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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施工 社會效益 技術管理 管理工作
一 施工技術管理的意義
施工技術管理是對各項技術活動,技術工作以及于技術相關的各種生產要素進行計劃、實施,總結和評價的系統管理活動,工程項目施工技術管理是施工企業技術管理活動在現場的延伸和具體化,它對建立正常的技術工作秩序,嚴格技術工作程序和責任制,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增加經濟效益都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通過計劃和有序地對施工技術管理,可以保證施工過程遵循技術規律,尊重科學,有利于結合工程特點和實際施工條件,選用先進合理適用的技術工種和施工方法,將科學技術化為生產力,從根本上保證工程施工質量;有利于用新技術,新工藝方法對技術管理和作業人員進行教育培養,不斷高技術管理素質和技術能力,有利于施工方案的優化和施工資源的合理配置。
管理作為永恒的話題,是關系到企業成敗興衰的關鍵 。要提高企業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必須抓“管理”這個關鍵。而技術管理則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技術管理,才能保證施工過程的正常進行,才能使施工技術不斷進步,從而保證工程質量,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勞動生產率。通過技術管理,可以逐步改變施工企業的生產和管理面貌,改變施工企業的形象,提高競爭能力。因此,企業管理者必須對技術管理工作予以足夠的重視。
二 如何做好技術管理工作
2.1明確技術管理的職責 注重技術水平的提升
(1)以法治企,強化落實。建立和健全各級技術管理機構和技術責任制,明確各級人員的權、職、責、組織全體員工,特別是技術干部學習現行規范。尤其是對施工及驗收規范的學習,明確施工中各個分項、分部施工技術要求、施工方法和質量標準等要求,并以此來組織施工、檢查、評定和驗收。
(2)學習先進的管理方法和管理經驗,組織技術學習、技術培訓、 技術交流。不斷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和員工技術業務素質,從而預見性地發現和處理問題,把技術和質量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之中,保證工程施工質量。
(3)發揚技術民主,鼓勵技術革新、創造發明,開展全員TQC活動,通過 PDCA循環,解決技術瓶頸。
(4)通過技術管理,探索、研究與推廣新技術的應用,在行業中占據優勢地位。
2.2認真貫徹各項技術管理制度
貫徹好各項技術管理制度是搞好技術管理工作的核心,是科學地組織企業各項技術工作的保證。技術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有: ①施工圖的熟悉、閱讀和會審制度;②編制施工組織設計與施工場地總平面圖;③施工圖技術交底制度;④工程技術變更聯系單管理制度;⑤施工質量管理制度;⑥材料及半成品試驗、檢驗制度;⑦隱蔽工程的檢查和驗收制度;⑧工程質量檢驗與評定制度;⑨工程結構檢查、驗收與竣工驗收制度;⑩工程技術檔案與竣工圖管理制度。
2.3不斷加強對技術工作的管理
(1)依據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頒發的各項規范、規程標準和規定,并針對企業特點,適時地制訂、修訂和貫徹各項技術管理制度,在生產實踐中不斷地完善和補充。嚴格做到技術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對技術管理工作建立定期檢查制度,按建制開展施工項目的總結評比。
(3)實行行政和經濟手段相結合的方法,大力培養和提拔技術業務人員,充分調動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的積極性。
(4)注重人才培養。現在有些企業不注重人才培養,導致管理水平的下降。只有不斷地發現人才,挖掘人才,同時不斷地對現有人才進行培訓,才能使管理水平更上一個臺階。
三 施工技術管理的責任制
為了增強各崗位的技術工作人員的責任心,必須明確他們的職責,權限,工作程序,要求評估標準,考核辦法,責任承擔范圍,只有這樣才通提高他們對技術工作的積極性創造性,才能促進技術業務和技術管理水平且不斷提高,一般地說就是對現場技術管理人員要分工明確,各負已責,相互協調互相監督,增強企業技術管理的綜合能力,任何企業乃至每一個項目工程都必須有嚴明的制度力求規范化、 科學化的管理模式,作為企業的技術負責人在技術管理上,要參與圖紙會審,編寫組織施工方案,根據企業的技術措施計劃審查各工程的月度保證質量,要求節約的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實施,根據具體情況, 做好特殊結構,特殊部位的技術交底,組織日常正規檢查(包括資料), 組織樣板活動,做好新技術新工藝的質量鑒定,組織分部工程和一般單位工程的質量評定,竣工預驗,參加竣工驗收,負責工程質量及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一旦出現安全事故,必須負技術管理責任,組織全面質量管理工作,開展QC小組工作必要的活動,負責技術革新和技術開發的監督實施,監督技術資料的搜集整理和歸檔,組織技術會議,領導技術業務學習和技術安全教育。
四 技術管理工作的心得體會
1、技術策劃、技術工作是項目生產、進度、質量、成本等各項工作的先導。企業為了生存和占領市場份額,在經營活動中往往會對創優奪杯、工期進度、人機配置、商務報價等方面作出相關承諾,而為了兌現承諾,首先應從技術工作著手,在項目施工中各個環節,如圖紙會審、機械布置選擇,周轉材料配置,進度計劃的合理安排,合理化建議的提出,采用“四新”技術來控制降低成本,節約工期等以技術為理論基礎,全面指導項目實施。
2、技術工作需要不斷創新,在推動企業技術進步中需要相應技術能力儲備,在技術攻關課題中具有前瞻性的戰略眼光。
技術創新是技術管理工作的核心,技術創新有這樣幾個方面,一是對一些傳統施工工藝的改良,二是直接應用成熟的新工藝和新材料,三是對新工藝和新材料進一步挖掘、舉一反三,四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自行創新,而企業技術能力的儲備,前瞻性的技術課題攻關又是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保持優勢,在競爭中勝出的有力法寶。
3、技術工作需要嚴謹的工作態度,扎實的理論基礎,豐富的技術經驗來指導我們各方面的工作。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建筑渣土管理,提高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質量,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成都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我市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華區范圍內處置建筑渣土,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建筑渣土管理工作實行全面規劃、統一管理、分級負責、職能部門監督與社會監督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 成都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是我市建筑渣土管理的行政主管機關,并負責組織實施本辦法,其所屬建筑渣土管理機構負責建筑渣土處置的具體管理工作。
區人民政府的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按照規定的職責,負責本轄區內建筑渣土處置管理工作。
各級規劃、公安、建工、交通、市政、房管、國土、公用、電信、園林、環保等管理部門應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實施本辦法。
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的義務,并有權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進行舉報。產生建筑渣土的單位扣個人,必須按本辦法的規定承擔建筑渣土污染治理和處置的責任;不具備處置能力的,可委托建筑渣土管理機構有償處置。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加強建筑渣土管理工作的領導,對立建筑渣土管理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應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 處置管理
