟,也可以繼續審理行政訴訟。總而言之,如果行政案件不成立或不存在,就不附帶民事訴訟的問題,當事人只能提起單獨的民事訴訟。
2、具體行政行為違法。如果具體行政行為不違法,那就意味著人民法院認可了行政機關對民事爭議的裁決,人民法院和行政機關對民事爭議的裁判結果是一樣的。在這種情況下,人民法院再通過行政附帶民事制度來解決民事爭議就毫無意義。因此,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成立的前提條件必須是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必須違法。
六 對哪些行政行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
筆者認為,根據前述的對行政附帶民事訴訟制度相關理論的分析,要提起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應當滿足:首先,該行政案件內存在著民事和行政兩類性質完全不同的爭議;其次,民事行為或民事爭議的存在是行政行為的原因而不是結果;最后,行政爭議和民事爭議緊密聯系,不宜分開審理。按照此標準,筆者認為,對以下行政行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主要包括兩類:一類是對行政裁決不服提起的行政訴訟;一類是對具有行政裁決性質的行政行為不服提起的訴訟,包括:行政確認行為和存在被告人的行政處罰行為引起的訴訟。 具體是:
(一) 對行政裁決不服提起的行政訴訟。這是典型的一類可以通過行
政附帶民事訴訟解決行政爭議和民事爭議的訴訟。從傳統意義上講,這類訴訟中的民事爭議本來就應該屬于法院管轄的范疇。但是“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和行政權的擴展,突破了民事爭議最終法院由法院裁斷或只能由法院裁斷、行政機關不裁決民事爭議的傳統。在一些特殊領域,法律明確授權行政機關有權處理民事爭議。” 行政裁決包括:權屬糾紛的裁決,即當事人因某一財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歸屬爭議時,雙方當事人依法向有關部門請求裁決,如土地使用權裁決、林地所有權裁決等;侵權糾紛的裁決,即一方的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他方的侵權產生糾紛,當事人請求行政機關予以裁決,比如對專利權糾紛的裁決,商標權糾紛的裁決等;損害賠償糾紛的裁決。即一方當事人的權益受到損害后要求侵害者給予損害賠償所引起的糾紛這種糾紛運用面很廣,食品衛生、醫藥管理、環境保護等。對于這類行政案件,通過建立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就可以將行政爭議和民事爭議一并解決。
一、教學目標
1.了解詩歌內容,說說詩中描繪了哪些景物,這些景物構成了怎樣的畫面。
2.有感情地朗讀詩歌,激發學生感受自然之美、熱愛自然的思想感情。
3.遷移運用精讀課文邊讀邊想象畫面的方法,借助詩歌描繪的景物進行想象,感受詩歌表達的意境,體會詩人表達的情感。
二、教學過程
(一)交流導入,初讀詩文
1.導語:從古至今有很多詩人都對秋天情有獨鐘,他們是怎樣描繪秋天的呢?今天,我們就來學習劉大白的一首描寫秋天的詩《秋晚的江上》和徐志摩的《花牛歌》。(板書:秋晚的江上花牛歌)
2.自由朗讀課文,讀準字音,讀好詩歌的節奏。
出示生字“巢、葦、羅、眠、霸、占”并分別組詞。分小節讀詩。
(二)整體感知,交流“畫面”
1.再讀詩文,說說詩中描繪了哪些景物,這些景物構成了怎樣的畫面。
2.學生交流匯報。
(1)《秋晚的江上》這首詩寫了哪些景物,你仿佛看到了怎樣的畫面?
(寫了歸巢的鳥、斜陽、江上、白色的蘆葦。教師相機點撥:運用“多感官”創造性地想象畫面,寫詩人在一個秋天的黃昏看到的情景,這情景好比一幅畫。寫歸巢的鳥兒對自由的渴望、向往,與現實的抗爭;把蘆葦擬人化,給全詩平添了一些情趣與生氣。)
(2)《花牛歌》這首詩寫了哪些景物?這些景物構成了怎樣的畫面?(寫了花牛、草地、剪秋羅、白云、太陽、西山的青峰。教師相機點撥:運用“多感官”創造性地想象花牛在草地里睡覺的情景。這是一首寫花牛的詩,表達了詩人對生活的熱愛和對自由的向往。)
3.有感情地朗讀詩歌。
(1)請同學們自由朗讀這兩首詩,要注意讀流利。
(2)指名朗讀,嘗試著讀出詩的節奏。
(三)整合閱讀“語文主題學習”叢書四年級上冊1《慧眼觀天下》第21頁《西
湖秋泛》和第23頁《會說話的草》
1.《秋晚的江上》描繪了黃昏時美麗的景色,《花牛歌》描寫了花牛在草地上自由自在的情景。下面,請自讀《西湖秋泛》《會說話的草》這兩首詩,想想分別寫了哪些景物,這些景物構成了怎樣的畫面。小組交流。
(學生讀詩后,小組交流)
2.學生匯報。
教師指導學生遷移運用精讀課文多感觀想象畫面的方法,根據詩中描繪的景物,想象這些景物構成的畫面,鼓勵學生個性表達。
3.課堂總結。
同學們,每個人的童年生活都有無數的夢想,也有許多有趣的童年往事,課后再把今天讀的這4首詩歌熟讀,挑你喜歡的詩歌背一背。注意運用精讀課文邊讀邊想象畫面的方法,借助詩歌描繪的景物進行想象,感受詩歌表達的意境,體會詩人表達的情感。
三、板書設計
秋晚的江上花牛歌
歸巢的鳥
關鍵詞:經典古詩文;誦讀;欣賞;仿寫;實踐活動
經典古詩文是我國文化的精髓,也是世界文化藝術寶庫中一顆璀璨的明珠。《新課程標準》十分倡導經典詩文的背誦和積累,明確指出“小學階段誦讀、背誦優秀詩文不少于160篇(段)”。大力倡導學生學古詩,讀古詩,背古詩,正是為了給處在記憶黃金時期和人格形成時期的孩子們播下最好的種子,撒下最好的養料,豐厚文化底蘊,涵養健全人格。
一、“誦”——誦讀經典,浸潤經典
1、校本教材為經典誦讀鋪路搭橋