第七條 產生建筑渣土(如建筑施工、拆遷、鋪設、修繕、裝修等)的單位,必須在工程開工前十五日內,持《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拆遷許可證》等有關證照和資料到市建筑渣土管理機構申報工程規模、產生建筑渣土的數量、種類和建筑渣土處置計劃,辦理《建筑渣土處置許可證》。
建設單位須交納建筑渣土污染治理費,施工單位須簽訂《市容環境衛生責任書》和交納市容環境衛生保證金。
第八條 凡需要建筑渣土回填的,應到市建筑渣土管理機構中報所需渣土的數量、種類、回填地點、時間,由市建筑渣土管理機構統一安排調劑。
第九條 施工單位應在施工現場張掛《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口》。對施工現場出入口的環境衛主落實專人清掃保潔。礦產生的建筑渣土應及時收集、清運。不準將建筑渣土傾倒在生活垃圾桶(臺、池)內和綠化帶、河道、街巷(空地)等處。
確需將建筑渣土暫存于施工現場的,應在場內集中準放;從事道路施工或管線施工的,應對施工區域和非施工區域實行必要的分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周圍環境衛生。車輛出入施工現場,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車輪沾帶泥土污染道路。
第十條 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負責督促施工單位在三十日內(占道施工的應在五日內),將建筑渣土處置干凈,報經市建筑渣土管理機構驗收合格后,退還其市容環境衛生保證金。
第十一條 個人裝修或維修房屋等產生的建筑渣土,經區、街道辦事處的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同意后,可將建筑渣土堆放到指定的臨時堆放點,并按規定交納有關費用。
不準將建筑渣土傾倒在生活垃圾桶(臺、池)內和綠化帶,河道,街巷(空地)等處。
第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任意占用道路堆放建筑渣土。確因施工需要臨時占用道路的,必須按批準的臨時占道范圍、時間,對建筑渣土實行封閉式堆放。
第十三條 運輸建筑渣土的車輛(包括施工單位自備車輛)。必須到市建筑渣土管理機構登記注冊,按一車一證申辦《建筑渣土準運證》。《建筑渣土準運證》不準出借、轉讓、涂改、偽造。
第十四條 運輸建筑渣土的車輛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準承運未經市建筑渣土管理機構核準處置的建筑渣土;
(二)應裝載適量、密閉運輸,保持車容整潔,嚴禁撒漏污染道路,影響市容環境衛生;
(三)隨車攜帶《建筑渣土準運證》,接受監督檢查;
(四)建筑渣土必須運入指定的受納場傾倒,進場后應服從場地管理人員指揮,按要求傾卸渣土,并取得回執以備查驗;
(五)禁止在城區內擅自傾倒建筑渣土。
第十五條 建筑渣土管理的具體收費項目及其標準由市物價局會同市財政局和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審核下達。所收經費用于建筑渣土管理工作和城市市容環境衛生事業。
第三章 受納場管理
第十六條 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應根據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需要,有計劃地設置和建設建筑渣土受納場。
單位具備條件的,經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審查批準,可設置和建設建筑渣土受納場,并納入市容環境衛生行業的統一管理、監督。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設置受納場受納建筑渣士。
第十七條 建筑渣土需運入受納場處置的,受納場應予受納。自行安排受納場的,應向市建筑渣土管理機構提交受納場的土地使用證書或租用協議,以及受納場權屬部門同意受納的證明。
第十八條 建筑渣土受納場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受納場四周設置不低于2米的實體圍欄;應配備防塵、滅蠅、防污水外溢等設施,嚴禁污染周圍環境衛生;
(二)不得受納未經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核準處置的建筑渣土;
(三)不得受納工業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廢棄物;
(四)應配備專人管理,保持場內設施完好、環境整潔。
第十九條 禁止任何人進入受納場拾揀廢舊物品。
第四章 罰則
第二十條 對違反本辦法的單位和個人,由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按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違反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未經市建筑渣土管理機構核準,擅自處置建筑渣土的,除責令限期補辦申報審批手續外,并可處以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限期內不補辦審批手續的可強制其暫停處置建筑渣土;
(二)違反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除責令立即整改、采取補救措施、限期清除污染外,并可視情節處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三)違反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的,除責令清除外,并可視情節處以一干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四)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除承擔建筑渣土處置費用外,并按每噸處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罰款;
(五)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除責令改正、限期清除污染外,并可視情節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可貴令其暫停施工;
(六)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未經市建筑渣土管理機構登記核準、擅自運輸建筑渣土的,除責令立即停運、限期補辦登記審批手續外,并可視情節處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七)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一)、(二)、(三)、(四)項規定的,除責令立即改正、采取補救措施、清除污染外,按每車五十無以上一百元以下處以罰款,可并暫扣、吊銷其《建筑渣土準運證》;
(八)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五)項規定的,除責令立即清除污染外,并可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九)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第三款規定的,除責令限期封閉受納場、停止受納建筑渣土、清除污染外,并可視情節處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十)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規定的,除責令限期整改、采取補救措施、清除污染外,并可視情節處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直至責令其封閉受納場;
(十一)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的,除責令改正外,并可處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對市容環境衛生造成污染損害的,責令限期清除,逾期末清除的,市建筑渣土管理機構可代為采取補救措施,有關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規定的罰款額為五十元以下的,由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出示證件、開具處罰票據當場執行;罰款超過五十元的,由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發出處罰決定書,被處罰者應按指定的地點和期限繳納罰款。罰款應出具市財政局統一印制的罰沒收據,并按規定全部上交財政部門。
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對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復議或訴訟期間不停止處罰決定的執行。
第二十四條 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工作人員應依法管理。秉公執法,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對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 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受法律保護。對拒絕、阻礙其執行職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一)建筑渣土是指因進行各種建設、鋪設、拆遷、修繕、裝修等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泥土、廢渣及其它廢棄物(工業、生活垃圾和有害有毒、易燃易爆廢棄物除外);
(二)建筑渣土處置是指對建筑渣土的收集、堆放、運輸、中轉、回填、受納等各個環節;
(三)建筑渣土受納場是指按城市規劃、建設、管理需要設置的建筑渣土堆放、處置場地。
第二十七條 建筑渣土的處置量,以噸為計算單位,不足一噸的以一噸計算。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中罰款金額所稱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數。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具體應用中的問題,由成都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負責解釋。
[關鍵詞]施工技術 建筑工程 管理
中圖分類號:TU7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5)47-0089-01
我國建筑市場的競爭日趨白熱化,要想在競爭中取得有利地位,必須不斷提升自身的競爭力,同時,應當高度重視各項施工技術,并切實加大管理力度,利用技術創新與管理水平的提高,進一步對提高施工效率與質量,保證工程的質量,最終為推動建筑行業健康前進提供保障。
一、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的主要問題分析
(一)現狀分析
現在建筑工程施工中面臨很多困境,對于施工質量與安全產生負面作用。施工技術落后,管理不到位,導致方案設計以及具體的施工都無法確保施工需求,尚未形成完善的關聯制度、方法與理念,令施工無法順利進行。管理能力缺乏與技術水平不高,使得效率非常低,項目進進度緩慢,并且質量較差,管理策略不科學,較為混亂,非常易于引發安全事故。環境是影響施工的關鍵,環境條件不好,將會對項目進度產生干擾,導致工期推遲,并且使項目難度提高。隨著科技的不斷更新發展,工程技術同樣得到提升,引入各種新的施工技術,能夠提高施工質量與安全,并且還能夠使工期提前,從技術的層面為促進施工順利進行打下了基礎。
(二)主要問題分析
施工技術問題,尤其是在鋼筋、土石方等施工中面臨諸多不足。
土石方施工過程中,關鍵在于能否選擇科學合理的支護和防排水措施,其開挖面的暴曬時間等。施工鋼筋的過程中,關鍵內容是其工藝、材質等,因為鋼筋的材質存在著很大的差異,例如,對于再生鋼材來說,其具有相對較小的強度,因此,根本無法滿足施工需要;而其工藝比較繁雜,必須認真根據相關流程來生產,這樣才可以確保其質量,如果其工藝有弊端,那么會造成一定的浪費,推遲工期;鋼筋作業過程中,關鍵是混凝土里面,如果不能科學合理的進行布設,存在錯位等,這樣能夠對其強度產生負面作用。當前,在施工過程中基于成本控制的目的,往往使用木模板,長期多次使用,對其也產生一定影響,在梁板柱混凝土結構中,如果模板質量相對較差,那么會對整個結構的質量產生不利效果。
管理過程中的問題,首先,安全意識嚴重不足,施工工作者以及管理工作者不注意安全問題。安全重于泰山,屬于施工過程中最關鍵的內容,決定著項目質量、進度及其后期投產的效益等,然而,相關工作者缺乏足夠的安全意識,不能嚴格開展安全管理,必要地點沒有留設相應的安全標示。其次,并未建立完善的監督機制,技術較低和安全教育等方面執行不力,導致施工過程中留下大量風險隱患。此外,違規操作時有發生。
二、建筑工程施工的技術
(一)土石方技術
根據這方面的主要問題,其中涉及到的技術有:研究基坑開挖土方,同時,選擇針對性的支護方案,還必須檢查其防排水系統。另外,觀察開挖土方是不是符合方案要求。挖完基坑以后,必須認真管控暴曬時間,使其能夠達到項目的需要,然后按照項目的具體的需求,鋪設墊層。
(二)鋼筋相關技術
鋼筋屬于其中非常關鍵的一種材料,所以,選擇過程中,必須認真把關,注重它的材質,同時必須對它進行檢驗,具體來說,檢驗內容主要包括合格證、生產時間、型號是否滿足要求等,然后需要開展抽樣化驗,確保其質量達標,要是發現其質量不達標,一定不要將其應用到施工現場。鋼筋施工過程中應當多次進行檢查,同時認真記錄在案。
(三)梁板柱相關技術
施工過程中應當強調混凝土構件的模板滿足要求,應用以前,必須認真檢查,要是模板被損壞或者形狀有所改變,一定不能應用。認真檢查那些布設好的混凝土構件模板,要是發現其中存在問題,應當接著加以調整。澆筑施工以前,應當認真清理好模板。澆注操作完成以后,必須認真檢查梁板柱的標高等,同時在合適時間點開展相應的拆模工作,這個過程中應當最大限度地確保構件完整。
(四)其他技術
主要包括圖紙方面,這屬于項目中非常關鍵的內容之一,必須認真審核,保證其科學性與完整性,此外,還應當按照圖紙到現場開展調研,使其能夠滿足現場需要。
電氣接地技術,必須考慮接地的適當性和科學性,使得整個電氣處于通路狀態,對于室內電路,應當認真設計,并嚴格按照設計開展施工,使其壽限與安全系數不斷提升。
防水技術大體上涉及到廚房、衛生間等的施工,使用的材料應當具有相對較好的防水性。通過防水措施,對底部、墻角等位置加以處理,使其防水性不斷提升,施工過程中應當仔細監管防水技術和材料。
三、管理策略
(一)進一步優化管理組織規劃
要想做好建筑工程現場施工管理工作,必須具備相對科學合理系統全面的組織規劃,按照具體施工現狀,制定周密的計劃,以科學配置各種資源,首先,施工開始之前,必須細致的調研現場,按照所獲得的調研結果,結合當地具體狀況,項目合同條款,與別的制度等等,明確其規劃。第二,組織規劃主要涉及到掌握工程概況、妥善部署每一個環節的工作等諸多方面,只有制定全面、有效的組織規劃,才可以令項目順利進行,同時可以預防風險。
(二)提高全體工作人員的安全觀念與綜合素質
施工過程中,安全始終屬于非常重要的一個方面,所以,應當不斷提高相關工作者的安全意識,使具體負責施工的工作者與負責管理的人能夠密切合作,保障施工安全,前者應當按照相關制度開展自己的業務活動,而后者應當采取科學方法切實加強監管。施工公司應當積極主動的開展宣傳工作,利用這種方式,使自己的職工能夠更好的認識到安全的價值與意義,這樣他們才會積極響應,認真按照相關標準施工。還應當安排他們進行學習,以此使得職工能夠掌握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各種安全隱患,學會一些防護常識,從而使兩者的素質均得到提高,使生命安全得到保障。
(三)進一步完善機制
施工過程中應當構建起科學合理監管和激勵機制,前者的完善可以使施工更加順利進行,應當認真監管,保證監管質量,按照項目的具體狀況,制定針對性的監管機制,確保管理技術科學、有效,并且與項目具體狀況保持一致。施工過程中,涉及到諸多方面內容,因此,其管理工作肯定繁雜,科學合理的監管,可以提高工程質量。后者的完善可以充分激發施工工作者的積極性,按照每一個人的具體貢獻大小實施獎勵,以調動他們的積極性,使他們積極主動的投入到工作之中,主動配合監管工作,這樣能夠提高監管效率,帶動工程質量與進度的提升。
(四)嚴格按照相關制度,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施工過程中應當嚴格落實每一個相關人員的責任,制定科學合理的崗位責任制,利用這種方式使各個相關者的職責具體化,并且經常開展考核,對他們的工作成果進行檢驗,利用崗位責任制,使各個相關職工均可以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最終使工程效益與質量均有所提高。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為確保建筑工程質量,必須引入先進的施工技術,并且還應當切實加強施工管理工作,唯有把握好以上兩個方面,才能不斷提高建筑工程質量,推動建筑行業健康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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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質量;控制;建筑工程;管理;
Abstract: this paper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process of the factors affecting the quality of management control is expounded, and the relevant management control measures are discussed in this paper, we hope that this paper to readers of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future can give corresponding help.