要順利開展經典古詩文誦讀,就要先解決“讀什么”的問題。我校組織骨干教師傾力編寫了一套《中華經典古詩文誦讀》校本課程教材,并于2010年進行了修訂。修訂后的教材兼及古今中外,內容更加豐富多彩。其中不僅有精美絕倫的唐詩宋詞、自然精妙的古韻聯對、富含哲理的名言古文,還有情趣盎然的童謠童詩、清新雋永的現代詩歌散文……為了便于學生的理解和欣賞,每首古詩詞后面都附有注釋、譯文、賞析和插圖。
教材的編排體系也有所創新。教材根據學生的認知水平按照年級分為6冊,按文化主題分單元進行編排,且單元主題力求與語文教科書的單元主題相聯系。例如,冀教版四年級下冊第一單元文化主題為“童年的足跡”,校本教材中則相應編入“童年足跡”組詩(包括崔道融的《溪居即事》、葉紹翁的《夜書所見》、楊萬里的《閑居初夏午睡起》及《舟過安仁》)。這樣,教師在進行閱讀教學時就可以把校本教材中的篇目作為拓展材料,從而使經典誦讀與語文閱讀教學更緊密地結合起來。教師采用“古詩連璧”的教學方式也大大提高了教學效益。
此外,校本教材的開發和使用也有利于學校實施統一的考核和評價,檢驗古詩文誦讀開展的效果。
2、校園環境為經典誦讀營造氛圍
環境是無聲的老師,蘊含著巨大的教育力量,良好的環境創設能達到“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的效果。我們十分注重校園環境的熏陶作用,充分利用壁畫、展牌、黑板報等平臺營造經典誦讀的氛圍。在操場北側整面墻上,我們懸掛了13幅古色古香的經典勸學詩展牌;廁所外墻上則書有《三字經》片段和《新編三字經》;大門口電子屏上打出了“傳承中華經典,構建書香校園”、“最是書香能致遠,腹有詩書氣自華”等標語。校園里矗立著幾塊展牌,用來展示學生的各種作品:詩配畫、贈詩卡、詩詞手抄報、主題征文……教室的黑板報和墻報也都設置了“經典誦讀”園地,引導孩子們親近經典。
3、吟誦美讀為經典誦讀增添樂趣
每天的早讀20分鐘,是我校法定的誦讀時間。每周的語文活動課,各個班級也常常創造性地開展詩詞誦讀活動:讀、講、唱、演、賽……豐富多彩的活動把經典詩文演繹得有聲有色。老師們還善于“擠”出點滴時間,不失時機地引領學生誦讀。如有的班開設了“課前一首詩”,不讓預備鈴后的短短兩分鐘閑過;有的班放學時朗誦詩詞走出校門,成為一道令人矚目的美麗風景。
經典是美的,但這種美不會主動呈現出來,需要我們帶領孩子去激活它、喚醒它。我校老師尤為重視誦讀技巧的指導,引導孩子們讀出古詩特有的韻味和節奏,讀得入情入境,讀得有滋有味。在誦讀方式上也有所創新,除了常用的范讀、領讀、齊讀、自由讀、配樂讀、合作讀等方式,還有以下種種方式:
拍手誦讀:兩個人面對面邊拍手邊誦讀,如唱歌謠;
擊節誦讀:個人拍手誦讀,節奏可快可慢,富有變化;
接力誦讀:一人一句輪流誦讀,做到銜接流暢;
表演誦讀:誦讀時加上動作表演,既加深對詩詞的理解,又增添了趣味性;
伴奏誦讀:有別于配樂讀,是要與樂曲的節奏合拍,如同說唱;
古詩誦唱:演唱詩詞歌曲,或選熟悉的曲調配上詩詞演唱。
以上靈活多樣的誦讀方式交替使用,可以讓學生們百讀不厭,樂此不疲。熟讀自然成誦。
4、多彩活動為經典誦讀助推加力
為了激發學生誦讀的興趣,各班會自主開展一些誦讀比賽,如舉行“詩詞牌”、“玩轉‘詩詞寶桶’”、成語詩句接龍比賽等等。我校每年都舉行班級古詩文誦讀成果展示。各班同學精心選擇誦讀主題及篇目,進行獨具匠心的編排,通過靈活多樣、饒有童趣的誦唱方式,展示自己的風采,抒發對民族傳統文化的熱愛之情。有的班級還邀請家長參與,玩起了“看表演猜詩”之類的互動游戲,更是樂在其中。經過評比,我們對優秀班級予以表彰。這些活動讓學生們體驗到成功的喜悅,從而生成更大的動力。
二、“賞”——欣賞經典,享受經典
誦讀經典要融入生活。我們大力倡導用學生喜歡的方式開展誦讀活動,用富有生活氣息的方式喚醒經典,享受經典,感受經典的魅力。老師們引導學生欣賞詩文之美、享受誦讀之樂主要采用了以下幾種形式:
辦報:以辦古詩文手抄報的形式引導學生課后搜集經典古詩文及相關文章,包括詩人簡介、詩文賞析、詩人軼事、詩詞知識等。高年級可以進行專題閱讀和欣賞,如“詩人與酒”、“月到中秋”、“劍舞唐詩”等等。
繪畫:以詩配畫的形式促使學生深入理解詩詞的意境,將文字轉化成畫面,提升了學生的審美情趣。
寫作:引導學生展開想象,把詩歌改寫成其他文體;開展經典誦讀主題征文、演講活動,為學生搭建起展示自己誦讀收獲和個性風采的舞臺。
游戲:課間結合跳皮筋、托球背詩等游戲進行誦讀,讓學生在達到誦讀積累的同時收獲健康和快樂。
歌舞:利用一些節日舉辦集體歌詠活動或詩詞歌曲演唱會,讓學生一展亮麗的歌喉和動人的舞姿。
三、“寫”——仿寫經典,踐行經典
目前,國內已有很多專家、教師對經典古詩文誦讀作過研究,但大多是關注誦讀、積累層面。“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體現了讀寫結合的重要性;“熟讀唐詩三百首,不會作詩也會吟”則證明了仿寫詩詞的可行性。引導學生走進仿寫和創作詩歌的王國,享受美感體驗,縱情揮灑才思,這是我校老師做的新嘗試。
1、 詩詞格律玩中學
古典詩詞講究格律,這是仿寫的難點。鑒于學生的認知水平,老師們并沒有在詩詞格律上做太多要求,而是 拋開一些束縛,讓孩子們放膽提筆。然而,押韻、對仗等基本的格律還是應該讓孩子們掌握的,否則何以成詩?我們在中年級經常開展接壓韻詞(句)、對對子的語文游戲,寓教于樂,讓學生在不知不覺中習得一些技巧,為以后的詩詞仿寫打下基礎。
2、詩社博客勤交流
有的班級在老師的引導下創建了詩社或文學社,開展了豐富多彩的讀寫實踐活動。師生之間常常交流,推敲玩味,反復修改,學生的創作水平不斷提高。有的班級還創建了博客,為學生搭建起交流和展示的平臺。
5、校園詩報展風采
我校創辦了校園詩歌報《詩心童趣》,專門發表學生的詩文創作,報道學校的特色活動。“詩心童趣”詩歌報為孩子們開創了一片遼闊天地,也成為展示學校校園文化建設的一扇小小窗口。
一、從訓練直覺思維入手,培育詩性思維
亞里士多德說:“直覺就是科學知識的創始性根源。”直覺思維是一種與生俱來的思維,基本是不經過推理的思維。它能直接把握事物的本質和規律,具有本能性、跳躍性、偶然性和可訓練性。直覺思維能力的提升能促進學生的領悟力和頓悟力的產生,讓學生對詩歌的感悟進入“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的高質量思維的直感狀態。
1.回憶積累,厚實直覺思維源泉
大腦海馬功能證明,對過去學過的東西經常性“提及”,能使其逐漸變成永久記憶。教師經常幫助學生歷歷在目地回憶詩中的情景,有助于增強學生的記憶。詩歌教學中,可在課前預熱階段,或課堂情景導入階段,或課中拓展階段,或鞏固提升階段,復習與詩中題材相關的古詩或詩人的其他作品,調動學生大腦中的詩輪流“閃現”,不讓它們“消逝”,夯實學生直覺思維的根基。如蘇教版四年級上冊《宿新市徐公店》,詩中主要呈現的是“趣捉黃蝶”的兒童。教學時,可以引導學生先背誦鞏固《村居》中“放紙鳶”的兒童、《夜書所見》中“捉蟋蟀”的兒童、《池上》中“撐小艇”的兒童、《所見》中“騎黃牛”的兒童等。“熟讀唐詩三百首,不會作詩也會吟。”回憶兒童詩,回憶童年生活,積累童年趣景,能激發童心,增強學生直覺的敏銳性與正確性。
2.恢復自信,加速直覺思維發生
心理學研究表明,學生在自信狀態下,得出正確結論的成功率比較高。因詩歌創作的時代離學生久遠,以及詩人當時的特殊心境等客觀原因,有些詞句學生難以理解。閱讀時,教師要鼓勵學生大膽設想、猜測,這樣,學生的思維會碰撞出出乎意料的火花。只要學生的見解有一定道理,教師都應當肯定和鼓勵,以免傷害學生直覺思維的積極性。學生心中的疑惑解除了,便能喚醒他們的直覺潛意識,并對自己的直覺產生信賴感和優越感。在自信、愉悅的環境中,學生的直覺思維能接近問題的核心。課堂上教師還可從外部給學生創設自信的環境,讓學生的思維“自由飛揚”,如播放與詩歌內容相對應的音樂,作為思考問題的伴音,調動學生的直覺感官,體會詩的意境。
3. 精確觀察,開辟直覺思維路徑
直覺的出現看似無規則、偶然,但它常與學生的知識基礎、觀察力息息相關。觀察力越敏銳,直覺思維發生的概率越大;錯誤越少,就越能直抵事物的本質。詩詞中的每一個字都是有溫度的,都訴說著詩人的喜樂哀愁。品讀詩,需要學生練就慧眼,從關鍵字中覺察到詩人的情感。如蘇教版四年級上冊《江雪》:“千山鳥飛絕,萬徑人蹤滅。孤舟蓑笠翁,獨釣寒江雪。”詩中展示出一位兀傲不群、清高脫俗的“漁翁”,這是作者自己的寫照。教學中,可以讓學生圈找出最能自然流露詩人心情的字。在反復觀察、對比、推敲中,學生的眼睛逐漸會盯上“絕、滅、孤、獨”四個字。挖掘出這幾個字,詩人“孤傲”的形象就能迅即現于學生眼前。教材中的歌均有插圖對應,教學時,可引導學生圖文結合,精細觀察。遇到詩中的詞義與今義有差異時,解讀與文意相悖時,要教會學生從不同角度觀察,尋找一種感覺――與詩人同心。詩人創作需要靈感,理解詩也需要靈感。學生 “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功夫” 的頓悟思維本領,是觀察力長期積淀后的結晶。
二、從訓練想象思維入手,培育詩性思維
意大利科學家維柯在《新科學》中指出,詩性“是一種感覺到的想象出的玄學”,“這些原始人沒有推理的能力,卻渾身是強旺的感覺力和生動的想象”,詩性思維的核心和動力是“想象”。葉圣陶先生認為,培養學生想象力最好的項目就是詩歌。詩歌教學需要以想象為橋梁,架起學生與詩人的心靈通道,使學生在想象中獲得詩性智慧。
1.在豐滿形象中培植想象力
2011年版《語文課程標準》強調:“能主動進行探究性學習,激發想象力和創造潛能,在實踐中學習和運用語文。”詩歌是詩人情感的宣泄,景或物是詩人思想和情感的載體,具有生命活力。詩歌教學的主目標之一就是引導學生通過想象,激活詩中的景或物。想象越豐富,景、物的形象越清晰。豐滿詩歌中景、物的形象,能使學生的感性經驗和形象思維“強壯”起來。
(1)抓修辭,還原想象。詩歌的語言是凝練的、精致的,常用比喻、夸張、擬人、對比等修辭手法描述事物、闡明道理、表達情感。如“大漠沙如雪,燕山月似鉤”等句中的比喻,“粉骨碎身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間”等句中的擬人,“飛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銀河落九天”等句中的夸張,“四海無閑田,農夫猶餓死”等句中的對比等。德國著名哲學家黑格爾說:“最杰出的藝術本領就是想象。”對于詩歌中的修辭語言,可用“慢鏡頭”再現語言的情景,引領學生體驗作者所要表達的對人或事物的情感態度,“詩意地棲息在詩人的世界里”。詩性思維是詩人的思維,更是兒童的思維,想象的思維。
(2)抓留白,補充想象。老子在《道德經》中云:“大音希聲,大象無形。”古典詩詞特別注重追求留白藝術,對于詩中的“象外之象”“味外之味”“韻外之韻”,教師可以引領學生憑借想象進行再創造。如蘇教版三年級上冊《尋隱者不遇》中的“松下問童子,言師采藥去”,詩人并沒有寫怎么問的環節,教學時,可以這樣設計:“詩中并沒有寫詩人在松樹下問了什么,你能根據童子的回答展開想象,補充出來嗎?”“如果你是童子,你會怎么回答?”然后讓學生結合自己的生活積累作答,并讓學生分角色進行表演。閱讀詩歌,教師要充分利用“留白”,引導學生根據詩人所提供的語言信息,喚起學生頭腦中的相關表象,再造出詩中已經有的但學生自己卻未感知到的形象,或詩中沒有的需要推斷出的形象。
2.在復原場景中培植想象力
臺灣詩人洛夫說:“詩歌能為我們提供一些想象與創造的空間,為我們留下一些人性的溫暖與激情,為我們的生活增添一些浪漫與美感、神秘與夢幻。”成功的詩歌教學是喚起學生的內心視像,把文中的景、物、人、成自己看到、聽到、嘗到、感觸到的客觀世界的種種事物,并組合成一幅屬于自己心中的畫。無論是人教版教材,還是蘇教版教材,詩歌課文后常設計有“說說或寫寫詩歌描繪的景象”這樣的練習,其目的就是在語言與畫面虛實的交換中,訓練學生的想象能力。
如蘇教版五年級上冊《清平樂?村居》教學片段:
師:同學們,這首詞中,詞人為我們描寫了哪幾個人物形象?