Keywords: quality; Control; Building engineering;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F253.3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引言:建筑工程施工的質量控制是在管理人員在工程質量上的組織協調和指揮活動。組織
必須通過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實施質量管理。質量方針是最高指揮者的質量宗旨、經營理念和價值觀的反映;在質量方針的指導下,制定組織的質量手冊、程序性管理文件和質量記錄;進而落實組織制度,合理配置各種資源,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在質量活動中的權限界定和責任分工等,形成組織質量管理體系的運行機制,保證整個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從而實現質量目標。一個工程項目從立項、規劃、設計、審核到施工,及至竣工驗收,資料歸檔管理,整個流程,環環相扣,任何環節都不能有絲毫閃失,否則其所引起的損失均是難以估量的。其中,作為施工這一至關重要的一環,是一個將設計意圖轉換為實際的過程,在此過程中,許多設計中考察欠缺,或是同實際情況有出入的問題都會一一凸現出來,甚至同以后使用維護相關的問題也會有所暴露,值得重視,更何況其任一道工序均會對整個工程質量產生致命的缺陷。因此,對于項目的現場施工管理,必須百分之百的重視、投入。
一、 影響建筑工程質量的因素
1.人的行為。
某些操作或工序,應以人為重點的控制對象,如高空、高溫、水下、易燃易爆、重型構件吊裝作業以及操作要求高的工序和技術難度大的工序等,都應對人的心理和生理等多方面進行科學有效的控制,確保萬無一失。現階段,我國的工程施工人員普遍年輕化,經驗不足,存在照本宣科的現象,加上缺乏有效的監督,不能保證質量。
2.材料的因素
材料的質量與性能是影響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的最大因素,在工程施工時應對重點部位的材料進行重點控制,如鋼結構工程中使用的高強度螺栓、某些特殊焊接使用的焊條,都應重點控制其材質與性能;又如水泥的質量是直接影響混凝土工程質量的關鍵因素,施工中就應對進場的水泥質量進行重點控制,必須檢查核對其出廠合格證,并按要求進行強度和安定性的復驗等.
3.機械的因素
施工機械設備直接影響水利工程的施工質量,在水利工程的施工過程中,施工機械設備選型是否經濟合理,技術是否先進,操作和維護是否恰當都是水利工程施工質量的直接影響因素。
4. 工程質量監管力度不夠
大部分建設項目在監理人員配備上不是很多,對建設項目的施工存在的問題也就不容易發現,對建設項目在施工中存在的隱患也不容易發現,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刻意隱瞞建設項目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問題,直接造成建設項目因施工質量問題而造成嚴重后果。
二、質量控制的方法
1、施工的人員素質是工程質量的有力保證,因此,針對工程施工中普遍存在的施工人員素質低,影響施工質量的問題,提高人員素質是關鍵。對于一些年輕化的,經驗不足的人員,可實行老人帶新人的傳幫帶制,讓新人跟著經驗豐富的老設計人員學習,并通過一定的考核才能上崗。而對于工程施工人員農民工出身,素質不高,操作不規范的現象,可設立崗前培訓制,只有上崗之前進行考核,考核內容包括其工作的表現,以及思想表現,從行為和思想道德兩方面進行考核,以確保施工人員的素質水平。
2.合理的選擇施工技術參數
如防水混凝土的抗滲等級,建筑物沉降與基坑邊坡穩定監測數據,大體積混凝土內外溫差等施工技術參數都是應在施工過程中重點控制的。
3.合理確定技術間歇。
有些工序之間必須留有必要的技術間歇時間,如砌筑與抹灰之間,應在墻體砌筑后留6h---1d的時間。
4.嚴格控制施工中的質量通病。
如混凝土工程的蜂窩、麻面、空洞,墻、地面、屋面工程滲水、漏水、空鼓、起砂、裂縫等,都與工序操作有關,均應事先研究對策,提出預防措施。其次,要向施工作業班組進行認真交底,使每一個控制點上的作業人員明白施工作業規程及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掌握施工操作要領;在施工過程中,相關技術管理和質量控制人員要在現場進行重點指導和檢查驗收。
5、施工作業的質量檢查,是貫穿整個施工過程的最基本的質量控制活動,包括施工單位內部的工序作業質量自檢、互檢、專檢和交接檢查;以及現場監理機構的旁站檢查、平行檢測等。施工單位應積極主動地支持、配合監理工程師的工作,應根據現場工程監理機構的檢查結果,對 “見證點”和“待檢點”進行施工質量進行嚴格的控制。凡屬“見證點”的施工作業,如重要部位、特種作業、專門工藝等,施工方必須在該項作業開始前24小時,書面通知監理工作工作人員;凡屬“待檢點”的施工作業,如隱蔽工程等,施工方必須在完成施工質量自檢的基礎上,提前24小時通知項目監理機構進行檢查驗收,然后才能進行工程隱蔽或下道工序的施工。未經過項目監理機構檢查驗收合格,不得進行工程隱蔽或下道工序的施工。
6、加強自控。如作業技術交底、作業活動的實施和作業質量的自檢自查、互檢互查以及專職管理人員的質量檢查等。施工作業的質量檢查,是貫穿整個施工過程的最基本的質量控制活動,包括施工單位內部的工序作業質量自檢、互檢、專檢和交接檢查;以及現場監理機構的旁站檢查、平行檢測等前道工序作業質量經驗收合格后,才可進人下道工序施工。工序作業質量是直接形成工程質量的基礎,為達到對工序作業質量控制的效果,在加強工序管理和質量目標控制方面應堅持以下要求。 對已完工序作業產品,即檢驗批或分部分項工程,應嚴格堅持質量標準。有條件的施工企業或項目經理部應結合自己的條件編制高于國家標準的企業內控標準或工程項目內控標準,或采用施工承包合同明確規定的更高標準,列人質量計劃中,努力提升工程質量水平。
根據實踐經驗的總結,施工作業質量自控的有效制度有:
(1)質量自檢制度;
(2)質量例會制度;
(3)質量會診制度;
(4)質量樣板制度;
(5)質量掛牌制度;
(6)每月質量講評制度等。
三、結語
良好的企業口碑是需要靠企業的質量取勝,建設項目的質量好壞決定了該企業是否能 在行業繼續經營下去的必備因素。施工單位對建設項目的質量控制不僅關系到企業的信譽,更是關系到社會的整體形象。因此,建設工程的施工企業可通過成立專業質量監督和檢查小組,采取定期的檢查,如月度和季度的施工質量檢查;也可采取不定期的抽查,在不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工程質量的突擊檢查,以確保工程的施工質量。抽查的內容除各關鍵部位和工序外,要加強對建設工程的隱蔽工程、主體工程以及完工工程驗收,做好重要關鍵環節的驗收備案。另外,對于工程質量的監督,實行監督員問責制度,如建設工程從施工開始,就把監督責任落實到人,負責施工的日常監督,以實現從日常的監督中保證工程的施工質量。
參考文獻:
關鍵字:建筑業,施工管理,問題,對策
近幾年來,隨著國民經濟的高速發展以及人民生活的普遍提高,城市建設規模急劇增大,建筑業成為發展最快的行業之一。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是對投入資源和條件的安全管理,進而對施工全程進行安全生產管理的過程。加強安全管理,防范和減少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妥善處理安全事故,減輕因事故造成的人身傷害和經濟損失,從而使工程得以順利進行,所以說安全生產管理是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不可忽視的一個重要內容。
一、我國建筑施工管理存在的問題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是指在施工活動中,施工企業和工程項目部組織安全生產的全部管理活動,通過對生產要素的具體狀態進行控制,減少或消除施工中的不安全行為和狀態,不引發事故,實現項目的效益目標。然而,目前我國在建筑施工管理中還存在不少問題。
1、建筑市場管理有待改善
當前,在建筑業時常存在著這樣一種普遍現象:重質量、輕安全、最低價中標和包死價工程,從而使得安全管理的資金投入不足或完全沒有安全管理的經費。一些公司在中標后,將工程層層分包給有關的專業施工隊伍,甚至有一些建筑企業為了拿到工程不惜惡意壓低價格,用于安全生產的經費被忽略,在中標后無法拿出多余的經費購置安全管理必要設備、器材、工具及宣傳資料等。因此就導致施工現場的混亂,增加了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2、建筑施工人員自身存在問題
施工人員素質低、安全意識淡薄。目前我國建筑業從業人員80%以上都是農民工,這些農民工普遍未經過基本培訓和教育,缺乏安全防護意識和安全知識。比如,工人在高空作業時如果安全意識淡薄,存在麻痹思想或者抱有僥幸心理,認為不佩戴安全帶無關緊要,結果往往因此導致自己甚至對他人造成安全事故。另外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野蠻施工。如:非專職機械操作人員擅自操作機械,造成機毀人亡;電工在接線時,不將電閘關閉,帶電操作造成觸電身亡;工人在腳手架上作業不戴安全帽、穿拖鞋以及不佩戴安全帶,不小心失足,造成墜落死亡;高空拆架拆模,架桿、模板往下亂扔,砸到地面施工人員造成墜物打擊死亡。
3、安全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不能滿足實際需要