生:大兒、中兒、小兒。
生:還有一對老夫妻。
師:還描寫了哪些景物?
生:茅檐、小溪、青草、蓮蓬。
生:雞籠。
師:同學們,一句一句慢慢默讀,腦海中依次出現詞句中的景物和人物,想想這是一幅什么樣的圖畫。可以取個名。
生:全家福。
生:勞動圖。
生:農家生活圖。
師:主題突出。
生:翁媼圖。
師:有詩意。
生:農家恬靜圖。
師:這個不錯,更有詩意。
師:請大家靜靜地聆聽優美的古樂,心中默默地背一背這首詞,想象詞中所描繪的景象。
三、從訓練悖常性思維入手,培育詩性思維
詩性思維的典型特征是悖常性。悖常性思維不受習慣思維、邏輯思維等思維形式的限制,能生出思維的新角度和新形象,是一種超出常理的思維,是一種最接近兒童生理特點的思維。維科在《新科學》中說:“因為能憑想象來創造,他們就叫詩人。詩人在希臘文里就是創造者。”詩性思維的本質是靈動的創造。這些看似與事實相沖突的句子或手法,是詩人抒感的拐點。學習不符常規詩句的過程是培養學生創新思維的過程。
1. 在“超離譜”的夸張中,培養創造力
詩人創作時為了充分表現情感,常把眼前事物放大或縮小,背離常情。如人教版五年級上冊《七律?》中“五嶺逶迤騰細浪,烏蒙磅礴走泥丸”把“五嶺”當作“細浪”,把“烏蒙”當作“泥丸”。如蘇教版五年級下冊《春光染綠我們雙腳》的第一節:“踏一路春風,撒一路歡笑,走遍青山碧嶺,春光染綠我們雙腳。”按常理,春風不可“踏”,歡笑不好“撒”,雙腳“染”不上綠,但超常規的想象,卻表達出了學生植樹造林后的那份輕松、愉悅。正是因為這離譜至極的夸張,詩人的情感得以淋漓盡致的傾吐。教學時,教師要組織學生自主探究離譜夸張的妙處,習得詩人超常規的語言表達方式。
2. 在“超感官”的表達中,培養創造力
人在描寫事物時,常常用形象的語言說甲而言乙,引起讀者的聯想,或調動視、聽、觸、嗅等多種感官感受事物,創造奇妙的意境,表達當時的心情、心境。如人教版六年級下冊《鳥鳴澗》中的“月出驚山鳥,時鳴春洞中”,作者用“月出鳥驚”說明山谷的靜默,用“鳥鳴山更幽”襯托出鳥鳴澗的幽美。“動在靜中,靜在動中”,給人以空曠、靜謐之感。《語文課程標準》強調:“閱讀教學應引導學生鉆研文本,在主動積極的思維和情感活動中,加深理解和體驗,有所感悟和思考,受到情感熏陶,獲得思想啟迪,享受審美樂趣。”以動寫靜或以靜寫動的詩句很多,教師要調動學生多種感官,揣摩語言,啟發、誘導學生進入奇特的感知境界,從一個新穎的角度體悟語言的言外之意,創生出獨特的思維觸角。
3. 在“超行文”的形式中,培養創造力
詩歌是詩人情感的自由流淌。行文時詩人有時會打破常規語法規律,但能形成成熟的語言形式。如“孤村落日殘霞,輕煙老樹寒鴉”,這句詩中沒有動詞或形容詞作謂語,直接將景物羅列,組合成全名詞性的句子。常規上看,這個句子成分是殘缺的,但就是這“超行文”的白描手法將六種事物一一呈現,秋景的蕭瑟氣氛立刻強烈起來。超常規行文的詩句很多,如“一蓑一笠一扁舟,一丈絲綸一寸鉤”等,這是一種“想他人之未想,寫他人之未寫”的創新。詩性思維是一種標新立異的思維。《語文課程標準》指出:“閱讀是運用語言文字獲取信息、認識世界、發展思維、獲得審美體驗的重要途徑。”詩歌閱讀,應成為發展學生詩性思維的重要途徑。在“超行文”的方式中,要引導學生習得跳出窠臼求異表達的方法,從而強化創造性思維的深刻性。
四、從訓練審美思維入手,培育詩性思維
詩性思維是“以己度物”的思維。詩人創作時,所選擇的事物與文字力求符合自己的審美標準,以此達到情感的滿足和愿望的達成。“不美不罷休”,從而實現審美轉移。兒童處于一種天真、純潔的狀態,需要用美的資源豐富他們的審美感知,豐實他們的審美意境,豐潤他們的審美標準。在詩歌教學中,應引導學生發現美、創造美,用美的色彩、形象、聲音發展學生思維。
1.品味語言,發現美
詩歌是經詩人的想象而創造出的一個完整的有意蘊的心靈世界。這個心靈世界是用語言來表現的。語言是詩歌美的載體,詩歌是語言美的呈現。詩歌中每一個文字都是詩人深思熟慮的結晶,是一種美的存在。如賈島詩“僧敲月下門”中的“敲”,王安石詩“春風又綠江南”中的“綠”,王維詩“大漠孤煙直,長河落日圓”中的“直”和“圓”,王之渙詩“羌笛何須怨楊柳”中的“怨”等。教學時,教師可以設計學生與詩人一起“百煉字,千煉句”推敲文字的環節。《語文課程標準》強調:“在發展語言能力的同時,發展思維能力,學習科學的思想方法,逐步養成實事求是、崇尚真知的科學態度。”語言是思維的工具,思維促進語言的發展。咀嚼、揣摩詩中“美”的語言,不僅能為學生積累語言,還能繁衍出新的語言。
2.誦讀節奏,尋找美
郭沫若指出:“節奏之于詩是她的外型,也是她的生命,我們可以說沒有詩是沒有節奏的,沒有節奏的便不是詩。”詩歌因為節奏,彰顯一種韻律的美。詩歌的節奏主要表現在停頓和特殊的語言形式上。小學課本中常見古詩有四言詩、五言詩、七言詩等。如五言詩常有“三頓”,第二個字和第五個字后為“大頓”,第四個字后為“小頓”,如“春眠||不覺|曉――,處處||聞啼|鳥――。夜來||風雨|聲――,花落||知|多少――”(人教版一年級下冊《春曉》)。無論古詩還是現代詩,誦讀時常常把最后一個字適當拖長,使得音步明顯,朗朗上口。“書讀百遍,其義自見。”詩歌中的節奏美,需要學生反復誦讀,將“美”通過聲音轉換出來,在誦讀中聽到學生思維拔節的聲音。
3.感受畫面,再現美