在全面建設和諧社會的今天,安全管理更是不可逾越的紅線。施工現場安全范圍十分廣泛,內容涵蓋人員、腳手架、防護、臨時用電、機械、支護、環保、環境衛生、消防保衛等各個方面,且貫穿于工程從開工到竣工的全過程,涉及參與施工建設的各個專業。安全管理機構被合并、安全管理人員被精簡,專職安全員遠遠不能滿足工程的實際需要,很多安全員技術素質差,對安全管理知識知之甚少,既不能履行監督管理職能,又不能履行專職安全員的職責。
4、建設單位任意壓縮工期,安全資金不到位
當前,不少工程由于建設單位任意壓縮工期,使得本已緊張的工期變得更加緊迫,無形中加重了工人的勞動強度,增加了不少加班時間,特別是夜間施工頻繁,增加了安全隱患。其中建設單位安全資金不到位,使施工企業的安全投入捉襟見肘,達不到國家規定的要求,安防設施大打折扣,甚至不符合安全規范。
二、我國建筑施工管理存在的問題的解決思路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建設工程安全直接關系廣大工程建設人員的生命安危,牽動著千家萬戶的幸福安康。充分認識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增強危機感、緊迫感和責任感,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始終堅持把安全生產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擺正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發展的關系,堅決克服忽視、輕視、僥幸和麻痹思想,做到警鐘長鳴、居安思危、言危思進、常抓不懈,切實把安全生產工作抓細、抓實、抓好。
2、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加強技術措施
按照《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要求,嚴格落實各方安全生產責任,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項目工程技術人員還應根據施工現場的自然條件、材料機具、勞動力的供應情況等,緊密結合工程實際,制定出最經濟、最安全的施工技術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所有施工人員均要熟悉并掌握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各種房屋、庫棚、料場等要符合公安部門的安全距離規定。室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在加工場和吸煙。
3、堅持以人為本,強化安全教育培訓
只有教育培訓到位,才能提高人員的安全素質,消除人的不安全行為,從本源上減少和杜絕安全事故。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要把握好培訓對象、內容、形式、效果等4個環節,切實提高培訓內容的針對性、培訓對象的層次性和培訓形式的多樣性,提高教育培訓的實效性。通過教育培訓,提高施工企業農民工和其他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作業技能,規范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行為,減少并杜絕“三違”現象,做到“三不傷害”,實現安全工作由“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會安全”的轉變,實現企業安全生產。
4、加大監管力度,加強監督檢查
嚴禁工程非法轉包和違法分包,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落實好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的安全責任,消除安全管理以包代管、管理缺位等隱患。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總承包單位應當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
現將市質監總站關于頒發《北京市住宅工程實行初裝修竣工質量核定規定(試行)》的通知(〔97〕質監總站第108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各級施工管理人員學習貫徹執行。
關于頒發《北京市住宅工程實行初裝修竣工質量核定規定(試行)》的通知
(97)質監總站第108號 一九九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各區、縣建委,各施工企業,各建設(開發)、監理單位,各監督站:
現將《北京市住宅工程實行初裝修竣工質量核定規定(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并將執行中的問題及時函告我們。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宅工程實行初裝修竣工質量核定規定(試行)
第一條 為了適應居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需要,便于居民家庭室內裝修、裝飾,減少浪費,確保住宅工程質量,依據建設部和本市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新建的實行初裝修竣工質量核定的住宅工程,均應執行本規定。
第三條 住宅工程實行初裝修竣工質量核定,是指戶門以內的裝修項目,只完成到初步裝修。工程竣工核定合格后,住戶可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對房屋進行再裝修。
第四條 實行初裝修的工程項目,做法和技術質量要求,應在設計文件中予以確定,建設(開發)單位與施工單位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予以確認。
第五條 初裝修住宅工程竣工質量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全部外飾面,包括陽臺、雨罩的外飾面應按設計文件完成裝修工程。
二、公用部位、公共設施應按設計文件完成全部裝修。
三、各種管道(給、排、雨水、暖、熱)全部完成并進行通水、試壓、通球試驗和暖氣熱工調試。
四、電氣設備(配電箱、柜、盤、插座、開關、燈具等)安裝到位,按規定完成各種測試項目。
五、屋面工程全部項目按設計完成,并進行蓄水、淋水試驗。
第六條 住宅工程初裝修的部位、項目和質量要求:
一、戶門以內臥室、客廳、廚房、衛生間、封閉陽臺及過道的墻面達到表面平整、線角順直。
(一)墻體抹灰工程應做到表面壓實,粘接牢固、無裂縫。
(二)大開間的經質隔墻如設計文件規定不做的,由用戶裝修時自行設計、施工。
(三)臥室、廚房等內門、窗可以只留門、窗洞口,應設置安裝門、窗的預埋件并標出位置。
(四)開關、插座、燈具位置正確,安裝平整、牢固。
(五)各種管道、設備、衛生器具安裝后距墻預留量應滿足再裝修的尺寸要求。
二、戶門以內各種房間采用預制樓板或現澆板的頂棚,應做到不抹灰、用膩子找平,達到板縫密實、無裂縫,接搓平順無錯臺,表面平整、色澤基本均勻、線角順直。
三、戶門以內地面工程(一)各種房間基層地面混凝土,做到表面平整、壓實,達到粘結牢固、無裂縫。
(二)有防水要求房間的地面應完成防水層、保護層,并應進行兩次蓄水試驗做到無滲漏。
(三)地漏與泛水坡度符合設計要求,達到不倒泛水,結合處嚴密平順,無滲漏。
(四)各種房間水泥地面基層標高,應考慮預留再裝修時的高度尺寸要求;
(五)踢腳線高度不小于120mm.采用水泥砂漿抹灰的,應與墻面基層抹灰平順,強度、粘結應符合要求。
四、戶門以內的暖衛各種管道、設備安裝到位,達到通水要求,各種截門,水嘴、面盆、家具盆安裝齊全,滿足使用功能。
五、戶門以內的電氣管線安裝到位,燈具應能滿足照明要求,并進行照明全負荷試驗。
第七條 實行初裝修竣工的住宅工程,滿足本規定第五、六兩條要求的,建設(監理)單位可按規定組織三方驗收,達到合格標準的向質量監督機構申請竣工工程質量核定。
第八條 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依據設計文件、施工合同規定和國家驗評標準中有關項目質量標準,對實行初裝修的工程進行竣工核定。
第九條 初裝修竣工的住宅工程,建設單位應積極創造條件,提前征求用戶對裝飾、裝修的要求,便于初裝修項目的施工,確保再裝修后工程的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
第十條 房屋管理部門應加強對住戶自行裝修住宅的管理工作,住戶自行家庭裝修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高層、地下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適用本規定。本市行政區域內符合城鄉規劃要求,依法取得城市規劃建設合法手續建設的高層、地下建筑應依法向消防部門申報消防審核備案和驗收。
第三條 高層、地下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立足自防自救的原則,實行嚴格和科學的管理。
第四條 各級公安機關依法對全市行政區域內高層、地下建筑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各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負責具體實施。
第五條 城鄉規劃、建設、房產、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法做好高層、地下建筑的消防工作,市、縣公安機關應與上述政府職能部門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對不符合城鎮消防專項規劃的建設項目,不予辦理規劃手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消防設計依法應當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的高層、地下建筑工程而未經審核或審核不合格的,不予施工許可;對工程竣工依法應當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驗收的高層、地下建筑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物業服務企業的消防安全防范服務質量作為對物業管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的重要內容;指導高層、地下建筑業主使用專項維修資金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消防設施進行維修、更新和有效管理,確保完好有效。工商行政主管部門對高層、地下建筑內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公共娛樂場所,不予辦理工商登記注冊手續。
第六條 高層、地下建筑的建設單位依法應當對下列消防工作負責,對其行為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一)新建、擴建、改建高層、地下建筑(含裝修工程)工程,其建設單位依法應當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消防設計審核和備案,未經審核或審核、備案抽查不合格;
(二)依法應當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消防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而交付使用的;
(三)依法應當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竣工驗收備案,未經備案或備案抽查不合格而交付使用的。
第七條 高層、地下建筑工程的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應依法履行法定職責,分別對高層、地下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負責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八條 高層、地下建筑施工現場防火應統一管理。實行工程總承包的項目,應由總承包單位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未實行工程總承包的項目,應由建設單位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施工現場的其他單位應承擔合同約定的防火責任和義務,工程監理單位應負責對施工現場防火實施全程監理。施工現場的防火責任單位應制訂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辦法,落實相關消防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人員應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和消防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對高層、地下建筑進行局部改建、擴建或者裝修時,應當與施工單位明確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沒有明確的、消防安全由雙方共同負責。
第九條 高層、地下建筑業主是高層、地下建筑消防安全的責任人,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義務:
(一)制定和遵守公共消防安全管理規約;
(二)及時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承擔整改所需資金;
(三)委托擔負物業管理服務的企業或另行約定的機構組織擔任高層、地下建筑管理人,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消防安全實施統一管理;
(四)不得設置危害高層、地下建筑公共消防安全的生產、生活、經營性場所或者庫房;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責任。
依法投入使用的高層、地下建筑,其專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由業主負責,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由所有業主共同負責。
第十條 高層、地下建筑業主、使用人(承租人)在使用、管理范圍內履行消防安全義務,維護公共消防安全。高層、地下建筑業主與使用人(承租人)應對建筑消防安全責任應有明確約定,對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設施、消防車道、火災隱患的整改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機構組織、消防宣傳教育等事項作出約定,并實行統一管理。對存在火災隱患高層、地下建筑的業主、使用人(承租人)和高層、地下建筑管理人必須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第十一條 高層、地下建筑業主或者使用人(承租人)將住宅改建為賓館、餐飲等經營性場所或者庫房的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
第十二條 高層、地下建筑投入使用后,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均不得擅自改變消防安全設計。廣告牌、雨篷等外墻設施不得妨礙消防排煙和火災撲救。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確保疏散通道、樓梯、出口等安全疏散設施通暢。消防車道、消防撲救場地應當設置明顯標志,不得擅自改變用途或者設置障礙物。
第十三條 高層、地下建筑業主委托給物業服務企業統一管理消防安全的,由物業服務企業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承擔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消防安全責任。物業服務企業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責任:
(一)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組織防火巡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二)定期組織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三)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四)制訂預防火災、滅火撲救和應急疏散的方案,并開展滅火撲救和應急疏散的演練;
(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六)勸阻、制止業主或者使用人影響消防安全的行為,并及時報告轄區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公安派出所;
(七)妥善保管高層、地下建筑消防檔案資料;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責任。
第十四條 沒有物業管理的高層、地下建筑,業主或者使用人(承租人)應當就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責任進行約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第十五條 高層、地下建筑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使用單位以及公眾聚集場所的經營者應當建立并落實消防安全培訓制度,明確機構和人員,保障教育培訓工作經費,按照下列辦法對所屬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一)定期開展形式多樣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職工進行上崗前消防安全培訓;
(三)對在崗職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第十六條 高層、地下建筑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物業服務企業從業人員和公眾聚集場所從業人員等重點崗位人員應當定期參加消防安全培訓。