一首詩就是一幅唯美的畫。編入小學語文教材的詩歌,或描物,或寫景,或憶人,或敘事,都呈現了一幅色彩明麗、動靜相宜、人景融合的栩栩如生的畫面,創設了優美的意境。如楊萬里詩“接天蓮葉無窮碧,映日荷花別樣紅”的色彩之美,王之渙詩“白日依山盡,黃河入海流”的空間之美,蘇軾詩“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的哲理之美等。教學時,可以讓學生給詩配畫,并通過現代技術手段將畫面呈現給學生,還可以借助課文插圖等,讓學生徘徊于詩與畫之中。詩畫的結合,不僅能使學生沉浸于詩人的境界,思維與詩人碰撞,更能讓學生在美的享受中思維自由馳騁。
一、培養目標
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體現時代要求,通過新六藝課程與國家課程、地方課程的協調配合,培育學生繼承、發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傳統和革命傳統,初步養成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培養學生個性特長,養成健康的審美情趣和良好的行為習慣;培養學生的人文素養、科學素質、創新精神、實踐能力;促進學生初步具有中國心理、世界眼光、傳統體認、現代意識;促進學生逐步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使學生成為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的一代新人。
二、課程基本理念
新六藝課程的基本理念,我們稱之為化育思想。
化育思想是以國家教育方針為指針,以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為哲學基礎,以中華民族優良人文傳統為依托,并批判借鑒西方人文主義教育思想以及現代教學論、課程論,由此探索構建的適應中國現代化建設需要的教育思想。
化育思想的核心信念是弘揚中國文化傳統中人文化成的理念。《易》曰: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唐代孔穎達注釋云:人文,則詩、書、禮、樂之謂;當法此教而化成天下也。孔子曰:興于詩,立于禮,成于樂。先哲們的這些論述,揭示了中國古代人文化成理念的基本內涵,成為我們化育思想的理論淵源。因此,化育思想,我們也稱之為化成教育思想。它是以人類優秀文化科學知識為教育內容,以化育為教育方法,以促進學生人格健康成長為目的的教育思想。
化育思想的基本宗旨是培養學生的人文精神、民族精神、時代精神。
化育思想要求在教育中注重學生現實存在和現實生活;注重學生學習的主體地位;注重學生人格的完善、個性的發展和創新意識、實踐能力的培養;注重對學生心靈的關懷;注重對學生人文素質和科學精神的培養;注重培養學生關注人類社會發展進步;注重培養學生關注民族文化傳統和民族生存狀態,勇于獻身民族復興大業。
三、課程基本結構和性質
小學新六藝校本課程包括新詩教、新書教、新樂教、新禮教、新科教、新武教共計六門課程。
小學新六藝課程的性質屬于在教育行政部門指導下自主開發的校本課程。小學新六藝校本課程由涪陵城區教育辦公室主持,涪陵城區六所小學共同參與研究和開發。
小學新六藝校本課程與中國傳統六藝教育有明顯的傳承關系,但絕不是復古。小學新六藝校本課程是在和現代教育理念指導下,根據時代要求,對中國傳統六藝教育精神的繼承和發展。它既應具有明顯的歷史傳承性,更應具有鮮明的時代性。
四、課程基本要求
小學新六藝校本課程總的要求是:突出人文關懷,強化傳統熏陶,促進個性發展;注重實踐,崇尚創新,德藝雙修。
小學新六藝各門課程的基本要求如下:
新詩教課程:設置詩歌課,繼承和弘揚中國詩教優良傳統,推進中國詩詞進校園,強化中國傳統詩詞和現代詩歌教育,以之補充和拓展小學語文和藝術教育。培養學生對詩詞的興趣和愛好;小學階段學生背誦古體詩150--200首;培養學生詩詞朗誦習慣和初步技能;了解中國傳統詩詞和現代新詩基本常識;開展兒歌、兒童詩習作教學,嘗試古體詩和現代新詩習作教學。使學生初步了解中華詩詞的輝煌成就,培養學生的愛國情操;培養學生健康的詩歌審美情趣,發揮詩教的育人功能,以詩性培育人性。
新書教課程:設置書法課,改進寫字課教學,強化中國書法教育,以之補充和拓展小學語文和藝術教育。重視培養學生的書法興趣和愛好,培養學生書法審美意識和初步的書法審美能力。強化書寫技能訓練,開展必要的書法常識教學;在硬筆書法教學的基礎上,加強毛筆書法教學;在學習楷書的基礎上,重視行書的學習;在臨摹的基礎上注意體現學生個性;在字跡工整的基礎上講求字跡協調、美觀。書法教學要與美術教學相結合,書法不僅在書法課(寫字課)中教學,還應該在美術課中加以引導。要發揮書法的育人功能,使學生在書寫和欣賞過程中受到書法美的熏陶,以書品培育人品。
新禮教課程:設置禮儀課,加強中國傳統美德教育、社會主義新文明風尚教育以及現代禮儀教育,以之補充和拓展品德課教育。從規范學生行為習慣做起,培養學生良好道德品質和文明行為。以學生守則和日常行為規范教育為基礎,貫徹“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友善、勤儉自強、敬業奉獻”的基本道德規范,批判吸取中華禮教優良傳統。注重培養學生的親情、友情、師生情、鄉情和愛國情感,以之作為禮儀教育的情感基礎。倡導集體主義精神和社會主義人道精神,樹立心中有祖國、心中有集體、心中有他人的意識,學習處理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等基本關系,以之作為禮儀教育的認知基礎。知行結合,以禮儀行為作為學生最基本的道德實踐,以禮修德,以禮立人。