第十七條 高層、地下建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的主要內容應包括:
(一)國家消防工作方針、政策;
(二)消防法律法規;
(三)火災預防知識;
(四)火災撲救、人員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識;
(五)其他應當教育培訓的內容。
第十八條 高層、地下建筑消防控制室必須實行專人值班、專人負責制度。消防控制室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必須經消防專業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第十九條 高層、地下建筑內的公眾聚集場所經營者應當在經營場所內開展下列消防宣傳工作:
(一)在出入口、電梯口、防火門等醒目位置設置提示火災危險性、安全逃生路線、安全出口、消防設施器材使用方法的明顯標志和警示標語;
(二)編印消防安全宣傳資料供公眾取閱;
(三)利用廣播、視頻、公告欄等媒介宣傳消防安全知識。
第二十條 各類學校必須每學期舉辦一次高層、地下建筑消防安全專題教育,開設消防安全教育欄目。
第二十一條 高層、地下建筑管理人應當對其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委托具備消防設施檢測資質或資格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進行一次全面檢測并建立檢測檔案,對故障或者損壞的消防設施應當及時維修,檢測報告應當及時報轄區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需要暫時停用消防設施的,高層、地下建筑管理人應當采取有效補救措施確保消防安全;停用消防設施超過24小時的應當報告轄區公安機關消防機構。
第二十二條 對依法投入使用的高層、地下建筑,整改業主共有部分火災隱患或者維修共用消防設施的費用,在保修期內的由建設單位承擔。保修期滿后,業主與使用人(承租人)及高層、地下建筑管理人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從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沒有約定且沒有收取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業主各自專有部分占建筑總面積的比例收支。
第二十三條 發生危及高層、地下建筑消防安全的緊急情況,需要立即對共用部位消防設施設備進行維修、更新和改造的,應當立即進行。建筑業主、使用人(承租人)、物業服務企業就共用部位消防設施無約定,致使維修、更新、改造資金難以落實的,市、區(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可以組織代修,維修費用從相關業主專項維修資金分戶帳中列支。涉及已售公有住房的,從公有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
第二十四條 高層、地下建筑內用火安全管理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得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吸煙或者使用明火;
(二)不得在商店、公共娛樂場所營業期間動火施工;
(三)不得在人員密集場所使用明火照明或者取暖;
(四)不得燃放煙花爆竹(包括冷煙花)。
第二十五條 高層、地下建筑管理人應當對管理的高層、地下建筑逐棟制定并落實預防火災、滅火撲救和應急疏散的方案,其主要內容是:
(一)高層、地下建筑的基本情況;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三)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
(四)防火巡查和火災隱患整改;
(五)消防宣傳教育;
(六)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七)確定滅火行動、通信聯絡、疏散引導、防火救護等人員分工;
(八)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九)撲救初期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十)通信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第二十六條 高層、地下建筑管理人應當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演練后及時修訂、完善方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指導和監督預防火災、滅火撲救和應急疏散方案的制定和落實。
第二十七條 高層、地下建筑管理人應當開展防火巡查、檢查。高層、地下建筑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至少每季度開展一次防火檢查,重點單位或者人員密集場所應當堅持組織每日防火巡查。高層、地下建筑內的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應當至少每2小時開展一次防火巡查,營業結束時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高層、地下建筑內的醫院、養老院、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還應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可以結合實際,組織夜間防火巡查。
第二十八條 設置于高層、地下建筑的賓館及公共娛樂場所、幼兒園、養老院等人員密集場所內應當配備手電筒、防煙面具等逃生器材。場所員工服務人員必須經消防安全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應普遍達到“懂基本消防常識、懂消防設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會查改火災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的要求。倡導配備緩降器、軟梯、救生袋和防毒面具等避難救生設施,在安全出口處安裝單向防火型報警疏散門鎖裝置。
第二十九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檢查發現的高層、地下建筑公共安全重大火災隱患應當立即通知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整改,并函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單位或者個人,及時向社會公告,提示公眾注意消防安全。
第三十條 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公安、規劃、建設、房地產、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相應責任單位和個人給予行政處罰或者采取行政強制措施。
第三十一條 高層、地下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發現高層、地下建筑業主、使用人(承租人)影響消防安全的行為,應及時提出警告并進行勸阻,對已形成的火災隱患應向業主提出具體的整改意見,落實整改措施,消除火災隱患。對業主、使用人(承租人)拒不整改火災隱患的,應向轄區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公安派出所報告,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和單位依法作出處理。
【關鍵詞】綠色建筑;城市規劃;區劃方法;評分表
1引言
我國綠色建筑評價標準推行近10年,2008年有10個項目獲得綠色建筑標識,2015年至今已有730個項目獲得綠色建筑標識[1]。截至2015年10月9日住建部2015年第十批公告,全國共有綠色建筑標識項目2917個在住建部成功備案。綠色建筑的理念已逐漸植入二三線城市。廣東、山東、江蘇、湖南、福建、重慶等各省市都了綠色建筑管理辦法,要求將綠色建筑納入土地規劃、項目設計和施工中[2]。在綠色建筑推行過程中,發現缺乏有效的方法來指導確定具體區域的綠色建筑星級;盲目定級,導致有的項目星級過低,有的項目星級過高,難以落實[3,4]。2015年10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了《關于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的通知》,要求嚴格落實新修訂的《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50378-2014)(以下簡稱新國標),因此,需要研究一套適應新國標要求,能夠指導規劃部門快速對建設區域進行綠色建筑區劃,確定星級標準的方法。
2研究方法
分析綠色建筑評價標準中,從與城市規劃指標相關指標要素入手,構建綠色建筑區劃目標因子,根據其評價分值和相關性賦值,得到綠色建筑區劃指標評分表,區劃不同星級的規劃指標分數要求,指導綠色建筑的準確定級。
3綠色建筑評價標準中與規劃相關的指標分析