新樂教課程:開設樂教課,加強和改進音樂教育。開展聲樂和器樂基礎教育,培養學生初步的演唱能力和演奏技能,每個學生會演奏至少一樣樂器(含豎笛或口琴)。培養學生健康的音樂審美情趣。與新詩教、新禮教、新武教等學科的結合,拓展學校藝體教育,弘揚中國教育傳統中“興于詩,立于禮,成于樂”的理念,以樂成人。
新武教課程:開設武術課,拓展體育課教學。弘揚中華武術傳統,培養學生尚武立德,機智勇敢,拼搏進取,強身報國。新武教應與新禮教緊密結合,以禮習武,以武修德;培養學生武術活動愛好和自覺鍛煉身體的良好習慣。每個學生掌握適合小學生的武術基本功法和拳術、器械套路十套。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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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科教課程:開設科技活動課(含信息技術課),強化科技教育,使學生了解、掌握最基本的信息技術知識和電腦基本操作技能,以及運用互聯網信息資源的意識和初步能力;加強學生實驗教學;開展小論文、小制作、小實驗、小發明等豐富多樣的科技、科普、勞技活動;培育學生學科學、愛科學、用科學的意識、興趣和動腦動手的習慣;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和科學精神,初步樹立科學發展觀。通過實施新科教,補充和拓展數學課、科學課教育。
五、課程教學方法
小學新六藝校本課程的基本教育方式,即廣義的化育方法。廣義的化育方法包括四種基本方法:教、化、學、行。
教,就是教師對學生的直接教育和引導,就是堅持教師在教育中的主導作用。
化,就是狹義的化育方法,即通過教育教學活動,以及教師的日常言行和教育教學環境諸因素,對學生的熏陶、磨礪、感召,使學生心靈深處發生轉化。
學,就是學生的主動學習,就是突出學生在學習過程中的主體地位和學習的能動性。
行,就是學生的實踐活動,就是突出實踐活動在學生成長過程中的重要作用。
小學新六藝校本課程要通過教、化、學、行的基本方法來實現其教育目標,達成其教育目的。
小學新六藝校本課程的教育,應倡導自主、探究、合作的學習方式。
六、課程組織形式
小學新六藝校本課程的教育教學組織形式,主要包括課堂教學形式和課程活動形式兩大類,即“兩課兩活動”。
課堂教學形式即兩課,指通過專設課和合并課。專設課時也叫單列課時,是利用國家課程計劃中的“地方和學校安排課時”以及“綜合實踐活動”課時來安排校本課程課時。合并課是將校本課程合并在國家課程的課時中教學,即在國家課程教學過程中插入相關校本課程的內容。
課程活動即根據校本課程計劃和要求開展的校內外教育教學活動。課程活動形式可分為兩大類,即兩活動,一是學校日常教育活動,二是學校主題教育活動。日常教育活動形式即利用朝會、班隊活動、課間操、課外活動等日常活動實施校本課程教育教學。主題教育活動形式即利用學校、少先隊主題活動,如運動會、藝術節、科技節或專題參觀訪問、調查、采風等活動實施校本課程的教育活動。課程活動應充分利用校園閉路電視系統、校園電腦網絡系統、校園廣播、宣傳專欄進行教育活動。
新六藝校本課程應將課堂教學形式與教育活動形式有機結合,利用課堂教學進行必要的知識、技能培養;利用課程活動加強學生實踐能力培養,幫助學生養成良好行為習慣。新六藝校本課程要與學校開展的校園文化活動密切結合,使新六藝課程活動成為校園文化活動的主要內容。學校少先隊活動、班級活動都應該積極結合新六藝校本課程來開展。
七、小學新六藝課程與國家課程、地方課程的結合
小學新六藝校本課程應與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密切結合。新六藝課程與國家課程、地方課程的結合方式主要是滲透與擴展,分列與合并。
滲透與擴展,即課程理念和課程內容的滲透與擴展。新六藝校本課程必須滲透國家課程改革的新理念;在國家課程、地方課程教育教學中,應滲透新六藝課程的精神,并挖掘、突出、深化與新六藝課程相關內容的教育教學,在國家課程、地方課程中體現校本特色。新六藝校本課程既應保持校本特色,也應結合國家課程、地方課程來確定其教學內容和要求,使之成為國家課程和地方課程的有機擴展。
單列與合并,即課程和課時的單列與合并。根據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和新六藝課程特點,可以單列設置新六藝課程和課時,也可以將新六藝課程與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合并設置。
八、課程評價
小學新六藝校本課程評價應遵循人文性原則、實踐性原則、整體性原則、差異性原則、創新性原則等五項原則。人文性原則要求把學生情感、態度、價值觀形成擺在課程評價首要位置。實踐性原則要求注重對學生基本技能和實踐能力的評價。整體性原則要求課程評價面向全體學生,并對學生新六藝綜合素質進行評價。差異性原則要求課程評價關注學生的個性差異,關注學生個性優勢發展。創新性原則要求課程評價關注學生創新意識的養成。上述五項評價原則,也是新六藝校本課程的教育原則。
小學新六藝校本課程評價的性質屬于考查,主要包括行為評價、作業評價和績效評價三個方面。行為評價主要考查學生的日常言行表現、對課程的學習態度和興趣等方面情況。作業評價主要考查學生平時練習、習作達到的程度。績效評價主要考查學生參加各類實踐活動及相關評比、競賽、考級活動中的表現。考查方式以定性評價為主,以日常行為表現和實作技能考查為主。
九、課程計劃
涪陵城區小學新六藝校本課程計劃,見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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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生的自主學習,需要教師“等待的耐心”
《現代漢語詞典》(2002年增補本)中關于“等待”的解釋是:不采取行動o直到期望的人、事物或情況出現。課堂教學中需要教師的“等待”已成為共識,但是很少有教師能做到“不采取行動o直到期望的情況出現。”學生的自主學習需要教師不僅要舍得“等待”“不采取行動”,還需要“等待的耐心”。自主學習能力是需要培養的,教師在教學中不能操之過急,而應耐心地等待,學生的自主學習有了時間和空間的保障,更容易事半而功倍。
例如在教學蘇教版五年級下冊第14課《秦兵馬俑》3-10小節時,教師出示了四色交流單(四色是小組內四個學生所表示的顏色):
紅:讀(組內朗讀,然后評議)。
黃:畫(畫兵馬俑外貌、穿著、神態、動作的詞語)。
藍:品(品最喜歡的兵馬俑)。
綠:演(根據書上的描寫擺一個造型)。
小組內四個學生按各自分工自主學習,然后課堂匯報:
紅色同學先朗讀,教師發現朗讀錯誤,立即糾正;黃色同學匯報自己勾畫的內容,教師及時補充完整;藍色同學談自己喜歡的兵馬俑,觀點明晰,收獲掌聲;綠色同學的表演引起了同學的哄笑,教師看該學生演不出“將軍俑”的樣子,趕緊出示將軍俑圖片,讓學生看圖說話。
從以上案例我們不難看出:四色交流單的初衷是希望學生能通過自主學習完成對文本的感悟,并通過自主展示體現文本的魅力。可惜的是,教師太重視標準答案的及時達成,缺乏“等待”,更缺乏“耐心”,因此,“好心辦了壞事”,學生的自主學習弱化了。
那么,教師“等待的耐心”如何體現?
1.聽完整
課堂教學中,學生的回答信息教師一定要完整地掌握,同時注意引導所有的學生認真傾聽。完整掌握,才能做出準確判斷,才有利于促進學生的自主學習。
比如上述案例中,如果紅色同學誦讀描寫兵馬俑的相關文字時,教師不急于糾正其讀音錯誤,等該生讀完,等待傾聽該生誦讀的班級其他同學主動舉手予以糾正,多好!或許誦讀的學生在其他同學提醒糾正時,也會及時自我糾正。當然,經過學生糾正后可能還有問題,教師再進行強調,學生一定會全神貫注地傾聽教師的解答。
再如黃色同學匯報自己勾畫的內容,教師沒能聽完整就補充,學生的自主學習展示被教師缺乏“耐心等待”的行為打斷了。久而久之,學生就習慣于聽教師說,順從于教師的思維,自主學習的能力自然就會被弱化。
因此,教師的“等待”需要自己和其他學生完整聽完展示學生的發言,完整聽完所有參與課堂討論者的發言,再給出自己的意見,這其中“耐心”必不可少。
2.聽準確
課堂教學中,“聽準確”學生的發言很重要。這里至少有兩層意思:一是教師要引導學生準確地聽出其表達的內容;二是教師要引導學生準確地聽出其表達的方式。
比如藍色同學談自己喜歡的兵馬俑,觀點明晰,收獲了掌聲。此時教師就要特別注意引導其他學生聽準確發言同學的表達內容,不只是鼓鼓掌而已。通常有不少同學只是隨眾而為,可能還無法說清楚所聽的內容,或無法明確所聽內容的真正精髓。此刻,教師可以順勢而為,請全班同學一起“等待”發言精彩的黃色同學談談他是怎么想的,也可以“耐心”地請他還原自主學習的心路歷程。當然,還可以“耐心等待”其他同學評述精彩之處。長此等待下去,學生“聽準確”必然成為一種常態。
再如綠色同學根據課文中的描寫擺一個造型,結果他的造型引得全體同學哄笑起來。這時,教師看該學生演不出“將軍俑”的樣子,趕緊出示將軍俑的圖片,讓學生看圖說話。教師著力要求學生“說準確”,但是缺乏“耐心的等待”,如果能在學生哄笑時“等待”哄笑同學說出哄笑理由,給出解決方案,并“耐心”地根據學生自主提出的方案開展學習,這樣的展示方式必然是適合學生的,是學生在教師追問后的耐心等待中形成的準確表達方式。
二、學生的自主學習,需要教師“引導的慧心”
課堂教學中,學生的自主學習需要教師“等待的耐心”,更需要教師“引導的慧心”。有效的智慧的引導,有利于促進每一個學生自主學習的開展。
例如在教學蘇教版四年級上冊第3課《古詩兩首》中的《望洞庭》一詩時,教師出示四色選擇單(這里的四色代指四個不同的問題):
紅,請用圖畫表現你對本首古詩的理解。
黃,請將本首古詩改成五言絕句。
藍,請自選曲子,配樂朗誦詩句。(教師提供古箏演奏的《二泉映月》《高山流水》《春江花月夜》供學生選擇)
綠,自主確定表現方式。
學生自主選擇四色問題,并當堂展示。紅色問題,有學生按照書上插圖繪畫。教師連說:真好!黃色問題,有學生將《望洞庭》一詩改成了如下五言絕句:“湖光兩相和,潭面鏡未磨。遙望山水色,白銀一青螺。”教師贊曰:不錯。藍色問題,有學生選用古箏演奏的《二泉映月》作為配樂進行朗誦。教師微笑:用情!綠色問題,有不少學生選擇直接朗讀或背誦詩句。教師認可:挺好!
到底如何引導,才能充分調動學生自主學習的欲望,達成良好的學習效果呢?依據以上案例,筆者以為教師“引導的慧心”至少需要注意兩點。
1.有效的教學設計
教師在引導學生學習《望洞庭》這首古詩時,四色選擇單設計得很好。紅色問題學生可以通過繪畫古詩中描繪的情景來表現理解,也可以通過“思維導圖”方式表達自己對文本的理解,更為生動形象,更為深刻,有利于發展學生的創造性思維。黃色問題就更有創造性了,它不僅需要學生理解文本,更需要用限定的文字進行準確的表達,可以培養學生較高的語言感知能力和精準的表達能力。藍色問題看起來簡單,只是一個選擇而已,其實不然,它可以看出學生對文本的理解是否恰當。音樂是有情感的,選對了音樂就意味著正確地感悟了文本,同時,音樂的節奏和誦讀的節奏如何把握又體現了語言表達的藝術。綠色問題看似學生怎么表達都可以,其實,它更是激發學生思考、進行創意表達的方式,體現了對學生自主選擇表達方式的尊重。
重視學生自主學習的教學設計一定是有效的,學生有話可說,有話想說,有話能說,有話會說,有話精說。可見,教師以“引導的慧心”完成有效的教學設計是學生自主學習能力提升的重要憑借。
2.適時的教學點撥
教學《洞庭湖》這首古詩,教師進行了有效的教學設計,但是教學的點撥不到位,沒有抓住時機對學生進行追問,更沒有注重引導學生辨析與感悟。
紅色問題,有學生按照書上插圖繪畫時,教師可以相機追問:你這樣畫,能說說是怎么想的嗎?引導學生自主表述對文本的理解。還可以繼續追問:還有誰與這位同學不一樣的畫法?引導學生求異思維,師生共同完成“思維導圖”。教師適時點撥,在促進學生自主完成“思維導圖”的同時,也提高了學生的整體感知能力與表達能力。黃色問題,有學生將《望洞庭》一詩改成了絕句,教師可以征詢大家的意見:你們同意這樣的改法嗎?有不同意見請說說理由。提倡生生互動,在自主交流中解決問題,當然,教師也是交流隊伍中的一員。如果學生自主交流有問題,教師可以適時點撥:你們知道“兩相和”是什么意思?那第一句該怎么說更完整?“白銀盤里”怎么說不改變原意?這樣點撥,學生此時的表達一定會更為準確生動。藍色問題,有學生選用古箏演奏的《二泉映月》作為配樂進行朗誦。教師可以追問:你知道《洞庭湖》這首古詩表達怎樣的情感嗎?《二泉映月》又表現了怎樣的情緒?你們覺得誦讀時還需要注意什么?此時大多數學生也許就心領神會了,即使還不明確,其他學生一定會迫不及待地舉手幫助解答。他們表達著各自的見解,教師相機歸納提醒,需要注意誦讀的節奏與音樂要合拍,誦讀的情感要到位等等。綠色問題,有不少學生選擇直接朗讀或背誦詩句。教師可以表揚學生有了不一樣的表現方式,但是緊接著要求:有誰還有更好的展示方式嗎?以生為本,首先激發學生的自主思維,教師適時提醒:如果文體變一下,如果換一種誦讀方式呢?學生一般就會想到現代詩和記敘文的表達方式,想到小組每人一句配樂誦讀的方式等等。這時教師一定會認可學生的自主表現:挺好!
三、學生的自主學習,需要教師“幫扶的用心”
很多時候,學生在學習過程中是一知半解或有疑惑的,此時教師的幫扶是否用心就顯得十分重要,它決定了學生自主學習的積極性和效果。那么,教師“幫扶的用心”如何體現?
1.重視激勵
在課堂教學中,激勵就是運用各種有效的方法去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使學生努力去完成學習任務,實現學習目標。每一個學生的自主學習過程都應該伴隨著善意的、積極的鼓勵,教師需要格外重視激勵手段的運用。
教師“等待”學生自主表現時,其實是需要做足“等待”之前的激勵功夫的。比如在學生小組匯報之前就重點提出要求:誦讀有問題的小組內,同學聽出來的,可以主動舉手糾正,小組仍然可以獲得積分;如果本組未聽出來,其他小組同學聽出來了,可以舉手回答,獲得特殊積分,本組積分丟失。如果這樣,紅色同學可能在自己誦讀出錯時,主動糾正自己的錯誤,也可能是同組的同學主動糾正,還可能是其他小組的同學積極主動予以糾正。教師在“引導”中,也可以根據學生表現予以積分鼓勵。實踐證明積分激勵是一種很好的方式,經常大力表揚榮獲積分的小組和個人,使學生珍惜它,愛護它,才能形成激勵的最大效果。當然,課堂中教師的激勵方式還有很多,比如一個期盼的眼神,一句鼓勵的話語,一個極富感召力的動作等等。
只要教師重視激勵方式,讓每一個學生“在乎”這種激勵方式,“用心”的激勵才能產生幫扶作用,促進學生自主學習正能量的提升。
2.面向全體
實際課堂教學中,教師“等待”一個后進生往往會缺乏耐心,因此而造成對后進生的引導缺乏“慧心”。面向全體學生進行教學激勵,很多教師是口頭上認同,但實際教學中往往又不自覺地忽略了這些,特別是忽略了部分中等生和后進生。
激勵必須因人而異,要用真情對待每一個學生。例如教學《秦兵馬俑》一課時,無論是紅色同學的誦讀,黃色同學的勾畫,藍色同學的品析,還是綠色同學的表演,水平是有差異的,此時教師的激勵語言和激勵積分應有所區別,優秀者應該激勵他更優秀,后進者應該贊賞其進步。再如教學《望洞庭》一詩時,無論是圖畫表現的紅色問題,改成五言絕句的黃色問題,自選配樂朗誦的藍色問題,或者是自主確定表現方式的綠色問題,教師在引導過程中,對不同學生的不同表現需要更多的“慧心”,對每一個學生進行恰當的溫馨的激勵。真正面向每一個學生,“大手拉小手”“小手拉小手”,激勵每一個學生不斷前行,這需要教師在幫扶中“用心”地思考激勵的方式,呵護他們健康、快樂地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