根據相關的密切度,綠色建筑評價指標與城市規劃內容的相關性可分為直接相關和間接相關,其中直接相關賦值為1,間接相關賦值為0.5。《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50378-2014)以評分值來評價指標對綠色建筑達標判定的影響,與城市規劃相關的主要是節地、節水、節能章節內容;逐條對標,具體條款有4.2.1、4.2.2、4.2.3、4.2.5、4.2.8、4.2.10、4.2.11、4.2.12、4.2.13、5.2.4和6.2.10。綠色建筑評分標準中,這些指標的評分值構成綠色建筑區劃評分分值,如表1所示。備注根據房地產項目開發現狀,居住建筑項目一般節地指標得分較高,評分值乘以0.9作為最終的評價分數值。
4不同星級的規劃指標評分標準
綠色建筑評價指標包括控制項、得分項和創新項。控制項是綠色建筑的必選項。得分項和創新項是綠色建筑的可選項。得分項需按各得分分項權重折算,創新項可以加分。各分項得分≥40分,一星級≥50分,二星級≥60分,三星級≥80分。因此,根據表1評分,當評分分值<24分時,項目可不做綠色建筑設計要求;當評分分值≥30,應按綠色建筑一星級設計;當評分分值≥36,應按綠色建筑二星級設計;當評分分值≥48,應按綠色建筑三星級設計。
5適用性分析
為了驗證綠色建筑區劃評分表的適用性,將其應用于8個不同建筑類型項目,分別評分,結果如表2所示。由表2可見,8個項目中,1個項目評分值小于26.4;2個項目評分值介于33~39.6之間;4個項目評分值介于39.6~52.8之間;1個項目評分值大于52.8,即不要求綠色建筑項目1個。應達到一星級設計標識項目2個,達到二星級設計標識項目4個,達到三星級設計標識項目1個,符合綠色建筑項目推行過程中的實際情況,說明表1所示的綠色建筑區劃評分表具有較強的適用性。
6結束語
綠色建筑規劃是綠色建筑發展的源動力,通過綠色建筑評價標準中城市規劃相關指標的賦值評分,按等級要求區劃,是簡單可行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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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筑管理;企業競爭力;風險管理;環保施工
前言
在建筑管理工作中, 管理者如何做好管理工作, 提高企業層次和水平, 越來越受到國內外建筑管理部門和業內人士的重視。如何提高建筑施工水平, 以質量取勝, 加強投標競爭力; 如何堅持 以人為本 , 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做到以制度管人, 以理服人, 加強員工的技術培訓和思想政治教育, 提高建筑企業員工的整體素質和競爭力; 以及如何克制浪費現象, 降低施工成本等一系列的問題, 都是每位建筑管理者必須思考、必須面對的問題。
一、做好投標準備工作
1、要積極響應國家政策 , 遵守國家的招投標制度, 掌握新的招投標方式, 從而采取相應的應對機制和管理措施。2001 年 11月 5日建設部的《建設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第八條明確提出在工程招投標中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法。此方法消除了由招標企業編制標底給投標企業帶來的負面影響, 同時也對投標單位和管理者提出了新的挑戰。它要求建筑企業內部必須建立健全價格體系, 建筑管理者必須具備敏銳的市場分析能力, 做出相應的核算, 才能在投標中做到 胸有成竹 , 提高中標率。
2、嚴格按照招標文件, 合理地設計施工圖紙, 保證施工質量。
3、講求企業信譽, 誠信簽約, 誠信施工。眾所周知, 一旦投標方毀約, 會給招標方造成不同程度的損失。作為投標方, 投標前應該做好對招標方的深入了解, 做好工程量核算等充分的準備工作,做到 一旦簽約, 決不反悔 。
二、加強員工安全意識教育
1、加強安全管理人員隊伍的自身建設, 充分發揮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能作用。a. 要高度重視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 充分調動和激發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能動性。在福利待遇和晉級方面要與其他技術人員一視同仁, 使他們能安心工作, 愛崗敬業、恪盡職守。b. 要加大對他們的培訓力度, 使他們具有較高的安全素質, 真正成為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 明白人 , 切實起到項目經理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參謀和助手作用。同時, 要求他們要以對企業安全和管理負責的精神, 具有“四心” , 即愛心、耐心、細心、狠心, 抓好施工現場的過程控制, 消除事故隱患, 確保安全生產。
2、有效提高操作者在施工作業中的安全技能 , 養成“遵章守紀”的安全生產道德和習慣。a. 要堅持新工人“ 三級教育” , 崗前安全技能和勞動安全常識教育是提高操作者安全能力的關鍵。在教育培訓中突出針對性, 提高實效性, 應根據施工現場的作業特點, 制訂教育培訓方案, 做到 缺什么、學什么、提高什么 。b. 在培養人的安全操作能力方面必須堅持 嚴字當頭, 令行禁止 的原則, 引導和啟發操作者樹立自我保護意識, 從“要我安全” 轉變為“我要安全”的自覺行為。同時也要注意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 不斷結合新形勢, 研究解決新問題。通過培養安全操作習慣, 去造就一支既懂施工生產工藝, 又知安全、思想過硬、技術超群的施工現場作業的勞動隊伍。
三、嚴格履行施工合同, 誠信施工
施工合同是建設方與承建方關于所建工程明確各方權利、義務所締結一致的協議。施工合同的簽訂, 確立了建設方與承建方的合同關系。作為承建方, 要按照建設方在合同中的要求保質、保量、保期地完成該工程的全部或一部分工作; 作為建設方要按預先約定的價格及期限, 支付給承建方相應的報酬。建筑企業作為承建方, 必須做到合同中提出的要求和自己履行的承諾, 保質保量地按時完成工程, 不隨意拖延工期, 不偷工減料。1) 要引進高級專業人才, 組織員工定期學習和給他們提供深造的機會, 提高員工施工技術水平和專業素質。2) 嚴把采購關, 禁止弄虛作假, 克扣成本, 按質按量購買建材。同時, 組織員工學習國家法律、法規和合同內容, 增強員工的法律意識和責任感, 讓員工知道不履行施工合約是違法行為, 是損害國家利益的, 最終受害者是自己。3) 合理計劃工期, 按時交工。只有保證了施工質量和施工進程, 才能較好地完成承建工作, 減少損失, 得到合理的報酬。關鍵的是樹立了良好的社會口碑和企業形象, 這是無法低估的潛在效益。
四、節能施工
1、材料設備成本控制。1) 要控制好材料設備的采購價格; 2)材料進入工地要有計劃, 一定要結合實際制定全面的材料進場規劃和施工工藝, 這樣利于場地堆放、材料管理、材料使用、資金資源調配, 減少浪費。
2、人工成本控制。改變傳統觀念, 選擇協調配合高效的專業隊伍, 合理配置管理人員, 是保證有效管理的關鍵。項目部的組建, 從項目經理、技術負責、施工員、材料員、倉管到后勤、財務等, 尤其是后勤, 一定要進行合理配置。操作工人基本上都是以專業班組的形式存在的。所以開始項目時, 除了組織完善的項目部以外, 選擇科學、合理的專業班組, 也是人工成本控制的關鍵。傳統的建筑施工企業在選擇專業施工隊伍時, 往往以價格為主要考慮因素。然而在今天高質量的施工要求下, 選擇最便宜的施工隊伍, 容易導致施工質量無法保證, 勞動力組織不到位、工期拖延, 從而增加施工成本。畢竟人工費用占工程總額比例不大, 最重要的是滿足施工質量、施工進度的要求, 這樣才能創造更大的綜合效益。
3、機械的成本控制。機械的來源, 無非三個途徑: 已有、新購買、租賃。對于小型項目, 小型設備( 砂漿機、攪拌機等) 盡可能自備, 大型設備(塔吊、混凝土泵機、高速架、挖掘機等) 采用租賃, 這樣可以減少機械設備資金的投入, 而且小型項目工期短, 租賃費用少。中型項目最好自備部分大型設備( 高速架等) , 而塔吊、混凝土泵機、挖掘機可以租賃, 這樣設備部分投入不會對項目資金構成太多的壓力, 又減少了租賃的費用。大型的施工項目, 資金額度大, 工期長。如果租賃設備, 那么租賃的費用足可以買回大部分設備。因此, 應盡可能加大使用頻率高的設備投資, 減少租賃費用。在施工項目中形成合理的機械配置, 才能產生最佳的施工效能。
五、做好風險管理
1、要做好風險防范和制定應急措施來控制風險的發生和損失程度;
2、積極做好工程保險工作能有效地降低損失。工程保險在英、美等經濟發達的國家已經相對成熟和完善。目前, 我國的經濟還不夠繁榮, 除了在少數經濟發達的城市試點推行強制性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外, 其余險種均屬于自愿投保, 包括工程一切險和雇主責任險。
六、環保施工
作為一個正在發展的企業來說, 可不能小看了社會口碑給它帶來的社會影響力。環保施工除了貫徹 可持續發展 的理念、使用環保建材、減少環境污染外, 更多的還是社會對施工周邊環境的要求和監督。建筑施工期限長, 在施工工程中不可避免地會影響到周邊環境的安全和整潔。企業在動工前就必須做好周邊環境的規劃, 及時處理和清理現場, 既便于施工, 也能贏來群眾的贊美, 樹立了良好的企業形象。
七、結語
只有重視每個管理環節, 建立健全系統的管理機制, 扎扎實實地做好方方面面的管理工作,充分發揮每個員工的積極作用, 激活企業競爭力才能使企業管理水平得到質的飛躍, 使建筑事業邁上專業化、科學化的臺階。
參考文獻: